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导刊

国务院办公厅:发挥国企党组织核心作用 推行书记董事长一肩挑

本刊编辑部2017.09.19 09:18:54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指导意见》,旨在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现代企业制度。《意见》阐明了党的领导与公司治理的关系,把党组织建设与公司法人治理结合起来,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董事会依法选择经营管理者、经营管理者依法行使用人权相结合,积极探索有效的实现形式。

《意见》表示,坚持和完善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领导体制,符合条件的国有企业党组(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可以通过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成员中符合条件的党员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入党组(党委);党组(党委)书记、董事长一般由一人担任,推进中央企业党组(党委)专职副书记进入董事会。

此前,国资委已开始在央企中推行党委(党组)书记、董事长“一肩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