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导刊

七部委联合发布公告:ICO为非法公开融资

本刊编辑部2017.11.09 16:20:00

94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央网信办、工信部、工商总局、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七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简称《公告》),指出代币发行融资(Initial Coin Offering,简称ICO)是指融资主体通过代币的违规发售、流通,向投资者筹集比特币、以太币等所谓“虚拟货币”,本质上是一种未经批准非法公开融资的行为。

2017年以来,国内通过ICO进行融资的活动大量涌现,投机炒作盛行,各种“虚拟货币”价格的急剧上涨,严重扰乱了经济金融秩序。事实上,新增ICO项目大多与区块链开发毫无关系,甚至涉嫌非法发售代币票券、非法发行证券以及非法集资、金融诈骗、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公告》要求,各类代币发行融资活动应当立即停止。已完成代币发行融资的组织和个人应当做出清退等安排,合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妥善处置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