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9日至10日,浙江省缙云县委、县政府和中信改革发展研究基金会联合召开为期两天的“乡村振兴、破解发展新型集体经济难题经验交流会” ,旨在共同探讨乡村振兴和新型集体经济发展之路。来自黑龙江、浙江、山东、河南、四川、贵州、西藏以及缙云本地为发展村集体经济做出突出贡献的村干部参会讨论,还参观了舒洪镇仁岸村,听取了该村集体经济发展情况的介绍。
缙云县委副书记、县长李一波介绍,近年来,缙云县坚持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之路,积极探索和实践乡村振兴的有效途径,期望此次经验交流会,为进一步打开“两山”通道、加快农民增收致富和集体经济发展提供更多宝贵经验。
三农问题一直是关系国家全局的重大问题,搞好农村的改革和发展,历来是全党上下、社会各方都时刻关心的宏大事业。
20世纪80年代初,农村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对解放农业生产力起了关键作用。但随着市场化、工业化、城镇化的发展,分散的小农经济的弱点日益突显,乡村人口外流,广大农村社会治理问题日益突出。近20年,中央为支援农业和农村发展出台了多项政策,包括取消农业税费、加大支农投入、耕地承包权长期不变、鼓励土地流转和适度规模经营、发展农业专业合作社、贫困农村地区的脱贫攻坚等。
邓小平同志在1990年提出了农业改革和发展的“两个飞跃”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就农村深化改革,提出了“土地公有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这一原则。2018年9月2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八次集体学习时,就乡村振兴战略做了全面阐释。他再次强调:“要把好乡村振兴战略的政治方向,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性质,发展新型集体经济,走共同富裕道路。要充分发挥好乡村党组织的作用,把乡村党组织建设好,把领导班子建设强。”[1]为实现乡村振兴和共同富裕,所有工作的落实最终离不开发展和巩固新型集体经济。近年来,各地农村出现了一批坚持合作经济,发展多种经营,带领全村共同致富的典型。对现有的和发展中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经验进行总结和研究,破解发展新型集体经济难题,十分必要。
孔丹理事长表示:乡村振兴是具有导向性的国家战略,要结合历史和现实,因地制宜地探索新型集体经济体制,努力寻找各地发展集体经济的共同规律,把成功典型加以宣传和推广,多样化发展新型集体经济,从而实现各地乡村振兴。
从本期起,我刊将陆续刊登有关乡村振兴,发展新型集体经济的经验和案例,其中有连任51年的村(大队)党支书兼村办企业领导,有荣获全国和省先进村集体和劳动模范的带头人,他们埋头苦干、不计名利,一心带领群众致富的感人精神,催人奋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