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丝路基金:撬动万亿投资的支点

本刊编辑部 来源:《经济导刊》2016年01期 2016.06.10 09:41:56

 

“丝路基金是为‘一带一路’倡议而生长的。服务‘一带一路’建设是丝路基金与生俱来的使命。通过以股权投资为主的多种方式,推进与相关国家和地区在基础设施、资源开发、产业合作、金融合作等的投融资合作,促进繁荣和发展,并实现积极合理的投资回报,这是丝路基金运作的总体模式。”在“一带一路与共同体建设”丝路论坛上,丝路基金副总经理司欣波开宗明义。

丝路基金的运作原则

丝路基金成立之初就明确提出基金运作要遵循对接、效益、合作和开放四个基本原则。

对接原则。“对接原则是核心原则,内涵是实现优势互补,互利共赢。对接原则是对‘一带一路’框架下开展经贸投资合作的总原则,是有效推进融合与转型的重点所在。”丝路基金董事长金琦表示。丝路基金服务于“一带一路”战略和倡议,首先会关注在投资过程中与各国规划对接,比如和欧洲容克计划、哈萨克斯坦国民之路计划、印尼海上振兴计划以及俄罗斯欧亚发展等计划对接,致力于各地区的共同发展。其次是产业的对接。“这主要有三个层次:中国的高端装备制造业如高铁装备、工程机械装备‘走出去’;中国的比较优势产能如水泥行业、钢铁行业、平板玻璃行业等‘走出去’,这些产能在国内相对过剩,但对于许多‘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来讲,这是它们优质紧缺的产能;高新技术合作,包括把海外的高新技术引进来、把我们的高新技术送出去。”司欣波说。

需要强调的是,“一带一路”战略并不是为了消化中国过剩的产能,更重要的是希望通过资本与产业的对接,支持优质企业,提升其跨国运营经营、自主创新和资源整合的能力,支持企业发展向价值链高端升级转型,带动国内产业链上的相关企业直接或间接“走出去”,进而实现产业再造,提升产业链的竞争力,完成中国经济的结构调整。比如,在这个过程中,一些具备比较优势的大企业如核电、高铁产业,他们“走出去”必然要对接、输出国际标准。通过核心技术提升、强化运营管理,巩固他们的领军地位。与此同时,他们也会把制造业,装备制造业等相关的需求和技术标准传导到产业链的上下游企业,促使企业实现转型升级。

合作原则。“丝路基金跟各个机构之间不是对立竞争的关系,是合作共赢的关系,这一点与‘一带一路’倡议的原则也是吻合的。”司欣波认为。

亚洲开发银行的预测数据显示,2010年到2020年的十年期间,亚洲地区需要投入8万亿美元的基础设施资金,才能支撑目前的经济增长水平。虽然亚洲开发银行(简称亚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简称IMF)和世行等原有的国际金融机构,这几年对亚洲有一定的政策调整,但实际情况是,亚洲资金缺口不但没有缩小,反而在逐步扩大。巨大的资金需求使丝路基金与亚投行这些新的投融资平台应运而生,但这依然满足不了亚洲发展所需的巨大需求。所以,这些机构之间不是竞争关系,相反,这更要求各机构之间进行协调与合作。

以丝路基金与亚投行为例。亚投行是一个政府间的金融开发机构,要按照多边开发银行的模式和原则运营,而丝路基金的性质是基金,更倾向于投资。丝路基金涉及的成员会比亚投行更广,国家层面的合作会更多,运作的灵活度更高。另外,丝路基金要发挥长期作用,成为一种长效合作机制的基金,从本身的发展运作考虑,投向上一定会趋于多元,丝路基金的使用会是全方位、多元化的。丝路基金与亚投行业务有很大的互补性。 

丝路基金对合作也形成了自己的思路。“丝路基金对外金融合作大致有三个方向。”司欣波说。一是丝路基金愿意和国际上的投资机构,国际上的多边金融机构共同合作,不管是投资、银团贷款都可以;二是丝路基金支持中国有实力的企业走出去并购海外金融机构,并购银行、保险、信托这些金融机构;三是丝路基金今后可以发起设立子基金,比如在中亚设立一个中亚子基金,在电力行业设立一个电力子基金,目前已经设立一个中哈产能合作基金,还有其它产业也是丝路基金支持的方向,比如现代农业,开发区建设等等。

开放原则。丝路基金目前的4家股东中,外汇储备占65%,中投公司和进出口银行各占15%,国开行占5%,丝路基金对志同道合的投资者持开放态度。习近平主席明确表示,丝路基金是开放的,欢迎亚洲域内外的投资者积极参与。中国不谋求绝对的主导权,而是希望多方参与,大家共同投入更多的资源,通过一种协商的模式开展合作。

基金与银行不同,银行有大股东、董事会等限制,基金则更加灵活,民营资本的商机也就来了。“丝路基金刚刚成立9个月,对各种资本一视同仁。”司欣波表示。首先在支持方向上,合作伙伴不分国有和民营;其次,丝路基金在项目层面上对民营资本合作持欢迎态度。

当然,丝路基金项目的长期性决定了大型战略投资者才是重点。国家发改委对外经济研究所所长张燕生强调,丝路基金是长期投资,基本不可能吸引国内的中小投资者,肯定是长期出资的投资人,比如保险公司、养老基金等。

效益原则。风险是企业“走出去”过程中始终要高度关注的事情。商务部研究院、国务院国资委研究中心和联合国开发署驻华代表处联合发布了《中国企业海外可持续发展报告(2015)》,披露了2015年中国企业海外经营的盈利情况,13%的企业盈利可观,39%的企业基本盈利,24%的企业基本持平,24%的企业目前暂时处于亏损状态,这就说明仅有一半左右的企业在海外经营当中实现了不同程度的盈利。效益是丝路基金在投资中必须考量的。

充分发挥杠杆作用

       400亿美元的丝路基金不是一个固态的资金池,而是一个发挥多种作用的巨大杠杆。“丝路基金将会采取金融创新的方式来发挥杠杆作用,比如发行债券等方式,使资金链更能满足大型基建的需求。”司欣波说。

20151217日,丝路基金与俄罗斯诺瓦泰克公司(Novatek)签署协议,丝路基金将从诺瓦泰克公司购买亚马尔项目9.9%的股权,双方还签署了贷款协议,由丝路基金提供为期15年、总额约7.3亿欧元的贷款,支持亚马尔项目建设。

“今年以来,丝路基金先后宣布了三项实质性的投资项目。第一支持三峡集团在巴基斯坦、南亚投资建设水电站等清洁能源项目,第二支持中国化工并购意大利倍耐力高端橡胶公司,第三收购俄罗斯亚马尔项目的部分股权。”丝路基金董事长金琦介绍说。丝路基金上述几笔投资的共同特点是通过股权+债权的模式,支持行业领军的中资企业在海外投资和运营。这3个项目比较充分体现了丝路基金的投资理念,分别代表了丝路基金在绿地项目开发、国际市场并购、支持能源合作等重点领域的积极尝试。

“丝路基金扮演财务投资人的角色,对投资企业带来投资杠杆和增信的作用,有利于增强这个项目筹资能力,使它成熟。”司欣波说。对一个项目来讲,其总投资分成资本金和贷款两部分。丝路基金在资本金里虽然占比不大,但它除了可以充实资本金外,还可使投资项目达到融资的条件,获得贷款。同时,丝路基金投资背后体现国家的支持,起到增信的作用,能够提高项目的影响力,使项目在投资所在国能够更加易于落地。

丝路基金就像一个杠杆支点,可以撬动万亿的投资规模。另外,丝路基金能够灵活组合多品种投资工具,促进各方利益最大化。丝路基金是全牌照的投资基金,除了股权之外,还有债权、地方贷款,另外做夹层投资,还可以做类股的债和类债的股,互相搭配融合,寻找企业最佳的投资方案,促使各方利益最大化。

三点建议

在“一带一路”建设中,金融体系如何发挥作用?或者换一个角度讲,中国走出去的企业,要搞“一带一路”建设,如何更好地提供资源?对此,司欣波提出了三点建议:

第一点,要充分发挥多边开发机构的资金技术优势和跨国协调优势。国际上有许多双边、多边金融机构,世行、亚行,亚投行、金砖新银行,还有世行下面的国际金融公司等等,它们能够提供低成本、长期的资金。首先要用好这些资金,而且这些机构进来之后,能够提供融智的作用,帮助策划融资,甚至协调投资所在国各方面关系。中资企业到海外投资,还要利用好现有的多边、双边机制等政府间协议。上合组织有对投资保护的机制,中国和东盟10+1的机制,和中东欧16+1的机制等等,都是全球化治理的一部分。我们投资的时候,要充分地利用这些政府间合作机制,保护自己的利益。

    第二,要充分发挥政策性、开发性金融机构,以及主权、类主权财富基金等大型金融机构在投资合作中的主力作用。大型金融机构如国家开发银行、进出口银行、中国中投、中信集团等在前面起着支撑作用。这些大型机构的加入,可以对民间资本、社会资本起到一个引领作用,还能够推动信用建设、市场建设等等。一定要发挥大型机构的作用,如果没有这些机构在前面引领,很多融资方案很难达成,其他跟随者会观望,不会进来。

第三,应当鼓励和带动社会资本共同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私人资本、社会资本规模很大,最具市场活力和效率,其逐利性决定有机会不会放过,要很好地引领它们。欧洲推出的容克计划,是吸纳民间资本和私人资本非常好的机制。容克计划中欧盟拿出210亿美元作为种子基金,根据优先劣后的安排,民间资本最后进去最先出来,引领民间资本特别活跃的进入,这方面值得我们借鉴。

(编辑  张三友)

本刊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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