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导刊

十八届四中全会公报全文: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本刊编辑部 2014.10.27 10:06:50

中国共产党十八届四中全会于20141020日至23日在北京举行。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会议公报指出: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维护宪法法律权威,依法维护人民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安全稳定,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

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要求,是党和国家的根本所在;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是一致的。依法执政,既要求党依据宪法法律治国理政,也要求党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

完善法律体系,加强宪法实施;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

立法先行,把公正、公平、公开原则贯穿立法全过程。实现立法和改革决策相衔接,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立法主动适应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建立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

完善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权力运行机制,规范司法行为。完善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的制度。优化司法职权配置,推动实行审判权和执行权相分离的体制改革试点,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探索设立跨行政区划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

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发挥市民公约、乡规民约等社会规范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