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导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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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新农村为谁建、谁来建、怎么建

周建明 来源:《经济导刊》2017年05期 2017.08.30 15:50:16

    我国经济建设已经取得辉煌成就,全面小康的目标已接近实现。但是农村目前的现状,和我国工业化、城市化、市场化、国际化、信息化的快速发展相比,显得越来越滞后和边缘化,“三农”中的农村问题越来越突出,需要认真对待。

 王宏甲的报告文学《塘约道路》,从剖析一个村切入,把目前农村的困境充分反映出来。一个突出问题是农村空心化。书里讲,农民进城打工有三种结果:一是每年有12万的结余带回家,二是挣的钱花完了,三是生病受伤或犯了错误回到家。这是比较完整的切合实际的分析。多数农民进城打工,并不能解决致富问题。

 土地抛荒问题各地情况不一样,贵州比例比较高。湖南怀化的同志告诉我,那里复垦已经很困难了。

 一般认为,土地承包确权后有利于土地经营权流转。但我在湖南调查,干部普遍反映,确权后农民不愿意流转。他们认为“确权后这块土地就永久是我的”。农民的观念是宁可抛荒,不可失“业”(转给别人经营),觉得自己的地如果转给别人种,就等于放弃自己的财产。

 农村留守老人、留守儿童、留守妇女多,社会涣散,治理空白。我和市县乡镇的领导谈,他们都说,现在不光是村霸问题(高法、高检在打击村霸),农村宗族和宗教势力也在迅速发展。共产党要主持正义,而现在党能够抓的东西越来越弱。迷信势力兴起,红白事大操大办非常普遍。农民收入提高了,但很多人欠债,平均负债率为30%。负债有很多原因,例如生病、上学、红白事大操大办等。

 家庭承包后,个人的财产权益观念膨胀,集体观念基本被抛弃。农民的精神状态、文化生活空虚化,不像集体化时候那么充实和上进了。

 改革开放以来,在“三农”领域,我们始终紧抓经济发展、抓农民收入,这是主线。在农村建设方面,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20个字。但是,社会主义新农村为谁建、谁来建、怎么建的问题仍需要明确。在实际工作中,始终缺乏完整的判断和思路。

 

发展农村集体经济需统分结合

 

 我们坚持经济建设为中心,推进改革开放,前提是要坚持社会主义方向。邓小平同志1990年讲,中国农业的改革和发展,实行家庭联产承包制为主的责任制是第一个飞跃,第二个飞跃是要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发展集体经济(参见《邓小平文选》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出版,355页)。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实现共同富裕是一个历史的过程。27年过去了,到了要认真研究怎么去落实小平同志关于“第二次飞跃”的时候了。要破解的核心问题是怎样把农民再组织起来。

   “组织起来”的经济形式应该是集体经济;政治形式应该是在党的基层组织的领导下,把握好村民自治的方向。村民不会自动地往社会主义路上走,必须有党的方针指导、基层组织的把握,以社会主义新农村为内容,以集体经济发展为基础。这一重大选择,应该在未来农村的发展模式中给予考虑。

   中央关于农村改革总的精神是,集体经济的实现形式是在家庭承包制基础上建立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制度。这已经写进了宪法。但实行家庭承包责任制之后的很长时期内,对于统分结合和双层经营制度,只强调“分”,而对“统”的一面认识不足,忽略了农村集体经济需要不断地积累和发展;实际工作中,需要统的没有“统”,不该“分”的却分掉了。从过去的“大一统”走到把集体财产分光吃净,集体经济失去了发展的基础和动力。

   习近平总书记1990年在福建宁德当书记时写的《摆脱贫困》一书中就着重提出,在扶贫过程中要注意发展农村集体经济。

 为什么要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加强农村集体经济,是坚持社会主义方向、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保证,是振兴贫困地区农业的必由之路,是促进农村商品经济发展的推动力,是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坚强后盾。集体经济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经济基础,也是党在农村的基层政权的经济基础。

   今天我们可以看得更清楚,农村在经济发展、收入提高以后,在整个生活状态和精神面貌上,需要共同走入社会主义,这是一个道路问题。

 近年来,中央文件和中央领导同志批示中,都特别注意并强调发展农村集体经济问题。如2016年中办、国办发的关于脱贫攻坚的文件规定:贫困村必须要集体经济发展到一定规模才能够摘帽。我去湖南贫困地区调研时,县乡村领导反映这一条最难。

 财政部的2015197号文件,布置在全国若干省市进行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的试点。具体办法是通过一事一议、转移支付,支持村级组织搞公共建设;农民筹资筹劳,财政按11的匹配补贴。但具体的组织工作很难。2008-2014年的数据显示,7年中,58万个行政村,平均每村可以做3个项目,平均每年每村的基本工作经费(含村干部报酬)仅4.7万。他们的结论是:要发展壮大集体经济,以解决农村基层资源不足问题。

   如何打开农村集体经济局面,首先要明确农村改革发展的总体指导思想。要重新强调农村改革“统分结合”这一基本原则。长期以来强化“分”,弱化“统”,把集体所有的耕地、山林、水面基本分光了,现在要发展确实难。但下去调研,基层干部的呼声很强烈。他们说,没有集体经济,村干部说话没人听,抬不起头、直不起腰、办不了事、创不了业、当不了家。一些贫困地区,由于集体经济薄弱,乡村组织运转陷于窘境,基础设施建设、公益事业的发展,都靠财政补贴或四处“化缘”。发展农村集体经济,需要有具体的要求和可行的措施,不仅仅是允许和鼓励。

                                          (编辑  迟晨光)



* 周建明,上海社科院退休研究员,中信改革发展研究院资深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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