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导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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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国有资产监管,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蔡万焕 来源:《经济导刊》2015年7月 2015.07.07 08:35:15
关于国企改革过程中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既是理论界争论的一个焦点,也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话题之一。社会上一直存在着否定国有经济作为国民经济主导力量的错误观点,并为加快推行这种错误的“改革”,一些人制造了“私有制必然优于国有经济论”,甚至“腐败有利、腐败有理”论,公然违反社会主义原则,挑战道德底线。其意图显然不是为了完善社会主义制度,而是要把中国引向改旗易帜的邪路

关于国企改革过程中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既是理论界争论的一个焦点,也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话题之一。

问题的根源还是和国有企业的地位、改革的目标和途径有关。社会上一直存在着否定国有经济作为国民经济主导力量的倾向性观点,这种意见认为,国企改革的方向就应当是私有化,其依据不外“国企低效论”、“国企垄断论”、“国企腐败论”、“与民争利论”、“产权不清晰论”等等。这些理由,或否认因技术条件决定的垄断行业必须由国有经济控制的必要,或无视在重要的竞争领域中大量国有企业在市场竞争中锻炼成长、为综合国力作出重大贡献的事实,或是抓住国企一时一地出现的问题,以偏概全,无限放大。

关于国企改革的途径,则在理论和实践中,以“管理层收购”(MBO)为代表的“损公肥私”的改制浪潮被一度广泛宣传和推行。在企业改制的过程中,以种种方式低估国有资产的价格,有时收购价格甚至大大低于每股净资产,从而导致巨量国有资产损失。公有制经济被削弱,私有制经济急剧扩大;数千万国企职工下岗、生计无着,而少数人则一夜暴富。

为加快推行这种错误的“改革”,一些人制造了“私有制必然优于国有经济论”,甚至“腐败有利、腐败有理”论,公然违反社会主义原则,挑战道德底线。其意图显然不是为了完善社会主义制度,而是要把中国引向改旗易帜的邪路。

习总书记指出,要吸取过去国企改革的经验和教训,不能在一片改革声浪中把国企改革变成少数人发财的机会。

65中央深改组第十三次会议提出,要加强和改进企业国有资产监督,要建立包括国企内部、出资人、纪检巡视和社会各方面在内的,全面覆盖、分工明确、协同配合、制约有力的国有资产监督体系。要加强对重点部门、重点岗位和重点决策环节的监督。各类监督主体要权责分明、协同联合,增强合力。

新一轮国企改革,要防止借混合所有制改革实行私有化,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当前一些地方在推进“混改”的过程中,让国企把经济效益好的子公司、部门专门剥离出来,引进私人资本或外资控股,使少数人变成所谓“合法的暴发户”。这种倾向值得引起关注。为了加强产权保护,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必须做好以下工作:明晰产权关系;搞好产权登记;完善公司章程;规范公司治理;强化资产评估;规范产权流转;加强资产监管。具体实施路径中,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仍然要坚持增量改革、混增量而不是混存量的原则,以增量变化盘活国有资本存量。增量混合可以采取非国有股权的协议转让、定向增发等方式。

要谨慎对待不公开、不透明、没有竞价,容易产生利益输送关系的非公开定向增发的混合所有制改革;对与外资结成的混合所有制经济,要强化最终控制权评估,防止境内公司控制权的境外转移;鼓励员工持股,但应当基于利润增量,而不能打资产存量的主意,不能把员工持股变成瓜分国有资产,要规范员工股权流动机制,防止员工股权外流和私下恶意收购。

 


* 蔡万焕,清华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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