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导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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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刻认识科技创新关键性意义 充分发挥金融助推器作用

陈赜 来源: 2023.09.04 11:00:13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到2035年我国要“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进入创新型国家前列”,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结合科技发展规律和我国国情做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对建设创新型国家阶段性目标任务的科学谋划。这就要求我们深刻认识科技创新的关键性意义,在推动科技创新加速发展的过程中,充分发挥金融助推器的重要作用,以金融支持、服务科技创新,从而实现从科技大国到科技强国的根本转变,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注入强大推动力。

科技创新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巨大推动力

世界经济社会发展的历史与规律表明,每一次科技飞跃式发展带来的新技术革命,都会突破原有社会经济运行的界限,带来社会的全面变革和文明进步,对国际格局和国际关系也会产生显著影响。

科技力量的释放加速了经济社会发展

工业革命以来,科技进步推动了生产力的加速发展。机器代替了人力,工厂代替了手工作坊,自然资源得到充分开发和利用,医学发展和卫生营养条件改善使人口大规模地增长,经济增长不再是平缓的线性过程,而是进入了指数增长的快车道。自18世纪60年代起,人类社会先后发生了四次工业革命,相继把人类带入蒸汽时代、电气时代、信息化时代、智能化时代,所取得的创新成果超过以前几千年的总和。

科技创新中心的迁移影响着国际格局变化

英国被视为现代经济增长的发源地。18世纪末和19世纪初,珍妮纺织机、改良蒸汽机、蒸汽机车、圆盘发电机等一系列发现发明,使大机器生产取代手工业。生产力得到重大发展的同时,也使得英国成为全球的科技创新中心,让英国实现经济的腾飞。到19世纪中叶,英国的金属制品、棉纺织品产量约占世界总产量的一半,造船工业和铁路运输业居世界首位。到19世纪70年代,美国抓住了第二次工业革命的历史机遇,大力发展以电力技术为核心的重工业,以电力和内燃机为核心的科技进步使生产力再次获得飞跃。美国工业生产总值、GDP和人均GDP已分别于19世纪80年代、1894年和1910年超越英国。至1929年,美国工业生产总值已占全球的48.5%,超过英、法、德、日四国总和。

世界大变局加速演进,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发展,国际力量对比深刻调整

每一次工业革命都与那个时代的科技革命息息相关。我国通过改革开放40多年来的高速增长,初步实现了工业化并不断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截至2022年年末,我国GDP约占全球的19.64%;工信部数据显示,我国制造业增加值占全球比重从2012年的22.5%提高到2021年的近30%,持续保持世界第一制造大国地位。国家统计局最新数据显示,2022年全国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上年增长3.6%;科技部等部门发布的相关数据显示,十年来我国研发强度从1.91%提高到2.44%,接近经合组织(OECD)国家平均水平,基础研究经费是十年前的3.4倍。中国在科技各领域的进步越来越显著,一部分领域已成为引领者。面对即将到来的智能时代(也就是第四次科技革命),我国在“硬科技”的光电芯片、生物技术、人工智能、新材料、新能源、信息技术、航空航天、卫星导航、深海探测等领域都大有可为。

党的领导是科技创新实现历史跨越的关键

我们党始终高度重视科技创新工作,把创新作为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作为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战略支撑。我国科技创新事业实现历史性发展,离不开在党领导下对科技创新理论与实践的砥砺探索。

科技创新广泛蕴于革命、建设与改革发展各个时期的中心工作之中

新中国成立初期,中国共产党科技思想的要点是理论必须与实践相结合,科学要为生产服务,全国发起了科学文化普及运动。毛泽东同志提出:建设一个强大的新中国,必须借助科学技术并配合物质生活的系统性改善,并倡导以技术革命推动产业革命,建立与新技术相适应的国民经济体系,为经济社会改革提供强大物质技术基础成为中国共产党人的共识。

改革开放后,邓小平同志提出“四个现代化,关键是科学技术的现代化”“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等重要论断,强调“中国必须发展自己的高科技,在世界高科技领域占有一席之地”,随之“863”计划、火炬计划等开始实施,促进了科技体制改革与经济体制改革的结合和科技事业的健康发展。20世纪90年代,《科学技术进步法》出台,“科教兴国”战略在全国实施推进,建设创新型国家成为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科技创新的重要性被进一步提升。

党中央高度重视科技创新,坚持走中国特色自主创新发展道路

党的十八大以来,面对世界科技发展趋势,以及我国经济发展新常态下速度变化、结构优化、动力转换的特点,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必须把创新作为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把创新摆在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提出了以创新为首位的新发展理念,全面深化科技体制改革。近年来,我国持续加大对科学研究特别是基础研究的支持力度,建设完成了中国散裂中子源、500米口径球面射电望远镜等一批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的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在前沿技术和关键核心技术上取得了重大突破,“嫦娥四号”探测器首次成功登陆月球背面,超级计算机拥有量位居世界前列,先进激光制造工艺取得突破,高铁制造技术和运营迈上新台阶,北斗三号全球卫星导航系统星座部署全面完成。我国科技资源加快汇聚,科技水平显著提升,正在向创新型国家前列稳步迈进。

党的领导是建成世界科技强国的根本保证

我国在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历史进程中已经取得重大进展,其中的关键就是坚持党的领导下的全国一盘棋,调动各方面积极性,集中力量办大事。例如“两弹一星”、青蒿素的研制等重大工程,都是集中国家力量和资源完成的。近年来,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了《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等多份文件,进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顶层设计和系统规划,为我国科技创新指明了方向和路径,并相应地对国家科技领导机构进行改组和职责整合。

推动科技创新向更高台阶迈进需处理好几对关系

当今世界的国际竞争,很大程度上是科技水平的竞争,国家的强大需要科技力量的坚实支撑。经过多年发展,我国科技实力已经显著增强,但许多核心技术仍然受制于人,创新发展还处于追赶和超越的关键阶段。在稳步发展科技的同时,需要注意正确处理以下几方面关系。

政府与市场的关系

政府作用与市场竞争机制,在解决不同领域的任务各有其优势和不足,只有正确发挥各自功能,才能促使科技加速进步。随着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深入实施,我国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规模不断扩大。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我国2022年全年R&D经费支出30870亿元,比上年增长10.4%,占GDP比重(R&D经费投入强度)为2.55%;“十三五”以来,R&D经费已连续7年保持两位数增长,按不变价计算的年增长速度为8.0%,高于“十四五”规划“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年均增长7%以上”的目标。投入强度的稳步提升,为我国坚持走自主创新之路,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和广大人民群众创造了有利条件。国际经验也表明,在R&D当中,R通常见不到效益并且通常更“花钱”,财政资金有必要重视向基础研究等前端领域投入。政府应当尊重企业的创新主体地位,尽量减少对具体技术方案、技术路线的干预,通过保护知识产权、保障公平竞争、改善教育培训等,着力营造有利于创新的环境和条件。针对资本在特定产业一哄而起、无序扩张应实行监管和调控,对一些打着科技创新旗号行骗的行为,政府应该果断出手,维护好科技创新的纯净土壤与环境,避免科技创业界的无序现象和资源浪费。

创新链与产业链的关系

贯彻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必须要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发挥科技型骨干企业的引领支撑作用,营造有利于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成长的良好环境,从而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其中,原始创新、颠覆性创新是关键,是在科学的荒原上开辟新路,这样的创新具有前瞻性强、周期长、投入大,以及高难度、高风险、高回报的特点,创新的成果成功率低,应用周期长,需要鼓励和支持。

在技术突破的同时,还有一个复杂问题需要重视,即形成一个完善的、良好的产业生态。“从实验室到生产车间”的转化,有助于获取数据进行反哺和技术迭代,从而巩固获得的领先优势。产业从无到有、从小到大过程中,适当的扶持是必要的。我国新能源汽车发展就是大规模产业化的实践之一,2009年,我国开始对新能源汽车进行补贴,2013年补贴范围从试点走向全国,2016年开始以推动技术发展为目标细化补贴,同时逐年退坡直至结束。

“软”创新与“硬”创新的关系

所谓“软”创新,指的是算法、软件、思维、制度等领域的创新,以及国际标准、度量衡等的制定权、命名权、修改权等。从宏观上看,我国改革开放四十多年释放的制度性红利,实质上就是体制机制和管理创新所带来的收益。从中观和微观来看,深圳作为一个面积不大的特区、华为作为优秀民营企业的代表,其高速度、高质量发展均是制度和体制机制、管理创新的成功典范。与之相对应,“硬”创新主要是指制造业等生产领域的创新,是信息时代核心技术及其应用方面的创新。两者如鸟之两翼、车之两轮,均不可或缺,需要同步推动才能激发科技创新效能。

知识产权保护与知识进步的关系

知识产权保护,是智力成果的所有人在一定的期限内,依法对其智力成果享有独占权并受到保护的法律制度,其本质是赋予发明人一定时间内的市场垄断权利,让市场为其提供知识产权带来的垄断利润,以此来激励创新。

专利保护制度的实施,促使激励创新成果出现了大幅度增加。但对知识产权的保护也不宜过度。很多研究表明,知识产权保护与知识进步是“倒U型”的关系。知识产权保护强度高于需要的最优水平时,知识产权保护强度越大,可能导致知识产权垄断或知识产权滥用,不利于创新能力的提高。因此,既要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制度来保护知识产权,激励创新,也要防范通过知识产权来影响技术创新。

数据流动与信息安全的关系

任何一个国家在建设创新型国家的过程中,必然会涉及数据的产生、分享甚至跨境流动。当信息化发展到一定程度之后,信息安全问题就变得非常突出,这将涉及个人数据安全、公司数据安全甚至是国家安全。我国在2021年已出台《数据安全法》,基本的顶层设计已经形成,下一步需要尽快建立制度性体系,尽快实施系统性防控,尽快实现源头治理和防护自动化。既要让我国的数据资源自由流动、发挥作用,也要使数据安全性得到提升,尤其要加强个人数据的获取限制和隔离保护机制。

国际合作与自主创新的关系

在逆全球化现象有所抬头的情况下,如何高质量获得国际支持、开展国际合作?我们要在科技创新领域不断探索、发展壮大,宁可备而不用,不可用而无备。另一方面,应该本着“充分尊重、平等交换、有效协商”的方式进行国际合作。同时,我国要坚持独立自主闯出新路。随着中国经济实力的增强和技术水平的提高,加强自主探索变得越来越重要,这一过程需要有容错机制,在尽量避免走弯路的前提下,必要时要舍得投入。

金融要在科技创新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科技创新已成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引擎。面对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带来的重大机遇和挑战,我们尤其要重视支持和推动各行业各领域的科技创新和产业化运用。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是实体经济的血脉,也是资源配置和宏观调控的重要工具,需充分发挥金融作用,让金融成为我国科技进步的重要推动力量。

引流金融活水更多流向科技领域

科技创新需消耗大量人力、物力、财力,金融资源的支持和投入必不可少,这就需要在顶层设计和体制机制上加以完善,有意识地引导金融资源流向科技创新。需进一步完善金融支持科技创新政策体系,通过奖补、贴息等财政政策支持金融分担科技创新成本和风险;通过发挥结构性货币政策作用,通过适当延长央行再贷款等低成本资金使用期限、增加再贷款额度等方式,使银行信贷与科技创新资金需求和使用周期更加匹配;通过探索设立金融支持科技创新示范区等方式,鼓励有条件、有基础的地区先行先试,探索走出金融支持科技创新的有效路径,取得成熟经验后再面向全国复制推广;通过设置监管考核指标、发挥绩效激励作用等方式,引导和支持金融机构完善业务结构、丰富产品供给、优化服务方式,使金融机构内部职能条线设置、人员设置、产品类型、风控模型等更加匹配科技创新特点和规律。

树立科技创新是金融机构竞争蓝海的理念

科技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中起着基础性、战略性支撑作用。从产业变革看,我国正处于新旧动能转化时期,传统产业增速放缓,战略性新兴产业如雨后春笋般崛起,生产要素面临新一轮重构。从发展基础看,全社会研发经费支出已居世界第二位,研发人员总量已居世界首位,世界知识产权组织2021年发布的全球创新指数显示,我国科技创新能力已在132个经济体中位列第12位。从发展速度看,“十三五”以来,我国R&D经费保持着两位数的增长态势;全国高新技术企业数量至2021年末已达33万家,上缴税额由2012年的0.8万亿元增加到2021年的2.3万亿元。从发展洼地看,芯片制造、操作系统、基础元器件等领域还存在明显差距,将成为自主创新的攻坚目标。从发展热点看,新能源汽车、人工智能、生物医药等领域优质企业与投资机会可能涌现。科技创新在未来将变得重要和极具资源吸引力,金融企业必须抓住机遇开发科创市场,想方设法布局谋划、培养客户,尽早适应科技企业特点,尽可能提早深耕建立起竞争优势。

充分发挥各类金融主体的职能作用

经过多年的发展,我国已建立丰富多样、层次多重的金融体系,各类金融主体应该提供高质量金融供给。种子基金、天使投资基金等需发挥“投早投小”的特点和优势,产业基金需发挥深耕某一领域的专业投资优势;商业银行需发挥融资主力军作用,将更多信贷资源投向高端制造业等产业;政策性金融机构需发挥中长期资金优势,为科技企业提供长期融资支持;保险机构需完善科技保险产品体系,让创新主体敢于拼搏;融资担保机构需开展创新型企业担保业务,发挥风险分担的作用;金融租赁公司需更好提供大型科技设备、精密仪器等融资租赁服务,降低科技企业生产成本。同时,可发挥金融机构在资产定价、创造流动性、风险防控等方面的专业优势,让无形的专利权获得市场公允价值,让研发风险、市场风险等变得可分割可分担,可通过股权融资、债券融资使企业获取长期相对低成本的稳定资金,可通过投贷联动、内保外贷使科技企业提升流动性规模,也可通过套期保值、开立信用证等方式让科技企业参与国际竞争。

坚持走独立自主的金融基础设施自主化道路

金融基础设施是金融体系的底层支撑,包括为金融活动提供支付、清算、结算或记录的软硬件系统和相应的制度安排,承载的信息集中、响应瞬时、涉及多方,是金融与科技结合的重要表现,一旦金融基础设施出现问题,将会影响金融机构运行甚至对于经济运行产生冲击,是关系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前,我国用于金融领域的高端芯片、存储、数据库等产品还需进一步自主可控,在环球银行间金融通信协会(SWIFT)支付系统等国际结算方面的话语权和独立支付系统开发方面还有差距,在金融业IT核心技术安全可控标准建设和风险防范方面还需加强。实践已经充分证明,依靠自主创新、坚持安全可控是维护金融安全的唯一道路。金融体系需比以往更加重视金融安全的重要性,增强紧迫性和责任意识,加快建设自主可控的金融基础设施。金融企业要制定完善金融安全规划,尽快投入资源,加强科技支撑,将安全要素嵌入业务发展的每个环节,融入企业建设的各个方面。

(编辑  宋斌斌)



* 陈赜,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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