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导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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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科技创新经济的问题研究

赵昭 来源: 2021.11.23 13:29:03



 

科技创新对经济发展所起的作用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其对产业的重塑能力、对经济的拉动能力、对国家发展的支持保障能力都是不言而喻的。

科技创新的发起模式

从科技创新的主导机构看,科技创新的发起模式一般分为三种:一是由企业内部自我研发主导;二是由科研院所、高校实验室研发主导;三是由企业与科研院所、高校联合研发主导。

目前,从社会资本、金融机构对以上三种发起模式的支持效果看,第一种企业的内部自主研发可以通过企业自身的信贷能力,获得充分支持。第三种由企业与院校联合进行研发的模式,最终也可以通过参与企业的信贷能力而解决,只有第二种由科研院所、高校实验室主导的模式,在产业化过程中无法有效获得支持。

从科技研发效果的影响看,企业自主技术的研发方向,一般是聚焦在已经成熟的产业领域而进行的改善性研发,对经济边际效益提升的效果并不十分明显。而企业与院校联合进行研发的模式主要针对市场上企业产品未实现的需求,通过院校的技术进行产业实现,相对边际效益较高。

从实用效果及对经济边际效益拉动潜力看,实验室的研发成果在学术尖端领域是极具价值的,但研发成果实现产业化需要经过若干中间环节和克服很多困难,问题主要集中在对技术研发效果的认定能力,以及投资机构的风险缓释能力不足上。

在国家政策层面,近年来发布了很多有利于科技工作者从事科技创新、面向经济建设的政策,科技工作者待遇显著改善,同时地方引进先进人才力度不断加强,主要体现在:1.博士及以上学位职称人才薪资到位;2.学科带头人自主创业允许保留公职;3.技术专利所得能够做到单位与发明人按比例分配。但在一些细节问题上也存在着无法与产业方及市场对接的问题。

首先,尽管科技人员的薪资与公职得到了国家新政策支持,但是,专利转化为产能所需投资资金的落实能力非常弱。其次,技术专利的市场价值认定存在偏差。投资机构对于核心专利更加关心,但实际上,实验室技术专利分为两个层次,核心专利往往用于实验的可实现性,实用新型技术专利才是技术与相关产业对接的核心,它具有核心技术的有效性、产品的市场适用性及产品的高集成性等特点,是专利技术与产业应用的桥梁。再次,大多数院校的专利技术的分配机制倾向于专利转让,对于其他合作形式执行方式不明确,社会资本方及金融机构对此有很大顾虑。最后,技术往往带有不可知的“Know-how”(技术诀窍),这种技术诀窍往往决定了产品关键性能,但不宜被注册为专利,故技术发明人的核心地位是非常重要的。科研单位与社会投资机构需要明确这一点,给予研发团队恰当的、应有的位置,应向技术发明人适当倾斜,不能过度看重投资占比。在国有控股、国有资产保值等方面也要有新的评价标准。

此外,论文是实验室成果的重要展现形式,然而社会上对于科技论文的发表近年来存在一定误解。科技创新重要的一环就是准确了解国际前沿动态和顶尖技术路线,社会资本与投资机构对于论文的重要性应当有清醒的认识。只有论文在国际上得到了广泛认可,其技术路线才能在最大程度上被肯定,否则在技术产业化的纵深发展上,技术路线问题将导致投资的巨大浪费。国家仍应支持、鼓励科技工作者在国际重要期刊上发表优秀的科技论文,这是发展技术路线话语权的重要工作,不能放弃。

科技创新与金融结合的问题

科技创新与金融的结合,即或金融扶持科技创新问题,实质上是产学研结合的问题。我国向来具有优秀的产学研相结合的工作传统。以核工业发展为例,行政管理辅助科技路线探索的模式,在早期困难重重的环境下,为我国核工业发展开辟了宽广的道路。一批科研专家在产学研结合的工作过程中成长为相关技术部门的负责人,不但在科技工作上取得了巨大成绩,而且为科技创新的产业应用做出了突出贡献。

在国外,产学研结合的例子也有很多,最著名的就是由美国半导体工业协会设计、美国国家主导的美日半导体产业对抗。美国仙童公司CEO诺伊斯作为出色的工艺技术发明人深度参与了美日半导体产业对抗,并最终为美国半导体产业发展迎来了新的时代。

目前我国工业的复杂性、多层次性和市场需求的多样性是空前的。加强产学研结合、更好地促进科技创新、推动经济增长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

从金融与科技创新结合的角度看,目前存在以下问题。首先,科技创新在我国绝对不是某一产业、局部的突发经济变化,而是全产业、整体的长期经济变化。我国金融行业自2001年加入WTO之后,金融体系自身的建设得到加强,金融服务业迅猛发展,但所涉及的产业多集中于房地产、能源、汽车及服务业等行业。在最初的金融建设中,只有这些国内主要的产业板块才能迅速将金融资产做大做强。但是作为科技创新最为集中的制造业,门类繁多,许多行业规模偏小,金融机构在进入这些细分行业时面对很大的运营压力。同时,金融工作者对细分行业的学习成本激增,直接导致了金融机构支持服务态度不够积极。

其次,对于制造业下细分产业的科技创新,原有的金融分析法在行业分析上必须进一步改进。从国外投资经验看,技术创新领域的投资分析与一般财务指标的分析相比较,更加侧重于行业深度分析,而非同类企业广度对比。对于金融机构来讲,必须改变内部针对科技创新项目的评判标准,同时相应的风险防控标准也将做出调整,这对大型金融机构是非常具有挑战的。

再次,金融机构对于产业的了解需要与产业界密切接触。仍以我国核工业为例,大批管理干部在投身核工业建设的同时,都进行了系统的原子能科技普及学习,科研人员还主编了相关内部刊物,为日后建设工作从多维度围绕技术研发而展开打下了坚实的基础。目前,金融机构对于产业有一定的了解能力,已经远比当年核工业工作者所面对的问题难度小,但是,在产业学习的广度上,金融机构仍面临较大的难题,建设更好的交流学习平台是金融机构学习进步的基石。磨刀不废砍柴功,科技创新业已成为国内发展最重要的远景规划,学习就更应该突出其重要性。

最后,科技创新需要允许失败,但是金融机构的重要社会责任是保证储蓄安全,这两者在风险投资业务上存在着巨大差异。国家以新型的监管机制对一部分新型国家投资类银行进行辅导监管,走出一条新的发展道路,是金融发展重要的远景规划。但对于目前亟待解决的科技创新资金需求来讲,国内传统金融方案仍无法突破监管要求。

海外风险投资经验比较

科技创新技术投资在国外有悠久的历史,从我国与国外投资机构的比较上,可以大体看出以下几点区别。

首先,国外的高新技术积累比我国丰富,所以在高技术产业人员的数量上拥有优势。金融机构对于技术的了解难度相对较小,产业方对实验室技术的应用判断相对容易。

其次,国外私人投资机构与社会资本较为充裕。从长期看,我国仍处于积累资本的阶段。从2017年俄罗斯主权评级机构对中美金融产品市场进行的分析中,我们可看到,以中国债券市场为例,收购债券作为金融资产投资人的主要是大型金融机构,这一部分市场体量与美国债券市场线上交易份额基本相等。不同的是,美国线上交易基本以非金融机构企业及个人为主,而美国金融机构经常采取的交易形式以线下居多。可见我国社会资金在金融市场的占比还远远无法达到美国的水平。在这一背景下,要求社会资本不计风险承担天使投资的义务是勉为其难的。

最后一点,美国科技创新投资机构大多数是该行业的龙头企业下设的子公司或行业俱乐部(行会),属于典型的产业资本进军金融领域。我国互联网公司的蓬勃发展也催生了很多这样的投资机构,但是这类公司主要关注的行业仍以母公司所处行业为主。这是由于:一、行业内情况获取难度较小;二、投资后的公司管理、投资风险容易控制。目前我国科技创新类投资机构较少,投资水平较高的机构所处领域集中在以互联网为主的相关行业内。其余行业由于普遍性存在技术积累不如国外的现象,因此投资理解能力也相对较弱,对于行业的覆盖度也就远远不足。

因此,并不是我国没有能力发展科技创新金融投资,而是我国产业发展的阶段与国外存在一定差异,要克服困难才能有效服务国家发展要求。

实验室的重要性

高等级的公共服务型实验室在科技创新中的地位是极为重要的。从发展成熟的科研创新企业的发展过程中看,实验室不但承担了技术研发的前期工作,同时在技术投产后,实验室还可以进一步发展为产品生产车间,所以它是技术创新与连接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尤其在科技创新企业生产产品的附加值很高、产品生产远未达到大规模生产程度的情况下,生产核心组件基本依赖于实验室环境,实验室的地位就更加凸显。

但实验室在我国的发展目前还远未适应科技创新带动经济增长的需要。2008年,科技部曾经就科技发展征求院校意见,其中,实验室共享能力不足、人员流动性低,成为亟待改善的问题之一。从科技人员创业过程中重资产投入能力较差这一问题看,共享性低也从侧面验证了实验室的重要性。

此外,地方招商引资对实验室的投入没有足够重视。成熟产业的配套设施是招商引资中的重要要求,但是地方在科技创新企业落地上,并未对实验室的配套诉求引起足够重视,还停留在场地与厂房的基础提供上,包括中关村园区下属企业也存在这一问题,主要原因是并未对科技创新进行足够调研。实验室的落地可以有效地吸引相关人才。科技创新产业落地必须以实验室建设为主,实验室配套服务公司的落地,是真正的科技创新驱动中心,尤其是初创型企业,由此才可以有效形成具有特色的产业群落。

我国每年投入大量的科研经费。2020年,科研经费达到2.4万亿元,其中82.7%用于实验室固定资产、设备建设采购。但由于目前院校实验室不是企业建制,实验室设备缺乏流动性管理,一部分设备使用频率极低。由于担心出现国有资产流失的问题,院校不敢对闲置设备进行租售处理。这不但不利于国有资产有效应用,也不利于调动、培养市场机制支持实验室建设。从国外的经验看,实验室设备流转体系及相关组织很有效率,大大鼓励了科技创新的积极性。我国应在此方面有所突破,金融资本也能以融资租赁模式支持科技创新发展。

科技创新合作的具体方式与改善方向

由此提出以下几方面意见:

1)院校与国资控股单位应在合作股权比例及运营模式上进一步突破。在科技创新方向上,控股不能是国有资产的唯一选择,应当考虑如何在公司法框架下更好履行33%股权比例持有人责任的问题,做好国有资产的监管工作、防止国内研发技术外流的监督工作。中国的技术只要是服务于中国的经济就是对国有资产最为有效的增值、保值。

2)新增科研设备与存量科研设备的价值应进一步挖掘。大力推行以融资租赁形式建设实验室模式,此举不但可以调动金融机构参与的积极性,缩小金融机构与科技创新产业的距离,促进产业学习过程的深化。还可以为国家的科研经费有效应用做出贡献,也可以为金融进入高风险领域提供有效风险防范机制。

3)进一步开放、鼓励民营企业参与科研课题,降低民营企业申报课题难度。对于科技人员创业企业,国家应以科技人员的科技课题属性与人员技术能力评定作为核心依据,不要过度强调企业规模。课题经费是很多创业者最初能够获得的重要经济支持,鼓励创新,鼓励实验室技术走向市场。

4)加强金融机构产业横向学习能力,组织金融一线人员深入企业,深入了解技术前沿问题。优化金融分析工具,建立针对科技创新技术的评判体系。

5)对于国产首台套高新设备,国家要从技术提高角度予以重视,不能片面要求经济性,在招标采购方向上应予以政策倾斜。

6)对实用新型专利要提高重视程度,对于专利的评价工作应从实用效果出发,兼顾经济性考量。

目前,我国面临新一轮的产业升级与结构优化调整,通过大力科技创新提升经济效益、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而艰巨的任务。产业、科研、金融工作者应当共同为之努力。

(编辑  季节)



¨ 本文根据作者在中信改革发展研究基金会925日举办的“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金融支持”研讨会上的发言整理而成。

* 赵昭,中信改革发展研究院研究员,中信银行投资银行部高级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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