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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炎黄春秋》前主编起诉爱国学者事件”舆情分析
原文刊登于 :《经济导刊》2015年7月号

2015年5月4日,北京市海淀区和丰台区法院,分别通知《国企》杂志社研究部原主任、曾是空军飞行员的郭松民和商务部研究员梅新育,决定于5月12日和13日,分别在海淀区和丰台区法院开庭审理《炎黄春秋》两名前执行主编洪振快、黄钟起诉案。沉寂近一年的案子重新开庭,再度成为舆论关注的热点。源清智库舆情监测数据显示,围绕着对洪、黄起诉爱国学者郭、梅一事的评价,舆论迅速分化为“批评派”与“力挺派”。在传统媒体、新闻网站及微信公众号中,“批评派”优势明显,约占九成;力挺洪、黄的舆论主要集中在微博中,约占两成。法院庭审虽然暂告结束,但舆论场对此事件的热议以及对《炎黄春秋》的批驳不会停止。梅新育、郭松民在批驳《炎黄春秋》抹黑英雄的时候或者言语失当,但他们捍卫民族英雄的动机和做法得到了广大网民的充分肯定。进入自媒体时代以来,尤其微博出现后,网络中污蔑英烈的谣言泛滥成灾,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此案能否做出令广大老百姓信服的判决,考验着法庭的智慧,也考验着法治中国背景下的司法公信力以及人民群众捍卫宪法的权力。正如梅新育在法庭最后称述时所讲:“本人行使了宪法第三十五条赋予我的言论自由权力,实践了宪法第二十四条国家倡导爱国公德、进行爱国主义教育的精神。为此被告上法庭,这是我的光荣,我将继续为维护我们的英雄、维护我们的历史而战。”

2015年5月4日,北京市海淀区和丰台区法院,分别通知《国企》杂志社研究部原主任、曾是空军飞行员的郭松民和商务部研究员梅新育,决定于5月12日和13日,分别在海淀区和丰台区法院开庭审理《炎黄春秋》两名前执行主编洪振快、黄钟起诉案。沉寂近一年的案子重新开庭,再度成为舆论关注的热点。

源清智库舆情监测数据显示,围绕着对洪、黄起诉爱国学者郭、梅一事的评价,舆论迅速分化为“批评派”与“力挺派”。在传统媒体、新闻网站及微信公众号中,“批评派”优势明显,约占九成;力挺洪、黄的舆论主要集中在微博中,约占两成。

图1 各类媒体态度对比

舆情走势

监测数据显示,从5月1日0时至6月4日23时,共有涉及此事件的媒体报道37824篇(含媒体转载),微博主帖446557条(含其他博友评论和互动讨论),微信相关文章有2456篇。

图2 “《炎黄春秋》起诉爱国学者事件”舆情走势图(媒体+网络)

一年前,梅新育因在微博中批评《炎黄春秋》侮辱狼牙山五壮士,被该刊时任执行主编洪振快、黄钟起诉到北京丰台区法院,认为侵犯其名誉权。郭松民发微博支持梅新育,亦被起诉至海淀区法院。两案原分别定于2014年6月3日、4日开庭;此事引起了极大社会反响与舆论热议,广大网友纷纷为梅、郭二人打抱不平。法庭于开庭的前一天突然宣布推迟,未讲明原因。从此该案无声无息,直到11个月后,2015年5月4日,法庭突然通知梅新育和郭松民将于5月12日和13日开庭,此事再度成为舆论关注的热点。

此后,随着梅新育、郭松民在法庭的最后陈述和被告委托代理人王立华辩护发言的公开,舆论持续热议。

舆论阵营

围绕着对洪、黄起诉爱国学者郭、梅一事的评价,舆论迅速分化为“批评派”与“力挺派”。

阵营一:批评、反对洪振快与黄钟起诉爱国学者

多数媒体网站、进步学者、军方人士、大量网友对洪振快与黄钟持批评、反对态度。

议题1:对洪、黄起诉、法院立案一事提出质疑和不解,支持郭、梅在法庭中沉着应对,认为洪、黄二人污蔑英烈才应当被起诉。

乌有之乡网刊文章《<炎黄春秋>与靖国神社》称,梅新育和郭松民两位完全可以在法庭上历数《炎黄春秋》的历史罪状,并揭露这桩指鹿为马的闹剧是为了打击公民以宪法为武器维护革命先烈声誉的信心。如果败诉,应立即反诉洪振快及《炎黄春秋》侵害先烈名誉权,让全国人民看一看这样的人是不是违反宪法、违反人伦。

红色故乡网发表秋石客的文章《海淀法院应深入了解<炎黄春秋>罪恶》称,《炎黄春秋》杂志多年来一贯污蔑党的历史和人民英雄,现居然恶人先告状;此案不是一般案件,而是涉及到国家意识形态,因此有必要进行电视直播。

环球时报报道《吴丹红:<炎黄春秋>诉讼案检视法治公信力》称,“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这不是首起也不会是最后一起网络言论侵权案,能否对此做出令人信服的判决考验着法庭的智慧,也考验着法治中国背景下的司法公信力。

天涯论坛转载甚为广泛的文章《学者反对抹黑烈士,竟被<炎黄春秋>起诉》,文章称,该案沉寂一年后,在毫无征兆的情况下突然通知开庭。

微博中,少将@昆仑的家-昆仑岩特别声明:“军队总部最近发通知说要警惕历史虚无主义蔓延和诋毁革命先烈的问题。迟浩田等诸多军队高级领导同志纷纷表示,支持郭松民、梅新育、王立华,应当起诉侮辱先烈的人。” @戴旭说,“建议郭松民、梅新育二位壮士反戈一击……法律是公正的,人心是公道的!他们可以肆无忌惮地诋毁刘胡兰、董存瑞、黄继光、邱少云和狼牙山五壮士,你不许反击,否则就起诉你,这就是无良公知的民主。” @陆弃发表文章《<炎黄春秋>起诉郭、梅若胜则让法律蒙羞》称,骂人是不许可的,但也得分骂谁。当年后汉三国时,诸葛亮骂死王郎,大家都为诸葛亮的骂人口才拍手称快,没见几个人为王郎挨骂气死叫屈。@胡杨麟称,洪很快(洪振快)是个法律白痴,郭松民和梅新育骂的是《炎黄春秋》搞历史虚无主义,洪是杂志法定代表人吗?赶着出来接骂。@眉中王称,影响几代人的民族英雄被抹黑,缔造共和国的开国领袖被妖魔,宵小在弹冠相庆,法律在冷眼旁观。而反抗这种毁灭民族精神、虚无民族历史行为的郭松民、梅新育,却走上了法庭成为被告,何其荒谬!此案貌似依法治国,实际上在为虎作伥,使抹黑英雄合法化成为可能。人在做天在看,所谓法律之上还有人心天法。

大多数网友对《炎黄春秋》及洪、黄二人的行为持严厉的批评态度,如网友@阿胃滩称,中央军委、总政治部应当旗帜鲜明地表明态度,依法追究颠覆人民军队光荣历史的罪犯!还人民一个明朗、清新的政治天空。@雨思ss说,支持起诉侮辱先烈的人!不把这股歪风打下去,颠倒黑白,混淆是非的社会风气怎能好转?不依宪法审判侮辱先烈的无耻之徒,共产党将彻底失去民心,也失去了自己的执政基础!@平民发言人说,个人认为言论自由不可没有边界,原告污辱中华民族先烈的言论已经明显违反了宪法规定,依法应当判决原告公开向被污辱的先烈后人道歉,向全国人民道歉!

议题2:批驳洪、黄曾在的《炎黄春秋》混淆历史是非、必须整顿

中国社会科学网刊文《决不允许<炎黄春秋>挟持司法向红色地带反扑!》,文中指出:“《炎黄春秋》不但颠倒了历史,而且也搞乱了人们的思想。它混淆历史是非,引起人们历史观的混乱,……这种是非判断标准的颠倒,必然会在社会上造成极大的思想混乱,……将导致社会主义根基和共产党基础的坍塌。苏联解体前民众的冷漠态度,就是历史虚无主义的恶果。《炎黄春秋》极大地损害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建设。”

黄河新闻网直言“忘记历史等于背叛”。

北京大学原副校长梁柱发表文章《关于史学研究若干问题的思考》称,毫无顾忌地散布历史虚无主义的重要阵地《炎黄春秋》,有恃无恐,继续拿我们党开刀,它今年第二期刊登的《无产阶级专政理论的再思考》,全面攻击无产阶级专政制度达到了前所未有的程度。人们不禁要问:为什么奈何它不得?

微博中,@解放军报转发《国防参考》杂志,署名为中国社科院马克思主义研究院龚云的长文,批评《炎黄春秋》2002年开始“变质”,“集中攻击共产党”。网友@一缕阳光的垃圾筒说,民智已开,汉奸无所遁形!

微信公众号中,新民学社(xinminxueshe)发表文章《高戈里:<炎黄春秋>篡改史实恶意贬损人民领袖的铁证》、昆仑策研究院(kunlunceyanjiuyuan)发表评论《尔曹身与名俱灭 不废江河万古流——警惕右翼分子猖狂进攻》等对《炎黄春秋》及洪、黄二人历史虚无主义的行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其他如战友(zhanyou1893)、红歌会网(szhgh001)、红色沙龙(hongse_shalong)、战争史(warhistory)等都转发了传统媒体、新闻网站的相关文章,表达了批评态度。

阵营二:支持《炎黄春秋》以及洪、黄的行为

在微博场域,少数人如@周泽律师、@石间田、@报人老罗等通过转发、评论@洪振快的微博力挺洪、黄二人,但整体上支持声音寥寥。

@周泽律师称,欢迎《炎黄春秋》也来个“起底《解放军报》”。@金华市丰律师发微博称,敬告郭松民、梅新育及徒子徒孙,如果洪振快侮辱、诬蔑先烈了,你们可以:一,向公安机关举报以追究其行政、刑事责任;二,提请或支助烈士后人向法院起诉以追究民事责任;三,撰文进行针锋相对的驳斥,以正视听。如果以上三者你们都不做,一味夸大其词混淆视听试图施压法庭妨碍司法公正,耻辱必追及你们。海口经济学院院长@刘耘博士攻击支持郭、梅的网友为“真是奇葩级别的奴才!” @1938周思源称,军报微博今天免费为《炎黄春秋》做了一次极大的广告!原来《炎黄春秋》讲过这么多问题,那得找来看看。

舆情评析

此事件起因于2013年11月下旬,梅新育因“狼牙山五壮士”遭污蔑而转发微博批驳:“《炎黄春秋》的这些编辑和作者是些什么心肠啊?打仗的时候都不能拔个萝卜吃?说这样的作者和编辑属狗娘养的是不是太客气了?”郭松民亦发微博支持梅新育:“反对历史虚无主义,不动这帮狗娘养的就是笑话!”不久后遭到时任《炎黄春秋》执行主编洪振快、黄钟的起诉。

有关“狼牙山五壮士”的谣言及舆论要追溯到2007年,有网民在百度贴吧上发帖造谣称:“狼牙山五壮士实际上是几个土八路,当年逃到狼牙山一带后,用手中的枪欺压当地村民,致当地村民不满。后来村民将这5个人的行踪告诉日军,又引导这5个人向绝路方向逃跑。”2013年8月27日,网民张广红通过新浪微博再次发布该谣言,引起广大网民的批评和社会热议。8月29日,广州越秀警方发现该不实信息后,立即进行调查并依法将张广红拘留。9月9日,洪振快在《财经网》公开发表其炮制出的《小学课本“狼牙山五壮士”有多处不实》,该文迅速被《共识网》等多个网站转载。洪振快还在微博中称“越秀警方以虚构信息、散布谣言的罪名直接抓人,这开了一个谈论历史有可能获罪被抓的先河”。力图声援因造谣被拘留的张广红。11月8日,洪振快又在自己主编的《炎黄春秋》刊出自己撰写的文章《“狼牙山五壮士”的细节分歧》,编辑为黄钟。该文围绕狼牙山五壮士“在何处跳崖”、“跳崖是怎么跳的”、“敌我双方战斗伤亡”、“是否拔了群众的萝卜”等问题全面抹黑英烈。通过网络运营,该文被大量转发,但大多数网民在评论中的态度都是愤怒及不满;根据清华大学源清智库舆情监测室的数据显示,从这之后,网络中就该事件始终保持着一定的热议态势(如图4所示)。

图4 2013年11月—2015年6月有关《炎黄春秋》及“狼牙山五壮士”谣言的舆情走势图(媒体+网络)

时任《炎黄春秋》执行主编的洪振快、黄钟起诉爱国学者梅新育、郭松民一事遭到了众多网民、进步学者的批评、不满和质疑,网友“万类霜天竞自由”发表博文《一哄而起批炎黄,未抓住根本》称,一本《炎黄春秋》,歪曲诬蔑共产党和毛泽东,已经有几十年的历史事实了,官方舆论却不闻不问,甚至于依样画葫芦帮助其扩大影响。另一方面,有学者认为该杂志长期编造歪曲历史事实,污蔑中国人民的革命史,“已经是公然违背了《宪法》序言精神”。如网友“顽石”发表博文《梅新育、郭松民侵权案的审理会成为一个标志性事件吗?》质疑称,这个案子看上去虽然合乎法律党们“追求的”“程序正义”,但更应该注意的是“程序正义”背后的意识形态斗争。

法院庭审虽然暂告结束,但舆论场对此事件的热议以及对《炎黄春秋》的批驳不会停止。梅新育、郭松民在批驳《炎黄春秋》抹黑英雄的时候或者言语失当,但他们捍卫民族英雄的动机和做法得到了广大网民的充分肯定。进入自媒体时代以来,尤其微博出现后,网络中污蔑英烈的谣言泛滥成灾,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此案能否做出令广大老百姓信服的判决,考验着法庭的智慧,也考验着法治中国背景下的司法公信力以及人民群众捍卫宪法的权力。正如梅新育在法庭最后称述时所讲:“本人行使了宪法第三十五条赋予我的言论自由权力,实践了宪法第二十四条国家倡导爱国公德、进行爱国主义教育的精神。为此被告上法庭,这是我的光荣,我将继续为维护我们的英雄、维护我们的历史而战。”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