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欧模式的形成和发展
北欧模式,主要是指北欧国家的福利制度及其经济社会治理体系,它是在特定的经济社会和历史文化背景下产生和发展起来的,在一百多年的发展进程中经历了萌芽、诞生到崛起、鼎盛,再到陷入危机、进行转型等历史阶段。
19世纪中期,北欧各国开始从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转型,当时就出现了对劳工问题、社会保障和社会政策等问题的讨论,并催生了早期的社会立法活动。笔者在丹麦工作时,曾组织大使馆馆员参观丹麦工人博物馆,里面展示了19世纪末哥本哈根产业工人家庭的悲惨生活,楼内没有供水、厕所和排污等设施,十几口人挤在十多平米的房子里,婴儿甚至被放在抽屉内睡觉。在这种情况下,丹麦工会和社会民主党发挥了重要作用,推动政府立法保障劳工权益。
19世纪末、20世纪初,北欧各国陆续颁布了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医疗卫生方面的社会保障法律。这些法律制度的颁布实施,不仅确保了北欧各国经济的增长,也推动了北欧社会改革和社会政策的发展。上世纪20-30年代,经济大萧条席卷西方世界,资本主义制度固有的各种矛盾暴露无遗。在此背景下,形形色色的福利国家理论陆续出台,北欧各国社会民主党与农民党建立了联盟,确保全面的福利计划和经济刺激计划得以实施。如1936年,瑞典社会民主工人党联合农民党执政,推行财政经济改革,促使经济复苏,并提出建立“人民之家” 的福利国家口号,实行失业救济、养老金、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和福利政策。
二战结束后,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劳动生产率空前提高,为进一步推行具有社会规模的福利制度奠定了雄厚的物质基础。为了调整本国劳资关系、缓和社会矛盾,稳定和巩固金融寡头的统治,北欧国家接连通过了关于养老、残疾、疾病、住房等方面的福利方案。20世纪70-80年代,北欧国家形成了受到国际认可的福利国家模式,并进入了黄金发展时期。1957年,瑞典和丹麦的社会公共开支在GDP中所占比重分别为27.4%和27.1%。1985年,这一指标上升到33.2%和35.1%。在这种既照顾社会公正、又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治理模式指导下,北欧各国建立形成了“从摇篮到坟墓”的高度社会福利制度,并围绕这一制度形成了“高就业、高福利、高税收”为基本特征的社会经济治理制度。北欧地区由原来的“欧洲穷汉” 一跃成为世界上人均产值最高、社会福利最发达的地区。
丹麦的幸福指数在世界上排名很高。我在丹麦工作过一段时间,我认为,丹麦民众的幸福感并不在于现代化的高楼大厦,而是有一个相对公平、公正的制度和较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人们的生活有相对的安全感,人与人之间的信任度很高。比如,你开车在路边停下打双闪,路过的人不管认识不认识,都会停下来设法帮助你。北欧国家非常重视青少年的道德品质教育,国民素质普遍比较高,注意维护公共利益。如果人和人之间的关系仅仅围绕着利益展开,在公共领域就会无人关心,社会发展将有很大缺陷。在这方面,北欧的社会治理模式和运作方式值得我们研究借鉴。
北欧模式的问题和改革
北欧模式的发展并非一帆风顺,也不是完美无缺的。上世纪80年代以后,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全面推进和新自由主义的不断扩张,北欧国家面临失业、老龄化、财政、社会制度和文化等多重危机和挑战,经济社会治理也出现不少问题。首先是财政可持续性问题。北欧福利国家面临的财政压力不断攀升,社会保障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重大大超过了其经济发展水平所能承受的程度。第二是老龄化问题。日益老龄化的人口强化了养老金、医疗保健制度的压力。第三是“福利陷阱”效应问题。丰厚优渥的社会福利,导致一些人劳动积极性不高、劳动效率低下,甚至形成一批依赖福利制度、坐享其成的懒汉,拖累经济活力和社会就业率。在这一背景下,“瑞典病”、“北欧病”的说法开始出现,北欧模式在国际上也受到不少质疑和批评。
上世纪90年代开始,北欧各国对其治理问题进行调整和改革,涉及社会福利制度改革、地方政府改革和新公共管理改革三个方面,以减少政府负担为主要目标。具体改革措施包括:减少向失业人员发放福利金;实施私有化、逐步放开政府对经济的控制;下调所得税税率;下调带薪病假、产假、儿童住房等补贴;延迟退休年龄;提高政府和公共机构的透明度、效率和廉洁度,等等。譬如,丹麦政府通过实施弹性退休政策,将退休年龄从过去的65岁提高到目前的67.5岁,并计划2020年提高到69岁。从2001年以来,丹麦多次对地区和地方政府进行调整,完全改变了地方政治版图,包括撤销省级和大区政府设置,合并减少市政府数量,重新划分中央和地方政府财政和权力职责等等,新一轮改革直到今年才完成。从目前情况来看,丹麦的改革成效比较显著。
全面客观看待北欧模式
经过近年来的改革,北欧模式重现活力,在国际上也受到广泛肯定和赞誉。在联合国的人文发展指数、世界幸福指数、全球最具创新力国家、城市宜居指数等诸多排行榜中,北欧国家都名列前茅。在很多人看来,北欧是“一个鱼和熊掌兼得的特殊地区”。包括美国著名政治学家福山在内的很多学者认为,北欧模式是解决资本主义制度危机的一种有效方案,福山甚至提出“走向丹麦之路” 的说法。
对于这一模式,我们要从以下几点进行客观认识和看待:
第一,北欧模式的理论基于民主社会主义理念。社会民主党或其他左翼政党在这一模式的形成过程中打下了深刻烙印。其基本保障是正确处理一次分配和二次分配的关系,较好地实现效率和公平的结合。长期以来,北欧国家一直采取社会福利“多元融资”的方法,即由政府、企业、个人和保险市场共同负担社会福利支出。正是由于北欧国家建立了较为公平、正义的社会福利制度和保障体系,才使其发展模式获得较高的社会认可度,国民的生活满意度也一直位居世界前列。
第二,在社会经济治理上“左右兼顾”。随着欧洲社民党力量普遍减弱,右翼政党的理念和主张的影响力不断扩大,欧洲国家的经济社会治理始终在左右摇摆中,北欧也不例外。在近10多年的改革中,北欧国家力图避免单纯地偏向社会主义民主或偏向自由市场,而是力求将二者的优点相糅合,继承社会民主主义理论,走“第三条改革道路”。一方面,北欧各国保留和发展了私有制,借助市场和竞争激发经济活力;另一方面,与传统资本主义国家不同,北欧国家政府建立了庞大的公共财政和福利部门,较为追求社会公平。市场经济体制、政府调控和社会福利的完美结合,使得北欧政府较好地实现了经济效率和社会公平的结合,尽可能地避免传统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的缺陷。
第三,北欧模式是适应北欧国情的一种社会治理模式。北欧福利国家实质上并没有超越资本主义,只是把私有制为主体的市场经济制度与高福利、高税收的社会福利制度有机地结合起来。北欧各国并没有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基本矛盾中把握资本主义的固有矛盾,因此北欧福利国家不可能彻底改变资本主义制度,也就不可能建立真正的社会主义制度。从实践上看,近年来受到欧洲债务危机、难民危机等问题的冲击,北欧模式也在不断调整其社会和福利政策。
第四,北欧模式值得借鉴,但不能模仿照搬。无论从制度上,还是从国情上,中国与北欧国家都存在着巨大的差别。我们可以学习北欧国家许多有益的经验和做法,但更应当从自己的历史文化传统和经济社会现实出发,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持“四个自信”,自主探索构建一个适合中国国情、独具中国特色的经济社会治理体系。
(编辑 宋斌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