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研究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应该高度关注两个因素:一是生产力发展水平对于城镇化、城乡融合发展的影响;二是中央和地方财政的职责问题,要建立一个全国统筹的制度设计。
生产力发展改变了生产关系和社会结构
关于农业生产力的问题。我认为现在农村的生产关系和社会发展处在一个新的时间节点。它的特征是:新中国成立到现在,经过了合作化到改革开放这两个主要阶段,我国农业生产力提高的幅度非常大,金沙河合作社就是一个样板。他们在河北南部共流转了几万亩耕地,小米玉米两季的平均亩产共达1吨以上。这么大种植面积实现这么高单产,在现在的双季产区是一个相当突出的典型,因此他们成为全国农民合作社主粮种植典型,也是唯一的一个主粮种植的合作社典型。
金沙河合作社应用了我们的工业提供的最先进的生产力,如拖拉机、无人机等等,他们拿出3000亩地请农业专家来作为试验田。所以他们培育的种子品种和工艺,明显高于周边农村的种子品种和工艺。我听他们讲过一个小例子,麦子出苗后在某个阶段不能浇水,这样麦子长得比较慢,麦杆比较粗,这样就不易倒伏。而一般农户在那个时间点都要浇水,好让麦子长得快一些。这是在我国农作物育种专家的指导下培育出来的种子、以及在实践中形成的工艺,从而能够实现大面积高产。这是除了兵团或者大型农场外目前在两季产区是唯一的数万亩实现吨粮亩产的农业合作社。据统计,全国双季产区小麦亩产是450公斤,金沙河合作社几万亩地小麦平均亩产达649公斤,专家们种的试验田亩产800多公斤。
生产力的发展,对生产关系有非常大的影响。金沙河合作社的一个职业农民可以种几百亩地,当地村里农民把自己的承包地流转给合作社,所得收入比自己种地收入还多(包括流转地租和分红收入),创造的财富也多。这样农民都愿意把土地流转给合作社。
金沙河本身是面粉业集团,以小麦加工为主导,它在县里设了工厂。周边农村很多青壮劳动力把承包地流转给合作社后到县里工厂当职工,提高了家庭收入;很多职工还把家从农村搬到了县城。因此,生产力的发展,使得生产关系和社会结构都发生了重大的变化。
要建立全国统筹的公共服务制度
城乡居民不同身份和城乡差距问题,包括社会保障、教育、医疗等等待遇的不同,真正的根源在于财政的问题。不仅是财政收入,关键是中央地方财政关系。
1998年我们计划实施退休养老制度时,曾经设想搞全国统一的退休养老制。但由于中央财政紧张,所以搞了分省制,有的省还实行分市、分县养老体系。从之后的情况看,这种制度带来损害最大的群体是到异地打工的农民。
当时制定了详细的实施办法,就是你所在的企业为你交够了多少年养老金,到60岁退休后,每个月可到社保机构这里来领钱。但对于农民工来说:第一,他能不能在一个地方干那么长时间;第二,即使你干到了年限,如果不到60岁回乡了,60岁之后每月到这个城市来领钱,够路费吗?这个制度实际上是让这些农民工对社保养老制度做了贡献,他交了钱却享受不到养老待遇。
所以我们应该建立政府负责、全国统筹的医疗、养老和教育制度。应该注意,这是全国没有差异的、保障最低水平的制度。
有的同志说,国家要实行9年国民义务教育,但实际上能做到的是“村民”义务教育。这个村有钱,学校就好一点,村里没钱学校就差。就是说全国义务教育应该是由中央负责的体系,但考虑到财政收入和资源等制约,可以从最低保障开始,逐渐地提高。
我们推进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需要关注和研究的是,在三个主要的公共服务和保障——教育、医疗和养老方面,如何实现全国统筹。这个制度可以让你在任何地方、任何单位都不受种种变化的影响。
例如我们在扶贫中消除绝对贫困人口,把绝对贫困标准定在人均收入4000元。养老、医疗、教育也应该有一个全国统一的最低标准,随着经济发展逐渐提高。
我认为,我国农业可以发展出先进的生产力,先进生产力必将引起生产关系和社会结构的变化。我们的制度改革应该适应这个趋势,任何社会中生产力是发展的最主要动力,生产关系一定要服从生产力发展的需要,社会结构也会随着生产力、生产关系的发展往前推进。这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之一。我们应该高度关注这两个因素,一个是生产力水平发展对于城镇化、城乡融合发展的影响。第二个就是对于中央地方财政的职责,其实是支出的责任。我觉得这两件事情是我们研究这个问题应该给予高度关注的。
(编辑 宋斌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