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导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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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足合作联动 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

范恒山 来源: 2022.02.23 10:31:14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陆续提出了一系列区域重大发展战略,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就是其中之一。长江经济带所涉空间极为广阔,它跨越了11个省份,占全国国土面积的21.4%,人口和生产总值均超过了全国的40%。可以说,长江经济带的高质量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全国的高质量发展,国家经济发展有赖于长江这条巨龙的腾飞。

尽管上上下下高度重视,近些年来也取得了不少成效和成果,但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还面临着一些结构性约束。实施长江经济带战略,不仅要凝心聚力、真抓实干,还要优化发展思路、创新方式。

长江经济带的主要特点不仅是地域广阔、地位重要,还在于内部发展不平衡、保护和发展之间的矛盾尖锐。长江流域11个省份,分属东中西三个发展地带,涵盖了最为发达和最不发达的地区。尽管都面对着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需要,但发展的现实基础和基本诉求迥然有别;生态环境问题多年积累、欠账较多。生态保护与环境治理问题,既关系到与加快发展的权衡,又涉及到与相关地区的协调。

无论是强化环境保护,还是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前提下加快发展,都需要各个地方的积极主动工作,发挥自觉能动性。同时也要看到,长江经济带发展中一些深层问题,各地区很难独善其身地得到解决。如何照顾不同地区的发展诉求,使地区的发展能量不至于在激烈的地区竞争中难以发挥?如何形成开放的市场环境,实现资源要素在地区间的自由流动和适宜配置?如何实现标本兼治,全面形成生态环境的保护体系?解决这些决定发展、保护的深层问题的根本出路,还在于推动长江经济带各个地区的合作联动,只有合作联动才能推进长江经济带最终实现高质量的发展。

高质量发展涉及方方面面,长江经济带各区域、各省份的合作联动也涉及方方面面,但推进合作联动需要突出重点,且应形成强有力的保障机制。


推进重大战略的协同联动


长江经济带是一个战略叠加的区域,除涉及沪苏浙皖四省份的长江区域一体化发展战略、涉及川渝的成渝双城经济圈建设战略之外,还有长江中游城市群发展战略。党的十八大之前中央推出了一系列涉及长江经济带许多省份的发展战略。过去一段时期,中央曾颁布了一些重大区域发展文件和规划,也涉及长江经济带相关省份的部署安排,例如20205月中央下发的《关于新时代推进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的指导意见》、20217月下发的《关于新时代推动中部地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等等。这些战略所涉及的重点地区不同,发展定位与要求也有差别,它们是各个地区行动的基本纲领和重要指南,影响重大。它们之间不能相互隔离、各自为战,各个地方也不能仅从实施单一的战略出发而各吹各调,否则就会因为战略差别形成战略分割,又因为战略分割加剧长江经济带的不平衡不协调状况,应当在推进全流域全区域高质量发展的总体要求下对接联通、协调实施。

在操作路径上,可以采取一些具体措施:一是统筹各项重大战略的基本要求,并结合长江经济带整体发展面对的重大任务,协调制定长江经济带发展的年度工作实施方案;二是打通战略实施区域间的隔阻,实现各重大战略操作思路在地区间因地制宜地自主运用和相互借鉴,促进地区间的协调发展;三是鼓励重大战略实施的重点地区到其他地区联合设立功能平台,依此拓展自身发展的空间,同时带动合作地区加快发展。


推进城市群、都市圈的协同联动


城市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和推动国家现代化建设的主要力量。而城市群和都市圈建设,既有利于城镇化加快发展,也能够有效抑制城市“摊大饼”式发展和城市病的滋生蔓延等问题。《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特别强调,要以城市群、都市圈为依托,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联动、特色化发展。长江经济带拥有长三角、长江中游和成渝三大城市群及一批都市圈,各自实力雄厚,辐射功能强大,是促进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的核心带动力量与坚实支撑。但要发挥其特殊功效,这些城市群和都市圈必须协同联动。如果各自唯我独尊、各行其是,则无益于全局发展,还会带来恶性竞争和资源的争夺,正所谓其利也显、其害也烈。城市群、都市圈对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至关重要,应当把推动其协同联动放在长江经济带发展全部工作的中心位置。

在操作层面,可以采取这样一些措施:一是推进制度性相互开放,借鉴国际通行的做法、优化营商环境和建立高标准的市场体系,促进各城市群、都市圈的全面开放,实现规划、规则、规制的有机衔接;二是加强科技创新、人才配置、金融资本聚集等瓶颈环节和核心资源的合作与协调,合力推动产业基础高级化和产业链现代化,促进城市群、都市圈合理分工和协调发展;三是以各自的比较优势为基础,合作建设具有特色的产业集群、物流中心和战略试验平台,多点多面支撑区域流域协调发展。此外,为加强城市群、都市圈协同联动,有必要在长江经济带三大城市群之间建立起适宜的组织协调机制。


推动沿带各地区重要领域的协同联动


推进长江经济带各地区在重要领域的协同联动,既是尊重现实基础、基于各自比较优势,优化区域分工的重要举措,又是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推动整体提升的有效途径。应当从实际出发,视不同领域的性质或特点,进行一体、双边和多边分类推进,形成联动。

从全带一体建设的角度看,长江经济带各省份间要在四个方面下功夫,一体确立行为标准、一体开展实质性建设。

一是推进新老基础设施的互联互通。无论是6300公里的长江沿岸,还是205万平方公里的区域空间,都应按照畅通、便捷、立体、智能、坚固的要求协同建设。新型基础设施的建设关系到未来发展,无论发达地区还是相对欠发达地区,都应该坚持高标准高质量建设。

二是市场体系的对标对接。应以统一开放、公平公正、诚实信用为导向,建立高标准的市场经济体系与规则,推动资源要素自主流动、优化配置,并持续推进营商环境的改善与优化。

三是生态环境联保联治。长江经济带是一个依水域相连的大生态系统,左右岸、干支流、上下游、陆水空紧密相接、无缝毗连,对其进行保护与治理必须联动开展、联手进行。近几年,各相关区域在生态环境的保护与治理方面下了很大的功夫,但主要还是单打独斗,全线的联动还比较少。地区各自为战不仅影响治理效果,甚至可能导致劳而无功、劳民伤财,需要统一标准、统一行动、统一监管。

四是公共服务共建共享。这涉及长江经济带全体人民的根本利益,也是体现建设成效的重要标志。公共服务的共建共享可以分领域分步骤进行,循序渐进,可以实行两两合作或多方合作推进;应该统一建立标准,并秉持开放包容的原则进行,特别是合力推进基础制度的建设。

实现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还需要实行产业体系的统筹构建和产业发展在地区间的合理分工。长江经济带发展当前面临的一个较大的问题,就是产业的重复建设。产业发展直接决定着经济发展,而地区间的竞争直接体现为产业的竞争,导致产业的同构或重复建设。不过,产业结构与各地的自然环境、发展基础相关,很难实行全带一体化建设,要按照上述四个方面搞产业体系的统筹和一体化建设是有难度的。但这绝不是说对此难有作为,只能听之任之。为了避免产业间的恶性竞争,努力形成相互支撑、相互补充的产业链,可以基于全局需要、考虑各地的发展实际,实行联动协同。在这方面最重要的实施路径,是立足于发挥各地比较优势,进行合理分工,进一步增强各地产业发展与自身发展基础和潜力的匹配度;同时通过区域联动,以园区、产业集群等为载体,一道发展那些共同需要的新型产业和未来产业。

(编辑 尚鸣)

 



[1]范恒山,国家发展改革委原副秘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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