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公报》提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继续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对国家治理提出明确要求
公报首次提出了明确的时间表,即“到二〇三五年,全面建成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完善,基本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为到本世纪中叶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奠定坚实基础。”
公报中有14处提到了“治理”,包括“国家治理和社会发展更好相适应”、“健全宏观经济治理体系”、“有效的政府治理是发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优势的内在要求”、“全面提高城乡规划、建设、治理融合水平”、“健全网络综合治理体系”、“健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完善公共安全治理机制,健全社会治理体系”、“参与引领全球治理体系改革和建设”、“引领全球治理,主动塑造有利外部环境”等等,表明党中央已把治理问题视为新时代背景下实现中国式现代化的头等大事。
新中国成立以来的现代化之路是在不断探索中铺就的,新时代的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需要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以确保改革沿着正确的轨道加速现代化进程。
治理是一个调配资源以实现目标的决策范式和运行机制,治理体系的优劣和治理能力的高低决定了调配资源的效率和实现目标的速度。在管理学中,核心能力建设依赖于资源与能力的有机结合。对深度融入全球化的中国而言,对外以高水平开放深化合作网络、拓宽合作领域;对内以统一大市场建设为契机,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和国际化的宜商环境,是充分调配国内外两种资源、服务于国内外两个市场的最佳战略选择。
治理体系的改革需要具备明确的价值导向,具体来说,需要同步接受效率和公平两个维度的检验。改革不是单纯意义上对现状的改变,更不是文牍主义的花样翻新,而必须真正在实践中取得“改善”的成效。中国改革开放总设计师邓小平同志提出的“三个有利于”,一直是检验改革成效的黄金法则。
制定决策需要在多重矛盾中找到最优解。中国的现代化进程面临百年变局下复杂多变的内外部环境,需要以沉稳的心态和开阔的视野,在纷繁芜杂的现象中认清事物的本质,把握其运行规律,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协调经济增长和环境保护、对外开放和国家安全、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等一系列对立统一关系。如果突出强调任何一端,即使在局部看似合理的,但有可能使整体偏离理想的目标。
认识问题需要从界定和解构问题入手。决策的效果源于决策者的认知水平,其中一个是事实问题,一个是逻辑关系问题。供给侧改革成效存在一些问题,原因有三,一是缺乏对需求侧的针对性;二是改革不能仅关注个别领域商品的供应,更需要关注公共品的匹配度;三是不能轻视市场自身对于供需两侧的调节作用,包括不能忽视国内某些行业的过剩产能问题。毕竟,产能是否过剩是相对于现实的需求市场而言,弥补市场失灵是政府经济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但前提是建立明确的判别市场失灵的标准,并根据失灵的程度决定纠偏的力度,而不可轻易“一噎之故,绝谷不食”。相应地,在加速城乡一体化的进程中,中国的住房存量能够满足现实市场多少比例的需求?取缔教培行业1000万个高端服务业岗位,能够实现“双减”目标吗?能够鼓励育龄夫妇多生孩子吗?这都需要有准确的判断标准。
在经济学上,最佳的决策要趋近帕累托最优边界。边界之外的资源配置即使是可行的,但不是最优的,因此是低效的。公报中讲“实现资源配置效率最优化和效益最大化。”同样一块楠木,可以作劈柴,可以作家具,也可以雕刻成工艺品,其价值和作用则大有分别。相信一位北大的核物理学博士可以胜任朝阳区城管的岗位,拿到北京户口,进入体制编制,这可能是他自己的最优选择,但对于宏观的国家和社会可能造成人才资源的低效使用。同时,科技创新不同于工农业大生产,可以全国人民一起加油干,而创新是梯次级的,不能搞地毯模式的一哄而上;创新成果的扩散是瀑布式的。因此,对于创新的投入要更加侧重纵向一体化的布局,充分发挥各地在创新链和供应链不同环节的比较优势。针对全国各地争相抢滩“三新”的热潮,公报提出“健全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体制机制”恰逢其时。
缺乏实施条件的政策无异于空中楼阁,会招致对政策权威性的反噬。缺乏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单凭良善的主观意志频频出台新政未必能结出理想的硕果。
治理需要最大程度地兼顾各方的利益诉求。“问道于野”是一种常识性的智慧,任何政策在出台之前都要深入了解施政对象的感受和期待。在经济利益面前,个体和组织都将有自己的一本账。顾炎武提出的“合天下之私以成大公”,其核心思想在于,服务于全局利益的政治意志要努力找到与无数个体意志的重合点。改革开放的经验证明,全局性的倡议能否得到积极响应,改革的举措能否得到顺利贯彻执行,取决于其能否以及在何种程度上满足众多局部以及广大公民个体的实际利益。
经济治理首在主体身份和权利平等。只有平等,才能实现公平竞争。决议在“两个毫不动摇”的基础上提出:“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促进各种所有制经济优势互补、共同发展。”在确保平等方面,所依据的法规以及解释和执行必须是高度一致的,公正而透明的,因此需要清理那些与之相抵牾的歧视性政策、法规和做法。
依法治国是国家现代化的根本特征
公报提出,“法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必须全面贯彻实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协同推进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改革,健全法律面前公屏购买和公正的保障机制,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要深化立法领域改革,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健全公正执法司法体制机制,完善推进法治社会建设机制,加强涉外法治建设。”“必须完善宏观调控制度体系,统筹推进财税、金融等重点领域改革,增强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下一步需要建立可衡量、可评估的标准,并定期向全民公布在各个方面取得的实际进展。
国民经济治理有两件事:一是增长,二是分配。增长需要效率和活力,分配需要公平。而公平并不意味着平均主义,公报中出现了四处“公平”,两处强调了公平的市场环境,两处强调了社会的公平正义,前者在于促进增长的原则,后者强调劳动成果的分配原则。
完善信用体系是治理体系建设的核心内容。信心来自信任,而信任是相互的。完善的治理并非一路收紧权力,政府要信任基层和个体的自主决策能力。近半个世纪以来,改革开放取得的巨大成效,主要源于自上而下的放权和赋权。与之相对应,先富起来的人对自己的财产是否有信心,投资对未来的获利能力是否有信心,消费者对就业和持续的收入来源是否有信心,直接关乎中国经济韧性与发展潜力。改革开放当中所产生的“挤牙膏”“发红包”“急转弯”“急刹车”政策模式不利于建立稳定预期。全会公报提出制度化、法治化,就是要改变政出多门、朝令夕改的现象,约束政策制定者的随意性,同时抑制市场主体的投机性,从而坚定各类利益相关者对政府、法治和政策的信心。
经济善治可以总结为六项基本原则:(1)产权明晰且受到严格保护;(2)各类市场主体,不分国籍与权属,身份和待遇一律平等,政府及其所支配的机构亦鲜能例外;(3)契约自由,进出市场自由,信守承诺;(4)竞争规则公平;(5)法治化的市场规则明确、统一且稳定;(6)政府运用公权依照正当程序集中提供公共服务,守护市场规则,纠正市场失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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