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导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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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旗渠建设与发展时期经济问题探析

张利华 来源: 2024.03.04 12:43:37


 

 

上世纪60年代,在新中国最困难的岁月,林县(今林州市)人民靠着一锤一钎一双手,苦战十年,建成了震铄古今的红旗渠,成为新中国不可磨灭的历史记忆。十年苦战产生了伟大的红旗渠精神,红旗渠精神在2021建党100周年之际被纳入第一批中国共产党人精神谱系。2022年二十大闭幕后习近平总书记国内首次考察落脚延安和红旗渠,并作出重要指示,红旗渠再次引发全国关注。

红旗渠的修建是林县人民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用自己的双手建成的一项宏大工程,是社会主义建设时期中国水利战线上耀眼的旗帜。红旗渠的建成有力促进了林县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了巨大物质和精神财富。但红旗渠的筹备、建设、发展历程并非一帆风顺,期间面临很多问题,尤其财政经济问题突出。

红旗渠工程筹备时期资金、物资准备情况

红旗渠工程决策时期,国内正处于经济困难时期,无法获取国家的物质和资金支持。但红旗渠筹建前期,林县财政收入大增长,使林县具备了修渠的基本经济条件,并给县委带来了建设工程上马的信心。

红旗渠工程上马决策是19591010日林县县委全体扩大会议上决定的。但当时国内国际形势已发生重大转变,1958年“大跃进”之后,1959年农业减产,国家经济进入困难时期(1959-1962年);国际上中苏两党关系出现分裂,苏联缩减对华援助直至后来全面撤销。当时苏联对中国单方面撤回专家、撕毁协议、逼债,1959-1962年中国经济陷入困境,地方很多水利项目无法得到资金支持。中央发出了“百日休整”通知,要求全国各地不再建设大型水利工程。红旗渠就是在这种不利局势下开始筹备建设的。

1959年林县县委领导考察过浊漳河后,认为引漳入林工程可解决困扰林县人民千百年的干旱问题。时任县委书记杨贵在晚年撰写的回忆录中说:“出县境引水无疑困难是很大的”,但也存在有利条件:“林县人民勤俭办社,经济上的积累是进行引漳入林工程的物质基础”[①]。杨贵关于经济积累、物质基础的说法是有数据支撑的,从图11955-1960年林县的经济数据得知:

1 1955-1960年林县财政收入(单位:千元)

 

1955-1960年,林县的分年度财政收入依次为:5178.143千元,5681.045千元,4886.332千元,6486.046千元,12186.98千元,14765.09千元[②],尤其红旗渠筹建的1959年县财政收入比上年增长近1倍,其原因与公社化和改制有关,多项产业收入和企业利润归县级政府所有,如1959年林县国营工商业企业列入财政预算管理,达28户,上交利润546.39万元;1960年林县银行、邮电、粮食企业利润归县,国营企业户数增加,上交利润603.84万元[③]

2 1955-1960年林县来自企业的收入(单位:千元)

 

1955年至1957年,林县财政来自企业的收入寥寥无几,到1958年飙升至1728.159千元,1959年达到5651.995千元,1960年达到6309.033千元[④]。县财政收入的大幅度增加,给县委以极大信心和底气,因此1959年林县县委敢于作出修建红旗渠这一重大决策。

除此之外,建设红旗渠,林县也具备了基本的物质条件——有3000万斤的储备粮和近300万元的存款。林县3000万斤的储备粮与多年水利建设促进农业发展有关,新中国建立后,中共中央和政务院为加快国民经济发展,加强了水利、水土保持工程建设,林县水利农田建设迅速发展。林县人民在治山治水运动中,进行凿井、开渠、筑库、挖塘建设,水利建设事业大发展。到红旗渠修建前两年,195710月,中共中央制定了农业发展纲领性文件“十二年农业发展纲要”,号召全国掀起一场改天换地的农业革命,引发水利建设高潮。1958年,林县县委积极贯彻中央指示,在林县第二届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通过了《关于向山区进军开发山区的决议》,掀起了林县水利设施建设高潮。在全国农田水利建设的大形势下,林县水利建设取得了可喜的成绩。资料显示:从1949年到1959年底,全县修建渠道46,打水井5652,建中、小型水库36座可蓄水5100万立方米以上,水浇地面积发展到20.15余万亩,解决了307个村、28万口人的吃水困难问题[⑤]治山治水取得的显著成果,使林县实现了农业大发展,从表1的林县粮食产量数据可看出:

 

1 林县粮食产量(1949-1959年)

年份

小麦平均亩产

秋季亩产

全年粮食作物平均亩产

总产量

1949

100

155.3

223.6

17231万斤

1957年(受灾)

80.7

268.1

329.5

25193万斤

1958

118

369

475

32854万斤

1959

157.9

487.1

606

39741.6万斤

从表1数据可知,林县粮食产量,1959年全年粮食平均亩产比1959年增产170.6%,比1958年增长28.9%,总产量比1949年增产130%,比1958年增产9.7%[⑥]。林县过去一直是缺粮县,每年需要国家外调粮食支持,但从新中国建国开始,全县粮食生产逐步达到自给自足,每年还可调出两、三千万斤粮食支持国家建设,1958年林县大兴水利后,除解决本县用粮外,还向国家交售粮食六千多万斤。而且在“大跃进”中,林县没有盲目跟风和虚报产量,所以村村有储备粮,县里也积攒了3000万斤储备粮。银行、邮电、粮食企业利润归县后,县财政有近300万元存款,这是林县自新中国成立后最富有的时期。这些物质基础为县委作出“引漳入林”决策壮了胆,尽管这些条件对于红旗渠建设来说远远不够。

红旗渠建设期间的经济支出

红旗渠工程在基本物质条件的支持和人民群众修渠热情高涨的情况下启动了,但十年修渠过程巨大的财政支出,远远超出了林县县委的预期。

建渠材料支出

红旗渠是一个巨大的水利建设工程,工程土方量(按高3米、宽2米的石墙)可将广州和哈尔滨连接起来,建渠材料是红旗渠工程最大的经济开支。1960年县委初步对红旗渠走向进行建设勘测后,预算出建设材料开支(具体开支如下图所示),但随之而来的十年修渠和庞大的工程配套建设,红旗渠实际建设材料开支要远远超出1959年的预算:

2  红旗渠建渠材料初步预算与实际开支对比

 

土石方

用工

炸药

钢筋

水泥

石灰

总开支

初步预算[⑦]

48595

(万立方米)

546.725

(万个)

755

(吨)

72

(万斤)

9300

(吨)

33250

(吨)

1.54

(万吨)

7372

(万元)

实际支出[⑧]

1132.6

(万立方米)

1922

(万个)

2740

(吨)

24.7

(万斤)

6705

(吨)

40489

(吨)

14.5

(万吨)

5530.9

(万元)

 

工程前期,县委对红旗渠建设依然存在盲目乐观的心态,甚至在工程施工草案中提出三个月竣工的口号“大干八十天,引来漳河水”。预计从1960210日动工,至51日完成,上10万人,用人海战术攻克红旗渠工程,但对建设周期和工程难度没有科学的测算,因此建渠材料开支预算与1966年实际支出存在很大差距。如建渠主要材料石灰,1960年预算时仅需1.54万吨,但1966年红旗渠总干渠和三条干渠竣工后,消耗石灰14.5万吨,超出预算十倍。建渠材料预算和实际消耗如此悬殊,导致红旗渠总开支相差巨大。1960年预算红旗渠建成仅需737.2万元,但1966年实际开支达到5530.9万元。建渠材料的大幅度超额支出,是工程建设时期最大的经济难题。

非建渠材料支出

工程所需非建渠材料,主要包括粮食、房屋、公共事业开支等,是红旗渠工程建设不可或缺的后勤保障部分。

粮食开支是其中最大的支出。据统计,修建红旗渠总干渠和三条干渠共补助粮食1128.75万公斤,其中国家补助288.95万公斤,占25.6%,县、社、队自筹839.8万公斤,占74.4%[⑨]。其中1960——1965年总干渠补助粮食占比最大达810万公斤,占补助粮食总量的71%。红旗渠建设用时十年且历经三年困难时期,面对粮食短缺、食品不足问题,红旗渠工地上制定了一套严格的粮食补助标准:

3  红旗渠工地粮食补助表[⑩]

年、月份

干部粮食补助

民工粮食补助

民工每个工日生活费

1960.2—1960.4

1.5市斤

2市斤

0.25

1960.5—1960.8

1.2市斤

1.8市斤

0.25

1960.9—1960.10

0.8市斤

1.2市斤

0.25

1960.1—1961.5

1.2市斤

1.5市斤

0.6

1961.6—1963.12

1.2市斤

1.8市斤

0.2

1964.1—1964.4

1.2市斤

1.8市斤

0.3

1964.5—1965.4

1.2市斤

1.8市斤

0.5

 

根据表中粮食补助数据可知,红旗渠修建前期,林县依靠往年的储备粮尚且勉强维持渠上粮食供应,从1960年下半年开始粮食供应不足。1960年林县农业总产值为2806万元,比上年减少10.8%[11]。因此红旗渠修建半年后,干部口粮一天粮食补助仅有8两,工地上开始因口粮短缺出现浮肿病。为解决粮食问题,林县人上山采野菜、下河捞水草、向兄弟单位寻求支援等,积极渡过难关。     

其次是住房问题。红旗渠动工前,林县县委做出修好民工住房的指示,并初步预算“按上10万劳力计算,每间房住10人,需房1万间,沿渠村庄可号民房4000间,还需盖临时工棚6000间”[12]。但实际上,工程动工后由于县财政紧张,不可能腾出专项资金修民工工棚,因此修渠民工住房问题的解决思路改为借用沿渠群众房屋,或宿山崖、窑洞、搭布蓬等。林县县委书记杨贵回忆道“没住处,除了少数人住进山西省平顺县沿渠社队群众腾出的500间房子里,大多数民工都是挖窑洞、睡石板、住山洞”[13] ,自力更生、勤俭建渠,以最低的资金投入解决红旗渠上的住房问题。

公共事业支出

工地是一个大社会,民工各项生活需求都要保障,因此公共事业支出必不可少。红旗渠动工后,3.7万人涌上太行山,民工生活保障是一项大工程,林县县委积极保障修渠民工的物质和精神需要,展现人文关怀。1960年林县县委在《引漳入林动员令》中指出:“特别注意搞好民工生活,使民工吃饱、穿暖,有劳有逸,安全生产。组织掌鞋组,理发组,百货组,治疗组,随时随地为民工服务”,同时设立服务站“使饥有吃,渴有喝,夜有住,病有医,车辆坏了有修理等”[14]1966年红旗渠三条干渠竣工后,县委书记杨贵总结修渠成功经验时指出“关心群众生活,注意工作方法”是红旗渠成功的重要因素,红旗渠在修建过程中“各个工地领导都有专人分工抓生活、办食堂,坚持劳逸结合......帮助民工解决吃饭、住宿、钉鞋、补衣、吸烟、理发和日用百货等生活上的很多具体问题”[15]。红旗渠建设工地上的公共事业支出也是一项及其重要的财政支出内容。

红旗渠运行期间各项财政支出

红旗渠建成后,为保障红旗渠成为一个造福千秋万代的民生工程,常规性的护渠费用支出和红旗渠灌区的经营管理开支必不可少,同时,多年运行不可避免的维修费用也是一项重大经济支出。

护渠费用支出

1969年支渠配套建设完成后,红旗渠像一条银色巨龙盘绕在太行山上,还有大大小小的支、斗渠连在一起,如同藤蔓一样布满全灌区。作为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大型水利工程,红旗渠工程不仅要做到常规性的维护管理,还要定期维修技改,以应对红旗渠工程运行多年的水蚀风化、危塌淤积、渗透等问题。因此红旗渠建成后的护渠费用和技改费用是一项重大经济支出。

红旗渠建设期间林县面临资金短缺、物资匮乏的困境,由此带来建筑材料品质不高的问题,因此工程的维修加固和技改迫在眉睫,林县县委对红旗渠进行大规模的维修加固共有两次。1970-1974对总干渠进行分期维修加固,共计挖土12.61万立方米,投工109.21万个,国家投资145万元[16],这次维护加固工程使得红旗渠平稳运行了20余年。上世纪90年代,林州市再次对红旗渠进行技术改造和维护,主要包括“除险加固,防渗治漏,清除淤积,水泥硬化铺底,节水灌溉,提高灌区科学管理水平,使红旗渠灌区成为一个引、蓄、排、灌、电等综合性利用的现代化灌区”[17],此次技改工程一共包括三期,尤其在第二期的技术改造中,1620名解放军官兵参加了建设,军民关系更加密切。通过两次技改工程,红旗渠仅总干渠年节水量就达4000万立方米,同时也推动林县经济和社会发展步入崭新的阶段。

3  20世纪90年代红旗渠总干渠技改投资占比

 

除了在县级层面大规模的维修技改外,红旗渠的日常维护由专门机构——红旗渠灌区管理处进行管理。早在红旗渠动工之初,林县县委就意识到红旗渠维护保护的重要性,在1963年制订了《关于保护红旗渠的十项规定》,但并没有设置专门人员和专业机构对红旗渠进行管理。196412月,林县人民委员会发布《关于组织红旗渠护渠民工队的通知》,决定建立一支护渠专业队,对红旗渠进行日常维护护理,这支护渠队伍于196551日起正式组建为红旗渠灌区管理处。灌区管理处专门负责灌区的工程修建、用水、管理、经费开支等重大事目,其中渠道整修、扩建、修建等所需物料和资金,从水费或各公社摊派中解决,如遇渠道质量问题坍塌,则由该渠段的原承接公社或大队负责维修。

红旗渠灌区管理处护渠经费主要来源是征收水费,水费收取标准随时代变革而逐步提升。1970——1973年,红旗渠灌区管理处按各公社水利受益面积配水并征收水费,夏季按照每亩土地0.18元,秋季0.20元,全年每亩0.38[18]。改革开放后,灌区管理处对红旗渠的维护费用开支,主要采取“以水养水”政策,如20033月《关于调整红旗渠灌区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的通知》规定“用水单位或个人,必须按时交付水费。征收的水费只能用于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和维修”[19]。据统计,从红旗渠总干渠建成后的1965年至1990年,26年间红旗渠灌区管理处累计总收入2181.6万元,总支出2225.7万元,基本达到了自给自足,其中工程维修和基建投资年均支出分别为21.3万元和37万元,占到整个财政支出的46.8%[20]

4  1965-1990年红旗渠管理处财政支出

 

红旗渠灌区综合经营开支

红旗渠灌区管理处创新思维、紧跟时代发展,依托兴办经济实体和开展多种经营,“以水养水、以工养水”。到1992年年底,灌区管理处拥有固定资产650万元,工业总产值310万元,年创收入78万元,占管理处财务收入60%以上。经营项目包括水力发电站、有色金属制品厂、药用玻璃厂、制氧厂、铝合金厂、铸造厂等企业;有修理车间、汽车配件经销部、综合门市部、百货门市部、饭店等商业饮食服务业;有7个外出建筑安装工程队[21] ;开辟了红旗渠风景游览区,沿渠绿化树木价值已达百万元以上。红旗渠灌区管理处被水电部评为“全国水利系统综合经营先进单位”,其管理经验在全国推广。红旗渠管理处综合经营成效明显,如1990年经营总收入131万元,综合经营收入62.46万元,综合收入占到总收入的47.7%[22],红旗渠经济开始有盈余,也可保障红旗渠渠道的维护建设。

其他费用开支

红旗渠灌区日常工程维修保护由灌区管理处进行专业维护,但红旗渠作为一个大型水利工程,工程险峻且渠水日夜奔腾,运行多年不可避免面临决口、坍塌风险,其维修费用也属于一项重大开支。

据统计,红旗渠自1962年至1992年共决口17次,其中包括自然决口和人为破坏决口,自然决口绝大部分是由地质灾害所引发的渠岸和渠底的坍塌滑动,破坏决口则由于河南、河北的漳河水抢水矛盾引起。1982年汛期,由于短时间内强降雨,红旗渠遭遇有史以来最严重的渠道决口,红旗渠总干渠和一、二、三干渠等主要渠道,共坍塌渠墙818处,长11291米,冲毁桥梁、涵洞18个,塌方淤积25[23],所有渠道都有不同程度的淤塞倒塌。面临严重局势,林县县委紧急成立修复工程总指挥部,全县统筹一致,齐心协力解决了此次危机。

(编辑  苏歌)

 

 



¨ 基金资助:2023年安阳市科技计划软科学研究专项“红旗渠文旅文创融合推动区域产业发展研究”(项目编号:2023C02GH059 ,主持人:张利华);2023年河南兴文化工程文化研究专项课题“红旗渠精神口述史研究”(项目编号:2023XWH072)。

* 张利华,河南红旗渠干部学院讲师。

[] 杨丽娟,张欣萍:《杨贵传》,河南人民出版社,2022年,第218页。

[②] 林州市财政局,林州市史志办:《林州财政志》,中州古籍出版社,1995年,第70页。

[③] 林州市财政局,林州市史志办:《林州财政志》,中州古籍出版社,1995年,第72页。

[④] 林州市财政局,林州市史志办:《林州财政志》,中州古籍出版社,1995年,第70页。

[] 河南省林州市水利史编纂委员会 :《林州水利史》,河南人民出版社,2005年,第65页。

[⑥] 杨贵:《人民公社造山河》,河南人民出版社,1960年,第8页。

[⑦] 林县县委党史资料征集编纂委员会,林县水利局,林县档案局:《红旗渠》,河南人民出版社,1990年,第18页。

[] 河南省林州市水利史编纂委员会:《林州水利史》,河南人民出版社,2005年,第259页。

[⑨] 河南省林州市水利史编纂委员会:《林州水利史》,河南人民出版社,2005年,第260页。

[⑩] 河南省林州市水利史编纂委员会:《林州水利史》,河南人民出版社,2005年,第196页。

[11] 中共林州市委党史研究室:《中国共产党林州市历史大事记(1926-2016)》,2017年,第104页。

[12] 林县县委党史资料征集编纂委员会,林县水利局,林县档案局:《红旗渠》,河南人民出版社,1990年,第19页。

[13] 杨丽娟,张欣萍:《杨贵传》,河南人民出版社,2022年,第241页。

[14] 林县县委党史资料征集编纂委员会,林县水利局,林县档案局:《红旗渠》,河南人民出版社,1990年,第28页。

[15] 林县县委党史资料征集编纂委员会,林县水利局,林县档案局:《红旗渠》,河南人民出版社,1990年,第98页。

[16] 红旗渠志编纂委员会:《红旗渠志》,三联书店,1995年,267页。

[17] 河南省林州市水利史编纂委员会:《林州水利史》,河南人民出版社,2005年,第271页。

[18] 红旗渠志编纂委员会:《红旗渠志》,三联书店,1995年,330页。

[19] 河南省林州市水利史编纂委员会:《林州水利史》,河南人民出版社,2005年,第271页。

[20] 红旗渠志编纂委员会:《红旗渠志》,三联书店,1995年,333页。

[21] 红旗渠志编纂委员会:《红旗渠志》,三联书店,1995年,347页。

[22]红旗渠志编纂委员会:《红旗渠志》,三联书店,1995年,347页。

[23]红旗渠志编纂委员会:《红旗渠志》,三联书店,1995年,27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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