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2月10日,我们发布了《中国上市公司治理分类指数报告No.21(2022)》,包括六大类指数。同时发布的《中国上市公司质量/ESG指数报告No.2(2022)》把上市公司质量和ESG指数报告合二为一。2021年我们开发了中国上市公司质量指数,2022年在此基础上形成了ESG指数。
提高ESG和提高公司质量是统一的
提高ESG水平和提高公司质量应当是统一的。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提出,要坚持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体。企业是经济的细胞,上市公司又是其中的标杆企业,推动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对整个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ESG这个概念包括环保、社会责任、公司治理,它从广义的公司治理进行延展。ESG在理论上并没有特别之处,它与公司治理是相通的,理论基础是利益相关者理论。我们在研究公司治理的时候,是从广义的公司治理理论来研究问题,就是基于利益相关者。广义的公司治理已经包括了ESG的大部分内容。
对ESG的评价基于历年开发的公司治理六大分类指数,包括投资者保护、董事会、企业家、财务治理、信息披露和高管薪酬指数。关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2020年国务院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包括了公司治理,也提到了社会责任,但没有专门提到环境保护。环境保护其实是包括在社会责任中的。在国务院发布的意见中,公司治理是第一挑战,排在第一位。因而公司治理是提高公司质量的一个核心问题。
从《意见》不难看出,提高上市公司的质量与提高ESG水平是统一的,而ESG更关注公司的长期高质量发展,其中涉及的很多问题都属于长期发展的范畴。ESG是公司治理的核心。ESG当中的G应当是狭义的公司治理,不是广义的公司治理。广义的公司治理包括社会责任和环境保护。ESG中的环保、社会责任和公司治理是互相包含的关系。
评价指标体系的四大原则
公司治理是有国际标准的。在设计指标体系的时候,要体现出一个高水平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国际标准,我们在做公司治理分类、指数评价的时候,更多地采用了国际标准,同时也考虑到中国的国情。
在设计评价指标体系的时候,首先应当把公司的绩效和价值作为公司的经济责任纳入社会责任中。如果一家公司没有盈利能力,它是不可能履行其他社会责任的,比如扶贫、捐资助学等等。
其次就是企业创新,包括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也应当纳入社会责任范畴当中。创新具有很强的溢出效应,不管是技术创新还是制度创新,溢出效应都很大。如果要引导企业进入社会,就要进行更多更深程度的创新,应当把创新列入公司的社会责任中。
选择评价指标体系的基本标准包括四个方面。一是有科学性,有理论依据。既要考虑中国的实际情况,又要参考相关的国际标准。公司治理方面的国际标准包括G20、OECD公司治理准则,中国已经签署了相关协议,是需要履行义务的。
二是数据可得。没有数据的评价很难有客观依据,也可能会忽略上市公司真正在做的一些事情。
三是可比性。不同的公司之间要具有可比性,尤其是同行业要具有可比性。
四是可持续,主要是纵向可比。没有纵向比较,我们无法知道公司质量是否提高了、ESG水平是否提高了。尽管每年都会具体补充一些新的指标,但总体来看,评价指标体系是具有可持续性的。
目前还有一个概念叫ESG投资,它的有效性取决于指标选择的上述四个原则,指标体系的选择对ESG投资至关重要。
ESG三个维度的权重
关于ESG三个维度的权重,我们采用了主成分分析法,结合了专家的意见,对公司治理给予了55%的权重,社会责任给予了35%的权重,环境保护给予了10%的权重。
ESG指数是一个相对分值,不是绝对分值。我们把每一个维度的绝对分值算出来之后,把最高值设为100分,然后重新计算,进行排名,公司的指数最高设为100分。从行业性来看,不同行业的可比性可能会差一点,尤其是金融业和非金融业的可比性相对更差一些。在社会责任和环境保护方面,不同行业的差距是比较大的,最好是在行业内部进行比较,不同行业做比较的时候还是要慎重一些。
我们的评价样本截止到2022年3月31日,必须上市满一年,而且剔除掉退市和拟退市的公司。“上市满一年”的要求,主要考虑到信息的一致性和可比性。
非金融业/金融业的评价结果分析
从评价的结果来看,我们把金融业和非金融业分开进行了比较。
我们在非金融业做了两年的比较。
图1 非金融业上市公司质量/ESG指数年度比较(2020-2021)
图1反映了ESG总体指数和其他三个分项指数的变化。相比2020年,2021年非金融业上市公司质量/ESG指数下降,主要源于社会责任分项指数下降较多,而社会责任分项指数下降又主要是因为疫情导致的公司经济责任和创新责任的下降。这个结果和现实是比较吻合的。
从所有制角度来看,我们区分了国有控股公司和非国有控股公司。2021-2022年度,非金融国有控股公司质量/ESG指数都高于非国有控股公司,非国有控股公司下降的幅度更大,尤其民营企业的下降幅度更大。这个结果也和现实非常地吻合,主要由于非国有控股公司经济责任、创新责任的下降。
从实际控制人角度比较来看,排在第一位的是中央企业控制的上市公司,排在第二位的是境外企业控制的上市公司,排在最后的是集体企业控制的上市公司。相比2020年,2021年非金融业六类实际控制人上市公司质量/ESG指数全部下降,境外企业实际控制的上市公司下降幅度最大,这与中美贸易战背景下我国原材料和产品进出口受限有关。
从行业角度来看,排在第一位的是科学研究与技术服务业,第二位是采矿业。相比2020年,2021年非金融业17个行业上市公司质量/ESG指数都出现下降,下降幅度最大的行业是教育,这与“双减”政策有密切关系。从四个地区角度来看,东部排在第一位,东北排在最后,而且2021年公司质量/ESG指数都比上一年度有所下降,下降幅度最小的是东部,东北的下降幅度稍大一点。
从省份的比较来看,排在前三位的省份是北京、上海和安徽,排在最后三位的是辽宁、吉林和青海,下降幅度最大的是青海。
从上市板块比较来看,沪市的科创板排在第一位,深市主板排在四个板块中的最后一位,相关指标也比上一年度出现了下降,深市主板下降的幅度最大。
从金融业比较结果来看,2021年金融业公司治理分值相对来说是最高的,环保相对来说是最低的,社会责任居中。
从所有制角度比较来看,金融业ESG指数的三个分项指数以及总体的指数,都是国有企业大于非国有企业。
从地区比较来看,ESG指数及三个分项指数都是东部最高,东北在总指数以及社会责任和环境保护两个分项指数上都是最低的。在公司治理方面,东北和其他地区的差距不是很大。
上市公司质量水平有待提高
从指标体系来看,公司质量存在的问题比较突出,不管是公司治理还是社会责任、环境保护,都有很多不尽人意的地方。
在公司治理方面,大股东侵害、小股东权益难以保证、董事会结构形似而神不至、经理层不独立、利益相关者的财权配置不合理等问题仍然突出。
在社会责任方面,产品质量、生产安全、员工权益、信息披露等方面仍然存在比较严重的问题,社会责任意识有待加强。
在环境保护方面,环境保护的目标不够明确,很多公司不注重环保投入,环保的信息披露水平仍然偏低。
从一些具体的指标来看,很多指标确实不尽人意。
在投资者权益保护方面,2021年实行累积投票制的公司占比只有43.06%;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提出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司占比只有0.31%。再如,2021年独立董事比例达到50%的公司占比只有5.29%,中国的规定比例是三分之一,美国的独立董事平均比例达到了80%以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提出议案的公司比例只有1.44%,表明了大部分小股东不再参与公司治理。
此外,2021年发生股价异动的公司占比高达42%,尽管比上一年有所降低,但这个指标是越小越好。
在董事会治理方面,设置了审计委员会并且独立董事达到百分之百的公司占比只有6.18%。内部董事与外部董事有明确沟通制度的公司占比只有6.32%。如果内部董事和外部董事没有沟通,公司决策的科学性就存在很大疑问。此外,公布了董事考评结果的公司占比不到1%,建立董事行为准则的公司占比只有0.6%。这些评价指标的偏低应当引起我们的关注。
在企业家能力方面,总经理曾经担任过三家以上企业总经理的公司占比只有13.19%,总经理担任其他公司独立董事的占比只有1.1%,总经理来自外部选聘公司的占比只有10.51%,市场化选聘经理层的程度还是很低的。
在财务治理指标方面,董事会提出清晰的财务目标的公司占比只有16.26%,两权分离度只有2.98%,就是大部分董事会和经理基本上是搅合在一块的,没有清晰的分工。设立风险控制委员会而且独立董事达到三分之二的公司占比只有2.75%。在社会责任指标方面,建立了安全管理体系或者系统的公司占比为38.31%,产品通过质量认证的公司占比只有35.48%。设立了专门的社会责任或者ESG管理部门的公司占比只有1.65%。披露社会责任报告或者ESG报告,或者可持续发展报告的公司占比只有31.35%。
相关政策建议
在公司治理方面,首先要淡化控股一定要控制的观念,控股未必要控制,要强化各类投资者的权益平等保护意识。
第二,要切实增强董事会的独立性,股权董事不能强制董事会采纳其意志,因为各个股东要平等,董事会要独立。
第三,要实现以总经理为首的经理层经营控制权的独立性,同时使其独立承担责任。在国际上,经理层都是高度独立的,国外的一些企业CEO一般是公司的核心,而很多董事长是独立董事来担任的,并且这种情况越来越多。
第四,要加强内部控制,要高度重视利益相关者之间的财务激励以及他们之间的财权配置。我们在评价的时候,财权配置的分值是很低的。
第五,不要过多关注高管薪酬的绝对值,要强调高管薪酬和高管贡献的吻合度。在社会责任方面,要高度重视公司的创新责任,包括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这也是为什么把它们纳入公司社会责任范畴的一个重要原因。要尊重各个利益相关者的专用性资产,高度重视员工的权益保护,他们的资产是高度专用性的,一旦公司出了问题,首先受到损害的可能就是员工。
第六,要重视社会责任的合规性,社会责任不只是拿出钱去捐赠,需要合规。比如说捐赠的金额比较高,可能要通过董事会,金额更高的话可能还要通过股东大会,不是董事长或者总经理就可以做决定的。
在环境保护方面,要基于“双碳”目标,完善环境保护的法规,提高环境保护的绩效,加强环境保护的信息披露。仅仅依靠企业自律恐怕是不够的,尤其在中国这样一个市场经济不太发达的国家,环境保护的法律更加重要。
(编辑 宋斌斌)
* 高明华,北京师范大学公司治理与企业发展研究中心主任、中国公司治理50人论坛学术委员会执行主任。本文根据作者在2022年12月18日中信改革发展研究基金会召开的“坚持改革方向,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专题研讨会上的发言整理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