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导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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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电网电力国企为抓手,支持全球南方国家现代化进程

项安波 贾涛 吴畏 来源: 2026.06.23 16:23:39



现代化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潮流,实现现代化是全球南方国家的共同愿景。当前,全球南方国家群体性崛起正在改变世界格局,其现代化进程与我国建设现代化强国构成了相互促进、彼此互补的共生体系。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始终是“全球南方”的一员,强调同广大发展中国家携手实现现代化,要求“抓住全球南方现代化进程中的合作机遇”。“两个现代化”并进根植于经济结构的高度互补、发展阶段的梯次衔接和改变国际秩序的共同愿景,具有深刻的现实基础与战略逻辑。

中央企业集战略使命、规模实力、全球网络和国际投资于一身,可成为抓住全球南方现代化进程合作机遇的抓手,特别是相关国企在电网电力领域具备全球领先的体系化优势,应发挥“排头兵”作用,促进“两个现代化”相互成就,塑造国际投资的有利国际环境。

一、电力已成为全球南方国家现代化进程中的瓶颈制约

当前全球南方国家电力紧缺,严重制约其工业化进程和民生改善。

一是电力短缺导致一些国家陷入资源制约、贫困陷阱。以非洲为例,尽管多数非洲国家自然资源丰富,但由于电力短缺,导致经济结构单一、主要依赖原材料和初级产品出口;电力短缺叠加稳定性差,难以保障教育、医疗、供水等公共服务,间接加剧城乡差距和贫困循环。

二是电力基础设施存在短板,部分地区覆盖不足、效率低下。根据世界银行2025年发布的《能源进展报告》,全球仍有6.66亿人无法获得基本电力供应服务,其中超过80%的人生活在撒哈拉以南非洲地区,可以说电力紧缺主要是在全球南方国家。如非洲东部和南部国家2023 年电力普及率仅50.67%,意味着仍有近5亿人口(按区域总人口约10亿估算)无法获得稳定电力供应,远低于全球平均水平(87%)。

三是电力领域差异化发展特征突出,部分地区普及率偏低且城乡鸿沟显著,部分已达较高覆盖率但面临设施老化,需升级改造以适配新能源并网与高质量供电需求。如非洲东部与南部地区的城市电力普及率达79.93%,接近中等收入国家水平;而农村普及率仅35.24%,部分偏远地区甚至低于10%。再如南非的多数燃煤电站已运行超过40年,故障频发,供电能力大幅下降;拉美及加勒比地区国家电网设施普遍老化(平均服役年限25年以上),输电损耗率达12%—15%,远超国际先进水平(6%—8%),迫切需要升级改造。

四是人均能源消费与电力消耗普遍较低,增长空间巨大,同时受经济发展驱动,需求增速相对较快。如非洲东部及南部地区2000-2023 年电力普及率增长率达154.39%,其中农村地区增长306.34%。

五是电力投资需求旺盛。从电力缺口规模估算,非洲东部和南部地区未来10年电力基础设施投资需求超过2000亿美元;撒哈拉以南非洲47%的人口无电可用,农村地区31.3%的接入率意味着至少需要新增数亿千瓦的发电装机和数十万公里的输电线路,2023年私人参与能源投资达20.99亿美元,显示出国际资本关注该地区能源市场;据国际能源署(IEA)预测,2020—2030年,中东、北非及阿富汗与巴基斯坦地区电力基础设施升级投资需求超过3000亿美元;拉美及加勒比国家电力投资缺口明显。

六是全球南方的工业化进程需要大量电力,工业电气化趋势进一步增大了电力需求。世界各国的工业化进程都需要大量电力供应,中国工业化也是电力先行和电力高速增长。而全球生产生活的电气化趋势进一步扩大了电力需求,电力消耗增长速度高于能源消耗的趋势日益加速。IEA预测,发展中国家未来25年电力需求年均增长率将达到3.2%。为支撑工业化,发展中国家发电装机容量预计在2030年前突破100亿千瓦,并在2035年前实现翻番。全球南方国家的工业化之路,必然在全球碳中和与绿色转型的背景下以更高电气化占比推进。二、我国电网电力国企优势明显

第一,我国电网电力国企具备全产业链体系化能力优势,可以满足全球南方国家现代化进程中的电力相关需求。

一是我国电网电力国企自改革开放以来快速发展,建立了全产业链能力体系。从传统煤电到风光水发电、核电,到特高压跨区域远距离送电及抽水蓄能等储能环节,从过去的传统电力系统到近年来的以可再生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以及2025年中国用电量首超10万亿千瓦时,背后是电网电力国企对全球最大工业体系和14亿人生活用电的有力支撑。

二是中国及国企掌握的绿色技术可以为全球南方国家增加一条绿色工业化的路径选择。传统化石能源集中分布在少数国家,而太阳能、风能等可再生能源分布范围十分广泛。过去十几年,中国持续加大科技创新力度,不断推动风电、光伏、储能、新能源汽车等领域的技术迭代,促进全球绿色技术成本大幅下降,不仅自己构建了全球最大、发展最快的可再生能源体系,而且成为全球新能源产品和服务的主要供应商,为可再生能源在越来越多国家和地区的广泛利用创造了条件。中国的绿色技术、新能源体系和新型电力系统,可以助力全球南方国家平衡利用传统能源和新能源,为工业化提供更多元化、更可持续的能源供应。

第二,我国电网电力国企实力全球领先,正在带动中国相关企业、设备、技术、标准“走出去”

我国电网电力类央企在全球市场已具备较强的竞争实力。2025年《财富》世界500强排名中,我国电网电力央企就有10家,包括国家电网(第3位)、南方电网(第84位)、国家能源集团(第92位)、中国电建(第100位)、中国能建(第228位)、华能集团(第256位)、国家电投(第265位)等,涵盖电网、电力建设、发电等环节。其中国网、南网公司的资产规模、资金、技术、管理水平均处于世界行业先进水平,形成了涵盖规划、设计、建设、设备供应、运营、管理等环节的完整价值链,具备强大核心竞争力和综合优势。近期欧美发达国家抢购我国变压器产品,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我国电力电气设备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

我国电网电力国企逐步“走出去”,在海外参与了不少项目,积累了丰富经验,并带动中国相关企业、设备和技术等“走出去”。如国家电网公司在全球45个国家开展了国际业务,建设了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标志性工程;南方电网公司在全球8个国家和地区开展业务,并发挥电网居于电力体系核心的带动优势,“十四五”时期累计带动中国技术、资金、装备、服务“走出去”超70亿美元。

第三,我国电网电力国企拓展全球南方市场既必要亦可行。

一方面,国内电网骨干结构已基本成型,跨区域输电和主干网架趋于完善,市场逐步由“增量扩张”转向“存量优化与效率提升”,电网建设能力、工程组织能力和技术标准体系正在拓展外部现实需求。

另一方面,全球南方国家在较长时期内仍将面临持续而庞大的电网建设与升级需求,为具备成体系规划、建设和运营能力的外部供给方提供了广阔空间。与我国在电力供给侧形成的体系化优势相对应,双方在发展阶段和能力结构上的互补性进一步凸显。

对电网电力国企而言,将成熟的规划设计能力、施工组织经验和标准化技术体系应用于海外,特别是电力基础设施仍显不足的全球南方国家,具备较强的现实可行性和比较优势。

三、发展中面临的问题与挑战

一是部分国家政治政策风险较大,难以把握。一些全球南方国家政局不稳、政策连续性差,多方力量博弈激烈,将对项目带来较大政策变更风险,甚至可能面临较大经济损失2011年缅甸新政府上台后,以民生和生态为由单方面搁置项目,目前仍未启动。一些全球南方国家将电力基础设施视为敏感领域,我国国企获取相关机会存在更严格审查和限制:如东南亚的大部分国家,将输配电行业视为敏感行业,未开放投资;中亚很多国家均未开放输配领域投资;非洲国家基本未开放输配投资;海湾国家经济基础较好,但输配电投资尚未放开。大部分拉美国家(巴西除外)将国企视为“同一经济集团”,并纳入反垄断重点审查范围,大幅增加我国国企获取相关项目难度。

二是缺乏顶层设计和统筹协调,尚未发挥好我国国企“走出去”的体系化优势。缺乏系统顶层设计;在部分国家和地区,还存在相关企业相互抢项目、信息不透明难共享、缺乏协调等问题。

三是电网电力国企“走出去”面临的一些监管约束过强。根据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央企主责主业及《中央企业境外投资项目负面清单(2017年版)》(国资发规划〔2017〕14号)要求,境外控股公司如按照中央企业等同管控,需遵循公司主责主业开展管控运营,境外控股公司开展非主业投资均需履行“特别监管类”审批流程。但实践中境外实体公司开展业务,单体投资金额一般不大,往往根据当地市场需要开展多元化业务,如在中东市场,电力业务与海水淡化业务一般会同步开展。原因在于开展多元化业务可以分散风险、复用资源,提升企业的发展韧性。中央企业在完成境外实体公司的控股收并购后,如按照主业管控,会限制境外控股公司的多元化发展;如通过相关多元化发展,还可以更好支持国内其他行业上下游企业“走出去”。

四是海外资产监管难与海外利益保护难并存。一方面,近年来我国海外国有资产快速增长,仅中央企业已累计在180多个国家布局了1万多个项目和机构,境外资产总额接近8万亿元,“量大、面广、点多、距离远”导致出现监管“鞭长莫及”问题,近年来出现一些涉及海外项目的贪腐问题。另一方面,近年来我国企业海外项目遭遇越来越多的合法权益被侵害事件,中美博弈加剧、地缘政治冲突等因素加大了相关风险。“十五五”规划已明确要求“加强海外利益保护”。

五是国企自身的国际化能力有待提高。部分国企国际化发展仍以项目驱动型模式为主,国际业务管理体制机制相对滞后,与国际一流企业相比,业务拓展的深度、广度和速度均存在明显差距;防范化解境外风险能力仍需加强;在参与全球能源治理、绿色金融、标准化输出等“软实力输出”方面,与世界知名电力企业相比还存在明显不足。

四、相关建议

我国电网电力国企在抓住全球南方现代化合作机遇中具备当好“排头兵”的基础和条件,可支持其围绕全球南方国家工业化和绿色转型发展机遇,优选重点区域,聚焦大电网建设运营、直流输电、抽水蓄能等投资规模大、辐射范围广、带动能力强、技术水平高的项目,牵引我国电力科技研发、装备制造等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带动更多“中国智造”走向海外市场,促进“两个现代化”相互成就,助力我国更好地主动运筹国际空间、塑造外部环境。

一是开展“国企海外拓展协调与国际化能力提升”行动。一方面,加强国企海外业务统筹指导和竞争协调,健全重大国际项目协同机制。在“十五五”期间,将进一步强化对国企海外业务的顶层统筹和分类指导,建立健全国企重大国际项目的协调联动机制,推动信息共享、资源协同和“抱团出海”。以提升整体价值创造能力和国际竞争力为导向,适应性优化国企境外主责主业和分工界面,合理引导差异化布局,形成协同高效的国际化发展合力,更好服务和支撑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推进全球南方国家现代化。另一方面,对相关国企的国际化拓展给予指导,提升国际化能力,开展相关人才培训、经验交流等工作。

二是优化“走出去”企业主责主业核定相关监管政策。明确电网企业开展境外混合型项目投资的主业认定标准,将主业部分投资额占比超过50%的认定为主业项目。允许中央企业在年度非主业投资规模8%上限内自主开展境外非主业项目投资,不再“一事一议”履行特别监管类审核程序。此外,建议相关部委考虑国资央企境外控股公司相关多元化发展的实际需要,调整《中央企业境外投资项目负面清单(2017年版)》,避免境外控股公司因主业限制陷入业务过于单一的困境。

三是改善战略性项目的相关考核与支持。建议在“十五五”期间,统筹考虑国际形势变化和不同业务类型特点,提升国际业务考核和监管的弹性与包容性,探索实施差异化、分类化、周期化考核,动态优化业绩评价和激励约束机制,更好引导国企稳健有序推进国际化布局。重点是将国内公益性业务分类核算、分类考核相关改革试点成果,加以适应性调整优化后,推广应用至全球南方国家相关项目。在分类核算的基础上,对国企主要服务于国家战略但经济性较差的投资项目,给予优惠贷款、财政补贴、降低投资回报率、降低经营考核要求、延长考核期等政策支持,从而强化项目的战略功能意义。另可考虑灵活应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资金来源,成立“支持全球南方现代化电力发展基金”,重点支持具有战略意义但短期商业回报不高的清洁能源和电网互联项目。

四是加强国企海外资产监管、利益保护与支持体系建设。充分利用信息化、智能化手段,紧盯资金流向和采购、招标等关键环节,加强异常处置和审计等监督手段,逐步建立完善对国企海外资产的穿透式监管系统,“管得住才能放得活”。逐渐形成“事前有预警、事中有支持、事后有救济”的体系化海外利益保护与支持体系:在事前环节,需要商务部与国资委可以牵头整合全球能源政策、地缘政治、市场价格波动等数据,建立国别风险数据库和预警系统;在事中环节,国资委联合相关部委构建海外项目支持机制,积极协调危机处置工作,协调完善金融支持体系,对境外抽蓄、直流输电等绿色项目提供专项信贷额度及利率优惠,简化信保审批流程,需要探索人民币跨境结算创新试点,降低汇率风险等等;在事后环节,需要加大政府间沟通协调,并与相关机构一起健全海外投资保险制度,在企业遇到重大政治风险时能提供及时有效的救济。

(编辑 季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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