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导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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妥善处理公有制与市场经济的关系

桑百川 来源: 2023.07.24 13:45:27



进入新时代,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攻坚不停步,需要直面公有制与市场经济的关系这一重大理论问题,妥善处理公有制与市场经济的关系。传统的马克思主义否认社会主义公有制下还要发展市场经济,西方经济学则认为市场经济只能建立在私有制下。

党的十四大确立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目标,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内容,但国内外关于公有制与市场经济关系的争论一直没有平息,认为社会主义公有制下搞市场经济将走向国家资本主义的观点仍有很大市场。所以,弄清公有制与市场经济的关系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从本质上看,市场经济是内生于社会主义公有制的,社会主义公有制与市场经济具有内在统一性;同时,二者之间也存在着矛盾性,只有有效缓解公有制与市场经济的矛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才能健康发展。

公有制与市场经济的统一性

商品经济和市场经济是内生于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并不是外加于公有制的,在公有制内部就存在着发展商品经济和市场经济的根源。只要建立了社会主义公有制,就必须发展市场经济,反过来说,建立了社会主义公有制后,却要消灭商品经济和市场经济,最终必然会损害社会主义公有制。

由于社会主义条件下生产力还不发达,产品还没有极大丰富,决定了劳动还是谋生的手段。既然劳动是谋生的手段,就决定了劳动者之间存在着不同的经济利益,而劳动者又是在具体的国有企业里劳动的,所以决定了国有企业之间也存在着不同的经济利益。因此,不同的国有企业虽然属于同一个所有者——全民(国家代表人民占用生产资料),也必须实行商品生产,通过等价交换的方式来实现其不同的经济利益。为了等价交换而进行的生产就是商品生产,而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的统一,即商品经济。因此,商品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下客观存在的经济利益关系决定的。而经济利益关系是经济关系的本质,即社会主义公有制下本质的关系决定了必须发展商品经济,商品经济内生于社会主义公有制。

如果在建立起社会主义公有制后,却要消灭商品经济,则意味着不承认甚至消灭劳动者之间、企业之间客观存在的经济利益差异。这种经济利益差异是社会主义公有制客观存在的本质关系。若连社会主义公有制客观存在的本质关系都不承认,还有什么社会主义公有制?在消灭了商品经济的同时,等于消灭了社会主义公有制自身。但没有经济利益差异的公有制并不是社会主义的公有制,那是共产主义公有制。

我国在高度集权的计划经济时代,曾一度尝试限制并消灭商品经济,结果严重挫伤了劳动者和企业的积极性,阻碍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当一种制度或政策成为阻碍生产力的障碍的时候,生产力要不断向前发展,就必然要冲破束缚其发展的桎梏,改变不合理的制度和政策。这是决定中国走上改革之路、发展商品经济的根源。

商品经济和市场经济是同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从人和人之间的联系方式上看是商品经济,但从资源配置的角度看,商品经济必然发展为市场经济。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并在整个国民经济中占据主体地位,则社会的资源配置是由市场机制决定的,即社会资源配置方式就是市场经济。因此,市场经济是内生于社会主义公有制的,社会主义公有制与市场经济具有内在统一性。

公有制与市场经济的矛盾性

有人从中国改革过程中出现的经济现象中找到了公有制和市场经济之间的矛盾。如:国有企业在走向市场过程中,一度出现内部人控制泛滥、国有资产大量流失、竞争力脆弱、经济效益低下的现象,而非公有制经济快速增长,于是认定公有制不适应市场经济要求;一些国有企业依赖行政垄断,获得高额收益,快速扩张,与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原则产生冲突,因此,认为公有制与市场经济存在矛盾。其实,这些经济现象是在改革过程中经济体制还不健全条件下出现的,并非永恒的。随着改革的深化,造成上述现象的因素改变或消失,这些经济现象便会变化。近些年来,我国通过完善国有企业治理结构,规范国有资本监管制度,内部人控制、国有资产流失问题得到了有效缓解。而普遍反映国有企业效益低下的问题是多重因素导致的,与投资结构、历史包袱、内部管理、用人机制、政策待遇等因素相关。我国通过国有企业改革和资产重组,调整投资方向和投资布局,甩掉冗员多、企业办社会等历史包袱,建立科学的企业管理制度,完善用人机制,公平税赋,硬化国有企业预算约束,国有企业效益和竞争力得到大幅提升。

2015年,中央发布《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以来,尝试实行竞争中立制度,推进公益类国企和商业类国企进行分类改革,破除商业类国企的行政垄断,不断拓展公平竞争环境。很多在实践中存在的问题也是改革中要逐步解决的,我们不能从现在存在的一些问题,得出公有制和市场经济之间存在矛盾的结论,而有必要从公有制的本质要求和市场经济的本质要求出发,看看二者的本质要求之间是否存在冲突,本质要求之间存在的冲突,才构成公有制和市场经济的矛盾。

社会主义公有制本质要求是什么?市场经济的本质要求又是什么?

第一,社会主义公有制本质上是社会劳动者共同成为生产资料所有者,因此,公有制本质上要求财产权利平等,反对财产垄断和垄断占有财产收入。市场经济本质上是市场机制配置资源,在市场机制配置资源中,资本所有者所有权获得收入,遵循优胜劣汰原则,有些企业在竞争中失败,倒闭破产,一些人就会丧失财产;有些企业在竞争中成功,一些人就会获得更多财富。因此,市场经济本质上承认财产权利的不平等,承认财产收入,并要求保护财产收入。于是,公有制和市场经济的本质要求上存在着矛盾:主张财产权利平等与认同财产权利不平等、反对财产垄断和垄断占有财产收入与认同财产收入并保护财产收入之间的矛盾。

第二,社会主义公有制本质上是劳动者成为生产资料所有者,劳动者天然具有使用所拥有生产资料进行劳动的权力,即主张劳动权力平等,反对劳动力商品化,反对失业,因为一旦劳动力成为商品,在劳动力商品市场上就可能出现供求矛盾,有些人就可能失业,一旦失业,便丧失了劳动的权力,劳动权力便不再平等。

我国所有的经济学文献在提出应该建立劳动力商品市场时,都是从提高资源配置效率、调动劳动者积极性角度出发的,没有哪个理论是从公有制的本质要求出发,得出劳动力应该是商品的结论的。而市场经济本质上是市场机制配置资源,劳动力资源也要通过市场机制去配置,所以劳动力就必须是商品,一旦劳动力是商品,就可能出现失业,就会出现劳动权力的不平等。于是,公有制和市场经济的本质要求上就出现另一矛盾:主张劳动权力平等与承认存在着劳动权力的不平等性、反对劳动商品化和失业与承认劳动力是商品、存在着失业现象之间的矛盾。

缓和公有制与市场经济矛盾的出路

面对上述两对矛盾,公有制和市场经济到底能否兼容?关键取决于矛盾能不能根除或得到缓解。既然上述两对矛盾源于公有制或市场经济的本质要求的冲突,而只要公有制与市场经济同时存在,这两种矛盾就不可避免。但是,上述矛盾并非不可调和,完全能够缓解。如果矛盾缓解了,社会主义公有制与市场经济就可以同时存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能够不断发展。

缓解第一对矛盾

首先,应该遵循市场经济的要求,承认在市场优胜劣汰的竞争过程中会出现财产权利的不平等性,与此同时,政府必须肩负起调节收入分配的职能,通过调节收入分配缩小财产权利的不平等性,更好地实现共同富裕。其次,应该承认财产收入,并依法保护财产收入。但公有财产也是财产,公有财产也要获得财产收入,公有财产的收入也要受到法律保护,公有财产的收入不应归少数人垄断占有,而应归劳动者共同所有。

为了保障公有财产所有权收入归劳动者共同所有,就要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体系。在国有企业公司化改革后,尊重企业作为法人的地位,法人作为企业利润分配的主体,决定利润的分配,利润一部分可用于再投资,另一部分则给所有者分红。再投资形成的资本也是国有资本,分红的收入成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既可以拿出一部分用于投资,建立新的国有企业,或向其他企业注资,另一部分则应该分配给公有资本所有者,即给社会劳动者分红。这样,就能够保证公有财产投资所带来的收入归公有,而不归少数人垄断占有,而劳动者作为国有资本所有者的权力也能够在经济上得到实现。

目前,我国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还不完善,自20007年着手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以来,国有资本收益还只是部分纳入预算,金融类国企资本收益没有纳入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只用于投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透明度低、随机性大。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基础上,尽快出台《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法》专项法律,依法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强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信息披露和监督;将包括国有商业银行等金融类国企在内的商业性国企的资本收益全额纳入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不仅用于投资,还要有部分用于消费,这与私人资本获得的利润一部分用于投资、另一部分用于消费相类似,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用于消费的部分可以考虑给全民分红,使国有企业作为全民所有制性质企业在经济上得到实现,体现出社会主义公有制与资本主义私有制的根本区别。

缓解第二对矛盾

同样应该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建立劳动力商品市场,由市场机制配置劳动力资源,但因此会出现失业和劳动权利的不平等,这就要求政府承担起两个义不容辞的责任:一是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降低失业率,从而使失业和劳动权利的不平等性降低到最低的限度;二是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使失业者获得基本的生活资料来源。只有这样,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才能够在相对稳定的社会环境中不断发展。

我国一直谋求降低失业率、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但目前失业率仍然偏高,特别是在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的三重压力下,失业率上升,目前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达5.5%,社会保障制度尚不完善,社会保障水平不高。我国在落实“六稳”“六保”工作中,应抓住稳就业的牛鼻子,以稳就业统领“六稳”“六保”,压实地方政府开拓就业门路、增加就业机会的责任,并把降低失业率作为政府经济工作长期的核心目标,围绕降低失业率统筹经济政策措施。在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中,充分发挥社会保障制度的再分配和缩小贫富差距的功能,制定社会保障全覆盖行动方案,根据经济和财力动态提高社会保障水平,优先提高失业救济金发放标准。

  (编辑  石)



* 桑百川,对外经贸大学国际经济研究院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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