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导刊

广电总局:制作机构决不能生产和传播“文化雾霾”

本刊编辑部2017.09.19 13:38:06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日前召开全国广播电视传媒机构管理工作会。会议强调,要围绕履行党的新闻舆论工作职责使命,进一步加强播出机构的建设管理,强化职能定位,引导电台电视台,高标准打造讲导向、有文化的传播平台,自觉做党和政府声音的传播者、社会主流价值的弘扬者、正向趣味能量的引领者。

要围绕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加强节目制作机构的建设管理,准确把握节目制作生产的特性和规律,完善政策、强化引导、改进管理,积极推动制作机构提质增效、转型升级。

所有制作机构都要对自己创作生产的作品负责,都必须认真严肃地考虑作品的社会效果,决不能创作生产和传播“文化雾霾”、“文化地沟油”、“文化三聚氰胺”,决不能搞过度娱乐化和“三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