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中国历史和中华文明的唯一连续性
中国历史,是世界上唯一具有连续性的历史。中华文明,是世界上唯一具有连续性的文明。说到唯一性,这就是我们的唯一性,说到“特色”,这个特色是别人所没有的。
对于这一点,但凡有见识的外国人,实际上都是承认的。
马克思曾经说过:“印度社会根本没有历史,至少是没有为人所知的历史。我们通常所说的它的历史,不过是一个接着一个的入侵者的历史,他们就在这个一无抵抗、二无变化的社会的消极基础上建立了他们的帝国”[1], “相继侵入印度的阿拉伯人、土耳其人、鞑靼人和莫卧儿人”,使印度历史呈现为彼此不搭界、零碎的拼贴,对于印度而言,伊斯兰占领它,它就伊斯兰化,蒙古人占领它,它就蒙古化,英国人占领它,它的官方语言就成为英文。
两千多年来,中东地区可谓文明的摇篮,中东地区先后经历了希腊化、伊斯兰化、蒙古化乃至突厥化,结果就是“马赛克化”,这里的历史和文明,与印度一样,都是断裂的。
伯纳德·路易斯是国际上研究中东问题的权威学者,他所著《中东两千年》中对比说:两千多年来,中国用的是同一种文字的变体,中华文明发展的是一脉相承的哲学和思想体系,这种独一无二的历史连续性,造成了一种强烈的自我意识或曰“中国意识”。而与中国相比,中东则不过是个相对模糊的地理概念,而不是文明和历史的概念,这种模糊的概念折射出:这里的人们对“自己是谁”这个根本问题的认识很不清楚。
与中华文明相对,地中海文明也有其发展的连续性。言及“言必称”的希腊,我们也要注意以下问题:
西罗马帝国灭亡后,欧洲其实已经换了主人,希腊文明在西方其实早已湮灭不存。唐宋之交,因为阿巴斯王朝的麦蒙哈里发对各种知识大感兴趣, 他在巴格达开了“智慧馆”,大搞翻译运动,经过长期艰苦努力,才把希腊经典由古希腊文转译到叙利亚文,再由叙利亚文转译到阿拉伯文。
阿拉伯人征服西班牙之后,以阿拉伯文保存下来的希腊经典,又从托斯卡纳地区的文字,再转译为拉丁文。上述这个阿拉伯人主导的翻译运动,前后有300年以上,经过这个浩大的“跨多种语言的翻译实践”,再上升到理论,其中有多少加工、多少创造性发挥,可谓是数不胜数,而如果没有这个阿拉伯翻译运动,当然也就不可能有什么西方的“文艺复兴”运动。
卢梭在《科学与文艺的复兴是否有利于风俗淳朴》一文里说:西方的文艺复兴,它“复兴”的其实并不是希腊文化,而是阿拉伯的文化,因为在当代欧洲和古希腊罗马之间,夹着一个阿拉伯文明大规模的“跨语际翻译实践”运动。倘若没有阿拉伯文化的输入,西方人也就永远看不到柏拉图、亚里斯多德、修昔底德和希伯拉底究竟写了些什么,甚至永远也不知道“希腊”究竟是何物。所以,西方文明绝非一脉相承,如果有继承,文艺复兴继承的其实就是阿拉伯翻译运动。卢梭这个人,以“说真话”著称,而上述发现,就是他说的最大的“真话”之一。卢梭之横空出世,也就是因为这篇“惊世骇俗”的文章。
说中华文明不如埃及、两河文明悠久,这句话其实意义不大。据说埃及的卢克索文明,可以上溯到公元前5000年,但具体有什么站得住脚的根据,谁也说不清。事实上,古埃及、古巴比伦、古波斯的文字早就死了,今天没有人能够认识。但中华文明就不同了,就连续性这一点来说,我们在全世界是唯一、而不是“之一”。文化自信,是根本的自信。中国历史的连续性,放在世界上说,那是“硬碰硬”,独一份。这就决定了——重视历史、研究历史,乃是我们最好的传统。
用马克思主义的方法去研究历史
有人说,研究历史,需要用马克思主义的方法,这句话当然不错。但关键在于什么是“马克思主义方法”。
马克思和恩格斯在1845-1846年写了《德意志意识形态》这篇文章,标志着马克思主义的诞生。其中的核心观点是: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之间,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之间——互相制约、互相矛盾的运动,构成了历史发展的动力。
在《德意志意识形态》那篇文章里,马克思和恩格斯确实讲到了“唯一的科学”,这便是那句名言:“我们仅仅知道一门唯一的科学,即历史科学”,[2] 不过,研究历史,仅仅从思想史的角度出发,以思想引领,仅仅依靠掌握“科学方法”就够了吗? 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卷·第二版·跋》里回应说:这个完全不够,从思想史、哲学史角度去“统领”历史,那不过是黑格尔的老办法,至于说到“科学方法”,那就有很多——数学、物理、化学的方法,这些都是所谓的“科学方法”。而危险恰恰在于:用这种所谓的“科学方法”,去对待历史、研究历史那种“形而上学”的态度。
回顾《资本论》的写作,马克思特别指出:研究历史,绝不能用数学、物理和化学的方法,如果非要讲求一种“科学的方法”,那么,只好说——历史研究的方法,大概类似于“生物学”的研究方法,从考古的角度说,历史是一层层堆积起来的,古代的社会结构,以变异的方式,存在于现代社会,这正如从生物学的角度看,人体解剖,为我们认识猴子提供了参照。
因此,马克思说:“每个历史时期都有它自己的规律——一旦社会经过了一定的发展时期,由一定阶段进入到另一个阶段时,它就开始受另外的规律支配”。而马克思的结论是这样一句话:“那种抽象的历史规律是不存在的”。[3]
既然“抽象的历史规律是不存在的”,那么我们就要承认:中国历史发展的每个时期,都有不同的规律,我们不能用“三代”的历史去套历代王朝,也不能用宋明清的规律,去批判秦汉唐。每个历史时期,因为面对的问题完全不同,基于对“规律”的不同认识,便有不同的制度、便有了制度的变迁。
如果说到马克思主义方法,我想,这就是马克思自己所身体力行的方法。
制度
说罢历史,我们再来说说制度。
对制度的不同理解
在我们中国人的历史上,存在着对于“制度”的两种理解。
第一种理解是:制度就是刑名责罚,就是政府制定的一套激励-约束老百姓的机制,形之于文字,那就是法——当今中外所谓“制度”、“法治”,实际上都是基于上述理解。但是,必须指出:这只是对何谓“制度”的一种理解。
对于什么是制度,中国人还有一种理解,而且,这种理解可能更为重要,它对上述第一种“何谓制度”的理解,具有很强的反思性、批判性。
按照这个理解,所谓“法”就起源于“律”,所谓“律”,则源自“乐律”,离开了“乐”,就不能理解“律”,离开了“礼乐之制”,就不能说明何谓“法”。
什么叫做礼乐之制?礼乐之制意义上的“制度”,就是指衣食住行、迎来送往、婚丧嫁娶、敬天法祖的“规矩”。而这种规矩,就植根于老百姓的日常生活,为老百姓所自觉遵循,日用而不觉,这种规矩便是老百姓自我组织、自我管理的方式,而不待政府的责罚与督促。马克思的说法,后者(衣食住行)便是前者(上层建筑)的基础,前者只是后者的一种表现形式。
在中国历史上,清楚地把这二者分开的人是欧阳修。他说,按照衣食住行、迎来送往、婚丧嫁娶、敬天法祖的“规矩”去办事,这叫“礼乐之制”,它作为老百姓自我组织、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方式,因此被称为“民治”,而与之相对的刑名责罚,应该叫做“治民”——用今天的话来说,如果把前者叫“制度”,那么,后者就只能叫做“治理”。
可见,在中国历史上,“制度”与“治理”,所指的从来就不是一回事。
而从这个角度对中国历史做出概括,恐怕以《新唐书·礼乐志》开篇的几句话最为犀利:
由三代而上,治出于一,而礼乐达于天下;由三代而下,治出于二,而礼乐为虚名。
礼乐之制就是老百姓日常生活的行为规范。欧阳修说“凡民之事,莫不出于礼”——意思就是,所谓“制度”,无非就是指老百姓生活中的行为规范,老百姓按照这些行为规范过日子,也就是所谓“民治”,欧阳修说这就是“三代”的情况。三代之后,制度就变成了“治理”,也就是国家的“治民”。“其朝夕从事,则以簿书、狱讼、兵食为急”;而礼乐则“具其名物而藏于有司”,是在正式场合搬出来用于“教民”的。“此所谓治出于二,而礼乐为虚名。”《新唐书》有《礼乐志》,而且这一部分最重要。为什么?隋唐起于五胡乱华,宋则有夷狄环伺,这就使确立中华文明的自主性、主体性,成为一个非常急迫的大问题。隋唐创立科举制、恢复礼制,宋又在“礼制”和“科举”这两个方面最为积极,究其根源,就在于形势所迫。
具体说:如果天下的一切制度,无非是刑名责罚,那么,中华与夷狄在制度上其实就没有什么不同了。而唐代强调制礼作乐,宋尤甚之,这就是为了彰显:礼乐之制,乃是中华文明区别于夷狄的制度特色——而这当然就是为了强调文化的自信,凸显制度的自觉。
不过,在现实政治里面,究竟能否实行“礼乐之制”?对于这个问题,欧阳修本人其实并没有什么信心,因为他说:三代以后,我们所理解的“制度”,其实就是国家的“刑名责罚”,而老百姓在日常生活里形成的那些规矩,通过“有司”不断地精细化、程式化,大概只对一个人重要,这个人就是皇帝。
这很短的一段话里,起码讲了两个深刻的道理:
其一是“制度”与“治理”的分离。三代以降,中国的制度与治理,其实是“两张皮”,所谓“制度”非但不是“治理”的基础,恰恰相反,政治的实质,其实就是“治理”,而“制度”(礼乐制度)则不过是一个形式而已。
其二,国家与百姓的分离。三代以降,治理的实质就是“治民”,手段也就是刑名责罚,而在这样的治理体系中,老百姓是被动的,人民对建立在这样的治理体系之上的“国法”,态度自然是消极的,他们遂以为政治就是“国家”的事,并不是百姓的事——由于没有老百姓的积极参与,不但制度与治理,而且“国家”与“百姓”也随之沦为了“两张皮”。
我把上述这两个洞见,称为中国历史上的“欧阳修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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