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导刊

忆云汉

2023-05-18 11:22:16


 

202325日,传来了我们所不愿意听到的消息:罹患癌症的台湾著名学者朱云汉教授离我们而去。云汉家国情怀厚重,视野广博,学识深厚,虚怀若谷,为人谦和真诚,深得两岸和国际学界及各界人士的敬重。多年来,云汉为两岸关系的发展交流与国家统一奔走,做出了重大贡献。他的去世令人十分痛惜!细想与云汉交往已有30多个年头。随着时间的流逝,我们都已从青壮年进入暮年。如今虽然天人永隔,但和云汉交往过程仍历历在目。

这个朋友值得交

我最早认识的是云汉的哥哥朱云鹏教授。1990年,我和朱云鹏都在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做访问学者。记得有一次问云鹏一个有关台湾的问题,云鹏说,这方面我老弟比我厉害,我发个电子邮件问问他。我才知道了台大政治系的朱云汉教授。1991年云汉来上海,我们见面认识。

当时台湾当局成立了“国家统一委员会”,颁布了《国家统一纲领》,明确了“两岸同属一个中国”,和通过近程、中程、远程三个阶段实现统一的目标。两岸似有在政治上开始积极互动的迹象。在南怀瑾先生协助下,汪道涵与台湾当局派出的代表在香港进行了沟通。随即,两岸分别成立了海峡两岸交流协会(简称“海协会”)和海峡交流基金会(简称“海基会”),作为政府授权处理两岸事务性问题的机构。通过两会的多次沟通,最后达成了“在海峡两岸共同努力谋求国家统一的过程中,双方虽均坚持一个中国的原则,但对于一个中国的涵义,认知各有不同。惟鉴于两岸民间交流日益频繁,为保障两岸人民权益,对于文书查证,应加以妥善解决”,并建议“用各自口头声明的方式表述一个中国原则”的共识。这就是著名的“九二共识”,它奠定了两会交往和两岸各项往来的基础,也为两岸关系开辟一个新局面提供了政治基础。从此,两会正式开展工作,解决两岸在民间、商务往来中的各种问题,并开始酝酿两会会长汪道涵(海峡两岸关系协会会长)、辜振甫(海峡交流基金会会长)会谈,以正式签订所达成的协议。

但是,两岸关系的发展并不像表面上那样一派乐观,底下仍然阴风不断。台湾领导人私下派来的人,今天来大陆做的承诺,明天回去后就可以推翻。记得汪老曾气愤地引用《论语》中的一句话对台湾的“传话人”说:“与朋友交而不信乎?”它反映了当时李登辉口头喊统一,却真心谋分裂的两面性,也反映了当时两岸关系发展的复杂性。

在这个阶段,台湾来的学者、政治人物、台商如过江之鲫,朱云汉能进入汪老的法眼,是因为他在给《中国时报》写的一篇时评中,对正在酝酿的“汪辜会谈”讲了这样一句话:“台湾在这个时候虽难有大动作,但也绝不能搞小动作。”汪老觉得此话十分中肯,说:“这个朋友值得交!”知道我与云汉相识,即让我请云汉来上海,要当面交谈。我清楚地记得汪老与云汉第一次见面时说:“云汉教授,你还不到40岁,我快80了,让我们做个忘年交吧!”汪老之所以对云汉如此器重,是体会到云汉对推动两岸关系发展的真诚愿望,也看到云汉在台湾复杂的政治局面下能够抓住要害,敢于提出诤言。从此以后,云汉每来上海,必去拜会汪老,甚至有时汪老在外地参加活动,也让我陪同云汉前去交换意见。

从历史的纵深了解台湾问题

在认识台湾问题的复杂性上,云汉给予了我们很大帮助。

过去,人们对解决台湾问题的关注点,主要在国民党执政当局上,“寄希望于当局,寄希望于台湾民众”的对台工作思路正是这种认识的写照,但对于台湾历史的、内部的因素知之甚少。1994年,李登辉与日本作家司马辽太郎的谈话一经公开,几乎所有人都大吃一惊,才知道李登辉并不认同国民党政权,也不认同他作为“总统”的“中华民国”。他认为到目前为止,掌握台湾权力的全部都是外来政权,并称之为“身为台湾人的悲哀”。然而,李登辉并未就此止步。

19956月,美国政府不顾中国政府的一再交涉和坚决反对,允许李登辉到母校康奈尔大学参加毕业典礼。李登辉在康奈尔大学演讲时,一次不提“一个中国”,却多次使用“中华民国在台湾”和“在台湾的中华民国”的说法,为“两个中国”或“一中一台”制造舆论。同时,他很直白地说,“中华民国未能获得国际社会应有的承认”,“不满意我们今天所处的国际地位”,力求为“台湾”拓展体现主权性质的“国际生存空间”。

199979日,李登辉在接受“德国之声”的采访时,又公然声称台湾与大陆的关系是“国家与国家”,或“至少是特殊的国与国的关系”,而非“一合法政府、一地方政府”的“一个中国”内部关系。

1979年北京正式提出“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方针,期待“国共实现第三次合作”起,到针对台湾当局所颁布的“国家统一纲领”,1995130日,江泽民主席在《为促进祖国和平统一大业的完成而继续奋斗》中提出关于发展两岸关系,推进祖国和平统一进程的八项主张,所针对的都是一个被认为是坚持“一个中国”认同,能接受国家统一的“台湾当局”和台湾社会,所以才有“寄希望于台湾当局,寄希望于台湾民众”的对台工作方针。然而当李登辉逐渐暴露出其主张“两国论”的真面目时,重新认识台湾问题的复杂性,重新考虑对台工作方针,成为一个紧迫的问题。

云汉比较早地从历史的角度来解释,为什么台湾存在像李登辉那样一代人反对“一个中国”认同。一次,云汉来上海详细介绍了日本占领台湾后,从1938年开始改变殖民政策,从残酷镇压变为企图为永久领有台湾而实行的“皇民化”运动。所谓“皇民化”,就是在台湾要铲除中华文化,强行移植日本“皇民文化”的社会和文化改造运动。日本统治者强迫台湾民众烧掉自己的祖宗牌位,在家里只准供奉天皇牌位;关闭所有用中文教学的学校,包括私塾,全部推行日语教育;要求台湾居民用日本名字登记户口。这也是李登辉在23岁之前叫“岩里正男”的原因。日本统治者一方面在台湾掠夺战争资源,征召兵源参加日本军队,一方面也在台湾进行了建设,比如建设铁路运输系统,普及电力系统,对台湾居民住家开窗改厕,推广卫生运动,由此当时台湾的现代化程度要快于祖国大陆。正是这个“皇民化”运动在台湾奠定了深厚的亲日文化基础。日本战败投降后,赴台湾负责接收的国民党要员曾有这样的感慨:“幸好‘皇民化’只搞了8年,如果再搞8年,台湾就可能收不回来了!”所以蒋介石政府到台湾后做的一件很重要的事就是废止日语教育,强制推行国语。因为有过这样一段“皇民化”的历史,台湾形成了滋生分离和分裂倾向的土壤,这对实现国家统一带来更复杂的挑战。

1947年的“二二八事件”,长期以来一直是台湾社会中“本省人”污名化和反对“外省人”情节的源头,并深远地影响着台湾的政治进程。20世纪80年代,台湾开放“党禁”,90年代台湾开始“民主化”以后,这个事件终于成为国民党当局的历史“原罪”,也成为民进党等反对势力攻击国民党以及国民党失去执政“正当性”的重大因素。无论国民党如何道歉,都无法洗脱这一历史“原罪”。大陆史学界对“二二八事件”的定性是:“台湾省人民反专制、反独裁,争取民主的群众运动。”[1] 从当时国内正处于中国共产党领导广大人民群众对国民党当局的反饥饿、反内战、反压迫运动的大背景,以及谢雪红、杨克煌等台湾共产党员和台湾民主自治同盟的先行者们组织人民群众反对国民党当局的残暴镇压,领导人民起义的英勇斗争来看,这样的判断并没有错。但是,它没有完全反映出这个事件的复杂性,更没有看到“皇民化”运动所隐埋在台湾社会中,最后滋生分裂倾向的因素。

云汉提供了对“二二八事件”认识的另一个视角:客观上,当时的台湾与大陆在现代化程度上存在着较大差距。台湾城市中电灯、自来水、抽水马桶普及程度很高,去台湾接收的国民党军队士兵绝大部分来自农村,根本就没见过这些设施。台湾民众过去见惯的是军容整洁、军纪较严的日本军队,而国民党军队在这方面要比日本军队差很多,欺压百姓的情况也不鲜见。因此,在欢庆“光复”的同时,一些台湾百姓对所接触到的国民党政府和军队产生了反感。

在太平洋战争和侵华战争中,台湾是日本的一个重要兵源基地。日本战败投降以后,十多万台籍士兵被遣返台湾。当时的台湾百业凋敝,失业率很高,百姓生活十分艰难。接管台湾的国民政府根本无力妥善安置这些被遣返的台籍士兵,他们的不满成为散布在整个台湾社会中的干柴。“二二八事件”的爆发,等于提供了火星,迅速酿成熊熊大火。这些从日本军队遣返的台籍士兵都接受过军事训练,很容易就集结为一支准军事力量。他们在台南抢夺了军火库,准备暴动。但一个偶然的因素阻碍了他们形成战斗力。国民政府在台湾受降时,把日本军队交出的枪支与弹药分台北与台南两个军火库存放。台南军火库虽被抢了,但里面只有枪支,没有弹药,无法形成作战能力。正是这个偶然的因素,给国民政府争取了从大陆调动军队的时间,对这场暴动进行了镇压。虽然这个因素并不能改变“二二八事件”的整个性质,但确实为认识“皇民化”运动的后果和台湾光复后社会的复杂性,也为认识以后和今天的台湾提供了更多的注脚。

作为曾经占领台湾的日本,从来就没有放弃把台湾从中国分离出去的企图。20世纪60年代,日本以民间基金会的形式,在台湾鼓励资助台湾史的研究,每年支持开台湾史研究的研讨会,以高出数倍月薪的稿费,吸引台湾高校教师和研究人员撰写有关台湾史的论文,使台湾史的研究在台湾成为一门显学,逐渐从中国历史中分离出来,并从中选拔研究骨干,凝炼将台湾作为独立主体的话语。正是以这样水滴石穿的方式,为建构“台湾认同”和为瓦解中国的国家认同打下了基础。

在与云汉的交流中,我们从国家认同的高度,对在台湾反分裂和实现国家统一所面临的困难和所需要做工作的认识在不断地加深。

是“民主化”,还是“国家建构”

20世纪90年代,随着苏东解体、冷战结束,世界格局发生巨大变化。福山发表的《历史的终结》,标志着西方的话语、制度取得了压倒性的胜利。西方的政治学者都在鼓吹“民主化的第三次浪潮”,台湾的许多学者更是憧憬着要做“第三次民主化浪潮中的优等生”。可随着李登辉不断推动“修宪”、修改教科书,台湾的“民主化”中翻滚着“本土化”的浊流,特别是当李登辉一步一步暴露出其“台独”的面目时,引起了台湾一些坚持中国认同学者的警惕。

1996年台湾所谓第一次选民直选“总统”,弥漫着“人民是头家”的喧嚣,云汉的恩师胡佛教授敏锐地指出:台湾正在进行的不是民主化。所谓民主,是在国家认同确定的条件下,选民通过对政党和候选人的投票,来决定公共政策的取舍。然而台湾进行的是一个借“民主”之名,要改变“一个中国”的国家认同,试图建立新的“以台湾为主体”的“国家建构运动”。云汉与胡老师一起,开始对西方的民主理论、对台湾的“民主化”进行深入的反思。

1997630日到71日,胡佛教授和云汉都受到国务院台办的邀请,赴香港出席香港回归盛典。他们亲眼见证了英国米字旗从香港降下,同时五星红旗和香港特区的区旗升起;亲眼见证了驻港部队进驻香港;亲眼见证了江泽民主席向全世界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成立,也亲眼见证了首任香港特区行政长官董建华和特区政府主要官员、临时立法会议员、法官的宣誓就职;亲眼见证了香港居民对回归祖国的欢欣鼓舞。我相信能亲身见证香港回归,是云汉人生中极为重要的时刻。云汉再来上海时,对我滔滔不绝地讲了两个小时他参加这个盛典时的所见、所闻、所思。

随着香港和澳门的回归,“一国两制”正式进入了实践,它的生命力开始绽放。香港回归以后,云汉多次受香港特区政府邀请对香港的发展建言献策。云汉告诉我,特区政府曾请他坐直升机在香港转了一圈,以了解香港的区情。云汉发现,香港毗邻深圳还有大片土地没有开发,他对香港特区政府建议:大力开发与深圳毗邻地区,借助于深圳的活力,发挥港深两地的优势,再造香港的辉煌。但是,受香港内部各种条件限制,这个建议一直无法得到实施。直到中央政府推行香港国家安全立法,提出建立粤港澳大湾区的战略。以李家超为特首的新一届特区政府上任后,云汉这个建言的实现才具备了必要的条件。如有朝一日能够实现,相信云汉的在天之灵也会含笑。

努力了解中国,重新认识世界

云汉和他的恩师胡佛一样,对于推动两岸之间的交流,了解祖国大陆的发展明显有一种紧迫感。有一次访台,云汉带我去胡老师家中拜访,墙上一首陆游的《示儿》十分醒目:“死去元知万事空,但悲不见九州同。王师北定中原日,家祭无忘告乃翁。”我想,这首诗不正是胡佛与云汉师生二人对国家早日统一的盼望和不见统一死不瞑目的写照吗?

胡佛教授四处募集资金,带领云汉和曹俊汉等有着共同理念的学者成立了“中流文教基金会”,用以资助两岸的学术交流,资助大陆学者有价值的项目研究,资助和奖励大陆优秀的大学生,并与我们上海社会科学院合作,从2004年起创办了《世界中国学论坛》。借助于这个论坛,胡佛教授特别强调从中国的优秀传统文化出发来推动对中国的研讨,其中有两届论坛的主题都是按照胡佛教授的建议确定的,一是“和衷共济”,一是“和合共生”,体现了从中国优秀的传统文化来认识中国、认识世界的精神。

云汉除日常教学、负责“亚洲民主动态调查”的大型项目研究外,还承担台湾“蒋经国基金会”执行长一职,时常需要满世界飞,并主持筹建工程浩大的“蒋经国纪念图书馆”,十分忙碌,倾心付出。也正是这段时间的过度劳累,对云汉的身体造成了极大的透支。可以说,云汉是一位少有的既对世界有关怀、又有多方面了解的学者,也在对西方和整个世界的重新认识中不断反思着自己过去所学所教的西方政治理论。同时,他一有机会,就花力气认真了解祖国大陆,了解日新月异的发展,也了解所面临的各种问题,提出自己的建议。

我记得他曾提到过参观在青岛的中国科学院海洋研究所,了解中国海洋研究的前沿,并在那里了解了超级计算机在科研中是如何实际应用的。

2000年曹锦清的《黄河边的中国》出版,作者在河南多地走乡入户,引领读者走进20世纪90年代的中原大地:中国农村从衣食饱暖的变化到乡情习俗的凝滞,从住房交通的渐变到干群关系的走冷,从行政指令集资贷款到乡村企业破产的历程,从农户收支的明细账目到农民负担日重的情况,从宗族家族观念的演变到乡村民主建设的困惑……《黄河边的中国》是一本十分难得的农村现实情况的真实记录与对“三农”问题的思考。此书引起了极大的反响。云汉立即通过朋友联系到曹锦清教授,请他赴台湾讲学。

20178月,云汉通过中流基金会组织21名台湾学者,在国台办帮助安排下访问了新疆,畅走天山南北,一直走到中哈边境的新疆最大口岸城市霍尔果斯,实地考察了这个被西方用“人权”严重污名化的中国最大民族自治区。这次参访使所有参加的台湾学者都大开眼界。云汉曾感慨地对我说了两点:一是没想到新疆的发展这么快!二是新疆已实现了由乱到治,对当时自治区党委的工作予以高度肯定,对于西方对新疆“制裁”的虚伪性有了更深刻的认识。

在厦门开会,云汉通过与厦门市领导的交谈,实际了解厦门的发展,以及从厦门始发的中欧班列的运行情况。在海南开会,云汉参观访问了省台办在脱贫攻坚中帮扶的村,对我们国家到2020年消灭绝对贫困的脱贫攻坚战略和基层实施扶贫政策的情况、效果进行了具体的了解。这些走访与调研,使云汉的家国情怀中不断注入新的时代内容。

着力推动两岸交流发展,为国家统一创造条件

21世纪初,陈水扁在台湾的执政倒行逆施,不断冲击两岸关系的红线;全国人大通过《反分裂国家法》,对“台独”亮出利剑。美国人也担心陈水扁的肆意妄为而称其为“麻烦制造者”,台湾人民更是对陈水扁家族贪得无厌的贪腐行为忍无可忍,“红衫军”冲上台北街头,最终把陈水扁和民进党赶下了台。

2008年,以马英九为首的国民党在台湾重新执政,给台湾主张在“九二共识”下实现两岸和平发展的人们带来了希望。云汉也高度期待两岸的和平发展进入一个新阶段。两岸关系的突破首先是在经贸关系上。台湾方面提出希望签署《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onomic Cooperation Framework Agreement,简称ECFA2008年年底,胡锦涛总书记在纪念《告台湾同胞书》发表30周年座谈会上明确提出:“海峡两岸可以签署《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从此,海峡两岸通过各种渠道为签订这个协议进行了密切的协商与沟通。20106月,海协会会长陈云林与海基会董事长江丙坤于重庆签订了《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之后在一次见面时,云汉没头没脑地对我说了两句话:“建明,谢谢你这些年来引荐我多次拜会汪老,这些经验使我在与北京高层沟通时非常受益!”“这次ECFA的谈判,北京不仅有诚意,而且准备得非常充分!”我不方便多问什么,但不免使人猜测:两岸在这次ECFA的商谈过程中,云汉是否扮演了某种重要的角色?

云汉去世之后,28日在国务院台办举办的记者招待会上,发言人朱凤莲在记者问对朱云汉教授去世有何评论时,说了这样一段话:“朱云汉先生民族情怀深厚,致力推动民族复兴,在中国现代化发展模式研究等方面多有建树,长期以来身体力行推动两岸交流合作与两岸关系的和平发展,贡献良多。我们对朱云汉先生因病逝世深感痛惜,并向其家属致以深切慰问。”朱凤莲发言人所说的“身体力行”,使我确信云汉一定做了许多这样的贡献。

遗憾的是,在马英九执政第二个任期的政策,即停滞于两岸经贸关系的发展,而无意推动两岸在政治上的商谈,“不统,不独,不武”成了当局两岸政策的基调。在台湾“本土意识”高涨、“民主”成为“国家建构”有力工具的背景下,两岸关系必然不进则退。果然,2016年台湾又一次“政党轮替”,民进党再次上台,两岸关系又回到反分裂、反台独的主轴上去。蔡英文上台后,否定“九二共识”,美国对台的干预进一步强化,两岸关系进入“准危机”状态。对此,云汉深为焦虑。2018910日,胡佛教授去世,而云汉那年也罹患癌症,这进一步加强了云汉对早日实现国家统一的紧迫感。

一次见面时,云汉告诉我这样一个故事。有一次他陪包道格(Douglas Paal,曾任美国在台协会台北办事处处长)去日月潭游览,路边一个摆摊的老头叫住包道格,说:“喂!我认识你,我在电视上看到过你。你是AIT(美国对台协会台北办事处的简称)的。你们美国人不要管我们的事,只要大陆愿意人民币兑台币11,我们就过去啦!”云汉说:“你看,台湾老百姓也希望统一。”我对云汉说:“台湾的选举、政党制度都已经与‘国家建构运动’结合在一起。两岸要统一,就不只是一个经济问题。不彻底打碎这种政治制度,是无法实现统一的。你是政治学的学者,这点应该比我清楚。”云汉说:“孙文总理早就讲过,世界潮流,浩浩荡荡,顺之则昌,逆之则亡。国家统一,民族复兴也是这样,该破的总要破,该立的也总要立起来!”正是在这一点上,与台湾一些主张两岸和平发展,又死抱着原有的“法统”、制度不放,一直在“不统,不独,不武”的“小确幸”中滚来滚去,还对美国抱有幻想的人不同,云汉在大是大非问题上,具有透彻的世界观和历史观,能从历史的潮流来理解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和海峡两岸必然的走向。也正是因为这一点,台湾岛内也有人对云汉竭尽排斥之能事,云汉在台湾的“中央研究院”院士遴选过程中就曾遭到过这样的经历。但这些始终未改云汉的立场。

三年疫情,一直无法再和云汉见面。只是从直接和间接的讯息中,知道他在台湾找到一位有经验的中医,通过吃中药,病情得到了有效的控制,也一直希望等疫情结束,能有与云汉再见面的那一天。20221127日晚,忽然接到云汉的微信通话,问我一些内地的情况,当问到云汉病情时,他的口气还是比较乐观。可是,没想到一个月后云汉就出现严重心衰,再一个多月后就永远地告别了我们。

生前,云汉的生命是如此多彩,贡献也如此多面。一旦失去这样一位朋友,才感到其损失难以弥补,真是“君今不幸离人世,国有疑难可问谁?”

(编辑  季节)

 



* 周建明,中信改革发展研究基金会资深研究员,上海社会科学院社会学所原副所长。

[1] 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史学会编写的《百度百科》词条《二·二八事件》。

 

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进入新时代之际,对发展中遇到新情况、新困难和战略思维这两个问题须高度重视。

 

对困难局面的准备

在党的历史上,七大是领导中国革命走向胜利的转折点。毛泽东在七大的结论中特别强调了不仅要看到光明,更要准备困难,并提出了十七条可能出现的困难。历史证明,毛泽东预见的许多困难情况后来都发生了,但有备确保了无患,我们党在不到五年里就领导建立了新中国。这充分说明了“没有预见就没有领导,没有领导就没有胜利。”因此“为了领导,必须预见”。[1] 预见,既要在曙光初现时能预见光明前途,也要在向夺取伟大胜利进发时准备困难,这是我们党成熟的标志,也是不断前进的保证。党的十九大提出了到2050年分三步走的宏伟蓝图,但还需要对可能的困难进行设想和充分准备。

党的十九大提出要实现伟大梦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何谓伟大?毛泽东讲得很清楚:因为很艰巨,才很伟大。不艰巨就不能说伟大。何谓艰巨?就是要克服许多前人没有遇到过的困难。立足于这样的思想准备和方案准备,我们党才能确保夺取伟大胜利。这方面我们党有着丰富的历史经验和教训。讲安全风险,这是首先需要重视的问题。

 

战略思维至关重要

从冷战开始,美国就建立了四年一次对国家安全进行战略评估与规划的制度。虽然受帝国主义立场、霸权心态、形而上学思想方式、国内政治制度的影响,手又伸得过长,但像美国这样在全球范围内界定自己的国家利益和主要威胁、提出国家安全战略、发现战略性风险与机遇、发展和组织战略资源去实现战略目标成为制度的国家,全球并不多见。美国的战略覆盖全球,关注长远,情报基础扎实,分析专业,涵盖经济、政治、科技、军事、外交、文化诸多方面。这是它的长处。没有这一点,美国难以长期称霸。

目前我们对美国的判断更多的是经验性的:好不到哪里去,也坏不到哪里去。而美国考虑对华关系是以国家安全战略为基础的:冷战时为遏制战略,冷战后为接触战略(Engagement Strategy),现在认为接触战略失败了,转为美国优先战略,进行零和性质的战略竞争。在国家安全战略框架里,美国界定了主要威胁,就很容易动员舆论,集中各种战略资源来对付。虽然不同党派与总统在对外政策上的特点与风格不同,但作为国家安全战略的主轴是稳定的。

我们需要对美国战略思维有更多研究,不能只注重党派与总统个人的特点,而忽略其国家安全战略;关注美国的具体政策,而忽视政策与战略逻辑的关系。过去,中国作为地区性大国韬光养晦、专注自己的发展,问题还不突出。当我们宣布到2050年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明确了构建新型国际关系与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目标,大力开展“一带一路”国际合作时,客观上已经作为全球性大国在行事,不可避免地被美国认为是对其霸权的挑战,改变现存的国际秩序。因此,美国的战略矛头一定会转到对付中国上来。而此时,我们许多人仍习惯从“夫妻关系”、合作共赢的思维,从贸易战、台湾问题、南海较量等具体问题的冲突来看美国对华政策,它反映了中美之间在思维逻辑上的差异。比如:

中方认为太平洋足够大,容得下中美两国;和平互利双赢应该是美国能接受的处理双边关系的准则;美方应尊重多边组织的规定。而美方的逻辑是:地球只有这么大,不允许任何一个国家挑战自己的霸权;中美不是互利双赢,而是零和关系;多边组织的规则如有利于美国应受尊重,如有利于中国则美国单边利益高于多边组织规定。中美之间在思维上的差异,陈定定教授的观察一针见血:“现在大多数分析都是就贸易战论贸易战,格局太小!去年以来我接触的美国官员,智库学者,企业人士,都不同程度认为中美是争霸关系,是两种制度之争,是两种体系之争,是两种文明之争。”中美之间在认识上的差异,反映了我们对美国战略的逻辑缺乏理解,也反映了我们在战略性思维上的弱点。

随着美国战略调整、中美冲突面突出后,又有一些同志认为:“美国的本质从来没有变过。从来是亡我之心不死!”仿佛只要强调美国霸权的本质规定性就可以替代对具体问题的具体分析。这同样要不得。为此,有必要搞清楚美国从“接触战略”到“美国优先战略”发生了哪些变化?为什么会发生这种变化?

 

美国对华战略为何调整

冷战结束以后,美国制定了“接触战略”。它的逻辑是作为世界唯一霸权,只要坚持对世界的领导和与新兴大国的接触,就可以将其纳入美国主导的国际秩序,确保美国的利益。

所谓“接触”,就是通过交往与防范两手改造新兴大国的发展轨迹。美国对华“接触”的依据是:只要促使改革开放,中国就可能成为与世界和平相处的民主国家;只要把北京拉入国际体系,中国就可以通过接触而被“驯服”,接受美国的规则,成为一个“负责任的利益攸关方”;在战略上,把中国当成朋友,就可能成为朋友,把中国当成威胁,就可能成为敌人。另一方面,中美实力太过悬殊,即使中国想改变国际秩序,那也是一个遥远而不值得担心的挑战。因此,按照接触战略,美国当时并未担心中国的强大。

但是,以经济同化、安全阻吓、国际规范塑造的“接触战略”没有能够“驯服”中国。中国迅速发展,通过“一带一路”倡议正在建设一个跨地区基础设施和对外经贸网络,也正在努力建设一支世界级军队。“中国制造2025”意味着中国力图在高科技产业领域实现赶超。在美国看来,中国这些目标一旦实现,就意味着自己的霸权地位将要失去。

当前美国战略界的共识是:对华“接触”已经失败。美国的国家安全战略必须调整到优先提高战略能力,以保持政治、经济、军事、技术的优势。按照这种战略,美国对华还是两手:不排斥在双边、地区、全球的问题上与中国合作,以扩大战略空间;迟滞、破坏中国的发展,在竞争中重建自己的绝对优势,以维护霸权地位。由此,中国从美国的战略伙伴变为战略竞争对手。这就是美国为什么要在贸易、投资、经济制度上找中国的麻烦;要在台湾问题上挑战中国的底线;要千方百计排斥中国的孔子学院;要搞印太战略;要谋取在核态势上绝对优势的原因。

美国的战略转变有两点值得注意:第一,转变的不只是具体政策,而是战略方向;第二,美国战略界的共识在推动着总统的行政,而不是总统在主导战略界共识的形成。如果我们循着原来的思路处理中美关系,对美国还抱有不切实际的幻想,就会吃大亏。只有把中美关系的本质看清了,把它的长处与短处都看透了,我们才能说真正建立起了自信,才能立于不败之地。

对美关系只是新时代国家安全中的一个问题。从到2050年要实现的目标来看,我们党在未来的奋斗过程中还会遇到更多的困难局面。对此预则立,不预则废。强化战略思维,才能达成战略性目标,成为世界强国。这是我们党在新时代必须要树立的观念。 

                                             (编辑  季节)



*周建明,上海社会科学院亚洲太平洋研究所原所长,中信改革发展研究院资深研究员。

[1] 毛泽东:《在中国共产党第七次都不大会上的结论》。《毛泽东文集》第三卷。

 

 

农村改革的方向需要调整

 

坚持土地的集体所有制,在家庭承包制基础上,建立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是我国明确规定的农村改革方向。近40年来,农村的改革实际是以“分”为导向,以实行家庭承包制为主线,除了极少数仍坚持集体统一经营的乡村和少部分仍保留集体土地、资源的村之外,以集体资源为基础、以组织农民为特征的“统”的机制已基本失去了现实的基础。[1] 结果,“统分结合”只停留在党的文件和宪法上,并没有被真正贯彻,小农经济再次成为我国农村最基本的生产组织形式。

农村家庭承包制曾对促进农村生产力发展、保障工业化和城市化发挥过巨大的历史作用,但走到今天,其局限性也显现出来:它瓦解了原来农村以集体所有制为基础的合作化体制,也瓦解了农村发展的内生动力,阻碍着农村生产力的进一步发展,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发展村民自治、移风易俗、落实基层治理等诸方面都产生了消极的影响。

从进一步发展农村生产力、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城乡协调发展实现一体化、实现共同富裕等目标来看,我国农村改革又到了一个转折关头:在家庭承包制的基础上,以加强“统”为指向,以基层党组织为核心把农民重新组织起来,把分散到家庭生产资料联合起来,改变现有的生产组织形式,真正做到“统分结合”。正如邓小平在1990年指出的:中国社会主义农业的改革和发展,从长远的观点看,要有两个飞跃。第一个飞跃,是废除人民公社,实行家庭联产承包制为主的责任制。这是一个很大的前进,要长期坚持不变。第二个飞跃,是适应科学种田和生产社会化的需要,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发展集体经济。这又是一个很大的前进。现在,实现第二次飞跃的需要和条件正在成熟,这是深化农村改革的基本出发点。

 

农村体制改革的主要矛盾已发生变化

 

当年,集体经济的“大一统”束缚了农民的积极性和自主就业,阻碍了生产力发展,是农村体制改革中的主要矛盾,实行家庭承包制的改革解放和发展了生产力。但在整个农村改革的指导思想中,突出强调了家庭承包制有利于调动农民积极性和发展农业生产的一面,[2] 没有重视小农经济的生产组织形式与农业现代化、农村建设和农民共同富裕这一社会主义现代化要求相矛盾的一面,没有强调农村的合作化是坚持社会主义道路的必由之路。现在,这种改革路径的局限性已充分表现出来。一个重要原因,是农村体制改革中的主要矛盾已发生变化:

我国农村体制改革的主要矛盾,已从改革之前“统”得过死、“分”得不足,变成了目前的“分”得过度、“统”不起来。农村改革的目标从原来主要是解放和发展农业生产力、增加农民收入,进一步演变为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实现城乡协调发展,走向共同富裕。更多强调“分”而忽视“统”的农村改革,不能适应改革所要达到的目标,这突出地表现为以下各种问题:

一家一户的分户经营,使原有的水利设施难以维护,而且容易遭到毁坏,新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因牵涉到用地问题亦难以进行。搞承包制时因土地好坏抓阄分地,造成耕地碎片化。目前,我国农民户均耕地约7.5亩,平均分为5.7块,阻碍了机械化耕作、规模化经营和统一科学种植。一家一户的小农经济难以抵御自然和市场的风险,也难以拓展生产门路。

对承包地长期采取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做法,这造成人地不均,剥夺了部分农民承包集体土地的权利,也影响了村民参加村内各项建设的积极性,有的地方甚至引发群体性事件。

以土地流转为基础而形成的种田大户、家庭农庄、土地托管,以及资本下乡,实现了农业的规模化生产,但并不承担“统”的功能。政策鼓励的农民专业生产合作社也不是涵盖全体村民的合作化机制,而是以追求效益为导向,按照市场逻辑进行的农户联合,它排斥地少、劳力弱的困难群众,既不能解决农村的分化问题,更不承担农村建设的责任。

土地承包长期不变,特别是量化确权之后,强化了农民对土地的私有观念,导致“宁可抛荒,不可释业(地产)”,抛荒现象较为普遍,山地、旱地更为严重,有的地方抛荒面积达到20%以上。根据《土地管理法》,发包方有权对抛荒两年的耕地收回,但十五届三中全会的决定规定,不得随意收回承包地,[3] 之后《土地承包法》又强调了这一点。两个不同的法律规定,使基层不敢处置抛荒地,土地的集体所有权实际上落空,土地抛荒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

在城市化、市场化、工业化、国际化、信息化浪潮中,城市成为发展极,第二、三产业引领国民经济发展,而失去内在发展动力的农村无法与城市协调发展,越来越边缘化。自发外出打工成为农民分享工业化、城市化机会的主要途径,但这是以家庭的支离破碎为代价的。大量的留守老人、留守妇女、留守儿童,反映了家庭关系松弛,家庭的社会功能大为削弱,许多家庭瓦解。

实行“统分结合”的基本条件,是在家庭承包制的同时,村级组织仍具有实行“统”的基本条件和资源,这就要求以一定的集体经济为基础。对“分”的片面强调,导致集体所有的田地、山林、水面基本分完,发展集体经济缺乏基本的条件。全国58万个行政村,一半左右没有集体经济收入,30%的村集体经济收入在10万元以下,真正能依靠集体资源主动进行建设的村在比例上只是个位数。这种状况造成“统”既缺乏体制保障,也缺乏集体经济的支撑。[4]

 

在农村改革的过程中,“统分结合”虽写在文件上,但有名无实。“有分无统”造成从合作化开始组织起来的农民又分散化,使农村失去了发展的内在动力。整个农村的发展已从原来依靠国家和集体的“两条腿走路”,变成现在主要靠国家投入这“一条腿”,农村中集体主义观念、自力更生精神不复存在,农民的依赖思想发展起来,人民的主体性发生了蜕变。

在小农经济和市场经济的基础上,村级组织的弱化造成家族势力复兴、宗教势力扩张、灰黑势力抬头,封建迷信、以大操大办为特征的人情风蔓延。农民片面声张个人的、眼前的利益,成为基层治理和农村建设中的突出问题。在这样的条件下,以一人一票为特征的农村基层群众自治制度难以发挥有效作用,反而衍生出各种问题。

“分而不统”的体制对进一步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与中央关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都不相适应,与走向共同富裕的目标南辕北辙。它也与中国共产党一贯坚持的把农民组织起来走合作化道路、与邓小平关于农业要实现两次飞跃的思想、与习总书记在《摆脱贫困》一书中关于发展集体经济重要性的论述、[5] 在《干在实处走在前列》一书中关于千方百计发展集体经济的要求格格不入。[6] 农村改革到了需要认真总结经验,进行重大调整的时候。

 

以“统分结合”为目标,深化农村改革

 

《塘约道路》代表着那些“分”的路子走不下去、重新强化“统” 的村,是统分结合的新实践。我所到过的贵州安顺西秀区大坝村、山东泰安大陡山村、德州宁津县陶庄村、湖南麻阳县楠木桥村、怀化鹤城区大坪村,都是近年来在党支部带领下,通过强化“统”来改变面貌的例子。这类例子在全国各地都有,他们代表了这样一种改革方向:在家庭承包制基础上通过村民的土地承包权入股,建立村社合一的合作社,抱团发展,使农民和集体双增收,也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开辟了道路。

这些村的实践告诉我们:“统”就是在家庭承包制基础上建立起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合作化生产方式;就是使农民围绕着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组织起来;也是农民抱团发展,从农业走向第二、三产业的新方式。他们因强化“统”而激活了农村发展的内因,调动了农民的积极性,解放了农村生产力,为农村建设重建起集体经济的基础。他们在“统”的过程中实现了农民回村发展,家庭重新团圆,也重塑了农民的“集体”观念,激发起自力更生的思想,改变了农村落后的观念与风气。他们这种统分结合的新实践,对实现邓小平提出的第二次飞跃具有重要启示。

多年来实行“分”的改革造成了一种新的思想僵化,好像只有“分”才是改革,强调“统”就是走回头路。实际上,改革的初心是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改革的灵魂是实事求是,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在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矛盾运动中遇到什么问题解决什么问题。因此,以前实行家庭承包制的“分”是改革,今天在家庭承包制基础上加强“统”、实现“统分结合”也是改革,是改革的深化。它有利于激发农村内在的动力与活力,有利于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有利于促使农村与城市协调发展,有利于巩固党在农村的领导,有利于巩固社会主义制度。

回过头来看近40年的农村体制改革,我们党对于实行家庭承包制的认识是明确的,改革的措施是坚决的;但是对于怎样坚持和发挥好土地集体所有权,怎样在家庭承包制基础上发挥好集体经济的优势、发挥好“统”的功能、真正实现统分结合的问题,我们的认识和实践都有待进一步深化。我们必须以实事求是为思想武器,以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南,对农村体制改革实践中的深刻教训进行系统总结,统一党内思想认识,加快推进“统分结合”的改革,真正从根子上解决“三农”问题。

                                              (编辑  迟晨光)



[1] 农业税费改革后,村内的建设主要靠“一事一议”制度,由村民筹资筹劳,财政实行奖补。实践表明,能通过“一事一议”干的项目十分有限,从20082014年间,全国村均仅建3个项目,共100万资金。

[2]十五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实行家庭承包制,符合生产关系要适应生产力发展要求的规律,使农户获得充分的经营自主权,能够极大地调动农民的积极性,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符合农业生产自身的特点,可以使农户根据市场、气候、环境和农作物声场情况及时作出决策,保证生产顺利进行,也有利于农户自主安排剩余劳动力和剩余劳动时间,增加收入。这种经营方式,不仅适应以手工劳动为主的传统农业,也能适合采用先进科学技术和生产手段的现代农业,具有广泛的适应性和旺盛的生命力,必须长期坚持。”

[3]十五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使用权。对于违背政策缩短土地承包期、收回承包地、多留机动地、提高承包费等错误做法,必须坚决纠正。”

[4] 韶山市对这种困境的概括是:现在农村的基础设施基本靠要,村级组织运转基本靠补,村内的建设基本靠捐。

[5] 习近平同志在该书《扶贫要注意增强乡村两级集体经济实力》一文中指出:发展集体经济意义重大:一,是坚持社会主义方向,实现共同致富的重要保证;二,是振兴贫困地区农业的必由之路;三,是促进农村商品经济发展的推动力;四,是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坚强后盾。福建人民出版社2013年出版。

[6] 参看该书中习近平同志2004年《在甬温绍舟台党建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央党校出版社2014年出版,429页。

 

今年4月份发生在裕元鞋厂数万人的罢工事件表明,我国的劳资矛盾已发展到不容回避的程度,超出了传统的“发展”和“维稳...

今年45日到26日,世界上最大的运动鞋代工生产商台湾宝成公司在东莞高埗镇投资的裕元鞋厂,工人因厂方未依法足额缴纳五险一金,进行了历时20天,规模最大时达5万人的罢工。这是近年来工人群体性抗争中规模最大的一次,较典型地反映了当前劳与资、政府与劳资之间的问题。罢工虽已经平息,但劳资矛盾的新发展以及动态矛盾值得关注。

近年来劳资纠纷突出,2013年全国较大规模的有几十件。此次裕元罢工的直接导因是厂方长期以来对工人的五险一金缴费不足,但从罢工期间工人们的QQ群聊、媒体的报道和对一位裕元工友的访谈,以及近年来深圳、东莞等地所发生的劳资纠纷中可以看出,引起罢工的原因更为复杂。其中有两个问题值得重视:从裕元罢工来看,当前我国的劳资矛盾处于什么状态?为什么地方政府在维稳的框架下依法处置这次罢工事件,却失去了工人们的信任?

当前我国的劳资矛盾与工人的阶级意识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工商业已基本转变为以资本为主导、通过市场来组织,以生产要素进行分配的生产方式。到20133月底,我国登记注册的1374.88万户企业中,私营企业达到1096.67万户,占近80%,私营企业成为经济成分中的主体。同时,工人的主体已由来自农村的“农民工”组成,工业化、城镇化、经济全球化的大潮迫使他们加入城市的产业大军,多数为非公有制企业的雇佣工人。

裕元罢工是典型的代工私企中劳资矛盾的反映。在我国经济对外开放参与全球化以后,出现了很多作为跨国品牌公司产业链末端的代工企业,这类企业中的劳资矛盾较为突出。在整个国际分工的生产链中,品牌公司靠技术和品牌垄断了利润的大头。代工企业本身也受跨国企业的压迫,所获利润有限,只有通过减少成本来获取利润。为此,通过降低劳动成本和提高工作效率来增加利润是其最通常的做法。

根据美国马萨诸塞大学私企社会欠账课题组的报告,长期以来,中国的私企依靠低廉劳动力在全球市场取得竞争优势,很多企业没有对劳动者的超时劳动做出应有的补偿。这种转嫁给劳动者的潜在成本,既是对劳动者的社会欠账,也是私企超额利润的来源。报告指出,2003-2009年中国的私企社会欠账总额估算达到4.1万亿元,占同一时期利润总额的9%,占劳动报酬总额的6%,相当于2009GDP14%。如果去掉这部分利润,私企与国企的利润率大致相当。[1] 20多年以来的发展过程中,农民工这个群体承受了巨大的社会代价,今天中国的繁荣,不能不看到他们付出的劳动。而在现实生活中,农民工却成为弱势群体,仅被看作劳动力“要素”。即便是在国家法律规定他们应有的权益中,也难以得到真正的兑现。他们以罢工这种激烈的行动所要争取的,只是法定的权益,以及在劳动中的尊严,是因为在体制内他们没有政治参与和得到利益保护的渠道。

改革开放以来,作为一个制造业大国崛起,中国形成了一支世界上规模最大的产业工人队伍,主体是农民工,2013年总量已达26894万,其中31.2%从事制造业,22.4%从事建筑业;其中80后新生代农民工占46.6%[2]

农民工本身是改革开放时代的产物,他们已没有父辈那种基于翻身感而对共产党的热爱,绝大多数也没有经历国企“改制”所带来的挫折和失落。农村有限的土地和城乡之间的差距使他们从农村进入城市讨生活,同时也在打工经历中认识社会、认识自己。正像一位裕元的工人所说:“我们只想有体面的工作,有尊严的生活。”然而,多年打工的经历却使他们从满怀希望与热情走向失望。裕元工人在访谈中表示:“我在高埗呆了15年,一直在裕元,说实话,对裕元厂,对高埗镇有很深的感情。”“高埗已经成为我的第二故乡了,裕元厂就像我的家。”“可是,裕元,高埗,你们拿什么来让我爱?很多人把一生中最美好的青春都奉献在这里了,可是,当他们老无所依,难道他们真的只能活在新闻联播里?”[3]

究竟什么原因导致工人们如此失望?从工人们的劳动环境中可窥一斑。在流水线上作业的正式工人,必须以秒为单位完成某个机械性的动作,承受着极高的工作强度和压力,每一班持续工作1012小时,工人成为流水线的附着物。有的还必须在高温、有毒的条件下生产。有的企业虽有食堂,但伙食不好,工人吃不吃都得缴伙食费;有的企业还规定了很短的吃饭时间。有的企业规定工人一天只能上两次厕所,还必须要有人顶班行(见裕元工人419日的微博)。在私企中,为完成生产任务,往往采用非常严苛的管理方式,管理层对工人辱骂、羞辱、惩罚是家常便饭。工人不仅出卖劳动力,而且被剥夺尊严。[4]

参与罢工的工人们持有的政治立场是:“我们热爱党,热爱我们的祖国,我们也希望国家发展得越来越好。”罢工期间,英国BBC来采访,工人一方面觉得这下有救了,同时又觉得自己给祖国丢了脸。工人们在自己的打工经历中强烈地感到:“如果当经济持续发展而工人不能享受到发展的红利,这不是一种正常的局面。”

裕元这次罢工虽是以企业在社保缴费上的问题为由,但却是多年在工厂内所受的不公正待遇与屈辱,在情绪上的总爆发。选择社保缴费问题,是因为这个问题最具法律正当性,资方难以否认,地方政府也难以用维稳来压制。从整个罢工过程来看,工人们最大的动因是出于长期累积的对资方的强烈不满。此次罢工没有明确而统一的策略,具有情绪化的特点。工人们对社会上维权组织的介入是警惕的,意识到其背后有敏感的支持力量。罢工本身因而带有强烈的发泄性特点。

从农村走入城市的这一代工人,大多数还只是为个人利益打拼的个体,有的还怀揣着攒钱自己当老板的梦想。对于在工厂里自身权益受到损害,许多人只是认为自己的命不好,部分工人以跳槽来应对,个别的甚至以自杀来表达自己所受的屈辱。大多数工人对现状只能“忍”,很难形成有意义的集体行动。在这个意义上,能够形成这样一次5万人规模、历时20天的罢工并非易事。

政府依法处理,为什么会失去人心?

纵观整个罢工事件,政府部门力求依法处置,但结果却是从工人们开始对政府部门抱有期望,到最后失去信任。其原因究竟何在?

对裕元罢工事件,人社部通过新闻发布会正式表态,认为裕元鞋厂确实存在未如实申报社保缴费的问题,并向企业发出了《社会保险限期改正指令》,责令企业依法整改。裕元厂承认在社保缴费上存在问题,同意从20145月起按照规定缴纳职工的社保费,并考虑到工人的收入在当地较低,每月发放230元生活补贴。对以前欠缴的社保费同意补缴,属于个人缴纳的部分由工人补缴。对此工人仍然不满。因为按照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后,每人每月要承担个人缴纳的400500元。即使增加230元补贴,工人的实际现金收入仍少于过去,进而提出要求加薪30%,这样方可使工人的平均月收入能达到当地3000元左右的水平。同时,工人认为欠缴社保和公积金责任在企业和政府监管不力,个人补缴部分大部分工人承担不起,应由企业和政府承担。

对于工人的要求,东莞市有关部门分别作出不予支持的答复。从内容上看,政府部门的答复都是依法有据的。在政府部门答复后,裕元工厂也作出了相应答复:补缴社保个人承担部分应由个人承担;不支持员工以未足缴社保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企业补缴部分不打入个人账户;底薪每年增加30%没有法律依据(工人的要求是一次性增加工资30%);每月支付员工230元生活补贴,但不纳入底薪;愿意将管理粗暴、不尊重员工、伙食差等问题纳入整改;愿意与工人选出代表沟通协商;完善高温津贴发放;希望尽快复工,共创双赢。[5]

但工人们对裕元的答复仍不满意。这种不满,既有对长期受资方压迫的问题未得到政府正面回应的原因,也有受情绪支配的因素。由于没有组织化和较为完整的谈判策略,工人们很难把握收放分寸。随后,在公安部门的强力介入下,裕元工厂于426日实现了复工。尽管工人中对复工有不同的认识,但共同的情绪是被迫的,不满的。不仅对资方,也对当地政府充满不信任。

这次罢工,是工人长期形成的积怨的总爆发,开始工人只是想出一口气,增加一些待遇,但资方的态度非常强硬,个别台干甚至说“大陆人就是贱”,激起工人的强烈义愤。此时因鞋厂处于订单旺季,罢工无疑给资方造成巨大的压力,而且在社保问题上明显理亏,所以做出一些让步,但一些台湾媒体一味把责任推给工人;在罢工过程中资方曾悬赏500050000元奖励举报者。正是在这种劳资对立不断升级的情况下,罢工规模越来越大。

作为农民工,他们是“草根”群体,身处办事要付钱、找熟人的社会环境中,他们没有在直接的体验中确立政府是为他们服务的观念。在这次罢工中,政府和工会对罢工的处置使他们失去了工人们的信任,被认为是资方的保护者,劳资矛盾进一步延伸为劳方与政府的矛盾。这正是这次罢工值得深思的地方。

罢工结束以后,工人们认为:“罢工失败的主要原因是:1.政府强力打压,甚至警察封住厂门不让员工出来,到车间强迫工人复工。2.部分工人受前述情况影响,产生悲观、畏惧和失败情绪,觉得反正搞不赢了,捞了230元,见好就收,无奈复工。”“虽然复工了,但大家心里都憋着一股怨气。今天大家心里都特别难受,感到很屈辱。表面看来,罢工已平息,但矛盾仍然存在,问题没解决。”

“这次罢工事件是三败俱伤,员工被打压,资方需付出几十亿的补偿和罚款、滞纳金,政府的威信下降。”

“这次罢工的前期,员工还企望政府协调,当工会介入后镇压加剧,员工的幻想都破灭了,这种觉悟会让下次斗争更有力量,至少思想上不再那么软弱。可以说,只是明火被扑灭了,仍有暗藏的火种,下次遇到诱因,可能会更加爆发!而且经过这次的洗礼,下次的罢工,肯定会更有组织性和战斗力!”[6]

为什么政府依法处置,反而会引起工人们的反感呢?问题在于政府认识和处理问题的方式与工人的实际诉求存在很大的差异。

“发展是硬道理”、“稳定压倒一切”成为地方政府最重要、最基本的责任。“发展第一”造就了地方政府更多地站在资本立场,这也是政府长期以来对于资方违法监管不力的原因所在。而作为群体性事件,地方政府对罢工的处置依照的是“稳定压倒一切”的维稳思路。从维稳和依法治国的框架来看,东莞政府的处置是符合逻辑的,为什么会失去工人们的信任?

笔者认为,基本原因在于现行的发展模式下,劳资双方的对立关系已是客观现实,“发展和维稳”不能从根本上解决矛盾,地方政府没有找到妥善处理劳资矛盾的立足点。

这次裕元罢工,工人们的认识和态度已经从单纯的劳资矛盾层面上升,认为政府应该站在工人一边,希望政府能够理解工人的立场,帮助工人们建立有尊严、体面的工作环境和生活条件,建立“劳资两利”的发展模式。他们并非一味仇富反资,也了解目前外资方办企业对就业的作用,但反对资方无视劳动者权益和尊严。在这个意义上,这次罢工工人们既有具体的权益诉求,也希望建立一种新的劳资关系。而地方政府还是就事论事地依法处理“群体”事件,回避劳资矛盾。

相比之下,台湾15家劳工团体声援裕元工人罢工;香港劳工界八团体给裕元各代工品牌的公开信,更旗帜鲜明地指出NikeAdidasTimberland等这些裕元为之代工的国际品牌公司更有不可推卸的社会责任,“它们是整个国际生产链上获取最大利润的一群,而处于整个生产链尽头的各国工人就是其奴隶,也是唯一受害者。” [7] 因此,工人应补缴的社保费用部分应由裕元和所有向裕元下订单的品牌买家共同承担。

要求国际品牌商承担其应有的社会责任,不仅合理合法,而且也有成功的先例。1993年深圳葵涌镇致丽玩具厂大火,导致47名女工死亡和87人受伤,经香港及各国劳工团体多年抗争,多个国际品牌商答应共同承担赔偿工人的费用。2013年孟加拉达卡发生整座厂房倒塌,导致三楼制衣厂千名女工死亡,2400多人受伤,经国际及各国消费者权益组织和劳工团体抗争,多个国际品牌商最终答应共同承担赔偿工人的费用。如果地方政府能够清醒地、实事求是地面对现实,更多地考虑工人的立场而不是简单的“维稳”,就能意识到自己对资方监管不力的问题,采取必要措施为工人们争取合理的权益,推动建立更合理的劳资关系,营造有利于劳资两利的环境。这才是对我们人民政府的本质要求。

这次罢工的一个明显后果,是工人们形成了“政府和工会不站在自己一边”的观念。目前体制内并没有给一线劳工提供充分有效的参与渠道来表达意见、争取改善自身处境,体制外的抗争成为其唯一的出路。这必然会促使他们情绪性的意识向自觉的阶级意识发展。

现行发展模式的局限性

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地方政府将工作重心牢牢地固定在发展经济上。在工业化、城镇化、经济全球化的过程中,地方政府的首要任务是招商引资发展地方经济。在苏北某县的中心大街上挂着这样横幅,反映了这个时代地方政府的行为逻辑:“千中心,万中心,经济建设是中心;千重点,万重点,工业经济是重点;千条线,万条线,招商引资是主线;全员发动抓招商,积蓄后劲谋跨越”。

地方政府还负有为地方提供公共产品的责任,而财力资源主要靠本地财力的增长,最快捷的办法还是招商引资。招商引资成为地方经济发展、政绩考核的关键所在,也因此决定了地方政府“亲资本”的立场,体现在对投资企业在税收政策和土地出让价格上的优惠、在环境污染上的迁就、在执行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障政策上的“变通”。各地方政府在招商引资上的竞争激烈,更加剧了这种行为。由此造成了难以治理的环境污染和劳工合法利益严重受损,成为这种发展模式沉重的社会成本。在私企中,超时加班、劳动条件差、工人不受尊重的现象大量存在,不能按照规定支付报酬和缴付社保基金的现象十分普遍。这都与地方政府对企业违规用工的现象采取视而不见,甚至放纵的态度有关。

对于企业应为工人缴纳社会保险费等社会责任,地方政府往往网开一面,允许企业以各种名义为工人不缴或少缴社会保险。国家统计局《2013年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显示,雇主或单位为农民工缴纳养老保险的只占15.7%、工伤保险28.5%、医疗保险17.6%、失业保险9.1%、生育保险6.6%[8]有的即使缴纳了,但并未足额缴纳,或拖长工人的实习期少缴,或没有按照实际收入缴,只按最低工资标准缴纳。

总之,现行发展模式决定了地方政府把追求经济发展和财力增收放在第一位,造就了我国私人企业采用损害劳工权益来获利的政治环境。随着《劳动合同法》的颁布,国家对公共服务均等化和社会保障要求越来越明确,地方政府在这些方面有所改善,但基本的行为逻辑与偏向资本的立场并没有改变,通过牺牲征地农民、工人的权益维持有利于资本投资环境的做法没有改变。在这个意义上,劳资矛盾发展到今天日益激化的局面,地方政府负有重要责任。

裕元工人的这次罢工,和近年来出现的多次规模较大的罢工和劳资冲突,虽然从全局来看,涉及的企业和工人数量还只是一个不大的比例,但是它自有其标志性的意义。它表明,阶级分化和劳资矛盾已经成为当前经济社会不容回避的问题。它已经超越了现在使用的改革、发展、维稳这些话语和框架能够包括的范围。

我们是工人阶级领导的、工农联盟为基础的社会主义国家。但现有的政治体制安排,无论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还是政治协商制度,都没有能够较好地把“农民工”这个已经形成、并日益壮大的社会群体包容在内,没有给他们提供表达诉求、维护自身权益的渠道。

作为一个群体性事件,裕元罢工平息了,但劳资矛盾对现有的政策、理论和发展模式构成挑战。如何看待和处理这一问题,关系到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发展道路之根本。

(编辑  蔡万焕)


[1]马萨诸塞大学私企欠账课题组:《生存工资、超时劳动与中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私有企业社会欠账问题研究报告》,https://sites.google.com/site/puluoreview

[2] 国家统计局:《2013年农民工监测报告》。见国家统计局网站。

[3]  工人小邱对裕元工友的访谈。http://blog.sina.com.cn/s/blog_ed2baf420101wdoo.html

[4]《富士康,你改过自新了吗?-2012年度“两岸三地高校富士康调研报告》,《参阅文稿》201411期。

[5]  东莞政府部门和工会的回复意见、裕元厂的回复意见均见:http://www.youth-sparks.com/bbs/viewthread.php?tid=4086&extra=&page=4

[6] 见小邱对裕元工友的访谈。

[7] 香港八劳工团体给裕元鞋厂代工品牌的公开信(423日),http://sacom.hk/zh

[8]参看国家统计局《2009年农民工检测调查报告》。http://www.stats.gov.cn/tjsj/zxfb/201405/t20140512_551585.html

 

 

进入21世纪以来,尽管各级财政对三农投入的力度很大,但从整个农村建设的需求看,仍处于杯水车薪的状态。实践证明,靠国家和集...

全国约60万个农村行政村党支部和村民委员会,是覆盖我国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地区的基层党组织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是中国共产党直接组织群众、服务群众、管理社会的最基层单位,是国家治理体系的基层组织,也是决定国家治理能力的重要环节之一。

改革开放后,人民公社被撤销,行政村建制确立、依法建立了村民委员会,形成了符合国家治理体系的农村基层环节。随着农村大量人口向城市流动,随着国家对三农资金的不断投入和对公共服务、社会管理要求的不断提高,随着农村社会矛盾的复杂化、尖锐化,村级组织正在从一个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向政府部门的代理机构转变,成为农村最基层的行政责任单位。另一方面,改革后绝大部分村失去了村级集体经济和集体收入,村两委组织村民为自己提供公共服务、社会管理的能力已严重弱化,大多数村的党组织失去了党建的政治方向与目标,党组织不能发挥战斗堡垒作用。我国农村和城镇化过程中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面临农村村级组织建设的重要问题,应引起有关方面的高度重视。

发展村级集体经济使被分散化的农民有了依靠

从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向政府代理机构演变

按照对行政村建制设立和《村委会组织法》的规定,村级组织作为群众自治组织,具有协助政府承担行政事务的责任。但在实际生活中,村级组织的这种性质正在发生变化。

乡镇党委、政府与村级组织的关系,是领导与被领导、提出工作要求与落实任务、评价与被评价的关系。乡镇党委和政府所承担的大部分行政职能,只有在村一级布置,才能得到实现。乡镇党委、政府通过影响村级两委会的产生、决定村级干部的考核与分配,来落实对村级组织的各项工作任务与责任。

在村内,随着人口的大量流动,村两委会所面对的已不是全体村民:在人口流出地区,村级组织面对的只是留下的部分村民;而在人口流入地区,其服务和管理的对象还包括大量的,甚至主要是非村民的外来人口。这种人口结构的变化,导致村级组织的工作任务并不完全与村民对应,而只与村域对应。离开原来的户籍地后,村民原有的村民自治权利也无法行使。在村民外出打工、承包种地都已是自主行为的条件下,村民与村委会之间的选举和被选举、村务监督和被监督的关系已日显松弛,村两委的工作内容及相应考核,以及决定村干部收入的都已是乡镇党委和政府,而不是村民。

除党建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协助落实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社会保障和村民自治外,政府部门对村级组织的考核重点是社会管理。政府部门对村级组织下达指标并进行的考核包括:社会治安、公共安全、违法用地和建筑、农村生产生活环境、农村人口管理等领域,所涉及的主管部门包括公安局、信访办、卫生局、食药监、安监局、工商局、教育局、民政局、房管所、卫计委等20多个部门。此外,村级组织还要协助政府完成最低生活保障名额分配、征兵、优抚、献血、五保等任务。有村级集体经济的,还要由农委、监察局对村级集体的资产、资源和资金的经营管理和税收指标进行考核。这些考核的结果,与村干部的收入分配和奖惩挂钩。

从实际性质来看,村级组织在很大程度上已由一个以自我组织、自我服务、自我教育功能为主的农村基层群众自治组织,转变为政府行政工作在农村基层的兜底单位和以责任主体为主、群众自治为辅的政府代理机构。

事权、责任与资源严重不匹配

村级组织的运转,必须要有经济资源和来自于政府部门的行政公共资源,而全国绝大多数村级组织这两种资源都严重不足。

按照农业部的估计,2011年全国大约60万个行政村平均所拥有的运转经费仅为7万元,其中政府对村级组织的财政转移支付大约为4.2万元,其余为村集体自筹经费。部分村仍保留集体经济,其运转经费主要靠集体经济收入,而大部分村的实际运转经费要远低于这个标准。与村级组织所承担的责任相比,这种财力极不匹配,这也是村级组织基础薄弱、能力严重不足的主要原因。村级组织的这种状态,与农村系列改革有直接关系。

1982年撤销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体制后,以原来的生产大队为基础建立起行政村。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委会组织法》设立的行政村,是为了让农村村民实行自治,由村民依法办理自己的事情,发展农村基层民主,维护村民合法权益。村民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并协助乡镇政府开展工作。村的党组织依照党章进行工作,发挥领导核心作用,领导和支持村民委员会行使职权;依照宪法和法律,支持和保障村民开展自治活动,直接行使民主权利。

在实行家庭联产承包制后,大部分村级集体经济先后解体。村级组织运转所需经费来源于村级组织向村民提取的公积金、公益金和管理费[1]。除少部分有集体经济收益的村之外,这是绝大部分村级组织保障运转和组织村民自我服务的主要经济来源。

农业税费改革取消了国家对农民农业税的征收,以及乡镇对所管社会事业经费的统筹,村级组织向村民提取的公积金、公益金和管理费也被取消了。尽管这项改革有助于农民减负、避免村级干部腐败,但它也取消了绝大部分村级组织运转的经费来源,取消了村民对村级集体所承担的法定的责任和义务。取而代之的,是财政对缺乏资金来源的村进行转移支付,以保证村级组织运转。这些年来,虽然各级财政对村级组织运转经费进行了补助,但仍远远不足。

在取消了村级提留后,政策规定村级组织在进行村内公共建设或公共服务项目时,可通过“一事一议”的方式,向村民筹资、筹劳,但须建立在村民自愿的基础上,由村民大会通过。由于取消村提留意味着免除了村民对村级集体负有的义务及责任,因此大部分村很难向村民筹资、筹劳。即使大部分村民都同意的“一事一议”项目,只要有个别村民不同意,就无法实施。从实地调研来看,即使搞了“一事一议”项目的村,大部分也并不是真正向村民筹资、筹劳。有村级集体经济的村,是用村级集体收入;有的村则动员村内在外上班、经商人员为家乡捐钱;还有的是用帮扶单位的帮扶资金作为“一事一议”的自筹资金,再争取政府的奖补。有些村的筹劳也只是形式上的,甚至还要给一定报酬。在农村调研时听到的普遍反映是,现在根本无法再向农民筹资,农民已不再接受对村集体负有义务的观念。而且,从全国看,能搞“一事一议”的只是少部分村,大部分村都搞不起来。到目前为止,相对于全国60万个村所需进行的村内公共服务,实行“一事一议”所覆盖的比例很小;但从各级政府的财政看,已是一个很大的财政支出项目。可以想象,全国60万个村的村内公共建设,是无法靠“一事一议”政策解决的,更何况大部分村的基本运转经费都严重不足[2]。

与此相对照的,是部分坚持和发展集体经济的村,它们每年至少有数百万、上千万、数千万,个别甚至上亿元的集体收入。这些村不仅运转经费不成问题,而且可主动在村内进行精神文明、村级基础设施、村民住房改造、新农村建设等各项公共建设,有能力为村民提供福利和分红,这显示出坚持集体经济道路的优越性。以江苏省江阴市为例,由于该市的社队企业起步早,而且在社队企业改制中集体资产没有出卖,因此村级集体经济在全国名列前茅。2013年全市252个行政村净资产平均为8804万元,村级经营性收入共26.9亿元,村均1067万元。这成为江阴市农村建设和提高农民收入、福利的最主要经济来源,远超各级财政向农村转移支付的财力。像江阴那样保留集体资产、资源和资金的村,在全国仍有相当部分。这些村不仅依靠集体的力量支撑农村的建设、农业的发展和农民的就业与增收;更重要的是,由于村级集体经济还在,那些在市场化进程中被分散化、沦为弱势群体的农民就有了集体的依靠。实践证明,靠国家和集体两条腿走路,要比只靠国家一条腿走路好。集体经济是把农民组织起来走社会主义道路的经济基础。

但到目前为止,国家还没有出台明确的保护、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政策。目前有关部门对农村改革的导向,一是发展农民专业生产合作社。这个看似鼓励发展集体经济的政策,实质是农户以契约方式合作经营,并不承担任何村级组织的行政与社会责任,与村一级集体经济有本质区别。政府对农民专业生产合作社有优惠政策,对村级集体经济则完全没有。二是要求在量化和确权基础上对村级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进行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把原来的集体所有改为农民的股份合作制。这项改革的出发点是保护农民的利益,要求在明确村民权益的基础上,由集体经济进行分红,以及使村级集体经济与市场经济相衔接,但没有强调村级组织所承担的政治与社会责任,没有强调村级集体经济面临的首要任务,没有强调村级集体必须留足公积金、公益金和管理费的比例。目前,只有少数地区对鼓励发展和规范管理村级集体经济自行制定了法规或文件,如浙江省2007年制订了《浙江省村经济合作社组织条例》,安徽省出台了《关于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意见》的2014年30号文件,广东省东莞市2012年也下发了《中共东莞市委、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镇村集体经济转型升级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但绝大部分地区对村级集体经济并没有积极的鼓励和扶持政策。

实践证明,坚持和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是坚持走社会主义道路的重要方面。但中央并没有明确强调集体经济在村级组织所承担功能中的作用。在政策导向上,没有对坚持走集体经济道路的农村典型进行导向性的肯定、总结与推广。

村一级组织还缺乏公共行政资源。在我国从事行政事务,特别是社会管理领域,主体是政府部门,而不是村级组织,后者只是协助单位。但在农业税费改革后,政府不再向农村征收农业税、乡镇政府不再收取发展社会事业的统筹费,政府也就不再有动力关心和帮助村级组织的各项工作;在取消农业税后,农村地区的财源和行政经费受到压缩,许多地方通过乡镇合并来减少行政开支,乡镇的管辖面积大幅增加,乡镇政府也缺乏足够的行政资源深入村开展工作;而且,由于干部作风的官僚化,习惯于层层分解指标,向下布置,以量化指标考核对下进行奖惩的方式进行工作。因此,大部分乡镇政府成为“悬浮式”政府[3],干部很少下乡,下乡也只是检查村干部落实各项工作的情况,并不具体介入、指导村的工作,更不主动帮助村开展工作。村级组织已变为在村域内代替政府部门落实行政事务的责任主体,完不成任务就拿村干部问责。包括一些需要管理执法权的工作,比如对违章建筑搭建的管理,收取超生的社会抚养费,对焚烧秸秆、污染物排放的监管,对无证行医、无照经营的取缔,管控吸毒人员,对监外执行犯罪人员的矫正等等,也都责任到村。但村却并无行政管理执法权,这致使此类工作很难落实。而任务不完成的村干部,又往往收入被扣除[4]。

伴随着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农业税费改革,到对承包地的确权和永久化以及对集体经济的产权制度改革,原来以集体经济为依托组织起来的农民,被重新分解为以个人和家庭为主的经营单位。个人权利不断强化,但同时却削弱和取消了农民对国家、社会、集体的义务和责任。面对这样的农民,同时又缺乏公共行政资源但却被要求承担政府应承担的职责,这种反差导致村级组织在职能上的错位,最终造成农村基层政权的弱化。

村组织经费困难,村干部逆向淘汰

农业税费改革后,村级组织普遍面临工作经费缺乏、村干部待遇低、社会保障差的情况。2009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完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促进村级组织建设的意见》,明确了完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基本原则和政策措施,提出了将村干部报酬、村办公经费和其他必要支出作为重点保障内容。中央财政把村级组织运转保障补助纳入县级基本财力保障范围,重点向粮食主产区、民族地区和贫困地区倾斜,并逐步提高了保障标准,积极引导地方加大对村级组织运转经费的投入力度。2009-2011年,各级财政对村级组织运转经费的补助逐年增长,但村级干部待遇的整体水平依然很低[5]。例如广西柳州市村书记兼村主任每月报酬650元,不兼任的550元,其余村干部500元,年终奖励550-450元不等;辽宁凤城市村干部每月报酬600-700元;河南省南阳市村书记每月600元,副书记、村委委员按照每级120元的标准递减;河南省安阳市村书记每月650元,副职、村委会委员按照90元的标准递减。“村干部的报酬不能养家糊口”,这是已故辽宁省凤城市梨树村全国人大代表毛丰美在2013年对来基层调研的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所反映的带有普遍性的问题[6],也是难以吸引优秀人才担任村干部的原因之一。近年来国家实行“大学生村官”政策,财政相应作出了较大投入,但基层的反映却不佳。一是大学生村官没有解决农村基层问题的能力,二是他们的目标最终都是要离开农村,对改善村干部队伍状况并无贡献。只有少数仍保留村级集体经济的地区,村干部收入来自于集体经济收入、政府规定分配的基数和奖励办法,因此村干部的收入才高于当地平均工资。

由财政保障的村级组织办公经费,标准同样很低。重庆市2011年规定村级组织每年保障工作经费8000元,河南省南阳市村级组织每年的保障经费是6000元。财力情况较好的山东省,按照2000人以上、1000-2000人、1000人以下的大、中、小村分类,分别保障办公经费3万元、2万元、1.5万元。即便如此,这些经费对一个村一年来说,保运转仍十分困难,更谈不上搞任何建设。在这种条件下,许多地区的乡镇政府倾向于使用先富起来的人担任村党支部书记,因为这些人有资源,好办事,比较容易落实乡镇所交办的各项任务,由此出现所谓“富人治村”现象。这些农民企业家兼村支部书记虽有不少人对村的工作具有责任心,但因为手中有企业,主要精力还是放在自己的企业上,只是每天抽点时间打理一下村务。他们乐于担任党支部书记的一个重要目的,是为了有利于做生意,在村遇到发展项目时,也可以近水楼台先得月;有的甚至还利用村支书职务便利为自己谋利。

近年来因利益、宗族、帮派等因素,农村两委改选中贿选现象不断,许多地方政府采取不告不理的态度。农村基层政权的衰弱,导致一些地方家族势力、宗教势力、灰黑势力兴起,把持了村级组织。他们或在村务中欺上瞒下,违法乱纪,损害群众利益;或通过国家给农民的优惠政策捞好处,造成部分地区农村基层干群关系紧张,上访不断。

进入21世纪以来,各级财政对三农投入的力度也很大[7],几乎到了财力可以负担的极限,但从整个农村建设的需求看,仍处于杯水车薪状态。放弃国家和集体两条腿走路的方针,整个农村的建设只依靠国家财力这一条腿,等于放弃了把农民组织起来的道路,实际上也难以走得通。实践告诉人们,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增加集体收入,是建强农村基层组织的现实需要,是加快农村发展的迫切要求,是化解村级债务、增强村基层组织发展能力、提高村干部待遇的最有效途径。

农村税费改革减轻了农民负担,也取消了农民对集体所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大多数村级党组织难以发挥战斗堡垒作用

村级班子由党支部和村委会组成,村党支部是我国农村基层党组织,也是村级组织的核心。改革开放以来,农村党建首先遇到的问题是失去了政治方向。

在互助组、合作化、人民公社时期,农村党的建设围绕的是社会主义目标和集体化道路,它通过把农民组织起来发展集体经济,支持社会主义工业化,为农民提供公共服务和社会福利。当时的农村合作医疗、耕读小学、对军烈属的优抚、民兵训练、对五保户的保障,以及修桥、筑路、兴修水利,都是依靠集体经济的力量。先国家,再集体,后个人,是这种经济基础上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正确处理这三者关系,是建设社会主义的基本问题。社会主义和集体主义,是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政治方向和鲜明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组织农民、教育农民、服务农民也是在这个基础上展开的。

与改革之前和之初相比,目前农村基层的党群关系正在发生变化

在农村改革过程中,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坚持土地、资源的集体所有性质,在意识形态上仍保留“先国家,再集体,后个人”的基本价值。但随着第二轮土地承包、进一步的量化确权,土地集体所有的性质被不断虚化。农业税费改革后,农民对国家、集体的义务和责任也随之被取消,“先国家,后集体,再个人”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失去了存在的基础。“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在农村被具体化为发家致富是先进性的标志;而作为社会主义目标的共同富裕,则没有具体的实现路径。在农业不断发展,农民收入不断提高,扶贫取得巨大成就的同时,农村的两极分化也在加剧。正是在这样的变动中,农村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被颠覆了,以小农经济为基础的各种意识泛起,农村党建的条件在政治上、思想上发生了巨大变化。

经济基础和意识形态的这种变化,致使许多农村党员理想信念丧失,党组织不再能为农民在政治上、思想上提供方向,失去了教育农民的政治制高点和组织农民的立足点,甚至在信仰上难以与宗教组织竞争,在意识形态上也无法与随着私营经济发展起来的个人主义抗衡。今天的农民重新回到了一盘散沙的状态,党组织的先进性、凝聚力在农民群众中正在失去,村党支部工作的权威主要来自与党委、政府的关系,更大程度上成为政府行政职能落实到村的组织保证。农民对党组织的态度是,“有田有粮不找你,不偷不抢不怕你,外出赚钱不理你,出了问题就找你,不给解决就骂你,解决不好就告你”。与改革之前和之初相比,党群关系发生了根本性改变。

失去政治上的先进性,不能为农民的生产、生活提供共同奋斗的目标,也使得农村基层党组织开展组织活动失去了灵魂与动力,这是农村党组织失去战斗力和凝聚力最根本的原因。其结果必然造成许多党员干部政治意识日益淡薄,思想滑坡,失去对共产主义的理想信念。许多党员混同于一般群众,在有一定集体经济基础的地区,村级党组织出现“福利化”倾向,党组织活动必须要村里发钱,否则党员会开不起来。

随着城镇化、工业化的发展和农村人才的流出,农村基层党组织党员年龄老化严重;流动党员较多,脱离党组织时间较长;优秀青年大多外出务工,培养和发展素质较好的党员困难,这些都对农村的党员队伍建设构成很大挑战。

由于村集体经济薄弱,有的村完全没有集体收入,各项开支靠财政转移支付,村级办公经费不足,根本无力顾及公益事业建设和农村经济发展壮大,农村基层党组织想发挥作用也很难。从调研情况看,村级党组织中能比较好地体现党组织先进性的在5-10%之间,大约有20%左右的基本瘫痪,大部分有组织存在,但主要起配合政府行政工作的功能。

改革开放以来农村党组织的蜕变,从一个方面反映了共产党与农民群众关系的变化,也反映了国家治理体系在农村基层的衰弱。

村级组织建设事关发展道路、国家治理

村级组织的衰弱由多种因素叠加造成。作为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村级组织,却主要承担着政府交派、不断增加的行政职能;绝大部分村级集体经济解体,村级组织运转主要靠财政转移支付,资源严重不足;改革导向使基层政府“悬浮化”,农民“去组织化”,集体主义意识被抛弃,个人主义兴起;党的建设在农村缺乏明确的政治方向,党组织失去了政治上的先进性和凝聚力。在体制上,村级组织又归三个相互独立的部门主管:村党支部由党的组织部门基层处管;村委会的选举和村务公开由民政部门的基层政权处管;村的集体资产,包括村集体所有的土地、资产与资源的管理以及集体产权的改革,归农业部门管。这三驾马车没有一个对村级组织的建设在整体上负责。而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多年来主要管的是农业与农民,很少对农村问题及村级组织问题进行研究。“三农”虽然包括了农村,但到目前为止,中央所发的十几个1号文件,没有一个是专门针对农村问题的。

村级组织建设说到底,反映的是中国农村发展的道路问题和农村的基层政权建设问题。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来,始终回避了这样一个本质问题:中国的农村在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过程中,是否还要坚持走组织起来的道路?组织起来,在政治上表现为农民以村为单位在共产党的领导下组织起来,在经济上表现为坚持和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在社会、文化、生态领域表现为组织起来的农民实现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形成国家与集体共同投入、两条腿走路进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格局。30多年的实践表明,光有生产力的发展,只有市场经济的逻辑、产权的逻辑,虽能调动农民的积极性,但结果只能使少部分农民富起来,无法实现共同富裕,更无法建设与社会主义相适应的意识形态与价值体系。没有农民的组织化,在农村就没有集体主义,在中国也无法建成社会主义。

行政村作为基层群众自治组织这个形式,掩盖了村级组织实际上是国家治理体系在农村的基层环节这个本质。这些年来,主管部门花了大量精力组织村委会选举、监督村务公开,却没有从国家治理体系和能力建设的高度,来重新看待村级组织建设所面临的问题,追溯问题的根源,寻找解决之道。20世纪末以来,“三农问题”的严重性引起了人们的重视。但是,对于“农村问题”的认识至今还严重不足。而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角度看问题,村级组织这块短板就明显地暴露出来。如果说农业的发展决定着我国的粮食安全和食品安全、农民的情况决定着我国能否实现全面小康的话,那么全国60万个村级组织的建设,则决定着我国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建设的未来。


[1] 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时农民中广为流传“缴够国家的,留足集体的,剩下都是自己的”其中留足集体的,就是指公积金、公益金管理费。

[2] 作者在内蒙东部和黑龙江调研发现,因山区村域的面积非常大,有的十几几十公里,村干部要办公,连摩托车的油费都无法解决。而那里的冬季严寒,因无法解决5万元的取暖费,村委会办公室、村设活动室都难以使用。

[3] 周飞舟:《从汲取型政权到“悬浮式”政权》,中国改革论坛,http://www.chinareform.org.cn/gov/governance/Practice/201007/t20100708_33113.htm。也需要指出,有部分地区采取乡镇干部包村的做法,对克服“悬浮式政府”带来的弊病很有帮助。

[4] 作者在河南南阳调研发现,有的村因收不起水库灌溉费,村干部的全年收入都被扣;有的因完不成乡镇下达的计划生育社会抚养费收取,需要干部个人先垫付。村干部干了一年工作不仅没有拿到收入,而且还背了一大笔债。

[5] 一些有条件的地区大幅提高了村干部的待遇,如新疆从2014年起对村书记月收入在1051元基础上再增加800元;安徽省淮北市从2013年起村正职干部报酬从每年9000元提高到15600元;湖北秭归县村书记兼任主任的年收入24000元,单设的20000元,副职为80-90%。但大部分地区的村干部待遇很低,见《瞭望》新闻周刊,2014811:《部分欠发达地区村干部后继乏人:收入远不如打工》,http://www.chinanews.com/gn/2014/08-11/6480139.shtml

[7] 2011年,中央财政对三农投入超过10419亿元,全国各级财政共投入29342亿元,占全国财政支出的27.2%,其中16504.7亿元用于农村社会事业发展,见财政部网站:www.mof.gov.cn/zhuantihuangu/czjbqk2011/czzc2011/201208/t20120831_679920.html

周建明

上海社会科学院社会学所研究员,上海社会科学院国际战略研究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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