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进入8月中旬,中信国安集团的改制重组成为媒体热议的一个话题,其中也不乏质疑和批评“国企贱卖”的说法。这说明,社会公众对习总书记所说“不能在一片改革声浪中把国有资产变成谋取暴利的机会”有广泛的认同,对国企改革历史中的某些教训有充分的警惕。这使我们对坚持国企改革的正确方向,有了更大的信心。
但必须说明,有很多质疑和批评并没有说到点子上,对网络披露的企业信息作了片面或错误的解读,并使用了一些不当语句对中信国安集团进行抨击。
为此,本刊转载中信集团官网公布的《中信国安集团改制重组有关情况的说明》,并在此针对社会关注的两个焦点问题,对该集团改制的依据、过程和财务变更状况作一简要的分析。
第一,关于中信国安改制程序是否合法合规。
中信国安集团是中信集团所属全资子公司。从2012年起,根据中央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调整国有经济结构和布局的精神,按照“公平交易,合法合规”的原则,进行股权多元化方案的论证和制定。经过两年多的论证和准备,严格按国家规定的程序,最终将方案报请主管部门审议批准后实施。
第二,中信国安改制是否存在国有资产流失问题。
2013年末,中信国安集团合并净资产155.1亿元,其中归属于中信集团的权益10.6亿元;由专业机构评估、经主管部门审核并备案的中信国安集团净资产,归属于中信集团权益的评估值为21.2亿元。以该评估值为定价基础,引入外部投资者增资款80亿元,中信集团持股比例由100%降至20.945%,仍为第一大股东。这一交易不仅贯彻了市场公平公正原则,而且使中信集团权益增值约100%,实现了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中信国安集团的改制,是中信集团股权变更大局的一部分。中信集团的资产属于全民所有,所创造的业绩也是为全国人民所共享。在中信国安改制问题上同样贯彻这一宗旨,这是无庸置疑的。
附:关于中信国安集团改制重组有关情况的说明
近日,中信国安集团改制重组一事引起了社会关注。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中信国安集团改制重组情况
中信国安集团原为中信集团全资子公司。在中信集团整体改制上市过程中,受国家电信产业开放等政策限制,中信国安集团未能纳入拟上市的中信股份。为促进该公司可持续发展,2012年2月中信集团决定对中信国安集团实行改制重组,引进外部投资者进行增资扩股。
2013年4月,中信集团向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报送《关于引进投资者对中信国安集团有限公司进行增资扩股有关事宜的请示》,同年8月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向中信集团下发《关于中信国安集团有限公司增资扩股有关事宜的批复》,原则同意中信国安集团进行增资扩股。
2013年10月,中信集团、中信国安集团与广东中鼎集团有限公司等5家民营投资方共同签署了《中信国安集团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协议》,5家投资方将以现金方式对中信国安集团增资80亿元。
2013年12月初,经中信集团申请,国家有关主管部门下发《关于变更中信国安集团有限公司增资扩股投资方有关事宜的批复》,同意变更增资扩股投资方。12月中旬,增资扩股资产评估结果完成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备案。
2014年1月,中信国安集团由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并成立了新一届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2014年3月完成工商变更,领取了新的营业执照。至此,中信国安集团改制重组基本完成。重组后该公司资产负债率大幅下降,财务状况明显改善,为今后持续健康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中信集团持股比例由100%降至20.945%。
二、中信国安集团资产评估情况
为依法合规推进改制重组,中信集团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开展相关工作,认真履行国有资产管理程序,遵循市场原则与广东中鼎集团等有意向的投资者开展了公平、公正交易。
截至基准日2012年12月31日,中信国安集团合并总资产826.3亿元,合并总负债671.2亿元,合并股东权益155.1亿元,归属于中信集团的权益为10.6亿元,其余主要是归属于合并报表单位其他股东的权益。
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和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分别为本次增资扩股的审计机构和评估机构,并出具了专项审计和评估报告。根据国有资产管理要求,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组织专家对专业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进行了审核并予以备案。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备案的中信国安集团母公司股东权益评估值为21.2亿元,与中信国安集团母公司股东权益账面值比较,增值约100%。该评估值作为增资扩股的定价基础,体现了中信集团在该公司股权的市场价值,国有资产实现了保值增值。
中信国安集团改制重组是按照中信集团整体改制上市方案要求作出的重要举措。我们将积极推进后续工作,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努力达成改制重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