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美总统特朗普以格陵兰岛“到处是俄罗斯和中国船只”等为由,称“绝对需要格陵兰岛”。2025年年初美国就因试图“购买”格陵兰岛而受到国际社会广泛关注,当年美国刻意制造“中国威胁论”,将中国无辜拉进舆论中。今年美国几乎以同样理由将中国拖进舆论中,为自己对格陵兰岛的实际干预寻找冠冕堂皇的舆论支撑,使得本质上属于地缘政治的问题,一再演变成全球大国之间争夺北极矿产和航道控制权的博弈。中国应趋利避害,积极推进中俄在俄属北极地区的航道设施及资源开发建设,统筹推进共建“冰上丝绸之路”,引导正向国际舆论。
一、格陵兰岛争端的国际战略因素
美国总统特朗普赢得大选后,多次公开表示要“购买”格陵兰岛,今年又表示“强占”该岛的可能性,引发北极地缘政治紧张。美国为了掩盖自身的企图,抬出所谓“中国威胁论”作为随意践踏他国领土主权,甚至不惜损害欧洲盟友核心利益的挡箭牌。但格陵兰岛之所以能够成为国际争端的焦点,还有更重要的原因,即在当前气候变暖加剧的背景下,该岛所处国际关键航道,并拥有重要能矿资源,以及在北极军事防御和极地科考等方面的战略地位。
一是拥有全球可观的重要能矿资源储备。格陵兰岛是世界第一大岛, 除了拥有丰富的渔业资源,石油、天然气、煤炭、稀土矿产等重要能源矿产资源更为丰富,其中已探明稀土氧化物约占全球已探明储量的三分之一。据美国地理学会2008年公布的研究报告,格陵兰岛能源储藏量占全球未开发能源储藏总量约22%,其中原油、天然气和天然液化气分别占13%、30%和20%。随着全球能源矿产资源需求不断增长,拥有大量资源储备,意味着在国际经济博弈中拥有了重要依托。
二是居于北极航道要隘。北极地处亚、欧、美三大洲交会之处,无论是航空还是航海,其航线与传统航路相比,长度可以节省20%到50%。而格陵兰岛又位于北极航道东北、西北航线的交汇处,是唯一连接亚欧、欧美环北冰洋航道的枢纽地区,当前控制着每年高达1.5万亿美元的贸易流量。随着北极冰盖融化加速,格陵兰岛的航运价值将进一步凸显,其无论对全球贸易格局重构,还是对北极地区地缘关系演变,都将产生极其重要的影响。
三是北极和北大西洋关键的军事防御基地。格陵兰岛南北连接大西洋和北冰洋,西邻加拿大,东望北欧西欧,可“通两洋、瞰两陆”,是控制北冰洋进出大西洋的咽喉海域,也是俄罗斯北方舰队进入大西洋的必经之路,一直被当作美俄战略较量的重要竞技场。当前,格陵兰岛作为北美防空预警系统不可或缺的一环,不仅在雷达预警系统中扮演着举足轻重的角色,还是构建跨洲际导弹防御体系的关键支撑点,承担着严密监控俄罗斯方向潜在军事威胁的重任。
四是全球极地科学研究的重要基地。格陵兰岛地区经历了约40亿年的地质构造演化,拥有独特的自然环境和生态系统,是极地科学研究的重要资源库和基地。全球气候变化、极地生态保护、极地资源开发等领域的研究,都需要在格陵兰岛开展实地考察和实验。因而拥有格陵兰岛,即意味着可在极地科学研究领域占有先机。
二、格陵兰岛未来命运的多种可能性
格陵兰岛并非拥有完全主权的国家,其外交、国防事务目前仍归属丹麦管理,但丹麦的综合国力相对较弱,使得格陵兰岛事务极易被外部干预,而美国、丹麦、俄罗斯、欧盟等均将此地作为军事对抗前沿阵地和北极资源开发争夺的核心区域。然而,美国“购岛”或“强占”均缺乏国际法理依据、丹麦将努力维持控制权但奈何实力虚弱,欧盟意在抵制美国霸凌但恐难敌美国强势,俄罗斯为获得更大合作空间坚决支持格陵兰岛独立,这些因素最终对该岛命运形成三个方向的推力:
第一种情况,格陵兰岛获得完全独立。由于民心所向且法理支持,独立实施难度并不大,但最终变现需要一定时间。根据2009年格陵兰岛全民公投通过的《自治法》,岛上民众支持,格陵兰岛便可从丹麦独立,因此独立与否主要取决于岛内政府和公民的决心是否足够坚定。2025年年初,一项由丹麦媒体发起的民意调查显示,85%的格陵兰岛居民明确反对并入美国。若此种情况终获实现,中国将能够与其开展独立的合作,由于经济发展的迫切性,格陵兰岛也将相对客观地评估自身需求并与我国开展务实合作。
第二种情况,格陵兰岛保持部分自治状态。这是短期内最可能保持的状态,但保持长期持续的状态可能性不大。多年来,格陵兰岛始终在争取自治权力,且日益获得了更大的自治空间,因此目前部分自治只是过渡状态。尤其是岛内各政党对实现完全独立基本认同,由于担心突然失去丹麦政府每年固定的财政补贴会影响岛内经济水平,产生的分歧主要在于“立即实现独立”还是“逐步实现独立”。若此种情况出现,中国仍能与丹麦和格陵兰岛开展双轨外交,这也是目前中国与双方沟通合作的方式。
第三种情况,格陵兰岛被美国完全控制。美国五角大楼2025年发布的《北极战略》明确将格陵兰视为“关键战略支点”,美国若要成功“拥有”格陵兰岛,恐怕要在格陵兰岛公民强烈反对下,通过强占实现。这将成为重大的国际事件,并对全球范围内违反国际法、侵犯国家主权等违反公理的行为产生示范效应,为国际和平带来巨大隐患。但今年1月3日美国夜袭委内瑞拉,并强掳委总统夫妇,充分暴露美国本届政府公开挑战当前国际政治关系底线,因而对格陵兰岛的“强行”行动并非不可能,若此种情况发生,则我国在格陵兰岛的合作将受到严重影响甚至停步。
三、多管齐下加快共建“冰上丝绸之路”
无论格陵兰岛未来命运如何,从极地科研和全球物流通道的角度,中国不能停止开展多管齐下的合作,应有序推进共建“冰上丝绸之路”,并且要注意积极的舆论引导,破除“中国威胁论”。
一是加强“冰上丝绸之路”极地科考合作,转变传统大国垄断北极事务的格局。以共商共建共享的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通过对等合作、协作支持、援助合作等多种方式,与俄罗斯、丹麦、挪威、瑞典、芬兰等北极国家达成更广泛多元的极地科考合作,共享科考成果、促进北极地区保护获得务实成效,为中国在当地树立良好的国际形象,逐渐打破美国、俄罗斯等传统大国对地区事务的垄断格局,推动构建更为公平、公正且包容的北极国际秩序。
二是提高“冰上丝绸之路”绿色产业合作水平,促进提升当地低碳绿色发展能力。在包括格陵兰岛在内的北极地区广泛开展绿色技术及产业等合作,依托我国自贸试验区在绿色发展创新方面获得的成功经验,通过第三方市场合作模式,与德国、英国等具有绿色发展特色和优势的国家,合作推动北极地区的绿色开发与发展,确保当地在绿色可持续的轨道上发展经济。
三是加强正面国际舆论的系统性宣导,提升良好舆论环境的塑造能力。有步骤有规划地开展我国在北极合作中正面积极的舆论宣传,并以构建“北极人类命运共同体”为核心,讲好“冰上丝绸之路”的中国故事、传播好中国声音,并做好负面舆论的反馈应对方案,不断提升舆论环境的塑造能力和应对能力。
四是持续推进“冰上丝绸之路”开发,深化航道物流及资源开发等务实合作。2025年9月23日,我国中欧北极集装箱快航航线首航开通,这意味着我国“冰上丝绸之路”航运合作正在落地。航线经由(俄罗斯)北极航道中的东北航道,为中俄规模化开展“冰上丝绸之路”航运合作打下了良好基础。在当前局势下,俄罗斯无论从安全防御还是经济发展角度,对北极资源和航道快速开发均有迫切需求,我国可以共建“冰上丝绸之路”为核心,积极商谈参与俄罗斯在俄属北极地区有关港口、航道等开展基础设施建设,并通过合作共营港口、航道等方式,获得俄属北极航道的使用权和相关资源的稳定开发利用机会等,为“冰上丝绸之路”的推进奠定更坚实的物质和权益基础。
(编辑 季节)
当地时间2026年1月3日凌晨,美军派出150余架战机空袭委内瑞拉,委内瑞拉总统马杜罗及其夫人在睡梦中被挟持到了美国。几个小时后,特朗普在佛罗里达海湖庄园召开新闻发布会,声称这是“二战以来最震撼的军事行动”。
此次行动提出了一个问题,马杜罗被抓,是美国对委内瑞拉的胜利,还是陷入了一个新泥潭的起点?从战术角度看,这场行动美军无一人伤亡,确实干净利落。但从战略角度来看,这场行动从一开始就是自相矛盾的,甚至是一项重大的战略错判。
美国此次侵略委内瑞拉的战略目标可以简单概括成三层:第一,抓捕马杜罗,让他在美国受审;第二,“管理”委内瑞拉,直到实现“安全、适当的权力过渡”;第三,让美国石油公司进入委内瑞拉,控制这个国家的石油资源。
现在,第一层目标确实通过军事手段实现了,但同时也让第二层和第三层目标的实现变得困难重重。在当今时代,用军事暴力手段已不可能达成长期政治控制的目标。绑架一国的民选总统,只会激起该国和全球民众更激烈的抵抗,增加控制这个国家的政治成本。侵略和羞辱一个国家从来不会带来这个民族的顺从,只会播下仇恨的种子,委内瑞拉的抵抗才刚刚开始。
美国在中东两度“战术胜利、战略失败”
如果特朗普政府认为可以靠驻军和傀儡政府镇压委内瑞拉人的抵抗,不妨回顾一下美军在中东地区两次同样的“战术胜利,战略失败”。
第一个是阿富汗。2001年,美军入侵阿富汗,军事占领行动很顺利。但在2021年8月,全世界都看到了美军仓皇撤离喀布尔国际机场的画面。塔利班在美军撤离后几乎立刻重新掌权。
第二个是伊拉克。2003年,美军入侵伊拉克,萨达姆的军队迅速瓦解。几个月后,萨达姆本人在地洞里被抓获并处决。从军事角度看,这是一场教科书式的胜利。但二十多年过去了,美国不仅没有在当地建立起稳定的亲美政权,反而催生了更多奋起反美的抵抗组织,持续不断地袭击美国的军事基地。“人民动员”等民兵组织虽然从名义上已被整合进国家安全体系,却保留了高度自主性。这种“亦军亦政”的身份,使得美国更加难以分而治之、政治控制伊拉克的成本进一步上升。
这两个实例揭示了一个规律:军事力量可以摧毁一个现任政府,但军事力量本身无法创造政治认同,以及傀儡政府的政权合法性。
特朗普政府的三个战略误判
在针对委内瑞拉的行动中,特朗普政府犯下了三个更重大的战略误判。
第一个战略误判:以为抓走马杜罗就能摧毁委内瑞拉的抵抗系统。
和伊拉克和阿富汗高度依赖个人、缺乏现代政党的组织结构的政府组织形式不同,委内瑞拉统一社会主义党(Partido Socialista Unido de Venezuela,简称 PSUV)是乌戈·查韦斯在2006年大选获胜后主导创建的,整合了人民选举运动、委内瑞拉人民团结党、图帕马洛运动等多个左翼政党,它是一个有完整组织架构的现代政党。马杜罗是通过党内选举成为候选人,再通过全国大选当选的总统。不管西方媒体如何抨击这个选举结果存在争议,但在委内瑞拉国内,马杜罗政府走过了完整的法律程序,与其他政党组成了合法的执政联盟。委内瑞拉统一社会主义党及其执政联盟,委内瑞拉的国民议会、最高法院、检察院等关键国家机构,不会因为马杜罗一个人被抓就自动瓦解。
马杜罗被抓后几个小时,副总统德尔西·罗德里格斯就出现在国家电视台上,明确表示“委内瑞拉只有一位总统,他的名字是尼古拉斯·马杜罗”。这也验证了委内瑞拉现行政治体制的韧性。
美国可以抓走马杜罗,但无法抓走一个政党、一套制度、一个执政同盟。这是委内瑞拉与伊拉克、阿富汗的本质区别,也是特朗普的第一个战略盲点。
第二个战略误判:以为斩首行动能瓦解委内瑞拉民众的抵抗意志。
如果说第一个误判是低估了委内瑞拉政治体制的韧性,那么第二个误判就是高估了军事威慑的政治效果。
总统被外国军队抓走,本身就是一种殖民式的羞辱。即便是那些反对马杜罗的委内瑞拉人,也未必能接受这种所谓的政治“解放”,没有哪个民族会心甘情愿地接受由外国军队来决定本国的领导人是谁。
但特朗普的战略误判还不止于此。在这次空袭中,美军还轰炸了位于加拉加斯“山丘军营”的查韦斯陵墓。
查韦斯是委内瑞拉“玻利瓦尔革命”的缔造者,是马杜罗的精神导师,也是整个查韦斯主义运动的图腾。他的陵墓是这个国家的政治圣地,是支持者们的精神寄托。炸毁这座陵墓,不仅是在打击一个军事目标,而是在攻击一个民族的集体记忆,是在向整个拉美左翼宣战。这种行为只会把原本对马杜罗心存不满的中间派推向反美阵营,只会让原本可能妥协的力量变得更加坚定。
与此同时,委内瑞拉并不孤立。巴西、墨西哥、哥伦比亚等国都在第一时间发表了强烈谴责的声明。巴西总统卢拉直言这次袭击“越过了不可接受的底线”,让人想起拉丁美洲“最糟糕的干预时刻”。哥伦比亚已经在边境部署军队。这意味着,美国不仅要面对委内瑞拉内部持续的抵抗,还要面对整个地区乃至国际社会的政治压力。
第三层战略误判:以为可以从此毫无阻碍地攫取委内瑞拉的石油资源。
委内瑞拉拥有全球最大的已探明石油储量,占全球储量的约五分之一。特朗普在新闻发布会上毫不掩饰地说,美国石油公司将进入委内瑞拉,“投资数十亿美元修复破旧的石油基础设施”。
特朗普政府毫不掩盖自己的真实目的,倒可谓“坦诚”,但问题在于,美国石油公司真的愿意接棒吗?据《政治家》杂志在2025年12月18日报道,特朗普政府在行动前曾询问美国石油公司是否有兴趣返回委内瑞拉,但各大公司都明确拒绝了。原因很简单:安全环境不稳定、投资风险太大、油价又处于低位。就算特朗普用军事力量“打开”了委内瑞拉的大门,企业也不愿意往这个火坑里跳。
而现在,特朗普政府抓捕委内瑞拉合法总统、轰炸该国精神领袖坟墓、毫不掩饰自己掠夺目的的行为,毫无疑问将会进一步加剧美国企业在委内瑞拉的安全风险与投资困境。特朗普政府用武力创造的“商机”,恰恰是美国企业避之不及的风险。
特朗普政府将如何收场
让我们回到最初的问题:马杜罗被抓,是胜利的终点,还是泥潭的起点?虽然仍有待历史的验证,但大势所趋,结局恐怕已经很清晰了。
特朗普或许赢得了一场漂亮的特种作战行动,但距离实现对委内瑞拉的“管控”、控制委内瑞拉的石油资源,特朗普政府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并且这条路注定不会是平坦的。委内瑞拉的执政党还在,国家机器还在运转,而且它的军队和民兵已经警惕了起来。
在民怨沸腾、同仇敌忾的委内瑞拉扶植一个傀儡政府,很可能是在拉美为美国制造一个新的“溃疡面”——一个长期流血、持续消耗、难以愈合的伤口。正如委内瑞拉国防部长帕德里诺·洛佩斯宣布的那样,“他们袭击了我们,但他们不会打败我们”。劫持马杜罗或许只是属于特朗普政府的战术胜利,而这只是激起委内瑞拉、拉丁美洲乃至国际社会更加广泛抵抗的开始。
(编辑 杨利红)
2025年以来,在特朗普第二任期推动下,美国明显加快将“毒丸条款”(Poison Pill Clauses)从个别协定条款升级为其全球经贸战略的制度性核心工具。与2018年《美墨加协定》(USMCA)中第32.10条的试点性质不同,新一轮“毒丸条款”已广泛嵌入双边贸易协定、互惠关税安排、供应链安全框架与技术合作协议之中,并与反转运、出口管制、投资审查、技术标准等“经济安全条款”深度叠加,形成高度模板化、可复制的规则组合。
背景与总体判断:美国将“毒丸条款”制度化、工具化、体系化
所谓“毒丸条款”,实质是通过协定条款限制缔约国与第三方(主要是中国)开展经贸合作。一旦缔约国与中国签署新的自贸协定、投资便利安排或关键技术合作框架,即可能触发美国单方面终止协定、恢复高关税或撤销优惠的后果。其根本目的不在于解决具体贸易问题,而在于迫使伙伴国在中美之间进行制度性选边站队。
总体看,美国已从单纯的贸易摩擦与关税施压,转向通过制度设计锁定伙伴国对外经贸政策空间,使其在规则层面难以与中国深化合作。这一趋势标志着中美经贸博弈已从“商品与产业竞争”,升级为“制度与规则竞争”,对我国外部发展环境构成了中长期的结构性挑战。
“毒丸条款”的主要类型及对华指向性
(一)第三方终止条款:最直接、最具威慑性的制度工具
第三方终止条款是“毒丸条款”中指向性最明确、威慑性最强的一类。其核心机制在于:若协定伙伴与第三方国家签署新的高水平经贸协议,美方可认定其“危及美国重大利益”,并在协商失败后单方面终止协定、恢复高关税或撤销减让。2025年10月,美国与马来西亚、柬埔寨签署的《对等贸易协定》是这一机制的典型代表。新协定中的第三方终止条款裁量权高度集中于美方,一旦触发便可“即刻生效”,对伙伴国将形成明显的“达摩克利斯之剑”效应。
尽管条款文本未直接点名中国,但其指向十分清晰:主要针对伙伴国在RCEP、CPTPP、数字经济协定、“一带一路”等框架下与中国深化制度型合作的可能性。通过威慑促使伙伴国在制度选择上自我约束,避免与中国开展高水平、成体系的经贸合作。
(二)反转运条款:切断中国“借道第三国”的出口路径
反转运条款以“防止规避关税”为名,实质是针对中国企业通过第三国加工、转口进入美国市场的模式。一旦被美方认定为“经第三国转运”的商品,即可被征收显著高于正常税率的惩罚性关税,甚至追索既往利益并处以高额罚款。
2025年以来,美越、美印尼、美欧及美马、美柬等多项协定均强化了反转运条款,并配套更严格的原产地核查与供应链溯源要求。在实践中,这一机制直接冲击中国—东盟—美国的加工贸易链条,迫使东盟国家在对美出口中减少中国零部件和中间品使用比例,倒逼其供应链“去中国化”。
该条款的突出特征在于:其监管对象并非特定产业,而是贸易路径本身,中国具有比较优势的制造业产品都可能被纳入监管范围,从纺织服装到机电产品、新能源设备乃至高科技产品,覆盖面极广。
(三)供应链安全与安全标准条款:以“安全”为名的全面排他
在新一轮协定中,美国大量引入“供应链安全”“可信供应商”“安全标准”等条款,要求伙伴国在关键产业中减少对中国供应链的依赖,并在出口管制、制裁、技术标准上与美国保持一致。
这些条款聚焦半导体、新能源、关键矿产、通信设备、生物医药等战略领域,要求不得使用来自“非可信国家”的技术、设备或零部件,并通过政府采购、补贴资格、市场准入等方式加以落实。其本质是将美国主导的技术监管体系外溢至伙伴国,构建排除中国参与的“可信供应链圈层”。此类条款在制度执行中形成对中国企业的系统性排斥,成为“去中国化”的重要制度抓手。
美方密集使用“毒丸条款”的战略意图、制度逻辑与现实效果
(一)战略意图:以制度手段固化对华竞争优势
从战略层面看,美国推动“毒丸条款”是服务于其对华长期竞争的制度化布局。其核心目标在于通过规则设计,锁定伙伴国对外经贸政策空间,从而在全球范围内削弱中国的制度影响力、规则塑造力与产业外溢能力。与传统关税战相比,“毒丸条款”的优势在于:成本外包、约束前移、隐性施压。
因此,“毒丸条款”并非单纯的贸易工具,而是美国推动“去中国化”与“盟友同轨化”的关键制度抓手。
(二)制度逻辑:从“贸易条款”到“经济安全条款”的叠加升级
在制度形态上,“毒丸条款”已不再局限于传统自贸协定文本中的第三方终止安排,而是与多种经济安全机制深度融合,形成“复合型制度约束”。其主要演进路径包括:
1. 从文本化条款向功能等效机制扩展。即便部分新协定未明确写入“第三方终止条款”,但通过反转运规则、补贴条件、投资审查、出口管制协同等方式,已在实质上实现相同效果。
2. 从贸易领域向产业与技术领域延伸。毒丸机制从关税和市场准入,扩展至半导体、新能源、数字经济、数据治理和技术标准等高附加值领域,使其影响更为深远。
3. 从双边适用向模板化复制发展。美国在与不同伙伴的协定中高度重复条款结构,仅作局部调整,形成可快速复制的“制度模块”,加快全球铺设速度。
这种叠加式、模块化的制度设计,使“毒丸条款”具备了隐蔽性强、触发弹性大、适用范围广的特征,对中国构成长期、系统性压力。
(三)现实效果:威慑重于触发,约束重于执行
截至目前,多数“毒丸条款”在运行中尚未被正式触发,但其制度性约束效果已开始显现。
一方面,协定伙伴普遍采取“风险规避型行为”。为避免触发美方条款,部分国家在与中国推进自贸协定、数字经济合作或高标准投资安排时明显趋于谨慎,更多选择“对话机制”“工作组”“备忘录”等低约束形式,回避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制度性协议。
另一方面,企业层面出现明显“自我合规”趋势。在美方压力下,部分第三国企业开始主动调整供应链结构,减少对中国零部件使用比例,或在投资布局中规避与中国的深度技术合作,以确保其对美市场与政策红利的可持续性。
更重要的是,“毒丸条款”与反转运、供应链安全条款叠加后,正在改变区域合作的制度预期。即便中国在RCEP、双边自贸升级或区域合作中提出更高水平的开放方案,部分伙伴也需反复评估其对美影响,制度性“选边”压力明显上升。
在区域层面,“毒丸条款”正在对东盟、拉美、中东等地区的制度选择产生外溢影响。对高度依赖美国市场的经济体而言,条款构成实质性约束;对依赖度较低但在关键产业对美高度敏感的国家,则形成“定点施压”。在多边层面,该机制削弱了以规则中立、非歧视为基础的多边贸易体系精神,使双边、排他性协定成为规则竞争的主要战场,也在客观上削弱了其他多边机制对成员行为的约束力。
(四)总体评估
总体而言,美国通过“毒丸条款”构建的并非即时“封锁网”,而是一套长期、渐进、低成本的制度围堵体系。其真正风险在于其对伙伴国政策选择、企业行为和区域制度演进的预期性塑造能力。我国面临的挑战并非短期贸易冲击,而是规则层面的系统性挤压,必须从制度竞争和战略应对的高度加以审视。
“毒丸条款”对我国的多维冲击评估
(一)对外交与区域合作空间的冲击:制度性“选边”压力上升
在外交与区域合作层面,“毒丸条款”显著压缩了我国与部分国家深化制度型合作的空间。其影响并非直接阻断现有经贸往来,而是通过制度预期管理,提升伙伴国与中国开展高水平合作的政治与政策成本。
在东盟地区,这一压力尤为突出。一方面,东盟整体仍是我国第一大贸易伙伴,中国—东盟经贸合作具有高度互补性;另一方面,部分成员在出口市场和关键产业上对美国高度依赖,使其在制度选择上保持高度谨慎。结果是,一些国家在推进对华自贸升级、数字经济规则对接、供应链合作时,更多采取“低约束、软机制”方式,回避可能被美方认定为“制度性靠拢”的安排。
这种趋势若持续,将削弱我国通过自贸协定、规则对接和制度输出提升区域影响力的能力,并对RCEP深化实施、扩围以及我国加入CPTPP等战略目标形成长期掣肘。
(二)对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的冲击:外部重构压力加大
“毒丸条款”与供应链安全条款叠加,对我国在全球产业链中的地位构成了持续挤压。
在制造业领域,反转运条款和原产地规则收紧,削弱了我国通过区域分工参与全球价值链的传统路径。一些原本依托中国零部件和中间品形成竞争优势的第三国产业,开始被迫调整供应结构,减少对中国产品的使用比例。这不仅影响我国出口规模,也对我国在区域产业链中的“枢纽地位”形成挑战。
在高技术领域,供应链安全条款通过“可信供应商”“安全标准”等概念,将我国排除在部分关键技术体系之外。这种排斥并非完全基于技术能力或市场效率,而是制度性、政治化的结果,可能在中长期削弱我国企业参与全球高端技术协作的机会。
需要注意的是,这种冲击并非瞬时显现,而是通过投资决策、技术路径和产业布局调整进行累积,其长期影响不容低估。
(三)对外贸结构的影响:出口路径与市场布局承压
从外贸结构看,“毒丸条款”并未直接阻断我国对美或对第三国出口,但正在改变出口路径与市场选择的可行性。
一方面,对美直接出口在关税和政策不确定性下继续承压;另一方面,通过第三国加工、转口进入美国市场的空间也被显著压缩。这使得我国部分外向型产业面临“路径收窄”的现实约束。
与此同时,一些协定伙伴为避免触发美方条款,开始在政策层面对特定产品、产业或投资来源实施更严格审查,这在客观上提高了我国企业进入相关市场的合规成本和不确定性。
如果这一趋势得以持续,我国外贸结构必须加快向多元市场、内需导向和高附加值领域调整,这既是压力,也是倒逼转型的重要外部因素。
(四)对企业行为的冲击:合规成本上升与战略选择复杂化
在微观层面,“毒丸条款”对企业的影响尤为直接。
中国企业对海外投资和并购需同时评估东道国法律、双边协定以及潜在的美方反应,合规环境明显复杂化。
对在第三国运营的中资企业或与中资深度绑定的当地企业而言,“被动合规”压力上升。一些企业为维持对美市场,不得不调整供应链结构,削弱与中国母公司的技术和采购联系。
对国内企业而言,“毒丸条款”通过外溢效应提高了全球经营的不确定性,增加了合规成本与战略判断难度,对企业在全球规则碎片化背景下的风险管理能力提出了新课题。
(五)综合判断
总体看,“毒丸条款”对我国的冲击呈现出隐性化、长期化和结构化特征,其逐步改变外部制度环境,使我国在规则竞争中面临更高门槛和更复杂约束。
这要求我们在应对上不能停留于被动反制或个案应对,而必须从制度型开放、规则完善和战略布局的高度,系统谋划应对之策。
打破美国“毒丸条款”制度围堵的对策建议
(一)总体思路:以制度战略对冲制度围堵
美国通过“毒丸条款”实施的并非传统贸易限制,而是一种以威慑第三方为核心的负向制度约束机制,其本质在于制造“不敢与中国合作”的外部环境,构建事实上的制度隔离带。对此,中国不能停留于个案反制或短期应对,而必须从制度建设、规则塑造、合作结构优化与政策空间拓展等层面,构建系统性、长期性的制度应对体系。
总体目标:通过反向制度设计,形成多层次、多区域、多路径的国际合作网络,使更多国家在政治上敢于、经济上愿意、制度上能够与中国开展合作,降低美国施压的实际效果。可沿五条主线推进:
1. 以更高水平营商环境稳住和吸引外资;
2. 以制度性承诺提升合作伙伴的安全感;
3. 以自主规则构建削弱美方规则垄断;
4. 以价值链深度绑定提高合作黏性;
以更具吸引力的利益联合体弱化威慑效果。
(二)国际规则与区域合作层面:构建多点支撑的制度对接网络
中国应立足自身实践,提出具有发展导向、可复制性的制度方案,通过主动参与规则生成,拓展制度弹性空间,削弱排他性规则约束。应更加积极、系统地参与并塑造国际经贸规则,可分阶段、可操作的规则对接与制度嵌入。
在区域合作层面,应加快构建规则化、制度化的合作网络:
1. 推进中日韩自贸协定。在全面谈判存在分歧的背景下,优先在原产地规则、贸易便利化、服务贸易、电子商务等成熟领域实现阶段性突破。中日韩作为东亚产业链核心节点,其制度协同具有显著示范效应。
2. 阶段性加入《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DEPA)。优先在电子支付、无纸化贸易、数据互操作、数字身份等领域对标推进,逐步融入高标准数字贸易规则体系,避免在数字规则竞争中被边缘化。
3. 加强与非洲大陆自贸区(AfCFTA)的规则对接。在海关合作、原产地规则、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数字贸易和中小企业支持等领域深化制度协作,推动更具包容性、发展导向的规则实践,形成对发达经济体排他性规则的制度对冲。
4. 推进与南锥共同体(MERCOSUR)的制度型对接。在欧盟重启与南锥共同体自贸谈判背景下,中国应通过农产品、能源、基础设施和产业合作等领域的制度沟通,探索自贸协定或高标准经贸安排,避免在南美规则重构中被动跟随。
5. 加快 RCEP 原产地累积制度深化实施。通过强化原产地互认、执法协作和电子认证,加强规则可操作性,增强区域产业链黏性,使RCEP成为对冲反转运条款的重要“制度缓冲器”。
6. 继续稳步推进加入CPTPP进程。推进加入CPTPP,不仅是中国扩大开放的重要举措,也有助于通过制度对接提升外界对中国的信心,削弱“毒丸条款”对第三方的威慑效应。
发挥2026年APEC主席国窗口作用。围绕数字互联互通、绿色投融资、供应链韧性和中小企业参与区域价值链等议题,推动形成可执行成果。
(三)外交与战略层面:构建更稳固的合作“政治安全带”
毒丸条款首先冲击的是外围外交环境,关键在于提升合作国“与中国合作的政治安全感”。建议措施包括:
1. 与重点国家建立常态化政治安全对话机制。通过联合声明、政策备忘录重申尊重其战略自主。
2. 共同制定互利互补合作路线图。明确产业升级与长期收益预期。
3. 在多边场合推动形成反对第三方干预的合作原则。提升制度抵抗力。
4. 通过海上执法、信息安全等领域合作增强战略互信。
这些措施要让合作国在经济上愿意合作、政治上敢于合作、制度上能够抵御外部压力。
(四)产业链供应链层面:打造我国主导的区域生产体系
应对美国“毒丸条款”的主战场在产业链。该类条款的核心目的并非直接打击中国产品,而是通过切断中国产业链向外延伸的路径,使第三国在关键生产环节上与中国“脱钩”。因此,中国必须从产业组织结构入手,形成以中国为枢纽、区域国家深度嵌入的生产体系,使“切断中国”在经济上不可行、在成本上不可承受、在政治上难以操作。
1. 加快构建区域嵌入式供应链体系,提升与重点合作国在制造环节上的不可分割性。通过在东盟、中东、拉美等地区推动产业园区共建、研发中心布局、关键零部件本地化生产和设备成套输出,使合作国产业链在成本、效率和技术升级路径上高度依赖中国。尤其是在电子信息、新能源装备、机械制造等领域,应推动从“贸易型联系”向“生产型绑定”转变,使合作国在面对美方压力时,不愿也难以牺牲与中国的产业联系。
2. 推动构建“中国—东盟供应链协同标准体系”,为区域国家提供不同于美国“可信供应链”叙事的中性、开放规则选择。美国将“安全”“可信”等概念工具化,用以排除中国产业链。中国则可与东盟国家共同制定以透明度、效率和发展导向为核心的供应链协同标准,涵盖信息披露、合规管理、物流协同和风险应对等内容,提升供应链稳定性。
3. 持续强化我国在关键产业链环节的不可替代性。在光伏硅片、电池前驱体材料、动力电池制造设备、高端工程机械等领域,中国已形成全球领先优势。应通过长期供货协议、技术升级服务、联合研发项目等方式,将这些优势转化为合作国的“刚性需求”,显著提高其抵御美方“去中国化”要求的能力。
4. 深化供应链金融合作,在资金层面增强产业链绑定。通过政策性银行、开发性金融机构、多边金融平台以及本币结算机制,为合作国的具体产业链项目提供稳定、可持续的金融支持,使其在融资结构上减少对美资金融体系的依赖。
支持企业推进深度本地化运营,削弱所谓“转运规避”的叙事空间。鼓励中资企业在当地提高本地采购比例、建设零部件配套体系、开展本地员工培训和技术转移,使产品真正成为“区域制造”。使中国在区域和全球生产体系中的枢纽地位更加稳固,让美国即便施压,也难以促使合作国割裂与中国的生产和技术联系。
(五)贸易通道与原产地体系:构建多元、安全的出口结构
为应对毒丸条款对出口路径的压缩,我国应加快构建更加稳固、多元和抗压的贸易通道体系,推动外贸结构从依赖少数市场向多区域布局转变。
1. 积极拓展中东、拉美和非洲市场,构建“非美依赖型”出口体系。引导企业在新能源汽车、光伏、储能、工程机械等领域提前布局这些新兴市场,通过政策支持、融资便利和市场准入安排,形成稳定替代出口空间。
2. 深化RCEP原产地累积规则的实施和应用。通过在认证方式、电子原产地证书和执法协作等方面加强协调,使企业能够更灵活地进行区域化生产布局。RCEP 的原产地制度是对抗美方溯源管控的重要制度资产,应予以充分释放。
3. 加快推进原产地数字化和溯源体系建设。通过区块链、数字认证等技术手段,提高重点行业供应链透明度,使中国产品在合规层面具备更强说服力,防止美方“规避调查”指控的空间。
4. 探索建立共建国家贸易争端快速协调平台。在合作国遭遇美方调查或施压时,及时提供法律支持、数据证据和供应链信息,帮助其应对外部压力。
(六)企业与金融层面:构建高韧性海外布局体系
毒丸条款对企业的直接冲击,必须从制度、金融和合规层面,为企业“走出去”构建更高韧性的支撑体系。
1. 推动与重点国家签署强化型投资保护协定。将监管稳定性、非歧视性待遇和政策可预期性明确写入条款,并通过仲裁机制保障执行。
2. 构建中资企业全球合规支持体系。通过商协会和专业机构,针对美国毒丸条款进行系统解读,为企业提供合规培训、认证和应诉支持。
3. 强化跨国金融支持体系。扩大政策性银行和多边金融平台在“一带一路”国家的授信规模,通过本币结算、人民币跨境支付和合作银行联盟,降低企业对美系金融体系的依赖。
4. 推动科技合作多元化。构建不受美国限制的技术外溢路径。在人工智能、算力、通信、能源科技等领域,与中东、拉美和东南亚国家共建联合实验室、人才培养和技术开发平台。
推动合作国与中企建立共同创新体。让其深度参与中国技术和产业链,通过利益绑定增强其抵御外部压力的能力。
(七)中美层面:将博弈焦点由单点应对转向体系塑造
在双边层面,中国应对重点将从个案反制升级为结构性制度博弈。
1. 在中美谈判中,将毒丸条款定性为“破坏全球供应链稳定”的制度行为,要求美方承担责任。中国在双边经贸谈判中应剔除毒丸条款的负面影响,尽力压缩其适用空间和自由裁量。
2. 在自身贸易安排中加入“反毒丸条款”的原则性表述。明确反对任何国家因与第三国合作而受到惩罚性措施。随着中国与更多国家签署高标准自贸协定,中国应在规则制定中加入此类原则。
3. 利用自身的市场规模与产业链优势,使美国在推动毒丸条款时面临联盟裂痕。许多国家依赖中国市场、技术和投资,中国要为其提供更高确定性的合作框架,使美国在施压时将更难取得效果。
4. 挑战毒丸条款的合法性。推动多边机构(WTO、G20、APEC)评估毒丸条款,指控其“非正常贸易条件”的识别,指控其损害自由贸易原则,威胁全球供应链稳定,强化阵营化对抗,破坏发展中国家自主发展能力。
(八)综合施策:以制度生态破解制度围堵
美国“毒丸条款”是一种高度制度化、外溢化的结构性遏制机制。其运作逻辑在于通过限制、惩罚和威慑第三方国家,迫使其在对华合作问题上自我约束、自我审查,构建事实上的“制度隔离带”。这种机制一旦扩散,将对全球产业链分工、区域合作模式和多边贸易体系造成长期扭曲。
与之相比,中国应坚持以开放、互利为核心,通过系统性制度供给重塑国际合作预期。中国的反制重点是从“制度生态”层面进行整体布局。
1. 规则层面。通过积极参与和塑造国际经贸规则,提供更加包容的发展导向的制度选项,使排他性规则不再是唯一选择;
2. 利益层面。通过产业链深度绑定、市场规模释放和长期合作安排,让各国在与中国合作中获得稳定、可持续且不可替代的现实收益;
3. 制度层面。通过高水平对外开放、政策可预期性和法治化营商环境,向外界持续释放中国长期合作的积极信号;
4. 合作层面。通过多区域、多机制、多路径的合作网络,形成“去中心化”的国际合作格局,削弱任何单一国家对全球规则的主导能力。
随着上述制度生态逐步成形,美国“毒丸条款”的效力面临结构性削弱。一方面,第三国即便承受美方政治压力,也将因与中国合作的现实利益过大而难以完全切割;另一方面,排他性规则将因替代方案增多而失去其“唯一选项”的威慑力,从强制性工具退化为选择性安排。
更重要的是,这一制度生态并非针对美国,而是面向全球经济长期稳定运行的公共产品。在当前全球经济碎片化加剧、发展鸿沟扩大的背景下,以开放促合作、以规则促发展,本身就符合广大发展中国家和新兴经济体的共同利益。中国若能在这一进程中持续提供制度规范和合作红利。破解“毒丸条款”围堵的关键,不在于短期博弈的输赢,而在于长期制度竞争的方向选择和内外部治理能力的考验。当中国在规则、利益、制度和合作四个维度形成系统性优势,当越来越多国家在与中国合作中看到稳定预期、现实收益和发展空间,美国以惩罚和威慑为基础构建的制度围堵,将难以持续,也难以复制。
最终,中国要做的不是“打破一堵墙”,而是构建一片更具吸引力、更有生命力的制度生态。
(编辑 季节)
实现高水平对外开放和高质量发展亟须推进高水平涉外经济研究,应重点关注关键产能、关键资源、关键设施、关键规则、关键主体、关键在人等核心要素,切实增强涉外经济研究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更加精准有效地主动防范化解相关风险,切实维护国家发展利益。
一、进一步提升我国涉外经济研究的聚光度和整合度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强调,“十五五”时期我国发展环境面临深刻复杂变化,我国发展处于战略机遇和风险挑战并存、不确定难预料因素增多的时期,要积极识变应变求变,敢于斗争、善于斗争,勇于面对风高浪急甚至惊涛骇浪的重大考验,以历史主动精神克难关、战风险、迎挑战。发展始终是解决一切问题的基础,加快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是我国在错综复杂的世界变局和愈发激烈的大国博弈中掌握历史主动、立于不败之地的根本所在。当前涉外领域最紧迫的问题,说到底还是围绕中国式现代化这个最大的政治而展开,集中体现为维护我国经济发展和安全问题。
当前,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全球经济格局、政治格局等发生前所未有的深刻变化,全球治理面临全球化进程受挫、大国竞争加剧等巨大挑战。美国等西方国家蓄意挑动大国利益冲突,大搞所谓“脱钩断链”,执意推动经济领域“战场化”,对全球性的产业链、技术链、供应链、基础设施和经贸规则等经济运行秩序产生强烈干扰和冲击,不仅加剧全球经济风险,更对我国经济安全构成严峻挑战。如何精准识别、及时预警、有效应对外部经济风险,成为事关高水平对外开放和高质量发展、事关中国式现代化大局的重要课题。
值得注意的是,经济风险的外延较为宽泛,我们必须穿透短期波动,把握经济安全尤其是实体经济安全的底层逻辑和核心要素,形成以关键产能、关键资源、关键设施、关键规则、关键主体、关键在人为焦点的“关键六边形”研究架构,进一步提升我国涉外经济研究的聚光度和整合度。
图1 涉外经济研究的“关键六边形”框架
二、构成经济安全硬基础的三个关键
(一)关键产能:产业与技术的政治经济学
关键产能包括关键产业与关键技术两个维度。当前及未来一个时期,围绕关键产业和关键技术的国际竞争加剧。产能优势是我国的巨大经济优势,事关国家战略主导权。如何维护好这一优势,保护产能体系持续稳定,保护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保护技术迭代新质高效,保护产能内外供需合理配置,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始终是维护经济安全、做好经济工作的重中之重。
首先要以维护关键产能优势为牵引,密切关注信息电子、新材料、新能源、新化工、人工智能、工业智造、先进装备、军工制造、海洋船舶、航空航天、生物医药等关键产业及相关关键技术的全球发展态势,持续追踪分析世界主要国家的关键产业链、技术链及投资链,为我国产业布局和技术规划提供必要参考。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分析关键产业和关键技术背后的政治经济学,把相关区域国家的产业政策、科技政策、相关法律制度以及代表性企业的经营模式、成败得失、变革趋势等研究明白,摸清其关键产业和关键技术的优劣长短,研判产业保护主义和技术民族主义风险,为我国在国际产业及技术竞争中取得先机提供信息支撑。
近年来我国对外产能转移和技术输出呈现加速势头,但受地缘政治影响,其中的风险不容低估。产能转移和技术输出是一把“双刃剑”,到底转什么、转多少、转哪里、怎么转?要结合国内产业发展、内外经济循环、企业经营布局、不同国家禀赋、区域安全形势等因素通盘思考,开展有针对性的对策研究。
(二)关键资源:从“卡脖子”到“卡命脉”
关键资源主要指关键矿产与关键物资。“矿政治”是近代以来国际政治经济竞争的主线之一,随着西方资本垄断全球矿业的格局被逐渐打破,矿业已成为中国企业全球化的关键突破口。目前的关键矿产之争是老问题在新形势下的延续,本质上关系到新一轮产业及技术竞争。在研究中尤其要关注三个方面:其一,受国际经济“泛安全化”趋势影响,关键矿产的范围已经不再局限于某些稀有金属。对于工业部门中的黑色金属、有色金属和各种非金属矿类,以及与之相关的勘探、规划、开采、加工、冶炼、化学制造、资源回收利用等业态,涉外经济研究需要将其纳入研究框架,形成关键矿产分析图谱。其二,不仅要分析西方资本矿业垄断的历史脉络和运作网络,也要分析相关区域国家的关键矿产现状及政策、全球矿产经济业态、大宗矿产交易模式、跨国资本定价机制及资源民族主义趋势,更要分析中国矿产企业“走出去”的经验教训、潜在风险与应变之策。其三,面对全球矿产资源控制权之争,要深入分析当前全球矿产资源治理体系的症结与挑战,积极谋划我国参与全球矿产资源治理、促成公平可持续的治理新格局的现实路径。
除了关键矿产,同样不容忽视的是关键物资,即粮食、能源、淡水、医疗用品、建筑材料、大宗消耗品等基础性或战略性物资。在全球化的和平年代,这些物资流转供应通畅,但在地缘冲突风险上升、全球避险心理作用之下,这些物资的紧缺状况直接影响国计民生。如果说关键矿产会“卡脖子”,关键物资则随时可能“卡命脉”。要把这些物资在全球范围内和在相关国家中的生产、交易、流通、储备等机制梳理清楚,分析其背后的政治经济学规律,并为可能发生的资源配置缺口和恶性竞争局面做好策略准备。
(三)关键设施:五种类型及其风险性
近年来,欧洲北溪天然气管道被炸、俄罗斯被SWIFT系统排除、红海航道危机、北极航道争端、马斯克“星链计划”、巴拿马运河权属之争等等,让全世界都意识到关键基础设施的巨大威力。从广义上看,全球关键基础设施至少有五类:
一是合作基础设施。即全球性或区域性的合作机制,例如区域联盟、战略倡议、经济合作框架等。这是一种制度性或关系性的基础设施。二是交通基础设施。既包括具有战略意义的区域通道、海空航线以及海陆走廊,也包括作为关键枢纽的港口、铁路、运河、边境公路、口岸、集散中心等。三是信息基础设施。既包括国际传播体系、媒体平台、网络平台、人工智能大模型等软件,也包括卫星、通信基站、陆海光缆、互联网服务器、云计算中心、数据中心、算力设施等硬件。四是金融基础设施。既包括制度性的国际货币体系、货币金融组织、货币储备机制,也包括技术性的国际清算系统、跨境支付系统、金融交易市场、货币互换机制等,还包括新兴货币形态、非正式金融网络等。五是资源基础设施。例如重要的能源管网、发电设施、新能源设施、淡水系统、热力系统等。在五类关键基础设施中,合作基础设施发挥纽带作用,各种基础设施的互联互通与协调运行,都建立在共同合作意愿与合作机制的基础之上。
要在比较分析各类合作基础设施的基础上,探究后四类基础设施在全球及有关国家的建设、运营、布局、重组等情况,分析其背后的地缘政治经济逻辑,揭示潜在的漏点、堵点、风险点,为我国优化经贸运转通道、建设及对接海外基础设施、创造信息交互及金融运行的国际公共产品等提供前瞻性的意见建议。
三、构成经济安全软要素的三个关键
(一)关键规则:正式规则与非正式规则
规则标准体系是国际经贸合作的重要制度保障。规则标准制定权是最高层次的国际权力。关键规则,主要是一些重要的国际政治规则、经贸规则、法律规则以及国际惯例,例如管辖规则、主权豁免规则、跨境投资规则、经济管制规则、仲裁调解规则以及一系列国际性行业性标准等。我们既要梳理这些规则和标准的历史生成逻辑及实践现状,跟踪分析其在国际秩序变动期内的重塑、调整及衍生效应,辩证剖析其利弊得失并提出改进措施或革新方案;更要针对新兴领域、新生问题、新的需求,及时研发创制新规则、新标准、新机制,以推动建立更加公正合理的国际经济新秩序。
值得注意的是,关键规则不仅局限于一般法律规则或国际法规则。世界经济的运行除了依赖这些正式规则,还依赖大量非正式的、地方性的或不成文的规则,二者分别对应着主流经济体系和非主流经济体系。事实上,世界经济长期存在两种交错运行的体系:一种是以美元霸权为基础的,被西方主导规则所支配的主流经济体系;另一种是美元霸权之外的,基于非正式、地方性或不成文的规则运行的非主流经济体系。随着美式制裁的升级和美国霸权的相对衰落,包括一些西方国家在内的许多国家都在寻求避险之道,非主流经济体系的功能将更加突出。更何况,中国企业在“走出去”的过程中,面对的并不是一个规则统一、法律完备且严格执行的世界,而是法治水平参差不齐、规则制度千差万别的多元国家。
有鉴于此,涉外经济研究既要重点梳理国际上以及相关国家的正式规则和法律制度,也要关注在国际经济体系和一些国家中发挥关键作用的非正式规则,剖析其存在的背景、原因和作用机制,结合实际给出涉外问题解决方案——一种容纳多种有效规则的综合解决方案。如此才能发展更加自主、有效且不乏包容性的涉外法治体系,并且有利于推动国际规则标准体系的优化创新。
(二)关键主体:从四种行为体到大国全球网络
在世界多极化、区域集团化、大国竞争的趋势下,世界出现了广阔的“新中间地带”。长期以来,人们的注意力主要集中于大国政治,但在国际秩序变化期内,一些中小国家或国际行为主体成为全球局势转换或区域局部秩序重塑的关键参与者,对国际政治经济格局产生关键影响。除了大国,涉外经济研究要关注和研究“四类主体、一种网络”:
第一类是战略支点型国家,或者称之为枢纽型国家。主要指一些地区强国或关键小国,有的长期重要,有的随着条件变化而凸显重要性。第二类是重要国际组织。第三类是重要跨国企业。第四类是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特殊集团,一种是跨国非政府组织、跨国宗教团体等,另一种是如胡塞武装等非国家武装行为体。对于第一类主体的研究,重在分析其内政体制、经济结构、社会力量构成、历史文化特点及对外政策取向。对于后三类主体的研究,尤其要关注其组织形态、运作机制、分布网络、发展趋势及政治经济影响力。
在研究四类主体的基础上进行整合,可以更加清晰地发现他们之间的相互关系,进而摸清新的网络型主体——主要大国或国际权势集团在全球的战略布局、力量构成、资源网络及利益要害。把这些情况摸清楚,对于客观评估全球经济风险分布情况、研判相关风险趋势及传导机制、寻找风险的对冲方法和不对称竞争策略、优化对外经济布局等具有重要意义。
(三)关键在人:人口、人才、人群与人心
经济安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都在人这个能动主体上。今日世界之所以发生剧变,也是因为人的能动性在各种内外因素的作用下发生了重大变化,有四个关键问题值得长期关注:
一是人口问题。基于全球视野和中国国情开展比较研究,关注相关历史、社会、经济规律,提出应对之策。
二是人才问题。无论是参与全球治理,还是经济走出去、引进来,我国不仅需要新一代兼具中国胸怀、国际视野及区域国别知识储备的全球治理人才、企业家、科研工作者及各类专业人士,还需要一支高素质、梯队化、传帮带的产业专业人员队伍。要研究如何培养好、使用好、保护好这些生力军,从教育培养、选人用人、人才保障、劳动保护等方面思考体制机制创新之道,为中国的全球化新时代做好人才储备。
三是人群问题。过去三十多年,西方的“文明冲突论”之所以盛行,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在文明外衣下的全球不平等和族群利益矛盾不断以新的形式爆发。对族群问题的关注,不仅要有国内视角,更要打开国际比较视野,对主要国家的文化脉络和民族特质、西方种族主义与族群政治、全球民族主义运动、国际移民问题、跨境民族问题等开展深入研究。这些问题虽然与经济问题不直接关联,却对经济安全有着潜移默化的影响。
四是人心问题。随着全球进入一个人心涣散、心智迷惘的“精神空窗期”,世界范围内的文化思想之争愈演愈烈,不同话语体系的转换正在进行之中。在国际政治经济领域,围绕定义权、叙事权、解释权的竞争,对人心向背具有重要影响。针对国际上的各种杂音,当代中国立足于改革、开放、和平、发展的丰富实践,以“天下一家和合共生”为哲学起点,直面不平等的全球等级结构和冲突不断的国际政治经济秩序,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宏阔视野下提出“四大全球倡议”,从发展、安全、文明、治理四个维度为世界之困提供了体系性的中国之策。在此基础上,涉外经济研究要融通中国观和世界观,进一步丰富发展中国的世界话语,并与国际社会开展建设性对话,为建立中国自主涉外经济知识体系、重塑国际政治经济话语权、促进文明交流互鉴与包容共生而贡献力量。
四、“关键六边形”的逻辑关系与系统思维
上述关键问题构成一个“关键六边形”,它始终以问题为导向,是一个有机的、动态的、开放的研究框架。
六个关键问题并非相互孤立存在,而是相互联系,整体上构成一个系统性的研究网络。其中,人是研究的基础,既是关键主体的底层能动因素,也是关键规则的核心制动因素,三者共同塑造国际政治经济体系及秩序。而这一体系及秩序不仅体现为人、制度、行为体的相互关系,也建立在实实在在的物质基础之上。而关键资源、关键产能、关键设施决定了关键主体、关键规则、关键在人的能动空间,后三者又通过相互作用不断推动前三者的调整、重塑和巩固。这一切从人的本身出发,最后又回归到人本身,由此形成一个循环。我们有必要灵活运用这一系统框架加强涉外经济研究,为新时代中国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坚实的智力支撑。
(编辑 宋斌斌)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提出,有效实施对外投资管理,健全海外综合服务体系,促进贸易投资一体化,引导产业链供应链合理有序跨境布局。国务院常务会议专题研究完善海外综合服务体系,强调要着眼于为出海企业参与国际合作与竞争提供有力支撑。商务部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海外综合服务体系的指导意见》。这是我国面对日益复杂的国际形势和不断扩大的海外利益所作出的一项战略性、系统性部署,必须坚持全球视野、打造中国特色的国际经贸合作支撑体系,更好地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开创合作共赢新局面。
健全海外综合服务体系兼具“保安全”“促发展”“塑形象”三重核心价值
健全海外综合服务体系,标志着我国支持企业“走出去”的政策已形成顶层设计布局、多方资源协同的系统工程,这既是应对复杂国际形势的务实之举,更是推动中国从贸易大国向投资强国、从全球化参与者向引领者转型的关键支撑,在民族复兴伟业中具有不可替代的战略价值。
一是应对全球变局、维护海外利益的“安全网”。地缘政治冲突加剧、保护主义抬头、产业链供应链重构加速,我国对外投资持续扩大,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进入新阶段,各类投资风险显著上升。如何健全海外综合服务体系,通过构建系统性的风险预警、安全保障、争端解决与应急协调机制,为海外企业与项目构筑全方位“防波堤”。需要意味着我国对海外利益保护,从“被动响应”升级为“主动作为”的全方位系统性防护,直接服务于统筹发展和安全的战略需求,构建保障海外资产安全、人员安全与项目稳定推进的“生命线”。
二是用好全球资源、推动产业升级的“推进器”。我国经济迈向高质量发展的核心命题,是提升在全球产业链供应链中的占位。健全海外综合服务体系,旨在通过提供精准的知识产权、数字技术、跨境咨询等专业服务,赋能企业技术创新与品牌塑造;通过支持龙头企业建设境外合作区,引导产业链供应链合理有序跨境布局,助力企业在全球范围优化资源配置,加快中国向全球价值创造中心转型。同时,可以大幅降低企业出海的信息不对称成本与试错风险,形成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构建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新发展格局的重要外部支撑。
三是塑造大国形象、参与全球治理的“新平台”。随着中国日益走近世界舞台中央,树立负责任、可合作、讲规则的大国形象至关重要。拥有成熟、开放、专业的海外综合服务体系,本身就是国家“软实力”的集中体现。通过引导企业合规经营、履行社会责任、实现与东道国互利共赢,向国际社会传递“中国合作”的正面叙事;同时,在实践中形成的商事争端解决机制、ESG 标准应用等规则与经验,将转化为我国参与和引领全球经济治理的制度性话语权,为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提供坚实的实践基础。
健全海外综合服务中心必须走出具有全球视野、中国特色的构建之路
构建海外综合服务体系,必须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商务部等五部门指导意见,借鉴美日德等国成熟经验,围绕“协同、智慧、共赢、专业、安全”五大关键词,统筹整合资源,走出一条具有全球视野、中国特色的构建之路。
一是构建“政企协同、立体联动”的综合服务生态。核心在于打破“政出多门”的碎片化困境,借鉴日本的“官民一体”模式,建立横向贯通、上下联动、政企协同的有效协同机制。重点打造“国家平台+地方窗口+海外站点”三级服务网络,整合政府部门、商协会与专业服务机构资源,为企业提供从国内筹备到海外运营的全链条、一站式支持;依托境外经贸合作园等设立实体服务站,破解服务“最后一公里”难题;注重服务普惠性,向中小企业倾斜资源,避免过度集中于大企业,确保体系覆盖各类出海主体。
二是打造“数字驱动、全域覆盖”的智慧服务平台。关键是推动国家级平台升级为功能集成的综合服务大平台,实现与地方窗口、海外站点的线上线下一体化融合,达成政策解读、风险预警、项目对接等服务“一网通办”。借鉴发达国家信息服务经验,依托我国数字技术优势,构建海外服务“数字孪生”系统,基于大数据与国别研究推行“一国一策”精准服务,实现从“远程支持”到“在地融入”的转变,确保服务精准触达、高效赋能企业海外发展。
三是激发“龙头牵引、生态共赢”的持续发展动力。借鉴日本“综合商社”模式,发挥“链主”企业引领作用。鼓励华为、宁德时代等实现全球化布局的龙头企业,开放海外物流、合规管理、渠道网络等资源,带动上下游中小企业“抱团出海”,形成“以大带小”产业链生态圈。引导国有企业与民营、外资企业协同发力,链接当地企业,推动出海模式从“中国视角”向“全球视角”与“共享价值”转变,通过深化本地融合实现中外互利共赢。
四是强化“专业集群、精准赋能”的现代服务支撑。借鉴发达国家依托市场化专业机构经验,培育中国本土国际化专业服务力量。重点推动法律、金融、咨询、会计等机构提升出海服务能力,创新跨境数据合规、绿色融资、海外知识产权保护等针对性产品,针对企业海外经营实践中存在的问题提供定制化解决方案。以企业需求为导向,推动服务从“政策管理” 转向“能力供给”,培育一批具备全球竞争力的金融法律服务机构,为企业全球化提供世界级专业支撑。
五是筑牢“合规风控、深度融合”的安全发展基石。借鉴国际相应经验,将合规管理与风险防控嵌入服务全链条。把合规审查与ESG表现作为企业享受政策性支持的重要参考,构建事前预警、事中指导、事后救援的全流程风控体系。通过属地化招聘、本地化采购和履行社会责任,支持企业从“走出去”向“融进去”转变,在东道国树立负责任形象,确保海外发展安全可持续。
健全海外综合服务体系必须处理好政府与企业、国内与国外等重大关系
健全海外综合服务体系,是我国参与全球经济合作的实践需求。发达国家给我们提供经验借鉴的同时,也有一些教训值得汲取。要坚持问题导向,处理好四大关系,警惕四大核心风险,构建起高效敏捷、广受认同的海外综合服务体系。
(一)坚持“有效市场”与“有为政府”有机结合,避免“政府包揽”。防范两大误区:一是避免重蹈美国覆辙,将海外投资过度政治化,引发东道国反感与抵触,导致“战略透支”;二是防止政府大包大揽,造成服务与企业真实需求脱节,忽视合规、ESG 等“软实力”建设。政府应聚焦规则制定、公共产品供给和底线风险兜底,将法律、金融、咨询等专业服务交由市场配置,强化标准认证监管。推动服务本地化适配,引导企业平衡海外布局与本土核心技术研发。
(二)坚持“政府监管”与“企业自律”双向发力,警惕“道德风险”。重点是建立科学的激励约束机制,防止因政府监管与企业自律界限不清引发两类问题:一是企业依赖“政策兜底”忽视市场风险,进行非理性投资;二是企业间恶性竞争,损害国家整体利益与行业声誉。核心举措是将合规审查、ESG 评级与政策性金融、保险支持强挂钩,引导企业从“被动合规”转向“主动塑造”形象。加强行业自律,建立“黑名单”制度惩戒失序行为,系统化提升企业国际公信力。
(三)坚持“政府信息”与“企业反馈”高效协同,防止“数据孤岛”。当前,政府部门之间数据协同不够,企业海外信息“底数不清、诉求不准”问题突出,要在确保数据安全的前提下,打破部门与平台间的数据壁垒,构建统一的海外利益大数据平台,整合项目动态、安全风险、信用评价等多维数据,推动决策从经验判断转向“数据驱动”。建立常态化企业反馈渠道,形成“政策制定-服务供给-企业反馈-优化完善”的闭环机制,激励企业主动分享信息与诉求,让数据“活起来”赋能智慧决策。
(四)坚持“价值共生”与“主动叙事”统筹推进,超越“单方获利”。避免重蹈日本模式出现“封闭化”与“水土不服”问题,推动出海模式从“单方获利”向“价值共生” 转型。引导企业超越短期商业目标,通过本地化采购、雇佣与人才培养,深度融入东道国经济社会发展,构建牢固的利益共同体。主动整合传播资源,系统性讲述中国投资带动当地就业、改善民生的共赢故事,塑造开放、包容、负责任的国际形象,从源头化解误解偏见,为海外综合服务体系运行营造有利舆论生态。
(编辑 杨利红)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城市化发展成就。2024年,在新型城镇化战略推动下,中国的城市化率已经达到67%。除了在人口迁移维度上的数量提升之外,城市环境、交通、文化等各方面发展得到显著提升,尤其在人工智能科技政策推动下,中国的城市、村镇、产业等全面进入数字科技跃升黄金窗口期。
政策支持与市场表现
2025年8月,国务院发布《关于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的意见》,该意见提出:要通过人工智能的深入实施应用,“重塑人类生产生活范式,促进生产力革命性跃迁和生产关系深层次变革,加快形成人机协同、跨界融合、共创分享的智能经济和智能社会新形态”;意见要求“以科技、产业、消费、民生、治理、全球合作等领域为重点,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涌现一批新基础设施、新技术体系、新产业生态、新就业岗位等,加快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明确设立目标如下:到2027年,率先实现人工智能与六大重点领域广泛深度融合;到2030年,智能经济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极,推动技术普惠和成果共享;到2035年,我国全面步入智能经济和智能社会发展新阶段。
中国在人工智能(AI)的认知、技术、政策和应用已经处于世界顶层水平,实施意见重点在“人工智能+”(缩写“AI+”),体现中国政府在发展和推进人工智能技术的思路,是要求充分发挥全社会、各行各业的场景功能作用,在场景应用端把人工智能技术融合进去,为生活、工作、产业、交通等传统功能服务,提升传统功能服务质量,并进而实现人工智能技术的迭代升级。
人工智能技术一旦与我们所熟悉的城市、村镇结合起来,将会发生哪些化学反应?在人工智能技术的深度加持之下,中国的新型城镇化将会发生哪些深刻的变化?中信发展改革基金会指导下的“2018中国城市运营年度论坛”上,预见性地确立了“AI+城市运营”的年度主题,论坛携手清华大学互联网产业研究院和华夏城市运营研究院联合发布《中国人工智能城市白皮书》,邀请了市场、政策、投资、研发、运营等跨行业跨主体的专业人士,在“AI+城市”的多个维度进行广泛、深入地研讨,形成了非常有价值的成果。
过去三年,中国在人工智能+各相关领域取得了飞速进展,令世界瞩目。2022年底以来,Open AI的技术开放发布已经对全球科技生态产生巨大冲击,正在深刻影响和渗透人类生活、工作和情感;2024年,中国DeepSeek再次宣告了中国自研开源的通用人工智能技术对世界的贡献,尤其是低成本的大模型训练优势,加速了人工智能与产业端各垂直领域的融合应用。
“AI+城市运营”催生中国特色的人工智能城市(“AI+CITY”)
人工智能城市(AI+CITY)事实上正在全面提升城市综合服务功能。AI的运用和介入正在深刻改变我们的生活环境,在“拓展服务消费新场景、培育产品消费新业态、创造更加智能的工作方式”等方面已经在悄悄改变人与自然之间的共处方式,以及改变居民的生产和生活方式。2024年2月,刚刚发布的文生SORA视频震撼了人类社会,AI感知现实物理世界,尤其是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的城市化场景的能力是令人震惊的。人工智能时代,城市生活、城市治理、城市经济发展以及城市运营方式都将发生不同程度的改变。
城市运营是一个多环节、多层次、多次重复的长周期综合开发运营过程,不仅需要大量的宏观、微观两方面的经济、土地、人口、交通、财务数据作为基础,也需要相应的符合实际的分析模型进行计算、分析、预测。目前,以Open AI为代表的新一代交互式人工智能及其辅助性技术的引入,将大大降低运营和管理的难度,使得整个过程更加高效,进而使得城市运营理念更加具备操作性。数字城市运营面对庞大的人口规模、企业数量、资金规模、交通需求,传统的决策方法、管理模式难以支撑,基于大数据、物联网,以人工智能辅助管理的模式和决策方法则可以解决这种利益平衡、系统优化的难题,为城市复杂系统的动态优化提供了可行之道。
“ AI+城市运营”催生城市大数据
城市大数据是城市数字经济的核心基础,数字城市运营是培育和治理城市数字经济的重要手段和模式,已成为中国与世界城市智能化智慧化不可逆转的历史潮流。国务院的《意见》明确提出,“加强数据供给创新。以应用为导向,持续加强人工智能高质量数据集群建设。”中国在大数据方面的政策出台,在全世界范围内也是非常领先的。2024年,国务院就出台《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要求“结合信息惠民工程实施数字城市建设,实现公共服务的多方数据共享、制度对接和协同配合”。
“AI+城市运营”必然催生大数据产业。城市大数据系统为人工智能的应用提供了大规模、多源、异构的数据。人工智能的应用也反哺城市大数据平台更多的“新鲜”数据,并通过新数据的进一步训练,再次提高人工智能系统的智能化程度,形成良性循环。随着城市大数据基础设施的不断完善,数据分析和商业智能工具将逐渐成为大数据的主力军。目前全球大数据产业蓬勃发展,开源大数据商业化进一步深化。闭源软件在数据分析领域应用不断减少,开源软件成为主流,业内企业加大专业服务和系统集成方面的力度,帮助客户向开源的、面向云的分析产品迁移。据统计,全球数据每年的增长速度在40%左右,计算存储和传输数据能力同样指数级增长,海量数据的产生、获取、挖掘及整合,逐渐展现出背后巨大的商业价值,随着城市大数据技术在不同场景的成功应用,不仅为传统企业带来了升级转型,也重塑了很多行业的商业思维和商业模式。
健康医疗大数据延伸医疗健康产业链。在医疗体系方面,通过区域信息化、在线问诊、远程医疗等技术连接上下级医疗机构,实现医疗资源优化配置、电子病历共享等措施,最终提升医药供给效率和能力。
教育大数据催生教育行业新业态。大数据在教育中的应用主要有两大领域,即教育数据挖掘和学习分析技术。其中教育数据挖掘通过创建包含学生知识、动机、元认知和态度等详细信息的学生模型来预测学生未来的学习行为。学习分析可以实现个性化学习的目标,对每一个学生提供不同的激励机制。
交通大数据为智慧交通发展提供强力支撑。智慧交通能缓解交通拥堵,改善城市交通状况,发挥城市交通效能,建立人、车、路、环境协调运行的新一代综合交通运行协调体系,实现城市交通系统的整体运行效率提高,在数字城市建设浪潮中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智慧通航大数据延伸整个低空产业体系价值链。智慧通航的发展构建起通用航空创新体系与新型形态,颠覆行业现有的发展路径与商业模式,从而有效解决通用航空产业发展的制约瓶颈与现实桎梏,实现新时代通用航空产业的跨越式发展。
“AI+城市运营”全面增强城市治理能力
国务院的《意见》提出,“推动构建面向自然人、数字人、智能机器人等多元一体的公共安全治理体系”。实现数字城市建设运营中GIS与BIM(即建筑信息模型)融合,BIM用来整合和管理建筑物全生命周期的信息,GIS用来整合和管理建筑外部环境信息。通过信息系统,建立全程带图作业机制,在三维空间引擎下,实现GIS、栅格、倾斜摄影、BIM、文本等多类型数据的统一调用。满足国土空间规划在编制与管理过程中对基础地理、自然资源、规划、审批、监测等各类空间数据叠加、比对、关联、分析、统计等需求。数字城市运营科技极大地提升了城市重大应急防灾能力。通过系统构建数字城市数据库,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一代技术整合各项资源,避免人工收集和传递数据而产生的错误、延迟等问题,实现城市防火、防洪、防台风、防疫情等突发灾害的提前研判预警和有效防控。
国务院的《意见》提出,要“强化智能算力统筹。支持人工智能芯片攻坚创新与智能软件生态培育,加快超大规模智算集群技术突破和工程落地”。数字城市强调基建和信息传输效率,但其技术特征变成了万物互联与基于软件定义的城市服务。数字城市在公共安全、城市交通、政务和工业领域带来颠覆性的变化,而支撑这些颠覆性变化的,便是新基建设施中的5G和云计算服务。物联网具备全面感知、可靠传递、智能处理三大特征,是传统领域智能化转型、信息消费升级不可或缺的重要支撑。信息消费在互联网技术与经济社会加速融合的浪潮下,逐渐成为人们生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新零售、智能家居、智能穿戴、共享经济等信息消费领域迅速崛起。新型消费、升级消费在新冠疫情的催生下,迅速壮大,线上线下提货、无接触购物等模式创新成为引领大众消费新趋势并加快普及。这些领域的高速发展需求,将牵引着物联感知终端规模部署,为物联网发展带来更大机遇。
政策建议
抓住都市圈与城市场景的空间集聚效应,加快推动以AI为核心的算力、算法、芯片、储能等新质生产力要素集聚,在都市圈、城市、小区、城镇等不同维度物理空间,融合产业、资本、人才等要素资源,实现快速的创新融合效应。
加强“AI+城市运营”的立法建设。AI+城市运营是一个城市管理和发展方式逐步过渡,传统治理转向人工智能治理的过程,有序借助人工智能技术手段辅助创新治理,要处理好传统的国家治理、城市治理与人工智能治理之间的关系,需要在法治建设方面加快完善。
加强数字城市的跨专业创新型人才培养。 数字城市是一个复杂的系统,涉及建筑、城市规划、地理、交通、产业、计算机、自动化、通信、机械等多个专业,目前我国高校专业设置与学位培养机制,与数字城市的复合性、系统性、创新性和颠覆性特征是不匹配的,需要在国家层面提供政策和资金,在高校现有教育体系中鼓励设立跨专业的创新工作室或研究中心,面向市场中的无人机、无人驾驶汽车等新兴产业集群的迫切和庞大人才需求,以快速支撑和推动数字城市探索更为智能的城市发展模式,破解传统城市发展难题。
加快人工智能时代的数字城市资产的交易平台与市场制度建设。在国家层面加快完善适配人工智能发展的数据产权和版权制度,推动社会资本与公共财政资助项目形成的版权内容依法合规开放的路径和模式,推动数字城市形成过程中的各类数字资产的创造、存储、集成和交易,打造与数字人民币相匹配的、具有中国特色的数字城市资产规模化、制度化全球交易中心。
设立“AI+城市运营”创新产业基地。在数字城市建设运营过程中,可以在全国范围内挑选适合的区域城市,布局建设一批国家人工智能应用中试产业基地,尝试“城市空间实验室”创新制度,以城市的开放空间为载体,将大数据、5G等相关技术的基础设施与交通、金融、环保等具体应用领域进行连接,推动各产业的数字化发展,构建城市级数据中心,对数据的共享融合进行整体的规划、系统地思考与布局,构建统一的数据服务,打破信息孤岛,推动开放数据共享和融合。在工业物联网场景中,利用边缘计算提供海量物联数据和时延敏感业务的本地化计算能力。推进人工智能技术在物联感知、数据平台、可视化等领域的应用,促进城市运营效率的提升。
“AI+城市运营”的终极目标是为城市居民“打造更有品质的美好生活”。通过积极有效的中国人工智能政策支持赋能,可以预见在不久的将来,必将产生一批引领全球的人工智能城市。一方面为城市居民提供更加高效高质量的城市数字服务,另一方面,实现城市产业更加快速的自我更新和革命,为世界制造提供更加创新的数字产品,在全球的科技、金融和贸易竞争博弈中形成更加独特的领先优势。
(编辑 季节)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及《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均明确将创新驱动作为高质量发展的核心引擎,将创新发展置于国家战略的核心位置。
创新驱动已成为大国博弈的核心抓手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要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十五五”规划建议明确要打赢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这些战略部署,为我国在大国博弈中抢占主动提供了根本遵循。
(一)全球竞争格局重构倒逼创新转型
当前,全球经济格局正经历深度调整,科技革命与产业变革加速演进、交织融合,以人工智能、大数据、新能源、量子科技为代表的新兴技术不断突破,正深刻改变着生产生活方式与全球竞争格局。发达国家凭借长期积累的技术优势、标准主导权和产业话语权,在高端芯片、精密制造、前沿生物医药、高端装备等关键领域构筑起严密的技术壁垒与产业护城河。美国通过《芯片与科学法案》对我国芯片产业实施精准封锁,欧盟强化对前沿技术的出口管控,对我国产业链供应链的稳定性与安全性形成持续挤压。在新发展阶段,我国核心技术领域面临日益严峻的技术封锁与“脱钩断链”风险。唯有坚定不移走自主创新道路,在关键核心领域实现突破性进展,在日趋激烈的大国战略博弈中占据主动位置,才能为国家发展筑牢安全屏障。
(二)国内发展瓶颈凸显,亟需动能转换
改革开放四十余年来,我国依托“追赶型”发展模式,凭借要素密集投入、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等路径,实现了经济总量的跨越式增长,建成了全球工业门类完整的产业体系,为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筑牢了坚实根基。随着我国经济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传统模式面临的深层次问题日益突出:土地、劳动力等传统要素边际效益持续递减;资源环境承载能力接近上限,生态环保约束不断强化,高耗能、高污染产业转型压力巨大;原始创新能力薄弱、核心技术受制于人、产业附加值偏低,部分精密仪器仍需依赖进口,高端芯片领域“卡脖子”难题仍未完全破解;低端产能过剩与高端供给不足的矛盾并存,发展的可持续性与质量效益受到严峻挑战。这一粗放式增长模式已无法适配高质量发展的内在需求,迫切需要以创新驱动培育新动能、开辟新赛道、塑造新优势,通过构建协同高效的创新生态,激活各类创新主体活力,推动经济发展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
(三)破解土地财政依赖困局,推动地方发展模式转型
我国地方经济发展长期以来高度依赖土地财政,通过土地出让收入、房地产相关税费支撑基础设施建设与公共服务供给。这一模式在特定发展阶段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人口结构变化、房地产市场调整及资源环境约束,土地财政的不可持续性日益凸显。一方面,人口出生率下降、城镇化增速放缓等因素导致土地需求逐步萎缩,部分三、四线城市出现土地流拍、库存高企现象,地方财政增收承压;另一方面,土地财政驱动的“卖地—建房—招商”模式,引发重复建设、资源浪费问题,部分区域盲目扩张工业园区,土地利用效率低下;经济发展亟须从“土地依赖”转向“创新驱动”,通过创新激活内生增长动力,构建可持续的发展模式。通过引导地方政府聚焦创新发展,依托本地产业基础,打造特色产业集群;推动跨区域创新资源整合,通过建设创新园区、引入龙头企业、搭建公共技术平台,形成“创新企业集聚—产业链完善—经济效益提升”的良性循环,以产业创新收益替代土地财政依赖,实现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转型。
(四)创新转型成效奠定坚实基础
我国改革开放的最大成就是,极大地激发了经济发展活力,使我国经济在40年中迅速成长为世界最大的工业国和第二大经济体,不仅形成了一批市场和社会主体,而且培育了一大批从产品设计专家、工程师、工匠到企业家、风险投资家、科学家等各方面人才。他们中很多人进入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创业,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实现突破,创新生态持续优化,创新活力不断释放,为推动我国经济走上创新驱动的发展路径积累了宝贵经验。在产业领域,新能源汽车产销量连续十年位居全球首位,全球市场份额超过60%,比亚迪、蔚来等企业凭借核心技术优势跻身全球前列,构建起从上游锂资源开发到下游充电服务的全产业链优势;“京华号”超大直径盾构机集成25项核心技术,成功破解川藏铁路复杂地质条件下的隧道挖掘难题,打破国外同类设备长期垄断,大幅降低了重大工程建设成本。在民生领域,脑机接口技术帮助截瘫患者实现站立行走与简单动作控制,国产脑起搏器实现规模化商用,价格仅为进口产品的一半,惠及万千家庭。依托新型举国体制,我国搭建了跨区域创新协同平台,推动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创新高地的技术、人才、资金资源共享,辐射带动中西部地区创新能力提升,各类创新主体协同联动的生态格局初步形成,为构建具有全球竞争力的创新体系奠定了基础。
以差异化策略构建具有全球竞争力的创新体系
加快构建“基础研究扎实、产业应用高效、生态保障有力”的创新体系,是我国在全球创新格局中占据有利位置,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重要途径。
(一)强化基础创新与人才支撑,筑牢创新根基
基础研究是创新的源头活水,人才是创新的核心支撑,唯有筑牢这两大基石,才能让创新之树根深叶茂。因此,需要从机制、投入、培育三方面细化对策,破解基础研究投入不足、人才供给不匹配等问题。
一是优化资源配置机制。充分发挥新型举国体制优势,对全国重点实验室按生命科学、新材料、量子科技等领域进行重组整合,打破科研院所之间的壁垒,建立跨部门、跨区域的协同攻关机制,实行“清单式”攻关管理。针对芯片制造、高端材料、工业软件等“卡脖子”技术项目,由国家统筹布局,给予较长周期的稳定经费支持,避免以短期业绩考核干扰科研人员潜心研究,集中力量突破关键核心技术瓶颈。
二是加大基础研究投入力度。通过财政专项资金、企业研发补贴、引导社会资本投入等多元渠道,确保基础研究经费占研发经费比重稳步提升至15%,其中不少于30%投向自主探索式研究,鼓励科研人员围绕未知领域开展前瞻性研究,培育原始创新增长点。
三是健全人才培育使用机制。实施青年科技人才“托举计划”,对35岁以下优秀青年科研人员给予3—5年无考核经费支持,助力其快速成长为学术骨干;对重大攻关项目,面向全球招揽顶尖人才牵头组建团队,给予充分的科研自主权与经费保障;完善人才评价细则,将专利转化、技术攻关实效、产业贡献度纳入核心评价指标。为科研人才提供“一对一”服务,妥善解决住房、子女教育、医疗保障等后顾之忧,让人才能心无旁骛投身科研事业,为创新生态注入核心动力。
(二)聚焦产业创新升级,激活发展动能
产业是创新成果转化的核心载体,推动创新与产业深度融合,将技术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围绕产业转型精准施策,推动创新成果落地转化,助力产业实现“老树发新芽、小苗成大树”。
一是加快传统产业升级,实施“千企智能化改造工程”。针对钢铁、化工、纺织等传统制造业,对采用数字孪生、工业互联网技术进行改造的企业,根据改造投入给予技改补贴,推动传统生产线向智能生产线转型;建立传统产业能效标杆体系,发布各行业能效领先指标,对达到标杆水平的企业给予税收减免、优先供地等政策支持,倒逼低能效企业加快转型或退出市场,推动产业绿色低碳发展。
二是着力培育新兴产业。设立战略性新兴产业引导基金,重点投向新能源、人工智能、生物医药、低空经济等领域,通过股权投资、融资担保等方式,带动社会资本跟进投入,培育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龙头企业;实行“首台(套)装备保险补偿机制”,由政府牵头联合保险公司为创新装备提供保险保障,降低企业创新产品市场推广风险,助力创新装备快速打开市场。
三是促进成果转化落地。推动每个省级区域建设相应的综合性中试转化平台,配备专业的技术验证设备、工艺优化团队与市场对接人员,为高校、科研院所的实验室成果提供“中试孵化”服务,破解从技术到产品的转化瓶颈;建立高校、科研院所成果转化考核机制,将成果转化收入、产业贡献度纳入单位绩效考核与科研人员职称评定体系,充分激发科研人员推动成果转化的积极性。加大知识产权执法力度,建立市场监管、公安、司法等跨部门侵权查处联动机制,大幅提高侵权赔偿额度,切实保障创新主体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的创新生态环境。
(三)优化创新生态环境,强化保障效能
良好的创新生态是激发创新活力的“沃土”,要以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为导向,持续优化创新环境,为创新发展保驾护航。
一是简化科技企业注册审批流程。企业提交核心材料后即可先行开业运营;建立科技企业信用评价体系,根据企业研发投入、创新成果、市场表现等指标划分信用等级,对优质企业实施“绿色通道”管理,简化融资贷款、项目申报、资质认定等流程,减少不必要的行政干预,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同时,更好发挥政府的引导作用。
二是完善创新投入机制。设立政府引导型创业投资基金,重点扶持种子期、初创期科技企业,对投资科技企业无违法违规行为的投资机构,按规定给予投资额度税收返还,引导社会资本投向创新领域;鼓励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推出“科技信用贷”“专利质押贷”“科技保险”等个性化金融产品,建立政府主导的风险补偿基金,对金融机构发放的科技贷款给予风险补贴,降低企业融资门槛与融资成本,缓解科技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构建多元化、多层次的创新金融支撑体系。
三是扩大开放协同。制定专项优惠政策,支持全球创新网络,吸引跨国企业、顶尖科研院所在华设立研发中心,鼓励其融入国内创新体系;支持国内企业、科研院所参与国际大科学计划和工程,建立跨境创新人才流动便利机制。同时,筑牢安全防线,对人工智能、高端芯片、生物医药等关键核心技术领域实行清单式管理,建立涉及国家安全的技术引进项目严格把关审查机制,防范技术泄露与安全风险,构建开放安全的创新生态。
以创新体系建设支撑中国式现代化实践
“十五五”规划建议把“创新驱动发展”作为支撑中国式现代化的核心动力,明确了创新体系建设的实践路径。通过打造高素质创新人才队伍、构建高效转型路径、凝聚多元发展合力,使创新体系与中国式现代化深度融合,为2035年基本实现现代化筑牢创新支撑。
(一)以人才强基赋能原始创新
人才是创新的第一资源,创新驱动本质上是人才驱动,需围绕人才“引、育、用、留”全链条制定实操对策,打造一支高素质、复合型创新人才队伍:一是实施“全球顶尖人才计划”。面向全球招揽战略科学家、领军人才团队,对引进的顶尖团队给予综合资助,同时配套建设专属科研平台、提供团队组建自主权,推出“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出站后优先推荐到重点企业、科研院所任职,为青年人才搭建成长阶梯。二是深化产学研协同育人。打破高校与企业之间的人才培养壁垒,建立高校工科专业引进企业技术骨干,与企业共建一批实训基地、联合实验室,让学生在实践中提升创新能力,确保毕业生实践能力与产业需求精准适配;开展“技术技能人才培育工程”,依托职业院校、技工学校,培养一批兼具创新精神与工匠精神的复合型技术技能人才,为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提供人才支撑。三是建立灵活的薪酬激励机制,对作出重大技术突破、推动成果产业化并产生显著经济效益的团队和个人,给予超额利润分成或股权激励,让人才共享创新成果;建立人才动态评估机制,重点考核科研成果、产业贡献等实绩,通过全方位的人才保障,打造“引得进、留得住、用得好”的人才生态,为原始创新提供不竭动力。
(二)以路径优化推动高质量转型
紧扣从传统要素驱动到新型要素驱动、从技术模仿到原创引领、从粗放增长到集约发展三大根本性转变,细化转型实操路径,推动创新驱动发展。
一是加快培育新型要素驱动市场。建立数据产权登记、交易流通、安全保障等配套机制,明确数据要素权属与收益分配规则,对数据要素交易给予税收优惠,鼓励企业挖掘数据价值、开展数据创新应用;推动科技、人才、数据与产业深度融合,在长三角、珠三角等地区开展要素融合试点示范,探索要素融合的有效模式与路径,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逐步在全国推广。
二是发挥新型举国体制集中攻关优势。实施“原始创新攻坚计划”,聚焦人工智能、量子科技、合成生物、深空探测等前沿领域,遴选一批具有重大战略意义的重大项目实行“包干制”,给予项目负责人充分的科研自主权、经费支配权,鼓励科研人员勇闯“无人区”;建立原始创新成果储备库,对具有重大应用前景的原始创新成果进行跟踪培育,提前布局产业化路径,推动技术成果快速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抢占产业发展先机。
三是建立科学的高质量发展评价体系。强化创新能力、质量效益、绿色发展、民生改善等指标权重,对研发投入比重大的科技企业给予用地倾斜、税收减免等政策支持,对低效用地企业进行倒逼整改,推动土地资源向优质创新企业集中,倒逼产业提质增效。同时推动创新资源向中西部地区、东北地区梯度转移,建立东部创新高地与中西部地区的结对帮扶机制,通过技术转移、人才帮扶、项目合作等方式,缩小区域创新差距,实现区域创新协同发展,构建区域协调、优势互补的创新生态格局。
(三)以协同发力凝聚发展合力
创新驱动转型是一项涉及多领域、多主体、多环节的系统性工程,需统筹好政府与市场、创新与产业、国内与国际三重关系,构建全域协同、同向共进、高效联动的创新发展格局。
一是政府与市场协同。建立常态化政企创新对话机制,精准对接企业创新需求,及时调整优化创新政策;政府聚焦战略规划制定、创新生态培育、公共服务提供,不干预企业具体创新活动,将竞争性领域创新交由市场主导,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依托大数据平台自动筛选符合条件的企业,实现创新补贴、税收优惠等政策精准直达企业。
二是创新与产业协同。由政府牵头搭建平台框架、提供资金支持,企业主导技术验证、市场对接,高校、科研院所提供技术支撑,共建一批行业性中试转化平台,明确各方权责与收益分配比例,形成“产学研用”协同创新共同体;建立创新成果供需对接平台,定期举办相应活动,推动高校、科研院所的创新成果与企业的产业需求精准匹配,破解创新与产业“两张皮”问题。
三是国内与国际协同。吸引全球顶尖创新资源,鼓励国内企业与跨国企业开展技术合作、联合研发,提升自身创新能力;支持国内企业在海外建立研发中心,利用当地人才、技术资源开展针对性研发;积极参与国际创新规则制定,推动我国优势技术标准成为国际标准,提升我国在全球创新治理中的话语权。构建内外联动、开放包容的创新生态。
破除体制机制障碍 激发内生创新动力
创新驱动发展的核心障碍,往往存在于体制机制的束缚之中。当前,我国创新体系仍面临科研资源配置分散、科技成果转化链条不畅、创新主体权责边界模糊等问题,需通过系统性改革打通堵点、破解难点,让创新活力充分涌流。
(一)重构科研资源配置机制
科研资源“碎片化”“重复投入”是制约创新效能的关键痛点,需从攻关模式、资源共享、经费管理三方面重构配置机制,打破部门、区域、学科壁垒,充分释放新型举国体制优势,建立“全国一盘棋”的资源统筹体系:一是推行“揭榜挂帅+赛马制”融合模式,针对芯片制造、工业软件、高端轴承等“卡脖子”技术,由国家层面发布需求榜单,面向全球遴选攻关团队,同时引入多团队并行研发的“赛马机制”,确保最优技术路线。二是建立科研设施共享平台,对国家重点实验室、大科学装置、高端仪器设备等资源进行统一登记、分类管理,明确共享收费标准与收益分配规则,以政策促进资源高效利用,避免重复建设造成的资源浪费。三是优化科研经费管理,推行“包干制+负面清单”模式,在基础研究、原始创新等领域,赋予项目负责人经费支配自主权;取消科研经费“包干制”项目的预算编制细化要求,简化经费报销流程,让科研人员从“记账员”回归“科研者”角色,集中精力投身创新研究。
(二)打通科技成果转化“最后一公里”
当前,我国科技成果转化率不足30%,远低于发达国家60%以上的水平,核心症结在于“产学研用”协同机制不通畅,需构建从实验室到生产线的全链条转化体系。一是建立“科技成果转化经纪人”制度,培育专业化中介队伍,为高校、科研院所提供技术评估、专利运营、市场对接等全流程服务,经纪人收益与成果转化效益直接挂钩。二是推行“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明确高校、科研院所的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可全部或部分赋予科研团队,赋予科研人员成果处置权、使用权、收益权,科研团队可自主决定成果转化方式,彻底打破“重研发、轻转化”的体制惯性。三是搭建“中试+产业”对接平台,在京津冀、长三角等产业密集区建设国家级中试基地,配备专业工程师团队与产业化顾问,为实验室成果提供工艺优化、小批量试产、市场验证等服务,同时建立中试成果与龙头企业的对接机制,推动成果快速落地。通过完善成果转化机制,打通创新生态的关键环节,让创新成果真正转化为现实生产力。
(三)明晰创新主体权责边界
政府、企业、科研机构在创新体系中的角色错位,易导致“政府越位、企业缺位、科研机构错位”,需要厘清权责边界,形成协同互补格局。一是界定政府“服务者”定位,政府重点负责制定创新战略、完善基础设施、维护市场秩序,不得轻易干预企业具体创新决策与科研机构自主研究方向;建立创新政策“事前评估+事中跟踪+事后评价”机制,对政策实施效果进行动态监测,及时清理无效政策、优化低效政策,为创新生态营造良好的制度环境。二是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对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重超过5%的科技企业,给予企业所得税减半征收优惠;推行“创新型企业梯度培育计划”,从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到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分层提供资金扶持、人才对接、市场拓展等服务,让企业成为创新决策、研发投入、成果转化的核心力量。三是明确科研机构的“原始创新策源地”功能,对高校、科研院所实行“分类考核”,基础研究类机构重点考核论文质量、原创成果突破,应用研究类机构重点考核成果转化率、产业贡献度,彻底摒弃“一刀切”的考核标准;允许科研机构自主调整学科设置与人员编制,围绕前沿技术领域灵活组建跨学科研究团队,激发科研机构创新活力。
当前我国创新发展已进入“从跟跑向并跑、领跑转变”的关键阶段,机遇与挑战并存。未来,需持续深化创新领域改革,破除体制机制障碍,进一步发挥新型举国体制优势,不断完善创新生态,强化人才、技术、资金等创新要素协同,推动科技创新、制度创新、产业创新深度融合,让创新活力充分涌流、创新价值充分释放。
(编辑 宋斌斌)
消费与科技不是“非此即彼”的选择题,而是“唇齿相依”的共生体
在讨论经济增长的核心动力时,不少人会下意识站队“科技创新”——毕竟芯片突破、AI迭代、新能源崛起的故事足够振奋,这种思路也潜移默化体现在政策导向上:研发补贴、科创园区、人才计划密集出台,而消费刺激常被视为“短期救急”。
但现实是,消费与科技从来不是“非此即彼”的选择题,而是“唇齿相依”的共生体:没有消费需求的“土壤”,科技创新就是“无的之矢”;脱离民生改善的“目标”,技术突破也难成可持续的增长动能。
多数人推崇科技创新的重要性,固然有其道理。2024年,我国全社会研发经费支出突破4万亿元,占GDP比重达2.8%,新能源汽车、人工智能等领域专利数量稳居全球第一,这些“硬核实力”确实是突破发展瓶颈的关键。但脱离消费需求的科技创新,往往陷入“叫好不叫座”的尴尬。
数据最能说明问题:我国70%以上的研发投入来自企业,而企业的研发能力直接取决于营收状况。2024年,全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仅3.5%,居民消费倾向降至62%,为近十年来的低位,直接导致消费导向型企业营收缩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营收增速回落1.8个百分点,消费类芯片销售额同比下滑16%,家电、纺织等行业开工率普遍不足70%。
收入减少了,研发投入自然“捉襟见肘”:2024年,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经费增速较上年放缓3.1个百分点,某头部家电企业因终端销量下滑,不得不将智能节能新品研发预算砍半,核心技术攻关被迫延期。这正是消费需求的核心价值。企业产品销售不仅是经济循环的“终点”,更是科技创新的“资金源头”,没有消费市场的承接,企业就没有持续研发的底气。
更关键的是,科技创新的终极目标从来不是“为创新而创新”,而是更好地满足人们改善生活的需求。脱离消费需求的创新,再先进也没有市场价值。
20世纪90年代,某企业曾研发出一款“多功能智能手表”,具备心率监测、邮件收发等超前功能,但因价格高昂、操作复杂,不符合当时消费者的实际需求,最终销量惨淡,企业也陷入困境。反观当下,新能源汽车的爆发式增长,既源于电池技术的突破,更得益于消费者对绿色出行、智能驾驶的需求升级,2024年,我国新能源汽车销量达949万辆,同比增长31.8%,源于对续航里程、智能座舱等技术创新与消费需求的精准匹配。
市场需求是科技创新的“指挥棒”
市场需求是科技创新的“指挥棒”,只有瞄准消费者的痛点、痒点,技术突破才能转化为实实在在的市场价值,才能形成“创新-变现-再创新”的良性循环。
当前一些政策导向中存在“重科技、轻消费”的倾向,正在加剧这种失衡。近年来,我国针对科创企业的税收优惠、融资支持等政策不断加码,仅2024年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就为企业减税超3000亿元,而消费刺激多集中在以旧换新、短期补贴等政策措施上。2025年,全国多地推出的家电、汽车以旧换新政策,虽覆盖超30个品类、补贴力度空前,却因居民收入预期转弱、储蓄率高达38%,未能从根本上激活消费潜力。
这种“单维突进”的政策逻辑,容易导致“有技术无市场”的困境:2024年,我国科技成果转化率仅30%左右,远低于发达国家60%—70%的水平,大量创新成果因缺乏消费市场承接而难以落地。
事实上,消费与科技的关系,从来都是“鸡生蛋”与“蛋生鸡”的共生关系。美国互联网革命的爆发,既离不开硅谷的技术突破,更依托于庞大的中产阶层消费市场;德国工业4.0的推进,既是制造业技术的升级,也是对欧洲统一大市场需求的精准响应。
对我国而言,2024年“新三样”出口保持高增长,但如果本土消费市场持续疲软,不仅会导致产能浪费,更会让企业失去抵御外部风险的“缓冲垫”。在全球贸易保护主义抬头的背景下,对美出口占比超30%的消费类企业已面临订单波动风险,而国内消费市场的支撑不足,也进一步加剧了企业经营压力。
破解这一困局,关键是摒弃“谁轻谁重”的二元思维,树立“双向赋能”的理念。政策层面,既要持续支持科技创新,更要着力扩大内需,通过稳就业、提薪资、完善社保,让居民“有钱花、敢花钱”,为技术创新创造广阔市场;企业层面,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开展研发,避免“闭门造车”,比如针对养老、育幼等民生痛点,推动具身智能机器人、智能护理设备等产品普及,既激活新消费需求,又为产业升级开辟空间。
科技创新决定经济增长的“高度”,消费需求决定经济增长的“宽度”,没有高度的宽度缺乏后劲,没有宽度的高度难以持久。在高质量发展的道路上,我们既需要攻克“卡脖子”技术的决心,更需要激活消费潜力的智慧。唯有让消费与科技同频共振、共生共荣,才能推动经济形成“需求牵引创新、创新满足需求”的良性循环,为高质量发展注入持久动能。
(编辑 尚鸣)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当前经济面临“供强需弱”的基本形势,而“需弱”的核心症结在于消费不振。2025年,中央采取了消费品以旧换新、财政贴息等一系列提振消费的举措并取得积极成效。要从根本上解决消费问题,关键在于对收入分配进行改革。
提振消费需要破解三大核心问题:一是消费能力,二是消费意愿,三是供给对需求的适配性。这三大问题分别对应三大部门和三大改革方向:消费能力与收入分配直接相关,居民有足够收入才能消费;消费意愿与公共资源配置尤其是财政支出结构改革紧密相连,财政提高医疗教育养老支出规模以降低居民负担,居民就愿意消费;供给的适配性则涉及企业部门的市场准入与产权保护改革,唯有让企业生产出消费者真正需要的高质量产品和服务,才能实现供需良性互动。
当前我国正处于新旧动能转换的关键时期,需要通过发展新质生产力弥补房地产、基建投资等传统动能下行带来的缺口。但新动能在新科技发展背景下,尤其要防范就业与收入分化问题,这是每一轮科技革命都会面临的问题,也是当前全球人工智能浪潮背景下需要前瞻应对的问题。一方面,科技进步大幅提升了生产力水平和供给能力;另一方面,新动能的特点是资本密集型、技术密集型,而非劳动密集型,部分劳动者难以融入新动能发展浪潮,进而引发就业与收入分化,进一步加剧了供需失衡——供给能力持续提升,但能够获得稳定就业和收入的群体占比相对下降,使得需求端增长乏力。因此,在这两大背景下,系统梳理我国收入分配的基本格局尤为必要。
中国国民收入分配的四个基本特征
第一,从内部结构来看,三大部门中,居民收入占比最高、政府占比最低、企业居于中间,这与国际情况大体相当。2022年,中国初次分配中居民收入占比为62.2%,再分配调整后为60.8%,这一格局与国际基本情况大体一致。通过OECD数据库选取15个发达国家和4个发展中国家,与中国共同构成20个国家的样本进行对比,无论是发达经济体还是发展中经济体,在初次分配、再分配以及实物调整后的再分配各环节,居民收入占比均处于主导地位。
图1 1992—2022年我国三部门收入占比变化(初次分配)
资料来源:国家统计局、粤开证券研究院
图2 1992—2022年我国三部门收入占比变化(再分配调整)
资料来源:国家统计局、粤开证券研究院
表1 2022年各主要经济体居民、企业、政府部门收入占国民总收入比重
注:1.将其他经济体的非营利机构与政府部门加总得到广义政府部门。其中加拿大、南非、韩国三国因数据无法分离,非营利机构仍包含在居民部门内。
2.部分经济体未公布2022年数据,我们以最新数据替代,如巴西以2021年数据替代(下同)。
资料来源:根据OECD、国家统计局、粤开证券研究院数据库整理
第二,从国际比较看,我国居民收入占比处于中等略偏低水平,主要是劳动报酬、财产收入偏低。但从时间序列看,收入分配格局持续优化,居民收入占比不断提高。初次分配中,我国居民收入占比62.2%,再分配调整后为60.8%,在20个样本经济体中,从高到低排列,初次分配排名第13位,处于中等偏低水平,再分配后升至中等水平,但与美国相比,无论初次分配还是再分配,占比均相差约10个百分点。
进一步分析,居民收入占比偏低的原因,核心在于财产性收入占比不足。分析我国劳动报酬的分配情况,劳动报酬占国民总收入的比重为53.1%,由于统计口径将农户、个体户收入纳入劳动报酬中,口径相对较宽,其他经济体将该部分收入列为与劳动报酬并列的混合收入、口径偏窄。经过调整后进行对比,我国劳动报酬占比仍处于全球中等偏低水平。而财产性收入的差距更为显著,我国财产性收入占国民总收入的比重仅为4.7%,在20个样本中排名第15,与美国相差约10个百分点,这一差距主要源于我国资本市场发展程度以及企业分红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2022年,我国财产性收入中76.2%来自利息收入,只有10.2%来自企业分红。而其他17个样本国家(俄罗斯、加拿大数据缺失)利息收入占财产收入的比例只有18.3%,红利收入占财产收入的比例高达54.9%。日韩两国的红利收入占财产收入的比重也分别达到30.0%和49.6%,远高于我国。
纵向对比来看,2008年以来,我国居民收入占比已提升5个百分点,居民部门初次分配收入占比从2008年的57.0%上升至2022年的62.2%;再分配后的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占比从2008年的55.5%上升到2022年的60.8%。主要是2008年前后,我国资源禀赋与要素结构发生了根本性转变。2008年以前,我国资本稀缺、劳动力相对过剩。2008年尤其是2010年之后,中国人口结构发生变化,16-64岁劳动年龄人口占比从74.8%见顶回落,劳动力由过剩逐步转向稀缺,推动劳动力价格上涨,劳动报酬在收入分配中的占比逐步提升。
第三,从企业部门来看,我国企业部门收入占比在国际上处于偏高水平,在20个样本经济体中排名第5,与北欧高福利国家及日韩处于同一区间。2022年,中国企业部门初次分配总收入占国民总收入比重为26.6%,在20个样本中排名第5,高于样本均值22.0%,同期英国、美国等经济体均不足15%。
北欧高福利国家必然对应高税负水平来支撑公共服务,而大量公共服务多由国有企业承担,于是产生了较高的企业收入占比。日韩则为财阀经济主导,大企业议价能力较强。我国企业部门收入占比偏高,有两个方面的主要原因:一方面是我国的公有制国家经济性质决定了重大时刻需要国企挺膺担当,国有企业在逆周期调节、抗风险中发挥重要作用,国企占比高;另一方面,这与企业分红比例偏低有关——国有企业上缴财政的资金比例有待提高,与挪威等北欧国家相比存在差距,上市公司分红水平同样有待提高,若上市公司分红率提升至40%,以2022年数据测算,居民收入占比可提升1.8个百分点,达到64%左右。
第四,从政府部门来看,呈现“低汲取、弱调节”两大特点。一是政府收入占比相对偏低,表现为“低汲取”。2022年,初次分配政府收入占比11.2%;经过再分配后,中国政府部门可支配收入占比仅为16.6%,在20个样本中倒数第3。这主要源于2015—2016年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以来大规模减税降费,以及房地产调整导致相关税收下行。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占GDP的比重为例,2024年为16.3%,预计2025年将进一步下降。需理性看待政府“低汲取”:宏观税负下降虽能减轻居民和企业负担,但并非越低越好,若政府汲取能力持续弱化,可能影响宏观调控和公共服务供给的能力,或者支出刚性导致收支缺口,进而推升债务。因此,《“十五五”规划建议》提出“保持合理的宏观税负水平”,相较于以往“稳定宏观税负”的表述,体现了政策要因时因势进行调整。
二是政府收入结构以间接税为主、直接税占比低,对收入的调节功能偏弱。近年来,我国个人所得税规模大致在1.4万亿元,占税收收入的比重8%,不足10%,纳税人群仅数千万人,难以承担调节14亿人口收入分配的重任。若继续提高个人所得税免征额,可能进一步缩减纳税人群规模,削弱直接税的调节作用。此外,由于财产税体系尚不健全,遗产与赠与税尚未纳入正式议程,制约了政府收入调节功能的发挥。
图3 2022年各经济体直接税占国民可支配收入的比重
注:部分国家数据缺失,俄罗斯以2019年数据替代、巴西以2021年数据替代。
资料来源:OECD、粤开证券研究院整理
图4 2022年所得税占税收收入的比重
资料来源:Wind、粤开证券研究院整理
我国国民收入分配呈现四大基本特点:
一是居民收入占比在三大部门中最高、政府最低、企业居中,与国际上其他经济体占比基本一致;
二是居民部门收入占比与国际相比处于中等偏低水平,差距重心在财产性收入占比偏低,因而,我国大力发展资本市场和直接融资势在必行、要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
三是企业部门收入占比偏高,源自国企占比高、企业分红少;
四是政府部门收入占比偏低且调节功能较弱。
对国民收入分配及三大部门收入占比的思考
第一,收入分配格局是由发展阶段、资源禀赋和产业结构决定的。1978年我国改革开放初期,国家处于供给短缺阶段,主要矛盾是供给难以满足人民生活需求,核心任务是促进生产、增加供给,而当时资源禀赋条件是资本稀缺、劳动力过剩,在国内外引进资本,就能增加供给、创造财富。这种资源禀赋决定了制度设计向资本倾斜——以生产型增值税为主的税制结构、适配供给短缺的社会保障体系和房地产定价制度等,均是为了优待资本、扩大供给。如今,我国已从供给短缺进入需求不足阶段,资源禀赋也发生深刻变化,高技能劳动变得稀缺,谁能引进高技能劳动就能创造财富,于是制度要向劳动倾斜以解决需求不足的问题。提高劳动报酬占比就成为解决需求不足问题的关键,收入分配格局调整势在必行。未来的制度体系将从促进生产、供给导向转向消费导向。
此外,收入分配格局还与产业结构密切相关。农业和服务业属于劳动密集型产业,居民报酬占比相对较高;工业为资本密集型产业,资本在收入分配中占比更高,因此劳动报酬占比与工业占比呈反向关系。而工业的占比一般是先上升后下降,一开始伴随工业化所以比重逐步上升,随着服务业逐步发展工业占比又下降。总体来看,我国居民收入及劳动报酬占比呈现U型变化趋势,与工业增加值占比的倒U型趋势相呼应。
第二,全球收入分配格局可分为三种模式。一是以英、美为代表,居民收入占比较高(高于OECD国家平均水平)的经济体。初次分配中居民收入占比达到70%水平,具有劳动力市场化程度高、工会力量强大,直接融资体系发达(企业融资便利、分红财产性收入高)等特点。二是以日本、韩国为代表,企业收入占比较高的经济体。初次分配中企业收入占比超过20%,多是财团经济国家,具有企业议价能力强、直接融资发展相对较慢等特点。三是以挪威、芬兰等北欧国家为代表,政府收入占比较高的经济体。经过再分配过程,政府部门可支配收入占比超20%。多是北欧国家,具有高福利、高税收,地理面积较小,人口较少等特点。
第三,从本质上看,三大部门收入结构是国家政治经济选择的结果,不同结构意味着不同的经济发展方式,核心是寻求民生福利、企业供给能力与政府宏观调控能力三者之间的平衡,而非单一部门占比的无限扩张。其一,过去为解决供给短缺,选择扩大资本和企业在收入分配中的占比是契合当时的主要矛盾,当前为扩大消费、实现供需平衡,需要提高劳动报酬占比,以适应不同发展阶段需求的必然选择。《“十五五”规划建议》提出要“完善收入分配制度。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就是顺应新的发展阶段做出的重大战略选择,我们选择以扩大内需来促进供需平衡的发展方式。其二,收入分配的核心是寻求民生福利、供给能力与宏观调控能力间的平衡,而非单一占比的无限扩张。居民占比过高,可能削弱企业积累与创新再投资(居民报酬是企业收入的减项),并压缩政府提供公共服务和调节分配的空间;反之,若企业和政府占比过高,则会抑制消费、加剧不平等。其三,收入分配合理与否,不仅要关注居民收入占比,还要关注居民收入水平是否与当前发展阶段相适配,内部结构是否合理。如果居民收入是一个总体占比较高、内部分配却极度不均的格局,比一个总体占比适中但分配比较公平的格局问题更大。
优化分配结构、提高居民收入的建议
(一)对于“居民占比偏低、企业占比偏高”的格局,可通过两大抓手推动企业部门向居民部门让利,提高居民收入占比。
1.以国有企业为重点,加大国资收益上缴财政的力度。专项用于提高城乡居民养老金待遇至农村低保水平(约600元/月),此为“国资-财政-社保”的联动改革,在不额外增加财政负担的基础上,将为城乡居民提供基础的老年生活保障。
2.以上市公司为重点,鼓励上市公司增加分红、实施股权激励,稳步提高居民财产性收入。
(二)以健全工资增长长效机制为核心,加快实施城乡居民增收计划。
政府应采取积极宏观政策。居民工资增长是由市场主导的,而工资增长的前提是就业稳定和企业盈利,只有做大蛋糕才能工资增长,因此工资增长的核心是采取更加积极有为的宏观政策,扩大总需求、稳定就业。
3.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探索由中央财政出资,设立“城乡居民增收专项引导基金”,借鉴财政贴息模式,对主动为职工涨薪的企业给予适当补贴,鼓励涨薪行为在全社会推广,待经济进入良性循环后再逐步退出补贴。目前企业全面涨薪有难度,可以引入财政补贴的杠杆,这也是投资于人的体现。可以在部分城市或者省份试点,效果较好再全面推开。
4.建立科学的薪酬体系。适度提高在职人员收入,适当放缓退休人员相关待遇上调速度,稳住并适当提高基层一线公务员和部分事业单位职工工资待遇。根据公务员工作的性质、责任、风险等,风险高、责任重的基层公务员需要适度涨薪。
5.实施城乡居民养老金追赶计划。逐步缩小财政对不同群体的养老金补贴差距,暂缓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养老金上涨步伐,大幅提高城乡居民养老金。
6.促进农民等低收入群体增收。推动农村土地市场化流转,同时进一步完善农产品最低收购价格政策,对从事农产品种植的农村家庭进行收入补贴,提高农民收入。
(三)再分配环节中,增强直接税收入分配调节功能。
7.个人所得税应保持“基本减除费用标准”(即免征额)的稳定,同时着力优化专项附加扣除制度。如果个税改革继续提高免征额,个税的缴纳群体人数将继续大幅缩小,个税的再分配功能将继续弱化,不利于强化收入分配,改革方向要转向优化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对于夫妻中仅有一方全职工作且家庭总收入较低的纳税人,建议将其配偶父母的赡养支出纳入专项附加扣除范畴。将大病医疗费用扣除范围,从纳税人本人扩展至纳税人及其配偶的父母、子女,缓解家庭医疗支出压力。
8.个人所得税的改革正在走向综合征收的模式。逐步扩大综合所得征收范围,优先将经营所得纳入综合所得,逐步将资本所得纳入综合所得。
9.完善财产收入税收制度。研究引入遗产与赠与税等制度,并配套建立弃籍税制度。
(四)实物再分配阶段,大力提高“实物社会转移”,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进一步加大投资于人的财政支出。
通过提升公共服务供给质量,间接减轻居民生活负担,提升实际可支配收入水平。扩大义务教育范畴,将公办学前教育和普通高中教育纳入免费教育体系,免费教育年限从现行的小学至初中共9年逐步扩展为幼儿园至高中共15年。强化基层医疗投入,推动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到社区和乡镇,全面提升基层医疗机构的首诊能力。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构建覆盖全民的大病救助体系,显著提高医疗费用报销比例。推进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推进公共文化服务数字化、智能化,保障偏远地区和特殊群体的基本文化需求。
(编辑 季节)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提出,要大力提振消费,深入实施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本文结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六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增强消费品供需适配性进一步促进消费的实施方案》,从提振消费要处理好三对关系、提振消费的路径、提振消费的长期机制三个层面,深入探索提振消费的机制与路径,促进我国高质量发展。
提振消费要处理好三对关系
(一)内需与消费的关系
内需是推动经济增长的根本动力,主要包括消费和投资。过去十多年,内需增长更多由投资拉动,尤其是在基础设施、技术设备升级改造、工矿建设等方面的投资,推动了我国经济高速增长。随着经济进入转型期,传统投资对经济增长的边际拉动效应逐渐减弱,加上地缘政治博弈带来的不确定性,对外投资的空间逐渐收窄。因此,扩大内需的重点应更多转向扩大消费。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扩大内需既关系经济稳定,也关系经济安全,不是权宜之计,而是战略之举。”这一指导思想揭示了内需在宏观经济中的双重价值:一方面,扩大内需特别是扩大消费,有助于在全球需求疲弱的背景下,增强经济运行的回旋余地,保持增长的基本盘;另一方面,消费更多依托国内市场和居民收入状况,其稳定性强、抗外部冲击能力强,是构建国内大循环的关键支点。因而,内需与消费的关系是整体框架与核心支柱的关系,消费是拉动内需的主要引擎。换言之,内需扩大最终要落在提高居民消费能力、改善消费条件、提升消费预期上,让消费在内需体系中发挥更为关键的基础性作用。
(二)投资与消费的关系
投资对消费具有直接和间接的拉动作用。直接作用主要体现在投资改善生产能力、提升公共服务和生活设施水平,从而为居民释放可支配收入;间接作用则是投资通过收入分配和就业实现对消费的拉动。高质量的投资创造新的工作岗位、增加企业收入、提升居民收入预期,进而增强居民消费意愿。进一步分析可以发现,投资的主体和结构决定其对消费的影响程度。随着经济转型和新兴产业的发展,投资主体逐渐由政府向民间、向科技创新产业转移。投资结构更聚焦于新兴服务业、数字经济、绿色产业等领域。这些投资有利于创新消费产品、消费服务及消费场景,更大程度地激发消费需求。
消费也可以促进投资。消费的增长能够改善企业的盈利预期,引导资本投向,从而形成投资—消费的良性循环。反之,如果消费增长乏力,企业投资的积极性就会下降,陷入投资无力拉动消费、消费不足以支撑投资的负向循环。
(三)技术进步与消费的关系
一方面,技术进步正在重塑居民的消费行为和消费模式,直接推动消费结构升级。以数字技术为例,智能终端、平台经济与算法的普及,使消费从商品导向更多地转向服务导向和体验导向,从线下门店向线上、即时、个性化场景延展。同时,技术改善了信息获取和交易效率,降低了搜索成本,扩大了消费者的可选空间,促进文化娱乐、健康养老、教育培训等新型服务消费快速增长。消费结构呈现出更高质量、更高附加值的特征。另一方面,技术进步通过提升居民收入和支付能力,为扩大消费需求夯实基础。技术创新推动产业升级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带来劳动报酬提高和就业结构改善,为居民形成稳定、可持续的预期收入提供支撑。新技术加速金融创新,推动消费信贷、支付工具和普惠金融服务更高效地触达,提高居民的可支付能力,使潜在需求得以转化为现实购买力,消费增长因此呈现出稳定、可持续的特征。
提振消费的可行路径
(一)坚持扩大内需
结合当前我国经济发展的阶段性特征,扩大内需要从三个方面发力。
一是要让居民敢消费、愿消费。当前的实际情况是:居民家庭的教育、医疗、住房等支出占比较高,严重挤压居民的消费空间。因此,通过提升基本公共服务供给能力,推进托育与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改善住房保障与租赁市场供给等措施,可以在不降低居民生活质量的前提下,减少家庭的结构性支出压力。
二是要改善商品与服务的供给方式。扩大内需要提升供给质量,尤其是服务供给质量,让居民“花得值”。当前我国的养老照护、家政服务、健康管理等服务业,仍存在供给不足、质量不高、标准不统一等问题。因此,通过服务标准化认定、服务数字化改造、服务机构激励,能够让居民更愿消费、主动消费,把潜在需求真正转化为现实需求。
三是要让区域内的需求流动起来、汇聚起来。我国人口和产业向都市圈和大城市集聚的趋势明显,但中小城市和县域市场的潜力未曾释放。通过完善县域物流体系、补齐农村数字基础设施、推动县域商业体系建设,把零散、分散的需求组织起来、集聚起来,使内需增长不再局限于一线城市和新一线城市,而是在更广阔的范围内形成规模效应。
(二)“投资于物”与“投资于人”紧密结合
在经济转向高质量发展、人口结构深刻调整、居民需求快速升级的背景下,单纯依靠物的发展模式已经不可持续。“投资于人”是指将更多财政资金和公共资源投向教育、就业、医疗、社会保障等民生项目,注重人的能力提升、健康维护、职业发展和潜力开发,以消费潜力释放和人力资本提升驱动高质量发展。当然,人的投入不能与物的投入相割裂。城市更新、新型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建设等都应更多嵌入教育、医疗、养老等人力资源要素,使物质空间的发展真正服务于人才集聚和能力提升的需求。
“投资于人”也将反向提升“投资于物”的效率。当劳动者技能提升、知识结构优化之后,物质资本的投入才能发挥更大效能,即实现由规模扩张向效率提升的转变。更重要的是,随着居民受教育水平和技能水平不断提高,收入能力不断增强,“投资于人”才会转化为稳定的消费需求,推动内需持续性增长。
(三)发挥人工智能与场景重构在提振消费中的引擎作用
从技术层面看,提振消费的关键在于将人工智能嵌入生产、流通与服务的各个环节,通过效率提升直接创造供给和需求。一方面,围绕重点行业推进智能化改造,引入算法驱动的需求预测、智能制造、一体化供应链管理等智力创新活动,缩短产品从设计、生产到上市的周期,降低中间环节成本,使供给具备更高的响应速度和更强的定制能力,让消费升级有货可买、有服务可享。另一方面,要推动服务消费的智能化应用,让数字技术切实消除“难、慢、贵”等痛点。医疗、教育、养老、交通等领域的智能化供给,可通过在线诊疗、智能辅学、数字康养、智慧出行等方式扩大服务可及性,减少成本开支,推动服务型消费从“替代性”走向“增量性”。
消费领域的场景重构对于提振消费极为关键。无论是城市商业街区的智慧改造,还是文旅消费的沉浸式体验,都可以通过场景重构带动新的消费热点,让技术成为创造需求的新引擎。此外,还要推动数据要素在消费领域的高效流动与安全使用,利用大数据分析消费规模与结构变动情况,准确把握消费趋势,帮助社会找到消费需求,并降低消费需求的边际成本。
不断完善提振消费的长期机制
要实现消费从阶段性回升向长期稳定增长的转变,需要不断完善体制机制。一方面,应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收入分配制度和公共服务供给,提升居民的消费意愿和消费安全感;另一方面,应优化财税、金融、产业政策协同机制,形成需求牵引供给、供给创造需求的良性循环。
消费不仅受居民短期收入变化的影响,更依赖居民长期收入预期的稳定性。因此,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收入分配制度和公共服务供给制度,将成为长期拉动消费增长的动力。在社会保障体系方面,应通过完善养老保险、医疗保障、失业保险和住房保障等制度,提升社会保障的覆盖率和保障水平;在收入分配制度方面,应通过税收调节、转移支付和最低收入保障等手段,优化居民收入结构,提升中低收入群体的可支配收入,同时兼顾高收入群体的合理税负,形成更加公平、可持续的财富分配格局;在公共服务供给方面,应以制度供给方式提升教育、医疗、文化、交通等公共服务质量和可及性,使居民在消费中享受高效、便利的服务,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政府通过建立长期稳定的服务标准、绩效评估机制和资金保障体系,改善消费体验,在结构上引导消费升级,使居民在数量和质量上都能稳定释放消费潜力。
推动消费长期稳定增长,还需要协调好财税政策、金融政策和产业政策,协同发力。财税政策主要通过精准减税、专项补贴和公共投资引导消费结构优化,同时激励企业提升供给质量;金融政策需要通过消费信贷、数字支付、普惠金融等手段,降低居民与企业参与消费的成本与门槛,增强消费的可持续性;产业政策应当重点支持新兴消费业态、服务型产业和数字化改造,实现供给创新与市场需求的有效匹配。三类政策在制定和执行中要互相适配,形成联动效应。财税激励可以为企业创新供给提供资金保障和价格优势,产业政策的供给创新能够激发居民新的消费需求,金融政策则在资金流动和风险控制中保障居民与企业顺利参与消费。通过这种需求引导供给、供给反哺需求的互动循环,不仅可以平滑短期波动,更能在中长期内增强消费增长的韧性,使消费成为拉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和构建国内大循环的稳定支柱。
结论与展望
提振消费不仅是拉动经济增长的抓手,更是推动我国高质量发展、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的经济格局的战略举措。稳定且持续的消费增长,有利于增强经济韧性,平衡区域发展差异,提高居民生活质量。通过构建长期稳定的消费增长机制,需求引导供给创新,供给激发新的消费动力,形成良性循环与互动,为经济在复杂多变的国内外环境中保持内生动力提供保障。在这一过程中,消费不仅驱动经济指标的提升,更成为衡量经济现代化、社会进步和民生事业的重要标尺。
(编辑 宋斌斌)
内容提要:在中国现代化和城市化进程中,农民是相对弱势的群体,要为有能力的农民提供在城市拼搏成功的机会,同时进城可能失败的农民也需要将农村作为返乡退路,还有大量农民需要在农村获得基本保障。正是农村的保障为城市市场体制的高效运作提供了基础条件。
关键词:市场与社会 农民进城返乡 农村基本保障
一、引论
新中国为实现工业化宏伟目标,在建国之初实行城乡分割的二元体制。城市以国营企业为主,农村从初级社、高级社到实行“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人民公社集体所有制。城乡体制界限分明,除非通过招工、参军和考学,农民户口不能迁入城市。为了更好地筹集工业化原始资本,国家通过工农产品价格剪刀差从农村提取了大量资金用于工业化建设,从而建成较完整的工业体系,实现了快速工业化。
改革开放以来,国家放松了对农村发展工业的限制,且放松了对农民进城的限制。随着农村实行包产到户,越来越多农业剩余劳动力转入二、三产业,从农村进入城市,政府适时放松了户籍管理制度。当前,农民进入城市的体制机制障碍基本清除,决定农民能否进入城市体面安居的,主要取决于农民能否在城市就业、获利的机会,以及是否具备在城市安居的经济条件。
同时,国家对城市资本下乡有所约束。2025年中央一号文件再次明确“不得通过下指标、定任务等方式推动土地流转”,强调“不允许城镇居民到农村购买农房、宅基地,不允许退休干部到农村占地建房”。这样形成一种城市向农民开放而农村限制城市资本进入的体制。国家之所以采取这一政策体制,显然是要保护农民的利益不受侵害。习近平总书记讲:“农民在城里没有彻底扎根之前,不要急着断了他们在农村的后路,让农民在城乡间可进可退。” 其中原因是,农民是中国现代化进程中的弱势群体,无论是从经济资本、文化资本和社会资本,他们都是最少的,而他们的人口规模极为庞大。在现代化进程中,农民离开农村进入城市务工经商,在城市中打拼,很可能成功融入城市并在城市体面安居;也可能进城失败退回农村。并且,农民进城并非全家一次性搬到城市,家中年富力强者进城,劳动力较弱成员留村;多数是年轻时进城,年老了可能还要返乡;城市经济繁荣阶段进城,萧条阶段只能返乡。保留进城农民的退路,为缺少进城能力的农民保留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不只是出于对农民的关爱,更重要的是,只有这样,农民才可能是中国现代化的支持者。
一直以来有一种强烈的政策主张,就是要“打破城乡壁垒,实现要素的自由流动和优化配置”,以推动城乡融合发展;城乡要素包括劳动力、土地、资金(资本)在城乡自由流动。 按这样的主张,就是要推动资本下乡,加速农民进城,在城乡之间建立一个没有壁垒(也就是没有保护)的市场体制,从而让所有生产要素在更大范围优化配置,进一步释放生产力,发展经济。这种主张看起来似乎有道理,因为在更大范围和更有深度的资源配置中,可以释放更大生产力。但这种主张的问题,是对当前中国发展阶段及中国国情缺少理解,现实市场是有边界的。
当前中国实际上已形成了城乡两种有所差异的体制,即作为经济发展极的更加“市场”的城市体制和作为稳定器的更加“社会”的农村体制,而更加社会体制的农村,为更加市场体制的城市提供了稳定运行的基础与保障,城市市场体制也为农村社会体制带来了机会与活力。 从这个现实状况可以更加深刻地理解当前中国保护型二元体制的特征与功能。
二、高度竞争的城市市场体制
城市经济的高度竞争、优胜劣汰具有充分活力,各种生产要素得到优化配置,并在有限地域范围完成了产业聚集,形成了相应的规模效益的城市经济。目前,城市二三产业产值已占全国经济总量的90%以上。城市有良好的基础设施、完整的产业配套,有大学和科研院所提供的科技服务,以及完善的金融和生产服务体系,城市是过去三十年以及未来若干年内经济增长的主要引擎。
市场经济在提升效率的同时也会产生社会分化。市场有效是以优胜劣汰为基础的,激烈的市场竞争伴随着大量失败和不平等现象。高效市场体制产生的问题至少包括以下四个方面:一是产业分布越来越向沿海地区和大中城市聚集,以乡镇企业为代表的农村二三产业大量关停;二是企业的优胜劣汰导致产业集中化,大量企业债务严重、倒闭;三是市场往往缺少对劳动力的有效保障,尤其缺少对进城农民工的保障;四是高效市场几乎必然会带来经济周期。
本文重点讨论劳动保障。城市经济为进城农民提供了大量就业机会,这是中国快速城市化的前提。也正是因为中国有大量愿意接受较低工资的高素质劳动力,形成了持久的“人口红利”;依靠这一竞争优势,中国制造几乎天下无敌。
廉价劳动力资源是建立在农民工主要依靠以农村为基地的家庭劳动力再生产基础上的,正是当前这种中国农民普遍的“以代际分工为基础的半工半耕家计模式”,支持了中国高素质廉价劳动力的再生产。但农民工的低收入又导致他们很难在城市体面安居(尤其难以在他们务工的沿海地区或大中城市安居),只具备在家乡县城买房的能力,以及在年老时退回农村养老。
农民工年轻时进城务工,但缺少在城市体面养老的保障条件。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中国也缺少为进城农民工提供高水平社会保障的财政能力。
在一定限度内,城市就业机会不足,出现一定社会失序,是可以忍受的。但如果城市出现了大量失业半失业人群,大量进城农民在城市漂泊,甚至身无所居,影响社会安定,社会治理成本将急剧升高。一般的社会治安问题很容易演变为政治问题,甚至导致社会矛盾激化,中国现代化事业就可能出现困难挫折。
在所有城市劳动力中,农民工是最为弱势却又最有韧性的人群。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期间,我国2000万农民工提前返乡,我当时正在贵州农村调研。按返乡农民工的说法:回到农村家中不就是吃饭时多一双筷子、打麻将打小一点吗?当城市缺少就业机会时,因为有农村退路,农民工就不愿长期在城市漂泊;农民工年龄大了在城市不再好找工作时,随时可以退返农村。这将使留在城市缺少机会群体的数量不会太大,就业竞争也可以相对缓和,国家也有能力为城市中人数有限的困难群体想出缓解困境的办法。
实际上,因为有农村退路,进城农民工大多不愿意缴纳养老保险,因为他们退休后可以拿到的养老金不过是自己之前所缴纳的那部分。而农民有很强的获得现金收入的倾向,关键是,他们有农村退路,在农村就有办法,而即使有养老保障,他们在城市养老也会相当艰难。
这个过程中,利用农村社会体制来平衡和对冲城市化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负作用,消化市场竞争中可能带来的社会分化问题,十分关键。
三、保护弱者的农村社会体制
相对于以市场体制为主的城市,农村则是以社会为主的体制,这既与国家制度设计有关,也与中国农村的特性有关。当前中国农村社会体制至少表现在三个方面:
(一)传统村庄熟人社会
中国是原住民国家,农民祖祖辈辈生活在村庄中,是非亲即邻的熟人社会,是生产、生活、人情三位一体的基本社会单元。村庄是熟人社会,彼此间血缘加地缘关系,成为一个人情单位甚至“自己人”单位。村民之间彼此了解,容易信任,相互帮助,就产生了社会资本。正是村庄中人与人之间的信任与交往,产生出村庄共识与人生意义。
村民祖祖辈辈生活在村庄中,即使农民进入城市在城市安居,也有家乡的乡愁与牵挂。落叶归根和入土为安,是中国农民的“宗教”。只要回到村庄就可以安心,就回到家了,身体和精神上都不再漂泊流浪。
(二)村社集体经济
中国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所有农户都分配了宅基地和承包地,农户宅基地无偿分配,免费使用,几乎所有农户都在宅基地上修建了住房。农户具有长期且稳定的土地承包权。随着城市化的推进,越来越多农村青壮年劳动力进城务工经商,他们的父母仍然留守务农。就是说,农户家庭在没有减少土地农业收入的同时可以增加进城务工收入。农户全家进城,他们将土地流转给其他农户,优先流转给亲朋邻里,委托亲朋邻里照看自己留在村庄的房子,照料可能留守农村的老年父母,当他们回村时可以要回承包地自己耕种。只要与土地结合起来,农户家庭就可以衣食无忧。
(三)人与自然的结合
农民世代与土地相伴,只要与土地结合起来就可以自给自足。庭院经济不仅可以种蔬菜养鸡鸭,而且是休闲生活的一部分。
农村四季分明,尤其适合退休养老。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年轻时在城市打拼,年龄大了退回农村养老过休闲生活,也不失为一种选择。当前,国家为城乡提供大体均等的基本公共服务,农村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并不比城市差太多,推动农村互助养老当大有可为。
以上三个方面都显示出农村与城市市场体制相当不同的社会体制特征。农村体制中有更多自然经济的、传统关系的,更强调公平、公正和基本保障社会主义的成分,而不只是强调效率与竞争。在这样一种农村体制中,保底退路生存是重点,也就是说,当前的中国农村为每个农民提供了最为基本却又基础的保障,为每个农民提供了在农村体面生活的基础,为每个农户奠定了在农村完成家庭再生产的条件。有了这重保障,农民就可以放心大胆进城打拼,在城乡之间往返进出,以最大限度发挥主体性。
越来越多农民在城市安居,他们让渡出之前农村的获利机会;留守的农民也就增加了在农村获利的可能。有能力进城安居的是农民中的强者,在城市打拼成功成为市场经济的受益者,而不应当再享受农村社会体制的额外好处。城市市场体制与农村社会体制形成了相互补充、相互支持和相互对冲的对立统一体。城市是发展极,农村是稳定器。
四、建设农村社会体制的着力点
我国乡村建设不是高风险、高竞争、高目标、高品质的乡村建设。今后一个时期,少数具备条件的农村(尤其是沿海发达地区农村)可以提前实现2050年乡村振兴目标,全国绝大多数农村尤其是中西部农业区的农村,乡村建设还远未达到现在就可以“强富美”的阶段。当前建设农村社会体制的关键,是为缺少市场竞争能力的农民中的弱势群体提供保障,而非抽象地、一般地服务于全体农民。
(一)建设“小美”乡村
“小美”乡村是相对于当前一些地方花费巨额财力打造的“大美”乡村而言的。一些省市在一个村庄花费数千万元甚至上亿元打造“和美乡村”,将乡村基础设施和人居环境建设得比城市还要好,而村庄中的很多村民都进城去了,打造的基础设施利用率很低,造成严重浪费。
当前农民追求美好生活的主要途径是进入城市,他们中很大一部分已成功融入城市。几乎所有中国农民都有城市梦,农村是农民进城的出发点,农民并不期望农村生活条件和基础设施比城市更好,他们不是因为农村比城市好而留在农村的。他们的核心关切是可以获得基本生产生活秩序。大美农村实在是太贵了。
(二)发展适老型农业
城市不再需要的低龄老年人,往往身体仍然健康,生产能力很强,且往往具有很强的生产意愿。当前全国农村耕地的70%仍然由农户家庭耕种,而在农村耕种的主要就是这些低龄老年人。他们种自家的承包地、带孙子,农闲时在附近打零工,他们的生活就建立在春种秋收的农时节奏上。
农村不仅低龄老年人种田,中龄的70岁左右老年人也普遍愿意种点田。种田不只因为有收入,而且是证明自己能够生产而不是在“等死”。
当前全国农村老年人种小块承包地十分普遍,所种耕地占到全国农村耕地的大约一半。老人种田,好处是不计劳动投入,管理精细,不利之处是规模太小,集体行动困难,新技术采用和产前、产中和产后服务都可能不足。
因此,针对普遍存在的老人种田现实,应当推动适老型农业的发展,针对老年人种小块田、不利于集体行动和社会化服务不足的问题,提供专门的服务。
(三)发展互助养老
在城市化背景下,农民家庭普遍出现了分离,就是年轻子女进城,老年父母留村。传统的家庭养老功能大幅下降,农村养老遂成为大问题。
当前农村六十岁左右的低龄老年人普遍种自家承包地,而且往往想方设法在附近寻找务工机会,农村中龄老年人生产能力比较弱,但生活自理能力比较强,生活自理能力弱的高龄老年人,需要不同层次的养老服务。
在不离家、不离土、不离村的情况下,村庄有大量劳动能力强、又有很强增收愿望的低龄老年人,如果国家能拿出少量补贴雇请村庄中的低龄老年人为高龄老人提供不同层次养老服务,则可能只需要比较少的花费就可以充分调动村庄资源,建立较高水平的互助养老体系。
(四)注重农村文化建设
农民在乡村只有有限的赚钱机会。一些低龄老年人可以在农闲时间外出打零工,退出生产但仍然具有生活自理能力的中龄老年人,他们大量的闲暇时间如何能够过得充实,让乡村社会生活更有质量,移风易俗和丰富农民精神文化生活就十分重要。
农村文化建设,要关注建设老年人组织,发挥“五老”群体的组织领导与带动作用,将农村大量有闲老年人组织起来,因为他们有很强的文化生活需求和社会交往需要。让他们的闲暇时光变得有意义,就是最重要的农村文化建设。
当农村社会体制可以为中国人数最多、资源最少的农民群体中的弱势群体提供保护时,城市市场体制就有了可以按照市场规律配置资源的更大自由空间,中国市场体制就一定可以更加高效,中国经济成长也就更加强劲。所以,正是高度有效的农村社会体制为城市市场体制高效运转提供了基础,高效运转的市场体制所解放出来的生产力又最终会将中国推进到高收入发达国家行列。那个时候,国家就有足够财政能力建设大美乡村,让农民也可以享受更多的福利。
(编辑 碣石)
价格是市场供需博弈的均衡结果,是判断经济冷暖的风向标。2025年中国经济克服多种困难,取得了较好成绩,为“十五五”开局打下了良好基础。CPI长期在0%左右徘徊、PPI持续为负,房地产价格补跌,价格虽步入“缓冲期”,但筑底未牢,距年初设定的2%的目标仍有差距。展望2026年,需以更切实有力的政策措施,带动价格水平企稳回升,为经济复苏打牢基础。
2025年中国经济“缓冲期”筑底仍不牢固,2026年有向好预期
价格是观察和判断中国经济运行态势的重要指标。价格是市场供求双方在交易中博弈形成的均衡结果,综合反映了居民购买力、企业利润预期、市场信心乃至经济结构的深层变化。因此,推动价格水平回到合理区间,离不开消费、投资、出口、汇率等经济各个变量的协调运行和有效配合。
价格是否进入“缓冲期”是判断当前中国经济能否筑底企稳的关键信号。“价格缓冲期”存在两种演化可能:一是成功筑底反弹,筑牢经济复苏基础;二是局面失控,价格再度陷入持续下行通道。2025年初,我曾预期价格下行将进入“缓冲期”并有望筑底。做出这一判断的依据主要有两点:一是2024年第四季度资本市场启动,股市反弹注入了新的市场活力;二是2024年底至2025年初,一批民营创新型高科技企业加速涌现,发展态势令人耳目一新,也让市场对经济复苏充满期待。2025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将CPI涨幅目标设定在2%,但全年运行结果表明,从GDP平减指数到CPI、PPI,均在0%左右徘徊,与2%的水平仍有差距,“价格缓冲期”的底部尚未夯实。
展望2026年,我认为应比2025年略微乐观。一方面,随着对价格问题严重性共识的加深,宏观政策有望从供需两端发力,围绕“稳价格”推出进一步举措;另一方面,房地产投资的拖累效应已明显减弱,其基数经过多年下滑已降至低位,叠加基建、制造业投资可能企稳的态势,2026年整体投资的环比数据预期将出现好转。与此同时,出口的结构性优势和高科技产业的活力,也为2026年经济稳定提供了韧性。但必须清醒认识到,价格不会自发地回归到稳定、上升的通道中来,乐观预期能否转化为现实,完全取决于我们能否采取切实有力的政策措施,要将仍不牢固的“缓冲”状态,切实转化为坚实的复苏起点。
从商品价格与资产价格看经济运行的内在矛盾
从结构上看,中国当前的价格体系主要由两大部分构成:一是商品与服务价格,以CPI和PPI为代表,反映实体经济的供需状况;二是资产价格,主要体现为房价与股价,反映财富效应、风险偏好与市场信心。2025年两类价格水平的波动分化,暴露出中国经济运行的深层矛盾仍在化解过程中,这些矛盾既是价格低迷的直接原因,也是2026年政策需要破解的核心问题。
(一)2025年一线城市房地产价格的“补跌”,成为制约价格稳定的核心变量
在所有资产价格中,房地产价格对宏观运行的影响最为深远。房地产市场的特殊性在于,其价格水平既反映产业发展和宏观经济运行的结果,又作为重要的财富变量,对经济运行具有重要的反作用。2025年,中国一线城市房价出现较为明显的补跌,对市场预期造成显著冲击。
从经济运行的信号来看,房地产价格下行反映了较为严重的供给过剩。中国房地产市场经过二十余年的高速发展,整体已进入“总量过剩、结构分化”阶段。房屋存量,尤其是部分地区的商品房存量巨大,已远超阶段性有效居住需求,大量的存量土地和待售房源,构成了持续压制房价的“堰塞湖”。然而,在“债务-投资”增长模式的路径依赖下,部分地方政府和市场主体仍有新增供给的惯性。如若不从供给端进行强有力的约束,仅靠零星的需求刺激政策,房价难以实现自然企稳。
从居民财富的组成部分来看,房地产价格的下跌严重抑制了居民消费。房地产价格的下行,对宏观经济的影响并非主要通过金融危机渠道体现。与部分西方国家不同,中国房地产市场不存在高度复杂的金融衍生结构,按揭风险总体仍处于可控范围之内。真正的问题在于其对居民财富与消费行为的冲击。房地产是中国居民家庭财富的最主要储存形式,房价下跌意味着家庭资产缩水,特别是对于2014年之后购房且构成当前存量房业主主体的中青年群体而言。这部分人群往往负债率较高,房价持续下跌已使部分房产市值跌破首付,使其陷入“临界资产”或“负资产”状态。财富的蒸发直接打击了消费意愿与能力,尤其影响了那些原本具有较强消费倾向的年轻群体,这对扩大内需形成了严重阻碍。
未来房地产的投资属性将逐渐减弱,消费属性将逐步增强,并驱动行业格局发生根本性重塑。随着房地产价格的下跌,房屋作为投资品的吸引力逐渐降低,房地产市场正加速回归其居住消费的本源,需求将主要由真实居住而非投资驱动。随着属性转变,行业运行逻辑也将深刻调整。高杠杆、大规模开发模式难以为继,大型房企持续面临出清压力。未来市场结构将更趋分散化与本地化,企业竞争焦点将从规模扩张转向存量更新、品质提升与精细化运营。
(二)股票价格稳步上升,为经济复苏提供正向支撑,但需维持在合意区间
与房地产市场相比,股票市场在2025年表现相对积极,主要股指从低位反弹并稳定在4000点附近。这一表现源于中央对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重视、居民资产配置的转移、相对宽松的流动性环境,以及市场对高科技企业未来成长的积极预期。从其影响来看,一方面,股票市场的稳定对整体价格体系产生了积极的对冲作用。股价稳定形成的“财富正效应”,部分抵消了房地产价格下跌带来的负面冲击。与此同时,股市的融资功能得到有效发挥,为创新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提供了便捷的融资渠道。另一方面,股价的上涨亦有其局限性。当前指数水平在经济增长放缓、企业盈利普遍承压的背景下,已经处于一个“不低”的水平。股市上涨具有“双刃剑”效应,过快过高的上涨可能积聚风险,反而不利于市场长期健康发展。因此,股市价格更倾向于在当前合意的指数下做结构性调整,缓慢上升。
(三)商品与服务价格在低位徘徊,是“供强需弱”矛盾的直接体现
2025年, CPI与PPI持续低位运行,CPI全年未能实现2%的预期目标,PPI更长时间处于负增长区间。CPI的疲软,核心在于终端消费需求不足。其背后是居民部门面临的双重压力:一是经济下行周期中,就业压力增大、收入增速放缓,削弱了消费能力;二是前述房地产价格下跌带来的“财富负效应”,严重抑制了消费意愿。当人们察觉到财富缩水,并对未来收入增长缺乏稳定预期时,会增加预防性储蓄,减少即期消费。这使得扩大内需、特别是消费内需的战略面临巨大挑战。
PPI的持续承压,则揭示了供给侧更为严峻的结构性过剩问题。当总需求增长放缓时,过去积累的庞大产能未能及时调整,在诸多行业引发了以压低价格为主要手段的“内卷式”竞争。企业为维持现金流和市场份额,被迫卷入价格战,导致工业品价格被系统性压低,利润空间日益稀薄。这种“低价—低利润”的格局,反过来侵蚀了企业进行资本更新、技术研发和员工激励的能力,形成了一个压制投资与创新的负向循环。与此同时,当前经济正处于新旧动能转换的关键期,房地产及相关产业的收缩与新兴产业的成长在速度与规模上尚未实现平稳接续,也加剧了工业领域的价格与盈利压力。
商品价格与资产价格并非孤立运行。房价下跌通过财富效应压制消费,传导至CPI,同时使得地产上下游企业盈利恶化(与PPI低迷相关),影响投资和就业,进而又影响消费(CPI)和资产估值(股价)。这两大类价格相互交织、彼此强化,共同构成了当前中国经济面临的价格困境。
如何推动价格回升至合理区间
(一)价格目标的设定
价格目标的设定是宏观政策的重要锚点。2025年政府工作报告将CPI涨幅设定为2%,与国际上大多数发达经济体的政策目标价格一致。2025年的实践表明,实现这一“合意目标”并非易事。当前中国经济面临的并不是周期性价格波动,而是供需结构、财富分配、预期转弱等多重矛盾交织形成的价格下行惯性。因此,2026年的价格目标设定应更加注重其信号意义与实际可行性的结合,2%仍是需要全力争取的“预期目标”,而1%则是更具可行性的“阶段性目标”。
(二)从需求、供给两端发力来推动价格稳定
当前价格体系仍处于“缓冲期”,且底部尚未筑牢。从历史经验和现实运行看,价格一旦陷入持续下行通道,极易形成“价格下跌—预期转弱—需求收缩—价格再跌”的负向循环,其惯性往往超出市场自我调节的能力范围,必须通过政策主动干预打破僵局。
1.需求侧:激活消费、优化投资、巩固出口,扩大有效需求
消费端需聚焦财富效应修复与收入预期改善,重点缓解青年群体的债务压力。青年群体是消费市场的“主力军”,资产缩水导致的消费抑制已成为内需扩张的重要障碍。可通过合理债务重组、延长还款期限等方式,释放中低产年轻人的消费潜力。同时,通过扩大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等措施,稳定居民收入预期,减少预防性储蓄,推动医疗、教育、养老等优质消费需求升级。
投资端需摆脱传统路径依赖,实现结构性企稳。2025年基建、制造业、民间投资均出现疲弱态势,这种低基数为2026年环比改善创造了空间。投资政策应聚焦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以及“投资于物”和“投资于人”的有效结合,加大5G、人工智能等领域投入;支持制造业高端化转型,通过税收优惠、融资贴息等方式,鼓励企业设备更新与技术改造;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打破行业垄断,激发民间投资活力,尤其要支持民营创新型高科技企业发展,改变过去依赖债务驱动的投资模式。
出口端需巩固结构性优势,应对全球贸易格局变化。出口在2025年成为中国经济的重要支撑,这得益于中国产业链的韧性与“中国制造”向高技术、高质量方向的升级。2026年应继续巩固这一优势,积极应对“友岸外包”“近岸回流”等挑战,通过深化与新兴市场合作、拓展自贸协定网络、支持跨境电商等方式拓宽出口空间。同时,需持续提升出口产品附加值,强化品牌与技术输出,使出口从“量”的稳定转向“质”的提升,增强其对价格体系的正面拉动。
2.供给侧以房地产为重点,推动结构性调整
房地产供给侧调控是重中之重,核心在于“锁住供给、盘活存量”。必须果断停止新增供地,当前市场中大量的闲置土地、待售房源已成为压制房价的重要因素,继续供地只会加剧供需失衡。政策应将重点转向存量盘活,对已出让未开发土地督促开发或收回重新规划,将存量商品房转化为保障性住房或租赁房源。同时,提高资源配置和市场出清效率,推动大型亏损房企有序退出市场。中国已度过超前超规模建设期,未来应培育专注于城市更新、产品补齐的小型专业化企业,契合“总量过剩、结构分化”的市场现状。
产业端则需聚焦产能优化与结构升级。针对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内卷严重的问题,加快淘汰高耗能、低效率落后产能,推动行业兼并重组,提高产业集中度,为留存企业创造合理定价空间。同时,加大对人工智能、生物医药、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支持力度,通过政策引导让新供给对接新需求,形成新的价格支撑点,缓解传统产业收缩与新兴产业成长的衔接缺口,推动PPI逐步回升。
(编辑 尚鸣)
2026年作为“十五五”开局之年,宏观政策需要保持定力,既要加大力度解决制约经济循环的短期问题,也要延续“十四五”时期发展与改革思路,为解决结构性、趋势性、周期性等中长期问题打开良好开端。
一、“十五五”时期中国经济发展趋势的十大判断
“十五五”时期,我国发展环境面临深刻复杂的变化。
外部环境方面,呈现大国竞合新常态与安全发展再平衡。
第一,全球经济将进入低增长、高债务的深度调整期。据IMF预测,全球经济增速预计将从2024年3.3%下降到2025年的3.2%和2026年的3.1%,经济增长中枢或进一步下降。与此同时,高债务仍然是主要挑战,特别是公共部门债务,截至2024年年底,全球公共债务规模占全球GDP的92%左右,已达到近30年来的峰值水平(除2020年)。
第二,多极化贸易体系逐渐成形,但中国与非美国家的“竞合关系”更加复杂,2025年以来,部分新兴国家出于保护本国产业的目的,均对中国展开较为频繁的反倾销调查,非美贸易摩擦已出现升温迹象。
第三,中美博弈逐渐向常态化、复杂化发展,“十五五”时期中美博弈正从以经贸摩擦为主的局部冲突,演变为覆盖科技、金融、地缘政治及国际规则制定权的长期战略竞争。
第四,大国竞争将进一步向政治化、逆全球化发展,不确定性显著增加,全球供应链更易受到地缘政治力量影响,以地缘政治和战略安全为导向的供应链布局,将成为“十五五”时期全球供应链格局演变的主线。
第五,中国并非完全被动地承受外部压力,具备主动运筹国际空间、塑造外部环境的诸多有利因素。
内部环境方面,增速换挡期的结构重塑与动能转换成为主线任务。
第一,2035年,我国要实现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的远景目标,官方表述的“4.17%”或为“十五五”最低增长目标,若将中等发达国家水平作为动态目标考量,要想完成远景目标,“十五五”期间我国经济增长区间将在4.5%—5%左右。
第二,新旧动能转换加速。房地产或处于从底部向新周期过渡的阶段,从国际经验看,多数经济体在经历房地产泡沫破裂后,其调整周期通常持续5—6年,房价自高点的调整幅度约在40%—60%之间。截至目前我国房地产价格已经调整近4年时间,较2021年高点下降近20%,短期内仍将处于底部调整。近年来,新动能培育不断加速,逐渐成为经济增长的新引擎。2023年高技术制造业和服务业的产出贡献提升至11.8%和7.7%,已超过地产链的贡献(13.1%),但距新质生产力“挑大梁”仍有较大的提升空间。
第三,人口结构逐渐向深度老龄化过渡,工程师红利的释放有望为人口红利下行提供缓冲,但“未富先老”的压力对养老金体系、医疗资源、养老服务提出更严峻、更紧迫的挑战。但也要看到,人口结构变迁会驱动消费需求结构的调整,为消费在康养、医疗等领域的创新供给提供机遇。
第四,改革步入“深水区”,部分改革任务的落地面临较大阻力。一方面,诸如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等任务,还面临破除长期形成的地方保护主义、部门壁垒和既得利益格局等深层阻力;另一方面,解决“内卷”、提升生育水平、应对老龄化等问题,需要民生保障、社会政策的深刻变革。
第五,化债取得一定成效,地方政府的流动性和债务压力得到了一定的缓解,但也面临一些问题与挑战,比如债务结构性问题、“债务-资产”转化仍有提升空间、债务“冰山”问题、拖欠款、城投经营性债务等仍需持续关注。
面对“十五五”时期复杂多变的国际国内环境,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需要把握好五大抓手:一是以科技创新引领发展新质生产力为核心,聚焦产业提质升级,向全球价值链的中高端跃升;二是以内需尤其是消费为驱动,扭转经济发展预期偏弱的局面;三是以深化民生领域改革为根本,聚焦收入分配,推动现代化建设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体人民;四是以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为牵引,破除地方保护与市场分割,为高质量发展扫清制度性障碍;五是重塑激励约束机制与优化发展环境,进一步释放地方干事的动力与民企经营活力。
二、2026年机遇与挑战并存,宏观政策需保持定力
2026年,作为“十五五”规划开局之年,GDP增速目标大概率仍设定在5%左右。伴随中美关系阶段性缓和、重大项目投资落地、新动能培育加快、“反内卷”持续推进等因素,出口、基建与高技术投资、价格回暖等将为经济增长提供支撑,但国内经济循环的内生机制仍存在诸多结构性制约:
其一,有效需求不足仍是制约内循环的核心堵点。我国历年固定资产投资增速基本稳定在3%以上(除2020年特殊时期),2025年投资增速已连续三个月为负,投资疲软的情形更加突出,预计“反内卷”对制造业投资的掣肘、房地产投资承压仍会拖累整体投资。此外,当前商品销售日渐饱和,服务消费尚未回归常态化增长水平,仍有修复空间。
其二,微观主体的行为还未走出“后疫情” 范式。在收入与预期偏弱、谨慎性动机增强的背景下,居民行为函数发生变化;企业行为转向“风险最小化”,投资意愿和能力均不足;地方债务尾部风险有所缓释,但在财政趋缓与债务约束下,地方行为空间受限,仍存在流动性和结构性问题。
其三,我国高质量产品和服务的供给依然不足,特别是在居住、交通、通信、文化娱乐等领域,专业化、个性化供给不足尤为显著。供求结构性错位制约了内需释放。
其四,新旧动能转换往往伴随经济下行的阵痛,当前新兴产业在需求适配与财税就业贡献上尚显不足,难以完全对冲房地产深度调整带来的拖累。
其五,对激励约束机制重视不足,制约了地方活力释放和微观主体预期。
对此,2026年宏观政策仍需持续发力,在加强逆周期管理、有针对性地解决当前经济运行中堵点的同时,注重政策调控的前瞻性,着力解决经济运行过程中结构性和深层次问题。
其一,财政与货币政策延续积极基调。财政政策方面,考虑到在需求不足的背景下,财政政策的效果大于货币政策,且起效较快,有必要发挥承托作用。一是“十五五”开局之年重大项目落地所需资金更多,二是在近年来财政政策边际效应递减的背景下,为稳固“十五五”开局,支撑经济增长目标,财政政策需要更加积极发力。建议2026年财政赤字率仍将保持在4%以上水平,广义财政支出规模可达15万亿元。此外,还需关注财政政策的支出结构和效率,促进投资于物与投资于人紧密结合,消费和投资良性互动,加快从建设型财政向民生型财政转变。货币政策方面,支持性立场和宽松取向并未改变。考虑到我国实际利率依然偏高,宏观债务持续增长,需保持低利率环境,但由于商业银行净息差等约束,调整幅度不宜过高。此外,结构性工具的使用力度将进一步加大,加力支持扩大内需、科技创新、中小微企业等重点领域。
其二,要以提振消费为核心,全方位扩大内需。“做大蛋糕”是第一位。只有经济持续发展,才能创造更多社会财富和高报酬的就业岗位。一方面,要多措并举促进服务消费需求的有效释放,除拓展服务消费补贴范围、培育优质服务供给外,还要建立更便捷、高效的消费纠纷解决机制,推动相关行业的专业化和标准化发展。另一方面,完善以人为本的城镇化建设,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加强教育、医疗、养老、住房等领域的投入,推动未落户常住人口均等享有基本公共服务。此外,可深入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调整完善个税体系,包括下调中低档个税税率、研究建立个人与家庭申报相结合的所得税税制等,以促进中等收入群体的消费能力和意愿;加强供需适配性,在满足多样化需求的同时发挥供给创造需求的作用。
其三,坚持以发展新质生产力为核心,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一方面,实施“价值链跃升”战略,推动传统与新兴产业分类升级,根据不同产业在全球价值链中的现有位置和发展潜力,实施差异化的提质升级策略。另一方面,构建“全链条创新”生态,打通科技成果转化“最后一公里”。
其四,债务管理进入新阶段,需更加注重债务效率与可持续性。一方面要加强财政、金融等资源统筹,优化调整化债政策的力度和节奏;另一方面要分类化解债务中的“冰山问题”,尤其加快解决拖欠款问题。可以考虑在现有政策框架下,对2026年化债资金予以适当倾斜;对于城投自身经营产生的债务,在金融机构与平台协商的基础上,借助债务展期、置换等金融化债工具合理开展债务结构优化。此外,在建立完善政府资产负债表的同时,加大资产盘活力度、提升资产转化效率,向存量要增量、向存量要空间。
其五,中长期要通过持续改革释放制度红利。重点聚焦经济体制改革、财税体制改革和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包括扎实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推进零基预算改革、完善地方税制等改革举措,进一步强化内需驱动战略,释放发展潜力。
其六,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积极参与全球经济治理体系改革,推动产品走出去和企业“走出去”并重,以应对国际环境的复杂变化。
(编辑 季节)
过去十年,中国生物医药在国际上已从追随者转向创新者,但创新者并不天然拥有全球地位。所有创新,最终都要通过在全球临床体系、全球监管体系、全球支付体系、全球资本体系中来完成自己的“价值确认”。这就意味着,中国的创新力量必须走出去,也必然要在“走出去”与“留住价值”这对矛盾之间不断寻找平衡。
技术为何必须出海:创新需要世界做见证
如果说在改革开放初期,中国需要通过“引进来”吸收世界先进技术,那么如今的创新则需要“走出去”才能被世界承认。技术出海的逻辑从来不是为了“更赚钱”,而是“完整创新链的必然延伸”。
中国的市场再大,也不足以独自消化所有创新药物的临床需求与商业验证。何况许多适应症在国内缺乏充分的患者样本,许多疗法在本土的临床路径难以真正获得国际认可,它就无法进入世界的标准体系,这也意味着创新无法真正完成闭环。
科学的验证从不以国界为限。医学同样是全球性知识体系,一个国家的创新产品,如果无法被世界体系了解、评价、使用,那么它的意义将被大幅削弱。生物药出海,是其创新从“国内成果”迈向“全球认可”唯一可行的途径。
但技术一旦出海,就要接受全球主流规范市场的审视、资本的判断,以及地缘政治的影响。
技术出海的隐忧:价值外流与结构性风险积累
当中国创新技术进入全球市场时,一个新的悖论也随之出现:创新成果被世界承认的过程,就是创新价值可能被世界吸纳的过程。
最典型的风险来自“技术外溢”。中国医药企业为了快速获得国际临床与商业化机会,往往将核心技术以一次性授权的方式交出,以换取短期资金与获得海外认可。看似双赢,实则可能导致长期价值的不可逆损失。可能的直接后果是,创新源头在中国,但产业果实却在海外。
第二类风险来自“国际环境的不确定性”。技术出海不仅是商业活动,也是在地缘政治紧张环境中进行的跨境交流。任何监管变化、政策调整、国家关系动荡,都可能影响合作、冻结交易,甚至让技术处于不安全的外部管辖之下。技术本来是全球性的,但当全球化进入断裂状态,技术就可能成为政治工具。
第三类风险来自“体系依赖”。如果创新的关键验证、关键市场、关键合作伙伴都集中在外部体系,那么中国自己的创新生态将无法形成完整循环。久而久之,中国可能只能承担创新的早期风险,而无法真正拥有产业的长期收益。
换言之,技术出海不是把技术送出去,而是可能把自主权送出去。最危险的不是技术被别人掌握,而是技术从此“与己无关”。
如何利益最大化:出海不是转移,而是延伸
技术出海不应该是“让渡价值”,而应是一种“放大价值”的过程。要做到利益最大化,最核心的原则是:创新的源头在中国,验证可以在世界,价值必须回到中国。
这意味着,中国企业在出海时要争取做到以下三点:
第一,所有外部合作都必须以“不失去核心”为底线。任何授权、合作、共研、商业化都必须确保创新源头仍在中国,决策权保留在中国,知识产权的最终解释权不丢失,产品价值的主要收益能够回流。换言之,技术可以合作,但主权必须保留。
第二,出海路径必须以“可逆性”为前提。当今世界,没有任何跨境合作是绝对无风险的。因此所有技术出海的结构,都必须能够在外部环境变化时可以快速收缩、调整、回撤。可逆性不是退路,而是保障创新长期安全的前提。
第三,价值链的关键节点必须牢牢掌握在中国。技术可以在海外完成临床验证,产品可以在海外上市,合作伙伴可以在海外扩张市场,但产业链的关键环节必须保留,包括:产业决策、知识产权、供应链、关键材料、长期收益路径。只有这样,当外部环境变动时,中国创新体系才能继续保持独立生存和持续发展能力。
如何促使风险最小化:大国时代的技术安全原则
促使风险最小化的关键,不是减少出海,而是减少对外部体系的“单点依赖”。减少风险需要重建一种新的技术治理哲学:技术必须走出去,但不能依赖走出去;出海可以提升价值,但产业链必须具备独立闭环;外部体系可以提供验证,但不能取代中国自己的创新生态。这才是未来十年中国生物医药重要战略的底层思维逻辑。
中国的创新体系不可能在全球化裂解中保持观望,也不可能在冲突不断的地缘政治中保持自闭。技术出海是开放国家的必经之路,更是创新国家的成熟标志。
真正的挑战不在于“出不出去”,而在于如何出去,“能否带着主权与价值出去”。
生物医药创新技术的出海,是中国现代化进程中比较复杂的议题之一。它不是市场的选择,也不是监管的推动,而是时代变化的要求。一个正在崛起的创新力量,必须在世界中找到自己的位置;但一个真正成熟的创新国家,必须确保在全球体系的博弈中保留属于自己的“根”。
未来的中国生物医药,不是“在国内发展”或“走向世界”中的二选一,而是要以中国为根基,以世界为舞台,以自主为底线,以长期为方向。
在世界与自身之间,中国创新必须找到新的平衡。
(编辑 季节)
中国生物医药产业正经历着前所未有的历史性变革。2025年以来,中国创新药对外许可交易总规模已突破 1200 亿美元,这不仅刷新了历史纪录,更标志着中国医药创新已迈入全球化的新阶段。
中国生物医药产业处于战略转折期
对外许可交易(license-out)是生物医药领域特有的商业化与融资融合模式,区别于传统融资渠道,其核心是创新药企将自有主导的部分或全部权益授权给海外企业,以此获取融资预付款及销售分成。当前,对外许可交易对中国创新药企业现金流的贡献已超越传统风险投资。
从对外许可交易总额屡创新高、交易数量/首付款规模/平均交易规模的大幅提升、销售分成率的发展分析比较,表明中国生物医药都站在一个极为重要的爆发点和战略转折点,体现中国创新药在临床数据、技术平台、市场潜力等方面的综合实力的提升,也说明国际制药巨头对中国创新药价值的认可。
首先,对外许可交易正在重塑产业发展格局。创新药企通过对外许可交易将产品管线出售给跨国制药公司,本质上是一种知识产权出口行为,为中国创新药企带来了多重战略机遇,且正在重塑产业发展格局:
1.实现高附加值创汇。相比原料药等低附加值出口,创新药授权单笔交易可达数十亿美元,单位经济效益显著更高。2025年的多笔百亿美元级交易充分说明了这一点。
2.推动技术定价权提升。很多中国创新药已从“跟跑”转向“并跑”,在ADC(抗体偶联药物,用于抗癌)、细胞治疗等领域甚至出现“领跑”的局面,全球认可度的提高推动了交易溢价。技术领先地位使得中国药企在交易谈判中拥有更多话语权 。
3.形成良性发展循环。对外许可交易不再是企业商业化的终点,而是被定位为融资工具与能力建设平台。通过与海外药企合作,企业不仅能提升产品的市场价值与行业影响力,获得的资金还能反哺后续研发。
4.加速国际化能力建设。通过与跨国药企的深度合作,中国药企能够学习他们的研发管理经验、临床试验标准、商业化运作模式等,为未来的自主国际化奠定基础。
与此同时,我们也必须清醒地看到对外许可交易模式所面临的挑战。
1.风险与收益结构性失衡。受资本约束和议价弱势影响,企业被迫接受“低首付比例(通常占交易额<15%)+低分成率+高不确定性里程碑付款”条件(虽然部分优质项目可实现较高的首付比例),里程碑付款实现的不确定性较高。以恒瑞医药与 GSK的125亿美元交易为例,首付款仅5亿美元,其余为里程碑付款,只有当项目顺利完成全部开发、注册和销售环节后,才能获得全部收益。
2.核心权益丢失风险。国内一些药企对授权药品关键决策权和开发控制权的让渡,导致“前端研发在中国、后端变现在欧美”的价值链分裂模式出现。长期依赖价值主导权让渡的模式,使中国药企始终停留在单点技术输出阶段,难以积累后端能力,进而使整个创新生态陷入“只输出候选分子、不沉淀体系能力”的结构性困境。这种状态如长期延续,国内创新药产业可能面临“断档”风险,新一代药物研发将后继乏力。
3.技术外溢与“退货”风险。在授权过程中,中方企业被迫深度共享大量未公开的创新要素,存在核心技术外输风险。据统计,2020年已完成的62起对外许可交易中,目前有25起已明确终止合作,“退货率”达40%。对于依赖 BD (商务拓展)收入的生物科技企业而言,现金流断裂可能导致企业陷入困境。
此外,里程碑款项的实际达成率也是一个问题。据统计,2023年我国创新药里程碑达成率仅为22%,并且阶段越往后,达成率越低。这意味着,绝大多数国产创新药最后只能拿到首付款。当对外许可交易长期遵循“高总金额、低首付”的叙事逻辑,首付款往往只占到总交易额的 2%~5% 左右。这提醒我们,对外许可交易并非一帆风顺,需要更加理性和专业的运作。也就是说,中国药企需要优化对外许可交易的交易结构,实现从“交易对价博弈”向“合作价值共创”的机制升级:
1.提升首付比例和前期保障。增加无条件、可即期确认的付款比例,有助于覆盖原研方在IND(研究性新药)前/临床早期的沉没成本。
2.探索创新合作模式。面对传统 对外许可交易 模式的挑战,NewCo 模式正成为中国创新药企的新选择。NewCo需要成立一家新公司,由买卖双方共同运营,风险共担、利益共享。2024年中国创新药企通过NewCo 模式达成的交易金额已突破 600亿元,较上年增长54%。这种模式的好处显而易见:既拿到了实际首付款,又通过股权锁定了后期收益。从全球趋势看,跨境生命科学合作正在向更复杂的结构演变,例如在美国或欧洲成立NewCo,从中国创新企业引进资产,这为中国企业提供了更多的话语权和控制权。
3.强化权益保护机制。在合同设计中明确保留原研方对特定适应症拓展、联合用药路径或区域权益的开发权,设定回收条款与最低开发义务。随着交易经验的积累,中国创新药企在条款设计上变得更加专业和精细,包括里程碑跳过保护机制的采用率显著提升、差异化里程碑设计等 。
从更深层次看,对外交易许可其实是基于现实条件的选择。处于早期研发的生物科技企业选择在管线早期(即尚未进入后期临床或商业化阶段)就授权出海,以“割青苗”方式出让高潜力资产,主要源于两大现实痛点:
1.现金流持续承压。新药研发投入大、回报周期长,生物科技企业在研发前期需持续投入大量资金用于化合物筛选、临床试验、合规申报等环节,收入端往往还是空白。企业通过早期授权交易获得预付款及里程碑付款,以形成“研发投入-价值变现-再投入研发”的资金周转闭环,避免资金链断裂。
2.全球化能力不足。全球化布局与商业化落地需要强大的资源支撑,包括海外合规团队、成熟的销售渠道、本地化的市场运营能力及充足的资金储备。多数生物科技企业规模有限、资源集中于研发环节,仅凭自身力量难以在短时间内搭建起覆盖全球的商业化体系,难以实现海外市场的盈利正循环。因此,借助跨国药企的成熟生态实现“轻量化”出海,加速创新成果的国际化转化,是基于自身资源约束与行业规律的理性选择。
香港的优势正在转化为赋能生物医药产业发展
基于生物科技企业的核心需求,香港凭借其独特的区位优势、产业生态与资源禀赋,可在助力企业解决上述两大短板方面发挥关键作用。下面围绕这两个维度,讨论香港可扮演的核心角色。
香港可成为内地企业“出海”和融资的首选平台。
由于受土地、人力等成本居高不下的约束,若期望香港全面承担生物医药体系的全链条支持与孵化职能,是难以行得通的。香港须找准自身定位,立足比较优势,实现“发挥香港所长、服务国家所需”目标。要加快融入国家创新体系、加强创科整体竞争力,香港可有效发挥连通内地和世界科技交流的桥梁作用;作为内外循环的交汇点和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香港可成为内地企业“出海”和融资的首选平台。
“十四五”规划赋予香港“国际创科中心”的定位,这是基于香港独特优势的精准考量。香港的核心所长集中在:(1)以金融为核心的完善现代服务体系,涵盖风险投资、资本市场、法律服务、专业咨询等全链条配套,能为生物医药产业提供高效的金融支撑;(2)高度的国际化水平,拥有与全球接轨的规则体系、人才网络和交流渠道,可无缝链接全球生物医药资源。这两方面优势正契合国家生物医药产业升级的需求,更是中国生物科技企业“走出去”过程中最迫切需要的核心支撑 。
如何使香港的优势真正转化为赋能生物医药产业发展的实效?
1.监管体系的持续优化。这是关键突破口,也是香港当前重点推进的工作方向。
香港生物医药审批体系不断迭代升级:此前推出“1+”机制,用以治疗严重或罕见疾病的新药注册申请。自2024年11月该机制扩展至所有新药,吸引更多世界各地的新药来港注册。目前已成功完成十余个新药的审批落地。
香港将于2026年底成立香港药物及医疗器械监督管理中心(CMPR),将分阶段推行第一层审批新药注册机制,至2030年全面推行。该中心的成立将全方位提升现行制度,成为药械监管方面的国际权威监管机构。这些举措将带来显著优势:企业在香港开展临床试验、申报药品审批,审批结果具备更高的国际认可度,可以比美国FDA更高效的流程和更高的性价比完成注册。
对生物医药企业而言,药品注册是出海征程的第一步和最关键的环节。打通这一环节,让注册审批更具国际公信力,才能为中国生物科技企业后续拓展全球市场、开展国际合作筑牢根基。
2.资本市场的全方位赋能。这是香港支撑生物医药产业发展、助力企业出海的优势所在。
从一级市场看,香港近年来加速构建精准赋能创科产业的资本生态。特区政府已推出初始规模达620 亿港元的香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HKIC),作为特区政府全资拥有的投资平台,持续聚焦生物医药、硬科技等核心领域。创科局的100 亿创科产业引导基金已落地,更聚焦“投早、投小、投硬科技”,核心目标是引导更多社会资本流向具有潜质的成长期创科企业。两大资金体系互为补充,构建起政府引导、社会参与的多元化一级市场资本供给体系。通过香港、粤港澳大湾区及国家级大基金的协同联动,进一步优化资金流动效率,为生物医药企业从早期研发到成长期扩张提供全周期资金支撑。
政策性引导基金之外,亟须构建层次丰富的基金集群,精准匹配不同发展周期、不同赛道企业的资金需求:(1)分别为处于研发初期、成长期、成熟期的企业(团队)提供相应资金支持(天使投资、创投基金、产业基金、并购基金等),支持其不同阶段业务推进的资金需求;(2)覆盖创新药研发、医疗器械、数字医疗、精准医疗等垂直赛道,对接产业发展痛点,激活整个产业生态的创新活力。
一级市场的资金赋能为企业成长筑牢根基,香港二级市场的蓬勃活力,包括完善的监管环境、多元的投资者结构、与国际接轨的制度体系,为企业提供了高效的退出渠道、持续的融资平台。2025年香港资本市场以2721亿港元的新股融资额重登全球IPO榜首,较2024年增幅高达210%,彰显了其资本市场的强大韧性。
作为亚洲第一、全球第二的生物科技融资中心,香港资本市场的竞争力更源于其前瞻性制度创新。2018年联交所推出的18A 上市制度,允许未盈利的生物科技公司赴港上市,为处于研发投入期的生物科技 企业打开了资本市场的大门。
香港资本市场不仅吸引内地生物医药企业集聚,更成为东南亚、欧美生物科技企业的融资优选地,进一步丰富了香港生物医药资本生态的全球化底色。
3.国际总部的落脚点。除了服务中小创新企业与海外企业,香港更成为中国头部药企布局国际化的核心枢纽。成熟大企业无需在香港布局产能,只需将其作为国际业务的财资中心,即可依托香港实现现金流的安全自由运转——相较于其他区域,香港的资本安全性更具保障;相较于内地,其资本流动更具灵活性。生物医药两大龙头企业极具代表性:
恒瑞医药2025年在港完成IPO,募资金额达114亿港元。恒瑞上市后提出将香港作为其国际总部,依托香港的资本与渠道优势,加速全球业务拓展。
迈瑞医疗作为“医疗器械一哥”,于2025年11月向港交所递表,赴港上市是其推进国际化战略的关键一步。该公司董事长李西廷表示,在港股上市的目标,一是为吸引全球高端人才的股权激励计划创造便利,二是提升在全球医疗器械行业的品牌知名度与影响力。
4.人才优势和科技基础。香港作为全球顶尖研发高地与国际化人才聚集地的深厚积淀,是支撑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底气。香港拥有5 所QS 世界排名前100 的顶尖高校;在生物医药领域,香港大学与香港中文大学的医学院实力享誉全球。港大李嘉诚医学院研发的“双重免疫”肝癌药、光敏混合型免疫疗法等成果已获国际许可使用,港中文大学医学院在鼻咽癌预警、手术机器人研发等领域取得突破性进展。
香港拥有生物医药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等高端科研平台,与内地高校、中国科学院共建联合实验室,聚焦肥胖、糖尿病、感染性疾病等重大领域开展前沿研究,形成“基础研究—应用转化—临床验证”的完整链条。
香港作为东西方文化与科技的交汇点,汇聚了全球顶尖的科研人才。通过“高才通”等引才计划,2025 年上半年已有 7 名生物科技领域高端人才落户香港,或通过多边合作深度参与香港癌症研究项目;同时紧密衔接内地产业与人才资源,与上海等城市联合培养生物医学领域博士后,推动“香港研发+内地制造”的协同创新模式落地。
未来香港将充分释放这一优势潜力,以北部都会区生命健康科技发展带、河套园区为载体,打造全球性生物医药人才交流枢纽;既借鉴西方在科研管理、临床试验规范、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的成熟经验,又衔接内地庞大的临床数据资源、产业配套能力与市场需求,让香港成为东西方医药创新理念、技术成果、人才团队碰撞融合的核心区域,全球人才的“引力场”,为创新药研发提供源源不断的智力支撑。
打造国际化生物医药交流合作平台
除政策监管、资本与人才外,打造一个汇聚全球资源的国际化生物医药交流合作平台,更是推动中国创新药产业升级、掌握行业话语权的关键因素。我们可从全球生物医药领域的标杆会议——摩根大通医疗健康大会(MHC,JP Morgan Healthcare Conference)的影响力获得启示。
MHC 每年1 月在美国旧金山举办,为全球生物医药行业的风向标与交易枢纽。全球顶尖跨国药企、生物科技公司、风险投资机构等人士悉数到场,会议前后集中出现大量BD交易,甚至有二级市场投资人到场搜集信号,提前布局。美国生物医药研发核心枢纽在波士顿,但顶级行业会议落地旧金山湾区,原因在于湾区拥有全球最活跃的资本生态,广泛链接研发、资本、产业等资源,为BD交易提供最优土壤。
MHC 采用严格的邀请制,准入门槛极高,中国众多优质企业很难入场,无法参与到全球顶层竞争与资源分配中。为此,中国迫切需要打造一个自己的、可汇聚全球资源的生物医药交流合作平台。香港凭借其背靠内地、链接全球的区位优势和成熟的金融市场、完善的生物医药产业配套,无疑是打造中国版生物医药国际平台的不二之选。
我们主动邀请全球顶尖药企、投资机构、科研力量齐聚中国,聚焦 BD 交易开展深度对接——不仅可破解当前中国生物科技企业与跨国药企对外许可交易合作中的分散化困境与信息壁垒,精准对接,提升资源配置效率,更能让中国企业从“被动参与”转变为“主动引领”,真正融入全球生物医药产业生态。目前,大量欧洲生物医药企业迫切希望与中国市场开展合作,中国企业通过这一平台可高效对接欧洲优质资源,借助License-in(引进许可)、产业并购等模式,吸收先进技术与运营经验;同时进一步拓宽中国创新药的出海路径,实现“引进来”与“走出去”的双向赋能。
香港生物科技协会每年9月在香港举办的香港国际生物科技论坛暨展览(BIOHK),正是要打造一个服务中国生物医药企业出海、链接全球产业资源的国际化交流合作平台。BIOHK致力于构建一个开放兼容的生物医药产业生态共同体,共享共赢。现BIOHK 每年吸引超1万名参与者,覆盖全球2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药企、投资机构、科研院校、行业协会等,初步形成了“全球资源集聚、产业信息互通、合作机会对接”的平台雏形。我们希望撬动更强的全球资源参与其中,进一步提升平台的资源调度能力与产业影响力,让BIOHK真正成为全球生物医药领域的核心交流枢纽之一。
因此,香港的角色已不再局限于资本的“超级连接器”,而是实现从融资枢纽向战略高地转型。随着 CMPR 审评路线图的明晰、18A 制度红利的持续释放,以及粤港澳大湾区创新网络的深度融合,香港正系统性地从“融资枢纽”向兼具资本活力与创新动能的“战略高地”加速转型,从“超级连接器”到“创新加速器”。香港正在生物医药领域构建“融资”与“创新”双轮驱动的新模式:通过制度松绑与市场优化,持续巩固其全球融资中心的地位;借助 CMPR建设、大湾区协同与科技园集群,逐步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创新生态。对于手握核心管线的生物科技 而言,香港的价值已超越单一的上市目的地。它正成为一个兼具资本效率、监管前瞻性与区域协同效应的战略枢纽。
中国创新力量正加速突破边界,从生物医药领域延伸至人工智能等前沿科技赛道,让世界重新审视中国在核心技术领域的研发能力与创新潜力。当前,我们正处于中国创新全球化的关键临界点,生物医药是中国参与全球产业分工的一个重要领域。在此背景下,依托香港的独特优势,推动生物医药产业以香港为枢纽,高效链接全球市场、资本与技术资源,为国内创新成果出海搭建桥梁,是大有可为的。
(编辑 碣石)
毛泽东同志在1954年9月15日为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致开幕词时宣布:“领导我们事业的核心力量是中国共产党;指导我们思想的理论基础是马克思列宁主义。”今年是毛泽东同志诞辰132年,毫无疑问,毛泽东同志是当代“中国学派”的真正鼻祖。1945年“七大”前后,毛泽东同志在各种文稿中相当充分地表达了他的“中国学派”思想色彩。
2016年5月17日,习近平总书记号召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2024年7月,中共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了“构建中国哲学社会科学自主知识体系”的明确要求。
我对“自主知识体系”没有特别深刻的思考,仅在此提出四个问题。
第一,在理论层面上,我国的政治思想体系来自三部分渊源,一是作为指导思想的马克思主义,二是西方政治哲学,三是中国传统政治思想,特别是儒法道三家的思想。马克思主义强调阶级斗争是历史的根本动力,无产阶级通过赢得与资产阶级之间的斗争加速实现消灭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暨共产主义社会,让人类获得彻底的自由解放。西方的主流政治哲学也认为历史进步是由社会各阶层和利益集团的博弈推动的,但是他们不承认历史的“目的论”,不赞同由少数人推动改造社会的“工程”,无论是所有制还是思想上的彻底革命。中国传统的政治文化思想里几乎没提到阶级和阶级斗争,强调的是民生,是官民矛盾,即拥有好官与坏官决定民众的生活状态。而今我们希望“通三统”,调和三种思想为我所用,而“民主与法治”成为我国治国理念的“新正统”。然而,我们也应该意识到,这三者间有巨大的逻辑张力。不承认和解决三种理论间的张力,我们就很难在政策上避免忽左忽右,也很难建构出能与世界对话的、独立自主的社会科学知识体系。
第二,在实践层面上,我们需要令人信服地讲清楚:中国共产党五百位中央委员和候补中央委员,同近千万党政领导干部,同一亿多党员,同十四亿百姓,彼此是什么关系?党和人民大众是如何在思想上统一起来的?这就要求解释我们的官员队伍中何以出现大量的贪污腐败现象,以至于为什么党中央一再强调从严治党、自我革命,要“刀刃向内”?
第三,在对未来的理想上,我们如何贯通党的“理想信念”与大众在市场上获得日常“美好生活”?“市场机制”与“有为政府”是什么关系?如何区分“有为”与“胡作非为”?现实中的贫富差距,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与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正在发生怎样的关系?而今大众中流行的各种思潮,甚至极端的思想,如何给以客观评价和疏解,等等。换言之,独立自主的思想体系是我们尚待“构建”的。
第四,谈“中国独立自主”,首先遇到的问题是“什么是中国”?如果说,中国是国土和国民及其政权的政治共同体,是相对他国而言的庞大领土和庞大人口的“大一统”,那么,我们对世界的认识就独立了,变为我们庞大政治共同体的生存问题,一切其他皆为政治共同体生存竞争的手段。如果中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其“本质特征”,这个中国的历史还不足百年,这表明,独立自主的社科体系就是独特的历史观。如果中国是文化的,归根结底是独特文字的,中国则来自3600 年前建立的、创造了象形甲骨文的商朝。世界上第一个字母体系是腓尼基字母书写体系,是用埃及象形字偏旁创造的,那也创始于3600年前。腓尼基字母演化成希腊字母,希腊字母派生出拉丁字母和西里尔字母。希腊和罗马的字母文字至今也在世界上被中学生和大学生学习,如同我们中国的孩子学习“文言文”。文化的世界是以彼此交流以至融合为动力的。随着独立的政治共同体越来越少,而今减少到不足两百个(1500年的欧洲有两千个),能生存至今的语言文化种类也越来越少。文化的中国是迅速变迁的中国,而今的“代沟”仅以十年计。
概言之,自主的社会科学知识体系本质上是一种历史观。历史演化观不是历史本身,是主观构建的知识体系。由此,这里提出一个终极的疑问:谁是中国独立史观的消费者?对此,我没有答案。然而我相信,对人类社会历史演化的解释没有终结,有很大开创性思维的空间。我还相信,中国学界可以贡献独特的人类社会演化史观。
(编辑 苏歌)
当前,全球产业链供应链正从效率优先转向安全优先,呈现区域化、短链化的深刻重构趋势。中国作为全球中间品贸易的核心枢纽,在集成电路等关键领域仍未摆脱对上游的技术依赖,同时还承受劳动密集型产业外迁带来的风险,叠加地缘政治博弈与外部需求的不确定性,中间品贸易的稳定发展遭遇结构性压力。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提出“推动贸易创新发展,拓展双向投资合作空间”,“十五五”规划建议明确要求引导产业链供应链合理有序跨境布局。对外投资与境外经贸合作区不仅是我国产能全球布局的载体,更是支撑中间品出口、保障产业链韧性与安全的重要战略抓手。通过优化对外投资布局与创新合作区模式,有效带动中间品出口、提升中国在全球价值链中位势的可行路径与政策方向,具有重要意义。
我国中间品贸易在全球产供链格局重构下的现实挑战
(一)我国中间品贸易的地位及外部挑战
当前全球产供链格局正经历四个维度的根本性转变:在战略逻辑上,从效率优先转向安全优先;在空间格局上,向以美国、德国、中国为核心的北美、欧洲、亚洲三大区域中心收敛;在要素结构上,传统低成本劳动力优势让位于研发、数字化运营等高附加值的服务能力;在竞争态势上,数字化与智能化正重塑比较优势的基础。未来,产供链将进一步呈现区域化、短链化特征,价值分配因数字技术融合而趋于扁平化,产业组织形态将向网络化、生态化演进。
中国已从全球制造中心跃升为中间品贸易网络的关键枢纽。但这一地位目前面临重构的压力,突出表现为三重风险:一是上游脆弱性风险。我国在关键领域如集成电路仍严重依赖进口;二是下游转移性风险。劳动密集型环节外迁形成依赖越南、墨西哥等第三国组装的“三角贸易”模式,其稳定性受制于原产地规则与地缘政治;三是向价值链高端攀升的天花板风险。面临技术壁垒与知识产权封锁。与此同时,国内产业升级压力、产能消化需求与中小企业转型困境构成内部约束,而中美战略竞争与国际经贸规则重构则构成严峻的外部挑战。
对外投资带动中间品出口的路径与模式选择
以对外投资带动中间品出口,是我国顺应全球产业链转移新趋势,规避贸易摩擦的不确定性,精准对接新兴市场的需求,维系中国产业链影响力以及促进国内产业升级的战略选择。
(一)目标区域与行业布局策略
在国别与行业布局上,我国对外投资实施差异化战略是关键。首先,越南、墨西哥等战略支点型国家,其核心价值在于充当应对大国博弈、维系传统市场的跳板。这些国家通常拥有相对低廉的要素成本、年轻化的劳动力人口,并且通过《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美墨加协定》(USMCA)等高水平自贸协定深度嵌入欧美市场网络。因而我国投资布局应高度聚焦于家电、纺织服装、家具等劳动密集型终端消费品的组装与制造,以及汽车零部件、消费电子等模块化程度高、物流要求敏捷的产业环节。其战略目标是通过“中国组件、当地组装、出口目标市场”的贸易模式,有效规避针对中国原产地的直接贸易壁垒,在维持我国中间品出口份额的同时,保住在欧美市场的终端产品存在感。这一路径的关键在于效率与成本的精确平衡,并需警惕对当地供应链过度依赖可能引发的产业空心化风险。
对于泰国、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等东盟战略纵深型区域,其战略意义在于构建多元化、高韧性的区域生产网络,以化解对单一国家或市场的过度依赖。这些国家产业基础较好,各自形成了特色产业集群。因此,投资应侧重于产业链的深度融合与升级。例如,在泰国,可以依托其作为东南亚汽车制造中心的产业基础,重点投资新能源汽车全产业链,以此带动国内更高价值的锂电材料、功率半导体、车规级芯片等中间品出口。在马来西亚,可以利用其半导体封测的全球领先地位,投资布局前端制造、高端封装以及半导体设备与材料的配套,带动国产硅片、特种气体、溅射靶材等上游产品的出口与技术合作。在印度尼西亚,则应围绕其丰富的镍、钴等战略性矿产资源,投资建设从冶炼到电池正极材料的一体化项目,推动产业链从资源开采向精深加工跃升,带动国内先进的湿法冶金技术、高压反应釜等专用设备与技术服务的出口。这一路径的核心是将“嵌入”与“引领”相结合,通过深度参与区域产业链,巩固中国在其中的技术主导与供应链的核心地位。
对于拉美、非洲等新兴市场,投资逻辑应从单纯的贸易替代转向长远的市场培育与生态构建。这些地区正处于工业化与城市化的关键阶段,本地市场需求潜力巨大,但产业配套极度薄弱。因此,初期投资应优先围绕基础设施互联互通、能源资源开发和本土化初级制造业展开。在拉美的巴西、智利等国,可投资于矿业现代化、农业机械化及配套的物流体系,带动国产大型矿山机械、农业装备、工程车辆及配套零部件的出口。在非洲,可依托境外经贸合作区,投资建设建材、日用化工、农产品加工等进口替代型工厂,并同步带动生产这些产品所需的工业生产线、机床模具及基础原材料的出口。这一路径着眼于未来,旨在通过帮助东道国建立工业基础,培育其消费市场,从而为中国中间品创造长期、稳定的增量需求,实现从产品输出到产能合作与市场共创的转变。
(二)多元化投资方式与风险防范
在对外投资方式上,我国企业需综合运用多元模式并建立相应风险防范机制。绿地投资是构建长期、稳定海外生产基地的基石。它赋予投资者从零开始设计生产流程、植入技术标准和管理体系的完全自主权,尤其适用于技术保密要求高、需与国内母公司生产体系紧密协同的复杂型制造业项目。例如,在泰国投资建设全新的电动汽车电池超级工厂,可以最有效地将中国先进的电池制造工艺、智能工厂标准和供应链管理经验完整复制,并持续从中国进口电极材料、隔膜和生产设备。其风险在于建设周期长、资本投入巨大以及完全陌生的运营环境。因此,必须配套建立严格的核心技术出口分级审核清单,对涉及核心工艺参数的设备、软件和材料实行定向出口管制,并在投资协议中明确知识产权保护条款。
跨国并购是实现技术跃升、品牌获取和市场渠道快速接入的捷径。通过收购东道国的成熟企业,可以迅速弥补自身在特定技术领域或区域市场的短板。并购后,通过供应链整合,用性价比更优的中国制造的中间品替换目标公司原有的采购体系,可以直接带动出口。然而,这一方式风险极高,主要体现为在投资并购中技术逆向扩散、文化整合失败以及潜藏的法律与财务陷阱。防范的关键在于并购前的审慎尽调:必须对目标公司的核心技术进行评估,在法律上设立严密的防火墙,确保核心研发团队和数据的隔离;并购后的整合应循序渐进,优先进行财务与供应链整合,而非急于进行技术团队的深度融合。
对于政治风险较高、文化差异显著或市场准入壁垒森严的地区,合资合作是降低投资风险的理性选择。通过与当地有实力的政府背景企业或家族财团成立合资公司,可以借助合作伙伴的本土资源,有效应对政策变动、获得项目许可、并深入理解本地商业规则。中方可以技术、设备或关键中间品作价入股,从而锁定中国产品的供应渠道。此模式的最大挑战在于公司治理与控制权之争,以及知识产权泄漏风险。须通过公司章程、合资协议等法律文件明确界定决策权限、技术使用范围和知识产权归属,对核心技术采用模块化封装提供,仅输出应用界面而非底层代码。
境外经贸合作区模式代表了中国特色的集成式“抱团出海”。它通过政府间协议保障、园区统一规划建设和配套服务,为企业提供拎包入住的便利投资。区内企业形成的产业集群能产生显著的协同效应,降低中间品采购和物流成本。然而,合作区也可能成为技术、资本和产能外溢的通道,存在产业链整体迁移的风险。因此,需要合作区主导方建立园区级的监管与服务协调机制,对入园企业的技术合作、设备出口和中间品流向进行备案与引导,确保国内产业链关键环节的安全。
随着全球数字经济发展,以项目融资模式参与东道国的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如数据中心、智慧城市、5G网络),成为带动服务器、储能设备、光通信模块等数字中间品出口的新路径。这类项目往往涉及大量数据和网络安全管理,因此必须将数据主权与网络安全审查作为投资的前置条件,严格遵守中国的技术出口管制法规,并与东道国建立清晰的数据治理与合作框架。
境外经贸合作区带动中间品出口的实践与经验
(一)成本导向型中转路径
以越南龙江工业园为典型代表,该路径的核心逻辑在于充分利用东道国在劳动力、土地及国际贸易协定中的关税优惠等综合成本优势。企业将最终产品的劳动密集型组装环节转移至合作区,同时将高附加值、技术密集的核心组件、原材料和精密元器件保留在国内生产并出口至合作区,从而构建起“中国组件—东道国组装—出口目标市场”的贸易链条。这一模式的价值在于,它有效规避了针对中国原产地产品的直接贸易壁垒,在维持中国中间品出口基本盘的同时,维持终端市场份额。
然而该路径也面临挑战:一是对母国供应链存在较高依赖,供应链安全易受国际物流与双边关系波动影响;二是产业活动集中于价值链的低附加值组装环节,存在被“低端锁定”的风险;三是其可持续性高度依赖于东道国成本优势的存续以及与主要市场贸易协定的稳定性。
(二)产业链协同型嵌入路径
与成本导向型不同,以泰中罗勇工业园为范例,此路径的出发点并非单纯的成本套利,而是旨在构建以中国链主企业为核心的区域产业链生态。在汽摩配、新能源等中国具备比较优势的产业领域,龙头企业率先在合作区投资设立生产基地,随之吸引大批国内上下游配套企业跟进集聚,从而在合作区内形成较为完整的本地化供应链网络。这种模式的精髓在于系统化嵌入。它不仅能实现关键中间品的规模化、稳定化出口,更能通过技术标准、管理经验和产业协同的溢出,增强中国企业在区域价值链中的主导力与不可替代性。该路径成功的关键在于链主企业的带动效应与产业配套的完整性,其挑战在于对东道国本地产业基础和人才供给有较高要求,且需防范核心技术在外围扩散的风险。
(三)资源绑定型开发路径
资源绑定型开发路径多见于赞比亚合作区等资源丰富的地区,核心是围绕东道国拥有的战略性矿产资源,推动合作从初级的资源开采向中高端的冶炼、加工和制造延伸。中国企业不仅出口矿山机械、选冶设备等重型中间品,更通过投资建设冶炼厂、加工厂,将技术、标准和运营体系整体输出。这种“以资源换产业、以投资带出口”的模式,实现了资源获取、产能合作与中间品出口的三重目标。它将中国的资本和技术优势与东道国的资源禀赋进行深度绑定,创造了更为稳固的双边经济纽带。其面临的挑战包括前期资本投入巨大、投资回收周期长、易受国际大宗商品价格波动影响,并且需要高度关注环境保护与社会责任等合规议题。
(四)战略区位型集成路径
以中埃泰达苏伊士经贸合作区为例,该路径的基石是合作区所处的得天独厚的地理区位——紧邻全球航运要道苏伊士运河。凭借这一枢纽优势,合作区的发展定位超越了单一的生产加工基地,升级为集高端制造、保税物流、贸易服务和研发创新于一体的区域综合运营中心。其目标市场不仅限于东道国本身,而且辐射欧盟、中东、非洲等广阔区域。在此路径下,吸引和集聚的产业往往是附加值更高的装备制造、精密仪器、新型建材和电子信息等。合作区通过提供优越的物流解决方案、保税服务和金融配套,极大增强了中国制造的区域辐射能力和市场响应速度,带动了更高技术含量和附加值的中间品与服务出口。该路径的挑战主要在于初始投资门槛高、对综合运营管理能力要求极高,且其效益与全球贸易流和地缘政治稳定状况密切相关。
对策建议
(一)以对外投资带动中间品出口
为充分发挥对外投资对中间品出口的带动作用,需要构建体系化的政策支持框架。一是实施差异化的国别战略引导。依托“一带一路”与RCEP合作框架,针对越南、墨西哥等“战略支点型国家”,重点布局劳动密集型产业,巩固传统贸易渠道;在东盟等“战略纵深型区域”,聚焦新能源汽车、半导体等高端制造,构建以我国对外投资为主的产业链生态;在拉美、非洲等“战略新兴市场”,围绕基础设施与资源开发,带动工程机械、建材等中间品出口。二是创新金融支持工具。构建覆盖“走出去”企业与海外深加工项目的多层次投融资体系,推动中资银行设立境外专项贷款,并创新针对供应链中断、设备采购等风险的保险与担保产品,为产业链协同投资提供信用增信。三是深化技术合作与标准对接。鼓励在海外设立联合研发机构,支持中国检测认证机构“走出去”参与东道国认证体系建设,推动标准互认,缩短中国中间品的市场准入周期,从规则层面降低贸易壁垒。
(二)充分发挥境外经贸合作区作用
我国境外经贸合作区需从功能载体升级为制度型开放平台与产业链协同枢纽。一方面,要强化规则先行与产业协同。积极在双边协定中设立合作区投资专项条款,使其成为数据跨境流动、投资便利化等高标准规则的“压力测试区”。同时,推动国内成熟产业带(如长三角新能源汽车、珠三角电子)与境外合作区集群对接,构建“国内研发+海外制造”的垂直协同体系。另一方面,要构建数字化支撑与综合服务体系。支持合作区建设智慧物流枢纽与区块链追溯平台,并推广人民币跨境支付与数字人民币结算,提升中间品流通效率。整合政策性与商业资金设立专项发展基金,强化合作区运营机构在国别法律、ESG合规等方面的全周期服务能力。此外,应以合作区为支点,完善海外售后网络,通过维修服务带动中间品持续出口,并优化备件通关流程,形成“制造—出口—服务—反馈”的价值闭环。
(编辑 季节)
什么是战略性产业
我们所说的战略产业,可大致归纳如下几个特征:第一,对综合国力、国家安全和未来发展具有关键影响的战略性产业,是国家必须抢占的科技和产业制高点;第二,以技术驱动的产业,该类产业知识密集,进入门槛高,对相关产业具有明显的带动性;第三是成长潜力大,综合效益好。生物医药完全符合这样一个战略产业的定位,在保障国民健康、推进科技创新、促进经济发展、维护国家安全、助力健康中国等方面都具有无可替代的作用。
最近中央刚刚发布的“十五五”规划建议,特别提出要把生物制造与量子科技、脑机接口等并列为七大未来产业。生物制造的核心内容之一就是生物医药,此外还有生物材料、生物能源和生物农业。目前最受国际关注,发展势头最快的也是生物医药。
我国生物医药产业取得重大突破
20年前,国家科技中长期发展规划(2006-2020)专门设立了一个新药创制专项,当时我国的创新药物几乎是零,与美国和西方国家的差距很大。这个专项能不能取得成果,不少人是抱有高度怀疑的。现在,情况已经发生了根本性变化。
有一些数据可以说明。2024年,我国首次批准93种创新药,创10年新高,其中42%是国产,居美国之后,全球占比达到39%。2015—2024年,我国启动了4000多项首次人体试验,年增长率为20%。大量资本涌入生物医药的一级市场,过去10年达到4000多亿元。特别是生物医药领域的出海和对外授权,最新数据已达1200多亿美元,客观上反映了中国在创新药方面已经取得的巨大成就。
生物医药产业的差距和问题
一是产业发展与市场潜力不匹配。我们的创新药国内市场占有率仅为8.6%,而美国达到了81.8%,欧盟为74.8%,日本为7%;我国创新药的人均支出只有美国的1/124.9,是日本的1/24.4。我国14亿人口的基因测序市场只占到全球10%左右,而3亿多人口的美国占到全球的50%,欧美国家加起来占到80%。如果按人均推算,我们只有美国的1/20,差距之大令人震惊。新技术尚不能尽快为国民所用,这是一个非常突出的问题。
二是标准与生态问题。我们现在原创药方面还有一定差距。我从来不以为技术问题是一个不可逾越的鸿沟,关键是创新和产业生态。跨国公司不仅提供产品,还提供一整套经过全球长期市场验证的解决方案和技术支持服务,因而形成了强大的生态壁垒。目前全球排名前30名的处方药销售公司均为欧美日的西方企业。我们的产业是追踪型的,从一开始就缺乏体系建构,很多产业领域尽管规模很大,但由于体系不完备,很容易被“卡脖子”。中央四中全会着重强调产业体系建设,这是抓住了根本问题。
三是政策问题。这些年来,为了限制药品价格虚高,减少消费者的医药支出,相关部门通过集采方式大幅度降低医药价格。所谓“灵魂砍价”,有的几乎到了让生产企业赔钱的程度,力度之大前所未有。目前我国创新药的价格大约只有美国的1/50-1/30。对于创新药来说,生产成本从来不是主要的,主要成本是研发支出。过去常提到“两个10”,即10年研发周期、10亿美元研发费用,现在早已大大突破了。如果我们一味降低药价,导致企业无法在付出高投入、高风险之后获得高回报,直接后果就是企业不敢再投入研发。
四是资本问题。这几年大量新药管线被提前授权或出让,这种现象被业界称之为“割青苗”。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资本市场趋冷,研发企业资金链断了,只能“卖儿求生”。如果任由这种局面发展下去,将会带来两个后果:第一,我国将失去造就巨大新药产业的机会,大批有潜力的企业只能沦为跨国药企的帮办;第二,新药创新将趋于停滞,或者只能被动服从于跨国公司的创新链。
五点建议
对于大国来说,生物医药从来不是一个简单的市场问题,而是与国家战略利益和安全息息相关。特别是在当前复杂的地缘政治环境下,生物医药产业的重要性更是前所未有。为此我提出五点建议,也是五个关键词。
一是报备制度。对生物医药的重大对外交易行为实行报备制度,这一点非常重要。国际贸易从来不是国门洞开,而是要有报备审批制度,这与对外开放并不是矛盾的。我国公司到美国去进行并购,很小的一个交易都要上国会辩论,报备若未获批准,大量的交易活动即被中止。我国目前在重大和战略性产业领域仍未建立起有效的报备制度,存在许多漏洞,需要尽快弥补。
二是统筹协调机制。现在一些项目的研发、生产和应用环节是割裂的,研发环节只管研发,生产环节只管生产,医保管医保,医院管医院,基本上都是各行其是。这些环节本来是有共同利益的,是一个利益共同体,但现在都是各自为政,形成了很多政策悖论。当务之急是要形成统筹机制,小目标服从大目标,小利益服从大利益。
三是战略母基金。从目前资本市场情况来看,许多融资短板很难在短期内得到完善。建议设立国家级生物医药产业战略母基金,并与地方政府基金、社会资本结合起来,形成千亿级投资规模。
四是AI+BT产业生态。美国最近推出来的“创世纪使命”战略,很可能彻底改变科研范式,也包括生物医药研发范式。一个数据推动、AI推动的时代即将到来,整个赛道将发生很大变化。无论我们对这个趋势存在多少质疑,这个趋势已经是不可阻挡的。对于我们来说,现在重要的不是选择与否,而是如何拥抱,在生物医药领域尤为重要。
五是中国版FDA(医药监管)。目前我国在这个领域的行政审批总体上比较保守,新药、新仪器设备报批困难重重。跟美国相比,我们在技术、资本方面尚没有优势可言,如果在政策上卡得太严,我们凭什么去追赶别人?我们过去做很多事情都强调试验、示范,试点先行,改革开放就是从深圳等沿海开放城市开始的,生物医药完全可以借鉴这样的模式,进行先行试验试点。
最后要强调,中国医疗模式如果走美国式道路,我认为是走不通的。美国是3.4亿人口,医疗支出将近5万亿美元,占到GDP的17%,这样一个投入强度没有任何大国可以担得起。如果按照美国的人均医疗投入水平,我国有14亿人口,即使把全部GDP投入到医疗领域都不够。那么中国应当走什么道路呢?我认为就是要按照四中全会提出的“健康优先”的原则,建构一个适合中国国情的,对全生命周期进行管理和维护的健康保障体系,这是一个宏大的战略,必将造福亿万人民。华大基因这几年在河北省做了无创产前基因筛查民生工程,国家卫健委卫生经济中心评估费效比是1:17,也就是用一元钱的投入能够产生(节省)17元钱的效用,有哪个公共支出能够有这么大的回报?
对我国来说,更为重要的不是换技术,而是改变赛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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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球政治经济格局深度调整、能源结构加速转型与供应链重构的复杂背景下,中国国际工程承包行业正面临前所未有的系统性挑战与历史性机遇。传统的要素驱动与规模扩张模式难以为继,正在转向以创新、投资与价值为核心的高质量发展,这不仅是行业共识,更是国家在“十五五”时期对“坚定不移推动高质量发展,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战略要求的具体落实。从全球资本趋于密集、转型需求更迫切的中东海湾市场看,中国工程企业在新时期将实现从“跨国经营”到“全球运营”、从“工程承包商”到“产业链组织者”的战略跃升。
一、新时代背景下的行业转型诉求与战略逻辑
当前,国际工程承包行业正处在一个深刻而复杂的系统性变局之中,地缘政治关系的持续演变使得政治考量与商业决策前所未有地紧密交织;以碳中和为目标的全球能源转型加速,不仅催生了新能源基础设施的海量需求,而且从根本上改变了项目的投资偏好、技术标准与可持续性要求;新冠疫情所暴露并加剧的全球供应链脆弱性,推动各国和各企业重新审视并重构其供应链的韧性、安全与区域化布局。
这一战略转向蕴含三层核心逻辑:一是价值链上移是总目标。 企业必须摆脱对单一施工环节的依赖,向产业“微笑曲线”两端高附加值的规划咨询、技术研发、投融资及运营服务延伸。二是投资驱动是关键引擎。通过向“投、建、营一体化”模式转型,以资本为纽带提升话语权,获取长期运营收益和资产增值,实现从“项目利润”到“资产收益”的跨越。三是国际化升维是必然选择。这要求企业超越短期项目思维,树立“全球资源整合”的生态系统思维,打造技术标准输出、深度属地化、全球化风控及品牌文化软实力,最终转化为真正的“全球化公司”。
在此战略框架下,中东海湾市场的枢纽地位空前凸显。作为“一带一路”的关键交汇点,该地区由国家发展目标驱动的经济转型与新型城市建设同步发生,形成了对高端技术、复杂系统集成和综合解决方案的巨量需求。使之成为检验和锻造中国工程企业升级能力的核心试炼场与战略机遇池。
二、中东海湾市场:汇聚四大趋势的战略高地
中东海湾市场并非传统意义上的工程承包市场,而是一个汇聚并放大未来全球基建核心趋势的“价值高地”,具体表现为四个特征:
第一,中东海湾工程市场所展现的深刻能源转型进程,与当代中国所倡导和践行的绿色经济发展理念,正呈现出一种超越地理与文化、基于共同未来关切的战略共鸣与理念契合。以沙特“2030愿景”、阿联酋“2050能源战略”等国家蓝图为核心,海湾各国正将经济未来锚定在可再生能源开发、能源效率提升与高碳产业的绿色转型之上。市场需求已从设备安装升级为涵盖绿色能源规划、智能电网、绿氢产业链及能效改造的系统工程,为中国企业输出全周期绿色解决方案提供了宏大的舞台。
第二,海湾国家正处于全球最强烈的城市化浪潮之中,超大规模城市建设带来工程总承包、规划设计和整体方案输出的黄金机遇。从沙特红海旅游环球区、奇迪亚娱乐城、萨勒曼国王公园,到阿联酋阿布扎比的马斯达尔城、迪拜的世博城与可持续发展区,再到卡塔尔为世界杯遗产而深度重塑的多哈都市圈,这些项目无不以千亿乃至万亿美元级的投资规模、突破想象的空间尺度和集成尖端科技的气魄,重新定义着“城市”的形态与内涵。这类项目本质是构建“复杂社会经济系统”,要求承包商具备整合全球资源、驾驭极端环境、实现多目标平衡的“超级集成”能力,将竞争门槛从价格战转化为系统解决方案能力的比拼。
第三,海湾国家以本地化为核心的经济政策倒逼国际承包商加速实现价值链上移。以“沙特化”为代表的政策,其深层逻辑是以市场换产业,强制推动技术转移和本土制造,倒逼国际企业必须从“外来乙方”转变为深度嵌入本地经济、贡献知识溢出的“本土化价值伙伴”,推动中国企业在当地设立区域总部、研发中心和制造基地,实现从施工管理到“高端工程+本地制造+技术服务”的能力再造。
第四,海湾国家所展现的日益明晰且积极主动的“向东看”战略转向与多元平衡外交实践,正为中国企业的深度国际化进程构筑起一个颇具战略纵深意义的稳定合作窗口。更为关键的是,沙特公共投资基金(PIF)、阿联酋穆巴达拉投资公司(Mubadala)和阿布扎比投资控股公司(ADQ)等,已远远超越单纯的财务投资者角色,正演变为中国企业不可多得的“战略资本伙伴”。它们与中资企业的合作,从项目融资升级为共同设立投资平台、联合并购的深度资本耦合,为中国企业参与投建营一体化、布局关键产业链提供了宝贵的资本背书和风险共担机制。
三、四大核心升级路径:从理论到实践的框架
基于上述市场逻辑,中国工程企业的转型升级可聚焦于四条相互支撑的实践路径:
路径一:绿色化升级——成为低碳转型的“系统方案提供者”。
企业需超越单项技术应用,致力于成为客户碳中和目标的“首席实现官”。这要求企业构建贯穿低碳建材、模块化建造与智慧节能设计的绿色建造体系;主导大型光伏、绿氢、储能等新能源产业链的EPC+项目;将传统工地升级为“零碳工地”样板;最终提供从碳足迹规划、绿色金融到智慧运维的全生命周期解决方案,交付可衡量、可认证的绿色资产。
路径二:高端化升级——向知识、标准与品牌要竞争力。
摆脱价格战的关键在于占领产业链的知识与品牌高地。企业要强化前端的规划咨询与原创设计能力,并从源头定义项目价值;打造 “高端装备(如智能机器人)+数字化精益建造+全周期高端服务” 的综合输出模式;在光伏、储能、BIM(建筑信息模型)等优势领域,主动推动“中国标准”与本地及国际标准融合互认,从规则应用者转向规则塑造者,最终完成向“全球解决方案提供商”的跃迁。
路径三:国际化升级——构建“本地化”的深度运营生态。
真正的国际化是“融进去”。这需要企业在海湾核心枢纽设立承担战略决策功能的区域总部、融合本地文化的前沿设计中心与敏捷的供应链枢纽。更进一步,构建包含本地采购、与本土巨头合资及投资设立生产线在内的深度制造体系。企业应主动将东道国本地化政策视为发展的“路线图”,并与当地工业化、就业创造目标深度绑定,成为受信赖的“本土价值伙伴”。
路径四:价值链上移——从“建造者”到“投资者与运营者”。
这是突破利润天花板、获取长期价值的终极跃迁。核心是大力发展BOO(建设-拥有-经营)、PPP(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投建营商业模式,从赚取施工利润转向分享运营收益与资产增值。成功的关键在于引入PIF等主权财富基金作为战略资本伙伴,形成风险共担的利益共同体。企业角色应从承建单点项目,转向联合资本,投资布局或整合某一绿色产业集群(如“光伏-储能-电网-绿氢”)。最终,企业将从“EPC承包商”蜕变为集工程、资本、科技、服务于一体的“综合集成商”,交付能持续产生效益的“活系统”。
“十五五”时期,中国国际工程承包行业的升级,本质是一场从“体力输出”到“智力与资本输出”,从“硬件建造”到“系统整合”的范式革命。中东海湾市场以其对绿色化、巨构化、本土化与资本化的极致需求,为这场革命提供了顶级演练场。通过坚定践行上述四大路径,中国工程企业不仅能赢得项目,更能赢得规则定义权、产业链位势与长期战略伙伴关系。最终,这将驱动一批领军企业从全球市场的“优秀参与者”,蜕变为能够整合全球资本、技术、标准与文化的 “全球系统整合者”,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编辑 宋斌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