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导刊



 

推动产业园区高质量发展,关键在于产业园区项目开发需体现真实市场和区域发展需求,在政府指导下,进行企业化主体运营,严防隐性债。构建“融资多元化、项目市场化、收益可持续化”的产业园区投融资体系,实现产业导入、土地高效利用和资金良性循环的健康发展目标。

产业园区开发高质量发展要坚持市场化融资

党的二十大以来,中央出台了一系列重磅文件,引导各地实现高质量发展。产业园区开发实现高质量发展,要在有限的土地面积上,产生更多的经营性收入,达到土地的高效利用。这是产业园区开发高质量发展的基本标准

严控隐性债务

产业园区开发建设如何做到高质量发展?一个基本的要求是依法依规开展市场化融资特别要注意防范隐性债务。

2019年6月10日,中办、国办联合下发《关于做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及项目配套融资工作的通知》,要求严控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鼓励依法依规市场化融资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的意见》(中发〔2018〕27号)规定,把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按照谁举债、谁负责的原则,实行穿透监管,建立地方政府举债终身问责和债务问责倒查机制。对于产业园区开发来说,严控隐性债务的核心政策有两点:第一,禁止财政兜底:不得通过财政资金偿还、政府信用担保或回购安排等变相增加政府偿债义务第二,土地收益隔离:严禁以尚未实现的土地出让收入作为企业融资还款来源,防范虚增财政支付风险。

坚持市场化融资

中办、国办《关于做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及项目配套融资工作的通知》要求,依法合规推进重大项目融资。对于部分实行企业化经营管理且有经营性收益的基础设施项目,金融机构可按照商业化原则自主决策,在不新增隐性债务前提下给予融资支持。

由此可以看出,中央鼓励进行的市场化融资包含以下要素:采用企业化经营管理+具有稳定经营性收入+金融机构自主决策+不新增政府隐性债务。中央鼓励市场化融资的核心原则是:以经营性收入作为偿债来源。

中央鼓励以经营性收入作为还款来源的市场化融资,而严格限制以财政资金作为还款来源的隐性债务这是因为,如果一个基础设施项目有经营性收入产生,说明这个项目是有市场需求的有效投资。而有效投资是高质量发展的基础。一个项目不能产生经营性收入,很可能是无效投资。

也就是说,鼓励市场化融资,就是鼓励地方政府多做有经营性收入的项目,挖掘项目的增长潜力,进而带动关联项目增加经营性收入。

产业园区类项目市场化融资途径分析

在限额内合规发行地方政府债券融资

2021年4月22日,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廊坊)开发建设(二期)基础建设项目88亿元专项债发行成功,为临空经济区高质量建设提供了强力支撑。当前,产业园区项目以政府主导投资为主要模式,除财政预算资金外,融资来源高度依赖地方政府债券,这是地方政府唯一合法的举债渠道。在标准化项目收益专项债体系中,已发行的五大基础品种包括:土地储备专项债(已停发)、收费公路专项债、棚户区改造专项债(规模收缩)、轨道交通专项债及高等学校专项债。值得注意的是,近年来专项债品种持续创新优化,目前已实行投向领域“负面清单”管理。2024年,全国发行专项债规模约4.4万亿元。依据“资金随项目走”的原则,专项债额度优先向项目储备充裕、债务风险可控的地区倾斜。

专项债作为项目资本金,带动市场化融资

2025年起,各省可将专项债资金中不超过30%(此前为25%)的份额用作重大项目资本金。依据《关于做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及项目配套融资工作的通知》,凡同时具备政府性基金收入及其他经营性专项收入,且在足额偿付专项债本息后仍有剩余专项收入的重大项目,可将部分专项债券资金依规计入资本金,项目法人可依托该剩余现金流,按市场化方式向金融机构申请配套融资。“债贷结合”——20%专项债+80%银行贷款,专项债的灵活运用显著提升了基础设施项目资本金的筹措能力,为带动市场化融资创造了条件。

设立政府引导基金,最大限度撬动社会资本

以廊坊临空经济区为例,该区参照北京城市副中心基金运作模式,设立临空基础设施基金,总规模150亿元,采用1∶4杠杆结构:由廊坊临空经济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出资30亿元作为政府引导资金,撬动社会资本120亿元,专项用于区内生态环境、交通、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等建设。同时,与河北省工行、农行、光大银行、华夏银行及廊坊银行等五家金融机构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累计获得意向综合授信额度1500亿元。截至2021年6月末,临空公司已通过银行信贷实际到位资金44.98亿元(2020年8亿元,2021年上半年36.98亿元),专项用于园区项目建设、村址拆迁及土地流转等关键环节,为临空经济区高质量开发提供了坚实资金保障。

大力拓展ABS、ABN、REITs等资产证券化产品

现金流稳定且可预见的项目,可依托未来收益开展资产证券化,通过发行资产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票据(ABN)或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等工具实现融资。基础资产应为金额、期限明确且具备持续现金流入的应收账款或经营性资产组合;准公益性或经营性基础设施项目,如项目配套的供水、供电、收费高速公路等均符合入池条件,而纯公益性资产及尚未形成稳定现金流的不动产则不宜作为底层资产。

2025年8月,国君资管-无锡经济开发区国家传感信息产业园持有型不动产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在上交所成功发行,规模6.6亿元。该项目定位为物联传感、智能交通产业园,主要聚焦智能网联汽车、传感器、物联网等产业。此为全国首单成功设立的产业园区持有型不动产ABS项目,为产业园区投资者提供了从投资到退出的市场化路径。上交所数据显示:截至目前,上交所的持有型不动产ABS申报单数已达24单,已成功发行9单,发行规模156亿元,多层次不动产证券化市场建设初见成效。

运用权益型金融工具,多渠道筹措投资项目资本金

2019年11月27日,国务院下发《关于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管理的通知》(国发〔2019〕26号)首次提出“鼓励项目法人和项目投资方通过发行权益型、股权类金融工具,多渠道规范筹措投资项目资本金。”权益型、股权类金融工具成为新的项目融资渠道。其中权益型金融工具主要包括永续债券、可转换债券等。

以永续债为例,其属于混合资本工具,介于普通优先级债务与普通股之间,一般具有债务和股权两重特性,会计上可计入权益科目,降低企业杠杆率债务人在产品期限、赎回、利息递延支付等方面有较大的自主性,不会对债务人的流动性形成过大压力。从发行方式来看,以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的“可续期企业债券”和银行间交易商协会注册的“永续中期票据”为主,还包括信托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等资产管理机构发行的永续债信托计划、永续债权投资计划。 2025年8月,洛阳城市发展投资集团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续期企业债券,发行规模7.6亿元,利率为2.58%,期限为3+N年此举为企业创新了融资模式降低了融资成本优化了财务结构。

此外,股权类金融工具如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信托计划等,可为项目提供资本金来源,发挥补充资本金的作用。

政府融资平台转型后获取市场化融资

政府融资平台曾经是产业园区类项目的主要实施主体。2018年,国家发展改革委与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增强企业债券服务实体经济能力严格防范地方债务风险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8〕194 号)。通知中明确:除纯公益性项目外,符合法定发债条件的融资平台可通过发行企业债券筹集资金。同时,对于转型后具备施工资质的融资平台而言,在参与基建项目时,也可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而部分经营能力强,满足法定条件的转型后融资平台还可以谋求上市,在资本市场获取资金。

政策建议

增强政策连贯性与预期稳定性

国家发展改革委与财政部于2023年11月推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新机制,但存量PPP项目(特别是产业园区类)的投融资配套政策直至2025年8月16日才正式明确,导致金融机构多持观望态度,项目融资受到较大影响。建议以财政部《关于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存量项目建设和运营的指导意见》为基础,切实加强新旧政策衔接,保障PPP模式实现平稳过渡,稳定市场信心。

拓宽资本金融资渠道

建议积极扩大专项债券、权益型金融工具等资本金融资来源,推动更多社会资本参与产业园区类PPP项目建设,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提升项目融资能力。

推进资产证券化扩容

加快推动符合条件的产业园区项目通过资产证券化等方式实现融资创新。一方面,为产业园区投资者提供规范化、市场化的退出路径,实现从投资到退出的完整通路,增强资本流动性和再投资能力;另一方面,吸引更多市场资金参与优质园区项目的投资,拓宽公众分享园区发展红利的渠道。

(编辑  宋斌斌)


  

四、平台开放的路径选择

(二)平台开放的制度路径选择

传统的反垄断措施于实际应用中遭遇诸多挑战,特别是行业监管存在碎片化、动态性缺失问题仰仗某一领域的监管难以有效处理平台开放中涌现的新问题。本文通过对域外立法和司法案例的考察,吸纳不同监管路径的经验,探讨形成将反垄断措施与行业监管措施加以融合的新型监管路径力图有效应对平台垄断问题,而且推动平台开放、维护消费者福利以及促进市场良性竞争新监管方式要考虑平台经济中的市场力量和竞争格局,以及行业的特殊性发展动态。法律层面,新型监管路径的实施强化以“政府主导+多方参与”的协同治理,践行软法治理与行业自治的新模式,完善对平台分级分类及公共基础设施属性的认定

1.平台开放路径的比较法考察

在全球范围,平台开放的路径因各国国情及法律体系的不同而异。

欧盟出台的数字市场法(DMA是针对数字平台监管方面重要的法律框架。主要是解决平台垄断问题,进而推动平台实现开放,并且在竞争过程中保持公平性。DMA核心目标是针对那些“重要平台”开展颇为严格的反垄断监管,防止大型平台在数字市场随意滥用自身市场支配地位。依据DMA的相关规定,大型平台满足特定的标准,欧盟委员会有权要求平台开放自身平台功能,如实现数据共享平台之间能够互联互通等外还有其他带有竞争性约束性质的措施保证中小型企业以在条件相对平等的情况下参与市场竞争同时要求提高市场的透明度公平性。此外,DMA要求平台为用户提供更高标准的用户数据隐私保护措施,对平台采用的算法进行透明化的审查工作,防止平台借助常人不了解的算法进行市场操控,或偏袒某些竞争对手。欧盟通过行业监管审视平台所应承担的义务,对市场中不正当竞争行为起到了抑制作用,促使平台开放能够真正实现

美国《许可转换服务以增强兼容性和竞争法案》(ACCESS法案),是聚焦于平台开放问题的一项重要的立法,尤其在互联互通以及数据交换方面表现突出。该法案规定,大型平台公司给予第三方能够访问其服务器的机,而且要确保平台数据具备可互操作性。ACCESS在实施过程中,重点打破平台对于数据控制所形成的垄断局面,保证用户数据可以在不同的平台之间实现自由流通,保证市场竞争及创新活动顺利开展。在立法背景下,美国的监管路径更着重强调开放平台的相关技术方面的要求及操作中的透明度,并且借助法律手段强制要求平台对其数据共享机制加以提升完善。这一法案在某种程度上参考了欧盟的相关经验,在操作环节更侧重于技术标准的制定以及执行细则的落实

亚太地区部分国家和欧美立法有所不同,更为灵活且多样。

日本着重于行业自律和政府指导相结合。日本反垄断法相关举措对平台经济规范作用,聚焦在预防平台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问题,要求平台交易活动遵循公平、公正透明原则日本的监管方式较温和,政府通过对外发布行业指导文件提出政策建议,促使平台自我约束符合市场竞争基本准则。

澳大利亚的监管模式是协同规制,把反垄断法行业规制结合,在互联网平台上涉及的广告数据隐私问题 政府借助立法方式,要求平台把其广告算法公开展开公开透明的审查工作,加强对消费者数据保护的监管力度。澳大利亚政府专设监管机构——澳大利亚竞争与消费者委员会ACCC主要负责平台间数据共享开放合作相关事宜,监督平台在提供服务不滥用自身市场优势地位。该国对平台开放所应承担的社会责任格外看重,强调平台在扩大市场份额之际,承担与之相应的社会责任,保护消费者小型商家的利益

可见,各国在立法监管的具体方式有所差异,但都强调平台开放的重要意义,且运用不同的监管工具,采取不同的监管路径,目的在于促使平台能够营造出更为公平的竞争环境。

参考域外经验,我们可以构建一个立法与监管体系,这个体系一方面契合我国国情,同时能够较为有效地应对平台开放带来的一系列挑战推动平台不断走向开放并实现市场公平竞争和健康发展

2.反垄断与行业监管融合的新型监管路径

将反垄断法的强制性干预与行业监管的柔性治理机制有机结合,以此作为新型监管路径的核心理念,进而创建一个具备灵活性、可调节性以及前瞻性的监管体系。在这一框架中,反垄断法主要着眼于防止市场集中度过高,打破平台对市场的单方面控制;行业监管则提供针对行业特色的细化管理措施,用以保障平台与其用户之间的公平性与透明性。期望这一融合路径有助于遏制平台间的恶性竞争,推动平台开放,确保市场的多样性与包容性,进而成为平台开放的规范性依托

以协同治理模式作为平台开放规则的重要保障,将成为新型监管路径中的关键组成部分。政府、企业与社会各方应共同参与平台治理体系建设,借由多方合作达成监管效能的最大化。政策引导给明确的法律框架以及监管方向,多方参与确保监管过程的透明、公正与高效预防平台在扩张过程中出现的滥用市场力量、限制竞争等不当行为,形成“政府主导+多方参与”的局面

软法治理与行业自治新型监管路径的一个重要构成,其着重于在制度设计方面,使平台内自我约束与规范得以增强。通过行业协会组织形式,引入更多的自律性措施,平台建立起行业内的开放标准与透明规则,减少外部强制监管的介入,降低立法与执法成本 行业自治还能够增进平台与消费者、商家之间的信任关系,使平台注重各方利益的平衡。行业自治可在一定程度上弥补法律监管的不足,使平台更为灵活地应对市场变化。平台和相关利益方应当共同参与到规则的制定与修订中,确保规则的合理性与可操作性。平台的运营与发展将不仅仅依赖单一监管主体,而是凭借市场主体行为来达成治理的目的

就不同类型的平台而言,政府和行业监管部门能够依据其规模、市场影响力以及所涉及的行业特点来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对于中小型平台,可以运用更为宽松和灵活的监管模式,励创新和竞争。分类分级监管能够使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得以提高,防止出现一刀切的监管从而尽量使平台的积极作用得以发挥,保持市场活力

另一项关键措施是将平台定位为公共基础设施赋予其更高的社会责任感。平台在这一定位不仅是商业盈利的主体,更应承担起促进社会公共利益的功能。平台开放不仅要考虑商业利益更要关注消费者需求与公共福利的最大化。此举也能够有效解决平台开放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二次垄断问题。

在分级分类监管理念下,将平台划分为超大型平台、中小型平台及微型平台,在此基础上认定大型平台的公共基础设施属性及中小型平台的开放义务,以依法治理与行业自治为核心进行规制,履行行业监管的事前规制功能,还可承担反垄断措施的事后救济职责。这一新型监管框架,可为平台经济的健康持续发展提供理论基础与实践路径

3.新型监管路径的实施策略

协同治理强调“政府主导+多方参与”的合作机制,政府与市场主体之间的协同合作至关重要。政府应发挥监管引导作用,制定清晰且灵活的政策框架并与行业组织、平台企业共同参与平台的治理政府不仅是规则的制定者,也是信息的提供者、技术的支持者利益协调者。通过建立行业自律规则、行业标准并实际地推进,软法治理提供更为灵活且适应性更强的监管方式。

行业自治的施行,有赖于平台内部的治理结构行业组织的积极参与平台通过加强对企业文化、行为规范、技术标准等方面的引导与管理,以此提升其自我调节能力,进而减少对行政干预的依赖。

就监管框架而言,依据平台的规模、市场影响力、行业性质等因素,需对其进行分类与分级,从而制定出更为细化且具有针对性的监管措施。超级平台的作用已超出传统的商业功能范畴,信息传播、支付流通、资源配置等方面扮演着无可替代的角色。将超级平台视作公共基础设施,意味着需对其施行特殊的监管与治理要求政府施行更为务实的政策,以增强平台的社会责任感,并且凭借政策的引导与支持,保证其健康稳定地向前发展

五、平台开放规则的具体化展开

(一)平台开放的主体认定

平台开放的主体认定不但对平台开放规则的具体施行有所影响,并且也决定了平台是不是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开放主体的认定方向

关于哪些平台应当被认定为主体,首先要对平台经济活动中扮演的角色以及发挥的作用予以考察。按照不同类型平台的运营模式,划分为六类网络销售类、生活服务类、社交娱乐类、信息资讯类、金融服务类计算应用类举例说,支付宝不但有支付功能社交属性,甚至能提供金融服务。所以平台是否视作开放主体,要按照其提供的服务类型在行业地位重要性加以评估。按照这一评估原则,在市场中具备足够规模、具有较大影响力,并且在资源配置方面占据主导地位的平台,理应被认定为开放主体

2.开放主体的认定标准

平台开放的主体认定标准主要源自法律条文行业监管规定。反垄断法的视角,大部分平台在某种程度上具备市场支配地位这样对平台开放的认定与规制便成为焦点问题。我国反垄断法规定市场主导地位的企业要承担更的法律义务,包括在平台开放方面遵循更多的公平、公正原则

行业监管标准为平台开放的主体认定给予指导如欧盟的《数字市场法》和美国《终止平台垄断法案》,均是将平台的市场份额、市场地位、用户活跃度、技术创新能力行业内的整合程度等当作认定标准 而平台的社会责任以及对行业竞争的影响,在认定过程中也应予以考虑。法律上应进行更为严格的审查

认定平台开放主体的标准和依据,并非限于平台的市场地位,而是应当把其开放程度承载的社会责任加以综合考量。当前法律框架下,平台是否积极推动开放行为,是否准许外部企业进入其生态圈,是否给予公正、透明的数据共享机制等方面,均为判别其是否归属于开放主体的关键参照

(二)平台开放的对象界定

如何明确界定哪些实体应当被纳入平台开放的范畴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法律体系呈现多样化的界定标准。分析这些标准,可以给国内平台开放的具体化规则提供可资借鉴的内容,也可以为完善相关立法给予理论的依据

1.开放对象的类型

平台开放的对象涵盖如下几类:其一,作为平台的业务合作伙伴,就是在平台业务活动中直接展开合作的第三方,包含提供产品、服务以及内容的实体;其二,平台用户,像消费者、商家、内容生产者等均在其列,在平台经济中,用户不单是平台服务的获益者,且可能成为平台产品和服务的供应者,所以广泛的用户群体应被归入平台开放的对象之列;其三,平台内外的其他市场参与者,诸如竞争对手、监管机构以及行业组织等等借由对这些主体范围的界定,能够更为全面地了解到平台开放所涉的对象类型

2.开放对象的界定标准

在诸多国家,界定平台开放的对象,主要参照市场竞争法、反垄断法以及行业监管政策。美国的反垄断法(《谢尔曼法》)中明确设定了针对平台垄断行为的监管要求针对平台开放的对象,通常需要斟酌其是否拥有主导市场的能力,特别是在平台主导市场资源配置的情形下,该平台是否存在具有排他性、限制竞争的风险。

需要留意的是,行业监管标准同样是界定平台开放对象的关键依据。在许多行业中,尤其是互联网、金融、支付等领域,其监管政策清晰地规定了平台开放的合规要求,这些标准为平台开放对象的界定给予了法律方面的依据。欧盟在《数字市场法》,对平台开放的对象了详规定,要求平台在实施开放之时,必须针对其业务合作伙伴、用户及第三方服务提供者具有透明度的信息披露,保障市场参与者能够拥有公平竞争的机会

3.开放对象的界定方法

实际案例中,像美国科技巨头如谷歌、Facebook 等,其在运营进程中,都曾涉嫌不公平竞争而受到监管调查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FTC)和欧盟竞争委员会(EC)针对这些平台,对其是否将资源开放给竞争对手进行过严格的审查为我们提供了重要参考。平台是否向竞争对手提供数据、流量、接口等资源,此为判断是否契合市场公平竞争的关键因素之一。在这种背景之下,平台开放的对象界定不单单是对平台主体的识别,更是对平台和其他市场主体之间关系的确认。并且平台开放的对象界定,不但要考虑平台自身的经营模式,也应当涵盖平台对外部市场的影响,以及和市场中其他主体的互动关系

如何合理界定平台开放的对象研究技术和产业发展的特殊性。鉴于技术的持续进步,特别是在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等新兴技术领域的应用,平台的业务模式与功能结构出现了重大转变。一些平台处理用户数据、提供算法推荐等方面具备较强优势,其资源的开放不会仅局限于物理设施或产品交易,而且可能还会涉及数据、技术乃至算法的共享。而在对平台开放的对象进行界定时,不能仅仅停留在传统的业务合作或资源共享的层面,需要从数据流通、技术合作等多个维度,去考量平台和其他市场主体之间的互动关系

平台跨境经营的特点,对平台开放的对象界定存在影响。众多大型平台多个国家和地区开展业务,其开放政策以及对象界定,常常因不同国家法律的缘故而受到影响跨境平台的开放对象界定更为复杂。例如欧盟的GDPR,在对平台开放对象进行界定时,务必遵循严格的数据隐私保护法规,如此才能确保在数据共享过程中不会侵犯用户的隐私权 对于跨境平台的监管,一方面要求平台提供透明的信息公平竞争环境,另一方面还要求平台在依据不同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对平台开放的对象予以合理的区分和界定

平台开放的对象界定,牵涉平台的市场角色、监管要求、技术创新以及跨境法规等诸多因素。而且在国内国际的实践中,平台开放的对象均需按照市场竞争、行业监管和技术发展等因素予以动态调整

(三)平台开放的行为规范

平台开放需构建合理的行为规范,以确保平台提供服务、开展合作、竞争行为依循公平、透明、非歧视等基本准则,防止垄断与不正当竞争。行为规范的制定从平台开放行为规范制定依据如何制定平台开放行为规范这三面探讨

1.平台开放行为规范内容

平台是技术的提供者,也是商业运营的管理者,其涉及的行为不但包含自身的经营活动,也包括与用户、商家等多方的合作。平台开放的行为规范应涵盖公平竞争、信息公开、市场透明等方面要求。平台需遵循公平规则,不可利用市场控制地位实施不正当竞争,不能凭借自身优势地位进行价格操控或信息操控。切实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提高交易透明度,保商品和服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强化用户数据保护不得滥用

平台要规范与商家的合作关系,保证合作的公平性与透明度,防止出现垄断行为,特别是在选择合作伙伴、产品定价等方面,应当依循公开、公正的标准,不得排除潜在竞争者

2.平台开放的行为规范制定标准

平台开放的行为规范建立现有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行业监管法等法律框架基础上。反垄断法要求平台不可滥用市场主导地位,不得通过不正当手段对竞争加以限制或将其他市场主体予以排除。不正当竞争法要求平台在市场经营中应诚实守信遵循商业伦理,严禁采取虚假宣传、盗用他人商业机密等恶性竞争手段。行业监管政策对平台市场操控行为加以防范,对平台的运营模式展开动态评估,确保其运营契合社会公共利益。

3.平台开放的行为规范制定方法

以法律框架为基础,建成具体的操作性规范。在这一过程中,首要保证法律的普适性与规范性平台开放的行为规范不但要符合市场经济的基本要求,还应依据具体的行业背景适应性调整。像电子商务平台、社交媒体平台共享经济平台商业模式、市场影响运营方式均有不同,在制定行为规范时,应当将这些差异化因素考虑在内,不能一概而论平台需要依据自身的业务特点,明确其责任与义务,并制定之相适配的行为规范。

所以,平台开放的行为规范要具备充分的灵活性动态性 从而能够应对平台经济快速发展变化。比随着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的应用,平台的商业行为模式已发生了深刻变化,要求现有的行为规范及时更新与调整。为了确保行为规范的有效性与公平性,平台构建起自我约束机制,并且要与监管部门相配合,展开定期的审查和评估 确保全面贯彻落实行为规范。与此同时,平台应当将其相关政策予以公开,以保证用户和合作伙伴能够了解并遵守,进而达到规范市场行为、提升市场参与者信任度的目的

作为平台经济健康发展的基石,平台开放的行为规范至关重要不但需要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而且应当按照平台类型和行业需求予以调整与完善从而有效保护市场参与者和消费者的权益

(四)平台开放的法律责任

确保平台行为合规、维护公平竞争秩序平台开放所涉及的法律责任乃是核心环节。平台作为市场主体承担着社会责任与法律义务拒绝开放违反相关法规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这一责任的认定不但涉及平台自身的法律后果,也涉对其他市场主体的保护以及市场秩序的维持

1.平台开放法律责任的具体类型

平台开放的法律责任涵盖多个方面,可以从行政责任民事责任以及刑事责任等层面进行探讨。需要注意的是,平台开放法律责任是反垄断与行政责任的融合,需要建构阶梯式责任体系

1行政责任及反垄断责任。经济法作为独立的法律部门,其责任体系是对传统法律责任质变式的“整合”而非“组合”。 平台若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尤其是涉及反垄断法或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其行为首先受到行政监管部门的处罚。根据《反垄断法》规定平台若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拒绝开放平台资源或接口,可能会被相关反垄断机构罚款,如果该违法行为同时产生反竞争效果,则可进一步承担反垄断责任

2民事责任若平台存在拒绝开放抑或不履行开放义务的情况,进而致使其他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那么平台需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例如,平台由于对合作伙伴的接入加以限制,使得合作伙伴难以继续提供服务,由此引发直接的经济损失合作伙伴向平台提出赔偿经济损失的要求。另外,倘若消费者因平台的封闭行为而遭受损害,也依据法律向平台主张损害赔偿

3刑事责任。某些特殊情形之下,平台的不当行为存在触犯刑法的可能性,特别是当平台行为致使严重的市场损害出现,抑或平台凭借非法手段展开竞争排斥之际,或许会牵涉到诸如诈骗、商业贿赂等犯罪行为,进而平台及其负责人或许需承担刑事责任

2.平台开放法律责任的认定标准

平台开放法律责任的认定标准,需综合考虑平台的市场地位、行为的性质、受损方的损害情况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平台开放的法律责任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但可以肯定,平台开放的阶梯式法律责任体系要求,必须且只有从行政责任及反垄断责任开始,因此对相关主体责任及违法行为的认定,优先集中于行政责任或者反垄断责任的认定。

1市场支配地位的认定平台是否具有市场支配地位是认定其是否需要承担行政法律责任的关键。根据《反垄断法》的规定,市场支配地位是指一个企业在相关市场中能够独立于其他市场主体,支配市场价格、产量、质量等基本交易条件的能力。由于平台开放践行反垄断措施与行业监管融合的新路径,因此还需要借鉴行业监管的相关规定,如欧盟《数字市场法》对市场支配地位的认定条款。 在判断平台是否应当承担法律责任时,首要分析平台在相关市场中的地位如果平台占据支配地位,其拒绝开放行为对市场竞争的影响将更加严重,进而引发更严肃的法律责任。

2行为的违法性和损害性平台的行为是否违法以及是否造成损害,也是认定行政法律责任的重要标准。如果平台的开放行为符合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等规定,且未对市场秩序或其他市场主体造成实际损害,则平台不应承担责任。但如果平台的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并对其他市场主体或消费者造成了实质性损害,平台则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行政法以预防风险为目的,其不以现实损害的发生为适用前提。 除了实质损害之外,损害风险以及对市场竞争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也应当加入行政责任的认定范畴。对平台所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而言,其他行为的违法性与损害性则应当符合侵权责任法及刑法的认定标准。

3过错的认定在某些情况下,平台的行为是否具备主观恶意或过错,也将影响法律责任的认定。平台如果是故意限制竞争或采取不正当手段拒绝开放,则应承担更加严厉的反垄断法律责任。平台尤其是超大型平台作为系统性格局的存在,对其民事责任的过错认定标准应参照环境侵权的理念,既要采取无过错责任原则,在举证责任分配上因果关系的证明责任也应当倒置。

(五)平台拒绝开放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平台拒绝开放意味着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平台有意地或以不合理的手段对其他主体(诸如竞争者或合作方)进入平台系统加以限制,抑或拒绝向其提供必需的资源、服务、接口等,以此来谋取不正当的竞争优势。不得不说,此类行为一方面会对市场竞争形成限制,对市场公平造成损害;另一方面,还会致使平台生态系统出现失衡状况,进而对消费者的选择权以及市场的创新能力产生影响。通常来讲,平台拒绝开放应当承担涵盖反垄断责任和不正当竞争责任在内的法律责任

从反垄断法的角度来看,当平台于市场中处于占有支配地位之时,其拒绝和某些市场主体展开公平交易,是违背《反垄断法》中有关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规定的。例如平台把自身的系统、技术接口予以封闭,对其他服务提供商的接入加以限制,进而将竞争对手排斥在外,使得市场秩序受到扰乱。这样的行为会被判定为违反竞争规则,平台也将承担因其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法律责任

此外,就平台拒绝开放这一情况而言,其牵涉到不正当竞争的问题。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平台理应依循公平、诚信的商业原则 拒绝开放或者不公平地限制其他市场主体进入这行为属于不正当竞争,无疑损害了其他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在此情况下,受害者能够通过诸如诉讼或者向监管部门投诉之类的方式,要求平台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或者行政责任

平台开放的法律责任仅对平台本身行为形成制约,更是对市场秩序、消费者权益以及其他市场主体予以保障,使得各方市场主体能够在更为公平且透明的环境之中展开竞争,进而促使平台经济得以健康且有序地发展 

(编辑  季节)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一次集体学习时强调,坚持从抓作风入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把新时代党的自我革命要求进一步落实到位。中信集团党委从严从实推进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持之以恒加强作风建设,以作风建设新成效开创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改进作风的思想自觉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的作风就是党的形象,关系人心向背,关系党的生死存亡。”增强改进作风的思想自觉,要坚决同“小事小节论”“影响发展论”“行业特殊论”等错误思想作斗争,从思想上深化认识、校正偏差。
  坚持讲政治必须抓作风。作风问题关乎政治忠诚、政治立场、政治生态。要深学细悟《习近平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论述摘编》,开展示范性联学,引导各级党员干部从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深刻领悟加强作风建设的重大意义。近年来,中信集团积极推动普惠金融、养老金融增速提质,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6100多亿元,年金管理规模达1.28万亿元,累计开展“保险+期货”项目800多个、惠及100多万农户。中信集团坚持把作风建设作为践行金融工作政治性、人民性的重要保障,持续以中信所能服务人民所需。注重把纠治不良风气作为重点,严查严治以风掩腐问题,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干事创业良好环境。 

坚持促发展必须抓作风。作风转变倍增改革效能、激活创新动能、护航风险防控。当前,集团总部改革、绩效改革已经落地,随着改革向纵深推进,要大力弘扬担当补位、开拓进取之风,以过硬作风巩固总部机构改革成果、深入推进国际化战略。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模式创新是放大综合性企业竞争优势的关键一招,要弘扬顾全大局、闻令而动的作风,以协同的“化学反应”催生创新活力。安全是发展的前提,集团通报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要深挖风险问题背后的作风问题,引导各级党员干部把握抓作风、保廉洁、防风险的关系,以过硬作风筑牢廉洁防线、风险底线。

坚持强队伍必须抓作风。好作风育人于无声、管人于无痕、留人于无形。要以好作风感召人。把中信劳模工作室打造成创新攻关、孕育产品的基地和弘扬作风、培育新人的平台,大力弘扬“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实事求是、开拓创新、谦虚谨慎、团结互助、勤勉奋发、雷厉风行”的中信风格,确保优良作风薪火相传。要以好作风引导人。党员领导干部带头转变作风,树好风向标,形成“头雁效应”,引导广大中信人在遵规守纪、清正廉洁前提下积极担当、放手干事。要以好作风凝聚人。既要以事业留人,也要以作风留人,营造清清爽爽的风气环境,确保广大人才安心扎根、建功中信。


    坚持纠树并举,抓住改进作风的关键要害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四风’是违背我们党的性质和宗旨的,是当前群众深恶痛绝、反映最强烈的问题,也是损害党群干群关系的重要根源。党内存在的其他问题都与这‘四风’有关,或者说是这‘四风’衍生出来的。”要坚持系统施治,深入纠“四风”、树新风,做到“四个弘扬、四个力戒”。
   弘扬求真务实作风,力戒形式主义。把实的要求贯穿经营发展各方面和全过程,做到战略上有定力、发展上求实效、落实上不打折。坚持深入调研,精准制定战略,坚定执行战略,配套实施金融“强核”、实业“星链”工程,打造“要出国、找中信”“来中国、找中信”服务品牌。举办“德国先进制造企业重庆行”“日本企业广东行”等系列活动,促成中外合作项目近百个,实现了政治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相统一。树牢正确经营观,坚持回归本源,反对脱实向虚,推动以创利和规模扩张为核心的短期考核,转向涵盖功能发挥、经营业绩、能力建设、风险管控等多维度的综合性考核,持续增强核心功能、提高核心竞争力。把抓落实作为推动发展的重要保障,坚决纠正拖延型、发令型、夸大型等“打折扣”行为,引导党员干部争做执行者、行动派、实干家。
   弘扬“三办”作风,力戒官僚主义。从践行“由我来办、马上就办、办就办好”作风做起,在察实情、办实事、解难题中为基层助力赋能。强化“由我来办”的担当精神。推动党员领导干部深入一线,完成业务开拓、风险化解、创新攻关等重大任务,当好拎包就走、开疆拓土的“探路人”,事不避难、义不逃责的“救火员”,集智攻关、勇攀高峰的“创新者”。提高“马上就办”的效率意识。坚持及时响应、快速行动,谋深谋实、干字当头,找准切口、抓点带面,深入实施科技创新“磐石”行动,用好干部人才制度改革成果,持续组织干部公开遴选,构建“金字塔型”人才梯队。提升“办就办好”的口碑效应。坚持真减负、减真负,听真话、办实事,扎实开展“一个部门高效办成一件事”活动,让基层干部职工有更多时间和精力抓落实。

弘扬艰苦奋斗作风,力戒享乐主义。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增强忧患意识,做到居安思危,走出舒适区,穿越阵痛期,啃下硬骨头。加快开辟“第二增长曲线”,以新质生产力赋能传统产业转型、新兴产业培育、未来产业布局,主动在产业链上下游寻找新的“破局点”和“增长极”。坚持以主动变革穿越改革阵痛,统筹推进压降层级,持续“瘦身”“健体”增动力,推动资源向主责主业集中,逐步实现轻装上阵。坚持以硬作风啃下硬骨头,举全系统之力推进原华融公司风险处置,承接并推动中国政企基金风险化解取得阶段性成效,引导党员干部在董家渡产融协同化险等重大任务中冲锋在前、探索突破,在为国家担当、解决难题中锤炼优良作风、体现中信价值。

弘扬清廉俭朴作风,力戒奢靡之风。把过紧日子的要求落到实处,全面监督强化“紧约束”,严于律己念好“紧箍咒”,把勤俭节约的理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坚持集中资源办大事和精打细算增效益相统一,集团连续两年科研投入强度超过3%,取得高端轴承、生物育种等科技突破,2024年荣获金融科技发展奖12项,同步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超额完成开源降本目标。坚持他律和自律相统一,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落实清单化明责、项目化履责、常态化督责、系统化考责、精准化问责的“五化五责”机制,构建“随时、及时、限时、准时、常时”的“五时”大监督体系,推动责任体系与监督体系相贯通,业务监督、内控监督与党内监督相贯通,公司制度与党的纪律相贯通,坚守廉洁底线,筑牢反腐防线。


     把握特点规律,提高改进作风的实际成效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是一个永恒课题,作风问题具有反复性和顽固性,不可能一蹴而就,毕其功于一役,更不能一阵风,刮一下就停,必须经常抓,长期抓。”要深入把握作风问题行业性、阶段性特点,抓住普遍发生、反复出现的问题,持续深化整治,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把握内生性,由内而外抓作风。坚持以教育固根本,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以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为契机,加强党性教育、道德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正确处理是和非、公和私、得和失的关系,以信念坚定确保作风优良。坚持以见贤促思齐,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深入学习集团因公牺牲援藏干部王军强同志的先进事迹,形成明德向善的浓厚氛围。坚持以文化育心志,把弘扬中国特色金融文化和推进合规文化、廉洁文化建设有机结合,推动文化培育进岗位、进车间、进网点,为作风建设筑牢文化根基。

把握示范性,以上率下抓作风。突出抓本级带下级,集团党委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上率下带动各级党委健全制度、细化责任。突出抓机关带系统,集团总部和一级子公司总部从加大精文简会力度、统筹安排调研活动、加强信息化赋能等方面做起,带头转变作风,为基层作好表率。突出抓干部带群众,加强对领导干部、新提拔干部、年轻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督促各级领导干部落实“四下基层”制度,下沉一线、破解难题,不折不扣抓好改革发展任务落实。

把握演变性,防微杜渐抓作风。注重讲清小节大害,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采取集中教育、廉政党课、印发忏悔录、赴单位宣讲、旁听庭审等方式,把因小失大的教训讲清说透,引导党员干部破除“小节无害”的错误思想,杜绝“下不为例”的侥幸心理。深化违规吃喝专项整治,严查吃会所、吃公款、吃客户、吃下级等问题,杜绝“舌尖上的腐败”“酒桌上的公务”。针对铺张浪费等问题,定期开展自查,加大通报力度。注重强化小惩大诫,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利器,发现问题及时提醒,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压实各级纪委责任,发挥基层纪检委员监督作用,加强群众监督,精准处置问题线索,提升案件查办质效。

(编辑  杨林)




2025年二季度,美国受关税冲击商品价格明显上涨,但因能源及住房服务价格持续走低,其影响尚未充分反映在CPI中。同时,美国企业通过消化库存或暂时承担进口关税成本,延缓了关税向美国通胀的传导。尽管非农就业数据因教育幻象超预期,但匹配效率下降和工作时长缩短表明美国劳动力市场正在降温。总之,关税政策增加了美国再通胀风险,消费与投资趋于疲软,美国经济面临滞胀隐忧。

美国通胀整体温和但结构分化

2025年6月,美国CPI同比上涨2.7%,较5月上升0.3个百分点;剔除食品和能源价格的核心CPI同比上涨2.9%,较5月上升0.1个百分点。总体看,2025年二季度美国通胀较为温和,这似乎表明特朗普关税政策对美国通胀的影响有限。实际上,受关税影响较大的商品价格已经上涨。比如,家电价格在4月和5月分别上涨了0.8%,为近四年来最高月度涨幅;玩具价格连续两个月上涨,5月环比涨幅超过1.3%,同样是四年来最高水平。6月,部分零售商如沃尔玛和塔吉特的玩具价格在1月基础上已经上涨了7.4%和6.1%,远高于3.8%的平均涨幅。尽管如此,美国整体通胀仍被其他因素所掩盖,例如汽油价格下跌、服务价格涨幅持续放缓,特别是租金和住房成本趋缓,因此关税效应尚未明显反映在CPI数据中。未来,美国通胀压力来自受关税影响的核心商品价格,房租和服务通胀因总需求放缓或将延续下行趋势。

关税政策对美国通胀的影响“虽迟但到”

随着特朗普在“解放日”正式推出“对等关税”政策,各界一致认为关税政策将会引发美国再通胀风险,但二季度美国CPI数据显示美国通胀总体呈现温和态势。这是因为,多种因素导致关税政策对美国通胀的影响有所延后。

一是关税政策处于不断调整变动中。许多已经宣布的关税政策要么被取消、要么被推迟执行或者减少适用范围、降低税率等。二是航运和供应需要时间。其他国家商品通过海上航运输往美国通常需要数周甚至一个多月时间,进口品抵达美国后不会立即出现在商店货架上,因为很多输美进口品并非成品而是零部件或原材料,需要进一步加工和制造才能用于终端销售。三是企业库存品缓冲了关税冲击。2024年年底,不少美国企业为应对美国东海岸和墨西哥湾沿岸港口罢工以及规避特朗普在2025年即将实施的关税政策,提前加大了进口订单,积累了不少存货。四是部分关税成本被外国出口商吸收且美国企业对涨价持谨慎态度。高盛估计外国出口承担了大约20%的关税成本,80%的关税成本由美国企业和消费者共同承担。由于消费放缓,不少美国企业在短期不敢轻易涨价,更多的是采取“缩水式通胀”(即商品包装减少但价格不变)策略应对,因此美国消费品价格还没有出现大幅上涨。过往的经验表明,零售商至少需要三个月时间才能将成本转嫁给消费者。

随着在8月前后特朗普新关税政策落定,以及受关税影响较大的商品在秋冬季家庭预算中扮演的角色比在夏季更为核心,因此,关税政策对美国通胀的影响可能要到未来几个月才能充分显现。

美国劳动力市场正在降温

超预期的美国非农就业增长:教育幻象

2025年二季度,美国非农新增就业人数分别为15.8万人、14.4万人和14.7万人,较一季度增加了11.6万人。总量上看,美国就业市场似乎依然稳健。但从结构上看,6月美国超预期的非农就业增长很大程度上来自政府部门,私人部门就业指标疲软显示美国就业市场正在降温。6月,州和地方政府教育部门用工激增导致政府部门新增就业人数达到7.3万人,为2024年4月以来最大增幅。相比之下,6月私人部门新增就业人数仅有7.4万人,为2024年10月以来最小增幅。其中,私人服务业的新增就业人数从5月的14.1万人大幅下降至6月的6.8万人,降幅超过50%,制造业连续两个月裁员,批发贸易行业就业人数创下一年来最大降幅。根据美国非农就业扩散指数(Non-farm Employment Diffusion Index),6月美国只有不到一半的行业实现了就业正增长。总体看,州和地方政府教育行业就业大幅增加支撑美国6月非农数据远超预期,这与春季学期末教育岗位招聘集中释放相关,若仅考虑私人部门新增就业,则远不及预期。未来,随着州和地方政府新增就业回归均值或出现下降,美国非农新增就业将面临较大降幅。

1  私人部门新增就业人数      图2  政府部门新增就业人数

数据来源:美国劳工统计局。     数据来源:美国劳工统计局。

 

美国劳动力市场匹配效率恶化

贝弗里奇曲线Beveridge Curve)描述了失业率和职位空缺率之间关系,它是评估劳动力市场匹配效率的一个重要工具。将不同时期的失业率和职位空缺率配对,可绘制一条近似向右下方倾斜的贝弗里奇曲线,说明失业率和职位空缺率呈负相关关系。2023—2024年,美国贝弗里奇曲线总体呈现从左上方向右下方移动的趋势,表明美国职位空缺率下降而失业率上升,反映美国劳动力市场正在降温。2025年1—3月,美国失业率从4%上升至4.2%,职位空缺率从4.7%下降至4.3%;4-5月,美国失业率保持4.2%不变,职位空缺率从4.4%上升至4.6%,这说明企业虽然在劳动力市场发布了更多的岗位,但失业人口并没有相应地减少。也就是说,新增的职位空缺并没有马上被填补,这表明美国劳动力市场匹配效率出现恶化,未来美国结构性失业可能会增加。

由于求职者人数减少,美国失业率从5月的4.2%下降至6月的4.1%。根据彭博新闻社报道,6月美国整体失业率虽然出现下降,但非裔美国人的失业率却升至2022年1月以来最高水平,主要原因在于黑人男性失业人数激增。一般来说,非裔美国人大部分集中在低工资行业,这些行业在经济收缩时率先受到冲击,因此黑人往往是最早被裁员的群体。

 

3  2023年以来美国贝弗里奇曲线

数据来源:美国劳工统计局。

 

工作时长减少暗示美国需求趋缓

工作时长是观察美国需求动态的一个重要指标。当经济走弱时,企业往往会先减少工作时长而非直接裁员。6月美国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为34.2小时,较前值降低0.1小时。尽管数值变化并不显著,但需要注意的是,6月是今年以来美国平均每周工作时长首次出现下降,美国需求出现放缓。另外,平均时薪同比增速从1月的3.9%下降至6月的3.7%,由此衡量劳动总收入指标——每周总工资(等于就业人数工作乘以时间乘以时薪)为近一年来最弱表现。

 

4  美国平均每周工作时间和平均时薪同比增速

数据来源:美国劳工统计局。

美国内需面临放缓压力

关税提前透支私人消费后继乏力

美国私人消费已经出现放缓迹象,直到5月才在美国实际个人消费支出(PCE)数据中呈现。5月美国实际个人消费支出同比增长2.2%,较3月和4月分别下降0.6个百分点和0.7个百分点。3月至4月,美国个人消费支出涨幅很大程度上是受关税政策的影响,即居民提前抢购货物,耐用品消费支出变化直观表现出来5月美国耐用品消费支出同比增长3.8%,较前值大幅下降3.9个百分点,降幅超过50%,说明居民在耐用品价格上涨前抢购,从而导致3-4月耐用品消费支出大幅增加,而5月支出迅速回落。美国零售额环比增速的数据同样说明关税政策提前投资消费。3月美国零售额环比增长1.5%,5月环比降至-0.9%,私人消费后继乏力。

根据密歇根大学公布的数据,美国消费者信心指数在2024年12月至2025年5月下降了21.8%。随着中美经贸谈判取得积极进展,在双方决定下调关税税率后,信心指数才出现改善迹象,美国消费者信心指数在6月出现反弹,不过仍低于关税政策之前平均水平,关税政策对私人消费产生较大负面作用。

 

5 美国实际个人消费支出   图6 美国零售额环比和消费者信心指数

数据来源:美国经济分析局。  数据来源:美国人口调查局和密歇根大学。

 

企业投资微弱扩张仍面临较大不确定性

制造业PMI从5月的48.5%升至6月49%,服务业PMI从5月的49.9%升至6月的50.8%,新订单指数在6月回归扩张达到51.3%,较5月上升4.9个百分点。尽管6月美国PMI呈现微弱扩张是一个积极信号,但关税对供应链带来的巨大压力仍是限制美国制造业和服务业扩张的关键因素。目前,知识产权投资已经成为美国最大的非住宅固定资产投资子类。一季度,结构投资下降了1.1%,企业为规避关税在一季度加快了设备采购,导致设备投资增加了8.3%;知识产权投资受关税影响较小,以2.3%增速增长。随着抵押贷款率高企以及关税成本开始显现,二季度美国结构投资仍将承压,预计设备投资增速大幅放缓,但知识产权投资将保持稳健增长,这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对冲结构投资和设备投资的下滑。

 

7  美国非住宅固定资产投资

数据来源:圣路易斯联储。

注:结构投资投资生产和经营长期不动产建筑及相关基础设施,设备投资指投资生产过程或提供服务的各类耐用设备器材,知识产权投资指投资研发和创新等无形资产。结构投资、设备投资和知识产权投资构成美国实际私人国内固定投资非住宅投资子类。

 

企业信心是投资增长水平的核心因素之一。企业只有投资预期有信心,才会有动力扩大生产并增加资本支出。然而,面对当前关税政策所引发的巨大不确定性,企业信心正在减弱。美国全国独立企业联合会(NFIB)的中小企业乐观指数自2024年12月以来持续下滑,5月因中美经贸关系缓和略有回升。美国资本支出计划在2025年4月降至自2020年以来的最低点。此外,多家地区联邦储备银行的调查数据也反映出企业对美国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期相对疲弱。整体看,美国制造业和服务业虽呈现微弱扩张,但关税政策使企业家信心减弱,企业投资面临较大不确定性。

(编辑  杨利红)

 


 

土地制度是一个国家最重要的生产关系安排,是一切制度中最为基础的制度。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深化土地制度改革,将其作为完善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的重要内容。二战后至今,日本稳慎有序推进土地制度改革,为农业现代化和城乡融合发展提供了重要支撑日本改革过程中也存在土地调控滞后、农村“过疏化”与城市“过密化”、耕地“非农化”“非粮化”等问题,并需有效防范化解各类潜在风险,提升高质量发展的土地保障效能。

日本土地制度改革演进历程

在经济高速及中高速增长时期,实施以支撑农业现代化、工业化和城镇化为目标的土地制度改革的政策。1950年,日本颁布《国土综合开发法》,据此建立起国家、广域、都道府县、特定区域四级国土开发规划体系,旨在优化产业用地布局。

20世纪60年代以后,日本每隔710年编制一轮国土综合开发规划,前两轮规划重点在于据点式开发和大型项目开发,在经济维持中高速稳定增长的背景下,第三轮规划转向注重改善人居环境。1974年,日本颁布《国土利用规划法》,要求编制国家、都道府县和市町村三级国土利用规划,以及都道府县层面的土地利用基本规划,并制定了土地交易管制制度。为扩大农业经营规模,1962年,日本修改《农地法》,放宽农户占地面积限制,允许农户更自由地流转农地和农业生产法人取得农地。同年,日本还修改《农协法》,创设农地信托制度,赋予农协作为受托方的法定地位。20世纪70年代以后,日本农地制度改革方向由鼓励所有权流转变为鼓励经营权流转。1980年,日本颁布《农地利用促进法》,允许农户在市町村政府推动下自由缔结和解除农地租赁合同,不受《农地法》制约,合同到期后农地自动归还原主。

在泡沫经济时期,实施以抑制地价过快上涨为目标的土地制度改革。面对东京都市圈人口和资源过度集聚、地方产业经济和就业收缩的局面,日本第四轮国土综合开发规划中,重在构建多极化、分散型的国土开发格局,提出打造“全国1日交通圈”。在地价飙升的背景下,1989年,日本颁布《土地基本法》,明确了土地利用的四条基本原则,即公共福利优先、合理和有计划地利用、抑制投机交易、开发利益与责任对等。在1991年出台的《综合土地政策推进纲要》中,日本进一步提出打破“土地神话”、实现适当的地价水平、确保土地合理利用三大目标。同年,日本实施土地税制改革,按0.3%的税率对持有土地的法人和个人征收地价税,并强化持有土地转让所得税和特别土地保有所得税。

在经济长期低迷时期,实施以释放土地利用潜力为目标的土地制度改革。泡沫经济崩溃后,由于地价迅速下跌,日本逐步转向刚柔并济的土地调控,陆续出台了《新综合土地政策推进纲要》《关于土地政策的再构筑》《土地政策的中长期构想》,旨在推进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日本第五轮至第八轮国土综合开发规划(第六轮开始更名为国土形成规划)中,加大了对地方自主规划建设的支持,倡导多主体共同参与,发展广域地方生活圈,同时推动三大都市圈一体化。随着人口增速放缓乃至出现负增长,土地权属不明问题日益突出,为盘活存量闲置土地,日本于1999年和2020年两次修改《土地基本法》,对土地所有者管理土地的义务和各级政府开展地籍调查的义务作出规定,并专门制定《所有者不明土地法》。经由都道府县知事裁定,日本各市町村政府、企业、非营利组织等主体可将权属不明的土地用于建设公园、直销店、可再生能源发电设施等项目,最长使用期限为20年。为推动农地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集中,日本逐步提高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补助标准,降低农业规模经营的土地成本,并通过修改《农地法》,取消对一般法人进入农业的限制,将其农地最长租赁期限由20年延长至50年。此外,日本还颁布了《推进农地中介管理事业法》,允许各都道府县政府成立农地中介管理机构,承担“农地银行”的角色。该机构在对农地进行平整改良的基础上,可绕过农地转出方,优先将成片的农地租给符合政策需求的规模经营者。

日本土地制度改革的特点及存在的问题

(一)重视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的引领作用。日本将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与国家经济政策紧密联系起来,根据不同阶段、不同地区的发展需求设定规划目标,为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提供依据,从而顺利推动了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的优化和资源利用效率的提升。这一体系纵向上囊括国家、广域、都道府县、市町村四个行政层级,横向上涵盖国土形成规划、国土利用规划、土地利用基本规划三类规划。

首先,国家和广域层面的国土形成规划重在对国土开发保护方向进行综合性、长期性战略部署,国家层面的国土利用规划重在设定全国和各地区不同用地类型的规模目标,并明确具体举措。

其次,都道府县既要基于全国国土利用规划以及土地利用审查会、市町村长的意见,制定本地区国土利用规划,还要基于全国和本地区国土利用规划以及合议机关、国土交通大臣、市町村长的意见,制定土地利用基本规划,明确不同类型土地的调整方向和管制要求。

再次,市町村在制定本地区国土利用规划的同时,还可依据《城市规划法》编制专项规划。

(二)将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作为重要突破口。早在1961年日本颁布的《农业基本法》中提出扩大农业经营规模的目标,其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推进始终围绕这条主线,由此成功缩小了城乡收入差距。

一是放宽农地租赁限制。日本尽管实行土地私有制,但农地流转的主要方式仍是经营权流转,其重视通过立法保护出租方利益,以打消出租方顾虑。鉴于法人经营具有高效率、可持续等优势,日本将其作为家庭经营的补充,逐步放宽公司法人租赁农地的限制。

二是实施土地改良。战后日本出台《土地改良法》,依托土地综合整治和基础设施建设,使土地尽可能规整化和均质化,并在引导土地互换归并的过程中,扩大地块规模。国家补贴比例高达1/2—2/3,其余成本由地方政府和农户共同承担。

三是发展政府主导下的农地流转中介服务组织。农协和农地中介管理机构分别在不同时期为日本农业规模经营作出重要贡献,后者的优势在于不再被动等待供求双方的委托,而是积极助推土地资源精准配置。

四是对农地流转进行奖补。日本自1971年开始实施农民年金基金制度,向在65岁前出租农地的农民发放“经营权转让年金”,以引导农地向青年农民转移。此外,日本农地中介管理事业采取多样化补贴形式,既向退休农民、农地继承人和协助农地流转者发放补贴,也向推动农地成片出租的市町村和及时转出农地的中介管理机构发放补贴。

(三)土地调控滞后问题。1991年日本土地税制改革可谓失败,在资产泡沫已开始破裂的情况下,紧缩性土地调控的实施使地价下跌势头加剧,日本地产市场自此步入长达20余年的低谷期。日本《土地基本法》将抑制投机交易作为土地利用的一大基本原则,地价税直到1992年才开始征收,错失了土地调控的窗口机遇。此后,日本逐步实施以减税为重点的土地税制改革,先是1996年将地价税税率减半,1998年和2003年又分别停征地价税和特别土地保有税。这一纠偏仍显迟缓,加之泡沫经济崩溃后日本政府未能有效处理不良债权,缺少有力度的土地调控,最终难挽地产市场颓势。

(四)农村“过疏化”与城市“过密化”问题。日本三大都市圈集中了全国约一半人口,其中东京都市圈人口甚至超过大阪都市圈和名古屋都市圈人口之和。多年来日本试图通过完善国土空间规划助推区域协调发展,但农村“过疏化”与城市“过密化”问题却愈演愈烈,原因主要有三点:一是地方具有较大的规划自主权,各层级规划之间衔接不够顺畅;二是地方振兴主要依靠中央财政,地方自身未形成独特竞争优势;三是大城市与地方中小城市及农村间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布局明显不均,后者难以吸引大城市居民定居。近年来,日本政府提出“数字田园都市国家构想”,旨在通过推动数字基建和培养数字人才激发地方活力,但地区间数字鸿沟的存在可能进一步引发资源单极集中。

(五)耕地“非农化”“非粮化”问题。为防止大米生产过剩,维持高米价,日本政府自1971年开始实施大米减产补贴政策,一方面加剧了耕地低效利用、撂荒和非农转用,另一方面促使农民为获取更高单位面积收益而改种经济作物,该政策直到2018年才被废除。

同时,日本在农业现代化时期未建立遵循科学用地规律的“非农化”“非粮化”治理体系,相关约束规范不全面、不严格,直到2009年修改《农地法》,强化对弃耕地和耕地非农转用的管制,加大对违规转用的处罚力度。近50年,日本耕地面积下降24%,撂荒和非农转用是主因,粮食作物种植面积下降48%,且其在农作物种植总面积中的占比下降超过10个百分点。

几点启示

(一)建立健全覆盖全域全类型、统一衔接的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规划许可制度。第一,推进国土空间规划法立法,及时将“多规合一”改革成果上升为法律制度。发挥总体规划的战略引领作用,推动总体规划与专项规划和详细规划有机衔接,总结地方先行先试经验,健全规划实施传导机制。第二,完善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规划许可制度,提高差别化、精细化用途管制水平。按照业态类型和用地特点制定分类管理措施,明确农业、生态、城镇空间在规模、结构、布局、用途等方面的底线边界,推进用途转用审批和规划许可“多审合一”。第三,加强国土空间规划实施和用途管制监督管理,严肃查处各类违反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的建设行为。推动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网络建设,严格依据规划条件开展规划核实,确保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切实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二)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一是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完善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体系。促进农地确权、“三权”分置改革和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政策有机衔接,稳步探索建立农户承包地自愿有偿退出机制,支持农民“离土”退休金制度创新。二是健全土地经营权流转服务体系,推动形成土地经营权风险防范及保障机制。采取明确职能、整合力量、以效定补等方式,充分发挥农村产权交易平台作用,鼓励各地探索建立土地流转风险保障金、履约保证保险制度,助力解决土地流转动力不足、不稳定问题。三是加大对规模经营主体的支持力度,健全工商资本租赁农地风险防范机制。采取投资补助、以奖代补、财政贴息等方式,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高标准农田,推动各地建立工商资本流转土地资格审查和项目审核制度,坚决遏制“非农化”“非粮化”倾向。

(三)健全同宏观政策与区域发展高效衔接的土地管理制度。第一,提高土地政策在宏观经济治理体系中的地位,增强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用好土地政策工具箱,加强财税、就业、产业、区域、环保、土地等政策协调配合,确保各领域政策同向发力、形成合力。第二,完善土地市场制度和规则,增强土地要素对优势地区高质量发展保障能力。改革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健全建设用地二级市场交易规则、交易服务平台,有序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第三,探索跨区域一体化的土地管理机制,促进跨区域资源要素优化配置。支持探索跨区域统筹土地指标、盘活空间资源的土地管理机制,健全跨区域土地开发合作互助机制和利益补偿机制,推动土地管理与公共服务共建共享紧密结合。

(编辑  尚鸣)

 

 



美国农业的风险管理与金融保障机制

由于高度依赖自然条件与市场环境,农业始终是一种高风险的产业,因此有效的风险管理机制对于保障农业持续发展具有基础性意义。美国农业长期面临天气灾害、价格波动、市场失灵等多重风险,联邦政府与农业金融机构通过构建多元化的风险管理工具与金融服务体系,农业风险管理制度不仅在国内农业中发挥关键作用,也为全球农业政策提供了重要借鉴。

有效的风险管理体系需从风险源头分类、工具匹配逻辑和制度协同机制出发,构建覆盖事前预防、事中缓释与事后补偿的系统性框架。

农业风险可大致分为四类:自然风险(如干旱、洪涝、极端天气、病虫害)、市场风险(如价格波动、需求萎缩、能源和农用物资短缺)、政策风险(如贸易摩擦、补贴和退税调整)以及财务风险(如利率变化、汇率波动、信贷紧缩)。

美国自20世纪30年代以来逐步构建起由政策工具、市场机制与金融服务构成的三维风险管理体系,并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农民参与的方式付诸实施。

政府主导:农业政策工具的顶层设计与风险兜底

美国政府高度重视农业数据系统建设,建立了全国性农业统计、价格监测与风险评估平台,确保风险管理的科学决策与公共监督。

基于《农场法案》,联邦农业风险管理署(RMA)负责设计与实施农业保险政策。保险产品由私人保险公司开发并承保,政府补贴农民支付的保费,并为保险公司承担部分赔付风险,从而实现政府兜底与市场运营的有效结合。主要包括:

1.作物保险计划。2023年,美国联邦农业保险项目已覆盖超过3亿英亩农地,保障额度超过1万亿美元,成为全球最大规模的农业保险体系。其中涵盖100多种作物与牲畜,险种包括因自然灾害导致的产量损失保险、因减产或价格下跌导致的收入损失保险、因饲料短缺或价格波动导致的牧草与畜牧损失保险,由联邦政府补贴保费(平均达60%以上),为主要作物提供气象灾害和价格波动双重保障。

2.灾害援助计划。对于未能纳入保险的农业项目,提供临时救助、畜牧损失补助、树木灾害补助等。

3.农业收入保障项目(如ARC/PLC)。为缓解市场价格剧烈波动对农户收入的冲击,美国政府设立了多种逆周期收入保障计划。农业风险覆盖计划(ARC)根据历史平均收入与当前年度农产品实际收入的差距,若市场价格下跌至一定阈值,则对农户进行差额补贴。该机制强调收入稳定性,帮助农民在价格或产量显著下降时维持经营能力。

4.营养援助与库存调节机制。政府通过食品券(SNAP)、学校营养餐计划以及战略库存收储政策稳定粮食消费与市场供需,间接缓解价格风险。

5.贸易摩擦的补偿机制。美国没有一套专门针对“贸易摩擦”的永久性法律框架,但为了缓解对农业部门造成的冲击,联邦政府(特别是农业部)可临时启动财政援助计划,对受害农户提供直接补贴或库存收购,并帮助其扩大出口渠道。补贴分配并非完全依靠具体的个体损失核算,而是以县为单位、作物类型为基准设定每英亩定额补偿(表1)。

1美国针对贸易摩擦的农业扶持机制

机制名称

核心内容

实施机构

政策目标

市场促进计划(MFP)

直接支付现金,补偿出口损失

农业部(USDA)

立竿见影的财务补偿,服务政治经济维稳

农业贸易促进计划(ATP)

拓展新兴市场,替代“非友好”市场

农业部外贸局(FAS)

立足长远的市场结构调整

食品采购与分发计划(FPDP)

政府收购滞销农产品,并分发给学校、教会和救助站

农业营销服务局(AMS)

维护价格体系,并将农业救助转化为公益事业

 

这些政策工具体现出联邦政府在农业风险管理中的“基础保障者”与“制度提供者”角色,目标在于为农业经营者提供一定的收入安全网,以稳定农业生产预期与市场信心。

市场运作:商业保险与期货市场的风险定价机制

除政府兜底之外,美国农业高度依赖成熟的金融市场与商业机制,形成了以保险公司、期货交易所、农业银行等主体参与的市场化风险缓释系统:

1.商业作物保险公司。农业社区保险服务公司(RCIS)、ARMtech保险服务公司等与联邦机构保持长期沟通协作,为农业生产者提供多样化的险种(产量型、收入型、指数型等);

2.农业期货市场。早在1948年成立的芝加哥商品交易所(CME)已成为全球农业产品定价与套期保值的主要平台,通过远期合约、期权等工具为农户、贸易商提供价格风险对冲服务;一些大型农场使用收入稳定账户与私人农业保险公司提供的“天气衍生品”进行收入平滑。

3.农用信贷风险控制机制。美国农业信贷体系(FCS)是由政府创设、合作社运营的农业金融机构网络,围绕土地购买、设备投资、运营周转、农村建设等项目,以非营利模式为农业经营主体提供长期、低利率贷款,结构完善,功能多元,体现出“合作社+政策金融”的制度优势。截至2024年底,该体系总资产已超过3900亿美元,显示出其在农业金融领域的持续增长和稳健运营。

4.扶持性专项贷款与风控。以普惠包容为指针,农业服务署(FSA Loans)为新型农户、小规模农场、退伍军人等弱势群体提供政策性担保贷款与直接贷款,涵盖土地购置、灾后恢复、青年创业等项目。

5.“智能农业金融”。近年来,随着大数据、物联网(IoT)、人工智能(AI)等技术在农业领域的深度融合,美国农业金融体系迎来智能化转型。一批金融科技(FinTech)平台逐步进入农业金融服务领域,为农户提供基于精准数据的风险评估与融资服务,推动“智能农业金融”体系的建立。典型平台如Indigo Ag、FarmTogether、Farmobile等,通过收集农作物生长环境、土壤状况、历史产量、市场行情与农户信贷历史等数据,建立精细化的农场经营图景,从而实现信用评级的动态更新与贷款风险的个性化定价。这种机制显著提高了农业贷款的可获得性和风险识别能力,突破了传统“抵押+担保”模式的局限。更重要的是,这些平台往往将金融产品与农技咨询、供应链服务相结合,提升了整体农业生产效率。

6.保险型信贷产品创新。在传统农业信贷中,土地一直是核心抵押物。为提升土地价值评估的科学性与金融可转化能力,美国农业金融机构基于遥感数据、区域土地收益能力、市场交易频率与环境敏感度,建立了一套土地抵押评估标准体系。这一体系不仅增强了土地资产在贷款中的定价能力,也成为信贷产品定制的核心依据。更具创新性的是,部分信贷产品将贷款利率与浮动市场利率挂钩,并引入天气指数(如降雨量、干旱指数、霜冻发生概率等)作为风控变量。例如,“天气挂钩信贷”产品在农户遭遇自然灾害时,自动触发利息缓交、还款期延展或信用重定价机制,从而增强农业信贷系统的韧性和灵活性。另一些产品则引入“产量指数保险”或“收入保障保险”作为附加抵押,构建起“保险+信贷”双保险结构。此类产品往往通过与联邦农业保险署(RMA)数据接口联动,鼓励私人信贷机构向高风险地区农户发放贷款,以补足市场失灵的部分空白。

此外,部分平台还与农业银行、农场信贷体系(FCS)合作,构建API接口,实现风险数据实时对接,形成了政府、金融机构与科技平台三方联动的农业风控生态。

这些机制充分利用了政策引导、科技赋能和市场机制,在多元主体之间实现了资源配置和风险分担功能的优化。

农民参与:信息获取、工具选择与风险感知能力建设

在美国农业风险管理架构中,农户并非被动接受补贴与保险的对象,而是被赋予了较高的信息接触能力、金融工具识别能力和风险感知能力,其在微观层面的策略性行为显著提升了风险治理的整体韧性。具体而言,农民参与风险管理体系的能力建设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信息获取与决策支持。各州农业推广局为农户提供定制化的技术培训、病虫害预警、气象预测、保险评估与金融咨询服务。农户能够实时获取本地农业气候、价格趋势、政策变化等多维数据,从而提升其在种植结构调整、投保决策、财务管理等方面的判断能力。部分推广机构与私人农业科技平台合作,提供基于大数据的精准播种建议与风险评估模型,增强了农业生产的科学性与前瞻性。

2.工具选择与风险分散。农户可根据自身经营类型(如种植业或畜牧业)、地理位置(如干旱区或易涝区)、历史产量记录和市场参与程度,自主选择作物保险、收入保险、天气指数保险等多元化产品组合。此外,部分大中型农户还会运用期货市场、期权合同、收入平滑账户等风险管理工具实现套期保值,以应对农产品价格波动带来的收入不稳定问题。这种 “工具匹配+组合使用”的策略,体现了农户在制度框架下的主体性与专业化水平。

3.金融素养与风险意识提升。风险管理的核心在于预期与认知的制度内化。美国农业院校与推广机构普遍开设“农业金融与风险管理”课程,涵盖保险机制、信贷产品、市场工具与财务决策等内容,部分课程还被纳入农场主认证与青年农民培育计划之中。如爱荷华州立大学、康奈尔大学等农学院设有专门面向农户的“农业管理教育平台”,配合模拟系统帮助农民演练气候灾害、市场波动等情景下的应对策略,提升其认知风险、选择工具、进行风险对冲的综合能力。

美国农业风险管理体系已由早期以灾后补贴为主的被动补偿机制,演化为一个多维度、前瞻性、制度化的综合性风险治理结构。该体系体现出以下几个关键特征:

首先,联邦政府通过建立“底线”机制(如最低价格支持、作物保险计划和紧急救助)为农业领域提供基本稳定性,防范系统性风险蔓延。其次,市场机制在风险识别、价格发现和风险分担中发挥核心作用,通过期货市场、收入保险和多样化金融工具引导资源有效配置。第三,农户作为农业生产的决策主体,既是政策受益者,也是风险承担者,其参与程度和风险管理能力直接影响政策效果与体系韧性。

建政府—市场—农户三元互动的治理架构。有效提升了美国农业应对各类风险的能力,成为支撑其农业全球竞争力的重要制度基础。

美国农业风险管理体系高度体现了制度设计的系统性与政策执行的市场化取向。在联邦财政支持、专业机构运作(如联邦作物保险公司、农业服务机构)与农户积极参与的共同作用下,逐步构建了覆盖保险、补贴、信贷与金融工具等多个维度的多层次风险管理网络机制,在缓解农业周期性波动、对冲自然灾害风险、稳定农业收入与促进农村可持续发展方面发挥了关键作用,标志着美国农业已从“救灾型”转向“治理型”风险管理范式。

美国现代农业对中国农业现代化的启示

美国农业现代化进程不仅在技术、组织与政策层面展现出高度成熟的体系性特征,也为其他国家探索农业现代化路径提供了有益借鉴。美国农业对中国的主要启示可归纳为以下四个方面:

构建清晰稳定的农业产权制度

美国农业生产资料(尤其是土地)权属明确、流转顺畅,有效降低了交易成本与制度性不确定性,中国应在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的前提下,加快推进土地“三权”分置改革的制度化与法治化进程,健全土地流转市场体系,为农业经营主体提供稳定、可预期的发展环境。

推动以科技为核心的农业现代化战略

美国农业现代化的根本动力在于农业科技体系的系统构建与持续创新。从陆地赠地大学体系、农业实验站,到精准农业、生物技术与数据驱动运营,美国形成了“科研—教育—推广—应用”一体化的技术扩散体系。相比之下,中国农业科技在成果转化率、基层推广能力、技术适配性等方面仍有差距。未来,中国应进一步优化农业科技创新链条,推动高校、科研院所与产业部门的协同合作,强化数字农业、绿色农业和种业科技等关键领域的技术突破,同时提升农业技术服务体系的普惠性与实效性。

完善多元化的农业风险管理体系

美国建立了制度化、市场化与综合性的农业风险管理机制,有效覆盖了自然灾害、市场波动和收入不确定性等多类风险。其以联邦作物保险为核心,辅之以补贴、信贷、金融衍生工具等手段,形成政府、市场与农户共担风险的治理格局。中国当前农业风险管理体系仍以灾后救助和价格干预为主,缺乏系统性与前瞻性。建议构建覆盖保险、收入保障、灾害预警、市场工具与社会救助的综合性风险管理架构,提升农业抗风险能力与政策的精准性。

强化农业组织化与市场化经营机制

美国农业的高效运行得益于其成熟的农业企业与合作社组织体系,广泛运用合同农业、纵向整合与农企协同等方式构建产业链条,实现了农业与加工、流通、零售等环节的高度耦合。中国应加快推进对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通过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农业龙头企业协同发展,完善产加销一体化机制,提升农业全链条的市场竞争力。

农业现代化不仅是技术层面的进步,更依赖于制度、政策、组织与市场机制的协同演化。中国农业现代化必须立足国情,吸收国际经验,构建以产权明晰、科技驱动、风险可控、组织高效为核心的农业发展体系,从而实现农业高质量发展与农村现代化的战略目标。

(编辑 季红)



 

美元稳定币的出现和加快发展

  1最早发行的稳定币是Tether 于2015年发行的USDT。现正在加快发展,市值已超过1600亿美元。

   美元稳定币的出现,是为适应比特币等加密资产(不是货币)的发展需要。因为加密资产是线上全球化7×24交易和清算,而各国法定货币兑换业务交易时间和交易速度无法满足这一要求,于是加密资产线上交易发展成为撇开银行和SWIFT的全新支付清算体系。

   2009年1月比特币正式推出当时还没有得到社会广泛认知。2013年推出以太坊,把比特币的区块链做了改进(把全节点参与的工作量证明法,变为少数节点参与的全域证明法,提高效率),推出智能合约。在此基础上,推出ERC20的通用发币协议标准(谁下载此协议后就可领到一个币)。但如果发币直接募集法定货币涉及非法集资,它就发“新币”募集比特币和以太币(ICO)。 在比特币、以太币等纯区块链链生资产的基础上,发展出了很多衍生的加密货币,给区块链、ICO带来了应用场景。此后参与的人越来越多,推动比特币价格从最初的200$+/枚,涨到1200$+/枚。互联网支持的区块链和比特币、以太币等加密货币的交易,颠覆了传统主权货币。

2015年,USDT正式投入运营。USDT美元这个全球中心货币挂钩,率先推出与美元挂钩的稳定币,它也称为去中心、去监管的加密货币。Tether 的注册地说法很多(主要经营地点是中国香港,注册地有马鞍岛、维京群岛等说法)。

2014年,中国央行也起步抓紧研究数字人民币CBDC技术,并于2020年开始在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地区进行试点。可以说数字人民币是紧跟USDT起步的。

   2017年后,中国政府主管机构叫停持牌金融机构参与加密资产的交易。

   后加密资产交易在全球愈益频繁。它们具有数字化、去中心、无国界的特点,其交易可以在线上全球7×24不间断交易。与之相比,中国的线下交易(股票、债券、大宗商品)一天为4小时,其余大量时间做线下的交易处理。国外很多交易所尽管在延长交易时间,也要留出几小时做线下清算工作。而USDT抓住了这个机会,以自己快捷低收费的优势,服务于加密资产交易。稳定币和加密资产的交易互相促进,此后稳定币的应用场景(NFT、RWA、跨境汇款等)不断拓展。大家发现:比特币、以太坊等加密货币很难成为真正的货币,因为其价值剧烈波动,不符合货币作为价值尺度币值须稳定的要求。比特币总量只有2100万枚,每10分钟一个broke,第一个4年50个币,之后每4年砍一半,现在还剩12.75个币,到2140年将结束,只有0.9999%。其总量和阶段性新增量由系统锁定、无法人为调控,同时无法随全球可交易财富的增长而增长。

这样,比特币价格的剧烈波动就不可避免。例如,2010年5月12日,有人拿1万比特币买了价值25美元的两张披萨饼(一个比特币值0.0025美元),这是比特币第一次跟法定货币兑换。2013年初,比特币突破了200美元。比特币是加密资产,而非加密货币(今天“币”字已经用滥)。

   现在比特币区块链是完全封闭的,解决不了现实世界的任何问题,人们一直在探讨打开比特币,比如NFT(非同质化通证,或非同质化代币)的问题。真实世界资产的通证化(也译作币),就是数字化、证券化、可交易化,可在线上交易。

   因为USDT是去中心、去监管的,一度在交易中随比特币的价格而剧烈波动尽管名义上它与美元比价是1:1从而引起社会震动。所以,2018年出现了一个号称公开、透明、接受监管的稳定币,就是USDC(Circle和Combat两家合作、在美国注册)。期间又催生出其他种类和法定货币等值挂钩的稳定币,现通称为法币稳定币。此外还出现了其他类型的稳定币。比如,以比特币或以太坊等加密资产作为抵押物来稳定币值的,或用算法来稳定币值的,或者用黄金做抵押品稳定币值的。但这些方法从法理上、从理论上都法稳定。

   今天的稳定币,占交易量95%以上的是美元稳定币;而法币稳定币里边99%也是美元稳定币,这是其发展的过程。

   22020年疫情以来,各国加大了货币投放。社会上产生了法定货币可能贬值的预期,很多人希望把法定货币的资产变成加密资产(包括稳定币资产),所以稳定币一度发展较快。但2022、2023年加密资产价格大跌,FTH的一个交易所和他们发的稳定币(包括USDT)都出了问题,2023年之后基本停滞了。

   32024年特朗普在总统竞选中表示,支持加密资产的发展。特朗普在美国第一次任期时对加密资产并不友好,但特朗普在竞选中得到了币圈的大力支持。特朗普上台后,加密资产和美元稳定币加快了发展,2023年稳定币值1700亿美元,今年6月份突破了2600亿美元。与此同时,也给其他国家的金融监管带来很大的挑战。


         法币稳定币纳入监管后的新变化

   法币稳定币纳入监管后,可能发生质的变化。

   5月19日,美国参议院一审通过《稳定币创新法案》(天才法案),6月17日参议院终审通过,交众议院再审。特朗普又催促众议院通过,在中国香港《稳定币条例》8月1日正式生效前,美国的法案能够生效。

   5月21日,香港立法三审通过了《稳定币条例》并发布公告,8月1日正式生效。

   由此,稳定币和加密资产的监管立法成为全球趋势。新加坡6月30日发布公告:所有非持牌的数字资产服务商一律清场,此前他们没有严格监管。

   目前美国与中国香港等地的监管规定大同小异。相同之处是:

  1.法币稳定币必须持牌经营,接受监管要求。

   其他种类稳定币未纳入监管,是因为它们不跟法定货币兑换,对现实世界的影响可以忽略但稳定币如跟法定货币可兑换,把虚拟(加密)世界和现实世界打通,如果交易规模快速增长而不加监管,对所有国家都会产生很大影响。

   监管要求包括:对KFIC的要求;对客户认知的要求;IMF反洗钱要求;CTF反恐怖融资的要求;消费者保护的要求等等。美国法案规定:列入黑名单的发币机构及参与其运营的机构,须按政府要求冻结有关账户,并帮助追溯资产。

   这样,USDT 标注的“去中心”属性将被架空。接受当局监管就会强化其中心化属性,如拒绝监管就会被禁止与其他持牌机构交易,影响力就会大减。

  2.严格限制稳定币超发,不得替代美联储和银行体系自造货币。

   法案要求:法币稳定币储备率不得低于100%,储备物须由第三方托管、须接受独立的审计机构定期审计、至少每月审计和披露结果;发行人不得给持币人支付利息或相关的好处。

   按此要求可知:稳定币的发行不会造成货币的超发,它其实是挂钩货币的代币。

   有人说,特朗普支持稳定币是要搞一个他能控制的货币替代美联储,这是不可能稳定币是挂钩货币的代理(通证),如果作为发行根据的货币没了,它同样不能存在。今天它的影响力在很大程度上建立在与之挂钩美元的国际影响力上。跟其他货币挂钩的稳定币,目前很美元稳定币竞争

   该法案强化了法币稳定币的代币属性和支付功能,所以被称为支付稳定币,不再具备投资和收益的功能。原来很多人买USDT不仅用于支付,而且炒它的价值;但如果监管到位,买稳定币没有升值空间,跟美元1:1比值偏离的概率大大缩小。

   3.稳定币的监管将带动相关方面的配套监管和全球协调

   第一,对加密资产的监管一定会加强。欧洲已出台了一个加密资产分类监管的条例,相信很多国家将会在这方面加强监管。

   第二,对加密资产交易平台的监管也将会跟上,主要针对交易平台和法定货币兑换的环节,以防法币-加密资产的兑换阻碍反洗钱、反恐怖融资等措施的执行。目前,美国在这方面不予监管是不规范的,本来20国集团关于反洗钱已有若干协议,但美元是国际中心货币,美国若不配合其他国家对美元进出的合法性进行足够的审查监管,国际监管就会落空。

   第三,除美元之外,现在其他一些国家都要推出本币的稳定币,这样就会出现不同国家法定币-稳定币的竞争,将带来全球如何协调的问题。可能会出现一个新的不同于传统银行和SWIFT的清算体系。而通过公共区块链和互联网,只要大家在一个平台上注册,就可以实现点对点支付,省去很多中间环节,几秒钟就可到账,清算成本大大降低。但如果兑换环节的监管增强后,可能比没有监管时结算成本大大提高,并使整个加密资产领域的规范性大大提高。

  4.美国声明大力推动加密资产和稳定币发展,可能有重要的战略考量。

   第一,越来越多的人认为,区块链加密技术带来的数字世界有很大的发展空间,并非凭空捏造的东西;通过数字世界可分得现实世界的资产。特别是很多年轻人对物质的追求越来越弱,但是对精神世界的追求越来越多。美国如果率先占领加密世界的制高点,对其未来发展非常重要。特别是美国国债已超过37万亿美元且继续增长,“大而美”法案还要增加开支,大家对此很担心。

   第二,美国频繁使用美元清算体系作为武器,打压制裁使用这一体系的国家和个人,导致美元国际影响力减弱。如果抓住加密(虚拟)资产发展的机会,可带动美元的广泛应用,甚至带动美债需求的增加,对它非常重要。

   第三,如果美国政府对加密资产不加以监管,即使美元稳定币也无法控制;如纳入监管,一方面可继续鼓励技术创新,同时实现可控。所以稳定币纳入监管,不是货币(金融)去中心化的胜利,而是国家主权的宣示,是对去中心化模式的“招安”。这也不是加密资产的胜利,而是新的支付工具(体系、模式)的成功,是效率提升、成本降低、风险被监控的体现。


法定稳定币发展带来的一些思考

   法定稳定币的出现,对货币理论、货币的管理,带来了一些值得深思的问题。

   1法币稳定币与其挂钩货币的关系。如前所述,纳入监管后的法币稳定币,实质上就是挂钩货币的代币,不可能替代所挂钩的法币。

   一些大机构预测,“2028年稳定币突破2万亿美元、2030年达3.7万亿美元”。随着监管的加强,稳定币发展的空间不会如这些机构想象得那么好。USDT号称仅150人、年利润140亿-150亿美元,一些人(机构)也动心要去挖币。我认为,纳入监管后和纳入监管前不一样,原来就USDT 一家占领加密领域空间,未来会产生更多空间;如果你没有一个大的应用场景,你的引流成本降不下来,你技术和运行效率不能与前面的稳定币相比,几乎没有生存空间。

   2我国央行数字货币CBDC,跟美国USDT几乎同步起步,为什么CBDC 至今没有成功进入实际应用,其影响力和USDT 拉开如此大差距?

   我认为,美国USDT的目标很清晰,开始就是为了满足加密资产交易、满足线上7×24全球交易的需求。它根据这一目标改进技术,把加密资产的一些技术照搬过来,很快就能起步。再加上它是去中心化且私有化的,利益驱动强烈,所以很快就起来了。但在我们央行,怎么把中心化的央行数字货币跟区块链、加密技术结合起来,情况比较复杂。其次,我们可能还要考虑应对加密资产、打压加密资产的交易,对这些问题如何解决准备不足。数字人民币是人民币的数字化,数字人民币定为M0以替代现金(零售型),这个定义明晰吗?现在一些基本问题还没弄清楚。所以需要借鉴美元稳定币的做法,看看我们的数字人民币有没有改造的余地。

   3越来越多国家的法币稳定币,甚至功能赶超稳定币的数字法定货币出现,相互竞争必然加强,也会给监管带来很大压力会对国际货币体系产生何种影响,如何加强这方面的国际协作,推动相关监管制度的国际标准建设与执行,值得关注。

   4对货币的本质和运行方式应有重新的认知。现在很多研究还停留在金属本位制纸币阶段。今天货币已成为纯粹的信用货币,基本要求是货币总量和可交易财富的价值总额要对应、随交易财富价值总额的变化而变化,这才有可能起到价值尺度、交换媒介、可流通的价值通证的作用。

   货币发展史从自然实物货币到金属铸币、金属本位制纸币,到不与实物挂钩的纯信用货币,这是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进步,也是突破原有货币供应不足带来的困境。1944年,布雷顿森林体系把国际货币制度拉回到金本位,注定要崩盘,这跟特里芬难题没有必然的关系。当然纯信用货币可能出现另一方面问题,即货币超发。

   货币发展的方向,将是无形化、数字化、智能化,最终表现为一串字符代表的智能账户或钱包。

   中国人民银行投放基础货币,最大量的是以信贷方式投给商业银行,打到银行在央行的存款账户上,银行将资金贷出,打到借款人的存款账户里。人类使用过的贝壳币、铸币、纸币都是货币的载体。今天货币大量的表现形态是存款,货币运行的主要方式是存款的转账支付、记账清算,而非现金支付。现金早晚也会像铸币一样退出货币舞台,变成以字符表现的智能账户或钱包,它本质上都是存款。

   今天的纸币上有很多加密的东西,未来就不需要了,需要的是对账户及转账支付的全流程进行加密。这样它才可以用公共的通信基础设施实现广泛的互联,或者跨境支付。现在银行间往来都是走专线,要用局域网,因为安全性要求非常高。这也是运营成本很高的一个重要原因。    

认知问题就是管理问题。一些人把很多金融问题归结为信用货币不好,要为信用货币寻锚,要回归金本位制等等;甚至主张比照SDR跟多种货币结构性挂钩、打造新的货币,包括所谓“一带一路”货币、金砖国家货币等等。我认为信用货币跟黄金挂钩是倒退、不可能成功,跟多种货币结构性挂钩也不可能落实。

建议切实加快数字人民币的进程

   我国数字人民币国际化从2009年起步,到现在做了很多工作,包括传统银行不断改进运行方式,还有第三方支付机构(移动支付)、跨境人民币结算体系以及数字人民币mBridge(跨境桥)等。

   1我们现在面临美元稳定币带来的效率成本优势的挑战。如果人民币在支付效率、清算成本等方面不能跟上美元稳定币,人民币国际化发展将面临很大束缚。稳定币与加密资产领域已成大国必争之地。

2稳定币从起步到现在,最重要的应用场合是支持加密资产交易,正在寻找新的应用领域。我国要发展数字人民币稳定币,必须解决加密资产的问题,否则稳定币就难有生存空间。

建议国家调整对加密资产和稳定币的有关政策,至少应面向境外推动人民币稳定币的发展,加快提升自身的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应鼓励我们的大电商平台、科技公司参与这方面的交易活动。其中很重要的,是通过香港先行先试,参与海外加密资产交易。

   3人民币稳定币可以先行先试。中国的重点应是加快数字人民币,特别是其海外版的改造与推出,抢占国际数字法币的先机。数字人民币在技术方面已经国际领先。不能因发展数字人民币稳定币,就把前者停下来。

  4将数字货币与数字身份相结合,形成新的国际优势。这方面我国已经起步。今年5月底,公安部国家网络身份认证服务平台发布公告,我国的数字身份通过网号和网证双机制,马上要推出。如果把数字人民币和数字身份相结合,可使其在效率和成本等方面,尽快实现对美元稳定币的赶超、在境内外的广泛使用,这样就可形成领先的国际优势。

最近特朗普公开表态,不允许美联储推出数字美元,用美元稳定币就可以了。但我们看到,美国现在的监管方式会面临一个挑战:不同的机构发行的美元稳定币,而不是统一的稳定币。有人提出,港币不就是一种美元稳定币吗?但港币三家发钞行的背后有金管局统一监管、财政司兜底。如果美国做不到这个程度,就是不同的稳定币,根本监管不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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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式民主的危机

王绍光

2025-09-19 10:51:12



 

我将从一张图片开启有关民主的话题。这张图片是2025年5月《民主学刊》的封面,标题为“民主不运作了”。《民主学刊》创办于1990年,长期以来是美国政府兜售民主的伪学术平台。如今,它也不得不承认西式民主已深陷危机。

西式民主危机的根源究竟何在?回答这一问题,说难也难,毕竟民主话题宽泛;说简单也简单,回答这个问题只需了解两个方面:其一,民主的来龙去脉,包括其兴起与衰落;其二,当下所说的西式民主究竟是什么性质?推动者是谁?体系如何构建?又有哪些内在弊端致使如今陷入严重危机?

围绕这两个问题,本文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阐述西方民主制的来龙去脉第二部分剖析固有弊端第三部分探讨它的危机而且并非一次危机。实际上,自西式民主形成之初,危机便如影随形,并非今日才出现,当下的危机已是第三次。是否会有第四次,难以预知,若有,于西方而言是幸运;若无,那便叫“无可奈何花落去”也。

民主的来龙去脉

西方政治传统的流变

先勾勒一下民主来龙去脉的大致路径。从公元前5世纪至19世纪末,近2400年中,民主在西方一直被视作“坏东西”,这与许多人所听闻的西方有民主传统的说法大相径庭。

20世纪的前90年(即1990年以前),西方人在思索民主到底为何物,试图对这个“坏东西”进行改造,如同做一场“变性手术”。对民主进行改造、阉割,最后衍生出“自由民主”。

1990年至2010年前后,自由民主摇身一变,成为“好东西”。很多人或许正是在这一时期出生,即便年龄稍长,也基本是在民主被视为“好东西”的氛围中接受教育,因此普遍认为民主是“好东西”。十多年前,中国学者俞可平著有《民主是个好东西》一书。然而,民主被视为“好东西”的历史实则短暂,需梳理方能知晓。

由此,什么是民主?为证明上述说法并非空穴来风,有必要追溯文献。

最早使用“民主”一词的是古希腊的希罗多德(公元前484年-前425年),他著有《历史》一书;第二位使用“民主”一词的人,真名不详,通常被称为伪色诺芬(约公元前5世纪中至5世纪末),也有人称其为“老寡头”,因其对民主制度进行激烈批判。

“民主”一词由两部分组成:在西文中由“demos”(人民)和“cracy”(权力)两部分组成。“demos”意味着人民自己当家作主,“cracy”意指“权力”或“统治”,即人民自我统治,无需他人代劳(精英统治),这是民主原本的含义。

民主的实现方式是什么?当时,民主的实现方式是抽选,即在符合资格的人群中通过抽签选出担任公职的人员。有人称2000多年前雅典就有公平自由的选举,实则不然,选举在雅典民主中作用极小。

古希腊有众多城邦,大的如雅典,总人口约15万 - 25,相当于如今的一个镇;小的城邦仅有几百人或几千人,如同一个村庄。如今常有人将雅典与中国相提并论,实难具有可比性。

在民主城邦中,官员大多通过抽签产生。雅典的立法机构为公民大会,任何公民都有权利与义务出席。例如,雅典民主重要机构之一的500人议事会,主要职责是处理与公民大会的相关事宜,其成员由抽签选出;议事会的执行委员会同样通过抽签产生;每日会议的主题也是抽签决定。此外,雅典的“法庭”每年有6000位候选审判员(并非陪审员),由抽选产生,公职人员大约350~700人,绝大部分也由抽签产生。  

可见,民主最初与抽签紧密相连,与选举并无关联。古希腊谈到过民主的思想家几乎都把抽选看作民主的标志。选举则是寡头政治。亚里士多德(前384年~前322年)在《政治学》中明确指出:“用抽签方式产生执政官被视为是民主,用选举方式产生官员则被视为寡头政治。选举并非近代产物,只是当时人们认为选举是不公平的体制,与民主无关。

这种民主与抽签的紧密联系,不仅在古希腊妇孺皆知,而是从公元前500年往后,人们谈及民主时,依旧将其与抽签相联系。例如,1680年法国第一本法文辞典对民主的定义为:大众政府、大众国家——一种由抽签分配职务的政府形式。直至18世纪中后期,抽签依然广泛被人视为民主政体的精神。孟德斯鸠(16891755年)和卢梭(17121778年)谈及民主时,仍强调民主的特点是抽签。

在这2000多年间,抽签这一方式被当时的思想家普遍视为是个“坏东西”。古代史学家琼斯(1904~1970)在《雅典民主》中提到,雅典民主时期存在鲜明反差:广大民众对民主深感骄傲并热情支持,而几乎所有留下文字的古希腊政治哲学家与政论家都在不同程度上支持寡头制,反对抽选,即反对民主。

不仅在古希腊,从公元前2500年到19世纪末,民主一直被看作坏东西。众多权威人物都对民主理念持反对态度。帕灵顿1871-1929说:“回想一下‘美国立宪’大辩论唇枪舌剑中不断被提及的那些权威们吧。在这些伟大人物中,没有一位不对民主理念持反对态度。”17、18世纪的启蒙思想家对民主心怀恐惧,他们用“群众”“群氓”“乌合之众”“畜生”“怪异的野兽”等负面词汇来形容普通老百姓,认为民主是“多数人的暴政”。如弥尔顿用“暴裂”来形容民主。

从谷歌工具展示的过去四五百年里的3500万种出版物的数据来看,1900年以前,“民主”一词出现的频率与描述人民的负面词汇出现的频率形成鲜明对比,表明当时对民主的恐惧高涨,热情低落。20世纪初的学者研究也证实了这一点,如法国学者法盖表示,在19世纪,难以找到支持民主的人;法国思想家勒庞称,从柏拉图到20世纪初,从未有伟大思想家为大众民主辩护。 


好东西?坏东西?西方民主的转变

当代研究民主的重要学者、丹麦人汉森形象地说,从古代到启蒙时代,民主如同沉睡了2000年(实际应是2400年)的睡美人,当她苏醒时,却遭众人厌恶,所有的王子都害怕她,哲学家都厌恶她,政治家认为其不可行。在当时人们的认知中,民主意味着翻天覆地的、内斗不止的暴民统治,直至大约一个世纪后,民主才在经过“变性手术”后变成受人尊重的“淑女”。

“民主”如何从坏东西变为坏东西?这一转变分三步完成:破、替、立。

,即对民主原本含义进行污名化,与此同时,与民主紧密相连2400年的抽签在19世纪神秘消失。例如,美国的汉密尔顿、潘恩,英国的老穆勒、边沁等,在著作中将人民直接当家作主或使用抽签的民主称为“古代民主”“纯粹民主”等,给民主加上负面形容词,引导人们认为原本的民主不可取。

,是将原本与民主无关的概念与民主捆绑在一起。例如,原本与民主无关的选举取代抽签,成为实现民主的工具。19世纪上半叶到20世纪初,“人民主权”“代议”“宪政”“自由”等概念与民主挂钩。人民主权虽听起来美好,但实际上只强调人民拥有主权,却将治权交给精英。此时,民主被重新定义为“代议民主”“间接民主”等,选举替代了抽签,以至于后来很多人遗忘了抽签在民主历史中的重要作用。19世纪末20世纪初,勒庞的《乌合之众》以及韦伯、帕累托等人的著作都推动了民主的转型。

,是用精英统治理论对民主进行“五马分尸”后的“民主”理论。20世纪,西方先后出现了“代议民主论”“多元民主论”和“自由民主论”。代议民主论出现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是为应对当时的社会危机,它告诉人们只能通过代议实现民主;多元民主论出现在20世纪中叶投票权基本普及之后,旨在让人们接受被统治的现实,只保留在不同统治集团间进行选择的自由;自由民主论出现在20世纪末21世纪初新自由主义兴起之时,包含了代议民主论和多元民主论。

经过破、替、立三部曲,民主成功“变性”,从被视为“坏东西”变成“好东西”。

 

民主的固有弊端

经过改造的西式民主存在诸多固有弊端。研究古典民主学的权威学者汉森认为,现代自由代议制民主并非真正的民主,而是多种政治制度的混合,其中只有部分具有民主成分,更多的是贵族制或君主制,甚至可被描述为暴政、寡头政治或暴民统治的混合体。另一位学者著名古典学者保罗·卡特里奇也指出,现代民主对于古典民主主义者而言,可算作寡头政治,选举系统性地偏袒少数富有公民,现代民主已失去反映和实现民意的作用。

西式民主名为民主,实为“选主”,是偷换概念的产物,存在名不副实、以偏概全的问题。西方教科书将民主定义为人民当家作主,但在实际操作中却是代议政治、多元民主、自由民主,这本身就存在矛盾。而且,现在西方实行的民主就是熊彼特式的最低限度民主,但兜售给老百姓时却宣称是真正的民主。

西式民主通过授权论和问责论来论证其体制的合理性。授权论强调选举的授权功能,认为老百姓可通过选举授权给符合自己心意的政党或政客;问责论强调选举的惩罚功能,认为政客若不为民就会下台。这两论暗含选举是实现民主的最佳方式。

然而,这一套理论若要成立,需满足11个假设,其中授权论需满足4个假设,问责论需满足3个假设,选举需满足4个假设。

授权论的4个假设均不成立。

第一个假设:选项充分。但实际上,选民的选择极为有限。以美国为例,选举选项往往如同“朝三暮四、朝四暮三”的故事,实质并无改变。即便马斯克成立美国党,虽有大量人表示支持,但由于美国选举制度不允许第三党崛起,选民依然缺乏选择。

第二个假设:授权充分。但在任何一个选区,至少有20%的人因年龄、移民身份等原因不具备选举资格;有选举资格但不参加选举的人数也在增加,美国和欧洲的选举投票率大幅下降,总统选举投票率约60%,国会议员选举投票率在40% - 50%之间,州议员选举投票率约30% - 40%,地方选举投票率仅20% - 30%。而且,即使当选者获得的选票超过50%,也意味着至少有49%的人未授权给他,此外还有尚未出生的人以及选区外的人也未授权。因此,当选者认为自己获得选区所有人授权的想法是虚妄的。

第三个假设:选民理性。但美国大量研究表明,选民并不理性。例如,很多选民对美国政府结构、民选官员身份以及外交政策基本事实了解甚少,甚至连伊拉克在地图上的位置都指错,却认为总统有权力轰炸伊拉克。

第四个假设:政客实诚。但在美国,竞选承诺往往如同氢气球,又大、又好看,但选举结束后便弃之不用。以特朗普为例,他曾承诺开放爱泼斯坦档案,如今却认为开不开放无所谓。对奥巴马、拜登和特朗普恪守承诺情况的打分显示,他们的得分都不理想。

再来看看问责论的三个假设。问责论指的是,当民众对政客或政党不满意时,可通过选举将其替换。这一理论基于以下三个假设:

第一个假设:确责易行。即当察觉到某个政党表现不佳时,能够轻易判定这究竟是该政党自身的责任,还是其他方面因素所致。也就是说,能够轻松确定责任主体。

第二个假设:追责严厉。问责论中所提及的最严厉惩罚,就是相关政党或政客在选举中失去当选机会。然而,这样的选举方式往往是追责严厉,却名不副实的惩罚。

第三个假设:替补更好。但实际上,这三个假设都难以成立。

确责实际上是难以实现的幻想。在现代社会,确责真的不容易。政客最大的本事就是卸责,出了问题就互相推诿,“这不是我的责任,是国会的责任”,国会又讲是另外一个党的责任,然后推给州政府,没有人愿意承担责任。而且,民众确实也没有办法知道谁应该负责任。罗斯·佩罗,也是马斯克之前要组一个第三党参与竞选的人,既是企业家,也在华盛顿工作过,还竞选过总统,所以他深知其中的门道。他说在企业里边,人们会对责任进行问责,但在华盛顿却没有人真正负责任。例如,追责严厉,即做得不好就会被选下去,好像选下去是一个严重的惩罚。但选下去的惩罚到底有多严重呢?

先看国会议员。美国的国会议员被选下去以后,找工作的最大出路是当说客,将近50%。也就是说,离开了国会,他们就去找以前来游说自己选举的公司,自身也变成这些公司的游说人员。国会议员的收入与游说公司付给他们的钱相比,简直是毛毛雨。到游说公司赚的钱竟然是当国会议员时的好几倍,这能算惩罚吗?

再看总统。以奥巴马为例,2009 - 2017年,奥巴马担任美国总统,上任时净资产有人估计约500万美元,在美国称得上富豪。卸任后,他的净资产达到了7000万美元。赚的钱越来越多,这样的“惩罚”,大家愿意接受吗?美国卸任的政客没有一个受到了严重的惩罚,所谓的问责又从何谈起呢?

问责论的第三个假设是替补更好,这也是换汤不换药的无奈。即问了一个人的责,企求新上来一个会比他更好。但实际情况并非如此。有两张漫画形象地展示了这种情况,要么选豺狼,要么选虎豹,哪一个更好呢?还有一幅漫画说,一个民主党人,一个共和党人,进入政治体系后就像进入了屠宰场,本质上并无区别。所以,把一个人问了责,选上来的人几乎一样,问责又有什么意义呢?

由于问责论、授权论的基本使用机制是选举,很多人认为,选举是公平、透明、公正、公开的,但实际情况并非如此。

要赢得选举,往往要使用见不得人的阴招。有人专门写书介绍如何赢得选举,里面全是阴招。最近还有人把古罗马共和国时期西塞罗弟弟写的《怎么赢得选举》翻译成英文出版,由此可看出,2000多年前罗马共和国的选举和今天并无太大变化,所谓的公开不过是公开地搞鬼。

选举操作是不可能透明的。恰恰相反,它是迷雾重重。大量研究表明选举操作并不透明。

选举更不公平,很容易被操纵。归纳起来,操纵手段为各种方式就是买票、抢票、骗票、诱票。

·买票:贿选从古罗马到现在一直存在。

·抢票:从古罗马到现在都有抢票现象。2020年,美国仍存在与政治相关的暴力抢票事件,这一类信息一般人往往不会在主流媒体上看到。

·骗票:美国人在这方面玩得炉火纯青。1812年,美国麻省州长为了赢得选举,他重新划分了选区,确保自己能够当选。如今美国两党仍在玩这种选区划分的游戏,尽管弊端明显,却无法立法禁止,因为这是两党生存的关键。现在,美国绝大多数选区要么共和党躺赢,要么民主党躺赢,毫无竞争性可言。2026年美国国会中期选举还没有开打,81%的席位现在就已确定了赢家。

·诱票:实际上也是一种买票。通过花大价钱找公关公司宣传,影响民众认知,引导其投票,导致选举变成天价选举,花费巨大。 

如果关于西式民主的11个假设都不成立,那么它到底能不能为民做主?到底代表什么人呢?

有一项研究对1981 - 2002年不同群体对1779个问题的立场,以及这些立场是否在政策制定中得到反映进行了分析。结果显示,一般老百姓只有5%的诉求得到满足,一般的利益集团有24%,而代表收入最顶尖10%的顶级富豪利益集团,其诉求有78%得到满足。可见,选出来的人并不代表一般老百姓。

 

民主的危机

西式民主名不副实,存在严重的固有弊端,经过长达一个多世纪的改造,到二十世纪五六十年代,民主概念已被彻底转化,所谓“民主”变为“代议民主”“多元民主”,实际上就是“选主”,民主变为争取选举权、民权运动,人民的作用是隔几年选出一批政客。20世纪代议民主论、多元民主论、自由民主论三种民主理论,在历史上出现了三次危机。

第一次危机:代议民主的困境(20世纪初)

代议民主出现在19世纪末年到20世纪初年,声称是人民选出代表来代表自己。但在当时,绝大多数西方国家没有普及投票权,直到二十世纪六七十年代才真正普及。代议民主一方面声称代表民众,另一方面大量民众却没有选举权利,这必然导致危机。

当时出现了很多批判代议民主的书籍。1912年美国学者威尔确斯写的《全民政治论》,批判当时的代议民主,主张用新的方式实现民主。这本书经孙中山推荐,最终由廖仲恺翻译完成。一战前后,欧洲也出现了一批关于民主危机的书,其中拉斯基的书对中国有间接影响,中国早期一批政治家是他的学生。

1908年,章太炎在《代议然否论》中提出“代议政体者,封建之变相”,认为在中国实行代议制,由于人口众多,选出的议员很可能是有钱有势的土豪劣绅,选举法实施后会导致“上品无寒门,而下品无膏梁”,国会势必沦为奸府。1917 - 1924年,中国报刊发表抨击代议民主的文章。1923年元旦,孙中山发布《中国国民党宣言》,批评代议制“已成民权之弩末,阶级选举易为少数所操控”。可见,代议制的危机不仅在欧美,也波及了中国。

第二次危机:多元民主的挑战(20世纪70年代)

多元民主出现在二十世纪二战结束后的五六十年代。从熊彼特四十年代开始到五六十年代,一些人开始宣扬民主,但大家觉得效果不佳。多元民主面临来自外部和内部的麻烦。

外部方面,当时美国不好意思称自己为民主世界,而把自己叫作自由世界。1947年,杜鲁门提出“自由世界”概念,同年苏联共产党代表日丹诺夫提出两个阵营理论,社会主义阵营高举民主大旗,西方在民主话题上处于守势,于是推出多元民主的说辞为自己辩护。1990年以前,美西方对民主的研究很少,也不敢大张旗鼓对外推广。

内部方面,多元民主受到很多批评。罗伯特·达尔的《谁统治》认为,美国实行的是多元政治,不同利益集团都有影响。但很快有人出版《谁统治美国》,指出是一小撮精英统治。六七十年代,批评多元主义的书籍明显增多,越战与民权运动激起美国内部抗议运动,戳穿了多元民主的面纱。

此外,福利国家的危机也加剧了多元民主的困境。二战后,欧洲国家为了与社会主义阵营竞争,逐步出台福利政策,成为福利国家。但福利国家成本高昂,民众既想要福利又不想多交税,导致财政危机。1973年《国家的财政危机》一书指出了这一问题,哈贝马斯也认为福利国家的危机造成了正当性危机。1975年亨廷顿的《民主的危机》指出,政治参与的民主扩张给政府造成严重负担,加剧通货膨胀趋势。亨廷顿提出两条出路:一是把很多事情划到民主决策以外;二是让老百姓尽量不参与政治。撒切尔夫人和里根执政时采取了这些策略,引发了新自由主义风暴。  

第三次危机:自由民主的衰落(2010年以后)

冷战结束后,社会主义阵营分崩离析,新自由主义扩张,自由民主出现。1990年以后,美国开始在全球推广民主,出现了“民主化”等关键词,当时西方有不少人极为自信,认为民主制度可以定制。但好景不长,2013年以后,关于民主的研究急剧下降。

2008年的国际金融危机揭示了很多问题,约瑟夫·斯蒂格利茨指出,美国体制是为顶尖1%的人设计的,随后爆发了占领华尔街运动。人们对美国体制的认识逐渐深入,开始用寡头政治、富豪统治等词形容西式民主。现在出版了很多关于民主危机的书籍,认为自由民主陷入危机的根源是名不副实,它声称民主,实际却并非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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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式现代化及主要特征

中国式现代化的经济基础

   中国式工业化、现代化战略设想和基本路径,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在新的发展起点上提出更高的发展目标。

2015年《国制造2025明确提出建设世界制造强国的“三步走”战略第一步,力争用10年时间,迈入制造强国行列;第二步,到2035年,我国制造业整体达到世界制造强国阵营中等水平;第三步,新中国成立100年时,制造业大国地位更加巩固,综合实力进入世界制造强国前列。

中国已经基本实现工业化,成为世界最强大的工业制造国。按不变价格计算,我国工业增加值从1952年到2024年增长了1052倍,年均增速高达10.8%,创下200多年来世界工业化历史纪录。中国建立完整的强大的工业体系,拥有41个工业大类、207个中类、666个小类,是全世界唯一拥有联合国产业分类当中全部工业门类的国家。在世界500多种主要工业产品当中,中国约有220多种产品的产量居世界第一。按现价美元计算,中国制造业增加值占世界比重从2004年的8.6%上升至2024年的27.7%,2010年超过美国制造业增加值,2024年中国制造业增加值相当于美国的1.60倍;2023年规模以上装备制造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为33.6%,规模以上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为15.7%,两者合计比重为49.3%中国工业增加值占世界比重从1991年的2.1%上升至2024年的23.6%,2023年中国工业增加值相当于欧洲联盟的1.59倍。根据联合国《国际工业统计年鉴》,全球22个制造业门类中,中国有16种门类产业份额占世界第一位,在纺织品、服装和皮革行业,中国占世界份额比重超过50%,在电气设备、基本金属和计算机等行业所占世界比重超过40%。而美国仅有6种制造业门类产业份额位居世界第一。中国为发展中国家开拓了新型工业化道路。习近平指出:“西方发达国家是一个‘串联式’的发展过程,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信息化顺序发展,发展到目前用了200多年时间。我们要后来居上,把‘失去的二百年’找回来,决定了我国发展必然是一个‘并联式’的过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是叠加发展的。”

中国是世界最大规模的互联网社会,世界移动电话、固定/移动宽带互联网用户最多的国家。中国移动电话用户总数占世界比重202419.9%相当于世界第2位的印度和世界第3位的美国之和的1.18倍,中国固定/移动宽带互联网用户占世界比重202342.2%

中国数字经济快速发展,成为世界第大数字经济之国,2023年我国数字经济增加值达到41.1万亿元,占GDP比重达到31.8%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加速创新,日益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各国竞相制定数字经济发展战略数字经济发展速度之快、辐射范围之广、影响程度之深前所未有,正在成为重组全球要素资源、重塑全球经济结构、改变全球竞争格局的关键力量。

国家“十四五”规划首次提出加速发展数字经济的目标,2023年数字经济核心产业的发明专利申请量达到40.6万件,占同期全社会发明专利授权总量的40%以上,近五年年均增速达到21%2024年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9.9%成为我国进入数字经济社会的重大标志。

我国基本实现了工业化、信息化、网络化、数字化以及智能化“五化”并联式跨越式发展,成为中国经济发展的新动能

(六)中国式现代化是共同实现城镇化和农业、农村、农民现代化

首先加速城镇化。我国城镇化率从1949年的10.6%提高至2024年的67.0%中国城镇人口占世界城镇总人口比重从1960年的10.6%上升至2024年的19.7%,中国已建成世界最大规模的现代化城市社会

其次大力促进中国式“三农”现代化。中国农业增加值(现价美元)占世界比重居世界首位,到2024年上升至28.4%中国人均农业增加值相当于世界人均水平的1.61倍。中国农业劳动生产率相对于世界农业劳动生产率水平从1991年的65.9%2023达到世界平均水平192%,但是明显低于OECD国家,仅相当于其的40.1%只高于OECD国家的墨西哥和哥伦比亚农业劳动生产率的持续提高是农业现代化的重要标志之一根据联合国粮农组织数据库提供的信息,2020—2022年中国主要农业生产指数和食品消费指数均与世界人均水平增长同步1978年我国粮食总产量为3.0亿吨,到2024首次突破7亿吨,年均增速为1.8%,高于同期总人口年均增速0.8%。2024年人均粮食占有量503公斤,明显高于人均400公斤的国际粮食安全标准线。粮食单产大幅提升,2023年全国粮食单产389.7公斤/亩。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稳步提升,在耕地面积自1990年以来持续下降的情况下,主要是持续提高了谷物单产,从1995年4659公斤/公顷提高至2023年6419公斤/公顷,年均增速为1.15%,有效实现了确保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反映我国农业现代化进程的三大指数大幅度提高,作物生产指数食品生产指数畜牧业生产指数都已达到世界前列;水产品总产量从1978年的465.4万吨上升至2024年的7366.5万吨,年均增速达到6.2%;全国农机总动力1978年1.16亿千瓦提高至2024年的11.60亿千瓦年均增速高达5.1%2021年,我国主粮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超过80%根据农业农村部提供的数据,我国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从2010年的52%上升至2024年的63.2%,农业科技创新整体水平已经迈入世界第一方阵。农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虽然持续下降,但是该产业具有较大的关联产业,即从事农业生产资料的生产和供应,农产品的生产、加工和运销以及与农业有关的信贷、保险等经济活动的产业,约占GDP比重的8.6%。乡村旅游已纳入“三农”工作和乡村振兴战略总体布局之中,2024年,农村居民出游人次和农村居民出游总花费分别为12.45亿人次、8250.4亿元

再次,加快农村现代化的本质就是实现现代要素的农村人口家庭全覆盖,全面实现通公路、电气化、信息化、宽带化。

最后,通过加速城镇化带动城乡一体化,从城乡二八开1980年)到“二比一”2024年人口格局城镇化率达到67%,中国城镇总人口占世界比重从1980年的10.9%上升至2023年的19.8%,基本实现中国式城镇化,促进乡村全面振兴,推动城乡共同走向更高水平的现代化

七)中国式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

中国具有特殊的自然国情,人均资源占有量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我国人均耕地面积不足1.5亩,不到世界平均水平的1/2。2024年,我国水资源31123亿立方米居世界第三位,全国用水总量占水资源总量比重的19.0%中国石油储量天然气储量煤炭储量明显低于消费量占世界的比重(分别为16.6%、9.4%、53.8%铁、铜等大宗矿产人均储量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对外依存度高;我国森林面积居世界第五位,占世界比重为5.5%人均森林面积仅为世界平均水平的1/5。人与自然之间的矛盾、发展与资源环境约束的矛盾十分突出,并长期伴随着整个中国现代化进程。

自然国情条件的硬约束决定了“中国现代化将是一个不断渐变、积累进而部分质变的长期历史过程,要坚持持久战,中国的现代化过程至少需要100年的时间。”2012年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我们建设现代化国家,走美欧老路是走不通的,再有几个地球也不够中国人消耗。这决定了中国必须创新绿色现代化即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

中国式现代化必须独辟蹊径,从黑色发展到实行可持续发展战略,进而到实施绿色发展战略,这是中国现代化的必之路。国家“十一五”规划首次设定资源环境约束性指标经过国家“十一五”“十二五”“十三五”十四五规划分别增加了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万元GDP用水量下降、空气质量(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细颗粒物(PM2.5)未达标地级及以上城市浓度下降)、地表水质量(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劣V类水体比例)、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森林覆盖率,进而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行动计划,我国生态环境保护发生了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2020年,全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目标超额完成,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升,生态环境明显改善。

八)中国式现代化开创世界大国和平发展道路

新中国成立之初中国就确立了促进世界和平的方略,中国没有主动发起过一场战争或冲突,没有侵占过别国一寸土地。从积极推动经济全球化、贸易自由化到大力倡导“一带一路”,中国为世界提供重要公共产品;从消除绝对贫困到带头落实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再到履行“加大对发展中国家特别是最不发达国家援助力度,促进缩小南北发展差距”“中国承诺”;充分体现了中国依靠和平发展富民强国,显示出“中国越强大,世界越受益”。诚如习近平所言:中国式现代化是走和平发展道路的现代化。

九)中国式现代化是与人类共发展、共命运的现代化

中国在世界中的定位是一以贯之的,即对人类发展做出巨大贡献。1956年,毛泽东同志在《纪念孙中山先生》一文中曾预言:再过45年,就是二千零一年,也就是进到二十一世纪的时候,中国的面目更要大变。中国将变为一个强大的社会主义工业国中国应当这样。因为中国是一个具有九百六十万平方公里土地和六万万人口的国家,中国应当人类有较大的贡献

习近平一直倡导中国的世界责任和世界定位:中国始终是世界和平的建设者、全球发展的贡献者、国际秩序的维护者,坚持走和平发展道路,推动建设新型国际关系,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以中国的新发展为世界提供新机遇,弘扬和平、发展、公平、正义、民主、自由的全人类共同价值。党的二十大报告再次重申:“促进世界和平与发展,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中国已经进入世界舞台中心,主动向世界提供全球性公共产品。我国成为14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主要贸易伙伴,货物贸易总额居世界第一,吸引外资和对外投资居世界前列。2020年我国吸引外商直接投资为1493亿美元,2023年达到1633亿美元,连续三年保持全球第二大外资流入国地位。我国对外投资规模迅速扩大,2023年达到1479亿美元,居世界第三位。“一带一路”倡议为例,截至202111月,我国已与140个国家和32个国际组织签署了200多份共建“一带一路”合作协议,与沿线国家货物贸易额累计达到10.4万亿美元,对沿线国家非金融类直接投资超过1300亿美元。促进相关国家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民心相通

中国已经成为世界重要的对外援助国家。从2013年至2018年,我国对外援助金额为2702亿元人民币,包括无偿援助、无息贷款和优惠贷款。中国积极推动建立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金砖国家新开发银行等国际合作机构,正式成立国家国际发展合作署,开展前所未有的广度与深度国际合作、互利共赢。

中国式现代化是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国防建设“六位一体”的总体布局全方位的现代化,是协调推进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全面参与全球治理“五个全面”的国内外战略布局,进而构成了中国式现代化的“两大布局”,“五个全面”战略布局服务于“六位一体”总体布局经济现代化是全面现代化的经济基础,社会现代化集中体现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绿色现代化是中国国情的基本要求,政治现代化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有效的政治保障,文化现代化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支撑,国防现代化是国家现代化的安全保障。

     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及发展阶段重大转变

 

从党的十八大开始,我国进入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我国基本国情、社会主要矛盾、发展阶段和中心任务作出新的重大判断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经过长期努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这是我国发展新的历史方位。中国的基本国情和发展条件发生了重大的变化

从社会生产力来看,我国已经基本改变了生产力落后的状况,实现了向更加先进的社会生产力的重大飞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产力的基本特征可以定义为一个中心、五大维度的生产力体系:以全体人民为中心是全面发展生产力的出发点、立脚点和核心点生产力的五大维度分别是经济生产力、科技生产力、社会生产力、文化生产力和生态生产力五大生产力之间相互关联、相互促进、相互融合同向发展、同行发展、共赢发展统一于服务于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目标

2017年,党的十九大报告对我国新的国情做出重大判断:“我国社会生产力水平总体上显著提高,社会生产能力在很多方面进入世界前列2022年,党的二十大报告向世界宣布:“我国经过持续奋斗,实现了小康这个中华民族的千年梦想,我国发展站在了更高历史起点上。”中国社会主义社会经过长达70多年的时间,必然向更高发展阶段逐步过渡。一是按人均收入水平看,从极低收入到低收入、到中低收入、到中高收入、再到高收入,这反映了发展水平的阶段性;按社会主义发展阶段看,从初级阶段到中阶段、再到较高级阶段,反映了社会主义社会发展阶段的量变到部分质变再到变的规律。作为世界上最大的社会主义国家,中国必然要经历长期的初级阶段,将不断创新社会主义道路与现代化模式,以渐进主义的方式过渡到新的彼岸,向社会主义中等发达新阶段稳步过渡。

实现了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我国已根本改变了科技教育文化落后的状况,成为真正意义上世界科技大国、教育大国、文化大国、体育大国,正在向世界科技强国、教育强国、文化强国、体育强国迈进。开始进入社会主义新的历史发展新阶段。

根据国家统计局提供的信息,2024年全国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支出达到36130亿元,占GDP比重达到2.68%2023年全国专利密集型产业增加值达到168713万亿元,占GDP比重的13.0%;全国教育总经费达到61329亿元,相当于GDP比重的4.71%2023年全国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达到5.95万亿元,占GDP比重达到4.6%,若加上旅游及相关产业占GDP比重为4.2%,体育产业占GDP比重为1.2%,文化旅游及体育产业占GDP比重合计高达10.0%已经超过第一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6.8%)

我国已消除了世界最大规模的绝对贫困人口。按照国际贫困线三种标准,中国已经消除深度、中度低度贫困线人口,并平稳过渡到城乡居民低保线人口标准,由各地区政府根据本地实际人均收入和生活水平制定相关标准

我国人均GDP跃居世界人均水平之上。我国已从低收入水平(1978-2000年)到中低收入水平(2000-2010年)、再到中高收入水平(2010-2020年)。按美元现价计算,1978我国人均总国民收入在世界189个国家和地区中排名第175位,排在最后7%的位置上2023在世界199个国家和地区中,我国排在第75位,跃居世界前38%的位置上。按购买力平价2021年国际元计算,我国2021年人均GDP2000年3989国际元上升至2024年23846国际元,已高于世界平均水平(21268国际元)也高于OECD国家倒数第二位墨西哥(22033国际元),将进入中等发达国家(指OECD国家)发展水平阶段

我国迅速缩小同世界先进水平的差距。按购买力平价2021年国际元计算,国人均GDP与美国的相对差距从1990年的27.0倍缩小至2024年的3.1平均每年趋同率达到6.2%今后中国还会继续缩小这一相对差距。

我国进入城市人口为主的发展新阶段。我国人口的社会结构已从以农村人口为主(2010年之前)进入以城镇人口为主(2011年之后)的社会发展阶段2024年我国城镇化率达到67.0%,成为世界最大的现代化城市社会我国城镇人口从1978年的17245万人上升至2024年的94350万人,年均增速高达3.8%,占世界比重从1990年的13.2%上升至2023年的20.2%显示了超大规模中国式现代化实际上是超大规模的人口城镇化。同时也要看到城乡发展不平衡依然长期存在缩小城乡发展差距仍是长期过程

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迈向中等发达阶段

预期到2035中国将迈入更高的社会主义发展阶段,即中等发达阶段。

首先,党的十九大报告对我国世界地位做出新的重大判断:我国经济实力、科技实力、国防实力、综合国力进入世界前列。这是确定到2035我国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2050年我国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大战略目标的基本依据。为此,我们从经济实力、农业生产实力、工业制造实力、科技实力、基础设施现代化、人力资源、贸易实力、综合国力、国际影响力和国际地位等做了定量计算、国际比较、评估基本研究结论是:最有标志性的指标就是由世界银行按2021年国际元计算的中国GDP,于2000年超过了日本,于2016年超过了美国2017年超过了欧盟,这1890年美国GDP(1990国际元)超过中国126之后2024年中国GDP相当于美国的1.31,这标志着我国已经从世界最大发展中国家成为世界最大的新兴经济体和综合国力强国,进入世界舞台中心。

我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主要矛盾

党的十九大报告对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做出了重大判断:“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党的二十大报告再次重申这一基本判断我国经济文化社会生态发展水平不平衡不充分不全面的突出矛盾,具体表现为三个方面:

第一,所谓“发展不平衡”具体反映一是城乡发展不平衡将长期存在乡居民收入与消费差距仍然很大这将是持续长期共生客观规律二是地区发展不平衡将长期存在地区发展分化趋势明显,经济增速表现为明显的“南快北慢”,板块内部出现明显分化三是产业发展不平衡将长期存在农业与非农业发展不平衡。2001-2024年期间,第一产业年均增速为4.0%第二产业、第三产业年均增速分别为8.3%和8.8%产业内部发展也不平衡四是社会发展不平衡将长期存在我国形成了超大规模的流动人口,全国流动人口从2000年的1.21亿人上升至2024年的3.76亿人,占全国总人口比重从9.6%上升至26.7%,一方面成为社会发展的巨大活力与动力,另一方面在城市与乡村、不同地区之间流动人口的基本公共服务形成较大差距五是经济地理不平衡将长期存在东南43%的国土居住着全国94%左右的人口,生态环境压力巨大西北方57%的国土以草原、戈壁沙漠、绿洲和雪域高原为主,生态环境脆弱,影响我国经济社会生态环境城乡地区不平衡性中国式现代化过程就是不断解决这五大不平衡矛盾的过程。

第二,所谓“发展不充分”反映在如下方面:一是西部发展相对滞后于东部,北方发展相对南方充分;二是社会发展相对经济发展充分;三是生态环境保护在总体发展中相对不足,成为建设美丽中国的最大短板;四是文化建设相对滞后,文化软实力不够强大;五是国防实力与我国世界大国地位相对不足2023年军费支出按现价美元计算占世界军费支出的比重为12.4%,低于中国GDP(现价美元)占世界比重(16.8%),仅相当于美国的1/3,面临美国长期军事威胁和严峻安全挑战,需加快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加大对国防建设的长期投资。六是我国已经进入中等发达国家(指OECD国家)水平的底线发展阶段,按世界银行数据库提供的2024年OECD国家人均GDP在18504—128184国际元之间2024年我国人均GDP为2.38万国际元,仅相当于OECD国家组倒数第四位的智利(3.02万国际元)79.0%,发展仍不充分,按2024年OECD国家人均GDP(为5.3373万国际元)比较,仍有巨大的追赶空间和长期后发优势,也仍有高于OECD人均GDP增速的发展潜力和空间。(未完待续)

编辑  季节)


 

2025年7月发布的中国经济“半年报”成绩亮眼。总体来看,面对国内外多重挑战与困难,国家宏观政策应对得当,上半年国民经济保持了平稳运行,为全年经济发展预期目标的实现奠定了良好基础。然而,现阶段我国经济运行依然面临一些矛盾,存在消费疲软、楼市不振、预期偏弱、物价低迷等问题。我们需要正视困难,针对性地采取化解措施,推动经济发展继续回升向好。

上半年经济运行的态势与特点

首先,国民经济顶压前行,增长速度超过预期。国家统计局相关数据显示:2025年上半年我国经济增长率5.3%,高于2025年全年经济增长预期目标5%2024年上半年经济增长率5%,这是在中美关税战持续升级的背景下取得的,实属不易。尽管二季度的增长率(5.2%)相比一季度(5.4%)稍有下滑,但在主要经济体中仍属于较高增速。根据一些国际预测机构“共识预测”(Consensus Forecasts)的估算,二季度美国、欧元区、日本的GDP增速分别约为1.8%、1.1%和0.8%,明显低于我国。上半年5.3%的增速为基础,我国全年完成5%增长率目标的压力减轻,与此同时“十四五”规划圆满收官提供了有利条件。

其次,惠民生和促消费亮点纷呈、成效显著。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均强调“惠民生、促消费”2025年上半年的经济政策着力点也更多地转向民生和消费方面从统计数据看取得了良好成效。在惠民生上,就业形势总体稳定,城镇调查失业率均值为5.2%,低于全年预期目标0.3个百分点;城乡居民收入保持平稳增长,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率比GDP增长率高0.1个百分点。在促消费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加快,消费升级类商品销售形势较好,服务消费增长显著快于商品消费,最终消费支出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52%。

第三,新质生产力快速发展,后劲不断增强。新质生产力代表先进生产力的前进方向,以科技创新驱动生产力迭代升级产业转型,是我国经济由大变强的必由之路。2025年上半年,高技术产业投资同比增长10.6%,远超3.9%的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速;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增长8.7%,增速快于全部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2.7个百分点;新能源汽车、工业机器人、3D打印设备等产量同比增速均超过35%,呈爆发式增长。投资和生产向新质生产力领域倾斜的趋势非常明显这有利于推动供给侧的革命性转变,使发展新动能持续增强,夯实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根基。

第四,有为政府作用彰显,助力经济大盘稳定。面对经济下行压力,我国政府着重强化财政、货币、就业、产业、贸易等宏观政策的协同,积极打好政策“组合拳”,因时因势加强和创新宏观调控,充分体现了有为政府为经济稳定运行保驾护航的重要作用。例如,通过实施提振消费专项行动,加力扩围推进消费品以旧换新,消费市场趋于活跃,消费成了上半年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力;再如,面对美国加征关税,我国政府积极做大“朋友圈”,推进贸易多元化,减少对单一市场的依赖,有效减轻了外部冲击。

现阶段经济运行存在的突出问题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应当看到,当前我国经济运行还存在不少薄弱环节,面临一些风险因素,比较突出的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是消费倾向依然偏低,内生动力有待增强。2025年上半年居民消费倾向为65.5%,与2024年上半年基本持平,略高于2023年上半年;但目前居民消费倾向仍处于偏低水平(2016-2019年同期居民消费倾向均高于67.5%),居民消费意愿尚未完全恢复到新冠疫情前水平。上半年的消费增长较大程度受益于“以旧换新”补贴政策的驱动,“以旧换新”类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显著高于其他商品。不过,当前“以旧换新”补贴主要针对耐用消费品,而此类商品更新周期较长、购买频次较低,依靠政策刺激短期消费会透支未来消费增长空间。一旦今后减少或取消补贴,享受补贴的商品消费总额较容易遭遇大幅下滑。鉴于消费补贴政策的局限性,今后我们须更加注重从增强消费内生动力入手,实现消费可持续增长。

二是工业生产低增收不增利,质量效益待提升。2025年上半年,我国工业生产保持了良好态势,工业增加值实现了稳定增长,但工业企业营业收入增长不如增加值,工业企业利润反而有所下滑。全国规模以上工业统计数据显示,上半年我国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6.4%,工业企业营业收入同比增长2.5%,低于增加值增速3.9个百分点,工业企业利润总额与营业收入利润率分别同比下降1.8个百分点与0.22个百分点。工业“中速增产、低速增收、不增利”的失衡状况,早在2022年年末就已经开始显露出来,目前虽有所改观但尚未完全扭转。需求不振、内卷式竞争和PPI下行,是造成工业企业增收不及增产、盈利能力趋于削弱的主要直接原因,反映了现阶段工业领域生产端(供给侧)强于需求端、工业品市场供大于求的矛盾。

三是房地产仍处于筑底阶段,前期政策效果有所弱化。在一系列政策“组合拳”支持下,2025年上半年,房地产市场总体上朝着止跌回稳的方向迈进,但近期政策效果有所减弱,市场出现边际回落迹象,部分指标发出了预警信号。上半年全国新建商品房销售面积、销售金额分别同比下降3.5%、5.5%,“以价换量”依然主导着新房市场。但这种销售策略的空间正趋于收窄,在非核心城市与核心城市非核心区域,房地产企业即便“以价换量”也难以带动销售,降价策略面临失效风险,库存去化难度大。上半年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同比下降11.2%,这是2022年4月房地产投资增长转负以来的最大跌幅。作为核心风向标的一线城市房价,上半年也呈下跌态势,四个一线城市的新房价格指数只有上海高于100,而二手房价格指数则全部低于100。可见,当前房地产市场基本面依然比较低迷,市场筑底仍需经历一段时间。

四是预期不稳,制约消费投资需求提振。经济主体对未来经济发展的预期和信心,对消费和投资需求将产生重要影响。2025年上半年,消费者信心指数还不到90,从分项指数看,就业信心指数明显低于收入信心指数、消费意愿信心指数,且呈现下降趋势,成为拉低消费者信心指数的主要因素,反映出社会公众对稳就业还存在较大顾虑和担忧;中小企业信心指数自2024年9月后有所回升,但2025年3月达到51.2的高点后又回落至荣枯分水线,与2019年的均值54.9相比落差较大,表明中小企业的信心尚未恢复至新冠疫情前。居民和企业预期偏弱、信心不足,导致消费和投资变得更加谨慎,不利于扩大消费和促进投资。

五是物价持续低迷,通缩压力加剧风险显现。2025年上半年,受有效需求不足、产业内卷竞争、结构性产能过剩等多重因素的共同影响,我国价格总水平较为低迷。其中,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同比下降0.1%,截至2025年6月已连续27个月在0%附近波动;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指数(PPI)同比下降2.8%,截至2025年6月已连续33个月为负。生产资料PPI降幅大于生活资料PPI降幅,且生产资料PPI与CPI的“剪刀差”呈扩大趋势,说明生产资料供过于求形势比生活资料更严峻。价格水平长期低迷会弱化经济主体的获得感、预期和信心,制约居民消费和企业投资的积极性,阻碍内需的有效扩张。有效破除“价格低迷—信心不足—内需不振—价格下行”的循环困局,是今后一个阶段畅通国民经济循环、推动经济回升向好的关键所在。

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的对策措施

下半年及今后一段时期,我们要正视困难、坚定信心,积极化解突出矛盾,扎实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实现经济持续回升向好目标。

第一,进一步发掘居民消费的增长潜力。坚定不移实施稳就业计划和促增收行动,不断增强居民消费的能力。稳步推进社会保障扩面提标,降低居民预防性储蓄、提高居民消费倾向。用好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加大消费品以旧换新支持力度,将补贴范围进一步扩展至服务消费领域。大力发展文旅、健康、教育、养老、托育等服务消费,推进服务业供给侧改革,破解服务消费的供给约束。鼓励和引导悦己消费、国潮消费、谷子经济等新型消费发展,创造多元化消费场景,积极培育消费新增长点。扩大服务消费功能提升类、消费新业态新模式的有效投资,更好发挥投资对消费的支撑作用。

第二,持续壮大新质生产力,增强发展新动能。强化高水平科技自主创新对新质生产力发展的牵引作用,推动领跑领域持续发展、并跑领域加力发展、跟跑领域加速发展,着力提升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融合水平。支持利用数字技术、绿色技术改造传统行业,促进“老树发新芽”,在传统产业优化升级上取得新进展。持续壮大新兴产业,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融合集群发展,开展新技术新产品新场景大规模应用示范行动。积极培育未来产业,促进未来产业投入稳步增长,开辟量子技术、具身智能、生物制造等未来产业新赛道。

第三,更大力度推动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在需求端,进一步放开一线城市的购房限制性措施,继续适度下调房贷利率,增加面向多孩家庭、青年人、农业转移人口的购房补贴,充分释放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通过拓宽融资渠道、放宽收储约束、改善财务状况等举措,努力消除存量商品房和闲置土地收储的梗阻,加快楼市去库存;加力实施城中村和危旧房改造,推动房票安置落地见效。在供给侧,合理调整住宅用地的区域分布,增加重点城市核心区域优质地块的供应;加快“白名单”项目资金落地,支持房地产企业提升住房品质,提供更多安全、舒适、绿色、智慧的“好房子”。

第四,以反内卷为抓手促进价格回升、企业增利。把深入治理产业内卷竞争作为抗通缩、促盈利的关键着力点,“竞争机制优化+供给侧改革+需求端扩容”三管齐下破解内卷竞争、价格低迷、增产不增利的困局。一是疏堵结合有效规范价格竞争秩序,完善创新引领、品质导向的非价格竞争机制,促进同行企业形成良性竞争关系;二是“控增量、促减量、优存量”并举推进产能过剩行业供给侧改革,推动落实阶段性的行业自律限产减产,深入整治地方政府滥用优惠政策招商引资行为;三是大力实施提振消费专项行动、积极增加有效益的投资,通过全方位扩大内需支撑价格回升、盈利改善。

第五,推动更多惠民生举措落地落实。强化经济政策的民生导向,把惠民生作为稳增长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促进政策从主要“投资于物”转向更多“投资于人”,形成“民生改善—消费扩张—经济发展”的正向循环,努力缩小宏观数据与微观感受的“温差”。实施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群体的就业扩容提质行动,加大对产能过剩行业、受关税冲击出口行业的稳岗支持力度;多渠道提高中低收入群体收入,适时合理调整最低工资标准,适当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加强“一老一小”服务保障,增加普惠养老服务和普惠托育服务的供给,推广长期护理保险和育儿补贴政策。    第六,健全预期管理、增强发展信心。发挥好国家中长期发展规划对社会投资和经济发展的引导作用,凝聚全社会对今后一段时期中国经济发展目标、方向与路径的共识。构建更加稳定透明可预期的制度环境,避免政策频繁变动、杜绝随意使用自由裁量权,做好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切实消除阻碍民营企业和中小微企业发展的各种隐性壁垒。完善常态化的信息沟通机制,加强前瞻性政策指引,防止市场主体因信息模糊产生误判。做好经济政策、统计数据的科学解读工作,通过新闻发布会、新闻直播间、官方微博等多种途径回应热点问题与民生关切,提高经济舆情管理能力。

编辑 宋斌斌


 

2024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扩大服务消费”,今年4月25日的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大力发展服务消费”。服务消费是总需求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提振消费的一个重要着力点;服务业就业吸纳能力强,扩大服务消费是稳增长、稳就业、稳民生的重要抓手。服务消费除了具有一般消费的共性外,还存在收入弹性高、供需同步性、耗时性、高度依赖人口聚集等特点。我国服务消费发展面临收入预期不稳、居民闲暇较少、流动人口城市化不足、供给不足等制约因素,有必要采取措施予以破解。

服务消费的基本属性及其重要意义

服务消费是指消费者为获取各种非物质性、非商品形式的服务所产生的支出。服务消费有着区别于商品消费的若干属性:一是收入弹性更高、对居民收入变化更为敏感。服务消费的收入弹性系数普遍大于1,收入增长加快时,服务消费增长会更快;但当收入增速放缓或预期不稳时,服务消费放缓速度会大于收入变化。二是供需同步,需要更多闲暇时间。服务消费的供给和消费过程同步进行,更加依赖于消费者的闲暇时间,休假制度的完善会直接影响服务消费需求。三是更依赖于人口集聚,需要更家庭化的消费场景。人口越集中,服务消费供给会越充分。同时,教育、医疗、养老等服务消费具有明显的家庭化特征,流动人口如果与家庭分离,其服务消费意愿会受到较多。四是更难实现标准化复制和远距离传输,对供给能力的要求更高。服务的无形性、异质性决定了其难以实现完全标准化。这要求各类服务行业有更完善的市场准入规则和行业规范体系,并对各地区的服务供给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

考虑到我国所处中等收入发展阶段以及当前宏观经济形势,大力发展服务消费的重要性日益凸显,其发展意义远超消费本身,关系到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在宏观经济层面,服务消费是稳增长、稳就业、稳民生的重要抓手其边际效用递减效应更弱、消费上限更高。随着制造业智能化趋势及替代就业效应加强,服务消费的发展对于稳定就业更加重要。在区域发展层面,服务消费本地化特征突出,发展服务业可以有力促进区域均衡发展。商品的生产环节可以集中在特定地区再行销全国,但大部分服务消费支出可以直接转化为本地的收入和就业,形成“消费在哪里,收益就在哪里”的效应。在社会发展层面,发展服务是促进社会公平和人力资本积累的重要途径。提高全民在教育、文体、医疗等领域的服务消费水平,契合居民美好生活的需要,同时有助于人力资本积累、推动社会个体更加平等地参与收入分配。在创新发展层面,高质量的服务消费能够加速技术扩散有助于推动知识型经济发展,提升整体经济的创新能力和竞争力。

我国服务消费发展现状和基本特征

第一,服务消费整体稳步增长,但尚未恢复至2020年之前的趋势水平。2013年至2024年,我国居民人均服务性消费从0.5万元提升至1.3万元,占总消费支出的比重从39.7%上升到46.1%。但在2020年居民消费受到较大冲击后,服务消费尚未恢复至2020年之前的趋势水平,恢复进度显著慢于商品消费。据测算:2020年居民商品消费受到的冲击相对较小,到2021年很快就恢复到了前期趋势水平之上;但服务消费在2020年受到的冲击更为猛烈,到2024年仍低于趋势值2.6个百分点。

第二,我国当前的服务消费水平相对于发展阶段略显滞后,与发达国家差距明显。OECD数据库中约40个经济体的历史数据显示:服务消费占比与经济发展水平呈现明显的正相关关系,我国当前的服务消费水平略滞后于目前发展阶段。与主要发达国家比较,我国服务消费水平的差距更加显著:2023年,美国服务消费占比为66%,日本、法国、英国均接近60%,德国为50%,较中国高出520个百分点不等。即使是剔除相对“痛感”较强的住房消费,我国住房以外的其他服务消费占总消费的比重依然显著低于上述发达国家。

第三,居住是居民的基础性需求,长期以来住房服务都是服务消费中占比最高的单项服务。基于公开数据估算服务消费的结构,可2023年住房消费占服务消费比重为34.6%。值得注意的是,居民通过自有房为自身提供的居住服务是住房服务的主体。如果将自有住房折算租金的核算从成本法全面转向市场法,我国居住消费占比显著提高,住房以外的服务消费占比会更低。

第四,改善性较强的交通通信、教育文娱消费占比在2019年后下降,增速降幅最大。据估算,2023年交通通信、教育文娱服务合计占总消费的比重为31.1%,较2019年下降了2.3个百分点。这反映出近年来,改善性较强的服务消费增长较为有限。比较各类服务消费的增速变化,交通通信、教育文娱服务在2019年之后的增速降幅最大。

第五,餐饮服务占比增幅较高、医疗服务占比略有提升,包含旅馆住宿、养老、金融服务在内的“其他服务”占比不足3%,家庭服务占比极低。餐饮服务占服务消费比重在2023年达到15.7%,较2013年提高了3.4个百分点;医疗服务2023年占比为14.9%,较2019年小幅提升了0.8个百分点。“其他服务”则包括了旅馆住宿、美容美发、社会保护(含养老、慈善救助等)和金融服务,涵盖范围很广但占比只有2.9%。家庭服务占比也较低,2023年只有0.7%。

当前制约我国服务消费增长的主要因素

一是服务消费收入弹性更高,居民收入形势转变对其影响更大。基于2020年之前的居民收支数据计算可见:服务性质较强的交通通信、医疗保健、教育文娱消费的收入弹性均大于1,而食品烟酒、衣着等商品消费的收入弹性小于1。2020年至今,受多重因素冲击的影响,居民收入预期稳定性减弱,服务消费因更高的收入弹性受到更深拖累,消费恢复进度显著慢于商品消费恢复进度。

二是社保体系对服务消费的支持有待加强。健全的社会保障体系是稳定收入预期、提振服务消费的重要基础。截至2023年,参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劳动人员约3.8亿、参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劳动人员约3.7亿。两种社保间的保障程度差异巨大: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退休人员月均待遇约3700元,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月均待遇仅222元。这种差距不仅来自缴费水平的不同,也源于财政补贴力度的差异:2023年,退休职工人均养老金中的财政补贴达到806元,而城乡居民只有183元,前者是后者的4.4倍。保障水平较低的群体需要为未来支出进行更多储蓄,首先被压缩的往往就是服务消费。

三是工作时间过长制约消费时间释放。2023年我国企业就业人员周均工作时间48.6小时,折算年度工作时间约2500小时,大幅高于OECD国家均值(1717小时),也高于人均GDP与中国处于同等水平的墨西哥(2323小时)。居民闲暇时间相对不足,直接制约了文体娱乐、旅游等服务消费。

是流动人口城市化仍有较大空间,流动人口服务消费受到制约。近年来,随着户籍制度改革加快,城区人口300万以下城市的落户限制基本已经取消,但70个大中城市尤其是一、二线城市的流动人口城市化仍存在难点。因城市的义务教育等公共服务常与户籍挂钩,流动人口的子女和家庭不能随迁。由于家庭成员不在身边,流动人口对本地教育服务的需求较低;由于缺乏稳定的家庭生活环境,对家政服务、社区服务的需求也相对有限。

是部分服务领域存在供给短板,未能充分满足消费需求。在养老服务方面,2023年我国每千名65岁以上老人对应的注册登记的养老床位数为24张,仍低于美国(29张)、日本(28张)。同时,养老床位使用率只有50%左右,反映养老服务的供给质量可能存在较大提升空间。在文体设施方面,我国人均体育场馆面积仅2.6平方米,远低于发达国家。在旅游住宿方面,部分地区配套设施不完善、同质化竞争激烈、高品质个性化产品供给不足等问题也较为突出。

提振服务消费的政策建议

提振服务消费需要从需求端的收入保障和供给端的质量提升两个方面同时发力,通过系统性政策组合推动服务消费实现高质量发展。

第一,需求端刺激消费的政策向服务消费倾斜,推动“以旧换新”政策从商品补贴逐步转向服务消费补贴。考虑到耐用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可能已透支部分未来需求,下一步应将消费券、消费补贴等手段向收入弹性更高的服务消费倾斜,以获取更大政策效果。

第二,推动“国资-财政-社保”联动改革,增加国资上缴财政并专项用于提高社保体系建设水平,提高城乡居民养老金待遇,降低其预防性储蓄需求、释放服务消费潜力。如果将城乡居民养老金中的月均财政补贴(约180元),提高到城镇职工所享受补贴的70%水平(约560元),需要的资金规模约8000亿元。

第三,在落实劳动者权益保护的基础上优化休息休假制度,适当增加下半年的公共假期,增加劳动者闲暇时间。一方面,应进一步落实劳动者权益保护措施,促进现有周末和法定假期“应休尽休”,完善落实现有加班调休和带薪年休假制度。另一方面,可考虑优化法定假期安排、适度增加法定假期。这不仅可以直接提振服务消费,还可以有效平滑服务消费波动,缓解资源调度压力、提升行业整体效率。

第四,重点解决流动人口子女义务教育问题,加快推进大中城市以家庭为单位的流动人口城市化进程。“家庭整体进城”带来的服务消费增量远超单个劳动力流动的影响,可以构成服务消费增长的重要推动力,也能为城市服务业发展带来巨大机遇。应重点解决流动人口子女义务教育入学问题,推进教育资源均等化配置。同时完善住房保障制度,为流动人口提供更多保障性租赁住房。

第五,注重发挥公共投资的力量,补齐服务消费供给短板、提升服务质量。应顺应人口形势变化,增加优质养老床位供给、重点发展护理型床位,并推进医养结合、养老护理员队伍建设,提高专业化水平。同时,应大幅增加人均体育场馆面积,完善全民健身设施网络;加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丰富文化服务内容;增加优质教育资源供给,推进教育均等化;增加优质医疗资源供给,提高医疗服务可及性。这些服务领域供给存在公共性,社会力量难以独立承担供给任务,公共投资应发挥引领作用,配合、吸引社会资本进入这些服务供给领域。

第六,优化服务消费和服务业发展的政策环境。放开文旅、医疗、养老、教育等服务业市场准入并强化监管,促进优胜劣汰,为消费者提供更好的服务。加强服务业标准化建设,建立健全服务质量评价体系。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编辑  尚鸣


 

2025年7月5日,中信改革发展研究基金会在北京举办“稳定和活跃资本市场”研讨会,集中讨论了深化改革、完善资本市场的制度建设、稳定活跃资本市场等议题。与会专家就我国资本市场运行现状、一揽子调控政策执行效果、制度建设和如何增强信心、促进资本市场持续稳定向好等问题,展开了深入探讨。

 

9.24”以来多项政策持续发力,市场信心持续恢复

   2024年9月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发布宏观经济调控“一揽子增量政策”,明确提出“稳定楼市股市”目标,多部门协调打出了一揽子稳市“组合拳”。在政策利好刺激下股市一举扭转了持续的跌势,今年的资本市场呈现出深刻变化

   刘纪鹏(中国政法大学资本金融研究院原院长)、黄文涛(中信建设证券首席经济学家、研究所联席负责人)指出:去年“9.24”之后,稳定资本市场的系列政策已取得初步效果。关闭了融券做空机制,严格监管公司大股东违规提前减持等长期未彻底解决的问题完善市场监管机制这是稳定资本市场的重大步骤央行通过逆回购、降准等工具向股市注入流动性;中国的平准基金(如汇金)和上市公司国家队及各大券商都行动,包括在央行5000亿额度内,用股票ETF或基金向央行置换获得商业银行贷款投入股市,增持国有银行股份和ETF股;另3000亿再贷款额度支持骨干企业大股东进行股票回购。通过增持股票稳定了市场信心,形成了政策合力。

  黄文涛:去年4月“国九条” 发布后,证监会会同各相关方面先后推出50多项新的制度规则,到今天1+N+X的政策体系在逐步完善。显然,稳定资本市场的跨部门协调机制已经在运作。这两年政府监管部门和市场人士间的沟通交流有很大进步,市场的声音是能够传递到领导机构的。

这两年我们探讨的问题很多已解决。去年年底以来资本市场IPO的额度已小于分红额度,说明股市正从“融资型”向投资型转变。推动长期资金入市的举措也在见效,已有不少保险公司成立私募基金入市,等等。目前股市还存在制度和结构的调整改革问题,但改革的方向是正确的。中国的资本市场只有几十年的历史,改革和进步需要一个过程,对资本市场的未来应该有信心。

加强制度建设,维护公平竞争环境

   专家指出,当前需要稳定和活跃资本市场,更为重要的是坚持改革,完善制度建设,以维护公平竞争秩序。这是稳定和活跃资本市场的必要前提。

  (一)融资端规则需要改进

   刘纪鹏:在我国股市,融资端始终是困扰监管者的障碍。应该强调股市从融资为主向投融资并重的理念转变。在运行中促进投资和融资功能相协调,不能投资、融资功能失衡我国融资额连续两年居全球第一,但股市低迷,而且牺牲市场上多数投资者的利益。因而,需要对发展资本市场的错误理念和机制问题进行纠正。

融资端的激励机制问题

长期以来,激励机制向上市公司倾斜的一个突出表现是,科创板2.0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即准许上市公司以“鼓励企业科技人员创业”名义,向内部人员折价出售公司股票(一般5折),自授予日后12个月交钱过户,过户一周后可卖出。配售数量一般在数百万股,有的企业享受此待遇者多至3000人。现已经有1115家上市公司(占科创上市公司85%)推出这个方案,而采取期权激励方式的企业很少。

   对企业科技人员创新创业给予股权激励方式对上市公司有激励作用在向融资端5%的人员倾斜的同时,侵蚀了市场上95%投资者的权益股民的权益受到影响。这是制约股市行情的一个重要因素股市健康发展要重视保护股民权益

股权回购问题。

科创公司一般都是“三高”超募,公司用多得的部分资金,在授予日按市价买进部分本公司股票,再以5折贴补给内部人(也称为限制性股票)。这部分股票的费用可以列入成本(管理费用),但这又会导致公司利润减少完不成限制性指标;所以准许公司计算利润时可将这部分成本扣除(这方面已有严格管理)。

  公司定向增发问题

林义相(天相投资咨询公司董事长):些公司做一次定向增发,内部人获利巨大、说给谁就谁,有很大腾挪空间。他们提出定增方案时会列举各种理由,但很多人不知道如果把几政策组合起来,可以得到无成本、无风险的巨大利益(少则几亿、多则几十亿一些政策制定者或专家难辞其咎。我做过统计,2019-2024年,定向增发时价格和后边实施时市场价的差距,总额达9700亿元。获利者都是有话语权的,所以启动制度改革很难。  

    (二)市场上的暗箱操作和不公平竞争

   林义相指出,证券市场常见内幕交易、市场操纵、金融欺诈犯罪行为。内幕交易是资本市场上最恶劣的犯罪行为市场操纵是个博弈过程,事前要制造各种假象法律风险高。内幕交易风险小、保赚不赔,比市场操纵容易做

   首先要看哪些人在哪些环节会通过内幕交易获利。一般内部办事人员知道信息做违规内幕交易,可能获罪。某国有大公司要买某公司股票的信息事先传到执行层,中间有很多环节的人知道并事先把股票买好,公告股价上升后获利抛出,将新进入者套牢。此类事情已发生过多次,但还没有见到相应的有效监管措施。

  (三)量化交易的问题

  有专家指出:近来量化交易迅速膨胀,已占到股市交易量的40%,市场反应强烈,股民意见很大。支持量化交易的理由,一是增加市场流动性、活跃市场二是中国股市的散户比例过高、缺乏理性量化交易可以吸引一部分散户把钱交给机构管理,加快机构化过程。但它的负面效应是造成了财务的再分配,因为散户不具备与机构比拼的实力。

刘纪鹏、林义相认为,量化交易仅仅放大了成交量,而不是投资者自愿买卖的市场活跃行为;这种方便大机构赚钱而损害散户利益的交易方式,对市场公平性的破坏和由此造成的心理影响是实实在在的。我们希望提高机构在股市交易的权重,但需要按市场规律一步一步发展。在国股市规范化发展前提下,必须停止量化交易,加强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是稳定和活跃市场的必要前提,监管部门应严格制定监管规则

李克穆(原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席):我国证券市场政策的工具箱里,有一些做法不一定适合我国情况。比如量化交易,这是短期行为,其金额和数量与3000点的市场、99%的散户不匹配。机构投资者运用量化交易对市场带来的冲击,是市场管理部门首先考虑如何面对的问题。当前运用相关政策工具要审慎行事,要维护投资者公平公正交易的市场环境,有利于散户重拾信心,逐步建立长期投资的理念,这应是股市健康发展的重中之重。

有必要建立平准基金

   刘纪鹏认为,中国的平准基金运行模式就是以汇金为代表的长期资本,其基本职能是稳定股市。比如财政部可以直接向银行发行特别国债,所得资金注入汇金、国新、诚通,社保基金可作为长期资本进入股市投资。

   罗志恒(粤开证券首席经济学家研究院院长)认为,中央汇金是中国版的“类平准基金”,因为汇金还承担对重点金融机构进行股权投资的职能。正式的平准基金只有单一职能即稳定资本市场。

   综合考察日本、韩国和其他经济体的经验,我们提出建立股市平准基金的设想:1平准基金针对股市短期行情;2基金规模可相当于市值的2%6%;3资金来源由财政、央行、交易所、金融机构各出一部分;4介入时间,可依定量或定性原则,定性更好一些;5)买指数或权重股;6)事前保密,事后公开;7)退出机制:市场化机构成立一个基金,平稳移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禁止任何人集中资金优势或持股优势,连续买卖。由此希望国家考虑,就建立股市平准基金制定相关条例。

刘纪鹏认为,平准基金入市后的盈利应用之于股民,确保公开透明,避免暗箱操作。林义相建议取名“股市稳定与发展基金”。

李克穆认为:托市是不得已而为之,要适时适度;托市要有相当的力度,但又不能过度干预市场,要很好把握尺度。各类平准基金的操作没有一定之规。托市要依靠相关部门出台政策措施,协同推进,不仅要促使经济运行尽快趋于平稳,而且要发挥启动经济的作用。

钟正声(平安证券首席经济学家):社会上有扩大支持资金把股市抬上去的意见。平准基金需要财政资金支持,这要考虑财政的可持续性。10年前股市的教训说明,没有扎实的经济基础,即使把股市推上去也没有根基。在当前经济基本面面临诸多难题房市仍在下探的背景下,股市托市最好是“托而不举”。

稳定资本市场的经济基础

  贾康(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华夏新供给经济学研究院创始院长)我多次提出股市“健康慢牛”概念,即以股市形成持续波动上升趋势作为政策目标。实现“健康慢牛”要有经济基本面的支撑,以及上市企业及其带动的企业集群活力的释放。要努力实现经济总量年保5%的增长目标,贯彻宽松货币政策和积极财政政策以政府有效投资带动企业投资;长期看要抓紧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制定的各项改革任务,解放生产力,为资本市场提供长期支撑。

   专家们一致认为,经济持续向上的动能是稳定活跃资本市场的根本。就短期而言,长期资金入市是稳定股市的重要条件之一,经济形势、就业形势、收入预期也是影响股市表现的重要因素;就中长期而言,经济基本面是决定性的因素。黄文涛认为,活跃资本市场,根本还在于稳住宏观经济,恢复社会信心,提升经济活力。单靠证监会等监管主体,无法实现资本市场的长期稳定上扬。

   罗志恒认为,当前我国经济中数字经济、服务业占比越来越高,但股市中金融传统产业占较高,股市结构和经济结构有脱节。

完善相关法律规定,加强市场监管的建议

1)股权激励

   刘纪鹏建议,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应实行期权制。香港股市已实行了多年期权激励制,以授予日的股价配给公司的专业人员(比如当日股价2元,公司可以1.8-2元配发),未来5年任何期间内,员工都有权以这一优惠价格买股票,这样才能起到正向激励的作用。

2)大股东减持及其监管

大股东减持占股市资金流出的很大一部分,有必要加强监管严格制定相关条件,制止违规减持行为。林义相建议:第一,对部分股票认股不认人,发行时确定是限售股的,就不能进入市场流通;有些股票是根据持有人的身份(如公司董事、高管所持股份),持有人在公司任职时须限制减持,离职后超过一个期限可解除减持禁令。第二,建议公司上市时允许实控人减持部分所持股份,因为他们早期艰苦创业,资金紧张,如准许他出售一小部分股票以获得相当财产可以解除后顾之忧以专心干事业,然后通过严格监管使他们不走歪门邪道。

   黄文涛建议:可以设立减持的时间轴,严格执行减持规范也可设定一定的分红比例或条件,只有达到相应要求才能减持,以坚持IPO的初心,促使上市公司更加注重对股东的回报,减少过度减持对市场的冲击。

(3)股份增发制度

   林义相建议,实行公开公平的配股机制。所有股民可按照配股价认购,不愿意参加配股的,可以把自己的配股权拿到市场上公开交易。

  4)加强监管力度

严厉打击内幕交易、市场操纵等违法违规行为。


深化改革,完善制度,活跃市场

   林义相认为:资本市场不仅是经济晴雨表,而且是现代经济资源配置的重要平台。中国房地产作为曾经的资源配置核心已难以持续,需要股市接力。股市上涨能刺激消费和经济,形成良性循环。

  资本市场的状况取决于各参与方(上市公司、散户、持股机构、基金等)的行为和互相影响,市场结构可分为宏观、中观、微观层次。宏观状况的完善是一个长期的过程。

制定政策要着眼宏观,同时考虑政策规范对各类主体行为的影响,使他们的行为能够优化协调,达成稳定活跃资本市场的效果。投资人主要根据现有政策采取于己有利的行动,如果不深入了解其中的道理,出台政策就可能留下漏洞;如果只看某一点或某一类投资者的行为,不一定能够取得好的整体效果。比如上市公司的内部股权激励政策,从正面看这是对公司骨干的正面引导,但这种激励方式可能对公司当下价值、对市场投资者的影响考虑得不够。

李克穆认为,强调持续稳定和活跃资本市场,如何实现“持续”很重要。

我国股市3000点上持续很多年,然而3000点不是判断市场变化的基点。以经济的持续发展为依托的股市,才能不断表现出活力和张力。如果政策举措得当,今年股市应还有上升空间。但更值得期待的是整体经济的持续发展。

   我国股市的散户占99%,美国股市的散户不到6%。我国90%的散户股本低于100万元,股本低于10万元的散户占73%。相当一批散户继续入场意愿低迷,因为一直没有从亏损中走出来。改变投资者结构要从实际出发,要在经济大环境向好的前提下,运用资本市场的一系列规则,尽可能引导投资行为趋于理性。

   证券市场是极为复杂、特殊、敏感的领域,改革难度可想而知。我们的监管部门在这方面付出了很多,取得了很大成效,但改革进程仍有难关。监管部门正在同有关部门持续强化监管,不断完善基础制度,从市场体系建设入手,引导和培育中长期资本。 

目前,政府不断出台资本市场改革的政策措施,然而部分改革举措似没有产生预期的效果。如果改革方向没问题,那就是制度有待完善,以及受到大环境的制约和影响。对已经启动的各项改革,必须不失时机地、坚定地深化和推进。

编辑  碣石

 

 



 

     坚持绿色发展是发展观的一场深刻革命。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指引下,中国正确处理生态保护和经济发展的关系,积极探索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的新路径,把生态效益更好转化为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更好地满足了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绿色发展迈上新台阶。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贯彻绿色发展理念,构建生态文明制度体系

我国经济高速成长的同时,资源环境约束趋紧、生态系统退化等问题突出,这是工业化城市化普遍遇到的问题。

    各国工业化的历史进程中一般是先污染后治理,改变这一路径依赖,需要有观念上的突破。

2005年8月15日,时任浙江省委书记的习近平在安吉天荒坪镇余村考察时提出:“我们过去讲,既要绿水青山,又要金山银山。其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此后习近平同志在多个场合阐明这一观点。

2015年《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指出: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的战略位置,协同推进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和绿色化,大力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弘扬生态文化,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

同年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十三五”规划建议,提出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提出深入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完善生态文明领域统筹协调机制,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

完善环境保护法律制度。2014年,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修订)》,2015年实施。

2015年8月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年再次修订)。201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施行,对大气污染、水污染、固废排放和噪声四类117种主要污染因子进行征税。

2015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提出“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空间规划、资源总量管理、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补偿、环境治理、环保市场、生态文明绩效评价考核”八个方面的改革(体系建设)。此后中央和国务院陆续出台系列配套方案。

此后,中央部门陆续出台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林长制的意见。各地积极探索形成各具特色的制度模式。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议有关部分,总结了生态文明建设的基础性制度:(1)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2)建立资源高效利用制度,(3)健全生态保护和修复制度,(4)严明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度。

2021年1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明确了提高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水平的重点任务:强化法治保障、健全经济政策、完善投入机制、基础设施补短板、提升监管执法效能、完善监测体系、加强科技成果转化。

  1. 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

    清新的空气、清洁的水体、洁净的土壤是大众的关切和期望。进入新时代,全国深入实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个行动计划。

    打赢蓝天保卫战。我国在经济增长的同时,大气污染形势严峻,以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为特征污染物的区域性大气环境问题日益突出,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带来很大威胁。2013年,全国雾霾天数达52年来之最,平均雾霾天数达29.9天。

    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坚持源头防控,推动产业、能源、运输和用地结构优化调整,推进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深度治理,强化区域联防联控。经过持续努力,全国大气环境质量得到改善。2013-2020年,首批达标的74城市PM2.5浓度下降48.6%;2021年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PM2.5年均值由2015年的46微克/立方米降至30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优良天数的比率达到7.5%,中国成为全球大气质量改善速度最快的国家。

    2021年,中央以更高标准对打赢蓝天保卫战作出部署:加大重点区域、重点行业结构调整和污染治理力度;大力推进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协同减排;深入实施清洁柴油车(机)行动,加快大宗货物和中长途货物运输“公转铁”“公转水”;加强大气面源和噪声污染治理。

    打好碧水保卫战。一些地区水生态受损严重,工业废水排放量巨大,2011年达230.9亿吨,对环境造成严重影响。2015年4月,国务院发布《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8年5月,生态环境部联合住建部启动2018年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专项行动。

        2015年以来,全国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2021年,全国地表水Ⅰ-Ⅲ类断面比例达到84.9%,劣Ⅴ类水体比例下降到1.2%,已接近发达国家水平。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优良比例达到96%。

    2021年中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提出:统筹好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城市和乡村,持续打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对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黄河生态保护治理攻坚战、保障南水北调等重大输水工程水质安全,以及渤海、长江口-杭州湾、珠江口邻近海域等重点海域综合治理,作出了部署。

    打好净土保卫战。我国土壤环境总体状况堪忧,部分地区污染较为严重。2016年5月国务院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8年12月国办印发《“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要求,以大宗工业固体废物、主要农业废弃物、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危险废物为重点,实现源头大幅减量、充分资源化利用和安全处置;强化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推进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和安全利用;强化地下水污染协同防治,实施水土环境风险协同防控。  

    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以来,计划所确定的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和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双90%”目标任务顺利完成(2013-2020年全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90%,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93%以上),土壤污染加重趋势得到初步遏制。

    推进垃圾分类。2017年起,逐步建立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的系统,垃圾分类工作由点到面逐步启动,成效呈现。

    2013-2018年,水土流失治理稳步推进,全国累计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32.9万平方公里。据2018年水土流失动态监测,全国水土流失面积273.69万平方公里。与2011年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相比,全国水土流失面积减少了21.23万平方公里。

    坚持绿色可持续发展

    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即注重资源能源节约与循环利用、减少污染排放,以期用最低限度的能源资源消耗和生态环境代价,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这是当今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一个方向。

    )压缩并淘汰“三高”产能

    2016年国务院发布《“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提出:加快推进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限期淘汰2000万千瓦落后产能和不符合相关强制性标准要求的机组。同年国家发展改革委、能源局相继发文要求进一步淘汰煤电落后产能、设定了淘汰标准,目标分解落实到具体企业和机组。

    “十三五”期间,煤炭去产能目标任务超额完成。至2020年底,全国累计退出煤矿约5500处、退出落后产能10亿吨/年以上。贵州关闭退出煤矿477处、7426万吨/年;云南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等行业落后产能全部淘汰;宁夏淘汰落后煤电机组59.2万千瓦。全国煤矿机械化水平大幅提高,大型煤炭企业采煤机械化程度达到98.86%,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全面提速,全国煤矿人均工效由925吨提高到2600吨以上。

    )积极开发新能源

    2015年10月,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推动建设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此后有关部门陆续发文出台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及实施措施。

    2022年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发布《“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要求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20%左右、非化石能源发电量比重达到39%左右,电能占终端用能比重达到30%左右;到2035年基本建成现代能源体系,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在2030年达25%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可再生能源发电成为主体电源,碳排放总量达峰后稳中有降。

    2020年底,我国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9.3亿千瓦,占总装机容量的42.4%(较2012年提高14.6个百分点)。其中:水电3.7亿千瓦、风电2.8亿千瓦、光伏发电2.5亿千瓦、生物质发电2952万千瓦,均居世界首位;同年可再生能源发电量达2.2万亿千瓦时,占全社会用电量的29.5%,较2012年提高9.5个百分点;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15.9%,超额完成“十三五”规划所定15%的目标。

    随着新能源的大规模开发利用,新能源项目带动贫困地区发展也取得明显成效。2020年,全国累计建成2636万千瓦光伏扶贫电站,惠及近6万个贫困村、415万贫困户,每年可产生发电收益约180亿元,相应安置公益性岗位125万个。村级光伏扶贫电站资产确权给村集体,平均每个村每年可稳定增收20万元以上。“光伏+产业”持续较快发展,农光互补、畜光互补等新模式广泛推广,增加了贫困村和贫困户的收入。

    积极推进国家可再生能源示范区建设。河北省张家口市有丰富的可再生能源,2015年张家口《可再生能源示范区发展规划》获批准,范区导入国内外创新资源、探索新技术示范应用。2019年全市可再生能源发电量超过250亿千瓦时,占总发电量的49.0%,可再生能源消费量占终端能源消费比例上升到27%。

    )大力推进低碳经济发展

    推进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在我国以煤电为主的能源格局下(虽然煤炭消费比重逐步下降),行业内持续推进煤电节能减排的技术研发。当前国内已实施超低排放改造的煤电机组约9亿千瓦,6.2亿吨粗钢产能正进行超低排放改造,京津冀及汾渭平原推进清洁取暖已完成2500万户。中国已建成全球最大的清洁煤电供应体系。

    全面推行清洁生产。近年来我国陆续制定了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的编制、审核、验收标准,涵盖钢铁、水泥等45个行业;工信部先后发布了钢铁、建材、石化、化工、有色金属等35个重点行业的清洁生产技术推行方案,涵盖310项行业关键共性技术,指导重点行业的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各地区组织实施了30余项清洁生产技术示范,一批行业关键技术取得了产业化突破。

     初步测算,2014-2018年全国工业企业清洁生产项目累计削减:化学需氧量产生量15.4万吨、二氧化硫产生量69.3万吨、氮氧化物产生量66.7万吨、氨氮产生量3.5万吨,节水45.6亿吨。

     2016年以来,中国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增速始终高于全部工业的增加值增速,促进了绿色低碳产业体系的形成。2020年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GDP 比重为11.7%,比2014年提高4.1个百分点。2016-2019年,节能环保产业主营业务收入年均增长达13.2%。2021年新能源汽车产销量达到354.5万辆/352.1万辆,同比均增长1.6倍,连续7年位居全球第一。

    加快节能低碳技术和节能产品推广工作。推进重点行业电机系统节能改造及内燃机节能减排技术,实施节能产品惠民工程、推广使用高效节能空调、节能汽车、高效电机、绿色照明产品等;定期调整发布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对清单产品实行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支持政策。2017年中国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规模达到3444亿元,占同类产品的比重超过90%。

    加快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十三五”期间全国建成超低能耗建筑面积0.1亿平方米,完成既有居住和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面积7亿平方米。2022年住建部发文,要求到2025年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面积3.5亿平方米以上,建设超低能耗建筑0.5亿平方米以上,城镇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达到8%等目标。

    加快形成绿色低碳交通运输方式“十二五”规划时期交通运输部重点推进天然气动力车船试点、实施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科技部组织开展“十城千辆”节能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民航节能减排实施1200余项。2005-2015年,营运车辆和船舶单位运输周转量二氧化碳排放分别下降15.9%和20%,民航运输吨公里油耗及二氧化碳排放均下降13.5%。“十三五”规划时期,中国新能源汽车产量已占全球一半以上,营运货车、船舶的二氧化碳排放强度分别下降8.4%和7.1%左右。

    发展绿色金融助力绿色低碳经济发展2016年、2021年中国人民银行联合有关部门两次发文,提出发展绿色信贷、统一绿色债券标准、发展绿色保险,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上市融资。至2020年末,中国21家主要银行绿色信贷余额超过11万亿元(绿色交通、可再生能源、节能环保项目贷款规模居前列);累计发行绿色债券约1.2万亿元。据测算,每年绿色债券募集资金投向的项目可节约标准煤5000万吨左右,相当于减排二氧化碳1亿吨以上。

    推进低碳经济发展试点2010年国家发展改革委确定在广东、辽宁、湖北等八开展低碳经济试点,2012年开展第二批试点,包括北京、上海、海南和石家庄等29个城市。2017年开展第三批试点,低碳省市试点总数达到87个。各试点地区加快建立以低碳为特征的工业、建筑、交通、能源体系,加强了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清单编制基础能力建设;低碳工业试点园区积极探索低碳管理模式,加快钢铁、建材、有色、石化、化工等重点用能行业低碳化改造。

    )循环经济的新发展

    “十二五”期间,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相关部门确定了49个“城市矿产”示范基地,28个循环经济教育示范基地,以及园区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餐厨废弃物资源化/无害化处理试点城市、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县)各100个。发改委联合工信部等开展了再制造试点和产品“以旧换新”推广试点工作。期间我国资源产出率提高了16.4%,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量下降了20%,累计实现节能8.6亿吨标准煤。

     2014、2015年,我国两次发布《循环经济推进计划》,2017年国家对“十三五”期间循环经济发展做整体部署,提出到2020年,在全国范围内布局建设50个左右资源循环利用基地,探索形成一批与城市绿色发展相适应的废弃物处理模式。至2018年底,已有7批共计129家园区被批准为国家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园区。

    “十三五”规划循环经济发展取得积极成效。2020年主要资源产出率比2015年提高了约26%,单位GDP能耗继续大幅下降,单位GDP用水量累计降低28%。2020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86%以上,大宗固废综合利用率达56%,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达50%;废纸利用量约5490万吨;废钢利用量约2.6亿吨,替代62%品位铁精矿约4.1亿吨;再生有色金属产量1450万吨,占国内十种有色金属总产量的23.5%。资源循环利用已成为保障我国资源安全的重要途径。

    2021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了《“十四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部署了城市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园区循环化发展、大宗固废综合利用示范、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示范、循环经济关键技术与装备创新五大重点工程建设任务,启动再制造产业六大重点行动计划(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汽车全生命周期管理、塑料污染全链治理、快递包装绿色转型、废旧动力电池循环利用等)。

    积极参与全球绿色发展 共谋建设生态文明之路

    习近平总书记在多个国际场合阐述:“国际社会应该携手同行,共谋全球生态文明建设之路”; “唯有携手合作,我们才能有效应对气候变化、海洋污染、生物保护等全球性环境问题,实现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目标”, 各国应“齐心协力,推动建立公平有效的全球应对气候变化机制”。 

    中国批准了加入30多项与生态环境有关的多边公约或议定书,在全球环境治理中的引领作用日益凸显。2016年4月中国发布《落实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中方立场文件》,同年9月中国作为当年20国集团主席国,推动G20制定《落实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行动计划》,并向联合国交存气候变化《巴黎协定》批准文书。2018年中国积极参加《巴黎协定》实施细则谈判,推动联合国卡托维兹气候变化大会达成一揽子全面、平衡、有力度的成果。

     中国与世界各国共谋全球生态文明建设,深度参与全球环境治理,为全球可持续发展提供中国智慧、中国方案。2015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外交部、商务部联合发布《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强调在投资贸易中加强生态环境、生物多样性和应对气候变化合作,共建绿色丝绸之路。有关部门建立了工作领导机制,出台落实“一带一路”规划的实施意见,生态环保等一批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已经启动。

    中国积极倡导并推动将绿色生态理念贯穿于共建“一带一路”,与30多个沿线国家签署了生态环境保护的合作协议;建设绿色丝绸之路已成为落实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的重要路径。2017年中国同联合国环境署等机构一道发起建立“一带一路”绿色发展国际联盟。 

    稳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承诺。我国向国际社会承诺,将于2030年左右使二氧化碳排放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2021年9月第76届联合国大会上,中国承诺今后不再新建境外煤电项目。

    2022年国务院发文《“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要求:到2025年,全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2020年下降13.5%,化学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比2020年分别下降8%、8%、10%以上、10%以上;重点行业能源利用效率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控制水平基本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并提出了健全法规标准和政策、完善能耗双控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遏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盲目发展等方面提出了政策措施。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持续推动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调整,启动全国碳市场交易,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2021年,全国单位GDP 二氧化碳排放量比2012年下降34.4%,煤炭在一次能源消费中的占比从68.5%下降到56%,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规模、新能源汽车产销量均居世界第一,绿色逐步成为高质量发展的鲜明底色。

    “沙进人退”到“绿进沙退”,中国提前实现了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中关于制止和扭转土地退化的目标。

    编辑  苏歌


三、平台开放的制度困境

平台经济中由多边市场和网络效应引发的竞争行为传统的反垄断法律规范及反垄断执法法律框架难以予以有效应对。而行业监管存在碎片化动态性缺失以及过度干预等问题平台经济健康发展形成了进一步制约。需要多元法律工具如数据治理、消费者保护等加以结合构建一个更加适应现代平台经济的法律体系,推动平台开放公平竞争平台的商业模式和运营策略的复杂性使监管难度增加,这是法律与监管机构面临的重挑战。

(一)平台开放的现实难题

下述案例体现出平台开放所存在的现实难题传统的反垄断措施以及行业监管遇到的困境。

1.平台开放的案例剖析

1阿里“二选一”案阿里巴巴商户提出要求:在其平台上商户只能选择与阿里合作,不得在竞争对手平台上开展业务。“二选一”政策限制了商户的选择与竞争自由造成了市场竞争的不公平以及平台内的生态失衡。这种具有强制性的合作协议促使商户之间不平等竞争加剧,平台具有的市场主导地位又使得这些商户无法摆脱阿里的掌控,对市场的多样性和创新性产生了不利的影响

2微信与抖音外链封禁案该案涉及两大社交平台之间有关竞争以及信息流动问题其中,微信禁止用户在其平台上分享抖音链接,借助技术手段抖音相关内容予以封禁此举称作是“用户体验保护”以及内容合规过滤的举措。抖音认为,这一做法侵犯了自身的商业利益,用户选择自由构成了限制造成平台之间不公平竞争。此案涉及平台是否可以凭借技术手段限制用户访问其竞争对手案例本身体现了平台间竞争之剧平台之间对信息流动的把控。微信的行为对抖音的用户增长产生了影响用户在多个平台之间自由传递信息的权利形成妨碍引发了用户流量归属以及平台能否以数据资源投入理由对他方使用予以限制的争议, 并且给整个行业的生态带来深远影响。微信的行为显了平台在市场竞争中扮演“双刃剑”角色一方面它提供了强大的用户基础,另一方面它可能通过技术手段市场自由流动进行限制

3欧盟微软互操作性争议案关于欧盟对微软提出反垄断诉讼案这一情况,其中指控的是微软操作系统中内置了自家的媒体播放器,进而限制了竞争对手的市场份额这一行为。欧盟认为微软通过在操作系统中预装自家软件媒体播放器),以此强制用户使用其产品抑制了竞争对手的市场发展空间此案表明,在平台技术互操作性方面存在着法律挑战。微软此举被认为违反了反垄断法,特别是在其操作系统这一占据主导地位的市场中,微软有能力凭借技术设置限制其他软件厂商的市场空间,存在着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风险引发了对技术互操作性和公平竞争的深入讨论。欧盟的判决对平台开放的要求设定了更高的标准,强调平台必须避免凭借技术设置限制竞争以此保护市场的多样性和创新性。 平台开放的构造规则在技术和法律之间找平衡确保技术创新不会被滥用排除市场竞争,要求立法者对平台的市场行为制定更为严格的监管规则确保公平竞争不技术操作的影响。

4谷歌广告服务器自我优待案谷歌在其广告系统中优待自家广告客户向其提供更多曝光机会,竞争对手的广告服务形成排挤。 利用自身搜索引擎的市场份额,谷歌经由广告算法投放策略,其他广告平台的市场进入起到了抑制作用能够切实掌控广告投放的流量且能够给自家广告客户带来更高的曝光率。这一做法致使其他广告平台遭遇巨大的市场壁垒 谷歌将其搜索引擎广告平台相结合的做法,凸显出在平台开放的框架下如何确保广告业务的公平性、遏制不正当竞争问题是平台开放法律框架建设过程中的一大难点。

2.平台开放潜在的反竞争效果

平台开放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对市场活力起到促进作用但同时也潜藏着一系列反竞争的因素

1平台开放可能加剧市场结构的固化平台开放常常会造成流量、数据和用户资源向少数头部平台高度集中的局面,对行业内的竞争环境形成压制,小型企业和新兴平台面临的竞争压力会愈发加大,想要突破大型平台的垄断壁垒变得极为困难。市场结构或许会趋于固化,创新以及多样性也会受到严重阻碍。

2平台开放可能催生“数据搭便车”现象通过平台开放数据共享得以实现而对于一些技术与资源并不充足的小平台来讲,或许会依赖大平台的数据承担相应的创新成本。这种搭便车行为使其创新意图与能力受到削弱。

3平台开放可能提升共谋风险。在平台数量较少的市场中平台间存在着可能借由协议、价格协调等手段形成隐性共谋的情况导致消费者的成本被进一步抬高且对竞争起到抑制作用平台开放带来的资源共享以及服务整合使得平台间的协同效应得以增强为潜在的诸如价格操纵、服务捆绑等反竞争行为营造温床。 这种现象消费者利益造成损害,还可能导致市场信息出现不对称的情况

4基础设施成本的不公平分配初期的主导大型平台的公共基础设施的构建需要投入大量成本,中期新进入的竞争者为连接和使用公共基础设施保持与基础设施的兼容性以及后期维护与更新,都需要投入高昂的成本,这些成本需要大型主导平台与新小竞争者共同承担。虽然主导的大型平台在初期已经投入了大量的构建成本,甚至这个成本远高于所有的新小竞争者的进入成本,但后续的连接成本、兼容性成本、维护成本、更新成本等对新小竞争者来说仍然高昂,以至于本来欲削减市场进入壁垒的愿景成空即使大型平台某天破产或解散,小新竞争者也没有能力承揽其业务

5平台开放给隐私保护与市场竞争之间带来矛盾在涉及个人数据和用户行为分析的情境之中,隐私保护成为一个突出的法律问题平台为提服务效率和实现精准营销常常需要大量的用户数据予以收集和利用这些数据的采集处理过程可能牵涉诸如数据泄露、滥用等问题,甚至平台有可能凭借对用户隐私侵犯形成不正当的竞争优势。 平台如何平衡开放与隐私保护之间的矛盾成为法律与监管面临的重要挑战。

(二)反垄断法律制度的局限

我国现行反垄断法律规范主要基于传统产业的市场竞争模式,在平台经济领域的适用性受限界定相关市场、认定市场支配地位及规制滥用行为方面存在诸多困难反垄断执法机构在面对平台企业复杂的竞争行为时缺乏精准的法律依据,出现执法滞后、监管碎片化等问题导致反垄断法在平台治理过程中作用限。

平台发展涉多种法律领域,需结合数据治理、消费者保护、平台责任、互联互通等多方面法律规范,构建综合性的平台开放体系。

1.反垄断法律规范的局限

1相关市场界定困难反垄断法的一个重点难题。平台经济的特征决定了其市场竞争方式与传统行业存在显著差异,尤其是在多边市场中,平台通过连接供需双方创造网络效应,市场边界往往模糊不清。例如电商平台不仅涉及商品销售,还涉及支付、物流、广告等多个服务领域。零价竞争、数据驱动效应等模糊了市场边界, 传统的市场界定标准不适用于平台生态内的多层次、跨领域竞争。我国反垄断法律无法明确平台之间的竞争行为与平台内外部市场的互动方式,难以更精确地界定相关市场。

2市场支配地位认定标准滞后传统的反垄断法将市场份额作为认定市场支配地位的关键指标,但这一标准对于平台经济中的企业尤其是多边平台而言适用性较差。平台采取控制用户流量、提供多样化服务、获取海量数据等手段来获得市场主导地位,用户点击率、活跃用户数等市场份额指标复杂且冲突 许多平台通过跨行业布局增强其在多个领域的影响力,形成“平台化市场”的支配地位(例如亚马逊公司)。 我国反垄断法在认定平台企业是否占据市场支配地位时仍未充分考虑这些新兴的商业模式和竞争手段,忽视平台经济的动态竞争、数据控制力等要素,从而对市场支配地位”的评估难以准确难以有效地发挥监管功能

3事后监管工具效率低基于反垄断法的作用机制,我国反垄断法的事后监管工具效率较低执法速度缓慢。平台的商业模式及其竞争行为极为复杂且变化迅速,传统的反垄断执法模式难以快速响应。市场变化常常在法律实施之前已对市场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4消费者福利标准不明确平台往往以免费或低价的方式吸引大量用户,这种“零价模式”导致消费者无法准确衡量自身福利损失与平台垄断行为带来的社会成本。一些平台挖掘数据个性化推荐形成“信息泡沫”,限制消费者的选择空间,表面上平台提供了个性化服务,实际上可能侵害了消费者的长期福利。我国反垄断法并未建立数据质量、隐私保护等非价格维度的评估标准,事后惩罚的传统救济模式也忽视了消费者非货币利益损失。

5数据与算法垄断规制缺失当前的反垄断法对数据垄断和算法操控的规制明显缺失平台获取并使用大量用户数据之后,建立竞争壁垒阻碍其他企业的进入和发展。现行法未明确数据控制、算法共谋等新型垄断行为的违法性认定规则,导致执法缺乏依据。

2.反垄断执法的困难

反垄断执法较难解决结构性问题,致使平台经济无序发展。执法效率低和案件处理周期长是目前反垄断执法中的主要问题之一。由于反垄断案件复杂涉及多方利益,处理效率低,平均处理时间为14个月。 处理滞后的客观原因在于我国反垄断执法机构现有人员在处理复杂的数字平台经济案件时缺乏足够的技术支持和行业经验对于一些新兴的平台产生的经济问题数据问题、算法问题执法机关往往无法迅速做出反应。现有的反垄断执法主要侧重事后监管,事前预防不足 事后追责并不能有效防止不公平竞争的发生。

我国反垄断执法过度依赖行政处罚 忽视合规激励的作用虽然行政处罚能够对企业形成一定威慑力,但无法从根本上促使平台企业自觉遵守公平竞争规则。执法标准模糊缺乏统一量化标准职能交叉和监管协调不足导致执法难度加大。同时,反垄断执法机构与行业监管多部门参与权责不清,监管重叠或真空 形成碎片化和重复执法影响了反垄断执法的效果。

(三)行业监管路径的缺陷

平台经济行业监管的缺陷主要表现是:(1)监管碎片化,平台难以在统一的框架之下受到有效监管;(2)各部门依据不同的法律规范,监管漏洞较多;(3)监管动态性缺失,政策更新滞后,无法有效应对新的商业模式与技术应用所带来的挑战。过度干预市场活动会限制平台创新发展空间,与公平竞争之间的平衡不易把握。

1.监管碎片化问题突出

行业监管碎片化对平台经济发展形成明显制约。不同监管部门各自职责不清晰且交叉重叠,在监管政策执行上标准不统一,且协调不足。针对平台经济的不同领域,不同部门缺乏全局视野和系统化治理框架,实施中缺乏有效应对平台所具有的跨行业、跨领域的经营模式。

政策的不协调性,不但让平台难以明晰合规的边界,也致使平台在实施相关合规措施时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进而影响到其市场行为的合法性与可持续性。监管部门功能的互相割裂,或形成治理盲区, 或造成监管的过度重叠和重复干预,进一步加剧了市场的不确定性,企业对合规风险的判断和应对更为艰难

2.监管动态性缺失

在市场环境和技术创新动态变化背景之下,传统行业监管的滞后性表现在两个方面:1现有的监管制度难以迅速做出反应并进行调整以应对平台业务模式的变化; 2平台经济具有跨界特征平台企业不断拓展业务领域,并推出了多新商业模式,由此对现行监管法规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监管机构反应滞后,导致平台企业运作监管出现空白,监管体系的动态适应性严重不足例如“余额宝”冲击带来了银行存款严重流出问题。目前许多地方的金融监管法规仍然以传统金融业务为基础,无法有效应对互联网金融平台所带来的新型风险。

跨行业监管协调不力平台经济具备鲜明的跨界特点,单一行业监管局限性较大。电子商务平台不仅涉及商品交易还涵盖广告发布、数据处理、金融支付等多种业务,要求监管体系具有跨行业、部门协调的能力,然而现有的监管部门缺乏这一协调机制无法应对平台企业复杂多变的业务模式监管效果大打折扣。

面对平台企业层出不穷商业模式创新监管体系要有更强的灵活性前瞻性应对迅速变化的市场环境和技术发展,以确保监管效果的持续有效。

3.过度干预市场活动

监管措施如果过于严苛(如审批程序繁琐、监管标准僵化),抑制平台企业的创新能力阻碍市场活力的释放  

行业监管过度干预缺乏合理的弹性容易使平台企业在面临合规压力时调整经营策略,放弃某些创新业务 在适应监管要求的过程,平台企业需要投入大量资源进行制度调整,抬高合规成本 监管过度将使行业壁垒加剧,新进入者难以进入市场特别是采用过于严格的许可制度或高门槛要求时,大型平台企业有能力可以适应监管,新兴企业或中小平台则可能难以满足监管要求被排除在市场之外造成新的行业壁垒不单会削弱市场的竞争性,也有可能对平台经济的发展进程形成阻碍。 

在部分平台经济领域,监管措施常常呈现出一种倾向,对市场活动实施直接控制,例如限制平台的定价机制,设定特定的交易规则之类干预方式对市场形成的均衡造成破坏,甚至导致资源错配。行业监管的过度干预也将使企业难以依据市场需求灵活地调整经营模式,削弱了对市场变化的响应能力。

四、平台开放的路径选择

平台开放需实施反垄断措施与行业监管措施相融合的新型监管路径。强化“政府主导+多方参与”的协同治理局面,践行依法治理与行业自治新模式,加速落实新型监管路径。

平台开放的指导原则

公平性、透明性灵活性与适应性原则是确保平台得以健康发展的指导原则。公平性原则强调各方利益的平等性,特别要保障消费者和中小商家获得公平的待遇;透明性原则要求平台规则信息披露、服务条款以及运营机制等的公开清晰,增强各方的信任感;灵活性与适应性原则是对规则的动态调整能力予以关注,应对快速发展的市场环境以及技术革新

1.公平性原则

公平性原则作用至关重要。要确保参与者各方利益的公平性,保证没有任何一方平台规则的设计而遭到不公平的待遇,防止不正当竞争或损害消费者权益,避免影响到平台的信誉与发展

对于消费者来讲,平台在定价和服务方面,应当遵循公平原则,以此避免由于平台与商家之间的不当协议,导致某一方凭借平台的控制权,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消费者的选择权以及市场竞争力

公平性原则还体现信息的对称以及透明性方面。交易及使用服务的过程中,平台让所有参与者能够获取充分的信息,保障交易正常进行。此外,平台应当维护公开公平的评估机制以及商家评价系统,防止出现恶意评分或者假评论的现象,从而保障消费者能够做出更为理性的购买决策

要实现实质正义,不能停留于形式的公平。公平性原则需借由权利义务的差异化设计我国《互联网平台分类分级指南(征求意见稿)》,对超大型平台与中小平台责任予以区分,要求头部企业承担更高义务,以此来平衡其市场影响力同时也应准许中小平台凭借技术手段突破大平台的封锁,这是通过对权利进行倾斜配置,以矫正结构性的不公平平台需防止采用不公平的排他性条款以及垄断性策略平台应当凭借合理的市场监管机制评估反垄断措施,来保证所有参与者的竞争机会平等,进而推动创新并优化资源配置

平台在其开放的过程中从多方面进行设计与执行,以此达成公平性原则。信息对称于平台规则是极为重要的,要使所有参与者能够明晰并同意平台规则;平台有必要施行有效的监管举措,用以保证规则能够公平地得到执行,对违规行为实施有效的制裁;另外,平台理应构建合理的投诉和纠纷解决机制,确保参与者的权益遭到侵害时,可以及时获得公正的解决办法

只有依凭公平性原则的指引,平台方可达成真正意义上的开放,为各方缔造可持续的价值

2.透明性原则

平台的开放意味着需将对外部参与者的信息、规则及行为进行公开与共享在这一过程中,平台决策、规则、运营等方面需保持极高的透明度。透明性原则的核心是要保证平台内部的管理、规则制定过程、参与者行为及其后果,以此避免因暗箱操作和信息不对称而产生的潜在风险。实际上,透明性原则乃是消除开放监管模糊性、保障规则可预期性的关键所在,要在数据共享、规则制定及执行层面达成全程公开且可监督的状态

通过透明性原则,对于数据使用范围与目的可予以明确界定,从而增强用户和商家的信任度。平台开放,意味着会有更多的外部参与者加入,倘若平台不对其规则、数据及决策过程进行透明化展示,便会使得外部用户和商家对平台的公平性产生疑虑,对其参与意愿和积极性造成影响。

通过实现透明性,进而有助于落实平台规则的公平性。就平台针对商家的审核标准、佣金比例、数据收集及使用等方面的规定而言,若其不透明使规则执行出现偏差,造成平台与商家之间的不公平竞争。规则的透明化有助于各方在知情的基础之上做决策,减少无效竞争不正当行为。平台应保证所有规则都能够明确且及时地向用户和商家公开,特别是在信息披露方面,需要做到及时且充分地向参与者阐明其权益、责任以及可能存在的风险,以此避免一方由于信息缺乏而做出不利的选择

就实际操作而言,平台制定规则需切实保证规则内容清晰且明确将决策过程以及所涉及的利益关联予以公开,使标准制定过程能够实现广泛参与及程序公开。需建立起“明确的法律指引”,以防政策执行由于规范模糊而引发争议这涵盖平台内交易规则、用户隐私政策、数据使用规范、内容审核机制等方面需向公众解释并发布相应的条款与指南。平台也应当定期公布平台的运营数据、发展状况以及规则的调整情况 清晰地告知用户数据的具体用途以及其安全性,确保所有操作均符合法律要求,避免出现数据滥用的情况

平台不但在内部要有透明度,也需同监管机构、第三方审计机构展开合作,共享数据接口审查记录,以此避免“暗箱操作”进而保证其运营过程契合社会公认的标准及法律法规

透明性原则是平台构建良性生态系统促进公平竞争的重要保障。唯方能赢得参与者的信任,为监管部门提供有效的监管依据,确保平台能够在良性秩序下运行

3.灵活性与适应性原则

平台能够有效迅速地应对不断变化的市场环境与技术进步灵活性与适应性核心规则的可调整性与及时响应能力。平台经济的动态竞争特性要求互联互通规则具备弹性,避免“一刀切”监管扼杀创新活力,技术更新与市场需求的快速变化要求平台做出相应调整灵活性是应对外部挑战的能力表现。规则应当拥有依据实际情况予以修改优化的余地规则过于僵化难以适应新的挑战机遇,限制平台的发展。规则应施行动态更新的机制,互操作技术的要求需和技术架构同步演进以此保证平台能够从容地应对充满不确定性的外部环境

灵活性与适应性原则的实施无法脱离法律框架的支持。现有的法律体系应当有一定的弹性,面对新兴技术以及不断变化的市场,相关法规能够及时调整。反垄断法及数据保护法等现行法律平台开放过程中,常常会遭遇诸多前所未有的挑战。法律需要将平台经济的特殊性予以考虑,以防过于僵化的规定对平台的创新能力与发展潜力形成限制

灵活性与适应性原则,和平台在竞争激烈、环境复杂的市场中能否保持活力息息相关。只有凭借科学合理的规则设计、完善的反馈机制以及法律保障,平台方可在变化多端的市场环境不断创新并实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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