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导刊


 

近年来,合肥市政府以尊重市场规则和产业发展规律为前提,以资本和股权为突破口和切入点,通过组建国资平台,构建多元化立体化投融资体系,组建参与各类投资基金,带动社会资本参与,构建地方招商引资新方式、新路径,从创投到产业投资,形成产业培育合力,布局战略性新兴产业引进并培育了新型显示屏、集成电路、新能源汽车等新兴产业集群,新兴工业迅速崛起,2022年合肥生产总值达1.2万亿元,同比增长3.5%,实现了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

政府资本招商引进新模式带来显著成效

合肥积极创新理念、找准方向、优化服务、风险管控,成功引进并培育了新型显示屏、集成电路、新能源汽车等新兴产业集群,取得了较为成功的业绩显著成效。

工业实力持续提升

20057月,合肥市确立工业立市战略,经过多年实践探索,合肥市一直在探索加快经济发展,提升工业规模质量的“引擎”,形成了产业竞争新优势。自2005以来,合肥坚持龙头企业产业链产业集群产业基地的发展思路,先后引进京东方、格力、美的等企业,投资半导体产业,接盘科大讯飞,引入蔚来、大众汽车,维信诺、长等行业头部企业,工业经济飞速发展。2022年,合肥全市完成工业固定资产投资2895.66亿元,较2005年增长了44.63倍;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485家,较2007年增长了1622家;工业增加值从2005年的292.2亿元增加至2022年的2603亿元。

企业规模质量显著提高

2022年,合肥市净增市场主体30万户,总量突破150万家。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66家;新增百亿工业企业6家、创历史新高,总数达19家;新增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8200余家;净增国家高新技术企业1834家,总数超6400家;新增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78家,总数达139家,总量实现一年翻番,居全国城市第14位;新增上市(过会)企业14家,总量达77家,居全国城市第12位,其中科创板上市企业数居全国城市第6位;新增灯塔工厂”2家,总数达4家,居全国城市第2位。

新兴产业集聚壮大

合肥市全力以赴发展新兴产业,培育了一批战略性新兴产业群,通过京东方、长、蔚来汽车等重大项目的带动逐步形成了3个国家级、7个省级、10个市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其中,智能语音入选国家先进制造集群,集成电路、新型显示、人工智能三大产业入选首批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名录,新型显示、人工智能获批数量居全国第四。2022年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值增长14.3%占规上工业比重56.2%,对工业增长贡献率达84%,创历史新高。新能源汽车、光伏两个大产业链双双破千亿元产值。集成电路等卡脖子技术加快突破,晶圆代工产能位居全国前三,液晶面板出货面积占全球1/10。全球最大量子城域网正式开通,量子科技园入选全国首批未来产业科技园建设试点培育。

工业体系不断完善

合肥工业基础比较完备,拥有37个工业行业、涉及200多个工业门类,涵盖2000多种大宗工业产品,战略性新兴产业加速崛起,高新技术产业快速布局,传统优势产业提质增效,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先进制造业体系。围绕芯屏汽(芯片、新型显示、新能源/智能网联汽车、AI-制造业融合)产业和终生”(城市应急安全、智能终端、生物医药/大健康、智能语音/人工智能)产业,集聚发展,全链条布局,引入头部企业,培育龙头企业,做大做强产业链和产业集群。新型显示、新能源汽车、智能语音、家电四大产业获得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批准;打造了全国新能源汽车产业之都、世界级智能家电集群、“光伏第一城”、中国声谷等一批高质量产业生态圈。

创新能力大幅跃升

近年来,合肥每年的全社会研发投入强度均保持在35%左右,2022年科技投入占财政支出17.8%,居全国城市前列,技术合同交易额突破千亿元。全市有中国科大、合工大等高校60所,中央驻科研机构8家,与高校院所合作共建国家级(重点)实验室12个,新型研发机构37个,集聚服务院士138人,已认定高层次人才8000余人。全国第2建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首个挂牌国家实验室,建成运行深空保测实验室,已有在建、预研大科学装置10余个,科大硅谷启动建设,全国首个国际先进技术应用推进中心在合肥成立,悟空探秘、本源司南、九章计算、祖冲之号等一批重大原始创新成果相继在合肥问世。据2022年联合国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发布数据显示,合肥全球科技集群排名第55位。

 国有资本引领社会资本发展新型产业

“合肥模式”的核心是创新投资理念,充分发挥国有资本引领作用,聚焦关键产业、龙头核心企业,通过国有资本投入,带动社会资本进入,动用全社会的力量发展新型产业。在项目落地、企业稳定创收后,国有资本再以市场化方式安全退出,打造循环资金流动体系,并借此循环体系推动产业更多项目高质量发展。

明确方向,科学确定产业投融资项目

1.确定产业招商引资战略发展方向。合肥抓住东部沿海地区产业转移及中部崛起的战略机遇,聚焦集成电路、新型显示、智能家电等重点产业,编制重点产业链招商目录,重点引进龙头企业、独角兽企业、行业冠军企业,锻粗锻长产业链条,打造产业集聚发展基地。深挖产业链上下游“风口”产业,通过政府投融资方式进入关键企业,带动产业链条上其他企业陆续入驻。近年来,合肥通过引入京东方、科大讯飞、长来一批新兴产业的国内龙头企业,逐步扩延构建起上述“芯屏汽”、“急终生”为代表的几十条产业链。

2.打造专业化投行队伍。合肥从市领导到基层普通招商人员,均对产业投融资政策、行业发展报告、股市行情等有一定研究,对各种与产业相关的信息都进行了深入的学习,精通投行政策和谈判技巧,便于与客商进行有效沟通,可以从产业匹配度、产业发展前景、投融资政策支持等方面对项目进行初步筛选。另外,借助外部力量,完善招投人才体系,并通过聘请知名企业家、政府高校常态化互派挂职等方式,建立专家人才库,针对主导产业为招商引资进行项目选择及各项研究。

3.严格产业项目论证程序。对拟投资产业项目进行科学严密的论证,由市产业领导小组牵头,组织专业人士、投资机构,从产业发展前景、科技含量、市场竞争力等方面,进行全方位的尽职调查,对产业项目技术、供应链和市场等进行全方位的研判。论证通过后,同企业开展严谨的商务谈判。在政府确定拟引入项目后,还需经市人大财经委、人大常委会主任办公会、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审查批准,以确保决策的正确性和科学性。

创新模式,以资本构建招商引资新模式推动经济发展

1.创新完善政府资金投入方式。为更好发挥政府资金对产业发展的引导作用,2014年,合肥市政府整合各类政府资金,在投入方式上做出重大调整。一方面,改变之前撒胡椒面式的资金投入方式,由,加大对重点产业和龙头企业的投资,提高投资效率。另一方面,削减、压缩事后奖补等无效资金投入,新增基金投入、“借转补”投入、财政金融产品投入这三种市场化有偿投入支持方式,更好地帮助企业解决前期和中期资金困难问题,稳定现金流,度过困难期,真正实现投融资传统模式转化为“拨款投资、资金变基金”的市场化投融资方式,让有限的政府资金更好地聚焦在合肥的优势产业和战略创新产业发展上。

2.组建专业化国资投融资平台。2015年,合肥对国有资本运营机构进行改革重组,组建了兴泰、建投、产投三大国资投融资平台。这三大国资平台目前承担着对合肥国有资本进行运作和投融资的重任,合肥建投以新能源和出行为投资重点;合肥产投致力于引导产业高质量发展;合肥兴专注于打造地方金融控股平台。同时,三大平台还负责投融资、担保、产权交易等领域的制度、监管条例的修订,以规范企业运营行为。比如,为更好地控制国有企业债务风险,国资委强化预算管理,调控压降企业资产负债率和负债预算水平,通过增加资本注入、发行债券等方式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改善资产负债结构,确保企业资金链安全。

3.撬动更多社会资本。合肥充分发挥国有资本的引领作用,通过国有资本构建平台,以市场化运作方式,以投带引,吸引更多金融资本和社会资金大量投入主导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截至目前,合肥形成总规模超过1000亿元的“基金丛林”,带动近4000亿元的社会投资。其中,成立总规模 59.2亿元的创业引导基金、产业引导基金和天使基金,用于支持和引导初创企业、中小型企业,共计吸引社会投资超过2000亿元。组建总规模近300亿元的“芯屏产业”投资基金,集中投向集成电路和平板显示中下游企业。其中,京东方10.5线项目通过芯屏基金就直接引入社会资金79.45亿元。

4.构建国有资本退出机制。经过多年的实践探索,目前合肥已形成“引进项目→国资注入→项目投产运营→股权退出→循环发展”的产业运作模式。政府投资形成的基金份额或股权达到约定年限或退出条件时,依法依规通过上市、股权转让、企业清算回购等市场化方式安全退出。这种方式让国有资本收放自如,在完成培育引入产业的同时,实现自身保值甚至增值,通过国有资本的循环使产业链不断扩大并深入发展,推动产业快速发展。截至“十三五”末,合肥国资累计向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投入资金超过1200亿元,带动项目总投资超过4500亿元,带动上下游产业链总投资近5000亿元。

优化服务,打造优良产业发展生态

1.创造产业发展软环境。2014年,合肥在全国率先对产业扶持政策作出重大调整,逐步形成“1+3+5+N”[1]的政策框架体系。通过产业政策体系整合,避免了政出多门、相互矛盾的问题,增强了政策的协调性和联动性。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大公共政策兑现履约,提高公信力,开展一照多址改革,提高线下一窗综办、线上一网通办水平,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打造政务服务升级版。合肥还专门成立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三重一创”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保驾护航产业发展。

2.注重创新人才引育。合肥聚焦电子信息、节能环保、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大力引进和培养产业技术人才。实施国家战略人才力量培育计划,先后制订“人才政策20人才政策8产业紧缺人才引进计划青年优秀人才培养计划等政策、实施细则30余项,引进扶持高精尖人才、高水平创新创业人才、高层次产业人才近万名。建立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的人才评价机制,在个税奖励、住房保障、子女入学等方面提供优惠。建设市场化人才服务平台,推行一站式”“组团式服务,全力打造人才高地。

3.搭建创新孵化平台。合肥着力建设以大科学装置公司为代表的资源集聚平台、以创新院公司为代表的协同创新平台、以离子医学中心为代表的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平台、以长鑫存储为代表的自主研发创新平台,推动从科研成果转化向产业发展成果转化。市政府遵循引导市场协同创新的理念,与中科大等“大院、大所、大学”合作共建创新平台,打造人才、资金、信息等各类创新要素汇聚地,促进科技创新赋能产业高质量发展。

“合肥模式”对各地产业发展的启示

“合肥模式”成功的关键在于找准“风口”、优化管理模式、健全配套服务,充分发挥产业基金引领带动作用,以资本投资模式推动优势产业做大做强。

解放思想,构建市场化运作体系

1.强化市场化运作思维。各地在推动产业创新转型中,与合肥发展存在发展中共性问题,资本投入和运作在传统模式下难以解决。合肥解放思想,各地都可转变观念,结合当地实际,用好市场化手段发展产业,着力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打好“双招双引”、项目建设攻坚战,形成抓产业促发展强大合力。改变国有资本投融资模式,从“土地优惠、税收减免”为主向“资本运作、基金支持”为主转变。用市场化思维和手段运营发展产业,吸引资本、人才、技术等产业要素集聚。

2.培育壮大基金规模。强化政府产业投资基金专业管理和市场运作,借鉴“合肥模式”,找准适合本地产业发展路径,建立产业投资百亿母基金,并发挥母基金的撬动作用,引导私募股权投资、天使投资、风险投资基金等各类资本,通过直接投资或基金合作等方式注入企业,放大资金杠杆,培育一批支撑性强的高成长性企业,形成本地产业创新发展独特的竞争力。

3.建立跟踪监管机制。政府牵头,聘请专家、学者、有影响力的企业家等专业人员,组成产业发展评审委员会,对拟投资项目进行论证决策、跟踪监督。强化风险管控,细化投资进度,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做好要素保障,确保项目达标推进,定期对项目进度进行评估和绩效评价,保证投资见实效。建立国资市场化监管机制,与企业签订协议,明确各类措施和核心条款,与企业建立起利益共同体,确保政府资金安全可控、保值增值。

完善国资退出机制。如上文所述,建立从引进项目、国资引领、项目落地到国资股权退出的投资循环模式。在规划项目之初,设置国有资本安全退出通道,政府产业投资基金在达到投资年限或约定退出条件时,将依法采用上市、股权转让、企业回购和份额退出等市场化方式,保证基金份额或股权安全退出。这种模式有利于国有资本培育和引进产业项目,保证国资保值增值,为新项目的发展提供循环支持。

精准招商,打造产业集聚洼地

1.明确招商引资方向。根据地方现有条件,选定一些有发展潜力的新兴产业,如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能源、新材料、医养健康、高端化工等,招引关键企业入驻,吸引上下游企业投资,而非盲目随意地投融资。探索建立领军企业重大项目延伸完善产业链条发展培育产业集群积极打造产业基地的产业发展模式。

2.产业链精准招商。建立完善重点产业链“链长、主”制度,积极构建“链主企业+骨干企业+高成长企业的产业体系;聚焦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紧盯龙头企业和关联配套企业,引进一批成长性好、带动性强、科技含量高的“专精特新”项目。

3.培大育强优势产业。聚力做好“优存量”和“扩增量”的文章,精准培育有竞争优势和地方特色的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等高端制造业,锻精延伸产业链条,增强产业发展接续性。深入挖掘企业发展潜力,加大对冶金、建材、化工等传统产业技术升级改造,做好土地、资金等要素保障,全力培大育强,支持企业从中低端向高端发展,促进产业提档升级,提升产业链竞争力。

投资驱动,助推产业提档升级

1.完善产业投融资决策机制。打造一支能够精准把握产业、市场、资本运作方式的“政府投行队伍”,严把拟投项目关口。引进与本地产业发展相契合的有丰富投融资经验的知名投资机构和投资人,参与本地投融资决策。制定产业扶持政策、政府资金投入管理办法、产业基金监督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政策措施,聚焦主导产业绘制重点招商图谱,为有融资需求的项目、企业提供更加精准化、便捷化的投融资服务。

2.设立重点产业政府引导基金。以本地国资平台公司为支撑,联合龙头企业、私募股权投资、天使投资、风险投资基金等,共同组建面向重点领域的产业投资引导基金。

3.发挥政府资金杠杆作用。政府投融资基金要强化与市场化投融资机构合作,突出政府产业投资在专业管理和市场运作方面的运作能力,通过私募股权的高门槛引导、拉动母基金投入,并借此吸引社会资本投资,有力引用更多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投向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等领域,达到以投资促发展的效果。

优化服务,培育优良产业生态

1.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全力落实各项惠企政策,帮助企业纾困解难,增强企业发展信心。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提高政府行政效能,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活力。放开市场准入,扩大“证照分离”改革事项,推动重点产业领域开放,提高外资利用效率和质量。优化审批流程,以流程再造为切入点,提高审批服务水平。坚持“最多跑一次”事项梳理,推进本地政务服务“一窗办”“一网通办”,完善“不见面审批”,提高办事服务效率。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加强审批事项事中、事后管理,促进市场竞争更加公平有序。

2.优化人才发展环境。围绕本地发展规划和本地选定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制定人才引进计划,在教育、医疗、住房、税收等方面,为人才提供优惠,满足人才需求。建立基础研究人才和前沿技术研究人才培养的长期稳定支持制度,鼓励、支持人才自主选择科研方向、组建科研团队,提升科技原创能力。出台支持扶持措施,对选择的人才给予补助奖励,激发人才创新创业活力,推动高端人才聚集。

3.加大科技创新投入。强化协同创新,发挥本地重点高校、科研院所的龙头带动作用,整合本地“高校、院所、大企业”资源,积极构建创新孵化平台,提高基础研究水平,加快科研成果产业化。紧盯科技前沿和本地产业发展需求,引进和培育相应的研发机构、重点实验室和中试基地,联合攻关,提升创新体系整体效能。深化交流合作,在大数据、新能源等领域探索“科研飞地”合作模式,集聚更多人才和创新资源,孵化更多高成长性科技型企业。

(编辑  杨利红)



* 战永杰,山东省龙口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1] 1”指纲领性文件《合肥市扶持产业发展政策的若干规定》;“3”指3个政策资金管理办法;“5”指5大产业扶持政策,包括各产业扶持的重点及采取的具体投入方式;“N”指各产业政策执行部门可按照相关规定量身定制具体实施办法。


 

国企财务公司作为受国资委和金融监管部门双重监管的金融机构,是最贴近实体经济的金融业态。国企业财务公司应从支持科技创新、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支持能源资源布局、织密风控廉洁网络体系、打造数智化财务公司等五条路径深化改革。

改革三年行动取得显著成就

国企财务公司占行业全部财务公司的比例达80%,它的改革发展水平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整个财务公司行业的发展水平。

(一)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普遍建立

国有企业财务公司按照《改革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扎实推进各项改革任务落实落地,取得了一系列丰硕成果,为新一轮深化国企改革和企业素质的提升奠定了坚实基础。国企财务公司按照监管机构要求,建立健全了董事会和各专门委员会,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决策、执行和督办,逐步实现了标准化、体系化。董事会中长期发展决策权、经理层成员选聘权、经理层成员业绩考核权、经理层成员薪酬管理权、职工工资分配管理权及重大财务事项管理权等逐步得到落实。

(二)信息化水平显著提升

云计算、RPA、超融合技术和大数据等应用较为广泛。信息系统建设不局限于标准化产品采购,更注重结合行业特性进行个性化开发迭代。例如,越来越多的财务公司采用自主设计、分项招标的模式建设信息系统,自主设计架构、自主组织施工,兼采不同供应商之所长,对信息系统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财务公司更加重视信息化安全管理,截至2022年,共有174家财务公司的重要信息系统按照安全等级保护三级标准建设,占比68%

(三)风险管控基础不断夯实

在遭遇个别财务公司风险暴露引发外溢效应后,国企财务公司通过加强党的领导、完善顶层设计,构建风险偏好体系,设定风险策略,着重强化科技赋能风险管理。2021年以来,企业风险状况得到较好改善,流动性风险整体稳定,市场风险保持低位,操作风险防控有效,风险监管指标总体良好,行业没有出现重大风险事件。随着2022年新版财务公司管理办法、2023年新版监管评级办法的实施,财务公司从政策安排上规避了过度脱离集团主业、过度扩张对外融资等的风险。

(四)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大幅提升

财务公司积极发挥“四个平台”功能,资金归集成效明显。2022年末,全行业平均资金集中度达50.26%,其中88家财务公司内部结算集中度超过90%。财务公司持续执行贷款降息、存款息、减免手续费等金融纾困政策,不断加大信贷投放,通过贷款、票据贴现、买方信贷、消费信贷、延伸产业链金融等工具支持企业集团、成员企业和产业链单位发展,金融服务价值彰显。

新一轮国企改革的要求

根据全国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动员部署,改革深化提升行动要求国有企业心系“国之大者”,敢于担当、善于作为,坚定当好科技创新的国家队、产业发展的领头羊、维护安全的压舱石。深化改革提升行动具体任务聚焦“三个作用”的发挥,即科技创新、产业控制、安全支撑。“三个作用”相互贯通、各有侧重。科技创新是根本,决定着产业控制和安全支撑作用的发挥,必须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打造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努力成为原始创新和核心技术的需求提出者、创新组织者、技术供给者、市场应用者。产业控制是关键,必须积极培育产业链龙头企业,加快打造自主可控、安全可靠、竞争力强的现代化产业体系,全面提升我国产业基础高级化和产业链现代化水平。安全支撑是底线,必须聚焦重点领域,提升产业链“韧性”、释放科技创新“活力”,筑牢“防”的底线、打造“攻”的实力,在国防安全、粮食安全、能源安全、资源安全、产业安全等方面发挥兜底托底作用,提升国家战略安全保障能力,推动国资央企真正成为堪当时代重任的大国重器、强国基石。

当前,国有企业财务公司在落实国企改革最新要求上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财务公司功能定位与新时期国企改革发展要求没有紧密衔接,财务公司特有的金融牌照优势没有充分显现。二是财务公司主动靠前服务集团战略、从全局角度引领和支撑集团新兴产业发展的能力还不够。三是创新意识不强,对传统基础业务依赖较多,针对科技创新提供的金融工具和产品非常有限。

落实新一轮国企改革的主要路径

站在改革的新起点,国有企业财务公司要树牢集团“大财务”理念,在集团大财务格局中找准定位,担当成员企业“第一借款人”“结算主平台”,有效发挥财务公司金融服务与辅助资金管理“双重”属性,在国企改革提升行动中展现新作为。

(一)创新机制支持科技创新

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强调要把科技创新摆在“头号工程”的重要位置,全力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卡脖子”问题,助力科技强国建设。中国银保监会2021年印发的《关于银行业保险业支持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企业集团财务公司要在坚守功能定位前提下,发挥专业特色优势,加强资金集中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企业集团开展科技创新提供优质金融服务。

财务公司与所属集团有着天然的紧密联系。在现有资质下,国企财务公司应主动求变,创新服务成员企业科技创新的思路,丰富支持科技创新的金融产品,重点紧盯集团内科示范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一是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国企财务公司应将服务科技创新纳入“十四五”发展修编规划,加强科技金融制度建设,单列信贷规模,重点支持基础性、紧迫性、前沿性、颠覆性原创技术研究和“卡脖子”技术研发。二是加大对技术改造的信贷资金支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淘汰更新落后产能,提升投入产出效率。三是创新信用审批机制,根据科技创新型企业轻资产的特点,探索采用专利权、订单、应收账款作为(质)等方式提供贷款,尝试“科技创新积分贷”。对科技型成员企业执行差异化“三查”标准。四是与相关科技企业联手,加强与各级知识产权局以及评估、法律、担保等中介机构的沟通协调,打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渠道,引导目标企业办理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并帮助企业获得政策红利。五是探索实施新一代数技术应用,升级改造核心业务系统,完善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技术手段,优化科技金融业务流程。六是专项制定科技金融业务考核方案,适度延长科技信贷人员绩效考核周期,建立专项奖励制度,细化落实激励约束和尽职免责政策。

(二)靠前服务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

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强调坚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传统产业两端发力,切实提升战略性新兴产业规模质量。据统计,近5年,中央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年均投资增速超过20%。但由于新兴产业集群发展尚处于形成阶段,轻资产特征明显,风险较大,社会资本投入较少,也超出了商业银行的风险承受能力,所以战略性新兴产业在融资过程中面临较多制约,难以从集团外获得充足的信贷资金支持。

国企财务公司要主动对接集团战略、市场、投资、科技部门,探索服务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新模式,实施“融资+融智并举策略,努力打造培育新兴产业的综合金融服务商。一是立足集团产业属性,明确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点信贷支持方向和重点成员企业,实施差异化支持政策。当前信贷支持应重点着眼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新能源、新材料、生物技术、绿色环保等产业以及集成电路、工业母机等领域。二是优化战略性新兴成员企业信用评级体系。在内部评级和贷前调查中,要充分考虑战略性新兴企业所处的生命周期阶段,对处于初创期和成长期的企业,要充分认识企业和项目的成长性,将未来高增长潜力带来的收益作为评估重点。三是结合战略性新兴产业不同类型企业的差异化需求,创新各类金融产品,为战略性新兴产业提供全周期的金融支持。四是与集团外部股权投资机构建立信息共享、风险共担机制,或以股权+债权的模式对相关企业进行投资,将投贷联动作为财务公司服务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要模式。五是集团内各金融企业握指成拳、组合工具。国有企业财务公司要与租赁、基金、保理等非银行金融机构一起,灵活使用投、贷、债、租、证策略,有效满足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发展的融资需求。六是大力开展股权质押贷款、并购贷款,推动产业链整合,加速新兴产业集群发展。

(三)多措并举支持能源资源布局

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强调要强化国企在能源、资源、粮食等重点领域布局,更好服务保障国家战略安全。能源安全是关系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性、战略性问题,对国家繁荣发展、人民生活改善、社会长治久安至关重要。中央企业应坚定不移地做好能源安全保障工作,有效发挥能源供应“稳定器”“压舱石”作用,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相比商业银行,国企财务公司作为集团“内部银行”,对节能环保、清洁生产、生态环境、绿色能源基础设施、绿色服务等领域相对比较熟悉,在协助集团布局重点领域方面义不容辞。一是按照国家“双碳”战略,发展绿色金融,向清洁能源产业倾斜更多信贷资源,优化自身信贷结构,推出“碳中和”信贷额度以及排污权抵押贷款等产品。二是加强与商业银行“总对总”战略合作,组建银团贷款共同支持清洁能源产业。增进商业银行融资支持信心,有效降低融资成本。三是财务公司在成员企业项目策划阶段就参与进去,发挥集团牵头金融平台的作用,整合集团内外各种金融资源,制定系统解决方案,助力项目落地。四是在能源项目开发中,涉及投资、建设、运维等多家央企,要发挥现代产业链“链长”的主体支撑和融通带动作用,加强与集团业务高度相关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的同业合作,推动双方保函互认和票据互认。五是依托财务公司同业授信,持续推广开展代开保函、代开信用证业务。六是响应国家要求,在支持项目开发的同时,实施农民工工资代发业务,从源头解决农民工工资保障、管理的难题。

(四)织密风控廉洁网络体系

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强调要坚决守住不发生重大风险的底线。金融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财务公司要践行“合规创造价值、风控行稳致远”的理念,构建集资产负债管理、资金运用测算、资金头寸管理、流动性管理“四位一体”资金运营管控体系,切实防范风险事件发生。

一是要坚守风险合规底线。国企财务公司应制定风险偏好及风险限额管理方案,编制《合规管理手册》,组织全员签订合规承诺书;成立合规管理委员会,设立首席合规官,将合法合规性审查和风险评估作为重大决策事项必经前置程序。资金运用实施“年预算、月统筹、周计划、日安排”,统筹中长期资产负债期限结构和短期应急措施。建设风险监测系统,对信用风险、操作风险、市场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等主要指标实时监测。

二是要将纪检要求嵌入业务流程。国企财务公司应与合作银行、重点成员企业签订廉洁风险联防联控协议,将党内廉洁纪律嵌入金融业务办理全流程和各环节。研究编制金融业务纪检监督清单,对所有业务进行“高中低”廉洁风险定级,制定防控措施。定期开展内控体系评价、金融业务、薪酬专项审计工作,持续提升监督效能。

三是强化信息手段监控。建设风险监测信息系统,对信用风险、操作风险、市场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等主要指标实时监测,并按频次自动生成风险监测指标值,确保风险可控在控。

(五)打造数智化财务公司

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强调要推动传统产业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升级。财务公司要紧跟“数字中国”战略,制定中长期数智化规划,构建“全在线、全天候、全闭环”数金融服务体系,深挖数据资产价值,着力打造智慧财务公司,以科技赋能集团发展。

一是升级改造核心系统。实施“小核心+大外围”的金融业务数字平台建设模式。对核心业务系统升级优化,开发移动端APP,实现金融业务全面线上化,业务办理模式由“柜员操作为主”转变为“客户自主、自助办理”为主。核心业务系统构建集全面业务管理、网上金融服务、监督决策于一体的业务运营管理平台。

二是探索智能化。积极应用智能业务机器人,对财务基础业务实现“系统+智能机器人”协同处理。建设统一监管报送平台,建立 1104 监管报表自动编制系统,实现各类报表自动生成、线上审核和电子化上报。构建集团金融数据库,搭建大数据云分析平台,全面实时掌握各项关键指标现状及发展趋势。

三是主动服务集团司库体系建设。打通核心业务系统和司库的数据通道,实现信贷、外汇等业务数据双向传输,协同开展。

(编辑  尚鸣)



* 贾灵强,中国电建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主任/高级经济师。



 

最近,中国通用机械工业协会智能制造调研组赴江浙沪地区,走访调研空分、泵、压缩机、风机和阀门行业企业智能制造实施情况。走访调研企业有: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阿波罗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凯泉泵业(集团)有限公司、南通大通宝风机有限公司、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中核苏阀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日立产苏州压缩机有限公司等。

智能制造发展呈现系列新亮点

通用机械属于离散型制造,普遍为非标定制化产品,具有小批量、多品种特点,其智能化生产的投入门槛高、持续时间长,降本增效难度较大。调研发现,行业优势企业在推行智能制造中充分结合自身管理模式、生产流程以及人员素质,有的放矢、循序渐进地推进智能制造,特别是在工艺流程、信息互通方面进行了大量尝试。这些企业坚持研发投入,在工业数字仿真设计软件、MES系统、条码化管理(工件二维码标识)、数字化追溯、在线无损检测、产品智能运维、远程在线监控等方面积极探索生产智能化和产品智能化,一套带有行业特色的智能制造整体解决方案在行业龙头企业的带动下正逐步成型。其中凯泉泵业、汉钟精机、中核苏阀、神通阀门、大通宝等企业都在智能化领域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和建设性开拓。

关键环节(设备、软件)尚受制于人

调研发现,通用机械行业的智能化仍处在摸着石头过河的探索阶段,往往头痛医头,缺乏经验和章法,以及可供借鉴的成功案例,特别是关键环节(设备、软件)尚受制于人。具体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是孤岛依然存在,缺乏体系标准。目前智能制造在行业推广最为普遍的问题是存在三种类型的孤岛:信息孤岛、自动化孤岛,以及信息系统与自动化系统之间的孤岛。控制系统、系统软件等关键技术环节薄弱,技术体系不够完整,由于没有统一的数据标准和接口标准,企业在进行智能制造系统搭建过程中特异化和非标化趋势明显,造成时间和金钱成本过高,不利于智能制造在行业中的普遍推广。

二是高端设备受制于人,生产运维受限。高端设备仍然是瓶颈,跟不上企业智能制造发展的要求。现有的智能制造装备多集中于产业中下游,比如机器人产业以系统集成企业为主,而高端数控机床与高精度的测量测试设备仍需大量依赖进口。

三是关键零部件依赖进口,智能产品竞争力不足。新型传感器、高端控制系统、高性能液压件与气动原件、高端轴承以及高端伺服电机、减速器和控制系统对外依存度很高,造成相关产品竞争力不足。

四是人才不足,新业态需要新技能人才。“互联网+”和智能制造时代对技术技能人才知识结构复合型的要求更高,其催生的新产业生态更需要大量生产工艺与智能制造体系结合的技术人员。如果不能形成智能人才支撑,企业可能跌入转型陷阱:有智能工厂,却没有人操作。

五是建设成本大,周期长,企业顾虑多。智能制造是一个系统工程,企业既需要相当数量的资金购买相关的设备,还需要建设相关的数字化系统,也需要相应的专业技术人才对这些系统进行运维与改造。而中小企业普遍具有资金数量少、资金流转快、融资难的特点,动辄上百万、几千万的资金投入,成为制约中小企业开展智能制造建设的短板。同时,通用机械行业的离散型、定制型制造方式,使智能制造系统的建立需要长期持续性改进与更新,需要资金使用的长期性规划。

精准施策,推进通用机械行业智能制造

首先,加强顶层设计,推进纵向集成。政府应发挥政策引导和支持协调的作用,在自主软件系统的基础上,推动促进信息系统和自动化系统的集成和接口标准化,以解决企业各个制造环节“信息孤岛”的互联互通。

其次,推动小企业+大平台体系建设。企业完全依托自身实施智能化改造的能力非常有限,政府应组织第三方公共服务平台等大网络平台帮助中小企业从资金、技术、市场、人才等方面推动企业智能化改造。

第三,重视“龙头企业”的标杆引领和示范作用。政府应重视建立龙头企业引领带动中小企业推进信息化、智能化的推广机制,提升中小企业智能化水平。支持大中小企业间开放合作,鼓励产业链上大中小企业的协作发展,支持企业间围绕智能制造实施横向集成合作,构建一体化供应链体系。

第四,引导各类基金参与企业智能化改造。落实中小企业发展相关产业政策,创新企业技改资助模式,引入投资基金对中小企业智能化改造提供资金支持,同时引导社会资本增加投入,解决智能化改造投入大、周期长的问题。

第五,形成产教融合人才培养模式。企业数字化转型要经历从自动化到智能化再到数字化的过程,在这个转化过程中人才是关键。但对这种复合型人才的培养,目前企业和高校暂时还不能承担起全部的责任。应倡导政府部门、行业协会、制造企业、职业院校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共建一批产教融合智能制造产业学院,强化教育资源市场配置机制,实现新职业标准的实时更新、人才供需数量的精准对接。

总之,通用机械行业要实现智能制造,应当构建健康的产业生态;要发挥好行业龙头企业的带动效应,发挥好产业链链主的引领作用;要加强金融扶持,为企业的智能化改造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培养多层次的智能制造人才是智能制造供需双方当前的紧迫需求,需要多方协作,完善智能制造人才培养体系。

(编辑  尚鸣)



* 此文系中国通用机械工业协会的调研报告。



 

随着国际形势变,科技自立自强逐渐为全社会广泛关注,人们对我国创新驱动战略的认识上升到了一个新的高度。

正确理解“科技自立自强”

值得注意的是,在科技自立自强的过程中不仅存在一些惯性思维的影响,也出现了一些新的认识误区。比如,国家从国际竞争的实践中认识到“核心技术是买不来、讨不来、要不来的”,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科技自立自强”的基本战略;但在具体实践中,很多人却忘记了“产业”竞争力这个起点与终点,而是从字面出发,把“科技自立自强”单纯地理解成科技政策,而不是创新政策或发展战略,甚至把它局限于科技“圈子”里。再比如,作为“科技自立自强”的一个重要途径,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的新型举国体制被寄予厚望,但党和政府的有关文件中“把政府、市场、社会有机结合起来”的重要表述却很少得到关注,近来反而出现一些过度强调“国家队”(非企业类国家战略科技力量)、“有组织科研”、甚至为此否定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的说法。其根源是机械地认识有关问题,把相互联系问题对立看待,割裂认识:将产业与科技(尤其是技术)相割裂,将国家、市场、社会的共同发展相互关系、互动关系相对立、相割裂,过度地就科技论科技,过度地强调国家及公共研发体系(公立的科研院所、大学及新型研发机构)在科学技术环节的作用,而不是以提高生产为目标,立足于产业竞争力的发展规律来理解科技自立自强,寻找走向自主创新的核心逻辑,进而提高国家创新系统整体效能。鉴于此,需要从几个方面澄清和说明一些基本原则问题。

有关自主创新的几个基本原则问题

以发展的眼光看待“卡脖子”问题

第一,产业发展和创新是一个动态、双向的过程,这从根本上决定了我们要以发展的眼光看待所谓“卡脖子”问题,而不是将其简单化、静态化、绝对化。

应该如何理解现代化产业体系中“创新”与“发展”的关系?我们着重强调创新对于产业发展的先导性作用,即现代化产业体系的“创新驱动”特征。这种单向视角时刻提醒我们,围绕极紫外光刻机、大推力航空发动机等“卡脖子”环节的攻关是强链补链、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的关键举措。但在此过程中,对“卡脖子”问题的理解出现了一些简单化、静态化和绝对化的认识误区:比如把“卡脖子”攻关视为产业发展的“华山一条路”,过分夸大和强调特定技术指标的重要性,进而过度渲染“创新驱动”的困难、神话西方技术霸权,这些倾向都有可能把“卡脖子”攻关带回刻舟求剑、打“固定靶”的传统老路,进而重蹈“攻关-落后-再攻关”模式的覆辙。

要打破这些机械认识论,需要我们从历史角度深入审视“卡脖子”问题。美西方之所以能够在某些技术环节对我们“卡脖子”,根本原因是他们从未放松对这些环节的技术积累和政治把控。这是使西方企业始终在这些关键产业和环节占有一席之地的基础,经历了相关技术和产品从初级到高级、从简单到复杂、甚至从赔钱到赚钱的全过程。换句话说,美西方今天能在5纳米制程设备、大推力航空发动机、精密元器件与材料领域对中国“卡脖子”,是因为他们完整地经历了28纳米制程、小推力发动机和元件、材料相对粗糙的阶段,并在市场扩张、需求升级、技术进步、产业融合等诸多因素的推动下,完成了产品创新与迭代。直至今天,将这些环节变成它们主导和定义国际分工体系的砝码。

但是,产业创新的果实只属于那些咬紧牙关坚持的企业;即便是美西方企业,一旦停止发展,也无缘参与新的创新机会。所以,当美国通信工业日薄西山、制造能力严重退化的时候,它们根本没有能力以市场方式阻拦华为和中兴在5G领域的进步。当中国企业接日韩,继续把半导体显示工业做成一个“东亚工业”的时候,美国人和欧洲人也没有资本对京东方和华星光电指手画脚。这和欧洲人至今不敢在电动汽车领域同中国硬碰硬是一个道理。因为所有这些行业中的中国企业也一直坚守着自己的一席之地,一直在技术与非技术因素的共同作用下持续迭代升级:从2G3G坚守到5G,从薄膜晶体管液晶显示坚守到miniLED,从最原始的电动汽车坚守到新能源、智能与汽车技术的跨界融合。

在产业发展过程中,与“产业创新导致产业发展”相比,经济发展中一条更重要的经验和逻辑是“产业发展导致产业创新”。在本土需求逐渐丰富、产业体量持续扩张、产业与技术自主融合的过程中,任何产业利用新技术与新市场的机会极大增加、风险极大降低,这使现代化产业体系本身就具备了“驱动创新”的可能。[1] 此时, 一方面“产业发展”是各产业自身质与量的持续提升,[2] 另一方面是通过“三次产业融合发展”提升产业体系整体性、协同性,成为盘活创新系统、推动技术升级的重要前提。当我们以这种发展的眼光来看待“卡脖子”问题的时候,就会发现一些新的思路。

首先,政治因素开始在这里发挥作用。国家(政治)层面的发展战略与目标在源头上定义和塑造着上述产业发展过程:国家对产业发展的意愿和理解,决定着其能否从系统层面自主把握和引导产业发展的宏观动态,这是跳出美西方定义的“卡脖子”环节和“市场失灵”话术的关键一步。在此基础上,立足于中国的产业基础、市场需求和技术基础,充分调动现有的市场主体、需求场景与技术储备,一方面为所有行业和企业创造均等普惠的发展环境,拆除阻碍产业与技术融合的一切政策障碍,从而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需求融合、资源融通等环节的作用,最大程度释放现代化产业体系“驱动创新”的能量;[3] 另一方面跳出虚高的技术指标,以我为主地定义产业持续升级所需要的“创新驱动”的关键元素(前述从系统层面把握和引导产业发展所需的关键技术及其代际),充分行使市场主权,以此支持本土技术加速迭代、摸索本土技术路径。[4] 综合这两方面的努力,最终在发展中实现创新,在运动战中歼灭敌人,以自主可控,以生(本土技术路径)制死门(“卡脖子”技术)。

解决“卡脖子”问题前提条件是畅通内循环

产业发展和创新首先是一个社会过程,然后才是技术过程,因此解决“卡脖子”问题的前提条件是畅通内循环,而不是通过解决“卡脖子”问题来打通堵点卡点。

在有关创新驱动发展和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的框架下,另一个流行的惯性思维就是把解决“卡脖子”问题视为打通内循环堵点卡点的前提条件,或者说一旦“卡脖子”攻关取得成功,产业链上下游良性互动的内循环就可以在市场机制作用下自动发生。从某种意义上讲,这种观点堪称“产业创新导致产业发展”思路的衍生品,但它同样面对着来自真实世界的各种挑战。一方面,虽然在美国遏制下脱钩断链来势汹汹,但并没有产生美国期望的杀伤力;甚至在工业软件、军工装备、工业级芯片等行业的诸多环节,中国企业都迅速填补了美国企业退出所导致的市场真空,并实现了产品技术的加速迭代与改进。另一方面,在那些尚未受到中美关系影响的产业领域(比如美国并不具备国际竞争力的那些领域),中国企业取得的很多技术成果——比如柴油机配件工业的自主创新(无锡油泵油嘴所涉及东风朝阳柴油机的高压共轨技术)和高端奶粉领域的技术投入(伊利、飞鹤、三元等国家队开发的更接近母乳喂养效果的配方奶粉)——既没有等到市场真空,也没有自动获得国内用户的信任与采用,这些没能进入内循环的星星之火也就未能形成燎原之势。

在产业发展和创新过程中,一些正反事例提醒我们:技术攻关既不像很多人想象得这么难,也不像很多人想象得那样足以启动内循环。恰恰相反,很多时候是内循环不畅导致技术攻关成果难有用武之地和改进机会。这意味着,畅通内循环——沿着产业链、建设良性的供需互动关系——对卡脖子环节的技术攻关与升级有着重要的先导意义。其实,创新管理学科有明言:疏通供需、建立有效的“用户-生产者互动,是创新的必要条件,甚至堪称国家创新系统的微观基础。正因如此,国外学者一直强调创新的经济社会学属性(Lundvall, 1988, 2013)

这种良性的供需互动关系,正是我国产业体系中的“短板”:最典型的表现就是中国改革发展创造的巨大市场,其中高技术含量方面,大部分都让给了外国企业,在需求方,没有给本国企业提供更多的机会(陈清泰,2018:p.98)。以集成电路工业为例:上海中微半导体设备生产了中国第一批芯片刻蚀机,直到美国发动“芯片战”才有大陆企业下单。路风(2023)直言:“虽然中国在集成电路领域面临短板,但在全球半导体产业链上的每个环节都有中国企业,有的领域还很强”,“不过迄今为止,在半导体产业链各个环节的中国企业,彼此之间并没有形成比较强的供需关系,而是各自分别与国外企业形成供需关系”。

更重要的是,打通上下游、畅通内循环,以良性的供需关系促进合作创新的过程,并不能在市场机制作用下自动发生。其原因在于,这个过程涉及一个重要的生产要素:产业链、甚至整个产业体系层面不同市场主体之间的相互信任。历史地看,这种产业链互信从来不是我国社会经济建设的主要方面:计划经济时期上下游信息流动和协同由归口部委控制,工厂不需要考虑这一问题。在外向型经济的年代,国内企业深度参与国际大循环,跨国公司主导全球价值链,同样不需要我们的企业操心这个问题。这一系列过程导致的最终后果就是,在我们这个门类齐全的产业体系中,真正能够推动合作创新的社会资本要素并不多,甚至可以说很稀缺。市场机制善于“配置生产要素”,但在“创造生产要素”方面为力不足。能够完成这一任务的重要行动者只有国家:由国家出面,以政治方式为本土产业链提供和创造“信任”。其实,在新中国工业史上,以国家背书推动产业链供需对接、促进协同创新与攻关的经验并不少见。从20世纪六十年代的高精度精密机床会战和20世纪70年代“二汽聚宝”、到21世纪初的磁悬浮项目攻关,机床工业史上几次大的集体突破都是由国家出面,以任务形式牵头供需双方、促进合作创新;如果没有当年国家主管部门协调产业链上下游,我们也无法想象我国万门数字程控交换机和第二代移动通信领域的集体突破。

这也为我们理解新型举国体制中的“政府、市场、社会有机结合”打开了一扇新的“窗户”。“重大任务”固然是启动举国体制的关键,但以任务“举”国的要害是用恰当的方式来统筹机构、调配资源、创造要素,最终完成任务。在计划体制下,国家可以用行政命令方式达成统筹调配的目标。但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单纯的行政命令方式已经不足以统筹调配高度差别化的行为主体,而市场又无法自动创造出统筹调配所需的“信任”要素,此时以国家背书赋能社会、创造产业链互信,就成为统筹调配、激活市场主体、启动协同创新的关键步骤,政府、市场与社会的有机结合也由此达成。

解决“卡脖子”问题的主体是企业

产业发展和创新首先是一个经济过程,然后才是技术过程,因此解决“卡脖子”问题的主体应该也只能是企业,而不是任何其他什么组织及其科技成果转化。

创新的本质是一种经济活动,是通过对新老技术、需求场景等进行重新组合,从而把产品做出来,并把做出的产品卖出去并确保最终能够向用户提供更优性能、更低成本的产品(或服务),来满足他们的需求(Lazonick, 2005; Lundvall, 2013)。从这个角度来看,创新显然是一个经济过程,企业的创新主体地位毋庸置疑。由此引申而来的一个重要问题是:如何理解创新的经济过程与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的关系?用更老生常谈的话来说,创新这个经济过程是不是“科技成果转化”的结果?

哪些企业可以成为“科技成果转化”的服务对象?必须承认一个基本事实:任何远离市场、用户和需求场景的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主体——比如近来备受关注的各类“国家战略科技力量”,都很难产生马上就可以应用于生产的“科技成果”;即使这种成果从一开始就是以开发出产品(样机)为目标,也往往离商业成功相距甚远(路风,2018)。基于这一点,“科技成果转化”在“为谁服务”上遭遇了悖论:那些创新能力不足的企业,很有可能啃不动上游机构攻关出来的科技成果,无力组织相应的二次开发活动(使之更加适合市场所需);而那些具备足够创新能力的企业,又可能不需要一个远离需求的“外援”,替他们攻关一些还得二次开发的科技成果。[5]

导致这个悖论的根本原因,是由于计划体制的“科技成果转化”观念已经越来越难以有效服务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国家创新系统。历史地看,在计划经济时期,从系统层面明确大学、科研院所等公共研发机构在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科技成果转化方面的职责,是因为当时国有工厂本身的开发能力不够用、必须借重这些“外援”;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已成为创新主体,即便没有外援,那些志气足、眼界宽的企业也会根据用户需求进行产品创新,并在长期、反复的创新过程中把某些关键核心技术强化成自己的“看家本领”。[6] 正因如此,国内外强调研究龙头企业自主研发在行业关键共性技术攻关中的重要性(Arora et al., 2020;孙喜等,2023);从这个角度看,我们甚至有理由怀疑:“科技成果转化”在当前中国科技政策语言体系中的突出地位,和铺天盖地地把“新型举国体制”解读为“科技(创新)举国体制”的努力(刘戒骄等,2021;王聪等,2023),在某种意义上都代表着计划经济思维对“企业创新主体地位”的不解与退步。

那些凭单个企业一己之力无法攻关的“卡脖子”环节又该如何?答案还是在企业,即便是在新型举国体制的框架下,最终的技术攻关还要靠企业,企业主导的大纵深、体系化的“有组织研发”。区别不过是一家企业还是多家企业,企业自主研发还是要企业牵头、机构(包括各种新老国家战略科技力量)支撑。[7] 决定因素仍然在于创新的经济属性:它不仅决定了企业的创新主体地位,而且从源头上定义和约束解决技术问题的战略与战术。技术攻关固然重要,但任何技术、包括“卡脖子”技术都必须通过产品形式才能实现其经济价值,也只能通过产品形式存在、延续和改进[8]Mowery and Rosenberg, 1999; 孙喜,2021)。而现代工业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任何推向市场的产品都不可能源于单一技术。所以,美国人大张旗鼓对我们“卡脖子”,就是想通过控制极少数技术环节、在尽可能多的领域阻止中国企业做出更优性能、更低成本的产品,最大程度地挤压我们的创新回报。美国耗时4年举全国之力绞杀华为,不许华为做麒麟芯片、造5G手机,但华为还是推出了“麒麟+5G”的Mate 60 Pro,而且上市当天就在沉寂多时的中国消费电子市场上引发了现象级抢购和现象级话题。

但美国这一轮绞杀之所以失败,就是因为像华为这样的企业,即便在一两个技术环节被“卡脖子”,仍然有可能基于他们对需求场景的理解,通过更好地定义产品概念和商业模式,更好地设计系统构架、引入替代性技术、开发支撑性技术,甚至更好的质量管理,从而在局部技术指标“退而求其次”的情况下创造出更有竞争力的使用体验。因为企业的思维方式就是从创新的经济属性(满足用户需求)出发,来确定技术问题的解决办法:如何把产品做出来、卖出去,如何组合不同知识,解决技术“短板”的策略是“补短板”“短板”还是“做长板”,而不会罔顾商业逻辑,一门心思盯紧所谓的“硬科技”和“黑科技”去死磕和豪赌。在科技自立自强实践中暴露的诸多认知误区,其本质是“创新”信仰替代传统观念的过程中,新老思维方式、政策工具之间的冲突,官产学研各界的利益格局与关系变化及其衍生冲突。我们的思想和政策要随变化了的客观情况而前进,才能彻底抛开各种陈旧的、不合时宜的观念,坚定不移地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建立起支持全面创新的基础制度。而解决这些冲突的出路只有一条——敢于让“熟习的东西闲起来”的自我革命。

(编辑  石)



* 孙喜,中信改革发展研究基金会研究员、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副教授;霍雪珊,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工商管理学院。

[1] 换言之,重大创新从来不是科技进步的自发结果,而只能是产业发展到特定阶段,在特定产品形态和系统框架下、为技术应用与快速迭代创造了新的机会,进而导致了产业发展与科技进步的良性循环。这与恩格斯在《自然辩证法》中有关“科学应归功于生产的事实却多得不可胜数”的论述在逻辑上是相通的。这意味着,当前国内某些地区试图以某种方法论找出科技创新“核爆点”,从而在一个去工业化的产业本底中、谋求一轮长期经济增长的想法是极其幼稚可笑的,它只能说明官僚队伍何其缺乏产业知识。

[2] 一个被长期忽视的问题是:即便只是单纯的规模扩张,也有可能在产业体系的层面产生正面结果,其中既包括上游专用生产工具的自主创新,也包括产业链层面的进一步自主分工,而这两方面又互为因果。

[3] 这个过程是毫无疑问的、天生的自主创新过程。

[4] 比如重新评估和比较28纳米制程与5纳米制程在中国工业升级中的重要性,并据此做出战略决策。

[5] 近年来对此还有一种思路,即鼓励科学家创业,以此将国家战略科技力量中的科研成果实现产业化。即便不追问“公共财政投入获得的科研成果是否适合科研人员私人转化”的法理问题,我们也可以看一下国际范围内的经验教训:发达国家的产业体系、尤其是实体经济中,科学家创业占多大比重?改革开放以来校办企业成千上万,失败的多,成功的少,根本原因绝非创业生态如何如何,而完全因为“此路不通”。

[6] 这也可以帮助我们理解一个重要的现象:其实在西方的国家创新系统中,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并不是按照技术成熟度在所有产业均匀分布的。或者说,并不是所有行业的关键基础技术和共性技术攻关都需要国家战略科技力量的直接干预,战略科技力量更多地集中在那些具有较强外部性的产业领域,比如环保、军工、能源等行业。但即便如此,在美国能源部、国防部下属的那些国家战略科技力量(比如能源部的一系列国家实验室)中,企业也会通过董事会等途径获得话语权、甚至直接参与。

[7] 比如在我国科技政策研究中备受推崇的德国弗朗霍夫协会模式,其核心业务就是给企业研发做支撑,而且德国政府会为弗朗霍夫协会的所有企业合同研发提供1:1的财政配套经费。

[8] 在这里我们将产品和(或)服务统称为产品。其实在服务业中也存在是否按照产品思维做服务的差别,即定制化服务和标准化服务的差别,而后者是走向服务产业化的必经之路。


 

近年来全球供应链正在经历重构,主要的影响因素包括美国和部分西方国家的贸易保护主义、不同地区劳动成本变化、新冠疫情、俄乌冲突以及气候变化等,形成逆全球化态势,全球供应链的安全成为各国普遍关注的问题。

今年,美西方以加强“经济韧性”和安全为名,推动“去风险”(de-risking)化,实际上企图与中国脱钩decoupling)。在这样的背景下,我国亟须评估全球产业链供应链重构的趋势,从国际关系、经济政策、企业投资等方面采取有效的应对方案。

美国以“去风险”之名推动对华“脱钩”之实

2015年起,我们就全球产业链发展进行常年跟踪和逐年分析整理并做出报告。在疫情管控常态化后,20232-4月,我对非洲四个国家(东非、西非两国)以及国内长三角、珠三角等制造业集群进行了多次一线调研。本报告结合宏观数据和调研反馈,对全球供应链重组的趋势进行评估,并就我国应该如何应对这一趋势提出有针对性的政策建议。

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爆发后,西方国家出现了明显的逆全球化倾向。据“全球贸易预警”(Global Trade Alert)数据库,仅2022一年,世界各国共出台了1486项各种限制贸易的措施;2023年上半年各国已经出台了1272项贸易限制措施。在逆全球化的大背景下,近年来全球供应链受到了多种因素的干扰,供应链的安全问题成为制造业最关注的问题。

经济学人《贸易转型全球报告2023年》指出,在新的形势下,加强企业应对风险的韧性优先于短期盈利能力的考虑。随着跨国公司放弃优先考虑超低成本、及时交付和最低库存的战略,全球供应链正在发生重大的变化。从“离岸生产”、“近岸生产”、“生产”再到“友岸生产”,全球化时代的低成本优先的即时生产Just in time)模式正在向逆全球化时代的供应链安全优先的以防万一Just in case)模式转变。20234月上海面料展期间,笔者调研走访了长三角诸多纺织、面料和服装企业。与疫情管控措施放开前的情况不同,这次国际面料展并没有大批国际买家前来商议订单,国际买家中大部分来自俄罗斯、土耳其和中亚地区,而携有大量订单的欧美买家少之又少。此外,很多原本并没有考虑出海设厂的纱线工厂也表示,为了获取更多的欧美订单,将考虑把工厂搬到东南亚,以避免由于无法提供中国生产的纱线没有使用新疆棉的证据,而接不到欧美订单。因而,这类企业的外迁动因并不来自降低生产成本(在国内基础设施便利,供电稳定,基本可以实现全自动化生产,不属于劳动力密集型产业),其实动迁到国外完全是迫于地缘政治和美国无端制裁下的无奈选择。

几年来,美国政府一直在国内极力推动相关供应链产业链合作领域的对华“脱钩”(decoupling),在特朗普担任总统期间,脱钩是他演讲中的常用词。欧盟出于自身利益并不愿完全追随美国,针对美国政客和与中国脱钩的舆论喧嚣,2023330日,欧盟委员会主席冯德莱恩在访华前强调“与中国‘脱钩’既不可行也不符合欧洲利益”,首次提出了去风险de-risking)的概念。

此后,美国官员把“去风险”当作“脱钩”的马甲来使用。20234 27 日,美国国家安全顾问沙利文在一次重大政策演讲中也使用了“去风险”的表述:我们是为了降低风险,而不是为了脱钩。从根本上降低风险意味着具备有弹性、有效的供应链,并确保我们不会受到任何其他国家的胁迫。但是,“去风险”的隐晦说法不能掩盖美国力图推动“脱钩”的实质。

2018年以来,美国不仅对中国产品加收高额关税,而且违反公平竞争、市场经济原则和国际经贸规则,以各种莫须有名义围追堵截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中国高科技企业,迄今为止,已将1300多家中国企业列入美国各种制裁清单。

同时,近年来,美国还不断对其他国家施压,游说其他国家跟进美国对中国企业进行共同制裁和限制,通过《瓦森纳协议》、五眼联盟敏感技术多边行动(MAST)”等多边机制协调出口管制、外商投资并购审查等政策,限制我国获取高技术。20225月,美国启动由14个亚太经济体 [1] 组成的印太经济框架(IPEF),宣称要通过贸易、供应链、清洁能源和公平经济等四大支柱建设加强亚太区域合作,实际上是在国际上组织新的机构和通过新的规则来推动与中国的“脱钩”,彻底孤立中国。

全球供应链重构下中国地位依然无可替代

 美国对中国工业品进口依赖度较高

美国对中国工业品进口依赖度高达22%从表1可见,2022年欧盟从中国进口工业品6838.4亿美元,其中劳动/资源密集型产品占16.4%,低技术产品占8.7%,中技术产品占32.6%,高技术产品占42.3%。同年美国从中国进口工业品5545.5亿美元,略低于欧盟从中国进口工业品的规模。其中劳动和资源密集型产品占17.7%、低技术产品占8.7%、中技术产品占34.3%、高技术产品占39.3%,可见中国对美国的出口结构也与对欧盟的出口类似,中高科技产品占75%左右,同时劳动和资源密集型和低技术产品仍有相当比例。

1 2022年欧盟、美国进口中国工业品数据(亿美元)

 

欧盟

美国

制造业产品

6838.4

5545.5

- 劳动和资源密集型产品

1122.3

979.7

- 低技术产品

592.4

482.2

- 中技术产品

2233.2

1904.6

- 高技术产品

2890.5

2179.0

资料来源:联合国贸发会议数据库

2022年,欧盟工业品进口对中国的依赖度(从中国进口占工业品进口总额的比例)为4.2%,其中劳动和资源密集型产品依赖度为5.9%、低技术产品依赖度为3.8%、中技术产品依赖度为4.2%、高技术产品依赖度为3.8%。相比欧盟,2022年,美国工业品进口对中国依赖度更高,达到21.7%,其中劳动和资源密集型产品依赖度为27.5%、低技术产品依赖度为24.2%、中技术产品依赖度为19.5%、高技术产品依赖度为21.5%

2022年,欧盟向中国出口工业品2090.9亿美元,其中劳动和资源密集型产品占6.5%、低技术产品占4.5%、中技术产品占50.0%、高技术产品占39.0%。可见,欧盟向中国出口的制造业产品中,以中、高技术产品为主(89%)。同年美国向中国出口工业品额为845.2亿美元,其中劳动和资源密集型占3.7%、低技术产品占3.4%、中技术产品占31.6%、高技术产品占61.3%。可见,在美国向中国出口的工业品中也是以中、高技术产品为主,占到美国对中国出口工业品总额的92.9%2022年,欧盟、美国工业品出口对中国市场依赖度分别为1.3%7.1%;其中美国中高技术工业品出口对中国市场依赖度相对较高,达到13.0%

从以上数据可以清楚地看出,欧盟、美国向中国出口中、高技术产品的同时,也从中国进口更多同类产品。中国进口中高技术产品属于中间产品,经过加工后的中高技术产品再增值出口。中国的中、高技术产品制造业是全球价值链的关键环节。

2 2022年欧盟、美国向中国出口工业品数据(亿美元)

 

欧盟

美国

制造业产品

2090.9

845.2

- 劳动和资源密集型产品

135.3

31.1

- 低技术产品

94.1

28.7

- 中技术产品

1045.5

266.8

- 高技术产品

816.0

518.6

资料来源:联合国贸发会议数据库

综上所述,美国对中国工业品进口的依赖程度大大高于欧盟对中国工业品依赖度。相比之下,中国市场在欧盟、美国工业品出口额中的权重相对较低,其中欧盟工业品出口对中国市场的依赖更低一些。值得注意的是,相对于美国对中国工业品的依赖,欧盟更多的是对俄罗斯能源供应的依赖。在俄乌冲突之前的2021年,欧盟对俄罗斯能源进口依赖度高达19.7%[2]

中国在全球供应链的角色无法替代

在全球产业链重组趋势下,越来越多的跨国公司正在采取“中国+N”的战略,这里的N指印度、越南、墨西哥等国,也被称为外包”(multi-shoring)。原因很简单:没有哪一个国家可以容纳所有从中国迁出的生产能力。

以印度为例。在逆全球化和与中国脱钩的喧嚣中,印度被西方专家和舆论视为是替代中国打造“供应链安全”的重要一环。在目前的国际环境下,印度制造业确实具备天时、地利、人和(特别是美国的支持)的历史性发展机遇。根据笔者调研,目前为美国运动鞋品牌代工的在华工厂已经被通知转移到印度去开设新的工厂,未来品牌买家将把订单下给印度的工厂而不再是中国工厂。在全球消费市场整体萎缩的现状下,在印度开设新厂无疑会导致关闭中国现有工厂。此外,印度庞大的英语人口有潜力使其成为美国公司的外包生产中心。但是,印度在成为国际制造业中心方面仍面临若干挑战,包括政府的改革措施尚未使其成为对外商更具吸引力的投资目的地。与中国相比,印度的国内消费市场规模较小,因此对在印度生产的公司吸引力较小。印度国内的市场购买力(2022年人均国民收入2380美元[3])的吸引力远低于中国(2022年人均国民收入12850美元)。

更重要的是,2022年印度的对外出口体量仅为中国的八分之一;而印度的制造业产品出口仅为中国的十三分之一。从出口产品的结构来看,中国的出口产品约94%是制造业产品,而印度出口产品中制造业仅占56%。印度出口产品的“大头”是精炼石油、药品、钻石、大米以及珠宝。印度制造业出口不仅体量小,而且产品结构差别也很大。在中国的制造业产品出口中,中、高技术产品占比达到65%,而印度的中高技术产品不到36%。总体而言,目前印度的制造业大致相当于中国加入世贸组织之前的规模和水平。因此,印度现在还不具备类似中国那样具有完整体系的产业链成为“世界工厂”的条件,最多也只能扮演“世界车间”的角色,与中国在全球制造业的地位不可同日而语。

再以全球绿色转型所必需的电池生产为例。2023717日,英国《经济学人》发表了一篇题为“排除中国的电池供应链看来无法实现的文章[4],以“压倒性存在”来描述中国企业在全球电池供应链中的作用。文章指出,电池生产加工是美国供应链去中国化最难实现的部分,中国的镍矿冶炼与加工能力约占世界总量的四分之三。中国还拥有全球约三分之二的锂加工能力。即便这些数字也低估了中国的实力,因为许多海外的加工厂都有中国公司参与。中国企业还主导着电池零部件的生产。在电池的各个零部件中,中国产能的全球占比少说也有一半,在某些门类甚至超过70%。余下的产能主要集中在韩国和日本。这三个东亚国家共占到电池行业中游部件生产的92%100%

应对策略:“五管齐下”为全球产业链注入确定性

由于近年来国际政治、经济、疫情等多重因素的叠加影响,全球供应链面临重组。尽管欧盟力推“供应链去风险”(de-risking supply chain)替代美国原版的供应链脱钩de-coupling supply chain),但是全球供应链的重组仍然面临相当大的不确定性。

我国应旗帜鲜明地以积极主动的“供应链确定性”(securing supply chain)替代被动的供应链去风险,推动新形势下全球经济的健康发展。在为全球供应链注入确定性的过程中,应对美国的经济霸权主义进行针锋相对,对欧洲、日本争取更多的经贸合作,对发展中国家的工业化给予更多的支持。基于这一分析框架,建议在以下五个方面进一步采取措施,在政策和企业层面推动全球供应链确定性:

第一,为全球产业链注入确定性,首先从法律的角度给美国画出清晰的红线,在法律上表明中国政府反对保护主义、单边主义的严正立场。在这方面,我国已经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20209月,商务部颁布了《不可靠实体清单规定》,20211月,商务部又颁布了《阻断外国法律与措施不当域外适用办法》。特别是20237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关系法》,为反制外国对我国的制裁和长臂管辖,依法行使反制裁、反干涉的权利提供了法律依据。在上述法律框架下,我国先后采取了一系列具体措施,包括禁止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商购买美国芯片制造商美光科技公司的芯片、对镓和锗两种关键金属实行出口管制,释放了明晰的信号,对美方起到了很好的警示作用。

第二,打造东北亚区域供应链(中、日、韩为主)为全球供应链增加确定性。尽管中日韩之间的政治互信不足,也受到美国的干扰和挑唆,但是打造东北亚区域供应链符合客观经济规律,也是区域内企业的业务诉求,完全具有可行性。建议RCEP的生效为契机,进一步与日本、韩国企业加强经贸联系,减免关税、取消壁垒、相互开放市场、便利企业界人士往来(互免商务签证),让东北亚区域供应链成为全球供应链安全稳定的基石,以密切的经贸联系增强政治上的互信合作。以东北亚区域供应链为基础,延展到东南亚、南亚国家,鼓励中日韩协同向东南亚、南亚国家转移劳动密集型和资源密集型产业,让东南亚、南亚成为东北亚产业链的延伸,共同保证亚太地区的供应链安全和抵御风险的能力。

第三,加强与欧盟的互动和沟通,通过与欧盟和欧洲企业的合作为全球供应链增加确定性,特别是通过中欧班列与沿线国家产业的深度融合,进一步稳定国际产业链供应链体系。与中美工业品贸易额的相互依赖度相比,中欧之间的相互依赖度在贸易额方面表现较低,但是实际上涉及关键的技术和产品。例如在车辆和零部件以及航空器和配件两个领域,中国从欧盟进口产品的总额均占中国同类产品全球进口总额的一半以上。“脱钩”不符合欧盟所倡导的自由贸易原则,自疫情和乌克兰危机以来,欧盟开始强调降低在战略性领域的对外依赖,进一步加强关键领域的供应链多元化。然而,欧洲企业并没有撤离中国市场,主要关注国内的高效、开放、透明的营商环境,我国企业可以给予主动回应并持续沟通。

第四,坚定推动双循环为全球供应链增加确定性,特别需要在国内大循环、国际循环的结合部,即我国的边境省份下功夫。西南、西北地区以及内蒙古、广西等省、自治区与蒙古、俄罗斯、塔吉克斯坦、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巴基斯坦、阿富汗、不丹、尼泊尔、印度、缅甸、老挝、越南13个国家接壤;与东南亚许多国家隔海相望。在我国边境地区与外方合作共建有特色的边境经济园区,推动优势产业企业(包括民营企业)积极参与国际产能合作,增强经济辐射能力,把边境地区由我国区域发展的“短板”转变为双循环的新高地,成为“一带一路”驿站。

第五,推动全球供应链确定性也需要我们保持定力,继续推动产业升级和转移。我国的劳动和资源密集型产品出口总额依然较高,2022年此类产品的出口金额为6245.5亿美元,约占当年全球劳动和资源密集型产品出口总额的31.3%。因此,随着我国产业升级和劳动力成本的进一步提高,加上国际市场对中国产品的壁垒增加,中国的劳动和资源密集型产品制造业(特别是民营企业)向“一带一路”国家转移的潜力依然很大。我们应该继续推动失去比较优势的低端供应链产业转移,在“一带一路”扩大朋友圈。

相比其他地区,非洲不是地理政治的热点,因此在这一地区的回旋余地较大。欧洲国家在这一地区政治经济体制方面的影响很大,而中国的贸易和投资规模较大,有潜力在这一地区联手欧洲国家助力非洲国家的经济建设。特别是在非洲的工业园区建设中推动与第三国合作,尤其是争取发达国家的国际品牌和买家公司投资园区落地,共同分担风险、分享投资收益。结合非洲经济发展的三方合作,不但有利于促进非洲的经济社会发展,也有利于中、欧企业自身发展,共同助力非洲工业化和经济结构转型,为全球供应链的安全注入新生力量,不断夯实供应链确定性。

( 编辑  季节)



* 于佳,北京大学新结构经济学研究院高级研究员、国际发展合作部主任,中信改革发展研究基金会资深研究员。本文是中信改革发展研究基金会课题F2302摘编。

[1]  成员包括美国、韩国、日本、澳大利亚、新西兰、印度、文莱、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菲律宾、新加坡、泰国、越南以及斐济。

[2] 于佳.从贸易依赖度看美西方对俄制裁的影响[J].经济导刊,2022,No.276(Z1):62-67.

[3] 世界银行,https://data.worldbank.org/indicator/NY.GNP.PCAP.CD

[4] https://www.economist.com/asia/2023/07/17/ a-battery-supply-chain-that-excludes-China-looks-impossible

 

当前全球优质资源集中于少数地区,且被西方发达国家和矿业巨头把控。世纪疫情、地缘政治矛盾令产业链供应链出现本土化、区域化、多元化趋势。“双碳”目标的提出加剧了行业数字化、绿色化变革的紧迫性。由此,我国金属矿业自主可控的压力持续提升。

通过深入研究国外发达国家和先进企业已有的产业链供应链自主可控案例,针对我国金属矿业国内资源开发力度偏弱、行业格局“小散乱”现象突出、产业创新能力不足等问题,本文提出确保产业链供应链安全,加快国内资源战略顶层设计、加快推动金属业重组整合与集约发展、创新发展的建议。

全球金属矿业产业链供应链现状及特征

资源禀赋、产业格局是金属矿业发展的长期制约因素,而在百年来的三大变局中,地缘政治安全和“双碳”目标逐渐成为主导因素。

自然禀赋决定全球金属矿业分布主要集中在少数国家或地区。全球广泛应用80余种金属矿产资源,受地质构造、成矿条件等自然条件影响,集中在少数国家或地区。例如,巴西、俄罗斯、加拿大和澳大利亚四国合计占全球铁矿总储量的57.5%智利、秘鲁、美国、赞比亚、俄罗斯和哈萨克斯坦占全球铜探明储量70%;几内亚、澳大利亚、巴西、牙买加和印度占全球铝土矿总储量的60

全球主要优质金属矿产资源被西方矿业资本控制。发达经济体利用跨国矿业公司资本控制发展中国家矿产资源。据统计,全球主要矿山被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英国的少数几家公司控制。在世界范围内,约有8000家矿业公司,其中最大的25家公司控制的产量占到总产量的78%

地缘政治影响下,金属矿业生产供应呈现本土化、区域化、多元化趋势。近年来,受中美博弈、疫情冲击、地缘冲突以及经济衰退等因素影响,越来越多的国家开始认识到产业链供应链安全可靠、自主可控、摆脱过度依赖西方资本的重要性,围绕产业链主导权展开争夺。金属矿业生产供应呈现本土化、区域化、多元化趋势。

“双碳”目标推动金属矿业数字化、绿色化趋势增强。在全球携手推进“碳中和”背景下,作为基础产业的金属矿业率先承受压力。以镍、钴、锂、稀土等品种为代表,能源金属异军突起,从小金属一跃成为比肩铁、铝、铜等传统工业金属的关键金属,并成为当前金属矿业的主流。ESG[1] 跃升为金属矿业的首要议题,推动金属矿业企业从发展理念到资本配置以及商业模式的全方位变革。数字化、智能化加快了传统矿业改造进程,在勘探、开采、安全、效率等全流程发生颠覆式变革。

国外主要经济体及其矿业企业产业链供应链自主可控案例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美国、日本、澳大利亚等国家以及必和必拓、淡水河谷等矿业巨头凭借先发优势,在维护本国本企业产业链供应链自主可控方面有很多值得我国学习借鉴的做法和经验。

美国通过顶层战略,利用产业链高端支配地位维护本国矿产资源产业链供应链自主可控

美国是处于全球产业链供应链价值链最高层级的国家,其充分利用优势地位,一是从顶层加强组织协调,系统推进战略制定和实施;二是加强本土资源开发,降低对外部资源的依赖;三是高度重视供应链安全和本土化,并试图脱钩,进行“去中国化”;四是注重通过建立矿产资源联盟稳定国外供应,限制中国发展。

美国万腾荣公司是全球最强大的铍生产制造及供应商,提供美国及西方国家所有军用及民用涉铍产品,控制着世界铍工业。其主要经验:一是依靠国家政策垄断国内资源,实施特许经营;二是实现全产业链运营,最大化利润来源;三是依靠美国科研实力,打造国际最高工艺水平和产品深加工技术;四是直接或间接控股国内外重要铍企业,从源头上控制原材料供应和铍材料关键技术;五是遏制中国发展,禁止向中国出口相关原材料。

日本作为唯一一个没有资源的资源强国,以财团为市场运作主体,积极参与全球资源开发配置

日本通过商贸获取资源,对于我国掌握稀缺金属资源具有重要借鉴意义。日本一是形成以金属与能源安全组织(JOGMEC)为核心的系统高效的矿产资源管理机构,政府提供全方位支持,为境外开发提供有力保障;二是通过财团运作,大力培育一批国际矿业航母,在全球资源市场获取规模可观的市场份额。

日本三井物产通过贯通金属矿产上下游一体运营,获取稳定控制力。一是利用全球情报优势长期跟踪投资机会,在行业低谷时期果断出手获取资源;二是以参股合作方式获取上游资源,注重商权而非控制权;三是构建以贸易环节为枢纽的一体运营模式,增强产业链控制力和稳定运营能力;四是吸纳金融机构作为股东,为开展逆周期收购提供资本支撑。

澳大利亚、加拿大凭借资源和技术优势形成强大的外向型矿业产业链

澳大利亚、加拿大是老牌的矿业大国强国。这两国的共同特点,一是注重发挥矿业技术优势,提高矿产资源产业链供应链竞争力;二是注重发挥资本市场作用,形成成熟完善的矿业产业体系;三是高度重视关键矿产产业,致力于构建涵盖上下游的全产业链;四是注重与美西方国家协同,降低对中国资本、市场的依赖。

澳大利亚必和必拓公司依托“全球化、全品种、全产业链”优势掌控大宗商品市场话语权:一是强化全球资源控制,从源头上把控矿业发展命脉;二是专业化、一体化、多元化经营,实现产业链纵深发展;三是通过并购做强做大,注重形成产业链规模效应;四是通过资本向优质资源转化完成产业链向价值链的提升。

拉美、非洲和东南亚等新兴资源国加大矿产资源保护,延伸产业链带动经济发展

拉美、非洲和东南亚等新兴资源国,基于带动国内经济发展和创造新增就业的现实考虑,采取矿产资源国有化、禁止矿产资源直接出口、提高关税等方式,强制要求外资在本国建设工业产业园、延伸矿业产业链。

巴西淡水河谷依托国有资源,做大做强物流运输业,牢牢把控铁矿石供应链。一是获取政府强力支持,集中国家优势资源;二是构建铁矿石低成本出口全球供应链体系;三是利用港口混矿中心控制中国供应链最后一公里。

瑞士嘉能可通过“工业+贸易”双轮驱动,形成了产融一体化发展模式

瑞士本身并不是一个矿业大国和矿业强国,但是嘉能可公司凭借瑞士在欧洲乃至全球独特的区位优势和经贸地位,通过商业模式创新走出了一条与其他矿业巨头不同的发展道路,一是在资源层面通过“全产业链布局+多品种经营”,获取大量优质资源,利用高杠杆支撑快速扩张;二是贸易层面,利用产品种类及质量、运输条件、供需形势等各种相关定价因素导致的价格差异进行套利;三是现货层面,利用供需变化、期现货市场,控制大宗商品价格。

我国金属矿业实现产业链供应链自主可控存在主要问题

当前,我国已建立金属矿产业完整的产业链供应链,形成了集资源勘探、采选、冶炼分离、深加工、功能材料及下游应用于一体,相对完整的产业体系,但深入来看,仍存在上游资源保障程度不高,中游行业格局过于分散,对外竞争力不足,下游高端材料创新力不足等问题。

我国矿产资源基础薄弱,产业面临“三高”难题

随着经济快速发展,我国对金属矿产品的需求大幅增加。目前中国金属矿产商品的消费量占到全球一半以上,但受到全球矿产资源自然禀赋和全球矿业寡头垄断竞争格局的影响。我国战略性金属矿产资源供应面临着“三高”挑战:一是对外依存度高。主要金属矿产资源的对外依存度几乎全部超过50%铁、铜、镍等资源的对外依存度均超过85%,钴和铬等金属矿产品的对外依存度则接近100%。二是进口来源国集中度高。我国62%的进口铜矿来自智利和秘鲁、73%的进口铬矿来自南非、83%的进口铁矿石来自澳大利亚和巴西、96%的红土镍矿进口量来自印尼和菲律宾、几乎100%的进口钴矿来自刚果(金)。三是海外矿业企业垄断度高。例如,海外前十大矿业公司占据了全球70%的铁矿、75%的铜矿、60%的黄金资源。

产业链“小、散、乱”现象严重,开发利用效率低下

由于早期矿业投资作为各省拉动GDP增长的重要手段,基本处于野蛮无序发展。直至目前,我国矿业企业力量分散。根据自然资源部的材料显示,截至2021年底,全国规模以上有色金属工业企业数量超过9000家,规模效益不足,行业中具备全球竞争优势的企业数量极少。国有资本布局分散,在国内金属矿产领域,央企层面,除4家以金属矿业为核心主业的资源类企业外,还存在10余家经营涉及金属矿业的非资源类央企;地方层面,则有超过30余家大型地方国企,很多优质大矿脉被切分成数十个小矿,行业“小散乱”现象严重,整体竞争力不足,成为产业链供应链自主可控的重要障碍之一。

高端材料科技创新资源配置和布局较为薄弱

一方面,我国金属矿业普遍存在重开采轻加工的现象,以原料、原材料开发为主,冶炼粗加工产品居多,单一金属矿产品多,系列化产品少,出口产品多为低附加值、低技术含量的初级冶炼产品,高附加值产品缺乏,总体上仍处于国际产业分工的中低端,向产业链价值链高端延伸不足;另一方面,我国金属矿业行政分割明显、科技资源分散,同质化竞争突出,金属矿业重大技术攻关布局相对不足。如“十三五”期间,国家在战略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技术攻关方面未作重点部署,“十四五”期间,国家仅部署一项“战略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重点专项。

我国金属矿业产业链供应链自主可控政策建议

加强国家资源战略顶层设计规划

调整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结构,优化区域开发格局,规范空间开发秩序;深化矿业国际合作,构建从供应国经通道国到消费国的供应链保障体系;加强资源开发统筹协调,成立国家矿产资源安全委员会,增强风险应对处置协调能力,出台更加积极的财税政策,改革矿产资源权益金制度;提升国内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水平,推进矿业全产业链管理和矿产品生命周期管理。

加快推动金属业重组整合与集约发展

国内,提高资源开发行业门槛,打破品种划分、区域划分,加快整顿市场秩序、推动企业并购重组;国外,加快组建以国有资本投资公司为代表的、以经营商品为主线的境外金属矿产资源管理运营平台。重点建设能够代表国家参与全球竞争的航母级企业,进一步统筹现有力量、强化国家意志,统一开发经营海外资源,改变多头对外的不利局面。着力提升国际竞争力。

推进金属业创新发展,提升产业现代化水平

一是发挥各方力量分工协作,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金属业技术创新体系;二是加快产业结构升级,如建设“铝型材—汽车零部件—建筑构件—家居产品”产业群、“稀有稀土金属—新能源材料—新能源汽车零部件—动力电池材料”产业群等;三是围绕关键共性技术布局前瞻性、战略性项目,加大研究投入力度,推动原创性、颠覆性和关键性技术攻关,通过建设共性技术创新平台、国家重点实验室等形式,集中优势力量突破一批“卡脖子”关键材料和核心技术;四是推进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5G等新一代信息技术金属矿业深度融合,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

(编辑  季节)



*  徐天昊、李晓杰、宋歆欣、郑宏军,中国金属矿业经济研究院。本文转化自中央企业智库联盟2022年重点联合课题《提升产业链供应链自主可控案例研究》。

[1] 指投资者在分析企业盈利能力及财务状况等指标的基础上,也从环境(Environment)、社会(Social/公司治理(Governnance)的非财务角度考察公司价值与社会价值。——编者



 

能源是碳排放最主要的领域。我国“富煤、贫油、少气”的化石能源资源禀赋,决定了现阶段以煤为主的能源生产与消费格局,同时也造成了我国碳排放量全球最高的现状。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加快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推动能源结构的低碳转型。电力作为能源供给体系的核心,也是低碳能源最为有效的应用途径,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减少化石能源在一次能源消费中的比重,是符合我国国情的能源发展道路,是我国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必要之举。

储能作为支撑风电、光伏发电等可再生能源发展和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必不可少的环节,在助力我国实现“双碳”目标中扮演越来越重要的角色。20221月,一项中美两国企业间关于重力储能技术 的合作引起业内广泛关注。此次中美关于重力储能技术的成功合作是中美两国在2021年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发布《中美关于在21世纪20年代强化气候行动的格拉斯哥联合宣言》后,围绕应对气候变化领域的首个技术合作,为中美在应对气候变化领域的技术合作打下基础,为我国新型储能产业发展增添了新的动力,也为进一步推动我国可再生能源发展带来更多可能性。

 

储能是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

新型电力系统的构建,可再生能源对化石能源的替代是重要特征之一,可再生能源将成为增量电量的绝对主体,并逐步成为电源装机主体和电量供应主体。截至20236月,全国水电装机4.18亿千瓦,风电装机3.9亿千瓦,太阳能发电装机4.71亿千瓦,生物质发电装机0.43亿千瓦,可再生能源发电总装机已达到13.22亿千瓦,同比增长18.2%,约占我国发电总装机的48.8%。其中,风电、光伏成为可再生能源增长的绝对主力。

在发展绿色低碳电力时,风电、光伏的间歇性和不稳定性特征对电力系统的调节能力带来了挑战。受气候、天气、季节、昼夜等因素影响,其随机性、波动性和间歇性特征明显,在当前技术水平下,难以有效支撑新型能源体系。风电、光伏的高比例并网将导致发电波动大幅增加,电力平衡难以保持稳定,对系统调峰能力提出更高要求,需要依靠储能为电力系统的安全经济运行提供保障。在电源侧,配置储能提升新能源并网质量;在电网侧,配置储能可提供平滑负荷曲线/削峰填谷、频率调节、电能质量、旋转备用、平抑新能源出力波动等多种辅助服务;在负荷侧,配置储能可平抑负荷波动。储能已成为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核心环节,同时在稳定全社会用能成本、提高全社会能源利用效率以及促进绿色经济增长等方面也将发挥重大作用。

新型储能迎来快速发展的历史机遇

 十五五期间,以风电、光伏为主的可再生能源将替代煤电成为我国第一大电源。预计到2060年,我国电力装机总量将达到80亿千瓦,届时风电、光伏装机总量将超过60亿千瓦,占比超过75%,随之而来的是巨量的储能需求市场,保守估计,到2060年,我国储能装机将达到10亿千瓦以上。

目前,我国储能仍以抽水蓄能为主。至2022年底,我国已投运的储能项目累计装机容量为5940万千瓦,同比增长37%,其中抽水蓄能装机达4610万千瓦,占比77.6%。抽水蓄能的建设条件较为严苛,除要求地势高差、稳定水源等自然条件外,还要综合考虑移民规划、生态环境影响等因素。我国抽水蓄能地理分布以西南地区和东部沿海地区为主,而风能、太阳能资源主要在东北、华北和西北,地理分布差异明显,难以满足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对储能的需求。

20221月,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十四五新型储能发展实施方案》,从科技创新、示范应用、规模发展、政策保障等方面制定措施,积极推动新型储能的发展。

一般来讲,新型储能泛指除抽水蓄能外的所有储能方式,技术路线呈多元发展趋势,包括锂离子电池、钠离子电池、液流电池等电化学储能,重力储能、压缩空气储能、飞轮储能等物理储能,以及超导电磁、储热(冷)、氢储能等其它储能方式。截至2022年底,我国新型储能累计装机1270万千瓦,其中锂离子电池和铅酸电池占比超过90%,且商业化进程较快;与此同时,以重力储能、压缩空气储能、液流电池、钠离子电池为代表的部分新型储能技术已进入示范应用和商业化发展初期,镍镉电池、钠硫电池、超导磁能、电容、储热/冷等技术也已基本完成研发并开始商业化进程,为储能产业发展带来更多可能。

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需求,要求储能的发展综合考虑能量转换效率、资源可获得性、规模化应用、系统寿命、安全性、成本经济性、生态友好性等多方面因素,目前新型储能中装机最多的锂离子电池和铅酸电池正面临材料获取难度日渐提升、安全性存在隐患、循环寿命低等问题,其它技术也或多或少面临着能量密度、转换效率、经济性、安全性等方面的问题,目前还没有一种新型储能技术能够解决所有储能应用需求,新型储能未来将是多技术路线并存的市场化竞争发展局面。但综合对比,重力储能在各项关键指标方面比其它新型储能技术具有明显优势,可替代抽水蓄能在新型电力系统构建中发挥重要作用。

重力储能具有较强综合优势

重力储能是通过重力势能与电能的转换来实现能量存储与释放的储能方式,其技术路线多样。早在1968年,我国建成的第一座抽水蓄能电站——河北省岗南11MW混合式抽水蓄能电站便是重力储能的应用方式之一,随着对技术不断探索,目前已衍生出了活塞式重力储能、废弃矿井重力储能、斜坡式重力储能以及塔式重力储能等多条技术路线。其中塔式重力储能具有较强的综合优势和国际国内应用示范基础,可填补目前新型储能中同时适应大规模、高效率、安全稳定、低成本等储能需求的技术空白。

重力储能具有较好的应用示范基础

1.国际示范项目运行效果良好。2017年,瑞士可再生能源公司(Energy Vault)基于抽水蓄能原理提出了重力储能的解决方案。根据产品和场景需求的不同,重力储能可实现在450小时之间充电和放电。该公司于2020年在瑞士Ticino推动了5MW/35MWh示范项目的建设,通过核心软件系统的智能化控制,可实现5MW电力的持续稳定供应,实测能量转换效率达到75.3%

2.国内首台套示范项目建设顺利进行。2021年,Energy Vault基于瑞士示范项目对重力储能技术进行优化,能量转换效率将达到80%-85%2022年,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与Energy Vault签订技术许可使用协议,将重力储能技术引入中国,并推动在江苏如东县建设25MW/100MWh的重力储能示范项目。

重力储能具有较多技术优势

能量转换效率高。重力储能与抽水蓄能的技术原理相近,目前已经验证的重力储能系统能量转换效率可达到75.3%,超过抽水蓄能75%的转换效率,建设中的新型重力储能技术设计转换效率可达到80%-85%

系统寿命长。重力储能系统设备主要由机械构件和重力模块构成,项目耐久性好,项目运行期间基本无容量衰减情况,系统寿命与建筑寿命一致,可达50年以上。

经济性较好。在建的如东25MW/100MWh重力储能全球首台套示范项目,初步测算全生命周期度电平准化储能成本约0.3-0.4元,且进一步降本空间较大,有望成为最具经济性的储能技术。

具有较大转动惯量。与抽水蓄能一样,重力储能利用具有转轴的机械设备(同步发电机、涡轮机等)来实现能量转换,可为电力系统提供大量的惯性响应,提升系统的频率抗扰动能力,为系统重建功率平衡争取时间。对于未来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来说,这是非常宝贵的。

建设规模灵活。重力储能系统结构采用模块化的设计和建设方式,具有完全解耦的功率和能量,占地面积小,极大地拓展了重力储能技术对不同应用场景下项目规模需求差异化的适应能力。

环境友好。重力储能不存在化学品泄漏和污染的风险,其提升模块可利用粉煤灰、报废的风力涡轮机叶片等建造,在降低重力储能项目建设成本的同时消纳固废垃圾,带来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

重力储能拥有丰富的应用场景

重力储能的技术特性,使其可为电源侧、电网侧、用户侧等电力系统各个环节的储能需求提供解决方案。在“双碳”目标背景下,重力储能将在众多应用场景发挥重要作用。

清洁能源大基地建设场景。我国可再生能源已进入大规模、高比例、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明确提出,在内蒙古、青海、甘肃等西部北部沙漠、戈壁、荒漠地区,加快建设一批生态友好、经济优越、体现国家战略和国家意志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项目。为保障电力供应的稳定可靠,需要发挥储能的调峰调频、应急备用、容量支撑等多元功能。重力储能在适应大规模大容量储能需求场景中优势明显,可代替抽水蓄能在清洁能源大基地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总体来看,已规划的七大陆上新能源基地、五大海上风电基地以及多能互补清洁能源基地建设带来的储能市场将超过1亿千瓦,为重力储能提供了广阔的市场空间。

退役火电机组替代场景。火电是我国建国以来支撑工业和国民生活最主要的能源形式,目前我国火电装机容量为13.57亿千瓦,遍布各个城市,火电机组设计寿命一般为40年,20世纪80年代开始大规模发展的火电设施目前面临退役问题。2021年,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储能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探索利用退役火电机组的既有厂址和输变电设施建设储能或风光储设施。我国火电厂普遍处于城区或城市周边地带,对安全性、土地集约性等要求高,重力储能安全性高,占地面积小,还可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城市固废处理问题,符合城市绿色发展理念,且重力储能建筑体与火电厂冷却塔高度相仿,不存在限高或影响城市景观的问题,长远来看,这将是重力储能助力能源转型和推动城市实现双碳目标的又一个重要领域。

风光储氢一体化项目场景。在全球碳减排的背景下,各国对于发展氢能产业的热情空前高涨,由于具有可助力众多领域深度脱碳的优势,可再生能源制氢(绿氢)进入快速发展的新时期。我国风能、太阳能资源主要集中在“三北”地区,当地产业基础相对薄弱,电力消纳水平有限,在电力外输通道难以满足大规模可再生能源电力并网外输的情况下,通过制氢实现可再生能源的消纳是将新能源转化为新产品的新思路。重力储能模块化建设和中长时储能的特性可满足不同规模、不同模式的可再生能源制氢项目需求,从成本和稳定保障能力来看,重力储能在可再生能源制氢电力供应方面具备较大优势。随着绿氢相关技术发展、投资和生产成本降低、应用领域拓展以及生态效益的市场化,绿氢的生产消费规模必将爆发式增长,行业研究显示2050年我国的绿氢需求将增长到每年8100万吨,重力储能技术将为风光储氢一体化发展提供保障。

尾矿综合治理场景。根据《国土资源情报》数据统计,截至2018年底,我国尾矿累积堆存量约为207亿吨,年排放量高达15亿吨以上,尾矿利用增速高于排放增速,利用量小于新增量,大量的尾矿以固体废弃物的形式存储于尾矿库中,我国尾矿综合利用率仅为20%,与发达国家80%的利用率差距较大,整体处于起步阶段。重力储能技术通过在材料科学领域的关键创新,可利用尾矿渣、粉煤灰、固废垃圾等作为重力提升模块的主要原料,实现循环利用,缓解尾矿渣等固废带来的环境问题。此外,重力储能可结合光伏,利用尾矿区电力基础设施,打造“光++生态的尾矿区生态综合治理耦合修复模式,在获取经济效益的同时创造生态效益。

与数据中心产业耦合发展场景。数据中心是数字社会的核心基础设施,耗电量相对较大,2021年全国数据中心总消耗电量达到940亿度,占全社会用电量的1.13%,是一般建筑的几十倍。2022年国家启动东数西算工程,提出8个国家算力枢纽节点和10个国家数据中心集群的建设规划,将东部算力需求有序引导到西部,缓解东部能源紧张问题,也为西部开辟一条发展新路,促进东西部协同联动。数据中心的发展离不开能源,在“双碳”目标背景下,数据中心与可再生能源的结合将成为影响数据中心发展的关键因素。数据中心对电力的稳定性可靠性要求较高,重力储能的技术优势可缓解可再生能源的波动性、不稳定性问题,为数据中心提供安全高效的绿电保障;同时重力储能建筑体的中部闲置空间可作为数据中心机房,实现空间的高效利用;数据中心还可为重力储能智慧能源管理系统提供数据管理服务,实现两者的深度耦合发展。

城市综合应用场景。城市不间断电源(UPS)是保障城市基本生产生活和核心机构能源安全的重要基础设施,为政府、银行、医院、交通枢纽等城市核心机构提供能源安全保障,重力储能在中长时储能、安全性、转动惯量、项目寿命等方面的技术优势,可作为城市UPS广泛用于对电力可靠性依赖度高的行业和设施,且重力储能的模块化设计使得其土地集约优势明显,在城市级UPS领域相比其它技术和产品具有明显优势。此外,重力储能系统作为建筑体,其内部空间和外观具有较强的可塑性,借助重力储能建筑体打造城市景观,形成地标建筑和城市名片,通过增加灯光秀、投影表演等附加功能,以震撼的视觉盛宴展现城市发展或文化、历史等内容,打造独具特色的能源与文旅产业融合发展的新高地、新亮点,创造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

我国发展新型储能的若干建议

新型储能在我国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和新型能源体系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自2021年以来,国家以及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密集出台300多项与储能相关的政策,明确产业发展目标规划,加快推动部署新型储能关键技术的研发、推广和应用。

从实际应用情况来看,我国新型储能整体仍处于发展初期,还面临较多不确定性。核心技术需要进一步研发和创新,各项技术指标需要通过更多的示范项目进行验证;新型储能成本普遍较高,有待通过技术优化和加快商业化进程降低成本。国家关于新型储能产业发展政策的系统性和针对性较弱,各地普遍存在按一定比例强制配储的“一刀切”现象。匹配新型储能多元机制的服务机制和商业模式尚未形成,新型储能参与电力市场的辅助服务机制、反映新型储能在电力系统不同应用场景作用价值的成本疏导机制尚未有效建立,目前新型储能的发展需要有效解决较多不确定性。

综合来看,要推动新型储能行业的高质量可持续发展,需要从国家战略、产业政策、市场机制以及标准法规等方面提供良好的政策和市场环境,为我国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奠定基础。

加强顶层设计,明确新型储能的发展定位和目标

能源是社会经济的基础,新能源的发展尤其需要从国家战略层面进行顶层设计和统筹规划。2006年《可再生能源法》正式实施,此后国家相继发布了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管理和电价管理的相关管理规定,形成了多项政策措施相配套的政策体系,助力我国可再生能源从无到有并快速发展,如今已成为全球可再生能源的引领者。新型储能作为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需要国家制定相应的政策指导文件,明确新型电力系统不同发展阶段下新型储能的功能定位、发展目标和实施路径,为新型储能的近期和中长期发展提供目标引导和政策保障。

加快技术攻关,建立健全新型储能科技创新体系

完善的科技创新体系是支撑产业快速和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加快关键技术装备攻关,实现核心技术自主化,是快速提高技术成熟度和产业竞争力的重点。要发挥政府和市场的双重作用,加强储能技术创新战略性布局和系统性谋划,积极推动产学研用融合发展,鼓励具有基础和实力的科研机构、大专院校与电力企业、具有行业影响力的新型储能龙头企业以及投资机构共同搭建科研创新平台,推进国家级新型储能重点实验室建设,围绕当前我国新型电力系统和新型储能的实际需求,坚持技术路线多元并行发展,重点加强大容量、安全、稳定的新型储能技术研究,完善新型储能专业人才和复合型人才培养,为技术创新发展提供可持续的驱动力。

因地制宜发展,探索新型储能规模化多元化应用

储能的作用是为“源--电力系统结构提供稳定运行和安全保障服务,我国各区域能源资源禀赋与负荷特性差异较大,新型储能要因地制宜选择重点发展路径。从源网侧看,在华东、华中、西南等具有一定抽蓄资源的地区,优先支持抽水蓄能和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建设,在抽水蓄能规模以外,以及电网末端和偏远地区,根据需求以新型储能作为补充;在华北、西北等抽水蓄能发展受限,且新能源资源丰富地区,新型储能发展空间广阔,应重点发展适应大容量、高效率、低成本且具有调峰调频、惯量支撑功能的储能技术;南方地区应推进海上风电与新型储能耦合发展,加大引导用户侧储能建设力度。面向多元化的用户侧储能需求,应以支撑高品质用电、提高综合用能效率效益、降低用能成本以及提升用户灵活调节能力为目标,探索新型储能不同技术路径和发展模式。

完善价格机制,保障新型储能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完善的成本疏导和价格形成机制是推动新型储能产业可持续发展的关键。针对当前新型储能价格机制不完善的现状,应明确新型储能在电力系统中的独立主体地位,营造良好市场环境,健全新型储能电站参与电力市场规则,完善电能量市场、辅助服务市场、容量市场等机制,加强电力现货市场与辅助服务市场之间的协同联动,从容量电价、拉大峰谷价差、辅助服务、现货市场等方面着手,明确新型储能在发电、电网、用户等各个受益主体间的价值分配,通过价格信号激励市场主体并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新型储能的建设,通过市场化方式促进新型储能的公平竞争与降本增效,提高新型储能投资回报,形成良性循环,促进新型储能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强化政策供给,加快新型储能产业化商业化步伐

政策支持对处于发展初期的新型储能产业尤为重要。应在现有政策基础上,加大新型储能技术创新和项目建设支持力度,积极开展新型储能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示范、科技创新(新型储能)试点示范以及新型储能在重点区域的试点示范,鼓励各地先行先试,通过示范应用带动新型储能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积极拓展新型储能的多元化商业应用模式,健全新型储能的社会资本融资手段,鼓励各地根据实际需要对新型储能项目投资建设、并网调度、运行考核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强化标准的规范引领和安全保障作用,积极建立健全新型储能全产业链标准体系,加快制定新型储能各技术路线的技术标准、安全标准、应用管理标准等,为新型储能的产业化发展奠定基础。

深化国际合作,聚焦新型储能推动技术产业共赢

作为应对气候变化领域的重点产业,新型储能是当前国际竞争的热点,也是未来双多边合作的重点。推动新型储能的国际合作,要遵从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的原则,充分发挥政府间多、双边能源合作机制作用,聚焦新型储能前沿技术领域,加强国际信息交流与信息共享,鼓励与国外企业、科研机构开展新型储能相关重大技术联合研发,重视新型储能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积极引进相关技术和设备,推动国内先进储能技术、标准、装备“走出去”。发挥国内储能市场优势,加大与国际金融机构的合作力度,完善相关合作机制,吸引国际资本参与国内新型储能的产业化发展。聚焦“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能源转型市场,以开放姿态与欧美等发达国家具有先进技术和资金优势的机构合作,联合开展新型储能及相关项目,实现共赢。

(编辑  宋斌斌)



* 郑冬冬,中国投资协会能源投资专委会研究部主任;戴彦德,国家发展改革委能源研究所原所长。

重力储能是以重力势能与电能转换实现储能功能的技术的统称,有若干基于此原理的重力储能形式,本文所指重力储能特指中国天楹与Energy Vault合作引入中国的塔式重力储能技术。




 

很多企业为应对当前形势变化,都在考虑对外投资设厂的问题,一些地方政府也在积极研究怎样支持企业走出去。为此我们要思考走出去的风险和应对之策。

中资企业“走出去”面临的风险

2015年是我国对外直接投资的重要转折点,即对外投资流量大于引进的外资流量。自此之后,中国对外投资的存量也高于吸收外资存量,这是中国对外经贸发展很重要的一个里程碑。

从风险角度考虑,走出去企业面临的风险有四大类:一是地缘风险;二是经济与金融风险;三是隐性风险;四是其他风险。

关于地缘风险,现在考虑比较多的是中美贸易摩擦问题。中国和外国之间的地缘政治关系可分为三类:第一类是中国与美国及其盟国的政治经济关系变化带来的地缘政治风险;第二是中国和一些重要邻国由于存在历史纠纷、领土争议而可能存在的潜在风险,很多企业把产能向这些国家转移作为一个重要的战略选择(这些国家的确具备一些有利条件),但关注政治生态风险非常必要;第三是一些国家可能面临着政治变局或执政党更替,导致与我国政治、经济关系发生变化,由此带来与投资国国家关系变化风险。

经济风险可以分两大类,第一大类是市场变化可能带来风险,或者是东道国本身的经济危机带来的风险。另外是金融风险,如利率调整导致成本变化,或者汇率变化导致风险变化。

隐性风险在很多国家都可能遇到,例如在劳动保护、工商税务、环保政策,甚至一些技术转移等方面存在因规则和政策变化带来的隐性障碍,可能对在外投资带来一些冲击。

其他风险。如国际市场供求关系变化、海外市场需求变化等对企业在外经营的风险,很多企业在海外投资中都遇到过类似的情况。

地缘政治风险

首先看美国和欧洲等西方国家。美国这些年对中国贸易投资限制措施不断强化,通过有针对性地不断出台新的政策、甚至立法的方式,对我国企业或人员进行进口限制、出口限制、投资限制、技术交易限制、政府采购限制或签证限制等,手段不断翻新。很多企业对此有切身感受,在美国进行投资面临越来越多的约束,比如TikTok在美国生存面临着重大困难。

美国对外商投资有直接审查,对中国审查特别突出。我国企业在美并购案占全部外资并购案不到4%,遭到审查的份额占15%。这充分说明美国对中国在美投资(尤其在半导体、通信等行业)的限制非常明显。有几个早年投资的项目,现在美国方面对此提出申诉,投资可能面临失败。另外,我国企业收购美格纳及英国最大的纽波特晶圆芯片厂,受到美国相关审查和法律阻碍,都失败了。中概股在美国上市也存在很多问题,美国政府对中概股提出了很多要求,如要证明在美国上市的外国公司不被政府拥有或者控制,在审计方面要求能够提供企业审计的原始材料,这些规定迫使5家国企中概股去年在美国退市。虽然现在与美国达成和解,在审计方面的问题初步得到解决,但中概股退市风险并未完全消退,美国目前并未取消确定摘牌名单,很多企业仍然在预摘牌名单上。

欧洲对来自中国的投资也正在收紧,特别是在制造业、通信技术方面,中国投资的项目面临的审查特别多。我国很多企业去欧洲投资是希望收购当地的企业,但是欧洲有一些无形的门槛需要关注。从欧洲对中国企业投资的通报和投资审查比例来看,高于在欧洲的FDI并购投资项目审查的平均占比,与在美国碰到的情况一样。我国企业在欧洲投资可能面临着三方面问题:一是反垄断审查;二是外商投资安全审查;三是反补贴审查,这些审查可能加大中国企业对欧洲企业投资或并购的成本。

关于反垄断审查,有一个“第三国”界定。虽然欧委会没有对这个概念提出明确的标准,但是在他们配套发布的影响评估报告中,欧委会引用了过去对《中国橡胶充气轮胎反补贴调查案件的决定》,中国的政策性银行和国有商业银行提供的贷款以及政府投资基金股权投资,都被认定为国家提供的支持,这些机构可能被认定为补贴提供方。中国国有企业和其他企业的正常往来,也可能被理解为中国的补贴行为。其中面临的额外风险,是一些国家认为中国国有企业都是归政府统一管理的。

在工程承包和一些具体的投资合作方面,都有潜在的、暗藏的壁垒,值得关注。美国和欧洲针对中国对外投资和并购采取的措施是很典型的,日本、韩国同样存在类似措施。

中国周边有历史遗留问题或领土纠纷的邻国,如印度、菲律宾、越南等。

印度这些年采取了很多针对中国企业的政策措施。在生产领域对我国企业投资有三个方面的措施值得关注:(1)生产关联激励计划,实质是通过补贴、关税措施控制中国产品的流入,支持本国的生产,最终目的是限制中国在当地市场的占有率。(2)如果这些补贴措施、关税措施不能够产生效应,就采用合规检查,即对产品销路较好的中资企业搞突击检查,有意恶化中资企业的生存环境,很多在当地市场占比高的企业都碰到这种待遇。(3)签订系列的双方自由贸易协定,印度与贸易伙伴之间形成了一些自由贸易措施,这样有利印度产品销售,从而影响中国传统的优势产品在当地市场的拓展。

越南往往会随着政党领导人的变化更替,对中国的态度、政治关系发生变化,还是有一定规律性的。菲律宾同样如此,政党、政局、政客发生变化之后,可能对中国的政治关系和经贸关系随之发生重大的变化或者转向。

以上这些都是地缘政治风险。这种风险是“大”风险,对经贸关系及企业生存发展有决定性影响、普遍性影响。

经济与金融风险

金融风险。近几年来,企业对金融风险的感受非常深刻和痛切。一些国家利率短期之内快速上升,引起汇率大幅度波动。从2022年情况看,美元汇率指数最高时达到114,升值16.9%,其他多种货币汇率出现大幅贬值,相应对企业的经营成本会产生重大的影响。另外,美国短期快速提升利率导致很多企业的美元负债成本明显上升,2022年持有美元相关债务企业的违约率相较于2021年增长了435%,今年第一季度已经出现了违约企业债券大约353亿美元,增长速度非常快。

汇率风险加大企业经营的不确定性。“走出去”企业需要大量外汇收付,形成以外币计价的资产或负债等债权债务。东道国的经济发展水平与当地货币汇率波动将增加企业的汇率风险,在交易和折算过程中产生较大不确定性;随着人民币汇率双向波动常态化,外贸企业也存在较大外汇风险敞口。

汇率变化直接关系外经贸企业的议价能力、成本效益,对企业生产经营具有多维度影响。企业从获取订单、组织生产、发货到收到外汇,账期为两三个月,期间汇率变动有可能侵蚀企业利润。汇率变化对很多企业经营也造成重大影响和冲击。由于汇率波动,企业在对外并购、项目融资、债权投资、应收债款成本收益都受到影响。另外在企业经营过程中,由于汇率变化,导致人工、原材料等生产成本发生变化,财务并表时转化为汇率折算风险。

资本管制风险。东道国的资本管制会减少外国投资者进入当地资本市场的途径,影响项目和金融市场投资回归母国,以及限制外资在东道国的股权比例。近几年对资本项目实行管制的发达国家明显增加,2020年增加了27个,2021年增加了5个。有资本项目管制的发展中国家数量也明显增加,最明显的是2020年和2021年,针对资本项目的临时管制、流动项目的临时管制的国家在增多。资本管制措施会直接影响到对外投资收益汇出的问题。

隐性风险

隐性风险有很多案例,在发达国家如德国,存在工会的力量;在新兴市场国家如南非,进出口要通过当地的注册代理机构,货代公司也会有区域代理问题。在发展中国家像尼日利亚,存在着劳工的问题,容易产生腐败问题等。

防范化解企业国际化经营风险的应对之策

对于企业国际化经营面临的风险,需要有一些应对措施。

(一)加大顶层设计和政策引导,推动双边投资合作长期稳健发展。政府应加强顶层设计和政策引导,为企业海外投资保驾护航。继续发挥高层互访与会晤对双边关系的引领作用,进一步增进经济政策领域的沟通和互信,维持各国对华政策连贯性和友好度,打消各国对中国投资的疑虑和误读。与重要伙伴国加强自贸谈判和产业对接,加快推进双边和多边贸易、投资协定的谈判和签署,以能源资源、基础设施建设、农业、制造业、科技、金融等领域为合作重点,积极推进产业对接。有关部门可成立专门工作小组,密切跟踪研判中资企业重点投资国家执政党对华态度。可联合中资企业在各东道国商会,强化对各国、各地区市场形势分析与研判,建立常态化的信息分享渠道,据此拟定或指导中资企业发展目标,在一定层面开展内部有序竞争。政府提供各种海外投资便利,鼓励、引导国企和民企开展项目合作,充分发挥彼此比较优势。

要从“大”的风险角度考虑投资和外贸的平衡问题,深入思考我国对外投资和对外贸易的关系平衡问题。推动产业链在国内合理布局和有序转移,提升产业链的完备性和安全性,避免出现“产业空心化”问题,确保重要和关键产业链的自主性和完备性,避免劳动密集型产业链过快对外转移。加强对外贸易有利于用好我国资源,进出口贸易顺差是推动我国GDP增长的重要动力源泉。相比于对外贸易而言,对外投资可以更好利用各个地方不同的成本、不同的资源优势,特别是通过直接投资才能够获取一定的资源,这是不能替代的。但对外投资相比对外贸易而言,对一国GDP是一个减项,如果大量、无秩序的进行产能转移,有可能会形成产业的空心化,这也是现在日本和美国面临的一个突出问题。

(二)提高对东道国地缘政治风险的关注度。在选择投资地前,应尽量主动规避不友好或者对华态度多变的经济体,避免潜在的制裁合规风险。选定投资地之后,进一步详细了解该地同中国的外交关系历史,提前针对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做出相应的海外生产经营调整方案。

我国在向国外转移产能的时候,要考虑投资国的政治态度,避免培养潜在的政治竞争对手。应该从这个层面上考虑:与这些国家通过贸易合作还是投资合作,到底哪个更好些?基于这样的逻辑,首先要尽量保证一些重要的产能、产业链条在国内形成比较合理的分布。我们“走出去”的时候,要考虑两个国家之间经贸合作和相应的一系列制度安排问题。以往很多时候是靠“走出去”企业自己来维护自身安全的,但是仅靠企业维护安全又是远远不够的。如果在国家层面有一些相应的制度设计安排推动紧密的合作关系,则可以降低“大”风险。

(三)要考虑全球汇率市场大幅波动的风险。关于汇率风险,对一般的企业来说还是要坚持汇率中性的概念,不能认为汇率大幅波动的时候就是投机获利的机会。企业管理层一定要有风险意识,有风险控制的机制。

从全球汇率市场走势看,预计将呈现两个典型特征。一是美元指数或从高位继续回落,欧元、英镑汇率有望抬升。二是新兴经济体汇率短期承压,部分固定汇率制国家货币面临冲击;长期看,人民币对美元和对欧元汇率将存在较大波动,将加大中资企业的外汇汇率风险敞口。

利率和汇率是周期性变化的。比如说美国去年之前很长时间维持的是低利率环境,很多企业认为这是一个好时机,发行了大量美元计价的债券,在美元突然升息,或者同时美元汇率大幅升值的情况下就导致成本的增加,很多企业债券违约都跟这种操作有关系。即使在低利率的时候也要慎重对待,除非我们能够用固定期限锁定较长时间的利率成本,否则我们还需要考虑企业本身的资产负债和承受能力,要避免在利率突然转向的情况下导致成本超过自身财务承担能力。

美元汇率也有其周期变化规律,大概四五年是一个周期。强、弱美元的转换是一种周期,还有一种周期是与美国总体实力在全球地位的变化相关。各国在全球经济、政治、军事实力不断变化过程中,我们要关注长周期过程中汇率可能会朝下走的态势。这方面最重要的一个教训是,20世纪80年代有很多企业利用日本协力基金提供的贷款,大量持有日元负债,导致日元升值之后对很多企业造成了不可承受的负担。对一些外币资产、负债配置要关注这种大周期风险。中资企业更多使用境外人民币或者人民币结算,可以避免这种大周期风险,当然也需要针对其经营投资状况设计具体方案。

(四)企业“走出去”要规避战略和财务风险。要在关注现实及潜在地缘政治风险基础上考虑企业的应对措施。在与地缘政策风险很大的国家进行经贸合作的时候,代理的风险要小于贸易风险,贸易风险小于投资风险。同时轻资产布局小于重资产布局。如果一些国家采取制裁措施,重资产全部被没收,而轻资产可以很快退出来,对此企业应该有一些大的应对策略。针对一般的利率变化、价格变动,企业可以利用银行相关产品和服务降低风险。

从外派员工薪酬汇回来看,境外中资企业可以为外派员工办理人民币的跨境代发工资,人民币资金直接汇入外派员工在国内的个人账户,对外派员工来说很好规避了当地货币的汇兑风险。另外是国内外一体化资金池,通过开立一体化资金池,拉直池内资金的划转路径,境内资金划转不需要通过委托代理的方式,也可以在相当程度上规避跨境资金汇率的风险。

另外是借款。借款时看境内人民币和境外人民币利率孰低?如果是境内低,通过境内担保在境外使用;如果境外低,境外担保在境内使用。还有融资成本问题,过去较关注企业贸易币种结构选择问题,而现在,很多企业利用海外市场进行融资,如果对利率走势或汇率走势判断失误,融资选择不当,都可能造成重大成本增加。融资担保是内保外贷、外保内贷,外汇管理局有规定,内保外贷的时候不能有意通过这种方式实现资金的跨境调动。

(五)要考虑极端情况。比如在受到制裁的情况下怎么办?面对制裁情况会比较复杂,涉及几个层面上的问题。第一,面对复杂多变的地缘政治格局,国家层面需要考虑全球资金清算体系及外汇资产配置、对外经贸合作格局的问题,要建立相应的基础制度设施与相关国家间的制度安排。第二,我国与一些特定国家之间的支付安排和结算安排。第三,可以在一些金融机构的功能定位上有所考虑。制裁的情况是极为复杂的,很难采用一揽子方案解决。针对不同国家、不同场景应有不同的对策,有不一样解决的预案。

(编辑 尚鸣)



* 陈卫东,中信改革发展研究基金会咨询委员,中国银行研究院院长。本文是作者在中信改革发展研究基金会近期召开的“中国海外利益保护”研讨会上发言进行整理。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到2035年我国要“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进入创新型国家前列”,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结合科技发展规律和我国国情做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对建设创新型国家阶段性目标任务的科学谋划。这就要求我们深刻认识科技创新的关键性意义,在推动科技创新加速发展的过程中,充分发挥金融助推器的重要作用,以金融支持、服务科技创新,从而实现从科技大国到科技强国的根本转变,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注入强大推动力。

科技创新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巨大推动力

世界经济社会发展的历史与规律表明,每一次科技飞跃式发展带来的新技术革命,都会突破原有社会经济运行的界限,带来社会的全面变革和文明进步,对国际格局和国际关系也会产生显著影响。

科技力量的释放加速了经济社会发展

工业革命以来,科技进步推动了生产力的加速发展。机器代替了人力,工厂代替了手工作坊,自然资源得到充分开发和利用,医学发展和卫生营养条件改善使人口大规模地增长,经济增长不再是平缓的线性过程,而是进入了指数增长的快车道。自18世纪60年代起,人类社会先后发生了四次工业革命,相继把人类带入蒸汽时代、电气时代、信息化时代、智能化时代,所取得的创新成果超过以前几千年的总和。

科技创新中心的迁移影响着国际格局变化

英国被视为现代经济增长的发源地。18世纪末和19世纪初,珍妮纺织机、改良蒸汽机、蒸汽机车、圆盘发电机等一系列发现发明,使大机器生产取代手工业。生产力得到重大发展的同时,也使得英国成为全球的科技创新中心,让英国实现经济的腾飞。到19世纪中叶,英国的金属制品、棉纺织品产量约占世界总产量的一半,造船工业和铁路运输业居世界首位。到19世纪70年代,美国抓住了第二次工业革命的历史机遇,大力发展以电力技术为核心的重工业,以电力和内燃机为核心的科技进步使生产力再次获得飞跃。美国工业生产总值、GDP和人均GDP已分别于19世纪80年代、1894年和1910年超越英国。至1929年,美国工业生产总值已占全球的48.5%,超过英、法、德、日四国总和。

世界大变局加速演进,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发展,国际力量对比深刻调整

每一次工业革命都与那个时代的科技革命息息相关。我国通过改革开放40多年来的高速增长,初步实现了工业化并不断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截至2022年年末,我国GDP约占全球的19.64%;工信部数据显示,我国制造业增加值占全球比重从2012年的22.5%提高到2021年的近30%,持续保持世界第一制造大国地位。国家统计局最新数据显示,2022年全国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上年增长3.6%;科技部等部门发布的相关数据显示,十年来我国研发强度从1.91%提高到2.44%,接近经合组织(OECD)国家平均水平,基础研究经费是十年前的3.4倍。中国在科技各领域的进步越来越显著,一部分领域已成为引领者。面对即将到来的智能时代(也就是第四次科技革命),我国在“硬科技”的光电芯片、生物技术、人工智能、新材料、新能源、信息技术、航空航天、卫星导航、深海探测等领域都大有可为。

党的领导是科技创新实现历史跨越的关键

我们党始终高度重视科技创新工作,把创新作为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作为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战略支撑。我国科技创新事业实现历史性发展,离不开在党领导下对科技创新理论与实践的砥砺探索。

科技创新广泛蕴于革命、建设与改革发展各个时期的中心工作之中

新中国成立初期,中国共产党科技思想的要点是理论必须与实践相结合,科学要为生产服务,全国发起了科学文化普及运动。毛泽东同志提出:建设一个强大的新中国,必须借助科学技术并配合物质生活的系统性改善,并倡导以技术革命推动产业革命,建立与新技术相适应的国民经济体系,为经济社会改革提供强大物质技术基础成为中国共产党人的共识。

改革开放后,邓小平同志提出“四个现代化,关键是科学技术的现代化”“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等重要论断,强调“中国必须发展自己的高科技,在世界高科技领域占有一席之地”,随之“863”计划、火炬计划等开始实施,促进了科技体制改革与经济体制改革的结合和科技事业的健康发展。20世纪90年代,《科学技术进步法》出台,“科教兴国”战略在全国实施推进,建设创新型国家成为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科技创新的重要性被进一步提升。

党中央高度重视科技创新,坚持走中国特色自主创新发展道路

党的十八大以来,面对世界科技发展趋势,以及我国经济发展新常态下速度变化、结构优化、动力转换的特点,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必须把创新作为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把创新摆在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提出了以创新为首位的新发展理念,全面深化科技体制改革。近年来,我国持续加大对科学研究特别是基础研究的支持力度,建设完成了中国散裂中子源、500米口径球面射电望远镜等一批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的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在前沿技术和关键核心技术上取得了重大突破,“嫦娥四号”探测器首次成功登陆月球背面,超级计算机拥有量位居世界前列,先进激光制造工艺取得突破,高铁制造技术和运营迈上新台阶,北斗三号全球卫星导航系统星座部署全面完成。我国科技资源加快汇聚,科技水平显著提升,正在向创新型国家前列稳步迈进。

党的领导是建成世界科技强国的根本保证

我国在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历史进程中已经取得重大进展,其中的关键就是坚持党的领导下的全国一盘棋,调动各方面积极性,集中力量办大事。例如“两弹一星”、青蒿素的研制等重大工程,都是集中国家力量和资源完成的。近年来,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了《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等多份文件,进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顶层设计和系统规划,为我国科技创新指明了方向和路径,并相应地对国家科技领导机构进行改组和职责整合。

推动科技创新向更高台阶迈进需处理好几对关系

当今世界的国际竞争,很大程度上是科技水平的竞争,国家的强大需要科技力量的坚实支撑。经过多年发展,我国科技实力已经显著增强,但许多核心技术仍然受制于人,创新发展还处于追赶和超越的关键阶段。在稳步发展科技的同时,需要注意正确处理以下几方面关系。

政府与市场的关系

政府作用与市场竞争机制,在解决不同领域的任务各有其优势和不足,只有正确发挥各自功能,才能促使科技加速进步。随着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深入实施,我国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规模不断扩大。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我国2022年全年R&D经费支出30870亿元,比上年增长10.4%,占GDP比重(R&D经费投入强度)为2.55%;“十三五”以来,R&D经费已连续7年保持两位数增长,按不变价计算的年增长速度为8.0%,高于“十四五”规划“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年均增长7%以上”的目标。投入强度的稳步提升,为我国坚持走自主创新之路,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和广大人民群众创造了有利条件。国际经验也表明,在R&D当中,R通常见不到效益并且通常更“花钱”,财政资金有必要重视向基础研究等前端领域投入。政府应当尊重企业的创新主体地位,尽量减少对具体技术方案、技术路线的干预,通过保护知识产权、保障公平竞争、改善教育培训等,着力营造有利于创新的环境和条件。针对资本在特定产业一哄而起、无序扩张应实行监管和调控,对一些打着科技创新旗号行骗的行为,政府应该果断出手,维护好科技创新的纯净土壤与环境,避免科技创业界的无序现象和资源浪费。

创新链与产业链的关系

贯彻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必须要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发挥科技型骨干企业的引领支撑作用,营造有利于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成长的良好环境,从而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其中,原始创新、颠覆性创新是关键,是在科学的荒原上开辟新路,这样的创新具有前瞻性强、周期长、投入大,以及高难度、高风险、高回报的特点,创新的成果成功率低,应用周期长,需要鼓励和支持。

在技术突破的同时,还有一个复杂问题需要重视,即形成一个完善的、良好的产业生态。“从实验室到生产车间”的转化,有助于获取数据进行反哺和技术迭代,从而巩固获得的领先优势。产业从无到有、从小到大过程中,适当的扶持是必要的。我国新能源汽车发展就是大规模产业化的实践之一,2009年,我国开始对新能源汽车进行补贴,2013年补贴范围从试点走向全国,2016年开始以推动技术发展为目标细化补贴,同时逐年退坡直至结束。

“软”创新与“硬”创新的关系

所谓“软”创新,指的是算法、软件、思维、制度等领域的创新,以及国际标准、度量衡等的制定权、命名权、修改权等。从宏观上看,我国改革开放四十多年释放的制度性红利,实质上就是体制机制和管理创新所带来的收益。从中观和微观来看,深圳作为一个面积不大的特区、华为作为优秀民营企业的代表,其高速度、高质量发展均是制度和体制机制、管理创新的成功典范。与之相对应,“硬”创新主要是指制造业等生产领域的创新,是信息时代核心技术及其应用方面的创新。两者如鸟之两翼、车之两轮,均不可或缺,需要同步推动才能激发科技创新效能。

知识产权保护与知识进步的关系

知识产权保护,是智力成果的所有人在一定的期限内,依法对其智力成果享有独占权并受到保护的法律制度,其本质是赋予发明人一定时间内的市场垄断权利,让市场为其提供知识产权带来的垄断利润,以此来激励创新。

专利保护制度的实施,促使激励创新成果出现了大幅度增加。但对知识产权的保护也不宜过度。很多研究表明,知识产权保护与知识进步是“倒U型”的关系。知识产权保护强度高于需要的最优水平时,知识产权保护强度越大,可能导致知识产权垄断或知识产权滥用,不利于创新能力的提高。因此,既要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制度来保护知识产权,激励创新,也要防范通过知识产权来影响技术创新。

数据流动与信息安全的关系

任何一个国家在建设创新型国家的过程中,必然会涉及数据的产生、分享甚至跨境流动。当信息化发展到一定程度之后,信息安全问题就变得非常突出,这将涉及个人数据安全、公司数据安全甚至是国家安全。我国在2021年已出台《数据安全法》,基本的顶层设计已经形成,下一步需要尽快建立制度性体系,尽快实施系统性防控,尽快实现源头治理和防护自动化。既要让我国的数据资源自由流动、发挥作用,也要使数据安全性得到提升,尤其要加强个人数据的获取限制和隔离保护机制。

国际合作与自主创新的关系

在逆全球化现象有所抬头的情况下,如何高质量获得国际支持、开展国际合作?我们要在科技创新领域不断探索、发展壮大,宁可备而不用,不可用而无备。另一方面,应该本着“充分尊重、平等交换、有效协商”的方式进行国际合作。同时,我国要坚持独立自主闯出新路。随着中国经济实力的增强和技术水平的提高,加强自主探索变得越来越重要,这一过程需要有容错机制,在尽量避免走弯路的前提下,必要时要舍得投入。

金融要在科技创新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科技创新已成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引擎。面对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带来的重大机遇和挑战,我们尤其要重视支持和推动各行业各领域的科技创新和产业化运用。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是实体经济的血脉,也是资源配置和宏观调控的重要工具,需充分发挥金融作用,让金融成为我国科技进步的重要推动力量。

引流金融活水更多流向科技领域

科技创新需消耗大量人力、物力、财力,金融资源的支持和投入必不可少,这就需要在顶层设计和体制机制上加以完善,有意识地引导金融资源流向科技创新。需进一步完善金融支持科技创新政策体系,通过奖补、贴息等财政政策支持金融分担科技创新成本和风险;通过发挥结构性货币政策作用,通过适当延长央行再贷款等低成本资金使用期限、增加再贷款额度等方式,使银行信贷与科技创新资金需求和使用周期更加匹配;通过探索设立金融支持科技创新示范区等方式,鼓励有条件、有基础的地区先行先试,探索走出金融支持科技创新的有效路径,取得成熟经验后再面向全国复制推广;通过设置监管考核指标、发挥绩效激励作用等方式,引导和支持金融机构完善业务结构、丰富产品供给、优化服务方式,使金融机构内部职能条线设置、人员设置、产品类型、风控模型等更加匹配科技创新特点和规律。

树立科技创新是金融机构竞争蓝海的理念

科技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中起着基础性、战略性支撑作用。从产业变革看,我国正处于新旧动能转化时期,传统产业增速放缓,战略性新兴产业如雨后春笋般崛起,生产要素面临新一轮重构。从发展基础看,全社会研发经费支出已居世界第二位,研发人员总量已居世界首位,世界知识产权组织2021年发布的全球创新指数显示,我国科技创新能力已在132个经济体中位列第12位。从发展速度看,“十三五”以来,我国R&D经费保持着两位数的增长态势;全国高新技术企业数量至2021年末已达33万家,上缴税额由2012年的0.8万亿元增加到2021年的2.3万亿元。从发展洼地看,芯片制造、操作系统、基础元器件等领域还存在明显差距,将成为自主创新的攻坚目标。从发展热点看,新能源汽车、人工智能、生物医药等领域优质企业与投资机会可能涌现。科技创新在未来将变得重要和极具资源吸引力,金融企业必须抓住机遇开发科创市场,想方设法布局谋划、培养客户,尽早适应科技企业特点,尽可能提早深耕建立起竞争优势。

充分发挥各类金融主体的职能作用

经过多年的发展,我国已建立丰富多样、层次多重的金融体系,各类金融主体应该提供高质量金融供给。种子基金、天使投资基金等需发挥“投早投小”的特点和优势,产业基金需发挥深耕某一领域的专业投资优势;商业银行需发挥融资主力军作用,将更多信贷资源投向高端制造业等产业;政策性金融机构需发挥中长期资金优势,为科技企业提供长期融资支持;保险机构需完善科技保险产品体系,让创新主体敢于拼搏;融资担保机构需开展创新型企业担保业务,发挥风险分担的作用;金融租赁公司需更好提供大型科技设备、精密仪器等融资租赁服务,降低科技企业生产成本。同时,可发挥金融机构在资产定价、创造流动性、风险防控等方面的专业优势,让无形的专利权获得市场公允价值,让研发风险、市场风险等变得可分割可分担,可通过股权融资、债券融资使企业获取长期相对低成本的稳定资金,可通过投贷联动、内保外贷使科技企业提升流动性规模,也可通过套期保值、开立信用证等方式让科技企业参与国际竞争。

坚持走独立自主的金融基础设施自主化道路

金融基础设施是金融体系的底层支撑,包括为金融活动提供支付、清算、结算或记录的软硬件系统和相应的制度安排,承载的信息集中、响应瞬时、涉及多方,是金融与科技结合的重要表现,一旦金融基础设施出现问题,将会影响金融机构运行甚至对于经济运行产生冲击,是关系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前,我国用于金融领域的高端芯片、存储、数据库等产品还需进一步自主可控,在环球银行间金融通信协会(SWIFT)支付系统等国际结算方面的话语权和独立支付系统开发方面还有差距,在金融业IT核心技术安全可控标准建设和风险防范方面还需加强。实践已经充分证明,依靠自主创新、坚持安全可控是维护金融安全的唯一道路。金融体系需比以往更加重视金融安全的重要性,增强紧迫性和责任意识,加快建设自主可控的金融基础设施。金融企业要制定完善金融安全规划,尽快投入资源,加强科技支撑,将安全要素嵌入业务发展的每个环节,融入企业建设的各个方面。

(编辑  宋斌斌)



* 陈赜,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我国的工业遗产是传承优秀工业文化的载体。新中国成立以后,中国共产党成功推进和拓展了中国式现代化,新中国的工业发展从几乎空白的基础起步,形成一个完整的工业体系,形成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物质基础。

新中国工业遗产是指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所形成的各种有形与无形的工业遗产,它们展示了中国式现代化的发展历程,彰显了中国式现代化的战略意义,凝结了中国式现代化的历史经验,是宝贵的红色文化资源与精神财富。

新中国工业遗产展示了中国式现代化的发展历程

工业化是现代化的物质基础。中国式现代化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其重要内容是党领导人民不断探索工业化的道路与模式,总结适合中国国情的工业化的经验与规律,最终走上一条新型工业化道路。经济史学者武力指出,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依据当时的内外条件,选择了社会主义工业化道路。改革开放使中国走出了现代化的困境,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式现代化又被推进到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通过对中国式现代化进行经济史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到,中国式现代化是一个前后相继、不断探索的过程,要准确理解中国式现代化,就不能割裂历史,要分析历史演变的趋势、逻辑,理解不同时期不同探索的合理性与时代性。工业发展是一个不断创新与沉淀的动态变迁过程,工业遗产正是这一过程的产物。创新需要积累,作为创新主体与创新平台的工业企业尤其需要积累与传承。一些工业企业成长为具有强大竞争力的“百年老店”,这些企业本身就构成一种国家层面的工业遗产,是国家工业化与现代化的见证。与此同时,工业创新的动态变迁意味着技术不断迭代、企业在市场竞争中沉浮、产业因资源重新配置而迁移,由此既导致企业内部出现旧机器、旧厂房,又可能导致企业整体丧失工业生产的功能,留下的旧机器、旧厂房、旧厂区都属于工业遗产,凝结着岁月沧桑。从工业经济与工业发展的角度说,前一种工业遗产可以称为生产态工业遗产,意指其仍在执行工业生产的基本职能;后一种工业遗产可以被称为沉积态工业遗产,意指其已经不具备原有的工业生产功能,但其整体或部分物质设施仍得以保留,在创新浪潮冲刷过后沉积于原址。这两种工业遗产各具其价值。生产态工业遗产因其技术底蕴等仍然构成工业化与现代化的重要推进力量,沉积态工业遗产则寄托了重要的社会情感价值。习近平总书记在为《福州古厝》作的序中指出:“保护好古建筑、保护好文物就是保存历史,保存城市的文脉,保存历史文化名城无形的优良传统。”他同时指出,保护文化遗产与发展经济是辩证统一的:“在经济发展了的时候,应加大保护名城、保护文物、保护古建筑的投入,而名城保护好了,就能够加大城市的吸引力、凝聚力。二者应是相辅相成的关系”。

中国式现代化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协调的现代化,无论是生产态工业遗产还是沉积态工业遗产,其所包含的工业精神与工业文化,都超越了单纯的有形物件,是其作为文化遗产的核心价值所在。

工业遗产的分类是一个难题,无论从时间、行业还是地域角度分类,均有其局限性。不过,相较于其它分类标准,时间分类总体上较为简便,大体上也能契合工业史与工业遗产的价值。结合工业遗产自身的时代价值与突出特色,中国工业遗产按企业创办时间或遗产形成时间可以大致划分为:中国传统手工业遗产、晚清洋务企业遗产、近代民族工业遗产、近代外资工业遗产、“156”项工程工业遗产、社会主义建设早期工业遗产、三线建设工业遗产、改革开放工业遗产。这8类工业遗产中,晚清洋务企业遗产、“156”项工程工业遗产、三线建设工业遗产等类型因具有强烈的国家主导性而较易识别与理解,其它类型则基本按照时间与性质两种标准相结合进行划分。其中需要特别解释的是,“社会主义建设早期工业遗产”是指形成于20世纪50年代至20世纪70年代的工业遗产,即除去“156”项工程企业与三线建设企业后,1978年以前,中国社会主义工业建设保留下来的各类工业遗产,其种类和层次较为多样。例如,武汉的硚口民族工业博物馆利用了武汉铜材厂的老厂房,武汉铜材厂诞生于1958年,在相当一段时间里在武汉经济发展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其遗址又得到开发利用,属于典型的散落于中国各工业城市中的社会主义建设早期工业遗产。被工信部评为国家工业遗产的福建安溪茶厂建于1952年,在中国乌龙茶的工业化与出口方面长期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也属于社会主义建设早期工业遗产。济南第二机床厂的历史可追溯至1937年日本人建立的兵工厂,为日本侵略中国生产武器,核心业务与企业精神形成于20世纪50年代,将其归入社会主义建设早期工业遗产更为妥当。

新中国工业遗产是新中国工业史的具象化,见证了党领导下中国工业体系从无到有、从小变大、从大变强的演化历程,从生产力与生产关系变革两个层面展示了中国式现代化的历程,是国家记忆的重要内容。

新中国工业遗产彰显了中国式现代化的战略意义

中国式现代化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既有各国现代化的共同特征,更有基于自己国情的中国特色,而且与近代中国各种政权、势力、派别、团体所尝试的现代化方案都不相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现代化被历史证明是成功的中国崛起的道路。新中国工业遗产从纵向与横向两个方面彰显了中国式现代化的战略意义。

从纵向上看,近代中国的工业化尽管给中国的现代化留下了一些遗产,但总体而言并没有使中国走上工业化与现代化的康庄大道。经济史学者彭南生指出,近代中国的各种工业化模式都遭遇了挫败,直到新中国成立后,国家与民族的独立才为工业化建设提供了有力的保障。国家推动工业化必须走适合国情的发展道路,这正好突显了中国式现代化的价值。

由于种种原因,近代中国的工业化进程,逐渐形成了重工业为基础的结构特点。重工业项目建设周期长,投资回报慢,需要投入更多的资本、技术等要素,这些都是传统农业国所稀缺的。然而,重工业不仅为轻工业的发展提供原材料、设备、动力等基本条件,也是国防安全的基础。新中国成立初期,新生的人民政权面临着严峻的军事威胁和封锁,在这种形势下,新中国选择了重工业优先的发展战略,这既体现了中国式现代化道路的一个突出特点,也为中国式现代化的持续展开提供了框架性的保障。新中国的重工业优先发展战略,是以学习苏联经验和接受苏联经济技术援助作为基础,不过并没有盲目照搬苏联发展模式,而是始终依据国情来调整和优化我国的战略规划,形成了中国特色的发展模式。

在新中国工业建设中,具有特殊重要性的“156”项工程,以及核工业、航空航天工业等,均彰显了中国式现代化从战略高度为中国经济奠定发展基础的重大意义。例如,被评为国家工业遗产的北京电子管厂,创立于1956年,是“156”项工程苏联援建项目之一,是新中国以国家力量汇集资源打造的工业企业,大幅缩小了中国与世界电子工业技术水平的差距。改革开放后,以北京电子管厂的技术力量为基础整合形成的企业京东方,经过不懈奋斗,成长为中国高新技术产业的创新标杆之一。因此,北京电子管厂体现了20世纪50年代我国工业化战略的高瞻远瞩。

从横向上看,中国式现代化是走和平发展道路的现代化。西方国家的工业化,都有一个漫长的资本原始积累阶段作为铺垫,在这一阶段里,对外扩张并夺取殖民地是一种基本的发展模式。而中国式现代化没有也不会走西方殖民者的老路——靠侵略来发展,而是走和平发展道路。当代一些发展中国家因被外部势力搅局而难以发展的困境,都表明强大的国防是独立自主工业化的前提。新中国成立后,通过长期实施重工业优先发展战略而打下的现代化国防基础,使中国的工业化进程能够走一条和平发展的道路。

在新中国工业发展中,其特殊重要性均指向了中国式现代化经济与安全不可分割的重要意义。从产业上看,核工业、航空航天工业尤其能体现新中国工业遗产在现代化层面的价值。近代中国的现代化与工业化起始于军事工业,在20世纪初,江南造船厂、汉阳兵工厂等企业已经能制造军舰、枪炮等武器装备,一些工厂甚至能少量组装简易的飞机。新中国成立后,在苏联援助下,我国依靠自力更生的精神,在经济资源极为匮乏的情况下,从无到有地建立起核工业、航空航天工业,这是中国有别于众多发展中国家工业化的一大特色。随着时代变迁,核工业、航空航天工业的一些企业进行了搬迁,留下了沉积态工业遗产,其中部分工业遗产已经成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如青海原子城、重庆816工程遗址、宝鸡红光沟航天六院旧址等。这些具有爱国教育意义的新中国工业遗产,从一种总体国家安全观的战略高度彰显了中国式现代化的意义。

新中国工业遗产凝结了中国式现代化的历史经验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历史是最好的老师,新中国工业遗产作为中国式现代化的历史见证,就是一部活的历史教科书,凝结了中国式现代化的历史经验。

后发展国家要推进现代化,通常需要一些发展条件支撑,但这些发展条件又是发展本身的产物,于是,后发展国家常常陷入“发展需要发展条件而发展条件又发展不足”的恶性循环。通过新中国成立初期举国家之力打造重工业基础,中国式现代化解决了这一难题,为改革开放后的进一步发展创造了必要的条件。通过改革开放,中国式现代化进入新的阶段,以市场的力量来推动工业化向纵深拓展。然而,中国政府并没有完全放任市场与资本去主导工业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意味着国家与市场共同促进工业化。

现代化要协调好经济与安全的关系

新中国工业遗产包含大量国防工业遗产或与军事相关的工业遗产,这体现了中国式现代化不是单一经济维度的现代化,还要在现代化进程中协调好经济与安全的关系。国家安全是民族复兴的根基,我国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要在关系安全发展的领域加快补齐短板,提升战略性资源供应保障能力。新中国工业遗产所彰显的战略逻辑与新时代总体国家安全观的底线思维是一致的,也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中国式现代化的宝贵经验。从历史中汲取养分,在新型工业化进程中协调好经济与安全的关系,以“两弹一星”精神等为自主创新的动力,是我国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并成功实现新型工业化的必由之路。

以红色工业文化支持高质量发展

工业发展需要一定的精神动力,这些精神动力可以统称为工业文化,后者既构成了无形的工业遗产,又在工业遗产的价值体系中占据核心部分。从工业化的角度说,高质量发展意味着一国工业在全球产业链、技术链与价值链的体系中向上攀登,去摘取“工业皇冠”上一颗又一颗“明珠”,体现出勇于攀登的志气,以及坚韧不拔的意志。新中国工业遗产展现的就是一部中国工业的攀登史。如中信重工传承的焦裕禄精神、大庆油田承载的铁人精神、核工业与航天工业遗产凝结的“两弹一星”精神、运十飞机所铭刻的中国大飞机“永不放弃”的精神等。新中国成立初期,先辈们要在极为困难的条件下实现各种复杂工业产品的从无到有,这与今天我们在霸权国家“卡脖子”状态下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情境是相似的,都需要一种精神动力去打破桎梏。因此,挖掘、总结与传承这些红色工业文化,作为支撑高质量发展的动力,是新中国工业遗产给予中国式现代化的宝贵经验与财富。

(编辑  宋斌斌)



* 严鹏,中信改革发展研究基金会研究员、华中师范大学中国工业文化研究中心副主任;黄蓉,华中师范大学中国近代史研究所博士生



 

现代货币理论的逻辑推演与现实演绎

新冠疫情后,美欧等政府出台了大规模货币和财政刺激,事实上践行了现代货币理论(MMT)理论。该理论的核心思想在于否认了货币数量与通货膨胀之间的密切关系,认为在未实现充分就业的前提下,也就是在经济中还有闲置资源的情况下,货币超发、正确举债和财政扩张不会引发高通胀,即便产生高通胀也可以轻松通过财政紧缩来解决。

但是,这一结论显然与当前美欧高通胀的现实发生了背离。新冠疫情后,发达经济体普遍采取“零利率+量化宽松+财政大幅扩张的组合,政府债务率、赤字率一度创下20世纪60年代以来最高水平。但与此同时,通胀问题也十分严峻。2021年以来,大多数发达经济体CPI通胀率已经持续两年多高于2%目标水平,且上涨幅度为20世纪80年代以来最高,其中美国通胀率最高超过9%,英国和欧元区更达到两位数,即便是长期通缩的日本,其通胀率也一度超过4%

为什么现代货币理论会漠视通胀风险?该理论的逻辑是,从“赤字货币化”到恶性通胀,至少存在着三重门槛。第一个门槛是,调动“闲置资源”可以促进供需平衡。当闲置资源被动用,在需求增加的同时供给也会增加,若能做到供需平衡的话,就不会有太多的通胀压力。

第二个门槛是,货币供给的内生性可以抵消货币扩张。该理论认为,货币创造无法独立于实体经济运行,而是受到存款货币银行持有准备金的意愿、贷款意愿、企业借款需求和居民储蓄倾向等多方面影响。这意味着,即使中央银行超发货币,若有效融资需求不佳,最终创造出的货币供给总量可能有限,也不会形成恶性通胀。

第三个门槛是,财政紧缩可以轻松控制通胀。现代货币理论中一个重要的思想是,财政和货币不分家,财政支出是另一种形式的货币创造。因此,即便真的有高通胀,政府也可以通过征税、减少财政支出等财政紧缩手段,类似货币紧缩,帮助冲掉多余的流动性并控制通胀。

除逻辑推演之外,事实上21世纪以来直到新冠疫情以前,西方发达国家几乎没有出现过由于财政和货币过度刺激而引发高通胀的情况。换句话说,“经验主义”可能也是现代货币理论支持者漠视通胀的原因。尤其在2008年美国次贷危机后,美欧日经济体长期保持了“三低一高”(低通胀、低增长、低利率、高债务)的格局。尽管主要发达经济体政府债务率显著攀升,财政自我约束逐渐放松,但通胀率整体低于2%的目标水平。日本的例子最为典型,日本在20世纪90年代初就采取了财政刺激+发行国债+央行买单的政策组合,国际金融危机后成为实施量化宽松(QE)的先驱,安倍经济学更是具有强烈的MMT色彩。但日本的通胀水平反而较欧美更低。

那为什么现代货币理论在新冠疫情后的实践中却出现问题?我们认为,主要有三个重要的前提假设,对于多数国家来说并不成立,使得货币和财政刺激引发通胀的风险被严重低估了。

一是充分就业缺乏合理的界定。2021年,美国财政部和美联储认为的自然失业率4.3%-4.5%左右,但当时美国实际失业率明显高于这一水平,因此美联储即便观察到通胀上升,也误判其为“暂时性”的,在退出货币宽松时比较犹豫。2022年,当通胀率已经持续一年高于2%目标后,美联储主席鲍威尔反思称,美国的自然失业率可能因新冠疫情的冲击而需要上调到5%。其实,充分就业的界定一直颇有争议,自然失业率如何界定、不同部门的充分就业水平会不会有差异、劳动力基数变化会不会有影响等,都不够明确。对充分就业的误判,是本轮美欧财政和货币刺激过度的主因之一。

二是货币主权的独立性很难保证。现代货币理论成立的一个假设是货币主权是绝对独立的,政府只借入本币债务,继而本国的货币和财政政策只对本国经济产生影响。但实际上在全球范围内,除了美联储的货币政策可以说比较独立之外,大多数国家的央行都或多或少受到外部环境的制约,尤其新兴市场很容易受到美联储政策外溢效应的冲击。而且,这一次美国的货币宽松助推了全球通胀,自身多少也受到反噬。所以,这个假设不完全成立。

三是财政紧缩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我们看到,当美欧遭遇高通胀的时候,似乎只有央行在努力“救火”,财政则隔岸“观火”,并未看到明显的财政紧缩。这与人们常说的“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其实是一回事。此外,这里面还有一些政治经济学的因素,比如西方政治民粹化的倾向,执政者需要维持财政宽松来赢得选民支持等,这些都在影响财政政策的操作。毕竟,理论跟实践要相互结合,理论上可行,并不代表实践上可操作。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对于外生的供给冲击,现代货币理论着墨不多。现代货币理论的说辞是,历史上恶性通胀往往由特定事件驱动,实质上承认了供给冲击会引发通胀问题,只是不认为现代货币理论需要对恶性通胀负责。因此,现代货币理论基本上没有针对供给冲击的讨论,更不用说分析如何解决由此造成的通胀问题。比如,2022年乌克兰危机后的全球通胀高升,现代货币理论是否也有责任,以及是否需要采取行动帮助遏制通胀,这些问题很难从该理论思想中寻得答案。

 

辩证看待和使用现代货币理论需延伸讨论的三个问题

第一个问题,现在西方主流对现代货币理论持什么看法?

也许,“赤字货币化”不是一个约束,而是一种现象,或者说是一个事实。财政赤字似乎在西方政策实践中并不是特别大的约束。比如,美国在考虑赤字货币化问题的时候,其实更关注的是财政可持续性的问题,是不是需要“还本”基本上不用考虑,只要能够“付息”就可以了。

再比如欧洲,欧洲央行在去年创立了一个“传导保护工具”(TPI)。货币政策的紧缩,势必造成很多欧元区主权国家的主权债价格下跌,比如说意大利的国债收益率上升很快。为了解决不同成员国经济的碎片化问题、以及国债收益率的差异化问题,欧央行推出这个工具。当某个国家的国债收益率上升过快、主权债务风险飙升时,就相应加大直接购买这个国家的主权债,以纠正所谓不理智的市场定价行为。实际上,这种操作就可以视为直接的赤字货币化。

可见,在新冠疫情后,其实西方政府很少将“赤字货币化”视为一个问题,且实际上都在不同程度地使用,约束财政和货币政策的侧重点也都发生了一些变化。

第二个问题,现代货币理论的实践有没有积极效果?

之前当我们论证高政府债务和高财政扩张可以并存的时候,多是用日本举例。我们认为,这一轮可能需要好好研究一下美国。本轮美国的政策刺激力度是引领全球的,在践行现代货币理论方面是非常充分的。

美国在践行现代货币理论时出现了什么状况呢?硬币的反面当然是高通胀。虽然美国通胀问题已经有所改善,但通胀回落的速度较慢,高通胀持续的时间较长。目前,美联储加息周期可能仍将继续,而且前期加息速度很快,加上持续缩表,对经济和市场的影响可能存在滞后。因此,这整个抑制通胀的过程最终会给美国经济带来多大的冲击,还有待观察。

但是,我们也要看到硬币的正面。硬币的正面是什么呢?不可否认的是,美国经济韧性很强。虽然从去年全球就开始讨论美国经济衰退的问题,但直到目前美国经济仍是有韧性的。最新美联储模型预测,今年二季度美国GDP仍可以实现环比折年增长2%左右,与潜在增长水平基本匹配,所以很难说美国经济已经开始衰退了。

美国经济为何有韧性呢?原因之一是,美国政府通过财政大量补助家庭,所以美国家庭的资产负债表是非常健康的。美国居民超额储蓄的规模最高时超过2万亿美元,目前仍有1万亿美元左右,人均超过3千美元。从最新收入情况看,居民劳动收入的增长与通胀水平基本匹配,而且结构上出现了优化,中低收入人群尤其是低收入人群的收入增长非常快。之前很多观点认为,美国中产阶级实际工资水平长期停滞不前,但目前已经发生变化。

原因之二是,美国企业的资产负债表比较健康。为什么美国财政对企业的支持不多,但企业能够保持健康呢?我们认为,针对居民的财政支持,保证了企业的终端消费需求;企业未被直接救助,所以新陈代谢较快。新旧产能的快速更迭,带来的好处可能是生产率的提升。美国劳动部数据显示,企业单位时间的产量在疫情以后上了一个新的台阶。美国企业的资产负债表也比较健康。

原因之三,也是一个很有意思的现象,美国的房地产比较健康。美国的房地产不像中国的房地产那样“牵一发而动全身”,地产投资在美国经济中的占比不到10%,但地产行业与很多服务业以及居民就业息息相关。由于美国房屋的库存水平比较低,而美国家庭的资产负债表比较健康,所以整体呈现供需两旺的格局。在高利率面前,虽然去年美国地产投资首当其冲受到影响,但今年以来,地产销售和开工指标已经出现回暖迹象,地产的韧性是较强的。

总之,在践行代货币理论之后,美国经济似乎并未伤筋动骨,反而各个方面指标都还不错。

关于现代货币理论的两个担忧。

一个是政府债务的可持续性。新冠疫情后,美国政府债务高企。但若评估美国政府偿付能力或者利息支付的情况,未来两三年其利息支出占GDP的占比其实不会明显上升。由于之前发行的多是长期债券,即使目前短期国债收益率在攀升,但长期债券收益率涨幅有限。此外,在新冠疫情初期,美国政府大规模举债的时候,市场利率还是非常低的,所以美国政府债务的利息支出占GDP的占比甚至一度下降。这恰恰体现了财政和货币的适当配合,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夯实政府债务偿付能力。目前,美国债务的可持续性,至少没有出现明显的恶化。

另一个担忧是美国金融体系的风险。一般认为,政府大量举债后,财政风险和金融风险可能相互嵌入、相互共振。但事实上,美国金融系统,尤其当前引起公众关注的地区性银行,还是比较稳健的。部分原因可能是,次贷危机后美国政府加强了金融监管,即使一些地区银行、影子银行的问题未必能完全排除。美国的传统大型银行仍是比较稳健的。另一部分原因可能也得益于货币与财政的配合。此前美联储降息和扩表时,客观上帮助降低了美国政府的融资成本,即便目前美联储加息和缩表,也是建立在经济仍有韧性的基础上。

总的来看,美国经济较有韧性,美国政府的债务持续性还不错,金融体系也还比较稳健。美国实施的财政赤字货币化到底对美国经济带来什么样的影响?这个问题有待深入研究。

 

中国政府债务的演化路径

关于中国政府债务的演化路径,我们把它概括成“三化”。

第一“化”:专项债一般化。简单来说,就是地方政府专项债的占比降低,一般债的占比上升。地方专项债最关键的是收益率考核,但现在能够符合收益率考核要求的项目是越来越少。但从偿债资金的来源,以及资金的投向来看,事实上地方专项债和一般债的界限已模糊化了。在这种情况下,通过更多发行一般债,地方政府可以做更多的事情,可以建更多的基建项目。对于这些项目,仅算财务收益就没有办法达到专项债标准,但考虑到整个经济社会的总效益,这些项目也许是值得做的,投入产出比还是高的。对于地方专项债的一般化,更多属于操作层面的问题,目前学界和市场似乎没有太多的分歧。

第二“化”:地方债国债化。直白来讲,就是以国家主权的信用,更多地去替换地方政府的信用。换言之,中央政府债务的占比要上升,中央财政支出的占比也要上升。这将关乎财政体制的重新优化与调整,即央地财政关系的重塑。中央政府可能需要加更多的杠杆,尤其是考虑到土地出让金下滑后,地方财政比较拮据,地方政府即便想加杠杆也未必有空间。此外,地方政府也受制于隐性债务反弹的风险等问题,而中央政府加杠杆基本上没有太大问题。

第三“化”:所谓的“债务货币化”。所谓的债务货币化,最终可能演化为赤字货币化。这一块有较大争议,但我们认为也需要辩证地看待。

首先,赤字货币化可不可以有条件地用?比如,一些重大的基础设施项目是跨域的,可能是跨多个省的。要求某一地方政府去单独承担,不是一个合理的行政边界。这时候,是不是可以中央政府去做?

再比如公共消费支出。党的十九大讨论了农民工市民化问题,给这些新市民提供更多基本公共服务,帮助他们完成身份转换,这不仅涉及社会公平的问题,很大程度也涉及经济发展问题:此举会不会带来房地产需求的增量,会不会带来消费增长的增量等。而且,中央政府在公共消费品上的支出越多,对私人消费的拉动效应也会更明显。这里并不存在“挤出效应”,只会存在“挤入效应”。政府在教育、医疗、养老等领域支出得越多,居民的预防性储蓄倾向就会越低,消费增长的空间和后劲才会更广更足。

第二,赤字货币化可不可以变通地用?我国央行不能直接在一级市场上购买国债。对于是否可以在二级市场上购买国债,此举对于国债的流动性总量和流动性构成的影响有没有本质区别,是可以讨论的。如果说现代货币理论是一个现象,而非刻意追求的制度安排,现在我们强调的加强货币和财政配合,是否必须有个明确的界限或者约束,是值得讨论的。

第三,赤字货币化可不可以阶段性地用?阶段性就是当私人部门都不太加杠杆的时候,可能就需要政府部门加杠杆;如果地方政府遇到问题的时候,可能就需要中央政府加杠杆。目前,私人部门加杠杆的倾向不明显,疫后消费恢复的高度和持续性不及预期,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的投资意愿仍需提振。当私人部门加杠杆不够时,即面临有效需求不足的状况时,可能需要中央政府出面,比如通过投资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加大宏观政策调控力度,来释放积极信号。这不仅能够直接补足和提振需求,也能起到信号显示作用,有助于真正促进预期和信心的改善。

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如何更好地配合,是当下值得深入讨论的问题。新冠疫情后,国外现代货币理论的实践,同时带来了负面和正面的结果,我们可以更加辩证和客观地看待这一理论的优缺点。至于我国政府债务的演化,在我们讨论的“三化”中,即专项债一般化、地方债国债化、赤字货币化,前两个路径或已有部分共识,第三个路径仍有不少争议,也值得我们继续深入地研究和探讨。

(编辑 尚鸣)



* 钟正生,平安证券首席经济学家;范城楷,平安证券宏观分析师。


                               

在市场的大环境下,营销环境与数字经济存在互动效应。一方面,数字经济基于互联网和信息通信技术,数字技术为核心,实现创新、创造价值和创造就业,为营商环境的提升带来了新的机遇和挑战。另一方面,营商环境的各项政策、法律、制度、市场环境等因素的优化与完善,又会促进数字经济的发展和创新。当今世界的经济组织结构已趋向扁平化发展,迅速发展的信息技术、网络技术,具有极高的渗透性功能,使得信息服务业迅速地向第一、第二产业扩张,出现了三大产业相互融合的趋势,进而形成了与新的经济形态——数字经济相融合的新的产业生态发展趋势。数字经济是一种速度型经济,数字经济的精准和高效可以在很大程度上有效减少传统工业生产对有形资源、能源的过度消耗,减轻环境污染、生态恶化等危害,实现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数字经济与营商环境的发展现状

数字经济是通过大数据的识别-选择-过滤-存储-使用,实现资源的快速优化配置与再生的一种继农业经济、工业经济之后的经济形态。数字经济发展速度快、辐射范围广、影响程度深,推动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治理方式深刻变革,成为重组全球要素资源、重塑全球经济结构、改变全球竞争格局的关键力量。

营商环境作为开展商业活动的外部环境,是企业发展和生存的重要条件之一。它是指在某一地域或特定范围内,政府和市场等各种主体共同创造和维护、与企业发展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市场机制、公共服务和社会文化等因素的综合评价。

2001年,世界银行成立全球营商环境评估项目DBDoing Business),通过对比全球不同经济体和不同时期的商业监管环境,自2003年起每年发布一期《营商环境报告》;2004年,中国被纳入调研考察范围,DB报告中对北京、上海两大城市进行了营商环境便利度评估并排名;及至2019年,DB报告已涵盖了世界191个经济体。由于覆盖面广泛、评估体系相对客观,国际影响力日渐提升,极大促进了全球投资、国际贸易和营商环境的改善。

202224日,世界银行官网发布了新的营商环境体系BEEBusiness Enabling Environment,普遍译为宜商环境)项目概念说明。202212月,BEE新版概念书发布,营商环境新评估体系项目名称进一步正式确定为B-READYBusiness Ready)。根据世行公布的计划,新的首轮评估将分三批次、每批约60个经济体。20231月启动第一批,包括我国香港地区,并于20244月前发布第一份评估报告;20236月启动第二批,将在20254月前发布第二份评估报告;第三批将在20246月启动,在20264月前发布所有评估报告。从整体来看:

一是BEE注重单个企业与整个私营部门之间的均衡,既关注单个公司开展业务便利性的角度,也从整个私营部门发展的角度去评估商业环境;二是BEE注重监管与公共服务的均衡,不仅关注政府监管方面,还将关注公共服务的提供,因为公共服务也是市场运作的关键;三是BEE注重法律法规与实际执行的均衡,在实际评估中不仅会收集法律法规中规定的信息,也会收集反映实际执行情况的信息和测量结果;四是BEE注重数据代表性与可比性之间的均衡,BEE将通过专家咨询和企业调查相结合的方法收集数据,努力在各国的数据可比性和特定经济体的数据代表性之间觉得平衡,以克服指标单一的局限性。

数字经济和营商环境存在相互依存、相互影响的关系。数字经济是以数字技术为核心,基于互联网和信息通信技术,利用数据和信息资源,实现创新、创造价值和创造就业的新型经济形态。而营商环境是指企业经营和发展所处的政策、法律、制度、市场环境等因素。数字经济和营商环境之间存在着密切的关系和互动作用,营商环境的好坏直接影响到企业的发展和成长。数字经济的快速发展,对营商环境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良好的营商环境能够促进数字经济的发展,而营商环境的不良则会阻碍数字经济的发展。

研究数字经济与营商环境关系,首先有助于更好地理解数字经济对营商环境的影响和作用。其次,分析数字经济对营商环境的影响,可以为政府和企业提供优化营商环境的思路和方法。再次,探讨营商环境对数字经济的作用,可以为数字经济的发展提供营造良好环境的方向和途径。最后,提出应对数字经济带来的挑战和机遇的建议,为政府和企业提供指导和借鉴,促进数字经济的健康发展和营商环境的优化。

数字经济与营商环境的关系

数字经济和营商环境的关系需要持续关注和研究,以推动数字经济和营商环境的良好互动和协调发展。

营商环境对数字经济产生的作用

良好的营商环境是国家的经济软实力,也是综合竞争力的体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营商环境的优劣直接影响着数字经济的发展,决定着数字经济发展的速度、质量和效果。数字经济正在成为推动全球经济发展的新动能,它的发展需要营商环境的支持,需要良好的政策环境、法律法规保障和市场监管等支持,良好的营商环境能够为数字经济提供发展所需的基础和保障。

良好的营商环境为数字经济的发展提供了必要的保障,包括政策环境、法律法规保障和市场监管等方面的保障。政府部门可以制定相关政策、法规和标准,优化营商环境,推动数字经济转型。营商环境的优化能够促进数字经济的转型升级,提升数字经济的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政府部门应当针对数字经济发展的实际需求,有针对性地研究政策,优化营商环境。比如,政府部门可以通过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完善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支持数字创新创业等方面的措施,为数字经济的创新和发展提供更好的条件。

加速数字经济落地。良好的营商环境对数字经济的落地和实践也起着重要的作用。政府部门可以通过加强对数字经济的扶持和引导,为数字经济的发展提供更好的环境和条件。例如,政府部门可以推动数字化专项指导,完善数字化服务,加快数字技术应用等方面的措施,促进数字经济的落地实践和应用。

数字经济对营商环境的影响

数字经济的发展对营商环境提出了关键性的要求和挑战。

首先,数字经济促进营商环境的政策创新和调整。数字经济的快速发展对营商环境政策的制定和实施提出了新的要求,带动了政策创新的加速和升级。政策部门通过制定更加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相关政策、法规和标准,促进数字经济的健康发展,并优化和完善营商环境。

其次,数字经济企业的发展和壮大对市场监管提出了新的挑战。政府部门需要加强市场监管的力度,加快市场化的改革,提高市场监管的效率和准确性,维护数字经济企业的健康发展。

第三,随着数字经济的发展,出现了许多新的业务模式和商业模式,对法律法规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政府部门需要根据数字经济的实际情况,更新和完善法律法规,保护数字经济企业的知识产权和数据安全等等。

第四,数字经济的发展加速了市场改革的进程,数字经济创新模式的不断涌现,促使传统产业向数字化、智能化、服务化转型,推动着市场化改革的深化,同时也有助于营商环境的优化和提升。

数字经济的发展对营商环境的影响是多方面的,数字经济的发展推动了营商环境的升级和提升,为数字经济的健康发展提供了重要支撑。

数字经济与营商环境的互动机制

数字经济与营商环境的关联机制

政策引导机制。政府部门通过制定数字经济发展政策和营商环境政策,引导数字经济企业在特定营商环境下进行经营活动,促进数字经济和营商环境的协同发展。如加强数字政府的建设。数字政府是一种以信息为引领的升级治理工具,具有更高效的系统回应能力和更强大的市场监督能力。数字政府的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是探索大数据、区块链技术、人工智能与政府治理的深度融合,能够强化模式创新、体制创新、机制创新,让如同北京“一网通查”、浙江“上链盖戳”、上海“一网通办”、广东“粤省事”等先进举措遍地开花,通过“掌上办”“指尖办”为人民生活提供方便,快捷方式,让政府服务更加有温度。

市场调节机制。营商环境是数字经济企业发展的重要支撑,市场机制通过市场需求、市场竞争、市场价格等方面的调节,对数字经济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影响,反过来也对营商环境的市场环境产生影响。如近年来贵州铜仁市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通过探索“制度化规范、差异化推进、信息化登记、一体化监管”的融合模式,理顺证照功能,明晰政府和企业权责边界等,从“资质监管”向“行为监管”转变,破解企业“准入不准营”等问题,使全市的营商环境得到有效优化。

技术创新机制。数字经济发展的核心是数字技术的创新,数字技术的创新推动数字经济的发展,也影响着营商环境的发展。数字技术的发展促进了营商环境中的服务和监管的升级,为数字经济发展提供了新的机遇和挑战。

随着数字技术赋能营商环境的建设,信息化、数字化成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加速器,也是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的一把金钥匙。信息技术本身就具有巨大的潜力和无穷的机会,我国是人口大国,网络覆盖率很高,造就了广阔的数字经济市场空间。改善营商环境,提高技术创新机制,依托先进的公共网络基础设施,就可以较快实现数字化转型。例如政府利用AI政企机器人,采用最前沿的语义识别引擎技术与知识图谱构建技术,基于最新的深度学习和神经网络,可以完成对机器人的快速智能化训练。AI政企机器人可以24小时在线,并在1秒内完成对咨询事项的语义识别,给出答复并提供导办。

共服务机制。公共服务是数字经济企业发展的重要条件之一。数字经济企业需要依托营商环境提供的公共服务设施和平台来实现数字技术的应用和商业化转化,反过来也可以通过数字经济的发展推动营商环境的公共服务的提升。例如海南省围绕政府治理和公共服务的改革需求,以企业需求为导向,为提升市场主体获得感,创新建设“海易兑”系统,按照全省“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的原则,快速搭建政策管理与服务系统,通过与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对接,确保全流程实现闭环,真正做到进一扇门、办全省事,为企业提供更快更便捷的补贴申领业务办理系统。

数字经济与营商环境的互动方式

第一,数字经济推动营商环境的升级和发展。

营商环境改革是一场深刻的体制变革和制度创新,是一项基础性、战略性、系统性工程。数字经济是时代发展大潮中最具创新性和成长性的新经济业态,是推动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重要引爆点。数字经济与营商环境互动,要树立并全面贯彻“人人都是营商环境”的理念,使各类市场主体能放心投资、安心经营、专心创业,坚持以数字化改革为牵引,促进营商环境的政策和服务的升级和提升,推动营商环境朝着透明、公开、公正和便利的方向发展。

第二,营商环境的各种机制促进数字经济的发展。营商环境的政策、法律法规和市场机制等对数字经济企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制约和促进作用,有助于数字经济企业的生产经营和创新活动。

第三,规范的市场秩序,能够加快企业数字化转型。良好的市场环境具有公平、规范的市场秩序,可以提高资源配置率,保障企业健康持续的发展。

第四,政策制度为数字经济保驾护航。据统计,我国民营企业已超2700多万,占GDP总额的60%以上,贡献了国内50%以上的税收。要让这些民营企业稳步发展,就要有好的政策指导,释放市场活力,发挥数字经济的优势,为民营企业的数字化转型保驾护航。

第五,数字经济时代,技术创新给法律体系带来极大的挑战。法治要适应新业态的发展,要跟上新技术的发展,要为数字经济发展“松绑”。积极推进“柔性监管”,坚持“监管中体现服务,服务中加强监管”。探索在互联网内金融、共享经济、平台经济等存在风险领域,设立“安全空间”,允许企业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试错。

总之,数字经济和营商环境之间存在双向促进的关系,数字经济企业的发展促进了营商环境的升级和提升,反过来营商环境的优化也促进了数字经济企业的发展。数字经济与营商环境之间还存在着联动协同的关系,数字经济的发展需要营商环境的支持和保障,营商环境的优化也需要数字经济的参与和推动,数字经济和营商环境之间需要协同作用,才能够实现共同发展。

数字经济和营商环境协同发展的政策建议

一、加强政策沟通和协调。

数字经济和营商环境之间存在相互促进和依存关系,政府部门需要加强数字经济和营商环境之间的政策沟通和协调,制定更加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政策,为数字经济和营商环境的协同发展提供更好的政策支持。

  1. 加强技术创新和资源整合。

数字经济和营商环境之间的联动协同需要加强技术创新和资源整合,政府部门需要推动数字经济和营商环境之间的技术交流和资源整合,加强技术创新和资源整合,为数字经济和营商环境的协同发展提供更好的技术和资源支持。

  1. 完善市场机制和监管体系。

数字经济和营商环境之间的市场机制效应需要加强市场机制的完善和监管体系的建设。政府部门需要推动数字经济和营商环境之间市场机制的升级和完善,加强市场监管力度,促进数字经济和营商环境的市场协同发展。

四、加强公共服务设施和平台建设。

数字经济和营商环境之间的公共服务效应需要加强公共服务设施和平台的建设。政府部门需要加大对数字经济和营商环境的公共服务设施和平台的投入,为数字经济和营商环境的协同发展提供更好的公共服务支持。

政府部门应该加强数字经济和营商环境之间的交流和合作,制定更加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政策,加强技术创新和资源整合,完善市场机制和监管体系,加强公共服务设施和平台建设,为数字经济和营商环境的协同发展提供更好的政策支持和发展路径。

数字经济和营商环境的角度来看,我国企业的营商环境管理模式仍处于初始发展阶段,缺乏足够的深度研究和应用经验。为了适应世界贸易发展的现状,许多发达国家都建立了国际物流园区,有着自己专属的“点到点”服务和“一站式”的服务,构建科学有效的管理体系和管理措施。政府部门和企业应该共同努力,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推动数字经济和营商环境的良性互动和协调发展。

(编辑 杨利红)



* 蒋屏法,南昌工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



 

伴随平台经济的发展,作为重要生产要素的数据资源成为各平台争夺的对象。个人信息作为数据资源重要的成分之一,仅依靠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手段远远不够,在市场经济框架下,《反垄断法》自然地成为各方寻求的救济手段。而关于是否将个人信息保护纳入《反垄断法》保护范围,存在着肯定、否定两种意见。因为《个人信息保护法》与《反垄断法》存在交叉领域,并且《反垄断法》在执法效率上具有优越性,所以,将个人信息纳入《反垄断法》保护兹事体大。在具体的制度设计上,可通过在“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事项中,规定个人信息保护、建立企业收集个人信息的透明公示制度、建立数字守门人制度等,实现个人信息的《反垄断法》保护。

科技巨头企业利用市场支配地位强制获取消费者信息

2022410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颁布,指出要加快培育一个统一的技术和数据市场,建立健全数据安全的基础制度和标准规范。[1]

根据《中国互联网发展报告2021》指出,2020年我国数字经济规模达到39.2万亿元,占GDP比重达38.6%,保持9.7%的高位增长速度,成为稳定经济增长的关键动力。随着数字经济规模的不断扩大,数据越来越成为创造财富的重要生产要素——消费者通过数据的提供(其中当然包括大量的个人信息数据)享受到更便利和优质的服务体验;经营者通过对消费者提供的大量个人信息数据进行筛选、整合并利用,享受到可观的收益。

在数字经济时代、在信息通信技术这张大网里,每个人都不可能置身事外,或多或少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平台经济的发展,使得消费者与经营者的关系逐渐由传统的线下市场活动转战到互联网平台。随着近几年曝出的美团等平台企业“大数据杀熟”“算法合谋”等问题,平台对个人信息的收集、使用逐渐超越被授权的合规范围。个人信息数据资源的重要性及巨额利润回报率,诱使互联网平台企业对消费者个人信息数据进行更深层次地获取和利用。[2] 特别是一些占据主导地位的科技巨头经营的网络平台,用户对其依赖性高,可供用户选择的、具有相同功能的平台少之又少,这些巨头利用其市场支配地位,制定一些强制性规定,即用户如果“不同意”授权信息,平台将无法为其提供服务(或更优质的服务),构成了企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垄断行为。在此背景下,有学者提出将个人信息纳入《反垄断法》的保护范围,借助《反垄断法》,规制具有支配地位的科技巨头实施禁止的垄断行为,从而达到保护消费者个人信息的目的。

将个人信息纳入《反垄断法》保护的争议

国外对于个人信息是否纳入《反垄断法》保护范围,已有一些理论探索与实践经验,最具典型意义的是德国联邦卡特尔局调查脸书(Facebook)案。但国内关于是否将个人信息纳入《反垄断法》的保护,仍未形成统一观点,理论和实践层面依旧存在两种声音:肯定说和否定说。

肯定说:支持将个人信息进行立法保护

即应将个人信息纳入《反垄断法》的保护范围,以保护消费者个人信息免受经营者侵犯。主要有以下几种观点:

第一,主张将个人信息作为消费者利益的内容实施保护。

相较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垄断法》更加强调的是消费者利益,即消费者作为群体的利益;消费者权益则侧重于保护作为个人的消费者的权利与利益。[3] 通过剖析个人信息,可以很明显地发现部分信息具有经济性价值,或者与经济利益存在千丝万缕的关系,其被市场赋予了经济性。[4] 经营者在市场经济活动中为了获得企业利润的最大化,有可能会实施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不排除这类垄断行为可能产生有利于消费者利益的效果,但只是暂时的),最终可能会损害消费者利益。《反垄断法》通过保护竞争、对经营者垄断行为进行规制,从而形成了“保护竞争--消费者利益保护行为--结果模式。随着数字经济的发展,个人信息越来越成为符合消费者切身利益的内容,如果在《反垄断法》中不为消费者个人信息提供保护、导致消费者利益可能受损,就违背了《反垄断法》保护消费者利益的目的。所以主张将个人信息作为消费者利益的内容,由《反垄断法》提供保护措施。

第二,主张将保护个人信息作为非价格因素的内容。

随着数字经济的飞速发展,影响消费者选择的因素不仅仅局限于某一个方面,质量、创新等非价格因素逐渐成为消费者关注的内容。消费者在选择商品或服务时不仅考虑价格因素,还会要求经营者为其提供更好、更有特色或者更能满足自身需求的商品或服务,尤其涉及个人信息方面。

个人信息在数字经济时代占据非常重要的战略地位,是影响价格的因素之一,平台向用户提供商品或服务时,个人信息还充当了平台企业与用户的交易对价,与价格同等重要,[5] 不仅影响消费者选择,而且对竞争者也有着不可估量的利益驱动力。经营者为了企业利益可能会实施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的行为,所以有必要将个人信息纳入《反垄断法》保护范围。

否定说:反对将个人信息纳入保护范围

反对观点认为,个人信息保护问题虽然偶尔出现在《反垄断法》视野,但总体上仍然处于边缘位置,不能因为有一定的联系,就将个人信息纳入《反垄断法》保护范围。

第一,个人信息保护制度与《反垄断法》的价值目标不同。

个人信息保护制度所要实现的目标,是尊重、保护个人隐私权,是从保护人格权的角度出发,避免个人的隐私权受到不法侵害,也就是更强调保护非经济性的、具有人身权性质的权利。而《反垄断法》所要实现的目标,是通过预防和制止垄断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保证经济健康发展。不难看出,《反垄断法》所追求的是经济意义的公平和效率,虽然最终目标是保护消费者利益,但更加侧重于经济性(非人身权性质)的内容。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个人信息保护制度与《反垄断法》发挥作用的领域是不一样的,不能将个人信息纳入《反垄断法》的保护领域。

第二,质量等非价格因素的评估难度大,执法困难。

反垄断执法机构在面对因价格因素而产生的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时,可以及时发现并作出反应,通过价格(如“价格歧视”“不公平的高价”“不公平的低价”)来判断经营者是否构成垄断;但是对质量等非价格因素的评估却非常困难。复杂且不精确,仅从一个维度评估商品或服务的质量也并不全面。[6] 如果将个人信息作为质量等非价格因素实施保护,有可能使保护陷入不确定状态。因为不同的消费者对个人信息的重视程度、衡量标准不同,而且对于个人信息隐私性边界的界定,难度很大。数据隐私意味着该信息主体的信息自由,不受信息处理者的侵犯,[7] 但是,每个信息主体对于隐私的内涵有不同的判断标准,如何界定,需要相关的法律法规给出一个统一的标准。《反垄断法》毕竟不是一部专门保护个人信息的法律,不可能替代个人信息保护法作出专门界定。在执法过程中,反垄断执法机构难以测量消费者对个人信息的重视程度、衡量标准,无法精准有力保护个人信息。而且侵犯个人性信息具有隐蔽性,权利受到侵犯的消费者都很难及时察觉,更何况作为第三方的执法机构,执法难度之大可想而知。

由《反垄断法》保护个人信息的必要性分析

数字经济领域的竞争正在成为平台间竞争的重要内容,数据层面的反垄断将成为下一阶段治理的重点。[8] 个人信息作为数据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必要将个人信息纳入《反垄断法》保护范围。

个人信息保护法与《反垄断法》存在交叉领域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的制定,是对广大人民群众最关切的利益问题的积极回应。信息时代,个人信息越来越成为摆在群众面前的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之一。数字经济的发展,逐渐把每个人都放在了信息化的空间内,个体或多或少地受到数字经济的影响,“互联网+”“平台经济”无时无刻不在影响着人们的生活,平台垄断行为与个人信息有着非常紧密的联系。

在平台处于起步阶段的时候,还不具备控制信息、随意抓取信息的能力和技术条件,但随着平台的发展壮大,依仗垄断地位强制获取用户信息,或者利用垄断地位排挤竞争对手、获取相同或相关领域的用户数据信息易如反掌。平台实施垄断行为、限制或排除竞争的后果,是平台会缺乏动力维持现有或更高的隐私保护水平,且不再担心随意获取用户的数据信息会降低企业的信誉或者经济利益。

由于用户在平台经济中处于弱势地位,他们只有很小的选择权——要么继续使用垄断平台所提供的商品或服务,条件是允许该平台持续地获取用户的个人信息数据;要么用户放弃使用该平台,寻找替代商品或服务。但即便用户拥有放弃的选择权也不是治本之策,一方面是因为用户对平台的黏性较大,很难放弃该平台提供的商品或服务、转而选择其他平台,只能继续成为“待宰的羔羊”;另一方面是因为即使用户不再继续使用该平台,平台有可能在用户不知情的情况下继续抓取该用户的数据信息。在此种交叉问题下,个人信息保护法不能够很好地对个人信息进行保护,需要《反垄断法》发挥规制作用。

《反垄断法》具有执法效率上的优越性

对个人信息既要做到全面保护,又需要确保保护力度,避免弱势群体成为市场竞争的“牺牲品”。在保护弱势群体的利益方面,《反垄断法》有其执法效率上的优势。中国建立起了统一的反垄断执法机构,其在执法资源配置以及决策上具有一定的独立性。[9] 执法机构的统一性可有效避免执法过程中的多机构执法冲突,节约执法成本,进而提高《反垄断法》的执法效率;执法机构的独立性可避免其他机构或组织的不正当干预,并实施合理的执法行为。统一性、独立性的特征,很大程度上保障了反垄断执法机构的执法效率。此外,为了对消费者(用户)的个人信息实施更加妥善的保护,还必须进一步规范不当市场竞争和市场干预行为,破除平台企业数据垄断等问题,防止利用数据、算法、技术手段等方式排除、限制竞争,新修订的《反垄断法》恰好可以满足这一点。

新的《反垄断法》不仅在“总则”部分新增了数字平台反垄断专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数据、算法、平台规则等从事禁止的垄断行为,在分则部分更是规定了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不得从事前述禁止的垄断行为。新增的强化《反垄断法》在平台经济领域中的具体适用规则,将会成为规制平台从事垄断行为的一大利器。

《反垄断法》保护个人信息的体系构建

以德国脸书案为例

德国联邦卡特尔局调查脸书案是首例也是唯一一例将个人信息纳入《反垄断法》保护范围的案件,为其他国家提供了实践经验。2016年,德国联邦卡特尔局开始对脸书强制收集和使用用户信息的行为展开调查,发现脸书公司不仅收集使用用户的信息数据,还收集该类用户在其旗下社交服务平台Whats app/Instagram的信息数据,并通过跨平台应用程序开放接口(API)获取用户在第三方网络平台或手机APP上嵌入脸书社交插件中的喜欢分享按键的使用行为数据。[10] 通过界定脸书公司的相关市场范围,德国联邦卡特尔局认定其具有市场支配地位。201712月,德国联邦卡特尔局披露了案件初步调查卷宗,指出脸书滥用其行业主导地位,使用会员协议的方式,允许该企业“无限制地收集使用第三方网站产生的各种数据,并将这些数据与该用户的脸书账户合并”。同时,根据脸书提供的服务合同内容:“如不接受整个套餐协议,用户就不能使用这个网络。”[11] 脸书利用其在德国社交网络服务领域的支配地位,强制收集用户数据信息,利用用户数据信息精准投放针对性的广告商品,不仅侵害了用户的个人信息,还在一定程度上达到了排除、限制竞争的效果。据此,德国联邦卡特尔局认定脸书公司的行为构成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德国卡特尔局认定脸书的垄断行为以其具有并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为切入点,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可以分为剥削性滥用和排他性滥用。[12]

目前,我国的《反垄断法》主要对排他性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进行了规定,但剥削性滥用问题尚存在法律空白,仅有《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对数字平台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实施差别待遇的行为作出规定:“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平台经济领域经营者利用大数据和算法对消费者的支付能力等进行分析,从而根据其支付能力的大小等因素实行差异性交易价格。”[13]

例如近些年引起人们关注的大数据“杀熟”事件。美团针对同一笔订单,会员的价格要高于非会员的价格,一经揭露便引发热议。“大数据杀熟”是由算法定价引起的一种现象,有可能是一种正当的价格歧视行为,也有可能不是,[14] 判断的依据,在于是否利用个人信息实施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美团“大数据杀熟”行为属于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中的差别待遇,性质上为剥削性滥用。

在平台经济领域,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往往直接作用于交易相对方,而对于竞争对手的排除、限制竞争的效果,反而以间接的效果呈现出来。[15] 德国脸书案为我们确定剥削性滥用的标准提供了非常宝贵的经验。剥削性滥用规则的相关规定,在《反垄断法》法律法规中是必要的也是可行的,有必要在以后《反垄断法》修订案中,增加平台企业剥削性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条款。

建立企业收集个人信息的透明公示制度

营造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要求企业在向消费者提供商品和服务时,需要收集个人信息的,应该向消费者说明其收集信息的种类、用途以及消费者撤回同意时所留存信息的处理方式等,这是保护消费者知情权的行为,同时也是保护消费者的个人信息不被滥用的重要程序性事项。但很少有企业会将这些内容以显著的方式传达给消费者,而是仅提供内容冗长的服务政策和隐私政策,消费者一般直接勾选同意选项,几乎不会完整阅读,以至于消费者在向平台企业授权时不了解企业获取信息的具体范围以及使用途径,非常容易侵犯消费者个人信息。所以,为了保护消费者个人信息免遭侵犯,有必要建立收集个人信息的透明公示制度。

针对信息收集的透明性问题,我国有相关文件已经涉及。2021年工信部颁发的《关于开展信息通信服务感知提升行动的通知》中,关于个人信息收集的透明原则指出:要建立个人信息保护“双清单”,[16] 以此保护消费者的知情权。[17] 个人信息保护清单可以让消费者清楚地知道,哪些信息被收集了以及使用途径如何,当消费者知晓个人信息中的隐私部分被过度收集时,可以及时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通过优化隐私政策和权限调用方式,让消费者在授权前就知悉企业在提供服务时需要获取哪些隐私类信息,尤其是敏感信息部分,据此作出授权或不授权的决定。

建立个人信息收集的透明公示制度,不仅对于消费者有利,在某些方面对企业同样有利。如果企业及时透明地公示个人信息清单以及与第三方共享的个人清单,并承诺给予高级别保护,消费者就会选择该企业而放弃提供低级别保护手段的企业,从而使该企业获得更多的利益。所以,将个人信息纳入《反垄断法》框架内进行保护仍不够,还应在《反垄断法》中新增透明公示制度,作为保护消费者个人信息免受垄断行为侵犯的辅助性条款。

建立数字守门人制度

推进市场监管公平统一,包括三个方面内容,即:统一市场监管规则、市场监管执法、全面提升市场监管能力。针对平台过度收集消费者个人信息、强制收集非必要信息等乱象,不仅要将个人信息保护与《反垄断法》规制的具体垄断行为联系起来,还要将其纳入《反垄断法》的监管框架内,加强事前监管、合作监管,[18] 同时还要以事后的惩处力度作为支撑,保障事前监管具体落实。在反垄断监管框架中,事前监管是抑制垄断势力抬头的重要程序性阶段。做好事前监管,在一定程度上能将平台垄断行为制止在萌芽状态,保障市场有序运行,提高市场竞争活力。而对于容易受到侵犯的个人信息,更应该做到事前监管、及时高效,在还未造成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之前,通过加大事前监管力度,做到有效保护消费者个人权益。加强事前监管,设立“数字守门人”制度事关重大。由欧盟委员会于202012月公布的《数字市场法案》提出,通过将具有绝对市场优势的平台认定为数字守门人,禁止数字守门人利用市场优势地位限制市场竞争,以确保市场的公平开放。[19] 数字守门人既可能成为营造竞争、有序市场环境的“敲门砖”,又可能成为中小企业的“拦路虎”,因此要求其积极地促进市场竞争和消极地禁止从事某些垄断行为。

建立数字守门人制度,需要确立认定标准,其标准认定可以依据三个方面:第一是规模标准。只有当一个平台规模足够大、服务的用户足够多、可能产生的影响足够大时,它才会被认定为是监管意义上的数字守门人,并被要求履行更多的义务。[20] 第二是力量标准。被认定为数字守门人的企业(平台)要有能够控制某个关键的入口或渠道的能力,对境内市场有着重大影响。符合这个标准的主要有两种情况,一是市场中只有一个平台,此时平台的力量达到顶峰状态;二是市场中不止一家平台,但其他平台未能撼动某个具有支配地位的平台,它依然可以依靠绝对优势操纵市场。第三是持续性标准。数字守门人对市场竞争的影响不是一时的,而是持续性的;如果某一个平台对市场竞争产生了威胁,但威胁状态经过一段时间后就会消失,此时不需要对其进行监管规制,便可让市场重回自由运转的状态;但当该守门人平台持续地对市场竞争造成威胁并难以消除时,监管部门有必要进行干预,通过负担更多责任的方式瓦解守门人的支配地位。

综上,只有对数字守门人的认定标准进行明晰,才能通过建立数字守门人制度,对数字守门人实施事前监管,以此削减其对市场竞争的威胁,推动市场自由运作,恢复市场竞争有序的状态。

《反垄断法》的修订虽然强化了在平台经济领域的具体适用规则,但对个人信息保护,仅强调了反垄断执法机构和执法人员对个人隐私和个人信息的保护义务,并未明确是否将消费者(平台用户)的个人信息保护纳入《反垄断法》的保护范围。因此,建议加强个人信息的保护,将个人信息纳入《反垄断法》规制范围,在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中规定个人信息保护,建立透明公示制度和数字守门人制度。

(编辑  杨利红



* 顾玲,温州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

[1]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https://www.samr.gov.cn/xw/mtjj/202204/t20220411_341215.html2023/3/4

[2] 李良:《互联网经济下个人信息的<反垄断法>保护》,载人大法律评论委员会组编:《人大法律评论》(2020),法律出版社2020年版,第141页。

[3] 张江莉,张镭:《平台经济领域的消费者保护——基于<反垄断法>理论和实践的分析》,载《电子政务》2021年第5期,第22页。

[4]  李哲:《市场经济视角下个人信息保护的几个法律问题》,载《经济与法》2010年第9期,第190页。

[5] 焦海涛:《个人信息的<反垄断法>保护:从附属保护到独立保护》,载《法学》2021年第473卷第4期,第116页。

[6] 曾雄:《在数字时代以反垄断制度保护个人信息的路径与模式选择》,载《国际经济评论》2021年,第195页。

[7] 孟雁北:《论大数据竞争带给法律制度的挑战》,载《竞争与政策》2020年第2期,第10页。

[8]  互联网年度三大关键词:反垄断、个人信息保护与互联互通》,https://new.qq.com/omn/20211214/20211214A02FXE00.html

[9]  杨东:《数据隐私保护反垄断规制必要性研究》,载《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1年第33卷第6期,第33页。

[10] 潘志成:反垄断与数据合规:Facebook数据垄断案给互联网企业的六项合规启示》, https://www.sohu.com/a/304643370_100138309 2023/3/4.

[11] 冯迪凡:德国将终裁Facebook滥用客户信息案,互联网巨头面临欧洲监管年》,https://www.yicai.com/news/100112674.html2023/3/4.

[12] 剥削性滥用是指企业滥用其优势地位剥削交易相对方,榨取消费者利益的行为,通常包括差别待遇、附加不合理的交易条件等,是纵向滥用行为;排他性滥用是指阻碍、排除现有或潜在竞争对手的行为,通常包括搭售、独家交易、拒绝交易、掠夺性定价等,其针对的主要是竞争对手,是横向滥用行为。

[13] 《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http://www.gov.cn/xinwen/2021-02/07/content_5585758.htm2023/3/4

[14] 梁正,曾雄:《“大数据杀熟”的政策应对:行为定性、监管困境与治理出路》,载《科技与法律》2021年第2期,第8页。

[15] 陈兵,赵青:《平台经济领域个人信息保护的<反垄断法>必要及实现——以德国脸书案为例的解说》,载《法学》2022年第2期,第99页。

[16] 个人信息保护双清单是指各相关企业应该建立已收集个人信息清单和第三方共享个人信息清单,并在APP二级菜单中展示,方便用户查询,而且已收集个人信息清单和第三方共享个人信息清单应该清楚、详细的列举出APP已经收集到的以及与第三方共享的用户个人信息基本情况,包括信息种类、使用目的、使用场景等。同时还要优化隐私政策和权限调用展示方式。互联网企业应以简洁、清晰、易懂的方式,向用户提供APP产品隐私政策摘要;涉及敏感信息的,还应该以恰当的方式告知消费者。

[17]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信息通信服务感知提升行动的通知》,http://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1-11/06/content_5649420.htm2023/3/4

[18] 于颖超,孙晋:《消费者数据隐私保护的反垄断监管理据与路径》,载《电子知识产权》2021年第7期,第17页。

[19] 透视“数字守门人”制度:对大型平台的事前监管机制,https://finance.sina.com.cn/money/bank/bank_hydt/2021-05-25/doc-ikmyaawc7479268.shtml2023/3/2

[20] 数字守门人:从概念到实践:http://www.eeo.com.cn/2021/0712/494523.shtml2023/3/4




 

中国共产党百年历史,同时也是一部百年理论创新的历史。在世界迎来前所未有之大变局的当下,新的时代命题再次要求我们对其展开学习和探索。

信息洪流的爆发和全球化的推进,使这个时代被赋予一个突出特点,就是构成了一个前所未有的复杂体系。中国作为一个绵亘千年而不断的文明古国,“复杂”对于中国来说从不陌生,但现今有两个特征是过去的中国不曾经历过的:首先,治理对象已经复杂到难以将其降维简化为确定性问题来完成解析;其次,现今大数据时代使积累足够数量级的国家治理数据和大幅度提升算力成为现实,此二者相加,使得不以牺牲细节为前提地完整认知复杂性具有了必要和可能。

习近平总书记高瞻远瞩地提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进一步说明,针对复杂性这一整体概念的方法论被深度发掘和充分研究的时机业已到来。在这个无时无刻不发生深刻而复杂变化的时代,“不确定性”是这个时代最大的“确定性”,我们越是深入探究自然和社会的奥秘,就越是能感知到变幻无穷的复杂性。

在三十多年系统工程的实践中,在大自然“适者生存”的启示下,笔者以解决工程系统的复杂性为主要研究方向,从工程实践出发,向自然生命学习,站在前人的肩膀上,开创性地提出了复杂工程系统的V++设计方法和有机适应性理论。在反复的推演中,工程领域人造系统的这套适应性理论与我国治理体系之建设存在相当的互通性,站在国家面对的挑战与现有能力的基础上,笔者认为,现在已经到了用国家治理现代化初步对应解决“复杂性”这一策略问题的时刻了。

以复杂性为重点探究国家治理体系的新方法

20世纪晚期,美国已稳坐世界霸主的位置,其自由主义意识形态产生的认识范式,也经由各个领域源源不断地输出给全世界,民主“自由”人权等西方国家治理的价值理念,逐渐被塑造成为国家治理的标准。美国自诩照耀世界的“民主灯塔”,美国经验成了全球认同的所谓真理。但就在这样的背景下,亨廷顿在其《文明的冲突与世界秩序的重建》一书中,提出了文明将成为国际格局的全新划分标准的观点,预言了中华文明的崛起和文明之间因差异而产生的冲突。时至今时,新冠肺炎疫情的暴发进一步搅乱了全球经济,西方制度的正确性不断受到内外质疑,各国治理体系效率及成果的对比愈发强烈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上的讲话指出:“古人说:凡将立国,制度不可不察也。制度优势是一个国家的最大优势,制度竞争是国家间最根本的竞争制度稳则国家稳。”而在瞬息万变的当下,制度的先进程度和实用性随着时代大环境也在不断变化,通过在纷乱复杂的信息中,确认中华文明区别于其他文明之特性,提炼我国国家治理体系的关键词,形成适应我国现实情况乃至世界需要的国家治理体系方法论实属必要

适用可持续的方法论,要建立在对研究对象的正确认识上,中国既不像政教合一的国家全社会统一宗教信仰;不同于部分西方国家存在公众高度认同的价值;更有别于那些或土地面积小或人口密度小,政府管理不具有太大难度的国家。因此,若要论及我国国家治理之客体的本质,没有比复杂性更能概括和描述它的特性了。

中华文化绵延五千年,有其深层次的科学问题,研究好中国的国家治理,既是我国当下之需,也是世界区域治理乃至全球治理之需。首先,中国幅员辽阔,北至冻土,南到雨林,西通高原,东临海,多样复杂的地理环境决定了各地区间交通情况、经济实力、地方民俗等等存在巨大差别,对管理造成相当大的困难。古语皇权不下县,县下皆自治所表述的即是这样的情况。例如同样一套海外人才引进制度,其在上海推行所带动的经济增长,可能远高于东北的某个重工业城市。因而,我国需在纵向确保政策方向一致的前提,横向推动多种具体的操作制度,才能保证不同地域、不同行业能够达到预先设定的统一发展目标。

其次,我们前所未有的信息爆炸时代,互联网的迅速崛起使得知识和教育的门槛大幅下降,突发新闻事件在数秒内就能够传播到全球,管理者与群众之间曾经的信息差被极大地抹平。一方面,民众个体的强烈独立意识产生了更多的创新和机会;另一方面,在发展中不断积累小的矛盾,为我国的国家治理带来了巨大的挑战。综合以上两种特质可见,我国所面对的国家治理问题可谓相当复杂,这样一个由千千万万个有机的个体、家庭、企业、社团组合而成的庞大群体,以及由其派生出来的种种问题,共同形成了纷繁复杂的社会体系。

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就要考虑如何科学认知国家治理体系的本质特征,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就是依据这些本质特征所采取的应对策略,保证治理体系稳步实现所规划目标。

社会体系是人造体系,其组成的主体是多样、多层和非线性的,主体之间的相互关系更是复杂多变。对这一社会体系(模型)的构建遇到的主要难题在于:(1)一般由单元、系统和总体不同层次和使命组成的体系,如何进行整体设计?(2)体系的各种模式和作用关系非常复杂,甚至可以说是无穷的,如何认知这个体系?(3)体系的组成是庞大和复杂的,如何实现对体系的有效管理,以及体系的有序演进?总之科学地认知体系,是研究出发的基础。

以现代化的新视角重新认知体系来认知复杂性

从工程的角度出发,体系的概念在学界之中尚莫衷一是,大众对于体系的认知更是局限。一般地讲,当下占据主流地位的仍然是以“降维解析”为主的笛卡尔的还原论思想,这种传统的认知方法采用的是“将面临的所有问题尽可能地细分,细到能用最佳的方式将其解决为止”的方式。还原论虽然在推动现代科学发展上做出了至关重要的贡献,但是它同样也存在着一个很大的弊端,那就是其在分解解析的过程中,必然会造成体系整体性与主体间交互性的流失,即使在后期能够再次进行集成,降维时流失的整体性和主体间交互性也不可能彻底得到还原。所以,在信息和智能时代,如何用现代化意义的手段更加完整地、不以牺牲细节为代价地认知体系十分重要,而这也是笔者建立的复杂性适应理论的基础。

为方便理解,笔者将学界对体系认识的原点与基于复杂性理论认知体系的路径进行对比剖析,并从以下四个方面来进行阐释。

从降维到升维认知体系是动态的,传统认识体系的手段——基于还原论的降维解析过程有其致命的局限性。还原论是静态分解,是通过降维来规避体系复杂性的理论,其过程弱化或忽视了体系在时间上的动态演化特征。体系的整体性状态是连续变化的,由各个主体之间通过交互共同决定的。只有从三维扩展到时间的第四维度上,体系才表现为状态的持续变化,形成一股连续的状态流。任何体系都是多主体的物质与能量在时间维度上的状态流,体系的协同与适应是由体系内主体之间随时间变化的流程来表达的,是一种时间的升维,所以只有站在更高的维度上才能更全面地认知体系。

从隐性到显性认知认知体系的关键是挖掘体系运行的隐性规律。蚁群的活动,我们看到的是每只蚂蚁简单的行动引起群体涌现出非凡的复杂结果,但看不到的是它们行动的规则。只有通过大量的观察和挖掘,我们才能提炼、总结其中的规律,从而认知蚁群是怎么协作的。认知隐性的关键不仅是发现认知隐性的方法和手段,更重要的是隐性规律的提炼和显性应用。这是从隐性到显性的认知过程,也是认知体系复杂性的一个新的视角。

从中心化到去中心化认知简单的系统,如汽车有驾驶员、飞机有飞行员、公司有老板,一般都是有中心的控制系统。但是一个城市的协调运作,似乎是物质和能量的永不间歇的流动,没有哪个主体可以主宰,但是城市本身却动态地演化发展起来了。城市的组成呈现类似生态的多样性,并在广泛的多样性主体之间相互作用下达成了高度的协调性,在没有单一的行动指挥中枢的复杂社会体系中,一个人只有遵从一系列规则,包括道德规范、行为准则、交通法规、单位规章等,才能有序地开始每天的工作和生活。这就说明了,简单系统基于控制实现有序,而复杂体系基于规则抑制熵增。

从无机到有机认知从大自然的生物个体角度来看,有机性表现为生物的智能水平,它是生物为达到某种目的而产生正确行为的一种生理机制,也可以说是一种适应性机制。生物有机体表现出其他物体所不具有的一系列特征:有机体是一个系统,它把系统内和环境分开;有机体是一个自发生长的过程,不断地进行自我更新;有机体进化是一个从低级到高级、从简单到复杂的过程;有机体还呈现整体性、系统性、适应性等特征。在人类认识自然、改造自然的过程中,人造体系的终极目标基本都是对自然界的无限模仿。从简单的系统,到可以协同的复杂系统,乃至社会体系,人造体系的发展呈现出非常明显的从非智能向智能,也就是从无机到有机的发展趋势。

在对体系重新认识的过程中,我们在认识上走过了一条从降维到升维的路,体系的概念不再虚无模糊,开始逐渐清晰。对体系的认识不仅限于它的外在特征,更重要的是发掘内在的规律和秩序;体系是由若干有中心的系统或多中心的复杂系统组成的无中心的综合体;体系开始从静态走向动态,从冰冷的无机走向智能的有机,并最终走向学习与适应性。

体系的新内涵说明,体系的本质是一种生态,体系的核心是无(弱)中心化的资源整合和配置,体系的主体是多元的,体系的范围是弹性的,体系的发展是渐进式的规则引导下的自主演化。这些特征都让我们在认识体系、运用体系的实践中,在认识上产生了革命性的思想飞跃。

至此,我们尝试给体系一个全新的定义:体系不是系统,而是一种“有机生态”,是由复杂系统构建的有机综合体;是由多主体相互作用形成的有机关联,并依据一系列规则演化出的适应性机制;是从有中心的无机系统向无中心(或弱中心)的智能综合体的升维,是从基于中心的管控向基于规则的引导的适应性演进。

这是对体系的重新认知。核心就是全面准确认知其复杂性,而国家治理体系的现代化,一定程度上是要解决对体系复杂性认知管理问题。

以V++三层模型认知复杂性的实践与理论创新

在人工设计一个复杂体系时,无论是国家治理制度还是工程系统,其最为困难的一点就是如何使系统被赋予类生物的有机性。在数十年的工程研究及实践经验中,笔者意识到系统工程的本质是正向设计,挑战是发现工程背后的系统科学问题。科学既是严谨的,同时也是创新的,这同样也是我国治理体系所面临的问题

传统的复杂系统设计主要采用还原论的思想(将复杂系统分解成多个简单系统、降维解析方法),但这会带来复杂工程系统交互性与整体性的缺失。为了更全面准确反映复杂系统的本质和全貌。笔者从自己的工程实际经验出发,发现在探索复杂工程系统自适应性、不确定性等特性分析时,必须有所突破和创新。针对前面提出的在体系设计时遇到的三个最大难题,我们逐一进行分析:

1)为了解决体系整体设计问题,我们参考比较成熟的国家治理的法律体系:第一层为宪法,稳定而不可侵犯;第二层为规范社会各领域的法律,归类而有指导;第三层为指导实践的法规或条例,灵活而可操作。同时,下位法不得与上位法的规定相抵触,但是执行中下位法优于上位法,以体现法律与实际的适应性;同位法之间具有同等效力,在各自的权限范围内施行,并由上位法予以制约。

借鉴于此,我们可以把体系设计分成宏观、中观和微观三个层级,宏观层效力优先,追求稳定;中观层协作优先,追求最优;微观层适用优先、追求成本最小。三层的粒度和反应等都不同,宏观少而精,微观多而细;宏观反应慢,但作用力大;微观反应快,但作用力小,中观衔接过渡。三层相互适应和制约,共同构建复杂体系的适应性机制。同时,在传统体系设计面向能力、基于架构和模型驱动三个关键要素的基础上,我们创造性地引入了流程”“环境”“生命力一些新的关键要素,开展了数据驱动的体系流程设计方法的探索,为此,我们提出了体系设计的V++模型和 DE-CAMP键要素模型(详见笔者的《从降维解析到映射升维》一书),把体系的三层第一次实现了整体描述。

2)为了解决体系的认知问题,霍兰教授在《隐秩序》一书中提出,隐秩序是系统进化、适应的内在决定因素。所以,尽量去挖掘和认知隐秩序,并把其转化为显规则,是认知体系的关键。体系是永续变化的,而且体系的隐秩序既不可能被全部认知,同时自身也是不断变化的。所以要想准确认知体系,无论是仿真手段还是实体迭代,要么仿不真,要么代价大。只有从虚实映射的CPS入手,利用数字孪生的手段,在赛博空间中寻找隐秩序,在虚实映射中形成显规则。为此,我们在V++模型中构建了微观层的数字孪生,因为中观层的系统和宏观层的总体都是微观主体的相互作用和关系的涌现,所以让活跃的微观层在虚实映射中去穷尽主体间各种相互作用,体系的隐秩序才会被更多地认知。                 

3)为了解决体系治理问题,我们认可“复杂适应系统(CAS)是由用一系列规则描述的、相互作用的多主体系统的组成”这一观点。体系中的这些主体随着时间和经验的积累,靠不断调整变换规则来适应。我们无法想象一个大城市的治理是由市长控制了每个市民,城市的治理依靠的也是规则。

例如,激光原理是通过控制激光器输入的电流强度,能使原子自组织起来放射相同频率、方向的相干光,我们施加的仅仅是一种微小的引导,所有原子都被引导到有序状态,从而产生激光这一宏观巨大变化。当然还存在一种可能,就是借助特殊光场从外界对激光器里每个电子施加控制,使它们按照相同的节奏放射光波形成激光。不过后一种方式的能耗无疑是巨大而不可接受的。针对复杂系统,如果采取控制的管理方式,要么代价无法承受,要么由于过度管制或无效管制而引起体系的混沌过程。

由此,体系的运行要基于规则的治理。若使规则的运行也遵循规则,为此我们设计了三层规则引擎,让体系的治理由基于中心的控制转变为基于规则的引导。

自然界有其自身的法则和适者生存的适应性机制,而人造体系要想学习大自然的生态构建和自主演化,就要体系赋予生命有机特性。首先,人造体系要把自身从无机非智能体升维到有机智能体;其次,人造体系内各主体的运行以及主体间协同的规则需要制定,并设计一个引擎,驱动体系构建起适应性机制,从而实现自然界生命以逆熵为生自主演化。

体系能够与环境以及其他主体进行交互作用,并在此过程中不断地学习积累经验,根据学到的经验改变自身的结构和行为方式,这样体系才能演变或进化,包括新层次的产生、分化和多样性的出现,新的聚合而成的更大的主体的出现等等,都是在这个基础上逐步派生出来的。在霍兰的复杂适应系统理论中,这些主体不断地学习或积累经验, 并根据学到的经验不断变换其规则、改变自身的结构和行为方式,从而具备了主体不断适应环境变化的能力。

人造体系有机适应性借用生物学有机性概念,意指体系具有生物有机体的特征,主要体现在自学习、自组织、自适应、自修复和自进化五个方面:

自学习是模仿生物的学习功能,它能在体系运行过程中通过评估已有行为的正确性或优良度,自动修改系统结构或参数以改进自身品质,经学习而得到的改进可以保存并固定在体系结构之中;

自组织是体系能按照相互默契或约定的规则,各尽其责而又协调地自动完成某些功能;

自适应是体系的主体之间,以及体系与外部环境的适应能力,可以通过确定适应性因子和计算适应性指数进行评价;

自修复就像生物有机体的某个部位被损伤后能自我修复一样,人造体系有机体也具有这样的功能,具有自身不断更新和再生的能力(当然这种修复能力是有限的,当受到损伤达到致命的程度,超出修复能力范围时,体系将会无法遂行使命);

自进化就是体系在学习、适应中改进其行为、状态和结构以形成新的有序状态,并在与环境相互作用下,通过自身的演化而形成新的结构和功能。

从自然界生物的智能等级程度上可知,适应性越高的生物,其复杂性也越大;反之,复杂性越高的生物,其适应性越强。所以,人造体系无论是工程体系还是社会体系,应对复杂性的策略就是构建有机适应性机制,但是,人造体系是要为人类(共同体、国家)发展的目标服务的,不能无限自由野蛮生长。由此,若使复杂体系演化方向健康,既需要减少微观控制,更需要加强宏观引导。

以有机适应性理论助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当把国家治理看成一个复杂体系时,能否科学解决复杂性问题,就是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个重要标志,也是中国方案在世界舞台展现的一次机会。

易变且不确定时代(VUCA时代)的挑战和2021年诺贝尔物理学奖的颁发进一步复杂性研究已经成为热点。笔者循着适应性造就复杂性的本质特征,自问题降维转化为体系升维出发,从隐性规则挖掘出显性规律入手,最后由控制全局到引导方向破局,总结出升维深维两种手段,完成了复杂性研究三个台阶的跨越,并出版了三本相关书籍,即《从降维解析到映射升维》《从隐秩序到显规则》《从控制到引导》,为系统、体系以及复杂性研究提供了一个新的思路。

笔者通过构建微观、中观和宏观三层适应性架构和规则引擎,将复杂性设计由外部控制他组织为主转型为内部演化自组织为主,形成了生命的有机适应性机制传统系统工程对研究客体降维解读的“V”模型映射升维成“V++”模型,使系统设计能够满足交互、动态且有序演进的要求;笔者提炼总结出适应性因子适应性指数,使得系统复杂性由定性向定量的数学方式表达跨越了一大步,并复杂系统脱离全面控制的高耗能、高成本、低反馈模式,转化为以适应性指数参考指标方向性宏观引导模式V++三层规则的有机适应性理论,虽然不是工程系统复杂性研究的唯一方法,却是实验验证了的解决复杂性的可信路径之一。

这是工程学派的复杂性研究的一个新的成果,这一成果不仅适用于自然科学,在解决社会科学领域问题也可以得到用。复杂性理论主要解决的是复杂系统不确定性问题,种种社会问题的最小单元本质上是人,而人的不确定性是恒定的。因此,在路径选择根据复杂性理论我们要放弃对问题的彻底解析和控制的思维定式,寻求对它们进行映射和引导,并通过此种方式达成预期目的。

相应的,当将国家治理系统整体作为一个复杂系统来看待时,我们强调它的效率和能够带来的正面作用,而对于人造的复杂系统而言,复杂性理论将适应性作为检验其设计优劣的核心指标;系统适应性越强,其面对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也就越强。具体比照工程设计而言,可以用五个生命力指数生存力、恢复力、学习力、决策力、进化力,对一个复杂系统维持系统活动、持续和发展的能力进行定义和量化。

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研究中,我们发现中华文化之所以赓续五千年不断,就是在国家治理上形成了微观活跃、中观规则、宏观引导的三层架构,而且在宏观上引导好了,国家就发展得好。古时的宏观引导主要依赖皇帝个人能力,现代的宏观引导依靠的是中国共产党这一可以自我革命的大党。所以现代中国能够快速崛起,经历风高浪急也能行稳致远。

著名物理学家霍金曾预言:21世纪是复杂性科学的世纪,当今的社会科学亟须解决的核心问题就是复杂性问题,就是如何更好适应不稳定性和如何引导好演化性,即通过建立虚实映射来预测不确定性,并通过适应性指数来引导演化性。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要求国家治理理论更具有实践意义和应用价值。国家治理体系的复杂性本质,要求我们以“适应性造就复杂性”这一认知为根本,以构建微观活跃、中观规则、宏观引导的三层有机模型为架构,以调控微观、中观和宏观适应性指数为引导;实际上就是构建了一个宏观以共产党领导为引导、中观各行业或地域基于规则运行、微观各单元主体活跃涌现的可进化的社会体系,就是中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科学体现,也是中国为世界治理提供的中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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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宏军,中信改革发展研究基金会资深研究员,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科技委。




 

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在新征程新阶段,要以高水平营商环境推进高质量发展,优化营商环境要从制度环境、经济环境和社会环境多重视角考虑相互综合作用机制,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相统一原则,协调推进提升营商环境三重境界,条分缕析关键因素,从政府经济行为视角寻求重点突破路径。

不断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性

营商环境是国家竞争力、凝聚力、吸引力的集中体现

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现代化和文明发展形态处在不断变化之中;在持续不断的“变”中蕴含着一些不变的深刻道理,其中产业革命和技术变革始终是当今世界大变局的显著特征之一。而支撑着产业革命和技术变革的始终是一系列制度体系,包括维系和激发创新创造的知识产权制度、资本机制。国家间的竞争力在于制度,创新的环境和土壤等在于营商环境。深层的制度力量最终将体现于营商环境的综合优势。营商环境是一国竞争力吸引力凝聚力的集中体现。而当今我们吸收人类文明成果,在进入后发赶超步入现代化发展行列的伟大实践中,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已进入不可逆转之势,不可逆含有多种深刻内涵,其中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就具有不可逆性。在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时刻,推进高质量发展是解决当今种种问题的基础和关键,而发展需要营商环境作保障。 

营商环境是激活市场主体的稀缺资源

资本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生产要素,市场主体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核心力量,营商环境是激活要素激活主体的稀缺资源。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经济发展面临“三期叠加”影响下,在潜在增长率减速下行中,中国大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十九大以来,经济发展从高速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始终坚持新发展理念,维系经济行稳致远的态势,但是稳中求进的任务依然很重。营商环境是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国家出台了多项措施,大力改善营商环境,并取得了良好的成绩。我国在全球190个经济体中营商环境的排名,由2012年的第91位跃升到2020年的第31位,市场主体数量和质量不断提高。

当前我国经济面临“三重压力”,要扭转社会预期转弱的局面,还需增强发展的活力,改革添动力,最终还是要靠营商环境的不断优化。营商环境的构建不是一劳永逸的事情,需要不断提升巩固,甚至有时营商环境还会面临各种威胁,以及有倒退的风险。

制度环境的构造,需要足够时间的淬炼。受历史文化和不同发展阶段种种因素的影响,人们在思想认识上常常会出现身体进入新时代、观念还留在旧时代的反差中。比如,我国历史上重农轻商的观念、“士农工商”等级观念,对当今人们的思想观念还会有不同程度的影响。从历史上的“盐铁论”到当今的产业政策之争,都存在似是而非的模糊认识。现实中,人们已经认识到创新的作用和营商环境的重要性,但往往只将其作为功利化的工具,没有把创新和营商环境作为促进发展的本质要求,更多的是“想起来需要、喊起来重要、抓起来无关紧要”,或者只是当暴露出问题时作为简单的应急措施之用,而缺乏长效倒逼机制。稍有风吹草动,人们对待营商环境的认识就会飘摇不定。而按照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一流营商环境的要求,真正让国企敢干、民企敢闯、外企敢投,营商环境还有不断优化的空间。

营商环境的基本问题与三重境界

营商环境的三个层次

广义讲,营商环境包括城乡经济发展的硬件条件,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的保障是营商环境的重要方面之一。某种程度上讲,硬件是软件的结果和外在表现,营商软环境更为重要,其中最关键的还是制度环境,以及体制机制的实际运作和经济关系的协调性。营商软环境主要体现三个层次,包括制度环境,经济环境,社会环境,这些都涵盖了国内和国际环境,涵盖市场经济主体经济活动范围涉及的所有方面。

制度层面要关注的主要问题,是国家与资本的关系,政府与市场的关系问题。一方面,必须充分认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资本存在的基本方式,充分发挥资本及市场经济主体在社会发展中的作用,这是营商环境的逻辑前提。另一方面,要防范过度干预资本运行,妨碍公平市场交易,扰乱国际营商环境的种种偏误行为。在政府与市场关系上,重点要解决“放管服”改革中的悖论性问题,体制机制的合成性谬误问题,从上到下“远水解近渴”的单向压力型制约机制与来自市场主体直接监督的效率与效果问题,防止在具体工作中对基本制度理解的偏差。好的制度和政策是不断在变化的环境中调适的,只有真正在层层递进中落到实处,制度才有生命力。要特别注意实际运行中的体制机制与顶层制度相适配。制度环境相对每一个主体具有外生性特点,同时也具有从个体到群体整体性互动作用的内生性特点,在注重外生性的同时,要突出关注内生互动性诉求关系。还要完善制度跟进,解决因劣法而导致的“非法生存”状态问题。

经济层面主要问题涉及很多具体方面。解难抒困,降低企业成本,是营商环境应有措施之一,而经济周期性结构性问题的再平衡调节则是营商环境的重要方面。市场经济微观活动中企业的起伏波动是正常的事,但是周期性和结构性的市场波动环境是需要高超的宏观调控治理能力的,很多方面是制度演进过程中积累形成的失调问题,甚至是发展模式转型和发展方式变革中的路径依赖问题,比如房地产经济相关的土地制度和土地财政问题,还有政府投资中的多重行为挤出效应问题,要使经济运行回归到正常的市场法则之中,就需特别关注政府配置资源对资本再集聚和资本积累的深刻影响。在经济新业态新模式中,既要保持发展活力,又要保证秩序规范,都需要相应制度加以跟进调节,需要高超的制度治理能力。制度经济层面最关注的还是在于如何对待资本,如何实现共同富裕的问题,这既是经济问题,也会导致社会问题,根本上还是经济体制和机制层面的问题。要找准资本无序扩展导致的经济秩序失衡风险的产权根源,形成营商环境的制度经济社会均衡状态。

社会层面的主要问题是涉及社会心理预期和社会舆论场对营商环境的不利扰动。正确理解企业社会责任,防止道德绑架正常企业经营行为,市场经济主体和企业家也要以积极姿态,坚守正道,坚持创新,参与到营商环境的共同缔造之中。摒弃社会上的各种不当退场论和资本威胁论,树立不断与真实世界相契合的正确的财富观、公平观。要正确对待财富,正确看待和处理收入差距问题。注重社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充分认识市场经济与共同富裕的高度兼容性,倡导勤劳创新致富,防止因收入差距问题导致的民粹现象以及反智和反噬现象。

营商环境的三重境界

营商环境三个层次分别对应营商环境的三重境界。

制度环境层面要达到的境界是,体现前瞻性,反映规律性,讲求实效性,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相结合。要注重发展阶段特征,注重制度的优选序,注重制度的互补适配性,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将财产权利保护的宪法原则贯穿到所有体制机制的运行中,体现制度体系的统一性、整体性、协调性,完善政党制度与国家制度,在经济发展层面上体现全过程人民民主,实现政治代表机制、政治权力、政府权力与市场经济主体权利有效对称关系,处理好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经济生态与政治生态的良性互动,以及政治治理与经济治理关系,构建市场的友好型制度环境。

经济环境方面要达到的境界是,首先要把“创新是第一动力,竞争是第一原理,产权是第一保障”统合一体,作为经济发展的活力源泉。其次,提高市场经济驾驭水平,以具有前瞻性的调控,确保持续健康发展的宏观经济环境,优化经济运行发展模式,优化风险防范机制和防控系统。第三,优化各类资本形态的组合结构比例关系,使社会资本结构合理化。第四,坚持竞争中性原则和国民待遇原则,不断完善公平竞争的统一市场的规则和市场环境。

社会环境方面要达到的境界是净化社会舆论,营造真正亲商利商稳商的社会舆论氛围,要将营商环境的价值文化元素融入核心价值观之中,形成崇尚企业家精神,崇尚创业创新创富共同的价值理念,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社会氛围。突显“商”的地位和作用,提高市场主体的法律地位、政治地位,营造安心舒心放心暖心的社会心理环境。着眼构建社会生活中正常的官商关系和政商关系,在官商之间建立换位思考与角色转换机制。

优化营商环境的基本逻辑与路径

优化营商环境的基本逻辑

营商环境的主体对象主要是以各类资本形式存在的市场经济主体,包括国有资本、民营资本、外资资本以及混合形式存在的相关主体。优化营商环境,要重视资本作用、尊重资本需求、关注资本习性、研究权力特征构成的巩固和优化营商环境的闭环关系,体现了逻辑起点、基本要求、现实问题与关键因素的统一。优化营商环境重点要在遵循资本规律的前提下对等研究资本行为习性与权力行为习性及其相互关系,考虑经济治理机制和权力治理机制相匹配的问题。

政府与一般市场主体都置身于市场经济环境之中,政府活动在经济运行中的权重和影响力是显而易见的,也是营商环境的重要内生变量。政府对营商环境的作用主要体现在政府配置资源、政府治理行为、政府宏观调控三大方面。这些真实层面上的制度运行对营商全过程产生直接影响,并且直接影响营商环境的三个层次。

优化营商环境,要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市场性交易成本和时间成本,提升治理水平,激发市场经济主体活力。在巩固和优化营商环境的闭环关系中,要以资本规律和资本机制为着眼点,正确处理确定性与不确定性的关系,充分发挥企业家精神和市场经济主体创业创新的积极性主动性,保护产权尤其是知识产权,营造良好的公平竞争环境。在此基础上,将适变性原则与理性原则结合起来,研究政府配置资源和政府行为方式的全过程,形成上下结合、内外结合的互动力量,以政府之力和政府之变服务市场主体全周期。在保障国家安全的前提下,资本循环和流转的基本规律决定了营商环境具有开放性普适性,要以制度性规则性开放促进我国营商环境国际形象的提升,坚持开放包容均衡互利的原则,构筑国际营商环境高地。

优化营商环境的主要途径

在整体制度趋于定型的条件下,与政府决策、政府行为、政府职能紧密相关的体制机制是影响营商环境的主要变量。个体群体与环境的关系中,起决定性作用的还是政府行为,政府配置资源在整体经济的运行方式和配置比例和结构关系,决定了营商环境状况。政府在构建优质营商环境中的制度建设有以下体系:

一是建立独立于政府之外的相对权威的第三方营商环境评价制度。客观评价与主观评价相结合,电视问政、网络问政与作风问责相结合,建立政府跨级评价制度,完善政府购买第三方评估服务制度,以及科学规范的“选评用”制度。建立营商环境大数据分析平台和营商环境点对点反馈机制。形成利益攸关者广泛参与其中的综合评估体系。

二是提高决策民主化科学化水平。立法执法中要尊重市场主体的表达权利和监督权力。坚持专业性立法与普遍性立法相结合的原则,规避传统部门立法的弊端,不断完善营商环境的良法体系。

三是政府参与经济活动配置资源的方式和规模要规范,要置于科学合理的限度内,防止对其他市场主体的挤出。严禁政府资源配置中的权力交换,防止政府采购中的不正当竞争,摒弃所有制歧视,完善政府采购分包制度,控制场外转包行为,提高政府投资的有效性和投资质量。完善举国体制的实现形式,以联合招投标等方式将企业纳入重大创新活动之中,更好发挥企业创新主体作用。

四是提高政府宏观经济治理和经济驾驭能力水平。审慎处理平台经济问题,正确定义、评价和调控各类垄断行为。供给侧与需求侧联动考虑宏观调控制度设计,注重国内外周期性与结构性相互交叠的经济波动,用活用准财政金融等政策工具,营造良好的宏观经济营商环境。

五是全面深化改革开放。规范资本市场运行规则,强化资本市场和金融领域的监管,硬化国有产权约束和私人资本市场约束。继续深化政府职能改革。深化放管服改革,简化办事流程,突出抓好以公平竞争和保护权益为重点的监管职责,不该管的坚决放,同时通过数字赋能高效简约政府的构建。区别处理灵活务实的自由裁量与设租寻租的自由裁量问题。完善负面清单和正面清单制度,通过负面清单约束政府正面清单,合理划定政府部门责任范围和权力行使边界。在流动社会的背景下推进土地制度、户籍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深化完善城乡融合的体制机制,畅通城乡要素自由流动,这是优化营商环境的新领域,也是促进新型城镇化乃至整个经济发展新的增长极,有利于发展国内大循环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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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闻新国,中共鄂州市委党校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