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导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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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家庄道路:就地实现保持尊严的城镇化

谢小庆 来源:《经济导刊》2017年10期 2017.11.06 11:42:52

 

 

农民要像“城里人”那样生活,这是很自然、很合理的要求。劳动力从第一产业(农业)向第二产业(工业)、第三产业(服务业)的转移是必然趋势,农村人口向城镇人口的转移是必然趋势,城镇化是中国农村发展的必然趋势。在城镇化的过程中,将产生出巨大的消费需求,为中国的经济带来巨大的发展动力。实现农村的城镇化,逐步消除城乡差别,是中国现代化的主要任务之一。

今天,在全世界范围内,尤其是在发展中国家,城镇化已经使一些农民成为大城市中缺乏尊严的一个群体。在全球的许多大城市,我们都可以看到这样一群缺乏尊严的“新市民”。

1998年在菲律宾马尼拉的一次经历,给我造成强烈心理冲击。当时,我到马尼拉主持中国汉语水平考试(HSK)。1028日,主办方安排我访问了马尼拉的“华人义山”,即华人公墓。“华人义山”像一个公园,也像一个市镇,被一堵高高的墙围了起来,墙外就是拥挤破败的贫民窟。墙内,居住着往生人,富丽堂皇,一些豪华的墓园还安装了空调,仅仅是为了扫墓人偶尔休息的时候用一下。而墙外居住着在世者,许多人家依托公墓的高墙,用塑料板搭起一些简易棚户,低矮,破败,泥泞,杂乱。

在那一刻,我清晰地意识到:我不喜欢资本主义,我不会接受美国学者弗朗西斯·福山在他的《历史的终结》一书中所述的“历史终结”,我永远不会接受一个使部分人丧失尊严的“终极世界”。

20131026,我专程走访了河北省晋州市周家庄乡。我看到周家庄的农民不仅在城镇化的过程中保持了尊严,而且实现了共同富裕。我亲眼目睹了周家庄所取得的成绩,深受鼓舞,深感振奋。仔细研读有关周家庄发展历程的资料,[1]引起我关于城镇化的许多思考。

 

最后的人民公社

许多媒体在报道周家庄时,都称周家庄为“最后的人民公社”。与中国的多数农村不同,周家庄一直坚持了依靠集体经济实现共同富裕的道路。从1951年开始建立合作社至今,周家庄人一直秉持着“不让一户贫困、不让一家受罪、不让一人掉队”的信念。

周家庄乡有6个自然村,分为10个生产队,全乡土地18046亩,4567户,13564人。2015年工农业总收入101123万元,纯收入24541万元,上缴国家税收2788万元,留公共积累3819万元,社员分配17934万元,人均年终现金分配13189元,人均纯收入18048元。集体公共积累52291万元。周家庄的人均收入明显高于晋州市、河北省和全国的平均水平。

周家庄向社员提供多种福利,包括免费供水,电费补贴,合作医疗,生活补贴,困难补贴,老人补贴,残疾人补贴,住房补贴,免费安保服务,等等。

周家庄的工业总产值已占其工农业总产值的87.6%,农业仅占9.3%,第三产业占3.1%。周家庄办有阀门厂、印刷厂、纸箱厂等多个乡办企业。阀门厂的产品品牌属于“中国驰名商标”,市场不仅覆盖全国,还远销海外。乡里大量种植了葡萄、梨等经济作物,乡奶牛场饲养着1100 多头奶牛,是石家庄地区最大的奶牛场。2007年,周家庄开始经营特色农业观光采摘园,至今已经接待游客超过百万人次,获得了可观的旅游收入。

周家庄的社办工厂与一般的企业不同,工厂的经营目标并不仅仅是利润最大化,还承担着解决社员的就业和生计的责任。这是周家庄社办工厂独有的特色。

由于实现合作化的脚步比较快,周家庄早在19542月就建立了拖拉机站,是河北省继饶阳五公村之后的第二个拖拉机站。今天,周家庄已经拥有拖拉机、播种机、收割机、旋耕机、秸秆还田机等各种农业机械几百台,达到了较高的农业机械化水平。

周家庄一直是集体分配口粮,根据各家人口状况确定应分的口粮数量,各户分到的口粮可以自行处理,吃不完的口粮可以拿到市场上自由出售。

各个生产队根据社员的身体状况和条件,具体安排生产事宜。村民择业自由,可以干集体,也可以干个体,个体干不下去了,还可以回集体。周家庄乡第九生产队的支部书记翟振军曾对《南风窗》的记者说:“只要是我的社员,我就得让他吃饱饭。比如有去外面打工的,受了伤了,生了病了,年龄大了,返回到生产队,我照样吸收,而且还要让他们生活好。现在我们队有七八个这样的人。五保户,困难户,我们都管……所以,周家庄极其稳定,这么多年来没有出过任何的刑事案件,没有上访事件。为什么?就是因为老百姓能吃饱穿暖,没有什么烦心事儿,没有后顾之忧。”

据晋州市原政协副主席、周家庄顾问刘国运同志介绍,即使在三年自然灾害时期,周家庄的粮食也做到了交足国家的、留足自己的,未出现严重的饥饿现象。

 

“三包一奖”和“定额管理”

周家庄乡曾经是周家庄人民公社,其前身是1952年成立的周家庄曹同义农业生产合作社。在1954312日的《河北日报》上刊登了一篇题为《晋县周家庄曹同义农业生产合作社是怎样实行“包工包产”的?》的6000字长文,详细介绍了周家庄的“包工包产”的做法。这篇文章的“编者按”说:“‘包工包产’的办法有效地克服了窝工浪费的现象,大大提高了社员的劳动积极性。”

在同一天的报纸上,还刊登了另一篇题为《曹同义农业生产合作社按件计工的办法》的文章,详细介绍了周家庄“按件计工”的做法。

周家庄没有搞过“大锅饭”,从来都是“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他们从1954年开始探索科学合理的农业生产管理办法,到上世纪60年代初已经形成了“三包一奖(包工,包产,包财务,超产或节约成本有奖,造成损失惩罚)”和“定额管理”这样比较成熟的联产承包责任制度,还编写制定了大量相关的规章制度,将这些管理办法明确为有规矩可循的书面制度。

周家庄的劳动定额项目划分为13个等级,共计372项,仅仅是整地类就有36项,播种类有46项,施肥浇水类有40项。不同等级意味着不同的劳动强度,对应不同的劳动日计酬标准。

定额项目的划分综合考虑了劳动内容、生产工具、土地条件等多重因素,比如同样是机耕地,使用5560型拖拉机完成27.5亩的耕作面积,计1.1个工作日,而使用1820型拖拉机完成22亩的耕作面积就可以计为1.1个工作日,以此方式体现耕作工具不同对劳动效率造成的影响。

周家庄的定额管理并非一成不变,而是与时俱进。根据作物品种、土地条件和生产工具等因素的变化,公社对劳动定额不断进行调整,以使其能够真实合理地反映不同劳动内容所包含的劳动投入数量和质量。更重要的是,在劳动定额的制定和调整过程中,充分依靠社员群众,发扬民主,全员参与。社员对于定额如果有意见随时都可以提出来进行讨论,努力使公布施行的定额标准能得到社员最大程度的认可。

时至今日,周家庄仍保持着“三包一奖”和“定额管理”基础之上的“工分制”,工分多少仍是社员收入的基本依据,而工分分值的高低仍是社员们关注的焦点。

 

坚持在实践中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

媒体将周家庄称为“最后的人民公社”是有道理的,事实上,在1962年和1982年,周家庄曾经两次成为“最后的人民公社”,两度成为反潮流的“异类”。

核算单位是农业合作化的一个关键问题。1961927日,毛泽东同志在邯郸约谈河北、山东的部分省、地领导人听取关于人民公社管理的意见。在929日给中央常委的信中说:“我的意见是:‘三级所有,队为基础’,即基本核算单位是队而不是大队……我以为非走此路不可。在这个问题上,我们过去过了六年之久的糊涂日子(从1956年高级社成立时起),第七年应该清醒过来了吧!”[2]在毛泽东的亲自主持下,最终制定颁布了《农业工作60条》。其中明确了“(公社、生产大队、生产队)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基本原则,将核算单位确定为生产队,并明确提出“三十年不变”。

1961年冬,当时的中共中央华北局统一布置学习张家口地区郭二庄的经验,贯彻《农业60条》,落实以生产队为核算单位,要求将核算单位控制在20户到30户,克服平均主义和“一平二调”,在各个生产队之间体现出差异性。这与周家庄当时所实行的管理方式不同。周家庄的党支部书记、全国劳动模范雷金河希望能够继续保持周家庄已经在实践中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但这种做法显然违反《农业60条》,不符合当时的中央精神。对此,中共中央华北局的相关领导非常生气,省、地、县的各级领导都督促周家庄尽快按照中央精神下放核算单位。于是,雷金河给周恩来总理写了一封陈情信,说明了继续坚持周家庄管理办法的理由。周总理看到了雷金河的信后,指示时任政治局委员、书记处书记的彭真同志到周家庄了解情况。彭真召见了周家庄公社的干部雷金河、曹同义、雷造银和曹孟祥四人,当面听取了雷金河的陈情。雷金河对彭真说:请不要给周家庄人民公社判死刑,请对我们的死刑缓期执行。如果两年后我们的效果不好,不如其他的公社,再对我们执行死刑。

在接见了雷金河等人后,彭真同志在县委书记座谈会上说,不要搞一阵风,一刀切。周家庄的办法有一定历史条件,不一定适合其他的地方,但不妨让周家庄试一试,试一段时间。

于是,周家庄与众不同的管理办法被保留了下来。

 

面对包产到户大潮坚持“不分家”

20年后的1982年,周家庄面临了更严峻的挑战。80年代初,农业改革的核心内容是将核算单位从生产队下放到户,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分田?还是不分?周家庄组织各队社员群众展开了大讨论,进行了民主投票表决。多数人表示不同意实行“大包干”,不同意分田。至今,在乡纪念馆中还收藏陈列着那份按满手印的“不分家”协议。

社员张锁印回忆当时的情景说:“当时投票的时候社员们不愿意分,人们同声说要搞集体,就一直坚持到现在。”

晋州市原政协副主席刘国运介绍,当时周家庄人干一天活能分55毛钱,而晋县其他地方的农民干一天活只能分1块零7分钱,周家庄人是晋县农民平均收入的5倍。

在雷金河同志的带领下,周家庄的社员们齐心协力,又一次顶住压力,自主选择了集体经济,坚持走共同富裕的道路。

 

实事求是的态度

杜润生同志是20世纪80年代初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和“包产到户”的主要倡导者之一。但是,对于周家庄,他表现出实事求是的态度。

1987年,为了纪念周家庄建社35年(1952-1987年),由河北省作家协会主席李满天领衔,20多位作家、编辑、记者合编了关于周家庄发展历程的报告文学集《乡歌》。杜润生同志欣然接受编者的邀请,为《乡歌》撰写了《序言》。他在《序言》中说:“周家庄乡自农业合作化以来,建立起较为雄厚的集体经济基础,农民生活大大改善,各项福利事业也发展很快……注重从自己的实际情况出发去进行改革。这一点,值得重视,……一部分发达地区和集体经济较为巩固的乡村,选择了专业承包、包产到组或者‘三包一奖’的责任制形式,同样获得了极大成功。周家庄就属于这一类。……35年来,周家庄的干部与群众,在共产党的领导下,奋发图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创造出前人不曾有过的业绩……出现在周家庄的一代新人新事,其他地方也将相继出现。”

1997年,河北省电视台经济部制作了电视专题片《关于周家庄体制的调查》,在该台《经济观察》栏目播出。杜润生同志接受了节目组的采访,他在节目中说:“我是80年代初到的周家庄。中国有8000个像周家庄这样体制的村庄,周家庄算是办得好的一个。”

2002年,为了纪念周家庄建社50年,河北省社科院农村研究所原副所长刘增玉等人编写了《周家庄之路——中国农村唯一创办50周年的合作社》一书,杜润生同志为该书题词:“小农经济由分散经营走向联合是一个大趋势,但联合应该多种多样。周家庄选择了集体经营和个人分包相结合的体制,只要经济发展,群众满意,就应坚持下去,并不断进步。”

杜润生同志实事求是的精神,确实让人敬佩。

 

结语

周家庄的经验可以从多方面去总结,包括坚持了共同富裕,不弃贫寒和不弃孤寡残疾,科学的激励机制,农业生产的机械化,社区文化的建设,发展生态产业和保护环境,等等。我想强调的是,周家庄人在自己的家乡实现了有尊严的城镇化,完成了从农民向城镇居民的转变,周家庄人在生活中有主人翁的意识,有主人翁的尊严。

周家庄的劳动力实现了本地就业。于是,没有劳动力外流,没有留守老人、留守妇女、留守儿童,没有赌博。由于社员们都住进集体统一修建的住房,也没有“建房竞赛”。周家庄的集体经济为其成员提供了生活保障,使社员享受了一种有安全感的生活。这里没有特别暴富的人,也没有特别贫困的人,也没有其他地方的攀比心理。

199033日,邓小平同志在同几位中央负责同志谈话时说:“中国社会主义农业的改革和发展,从长远的观点看,要有两个飞跃。第一个飞跃,是废除人民公社,实行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这是一个很大的前进,要长期坚持不变。第二个飞跃,是适应科学种田和生产社会化的需要,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发展集体经济。这是又一个很大的前进,当然这是很长的过程。”[3] 我们看到,周家庄已经实现了邓小平所说的“第二个飞跃”,“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发展集体经济”,已经实现了“又一个很大的前进”。

 

(编辑  杨利红)

 



* 谢小庆,博士生导师,北京语言大学教育测量研究所原所长,中国教育学会统计测量分会副理事长。

[1] 参考资料:刘增玉等编著:中国农村唯一创办50周年的合作社:周家庄之路(续集),2003年;周建明:从周家庄看“四个自信”。观察与交流,北京大学中国与世界研究中心,第168期,2017210日;杨琪:周家庄调查,中国老区建设,2013年第1期;李长江:周家庄,开放时代,2013年第2期;梁赛玉等:“定格”在人民公社时期的周家庄,新华每日电讯,20146235版;王琳等:周家庄新型人民公社的合作之道,农村经济与科技,2015年第12期;卢晖临:周家庄集体经济的实践与启示,南风窗,2016年第7期。

[2] 毛泽东:关于解决农村基本核算单位问题给中央常委等的信,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中央文献出版社,1996年出版,第9566页。

[3] 邓小平:国际形势和经济问题,邓小平文选(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出版,第35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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