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导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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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一)

——金融改革开放与安全
本刊编辑部 来源: 2021.03.24 15:40:21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探索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是一项长期复杂的任务。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中央关于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提出:建立现代财税金融体制,完善货币供应调控机制,构建金融有效支持实体经济的体制机制,推进金融双向开放,完善金融监管体系,健全金融风险防控体系,维护金融安全。2020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要求:处理好恢复经济和防范风险关系,健全金融机构治理,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强化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 

关于金融开放的讨论

金融开放是中央的重大战略部署。坚持开放促改革,推动我国的供给侧改革,才能形成新的发展格局。金融开放又事关我国金融生态、战略资源配置、国家利益与国家安全,考验着国内金融体系的健康和金融监管的健全。要坚持实事求是,积极谨慎推进,严守风险底线,争取国家利益最大化。

目前金融开放情况

1.金融机构的开放。2018年以来,监管部门先后出台了银行保险业开放34条措施,外资金融机构的股权控制、机构准入、业务范围不断扩大,基本实现了国民待遇。20206月发布《外国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对金融业准入的负面清单已经全部清零。

银行业:取消了中资银行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外资持股比例限制。按照内外资一致的要求,放宽了中外资金融机构投资设立消费金融公司的总要求。

证券业:提前一年取消了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外资股权比例限制。业务范围也部分放开。

保险业:提前一年取消了人身险外资股比限制,一些业务范围放开。

外资金融机构投资踊跃。据中国银行业协会统计,截至2019年末,共有来自55个国家和地区的银行在华设立机构,包括外商独资银行41家、外资银行经营性机构总数975家、在华资产总额3.48万亿元(占比1.2%)。还有15家中外合资证券公司、2家合资期货公司、59家外资保险法人机构。2018年以来新增外资控股证券公司8家、外资控股基金管理公司2家、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20家。2020年国际评级机构惠誉进入中国市场。

2019年末,我国共有银行业金融机构4607家、证券公司133家、基金公司140家、期货公司149家、保险公司205家,金融总资产318.7万亿元。

2.资本项开放加快。按照IMF标准,7大类40个资本项目中,我国已有37项实现了不同程度的开放,开放度走在世界前列。

3.人民币国际化进程。2015年,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CIPS)上线;2018年,CIPS二期上线,成为人民币跨境结算主渠道;2016年,人民币加入IMF特别提款权(SDR)货币篮子。

2018年以来,人民币国际化明显加快。据人行统计,20201-9月,人民币跨境支付总额20.8万亿元(2019年为19.67万亿),其中25%是经常项下,75%是资本项下。证券市场跨境支付增长很快。

2018年末,人民银行和39个国家(地区)央行签署了双边货币互换协议,总金额超过3.7万亿元。据SWIFT统计,至2020年二季度,人民币已成为第五大支付货币(占全球支付金额1.97%)、全球第三大贸易融资货币(占比1.91%),全球第五大储备货币(占比2.05%),第七大外汇交易货币(占比4.3%),70多个央行或货币当局将人民币纳入外汇储备。

4.资本市场双向开放。引进来与走出去双向开放。引进来主要的制度安排包括QFII(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债券通、港股通、深股通、沪伦通,以及银行间债券市场(CIBM Direct)、QFLP(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RQFLP(持有离岸人民币的投资机构在沪设QFLP)等等。

走出去制度安排:QDII(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RQDII(人民币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E(合格境内投资企业)、QDLP(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等等。

QFIIRQFII2020年在取消额度、币种限制的基础上,进一步降低了投资门槛,扩大了投资范围,境外投资者在沪深交易所拥有与境内投资者相同的股种、期货交易品种,可全方位参与多层次资本市场的投资。加上之前开通的沪港通、深港通、债券通,境内证券市场已全方位开放。同年监管部门出台政策,进一步拓宽境外投资者参与境内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渠道。

2019年,人民币债券纳入彭博巴克莱全球指数、摩根新兴市场政府债券指数。中国A股被纳入全球三大主流股票指数之一。

20209月,参与境内资本市场的境外机构已达3360家,境外机构和个人持有境内人民币债券资产30119亿元、人民币股票资产27509亿元(2019年末分别为2.26万亿元和2.1万亿元)。

5.上海、大湾区、海南自贸区实行更加开放的政策。上海启动自由贸易账户体系,建立面向国际的人民币金融资产交易市场。大湾区推进贸易、保险、资本项下开放政策,进一步降低QFLP门槛。海南自贸港将进一步开放经常项目和资本项目,降低外资金融机构设立门坎和股权投资,允许港内企业境外发行股票债券和跨境资产管理,等等。

有关金融开放的思考和讨论

1.关于金融开放的目的。

1)金融开放将提高外资和中国金融市场的协同性,通过规则、标准方面的开放,提升行业的综合服务能力。(刘勇,国家开发银行首席经济学家)

2)补我国金融短板。利用外资机构的经验,完善我国金融治理及管理;方便利用外资机构在全球的能力,支持我们引进国际资金;可在复杂产品的设计与交易(如企业跨境运作的现金管理,项目融资、绿色金融)和外资机构合作,支持“一带一路”建设。(陈卫东,中国银行研究院院长)

3)引进外资金融机构要为我所用,服务实体经济。相关的政策应该围绕这一目标展开,把外资导入产业服务模式,兴利抑弊。

西方金融创新模式不应成为我国的模板。20世纪80年代以来,美国和西方金融由产业服务模式异化为金融交易模式,热衷“金融创新”,借助衍生品和高杠杆率,在金融市场投机套利、自我服务,导致经济金融化、产业空心化,扩大贫富分化,不断引发金融危机。

对美国等西方金融资本进入中国,要保持清醒和自觉,坚持以我为主、政策引导。让外资金融机构为我们的实体产业提供融资服务,限制其在二级市场投机套利,防止其对我国金融生态产生消极影响。要深化金融市场改革,定好规则,用制度把金融引导到正道。(张云东,深圳证监局原局长)

2.开放要讲对等。

引进来的同时要能走出去,否则是不协调的开放关系。首先是监管规则应该对等。我们对外国金融机构开放,我们就应在外国市场上享受同样的开放条件(规则),但目前情况不是这样的,我国海外资产占整个银行业资产7%-8%,排除在港澳部分,海外资产占2%-3%。现外资银行资产在中国银行业资产中占1.3%。因为外资重视风险管控,在中国不做房地产和政府融资平台贷款,因此外资银行很少参与同业业务或理财/表外业务。

其实美国市场没有想象的那样开放。中国金融机构在美国要拓展银行业务很不容易,如中国银行在美国经营30年,现只有4家分行(申请在休斯敦设银行3年没批)。中资机构目前在美国所有的分支机构数不超过30家,主要是商业银行,数量远低于美国在中国设立的分支机构。美国对开设子行的审批非常严格,前几年美国压我国开放金融市场时,要求给外资银行国债承销资格,我们答应了,但他们不给我国同等权利,并抓我们金融机构“合规性”漏洞,随意监管处罚制裁,这是其对我们开展金融战的重要抓手。

与此相反,如果放开美国金融机构在中国设分支机构,其所设数量将会远远超过现在的数量。

3.金融开放对我国金融监管提出了更高能力要求。

金融制度:外资机构投资中国债券市场,需使用中国会计准则和中国审计机构。

税收制度:外资机构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利息税收问题,缺乏长期稳定的政策和实施细则。

法律法规透明度与国际标准仍有一定差距。如大湾区,内地与港澳法律不同,金融市场法制基本制度设立仍需与国际进一步接轨。

加强宏观审慎管理,提高金融监管的专业性和有效性,建好各类“防火墙”,提高防范和化解重大风险的能力,使监管能力与开放水平相适应。(刘勇)

4.金融开放和安全要攻守兼备。

对外投资和人民币国际化可以更加积极主动一些,如很多非洲国家提出和我们用人民币结算,因为我们是他们的主要投资国和贸易伙伴;我们也可以考虑和经济联系紧密国家合作建立以人民币为中心的支付结算系统,参照SWIFT方式,商业化运行。要鼓励商业银行、证券公司跨区域发展。(曹文炼,莫干山研究院理事长)

5.对金融战有备方能无患。

中美战略竞争,由于中国的快速发展,美国利用自己金融方面的长处打压遏制中国是大概率事件。问题是金融战什么时候爆发,以什么形式爆发。

金融战是国家间以货币为工具、争夺经济主导权的对抗。它不仅是牟利大小的问题,更是控制全球经济主导权的竞争。判断金融战要用战争的逻辑,而不能仅用市场的逻辑。战场是讲生死存亡的。金融战是以谋财形式出现,以害命结果收官。现在全球经济不景气,国际大宗商品市场价格暴涨,这是金融势力在操纵。在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中,一些东南亚国家20年的发展成果被一扫而空。

我们需要有总体的谋划和设置,现在就要有所布局。比方说,SWIFT被卡住以后有什么办法?如果加快部署,可以让我们在金融战中处在比较有利的地位。

美国内部做过总体金融战的演习。参加推演的300多位专家中有150多个军人、50多个金融专家,非常认真。而我们对金融战估计不足,准备工作也不够,有备才能无患。(王湘穗,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教授)

关于金融开放的政策建议

1.从中长期规划看,在顶层设计上,要对我国金融开放形成一个清晰的规划和路径。走出去、引进来要协调发展,大规模引进时,要考虑到我们走向海外的实力和竞争力,要具备足够的风险管理水平,提高综合服务能力。(陈卫东)

2.开放要分步骤、分区域、分层次。建议海南自贸港可作为开放最前沿,资金、人员、货物自由流动;大湾区毗邻港澳可作为二线;内地金融开放的步子稍微稳一点。

3.重视现代信息技术的应用。如区块链技术即将被用于交易所,美欧都在做这方面准备。我们要在东亚起到金融中心的作用,也要考虑引进区块链技术。(李小雪,中国证监会原纪委书记)

4.充分利用目前的窗口期,加强规则制定,提高我国金融机构的竞争力,重点关注证券行业竞争力的提升;提高上市公司的质量,提高资本市场的机构化水平。

5.建立金融安全审查机制。根据《国安法》第20条(关于国家健全金融宏观审慎管理和金融风险防范处置机制),应包括如下各方面:

1)建立反垄断审查机制,运用反垄断法的有关规定,针对外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集中启动反垄断审查,将反垄断审查延伸到金融领域,如并购环节。

2)对外资并购我国重要金融机构行为,建立专门的安全审查机制。

3)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如个人数据信息的获取;强化消费者保护理念和要求。目前金融消费者保护分散于央行、银保监会、证监会的文件规定中,要提高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高度,即上位法。

4)国家和个人的敏感信息要进一步加强保护,参考美国金融安全审查的做法,建立用户信息安全的防护墙,保障国家和个人敏感信息不为外资机构所获取、使用和保存。

5)培养和储备全球化金融人才,尤其是合规管理和风险管理方面的人才。(刘育梅,中信保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总经理特别助理)

6.鼓励在华外资金融机构为实体产业提供直接和间接融资服务,限制其在各类金融市场自营交易。

境外金融机构可参与我国股票、债券现货交易,限制金融衍生品投机套利交易,其衍生品的持仓量不得超过所对冲的股票、债券现货总量。

禁止境外对冲基金参与我国金融市场交易。对冲基金与实体经济无关,在市场助涨助跌,是制造历次金融危机的主要力量,不能引狼入室。

7.开征资本利得税。我国资本市场建立30年来,为呵护市场一直免税。在今天开放条件下,为减小贫富差距,维护市场秩序,保障金融安全,应该开征资本利得税,以鼓励长期投资,抑制短期跨境资金流动。开征初期,可提高起征点,对投资周期一年以上的资本利得按不同时间周期设置递减税率,对跨境汇出资本利得低于一定年限的征收离境税(不适用于资本盈余)。

8.建立跨境资本流动实时监控系统;做好实战化的风险处置预案;培养一批具有实战能力的反金融狙击专业队伍;在金融稳定委员会之下设立一个能够快速反应、专业精干的反金融狙击专门指挥机构。(张云东)

(编辑  高梁)



¨ 中信改革发展研究基金会于2020129日召开了“金融改革开放与安全”研讨会,本文为该研讨会的综述。

本刊编辑部

《经济导刊》是中国中信集团主管,面向全国及海外公开发行的中央级大型中文类核心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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