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导刊
分享:

统一与分裂:永贞革新与柳宗元的《封建论》

杜晓勤 来源:《经济导刊》2017年06期 2017.08.30 16:46:03

柳宗元的《封建论》是一篇在中国古代政论史上特别有名的杰作,它为什么在中国古代思想史、中国古代政治理论史上具有很高的地位,获得了后人很多的赞赏,包括毛泽东也特别喜欢这篇文章呢?

1973年,毛泽东曾经写过一首七律,题为《读〈封建论〉呈郭老》。郭老就是郭沫若先生,他在这首诗中说道:“熟读唐人《封建论》,莫从子厚返文王。”那么,《封建论》这篇文章到底是讨论什么问题的呢?

“封建”问题源

“封建”这个词在中国古代文献中,实际上指的是封土建侯的意思。这是指自先秦时期,从西周时期开始的一种国家形态,即分封制。

顾颉刚先生说:“封建”实际上就是指国王把自己的人民和土地分给他的子弟或者是姻戚。封,就是把土地分划开来;建,就是建立国家。[①] 古人称封土建侯。所以它和我们近现代史上,政治学、社会学意义上所指的社会形态的名词——封建社会的这个“封建”,没有太大的关系。它们虽然在汉语里是同一个词,但词义不一样,是名同而实异。我们探讨的柳宗元的《封建论》,实际上主要谈的就是这样一个问题。封建,指的就是分封制。一般史书上都说,分封制是从西周时候开始的,实际上早在殷商时期就已经有一些初显形态的封建,在西周时封建制得以确立。当时,较为落后的周人从西而来,征服了较为先进的殷商及东方诸国。封建制实际上是从周人的氏族制演变而来的,它是刚刚走出氏族共同体的周人,与殷商典制互相作用的结果。

西周时期的封建,一般认为是两次,就是武王封建与周公封建。其实是三次。在周朝没有正式成立之前,文王已经把他的王畿内的土地,用分封制使周人扩展领有的土地,这可以说是第一次封建。[②] 第二次封建是武王克商之后,把商纣的儿子禄父(武庚)封在殷(原来殷商的王畿),又命令自己的弟弟管叔、蔡叔和霍叔在东方围绕着殷商的故地,监视殷人,史书称为“三监”。武王死后,成王年幼,武庚带着原来的殷商旧民以及“三监”,一起叛乱。周公东征平叛,再度灭殷。然后诛武庚、管叔,平定奄及淮夷一带,在更广大的被征服地区分封诸侯,把土地分给姬姓宗亲姻戚和功臣,史称周公封建。在这三次封建中,以最后一次制度最为完备,所以梁启超说“真封建自周公始”[③]。但封建制的开端是文王,毛泽东那首诗里“莫从子厚返文王”一句,说的就是文王的第一次封建。

西周的封建也是有多个层级的,可分为天子建国、诸侯立家,卿置侧室,然后下面是大夫有贰宗、士有隶子弟等等。就是说上层阶级,也分为不同的级别,天子,诸侯,卿,大夫,士,层层分封裂土,享用地租。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天子建国与诸侯立家。

西周自周穆王以后,统治秩序趋于松弛,周天子的权力渐被削弱。史称懿王时“王室遂衰”,到夷王时“荒服不朝”(《后汉书·西羌传》)。就是说边远地区的诸侯国不再朝觐朝拜了。到了东周时期,尤其是春秋战国时代,政治体制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战国时出现了比较早的郡县制。

郡县制,大家多认为是从秦始皇开始的。其实,郡县制发端于春秋时期的两个诸侯国——楚国和晋国。春秋末年,封建制逐渐衰亡,战国时则是从封建制向郡县制转变的时代。当时诸侯列国为了富国强兵,纷纷建立君主集权制,推行郡县制,其中推行力度最大的就是秦国。

秦汉之后,基本上是郡县制占主导。秦始皇推行新政的鲜明标志就是用郡县制代替封建制,郡县制的实质是强化专制国家对于地方的全面掌控。秦统一后所设的三十六郡,实际上是以战国七雄原来已经设置的郡为基础再行划分,在全国范围内推广郡县制,来取代世袭贵族的分封制。所以,汉代史学家班固就说:“秦遂并兼四海。以为周制微弱,终为诸侯所丧,故不立尺土之封,分天下为郡县,荡灭前圣之苗裔,靡有孑遗者矣。”(《汉书·地理志上》)就是说秦代的郡县制很完备,推行得特别彻底。秦代的郡县制分天下为数十郡,每郡之下再分为若干县,县下面再设乡,乡下面再设亭。后来的汉高祖刘邦就曾经做过“亭”这个基层组织的长官。亭的下面是里,里有里长。所以,郡县制分为五级单位,郡、县、乡、亭、里,这就形成了一个由朝廷可以统辖的、由上到下很有秩序的地方行政体系。

历代关于“封建制”的讨论

秦始皇全面推行郡县制时,遭到了很多人的反对。他们辩论的焦点:一是哪种制度更有助于社会的长治久安?二是,何为公?何为私?所以,封建和郡县就变成了中国古代历史上二元对立的两个概念。秦始皇在建国伊始讨论治国方略,主持评议的时候,守旧派和革新派争论得很激烈。丞相王绾向秦始皇建议要分封诸子,以屏障帝位。 “群臣皆以为然”,只有一个人反对,就是廷尉李斯。最后秦始皇采纳了李斯的建议,分天下为河东、太原、上党等三十六郡。(《史记·秦始皇本纪》)

公元前213年,秦始皇在咸阳宫请众大臣宴饮,有博士七十人为之祝寿。博士齐人淳于越进言,主张恢复古封建制。丞相李斯起来反对,指其不足为法;紧接着,李斯又提出要焚毁《诗》《书》、百家之语,消灭私学,主张“有敢偶语《诗》《书》者弃市,以古非今者族”,实际上针对的就是封建制和郡县制的取舍问题。秦始皇欣然采纳李斯的奏议,下令烧毁了《秦纪》以外的史书,又坑杀犯禁儒生、方士四百六十人。(《史记·秦始皇本纪》)这就是史书上所说的“焚书坑儒”。

司马迁在总结李斯的历史功劳的时候,说他“使秦无尺土之封,不立子弟为王、功臣为诸侯者,使后无攻战之患”(《史记·李斯列传》),对李斯的历史功绩作了肯定。这是秦时对分封制的争论。

秦末楚汉之争时,郦食其曾建议封六国子孙,刘邦表示赞同。而谋臣张良列举了八条理由,举出大量的史例,力证分封制之“不可”。汉朝建立后,刘邦采纳了张良的意见,没有分封六国的后人。(《史记·留侯世家》)但是,刘邦在与项羽争战的时候,为了笼络部下,分封了“异姓七国”,其中有大家熟悉的淮南王英布、楚王韩信、梁王彭越。这些异姓王都是悍将出身,开国功臣,功高震主,为刘邦所忌惮。他们政治野心膨胀,相继反叛,最后身诛国废。这就是人们常说的“兔死狗烹”的故事。鉴于异姓王的叛乱,刘邦接受教训,以为同姓王可靠,于是又封了“同姓九国”(楚、荆、代、齐、赵、梁、淮阳、淮南、燕),后来形成诸王国尾大不掉的割据局面。

到了汉文帝时,当时著名的文臣贾谊数次上疏,说“诸侯或连数郡,非古之制,可稍削之”(《史记·屈原贾生列传》),认为这些同姓诸侯国国土太广,有的竟一连数郡,太危险。但文帝没有听从贾谊的建议。汉景帝即位之后,重用晁错。晁错建议,山东诸国(齐、楚、吴)强大,危及国家安定,须着手削藩,以尊王安民。晁错的建议立即引来了反对者,他们打出了“请诛晁错,以清君侧”的旗号,发动了吴楚七国叛乱。最后景帝令将晁错“衣朝衣斩东市”,晁错成了“反封建”的牺牲品。(《史记·袁盎晁错列传》)晁错死后,邓公又向景帝力陈削藩,晁错之策最终被汉景帝和汉武帝相继采用实行。

魏晋南北朝时期,依然不乏有人为封建制辩护。曹魏时期大体依据的是秦代的分封制,是虚封而不实封。像大家都了解的曹植,就曾经先后被封为平原侯、临菑侯、鄄城王、东阿王、陈王。但是他毫无实权,而且还有监国监视着,最后郁郁寡欢而死。正是因为他后期的这种抑郁、苦闷、愁怨,才使他的文学作品蕴涵着哀怨动人的情感力量。所以,政治与文学这两个评价标准,有时候是难以统一的,这也是我们在研究古代文学时要处理好的一个矛盾。我们在读曹植的文学作品的时候,也应该采取这样的态度,这才符合历史,才能从政治大局、历史大势出发,对一个文学家的历史地位做出中肯评价。

到西晋时,司马氏认为,曹魏迅速灭亡的教训是因为没有封建屏障,于是广封王侯,授予诸王在封国之内选官置军的权利,实行封建贵族统治。相应地,朝廷和社会也出现了褒扬封建制的舆论。著名文学家陆机的祖国吴国被灭的时候,曾经率军抵抗。他喜谈历代兴亡、治乱、制度等方面的问题,曾经撰写了《五等诸侯论》,探讨封建制的等级(公、侯、伯、子、男),强调了“五等”制的好处。

魏晋南北朝数百年的分裂乱世之后,到隋唐再次统一。唐代在中央集权与地方分权问题上,政策徘徊不定,成为讨论封建制与郡县制孰优孰劣的一个比较频繁激烈的时期。

唐太宗希望成为“圣主”,所以比较迷恋复古封建,希望通过恢复上古三代的井田制、封建制,来博取不朽之名。贞观二年(628),唐太宗将“复封建”这个议题交予众大臣讨论。在众多明臣、忠臣、直臣的谏止下,唐太宗虽然想恢复封建制,终因“大臣议论不同而止”。这也反映出唐太宗作为一个皇帝很难得的兼听则明、从谏如流的美好品德。

初唐时期评议封建的代表性的文章,主要有李百药的《封建论》和颜师古的《论封建表》。这两篇文章持论都比较平允,大体上倾向于抑制封建,主张虚封而不赞成实封。安史之乱平定之后,唐肃宗曾经问计于邺侯李泌,说在平乱过程中有两个大臣的功劳特别大,一个是郭子仪,另一个是李光弼。这两人虽然已经当了宰相,但是对于他们攻克两京、平定四海的勋业,不知道再给什么奖赏才合适。李泌以汉魏周隋初唐的历史经验相告,认为对功臣只可虚封,不可实封。肃宗采纳了李泌的建议。这实际上也是功臣不实封只虚封的一种策略。接下来到中唐,元和年间就出现了一篇讨论封建制的杰作——柳宗元的《封建论》。

“藩镇割据”:中晚唐严重的社会政治问题

柳宗元的《封建论》是唐代比较封建、郡县这两种制度优劣短长的最具盛名的文章。这和柳宗元所处的时代,及当时面临的一个严重的社会政治问题——藩镇割据有关。

唐玄宗在位期间,由于均田制的瓦解,自北周直至初唐一直实行的府兵制渐遭破坏。府兵是由各地方的军府管辖的职业军人,平时轮番守卫,战时出征打仗,参战武器和马匹均需自备。[④] 我们大家熟悉的《木兰辞》,反映的就是这样的一种兵制。战事发生时,朝廷一声令下,编在军籍的府兵就得自备武器、自带干粮,出征作战。

盛唐时期,府兵制逐渐瓦解,朝廷开始实行募兵制。募兵制后来恶性发展,形成了藩镇割据局面。为了拒止周边各族的侵犯,玄宗朝大量扩充边防军政,设立节度使,赋予军事统帅权、财政支配权,以及监察管内州县的权力。天宝年间共设立了九个节度使和一个经略使。尤其是在北方诸道,有的节度使经常兼任两三个镇的节度使。如安史之乱的叛军首领安禄山,一人曾兼领范阳、平卢、河东三镇节度使,而且十年不调。他有这么多军队、这么广的地盘、这么大的权力,又有雄厚的财力,所以才能发动叛乱。

安史之乱爆发后,为了抵御叛军的进攻,军镇制度又扩展到内地。当时比较重要的州都设立了节度使,可以指挥好几个州的军事。较次要的州则设立了防御使或者团练使,以扼守军事要塞。这些军事长官由于常常兼任所在道的观察处置使,就成了实际的地方行政长官。因此在州一级行政单位之上又出现了军事行政单位,大则节度,小则观察,就构成了唐代后期所谓的藩镇,又称方镇。

安史乱后,叛军的党羽纷纷投降唐朝,但是朝廷又无力彻底消灭这些势力,便以赏功为名授予节度使的称号,由他们分统原来安史叛军所占据的地盘。

从唐代宗朝到唐德宗朝,这些强藩大镇互相兼并,竞相叛乱,严重祸害百姓,危及国家存亡。建中二年(781年),一起规模很大的割据战争——“建中之乱”爆发了。这起战乱的直接起因,是成德镇节度使李宝臣病死,其子李惟岳擅自遵循“河朔旧事”,自请为留后,且得到了河北另外二镇和山南东道节度使梁崇义的支持。当时,德宗初即位,颇想重振朝纲,不允其请。于是四镇一起反叛。朝廷历经四年,平定了这次大规模的藩镇叛乱。但是,最终安定局面的形成,依然是以朝廷向强藩妥协为代价的。

这次藩镇叛乱是柳宗元童年时期(“建中之乱”发生时柳宗元九岁)发生的大事,而且柳宗元和他的家庭也深受战乱所带来的骨肉流离之痛,[⑤]使他从小就对藩镇割据深恶痛绝。

“永贞革新”与反对藩镇割据

在柳宗元成长的贞元二十年间,是唐朝社会矛盾更加深化和复杂的时期,朝廷中的有志之士都在积极寻求变革。柳宗元入朝为官之后,积极参加了以王叔文、王伾为首的新进朝士集团的政治革新活动。对于此场运动,自上世纪中叶以来,学界多称之为“永贞革新”[⑥]

唐顺宗李适早在为太子时,即有变革新政之志。他宠信王伾,也很赏识王叔文。同时,刘禹锡、柳宗元等一批朝士也与二王志同道合,最终集结为一个以“二王刘柳”为核心的革新派。

二王集团推行的政治革新措施,一方面是下令改革积弊以争取民心,另一方面,是要为朝廷收回财权、军权,抑制藩镇势力。

但是,因为二王刘柳等人自身的缺点、革新力量的单薄和宦官、藩镇势力的强大,这场新政最终以失败而告终。永贞元年(805)八月,顺宗内禅,宪宗即位。二王被贬出朝,不久先后死于贬所;革新活动的主要参与者韩泰、韩晔、柳宗元、刘禹锡等八人也被远贬,史称“二王八司马”。但后世不少史评家对此革新之举给予很高的评价。

唐宪宗虽然贬谪了“二王八司马”,但在反对藩镇割据、重树中央权威方面,则与之一脉相承。

 

元和年间,柳宗元先是被贬永州司马,后来又再贬柳州刺史。但他在任所一直没有停止对政治革新失败原因的反思,而且在大量的作品[⑦]中,发表了对藩镇割据问题的看法和建议[⑧]

当然,最能系统、深入体现出柳宗元反对地方分裂、维护朝廷权威的态度的理论文章,还是其《封建论》。

柳宗元的《封建论》

柳宗元的《封建论》是一篇集中表明他的历史观和政治主张的重要论文,他在此文中是借批判封建制来反对藩镇割据,树立朝廷的权威,维护国家的统一。

柳宗元《封建论》中的历史观,与传统上占主流的历史循环论,或者历史倒退论完全不同。他认为历史是一个不断前进的发展过程,这一过程是不以任何人、包括圣人的意志为转移的。中国古代的士大夫,包括很多思想家、哲学家,都把当时的制度看作是圣人意志的体现。柳宗元不同意这种看法,他认为社会的发展、制度的变迁是一个客观的发展过程,不受任何人的主观意志所主宰。柳宗元的这种历史观,又是建立在他带有唯物论色彩的自然观的基础之上。

他在文中首先描述了人类早期是怎么由原始状态发展到阶级、国家的产生这个过程。在《封建论》的开头,他说人类的原始状态并不是什么“天下为公”的大同世界,或者是小国寡民的理想社会。他认为,原始人类处于十分落后的野蛮状态,无法对抗外来的侵害,人类在维护自身生存的斗争中,从野蛮走向文明,是一个不断进步的历史过程。在这一发展过程之中,不存在什么天命或圣人的决定作用。所谓的“圣人”、“圣王”,他们首先是作为“智而明”的“有德”的人,而被一层层推举出来的。而人类社会中这个自下而上的推举过程,遵循的又是历史的发展大势。国家的形成,并非是什么 “圣人”凭主观意愿创造了礼乐刑政等制度。就连“圣人”本身,也是符合社会发展大势的产物。

柳宗元的这种思想,实际上是对主张封建者的观点的有力批判。以前主张封建者,多认为封建乃“圣人”、“圣王”之意,在他们看来,封建制不是古代历史客观条件所使然,而是先代圣主明君意愿的产物。针对历史上不绝如缕的这一类观点,柳宗元提出了明确的反驳意见。他认为,“封建”制的产生原因,根本不是什么“圣人”之“意”,而是历史发展的客观趋势,也即“势”,使之然也。

柳宗元此处所用的“势”,是从法家思想那里借来的。战国时期,慎到、韩非子等法家提出了一系列的“抱法处势”的主张。法家所用的“势”,虽然主要想说明君主的威信和权势,但也有承认“势”的客观性的意味。柳宗元借用法家的“势”这个概念,但更加侧重于其历史发展的客观性,并将之与主观性的“圣人之意”对立起来。这在中国思想史上,是对社会发展观念的一大重要创新,与历史唯物主义的社会发展观有相通之处。所以,柳宗元的这篇《封建论》的立论,就不仅仅是在一般意义上讨论封建制和郡县制孰优孰劣的问题,而是进一步探求封建诸侯的历史起源问题,极独到又具深度。他深探封建制起源问题所采取的主导思想,是建立在唯物自然观基础上的历史观。这是他之所以能够写出这篇文章,能够比历史上其他论者更为辩证深入地阐述问题,最为关键的原因之一。

柳宗元在文中细说史实,具体阐述了封建制产生和衰落的过程,以及被郡县制所取代的历史原因。

他总结了自周秦以来直至唐代的历史变迁大势和历朝历代兴亡的客观原因,说明实行“封建”制者并不一定都好,推行“郡县”制者也不一定不好,周之“封建”制之所以被秦之“郡县”制所取代,是历史发展的趋势,不能简单归结为人的意志。

历代赞扬封建制、批评郡县制者,经常会拿历史兴亡说事。他们把周之封建制美化成天下大公的理想制度,而指责秦所推行的郡县制是“家天下”,并进而把郡县制下的帝王专制和暴虐统治,都归罪于这一制度本身;而将封建制与享国长久联系在一起,并举出一些偶然相合的史实做例证,因此具有很强的迷惑性,使得许多反对封建制的论者无法进行强有力的反驳。

但柳宗元则不然,他指出封建制的产生非“圣人意”而是 “势”使然,所以封建制未必一直就好。接下来他就将实行封建与否和享国长短之间的联系拆分开来,对具体问题进行具体分析,用史实说明实行封建制的朝代未必就享国长久。如,封建制在周朝末年已经弊端丛生,诸侯尾大不掉,周天子权威被消解,这就说明,不仅封建制之没落及周之衰亡乃是历史的必然,而且封建制不但不是享国长久的因,反而成为周衰亡的征兆了。然后,他又辩证分析了秦朝兴亡的原因。他认为,秦始皇统一天下后废除封建制,实行郡县制,有利于中央集权,稳固统治,是十分成功和正确的。至于秦国建立后没几年又天下大乱,与实行郡县制并没有关系,而是另有原因,主要是因为秦朝实行暴政,逼得百姓造反。但是,当时只有造反的百姓,并无造反的官吏。所以,导致秦亡的根本原因并不是郡县制本身存在问题。汉得天下后,弃用秦朝的郡县制,立同宗子弟为王、封异姓功臣为侯,似乎“拨乱反正”,却事与愿违,开国不到几年,诸侯王纷纷反叛,导致汉室皇权的衰落竟长达惠、文、景三朝。最能说明问题的是,汉代初年疆域,郡县和诸侯国各占一半,当时叛乱的只有诸侯王国,并无郡县。可见郡县制的优越和进步。实际上自汉代以后,一直到唐代,都应该是这个情况。即使到了本朝,设置州县,任命地方长官,也是十分合适的。虽然之后也出现了一些凶狠奸猾之人,发动叛乱为害地方,但是问题并不是出在州县这样的行政单位,而是在于藩镇拥有重兵。因为现实中只有叛乱的军阀藩镇,却没有叛乱的州县。可见,郡县制的设置,确实是不可改变的。

至此,柳宗元又自然地将藩镇问题与传统的关于“封建制”的讨论联系起来了,因为当时割据自立的方镇,虽然不同于三代的封建诸侯,但“不秉朝旨”,独霸一方,与春秋列国倒也十分相像。柳宗元旨在通过反封建制来反对藩镇割据,就使这篇文章具有了很强的现实针对性和政治批判色彩。历史上还有些论者认为,封建制是治理天下的好制度,而郡县制则难以为治。如西晋刘颂认为,郡县治理只能“理小政”而无远虑,不如诸侯;(《晋书》卷四六《刘颂传》)陆机也说,郡县长官“为利图物”侵害百姓;诸侯治理“为己思治”,明大义、守规矩。(《晋书》卷五十四《陆机传》)对此,唐初李百药据具体的史实加以反驳。(《旧唐书》卷七二《李百药传》)

 对于那种将封建、郡县与国之治乱硬扯在一起的论调,柳宗元则在李百药论述的基础上举出了更多的史实,作了更为彻底的批判。

柳宗元首先指出,在实行封建制的历史阶段,诸侯叛乱更容易产生,春秋战国时期如此,西汉建国初年也是这样。而在推行郡县制的时期,反而是容易长治久安的,像汉朝的孟舒、魏尚、黄霸、汲黯都是能够治理一方的贤良守宰。

其次,柳宗元在论述国家之治乱与封建、郡县之关系时,是将“政”与“制”,也即政治与制度这两个截然不同的范畴,划分开来。制度的优越性,本来就是要靠人来贯彻实现的。如果制度不好,即便贯彻实现它的人再贤能,也不会有好的效果。如果制度很好,实行的人不好,当然也不会体现出它的优越性来。周朝末年,诸侯纷争,战国林立,说明封建制已经衰落,且已成为国家大乱的一大根本原因。这是“制”不行,导致“政”也不行。周之亡,其“失”主要在于“制”(封建制),而非“政”。至于秦朝,郡县制本是一种先进的制度,本身没有问题,秦朝却没有利用推行好这种制度,施政者残酷暴虐,令百姓怨愤不已,最终被推翻。秦之亡,其失不在“制”(郡县制),而在于“政”(暴政)。因此,柳宗元就比此前诸多反对封建制的论者,思路更为清晰,分析得也更为辩证透辟。

另外,柳宗元还联系唐朝的社会现实提出施政方略。他说,现在国家全部实行的是郡县制,在郡县始终都设置了守宰,这种制度是被历史沿用并证明了的好制度,当然不能改变了。那么,在现有的郡县制下,怎样才能做到国泰民安呢?办法有两个:“善制兵”,“谨择守”。只要朝廷善于控制军队,同时又能很谨慎地挑选出地方官吏,那么国家的政治就能清明太平,不会发生叛乱了。其中,“善制兵”一条尤其具有现实针对性。因为柳宗元在前文已经讲过,当时“桀猾时起,虐害方域者,失不在于州而在于兵”,如果朝廷能够控制好兵权,应该不会发生这么多的藩镇叛乱。柳宗元又对几种将封建、郡县制度之争与国家治乱混为一谈的错误观点,一一进行批驳。

柳宗元认为,那些持“实行封建制延祚长久、实行郡县制政权短促”的观点的,不是什么懂得治国之理的人。试看一下史实:魏晋两朝实行封爵制度,与汉初之封建制差不多,但魏晋的国运并不长久。当今唐朝,实行的是郡县制,已经享国二百年,国家基业仍很稳固,这与封建制又有何关系呢?柳宗元还反驳了“不应改变殷周圣明天子制定的古制(封建制)”的意见,认为秦代开始实行改革,推行郡县制,从制度上讲才是真正的“公天下”。从秦始皇的政治动机讲,也是有私心的,其私心在于想要巩固自己的权威,使天下之人都臣服于他。不过,中央集权以天下为公的制度,是从秦代开始的。

柳宗元在此对封建、郡县两种制度,孰为“公”,孰为“私”的问题进行了分析。他所理解的“公天下”,实际上是指打破血缘纽带的限制,而向更广泛的社会阶层开放政权。郡县制在这方面,确实比封建制进步得多,在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方面也优于封建制。当然,他又辩证地看到,推行郡县制的秦始皇也是有其私心的,还是为了维护其统治地位和自身利益。他在分析封建、郡县孰优孰劣这一问题时,不仅能够透过现象看本质,而且发现了历史运动(政治变革)的客观意义与实现这一运动的主体(改革者)的主观意图之间的矛盾。

 柳宗元之所以反对封建制、维护郡县制,还有一个极为重要的理由,就是封建等级制会压抑人才,在郡县制度下能真正举贤用能,最终致理兴化。当然,在现实中朝廷用人还是很混乱的,对此他深有所感。比如,他在《复吴子松说》中就批判过当时用人不公的社会现象,并对之恨恨不已。他认为,统治者出于一己之私,是不可能以大公之心来选拔人才的。那么,只有用好的制度,才能保证选好用好人才。而在当时,只有在郡县制下,才能最大限度地调动广大普通士子的政治积极性,选拔出真正的才士。因为朝廷可以根据政绩得失,来选择、升黜守令,使贤者居上,不肖者居下,最终治理好国家。

柳宗元的《封建论》后来得到不少仁人志士的赞赏和高评。苏东坡的《志林》就认为:“昔之论《封建论》者,曹元首、陆机、刘颂,及唐太宗时魏徵、李百药、颜师古,其后刘秩、杜佑、柳宗元。宗元之论出,而诸子之论废矣。虽圣人复起,不能易也。”(《东坡续集》卷八《论封建》)评价可谓无以复加。宋祁在《新唐书·宗室传赞》中转述柳宗元此文大意之后,也认为文中所论“诚然”,并且认为“唐有镇帅,古诸侯比也。故王者视所救为之,勿及于敝,则善矣”,明确指出柳宗元此文所论之封建,实际上是有现实针对性的,是对藩镇割据问题而发的,而且他也同意柳宗元提出的建议,希望朝廷善制兵,平定藩镇叛乱。

毛泽东欣赏柳宗元的《封建论》,主要是因为柳宗元对秦始皇的肯定。秦始皇在短短的十多年内扫平六国,建立了统一的多民族的中央集权的封建国家,用统一的中国代替了四分五裂的中国,当然是历史的进步。“劝君少骂秦始皇”,“百代都行秦政法”,表明毛泽东对秦始皇废除封建制、推行郡县制这一历史功绩的充分肯定。“熟读唐人《封建论》”,说明毛泽东是很认同柳宗元在《封建论》中体现出的历史进化论;“莫同子厚返文王”,则在对柳宗元的《封建论》的高度肯定中,批判了各种历史倒退论,自然也包括对郭沫若在《十批判书》中肯定孔孟之儒观点的批判。毛泽东奉劝郭老要读柳宗元的《封建论》,不要在废封建、立郡县这一点上退回到搞分封诸侯的周文王时代去。

虽然当时毛泽东对柳宗元《封建论》的高度评价有其特定的政治用意和历史背景,但是不可否认,柳宗元的《封建论》确实具有思想上的特异之处和历史先进性。

首先,柳宗元在这篇文章中认识到历史发展的必然性。我们要顺应历史发展的趋势,反对封建制,认识到封建制本非“圣人意”,封建制被郡县制所取代,是“势”也,是历史发展的规律和趋势使然。柳宗元的这个观点,是符合唯物主义的历史发展观的。

其次,柳宗元在分析历史问题时,能够透过现象看本质,拨开历史的迷雾,辩证地看问题,对秦亡问题,对封建、郡县孰公孰私问题,对封建、郡县的治政孰难孰易,制度与为政之间的矛盾,改革的历史意义与改革者的主观目的之间的矛盾的论述和辨析,都十分精彩和透辟。

再次,柳宗元的《封建论》并非就事论事,更非空发历史议论,而是能够紧密地联系现实政治问题,针对当时最为严重的政治问题——藩镇割据,在旗帜鲜明的批判中,还提出了“善制兵”、“谨择守”、要“得人”等积极策略。理论联系实际,破中有立,针对性、建设性都极强。

最后,柳宗元还全面地总结了封建制及藩镇割据的危害,坚决维护了政治上的统一、经济上的富强、用人制度的公正。

而且,《封建论》在21世纪的今日中国,也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我个人认为,柳宗元的这篇文章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给予我们以启迪:

第一,可以警醒我们时刻要维护国家民族的统一,旗帜鲜明地反对境内外各种形式的分裂活动。

第二,可以对政府如何处理中央与地方在事权、财权和人权方面的关系,提供一定的借鉴。

第三,柳宗元所提出的“善制兵”,则警示我们要坚持中央政府对军队的绝对领导,军权不能下放。

第四,要反对特权思想、宗派主义。封建制,就是贵族世袭制,就是特权政治。反对封建制,就是要反对特权思想,反对搞小集团,拉山头。如果出现这样的情况,就可能会导致藩镇割据这样危害中央权威、国家安定的后果。

所以,柳宗元的《封建论》对我们今天的治国理政,还是具有极强的现实警示意义的。

(编辑  季节)



¨本文是根据作者2016年10月12日在北京市高教工委于北京大学举办的“名家领读经典”讲座讲演摘编。

* 杜晓勤,北京大学中国语言文学系教授。

[] 顾颉刚:《周室的封建及其属邦》,《顾颉刚古史论文集》第二集,第329页,中华书局1988年版。

[] 杨宽:《西周史》,第373-374页,上海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

[] 梁启超:《先秦政治思想史》,第49页,东方出版社1996年版。

[] 本人对府兵制的理解,主要参酌岑仲勉《府兵制度研究》(上海人民出版社1957年版)书中之研究成果,而与陈寅恪、唐长孺、谷霁光诸人之观点并不相侔。

[]当时,柳宗元的父亲柳镇还写过一篇《夏口破虏颂》,歌颂鄂州刺史李兼在建中四五年间奋力死战,多次击退李希烈叛军的壮烈事迹。后来,柳宗元在为其二姐崔氏所写《亡姊崔君夫人墓志盖文》文中也对其一家在战乱中所受的苦难有所追述。

[] 所谓“永贞革新”,是二十世纪下半叶某些学者对唐顺宗在位期间王伾、王叔文集团新政的指称,实际上名不副实。顺宗在位总共只有六个月零十天,且未改元,用的依然是唐德宗贞元二十一年的年号。到了顺宗传位给唐宪宗的当天,才下令将贞元二十一年改为永贞元年的。而王伾、王叔文等人的新政,主要也是在顺宗在位的这六个月中推行的,到宪宗继位,改元永贞之时,二王集团已经失势,所以不能称之为“永贞革新”。(参柳思言《评所谓“永贞革新”》,刊《重庆师范学院学报》1981年第1期;黄永年《所谓“永贞革新”》,刊《青海社会科学》1986年第5期)但是考虑到此称已经在学界通行多年,本文姑且沿用之。

[] 柳宗元的许多文章的写作时间不可确考,但学界大多认为,系统性的、篇幅较长的作品应写于被贬永州期间,而相对较短、涉及具体问题的政论文则可能写于在京为官时期。本文对柳宗元诸多文章作年的判断,参考了尹占华、韩文奇校注的《柳宗元集校注》附录《柳宗元年表》,中华书局201310月版。

[] 下面对柳宗元反对藩镇割据、维护国家统一诸观点的缕述,参考了廖钟闻的《中唐爱国主义者柳宗元的反分裂斗争——兼论柳宗元和韩愈在国家统一战线问题上的论战》(《辽宁大学学报》1974年第6期)一文。但是我认为,韩愈和柳宗元虽然在对藩镇问题上的某些认识和处理方式上存在分歧,但没有本质的区别,二人之间更不存在所谓的论战。因为韩愈对藩镇割据也是持十分明确的反对态度的,他曾随裴度平淮西,并撰《平淮西碑》,后来还只身驰入割据自立的深州,在叛军刀戟之中,正气凜然,以大义相责。最终以其忠勇与胆识说服了王廷湊及其部下,使深州守将牛元翼得以溃围而出。

 

相关阅读

热门话题

关注医改,没有健康哪有小康

2009年启动的新一轮医疗改革,明确医改的目的是维护人民健康权益,要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

查看更多

新常态下装备制造业路在何方

2015年4月22日,由中信改革发展研究基金会牵头,邀请行业内部分重点企业领导人和管理部门&...

查看更多

>

2024年01期

总期号:296期

2023年12期

总期号:295期

2023年11期

总期号:29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