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导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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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观认识中国金融业开放程度

陈卫东 来源: 2021.03.24 15:41:47


 

我国金融业对外开放的现状

    近几年我国金融业的开放程度不断提升,股权控制、机构准入、业务范围都不断扩大,对外资基本上实现了国民待遇。

    银行保险业:2020年一季度末,外资银行在华共设立了41家外资法人银行、115家外国银行分行和149家代表处,营业性机构总数975家。外资银行总资产3.58万亿元,增速较2018年末增长7.2%,占银行业总资产的比例为1.18%。境外保险机构在我国设立了64家外资保险机构、124家代表处和18家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外资保险公司总资产1.46万亿元,较2018末增长25.9%

    证券机构:摩根大通(中国)、高盛高华、大和证券、星展证券等8家外资控股券商获批。

    股票市场:20206月末,外资持有境内股票市值2.46万亿元,外资持股占A股流通市值的比例达4.72%,创历史新高。北上资金持股金额合计1.71万亿元,较去年末增长约20%QFII机构持有A股市值约7500亿元,较去年末增长约14%

    债券市场:20206月末,中国债券市场存量规模为112万亿元,外资机构持有的债券规模占比3.14%(外资持有国债比例为8.9%)。20209月,境外机构连续22个月增持中国债券,持有规模持续攀升。

    对外开放是我国基本国策,金融业开放是对外开放重要组成部分。当前,推动高质量开放已成为金融业高质量发展、金融供给侧改革的重要一环。金融业高质量开放有哪些要素、如何推动金融业高质量开放,是一个值得深入探讨的问题。

金融业高质量开放需要考虑的因素

    下一步该怎么样进一步推动金融开放,应从几个角度看。

    1.开放的目的是补我国金融短板。

2019年,我国金融业增加值占GDP比例达7.8%。同期,美国为7.4%、英国为7.3%、日本为4.1%、德国为3.7%。从金融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来看,我国金融业增加值占GDP的比值并不低。同期,我国银行业资产/GDP303%,在全球处于较高水平。引入外资的主要目的并不是大幅提升金融总量和外资机构占比,而是补足金融短板。

    金融开放不一定能实现效率的提升,反而可能造成风险。从全球范围看,外资银行占比较高地区的金融运作效率并不高;相反,在一些外资银行占比相对不高且稳定的地区,金融业的整体功能发挥稳定、运作效率较高。美国和德国银行体系就是典型案例。

主要发达国家的外资金融占本国资产比重,在20%以内比较合适(美、德都是这个水平)。发展中国家占比高。

德国和美国外资金融占本国资产比重

案例1:德国。德国的外资银行以法人机构为主,拥有全能银行牌照。在银行体系充分竞争环境下,外资银行聚焦批发资金和高端业务领域:一方面,向德国外资企业提供传统一体化金融服务,主要由外资分行完成;另一方面,重点挖掘资本市场、投资银行、咨询顾问、资产管理等高端业务,主要由外资法人机构完成。外资银行功能发挥平稳,对德国银行业形成了重要功能补充。

案例2:美国。美国的外资分行大多分布在纽约,主要服务本国和全球跨国公司客户,部分分行承担美元清算职能,贸易融资、美元清算和结算规模较大。外资子行大多通过并购发展壮大,业务覆盖范围较广,服务对象既包括本国在美客户,也有大量美国本土客户。美国大型外资子行大多成立了金融控股或间接控股公司,综合化程度较高。外资银行对美国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主要体现在为本国与美国双边贸易提供融资、结算和清算服务,拉动双边贸易;为跨国大型企业、美国本土企业和个人提供一体化金融服务。但外资银行无法取代美国本土银行,其在美国银行体系一直发挥着重要补充作用。

 

外资银行在特定业务领域具有较强竞争力。现金管理是外资银行优势业务,花旗银行(中国)的现金管理能力很强。跨境业务是外资银行重要优势,汇丰、花旗、摩根在跨境购贷款业务上占有绝对优势;在高端客户财富管理方面,汇丰银行(中国)实现了全球单一账户管理,极大提升了向高端客户提供全球金融服务的能力。在海外投资方面,外资银行投向限制较少,产品设计丰富,如星展银行提供了权益类或期权类定制产品,花旗和汇丰的外币产品品种更加多元化。在金融产品交易方面,外资银行在衍生品交易报价上具有明显优势。

    高质量金融开放的目的在于,结合外资银行机构的优势和偏好,补足我国金融体系存在的短板,而不是盲目扩大金融机构数量,继续加剧日益严峻的金融业竞争形势。同时,需要金融机构具备调动全球资金的能力,和外资金融机构之间形成互补,支持我开放型经济的发展、“一带一路”倡议的推进。

    我国金融机构对跨国客户、复杂产品、绿色金融,全球资金的动员能力存在不足,与外资金融机构可以形成互补关系。

2.遵循对等原则。

1)“引进来”与“走出去” 对等。对外开放最终要实现双向开放,中外双方是协调的开放关系。高质量金融开放要实现“引进来”与“走出去” 对等。既要外资机构“引进来”,也要中资机构“走出去”。“走出去”要考虑资金及竞争实力;“引进来”也要考虑市场竞争及结构状况。

德国银行业遵循“走出去”和“引进来”平衡

    德国银行体系以本土机构为主,银行业务重点围绕本国经济。本世纪以来,商业银行和州立储蓄银行“疯狂”扩张海外资产,业务重心由国内移至海外市场,德国海外资产占比与外资银行资产占比差值在危机前达到历史最高值。受次贷危机影响,商业银行和州立储蓄银行已不能支撑海外业务扩张的步伐,业务重心回归本土,德国银行业“走出去”和“引进来”的步伐趋于平衡。

英国银行业遵循“走出去”和“引进来”平衡

    英国银行体系国际化程度较高,外资银行在当地市场占据重要份额。伦敦是全球金融中心,长期以来吸引了大量金融机构入驻,英国银行体系外资银行占比高达50%。与较高外资银行占比相对应的是,英国银行业海外资产占比较高,汇丰、渣打、苏格兰皇家、巴克莱都是国际化程度较高的银行,这些机构海外资产占比也达到50%

 

这些年,外资银行在中国取得了稳步发展, “引进来”不足的原因,主要归因于外资银行战略选择。一方面,外资银行大多历经百年沉淀,形成了根深蒂固的风险文化,对特定行业的授信政策非常审慎,如房地产、地方政府融资平台以及产能过剩行业。另一方面,外资银行认为业务的可持续性是决定做与否的重要因素,曾经盛行的同业、理财和表外业务虽然能带来可观的短期收益,但这些业务的合规风险较大,长期不可持续,对这些业务均未涉足。而以上业务恰恰是危机以来中国银行业大量布局的资产类型。

    2)监管规则对等。监管规则对开放的效果将产生重大影响。事实上,发达经济体在金融开放过程中都遵循监管规则对等原则,即根据本国金融机构在东道国面临的监管环境给予东道国金融机构相应的监管要求:对于给予本国金融机构相对优厚的监管环境的东道国金融机构实施相对友好的监管环境;而对于给予本国金融机构相对苛刻监管环境的东道国机构实行相对苛刻的法律监管规则。

    我国对外国的机构开放,理应有权享受在外国市场上同样的开放条件(规则),但目前不是这样的情况。

    目前外资银行资产在中国银行业资产值占1.3%,我国海外资产占整个银行业资产7%-8%,但其中很大部分在香港、澳门,把港澳排除,约占2%-3%。中国银行机构的海外业务,基本是服务中国的客户,机构的扩张是以设点为主(而不是控股),除自身的经营收益外,财务投资占比数很少。

外资银行的海外全球资产占其母国资产的比例是7%-8%。原因:

它重视风险管控,对特定行业的授信非常审慎,基本不做中国的房地产贷款、不做政府融资平台贷款;外资很少参与同业业务-理财/表外业务。

    美欧日等外资金融机构在中国的资产占比和盈利的情况:

    外资机构多涉及中国客户的业务,但其盈利不反映在中国机构的资产负债表上,表面看它的利润不太高;很多外资机构持有中国中小银行股权,考察外资机构在中国的资产占比,应该把控股权、这部分投资所获收益,都要算进去,才能真实看待外资银行机构在中国的实际发展状况。

欧盟针对美国EPS监管采取IPU政策

    2014年,美联储针对外资银行提出强化审慎监管标准(EPS, 对在美资产超过500亿美元的外资法人机构要求设立金融控股公司或间接持股公司(从分行转为控股子公司会提高资本要求。欧盟2016年也拿出对等措施,提出要设立IPO,要实现监管措施的对等调整。日本、中国没有对美国设立同样的监管要求。欧盟要求中资、日资机构也要设立IPO的控股机构)。  FHCIHC在资本、流动性、接受监管检查的频次、恢复与处置计划设计更新时间、压力测试要求等方面都面临更为严格的要求。欧洲银行体系是受EPS监管政策影响最大的,多家机构监管成本显著提高。

    EPS推出不久后,2016年欧盟在修改CRR4过程中,提出针对EPSIHC监管要求的IPU监管要求。IPU是指中间控股母公司。IPU设立的资产准入要求要明显低于IHC,意味着监管要求更为严格。EPS的设立给欧洲大型银行造成了较大的监管压力。可以预见的是,IPU如果设立其将对欧洲地区的美资银行带来一定的监管成本。

    日本和中国监管机构对于实施IPU政策的反馈。IPU政策不仅美资银行要满足,日资和中资银行也要满足。两国监管机构认为,本国并未对欧盟外资银行实施类似的监管政策,欧盟采取类似的监管措施违背了对等原则,并以该理由向EBA去函。目前,EBA尚未对两国监管机构的诉求进行反馈。

部分国家金融对外开放度不高

印度对外资银行监管较严,印度央行要求外资银行“一行一址”,开设新网点审批难,银行贷款构成中,40%必须发放在钢铁、农业等印度的“优先产业”中;单一贷款风险敞口不得超过注册资本金的15%;集团客户不得超过40%

 

在中国金融业对外开放不断提速的同时,我国金融机构在海外市场并没有享受到同等待遇。推动金融开放不仅仅是我国对世界的承诺,更是为中资机构争取相应便利监管环境的重要筹码。

    2008-2017年,中资银行机构在美国市场的规模得到快速发展,规模由26亿美元升至1500亿美元。

美国以安全审查为由,强化对中国金融机构业务发展的限制:

设网点难度大。中国银行在美国经营近30年时间,现只有4家分行,申请在休斯敦设银行3年还没批下来;中资机构在美分支机构数量不超过30家(主要是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更少),数量远低于美国机构在中国的分支机构数。

开设子行审批严格。中资机构目前还没有一家银行通过自设方式在美国设立子行,仅工商银行和招商银行通过收购东亚银行和永隆银行获得子行牌照。

混业经营难度较大。没有子行牌照就更不用说金融控股公司和综合化经营了,中资机构在美国的业务结构整体单一,多数银行不能在美从事零售业务,非息收入占比很低。美国不给中国金融机构国债承销的资格,而美国机构在要求中国市场开放时,特别要求中国对外资银行开放贷款承销的资格,中国对美国开放了此资格,但是中国进入美国市场时他们却不给我们。美国金融机构如提出在中国设分支机构,中国都给它提供了便利。

    在中美角力不断升级背景下,对金融机构进行监管罚款和制裁成为美方重要“抓手”,美国监管机构把握中国“合规性”把柄可随时发难。中资机构在美面临的监管压力显著高于其他海外地区,从合规建设耗费的人力和物力方面也可清晰看出。   

    3.防控金融风险。金融对外开放的过程中一定要防控金融风险。历史上金融开放环境下由于监管处理不当导致产生的危机事件很多,资本项目开放如果不进行有效监管就会造成资金的大进大出,危及一国金融乃至经济稳定。而跨境资本流动风险是对外开放过程中需要高度重视的。

   过去一段时期,国际上发生的24次较大危机,大部分和这个国家的资本项目账户开放、短期资本流动有密切关系。在外资机构占比较高的金融体系中,金融风险会以外资机构为纽带向本国经济体传导;实行一定程度的管制、较低的开放程度,风险会降低很多。

    东欧一些国家在次贷危机之前,对欧美银行业完全开放,很多银行由欧美银行控制,次贷危机时,这些外资银行马上收缩他们的资产负债表,对这些国家的经济造成巨大的冲击。   

    韩国金融业于1999年、2000年大规模引进外资,外资银行资产占韩国银行业资产的70%以上。外资银行注重对居民信贷,很少给企业提供贷款,所以居民的负债增加得很快。2003年爆发信用卡危机,制造业企业的资金融通面临很大的困难和障碍。

金融风险以外资机构为纽带向本国经济体传导案例

东欧:本世纪初,东欧国家银行体系相继完成市场化改造,绝大部分国家外资银行资产在银行业资产占比都达到50%以上。外资银行进入东欧市场后,通过跨境融资及母行拆借的方式,较好地解决了东欧地区存款来源不足的问题。在外资银行推动下,匈牙利、波兰和捷克三国的信贷/GDP1999年末的平均93.6%升至2007年末的124.1%,东欧也成为危机前全球经济增速较快的地区。

    外资银行进入东欧市场后,市场发生了两方面变化:一是零售贷款大规模上升,外资银行在零售贷款评分技术上具有优势,更倾向开展零售和中小企业业务,而对当地盈利状况欠佳的国有企业贷款的意愿较低;二是外币资产和负债规模显著提升,外资银行更倾向于利用国际主流货币在东欧市场开展业务,2008年,东欧部分国家50%以上的信贷余额都是外币计价。

    案例1东欧外资银行的危机传染效应。在2008年金融危机中,东欧国家外资银行总部受到重创,东欧地区外资银行资金筹措的能力显著下降,当地市场明显感觉到由外部市场环境紧张而造成的信贷紧缩。国际金融危机是以外资银行为载体不断向东欧国家传递风险,并对当地经济产生了较为明显的负面冲击。另外,东欧国家的外资银行主要以分行为主,主要受母行所在国监管规则约束,容易在东欧市场形成监管套利;由于主要业务都是外币计价的,外资银行对于当地央行货币政策调整并不敏感,这些都加大了东欧国家监管机构和货币当局对当地外资银行的管理难度。

    案例2韩国外资银行扭曲资源配置流向;外资机构短期内快速的进入,会使金融资源配置结构发生大幅变化,引致金融风险。

    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后,为更好应对危机带来的不利影响,韩国银行业加大了吸引外资力度,取消对外资银行单一持股7%、合计持股26%的限制,允许外国投资者收购韩国国内银行。政策出台后,大量外资涌入并主导韩国银行业。199912月,美国新桥资本收购韩国第一银行,并于2005年将其转手给渣打银行,渣打韩国第一银行成立。200011月,美国投资基金Carlyle购买韩美银行,并于2004年卖给花旗集团,花旗银行(韩国)正式成立。20039月,美国Lone Star投资基金收购了韩国外汇银行。2005年末,韩国7家全国性银行中,有6家银行外资持股比例超过50%,外资控制银行业资产已占韩国银行业总资产的70%以上。

    外资银行短期大规模进入使信贷资源过度倾斜至个人消费领域,对韩国制造业支持力度显著下降。2000-2004年,韩国外资银行企业贷款占比由56.7%降至41.6%,家庭零售贷款占比由32.8%上升至56.6%。结构切换的主要原因在于外资机构主体偏好的变化:外资银行在零售贷款领域能充分发挥风险管理模型的优势,而韩国传统制造业企业贷款多依托银企关系,外资银行不愿意过多从事。由于资金支持不足,韩国电讯、半导体等行业重要企业经营状况无法得到及时改善,拖累经济复苏。

    与此同时,外资银行大量进入的个人消费贷款领域出现了过度竞争态势,机构间通过放低贷款标准进行恶性竞争,使风险不断累积。2003年,韩国爆发信用卡危机,拖欠债务超过90天的持卡人高达劳动人口的16%,给银行业和实体经济造成了巨大冲击。

 

    4.充分利用海外资源。高质量对外开放背景下,机构要具有较强的利用海外资源能力。

    观察1在华外资机构并没有财务报表显示的那么不赚钱。外资银行在中国的重要策略是通过在华机构寻找“走出去”客户,借助在全球网点、产品和服务能力上的优势,为这些“走出去”客户提供一体化金融服务。在该运作机制下,“走出去”客户所产生的利润并不全在境内机构的财务报表中体现,而是反映在其他机构报表上。国内外资银行创造的利润要远高于财务报表中公布的数据。

    如果把2017年外资机构持股按比例乘以资产进行计算,外资银行通过持股控制的中资银行资产规模约有4.5万亿元,大于3.5万亿元自设机构规模。如果再考虑自设和持股收益率间的差距,外资银行持股产生的收益是自设网点产生收益的2.3倍。

    观察2外资银行持股收益远大于设点收益。外资持股银行的盈利水平要高于外资自设银行。2016年,我国共有9家外资机构既持股中资银行又在中国自设法人机构。这9家外资持股银行平均ROA0.76%,而9家外资银行中国法人机构平均ROA0.45%

    与外资机构相比,中资海外机构的盈利则较为单一:

    1)中资银行服务东道国以及非中资500强客户“走出去”的能力不高。目前,中资机构海外业务的主要服务对象还是国内“走出去” 企业。利用全球一体化网点和产品体系服务客户的能力有待提升。

    2)中资机构海外扩张仍主要以设点为主。财务和战略投资的比例依然不高。

建议

    利用外资补足金融业“短板”。我国需要利用外资机构在全球的能力,支持我国引进高质量资金,动员国际资金支持“一带一路”建设;利用外资机构经验完善相关金融机构公司治理机制和管理效率。

   中资金融机构与外资机构合作,更好地支持跨境客户服务。在复杂金融设计与交易(比如现金管理、项目融资、并购贷款、套期保值产品等)、绿色金融产品(符合国际标准绿色金融产品)等方面加强合作。

    遵循对等原则。1)实现“走出去”与“引进来”协调发展。提升金融机构跨境业务的协同能力。增强中资金融机构“走出去”的竞争力,引导中资金融机构在海外市场特色化、差异化发展,提高国际化业务竞争力和风险管理水平,提升综合化金融服务水平。(2)通过对外开放为中资机构海外发展赢得更大空间。我国应根据中资机构在外资银行母国面临的监管环境,确定相应的对外开放标准。

    防控金融风险。1)防范对外开放过程中跨境资本流动风险。加强外资银行跨境资金运作的管理,防止跨境资金频繁运作造成的金融风险。不断完善反洗钱和恐怖主义融资的监管制度建设,加大对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2)正确评估外资金融机构在我国的运作情况。 要防止外资短期过度涌入,通过建立中长期规划的方式整体把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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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卫东,中信改革发展研究院资深研究员,中国银行研究院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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