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导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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蒲坚:农村土地信托改革的兰西模式

本刊编辑部 来源:2016年07期 2016.07.13 15:24:16
土地信托流转方案的指导思想是:首先要符合宪法、符合我国农地集体所有这一基本制度,有利于提高农业生产水平、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有利于实现共同富裕;通过土地的资本转化,实现资本对农民、农业、农村的金融支持。这样,兼顾了社会主义原则和市场经济,兼顾了公平与效率,实现了农民、投资人和市场的共赢。

 

 

2014年以来,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信信托)和哈尔滨市兰西县合作,通过信托方式,对全县共约300万亩农地进行流转,实行集中经营。其基本流程是:(1)村集体成员作为该村农地的共同所有者(每个合法成员对共有的土地拥有一份平等而无差异的权利),根据自己意愿,将土地使用权委托给村委会(或和政府相关的一个公共机构),后者成为土地使用权代表,行使相关权利。(2)村委会或相关机构将整理好的土地信托给信托公司。信托公司运用市场化运作经营土地资产(由农业产业公司承包经营)。信托公司将土地的固定收益和增值收益直接分配给农民本人,保证农民利益不被侵害。农民作为土地使用权人,有权监督代理人(信托公司)。

部分农民已离开土地寻找新的就业机会,另一部分就地转为农工。

中信信托设计了土地信托凭证,使得共有制的土地固化到每一个特定的对象,且确定的权利是均等化的。这样土地流转本身就是确权过程,农民的土地权益变成可携带的财富。土地信托凭证已在信托公司登记,银监会和证监会正在上海自贸区建立信托凭证流转中心,未来拥有信托凭证的农民可以拿它在市场上流转,从而具备了资本属性。

运用信托模式实现土地流转,规范了土地流转的程序,为金融支持农业提供了一个基本的标的,方便和保障农村融资。同时,实现了土地规模化集约化经营,促进了农机具的升级和大型化,促进了农业科技的应用,降低了生产成本,提高了农产品质量。土地经营者凭借经济地位和规模优势,借助互联网,集成和分享知识、社会关系和资本,打通上下游环节、延伸产业链、提高附加值;运用金融机构的信用中介功能,一方面化解可能面临的资金、信用风险,同时发展信息中介功能,解决农副产品销售问题,建立了完整的闭环信用系统。在这一过程中,收购了当地粮食交易所,和黑龙江农业科学院达成了股权交易。

土地信托流转方案的指导思想是:首先要符合宪法、符合我国农地集体所有这一基本制度,有利于提高农业生产水平、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有利于实现共同富裕;通过土地的资本转化,实现资本对农民、农业、农村的金融支持。这样,兼顾了社会主义原则和市场经济,兼顾了公平与效率,实现了农民、投资人和市场的共赢。

 

土地信托化改革初探

土地改革有很多的方法,各地都在实验,但是总的看,缺乏合适的、相对完整的、自洽的理论指导。5年前,中信信托董事长蒲坚先生提出了土地信托化的想法,并且从那时开始进行实践和理论两个方面的探讨和研究。

通过信托方式进行土地流转,可以在确保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度、确保农民利益的同时,实现土地的资本化运作和推进农业生产现代化。中信信托当时对兰西的土地流转方案进行了设计。大体情况是:农民以10年为期限,把土地委托给村委会及相关机构,后者以4000亩为一个单元,信托给中信信托,中信信托把这4000亩土地委托给一个种粮大户或者一个组织去耕种。

农民在土地流转后,将拿到一个凭证。这个凭证后边有一个合同,说明你有多少亩土地,每年分红数额。土地承包人每年把钱给中信信托,中信信托再付给委托人(农民)。有的农民留下继续种地,有的外出打工,也有农民拿这个凭证抵押给中信信托,拿到贷款再去做三产。

黑龙江的耕地面积很大,而且是成片的,有条件进行规模化经营。通过信托方式将土地集中连片,可以增加15%的耕作面积,规模化种植可以显著降低成本。

粮食生产出来以后能不能卖出去,是否可以达到预期的价格?中信信托和黑龙江省商量收购了哈尔滨谷物交易所,并利用这个交易所进行粮食期货交易,用以稳定粮食价格。同时还把方圆200公里以内的粮库都收购了,以便稳定收购价。

蒲坚认为,今天中国有两大问题,一个是土地流转问题,另一个就是老年社会到来的问题。现在老年社会到来最大的问题是没有看护工。由此,在土地信托试点工作开展后,中信信托在兰西建立了一个学校,动员全县从土地游离出来的人参加培训,并给养老院培训护工。将农村中剩余的知识含量不高的劳动力组织起来,向养老休闲服务产业转移是一个发展中的新趋势。去年,蒲坚出版了一本著作《解放生命》,集中讨论如何把这个事情串联起来。

三性耦合论与土地信托模式

蒲坚在他的著作《解放土地》中深入研究了土地信托这个模式的基本方法论,将马克思“在生产资料共同占有的基础上,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的理论,纳入土地信托的宏观框架,把人、土地和所有制耦合到统一的共同范畴之中,把它跟中国的实际结合起来。

蒲坚说,土地是我们赖以生存的基础,有不少人主张土地私有化。为此他专门请教过很多研究土地的专家,翻阅相关历史,探究究竟是土地在先,还是人在先?当他提出这个问题的时候,无论是历史学家、土地学家、物理学家都认为,一定是土地在先。

蒲坚表示,其实任何土地的开发,土地的理论都应该从一个出发点开始,那就是从我们自身,从人开始。如果不从人开始,所有的认识都会出现偏差,尤其在中国目前的理论框架下。《人类简史》这本书中提到,人类具有物质性、社会性、知识性。马克思讲,就现实性而言,人不是单个的抽象物,它是社会关系的总和。而知识性是人的更重要、更本质的属性。由此,蒲坚用三性耦合论来演绎和推导出土地信托模式。

土地流转与所有制

如果研究土地不涉及到产权,不涉及到所有制,肯定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其实这个世界上只有两种所有制,一个是个人所有,一个是共同所有。公有无非是共有制的一个形式。蒲坚认为,应将所有制的思考置于知识共有与个体分化占有的对立统一体当中来研究,是为了重新建立马克思在《资本论》当中提出的目标,就是如何在生产资料共同占有的基础上,依法对土地所有权的共同占有进行个人所有的重新确权。这是蒲坚在研究信托,土地流转过程当中持有的一个基本理论逻辑。这个理论逻辑最后导引出一个结论,就是通过信托方式实现了将分散的私有财产转化为联合起来的生产资料,从而建立共有制。

土地信托的十一个要求

在实践当中,土地流转或土地改革应该做到如下要求。

第一,确权要均等化。去过农村的人或者在农村工作过的人都知道,要把一个村里或一个集体所有的土地均等的确权,不是在学堂或研究室里的分配概念,一人一块就行。但到现实中就会发现,这个土地根本均等不了。吉林省一个副省长花了一年的时间去调研,最后说实在是做不了。为什么?比如一个村集体有1000亩耕地,有的地块靠着山,土壤成分是这样的,有的土地在沟边,土壤成分又是那样的。要把一村的耕地均等进行分配,现实是做不到的。农村现在集体所有制承包权当中的矛盾,基本上都来自于确权。有一种办法是后来把土地分成上中下三等,然后三类再分别按人头均分,这样分出来的土地就是比当初承包时还碎片化的土地。这种模式,既不符合现代耕作技术的要求,也不符合规模的要求。而均等的确权,对我们国家这种集体所有制或者公有制的产权制度来说非常重要。如果不用一种新型的方式和思维进行确权,基本上是做不到确权的,而且矛盾还会不断地出现。

第二,土地确权要有凭证。比如把100亩土地按照人头发100个凭证,然后你就占有了这个土地当中的百分之一,你拿到的这个凭证是均等的,凭证后边所附着的价值是均等的。土地能不能均等的确权,能不能登记凭证化,就成为土地流转甚至土地改革中一个很重要的工作。

第三,要有资本属性。如果没有登记,这个土地就没有资本属性,它的价值就不能确定,也很难进行抵押、土地登记。

第四,要可携带。随着城市化进程,解放土地是为了解放生产力,最终为了解放人。随着土地的流转,农村的青年大多数流动到城市里来了,所以他能不能把自己在流转过程当中的土地变成一种可携带的财富,就成了土地改革很重要的一个标志。

土地登记之后,土地凭证就附着了价值,而且可以跟着人走。随着农村人口向城市流动,能不能把自己土地的收益权带到城里来,是土地改革很重要的一个方面。

第五,是可交易的。通常土地只可以转包、转租,不可以交易。但是一旦把它资本化、凭证化了,是可携带的,也就可以交易。信托业协会已经在上海建立了信托凭证可交易的平台,现在正在实施。只要大家带着土地流转的信托凭证,他就可以在那个市场上进行买卖,并把它换成现钱,所以是可交易的。

第六个是可继承的。“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是国家政策。假定农村中一个农民人老了,但他只有一个女儿,女儿嫁到外地,老人的承包地她不能带走。土地可继承。在土地信托模式下,就可以把信托的受益凭证登记过户,从而可继承。这样,集体所有权的土地就可以一代一代地传下去,农民的利益就得到了完整的保护。

第七,是有利于土地集约化。土地流转的目的之一是使土地集约化。能不能集约化,是土地流转或者土地改革很重要的一个特点。西方发达国家土地私有,在那里上高速公路有的本来可以走直线的地方却非要转个大弯,很多是因为土地私有制造成的。中信信托已经在12个省市做了20多单的土地信托,土地集约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标志。比如说一个村耕地的承包权账面上有100亩土地,通过信托方式把土地整理后,100亩土地就会变成115亩,即增加15%的耕地。这就是集约化带来的一个重要的效果,因为土地整理连片后,原来的道路就减少了,原来那些田埂、河沟,耕地周围的土地也都利用起来了,所以土地集约化带来了很多意想不到的价值。

第八,知识的利用。中国的农民利用知识种地的程度也在40%50%,基本上是凭经验干。比如说施用化肥,中信信托在安徽做实验的时候,请德国拜耳集团对当地土壤进行调研,发现当地使用的化肥多了40%50%。我们的农药残留量为什么这么多,就是因为我们没有知识,没有分析土壤,没有分析植物的特性,而是盲目地根据经验使用化肥和农药,因而知识的利用是农业改革的重要方面。如果不能通过土地流转和集约化,知识根本就无法利用,增加知识的含量,就可以使成本降低,效率提高。

第九是质量均等化。我们在兰西看到,农民到粮库送粮,各家玉米的水分,颗粒完整性都不一样。质量差一等,每斤就差8分到12分。我们搞规模化科学化种植,也就当土地实现了大规模集约化和实现质量的均等化。

第十是共同分享。土地流转以后,有人认为,金融机构和大资本的介入,就会剥削农民,甚至造成农民失去土地了。其实土地信托化恰恰就是为了保护农民的利益。土地信托化改革首先强调共同分享机制,不仅在这个土地当中保证农民的基本收入,还可以有未来的增长收入,从而努力做到让农民得到比他自己种地更高的收入。

第十一是看护人机制。围绕着土地的分分合合,土地的交易问题,是中国共产党改革的出发点。如果把土地看成一种集体所有,或者国有的土地,如果它在流转过程当中,在符合现代技术和现代要求的前提下,必须要建立看管人机制或者看护人机制。这个土地信托平台实际上起到了这样的看护人的作用,土地必须在法治化和市场正当性的监管下进行流转,进行规划。并且,中国的信托跟美国、日本的信托最大的差异就是,信托公司有专门的监管机构,不会侵害老百姓的利益。

土地信托的收益和成本

“我的一个梦想或者理想,就是要把土地用物联网和互联网的模式,与我们未来的价值有机联系起来。”蒲坚这样憧憬,他希望看到,信托公司能够发展成为一个真正的信托平台,左边挑着土地,右边挑着人民的生活。

大家都知道,互联网时代很多年轻人都愿意在网上买东西,但是现在网购当中一个最大的结点就是信用。蒲坚表示,互联网解决了信息传递问题,但是没有建立起一种信用的规则。如何建立信用才是当下世界尤其是中国需要解决的最重要的问题。他期盼用信托模式来解决信用问题。他说:“我的梦想是,信托公司把土地变成自己的土地,并把土地委托给那些大规模、有能力生产的企业。”

例如,天津天士力药业生产的丹参滴丸是中国唯一一个通过美国FDI审查的,它有接近20万亩土地在种植这个药材,但都是一家一户的。中信信托正在和天士力谈合作问题,通过土地信托,按照一种非常科学的现代化的种植方式,把农民反聘回来进行培训,把他们变成公司的职员,让他们去种植,这样就可以获得土地收益和劳动收益所带来的双重收益。为保障农民受益,除了农业保险之外,还要建立农村土地流转的防范保障基金。

土地信托平台要解决的第二个问题,就是大幅度降低成本。如果一个信托公司有5000万亩土地的信托规划,就可以跟化肥厂、农药厂、种子厂进行大规模的采购,总体成本大概会下降40%。蒲坚希望信托公司可以把降低的成本拿出5%返给农民,这就是农民共同分享的利益。

因为土地信托给信托公司,生产的原材料都是信托公司指定和经过标准认定的,因此生产出来的产品是可信任的。这个时候,信托公司实际上通过信托关系确立,成为物业小区的管理者。通过信托机制,信托公司把这些产品源源不断地送到指定的小区。这个信用不是农民直接建立的,也不是生产者直接建立的,也不是靠广告建立的,是依靠信托平台跟消费者率先承诺搭建的。如果出现有害的东西,将由信托机构出面赔付。建立了这两个机制,其实就把土地和城市联系在一起了。

试点信托银行

在土地上耕作的老百姓怎样获得金融支持,我们怎样才能把非常便宜的金融送到农村去,这是中国最需要解决的问题。蒲坚设想的模式是:你把土地信托给信托公司,信托10年,每一亩土地每一年的收入比如1000块钱或者2000块钱;你还可以把这个信托凭证抵押给信托公司,信托公司就可以给你贷款。这是因为这个凭证背后有未来10年的收益做抵押,这样整个过程就完整了。在相关制度安排方面,蒲坚希望我们国家能够实行信托银行或者试点。

比如说对从事农业信托,以及农业信托改革的信托公司给予政策上的支持,只要一条就可以,就是允许这样的信托公司吸收一定比例的存款,但存款一定要用于农业。其实在日本、中国台湾都有这种模式,我们只不过是政策上需要突破。

最后,包括土地改革在内的一切改革,必须要有重要的约束条件。

第一个就是不强调个人主义,要强调集体属性。多次来过中国的基辛格总结说,中国这个国家、这个民族、这个文化,是崇尚集体属性的,是崇尚家庭的;是一个整体、系统的思维模式。

第二个就是共同富裕。研究中国的问题,一定要回到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道路上来,要兼顾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就是集体属性和共同富裕。另外还要兼顾竞争、自由、发散的市场原则,让每一个人都能自由地发挥自己的知识。

蒲坚认为,信托模式是生产力和生产关系调试的转换器,信托绝不仅仅止于土地,也不仅仅止于金融,信托应该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道路当中一个崭新的生产关系。

 

点评:

刘纪鹏(中国政法大学资本金融研究院院长):

在中国农村产权变革的时代,是继续把土地的经营权变成私人的所有权,然后像欧美模式那样,几个农民大户再次变成地主呢?还是在集体产权的条件下,按照新型的公司制、信托制去探讨新型的公有制?在这个背景下研究土地流转,凸显了兰西模式对中国的开创意义。这样大规模的农业股份公司,只有诞生在今天的中国。而农业又关系着未来很多新兴的产业,蒲坚教授的梦想是,左手是解放土地,右手是解放土地所释放出来的生产力。而科技、土地、市场、资本的结合,就是他说的耦合三要素。

我们如何沿着中信兰西模式继续推进蒲坚教授的土地信托理论,使中国模式成立,从而避免欧美的私有化道路,他们今天社会主义思想又重新抬头。在这样一个背景下,怎么看待这个兰西模式都不为过,因为它既有理论价值也有实践价值。

 

贺强(全国政协委员,中央财大的证券研究所所长):

蒲坚的演讲中有几句话非常重要:

第一,土地信托使私人财产转化为社会财产,这很有意义。

第二,互联网解决的是信息问题,信托解决的是信用问题,这也是值得我们思考的。马云虽然在互联网上创造了很大的奇迹,但是金融和信誉的问题光靠互联网,可能远远不够。

第三,信托原理用于土地制度改革,但是不局限于此,兰西模式仅仅是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一个开始。

第四,信托模式是生产力与生产关系调节的转化器。

点评三点:

第一点,土地信托制度改革确实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土地是重要的资源,也是重要的资产。土地的合与分推动了历史王朝的演进,这是一个规律。兰西模式通过信托的方式促进土地的流转,提供了非常有力的样板。

第二,信托制的土地改革,是中国的一种金融创新。信托在历史上本身就是一个金融创新,最早产生于英国,当时英国对有钱人的遗产要课以重税,为了合理避税,于是信托模式应运而生。委托人把他的资产交给信托公司受托人来打理,然后指定受益人是他的子女,信托公司创造的利润分给受益人。

现在我国各种金融机构业务创新能力最强的就是信托,比如高速公路收费信托、城市的管线信托等等。兰西模式的信托创新应当鼓励,这种金融创新会极大地提高农村的生产力。

第三,为了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农村土地改革,促进农村土地流转,兰西信托模式提供了一种具有实操性的方法。农村土地信托化也引起我们的联想,农村土地能不能进一步推行股份化等等。

 

李永军(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副院长):

中信的兰西模式给我一个很大的启发,这是从土地权力的末端入手去解决中国的实际问题。中国很多学者要推动中国土地的私有化,搞了很多这样的理论,但中国的土地二元制,它不是一个经济学问题,它是个政治问题。所以说这种改革是很难促进的。但是兰西模式恰恰是一个比较务实的模式,把中国的信托法制度和中国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制度结合起来,不仅符合法律,而且也符合农民的需要,这是积极的、务实的模式,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

 

姚峰(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党委书记、副会长):

在现行的法律框架下,解决土地问题有个三权问题,就是土地的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习总书记讲如何处理好三权问题,他提出“两保一用”,就是要保持集体所有权,保障农民承包权,用活经营权。

 

(编辑  高梁 宋斌斌)



¨本文是根据蒲坚在201666日中信改革发展研究基金会和中国政法大学资本金融研究院合作举办的“中信大讲堂”的演讲摘编整理。

* 蒲坚,中信集团副总经理,原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中国信托业协会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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