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导刊

部分国有资本划转养老保险基金

本刊编辑部2018.02.08 16:29:33

国务院日前印发《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实施方案》,明确从今年开始试点,划转国企10%股权充实到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并将建立企业国有资本划转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缺口逐步弥补相结合的运行机制。财政部解读时称,划转一般不涉及上市公司,不是简单变现国有资本。这是统筹考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和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举措,将有效增强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可持续性。它体现了国有企业发展成果全民共享和实现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代际公平的精神,同时也推进了国有股权的多元化持有。

  《方案》提出,2017年选择部分中央企业和部分省份开展试点,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2018年起分批划转。《方案》明确,将中央和地方国有及国有控股大中型企业、金融机构纳入划转范围。中央和地方企业集团已完成公司制改革的,直接划转企业集团的股权;未完成的,改制后按要求划转企业集团的股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