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导刊

中共十九届三中全会: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

本刊编辑部2018.03.13 09:19:29

226-28日,中共十九届三中全会在北京召开。全会审议通过了拟向本次“两会”推荐的国家机构领导人选和政协领导人选建议名单,并同意把《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的部分内容提交人大十三届一次会议审议。

全会指出,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场深刻变革。要下决心解决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中存在的障碍和弊端,改革机构设置,优化职能配置,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提高效率效能;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推动人大、政府、政协、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在党的统一领导下协调行动、增强合力。要建立健全党对重大工作的领导体制机制,强化党的组织在同级组织中的领导地位,更好发挥党的职能部门作用,统筹设置党政机构,推进党的纪律检查体制和国家监察体制改革。

全会强调,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是一个系统工程,各级党委和政府要不折不扣抓好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加强党政军群各方面机构改革配合,形成总体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