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导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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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国体制与重大突破(下)

——以特殊机构执行和完成重大任务的历史经验及启示
路风 何鹏宇 来源: 2021.09.17 14:02:44


 

美国采取特殊体制的历史经验

 美国作为资本主义的市场经济体,每当遇到危机时,同样会设立特殊的权威机构来完成具有战略意义的重大任务。

  战时生产局领导合成橡胶的生产

美国强大的工业生产能力是同盟国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战胜法西斯轴心国的主要原因之一。仅仅在参战后的第二年(1942年),美国的飞机产量就高达4.7万架,是日本的6倍。但直到宣布参战的那一刻,美国的工业动员能力还是一个巨大的“短板”。在轴心国的威胁急速扩大的1940年,美国成立了咨询性质的“紧急状态办公室”、“国防咨询委员会”和职权分散的“生产管理办公室”等机构,想尽办法加强军备生产(Morgan1994);但当年的飞机产量也不过2000多架,还不到日本飞机年产量(超过5000架)的一半。

  在决定战争胜负的时刻,美国通过紧急立法设立了一个“史无前例”的动员机构——战时生产局,全权负责协调全国的经济生产活动,包括制定全国的工业生产计划、调配战略物资和协调各个大型私人企业的生产活动(Levine1944)。战时生产局采取了“胡萝卜加大棒”的行政手段,一方面拿出大量国防生产订单激励私人企业转产战争物资;另一方面制定战略物资分配和金融贷款的优先顺序,给予积极配合政府生产计划的企业以高优先级,不配合政府计划的企业得不到支持。通过这种方式,战时生产局迅速把分散的私人企业动员到统一的战争生产计划上,使美国的工业技术和生产能力得以充分发挥,在极短的时间内提高了军工生产能力。战时生产局是美国打赢战争的一个关键。

  战时生产局的一个重大功绩是解决了橡胶的断供危机。日本偷袭珍珠港后,迅速夺取天然橡胶的主要产地——南太平洋地区,切断了美国97%的橡胶进口来源(Tuttle1981)。天然橡胶是重要战略物资,美国当时极度依赖进口,而橡胶断供意味着美国的工业生产将在一年之内全面瘫痪。生产合成橡胶将是唯一的出路。当时美国掌握两种制造合成橡胶关键原料的工艺:一是从石油中提取,标准石油公司通过战前与德国法本公司的协议持有这一工艺的专利;另一种可能的路径是从谷物或土豆转化来的酒精中提取(Wendt1947)。然而,由于政府机构和企业长时间的扯皮和推诿,这在美国橡胶断供后的大半年时间内毫无进展。

战时生产局的介入扭转了困局。它在接管橡胶资源调配权限后,把生产合成橡胶列为“第一计划”,于19429月设立“橡胶主任”一职,统一负责动员和协调有关企业开展合成橡胶的研究,要求生产商按最快的速度生产可以满足工业生产需要的合成橡胶,谁能生产出来就给订单,不然一分钱都没有(Wendt1947)。到战争结束时,美国的合成橡胶产能从1940年的4500吨提升到100万吨以上,保证了美国战时的需求,并且在战后形成了全新的合成橡胶工业。

   曼哈顿计划(Manhattan Project

  美国在二战期间开发原子弹的“曼哈顿计划”被视为“大科学”的典范。但是,当美国最初把核武器的研究交给科学界的时候,甚至都没有明确的原子弹研制任务。直到美国参战之后,决策者才意识到,不能再沿用毫无应用目标的实验室研究方式,必须交由军方专门领导原子弹的研制和生产。1942年,由总统直接领导的“最高政策小组”(美国战时最高决策机构)决定指派陆军工程兵团负责原子弹的研制工作,并直接对最高政策小组报告和负责,而且明确了研制原子弹的任务目标:要赶在任何敌国之前,造出能用于实战的原子弹。

  当时,主要由科学家组成的国防咨询委员会认为,生产原子弹是一个简单的工程问题,只需要不到1亿美元的经费;有人提出,只要派给他们50-100个初级工程师和绘图员,就能很快建起可以正常运转的钚工厂。因此,决策层最初只派了一个校级军官格罗夫斯来牵头执行。但是格罗夫斯接手后发现,所谓的成熟技术都还处于实验室阶段,根本无法满足研制原子弹所需的批量生产。例如,能够用于实战的一颗原子弹所需的核材料是以公斤计的,但当时在实验室使用回旋加速器生产的钚元素,一个月只能生产2毫克。当时还没有任何机构设计或建造过可用于大规模生产核材料的反应堆和分离装置。最关键的是,核裂变的原理(链式反应)只是在理论上成立,还没有被验证过,甚至原子弹的爆炸原理在理论上都是空白。

  因此,尽管有科学家的充分参与和支持,但原子弹工程的实施,必须动员各政府部门、工业企业和科学家的力量一起干。这些工作所涉及领域已远远超过陆军工程兵团的职责范围。例如,没有人事先知道应该怎么建设反应堆和设计生产流程,格罗夫斯只能找在电气和化工领域最有经验的斯通—韦伯斯特工程公司和杜邦公司来承包建造;铀矿石原料要从刚果进口,要请国务院出面协调;还要与战时生产局协商优先供应关键材料。

    在这种情况下,19426月,美国总统批准了核武器计划报告,同意设立“曼哈顿”工程区来执行原子弹计划,明确给予压倒其他任何计划的最高权限。

  格罗夫斯决定采取明确的工程原则来推进项目——不管技术上是先进还是落后,只选择能够满足产量和时间要求的工艺和装备。例如,原子弹所需要的铀-235要从铀-238中分离出来,气体分离法是最可能支持大批量生产的工艺。有人提出,气体分离法只有采用纯镍部件才能抵抗加工过程中气体的腐蚀作用。但如果按照这个要求,全世界一年的镍金属产量都不够用。这时克莱斯勒汽车公司的工程师提出,汽车工厂在生产过程中也需要用镍来抗腐蚀,但在装备上镀一层镍,其效果与纯镍部件没有区别。这就是以结果为导向的工程思维解决问题的办法(格罗夫斯,1991)。

最终,举全国之力实施的曼哈顿计划用时超过3年,耗资数十亿美元。随着曼哈顿工程的展开,许多在自由探索中悬而未决的科学研究才取得了突破。例如,为了验证核裂变的是否可行以及计算核材料的用量,在军方的要求下,芝加哥大学冶金实验室组装了人类历史上第一个核反应堆进行试验,才第一次证实了大规模可控链式反应的存在。甚至计算机的出现都与这个工程有着密切联系,为了进行大量工程计算,军方动员科学家设计新的计算机,奠定了计算机的基础架构和基础运算方式的“二进制”。

  创造技术领先的DARPA

   第二次世界大战促成美国政府对科学技术的直接支持。在战争迫近的1940年,MIT的范内瓦·布什成为罗斯福总统的科学顾问,他帮助建立了最高领导层和科学界可以直接联系的国防研究委员会(NDRC),并与同事们在MIT设立了研究雷达的辐射实验室。为完成紧迫的任务,该实验室创造了“有联系的科学和技术挑战模式”——即技术突破从基础科学阶段就与技术开发、样机和生产等后续阶段密切相联,并成为其他实验室(如开发核武器的洛斯阿拉莫斯实验室)的模型。

  战争结束前,范内瓦·布什应罗斯福总统的要求,组织一批科学家起草战后美国的科学政策。19457月,他向杜鲁门总统提交了著名的报告《科学:无尽的前沿》,该报告建议国家应该大力支持科学家的研究,但不应该约束科学家自由探索的权力。在布什报告的影响下,战后一段时间,联邦政府在科学事业方面采取了高度分散和集中资助基础研究的体制(Bonvillian2006)。

  195710月,苏联发射了世界第一颗人造地球卫星“斯普尼克号”,对美国社会产生巨大冲击。“斯普尼克危机”使美国最高决策层意识到,要加速技术突破并重新领先,就不能依靠分散的、自由探索的体制。因此,艾森豪威尔总统发起成立了先进研究计划署(后来加上“国防”,即Defense Advanced Research Projects AgencyDARPA),随后又成立了国家航空航天局(NASA)。美国政府对这两个机构的拨款没有走常规渠道,而是通过“例外拨款”的方式,使得它们的活动和预算不需要按法律要求对外公开,赋予它们在选择和执行项目方面的自主权。美国决策层交给DARPA的任务是建立尖端技术领域对苏联的领先优势,研发在人们视野之外的“蓝天”技术。

  DARPA全面继承了“有联系的科学和技术挑战模式”,在体制上还有更多的创造。它的最初任务是监督太空研发活动,避免该领域各军种的竞争。1960年后,集中于弹道导弹防御、核试验探测、推进剂和材料的研发(Fuchs2009)。由于在1961年古巴导弹危机中遇到严重的指挥控制问题(政府获取即时数据、与现场指挥部互动),DARPA的研发重点又转向信息技术。DARPA利用大学和企业的信息技术研究力量,在全国范围内网罗最好的科技人员,以合同为手段,迅速建立起一个研发支持网络。这又为计算机和互联网的技术突破奠定了基础。

    DARPA把自己的机构保持在最小的限度,同时与国防部的研究机构建立起工作关系,军方则利用DARPA的投资参与解决共同的问题;DARPA提供了灵活的跨机构、跨学科的研发榜样。美国军方在20世纪80年代后期创造的“新军事革命”就建立在DARPA支持的许多信息技术突破之上,最初用于军事的信息技术创新又促进了美国经济在90年代的创新浪潮(Bonvillian2006)。

  在几十年的时间里,DARPA通常只有大约100名从学术界和工业界“借”来的科学家和工程师担任项目经理,以及大约120名辅助性人员。虽然每年的预算只有30亿美元,但每年都运营200个左右的前沿技术项目。

    DARPA自己并不做研究,而是授权项目经理提出特定的研究项目,建立以任务结果为导向的“临时项目小组”,项目的执行则交由大学、企业、实验室的科技人员承担。每个项目和项目经理的任期只持续3-5年。DARPA立项没有评审委员会,因为对突破性的技术项目不会存在共识(Dugan and Gabriel2013);项目经理只需要说服所属办公室的主任和DARPA的主任,就可以为项目获得资助(Fuchs2009)。这些项目并非自由探索,而是明确阐述任务目标;项目经理对项目直接负责,确定项目的方向和所有相关的重大决策。考核方式以在项目期限内是否达到设定的任务目标为标准。

     DARPA每年召开两次项目经理汇报会,审查项目的进展情况。在项目期限内,只要拿出来的研究成果能够达到预期目标,则项目会继续;如果没做出成果,或者证实成功的可能性很小,项目将会终止,但也不会追究研究者的责任。这也是一种“揭榜挂帅”机制,对项目负责人、企业和科学家都有很强的刺激作用。项目经理必须充分组织调动各方力量,与不同领域和行业研发人员合作,而不是各自闭门造车。   

  DARPA把研究活动建立在整个国民经济活动之中,吸引企业和研究机构参与可能军民两用的技术研究项目。DARPA为前期研究提供经费和项目运营支持,使企业以较小的前期投入,探索有市场应用前景的新产品和新技术,但必须符合DARPA的技术要求。这样DARPA可以充分利用企业资金和技术能力,避免耗费过多财力投入高风险的基础研发。如果项目成功,新产品和技术被市场接受,企业获得经济利益且有动力进一步迭代升级,军方则从市场获得所需产品。即使项目不成功,相关技术成果也可找到广泛的商业用途,使得美国的前沿技术研究处于高投入但可持续的状态。

    通过这种运作方式,DARPA作为一个强有力的机构领导美国的前沿技术开发,成为许多突破性技术创新的策源地,为美国创造了巨大的技术优势,从军事上的隐形战机、弹道导弹防御系统、数字化指挥系统、高能激光、全球定位系统(GPS)等,到从军事技术成果外溢民用的互联网、机器人和计算机软硬件及芯片制造等等,都是DARPA的直接成果或源于它所开创的研发项目。

  DARPA是美国以国家力量促进创新的主要标志。有学者把这种模式称之为“发展型网络国家”,也有人称之为“企业家式的国家”。这些称呼虽有不同,但都直指这种模式的国家性质。那么,美国为什么不去依靠“万能的”市场机制而需要由国家设立的DARPA来领导创新?曾任DARPA领导人的DuganGabriel,将DARPA的工作性质解释为“巴斯德象限”——具有应用导向的基础研究。他们认为,私营企业在巴斯德象限进行研发的情况是罕见的。一般来说,由于基础研究风险较大,企业会要求研发部门遵循公司业务单位的要求,但公司的业务单位几乎不可能选择对公司现有产品构成威胁的研究项目,而是投入到对保持现有竞争力有用的创新。于是,研发部门和业务单位往往相互妥协,结果是做出最糟糕的选择。一句话,市场机制不会自发地产生突破性创新。

    因此,设立DARPA的意义就是克服市场机制的弊端,以国家的力量动员市场的资源和科技力量,使其有意识、有组织地在巴斯德象限进行(应用导向型)创新,从而产生带来技术优势的重大突破。

   

讨论:历史经验对于未来重大任务和特殊机构的教益

从中美两国的历史经验看,以设立特殊机构来完成对于国家具有重大战略意义的任务,是一个虽不多见但反复出现的现象。因此,这种行动属于国家治理活动的一个特殊类别,一般出现于国家遇到重大挑战之时。以这种方式执行重大任务,必然具有在全国范围内动员、利用和协调各种资源和能力来完成任务的属性。因此,重大任务、特殊机构、举国体制和重大发展,它们之间存在着必然的因果关系。

  第一,重大任务是在政治层次上定义和提出的任务。

  重大任务起源于一个国家遇到的危机或挑战,这些危机可能来自技术、经济、社会或生态等方面,当它们形成对国家安全的挑战时,就出现提出重大任务的客观需要。不过,重大任务是在政治层次上被定义的。正因为如此,对重大任务的定义就无法排除意识形态、政治传统等因素的影响,也无法排除“误判”的可能性。由于定义和提出重大任务需要得到政治领导层的共识,也可能因此而受到领导体制和政治过程的影响。

    从新中国的历史可以看到,一些重大项目可能起源于个别领导人的特别关注,如聂荣臻元帅对于核潜艇的关注和建议,然后经过一个过程才能转化为领导层的共识。聂荣臻关于开发核潜艇的建议能够在两天之内得到批准这一事实,与其说反映了核潜艇的重要性,毋宁说是反映了当时中国政治领导层的特征。只有那些有作为的国家、有作为的政治领导层,才有能力采取实施重大任务的方式来应对危机或挑战。

    为完成重大任务的举国体制之所以不同于计划体制或市场体制的任务体制,就是因为重大任务的目的不是配置已有的资源,而是从现有的资源条件出发,创造出原来不存在的资源和能力,实现突破和重大创新,创造原来没有的资源和能力。

  第二,设立执行重大任务的特殊机构,以举国体制动员全社会力量。

  当国家的政治领导层提出重大任务时,往往需要设立特殊机构。这种机构的本质特征是得到国家最高决策层的授权,同时直接负责实施和完成以项目为形式的任务,并对任务的结果负责。所以要设立特殊机构,是因为完成重大任务超出了现行运行体制的能力范围。第一,重大任务往往是超越了现有各个组织的边界的大型复杂系统,所以专门成立一个执行系统集成职能的机构就成为必要。第二,重大任务旨在创造一个国家原来没有的“手段”(无论是技术的、工程的还是组织的),于是需要一个执行机构,能够在超越现行组织分工的更大范围内动员和协调各方面的资源。第三,重大任务影响国家命运,其成败最终要由政治领导层承担责任。因此,执行重大任务的责任链条必须直接和单一,不能被现行运行体制的组织分工所模糊。

  对特殊机构的理解可以帮助澄清“举国体制”概念的限制条件:仅仅需要“集中力量办大事”或各方面的动员、配合等理由,并不足以定义举国体制,因为这些说法没有解释“举国的”力量是怎么被集中、动员和配合起来的。实际上,市场机制也可以在一定条件下执行大范围协调的功能,但这不能说是举国体制的结果。本文认为,无论是否存在公开的动员或任何有意识的其他安排,以特殊机构执行和完成重大任务的方式就是举国体制。也是在这个意义上,“举国体制”同样反映了美国同类行动的属性。

  第三,以举国体制完成重大任务是“取得重大突破,实现重大发展”的发动机。

  重大任务的特点是以做出有用的产品或系统为目标,项目的成败是可以评判的。中国和美国的历史经验都证明,以举国体制完成的重大任务会带来重大技术突破,也会从整体上带动科学、技术和经济的重大发展。今天中国在迫切需要在重要技术领域实现突破之时,理解这个机制尤其重要。

    例如,目前一个流行的意见是把加强基础研究作为中国科技发展的方针,其理由是:第一,中国之所以在某些领域被“卡脖子”是因为基础工作做得不够;第二,“基础研究是整个科学体系的源头,是所有技术问题的总机关”。但是,中国目前被“卡脖子”的真正原因是曾经实行以技术引进代替自主研发的政策。中国今天的“短板”大多不是没有做过的技术,而是在依赖引进的过程中半途而废(如集成电路和大飞机)。

    科学研究与技术发展之间,以及科技发展与社会需要之间是互动的关系。技术知识包括大量来自解决问题和试验、改进过程的技能和能力。技术进步为基础研究提供问题方向、需求、手段和验证,而基础研究为应用技术研究提供原理性知识和扩展的可能性,这是科技发展的基本规律。如果在技术上放弃自主研发,基础研究也就变成跟随式的。

  重大任务需要的基础研究和技术开发是任务导向的,其目标是做出以前没有的东西,是以举国之力推动的重大创造。它需要已有的知识和经验基础,同时要超越现有的知识边界,所以重大任务也是全面带动基础研究和技术开发的动力。而基础研究本身不能被定义为重大任务,因为从知识基础到有用的战略产品或系统,两者之间需要大量的技术和工程活动,以及把这些活动动员起来的战略和组织。

    实际上,技术和科学可以解决的问题是无穷多的,但现实中的技术研发和科学研究总是集中于某些应用方向而忽略其他方向;对研发方向的选择是技术瓶颈、经济和社会性因素决定的。如果基础研究脱离了中国技术发展和经济发展的“语境”,那么投入多少钱都将感到研究不足,因为这些研究大多可能是无用的。

  最后要指出:“以做出有用产品或系统为目标”的重大任务,是从获得胜利的要求——“取得重大突破,实现重大发展”来定义和提出的,而不是从现有资源/能力的状况来决定的。这样的应用导向是战略性的、进取性的和创造性的。新中国领导人在建国不到10年时就决心开发“两弹一艇”,不是因为中国已经掌握了多少相应的资源和能力,而是因为他们决心让新中国独立自主地发展;美国成立旨在“创造技术意外”的DARPA,不是因为已经知道哪些是“意外”的技术,而是要创造对于冷战对手的技术优势(然后DARPA才会去思考:能不能让飞机不被对方的雷达发现?不同制式的计算机能不能被连接起来互相通信?)。

    所以,重大任务、特殊机构和举国体制代表了一种以创造新的手段为目标来动员现有资源/能力的方式。无论一个国家具备了什么样的科技和工业资源,如果这些资源不被动员起来去实现某种超过现有资源利用水平的目标,那它只能随着市场的边际价格变动而缓慢变化,但绝不会自动带来重大突破。重大任务之所以能够带来重大发展,就是因为它以举国体制所支撑的更高抱负和更高目标,动员国民经济体系已经积累的资源/能力,从而创造出来不这样做就不会取得的重大突破。

结论

  中国和美国的历史经验都证明,举国体制是一种任务体制,它既可以与计划体制兼容,也可以与市场体制兼容,但具有自己的独特性质和作用。今天国家在新的时代条件下提出采取“新型举国体制”的设想,目的在于完成“取得重大突破,实现重大发展”的历史任务。这个概念的内涵和外延,将由新时期所完成的重大任务及其采用的方式来定义。我们指出了中国在目前阶段有必要采取新型举国体制的两个原因。

  第一,中国经济发展的方向必须在政治层次上决定,而不能由市场决定。在外部力量企图阻碍中国实现这些目标的压力越来越大的条件下,政治领导层的远见、抱负和领导力对于中国的经济发展是关键性的。

  第二,实现重大发展,在利用市场机制的同时还必须采用其他的机制。市场机制可以通过竞争优胜劣汰、引导短期资源配置以及鼓励自发的创造性等,但是市场机制不能自动实现经济发展所要求的结构性重大变化。因此,中国仍然需要采用以举国体制完成重大任务的机制。

    就一般原则来讲,新型举国体制应该是由国家牵头采取某种合作行动的“体制”,它使政府、企业以及其他社会主体能够为实现某种具有总体价值的目标而采取有协调的合作行动,其根本特点是把一国之内社会分工不同、性质不同的行动主体动员起来,以完成任何某一类行动主体都不可能单独完成的任务。在参与这个过程时,每一个经济行动者都保持着独立的经济利益,因此市场机制也是新型举国体制的一个组成部分。

  如果今天的中国仍然需要完成重大任务,也就仍然需要设立特殊机构,对特殊机构的要求也相应发生变化。特殊机构必须更多地直接面对市场,并以更开放的方式(如“揭榜挂帅”)动员全社会的力量。美国设立特殊机构的历史经验比较丰富,也有很多值得中国学习的地方,如DARPA虽是国家设立的特殊机构,但它的主要工作人员并不是职业官员。这种组织方式看不出在政府与市场之间存在“鸿沟”。

历史经验证明,对国家发展挑战最大、最艰巨的阶段,也是最有可能产生重大创新的阶段——技术如此,组织如此,制度也如此。因此,在党中央领导下采取新型举国体制的历史任务,就是在中国崛起的关键阶段,创造性地“取得重大突破,实现重大发展”。

(编辑  高梁)



此文转载自《管理世界》2021年第1期,本文在作者授权下转载时进行摘编,并增加编者按。

*路风,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教授;何鹏宇,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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