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导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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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党支部领办合作经济的实践与启示

周建明 来源: 2020.01.03 10:58:31



 

党的十九大以来,烟台市认真贯彻实施中央关于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部署。20183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人大山东代表团做了关于乡村振兴的重要指示,强调要打造千千万万个坚强的农村基层党组织。烟台在学习贯彻总书记重要指示的过程中,引发了一场深刻的“革命”。2017年以来,不到两年时间,广大农村干部和农民群众的精神面貌,以及农村的产业、基础设施建设与环境都发生了巨大变化,为乡村振兴战略的进一步落实提供了有益的经验和启示。

农村的发展滞后逼出乡村振兴的新路

烟台地处相对较为发达的胶东沿海丘陵地区,是环渤海经济圈内的重要城市,下辖5个区、7个县级市、一个县,人口712万,农业以果业为主。烟台的农村虽然已过了温饱线,但从乡村振兴战略的“产业兴旺、环境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要求来看,还存在着许多短板,主要是五个方面的问题:

集体穷。烟台全市6439个村(居)中,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2017年在5万元以下的占32.6%2018年在10万元以上的仅1000多个。集体经济薄弱,不仅无力支撑农村建设,也极大削弱了党支部和村委会的公信力。正如一些基层干部所说:没有集体经济,干部抬不起头,直不起腰,讲不起话,办不了事。

党支部弱。实行家庭承包制之后,农业的经营方式以一家一户为主,农村基层党支部失去了发展方向与组织群众的功能。再加上农村党员年龄老化,出现了群众“只看重村委会,不知道党支部”的问题;在众多新经济组织中,群众普遍跟着协会跑,党支部被边缘化。

群众散。实行家庭承包制和市场经济,一家一户经营替代了集体经营,集体意识越来越淡化,以村为单位的集体组织失去了内在的发展动力,由此严重影响了农村的社会与生态治理。村民自治虽具有完备的形式和程序,但很难发挥应有的作用,甚至常常容易成为村内贿选、腐败的平台。

产业衰。农村空心化、农民老龄化的现象日益增多,土地碎片化、作物和农业技术老化、经营分散化、土地撂荒等现象越来越普遍,一家一户作业的模式没有能力实现规模化经营,也没有能力进行果业作物与技术的更新。

合作社乱。中央鼓励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希望合作经济能帮助农民应对市场风险和自然风险,实现规模化、科学化经营。但实践中不少合作社成为套取政策红利的“空壳社”;一些合作社仅为村里几个“能人”所有,不能带领弱势群众共同参与,起不到带动农业振兴和农民共同致富的作用,更不能承担乡村建设与治理的社会责任。

抓住突破瓶颈的关键环节

根据烟台农村发展中出现的瓶颈问题,烟台市委把“组织振兴”作为乡村振兴的工作重点,把基层党组织的振兴作为突破口,以此带动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

根据《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规定:“村党支部要组织带领农民群众发展集体经济、走共同富裕道路”。党支部具有其他任何组织都无法比拟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如果能与合作经济的优势相叠加,就可以把分散的农民组织起来,拓宽发展的路子,加快产业振兴,在增加农民收益的同时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在农村实行共建、共治、共享,实现乡村振兴。

事实证明,在坚持土地集体所有制、坚持家庭承包制的基础上,由党支部把农民组织起来,因地制宜地带领村民发展各种类型的农村合作经济(如农民专业生产合作社、与社会资本联办的股份合作制经济),落实和创新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就有条件向农业生产集约化、科学化发展,提高农业生产的整体质量、效益,也能改变资本下乡、大户经营带来的不合理现象,扭转一般农民边缘化、农村发展两极化的趋势,使村内的基础设施、村容村貌、村风与生态环境整治具备内生动力和组织平台,办好那些一家一户办不了、办不好,又必须要办的事。

实践证明,农村基层党组织是党的执政基础,是群众的靠山,是乡村振兴的领导核心。农村基层党的建设必须扎根群众,与群众的生产生活结合在一起,在农村的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生态建设中摔打磨练。党支部领办合作经济的同时,也加强着党组织作为战斗堡垒的建设,避免了党建与乡村振兴成为两张皮。正是在带领群众发展合作经济的过程中,烟台市发展起了一大批具有竞争力的新型合作经济,也锤炼出一大批优秀的乡村带头人、党员骨干和有战斗力的村党支部,成为带领群众实现乡村振兴的中坚力量。

党支部领办新型合作经济的工作路径

党支部领办新型合作经济,首先要做好党内统一认识、思想发动工作,烟台市委组织部在推动此项工作中,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

思想发动,统一认识

在农村基层党员干部中,统一对乡村振兴战略重要性的认识;统一对为什么在党建工作中抓党支部领办合作经济;统一对党支部领办合作经济是否走“回头路”的认识;统一对坚持我国农村基层经营制度的认识。通过这几个“统一”对党员干部提出了明确的政治方向。

抓好村党支部书记的思想建设工作,解放思想,提升责任意识、思想观念、政策水平、经营理念、创新能力。烟台全市共选拔出100个党支部领办合作经济的示范村,通过先进典型挖掘出一批敢负责、懂政策、善经营、会管理、能带领群众的农村干部。

做深、做透群众的思想工作,提振农民群众加入集体经济的积极性,例如集体经营可以增加收入的“经济账”;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能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的“民生账”;使农民老有所依的“长远账”。

解决操作实施办法,抓好组织保障

要过河,必须解决好桥和船的问题。烟台市委组织部精心编写了《怎样办合作社60问》,针对在党支部领办合作经济时可能遇到的各种问题,如何依法注册合作社、要办合作社没有启动资金怎么办、合作社如何经营管理、如何提升效益、如何保证集体、个人利益双赢等等,根据国家的政策和示范社的经验给予回答,使初办的合作社能看懂,能操作。

市委组织部还精心编写了《组织起来的力量——烟台市党支部领办合作社强村富民50例》,推广成功经验,帮助广大村民和干部树立起“别的村能行,我们也一定能行”的信心。

根据已有的示范案例,提出未来发展方向:建立合作联社,扩大规模、扩展优势;发展集生态农业、创意农业、农事体验、民俗文化节等旅游综合体、田园综合体,实现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好农村闲置的宅基地,发展乡村民宿、健康养老、民俗展览、创意办公室等产业融合项目,提升综合效益。

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市委组织部着力抓好村集体的带头人,换上一批想干事、能干事的支部书记,探索建立村干部的退出机制,制定了从严管理干部的制度和办法,及时发现一批管理规范化、生产标准化、经营品牌化,并实现富民强村的示范村,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引导其他村向这些示范村学习。

在推进党支部领办合作经济的过程中,市委组织部坚持在实践中不断发现、培养、教育、锻炼干部。在带领群众办合作经济的过程中,农村基层涌现出一批党委靠得住、群众信得过、办事有能力的村党支部书记,为乡村振兴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

推动涉农政策的供给侧改革

实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以来,国家对“三农”方面的投入力度不断增大,但在贯彻“统分结合”的过程中,对“统”的方向缺乏明确具体的支持政策,或者缺乏政策的衔接。为支持党支部领办合作经济,烟台市在涉农政策方面着力向“统”的方向倾斜,取得了积极效果。

市级财政设立了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资金,县级财政进行配套,对100个党支部领办合作社的示范村每年投入30万元启动资金,连续3年,规定财政投入资金作为村集体资产入股合作社。

规定在市县区每年下达年度新增建设用地的指标中,不低于15%的部分要作为村集体经济发展用地指标。

供销合作社优先在100个示范村建设村级综合服务社和“功效e家”电商服务站,帮助合作社开展日用品、农资、农产品购销及网络代购代销、物流配送、银行业务等经营服务。

引导银行对符合条件的合作社加大信贷力度,通过简化审批手续、加大信贷额度,实行优惠政策。

引导电商龙头在100个示范村建设村服务站点,提供策划、咨询、代理、培训、物流、金融等服务。

对农林牧副渔业的生产用地、项目所得销售资产农产品、合作社与本社之内的农产品与农资交易,免征(或减征)土地使用税、所得税、增值税、印花税。

对支持农业绿色发展的机具实行优先补贴,应补尽补。

支持党支部领办的合作社参与评选申报国家级、省级、市级示范社,其中被评为国家级、省级“一品一社”示范村的,将进行财政奖补。

农业部门督促指导合作社制定组织章程、健全组织架构、完善制度,对合作社财务、利益分配机制进行监督;对计划的增收项目进行风险评估,确保集体资产的保值增值;加强合作社对外经济合同、财务收支的审计监督。

美丽乡村初见成效

截至目前,烟台全市已有党支部领办的各类合作经济1470家,占行政村总数的22.8%,其中绝大部分是近两年办起来的。虽然果业合作社进行的产业结构改造尚未进入盛果期,但其总体效益已显现出来:1470家党支部领办的合作社新增集体经济收入3.8亿元,群众增收4.9亿元。党支部领办各类合作经济已在农村干部和农民群众中广为接受,发展高潮正在到来。更重要的是,烟台的农村正在迎来“第二次飞跃”。

农村基层党组织和干部的精神面貌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带领群众干事创业蔚然成风。党支部与群众的利益捆绑在一起,“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转化为带领群众的创业和乡村振兴中的实际行动。许多村党支部书记说:自从领办了合作社,在群众中就有了威信和话语权,真正找到了“当家人”的感觉,体验到了多年以来所没有的荣誉感和成就感。

强村富民的发展之路更宽了,共同富裕的目标有了现实感。党支部领办合作经济改变了一家一户单打独斗的致富模式,把分散的土地集中起来实现规模化经营,提升了农业的质量,增加了农民的收入,也扩大了集体的土地资源,壮大了集体经济。村集体有能力为改善村民的生产生活主动办事了。通过股份合作,将社会资本、农户与村集体的利益结合起来,既给下乡的资本留出了发展空间,也规避了资本下乡带来的风险,实现了农民、集体经济和资本“三赢”的局面。

农民真正成为乡村振兴的主体。农村工作难就难在群众工作。以往改革突出了保护农民的经济权利与尊重农民的民主权利,但忽视了集体利益,农民也不再承担对集体的责任与义务,农村出现“一盘散沙”的局面。通过领办合作经济,党支部把留在农村的农民又组织起来,不仅把村集体利益与农民的个人利益绑在了一起,而且让那些进入老年、家有困难、一家一户发展有局限的农民找到了依靠。不少村民评价说,“只有合作社好,我们大家才能好”,“孩子靠不上,党支部与合作社才是我们的依靠”。由此,各个乡村从经济到民生又结成了一个以集体为单位的“命运共同体”,书记是领路人,农民都是主人翁。

一旦农民成为乡村振兴的主体,他们的劳动积极性就会迸发出来,有的村子里70岁的老农踊跃参加集体生产,成了“壮劳力”,80岁的老人都要求参加建设。村里要修路、建水坝,农民甚至不计报酬都争着去。天旱要浇水,以前各家各户争水打破头,现在大家不约而同地让合作社的地先浇。整顿村貌,原来拆除违章建筑就像一场战争,现在顺顺利利。在这些党支部领办合作社的乡村,人还是这些人,却从只站在一家一户立场考虑问题的农民变成了乡村振兴的主体。原因没有别的,就是在党支部领导下组织起来,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能够统一起来,真正实现了“统分结合”。在这个机制中,农民自觉地承担起对集体的责任,这是农民积极性的来源,也是乡村振兴的希望所在。

党支部领办合作社的兴起,使农业和农村展现了希望。外出打工的农民开始返乡创业,农业的技术人员、经营人才也纷纷被吸引过来,农村老龄化、空心化的情况开始缓解,人才振兴有了希望。

农村生态和人居环境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合作社的规模化、科学化经营,减少了面源污染,改造了荒山荒坡,加快了村庄整治,美丽乡村正在替代原来的脏乱差,村庄逐渐展露出了生气。

烟台党支部领办合作经济带来的启示

烟台经验是深入学习理解中央精神、践行乡村振兴战略的产物,它把新时期中央关于“三农”工作相关的五个方面结合起来,开创了党的建设和乡村振兴的新局面,迎来了邓小平所说的农业农村的“第二次飞跃”。

首先,紧紧抓住“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为核心的党的建设,把“村党支部要组织带领农民群众发展集体经济,走共同富裕道路”的职责任务作为农村党的建设落脚点,在乡村振兴中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

其次,通过党支部领办合作经济,使农民群众在乡村振兴中充分发挥主体作用。

第三,在坚持农村的土地集体所有制和家庭承包制基础性地位的前提下,通过合作经济赋予“统分结合”经营体系新的内涵,为实现“产业兴旺、环境宜居、乡风文明、生活富裕、治理有效”提供了基础,建立起新的集体与个人之间的关系,形成集体、农民与资本之间的合作共赢。

第四,以党支部领办合作经济为抓手的乡村振兴行动,带动了政府部门的作风转变,推动了涉农政策供给侧的改革。

第五,使乡村振兴始终朝向有利于实现共同富裕的目标发展。

邓小平同志多次强调农村改革要有“两次飞跃”,党的十九大所提出的乡村振兴战略,正是在呼唤农村农业的第二次飞跃。烟台党支部领办合作经济的实践,正在叩响这第二次飞跃的大门。

(编辑  杨利红)



* 周建明,原上海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所长、研究员,中信改革发展研究院资深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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