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导刊

央行推出大额存单 利率市场化又进一步

本刊编辑部 2015.07.06 09:09:34

6月2日,中国人民银行宣布制定并施行《大额存单管理暂行办法》,加上已于5月1日起实施的《存款保险条例》,与利率市场化相关的制度基础和负债工具创新已基本到位,我国利率市场化进程已接近尾声。

2013年末,央行允许商业银行发行同业存单,但在发行初期,由于发行利率远高于一般存款利率,因此大多数银行发行的积极性不高。随着利率市场化的快速推进,同业存单已逐渐成为商业银行进行主动负债的重要工具,其发行规模不断扩大,交易日趋活跃。今年以来,央行连续两次提高存款利率上限,此时放开银行向非金融机构投资人发行存单,会进一步提高银行负债市场化部分的比重和银行主动负债能力,也会重塑银行业竞争格局,银行竞争优势将从过去那些网点广、存款多的银行向风险管理好、资产收益高的银行转移。

大额存单发行在提高银行主动负债能力的同时,必然导致负债成本的快速上升。为了应对利差收窄的不利影响,商业银行必须加快战略转型,一方面要提高资产配置能力和效率,重视资产端风险和收益的平衡,另一方面要提高中间业务收入占比。

资料:可转让存单

可转让存单,最早产生于20世纪60年代的美国。由于美国政府对银行支付的存款利率规定上限,而上限往往低于市场利率水平,为了吸引客户,商业银行推出可转让大额存单。持有大额存单的客户,随时可以将存单在市场上出售变现。这样,客户能够以“实际上的短期存款”取得“按长期存款利率计算的利息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