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平台经济中,由多边市场和网络效应所引发的竞争行为,传统的反垄断法律规范及反垄断执法法律框架,已难以予以有效应对。而行业监管存在碎片化、动态性缺失以及过度干预等问题,对平台经济的健康发展形成了进一步制约。需要把多元法律工具诸如数据治理、消费者保护等加以结合,构建一个更加适应现代平台经济的法律体系,推动平台开放与公平竞争。平台的商业模式和运营策略的复杂性使监管的难度增加,这是法律与监管机构所面临的重大挑战。
(一)平台开放的现实难题
下述案例体现出平台开放所存在的现实难题,传统的反垄断措施以及行业监管遇到的困境。
1.平台开放的案例剖析。
(1)阿里“二选一”案。阿里巴巴对商户提出要求:在其平台上,商户只能选择与阿里合作,而不得在竞争对手平台上开展业务。“二选一”政策限制了商户的选择与竞争自由,造成了市场竞争的不公平以及平台内的生态失衡。这种具有强制性的合作协议促使商户之间不平等竞争加剧,平台具有的市场主导地位又使得这些商户无法摆脱阿里的掌控,对市场的多样性和创新性产生了不利的影响。
(2)微信与抖音外链封禁案。该案涉及两大社交平台之间有关竞争以及信息流动的问题。其中,微信禁止用户在其平台上分享抖音链接,借助技术手段对抖音的相关内容予以封禁,将此举称作是“用户体验保护”以及内容合规过滤的举措。而抖音认为,这一做法侵犯了自身的商业利益,对用户的选择自由构成了限制,造成平台之间的不公平竞争。此案涉及平台是否可以凭借技术手段限制用户访问其竞争对手,案例本身体现了平台间竞争之剧烈,平台之间对于信息流动的把控。微信的行为对抖音的用户增长产生了影响,对用户在多个平台之间自由传递信息的权利形成妨碍,引发了用户流量归属以及平台能否以数据资源投入作为理由对他方的使用予以限制的争议, 并且给整个行业的生态带来深远影响。微信的行为凸显了平台在市场竞争中扮演的“双刃剑”角色:一方面它提供了强大的用户基础,另一方面它有可能通过技术手段对市场的自由流动进行限制。
(3)欧盟微软互操作性争议案。关于欧盟对微软提出反垄断诉讼案这一情况,其中指控的是微软在其操作系统中内置了自家的媒体播放器,进而限制了竞争对手的市场份额这一行为。欧盟认为,微软通过在操作系统中预装自家软件(媒体播放器),以此强制用户使用其产品,抑制了竞争对手的市场发展空间。此案表明,在平台的技术互操作性方面存在着法律挑战。微软此举被认为违反了《反垄断法》,特别是在其操作系统这一占据主导地位的市场当中,微软有能力凭借技术设置来限制其他软件厂商的市场空间,存在着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风险。这引发了对于技术互操作性和公平竞争的深入讨论。欧盟的判决对平台开放的要求设定了更高的标准,强调平台必须避免凭借技术设置来限制竞争,以此保护市场的多样性和创新性。 平台开放的构造规则要在技术和法律之间寻找平衡,以确保技术创新不会被滥用于排除市场竞争,要求立法者针对平台的市场行为制定更为严格的监管规则,确保公平竞争不会受到技术操作的影响。
(4)谷歌广告服务器自我优待案。谷歌在其广告系统中优待自家广告客户,向其提供更多曝光机会,进而对竞争对手的广告服务形成排挤。 利用自身搜索引擎的市场份额,谷歌经由广告算法与投放策略,对其他广告平台的市场进入起到了抑制作用,能够切实地掌控广告投放的流量,且能够给自家广告客户带来更高的曝光率。这一做法致使其他广告平台遭遇巨大的市场壁垒。 谷歌将其搜索引擎与广告平台相结合的做法,凸显出在平台开放的框架下如何确保广告业务的公平性、遏制不正当竞争的问题,这是平台开放法律框架建设过程中的一大难点。
2.平台开放潜在的反竞争效果。
平台的开放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对市场活力起到促进作用,但同时也潜藏着一系列反竞争的因素。
(1)平台开放可能加剧市场结构的固化。平台开放常常会造成流量、数据和用户资源向少数头部平台高度集中的局面,对行业内的竞争环境形成压制,小型企业和新兴平台所面临的竞争压力会愈发加大,想要突破大型平台的垄断壁垒变得极为困难。市场结构或许会趋于固化,创新以及多样性也会受到严重的阻碍。
(2)平台开放可能催生“数据搭便车”现象。通过平台的开放,数据共享得以实现,而对于一些技术与资源并不充足的小平台来讲,或许会依赖大平台的数据且无需承担相应的创新成本。这种“搭便车”的行为将会使其创新意图与能力受到削弱。
(3)平台开放可能提升共谋风险。在平台数量较少的市场中,平台间存在着可能借由协议、价格协调等手段形成隐性共谋的情况,导致消费者的成本被进一步抬高,且对竞争起到抑制作用。而平台开放所带来的资源共享以及服务整合,使得平台间的协同效应得以增强,为潜在的诸如价格操纵、服务捆绑等反竞争行为营造温床。 这种现象对消费者利益造成损害,还可能导致市场信息出现不对称的情况。
(4)基础设施成本的不公平分配。初期的主导大型平台的公共基础设施的构建需要投入大量成本,中期新进入的小型竞争者为连接和使用公共基础设施、保持与基础设施的兼容性以及后期维护与更新,都需要投入高昂的成本,这些成本需要大型主导平台与新小竞争者共同承担。虽然主导的大型平台在初期已经投入了大量的构建成本,甚至这个成本远高于所有的新小竞争者的进入成本,但后续的连接成本、兼容性成本、维护成本、更新成本等对新小竞争者来说仍然高昂,以至于本来欲削减市场进入壁垒的愿景成空,即使大型平台某天破产或解散,小新竞争者也没有能力承揽其业务。
(5)平台开放给隐私保护与市场竞争之间带来矛盾。在涉及个人数据和用户行为分析的情境之中,隐私保护成为一个突出的法律问题。平台为提升服务效率和实现精准营销,常常需要对大量的用户数据予以收集和利用,在这些数据的采集与处理过程当中,可能会牵涉到诸如数据泄露、滥用等问题,甚至平台有可能凭借对用户隐私的侵犯形成不正当的竞争优势。 平台如何平衡开放与隐私保护之间的矛盾,已成为法律与监管所面临的重要挑战。
(二)反垄断法律制度的局限
我国现行反垄断法律规范主要基于传统产业的市场竞争模式,在平台经济领域的适用性受限,如界定相关市场、认定市场支配地位及规制滥用行为方面,存在诸多困难;反垄断执法机构在面对平台企业复杂的竞争行为时缺乏精准的法律依据,出现执法滞后、监管碎片化等问题导致反垄断法在平台治理过程中作用受限。
平台发展涉足多种法律领域,需结合数据治理、消费者保护、平台责任、互联互通等多方面法律规范,构建综合性的平台开放体系。
1.反垄断法律规范的局限。
(1)相关市场界定困难。这是反垄断法的一个重点难题。平台经济的特征决定了其市场竞争方式与传统行业存在显著差异,尤其是在多边市场中,平台通过连接供需双方创造网络效应,市场边界往往模糊不清。例如,电商平台不仅涉及商品销售,还涉及支付、物流、广告等多个服务领域。零价竞争、数据驱动效应等模糊了市场边界, 传统的市场界定标准已不适用于平台生态内的多层次、跨领域竞争。我国反垄断法律无法明确平台之间的竞争行为与平台内外部市场的互动方式,难以更精确地界定相关市场。
(2)市场支配地位认定标准滞后。传统的反垄断法将市场份额作为认定市场支配地位的关键指标,但这一标准对于平台经济中的企业尤其是对多边平台而言,适用性较差。平台采取控制用户流量、提供多样化服务、获取海量数据等手段来获得市场主导地位,用户点击率、活跃用户数等市场份额指标复杂且冲突。 许多平台通过跨行业布局增强其在多个领域的影响力,形成“平台化市场”的支配地位(例如亚马逊公司)。 我国反垄断法在认定平台企业是否占据市场支配地位时,仍未充分考虑这些新兴的商业模式和竞争手段,忽视平台经济的动态竞争、数据控制力等要素,从而对“市场支配地位”的评估难以准确,难以有效地发挥监管功能。
(3)事后监管工具效率低。基于反垄断法的作用机制,我国反垄断法的事后监管工具效率较低,执法速度缓慢。平台的商业模式及其竞争行为极为复杂且变化迅速,传统的反垄断执法模式难以快速响应。市场变化常常在法律实施之前就已对市场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4)消费者福利标准不明确。平台往往以免费或低价的方式吸引大量用户,这种“零价模式”导致消费者无法准确衡量自身福利损失与平台垄断行为带来的社会成本。一些平台挖掘数据、个性化推荐形成“信息泡沫”,限制消费者的选择空间,表面上平台提供了个性化服务,实际上可能侵害了消费者的长期福利。我国反垄断法并未建立数据质量、隐私保护等非价格维度的评估标准,事后惩罚的传统救济模式也忽视了消费者非货币利益损失。
(5)数据与算法垄断规制缺失。当前的反垄断法对数据垄断和算法操控的规制明显缺失,平台在获取并使用了大量用户数据之后,建立竞争壁垒阻碍其他企业的进入和发展。现行法未明确数据控制、算法共谋等新型垄断行为的违法性认定规则,导致执法缺乏依据。
2.反垄断执法的困难。
反垄断执法较难解决结构性问题,致使平台经济无序发展。执法效率低和案件处理周期长是目前反垄断执法中的主要问题之一。由于反垄断案件复杂且涉及多方利益,处理效率低,平均处理时间为14个月。 处理滞后的客观原因在于我国反垄断执法机构的现有人员在处理复杂的数字平台经济案件时缺乏足够的技术支持和行业经验,对于一些新兴的平台产生的经济问题、数据问题、算法问题,执法机关往往无法迅速做出反应。现有的反垄断执法主要侧重事后监管,事前预防不足, 事后追责并不能有效防止不公平竞争的发生。
我国反垄断执法过度依赖行政处罚, 忽视合规激励的作用;虽然行政处罚能够对企业形成一定威慑力,但无法从根本上促使平台企业自觉遵守公平竞争规则。执法标准模糊、缺乏统一量化标准、职能交叉和监管协调不足,导致执法难度加大。同时,反垄断执法机构与行业监管由多部门参与,权责不清,监管重叠或真空 形成碎片化和重复执法,影响了反垄断执法的效果。
(三)行业监管路径的缺陷
平台经济行业监管的缺陷主要表现是:(1)监管碎片化,平台难以在统一的框架之下受到有效监管;(2)各部门依据不同的法律规范,监管漏洞较多;(3)监管动态性缺失,政策更新滞后,无法有效应对新的商业模式与技术应用所带来的挑战。过度干预市场活动会限制平台创新发展空间,与公平竞争之间的平衡不易把握。
1.监管碎片化问题突出。
行业监管碎片化对平台经济发展形成明显制约。不同监管部门各自职责不清晰且交叉重叠,在监管政策执行上标准不统一,且协调不足。针对平台经济的不同领域,不同部门缺乏全局视野和系统化治理框架,实施中缺乏有效应对平台所具有的跨行业、跨领域的经营模式。
政策的不协调性,不但让平台难以明晰合规的边界,也致使平台在实施相关合规措施时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进而影响到其市场行为的合法性与可持续性。监管部门功能的互相割裂,或形成治理盲区, 或造成监管的过度重叠和重复干预,进一步加剧了市场的不确定性,企业对合规风险的判断和应对更为艰难。
2.监管动态性缺失。
在市场环境和技术创新动态变化背景之下,传统行业监管的滞后性表现在两个方面:(1)现有的监管制度难以迅速做出反应并进行调整,以应对平台业务模式的变化; (2)平台经济具有跨界特征,平台企业不断拓展业务领域,并推出了多个新商业模式,由此对现行监管法规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监管机构反应滞后,导致平台企业运作监管出现空白,监管体系的动态适应性严重不足。例如“余额宝”冲击带来了银行存款严重流出问题。目前许多地方的金融监管法规仍然以传统金融业务为基础,无法有效应对互联网金融平台所带来的新型风险。
跨行业监管协调不力。平台经济具备鲜明的跨界特点,单一行业监管局限性较大。电子商务平台不仅涉及商品交易,还涵盖广告发布、数据处理、金融支付等多种业务,要求监管体系具有跨行业、跨部门协调的能力,然而现有的监管部门缺乏这一协调机制,无法应对平台企业复杂多变的业务模式,监管效果大打折扣。
面对平台企业层出不穷的商业模式创新,监管体系要有更强的灵活性与前瞻性,应对迅速变化的市场环境和技术发展,以确保监管效果的持续有效。
3.过度干预市场活动。
监管措施如果过于严苛(如审批程序繁琐、监管标准僵化),会抑制平台企业的创新能力,阻碍市场活力的释放。
行业监管如过度干预,缺乏合理的弹性,容易使平台企业在面临合规压力时调整经营策略,放弃某些创新业务。 在适应监管要求的过程中,平台企业需要投入大量资源进行制度调整,抬高合规成本。 监管过度将使行业壁垒加剧,新进入者难以进入市场,特别是采用过于严格的许可制度或高门槛要求时,大型平台企业有能力可以适应监管,而新兴企业或中小平台则可能难以满足监管要求而被排除在市场之外,造成新的行业壁垒,不单会削弱了市场的竞争性,也有可能对平台经济的发展进程形成阻碍。
在部分平台经济领域,监管措施常常呈现出一种倾向,对市场活动实施直接控制,例如限制平台的定价机制,设定特定的交易规则之类。这种干预方式将对市场形成的均衡造成破坏,甚至导致资源错配。行业监管的过度干预也将使企业难以依据市场需求灵活地调整经营模式,削弱了对市场变化的响应能力。
四、平台开放的路径选择
平台开放需实施反垄断措施与行业监管措施相融合的新型监管路径。强化“政府主导+多方参与”的协同治理局面,践行依法治理与行业自治新模式,加速落实新型监管路径。
(一)平台开放的指导原则
公平性、透明性、灵活性与适应性原则,是确保平台得以健康发展的指导原则。公平性原则强调各方利益的平等性,特别要保障消费者和中小商家获得公平的待遇;透明性原则要求平台规则(信息披露、服务条款以及运营机制等)的公开清晰,增强各方的信任感;灵活性与适应性原则是对规则的动态调整能力予以关注,应对快速发展的市场环境以及技术革新。
1.公平性原则。
公平性原则作用至关重要。要确保参与者各方利益的公平性,保证没有任何一方因平台规则的设计而遭到不公平的待遇,防止不正当竞争或损害消费者权益,避免影响到平台的信誉与发展。
对于消费者来讲,平台在定价和服务方面,应当遵循公平原则,以此避免由于平台与商家之间的不当协议,导致某一方凭借平台的控制权,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消费者的选择权以及市场竞争力。
公平性原则还体现在信息的对称以及透明性方面。交易及使用服务的过程中,平台要让所有参与者能够获取充分的信息,保障交易的正常进行。此外,平台应当维护公开公平的评估机制以及商家评价系统,防止出现恶意评分或者假评论的现象,从而保障消费者能够做出更为理性的购买决策。
要实现实质正义,不能停留于形式的公平。公平性原则需借由权利义务的差异化设计。我国《互联网平台分类分级指南(征求意见稿)》,对超大型平台与中小平台责任予以区分,要求头部企业承担更高义务,以此来平衡其市场影响力,同时也应准许中小平台凭借技术手段突破大平台的封锁,这是通过对权利进行倾斜配置,以矫正结构性的不公平。平台需防止采用不公平的排他性条款以及垄断性策略。平台应当凭借合理的市场监管机制和评估、反垄断措施,来保证所有参与者的竞争机会平等,进而推动创新并优化资源配置。
平台在其开放的过程中,应从多方面进行设计与执行,以此达成公平性原则。信息对称于平台规则是极为重要的,要使所有参与者能够明晰并同意平台规则;平台有必要施行有效的监管举措,用以保证规则能够公平地得到执行,对违规行为实施有效的制裁;另外,平台理应构建合理的投诉和纠纷解决机制,确保在参与者的权益遭到侵害时,可以及时获得公正的解决办法。
只有依凭公平性原则的指引,平台方可达成真正意义上的开放,为各方缔造可持续的价值。
2.透明性原则。
平台的开放意味着需将对外部参与者的信息、规则及行为进行公开与共享。在这一过程中,平台在决策、规则、运营等各方面需保持极高的透明度。透明性原则的核心是要保证平台内部的管理、规则制定过程、参与者行为及其后果,以此避免因暗箱操作和信息不对称而产生的潜在风险。实际上,透明性原则乃是消除开放监管模糊性、保障规则可预期性的关键所在,要在数据共享、规则制定及执行层面达成全程公开且可监督的状态。
通过透明性原则,对于数据使用范围与目的可予以明确界定,从而增强用户和商家的信任度。平台开放,意味着会有更多的外部参与者加入,倘若平台不对其规则、数据及决策过程进行透明化展示,便会使得外部用户和商家对平台的公平性产生疑虑,对其参与意愿和积极性造成影响。
通过实现透明性,进而有助于落实平台规则的公平性。就平台针对商家的审核标准、佣金比例、数据收集及使用等方面的规定而言,若其不透明将使规则执行出现偏差,造成平台与商家之间的不公平竞争。规则的透明化有助于各方在知情的基础之上做决策,减少无效竞争和不正当行为。平台应保证所有规则都能够明确且及时地向用户和商家公开,特别是在信息披露方面,需要做到及时且充分地向参与者阐明其权益、责任以及可能存在的风险,以此避免一方由于信息缺乏而做出不利的选择。
就实际操作而言,平台制定规则时需切实保证规则内容清晰且明确,将决策过程以及所涉及的利益关联予以公开,使标准制定过程能够实现广泛参与及程序公开。需建立起“明确的法律指引”,以防政策执行由于规范模糊而引发争议。这涵盖了平台内交易规则、用户隐私政策、数据使用规范、内容审核机制等方面,需向公众解释并发布相应的条款与指南。平台也应当定期公布平台的运营数据、发展状况以及规则的调整情况, 清晰地告知用户数据的具体用途以及其安全性,确保所有操作均符合法律要求,避免出现数据滥用的情况。
平台不但在内部要有透明度,也需要同监管机构、第三方审计机构展开合作,共享数据接口审查记录,以此避免“暗箱操作”,进而保证其运营过程契合社会公认的标准及法律法规。
透明性原则是平台构建良性生态系统、促进公平竞争的重要保障。唯此方能赢得参与者的信任,并为监管部门提供有效的监管依据,确保平台能够在良性秩序下运行。
3.灵活性与适应性原则。
平台要能够有效迅速地应对不断变化的市场环境与技术进步,灵活性与适应性的核心是规则的可调整性与及时响应能力。平台经济的动态竞争特性要求互联互通规则具备弹性,避免“一刀切”监管扼杀创新活力,技术更新与市场需求的快速变化,要求平台做出相应调整,灵活性是应对外部挑战的能力表现。规则应当拥有依据实际情况予以修改和优化的余地。规则过于僵化难以适应新的挑战和机遇,限制平台的发展。规则应施行动态更新的机制,互操作技术的要求需要和技术架构同步演进,以此保证平台能够从容地应对充满不确定性的外部环境。
灵活性与适应性原则的实施,无法脱离法律框架的支持。现有的法律体系应当有一定的弹性,面对新兴技术以及不断变化的市场,相关法规应能够及时调整。反垄断法及数据保护法等现行法律在平台开放过程中,常常会遭遇诸多前所未有的挑战。法律需要将平台经济的特殊性予以考虑,以防过于僵化的规定对平台的创新能力与发展潜力形成限制。
灵活性与适应性原则,和平台在竞争激烈、环境复杂的市场中能否保持活力息息相关。只有凭借科学合理的规则设计、完善的反馈机制以及法律保障,平台方可在变化多端的市场环境中不断创新并实现发展。
(编辑 季节)
当前,我国房地产市场正处在周期低谷,面临严峻挑战。无论是政府还是市场主体,都未曾经历过如此剧烈的周期波动。当前政策建议莫衷一是,其根源在于尚未就房地产资产定价的核心基准达成共识。本文基于对国际房地产周期的微观研究,并结合作者的实践经验,从微观层面和实操视角,探讨中国房地产市场实现均衡重塑所需的核心条件。究其根本,周期均衡重塑最终通过价格形成机制得以实现,而价格形成机制的核心在于供需双方微观主体的博弈行为。因此,厘清价格形成的关键机制,是破解中国当前周期性难题的关键所在。
国际考察:资产管理机构在市场重组中占重要地位
观察成熟经济体的房地产市场发展轨迹,房价周期具有必然性,资产价格普遍会在深度回调后,逐步重返上行周期高点。美国近期经历了两次较大的危机:一次是20世纪80年代储贷危机,一次是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
周期重塑的过程也是微观主体重构的过程。低谷时一部分主体淘汰,同时有新兴力量入场,多空双方的转换塑造了行业新格局。这一重塑过程往往伴随着金融生态的成熟和金融工具的变化。美国的CMBS(商业房地产抵押贷款支持证券)和REITs(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就是在储贷危机后发展起来的。而金融及财税政策的调整与供给,往往是对微观主体行为的发展需求做出的响应。
对于房地产周期的塑造,一种普遍的误解是“旧的开发商倒下,新的开发商取而代之”。然而,现代房地产市场,周期的更迭带来了市场主体的范式转移。高杠杆是房地产企业的普遍特征,这使其在剧烈的周期波动中财务状况脆弱,信用体系容易崩溃。一旦信用崩溃,重建会面临巨大挑战。
美国的资产管理机构在市场重组中占据重要地位。新的范式引领了一场深刻的变革:将行业信用的基础从“主体信用”转向“资产信用”。这意味着,传统开发商的主体信用不再关键,取而代之的是,何种机构能够实现将实体资产与金融市场高效结合,通过构建一个信用中立的载体来持有和管理资产。这种模式具备近乎海量的承载能力。以黑石(Blackstone)为例,其20世纪80年代以100万美元资本起家,发展至今资产管理规模已突破1万亿美元。黑石的成功,正是在于它抓住了不动产资产信用的本质,并利用资本的力量在历次危机中不断壮大。从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至今,“资本为王”的逻辑持续主导着市场,推动了喜达屋(Starwood)等一批资管机构的崛起。
当前,传统房地产开发商的市值占比在美国市场已微乎其微,而私募REITs、公募REITs以及CMBS的规模正在急剧扩张。根据EPRA与NAREIT数据显示,截至2025年中,美国除REITs以外的传统房地产上市公司总市值约198.6亿美元,占房地产上市公司总市值的1.4%;而公募REITs市值约1.43万亿美元,占房地产上市公司总市值的98.6%。另外,据NAREIT、Trepp、Preqin、Mckinsey等数据推算,美国不动产私募基金(PERE)约9000亿美元总资产管理规模,私募与公募非上市REITs有7500亿美元净资产规模,以及机构与非机构存量CMBS余额1万亿-2万亿美元。综上所述,在美国约12万亿美元的不动产资产中,超过40%的份额由专业资产管理机构持有并运营管理,这一变化趋势凸显了不动产管理日益专业化的特征,其发展路径对研判中国市场的当前调整和未来方向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资产管理机构如何凭借资本在周期中发展壮大,甚至重塑周期?黑石集团的 “Invitation Homes”案例堪称典范。2008年金融危机后,美国住宅市场遭受重创,大量独栋房屋(single family house)拥有者因债务违约导致房屋被银行拍卖。黑石敏锐地发现,在当时的拍卖市场,这些独栋房屋租金收益率(年租金/售价)可以达到12%以上。通过深度评估,黑石认为,若将这些资产打包证券化,向资本市场投资者提供5%~6%的分派率已具备足够的吸引力,其中利差空间巨大。于是,黑石开始大规模收购、翻新并出租这些独栋房屋,开创了机构化独栋房屋租赁的全新商业模式。2017年黑石Invitation Homes与喜达屋 Waypoint Homes合并,并以REITs形式上市,成为美国最大的独栋房屋的“房东”。到2022年,黑石的住宅租赁业务已拓展至全球多个国家,持续拓展住房租赁业务。
美国市场的特点是反应迅速。黑石通过设立私募基金来收购这些住宅资产,并通过资本市场衔接向投资者展示了未来3-5年内资产增值的潜力。这种全新商业模式面临三大核心挑战:一是运营模式。如何高效管理地理上分散的独栋房屋?黑石为此成立了专门的运营公司,利用数字化技术进行远程管理,有效降低了运营成本。二是融资问题。独立住宅传统的融资方式是个人按揭贷款,机构批量收购时如何融资?黑石通过CMBS工具,把这些租赁住宅资产打包,实现面向机构的商业融资。这是一项重大的金融创新,面对“政策环境是否支持”的疑问,答案在美国制度和市场中是肯定的。三是退出渠道。收购的初衷是赚取价差,但这依赖于与资本市场的顺畅连接。黑石在2016-2017年间,成功将这批资产打包成权益REITs在资本市场退出,为投资者提供了5%~6%的稳定派息率。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分散的独栋房屋资产无法打包上市,不符合REITs的资产审核标准,机构的投资意愿可能被压抑,导致资产价格不断下跌,即使名义回报率上升也无人问津,时常会陷入恶性循环。黑石这样的“多头机构”逆势入场,也得益于美国成熟的金融生态和鼓励创新的监管环境。黑石与喜达屋独栋房屋租赁业务合并后资产规模高达200亿美元,足以对区域性房地产市场起到“压舱石”的作用,稳定市场预期。在剧烈的周期波动中,若由国家直接动用财政资金干预市场,道德风险与定价问题都难以回避,定价方式需要通过市场化途径来解决。
日本经验,则提供了市场化机制迟缓的反面案例。日本房地产市场经历的“失去的二十年”,其漫长的筑底过程与微观活力不足、金融界未能及时重构密切相关。从1990年泡沫破裂到21世纪初,日本主要城市的房价经历了剧烈下跌。早在1991年,就有专家开始探讨引入REITs盘活不良资产。但由于利益掣肘和法规修改困难,直至1998年《特殊目的公司法案》和2000年《投资信托法》的修订,才确立了J-REITs的公募化和公司制的道路(图3)。
2001年,J-REIT市场在东京证交所正式启动。2003年,日本开放了FOF基金对J-REIT的投资渠道。2005—2007年,国际资金大量涌入J-REIT市场。正是依靠外资的积极参与,J-REIT市场逐渐壮大,并在2001—2008年为日本不动产市场筑底恢复起到了关键作用,如今已成为世界第二大REITs市场。
通过美日经验对比,不难发现,微观主体的内生动力是市场走出周期的关键因素。当不动产资产被大规模证券化,尤其是转化为标准化的REITs份额后,也为宏观政策提供了新的干预手段。在这方面,日本央行(BOJ)通过公开市场直接收购J-REITs来干预市场,提供流动性支持,是非常值得借鉴的经验。
借鉴国际经验,在中国房地产市场进入下行周期,传统开发商信用体系崩溃,供需格局发生根本性转变时,我们必须思考一个核心问题:未来,应该由谁来扮演市场新主体的角色?我们需要创造何种制度环境和市场条件,来培育这些新兴力量,使其成长为引领下一轮上升周期的中坚力量?
对我国房地产市场的启发
房地产价格之“锚”
科学分析房价变化,需要引入“同质可比”的指数概念。根据中金公司计算的同质二手房指数,近期房价比高峰期下跌约30%。随着市场调整的继续,房价的短期波动不仅反映了供需基本面的改变,也反映了市场情绪的预期差异。
从供给端看,当前市场面临巨大的库存压力。据估算,全国广义库存面积达40亿平方米,整体去化周期或长达5年,开发商持有存量资产规模约70万亿元;同时,二手房挂牌量持续处于高位,重点城市的二手住宅挂牌去化周期可能超过10年。供需失衡与价格下行相互强化,传导至居民消费端。由于中国居民家庭总资产中房产比重高达70%,房价下跌直接导致居民资产负债表缩水,产生显著的“负向财富效应”,严重制约了消费能力的释放。
这就引出了一个根本问题:在市场下行周期,支撑房价的“锚”是什么?虽然“房价收入比”也是常用指标,但它更多反映的是房价的可负担程度(affordability),而非资产的内在价值。更有效的定价锚点,应该是作为资产“现金流”的租金收益率。事实上,以“租金收益率”为核心来评估资产价值,是分析所有成熟市场房地产周期的通行范式。
历史经验印证了这一点:在美国2009年和日本1990年危机最严重时,都出现了房价暴跌、但租金相对稳定,从而导致租金收益率被动快速攀升的现象。纽约住宅的租金收益率从2009年的3.7%上升至2014年的6.8%,而东京的租金收益率也从1990年的2.6%上升至2000年的6.2%。
中国目前超大城市的租金收益率约为1.8%。为何中国在过去数十年住房资产规模高达300万亿元,但能长期维持在2%左右的低租金收益率水平?这与我国过去三十年上升周期的经济运转模式有关:由基建投资到产业升级,从收入增加到购房需求提升,形成了一套正向循环。在这个循环中,房价增值的资本利得是居民购房的核心诉求,因此居民对房价上涨的预期抵消了对租金回报的要求。
房价增长“预期”作为重要因素,可以借用Poterba(1986)的用户成本模型进行分析,简而言之,就是因为预期增长率非常高。但当下行周期来临,房价增长预期发生变化,供需均衡就失效了。
关于不动产价格未来的演化
根据用户成本模型,可以对中国房地产市场均衡做出粗略的敏感性分析。我们首先进行参数的假设,目前中国主要城市的租金收益率()约为1.75%,无风险收益率(
)参考十年期国债收益率约为1.7%,参考世界银行报告折旧与维修成本(
)假设为3%,风险溢价参考文献假设为2%。可以计算出均衡状态下房价预期增长率(
)约为4.95%。
在此基础上进行敏感性分析:假设其他条件不变,若预期下调0.5%,均衡条件下的房价将下降22%;若预期下降1%,房价将下降36%。当前中国的房地产市场仍处在供需失衡的状态,需要通过降低利率、减少风险、增加居民预期以及增加租金收益率的方式促进均衡的重塑。
商业不动产市场一二级传导不畅
与日本泡沫时期相比,我国目前的商业不动产泡沫化程度较低,同时目前资产估值在一二级市场存在较大差异。当前,中国公募REITs市场较为活跃,隐含资本化率可达5%左右;但一级大宗市场交易量严重萎缩,优质商业物业的成交价格较低,实际成交资本化率高达7%以上。一二级市场存在着巨大的价格鸿沟表明,从实体资产(一级市场)到金融产品(二级市场)的传导路径存在严重梗阻。其背后,可能反映出当前政策环境中仍存在某些不合理的限制,阻碍了资本的有效流转和定价的合理统一。
历史经验或可借鉴,20世纪80年代,美国为应对储贷危机而成立的重组信托公司(RTC),在处置不良资产时,便设计了巧妙的风险分担机制。例如,它向市场出售资产包时,会附加一个条款:若买方在购入后的一两年内,资产价值出现亏损,RTC将承诺以一定价格回购或给予补偿。这一设计极大地缓解了购买者的后顾之忧,有效提振了市场信心。这启示我们:任何宏观政策的成功,都取决于对微观主体心态的深刻洞察和精准把握。只有打消参与者的核心疑虑,市场信心才能真正实现自我修复与正向循环。
不动产资产价格的周期重构
不动产周期的重构,核心是资产持有和运营模式的重构。传统开发商的生存依赖于自身的经营能力和主体信用,其资产负债表扩张也受到净资产收益率(ROE)和杠杆率的严格约束。当市场下行,弱主体的信用崩塌,其表内资产便成为“不良资产”;而强主体也面临“扩表”瓶颈,无力大规模承接。
要破解这一困境,关键在于大力发展基金化的“表外”工具。通过不动产私募基金与REITs,将资产的信用与主体的信用相分离,化解风险、盘活存量,这正是专业资产管理机构的核心价值所在。
国际经验反复证明,在市场均衡重塑的过程中,必须有新的主体来主导生态重构。简单沿用旧地图,找不到新大陆。从传统开发商主导,到构建一个崭新的金融生态,这既是经营主体的重建,也是商业模式的重构,更是宏观政策落地实施的过程。
这一历史性模式的重构,最终落脚于一个“新物种”的诞生——新型不动产资产管理机构。它的使命并非简单的金融工具,而是构建一个完整的生态系统。前端通过不动产私募投资基金,以市场化手段介入存量项目,进行专业的重组和运营提升;中段将盘活的成熟资产装入私募REITs,进行孵化培育;后端通过公募REITs实现最终退出,完成价值闭环。在这个生态中,后端的成功退出会提振前端的募资信心;而前端的积极纾困,则为后端源源不断地培育和输送着优质资产。只有建立起这样一个从“募、投、管”到“退”的有机循环,宏观政策的意图才能与微观生态的演进真正同频共振,最终实现市场的平稳过渡与健康发展。
政策建议
第一,核心目标:以“新需求”消化“旧库存”。当前我国住宅市场供需失衡的核心矛盾在于供给结构与多层次需求错配,而非绝对需求不足。政策核心目标应是通过市场化机制打通商品房与保障性住房的转化通道,将过剩存量商品房转化为保障性租赁住房、养老社区等用途,从而激活真实有效的新需求。此路径是市场企稳的治本之基,其本质在于重构供需匹配逻辑,避免资源错配导致的系统性风险累积。
第二,主体培育:构建市场化微观主体。现行政府主导的收储模式存在主体单一、盘活用途低效、金融支持缺位等瓶颈,亟待向市场化运作转型。建议借鉴国际成熟经验,设立市场化运作的“住房收购基金”:政府通过提供长期低成本再贷款、信用增信等政策工具进行引导,鼓励专业资产管理机构设立专项基金,以市场主体身份收购存量房产并改造为持有型不动产。该模式可有效规避行政直接干预衍生的道德风险,提升资源配置效率,使专业机构成为化解存量风险的核心力量。
第三,通路建设:金融创新与退出机制协同。借鉴美国“两房”模式的内核,即“政府信用支持+社会主体运营”。在融资端,由政策性担保机构为基金提供增信支持,降低其银行融资成本,并将相关贷款打包成CMBS向资本市场释放流动性;在退出端,必须配套公募REITs通道,允许改造后的保租房资产上市流通。需同步优化REITs发行标准,通过适度降低资产审核条件,避免过度管制推高风险溢价,保障市场运转效率。这两个环节的畅通是市场主体可持续积极参与的关键保障。
总之,政策重心应从直接调控转向制度供给,通过构建“主体培育-金融支持-退出闭环”的市场生态,培育市场微观主体进行重塑周期。微观主体信心与预期稳定性的建立,取决于清晰可预期的制度环境。唯有通过市场化的长效机制设计,方能真正重塑房地产周期的内生韧性,实现从政策驱动向生态自循环的根本转变。
(编辑 尚鸣)
随着上海市人口老龄化程度持续加深,银发经济呈现爆发式增长,但国资国企在产业链布局、体制机制、科技创新等方面存在结构性失衡与能力短板,需要通过战略性重组构建产业集群、以科技创新赋能产业升级、创新养老金融生态、优化监管考核体系等举措,实现银发经济规模化、高质量发展。
上海老龄化趋势与银发经济崛起
上海市正经历着前所未有的人口结构转型。根据上海市政府有关部门综合统计信息,截至2024年年末,全市60岁及以上户籍老年人口达577.62万人,占户籍总人口的37.6%,老龄化率(65岁以上人口占比)达到29.4%,远超国际中度老龄化标准(14%)。更值得关注的是,2025年后上海将迎来高龄人口快速增长期,80岁以上高龄老人占总人口比例将呈几何级攀升,对城市养老服务体系形成巨大压力。
在人口结构巨变背景下,上海银发经济呈现出多层次、爆发式增长态势。2024年发布的《银发经济蓝皮书》显示,当前我国银发经济规模已达7万亿元,约占GDP的6%;预计到2035年,这一规模将飙升至30万亿元,占GDP比重突破10%。作为中国经济发展水平最高的城市之一,上海老年人群的消费能力显著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上海浦东新区发布的老龄群体年支出金额的调查结果显示,本区老龄群体年支出3万-5万元及以上占比达48.37%,月均支出达4200元,远超国家统计局发布的2024年全国城镇居民月均支出2880元的数据。上海老年消费结构正从传统的“生存型消费”向“品质型消费”跃升,在智慧健康养老、康复辅助器具、老年文化教育等新兴领域展现出强劲需求。
上海国资国企探索协同发展银发经济
上海银发经济已从单纯的“养老产业”扩展为涵盖医疗健康、智慧养老、老年文娱、养老金融等多元领域的综合经济生态系统。上海国资国企作为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主力军,正在因地制宜加快布局银发经济。
国家产业政策与地方实践的有机统一
2024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发展银发经济增进老年人福祉的意见》,将银发经济的内涵划分为“老年阶段的老龄经济”(服务现老年群体)与“未老阶段的备老经济”(未老群体前瞻布局)两大维度,为全国银发经济发展指明方向。上海响应国家战略,发布全国首个省级专项政策《上海市推动银发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提出了八大领域22条措施,重点要求国企发挥引领作用。
在实施层面,2025年市国资委要求国企将银发经济与“十五五”规划及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结合,推动产业向规模化、体系化、特色化转型,培育本地龙头企业和知名品牌。市国资委组建工作专班推动产业链协同,强化国企资源整合功能。通过工作专班的运作,打破了部门之间的壁垒,促进了国企之间的资源共享与合作,提高了产业链的协同效率。
布局银发经济有利于国企功能重构
传统上海国资布局过度集中于重工业、金融地产等领域,在民生服务板块存在明显短板。发展银发经济为国企提供了功能优化的产业发展契机:一方面,通过盘活民生类企业的存量土地资源,国企可实现资产价值重估;另一方面,民生保障类企业可借此延伸产业链,从单一公用事业服务商转型为综合康养服务商。
陆家嘴集团的“金色阳光颐养院”项目就是一个典型案例。该项目利用内环内稀缺土地资源,打造上海市首家五星级养老服务中心,不仅实现了存量资产增值,还通过与仁济东院建立医养结合绿色通道,形成“高端养老+三甲医疗”的服务闭环。同样,上海实业在崇明东滩建设的“上实瑞慈花园”项目占地约6.8万平方米,可满足万名长者健康居住需求,成为远郊土地综合开发的创新模式。
光明食品集团的转型更具代表性。该集团依托旗下农工商房地产公司与上海长江总公司,在崇明岛开发2000亩养老养生庄园项目,将食品供应链优势延伸至老年营养膳食领域,实现了从传统食品生产向健康养老服务的产业链升级。这些实践表明,银发经济正成为国企从“重资产持有者”向“健康服务运营商”转型的有效路径。
资本协同与混合所有制改革平台
银发经济具有前期投入大、回报周期长、专业要求高的特点,上海国资通过搭建“产业+资本”平台,有效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养老领域。中国太保集团打造的“太保家园”系列项目,采用“保险+养老社区”模式,将保险资金长期属性与养老社区投资周期相匹配,同时通过保单挂钩模式锁定客户群,形成资金闭环。
混合所有制改革在银发经济领域取得显著成效。上海多家国企通过与社会资本成立混合所有制公司,创新养老产业运营模式。例如,普陀城投公司将长风生态商务区商业配套项目转为养老项目,由下属安居公司与社会专业养老机构合作建设“金光三期养老院”,国企提供土地资源,民企负责专业运营,实现优势互补。
2025年上海市国资委布局银发经济发展工作部署中,特别强调要“加强核心资源和能力共享、产业链上下游合作”。在银发经济领域,已形成“国企重资产投资+民企专业运营+保险金融支持”的生态联盟模式。上海地产集团与上海银行合作开发的养老社区项目,由国企承担物业开发,银行提供养老金融产品,专业养老机构负责服务运营,构建了完整的产业生态链。
上海国资国企布局银发经济的现状与瓶颈
产业链布局存在结构性失衡
上海国资国企在银发经济领域呈现“哑铃型”失衡格局。
在上游研发环节,康复辅具、智慧养老设备等领域国企参与度低,未能对接上海生物医药与人工智能产业优势(如张江药谷、大零号湾科创资源)。康复辅具国产化率不足30%,高端外骨骼机器人依赖进口(德国奥托博克市占率70%)。这导致上海在银发经济上游研发方面缺乏核心竞争力,难以满足市场对高端康复辅具和智慧养老设备的需求。
在中游运营方面,80%国企资源集中于养老社区开发(上实、光明)和高端照护服务(陆家嘴金色阳光颐养院月费超1万元),国投健康等企业80%收入依赖床位费,增值服务占比不足20%。这种同质化的运营模式,不仅导致市场竞争激烈,还无法满足不同层次老年人的多样化需求。
在下游服务方面,老年教育、旅游、文娱等开发滞后,智慧养老产品渗透率仅20%。虹口区调研显示,64.16%老年人使用移动支付,但适老化数字产品供给严重短缺。这表明上海在银发经济下游服务领域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需要进一步加大开发力度。
在空间布局上,存在“三重断层”。中心城区高端化,陆家嘴集团“金色阳光颐养院”面向高净值人群,土地成本制约普惠服务供给;郊区规模化,崇明千亩级养老社区配套不足,医疗资源覆盖能力有限,导致床位空置率较高;中端市场空心化,月费5000元以下普惠型床位占比有待提升,中等收入群体需求未满足。
体制机制障碍
业务碎片化问题突出。当前各企业集团各自为战,缺乏系统性规划。如久事集团聚焦交通适老化改造,百联集团开发老年购物专区,光明食品拓展老年营养餐,但都未形成“服务集成平台”。老年消费者仍要面对分散的服务入口、割裂的支付系统和碎片化的服务标准。上海老年学学会调研显示,72%的老年人希望获得“一站式养老解决方案”,但现有国资养老项目多局限于单一业态。
市场化运营能力不足。国企在养老领域普遍存在“重硬件轻软件”“重开发轻运营”倾向。某国企养老社区投入巨资建设高端设施,但因缺乏专业护理团队和运营管理体系,入住率长期徘徊在50%。养老服务的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滞后,特别是老年护理、康复治疗、心理慰藉等专业岗位存在巨大缺口。据统计,上海养老护理员缺口超过2万人,且国资养老机构中具备专业资质的护理主管占比不足30%。
创新供给与需求错位。部分国企对老年消费需求变化反应迟缓。老年人消费最看重的前三位因素是“实际需要”“价格优惠”和“适合老年人”(65.5%)。但一些高端养老项目过度追求奢华硬件,忽视适老化细节设计和服务体验。京东《2024银发族消费报告》揭示,老年人在教育培训、旅游出行、智能产品等领域的消费增长迅猛,2024年1月至9月的成交额较2019年同期增长70%~284%,而国企在这些新兴领域的布局明显滞后。
融资模式单一与回报周期矛盾。养老产业投资回收期通常超过10年,与国企考核周期存在冲突。目前上海国资养老项目主要依赖企业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缺乏与产业特性匹配的长期资本。虽然2024年出台《关于金融支持中国式养老事业服务银发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但具体落地机制尚不完善,特别是REITs、养老专项债券等创新工具应用不足。
科技与人才短板
智慧养老落地难。适老化设计不足,60%智能设备因操作复杂被老年人弃用,60岁以上网民仅69.8%使用网购。这表明目前的智慧养老产品在设计上没有充分考虑老年人的使用习惯和需求,导致产品的实用性和易用性较差。同时,技术应用碎片化,智慧养老院覆盖率较低(上海的目标是2025年年底建成至少100家智慧养老院),物联网设备缺乏统一标准。这使得智慧养老系统无法实现互联互通,难以发挥整体效益。
人才结构性短缺。护理员缺口较大,实际配比1:7(标准1:3),老年护理工作强度大、社会认同低,五星级护理员认证体系未普及。这导致养老服务质量难以保证,老年人的需求无法得到充分满足。此外,复合型管理人才匮乏,养老院长需5~8年培养周期,国企过度依赖内部调配,适老化设计、智慧运营等领域专业人才储备近乎空白。这使得国企在银发经济管理和运营方面缺乏专业的人才支持,难以实现创新发展。
上海国资国企参与银发经济发展的建议
(一)将银发经济升级为战略主业之一
在“十五五”规划中设定刚性目标。功能类国企银发经济营收占比≥10%,竞争类国企≥5%,配套专项考核指标(如智慧养老覆盖率、康复辅具国产化率)。通过明确的目标设定和考核指标,将银发经济纳入国企发展的核心战略,提高国企对银发经济的重视程度和投入力度。
(二)实施战略性重组,构建银发经济产业集群
横向整合同业资源。将分散在陆家嘴集团、上实集团、地产集团等企业的养老项目股权划转至专业平台,形成规模效应。重点整合三类资产:中心城区高端养老机构、郊区大型养老社区、存量改造型养老设施,打造“高端-中端-普惠”产品线矩阵。预计整合后可形成超过2万张管理床位的上海最大养老运营集团,显著提升市场影响力。
纵向延伸产业链。构建“医养康护教”“五位一体”产业链。向上游延伸至适老化产品研发制造,与上海电气、上海医药合作开发智能护理设备;中游整合养老运营服务能力;下游拓展老年文化教育、旅游服务,与久事旅游合作开发“银发旅游专线”。特别要打通医疗资源壁垒,推动三甲医院老年病专科与养老机构深度合作,实现医保支付衔接。
打造智慧养老平台。建设“申城银发云平台”,集成健康监测、服务预约、安全预警等数字化功能。借鉴上海“一网通办”经验,实现养老服务“一卡通”——一张社保卡集成养老补贴支付、医疗挂号、交通出行等功能。平台向各类养老服务主体开放接口,形成生态系统。光明食品集团可接入送餐服务数据,久事集团提供出行行为分析,上海银行集成养老金融产品,实现多维度数据融合。
(三)以科技创新赋能产业升级
建设智慧养老实验室。设立“银发科技创新孵化器”,聚焦智能照护设备(如AI跌倒监测系统)、健康管理技术(如无感生命体征监测)、适老化改造方案(如智慧卫浴)。实验室采用“揭榜挂帅”机制,向高校、科技企业开放技术需求榜单,首期发布“认知障碍老人防走失系统”“远程问诊机器人”等攻关课题。
打造应用场景示范区。在临港新片区建设“银发经济创新岛”,集中展示未来养老场景。包括无人配送餐车、AR老年教育课堂、数字孪生健康管理中心等20项技术应用。项目由仪电集团提供物联网底座,商汤科技开发AI算法,上海电信部署5G网络,形成创新联合体。
推动适老化技术标准化。联合上海市质检院制定《智慧养老产品上海标准》,在界面设计(大字体、语音交互)、安全标准(紧急呼叫响应时间<30秒)、数据安全等方面建立规范。推动国企优先采购达标产品,如光明食品集团为独居老人配送的智能冰箱需符合统一标准。
(四)构建多层次养老金融生态
设立银发经济基础设施REITs。以中国太保、国泰海通为牵头机构,打包运营成熟的养老社区资产发行公募REITs。首期选取太保家园上海普陀项目、上实崇明项目等优质资产包,预计规模50亿元。REITs设计采用“保底租金+超额分成”结构,保障投资者基础收益的同时共享增长红利。
发展养老目标金融产品。上海银行试点发行“养老储蓄+长期护理险组合产品”,客户存款达一定额度赠送护理险权益;国泰海通设计“银发指数挂钩理财”,投资一篮子涉老上市公司股票。产品创新关键在于打通支付环节,支持医保个人账户、养老补贴等多元支付方式。
建立风险补偿机制。由上海国盛集团出资10亿元设立“银发经济风险补偿基金”,为养老项目贷款提供50%风险分担。重点支持普惠型养老机构融资,降低银行贷款不良率担忧。基金实施“绩效浮动收费”——项目运营达标后收取少量管理费,未达标则免收费用。
(五)优化国资监管与考核体系
实施分类考核改革。对银发经济业务设置差异化考核指标。降低短期利润权重(从30%降至15%),增加服务质量(客户满意度≥85%)、可持续发展能力(床位利用率、人才保有率)等长期指标。对普惠型项目允许净资产收益率(ROE)考核放宽至3%~5%(低于国企平均8%要求)。
延长考核周期。将养老项目考核期从年度调整为“3年+5年”双周期。前3年侧重建设进度(投资完成率、开业时间点),后5年关注运营质量(入住率、服务评级)。建立“代际补偿机制”——首期项目亏损可在后续项目收益中抵扣。
创新监管工具。开发“银发经济数字监管沙盒”,接入养老机构实时运营数据(能源消耗、护理记录、安全监控),通过AI分析异常模式。对国企养老项目实行“绿灯监管”:达标企业享受备案制管理,未达标企业启动重点督导。
表1 上海国资国企银发经济改革实施路线
阶段目标 | 重点任务 | 时间节点 | 成效指标 |
筑基期(2025-2026年) | 组建银发经济集团 | 2026年底 | 整合床位1.5万张 |
提升期(2027-2028年) | 发行首单养老REITs | 2028年底 | REITs规模≥50亿 |
引领期(2029-2030年) | 培育国际品牌 | 2030年底 | 海外项目落地 |
结论:构建银发经济与国企改革的协同新生态
上海国资国企改革与银发经济发展已形成交汇点。一方面,人口结构深刻转型催生规模达万亿级的银发经济蓝海;另一方面,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亟须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支撑。上海国资凭借其资本优势(30万亿元资产规模)、资源禀赋(城市核心土地储备)、系统整合能力(“1+3+N”监管架构),完全有条件成为银发经济的引领者。
实现这一目标的关键在于三个根本性转变:从分散试点的“单兵作战”转向系统集成的“集团军作战”,构建全产业链生态;从重资产持有的“房东思维”转向价值创造的“运营商思维”,培育核心运营能力;从政策依赖的“民生工程”转向创新驱动的“战略产业”,释放银发经济的市场活力。
通过实施“产业重组-混改深化-科技赋能-金融创新-监管适配”“五位一体”改革策略,上海有望在2030年前建成全国银发经济标杆城市,将为超大城市应对人口老龄化探索新路径,最终实现国企竞争力提升与民生福祉改善的“双赢”格局。
(编辑 杨利红)
日本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的举措
日本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从完善制度基础、协调部门分工、发挥特区作用、优化监管服务等角度重点发力,从而消除市场分割、畅通经济循环。
(一)加强市场基础制度建设和规则统一
在产权保护方面。一是保护企业私有产权,通过“民事再生制度”“公司更生制度”,帮助企业在资不抵债时能够顺利进行债务重组;二是确立“知识产权立国”的基本战略,对工业品外观设计、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商业秘密等细分领域进行专门立法;三是积极加入知识产权国际条约,加强国内法与国际条约之间的协调,并在主导CPTPP的过程中,扩大知识产权保护范围和完善知识产权执法体系。
在市场准入环境方面。一是推行民营化改革,制定《国有铁路改革法》《电信电话公司法》等法律,鼓励民营资本进入铁路、烟草、电信、能源等行业,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二是推行规制改革,包括放宽铁路、电信等行业价格规制,以及废除发电领域的许可证制度并引入招投标制度等,开拓市场边界、挖掘市场深度;三是争夺国际标准制定主导权,瞄准人工智能、量子技术、生物多样性等前沿领域,加强人才培养,积极主办国际会议,推动日企技术和管理方法转化为国际标准。
在公平竞争方面。一是顺应形势变化不断修改《禁止垄断法》,加大对违法垄断行为的处罚力度,清理反垄断的适用例外,将公平竞争作为产业政策的重要基础;二是制定《分包法》《防止官制串通法》,防止大企业拖欠中小企业分包货款,遏制行政力量不当介入招投标市场。
在信用制度建设方面。一是建立中小企业信用保证制度,制定《信用保证协会法》,由各地信用保证协会直接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担保,中央信用保险机构为信用保证协会的担保业务提供再保险,形成多层次担保体系;二是建立信用信息机构制度,通过制定《贷款业法》,形成以行业协会主导的会员制征信模式,依托行业内部数据共享评估企业和个人的信用风险;三是将民间信用评级机构纳入金融监管范畴,通过修改《金融商品交易法》,明确其行为准则和披露要求。
(二)健全部门职责分工协调机制
为加强国家层面知识产权战略统筹,日本内阁府下设“知识产权战略总部”,负责制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协调跨部门政策、推动相关法律法规修改和应对海外侵权问题。为解决规制改革过程中的部门分割问题,日本内阁府下设“规制改革推进会议”“公正交易委员会”。前者重在通过规制改革破除市场准入壁垒,主要职责包括:讨论制定改革政策和协调跨部门政策,简化行政审批程序;推动相关法律法规修改和废除;促进企业和社会团体交流意见,收集并反馈规制改革建议;制定《监督规制改革实施计划》并监督其执行情况。后者作为负责贯彻落实《禁止垄断法》《分包法》的独立行政机构,主要职责包括:对有违规嫌疑的大企业开展调查,采取指导、劝告等行政手段,要求其进行整改,在官网上公开企业名单或案件内容,维护中小企业正当利益;加强竞争政策的宣传,制定行业竞争指南,提出法规和制度的修改建议;与各国反垄断部门交换信息,加强海外反垄断执法合作。此外,日本经济产业省下设“中小企业厅”,负责扶持和指导中小企业,并与公正交易委员会配合开展反垄断监管。
(三)发挥经济特区先行先试作用
日本分别于2011年和2013年颁布《综合特别区域法》和《国家战略特别区域法》,在经济特区实施观光、医疗、农业、城市再开发等领域的改革试点,改革措施多以特区法、省令、通知等形式确定。2024年,日本又将四个地区指定为“金融与资产运用特区”,根据各地区发展方向放宽市场准入规则,旨在以制度型开放营造世界一流的营商环境。其中,东京都以培育金融创新型企业为重心,为投资者独立经营提供经费支持,并将新型金融保险业纳入信用保证对象;大阪府(市)以吸引海外创新创业投资为重心,允许国立大学进行风险投资,并对新入驻的海外金融企业实行地方税减免;福冈县(市)以支撑本地专精特新企业发展为重心,放宽个人投资者向风险投资基金出资的条件,并为海外投资者在日本建立运营基地和孵化中心提供经费支持;北海道及札幌市以推动绿色转型投资为重心,引导银行深化绿色金融改革创新,并放宽可再生能源存储和利用的限制。
(四)建立沙盒监管制度
为给新技术、新商业模式创造宽松的试验环境,2018年日本出台《生产率提高特别措施法》,建立沙盒监管制度,允许企业在受控条件下绕开现行法律法规的约束开展试点活动,享受包容审慎的监管政策。同时,政府还会根据沙盒监管积累的试验数据优化完善监管措施,由此形成新技术和新商业模式不断涌现和应用的良性循环。企业可通过内阁官房设置的统一咨询窗口进行事前商议,随后向主管大臣提交试验计划,经由内阁府效果评价委员会评审,在得到主管大臣批准后开展试点。2021年,日本修改《产业竞争力强化法》,使沙盒监管制度长期化。截至2025年3月,日本共认定试验计划33件,涉及152家企业,涵盖物联网、区块链、机器人等新技术和平台经济、共享经济等新商业模式。该举措兼顾了规范与发展、创新与安全,有效提升了监管服务效能。
日本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的经验及教训
日本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起步较早、历时较长,可为我国提供有益的经验借鉴,但其近年来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值得我们高度警惕。
(一)打造统一的要素和资源市场
日本通过推动土地、劳动力、资本、数据、能源等关键领域的市场化改革,在要素和资源方面发挥统一大市场的规模效应和资源配置优势。比如,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规划许可制度,建立地价公示制度,提高土地市场的透明度,实现土地集约利用;放宽劳务派遣限制,依托政企合作建立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提高劳动力市场的灵活度和劳动力素质;强化企业治理要求,提高小额投资免税制度限额,减少“僵尸企业”现象和资本外流;成立数字厅,更好统筹数字化转型和协调跨部门数据政策,废除阻碍数字化的法律条款,提高行政效率;全面开放电力零售市场,推进油气管网设施公平开放,建设全国性碳交易市场,助力形成统一的能源市场体系。在推进改革的过程中,日本坚持立法先行和渐进式改革取向,由政府提供制度框架,市场主导资源配置,力求实现政府与市场的良性互动,从而有效确保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推进商品和服务市场高水平统一
商品和服务是市场经济运行最直接的载体,推进商品和服务市场自由流通是建立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前提和基础。在商品流通方面,战后至今日本共推动三次流通革命,实现由供应者主导向消费者主导的转变,消费者需求成为市场的核心驱动力。制造商、批发商、零售商、物流企业建立产销同盟,基于市场需求优化采购和库存管理,并依托新技术开辟无人便利店、自动化仓储等新模式,大幅提高流通效率。在服务流通方面,日本通过金融业改革放宽金融机构业务交叉的限制,引导各类金融机构开展良性竞争,并通过制定《介护保险法》,鼓励民营资本进入老年护理服务市场。同时,日本积极利用双边和区域自贸协定降低跨境服务贸易壁垒,其与欧盟达成的跨境数据流动协议已正式生效,为企业间数据流通共享提供便利。针对商品和服务流通的瓶颈制约,日本以制度创新与科技创新双轮驱动新旧动能转换,既重视破除行政性垄断和地方保护,又重视科技赋能供应链的智慧化建设。
(三)推动市场设施高标准联通
日本通过推动各类市场基础设施高效连通,为经济循环畅通提供有力支撑。自1997年起,日本政府每四年制定一次《综合物流施策大纲》,明确将发展多式联运作为目标,并制定《物流综合效率化法》,支持以多式联运提高区域间物流效率。同时,在系统规划的基础上,日本实现了市场基础设施与商业空间的高度耦合,有效释放了内需潜力。日本重视引入民营资本进行站城一体开发(TOD),将轨道交通枢纽打造为城市功能中心,形成集办公、金融商业、住宅于一体的综合社区,以基础设施建设带动土地增值,再以土地增值反哺城市轨道交通。日本还在农村各地交通枢纽旁建设了一千余家公路驿站,按照“地产地销”理念,囊括农产品直销店、餐厅、物产加工厂、民宿、公园等各类设施,集休憩、休闲娱乐、信息咨询等多功能于一体,有效推动了城乡融合发展。
(四)市场监管缺位背景下企业诚信缺失
日企近年频繁爆出造假事件,如日本东京地铁关联公司篡改车轴组装数据、多家知名车企在性能测试环节造假等,损害了“日本制造”的国际声誉,同时暴露出深层次的市场监管缺位问题:一是监管政策执行趋于形式化,企业监管多依赖自查,政府定期检查没有深入核查实情和及时纠治苗头性问题,涉事企业违规成本过低,通常仅以高层辞职或公开道歉了结,缺乏严厉的法律制裁;二是企业内部举报人制度失效,管理层过度关注短期利润,使基层员工背负较大的业绩压力,且为压缩成本大量使用派遣工和临时工,忽视产品质量管控,默许甚至鼓励数据造假,形成系统性违规;三是监管数字化转型滞后,许多企业仍使用人工记录质检数据,而非自动化系统,给篡改数据带来便利,且政府监管部门未充分利用大数据等数字化监管工具,导致造假行为长期未被发现。
(五)农产品市场反垄断失败致使“米荒”持续
日本农产品市场由高度垄断的农协系统控制且相对独立,市场自身的调节作用被极大削弱。近年来,日本农产品价格大幅上涨,多地“米荒”持续,农协是背后的重要推手。作为半官方半民间的农业合作组织,农协扮演着小规模农户的利益代言人,凭借庞大的会员数量垄断了农资采购和农产品销售。在实施属地原则和一人一票制的背景下,农协与自民党的选举利益高度挂钩,破除农协垄断地位的改革屡屡受阻,至今《禁止垄断法》仍将农协开展的共同购买、共同销售等行为规定为例外情形。尽管农协垄断的确保护了日本农户利益,但这不利于形成合理透明的农产品价格机制,“米荒”更是引发了日本居民消费降级和政府公信力的下降。尽管新米上市和储备米投放能使该问题得到一定缓解,但由于农协把控着大米收购价和市场供应,大米价格上涨的势头难以得到有效遏制。
启示和镜鉴
日本在现代化进程中构建统一大市场的实践,可以为我国提供如下启示镜鉴。
(一)构建市场多层级协调体系
统筹要素和资源市场、商品和服务市场、新兴市场的多层级协同体系。在要素和资源市场方面,深化土地、劳动力、资本、数据、能源等领域进行市场化配置改革,破除跨区域流动壁垒。在商品和服务市场方面,消除地方保护主义,统一市场准入条件,促进跨区域商品和服务自由流通。对于数字经济、绿色经济等新兴市场,加快培育全国一体化数据市场,打造技术创新成果交易平台,探索碳市场全国统一交易机制,促进新兴要素高效配置,并推动新兴市场与传统市场相融合,形成多层级、相互促进的市场格局。
(二)推动多元主体共治
将政策扶持与激发市场主体内生动力结合起来,推动多元主体共治。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构建需要平衡政府引导与市场活力之间的关系,形成“政策扶持+企业参与+社会协同”的多元治理模式:一是要强化顶层设计,厘清政府部门职责边界,确保各司其职、相互配合;二是要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防止地方保护主义造成市场扭曲;三是要优化营商环境,减少不必要的行政审批和干预,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激发企业作为市场主体的积极性;四是要调动行业协会、第三方评估机构等社会力量参与市场监督,助推政策落地;五是鼓励具备条件的地区先行探索市场一体化建设,形成可推广的制度创新成果。
(三)构建精准治理的数字化统一大市场
运用数智技术赋能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同时避免“技术至上主义”。首先,数字技术和人工智能可大幅提升全国统一大市场的运行效率。例如,运用数字技术建立完善全国统一的智慧信息平台,可以整合跨部门、跨地区信息资源,提升市场监管效能;运用人工智能技术,可以有效识别市场垄断、不正当竞争行为、地方隐形准入壁垒等,实现精准治理。同时,需注意平衡效率与安全的关系,防止数据垄断或隐私泄露,构建兼顾创新发展与风险防范的数字伦理秩序。此外,要完善数智技术应用的配套监督措施,包括提升算法透明度、减少地域歧视、保留人工干预通道等。
(编辑 季节)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世界银行营商环境成熟度评估是我国营商环境建设的重要参考标准。2018年,国家发展改革委推出了中国城市营商环境排名,在营商环境评价体系的18个指标中采纳了世界银行的12个营商环境评价指标。2023年,世界银行对评估方法论进行了重大调整,突出了“营商环境+”的导向,即考评一个经济体是否统筹考虑优化营商环境与优化社会发展治理。其中新增了环境可持续性相关指标,为“营商环境+”优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主要涉及“可持续贸易”问题。了解世界银行营商环境成熟度评估对优化可持续贸易的要求,有助于明确我国优化可持续贸易的路径方向,加快与国际碳交易体系的政策协调,拓宽环境产品互认领域范围,提升我国绿色贸易话语权,并进一步优化我国营商环境。
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价体系作出重大调整
自2003年开始,世界银行连续17年发布各经济体营商环境评估报告。但旧的评估方法(简称DB)具有一定局限性:世界各经济体的制度、文化、发展水平差异甚大,国内不同区域与城市间情况也有所不同,而旧的评估方法采用标准化场景,难以全面反映各经济体营商环境和经济监管政策的差异情况。2020年,世界银行暂停下一期评估结果发布,随后启动了一系列对报告及其方法的审查和审计,公开征求多国政府、企业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广泛采纳了各国资深专家的建议。2023年,世界银行在评估基础上进行重大调整后发布了新版方法论。2024年,世界银行发布了50个经济体的评估结果。
对我国营商环境参评构成新挑战
第一,一级指标大幅调整,同时新增3项跨领域指标,不确定性增加。世界银行营商环境成熟度评估围绕企业开办、企业运营(或扩张)和企业关闭(或重组)业务设立十个一级指标,较2020年的考评方法作出了大幅调整(表1)。同时对这些一级指标从三个维度进行考察:支柱一“监管框架”、支柱二“公共服务”、支柱三“办事效率”,指标从原有8项扩展至150余项。此外,新增数字技术应用、环境可持续性、性别平等3项指标。
第二,政府针对性施策难度加大。此前,一些地方政府根据世界银行模拟的案例施策,以应试的方式提高分数。而营商环境成熟度取消案例假设法,在专家评估的基础上增设企业调查,使地方政府短时间内提分难度加大。
第三,参评企业种类和数量剧增。旧的评估方法先假设案例,再加以专家咨询验证,而新的评估方法则首次采用企业调查,直接面向全国31个省(区、市)随机抽取2160家私营企业的管理者进行采访。其中,小型企业雇员人数为5~19人,中型企业为20~99人,大型企业为100人以上(不含企业规模最大的前1%企业)和企业规模最大的前1%企业。世界银行选取了14个行业:制造业选取食品业、纺织业、服装业、化学制品、基本金属、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机械和设备制造、汽车挂车和半挂车制造8个门类及其他;服务业选取零售业、住宿业、建筑业、专业服务业4个门类及其他服务业。
表1 世界银行营商评价DB、B-Ready一级指标体系的比较
企业开办 | 旧评估体系 | B-Ready | 新增跨指标主题
数字技术应用
环境可持续性
性别平等 |
开办企业 | 市场准入(优化) | ||
企业运营 (或扩张) | 办理施工许可证 | 获取经营场所(优化) | |
获得电力 | 公用设施连接(优化) | ||
登记财产 | 雇佣员工 (新指标) | ||
获得信贷 | 获得金融服务(优化) | ||
保护中小投资者 | 促进市场竞争 (新指标) | ||
纳税 | 纳税服务(优化) | ||
跨境贸易 | 国际贸易(优化) | ||
执行合同 | 解决商业纠纷 (优化) | ||
企业关闭 (或重组) | 办理破产 | 企业破产 (原有指标) |
资料来源:作者根据世界银行网站公开信息整理。
推动国际贸易向可持续贸易发展
研究表明,国际贸易和全球化与环境污染密切相关。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进程,国际贸易在推动资源流动和产业扩张的同时,也不可避免地加剧了对生态环境的压力。特别是在一些发展中国家,贸易活动往往伴随着能源消耗、排放增加和资源过度开发,因此国际贸易被广泛认为是导致环境问题的一大诱因。在这一背景下,全球治理机构开始更加重视贸易与环境之间的协调发展。
世界银行作为联合国系统内专门从事发展金融的国际机构,其政策理念和价值导向深刻体现了联合国推进可持续发展的整体战略目标。 世界银行在其营商环境成熟度评估体系中,明确将“环境可持续性”作为一个跨领域的核心主题,反映了对绿色发展和可持续贸易的高度重视,即不仅关注贸易自由化和便利化,也关注贸易对生态系统的外部影响,强调贸易优化应与生态文明建设相辅相成,兼顾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减少对环境的破坏。这一新评价指标为全球贸易发展提出了导向:不仅是简单的贸易扩张,而是具有“绿色溢出效应”的贸易优化模式,即通过推动绿色产品、清洁能源技术和环保服务的跨境流动,实现贸易增长与生态保护的双赢。为此,我国要在继续深化国际贸易体系改革、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的同时,将生态环境保护理念融入贸易政策制定和执行全过程,积极推动绿色贸易发展,提升我国营商环境的排名(表2)。
表2 2014—2020年中国大陆营商环境排名
报告年度 | 总排名 | 跨境贸易排名 |
2014 | 96 | 74 |
2015 | 90 | 98 |
2016 | 84 | 96 |
2017 | 78 | 96 |
2018 | 78 | 97 |
2019 | 46 | 65 |
2020 | 31 | 56 |
资料来源:作者根据世界银行网站公开信息整理。
重点关注碳减排和环境产品贸易
在国际贸易指标方面,世界银行在继续关注进出口效率的基础上,增设“可持续贸易政策”指标,考评跨境碳定价工具、环境产品关税税率、对提供环境商品进口有关的服务和专业技能的外籍人员的跨境流动没有额外限制。
跨境碳定价工具方面,我国初步建立了碳排放交易体系(表3)。环境产品关税税率方面,环境产品指APEC环境产品清单中54个6位HS税号的环境产品,我国对这54种环境商品清单最低优惠税率都为0。与进口有关的服务贸易限制方面,目前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中没有对外国专业人员的跨境流动设置额外限制(表4)。
?表3 碳排放相关法律法规
法律法规 | |
1 | 《关于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的通知》(发改办气候﹝2011﹞2601号) |
2 | 《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方案(发电行业)》 |
3 | 《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 |
4 | 《2019—2020年全国碳排放权交易配额总量设定与分配实施方案》 |
资料来源:作者根据公开信息整理。
表4 与进口有关的服务贸易限制方面的主要法律法规
法律法规 | 发文机关 |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 全国人大常委会 |
2 | 《外国人才签证制度实施办法》 | 外专局 外交部 公安部 |
资料来源:作者根据公开信息整理。
我国优化可持续贸易的潜在挑战
碳市场国际化程度不高
一是国外企业参与度有限。尽管我国碳市场开放了部分国际化的参与渠道,但目前国外企业市场参与度较低。与发达国家相比,大多数市场参与者仍是国内企业,主要是能源密集型行业的国有企业和大型企业。二是跨境交易平台缺乏。我国的碳市场与其他国家的碳市场之间的跨境交易平台和机制仍未形成,国际化程度相对较低。现阶段,跨国企业在中国碳市场的碳配额交易、碳衍生品投资等活动相对较少。三是国内标准与国际标准不一致。我国的碳市场在碳排放核算、配额分配、排放交易规则等方面的标准与国际标准存在差异。四是碳价无法有效反映国际市场水平。我国碳市场的碳价格与其他国际市场的碳价格相对脱节,导致市场定价机制与国际市场相对割裂,缺乏国际化的价格联动效应。
环境责任有待进一步夯实
世界银行营商环境成熟度评估体系从多维度衡量一个国家或经济体的营商环境质量。其中,“国际贸易”相关指标的衡量主要体现在两个核心方面:一方面是企业的灵活度,即企业在面对不断变化的市场环境时,能否迅速调整经营策略、优化资源配置以及重构业务模式。这种灵活度不仅体现了企业的应变能力和经营韧性,也反映了一个经济体制度环境对企业适应性行为的包容度和支持力。
另一方面,在评估经济活动效益的同时,兼顾对社会整体福祉的影响的评估,包括环境可持续性、资源利用效率以及绿色低碳发展水平。例如,在贸易活动中推广环境友好型产品、减少高能耗和高污染产品的比重,都是评估中的重要考量维度。
在此背景下,我们对APEC环境产品清单的使用和解读也面临一定挑战。该清单以6位海关编码(HS code)为基础,对绿色环保类产品进行标识和促进贸易自由化。然而,在实际应用中,每一个6位税号下往往对应多个更加细化的8位甚至10位税号产品,而这些产品的用途不一定具有明确的环保属性。因此,我们在推动绿色贸易便利化时,必须加强对产品用途的甄别和细化管理,否则可能出现非环保产品“搭车”进入绿色贸易渠道的情形。
非关税壁垒限制和外部围堵需破除
随着全球绿色低碳转型进程不断加快,环境产品在国际贸易中的重要性日益凸显。由于此类产品普遍具有技术密集度高、产业链长、标准体系复杂等特点,其贸易活动极易受到各类非关税壁垒的限制。当前,技术性贸易措施、绿色认证制度、碳足迹核算要求以及进出口限制等非关税手段,已成为部分发达国家实施贸易干预、限制竞争对手市场准入的重要工具。
在此背景下,一些发达国家将自身绿色标准的国际化作为战略优先方向,通过主动参与乃至主导国际标准和规则的制定,进一步增强其在全球绿色治理体系中的话语权和制度影响力。这种“标准先行”的战略,不仅使其技术规范转化为国际规则,还为本国企业赢得了先发优势和制度性红利,强化了其对全球市场的制度性控制。
与此同时,部分发达国家还在积极构建全球绿色发展合作框架,投入大量战略性资源强化全球产业链布局,以巩固其在绿色技术和关键资源方面的主导地位。更具战略意图的是,美西方国家正联合其政治盟友,构建排除中国之外的关键矿产供应体系,试图在稀土、锂、钴、镍等绿色转型核心资源上对我国形成“卡脖子”局面。这一趋势不仅使我国在光伏产品、风电设备、电动汽车及其动力电池、节能环保技术和设备等优势领域面临被打压遏制的风险, 而且加剧了全球绿色供应链被人为切割与重构的不确定性。
在此复杂背景下,我国必须高度警惕并积极应对绿色发展领域面临的新一轮制度性竞争和地缘政治博弈风险。通过构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绿色产业体系、提升绿色技术自主创新能力、加强绿色标准体系建设与国际对接,在新一轮绿色发展和全球经贸规则重塑中争取更大主动权,打破被动应对的局面,确保绿色低碳转型安全有序推进。
政策建议
以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的结合优化营商环境
优化营商环境是一项复杂的系统性工程,需要政府、经营主体协同发力,破除体制机制障碍、畅通要素流动、提升资源配置效率。加快构建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聚力:一是推进政府涉企部门协同治理的制度化。成立专职负责优化营商环境的实体机构,明确各部门履职范围和权责边界,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打通各管理机构间的组织壁垒,有效集中治理资源,提升协同治理效能,克服政府职能错位、越位、缺位。二是为经营实体参与营商环境治理打造常态化平台。系统性建立企业对政府治理的监督机制、政企意见建议交换机制、政府服务企业的咨询机制,形成涵盖经营实体全生命周期的服务链,确保经营主体的参与深度与获得感。三是择优采纳国际一流营商环境指标。全面分析研判世界银行2024年《营商环境报告》高分经济体的经验做法和世界银行发布的营商环境成熟度评估体系中的前沿性引领性指标,根据不同地区的资源禀赋和营商环境现状,因地制宜探索优化营商环境的路径,从“按卷作答”转向“为我所用”,避免“削足适履”,构建“政府搭台、市场唱戏、法治护航、全球链接”的一流营商环境。
加快与国际碳交易体系的政策对接与协调,进一步落实环境责任
面对全球绿色低碳转型趋势,我国应主动参与全球气候治理体系的构建,尤其是在碳交易、碳关税等新兴议题上积极开展制度协调。首先,应加快与欧盟、英国等经济体在碳排放监管机制、核算标准、产品边界碳含量等方面的对话合作,通过联合研究、标准互认、数据信息互通等方式,为中欧在碳市场机制方面构建桥梁。
在国内,应有序推进企业碳排放在线监测试点工作,推动构建与国际接轨的MRV体系(监测、报告、核查机制),统一配额分配方法、核算工具和第三方认证规则,增强我国碳市场的权威性与透明度。例如,可将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所涵盖的钢铁、水泥、铝等高碳行业纳入国内碳市场管理范围,完善碳排放因子和核算标准,使国内碳核算结果更接近国际主流做法,从而降低出口企业在国际贸易中面临的额外合规成本和碳关税风险。
加强对碳足迹核算机制的研究,提升对出口产品生命周期碳排放的科学衡量能力。组织专业力量帮助企业建立内部核算系统,控制数据披露风险,防止工业信息泄露。结合《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等指导文件,建立一套科学、可操作的产品分类标准,对不具备环境效益甚至对生态造成危害的产品,依法从降税、补贴等绿色清单中剔除,确保绿色政策资源精准投向真正有利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领域。
拓宽环境产品互认领域,实现短期成效与长期战略目标相统一
环境产品互认不仅是推动绿色贸易便利化的关键步骤,也是我国绿色标准国际化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加快制定具有中国特色的环境产品标准体系和认证规则,形成结构完整、操作明确的“中式文本”,并在全球绿色治理框架中发出中国声音、贡献中国方案。
短期来看,应加强与国际主要经济体的政策沟通,推动环境产品在能效、碳足迹、有害物质限制、循环利用等维度上的标准协调,优先在可再生能源设备、绿色建材、节能家电、环保包装等重点领域推进互认机制。推动与欧盟在“绿色产品标签”“环保设计指令”等方面开展联合评估与试点,促进双边绿色产品认证的对接。此外,应推动实验室间的互认合作,支持国内检测机构提升能力、参与国际标准制定和检测认证活动。鼓励技术人员跨境流动和服务出口,为国内绿色产业出海提供技术支持与合规保障。
从长期看,这将有效拓展中国绿色技术和标准在全球的应用范围,提升我国在绿色产业链供应链中的参与度和控制力,增强在全球绿色治理中的话语权与制度主导力。通过环境产品互认、标准出海、检测能力提升等多种路径,推动“绿色制造”向“绿色贸易”跃升,助力我国在全球绿色低碳转型中实现从“跟跑”向“领跑”的战略跨越。
(编辑 宋斌斌)
特朗普2.0的典型特征
特朗普2.0加速全球格局演变
一、全球现有格局将发生重大改变。世界最大对冲基金桥水基金创始人达利•欧最近指出,由于科技的革命性进步、货币与信用变化、地缘政治冲突、各国内部矛盾激化和自然灾害等因素的综合作用,全球正在经历一场完美风暴,人们面临着全球货币体系、地缘政治和世界秩序的崩溃。造成这一局面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特朗普政府的“美国优先”政策。在美国特朗普政府看来,目前的全球经济秩序对美国不利,美国吃了大亏。要想让美国再次伟大,就必须摧毁现有的国际经济秩序和全球化体系。摧毁现有世界经济与政治秩序,将会冲击搅乱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形成的国际政治格局,也会改变美国的盟国体系和全球战略。特朗普急迫地推进俄乌停战,是要从根本上遏制西方体系在冷战后持续扩张的势头,进而瓦解主要依赖美国提供公共安全支出的大西洋联盟,以减轻美国的全球负担。这意味着,欧洲依靠美国、狐假虎威式的西方强权体系已然分裂。整个西方开始沉沦、无法再充当全球事务的主导力量,也不再是一个政治、经济、安全的统一体。原有全球格局中延续多年的东西与南北板块,将进一步分裂为破碎化的世界。
二、美国有可能出现“税债型”新式帝国主义。 2024 年 11 月,特朗普政府的白宫经济顾问委员会主席斯蒂芬?米兰撰写了《重构全球贸易体系用户指南》,即所谓 “米兰报告”。报告认为,现有国际贸易和金融体系对美国不利,提出了一套旨在重塑这些体系以更好地服务于美国国家利益和让美国再次强大的战略框架。其主要目标包括:减少贸易逆差、重振美国制造业、提高美国企业的国际竞争力、要求其他国家共同承担维护美元霸权的成本。其基本手段是:逐步、大幅提高关税;通过强制推销美元无息世纪债,解决 “特里芬难题” 和美债台高筑的问题,防止美元被高估而导致制造业外流和贸易逆差。从当下特朗普政府推行“对等关税”等经济政策举措看,米兰报告中的观点和建议对特朗普产生了直接影响。特朗普通过向与美国有紧密经济联系的国家和地区,征收强制性高额关税,并强迫这些国家以贸易盈余购买以换取美元进行国际贸易和国家储备,这种既要收取铸币税又要他国买单的霸蛮做法,显现出一种新型帝国主义的雏形——以强征高额关税、强卖无息美债,以获取超额利润的“税债型帝国主义”。从目前的情况看,这种“美式税债型帝国主义”的影响范围,主要是对美国市场高度依赖、能够接受特朗普“让美国再次伟大”价值观、需要美国提供安全保护的国家和国家集团。最近通过的“大而美”法案的核心,就是要收更高的关税、发更多的债务,以实现美国霸权的延续。在特朗普的强力推进下,“美式税债型帝国主义”有可能形成一个以美国为核心的经济、政治、安全小圈圈,形成一种有利于美国霸权延续的生态,却难以成为具有世界性影响的全球化新模式。“美式税债型帝国主义”的实质,是美国主导的全球帝国体系在漫长收缩、衰落过程中的一个中间形态。
三、俄罗斯将再次获得全球大国地位,而欧洲正在失去全球影响力。俄罗斯通过俄乌冲突,赢得了国运之战。从军事角度看,俄罗斯是付出了惨重代价、却基本达成战争初始目标的惨胜;从战略上看,俄罗斯无疑获得了大胜,标志是重新成为全球棋局的棋手国家。在经济上,俄罗斯抵抗住了西方世界全面的经济制裁、封锁和绞杀,证明自己具备了自立于世界民族国家之林的经济能力,足以在丛林世界生存与发展。这使得俄罗斯在苏联解体后,通过此战为斯拉夫民族和俄罗斯文明重新获得了在“全球餐桌”上的席位。俄乌冲突之后,欧洲的全球影响力黯然失色,逐渐成为自顾不暇的二流角色。欧盟被特朗普视为“占美国便宜”的地区组织,已经在“全球餐桌”上失去了座位。而反俄先锋乌克兰成为弃子被摆上餐桌,乌克兰被迫以国家资源偿还对美国和贝莱德公司的债务,其背后的深层信号是:在当下的世界再也没人可以免费搭乘美国的安全便车,全球治理体系的运行模式正在加速向超主权跨国资本控制的模式转变。
四、中国的全球地位稳步上升。中国在俄乌冲突中秉持客观公正的立场,坚持劝和促谈,中国既强调尊重各国主权,也重视各方的合理安全关切;对俄乌冲突,既讲历史经纬,也讲是非曲直,站在和平一边、公道一边。中国的立场赢得了各参与方的尊重和理解,体现了中国作为世界负责任大国的担当,表现出中国在全球重大事务中举足轻重的地位。面对“特朗普关税”,中国“卒然临之而不惊,无故加之而不怒”,不挑事、不怕事、从容应对;对特朗普的极限施压,则应之以“奉陪到底”,迫使特朗普在关税战中朝令夕改、进退失据。中国以实际行动表明,中国不会选择当特朗普“税债型帝国主义”的仆从国,而是要成为未来多极世界中堂堂正正的一极。中国的重大战略选择,固然离不开综合国力的支撑,同时也需要有天下大勇者“其所挟持者甚大,而其志甚远”的大国气度。
五、世界正在走向新战国式的多极化时代。在多重因素的共同作用下,原有以美西方为中心的全球化体系开始土崩瓦解。在美国放弃承担全球责任、不再提供公共安全产品的情况下,世界从大乱逐步走向大争之世。从目前情况看,美国要搞美元美债关税圈,在这个小圈子中承担最低代价、占有最多资源、获取最大利润,与世界其他国家和国家集团进行竞争。中国的“一带一路”倡议,则要建设“环连亚欧、穿越非洲”的朋友圈,包括结成完整产业链、创新链、经济货币圈、共同市场、安全区,成为涵盖经济、政治、安全、科技、文化等多领域互利合作、彼此认同的泛亚区域共同体。这个共同体无疑会成为世界重要的一极。而欧盟亦有成为世界一极的愿望与潜力,但要真正成为世界一极,欧盟要具备政治、经济、科技和安全的自主性,不能成为特朗普“税债型帝国主义”的附庸,同时还要保持开放态度,放弃对具有巨大资源、强大安全能力和全球政治经验的俄罗斯的敌视态度;对中国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也应改变固有的轻视与傲慢,抱有更坦诚、平等的态度展开互利合作。只有这样,欧洲国家和欧洲文明才能保持在未来世界的一极之地。未来世界,将是多个拥有全球影响力的力量极共同塑造世界秩序的时期。
特朗普执政2.0刚刚拉开帷幕,它会是4年的短暂时光,还是足以在历史上留下长期印记的特朗普时代?对此,我们还需要进一步观察、研判。
(编辑 宋斌斌)
美国关税政策已经形成了关税墙。美国不仅对中国加征“对等关税”,还对世界其他180多个国家和地区加征“对等关税”,孤立自己,同世界作对,引发国际金融资本市场剧烈波动,挑战全球经济治理体系,全球经济增长面临巨大不确定性。如何应对美国关税讹诈,成为我国当前推动宏观经济稳定、防范化解系统性风险的重要内容。
美国加征“对等关税”本质是关税讹诈
关税不是目标,而是手段。要理解美国推出“对等关税”的终极目标,必须分析其存在的问题。从美国自身的问题来看,超过36万亿美元的巨额国债显然是特朗普政府需要直接面对的巨大挑战。如果不能有效解决债务问题,每年的利息就将达到1.5万亿美元,特朗普任期内美国国债将超过40万亿美元,对特朗普政府执政空间产生巨大制约。前些天,美国政府宣布将缓征75个国家的“对等关税”,媒体评论认为,重要原因是美国国债市场出现抛售,引发国债收益率大幅飙升,这从一个侧面印证了美国对国债的担忧。
潜在问题是,美国国债为何一直在高位运行?主要原因在于,美国是世界上贸易赤字最大的国家,必须借债,长期为逆差融资,结果是美国国债大幅飙升。必须设法解决贸易赤字问题,才能逆转美国国债风险上升的压力。
如何解决贸易赤字?特朗普政府认为,加征关税将是必然的选择,这一点可以从开征“对等关税”的测算公式得到验证,即美国与其他国家的贸易逆差是最重要的测算依据。特朗普政府希望通过关税手段解决贸易赤字问题,促进财政增收,从根子上缓解国债上升的压力。
解决贸易赤字还有其他手段,为何特朗普特别看重关税?从理论上看,解决贸易失衡必须靠提振制造业的竞争力,大力促进出口。目前无论是从劳动力等生产要素看,还是从产业链供应链配套体系看,美国都不具有比较优势,通过市场手段重振美国制造业、解决贸易赤字问题是很难的,这就需要寻求超常规的非市场手段。
采用什么样的非市场手段?《海湖庄园协议》一度成为华尔街热议的焦点。这个协议包括美元贬值、债务重组、设立主权财富基金等条款,但这个协议的实现并非仅凭一己之力,需仰仗其他国家的配合。如果要效仿1985年广场协议与1944年布雷顿森林协议,必须解决如何让其他国家与美国合作的问题。当今世界,美国面对的既不是二战后百废待兴的时期,也不是20世纪80年代美国主导发达国家盟友之间的协定签署问题,而是需要同全世界、特别是还有众多的新兴市场经济国家的协调。在此情况下,美国对其他国家施压成为重要选项。特朗普认为,提高关税的做法可以实现“一石多鸟”,既可以对其他国家施压,也有助于增加美国财政收入、缓解债务问题,还能缓解外贸失衡,从而使“对等关税”成为美国讹诈他国的工具,成为美国继续施行霸权的手段。
要实施关税讹诈,就要使非对称关税成为常态。美国提出的“对等关税”纯属自己制造,缺乏世界各国的共识,也缺乏经济理论的支撑,并且直接违背了世界贸易组织的规则,可见“对等关税”名不副实。为达到目标,美国通过关税对世界各国进行恐吓施压,然后进行谈判,以获取他们所希望的利益。在这个过程当中,有些国家接受了他的无理要求,屈服于美国,美国可能就对其降低关税。同时,对于美国认为没有获得目标要价的国家,将继续保持高关税。因而,美国关税政策必然是非对称的,而且非对称关税是常态,由此对当前美国对中国关税高于其他国家就不难理解了。
美国加征“对等关税”动摇了二战以来国际经贸合作的根基
影响面极广。如果说疫情对全球的影响是被动冲击,那么“对等关税”则是有意之举,虽然世界格外关注“对等关税”对中美经贸合作的影响,但事实是,世界各国都难以独善其身,特朗普对大多数国家都要加征“对等关税”,在豁免谈判期间,多数国家也适用10%的关税,美国与大多数国家的贸易都会遭受冲击,这是美国“对等关税”产生的直接影响。与此同时,美国加征“对等关税”将导致全球经济增长乏力,导致外部需求放缓对世界主要国家经济产生下行压力的问题。除了实体经济受影响之外,金融资本市场受到的影响也非常广泛,世界主要资本市场都经历了激烈波动,仅2025年4月3日至4日,美国纳斯达克股指就下跌12%左右,与此同时,欧洲、日本、中国等股市都经历了大幅波动。美元汇率呈现波动下行趋势,其他国家货币汇率波幅扩大,黄金价格升至历史新高。
影响程度极高。从1929年至今近百年的时间里,除了二战之外,全球最大的经济衰退就是1929年引发的世界大萧条。观察美国加征关税带来的影响,世界上很多评论类比20世纪30年代世界大萧条时期美国推出的霍利斯穆特关税法案,此次美国加征关税的影响程度相比大萧条时期,有过之而无不及。相比历史上的高关税政策,这次美国采取关税手段不是单纯出于经济考虑,还希望通过加征关税让其他国家妥协,强迫对手接受美国提出的要价,这种关税讹诈的做法,凸显赤裸裸的霸权之道。目前世界经济和贸易已出现衰退迹象,关税战显然构成其重要原因,本次关税对世界经济和贸易产生的影响程度不容低估。
影响极其深远。近年来,中美间贸易、科技交往等领域的摩擦不断升级,很多评论认为中美关系回不到过去了。美国加征“对等关税”造成世界规则秩序的破坏。二战以来,美国主导构建的全球经济治理体系,特别是世界贸易组织等重要机构的设立,为全球稳定合作提供了重要的制度保障。美国加征“对等关税”,摧毁了以规则为基础的国际经贸体系,动摇了世界贸易组织等全球经济治理体系和监管机制的根基。房子旧了可以不断装修,但地基动摇了就很难再改善。美国试图摧毁自身创造的全球经济治理体系,短期影响国际商品服务的买卖,中期影响世界各国之间的分工合作体系,长期则可能促使世界重回丛林法则。“对等关税”表面上造成贸易冲击,深层次影响的是对未来发展预期,对全球不确定不稳定问题的担忧加剧。
应对美国“对等关税”需全面战略谋划
以高强度反制斗争敦促美国回归理性。以斗争求安全则安全存,以斗争求发展则发展兴。美国对中国大幅加征关税,纯属讹诈行为,并非所谓的对等,这种霸权行为全世界都看到,针对美国的行为,中国立即作出回应,持续加征关税予以反制,并且对关键原材料进行出口管制,扩大不可靠实体清单,这些举措的目标并不是要主动脱钩断链,而是让对手感受到反制带来的挑战,让对手感受到冲突和压制没有赢家的道理。回溯世界各大国关系的发展历史,“合则两利、斗则俱伤”,合作共赢才是顺应全球发展大势的客观选择。
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谋划经济社会发展新战略。面对严峻复杂的国际形势,必须着力调整经济发展战略。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发展融入全球化发展,中国对外开放初期,主要依托原材料及市场两头在外的国际大循环,中国从外部进口原材料中间品,在国内生产加工组装,然后再出口到全世界。当前外部形势急剧变化,全球经济面临巨大压力,国际大循环不确定性凸显,扩大内需市场、推动构建国内经济大循环成为重要战略选择。与此同时,通过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实施制度型开放,深化与外部特别是共建“一带一路”国家的合作,稳定国际大循环,推动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双循环不是简单的国内外循环,必须着力解决双循环的内外联动,加强创新驱动,发展新质生产力,打通循环堵点。
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保持宏观经济稳定。新发展格局的构建不是一日之事,短期内还难以充分释放对经济增长的重要支撑作用。我们要在新发展格局指向下,将维护短期宏观经济稳定作为当前重要的任务。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实施更加积极有为的财政政策,应加快落实已经确定的政策,加快债务发行,政策靠前发力。同时要切实实施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目前存款准备金率在6%左右,还有下调空间。针对当前的环境,要丰富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储备等应对美国“对等关税”挑战的工具箱。
守住底线,防范化解系统性风险。通过去年地方债置换,地方债风险得到有效控制,当前需要关注的是有些地方债压力仍然较大,可以重点进行摸底,做到心中有数,适时加大债务置换规模。房地产存量房去库存成为重中之重,政府受制于财力限制,大规模购买保障性住房可能受到制约,但可以考虑让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购买存量房,然后用于保障性住房,这种方式可能涉及房价定价等问题,可以先做试点,再向全国推广。与此同时,加快构建耐心资本入市的长效机制,为资本市场稳定提供制度支撑。
(编辑 季节)
1933年,赫克歇尔和俄林提出的要素禀赋原理(H-O理论)认为,在土地、劳动和资本三种生产要素中,要素的密集度决定了一个国家的国际贸易格局。照此,美国显然应该出口资本密集型的产品,而进口劳动密集型的产品。而一系列规范性、规制性和包容性的制度体系,促使美国农业突破了古典经济学的认知框架,成就了资本和科技密集型的规模化现代产业。高度机械化、规模化和全球导向的运作模式,锻造了美国农业的全产业链优势,使之不仅在农牧产品方面占据全球重要地位,而且在化肥、农药和农用机械等领域保持强劲的国际竞争力。(见表1)
表1 美国农业主要项目与出口全球占比汇总表(2023年)
类别 | 美国出口额 (亿美元) | 全球出口额 (亿美元) | 占全球份额 | 全球排名 |
玉米 | 189.0(估算) | 598.0 | 31.6% | 第一 |
大豆 | 280.0(估算) | 1,040.0 | 27.0% | 第二 |
小麦 | 77.0(估算) | 700.0 | 11.0% | 第四 |
牛肉 | 93.2 | 630.0 | 14.8% | 第二 |
猪肉 | 60.5 | 500.0 | 12.1% | 第二 |
禽肉(鸡肉) | 55.6 | 410.0 | 13.6% | 第一 |
乳制品 | 89.0 | 590.0 | 15.1% | 第二 |
化肥 | 49.2 | 927 | 5.3% | 第五 |
农药 | 50.4 | 436 | 11.6% | 第二 |
农业机械 | 91.0 | 910(估算) | 10.0% | 第三 |
资料来源:美国农业部对外农业服务局《2023农业出口年鉴》,联合国贸易统计数据库(UN Comtrade),国际谷物理事会公告,美国肉类出口联合会公告,OEC 世界贸易数据平台(https://oec.world)
美国农业的发展历程
美国农业发展历经五个阶段,反映了其农业生产力与科技进步的演变,也深刻嵌入国家的制度安排、市场机制与全球经济体系之中。
(17世纪至19世纪初)殖民农业与自给自足体系
在北美殖民初期,美国农业为以自给自足为主的家庭式小农经济。17世纪英属殖民地的农业模式多依赖劳动力密集型手工劳动,种植作物包括玉米、小麦、烟草等。18世纪,南方大种植园经济依赖奴隶劳动力生产棉花、甘蔗和烟草,出口欧洲市场。1828年的《关税法案》限制了跨大西洋贸易,引来南方种植园主的强烈抗议,将年轻的联邦推向南北分裂的边缘。这一时期,美国农业地域分工初具端倪,尚未形成全国性市场,仍处于典型的农业社会阶段。
(19世纪中叶至20世纪初)西进运动与机械化起步
1862年,随着《宅地法案》的实施和铁路网络的扩张,美国农业迅速向西部拓展,圈地运动成为农业发展的驱动引擎。此时期农业机械化得到初步发展,如约翰·迪尔于1837年发明钢犁、推广机械收割机,大幅提升了生产效率(Olmstead & Rhode, 2008)。1890年,美国国会颁布第一部《谢尔曼反托拉斯法》,严厉打击州际贸易垄断与共谋,为联邦体系建立统一市场提供了法治保障,美国农业随之从地方性的产销模式转向全国性的市场体系。
粮食贸易兴盛,棉花带、玉米带的形成,凸显了不同地区之间的规模优势和比较优势。通过市场化实现的资本积累,使农业摆脱自给自足,并初次加入组织化、雇佣化和职业化的劳动大军,为农业产业化奠定了基础。
(20世纪上半叶)产业化与国家干预20世纪初,美国农业进入产业化阶段,农场规模扩大,农业资本投入上升,但价格波动和自然灾害(如1930年代大萧条和“黑风暴”)暴露出农业部门的脆弱性。联邦政府开始介入农业治理体系,1933年《农业调整法》标志着新政时期农业干预政策的开端,联邦补贴、价格支持、生产配额、信贷支持机制相继建立(Gardner, 2002)。农业合作社在此期间得到普及,农场组织化水平大幅提升。
(20世纪中叶至21世纪初)绿色革命与全球化发展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美国农业进入“绿色革命”阶段。高产作物品种(如杂交玉米)的开发、化肥和农药的广泛使用,以及灌溉技术和机械设备的改良,显著提高了单位面积产出(Evenson & Gollin, 2003)。借助马歇尔计划等对外援助项目,美国得以将农副产品、工业食品和农用物资大举倾销海外,成为世界第一大农产品出口国。国际市场的竞争又促使美国农业更加重视生产效率、标准化管理和品牌化经营。
1962年出版的《寂静的春天》全面讲述了过度使用农药和化肥对生态系统和人体健康的危害,对美国农业和农业政策产生了深远而系统的影响,尤其在农药使用、环境监管、农业科研导向以及联邦立法等多个层面留下了深刻烙印。1970年,美国环保署(EPA)成立,其早期职能之一即评估农业对环境的影响,包括农药残留、水体污染、土壤退化等。环保评估成为农业项目审批的法定程序,并规定农业补贴项目中必须考虑环境影响。1972年修订的《联邦杀虫剂、杀菌剂和灭鼠剂法》(FIFRA)确立了对农药进行登记审批、风险评估和市场退出机制,交由环保署执行。相继出台的《国家环境政策法》《清洁水法》《濒危物种法》等,分别对农业排放、栖息地保护和农田开发项目提出了限制措施,开启了“生态视角下的农业治理”进程。另外,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农业等专业,也陆续被纳入高等和职业教育体系。
(21世纪以来)现代农业:技术融合与风险治理
进入21世纪,美国农业在高科技引领下呈现出精准化、智能化、绿色化的新趋势。生物技术(如转基因作物)、数字农业(如GPS导航、遥感监测)、大数据分析和自动化设备得到广泛应用。同时,农业风险管理制度日臻完善,包括联邦作物保险、灾害补贴、收入保障等多层次保障体系,强化了农业部门对自然、市场与政策不确定性的应对能力(Orden & Zulauf, 2015)。可持续发展目标推动农业逐步从“高产导向”向“资源高效、生态友好”转型,同时,强调碳足迹、水资源保护及土地再生。
由于巴西、俄罗斯等国家农业生产和出口快速增长,以及与中国等主要贸易伙伴之间的贸易摩擦,美国近年来农产品出口呈现下降趋势,2023和2024年出口总额约为1750亿美元,分别比2022年下降了11%。 从更长周期来看,美国农产品出口水平下降趋势更加明显。
美国农业制度与政策
美国农业制度确立了以土地私有、市场竞争与契约自由为基础的发展框架,并构成美国农业现代化的根基。在土地制度方面,美国绝大多数农业用地为私人永久所有,农场主对其土地拥有完全的处置权。根据美国内政部数据,约27%的土地归属公共所有,这部分土地多用于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及科研教育场所,联邦及州政府负有监管职责,而不直接介入资源配置与农业开发活动。这种清晰的产权结构极大降低了因土地权属不明所引发的交易成本与法律纠纷,有效保障了农业投资的稳定性与连续性(Alston & Pardey, 2006)。
美国农业制度特征还体现于长期稳定、体系完善的农业政策体系之中。自20世纪以来,联邦政府持续通过立法手段构建农业公共政策框架,形成“政策—市场—技术”协同驱动的现代农业体系。代表性的农业立法包括:
《农业调整法案》(Agricultural Adjustment Act, 1933):确立了联邦政府通过价格支持、作物补贴和减产激励干预农产品市场的基本机制,是美国农业政策干预的起点;
《联邦农作物保险法案》(Federal Crop Insurance Act, 1938):建立了以风险分担为核心的农作物保险体系,为农业生产者提供抵御自然灾害和市场波动的保障;
《农业改善与改革法案》(Federal Agriculture Improvement and Reform Act, 1996):推动农业政策从价格支持向收入补贴转型,强化了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农场法案》:作为每五年修订一次的综合农业立法,涵盖了农业补贴、营养援助、环境保护、农村发展等多个政策领域,聚焦了美国农业政策调整。
在农业组织制度方面,美国构建了较为成熟的合作社法律体系。《合作社公司法》要求各州立法保护农业合作社的法人地位与税收优惠权利;《卡普–佩里森法案》(Capper–Volstead Act, 1922)则赋予农业合作社在农产品销售中的集体议价权及反垄断豁免,是美国合作社制度的法律基石(Hueth & Reynolds, 2010),不仅提升了中小农户的市场议价能力,也推动了农业经营模式由“分散型生产”向“组织化运作”转型。
从政策实施机构来看,美国农业部下设的农协服务局承担农业合作社及农村发展的政策执行职责,提供涵盖资金、技术、信息与教育在内的综合服务体系。其重点政策工具包括:合作社专项贷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补贴、农技推广项目、税收减免等。
总体来看,美国农业政策的目标主要集中在三个维度: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提升农业全球竞争力、推动农村社区可持续发展。
由此可见,美国农业政策体现出“市场主导、政府扶持”的基本特征。通过制度化的产权安排、多层次的政策工具和有效的组织机制,实现农业资源配置的高效化、生产方式的现代化以及产业组织的规模化。
美国现代农业的组织模式
美国农业以市场导向、资本驱动与科技赋能为核心的农业现代化体系,体现了市场机制、组织协同、科技赋能和制度保障有机结合的四维运营模式,以及以家庭农场为核心的组织体系、以合作社为纽带的协同网络、以精准农业为基础的技术体系、以农业保险与金融服务为支撑的风险管理机制。其高度规模化、专业化和全产业链一体化的特征,推动了农业的高效率与高产出,使之在全球供应链中显示出强大的竞争优势。
美国现代农业的从业者可归纳为各具特色的四类经营主体:
家庭农场:结构性主力与制度性基石
根据美国农业部的定义,现代农场主要以“产值规模、资本密集度与市场依赖度”为指标区分。家庭农场长期构成美国农业的制度核心和数量主体。2023年,美国共有约189.5万个农场,其中约86%为小型家庭农场(年现金农业收入低于35万美元),经营着约41%的美国农业用地。相比之下,大型家庭农场(年现金农业收入超过100万美元)占农场总数的4%,经营着31%的农业用地。美国农场的平均规模为464英亩(约合187.8公顷),家庭平均收入为97984美元,高于同期美国所有家庭的中位收入(80610美元)。
尽管美国家庭农场在数量和土地占有方面占据主导地位,但其面临的挑战也不容忽视。小型家庭农场依赖非农业收入维持生计,而中型家庭农场则面临农业收入负增长的压力。大型家庭农场虽然在收入和土地占有方面具有优势,但也需应对市场波动和政策变化带来的不确定性。
近年来,家庭农场呈现出公司化和信托化趋势,普遍通过设立有限责任公司(LLC)或S型公司以规范财务结构、优化税收负担并实现代际传承。在运营实践中,这些农场通过专业化分工(如作物-畜牧分业、种养分离)和外包管理,显著提升了运营效率与抗风险能力。
企业化农场:资本密集型专业主体
企业化农场通常以公司形式设立,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较强的融资能力。其经营主体多注册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公司或合伙企业,雇佣职业化管理团队负责运营决策。这类农场广泛分布于牲畜养殖(特别是牛、猪、禽类的集约化生产)和大宗农作物种植(如玉米、大豆、小麦、棉花)领域,集中体现了美国农业的资本集中和规模扩张逻辑。
企业化农场的优势在于:(1)具备整合农业科技、信息系统与市场网络的能力;(2)通过土地租赁、纵向一体化及资产证券化等方式扩展经营边界;(3)对市场波动与自然风险的承受能力较强。
农业合作社:组织协同与风险共担机制
美国农业合作社是一种由农民自愿联合、共同出资、共同受益、自主经营、民主管理、服务为本的经济组织形式,构成了美国农业社会资本的重要配置模式,体现出农业部门在资源协同、市场议价和风险共担方面的制度创新,走出了一条采购规模化、物流一体化、服务专业化的道路。
农业合作社广泛嵌入农资采购、产品销售、农机服务、农业保险、农业信贷、储运加工、电商平台建设、品牌推广等多个环节,以营销合作社、采购合作社和服务合作社等形态,贯穿于从生产到流通的完整链条。(见表2)
表2 美国农业合作社的主要类型
类型 | 功能 | 典型领域 |
营销合作社 | 协助农民统一销售农产品,议价、品牌、出口 | 牛奶、水果、棉花、谷物等 |
采购合作社 | 联合采购种子、农药、化肥、饲料等生产资料 | 农资、设备、燃料等 |
服务合作社 | 提供农业金融、存储、运输、信息、加工等服务 | 粮仓、农业信贷、加工厂 |
截至2023年,美国共有1647家农业合作社,容纳包括农民、牧场主和渔业合作社在内的184万社员(农民可交叉入社),总资产为1247亿美元,总营业额为2967亿美元。由于不断合并重组,其数量减少,继而实现了规模经济,提高了运营效率。例如,蓝多湖乳制品合作社的成员已超1600家;CHS 农业公司由众多农业合作社、农民、牧场主和数千名优先股股东组成,形成了跻身《财富》500强的跨区域综合性农产品营销和供应合作社;美国乳农公司(DFA)是全国最大的牛奶营销合作社,服务1万多户奶农。
合作社按照“用户所有、用户控制和用户收益”三原则实行成员制,充分尊重用户的自主性和参与性。合作社尽管同样采取董事会领导下的专业经理制,但其决策模式不同于商业公司的同股同权,而是采取“一人一票”制,其盈余分配也是按照成员的“交易量比例”,而非依据投资比例。这一机制有效保障了中小农户的参与权和收益权,构成现代农业中的“集体行动”典范。
此外,地方合作社可组成州级或国家级合作社,形成“两级合作、垂直整合”的全国网络。合作社另外三项重要服务功能包括:(1)设立信贷部门或与农业银行合作,提供贷款、信用担保;(2)通过集体储粮、销售托底、农业保险等手段帮助农户对冲市场波动和自然灾害风险;(3)利用大数据、ERP系统、区块链,实现农产品可追溯与智能管理。
农业企业:全球农业产业链的核心主导者
在全球农业现代化进程中,美国农业企业因其强大的技术能力、资本实力与全球布局,成为农业产业链的核心主导者。从农资供给、种子研发、机械制造到农产品贸易与加工,这些企业不仅控制着农业生产的关键物质基础与技术路径,而且通过标准制定、知识产权控制、跨国并购等多元手段,深度参与全球农业治理结构的构建。下述具有代表性的企业为例,概述其在农业全产业链中的定位与功能。
嘉吉公司(Cargill)与阿彻丹尼尔斯米德兰公司(ADM)。在全球农产品贸易、初级加工与物流体系中居于中枢地位,主导了全球农产品定价体系与跨国供应链配置,在粮食安全、农业市场调控与全球食品贸易格局中发挥关键作用。嘉吉公司是美国最大的私人控股企业之一,业务覆盖粮食收购、饲料生产、食用油加工、生物燃料制造以及港口物流等环节。其在全球设有数百个粮仓、港口与加工设施,构建起跨洲际的农产品物流网络。ADM公司则专注于谷物、大豆、油籽等加工与贸易,是全球油脂和蛋白原料的主要供应商之一,亦积极拓展健康营养品与生物解决方案业务。
2. 孟山都公司(Monsanto)/拜耳作物科学(Bayer Crop Science)。属于上游种业与农化产品(转基因种子、农药)的领先者和全球转基因种子和农药领域的先驱,其“农场到田间”的综合解决方案极大提高了作物单产和抗逆能力。2018年并入德国拜耳集团后,该企业组建了全球领先的农业生物科技与植保平台。其产品线涵盖玉米、大豆、棉花等主要作物的生物技术种子,以及草甘膦等关键农药产品。通过种子专利、技术许可,该企业深度塑造全球农业技术标准,强化了美国在农业生物科技方面的制度输出能力。
3. 约翰迪尔公司(John Deere)。作为全球领先的农业机械制造商,约翰迪尔提供从耕种、播种到收获的全流程智能农机设备,包括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精准喷药设备等。在“数字农业”趋势下,约翰迪尔大力发展农业信息化系统(如GPS导航、远程控制、田块数据分析平台),实现农业作业自动化与高效化。在推动精准农业技术与智能制造向全球输出方面,约翰迪尔重塑了农场管理逻辑与劳动组织结构。
4. 科尔特瓦公司(Corteva Agriscience)。由陶氏杜邦农业部门重组而成,致力于研发高效作物保护剂与多样化种子品种,强化作物在不同气候区的适应性。它积极部署农业数据平台与智能农业解决方案,服务全球小农户与大型农场主。其多元化产品与服务体系,既增强了农业产业链的抗风险能力,也有助于提升农业可持续性水平。
技术与市场驱动的农业供应链
技术体系与数据驱动运营
美国农业现代化的核心动力来源于其高度制度化、系统化的农业科技支持体系。该体系由联邦政府资助的陆地赠地大学系统、农业实验站以及农业推广服务体系构成,三者协同构建了“科研—教育—推广”三位一体的技术扩散机制。在此基础上,美国农业正在迈向“数据驱动”与“智能化决策”主导的新型运营模式,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精准农业:广泛采用全球定位系统(GPS)、遥感技术、无人机监测、物联网(IoT)传感器与人工智能算法,实现了从播种、灌溉到施肥、植保全过程的精细化管理。这一技术大幅提高了资源配置效率,并降低了生产不确定性(Gebbers & Adamchuk, 2010)。2.生物技术:在转基因作物(GMOs)品种培育、动物疫苗研发、微生物肥料与生物农药应用等方面取得广泛突破,不仅显著提升了作物产量与抗逆能力,也增强了农业系统的可持续性(Fernandez-Cornejo et al., 2014)。3.机械化与自动化:通过将农机设备与人工智能系统结合,美国农业已实现包括自动驾驶拖拉机、智能收割/采摘机、机器人喷洒系统等技术落地,在有效缓解劳动力短缺的同时,提升了运营效率。这些技术的集成应用,促使农业生产方式从传统的经验驱动转向数据驱动,进而推动农业管理模式从规模化迈向智能化,构建起以数据采集—算法分析—精密决策为核心的运营体系。
市场导向与供应链整合
美国农业供应链具有高度市场化特征,其农产品市场化率长期稳定在90%以上。大宗农产品(如玉米、大豆、小麦等)通过芝加哥期货交易所(CME)等期货市场实现价格发现与风险对冲,形成了“市场信号—生产响应”的动态调节机制(Goodwin & Schnepf, 2000)。农业企业则以市场需求为导向,通过合同农业、纵向整合与品牌运营等方式深度嵌入产业链各个环节,以实现价值链延伸与效率提升。具体表现为:
前向整合:农业生产者通过与食品加工企业、零售商建立长期采购协议或设立联合体,推动初级农产品向深加工和品牌终端延伸,从而获取更高附加值。
后向整合:大型农场或农业合作社通过自建或控股农资供应商、仓储物流企业等,降低农资采购和流通成本,增强供应链控制力和成本优势。
横向联合:地理邻近或产品同质的农场通过联合采购、共建设施、联合销售等方式提高议价能力和规模效应,有效应对市场波动与不确定性。
此外,美国农业在全球化格局中具有显著出口导向性。联邦政府通过农业出口信贷保障计划、贸易促进谈判与市场准入计划等政策工具,积极拓展国际市场,提升农产品竞争力,巩固其全球农业强国地位(USDA FAS, 2023)。
(编辑 季节)
在当前中美激烈竞争的情况下,要做好我们自己的事情,有几个亟待解决的问题,其中包括房地产问题。
中美两国打的是明牌。美国对我国的制裁包括贸易战、科技战、金融战、舆论战打的都是明牌,我们也是打明牌。4月2日,特朗普对全球70多国加征对等关税,中国是唯一对等反制的。5月12日和6月9日,中美之间进行了谈判。最近可能还要谈。中国和美国的博弈,可以说是有斗争有谈判,有对抗有合作。我们对美国有限度地出口稀土,美国则部分取消针对中国的高科技产品的出口禁止项目。在中美这一回合的较量中,我们国家做得非常好,是有战略定力的。
但是从长期看,我们要在中美大国竞争中能够真正站得稳,并最后取胜,关键要做好自己的事情,最重要的是把经济搞上去。在大国竞争背景下把经济搞上去,才能有竞争基础,靠实力说话。我们当前和今后必须注重解决几方面突出的问题,包括尚未进入议事日程一些问题。
关注企业所得税问题
拜登担任美国总统的4年中,美联储实行了高利率政策,升息达到5.25%~5.5%,由此在中美之间制造了巨大的利息差,在全球范围造成美元回流趋势。特朗普将带来一个新的威胁,中美贸易谈判结束后,美国政府将出台财政“大而美法案”,从而在中美之间制造出一个巨大的税差。特朗普上一个任期内,企业所得税从35%降到21%,现在从21%降到15%。这意味着美国在大的经济体中,企业所得税是最低的。再加上美国的高关税政策给进口造成障碍,鼓励制造业企业在美国投资设厂。
拜登时期的《通胀削减法案》《芯片与科学法案》等,已经吸引了大量欧洲企业到美国投资,包括中国台湾省的台积电。过去很多人认为,美国制造业回流基本不可能成功,因为那里缺乏合格的劳动力、工资水平太高;虽然它的能源成本和管理成本较低,税率低,但是产业配套能力差。但现在如果美国的低税率、低电价加上AI技术的普遍应用,吸引我国的头部企业(特别是具有优势产能的企业)去美国投资,就会带走产业链上下游不少企业。这与跨国公司对华投资带来全部产业,是一样的道理。
鼓励企业出海、在全球布局,以我国头部企业为核心在当地形成新的产业链,体现了更高水平的开放。但凡事都要两方面看,我国还有庞大的待就业人口,企业和过多资本外流就会影响我们的制造业大国地位。
目前国内企业出海已经形成潮流。2024年,我国吸引外商直接投资1032亿美元,中国企业到境外投资1300多亿美元,这是我国历史上首次对外投资大于外商在华投资,差额约300亿美元。2017年,中国企业对美投资是456亿美元(美国荣鼎集团数据),第二年美国发动贸易战限制对美投资,中国对美投资降到200亿美元,第三年降到48亿美元,第四年降到10亿美元以下。而在当前美国高关税和低所得税政策下,可能加快我国制造业外流。
再看印度。我们在印度投资增强了印度的工业制造能力,印度加快了迈向制造业大国的步伐。印度原来没有手机生产能力,现在它是仅次于中国的第二大手机出口国。小米、VIVO、OPPO原来在印度市场占80%份额,现在降到60%,苹果在中国的几条生产线都被转到印度。一条生产线全部转移平均需要10年,从2017年就开始转移,现在已经是第8年,苹果表示,已有6条生产线基本完成了转移。目前苹果按照特朗普的要求,又要从印度向美国转移回流。
中国企业正在全球投资布局,东南亚是我国企业对外投资的第一目的地,然后是非洲、北美、南美。如果美国要求中国制造业企业到美国投资、美国市场向中国企业开放,估计中国一些企业会考虑。因此我们必须考虑税制改革问题。当前美国实行轻税薄赋,让利放权政策,如果我们现代营商环境的构建和降低企业税负的步伐过慢,那么在大国博弈和竞争中,市场主体会受到很大影响,并影响到国家的整体竞争力。
美元结算、美元体系的问题
可以说,现在到了美元霸权3.0时代。美国资本市场金融衍生品市值达600万亿美元,相当于全球GDP的6倍;有380万亿的市值面向全球的资本市场,包括与实体经济相关的100万亿资产。美国是把数字货币作为战略性资产。现在全球数字货币的99%是美元,稳定币95%是美元;美国数字货币中比特币19.8万亿,以太坊5.9万亿,稳定币1.21亿。总之美国把数字货币(以太坊、比特币等等)作为战略性资产,又把稳定币更加美元化。美元通过区块链将不是去中心,而是强中心。
可以看到,美国正在塑造一种新型的美元霸权,其是建立在高科技基础上的新型货币形态。这对我们未来的影响也可能是非常大的。
世界已经进入了“无锚社会”。美元作为锚不可靠,但如果不用美元作为锚,又不可能在全球实现大型的流通,包括大宗商品、石油、粮食等等的贸易。美元美债的这种大循环,美元—黄金的循环,美元—大宗商品的循环,如果加上数字化的货币,以及区块链的结算形式,再加上它的稳定币作为资金储备池,对我们的威胁是很大的。去年到现在,全球稳定币的交易累计已有27万亿,增长的速度非常快。
有效应对美国对我国的科技封锁
科技霸权叠加美元霸权、军事霸权,对我们的安全形成很大的威胁。2024年12月,美国商务部出台“决战10年”文件,声称美国下一步经济社会的安排要建立“5大支柱”,在这个文件中,他们已经把中国定义为敌对国家。这个“决胜10年的5大支柱”,每个支柱的部署都是针对中国的。我们应当进行有针对性地研究部署。
我们也要相对应地找到美国的短板,包括在资源矿产例如稀土方面有条件地进行交易,迫使美国在高科技的关键零部件上要对我们“开口子”。
美国最近出台的一份报告认为,中国现在的芯片技术停留在2023年,美国如果现在对中国卡死,中国的芯片研发能力就会立即停滞,今后将阻止向中国转让。最近我到广东东莞调研,看了VIVO、OPPO这两个企业。华为经过多年努力,做到7纳米芯片堆叠,达到相当于5纳米的效果,而这两个企业的手机已经用到高通的3纳米芯片(美国对VIVO、OPPO、小米不封锁)。美国对中国不同企业采取不同的措施是基于什么考虑?因为高通也要卖东西,它有60%的市场在中国,离不开中国市场。但是美国政府对谁购买高通产品是要追溯的,不能转给第三方。
真正落实解决地方债问题
据最新数据,截至5月份,全国地方债累计已达51.2万亿元,上升很快。经调查,隐性债务已从5年前的17.6万亿减少到现在的11万亿。5年才置换出4万亿,这个速度还是太慢了。能不能用一揽子政策解决地方债问题,让经济能活起来,让地方政府欠企业的钱能更快还给企业。我认为,可以把地方债中属于合理的五笔债务剥离出来:
(1)投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如高铁、公路)。
(2)属于国家重大项目的投资,如安徽(ITER)大项目,中央出资1/3,地方拿2/3。现在这个大装置已经建成,其中可控核聚变、超导等技术都属于国家,可由国家承担部分投资,将其债务进行剥离。
(3)三年疫情的很多费用,包括核酸、疫苗、治疗等费用都由地方承担,是否应该适当勾销。
(4)重大民生工程,应该是中央政府的责任。
(5)地方政府欠企业的债务。
这五笔账应该剥离出来,成立坏账处理公司或专门机构进行评估分类尽快解决,就像过去处理金融机构坏账一样,这样地方政府就活起来了,不再欠公务员工资,地方政府在企业中的威信也将恢复。
前两年地方政府缺钱憋得没办法,出现跨境抓人、远洋捕捞、异地办案等问题,中央进行及时纠正。为稳住民营企业的信心,对地方政府违规抓人的,是不是要处理几个,不仅行政上处分,非法远洋捕捞拿的钱能不能退回去。这样形成示范效应,企业家的信心、社会的期望就会恢复。处理这些问题需要一揽子政策,既要有经济政策,也要有政治上的考量。
我们应该把这些问题能够解决。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的改革方案指出,2029年要达到的目标,目前多数还停留在文件上。比如说地方财源问题现在还没解决,地方政府原来51%的财政收入靠房地产和相关收入,中央说以后将印花税转地方,到现在还没有落实,而且印花税占税收总额的2%多点,难以解决地方的税源问题。空窗期这么长,政策效应难以得到保障。
解决这些问题,要靠改革的整体设计,抓紧解决我们内部的问题,才能使我们能够在中美博弈中走出来、走上去,取得最终的胜利。
(编辑 尚鸣)
现代化已成为世界历史发展潮流,但现代化道路并没有固定模式。适合本国国情的道路才是最好的现代化模式。
现代化因素包括人口、劳动力、资本、教育、技术、科学、信息、数字、智能、文化、能源、资源、环境、生态、国防等十几种,这些因素是一个地区、国家乃至世界范围内发生并完成现代化过程的重要因素,它们之间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相互作用,形成历史发展的合力,共同促进本地区和国家的现代化。
中国式现代化及主要特征
在世界性现代化几百年的历史进程中,由于不同国家的国情不同,道路选择不同,实现结果不同,进入现代化的时间不同,就会有不同的现代化特征。中国式现代化具有世界各国现代化的共同特征,更具有明显的“中国特色”。表现为:
第一,人均收入持续高增长。按不变价格计算,2024年中国人均GDP比1952年实际增长了93.5倍,年均增速为6.5%, 先后经历了极低收入水平(1949-1990年)、低收入水平(1990-2000年)、中低收入水平(2000-2010年)、中高收入水平(2010-2020年), 2021年之后开始进入中等发达水平阶段。 中国式现代化用了几十年走完了其他发达国家几百年发展历程,为典型的后发跨越式现代化道路。
第二,工业化持续加速进程。按不变价格计算,2024年中国工业增加值比1952年实际增长了1267倍,年均增速为10.4%。 新中国经历了初步建立独立完整的工业及国民经济体系阶段(1953-1978年),工业增加值占GDP比重从1952年17.6%上升至1978年的44.1%;2014年明确提出“推进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进入“新四化”同步发展阶段,到2024年工业增加值占GDP比重为30.1%; 信息化加速阶段(2000-至今),数字中国建设阶段(2015-至今), 人工智能建设进入起步阶段,“持续推进‘人工智能+’行动”,由此形成了工业化、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四化”同步发展,超大规模发展新态势。
第三,持续的城镇化加速进程。经历从低度城镇化(1949-1980年)到城镇化加速阶段(1980-2024年),再到超大规模城镇化,城镇总人口从2000年的4.6亿人上升至2024年的9.4亿人。
第四,持续的人力资本水平的提高。人均预期寿命持续提高,从1949年新中国成立的35岁,到1974年达到中高收入国家水平(63岁),到2024年达到79岁。 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从1950年的1年,到2023年的11.5年。
中国式现代化可概括为五大因素:一是不断增加的现代化因素,如一国发电总量和人均发电量; 二是不断增加的社会主义因素,如社会主义根本政治制度、基本政治制度、重要政治制度、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社会制度; 三是不断增加的中国文化因素。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国家文化软实力,中华文化影响力;四是不断增加的绿色生态因素。坚持绿色、循环、低碳发展;五是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因素。坚持确保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党的领导是核心因素,极大地促进五大因素相互关联、相互作用,共同构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道路。
本文深入分析中国式现代化道路的主要特征:
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始终是中国共产党的历史使命。
为了获得发动和领导中国式现代化的权力和机会,中国共产党付出了巨大的代价。从1921年中国共产党建立,到1949年新中国的成立,28年的时间,据中国民政和组织部门统计,可以查到姓名的革命烈士就有370多万人。如果说“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是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基本结论,那么新中国成立之后,“没有共产党就没有中国式现代化”,这是社会主义革命的基本结论。
从国家发展生命周期的角度看,从传统农业国家到现代化国家,中国式现代化经历了至少三个发展阶段:1949-1978年时期为准备成长期。中国式现代化是从中国式工业化开始起步的。在“一穷二白”的基础上发动国家工业化,自力更生完成工业化、现代化的原始积累,建立比较独立完整的工业体系和国民经济体系。1953年,毛泽东同志提出“一化三改”,即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这是一个过渡时期。党在这个时期的总路线和总任务,是要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逐步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并逐步实现国家对农业、对手工业和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简称“三改”), 1956年就提前完成了“三改”,宣布从新民主主义社会过渡到社会主义历史任务基本完成。
1956年,中国共产党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简称“党的八大”)通过的决议指出,我们国内的主要矛盾,已经是人民对于建立先进的工业国的要求同落后的农业国的现实之间的矛盾,已经是人民对于经济文化迅速发展的需要同当前经济文化不能满足人民需要的状况之间的矛盾。党和全国人民当前主要任务,就是要集中力量来解决这个矛盾,把我国尽快地从落后的农业国变为先进的工业国。 党的八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指出,中国共产党的任务,就是有计划地发展国民经济,尽可能迅速地实现国家工业化,有系统、有步骤地进行国民经济的技术改造,使中国具有强大的现代化的工业、现代化的农业、现代化的交通运输和现代化的国防。 这是中国共产党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基本任务,即发动和推进“四个现代化”。
1964年,周恩来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在不太长的历史时期内,把我国建设成为一个具有现代农业、现代工业、现代国防和现代科学技术的社会主义强国,赶上和超过世界先进水平”的“四个现代化战略目标”,其核心任务是实现“四个现代化”。
1975年,周恩来代表党中央毛泽东,在第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重申实现“四个现代化”总任务以及“两步走”战略设想:第一步,用15年时间,即在1980年以前,建成一个独立的比较完整的工业体系和国民经济体系;第二步,在20世纪内,全面实现农业、工业、国防和科学技术的现代化,使我国国民经济走在世界的前列。
在1980年以前,“四个现代化”第一步战略目标基本实现。1979年9月29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叶剑英同志说,我们在旧中国遗留下来的“一穷二白”的基础上,建立了独立的比较完整的工业体系和国民经济体系。全民所有制企业的固定资产达到3200亿元,相当于旧中国近百年积累起来的工业固定资产的25倍。1952-1978年,我国工业总产值平均每年的增长速度达到11.2%。国民经济各部门取得巨大成就。 特别是集中全国力量办全体人民的大事,如农村实行合作医疗。
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可视为中国式现代化发展的第二阶段,即经济起飞时期。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党的中心任务仍然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邓小平首次将其更加明确为中国式现代化。 邓小平以更加开放、更加务实的态度,将中国基本国情赋予中国式现代化的新内涵,并提出了更加符合中国国情与发展阶段的“小康水平”“小康社会”务实主义目标。
1982年,党的十二大报告提出,从1981年到20世纪末,我国经济建设总的奋斗目标是力争使全国工农业总产值翻两番,我国国民收入总额和主要工农业产品的产量居世界前列,城乡人民的收入将成倍增长,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可以达到小康水平。在战略部署上要分两步走:前十年主要是打好基础,积蓄力量,创造条件,后十年要进入一个新的经济振兴时期。报告特别提出“四个现代化的关键是科学技术的现代化”。
1987年4月,邓小平第一次明确提出我国经济建设大体分“三步走”的战略目标。从1981年开始到20世纪末,花20年时间(指到2000年)分两步,人均国民生产总值翻两番,达到小康水平,就是年国民生产总值人均800美元到1000美元;到21世纪中叶,我们可以达到中等发达国家的水平,人均达到4000美元,年国民生产总值就达到六万亿美元,属于世界前列。 实际上,按美元现价计算,2000年中国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达到960美元,2010年达到4551美元。
1987年10月,党的十三大进一步明确,我国经济建设的战略部署大体分三步走:第一步,实现国民生产总值比1980年翻一番,解决人民的温饱问题。这个任务已经基本完成;第二步,到20世纪末,使国民生产总值再增长一倍,人民生活达到小康水平;第三步,到21世纪中叶,人均国民生产总值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人民生活比较富裕,基本实现现代化。
1992年,党的十四大报告提出“三个有利于”判断标准:要以是否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是否有利于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是否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报告设想:到本世纪末国民生产总值将超过原定一九八零年翻两番的要求。 此时,国际秩序发生巨变,苏联解体、“一分为十五”;东欧剧变,均转向资本主义;中国始终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始终坚持改革开放,顶住了来自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对中国经济制裁和政治压力,度过了一段极其艰难的时期。1990-2000年间,中国GDP年均增速达到10.4%,明显高于世界平均增速(2.8%),居世界前列。到2000年,中国如期实现了经济建设“三步走”战略中第二步战略目标,GDP年均增速10.4%;中国GDP占世界比重从1990年的3.1%提高至2000年的6.4%,翻了一番;中国已经先后超过法国、意大利、德国、日本,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 按人民币不变价格计算,2000年,我国GDP是1990年的6.55倍,年均增速高达9.3%,在世界的排位从第171位上升至第140位。
2002年11月,党的十六大报告正式宣布:我国经济总量已跃居世界第6位, 人民生活总体上实现了由温饱到小康的历史性跨越。报告指出,我们要在21世纪头20年,集中力量,全面建设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我国国内生产总值到2020年力争比2000年翻两番,综合国力和国际竞争力明显增强。
2007年10月,党的十七大提出,我国将成为工业化基本实现、综合国力显著增强、国内市场总体规模位居世界前列的国家。
2012年11月,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加快建立生态文明制度的改革目标要求,在奋斗目标上完整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的要求。
2017年10月,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到建党100年时,建成经济更加发展、民主更加健全、科教更加进步、文化更加繁荣、社会更加和谐、人民生活更加殷实的小康社会。从2017年到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期。
对此,我们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行了系统评估和总结,主要是经济发展、创新驱动、民生福祉和资源环境4个量化指标。评估的基本结论是:在21世纪头20年,中国抓住了极其宝贵的发展战略机遇期,快速发展、全面崛起,实现了历史性、全局性的大发展、大变革、大进步,使中国快速从世界经济大国走向世界经济强国,由此形成了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与当今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同向、同行、同步。
与此同时,中国在世界率先彻底消除绝对贫困人口,按每人每日2.15国际元最低贫困线,中国从1999年46.1%降至2016年的0.1%; 按每人每日3.65国际元贫困线,中国从1999年35%降至2019年的0%。2021年7月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向世界庄严宣告:“我们实现了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在中华大地上全面建成了小康社会,历史性地解决了绝对贫困问题。”
中国将进入中国式现代化发展的第三阶段,即进入世界强国发展时期。
2017年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到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到2050年,把我国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
2020年,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将“十四五”规划与2035年远景目标统筹考虑,擘画中国未来发展蓝图。在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公报与《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中,一共出现了“11+1”个“强国”:建成文化强国、教育强国、人才强国、体育强国、制造强国、质量强国、网络强国、科技强国、交通强国、贸易强国、海洋强国11个强国,最终要建成一个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
2022年,党的二十大报告重申上述目标,提出到2035年,我国发展的总体目标是:经济实力、科技实力、综合国力大幅跃升,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迈上新的大台阶,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进入创新型国家前列;建成现代化经济体系,形成新发展格局,基本实现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基本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更加健全,基本建成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成教育强国、科技强国、人才强国、文化强国、体育强国、健康中国,国家文化软实力显著增强等等;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加快建设制造强国、质量强国、航天强国、交通强国、网络强国、数字中国、海洋强国、世界一流军队;首次提出加快建设农业强国。由此形成“1+15”目标体系,成为今后十几年间中国式现代化强国大战略。它们作为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必由之路上的两大路标,必将“促进世界和平与发展,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中国具有极其特殊的基本国情。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中国启动工业化、现代化时间晚,发展起点极低。1950年,中国人均GDP仅相当于美国人均GDP的4.7%、西欧人均GDP的9.8%,是世界上相当落后、贫穷的传统农业国家。当时中国还有大约90%的分散的个体的农业经济和手工业经济,现代性工业的产值还只占国民经济总产值的10%左右。
党的八大提出,全国人民的主要任务是集中力量发展社会生产力,实现国家工业化,逐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需要。 八大关于政治报告的决议还特别提到建成一个基本上完整的工业体系的战略设想。后来经过实施几个“五年计划”,我国建立起独立的比较完整的工业体系和国民经济体系,农业生产条件显著改变,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有很大发展。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中国进入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1979年,邓小平提出“中国式现代化”的长远战略目标,并指出“到本世纪末在中国建立一个小康社会”。此时,中国国情基本特征可概括为:
一是中国拥有超大规模的人口。1978年为9.56亿人(年中人口),占世界总人口(42.81亿人)的比重为22.3%,一旦中国实现现代化,就相当于世界约有1/5人口进入现代化行列,改变世界现代化版图。
二是中国人均主要资源明显低于OECD国家。人均农业用地不足,仅为OECD国家的43.3%, 人均淡水资源仅为OECD国家的26.9%, 中国在人均资源低得多的条件下,必须走创新型绿色现代化道路。
三是中国式现代化发展起点低。1978年,中国人均国民总收入在世界上有数据统计的188个国家和地区中居第175位,但是我国具有后发优势,属于典型的追赶型现代化模式,具有丰富的劳动力,能够创造更大的经济财富、社会财富、生态财富以及文化财富。
2023年,中国的人均国民总收入在世界上有数据统计的199个国家和地区中上升至第75位。 按购买力平价(PPP)2021年国际元计算, 中国人均GDP从1990年的1677国际元上升到2024年的23846国际元, 年均增速居世界前列,1990-2023年间高达8.1%;人口平均预期寿命从1981年的67.8岁达到2024年的79岁。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从1990年相当于美国水平的52.5%提高至2023年的97.5%,人类发展指数(HDI)相对美国水平从1990年的57.7%提高至2024年的79.7%;率先实现人力资本水平的追赶,特别是健康与教育发展指标的迅速追赶。中国式现代化突出反映了对全体人民全生命周期的长期教育投资,从世界最大的人口之国成为世界最大的人力资本之国、人力资源之国。
1980年,邓小平提出了中国式现代化三大目标:“我们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是要在经济上赶上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在政治上创造比资本主义国家的民主更高更切实的民主,并且造就比这些国家更多更优秀的人才。”他说,党和国家的各种制度究竟好不好,完善不完善,必须用是否有利于实现这三条来检验。
1992年,邓小平同志在南方谈话中进一步提出“三个有利于”判断标准,获得全党全军全国的高度政治共识,正式写入党的十四大报告。 笔者将这三条判断标准称为“中国式社会主义现代化标准”。
从国家性质看,中国是社会主义国家,不可能依附于以美国为首的资本主义体系,而要做真正独立自主的世界社会主义大国;从国家治理体系看,中国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实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国家,不可能照搬西方国家的总统制、议会制、两党制或多党制;从国家治国理念看,中国式现代化是以全体人民为中心的现代化,而不是以极少数垄断资本集团为中心的现代化;从国家发展任务来看,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 从国家发展目标看,中国式现代化是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参与、共同发展、共同分享、共同富裕的现代化,而不是社会严重分化、各方矛盾对立、政党政治冲突的现代化;从国家与世界的关系看,中国是倡导共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在世界大国中率先开启共赢主义时代。 中国正在全面加速赶超西方现代化,为发展中国家现代化开拓新的道路。
(四)中国式现代化本质是逐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
新中国成立之时,毛泽东同志高瞻远瞩地做出了国家制度创新的设想,创新性建立了“一体多元”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坚持实行各民族平等、团结和共同繁荣的原则。不仅能够成为人口众多的多民族统一国家,而且能够建立超大规模的多样化与网络化的国内统一市场,形成现代中国的“大一统”,具有明显的社会主义国家制度优越性与市场经济规模优越性的“乘法效应”。
中国共产党始终不渝坚持走社会主义的全体人民共同富裕道路,历程大致分为3个时期:
第一个是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1949-1978年),实现从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转变,推进社会主义建设,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奠定根本政治前提和制度基础。我国基本上完成对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上实现生产资料公有制和按劳分配,建立起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经过实施几个五年计划, 建立起比较完整的工业体系和国民经济体系,农业生产条件显著改变,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有很大发展。 为改革开放的经济起飞奠定了国家制度基础、人力资本基础以及工业化基础。1953年12月16日,毛泽东亲自主持起草的《中共中央关于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决议》公布,党在农村中工作的最根本的任务,是要“逐步克服工业和农业这两个经济部门发展不相适应的矛盾,并使农民能够逐步完全摆脱贫困的状况而取得共同富裕和普遍繁荣的生活”。 这是第一次在党的文件中使用“共同富裕”。
第二个是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1978—2012年),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使人民摆脱贫困、尽快富裕起来。1978年,邓小平提出“先富论”,即鼓励一部分地区和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先是解决广大农民温饱,再是人民生活总体达到小康水平,集中全国各方面力量,消除农村绝对贫困人口,从1978年的77039万人消减至2012年的9899万人,中国贫困发生率从1990年的72%下降至2012年的8.3%。
1992年,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四大报告中确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确立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和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提出“到本世纪末我国国民经济整体素质和综合国力将迈上一个新的台阶。国民生产总值将超过原定一九八零年翻两番的要求。” 2000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达到5.04万国际元,超过日本GDP4.95万国际元,占世界GDP比重为6.4%,首次跃居世界第2位。 我国实现了人民生活从温饱不足到12亿多人民的生活总体达到小康水平。2002年,党的十六大报告提出“我们要在本世纪头二十年,集中力量,全面建设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总目标。
2012年,我国经济总量(按现价美元计算)从世界第6位跃升到第2位,社会生产力、科技实力迈上一个大台阶,人民生活水平、居民收入水平、社会保障水平迈上一个大台阶,综合国力、国际竞争力、国际影响力迈上一个大台阶。
第三个是从党的十八大召开开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党面临的主要任务是,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开启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新征程。我国人均GDP从2000年的3989国际元达到2020年的18834国际元,高于同期世界人均GDP年均增速的1.9%; 整体消除绝对贫困人口,我国提前10年实现联合国2030年全球可持续发展议程减贫目标。
我国构建了世界最大规模的惠及全体人口的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全国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3.26亿人,参保率巩固在95%。 2024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为5.34亿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为5.38亿人,工伤保险参保人数为3.04亿人。 2020年末,全国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近10亿人。2021年如期全面建成惠及十四亿人口的小康社会。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了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远景目标:经济总量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将迈上更大的台阶,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
党的二十大报告再次重申:到2035年,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 实行共同富裕方略始终是中国共产党的执政纲领,党中央做出长期战略安排,分步骤采取有效措施,不断缩小地区发展差距、城乡发展差距、居民收入差距,健全国家公共服务制度体系,不断提高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未完待续)
(编辑 季节)
房地产在我国经济结构中占有重要位置。2011-2020年,房地产投资约占全国固定资产投资20%,房地产及关联产业占GDP的15%以上。2021年以来,房地产市场持续低迷,给整体经济发展带来负面影响。国家为促进房地产止跌回稳采取了多项措施,4月25日,中央政治局会议特别提出要“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加力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优化存量商品房收购政策”等重要政策方向。
2025年6月28日,中信改革发展研究基金会联合中国房地产报在京举办“巩固房地产市场稳定态势和扩大内需”研讨会。研讨会上,来自企业、金融机构、研究机构的二十余位资深专家,就当前房地产市场形势和发展趋势、如何优化房地产政策、缓解企业困境,以及探索行业发展新模式等议题进行探讨。
当前房地产市场的形势
(一)上半年房地产市场继续下行,存量房问题突出
2024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会同多个部门,打出“四个取消、四个降低、两个增加”的政策组合拳,为2024年年底和2025年年初楼市止跌回稳奠定了基础。国家发行超长期特别国债推动“两重”“两新”建设,将城市旧城改造项目纳入其中。今年5月7日,金融监管总局出台了八项房地产融资增量政策。但目前稳定楼市政策的效应显然在递减,近期我国房地产市场仍处于下行通道,面临存量增加、区域分化和结构差异等问题。
(1)房地产尚未摆脱总体下行态势。
张其光(中国房地产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指出:近年来我国房地产业发生了根本性变化:一是供求关系逆转,从供不应求转为供大于求,投资性需求基本退出历史舞台;二是价格持续下行,目前跌幅收窄但仍未改变下跌趋势;三是房价下跌严重影响市场信心;四是房企风险未解,企业普遍存在生存压力。
国家统计局公布的5月份70个大中城市商品住宅销售价格情况表明,行业、投资、销售、资金各方面都承受着一定压力。1-6月,商品房销售面积和销售额同比增速分别为-3.5%、-5.5%,一线城市成交明显好于二、三线城市;同期房地产投资增速为-11.2%。房价指数(含新房和二手房)环比5-6月继续下行。今年6月,全国商品房待售面积达7.69亿m2,处于历史高点。
(2)房地产价格仍处于下行通道,尤其二手房市场表现明显。到会专家反映:今年1月至4月上旬,全国房地产市场趋稳(北京房价小幅上涨),但5月份以来销量和售价再次出现超出预期的下滑,六月中旬起降幅有所收窄。
邹琳华(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住房大数据项目组长):根据我们对90城市房价的监测,5月上半月,房价环比跌幅为-0.72%,下半月为-0.57%,6月上半月为-0.38%,下调趋缓。
一线城市房价跌幅:5月下半月为-0.69%,6月上半月为-0.38、下半月为-0.53%(北京5月份降幅最大)。
二线城市房价跌幅:5月下半月-0.6%。6月上半月-0.44%。长三角、珠三角部分城市深度调整,合肥、南通、厦门跌幅较大,其余城市降幅收窄。
三线、四线城市房价跌幅稍高于二线。
对90个城市的市场信心指数的监测分析表明,市场信心持续悲观(审慎),买卖双方均持观望心态,抛售压力加大。悲观情绪也突出表现在网络舆情方面。
(3)房地产存量问题成为行业核心矛盾。
邹琳华介绍,重点监测的90个城市中,70%城市(不分一二三线)存量房挂牌套数同比均显著上升。当前房企手中存量资产为70万亿元,现房库存占比升至30%以上。
二手住宅上市量增加,价格继续下降。
李红亮(保利发展北京公司总经理):北京和几个核心城市,二手房成交量已数倍于新房,成为市场交易主体,而头部房企1-5月新房销售同比降12%,仅10%项目表现尚可。
李伟(合硕机构董事长):老旧小区配套缺失,二手房市场房源类型多样(包括常规挂牌、法拍房、资本留置房等)供求关系的逆转,促使前期部分居民出于投资目的所购置住宅加入抛售的行列。
(4)商业地产运营承压较大。
李红亮、胡峰(戴德梁行北区董事总经理)介绍:一线城市甲级写字楼空置率从2019年的15%升至22%(有专家认为北京商业写字楼总体出租率不到五成,CBD八成左右),二线城市空置率约30%。租金水平深度回调,北京写字楼租金从平均400元/㎡降低至220元/㎡,对商业用房运营造成连带压力。新楼盘客户到访成交率下滑,多为持币观望,成交率降低。
对房地产市场发展趋势的判断
(1)房地产市场下行的根本原因是供求形势的逆转。存量房递增、人口增长率下降、城镇化率接近70%阈值(已达67%),市场规模相应缩小;国际环境变动、国内经济增速下调、就业市场波动、金融行业薪酬调整影响,以及房价下跌导致此前购房者资产缩水。至2025年6月末,中国家庭债务总额达92.1万亿元,其中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比超60%。 种种因素叠加,导致居民购房能力和意愿减弱。
市场持续低迷和居民的悲观预期相互影响和强化。“房地产市场基本被持续的下跌把信心跌没了”。
(2)市场信心严重不足,但市场利空因素基本出尽。
邹琳华:结合前期市场利空因素逐步释放、国内政策持续向“稳定预期、激活需求、优化供给、化解风险”方向发力,市场进一步深度下探的风险有所降低。
多位专家认为:一线城市市场韧性较强,在政策支持下可能率先企稳,少数综合条件较好的二线城市有望温和改善(如杭州房市借“六小龙”品牌逆势上扬)。
林竹(华晟科技董事长、华晟基金会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提出,以数字经济(算力、芯片等)为核心的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可能带动部分城市产业园区及配套设施的开发需求,向“产业功能与空间服务融合”模式演进。但总体看,二线及以下城市供大于求的局面短期难以改变,部分城市还比较严重,这些地方楼市可能进入阴跌阶段。
房企面临的压力和转型努力
目前房企面临的压力
(1)目前普遍面临现房库存积压、未开发土地积压问题,企业资产负债表恶化。所有跟房地产相关的上下游的企业都在裁员。前期比较激进的企业纷纷暴雷,北京市场主要是几家头部央企在“玩”,现房库存比例仍不断扩大,只有降价一条出路。
遇绣峰(金地北方区域副总经理兼北京公司总经理):金地是健康运营标杆企业,公开债已还清,2024年偿还了300多亿元,但短期利息压力巨大,现金流非常紧张。现基本没有新项目,都是消化存量;周围爆雷企业增多,但可获得的新增融资却越来越少,继续下去将面临新的经营困难。希望去杠杆能有时间找到新增项目实现换仓,降低经营风险。
宋效军(中国建设银行研究院副院长):现在全国房地产企业每年倒闭三五十个很正常。市场上大量出现法拍房,挂二手房的更多。银行则采取保主体政策,差别对待,人口负增长的城市难以拿到房地产更新贷款或保交楼贷款。大城市高端改善住房的需求表现较好,刚需明显疲软,买房多为置换需求。年轻客户多倾向租房,因租金回报率只有1%左右,比买房划算。
(2)房企感到来自产业链的压力。因建筑行业不景气、企业退出较多,承接建筑项目投标条件提高(缩减垫资比例和回款周期)。来自买方的压力:房企预收款(合同负债或期房)规模较2021年高点降低30%以上,部分房企降低了70%,显示销售端面临压力。
(3)企业转经营模式的两难。
龙双双(华润置地华北大区副总经理):华润置地的经营策略,是用新项目资金掩护去旧库存化,如果没有新项目带来现金流和利润,企业就很困难。但现在上面要求企业转经营模式(卖现房),如推行,则上项目拿地后资金至少要沉淀2年,且受到严格监管。这将使现金流问题无法缓解,也就不敢再投资上项目。公司前两年发行了自有资产(长租公寓和商业地产)REITs,两年来努力扩募,只是要求把更多自有资产装进REITs范畴,但上报项目、提供企业底层资产的程序过于繁琐,至今未能扩募。
(4)企业税负问题。
许立凡(中信城开副党委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房企处置自身不良资产遇到的最大问题,是土地增值税问题。土地增值税是按土地溢价计算的,如深圳佳兆业资产包中楼面地价很低(1990年代买的),本想将该资产包拆开处理,但要交100亿土地增值税,而原来盈利的项目现在陷入亏损。以前地方税务局允许预缴,现因财政紧张必须清缴。这些税务问题使得房企下一步很难推进不良资产的处置工作。
遇绣峰:税务稽查越来越严,通过税务稽查补税,对企业经营压力很大。目前企业现金流吃紧,只好折价出售资产,形成恶性循环。口子不能扎得太紧,要放水养鱼。
(5)建筑企业垫资比例较高。白亚东(中铁一局经营中心副总经理):地方专项债和超长期国债真正能用到解决企业化债问题的很少,主要还是解决之前的政府欠债。企业现金流吃紧,因为前期给政府垫资造成的应收款,约占到项目规模的50%。希望严控地方政府项目垫资比例(上限30%)。
房地产企业积极调整、探索转型
陈聪(中信证券基础设施和现代服务产业首席分析师)、林竹指出,目前房地产行业已呈现若干积极信号。
一是企业主动调整资产结构,实质性缩表。企业普遍采取更为审慎的经营策略,主动降低杠杆,聚焦核心能力建设,严控新上项目、优先去化存量,探索新的业务领域。今年1-5月,全行业总资产规模、存货总量及新项目开发投入同比收缩(分别为-7%,-14%,-25%)。
二是发展模式向产品本质回归,从过去的“三高”转向更加注重产品品质、运营效率和满足真实居住需求的方向转型;企业从依赖“土地/融资驱动”转向以“客户需求洞察”为核心,“好房子”理念正从概念向实践渗透,产品力成为关键竞争要素。
三是存量盘活通道价值初显。REITs(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和证券化市场等金融工具正在发展,目前规模尚有限,但已为部分优质存量资产(运营良好的经营性物业)提供了市场化退出路径,有助于避免非理性抛售,促进资产有序流转。
稳定房地产政策效应的分析评估
(1)政策应有系统治理的思路和分步实施的规划。房地产政策要有针对性、有效性,结合实际情况出台有针对性的措施,让政策能在地方落到实处。
(2)政策制定需加强部门协同,统筹兼顾。如“好房子”体现了新房性能质量的迭代,但目前推出和强调宣传新房、好房将导致库存房价格下挫(新旧房得房率规则不同),金融政策应考虑行业规律和企业经营状况现实情况,并与当前房地产调控政策紧密联系、协同。
(3)稳定政策预期。调控政策要应出尽出,争取一次性端出,挤牙膏的结果导致居民越来越观望。要考虑到政策出台的效应,关键政策的调整应设置合理过渡期,最好提前预告,让企业有所准备。
(4)个别不同区域情况分类施策。专家提出:救楼市是救项目还是救开发商主体(开发商全国各地布点)?是否先稳住标杆城市的楼市,带动其他地方?如政府出资收储库存房改保障房,在三、四线城市是否可行(那里库存压力大、保障房需求有限)?另外,地区间经济发展程度不同,是更多发展市场化还是更关注保障房的供给,需要研究。
(5)推行现房模式要照顾企业现状。目前企业库存占用资金过多,过快推进现房销售将使企业流动性更为困难,宜循序渐进,避免“去金融化”等单一目标政策叠加,引发行业整体波动。
如何加快形成房地产业发展新模式
(1)要明确租赁和销售的关系、市场和保障的关系。
张其光:上海北京等大城市,年轻人买房意愿不高,第一他没钱,第二他不想买,因为相比买房,租房成本低流动性高。尤其现在市场租售比很低,租房更便宜。设计政策要适应群众的消费观念和消费心理。
我们通过发展房地产市场解决了多数城市居民的住房需求,但政府有责任保障买不起房子的居民的基本居住需求。要明确“住房保障”和“保障性住房”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保障性住房只是住房保障的一部分,是住房保障的一种方式。现在应该强化住房保障(发展住房租赁市场)。
(2)开发商模式的转型。
许立凡:房企要深耕专业,回归产品领域。中长期看,“开发商”概念已逐渐过时,投资、建设、管理分离是大趋势,即转为“不动产基金+开发营建商”模式。新模式要求融资模式转型,从开发企业为主要载体的债权型融资模式,转为以项目为载体的私募股权基金投资模式。
融资以项目(而非企业)为载体,可使投资人不断纠偏,降低风险,让投资人对项目有信心,这样才能解决高杠杆问题。解决了房企股权开放(投资来源)问题,就容易从期房转向现房销售模式。新模式也将带动监管模式、消费者合同履约模式的全面转变。
存量房资产如何消化
如何有效地消化现有巨大住房库存,关系到经济发展全局。如何消化存量房资产的思路,大体如下:
(1)政府出资收储存量房转为保障房用途。
资金来源基本是专项债或地方发债。罗志恒指出,地方财政普遍困难,土地财政支柱已垮(去年和今年上半年,地方土地出让收入不足2020年同期的一半),而出资收储存量房不现实,只能由中央政府发国债成立中央的房地产稳定基金。李红亮:目前成本问题是地方专项债收购存量房的核心问题和主要困难。
杨凯生(中国工商银行原行长):当年由资产管理公司(AMC)出面处置国有银行不良资产,银行和负债方均为国有,损失由财政统一承担。而现在银行和开发商股权都已多元化,此模式已不具备操作基础。技术操作也存在难题:(1)非国有背景下,AMC若按原价收购不符合市场原则;(2)不等值收购将使开发商暴露隐性损失,可能难以承受;(3)对海量房地产项目如逐一评估和交易,评估成本将会过高。
如何依托中央政府信用消化和剥离房地产商存量资产,需要深入研究。宋效军建议,可借鉴股市平准基金模式,引导保险资金等长期资本进入房地产市场。
(2)不动产投资机构收储存量房。
专家们指出:REITs作为关键金融投资工具,为存量资产提供了重要退出路径,可以避免房企盲目抛售资产,稳定市场、加速资产盘活。目前全国REITs规模约2000亿元,政策的门开得不大,主要是不动产资产鱼龙混杂,在一些区域或领域严重供过于求;在市场状态较好的区域,优质资产正大量进入REITs市场挂牌。建议拓展REITs准入的资产类型,优化杠杆机制与扩募流程,适当放松监管,提升灵活性。
周以升(清华五道口金融学院不动产金融研究中心副主任,高和资本执行合伙人):如果政府机构出面收储,买卖价格很难体现真实供求情况,且难免有道德风险。应鼓励发展市场化资产管理机构介入市场交易,形成新的投资主体和投资生态,才能重建周期(止跌)。这也是美国日本的经验所证明的。也就是从单一开发商到新的金融生态的构建过程,在这过程中将实现周期的重塑。
从房屋租金回报率和(REITs)贷款利率看,银行优惠利率一般1.75%,贷出时通常加一个点;市场上存量住宅及商业房的租金回报率,一般在1%~2.5%或2.5%~3%,依区域用途而有差别。显然如无政策支持,市场化模式只能在部分地区和部分领域实施。周以升提出“政策支持的市场化大型REITs”方案:探索设立国家级的证券化REITs(注册资本达千亿,国家少量补贴,免契税和增值税,国家设立征信机构、提供政策性贷款)。基金将所购不动产资产用于租赁经营、并打包上市交易,10~20年后房价回升后可退市,并允许房产散售。
(3)政府专项基金收储转租赁住房。
张其光建议:中央政府应拿出一笔专项资金专用于存量房收储,同时成立专门机构,统一负责该专项基金的管理和使用。具体收购业务由收储机构实施,价格双方谈判商定。
收购的房产转为租赁住房。特别是北上广深的年轻人,即使房价再降,他们也买不起,但他们租得起。对实在租不起的人则提供保障房,这样既有利于发展租赁市场,同时又能凸显政府的作用。
稳定房地产市场的政策建议
(一)努力激活市场需求
改善客户端需求,减轻居民购房压力,提高客户购买的可能性。
松绑限制性政策,在北京和上海还有空间。一线城市担心房价反弹,但实际上今天投资性购房需求已经是历史了。
进一步清理交易税费。打通二手房与新房交易税收优惠:减免房屋交易增值税、契税;提高购房个税抵扣额度并允许换房延续抵扣。
(二)改善企业经营环境和提高供给质量
许立凡:税收调整。建议改革土地增值税规则,允许不良资产处置成本全额抵扣;
李红亮:取消亏损项目预缴所得税;
胡峰:建议推行香港式土地年租制,改一次性缴费为按年缴纳,缓解现金流压力。
叫停倒查式税务稽查,避免“杀鸡取卵”。
邹琳华、姬玲:提升存量房产质量。建议与旧城改造相结合,大力推进老旧住房的更新,促进二手房保值,通过电梯加装、停车扩容、公园配套提升老旧小区居住体验。
(三)严格划分保障房与商品房
建立“市场归市场、保障归保障”的双轨制。政府出资收购存量房定向转化为保障房的,必须与商品房体系严格切开。保障房就是保障,商品房就市场化,政府收购保障房不能进市场。
(编辑 碣石)
政府有效投资,在当前扩大内需实施超常规逆周期宏观调控的关键阶段,更凸显了中央对其所强调的“关键”意义。我认为,对与之相关联的“有效性”,可以提出以下更深层次的认识。
有效投资的七个层次的认识
第一,政府应该做的投资有别于企业在竞争性市场的投资。当下中央强调要提高投资效益,又特别注重逆周期调节,因此,政府发力安排有效投资是具有举足轻重的意义的,政府在支持企业参与充分竞争领域的投资之外,还需注重自己另外投资于和市场局限性、市场失灵相关的公共产品、准公共产品性质的工程基础设施领域。这是首先要掌握的政府投资“有效性”的要领。
第二,超常规的政策组合效应。在逆周期调节中,政府对加力扩大内需进行了一系列的政策性安排,在调节过程中,如何在正确投资方向引导下,把握政策扩张性的合理力度,与政策的有效性有关。目前中央非常明确地提出了“超常规”的政策组合,即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与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的双搭配,这与政策的有效性具有内在的逻辑关系。如果以这种超常规的、加大力度的政策来推动扩大内需的调节,在正确方向之下又有力度方面的匹配,产生的效应就应当是较有效地增加就业,而这些政府应做的公共工程、基础设施投资项目,还将产生大量的需求,如设备、原材料等方面的订单进入市场。在提供岗位需求方面,可产生罗斯福新政的“以工代赈”效应。随着订单调动产能潜力和以工代赈提升景气之后,顺理成章的是提升了消费能力和调动大市场的消费潜力,助力提振消费这个重要命题,助益以有效投资为关键、消费为基础的社会再生产的大循环,形成投资与消费良性互动状态。
第三,增强发展后劲,从短期衔接中长期、超长期方面优化结构的有效性。总量扩张的逆周期调节是正确的,但还不够;财政政策的特点就是可以通过收入和支出来区别对待,突出重点,统筹安排,优化结构。将短期衔接到中长期,增强了发展的后劲。但发展后劲在一般的有效性考核里是很难量化的,一般微观主体做的投资项目,比如制造业的项目等,相对来说有效性比较容易衡量,但在宏观层面,尤其是50年的超长期特别国债,对于优化结构、提供增长后劲的正面效应怎么进行精准量化,这真是全世界的难题,但是这个方面的正面效应非常重要。
第四,政府推动的基础设施建设具有“适当超前”的规律。如果能够正确地掌控基础设施建设,那么就可以提升投资的“有效性”,形成一种对应关系。反之,如果掌握得不好,对于有效性则是有损害的。我国有多年实践经验可进行总结,其中,对这些年我国政府公共工程、基础设施建设存在一些争议,有些人认为存在过度超前的问题,但我认为主导性的问题,还是提前量不足。究其原因,有的是规划上认识不足,有的是受限于当时的条件。比如首都机场改扩建项目,改革开放以后先是改造了T1,以后又不得已而建T2,但T2运营没几年又要搞T3。如果将T2、T3一起做,总成本和结构会更合理。但因当时种种限制条件,只能先建T2,几年后觉得经济发展超出了预想,再把T3建出来,运行几年后发现还不行,再搞大兴机场。在规划上固然有客观各方面的限制,但主观方面还有可总结的规律。中国在发展过程中,往往主要的局限不是过度了、超前了,而是超前度不足。我国第一条代表性的高速公路是沈大路,设计时就存在超前不足问题,没修几年,不得不把全线停下来重新征地、加宽车道。老百姓本来对这条高速公路感觉是很好的,结果封了路之后怨声载道。后来沪宁高速公路也出现了同样的问题,在解决方案上就不敢再把路封掉,变成了单向交错施工,高速路变成了非高速路,但好歹这条路还能通行;当然老百姓还是多有抱怨——这都是教训。这些年,很多人批评中西部的高速公路上“空空荡荡”,没什么车走,那是没有看到超前性的意义:“要想富,先修路”,这是一个规律性的认识,中西部的路哪怕后面多少年间仍然不如东部的路热闹,但是这种投资建设的却是分布于全国各地呈现全覆盖状的准公共产品性质的干道网,这是我国走向共同富裕社会的基础条件,这些都是有效性的体现。所以,适当超前的规律需要进一步总结,这关系到我们政府投资算总账的有效性程度,在可持续发展方面,我们应该追求达到更高的水平。
第五,更广义的“正外部性”投资效益。与上述投资分析有关,如果从“惠民生”和促进全社会共享改革开放成果来说,学术界给出概念的“综合绩效”,或称“国民经济综合效益”,讲的就是超越微观直接效益眼界的更广义的“正的外部性”。比如说,青藏铁路建成了这么多年,如果从财务表现来说,估计收回投资还是遥遥无期的;其运营成本能不能靠现在的货运收费、客运卖票收入来覆盖,也是个问题。但是这个投资建设项目对于整个全局的战略意义,就是它的正外部性。
青藏铁路什么时候建?早一点晚一点,不可能非常精确,当年就是抓住“四万亿一揽子政府投资计划”这个应对世界金融危机冲击的特殊推动因素,达成基本共识,就把它建出来了。这个项目关系到国家的统一,民族的团结,使边疆以西藏自治区区域为代表的社会成员,更好地享受改革开放的成果,而且还以此工程为重要支撑条件抵御敌对势力搞民族分裂的破坏性因素,等等。所有这些,都是在“正的外部性”里所包含的“有效性”。
第六,政府投资的有效性,还要体现在对企业投资的“外部环境拉动效应”。不少企业现在投资积极性不足,这有很多原因,如整体市场营商环境方面,有不利于形成长期主义耐心资本行为的问题。但是总体来说,各个分散的微观市场主体,也是可以被周围的社会氛围所影响的。如果政府投资扩大内需、优化结构,把经济景气度往上提升,配之以保护产权、保障公平竞争的措施,这样越来越多的信心不足的企业,就有可能开始考虑:要跟进了。他怕别人都已经动手,我再进去就晚了。这样的一种拉动效应,当然还得配上其他因素,但以政府投资提升景气度显然是一个重要的推动因素,它有利于改善投资预期,提振市场信心。这也紧密关联宏观政策方针落在政府投资上应体现的有效性问题。
第七,政府投资具体项目需要以可行性研究和高水平的操作方案来支持。因为工程资金的管理、施工质量的工程监理、工期的保障等,所有这些具体管理要素,显然都同项目投资的有效性相关,不可忽视。
对政府有效投资重点领域的认识
基于政府投资有效性的七个层次的解说,可进而讨论对重点领域的认识。
对当前政府有效投资的重点领域,中央有非常明确的表述,即“两重”——国家重大战略实施和重点领域安全能力的建设。具体而言能做什么?举一个例子可以加强宣传和动员安排:我们现在应当把中国各中心区域的海绵城市和海绵流域建设加快做出来。这方面的教训十分明显。几年前,郑州大雨后有的隧道里发生淹车、死人的事,随后披露的消息说,郑州原来对海绵城市建设已经投入了大量资金,却未能避免那次悲剧。这可能有各种原因:也许工程建了一半还没有完善,也有可能是规划不当,还有可能是工程质量有问题等等。但无可回避的是,一定得总结经验教训,赶快把这个事做到位,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一定要以人民为中心。郑州如此,之后每年夏天雨季,从南方到中部到北方,都会发生大大小小刺激人的消息,它们都跟这个事情的处理相类似;前几年北京及周边大雨,门头沟与河北涿州也发生类似的涝灾。
在这些中心区域建设海绵城市的同时,一定要建成环保专家所说的“海绵流域”,它涉及整个水系相关的通盘治理建设。北京市海淀公园是海绵城市建设的试点。目前海绵城市工程应当怎样扩展,怎样在北京连成片?连成片一定要跟北京整个水系一起考虑。同时,还一定要在地域的、物理的意义上,通盘考虑怎么建设地下综合管廊,这也是说了多年的事情。以高水平的现代化为取向,避免老百姓说的“马路装拉链”,就必须建设这个地下综合管廊。自然是要先从中心区域开始建,特别是要从新区的发展开始建。
城乡接合部外推的时候,我认为应硬性规定为一个指令性的图纸:凡是不按照地下综合管廊设计的,就不允许开工。老区只好慢慢地逐步建设。在过去这样天文数字的投资很难下决心,而现在应发力推进,此其时矣!有超长期的国债,以50年的闭环为基础,一定能把这个事情解决。
综合管廊竣工运行起来以后,有弱现金流,主管机构对进入这个管廊的所有管线的管理主体,要收年费,而年费的源头是使用者付费,这个循环是很清楚的。以50年为期,足够使这个闭环的弱现金流的循环不必体现为财政赤字。这是运用我们公共部门负债安全区空间,可以做的一个非常长远的、有正面有效性的大工程,也是多少年来我们想做做不成的事,现在得赶快做。
还有什么应该配套考虑呢?一定要把地铁和与地铁配套的整个轨道交通网,在海绵城市、水系建设和综合管廊的“规划先行、多规合一”的前提之下,纳入通盘规划,尽快建好。北京、上海和我国其他一大批中心城市,现在直观情况是看起来跟纽约曼哈顿、东京银座类似,高楼大厦林立,但实际的交通治理水平差得太多:纽约、东京的机动车拥有率明显高于北京、上海,但是却不用像北京、上海这样实行限购(北京是靠摇号,上海还加上一个“最贵的铁皮”——车牌竞价)。什么道理呢?就是因为我们的轨道交通建设,还迟迟没达到有效供给的水平,如果到了一定的程度,过了临界点,老百姓有钱可放开让他们买车,人们首选的,是用机动车来应急和周末、节假日体验和享受生活;通常出行,首选进入轨道交通网,特别是通勤族,如果住在郊区,他可以把车开到国家规划好的平价停车场、停车位上,然后进入轨道交通网,安全、准时、少污染、少烦恼到达目的地。这样一个有效供给支撑着的高水平的现代化都市生态,我们其实还差之远矣,现在正是发力建设的机遇期。为克服政府财力不够的局限,北京地铁4号线、16号线都是采用PPP模式(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非常好的经验,为什么不能继续鼓励做呢?其他很多城市,都应这样积极推进起来。据说有关部门把300万人口定为同意给地铁立项的硬杠杠,其实从国际经验看,几十万人口的城市,只要有一定的流动人口规模和景气度,就应该赶快建设轨道交通。
如果把这些事情在中国主要的中心区域做起来后,还要规划建设城市停车场、停车位。这个事情其实影响重大,实际上对于现代城镇生活而言,这是一定要匹配的。包括在物理空间紧张的区域。亟应在政府规划之下建设相应需求的立体停车位。早前已有企业开发了立体化方案:一个停车位,上下合在一起有十个位子,地下地上各五层,最高最低的车,调到地面开走,在50秒之内即可解决问题。我国有这方面的供给能力,关键是要有启动资金,可采用创新模式PPP,因为一旦竣工使用时就有现金流,是非常好的一个机制。前些年交通运输部说,目前全国缺少5000万个停车位,现在说不止5000万个了。可以算一算,仅这一项,假定建一个停车位平均要10万元(如果配充电桩还得再高一点),这就是50000亿元的投资需求了!千头万绪的事情中,这么一个投资事项,就超出当年的“40000亿一揽子投资”了。要说它有没有效?非常有效。还有老旧小区改造,比如十几年、二十年之前,四层、五层的居民楼没有电梯,天经地义,现在不行,大家都希望装电梯了。又比如乡村振兴、新区开发等等方面,类似这些的投资潜力太大了,可做的事情太多了。
生产要素方面,钢材、水泥、劳动力、技术力量、管理力量、各种设备,我们一样都不缺,许多原来看着是过剩产能的,一旦投资做起来了,订单来了,它马上转为有效产能。总之,我们不缺生产要素,往往缺乏的是好的机制和一个创新的意识,去更加有效解决现实问题。
我们需要抓住机会,用公债来形成资金来源,作长期闭环的公债运营,包括专项债、特别国债、超长期特别国债,在我国“发得出,用得上”,当下正是一个非常好的历史契机。
我们要破解一些认识上的误区。现在经常听到一些看法,认为中国投资已经饱和,找不到地方政府合适的投资项目,政府投资注定是无效的,等等。这些都是很有影响的说法,但是这些观点是片面的。确实有些投资可能无效,可能浪费,举债也出现过像贵州一方面有那么好的县县通高速、村村通硬路面、安顺的数字产业集群发展,却另一方面也有独山县那个大而无当用巨量资金砸进去的水司府,正反两面都有,但不能用反面的来否定正面的。我们一定要严密防范失误,尽可能提高投资水平,提高政府的有效性。
(编辑 季节)
“消费驱动”的增长方式并不存在
关于“消费驱动”这一说法,谈论最多的是美国经济学家,例如克鲁格曼和萨默斯。克鲁格曼声称,长期以来“投资驱动”的增长方式使中国经济濒临金融危机的边缘;萨默斯则认为,中国“投资驱动”的增长模式已经走到了尽头。西方学界谈论中国的“投资驱动”时,实际上是指中国的经济增长战略和发展模式,即所谓的Growth Strategy或Paradigm。如何实现中国经济的长期稳定增长(发展)同在某个特定年度如何使中国经济增速实现某个特定目标,是两个性质完全不同的问题。前者关注中长期经济增长,研究的是供给方问题;后者侧重短期调节,研究的是需求方问题。作为长期经济增长问题,根本不存在“消费驱动”这样一种经济增长方式。
以马克思主义的再生产理论为例,将马克思两大部类再生产理论数学化后可以得到:储蓄全部转化为投资,储蓄率越高,社会总产品的产量增长越快。逻辑的结论当然是“消费率”越高社会总产品的增速越低。
以列宁的再生产理论为例,列宁在一篇题为《论所谓市场问题》的文章中,用“数列”构建了一个实质上是一个差分方程组的增长模型。列宁利用这个模型证明,尽管俄罗斯贫困、消费不足(第二部类得不到发展),但第一部类可以脱离第二部类增长缓慢的束缚而加速增长。
资本积累驱动经济增长不仅是传统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核心观点,在新古典主义经济增长理论中,情况亦是如此。例如,在最早的现代经济增长理论模型—哈罗德–多马模型中,“经济增速=储蓄率/资本产出率(k/y)”。由于假设储蓄完全转化为投资,储蓄率=投资率。该模型表明:经济增长由投资率与投资效率决定,消费的增加意味着储蓄和投资的减少。在其他因素给定条件下,消费的增加将导致经济增速的下降。
从标准生产函数(规模报酬不变的考布-道格拉斯生产函数)推导出的经济增速为:给定资本产出弹性和劳动产出弹性,经济增速是投资、劳动力投入和技术进步的函数。显然,对于决策者而言,投资、劳动力投入和技术进步都是十分重要的,必须掌握好三者的比例关系。
当前,中国政府十分强调产业和产品创新,把技术进步对经济增长的推动作用放在突出位置。就这种情况而言,中国存在“投资驱动”和“技术进步驱动”之间的选择,但技术进步不是从天而降的,技术进步离不开各种形式的投资。因而,中国面临“一般性投资驱动”和“注重创新的投资驱动”之间的选择。
可以对生产函数加以扩展,把制度变迁、人力资本等因素包括进去。人力资本的改善同教育、健康等因素有关,如果说消费对经济增长存在拉动作用,那么这种拉动应该是通过人力资本改善实现的。但消费—人力资本改善—经济增长的传递机制需要具体的量化研究,不是简单说说就可以得出结论的。同时,能够改善人力资本的消费是某些特定类型的消费,而这种能够改善人力资本的特定类型消费的提供同传统意义的投资密不可分。
总之,对决策者来说,由于不同时期条件不同,经济增长对投资、劳动投入和技术进步的依赖程度会有所不同,不同时期的增长模式可以贴上“投资驱动”“劳动力驱动”或“技术进步驱动”的标签。但并不存在“消费驱动”这样一种经济增长方式和战略。
除理论之外,西方经济学家还对经济增长和消费之间的关系进行了经验研究。例如,巴罗在他的著名教科书《经济增长》中明确指出,跨国经验证据表明,消费支出量对经济增长的影响是负面的。他还指出,总投资对GDP比与体现为教育和健康的初始人力资本存在正向关系。
一项经济活动可能同时兼有投资和消费的双重性质,一件产品也可能兼有投资品和消费品的性质。如登山、健身的支出既可以看作是纯粹消费支出也可以看作是人力资本投资。一辆汽车既可能是消费品也可能是投资品(取决于汽车的用途)。不可否认,某些类型的消费作为人力资本投资,对经济增长具有驱动作用。这种类型的消费对经济增长的作用到底有多大,还需要通过经验研究加以确定。而不加严格限定的情况下把消费说成是经济增长的“驱动力”,提倡中国的经济增长方式应从“投资驱动”变换为“消费驱动”,在理论上是完全错误的,其后果也是不难想见的。
否定“消费驱动”增长模式的存在并非意味着投资越多越好。投资同经济增长之间的关系并非线性的。在给定条件下,投资率存在一个理论最优值。以哈罗德-多玛模型为例,投资率(储蓄率)太高可能导致资本-产出率上升,因而过分提高投资率可能导致经济增速下降而不是上升。当然,资本-产出率上升也不一定是投资率过高造成的。由于某种原因导致资本-产出率上升,为了维持目标经济增速,政府可能不得不进一步提高投资率。改革开放前,中国曾经片面强调提高储蓄率和投资率,结果导致经济效率下降、资本-产出率上升,这种经验教训是不应该忘记的。
消费和投资之间的关系
消费和投资对社会福利的改善在长期是一致性的。生产的最终目的是消费,给定收入,把更多资源配置于投资,消费就会减少,反之则反。投资和消费并无矛盾,实质上两者之间的关系是现在消费还是在未来更多消费之间的选择,不同民族、文化、制度下和不同代际间,居民的时间偏好(或消费贴现率)都会有相当的不同。例如东亚国家普遍储蓄率较高,这是东亚奇迹发生的重要原因之一。大量计量分析表明,从长期来看,投资和消费高度相关,没有投资,就没有增长;没有增长,就难以支撑持续的消费。当前,中国面临的主要问题在于收入差距明显,基尼系数较高。
消费和投资的比例关系一直是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一个重要研究课题。苏联经济学家菲尔德曼于1936年提出的菲尔德曼模型建立在马克思在生产理论基础之上的。从长期的观点来看,要想使消费品的增长速度和整个经济的增长速度达到尽可能高的水平,就必须尽可能提高投入第一部类的生产资料在全部用于扩大再生产的生产资料中所占的比重r,尽管这样做会影响近期生活水平的提高。菲尔德曼等认为,计划者最重要任务是正确决定如何在两大部类间分配投资,即选取适当的r值。代入具体数值可以验证:如果r值较高,即现在用于生产消费品的投资较少,消费量较小,随时间推移,消费品的生产会迅速增长,并在某个时点上超过初期选择较高r值所对应的增长路径提供的消费品,取得“先苦后甜”的结果。
消费和投资之间关系也是新古典增长理论的重要研究领域。1920年代,拉姆齐对这个问题进行了开创性研究。拉姆齐-卡斯-库普曼斯模型证明:投资并非越多越好,资本积累存在最优水平,在这一水平下,人均消费可以实现最大化。但这类模型的推导依赖十分严格的假设,一些参数难以确定(如“时间偏好”和“消费贴现率”)。这些理论可作为制定经济政策的参考,但实用价值不大。
索罗的经典增长理论模型假定:给定生产函数、劳动力增长速度和资本折旧率等因素,在不同储蓄率定义的不同经济增长路径上都存在由人均资本量和人均收入定义的某一点,在这些点之上都存在一个人均产出、人均资本、人均消费增长率都为零的稳定状态。在索罗模型基础上,埃德蒙菲尔普斯提出“资本积累的黄金规则”,即如果在对应于由某一储蓄率定义的增长路径中的稳定状态下,人均消费水平大于所有其他稳定状态下的人均消费水平,该储蓄率所决定的人均资本量就是资本积累的最佳水平。对应于最佳资本积累水平,人均资本的边际产出等于劳动增速加折旧率。此规则是关于如何实现人均消费水平最大化的理论,同“是消费驱动还是投资驱动”的讨论没有什么关系。
罗思义等人对大量经验数据的研究证明,GDP增长与消费增长之间存在超高的相关性,固定资本形成净额占GDP比重与消费增长高度相关;经济规模越大,相关性越强。即消费与投资并非对立,而是现在多消费、未来少消费,还是现在少消费、未来多消费的问题。中国国民普遍重视养老保障、倾向为子孙后代留下一定积蓄,因此消费倾向相对较低,投资率相对较高。这种偏好并无所谓“好”或“坏”,如何在“现在”与“未来”之间取得平衡,是一个公共选择问题。
只有在有效需求不足的情况下,“消费拉动经济”的说法才是有意义的。由于有效需求不足,经济增速受到需求面的制约,我们可以根据国民收入恒等式对某一年度GDP增长的原因或可能性展开分析。根据支出法,GDP=C+I+X-M。这里C、I、X-M分别为最终消费、资本形成和净出口;政府支出G被分解到作为GDP构成部分的其他部分中。 在经济增长理论中,有一个隐含的假设:“有供给就有需求”;因而在经济增长理论中,需求约束是不予考虑的。在短期宏观分析中,假定供给是无限的,“有需求就有增长”。如果由消费需求、投资需求和净出口决定的经济增速低于潜在经济增速,政府就应该采取扩张性财政货币政策,提高消费、投资和净出口的增长速度,使实际经济增速=潜在经济增速。“消费拉动(或驱动)经济增长”的说法,仅仅在增加消费需求可以弥补有效需求不足,使实际经济增速等于或更为接近潜在经济增速的意义上才是正确的。但如果总需求超过潜在增速,就会引发通货膨胀。在这种情况下,政府就需要抑制消费需求或其他总量需求,以便把通货膨胀控制在事前制定的通货膨胀率目标上下。
中国的消费率是否过低
许多人认为中国的消费率过低。从数据来看,以2022年为例,中国最终消费是美国的43%(汇率1:7),2022年中国最终消费(63.8万亿),在GDP中占比为53.2%(=63.8/120);2022年美国最终消费(21.08万亿美元),在GDP中占比为82.9%(=21.08/25.44)。但同时,中国社会零售商品支出是美国的87.4%(=6.29/7.2)(不直接可比),2022年中国社会零售商品支出为44万亿元,按1:7汇率为6.29万亿美元,2022年美国的商品消费支出和餐饮消费分别为5.94万亿美元、1.25万亿美元,加总为7.2万亿美元。
造成中国最终消费对美国最终消费之比,同中国社会零售商品支出对美国商品+餐饮支出之比之间的巨大差距(43%对87.4%)的主要原因,是美国最终消费中消费服务所占比重远高于中国。
从消费品支出对GDP比来看,中国明显超过美国。2022年,中国GDP是美国GDP的70%左右;2022年,中国的社零是美国商品消费支出(包括餐饮)的87.4%。换言之,从拥有消费品(汽车、电视机、空调等)的角度看,中国的消费支出对GDP之比明显超过美国。中国服务消费/GDP比明显小于美国服务消费/GDP比。经验可使我们感知,美国和西方国家服务价格明显高于中国(你在西方敢请保姆吗?)。此外还存在许多统计口径和方法问题。这些问题都倾向低估中国最终消费对GDP占比。
在美国,服务消费在最终消费中的占比通常在60%~70%之间,新冠疫情前美国服务消费占比为69%,服务消费明显高于商品消费。而中国的消费结构则完全不同。2022年,全年全国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4538元,其中人均服务性消费支出10590元,占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的比重为43.2%。众所周知,美国服务消费的价格远高于中国。因此,在考虑消费结构与价格差异后,中国与美国在统计意义上所呈现出的消费差距,实际远没有数据所展示得那么显著。经过粗略估算,若从最终消费结构(包括商品消费与服务消费)入手分析,在商品消费占GDP的比重方面,中国大约是美国的1.25倍。
中国居民更倾向于购买实物消费品,如汽车、电视等;而美国居民则更倾向于服务消费,如法律服务等。因此,从消费品拥有量角度来看,中国消费在GDP中的比重实际上是超过美国的。
此外,关于“中国居民可支配收入偏低”的说法,通常引用的是2022年中国居民可支配收入占GDP比重为43%的数据,而其他国家的这一比重普遍在60%以上。事实上,国家统计局公布的居民可支配收入有两套口径:一套基于入户调查,另一套基于资金流量表。2022年,基于资金流量表的计算,住户部门可支配收入占GDP比重为59.3%,二者差距显著。入户调查数据存在系统性偏差,入户调查样本填写更多为低收入者。此外,部分居民在填写时还有“向外低报”的倾向。
与其他国家相比,2022年日本的居民可支配收入占GDP比重为56.22%,丹麦为46.1%,都低于中国按资金流量表计算的59.3%。英国为61.47%,略高于中国。各国国情不同,简单比较还不足以说明问题。尽管中国居民可支配收入水平偏低,但并不像某些观点所表达得严重偏低。由于统计数据存在不准确性,对部分统计结果也不宜过度解读。
从实物消费量进行比较,中国生命预期高于美国(2021年78.2岁对76.1岁);在实物指标方面,中国居民消费并不低于发达国家,在有些方面甚至领先于美国,例如卡路里摄取量、蛋白质摄取量、儿童身高、城镇居住面积、住房拥有率、教育年限、奢侈品销售、人均肉类消费等。如果考虑到社会实物转移(STIK),世界银行2021年ICP价格(International Comparison Program 2021 prices)显示,中国在居住、教育、休闲和医疗的消费量是用市场汇率度量的消费量两倍多。
当前中国最大的问题在于收入分配差距过大,基尼系数虽然有所下降,但仍处于较高水平。根据李实教授的研究,在过去20年当中,中国收入差距出现了一个先上升、后下降、现在基本处在一个相对稳定的高位水平。2008年的基尼系数是0.491,如果一个国家的收入差距的基尼系数超过0.5,会被国际社会认为是一个收入分配极端不平等的国家。我国基尼系数达到0.5之前,收入差距的基尼系数出现了缓慢下降期,但下降的幅度并不大。2016年开始,我国基尼系数处在相对稳定的0.46-0.47之间波动的状态,意味着2016年开始我们的收入差距并没有出现缩小的趋势,收入差距仍然处在一个高位水平。尽可能缩小收入差距不仅关乎社会公平正义,而且有助于提高整个社会的边际消费倾向。
综上所述,从消费占GDP比重的角度来看,中国与多数国家的差距并不像有些舆论宣传得那么显著,但在追求共同富裕目标方面,我们确实仍有许多工作要做。
如何提高消费需求
2025年我国设定的经济增长目标为5%,而消费在GDP中的占比已接近60%。若消费增速低于5%,实现全年5%的经济增长目标将面临较大困难。因此,作为短期内宏观经济政策的重要一环,今年必须采取措施大力推动消费增长。
关于具体的促消费措施,学者的建议主要包括发消费券、降低个人所得税、改革社保制度。在消费券方面,这种主张在逻辑上是自洽的。但在实践中,我们经常会陷入逻辑上的循环论证:为了提高经济增速,需要扩大消费;为了扩大消费,则需要提高经济增速。从理论上讲,消费是收入、收入预期和财产的函数,或永久性收入的函数。发钱或消费券之类的办法可以使收入暂时增加,但这一作用的实际效果与可持续性仍然存疑。
2024年1月-11月增速低于3.5%的消费品类别,由低到高顺序排列为:金银珠宝类(-3.3%)、建筑及装潢材料类(-2.3%)、化妆品类(-1.3%)、文化办公用品类(-1.3%)、汽车类(-0.7%)、服装鞋帽针织纺织品类(0.4%)、石油及制品类(0.6%)、日用品类(2.7%)、家具类(2.9%)。增速高于3.5%的消费品类别为:药品类、食品饮料烟酒类、通信器材类、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和体育、娱乐用品类。不难看出,增速下降最多的是奢侈品,其次是非生活必需品,生活必需品增速则基本与GDP增速同步或高于GDP增速。在这种背景下,消费券是否能够显著带动消费增长存在不确定性。
第一,消费需求减少可能主要是中高收入阶层的高档消费品需求减少导致的,而这又可能是因为中高收入阶层的边际消费倾向较低,受收入水平和资产价格(如股票价格下跌和房地产价格下跌)变化的影响较大。第二,中低收入和低收入阶层的消费需求增速比较稳定。这可能是中低收入和低收入阶层的消费需求受收入水平变化的影响较小。即便收入下降,他们仍必须保持必需品消费水平不变。第三,由于消费券对高收入和中高收入阶层支出行为难以产生显著影响。对中低收入和低收入阶层来说,出于对未来不确定性的担忧,更倾向于将获得的额外资金用于储蓄而非用于消费。因而,消费券发放可能不会对总体消费水平和增速产生重要影响。
在减税方面。降低个人所得税的主要问题是,中国的税收制度是以增值税为主体的,个人所得税的总量有限。2023年,中国个人所得税总量为1.4万亿元。降低税率、提高征税门槛对消费增长的作用比较有限。但对于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应该考虑减税。
在社保体系方面。中国的五项社会保险(养老、医疗、生育、失业、工伤)基本是以精算为基础的,原则上不应因需要执行扩张性财政政策就改变各种保险金的缴费和发放规则。但其中的一些构成部分同财政支出密切相关,例如中国养老保险体系中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以农民参保为主)85%的资金来自财政转移支付,应该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金的发放标准,逐步减小城乡养老保险差距。
此外,社保体系中的最低生活保障覆盖范围和标准应进一步提高。截至2023年末,最低生活保障惠及663.6万城市人口和3399.7万农村人口,全国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平均标准为每人每月785.9元;全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平均标准为每人每月621.3元。虽然改善社保体系的举措主要是为了减少贫富差距,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同宏观调控并无直接关系。但由于低收入群体边际消费倾向高,这些举措对增加居民消费可发挥一定作用。同时,政府也应进一步发放生育补助。
为了避免“要增加收入就要增加消费,为了增加消费就要增加收入”的循环论证,我们应论证“第一推动力”。这个第一推动力只能是由政府提供融资的基础设施投资。一笔基础设施投资会立即产生等量收入,这笔收入随即通过新的投资和消费又会产生新的派生收入。最初的一笔基础设施投资最终将产生数倍于初始投资的收入。基础设施投资导致收入增加—收入增加导致消费支出增加—消费支出增加导致收入增加的良性循环。通过增加基础设施投资启动消费不仅可能比通过发放消费券等方式更为有效,而且还将提高潜在经济增长速度。除基础设施投资外,政府还应通过实施产业政策,支持企业特别是创新企业的投资。
从刺激消费的角度来看,可以考虑的基础设施投资领域和其他政策措施包括:一是同消费没有直接关系的基础设施投资。这类投资虽然同消费没有直接关系,但可以增加居民的永久性收入,进而增加消费。二是可以满足未来消费需求的基础设施投资,例如新型城镇化建设中的不同类型养老院建设、专业陪护人员培训和工资补贴、医院建设、托儿所。三是消费者补贴(电动车补贴、电器补贴、养老机器人补贴),同时要符合产业政策要求。四是规范、支持课外兴趣、技能培训等服务行业发展,促进服务性消费(这一类服务是供给不足,而非需求不足)。五是增加相关财政支出,提高特定人群可支配收入,例如提高城乡养老保险和低保的覆盖范围和发放标准、产妇补贴和儿童补贴。六是税制改革,调整收入分配格局,减少贫富差距,从而提高全社会的消费倾向。七是稳定房地产和股票市场。八是为企业创新创造良好环境(供给创造需求)。
在中国的特定制度环境下,基础设施投资是一个政府部门可以直接控制的政策变量,除了在当前发挥有效弥补总需求不足的问题,还能提高中国潜在经济增收。当前关于中国基础设施“接近饱和”或“投资效率过低”的观点,值得商榷。国家或国企的基础设施投资为相关产业的发展提供了必要条件,以5G为例,我国5G建设已累计投资超过7300亿元,截至2024年7月末,5G基站总数达到404.2万个,5G移动电话用户达9.66亿户。投资主要由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电信承担(一些互联网公司和设备制造商也参与5G基站的投资),政府也提供了部分支持。
2024年12月12日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提高投资效益”。投资效益既包括商业回报,也包括经济和社会效益。基础设施投资具有公益性、长期性和基础性,不能要求公共投资项目在短期内取得商业回报。例如,从事基站建设的三大电信运营商盈利良好,但高铁2023年以前亏损情况比较严重(据国铁集团财报数据),但高铁网络的修建改变了整个中国的经济与社会生活,其社会效益难以估量。中国基础设施投资和建设能力是中国的制度优势,在总需求不足时期恰恰是最大限度发挥这种优势的时期。当经济充分恢复自主增长之后,政府主导的基础设施投资可以随宏观经济刺激政策的退出而逐步退出。
不可否认的是,以往的基础设施投资中确实存在严重浪费和重复建设等问题。2024年12月国办发布了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禁止类项目清单,这类清单十分必要,这个清单可以作为基础设施项目审批的重要标准。
在“十五五”规划期间,政府是否可以安排一些同当年执行四万亿刺激计划时期类似的大项目。例如,进一步推进“西部大开发战略”,沿河西走廊向中亚进一步开展大规模基础设施投资,并建立相应的经济走廊。中亚位于欧亚大陆的中心区域,是连接欧亚大陆心脏地带和边缘地带的关键区域,把西部大开发同建设中亚经济走廊相联系对于刺激内需,对于加强中国的国内安全和地缘政治地位都具有重要意义。
(编辑 尚鸣)
文/《中国经济这十年》编写组*
交通运输现代化是现代化经济体系的重要一环、现代化国家治理的重要体现,更是人民生活便利化的重要实现手段。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交通运输事业取得了长足进展。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以建设交通强国、实现 “两个一百年”的奋斗目标为旨归,对我国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作了系统擘画:服务好国家重大战略实施,打造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打造创新型交通运输业,发展绿色交通体系,强化交通现代化治理能力建设。我国交通强国战略有序推进。
交通大发展的机遇和条件
我国历史上基础设施建设欠账较多,每当经济增长出现放缓趋势,加大“铁公基”投资成为经济政策的首选。2008年,我国实施积极财政政策,重点投资基础设施建设,有效降低了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国经济的不利影响,“四万亿”投资计划中近一半的资金投向交通基础设施和城乡电网建设。2009年,我国铁路完成上万亿元的基建投资,为此需用钢材2000万吨、水泥1.2亿吨,可提供600万个就业岗位,拉动GDP增幅1.5%。
自2013年起,中国经济进入中高速增长的“换档期”。国家“十三五”规划提出交通运输是国民经济的战略性产业。交通运输基础设施投资再次迎来大发展机遇。
随着中央进一步削减投资审批事项和下放审批权,很多地方加快了本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批复和建设进度,一批城轨、地铁、棚户区改造项目以及“十二五”规划内拟新布局的82个运输机场等又一波“铁公基”项目上马。
交通运输各行业发展规划
从“十五”规划时期开始,以综合交通为主题的专项规划与铁路、公路、港口、民航等分领域规划体系开始形成。
2004年,国务院批准《中长期铁路网规划》:到2020年,全国铁路营业里程达到12万公里以上,复线率和电化率分别达到50%和60%以上,之后规划经过数次修订,建设进度加快。
2007年,国务院通过《综合交通网中长期发展规划》,首次提出“综合运输大通道”概念,提出“五纵五横”10条综合运输大通道和4条国际区域运输通道。
2008年《全国民用机场布局规划》提出,到2020年,民航机场总数达到244个(比2006年新增97个),全国80%以上的县级行政单元可在地面交通1.5小时车程内享受到航空服务。
2013年国务院批准《国家公路网规划(2013-2030)》,规划目标是:形成布局合理、覆盖广泛的国家干线公路网络、多中心放射的路网格局。方案由普通国道和国家高速公路两层构成,总规模约40万公里。
2017年,《“十三五”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提出:(1)构建“十纵十横”综合交通大通道; (2)加快高速铁路网和国家高速公路网建设,有序发展地方高速公路,打造国际枢纽机场、增强区域枢纽机场功能;(3)以普通铁路、普通国道、港口、航道、油气管道等为主体,构建综合交通普通干线网络;(4)以普通省道、农村公路、支线铁路、支线航道等为主体,通用航空为补充,构建惠及面广的综合交通基础服务网络。
2019年,党中央、国务院发布《交通强国建设纲要》:第一阶段2021-2035年,基本形成“全国123出行交通圈”(都市区1小时通勤、城市群2小时通达、全国主要城市3小时覆盖),和“全球123快货物流圈”(国内1天送达、周边国家2天送达、全球主要城市3天送达),客运便捷顺畅、货运高效经济;城市交通拥堵基本缓解;交通科创体系建成,装备先进安全,人才队伍精良,市场环境优良;基本实现交通治理力现代化。第二阶段,到2035年-21世纪中叶,交通基础设施、技术装备、科创能力、智能/绿色化水平居世界前列,交通安全水平、治理能力、文明程度、国际竞争力及影响力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2021年,党中央、国务院发布《国家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纲要》,就2021-2035年国内综合立体交通网制定了总体规划和发展远景。
2022年,交通运输部印发《关于扎实推动“十四五”时期重点推进的11项交通运输重大工程项目实施的工作方案》,提出“十四五”规划重点推进的11项交通运输重大工程项目包。
交通投融资改革动力强劲
改革开放后,我国交通投融资体制由单一的财政投入逐步向多元化转变,围绕“钱从哪来、谁来投资、怎样投资”等基本问题,出台一系列鼓励多元化投融资政策,有力促进了各种运输方式(尤其是高速公路和高速铁路)的发展。
2005年、2010年,国务院两次发文支持民间资本投资建设公路、水运、铁路、民航等领域。交通运输部也发文鼓励民间资本以独资、控股、参股等方式投资交通基础设施。
随着财权事权下放和“政企分离”改革,地方政府分阶段成为收费公路、港口、机场等交通基础设施的所有者和投资主体。我国交通投资主体的属地化和企业化改革几乎是同时进行的。
2012年之后,地方融资平台的政府融资功能进行剥离转型。作为融资工具的升级,PPP(政府/社会资本合作建设基础设施)和交通产业基金登上历史舞台。
2014年《国务院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提出,加快推进铁路投融资体制改革,完善公路投融资模式,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水运、民航基础设施建设。此后中共中央、国务院、国办和交通运输部数次发文,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参与PPP项目,促进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建设。
这些措施极大地改善了我国公路、铁路的投融资状况。公路建设发行收费公路专项债券,通过项目代建、设计施工总承包、建设市场管理等规章制度的实施进一步规范化。2013年铁道部改组后,在推进铁路投融资体制改革、完善运价机制、建立公益性政策性运输补贴制度、沿线土地综合开发利用等方面迈出了步伐。
社会资本参与交通建设的另一形式是投资交通基金。2014年国务院决定设立铁路发展基金,主要用于国家铁路项目资本金,引入社会资本权益性资金,投资于高收益项目。此后设立了多批次中央财政贴息的专项建设基金。2016年,国务院批准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融资支持基金成立,作为社会资本方参与各地PPP项目投资。
通过推进“放管服”改革,国务院于2013、2014、2016年三次更新《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取消或下放了企业投资的地方城际铁路、普通铁路、港口专用泊位、机场改扩建等领域的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管理进一步规范。
国家发展改革委2015、2017年分两次将纳入国家规划的非跨省新建普通铁路、新建国家高速公路网、普通国省道建设、部分内河航道建设、内河航电枢纽建设、机场改扩建等项目的审批权予以下放和简化程序。
2017年开始,在金融市场高杠杆率和高流动性背景下,为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在规范地方政府举债的基础上,交通等基础设施投融资开始重点以防控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为总基调。
交通投融资改革,带动铁路、公路投资较快增长。2012-2020年公路投资额年均增长超过12.5%,2017年突破2万亿元,2020年达2.43万亿元。
“十三五”期间,交通固定资产投资共计16万亿元(2020年3.62万亿元),铁路固定资产投资额每年约8000亿元,民航投资总额4638亿元。
图1 2013-2020年中国交通固定资产投资额及增速
交通运输发展成效显著
党的十九大以来,我国铁路、公路、水运、航空、邮政、物流等基础设施网络建设加速推进,“五纵五横”综合运输大通道基本贯通,各种运输方式一体化衔接日趋顺畅。一系列走在世界前列的数据表明,中国已经成为名副其实的交通大国。
在交通规划顶层设计的引导之下,我国综合运输体系建设加快实施,各个交通领域的建设节奏稳步推进。
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取得历史性成就
我国已经成为名副其实的交通大国,正在向交通强国迈进。
至2021年年底,我国铁路营业里程达到15万公里,其中高速铁路营业里程4万公里、高铁对百万人口以上城市覆盖率超过95%;铁路复线率为59.5%,电化率为72.8%;全国铁路路网密度152.3公里/万平方公里。
公路通车总里程达528万公里,其中高速公路16.1万公里、居世界第一,对20万以上人口城市覆盖率超过98%。
各类邮政营业网点34.9万处,实现村村通邮。
航运:内河航道通航里程12.8万公里。全国港口拥有生产性码头泊位20867个,其中万吨级及以上泊位2695个;全球港口货物/集装箱吞吐量排名前10港口,中国港口分别占8席和7席。2021年内河货运量完成41.9亿吨,货物周转量1.8万亿吨公里,长江干线成为全球内河运输最繁忙、运量最大的黄金水道。我国拥有世界第二大规模海运船队,国际海运承担了我国约95%的外贸货物运输量。
民航:2021年建成颁证民用运输机场248个(比2012年增加63个)覆盖92%地级市;北京、上海和成都分别拥有两个国际民航机场。北京首都国际机场为4F级国际机场,年旅客吞吐量超1亿人次,位居国内第一、亚洲第二位。2020年我国共有航空运输公司64家、运输飞机3903架、定期航班航线5581条。2020年全行业完成运输总周转量798.5亿吨公里、旅客周转量6311.3亿人公里、运输量4.18亿人次,货邮周转量240.2亿吨公里,运输量676.6万吨。
城市公共交通发展方兴未艾
公共交通作为城市客运的主体,始终是我国城市建设的重点。2020年交通运输部等12部门和单位联合发布《绿色出行行动计划(2019-2022年)》,提出了21条具体行动措施。
2020年年末,全国拥有城市公共汽电车70.44万辆、城市轨道交通配属车辆49424辆、巡游出租汽车139.40万辆、城市客运轮渡船舶194艘。
表1 2011-2020年全国城市客运量 单位:亿人
年份 | 公共汽电车 | 轨道交通 | 巡游出租车 | 城市客轮渡 |
2011 | 715.79 | 71.34 | 376.71 | 1.72 |
2012 | 749.80 | 87.29 | 390.03 | 1.31 |
2013 | 771.17 | 109.19 | 401.94 | 1.06 |
2014 | 781.88 | 126.66 | 406.06 | 1.07 |
2015 | 765.4 | 140.01 | 396.74 | 1.01 |
2016 | 745.35 | 161.51 | 377.35 | 0.94 |
2017 | 722.87 | 183.05 | 365.40 | 0.83 |
2018 | 697.00 | 212.77 | 351.67 | 0.80 |
2019 | 691.76 | 238.78 | 347.89 | 0.73 |
2020 | 442.36 | 175.90 | 253.27 | 0.39 |
资料来源:根据历年交通统计年鉴整理。
2020年年底,重点区域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建成区公交车全部更换为新能源汽车的目标,标志着我国城市公共交通绿色化水平将持续快速提升。
我国的网约车、共享单车、共享汽车、共享停车等“互联网+”交通新模式,发展水平均处于世界领先地位。估算2016年我国共享交通出行领域市场交易额约2038亿元,融资超过700亿元。共享交通的快速发展,有效盘活了城市交通存量资源,提升了存量交通工具的使用效率和市民出行效率,减少了静态交通用地需求,对促进城市交通绿色发展起到积极作用。
国际经验表明,当一国城市化率超过60%,城市轨道交通建设投资将迅速增加,以解决大城市交通拥堵问题。长期以来,我国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相对滞后,轨道交通运营总长度、密度及负担客运比例均远低于平均水平。
2012年以来,我国城市轨道交通投资开始加速增长。
“十二五”期间,累计完成轨道交通投资1.23万亿元,年复合增长率达23%,增速远高于铁路、公路、电力、石油化工、采矿等行业。“十三五”期间,轨道交通建设投资规模将达到1.7万-2万亿元,新增里程较“十二五”增长31.5%。
2000年,我国建成的轨道交通线路达117公里,涉及北京、天津、上海、广州四城市。2010年建成轨道交通线路达到1429公里,涉及大连、长春、深圳、重庆、武汉、南京、成都、沈阳、佛山等13城市。“十二五”期间共建成并投入城轨交通运营线路1640公里,至2015年运营线路总长度3069公里。
表2 “十五”~“十三五”规划期间我国城市轨道交通新增里程、投资情况
阶段 | 新增里程(公里) | 总投资(万亿元) | 年均里程(公里) |
“十五”期间 | 399 | —— | —— |
“十一五”期间 | 885 | 0.50 | 177 |
“十二五”期间 | 1900 | 1.20 | 380 |
“十三五”期间 | 2500 | 1.75 | 500 |
资料来源:根据历年交通统计年鉴整理。
“十三五”期间,城市轨道交通建设速度与建设规模达到前所未有的高度,2020年轨道交通运营里程突破7000公里(2021年达到8736公里),城市轨道交通将成为全国一、二线城市公共交通的主体。
图2 2012~2020年中国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线路总长度及增速
资料来源:根据历年交通统计年鉴整理。
交通运输服务有力支撑经济社会发展
2012-2021年,我国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维持在4%-5%之间,2021年降至4.11%。2020年全社会营业性客运量96.7亿人、营业性货运量464.4亿吨。
(一)交通运输服务质量显著提升
10年来,我国交通运输服务质量不断改善。“互联网+交通”等新模式快速发展,运输服务通达性和保障性显著增强,货物运输服务保障能力不断提升。
中国是世界上运输最繁忙的国家。面对日益增长的货物运输需求,加快多式联运发展,创新公铁联运、空铁联运、铁水联运、江海联运、水水中转、滚装联运等高效运输组织模式,货物运输结构持续优化,综合运输效率不断提高,物流成本逐步降低,交通运输环境污染明显减少,原油、成品油、天然气管道建设不断提速。铁路运量占社会运输总量比例不断提升,港口货物吞吐量和集装箱吞吐量均居世界第一。快递业务量强劲增长,连续6年位居世界第一。运输服务能力大幅提升,推进物流降本增效取得积极成效。
旅客运输专业化、个性化服务品质不断提升,出行体验更加方便、快捷、舒适、温暖。高铁、民航为主要发展方向的出行服务体系更加完善。中长距离客流逐步从公路转向高铁和民航。偏远地区开行的公益性“慢火车”,站站停、低票价、公交化,架起了山村与城市的沟通桥梁。公路客运普及和农村物流发展有力促进了城乡一体化。
“互联网+”交通运输正在深刻改变着人们的出行方式。网约车、共享单车、共享汽车等线上线下新消费模式,刷脸进站、“无纸化”登机、无人机投递、无接触配送、智慧停车、道路客运定制服务等新业态,让人们享受到了便利,为经济发展注入了新动能。
(二)装备和工程技术水平全球瞩目
经过不懈努力,我国交通基建和科技创新能力大幅跃升,核心技术逐步自主可控,基础设施、运输装备科技创新取得重大成果,一大批重点项目工程建成,“基建狂魔”令世界瞩目。
高速铁路、高寒铁路、高原铁路、重载铁路技术达到世界领先水平,高原冻土、膨胀土、沙漠等特殊地质公路建设技术攻克世界级难题。离岸深水港建设关键技术、巨型河口航道整治技术、长河段航道系统治理技术以及大型机场工程建设技术世界领先。
世界单条运营里程最长的京广高铁全线贯通,一次性建成里程最长的兰新高铁,世界首条高寒地区高铁哈大高铁开通运营,大秦重载铁路年运量世界第一,世界上海拔最高的青海果洛藏族自治州雪山一号隧道通车。
港珠澳大桥、西成高铁秦岭隧道群、洋山港集装箱码头、青岛港全自动化集装箱码头、长江口深水航道治理等系列重大工程举世瞩目。中国在建和在役公路桥梁、隧道总规模世界第一,世界主跨径前十位的斜拉桥、悬索桥、跨海大桥,中国分别有7座、6座、6座,世界最高的10座大桥中有8座在中国。
具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复兴号”标准动车组实现世界上首次时速420公里交会和重联运行,在京沪、京津(城际)、京张高铁实现世界最高时速350公里持续商业运营,智能型动车组首次实现时速350公里自动驾驶功能;时速600公里高速磁浮试验样车、具备跨国互联互通能力的时速400公里可变轨距高速动车组下线。
盾构机等特种工程机械研发实现巨大突破,最大直径土压平衡盾构机、最大直径硬岩盾构机、最大直径泥水平衡盾构机等相继研制成功。
海工机械特种船舶、大型自动化专业化集装箱成套设备制造技术领先世界,300米饱和潜水取得创新性突破。C919大型客机、支线客机ARJ21商业运营。快递分拣技术快速发展。远洋船舶、高速动车组、铁路大功率机车、海工机械等领跑全球。新一代智联网汽车等装备技术方兴未艾,成为中国制造业走向世界的“金名片”。
充分运用5G通信、大数据、AI等新技术。截至2021年底,约250个机场和主要航空公司实现“无纸化”出行。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ETC)等新技术应用成效显著,全路网、全时段、全天候监测以及信息发布能力不断增强。北斗系统在交通运输(陆水空)全领域广泛应用。智慧公路应用逐步深入,智慧港口、智能航运等技术广泛应用。智能投递设施遍布全国主要城市,自动化分拣覆盖主要快递企业骨干分拨中心。
(三)交通管理现代化能力加强
我国交通运输体量庞大、情况复杂且处于快速发展中。我国大力提高管理水平,促进交通高质量发展。
推进铁路、公路、水运、民航、邮政等行业立法,综合交通运输法规体系已基本建成。出台和制修订交通运输标准化管理办法等规章,逐步放宽市入门槛,清理本领域各类不合理和非必要罚款及检查,深入落实交通运输领域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推进商事制度改革。
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信息技术,推动跨省大件运输等并联许可系统全国联网。推进新业态协同监管,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优化行政审批服务方式,推广交通运输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办事效率显著提升。“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激发了交通发展活力,提高了政府服务效能。
全面推进节能减排和低碳发展。推进节能减排,建设低碳交通,着力提升交通运输综合效能,全国铁路电气化比例达到71.9%,新能源公交车和货车、天然气运营车辆不断增加。LNG动力船舶建成290余艘,机场新能源车辆设备占比约14%,飞机辅助动力装置(APU)替代设施全面使用。
全国942处高速公路服务区(停车区)建成运营充电桩超过7400个,港口岸电设施建成5800多套,覆盖泊位7200余个,沿江沿海主要港口集装箱码头全面完成“油改电”。绿色交通省(城市)、绿色公路、绿色港口等示范工程,年节能量超过63万吨标准煤。建设综合客运枢纽、货运枢纽、疏港铁路,统筹推进公铁联运、海铁联运等多式联运发展。
统筹铁路、公路、水运、民航、邮政各领域融合发展,推动提高线位资源利用效率。因地制宜采用低路基、以桥(隧)代路等,加强沿线土地资源保护和综合利用。加强航道建设的生态保护和绿色建养,严格港口岸线使用审批管理与监督,提高岸线使用效率。
加快老旧和高能耗、高排放营运车辆、施工机械治理和淘汰更新,推进实施机动车排放检测与强制维护制度(I/M制度)。2012-2019年,全国机动车污染物排放量下降65.2%。
全面对接“一带一路”
金融危机以来,西方发达国家逆全球化倾向抬头,这对全球供应链的安全以及畅通产生了不利影响。作为全球化红利的受益者,中国坚决维护WTO的权威并严格遵守规则,采取一系列行之有效的策略予以应对。
早在1990年,一条铁路把乌鲁木齐与哈萨克斯坦边境小镇Aqtoghay连接起来,由此拉开中国与中亚诸国建立铁路联系的序幕。几年之后,这条铁路开始沿着塔里木盆地西线支脉向南、向西延伸,1999年该铁路正式抵达喀什。中巴铁路为连接新疆和巴基斯坦的铁路,起点在中国新疆的喀什,终点在巴基斯坦西南港口城市瓜达尔。2015年4月20日,中巴经济走廊正式启动。全长3000千米,将建成一条包括公路、铁路、油气和光缆通道在内的贸易走廊。有专家预计,中巴铁路将在2030年开工,2040年建成通车。中巴铁路建成之后,中国和巴基斯坦的交通和经济贸易就变得更加方便。届时来自中东的石油将通过中巴石油管道、中巴铁路直接运输到中国境内。
2015年1月,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加快铁路、核电、建材生产线等中国装备“走出去”。2015年9月,发布《推动共建“一带一路”愿景与行动》,为签署近10年的《泛亚铁路网政府间协定》注入了强大推动力,一批国际铁路建设项目正在不断提速。
“中欧班列”作为中欧货物运输的新形式出现于2011年3月19日,标志是“渝新欧”集装箱货运直达班列的开通。以此为标志,中国与欧洲之间的货物运输开启了“新时代”。目前,中欧班列已经开通67条线路,通达欧洲21个国家、92个城市,初步形成了相对稳定的运营格局,为中国与沿线国家共建“一带一路”提供了有力支撑。2011年,中欧班列全年开行量仅17列;2017年,其年开行量已达3673列;2018年8月底,班列开行总量已达10000列;2020年达到12406列,是2011年的700多倍。中欧班列不仅运输了汽车、笔记本电脑等高附加值产品,“也同样吸引了很多低附加值和大众货物”。
“一带一路”倡议实施以来,尽管面临2020年以来新冠疫情的不利影响,“一带一路”经贸合作逆势前行,贸易规模持续扩大,对外投资逆势上扬,合作平台建设稳步推进,丝路电商亮点突出,展现出强劲韧性和生机活力。货物贸易方面,2013~2020年,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货物贸易额由1.04万亿美元增至1.35万亿美元,占中国货物贸易总额的比重由25%升至29.1%。2013年以来,中国与沿线国家货物贸易额累计达9.2万亿美元。
2021年12月3日,一条连接中国云南省昆明市与老挝万象市的电气化铁路——中老昆万铁路全线通车运营。截至2021年年底,中老昆万铁路玉磨段累计发送旅客量近10万人次,截至2022年3月11日,昆明海关累计监管验放中老铁路国际货物列车195对390列,总货运量达24.5万吨,货值达26.7亿元。进口货物主要有天然橡胶、化肥、铁矿石等,出口货物主要有蔬菜、水果、钢材、机电产品等。作为泛亚铁路中线的重要组成部分,中老昆万铁路是主动融入和服务“一带一路”倡议,推进中国与周边国家互联互通的重要基础设施,是推进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的重要基础设施,为老挝乃至东南亚国家搭建起“富裕路”“幸福路”,是“一带一路”倡议的有效延伸。
(编辑 苏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