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今世界正站在技术变革的全新门槛上。人工智能,尤其是以大模型为代表的新一代AI技术,正在以前所未有的速度重塑企业运营、社会结构与人类认知边界。从自动化到智能化、从工具化到智能体,AI不仅重构了组织的能力体系,更深刻改变了企业战略、协作方式与价值创造逻辑。
在这一轮变革中,真正的挑战并不在于技术本身,而在于组织是否具备迎接变革的思维范式。正如历史反复验证的那样,每一次技术革新带来的不仅是“升级”,而且是“重构”。因此,如何理解并建立“AI思维”——一种跳出旧范式、适应未来的系统性认知框架,成为每一家希望穿越周期、持续成长的企业所必须回答的问题。
AI时代的显著特征
我们正迎来全新的人工智能时代,AI技术正以空前的速度演进。从早期仅能理解语言、进行基础对话的聊天机器人,迅速发展为具备复杂问题求解能力的推理器,正加速迈向拥有自主规划与执行能力的智能体。更前沿的发展趋势还包括AI助推在科学创新与组织任务协调方面的潜力拓展,预示着真正具备群体智能与自主协作能力的AI系统正在形成。无论是早期的ChatGPT横空出世,还是以DeepSeek为代表的推理模型的“破圈”普及,每一次模型能力的提升都开启全新的应用场景。
全新的AI时代具有三大显著的特点:
首先,AI实现了从数据分析到知识归纳的本质飞跃。与互联网时代主要依靠算法分析大数据和流程自动化不同,AI展现出更高层次的智能,能从海量数据中自主提炼知识并进行洞察。这种智能并非人类按规则编写,而是通过算法对亿万用户行为数据的训练而“涌现”出来的,是互联网时代人类集体行为的镜像。AI不仅能高效提炼和沉淀组织内的隐性知识,还能支持复杂环境下的战略判断与实时决策,实现真正的“以数赋智”。
其次,AI应用呈现更少的架构限制和更强的自主智能。随着大模型算法日益复杂,其能力已超出人类用明确逻辑可定义的范围。现代企业需要让AI可以自主处理无数变量、寻找最优路径,以更加灵活的方式完成任务,打破传统应用的架构限制,灵活应对各种复杂情境。这种端到端的自主智能,赋予企业前所未有的敏捷性与创新空间。
第三,AI时代实现了更紧密的人机协作关系,AI智能体的出现和发展正在推动更为深层次的人机协作。随着AI智能体的出现与不断成熟,AI不仅能够承担大量标准化和重复性的工作任务,而且能够通过对知识的总结和有效传递,帮助人类高效地释放创造潜能。人机之间的协作将迈入更深层次,极大地拓宽了企业的价值创造空间,形成人机协同的新型生产力模式。
当下我们为何要讨论“AI思维”
历史告诉我们,只有少数企业能够成功穿越技术变革的周期。以美国道琼斯30家蓝筹股为例,这些企业在各自时代都是技术的弄潮儿,如工业化时代的通用电气(GE)、信息时代的IBM,以及互联网时代的苹果等。然而,从1975年到2025年的50年间,我们发现1975年蓝筹股榜单上的“元老”企业,仅有3家仍位列其中。曾经的明星企业如GE(2018年被剔除)、柯达(因错失数码时代而衰落)等已被淘汰出局,失去了昔日的辉煌。
值得深思的是,许多旧时代的成功企业其实已经预见到了新时代的来临,但却因为组织的思维惯性,未能充分拥抱变革而落后,甚至被淘汰。雅虎早期便看到了算法和数据驱动的搜索趋势,却坚持人工编辑方式,最终被全力押注PageRank算法的Google超越。同样,尽管诺基亚在2007年已占据全球手机市场近40%的份额,却因过度关注垂直整合和技术指标而未能识别出智能手机时代平台经济与生态系统的战略价值,导致其市场地位崩塌。
相比之下,那些成功穿越周期的企业无一例外地建立了新的思维模式。以微软为例,纳德拉2014年接任微软CEO后,将公司战略从“Windows优先”调整为“云优先、移动优先”,并率先在AI领域布局,与OpenAI合作推出了一系列AI助手工具,实现了公司“第二曲线”的跃升。
同样,贝壳的成功转型也源于其对新商业逻辑的深刻理解,主动对自身原有线下业务链进行变革,通过建立覆盖2.26亿套房源的真房源数据库,利用数字化重构了房产交易的信息关系和协作机制,逐渐从传统地产服务商向数据驱动的科技平台进化。贝壳重构了客户关系、经纪人机制与组织文化,打造出一个更高效率、更强协同的平台型企业。
这些案例表明,技术变革时代的致命风险往往不是来自技术能力短板,而是对新兴商业逻辑的认知障碍和组织惯性。企业成功的关键在于敢于打破原有“舒适区”和“利益链”,重塑思维模式和组织逻辑,主动适应变革新模式。
在技术变革时代,决定企业能否穿越周期的,往往不是技术本身,而是对技术背后“资源配置逻辑”变革的深刻理解。技术不仅改变了产品和服务,更重塑了企业如何组织资源、扩展规模、实现增长的底层方式。
在互联网时代,企业的扩张方式从“客户与收入同步增长”变为“先规模化用户,再构建商业变现模型”;在AI时代,颠覆性的变化则体现在——相同的收入增长目标,所需的资源投入正以前所未有的速度下降。这意味着组织结构、人才配置、决策机制等传统运作方式都必须被重新审视。
因此,企业要真正把握新一轮技术变革的红利,关键在于建立一种“AI思维”:这不仅是一种对技术趋势的敏锐认知,更是一种打破路径依赖、重塑组织活力与竞争力的管理新范式。唯有如此,企业才能在AI时代完成从跟随者到引领者的跃迁,实现真正意义上的跨越式发展。
全面重构企业的“AI思维”
AI时代,商业逻辑将发生根本性变革。从工业时代的“经营资产”,到互联网时代的“经营用户”,再到AI时代的“沉淀智慧”与“创造洞察”。在新时代,利用AI提炼、总结所有显性、“隐性”乃至“反面”的知识,创造独有的洞见将成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同时,AI时代正在推动前所未有的生产关系转型,未来企业组织将从单一的人力结构,演变为“碳基智慧”与“硅基智能”深度协作的复合型实体。这一根本性变革将催生高度灵活的任务导向型业务流程,使组织结构趋向“扁平化”乃至“原子化”,同时也对人才提出了更高要求——注重思辨能力、创新思维和引领变革的领导力。
AI思维意味着全新的系统思维范式,不仅包含对AI技术和应用的理解,更需要从战略定位、组织架构、业务流程到人才结构和企业文化的全面重构。
1.经营逻辑:从资源经营到洞见“创造”
在AI广泛成熟与普及的未来,企业将具备前所未有的“认知能力”:不仅可以系统性掌握内部知识资产,还能实时提取与融合外部世界的结构化洞察。这意味着,曾被视为“核心竞争力”的经验壁垒与知识积累,将因知识传播的平权化而大幅削弱。尤其对于以知识密集型为优势的企业或者企业中的部分职能而言,必须重新思考如何构建不可复制的“新型核心能力”。
在AI时代,企业真正的护城河不再是“掌握知识”,而是持续“生产知识”和“创造洞见”的能力。这里需要特别区分两个关键概念:数据是原材料,知识是提炼后的结构认知,而洞见则是知识背后的深刻规律和本质。唯有在AI协同支持下不断生产新的知识和洞见,企业才能实现知识的价值循环与价值跃迁。
这种底层逻辑的变化,将重构企业的经营思路与规模模型。过去,企业规模往往由资金、人才、渠道等稀缺资源的获取能力和领导层的管理能力所决定,而组织扩张不可避免地带来管理复杂度的非线性上升。但AI的引入,使得企业决策效率得以突破人类认知和管理极限,实现高频决策、高精响应、低成本复制,企业可在更大规模下保持组织高效。
某大型保险公司在银保渠道引入AI销售陪练系统,正是这一逻辑的典型体现。针对客户经理培训成本高、实战能力参差不齐的问题,该公司通过与企业级AI解决方案提供商RollingAI合作,基于大量顶级销售对话样本,提炼出高效话术逻辑,并开发“智能陪练”系统。通过多轮对话模拟真实投保场景,AI可实时分析客户经理的响应策略、情感表达和专业度,并给出个性化改进建议。系统上线后,不仅显著降低了培训时间,还有效提升了转化率与邀约成功率,实现销售能力的标准化复制。这种从“依赖人力”向“算法驱动”的能力转变,正在重塑组织扩张的边界。通过将隐性销售经验转化为可量化、可复制的AI评价体系,企业能够突破传统培训与管理的人力瓶颈,达成大规模高质量复制的新型增长范式。
企业是否具备AI驱动下的“知识经营和洞见创造能力”,可以通过以下问题来进行判断:
是否基于AI,全面提炼了组织内外部的显性、隐性知识?
上述知识中,除了“正面案例”,是否还包含对培训 AI 更加珍贵的“反面案例”?
是否打通了数据/知识、AI和业务,构建了持续闭环的知识学习与生产机制?
是否已经建立人机(AI)协作,充分结合AI所提炼知识,不断创造洞见并应用到业务中,产生持续价值?
需要强调的是,虽然大模型主要是由技术平台企业主导,但真正发挥AI价值的关键在于企业自身的“数据治理能力”与“知识生产机制”。唯有掌握数据资产、打通组织知识流动路径,构建适用于自身场景的定制化AI模型,并从数据治理进阶到知识治理,企业才能真正建立起属于AI时代的“智慧型护城河”,确保持续的知识创造力。
在这一过程中,企业能否训练出真正贴合业务需求的小模型,往往取决于“错题集”数据的质量与管理能力。所谓“错题集”,即企业在实际运营中出现的种种失败案例,这些数据往往比“正确答案”更能揭示训练模型所需的边界与优化方向。然而在现实中,大量“错题”并未被系统性地保留下来,散落在企业的不同部门的各类手工文件甚至个人记忆中,大大增加了这类数据的整合梳理难度。领先的AI应用企业,尤其是一些走在转型前沿的医药企业,已经开始意识到“错题集”数据的战略价值,并尝试通过跨部门错误案例分享、模型反馈闭环流程、错误追踪激励等制度化机制,确保这些关键数据能够转化为组织智能的一部分。
从这个角度看,企业推动AI落地的真正挑战,并不在于是否引入了最先进的大模型,而在于是否具备将自有数据通过持续治理转化为知识的能力。换言之,未来企业之间的差距,将体现在谁能够更系统、更体系化地管理“错误”,把错误变成能力,把学习转化为洞察,并构建起AI与组织协同进化的内生能力。
2.协作方式:从AI工具到“硅基员工”
随着AI技术的飞速发展,AI思维下的协作方式正在从简单的AI工具升级为真正意义上的“硅基员工”。AI智能体正从现阶段针对单个任务的赋能工具,进化为能够负责多个任务流程甚至实现智能体间自主协同的数字化“同事”。这种转变标志着协作模式的根本性变革——从“人指挥AI执行”到“人与AI协同思考”,最终迈向“AI之间的组织协作,人类进行高层次指导”的多层级协作网络。
在这种新型协作体系中,AI智能体已不再是简单的执行工具,而是逐步成为知识伙伴、决策助手与任务协调者。人与AI之间的关系也从单向命令转变为基于知识互补、策略共创的双向协同。人类员工将更专注于设定目标、把控方向与评估结果,而AI则在任务执行、知识整合与数据推演方面不断进化,共同完成任务的“闭环”执行。
为支撑这一转型,企业亟需构建全新的AI智能体“培养”和“管理”机制。未来,业务人员尤其是一线业务专家,将成为AI智能体的“训练师”和“产品经理”。这种机制突破了传统软件开发模型,采用更接近人才培养的方式:由业务专家来“教导”“培养”,而非仅仅向数字化或者IT部门输出需求。业务专家通过示范性工作展示、反馈纠错、情境练习等方式,让AI智能体逐步内化专家的思维模式、判断标准和应对策略。
蒙牛通过数字化团队搭建AI助理开发平台,将AI“工具开发”能力下沉至业务团队。借助“无代码”或“低代码”方式,业务人员可自主构建、迭代、培育、管理专属的AI智能体,实现AI的个性化进化与深度业务融合。这种机制打破了传统“技术-业务”分离的壁垒,使AI智能体从中心化开发转向分布式共创,推动组织构建起以任务为中心的人机混合型运作体系。
在管理层面,企业需要建立AI智能体的“用进废退”机制:通过员工的使用反馈以及效果,定期考核AI智能体能力水平和输出质量;构建智能体版本迭代机制,确保持续优化;设计智能体协作规则和交互协议,保证信息流转顺畅;同时明确人类与AI的职责边界,建立必要的人类监督与干预机制。
这种全新的开发管理范式将推动企业构建“人+AI”混合型组织运作体系,遵循“人”的培养逻辑,创造并训练AI智能体。未来,企业核心竞争力将部分体现为其独特的AI智能体网络及其管理能力,实现从“人带团队”到“人带AI团队”的转变,从以岗位为单位的组织设计转向以任务与智能体为单位的动态组织配置。最关键的管理者角色可能转变为“AI团队领导者”——善于调动和整合人类与AI的复合型团队领导者,共同实现业务目标,最终为企业带来敏捷性与生产力提升。
3.组织流程:从标准化托底向潜能释放
企业管理的核心思想是通过标准化的流程,让总部“托底”一线的运营。但即使是最底层的流程,尚有大量的隐性规则(或知识)并未被固化。随着AI对这些隐性知识的提炼,可显著激发提升能力,并带来新的流程、组织乃至生产关系的变革。
随着人类与AI智能体协作方式的变化,我们将看到更为动态、任务导向的流程。未来AI智能体将推动从Task(任务)到Workflow(工作流)再到Process(业务流程)的自下而上的管理变革。由于AI智能体的高度智能化,它们将自主负责多个任务乃至整个工作流程,甚至根据任务需要自主安排流程,从而带来高度动态、以任务为导向的全新流程。
当然,流程变革的节奏与形态,在不同类型的行业和企业中将呈现出显著差异。2C导向的快消等行业,由于其业务链条短、用户触点多、数据反馈快,更容易在营销、客服、内容生产等领域率先实现AI赋能与流程重构。以医药、化工为代表的2B企业,则面临物理流程复杂、协作专业、合规约束强等特点,业务流程重构的幅度和节奏将更为稳健。
随着流程的变革,组织架构将逐步扁平化,甚至“原子化”。许多企业家和管理者已经预见到,在新的协作方式和流程下,传统企业决策的三层结构(高层决策-中层传递-底层执行)将变得更加扁平,中层角色的定义亟待寻求新的价值定位。对于知识密集型的团队和组织,不仅可能产生跨职能、跨部门的整合(例如市场营销和销售组织的有效合并),更可能转变为独特的“原子化”组织,由具备高度专业和项目管理能力的少数精英员工,带领多个AI智能体“员工”开展工作。
更进一步,未来企业的“生产关系”也可能发生变化。海尔集团创始人张瑞敏所说的“自组织,小微生态圈”理想将可能成为现实。未来的企业将可能成为知识和投资平台,而员工则成为被投资和知识赋能的个体。相应地,这种新的生产关系将带来新的业绩和激励模式创新,实现企业运营模式的根本性变革。
4.人才能力:从技能培训到思维教育
长期以来,技能知识的学习一直是人才能力建设的核心内容。随着AI具备了基础知识与技能执行的能力,企业中真正具备价值的,将是如何解锁AI的能力,即人的思维方式;以及如何基于 AI 输出后进一步创造价值的能力,即人的创造能力。
系统性的批判性思维将成为每一位员工的必备素质。只有具备清晰的逻辑判断能力和反思能力,员工才能有效输入指令、检查、反馈并优化AI提供的建议或成果,与AI同事一起迭代成长。在这种情况下,思维类的培训在企业内将成为学校教育的自然延伸,而企业则转变为员工终身教育的平台。以日本企业为例,丰田等大企业从上至下都形成了对成人教育中思维培训的共识,如将批判性思维融入精益生产理念,并嵌入到每个员工的日常行为中。
同时,“创造能力”在AI时代将日趋重要。创造能力不仅指提出新想法的能力,更包括在复杂情境中重新组合知识、生成新解法、突破性解决问题的综合思维能力。
在此背景下,专业技能的价值正在重新定位。专业领域知识不再是简单的技能积累,而是转向两个关键方向:一方面是如何有效赋能AI,将专业知识转化为AI可理解、可执行的指令和框架,从而最大化解锁AI的能力;另一方面是培养对AI输出结果的专业判断能力,能够敏锐识别其中的价值、缺陷和改进空间。未来的员工要么需要具备跨学科的通识思维,能够连接不同领域创造新价值,能培育AI形成最有价值的产出;要么需要在特定领域拥有深厚洞察能力,能对AI产出进行高水平研判和指导。
随着AI能力从单纯的工具助手向共创伙伴进化,员工更需要激发非线性、跳跃式的想象力,引导AI突破已有知识边界进行共创。此外,人际沟通、情感共鸣、同理心等软性能力,也将在AI日益普及的背景下愈发凸显其不可替代性。这些“软技能”不仅维系组织内部的协作效率,也将在客户关系管理、组织文化建设等方面发挥关键作用。在这个人机协作的新时代,思考方式的培养远比特定技能的传授更为关键。
5.理念文化:从业绩导向到愿景驱动
价值观的定义始终是企业基石,而其重要性在AI时代尤为凸显。互联网算法时代,员工价值观对AI执行结果的影响显而易见。滴滴模型算法的转变就是典型案例——其算法从单纯追求效率到效率与安全并重的转变,显著提升了行车安全。这一变革源于企业价值观的重新定位。
随着AI深度融入企业运营,理念文化的价值正被重新定义。当AI承担越来越多的信息筛选、趋势预测与决策建议功能时,最后留给人类员工的,将是那些涉及价值判断与战略选择的关键问题。也就是说,当AI过滤掉大量确定性事项后,决策者面对的将是最复杂、最具道德张力的不确定性判断,这正是价值观发挥作用的核心领域。
值得注意的是,AI并非完全“中立”“客观”的技术工具,它的行为逻辑和演化方向,深受“人如何训练它”的影响。员工在训练、标注、调校AI系统时所体现的判断、偏好和倾向,都在无形中塑造着企业未来的“技术性文化”底色。与此同时,管理者的价值观将成为整个组织AI战略导向的决定性力量:AI最终将为谁服务、朝什么方向进化,取决于企业文化所定义的目标与边界。
因此,在AI时代构建领先组织,不能仅靠算法与算力等技术能力,更要依赖于高度清晰且广泛共识的价值观体系。从企业到个人的价值观不再是软性的加分项,而是决定企业能否安全、有序、负责任地使用AI的硬性基石。真正的AI原生企业,必须是理念文化先行的企业。只有那些建立了清晰、统一价值观体系的组织,才能确保AI技术被正确应用,避免技术偏离企业使命。价值观不是挂在墙上的口号,而是融入决策和技术应用的指南针,指引企业在AI时代保持人文关怀与技术发展的平衡。
6.领导力:从发号施令到思想领袖
在技术与组织变革周期中,领导力对于企业发展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性。纵观那些实现跨越式成长的企业,其领导者往往不仅具备清晰的战略判断和前瞻视野,更能体现出灵活、多元的领导风格,以及驱动变革的强大内在禀赋。
在AI时代,领导风格需要更清晰地被分解与重塑。一方面,企业依然需要具备决断力的领导者,他们能在不确定性中快速做出方向性判断,这类风格更偏“独断型”或“变革型”。另一方面,伴随组织日益知识密集化、员工AI赋能增强,企业更需要“赋能型”“教练型”领导风格,激发员工个体与AI智能体的协同潜力。这要求领导者能够根据环境变化灵活切换风格,以适应多元化的人才管理与决策机制。
AI时代也重新定义了CEO或创始人在组织中的角色。过去发号施令的领导模型逐渐失效——员工借助AI工具掌握大量实时知识,信息和决策权不再被垄断于高层。因此,企业治理结构需要在集中与授权之间寻找新的动态平衡:领导者必须将部分决策权下放至一线,以激活组织活力,同时又必须牢牢把握战略方向、价值观塑造与关键能力建设三个锚点。CEO在AI时代的本质职责,是作为企业的“思想引领者”(Thought Leader),聚焦提出关键战略问题、定义系统框架、培育组织价值与文化,并守护企业发展的根本逻辑。
在AI赋能下,企业不再是传统的金字塔型组织,更像一个多节点协同、演化的“聚合体组织”(Clustered Organization)。每个团队、每位员工乃至每个AI智能体都可能是价值创造节点。领导者必须学会在这种系统中引导方向、激发潜能。这种领导力的跃迁,不是“放弃”权力,而是转向更高级别的系统性赋能。
综上所述,“AI思维”并非某一项固化的技术或知识,而是一种全面认知、系统建构的能力体系,它贯穿于企业的战略制定、组织机制、流程设计、人才能力与文化理念之中,并随着AI技术和商业环境的发展不断进化。这一思维将成为企业在AI时代穿越周期、持续创造价值的根本驱动力。
(编辑 宋斌斌)
“一带一路”建设即将开启下一个金色十年,步入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作为我国重要的国土安全、能源安全、粮食安全的腹地,向西开放的桥头堡,新疆不仅是古丝绸之路上的璀璨明珠,也是当前“一带一路”建设中重要通道走廊的密集交汇地,新疆在国际地缘政治博弈中的战略地位将会越来越重要。在新的发展格局中,新疆自身的区域性开放战略将纳入国家向西开放的总体布局中,要认准自身战略定位,继续以“一港、两区、五大中心、口岸经济带”建设为抓手,聚焦重点国别、重点区域、重点产业、重要项目,不断提升向西开放的能力,致力于将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打造成中国周边(中亚)命运共同体先行示范区。
高质量建设立体化互联互通交通网络体系
积极融入国家向西开放大战略。为充分挖掘开放的潜力,摆脱经济发展落后的现状,需要国家和自治区层面在政策与资金上进行重点扶持。如:对于具有重大战略意义、重点区位平台的重大交通项目,建设周期长投资巨大,需要中央政府给予一定比例的国家专项交通基础设施基金配套支持,以及自治区政府的相应政策,包括吸引社会资本合作参与基础设施建设。
以重要开放平台、重大项目建设为抓手,全面提升新疆向西开放的承载力。
一是积极推动中欧班列新疆(乌鲁木齐)集结中心高质量建设,支持集结中心完善集疏运功能和设施,支持乌鲁木齐陆港区申建粮食、药品等进境指定监管场所、保税物流中心(B)型、国家级棉花交易中心,从而完善集结中心的对外开放功能,推广内外贸货物混编,提高货物运输效率。二是布局和建设一批重点支线机场,提升乌鲁木齐国际航空枢纽功能。三是结合国家边防需要,着力推进国际航线网络建设,优化与周边国家航路航线网络的衔接。建议加快实施乌鲁木齐国际机场改扩建工作,开辟、加密国际国内航线;用好现有航空口岸,培育和拓展国际航空市场。在对外航权谈判中,坚持平等互利,积极争取乌鲁木齐航空枢纽建设所需包括第五航权在内的国际航权。
持续推进公路、铁路、航空、信息、管网互联互通重点项目建设,着力打造多式联运新模式。
一是加强组织协调中欧班列枢纽综合能力提升工程建设。支持阿拉山口、霍尔果斯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实施兰新铁路精河--阿拉山口段、精河--伊宁--霍尔果斯铁路扩能改造工程,助力喀什建设国际多式联运物流中心,推动物流集疏运提质增效,争取国家重大交通建设专项支持。二是稳步推进与周边互联互通的铁路项目合作,提升各类交通方式的衔接效率,大力支持境内外企业在中欧班列(乌鲁木齐)集结中心开展以铁路运输为纽带的海铁、公铁、空铁多式联运业务。三是鼓励将国际跨境货物运输业务与中欧班列进行对接,探索“铁-公-铁”、中欧卡航等多式联运新模式。
提高重大交通网络智能化、绿色化水平,助推核心区交通建设高质量发展。
推进新疆交通基础设施网与运输服务网、信息网、能源网融合发展。建议在中欧班列(乌鲁木齐)集结中心规划建设中欧班列智能场站系统,积极支持集结中心纳入国家“安智贸”试点,与乌鲁木齐综合保税区联动发展;吸引内地货物在集结中心集结编组,发展集拼集运,增强集结中心高效通关、便捷换装、服务全国的能力。同时,推动5G、云计算、人工智能等前沿技术与交通设施、装备等深度融合,提升运营效率。应将生态优先、绿色低碳理念贯穿新疆交通基础设施寿命周期全过程,在重要交通网络、重大交通枢纽规划中统筹土地、口岸、锚地等资源,尽量减少对生态敏感区的占用。同时,在施工过程中大力推广节能环保材料、工艺工法的应用,积极推广废旧路面、沥青、疏浚土、建筑垃圾等各类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降低交通基础设施全生命周期能耗和碳排放。
加强外向型产业体系培育,助力经济通道变身通道经济
立足新疆现有工业发展条件和产业集群的主体框架,致力于打造辐射中西亚的经贸合作新高地。建议加强与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国家与地区的产业合作,鼓励、支持新疆本土企业与周边沿线国家和地区共同建立资源加工区、产业园区等。
积极推进新疆本土产业结构调整,充分利用内地陆港区、综保区在招商引资、产业发展、园区运营等方面的优惠政策,进一步提升新疆纺织服装、能源资源、农副水产、机械装备制造、手工艺品制造等传统重点产业补链、延链、强链的能力,加快形成产品出口优势;同时,合理规划产业的相关配套集群体系建设,积极承接东中部地区出口导向型、高附加值产业落地,依托边民互市进口商品落地加工试点政策,夯实地区进口落地加工产业,力争将核心区建成深度参与国际产业分工合作的开放型经济平台。
积极谋划支持新疆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深挖核心区未来发展潜力。
新疆有条件依托亚欧大陆产业链合作的重要枢纽地位,积极培育新兴产业,如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化工、生物医药等产业,强化先进制造引领,推动优势产业延链、新兴产业建链,以先进制造促进商贸物流进一步发展,前瞻性布局超级工厂、零碳工厂、创意工厂等。建议继续加强“三基地一通道”建设,锚定新疆构建向西开放桥头堡的战略支点,就周边国家的丰富矿产资源进行经贸合作,统筹煤炭、油气、石油、天然气化工、煤制清洁燃料、煤制化学品等领域,推动形成多元主体参与、多元产品交易的现代能源交易市场体系,促进新疆能源资源开发利用,培育国际能源合作和竞争的新优势。同时,超前布局新能源的前沿科技生产转化和产业应用场景,助力新疆成为中国乃至亚洲的能源合作中心。
抢抓国家“东数西算”重大工程的东风,加速新疆主导产业实现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升级。
通过智能生态建设和产业创新集聚,构建“从高端整机智能生产制造到信创基座高标准建设运维、再到数据服务高效管理运用,以及数字产业人才集聚”的全产业链生态,助力新疆成为“一带一路”西向数据交换中心、数据灾备中心,为新疆“智能化”引领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做好规划,打好基础,以期充分释放新疆数字经济发展的“后发优势”。
打造智能高效的现代物流体系,稳步推进国际贸易提质增效
构建覆盖“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市场、布局合理的跨境电商服务体系。建议加大与中亚、欧洲等国家跨境电商平台合作力度,努力推动跨境电商标准互联互通,持续优化跨境电商供应链整合能力。以乌鲁木齐跨境电商综试区高质量建设为抓手,进一步扩大跨境电商进出口规模,增加海外仓数量,发运跨境电商班列和包机。应同步加快跨境电商信息平台、境内外仓库、国际物流、跨境支付系统、公共监管服务平台及场站操作系统等建设,促进跨境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
以新疆自贸试验区重点改革试点任务为抓手,加强商贸物流领域制度创新实践。
建议制定更加优惠的税收政策、土地政策等,吸引国内外物流企业和投资者在新疆自贸试验区发展。如乌鲁木齐片区,可考虑协调财税、海关部门,将乌鲁木齐国际陆港(含综保区)纳入陆路启运港退税试点;协调国铁集团支持中欧班列(乌鲁木齐)集结中心与乌鲁木齐集装箱中心同等享受运价下浮政策,降低物流成本等。鼓励物流企业和商贸企业合作,开展共同配送、供应链金融等创新业务,提升物流服务水平。支持新疆有条件的市场集聚区申报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等。
构建高效协同的物流组织工作联系机制,统筹优化物流资源配置。
建议结合对外经贸开展的实际情况,加强乌鲁木齐、喀什、霍尔果斯、阿拉山口、石河子等城市国家物流枢纽建设和培育工作,重点加强物流产业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特别是铁路专线建设和专业仓储建设;支持大型物流企业整合生产型企业物流板块,推动专业仓储资源、生产性仓储资源和物流仓储资源重组;大力发展高效物流的新业态、新模式。支持阿克苏、奎屯、阿拉尔、图木舒克、北屯等区域性物流节点城市建设,推动多式联运和集拼集运业务发展,加强航空、铁路、公路物流园区建设,给予国家物流枢纽和专业物流园区以功能定位确认,优化出口转关申报方式,实现“铁公机”无缝衔接。
加强物流技术的推广和应用,提升核心区物流产业信息化、标准化、智能化、国际化水平。
建议政府相关部门关注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大物流通道、枢纽体系,建立全疆铁路国际联运发运货物情况相应运行调度机制和货物发运协调机制,共同研究班列(或航班)铁路、公路或航线的培育、班列(或航班)发运平台、班列(或航线)物流组织、班列(或航线)政策完善、班列(或航线)通关服务等事项,形成更加高效有序、公开透明的物流组织服务体系。同时,加快物流领域对外开放步伐,积极构建“一带一路”沿线物流技术的国际通用标准。
推进科技创新国际交流与合作与核心区教育对外开放
全面深化科技创新国际合作。
积极与周边国家搭建具有核心技术竞争力的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企业技术创新合作中心等平台。重视科技创新成果的应用转化落地,建议重点支持农业、环境、能源、信息技术、水资源等领域的科技创新转化,与丝绸之路经济带国家共建技术转移中心、技术培训中心、数据共享平台等,争取将新疆打造成中国-中亚科技合作总部。
稳步推进教育对外开放。
继续推动新疆高校与周边及沿线国家开展合作办学,研究设立“丝绸之路职业教育学院”“中亚国际学校”等教育平台,大力建设来华留学示范基地、援外培训基地等;鼓励疆内高校学生与周边及沿线国家开展留学互访活动,对周边及沿线国家留学生设立专项奖学金、助学金,研究启动“丝绸之路经济带国际合作人才培养工程”等,并对在国际化办学方面表现优异的学校给予基金支持和表扬奖励。
完善金融服务保障,创新金融领域国际交流与合作
加强区域金融中心顶层设计规划。
建议依托新疆核心区建设规划,整合优化各类金融机构资源要素,进行统筹配置,致力于建立健全要素齐全、体系畅通、功能完备、机制健全、环境友好的金融服务体系,不断提升资本配置能力和金融服务能力。研究设立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产业投资基金,支持开发性、政策性金融机构参与核心区标志性、示范性项目建设和国际产能合作;研究支持国内外金融机构在疆设立分支机构或结算中心,大力发展地方金融机构,同时,加强与国际性金融组织、周边国家央行、金融机构的交流合作等。
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核心区重大标志性项目的特殊支持。
金融机构可加大对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的园区发展、口岸建设、产业升级等方面提供绿色通道服务和专营机构,以及针对临空经济区、中长期制造业贷款项目、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加大信贷支持力度。针对中小微企业、科技型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建议研究出台专门针对重点企业、重点领域的金融支持政策,进一步完善贷款风险补偿、贷款贴息、政府引导产业基金、政府性融资担保、股权融资等方面的自治区、地市、区县三级政策体系,争取发挥出金融机构在核心区建设中的最佳效能。
完善推进跨境人民币创新业务合作的政策体系。
积极推进央行乌鲁木齐中心支行境内外金融信息互联互通平台建设,完善新疆联通内地和周边国家的跨境支付系统;推进与周边国家双边本币直接清算平盘业务,逐步拓展计价结算交易和储备功能;积极引导市场主体在与周边国家开展政府采购、投资合作、基础设施援建等项目中优先使用人民币计价结算。支持符合条件的境外金融机构在新疆设立分支机构,提升本外币合作水平。
创新旅游业态与产品,加强文化交流互促
大力实施“旅游兴疆”战略,打造一批国际精品旅游品牌和线路。
立足新疆国际旅游目的地的定位,发展“全域旅游”和巩固旅游“井喷式”发展态势,加快补齐全链条全要素全季节供给短板,全力推进新疆旅游业可持续、高质量发展。有序增加民用航班,设立乌鲁木齐“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国际签证中心,支持“一带一路”沿线友好国家在国际签证中心设立办事处,便利化通关手续办理流程;同时,争取旅游购物离疆免税政策,落实境外旅客离境退税政策等,建成并运营新疆游客集散中心,推动设立阿勒泰跨境旅游合作区、霍尔果斯边境旅游示范区;注重树立文化旅游精品路线,全力唱响“新疆是个好地方”。
积极融入国家海外中国文化中心共建计划,传承丝路文明再现辉煌。
进一步加大新疆与内地省区文化交流,在中华民族文化交流互鉴基础上,完善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的资金补助、税收补贴、出口奖励等政策体系。围绕新疆国际文化交流功能,持续优化文化交流的软硬件环境,以会展中心、文化中心、奥体中心等重大场馆和大南山世界级生态资源为依托,积极承接国际性的外事外交、会议会展、体育赛事、文化交流等重大活动,提升新疆城市运营能力。通过打造红光山国际都市区和面向国际文化交流的大南山国际会客区,建设向世界展示“一带一路”文化内涵的重要窗口。
定期进行全方位风险评估监测,更好地统筹发展和安全
优化核心区安全保障工作组织协同体系。
加强核心区安全防控体系,建立健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安全保障工作主体责任,定期更新安全体系责任清单。加强自治区、地(州、市)、县(市、区)三级党委国家安全领导机构统筹协调,整合各方资源,形成地方联合执法工作合力,确保安全管理通道实时畅通。加强安全文化建设,营造全社会关注安全、参与安全的良好氛围。
加强核心区安全保障工作国际合作。
加强新疆与国际组织和周边国家安全领域的全面合作。遏制、打击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思想的网络传播。重视与周边国家开展重大传染病防治、防灾减灾救灾等资源共享合作,积极参与“一带一路”自然灾害防治和应急管理国际合作机制建设。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商(协)会、法律服务机构等共建国际商事争端预防与解决机制。
提升核心区安全保障工作科技智能水平。
继续加大对核心区重大安全技术、维稳基础设施的投入力度,支持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等数字技术提升安全精准管理、边境管控以及违法犯罪打击能力,加强网络数据跨境安全管理,同步规划建设网络安全防护措施,健全完善省级网络安全态势感知系统,实现与国家网络安全协调指挥平台的对接联动,实时报送网络安全资产与态势信息,夯实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安全发展环境。通过定期动态梳理核心区海外公民、机构、企业、项目基本情况,建立完善境外项目(机构)数据库,实时掌握境外项目风险情况,做好外商投资安全审查和对外投资风险评估,建立健全金融风险预警和防控预案,指导涉外企业提升识别、管理、应对境外风险的能力。
(编辑 杨利红)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下称《建议》)明确提出,要“加快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引领发展新质生产力”。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推动高质量发展,最重要是加快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积极发展新质生产力,在推动科技创新、加快培育新动能、促进经济结构优化升级上取得实质性、突破性进展”。中国式现代化的成功推进,必然要求高质量发展,新质生产力又是高质量发展的核心引擎,为现代化注入新动能;而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是新质生产力形成的前提。因此,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四中全会重要论断,精准把握了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演进的时代脉搏,清晰指明了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核心支撑与动力源泉。
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引领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内在逻辑
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对新质生产力的引领作用,并非简单的线性叠加,而是通过 “技术突破—要素重构—产业升级”的三重传导机制,实现从科技优势到生产力优势的转化,构建起完整的发展逻辑链条。
(一)通过技术突破,筑牢新质生产力的技术底座
关键核心技术的自主可控,是新质生产力发展的首要前提。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核心目标,就是突破一批具有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的关键核心技术,为新质生产力打造坚实的技术底座。在数字领域,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的自主研发,能够推动生产过程的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大幅提升生产效率;在高端制造领域,航空发动机、高端芯片、精密仪器等核心技术的突破,能够打破国外垄断,推动制造业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在绿色低碳领域,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等技术的创新应用,能够推动能源结构调整和产业绿色升级,实现可持续发展。这些技术突破不仅能够直接提升单个产业的生产效率,更能通过技术扩散效应,带动整个产业链供应链的技术升级,为新质生产力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科技自立自强,强调“自立”与“自强”的辩证统一。“自立”意味着掌握关键核心技术的自主知识产权,摆脱对外部技术的依赖;“自强”则意味着在技术领域具备持续创新能力,能够紧跟甚至引领全球科技发展潮流。这种“自主可控+持续创新”的技术体系,能够为新质生产力提供稳定、可持续的技术支撑,避免因外部技术封锁或技术迭代而陷入发展停滞,保障新质生产力发展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通过要素重构,激活新质生产力的内生动力
生产力的发展本质上是生产要素优化配置的过程,新质生产力的核心特征之一,就是生产要素的创新性重构。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通过推动技术与各类生产要素的深度融合,实现生产要素的质量提升、结构优化和效率提高,为新质生产力注入强大内生动力。?
在劳动力要素方面,科技自立自强推动劳动者素质的全面提升。前沿技术的研发和应用,对劳动者的技能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倒逼劳动者从“体力型”“传统技能型”向“创新型”“复合型”转变。同时,科技自立自强带来的教育科技资源优化配置,能够培养更多具备创新思维和技术能力的高素质人才,为新质生产力发展提供人才支撑。在资本要素方面,科技自立自强引导资本向创新领域集聚。自主创新技术的产业化前景,能够吸引各类资本参与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形成 “技术创新—资本投入—产业发展”的良性循环,推动资本要素从传统产业向战略性新兴产业流动,提高资本配置效率。在数据要素方面,科技自立自强为数据要素的开发利用提供技术支撑。数字技术的自主研发和应用,能够打破数据壁垒,实现数据资源的整合共享和安全利用,充分发挥数据作为新型生产要素的放大、叠加、倍增效应,为新质生产力发展开辟新空间。?
(三)通过产业升级,拓宽新质生产力的发展空间
产业是生产力的重要载体,新质生产力的发展最终要体现在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上。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通过推动技术创新与产业深度融合,催生新业态、新模式、新产业,推动产业结构从“低端锁定” 转向“高端攀升”,为新质生产力发展拓宽空间。
科技自立自强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通过将数字技术、人工智能等前沿技术应用于传统产业,能够对生产流程进行重构,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推动传统产业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例如,工业互联网的普及应用,能够实现生产设备的互联互通和智能调度,大幅提升制造业的生产效率;农业领域的智慧农业技术,能够实现精准灌溉、精准施肥,提高农业生产的规模化、集约化水平。
科技自立自强催生战略性新兴产业。在技术突破的基础上,一批具有重大发展潜力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加速崛起,成为新质生产力的重要增长点。例如,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快速发展,得益于电池技术、电机技术、电控技术的自主创新,不仅改变了汽车产业的发展格局,更推动了能源结构的调整;生物医药产业的技术突破,能够为人类健康提供更多新型治疗手段,同时带动相关产业链的发展。此外,科技自立自强还能推动跨产业融合发展,催生平台经济、共享经济等新业态、新模式,打破产业边界,形成新的产业生态,进一步拓展了新质生产力的发展空间。
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引领新质生产力发展的支撑体系
依据《建议》的战略部署,要真正发挥好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对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引领作用,将理论逻辑落地为实践行动,需要构建相互支撑、协同发力的四大体系。
(一)强化战略突围,构筑创新策源体
《建议》明确提出“加强原始创新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 核心在于突破原始创新瓶颈,掌握颠覆性技术话语权,为新质生产力筑牢技术底座。
一是完善“攻坚机制”,发挥新型举国体制优势。围绕战略性关键重点领域,采取超常规措施进行全链条突破,部署实施国家重大科技任务,实现战略导向的体系化攻关。这方面已有经验可循。例如,“嫦娥六号”作为探月工程四期的核心任务,由国家航天局统筹协调,形成了跨部门、跨领域、跨行业的协同创新体系。其中,航天科技集团负责探测器、运载火箭的总体研发,中国科学院相关研究所承担月球样品分析、地形数据研究等科研任务,还有众多高校、民营企业参与到材料研发、测控技术等细分领域。其中,“鹊桥二号”中继星的研发与发射,就需要测控、通信、航天制造等多个领域力量协同,为月背与地球的信号传输搭建桥梁,这种协同正是新型举国体制中政府统筹、多元主体联动的典型体现。
二是优化“战略布局”,加强基础研究的战略性、前瞻性、体系化布局,提高投入比重并给予长期稳定支持,为颠覆性创新孕育土壤。为落实《建议》“健全基础研究多元投入机制”要求,将基础研究经费占研发经费比重提升至15%以上,重点聚焦量子信息、脑科学、合成生物学等前沿领域。我国在量子计算领域持续投入十余年,2025年“九章四号”量子计算原型机研制成功,我国首次在光量子路线上实现量子计算工程化应用条件,打破美国超导技术路线垄断,正是基础研究厚积薄发的典型成果的体现。
三是营造“创新生态”,强化原始创新导向,改革科技评价体系,优化项目评审与人才评价机制,营造鼓励探索、宽容失败的环境,催生更多标志性原创成果。例如,江苏省推行的“基础研究人才长周期评价”机制,对科研人员实行5年一周期考核,不与短期指标挂钩,2024—2025年已催生8项“中国科学十大进展”成果,其中量子精密测量技术直接推动高端传感器产业突破,彰显了评价改革对原始创新的激励作用。
(二)深化融合赋能,构建产业应用体系
《建议》强调“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核心任务是打通创新链与产业链,实现新质生产力的价值转化。
一是加强“力量协同”,统筹国家战略科技力量、企业、科技创新平台基地建设,形成定位清晰、优势互补、高效协同的攻关合力。《建议》明确支持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承担国家科技攻关任务。这方面,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实践颇具示范意义:比亚迪联合清华大学、宁德时代组建创新联合体,攻克磷酸铁锂电池无热蔓延技术,使搭载该技术的车型续航突破1000公里,带动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量占全球比重在2025年升至72%,成为新质生产力的标杆产业。这种“企业出题、高校解题、市场验题”的模式,已在生物医药、高端装备等领域广泛推广。
二是搭建“转化加速”通道,布局建设概念验证、中试验证平台,加大应用场景建设和开放力度,破解科技成果转化“最后一公里”难题。我国在应用场景建设上具备显著优势,超大规模市场能为科技成果提供广阔测试与落地空间,多元产业体系可覆盖从高端制造到民生服务的全领域场景,海量数据资源还能为技术迭代提供支撑。利用好这一优势,要推动政府、国企等主体发布“场景清单”,定向对接高校、科研机构的技术成果;搭建跨区域场景试验平台,如在智慧城市、智能制造领域设立试点,让技术在真实场景中验证优化;完善场景配套政策,鼓励企业与科研团队共建场景联合体,加速科技成果从实验室走向产业应用。
三是真正确立“企业主体”地位,推动创新资源向企业集聚,支持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承担国家任务;落实《建议》“支持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要求,通过提高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科技型中小企业提至200%)、实施首台(套)装备保险补偿等政策,激发企业创新活力。
(三)科教人才协同,强化要素供给
《建议》将“一体推进教育强国、科技强国、人才强国建设”作为战略举措,目的在于构建教育培养、科技攻关、人才集聚的良性循环,为新质生产力提供根本支撑。
一是建立“协同机制”。通过强化规划衔接、政策协同、资源统筹、评价联动,打破部门壁垒,形成一体化推进的强大合力。可考虑打破教育、科技、人才领域的部门壁垒,建立三部门联动议事机制。在地方实践层面,浙江省推行的“人才政策一码通”已升级2.0版本,整合学位授予、科研项目申报、人才公寓保障等12类服务,实现“人才需求精准匹配、政策服务自动兑现”,2025年已引育战略科学家78 名、卓越工程师3200余名,为智能装备、生物医药等新质生产力领域提供了人才保障。
二是改革“育人模式”。《建议》要求围绕科技创新和产业需求协同育人。为此,要优化高等教育布局与学科设置,强化“双一流”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的共同培养功能。哈尔滨工业大学对接“十五五” 高端装备发展需求,增设“智能机器人工程”专业,核心课程涵盖机器视觉、自主导航等前沿技术,2025届毕业生就业率达99%,其中85%进入航天科技、三一重工等重点企业,缓解了高科技研究与技能复合型人才短缺压力。
三是建强“人才方阵”。建强“人才方阵”是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核心支撑,更是引领发展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关键。要锚定战略科学家、科技领军人才、卓越工程师、大国工匠等关键群体,构建分层分类培育体系。针对战略科学家,依托国家重大科技任务“揭榜挂帅”,选拔具备全局视野的顶尖人才;聚焦科技领军人才,支持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攻克“卡脖子”技术;培育卓越工程师,深化产教融合,推动高校与企业共建实践基地;打造大国工匠,完善技能等级评价制度,搭建技能竞赛平台。优化人才服务保障,落实住房、医疗、子女教育等配套政策,让各类人才安心干事,为实现科技自立自强筑牢人才根基。
四是扩大“全球引智”。落实《建议》“实行更加开放有效的人才政策”,深化国际交流合作,探索建立高技术人才移民等制度,在开放中汇聚天下英才。上海临港新片区推出“国际人才创新创业便利化 15条”,为芯片、人工智能领域外籍专家提供“工作许可+居留许可” 一站式办理、税收优惠等服务,全年引进外籍高层次人才4500余人,其中20人入选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计划,为新质生产力注入国际创新资源。
(四)拥抱范式革命,打造数字赋能体系
《建议》将“深入推进数字中国建设”作为重要部署,提出建设开放共享安全的全国一体化数据市场,全面实施“人工智能+”行动,以数字化、智能化塑造新质生产力典型形态。
一是筑牢“基础制度”,健全数据要素基础制度,建设全国一体化数据市场,释放数据核心价值。要以《建议》要求为指引,加快完善数据确权、定价、交易等基础规则,明确数据产权归属与收益分配机制,为数据流通筑牢制度根基。同时,推进全国一体化数据市场建设,打破区域、行业数据壁垒,依托贵州、上海等试点交易中心,建立统一数据交易平台与标准体系,提升数据流通效率。此外,需平衡数据安全与开放利用,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要求,加强重要数据保护,推动工业、金融等领域高价值数据有序流通,让数据要素充分融入生产、分配、流通各环节,为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能。
二是强化“核心驱动”,加快人工智能等数智技术的基础理论与核心技术突破。这是顺应科技革命浪潮、赋能新质生产力的关键之举。需要聚焦人工智能等领域,加快基础理论创新与核心技术攻关,突破大模型算法优化、多模态交互等关键瓶颈,抢占技术制高点。强化算力、算法、数据高效供给,升级“天河四号”等超算基础设施,完善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推动高价值数据有序流通。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在制造业、农业、服务业等领域打造智能化应用场景,助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新兴产业蓬勃发展,为 “十五五”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数智动能。
三是完善“治理规范”,加强人工智能治理,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伦理准则与应用规范,在鼓励创新的同时防范风险,推动平台经济健康发展,确保技术向善、发展可持续。
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引领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制度保障
以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引领新质生产力发展,离不开顶层设计与制度环境的坚实保障。《建议》从国家治理现代化高度,明确了制度保障的核心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一是新型举国体制的现代化建构。核心是在关键领域体现国家意志,同时充分激发市场活力。要将国家战略目标的组织力、动员力与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主体作用有机结合,形成“有为政府”与“有效市场”协同发力的现代化攻关模式。二是创新治理体系的全局性优化。要系统推进科技领域的规划管理、资源配置、评价激励、法治保障等改革。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树立以创新质量、贡献、绩效为导向的评价标准;加强科技法治、伦理与诚信建设,营造公平、公正、透明、可预期的创新环境。在规划管理与资源配置上,需打破部门壁垒,建立跨部委、跨区域创新资源统筹协调机制。例如,针对人工智能领域,整合科技部“新一代人工智能专项”、工信部 “人工智能产业创新工程” 等政策资源,避免重复投入,同时引导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创新密集区域,共建人工智能算力枢纽与数据共享平台,实现资源高效利用。在评价激励改革上,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三评” 改革,彻底打破“唯论文、唯职称、唯项目”导向,树立以创新质量、贡献、绩效为导向的评价标准。在法治保障上,加快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完善科技伦理审查制度,针对基因编辑、人工智能等前沿领域,出台伦理治理指南,明确创新边界,同时建立科技纠纷快速处理机制,营造公平、公正、透明、可预期的创新环境。
三是高水平对外开放的坚定践行。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不是封闭排外,而是要在立足自身的基础上,更加主动地融入全球创新网络。在“引进来”方面,聚焦新质生产力发展急需的高端人才、先进技术与管理经验,优化外资研发中心支持政策,同时鼓励外资企业在华设立全球研发中心,参与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在“走出去”方面,要在参与全球科技治理、国际大科学计划与合作中提升自身能力,如牵头或参与国际热核聚变实验堆(ITER)、平方公里阵列射电望远镜(SKA)等项目,在全球科技治理中争取话语权,同时支持国内企业、高校在海外建立联合实验室,推动5G、新能源等优势技术标准“走出去”,在开放合作中实现更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
四是完善“环境建设”,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弘扬科学家精神与创新文化,构建具有全球竞争力的开放创新生态。在知识产权保护与运用上,强化全链条保护,加大对侵权行为的惩处力度。我国已建立跨部门知识产权执法协作机制,在长三角、珠三角等产业密集区域设立知识产权法庭,同时完善知识产权转化运用机制,建设国家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平台,推动高校、科研院所专利技术向企业转移,为新质生产力发展提供技术支撑。在弘扬科学家精神与创新文化上,通过媒体宣传、进校园进企业等活动,讲好钱学森、屠呦呦等科学家的创新故事。建立容错纠错机制,为科研人员“松绑减负”,允许在探索性研究中出现失败,激发科研人员的创新勇气。完善创新服务体系,建设一批专业化科技服务机构,为企业提供技术咨询、成果转化、融资对接等服务,全方位助力创新生态优化。
(编辑 宋斌斌)
我们通过对河北省石家庄市赞皇县县域内公共教育资源配置的调研发现,赞皇县在脱贫攻坚完成后,继续推进教育兴县工作:一方面,顺应人口在县域内流动和城镇化的趋势,逐步夯实义务教育资源配置基础,大力改善普惠幼教资源配置,不断满足群众从“有学上”到“上好学”的需求;另一方面,积极发展职业教育,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打破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瓶颈,通过提升劳动力文化和技能水平,实现劳动力价值提升,改善收入结构、缩小城乡收入差距。
一、公共教育资源配置优化工作观测指标体系
在赞皇县县域内公共教育资源配置方面,我们设立了以下观测指标:
1.九年义务教育学校布局。小学生在村、乡镇、县小学就读人数分别所占的比例(%),初中生在乡镇中学、县中学就读人数分别所占的比例(%);
2.义务教育师资配备。义务教育在编教师中大专及以上毕业生所占比例(%);
3.九年义务教育学校布局的便利性。小学走读半径(公里)、初中就读半径(公里)。
公共教育资源配置不均衡是我国城乡二元结构的突出问题之一。义务教育是群众最为关注和期盼解决的基本公共服务。教育在提高劳动者能力方面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是影响就业的重要方面。在脱贫攻坚过程中,教育扶贫是一项重要的工作。
2016—2024年,赞皇县小学生在村小学就读人数所占的比例逐年减少,从2016年的23.8%减少到2024年的9.5%;在乡镇小学就读人数所占的比例也逐年减少,从2016年的33.8%减少到2024年的18.9%;而在县小学就读人数所占的比例则逐年增加,从2016年的42.4%增加到2024年的71.5%。
全县初中生在乡镇中学就读人数所占的比例逐年减少,从2016年的16.1%减少到2024年的3.1%;而在县中学就读人数所占的比例则逐年增加,从2016年的83.9%增加到2024年的96.9%。
从2016年到2024年,赞皇县义务教育在编教师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所占比例持续增加,从2016年的89.8%增加到2024年的99.48%。
全县公共教育资源配置优化提高了就读质量。县义务教育学校布局,尽量按照人口在县域内流动和城镇化的趋势做出相应调整;同时,为了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提升教学质量,师资队伍人才建设不断加强。
从2016年到2024年,赞皇县小学走读半径持续保持为2公里内;初中就读半径因就读相对集中,以方便学生就读为原则。
全县义务教育就读便利性指标有待进一步优化。这一问题主要体现在小学走读半径持续保持在2公里内,这一指标虽然达到国内大部分地区的基本标准,但是对于小学低年级特别是山区小学低年级孩子来说,还存在校车配备、往来通勤安全性等一系列问题。
表1 赞皇县义务教育资源配置优化指标体系
| 九年义务教育学生就读分布 | 九年义务教育学校布局 | 九年义务教育师资水平 | ||||
小学 | 初中 | 小学生走读半径(公里) | 初中生走读半径(公里) | 在编教师中大专及以上毕业生所占比例(%) | |||
2016 | 在村小学就读人数占比(%) | 23.80 | — | — | 2.00 | 相对集中,以方便学生就读为原则 | 89.80 |
在乡镇小学就读人数占比(%) | 33.80 | 在乡镇中学就读人数占比(%) | 16.10 | ||||
在县小学就读人数占比(%) | 42.40 | 在县中学就读人数占比(%) | 83.90 | ||||
2017 | 在村小学就读人数占比(%) | 22.00 | — | — | 91.50 | ||
在乡镇小学就读人数占比(%) | 32.60 | 在乡镇中学就读人数占比(%) | 15.00 | ||||
在县小学就读人数占比(%) | 45.40 | 在县中学就读人数占比(%) | 85.00 | ||||
2018 | 在村小学就读人数占比(%) | 19.80 | — | — | 93.00 | ||
在乡镇小学就读人数占比(%) | 29.80 | 在乡镇中学就读人数占比(%) | 13.60 | ||||
在县小学就读人数占比(%) | 50.40 | 在县中学就读人数占比(%) | 86.40 | ||||
2019 | 在村小学就读人数占比(%) | 16.90 | — | — | 95.40 | ||
在乡镇小学就读人数占比(%) | 28.10 | 在乡镇中学就读人数占比(%) | 12.30 | ||||
在县小学就读人数占比(%) | 55.00 | 在县中学就读人数占比(%) | 87.70 | ||||
2020 | 在村小学就读人数占比(%) | 15.20 | — | — | 96.60 | ||
在乡镇小学就读人数占比(%) | 27.00 | 在乡镇中学就读人数占比(%) | 12.90 | ||||
在县小学就读人数占比(%) | 57.80 | 在县中学就读人数占比(%) | 87.10 | ||||
2021 | 在村小学就读人数占比(%) | 12.60 | — | — | 97.40 | ||
在乡镇小学就读人数占比(%) | 24.30 | 在乡镇中学就读人数占比(%) | 10.30 | ||||
在县小学就读人数占比(%) | 63.10 | 在县中学就读人数占比(%) | 89.70 | ||||
2022 | 在村小学就读人数占比(%) | 12.80 | — | — | 98.40 | ||
在乡镇小学就读人数占比(%) | 22.40 | 在乡镇中学就读人数占比(%) | 3.72 | ||||
在县小学就读人数占比(%) | 64.80 | 在县中学就读人数占比(%) | 96.28 | ||||
2023 | 在村小学就读人数占比(%) | 10.80 | — | — | 99.10 | ||
在乡镇小学就读人数占比(%) | 21.10 | 在乡镇中学就读人数占比(%) | 3.20 | ||||
在县小学就读人数占比(%) | 68.10 | 在县中学就读人数占比(%) | 96.80 | ||||
2024 | 在村小学就读人数占比(%) | 9.50 | — | — | 99.48 | ||
在乡镇小学就读人数占比(%) | 18.90 | 在乡镇中学就读人数占比(%) | 3.10 | ||||
在县小学就读人数占比(%) | 71.50 | 在县中学就读人数占比(%) | 96.90 | ||||
数据来源:赞皇县教育局
“十三五”期间,全县总投资5700万元用于新改扩建学校75所,总投资5.1亿元开展教育园区项目一期工程建设,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走在河北省前列。“十四五”开局后,赞皇县委、县政府把教育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破除城乡二元结构、加快推进共同富裕的重要抓手。当时县教育工作面临着两大主要任务:一是义务教育资源需要适应县域内人口流动趋势实现布局均衡;二是提升县域内劳动力就业能力,改善劳动力供给结构滞后于产业结构演进的现状。全县采取了优化义务教育资源配置为高等教育输送人才与开展职业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扩大就业并举的措施。
“十四五”期间,教育事业取得了长足进步。全县共投资18492万元用于基础教育工程建设项目,新增建筑面积54773平方米,新建第三中学、第四中学等5所学校,新增学位9660个;招录事业编、特岗教师和安置公费师范生共计690人,教师队伍持续优化。全县教育事业实现了由规模化向内涵式转变的跨越式发展,并向优质均衡发展迈进。
2011—2021年10年间,全县累计筹措1.58亿元(见表2)转移2.2万名山区学生(见表3)。2021年,赞皇县通过石家庄市教育扶贫工程改扩建15所学校;并在脱贫攻坚完成后持续做好自2011年以来开展的转移安置山区学生工作,接续转移安置山区学生4000余人下山就读。2022年,提升全县第三中学和教育新学区小学办学条件。2023年,先后改建中小学幼儿园43所,改善赞皇县第一中学等学校办学条件,2023年新增市级普惠性幼儿园6所。2024年,新增市级普惠性幼儿园1所,全县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90%;新建特殊教育指导(资源)中心1所,新建特殊教育资源教室2个。截至2024年,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共有学校52所,其中小学45所、初中7所,在校生38893人(其中包括小学23540人,初中15353人)。
表2 2011—2021年赞皇县教育扶贫转移安置山区学生资金及结构
| 转移安置山区学生资金 金额及来源(万元) | 转移安置山区学生资金 来源比例(%) |
中央 | 2719 | 17.19 |
河北省 | 2010 | 12.71 |
石家庄市 | 5719 | 36.15 |
赞皇县 | 1690 | 10.68 |
其他 | 3682 | 23.27 |
合计 | 15820 | 100.00 |
数据来源:赞皇县教育局。注:表中“其他”包括河北省农工委捐款、河北银行捐款等
表3 2011—2021年赞皇县教育扶贫转移安置山区学生人数和学校
| 学生数(人) | 安置学校 |
2011 | 1608 | 赞皇县第二中学(全部初中生) 许亭中心小学 许亭都户小学 院头中心小学 院头上麻小学 院头胡家庵小学 土门小学 土门野草湾小学 土门千根小学 黄北坪小学 石嘴头小学 胡家滩小学 马峪联办小学 嶂石岩苏家台小学 嶂石岩虎寨口小学 |
2012 | 1627 | |
2013 | 1783 | |
2014 | 1944 | |
2015 | 1985 | |
2016 | 2073 | |
2017 | 2383 | |
2018 | 2330 | |
2019 | 2041 | |
2020 | 2241 | |
2021 | 2006 | |
合计 | 22021 |
数据来源:赞皇县教育局
2020年以来,全县在园幼儿数量逐年下降(见表4)。幼儿园在园幼儿主要对应3-6岁儿童。2020年入园的幼儿多为2016—2017年出生。2024年入园的幼儿多为2020—2021年出生。我国自2016年实施“全面二孩”政策以来,2017年全年县出生人口数量出现反弹,其后逐年下降,至2024年小幅回升(见表5)。因此,适龄入园儿童基数大幅减少。分析其主要原因是:
(1)人口流动与城镇化影响。农村年轻人向城市流动,导致农村空心化加剧,农村幼儿园萎缩。赞皇县城镇幼儿园虽集中,但受经济、地理位置等条件制约,部分年轻人毕业后不回县城,选择在发达地区生活,导致县城年轻人少、结婚率低、出生人口下降。
(2)观念转变与代际差异。晚婚晚育常态化。90后、00后更倾向于优先个人发展,平均初婚年龄推迟,直接压缩生育窗口。“丁克”“单身”兴起。社会对非传统家庭模式的包容性增强,进一步降低生育率。国家推出三孩政策(2021年)、延长产假、发放补贴等政策未能扭转生育意愿低迷趋势。
表4 2016—2024年赞皇县在园幼儿人数统计
| 赞皇县当年在园幼儿数量(人) | 在园幼儿数量环比变化幅度(%) |
2016 | 7730 |
|
2017 | 7563 | -2.16 |
2018 | 9570 | 26.54 |
2019 | 12229 | 27.78 |
2020 | 11435 | -6.49 |
2021 | 10955 | -4.20 |
2022 | 8882 | -18.92 |
2023 | 7519 | -15.35 |
2024 | 6220 | -17.28 |
资料来源:赞皇县教育局
表5 2010—2024年赞皇县出生人口数量一览表
| 赞皇县当年出生人口数(人) |
2010 | 3190 |
2011 | 3287 |
2012 | 4344 |
2013 | 5225 |
2014 | 4879 |
2015 | 3269 |
2016 | 4110 |
2017 | 4325 |
2018 | 3296 |
2019 | 2562 |
2020 | 2344 |
2021 | 2075 |
2022 | 1816 |
2023 | 1659 |
2024 | 1714 |
资料来源:《赞皇县统计年鉴》和赞皇县统计局
增加专任教师,改善教师队伍结构。脱贫攻坚后,全县通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特岗教师招聘、公费师范生等补充教育人才,实现九年义务教育在编教师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所占比例从2020年的96.6%提高到2024年的99.48%。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县管校聘”工作。全县25所中心小学、县直学校的校长教师于2022年全部完成竞聘上岗。切实提高乡村教师待遇。保证教师平均工资收入不低于当地公务员收入水平。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本着“走出去,请进来”原则,通过国家级培训、省级培训、市级培训等实现教职工全员培训。通过教师校长交流轮岗、三区支教、银铃讲学计划等开展交流,不断提高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工作能力和专业水平。培育一批高素质本地人才,并发挥本地优秀人才的骨干作用。启动县中小学名师名校长培养工程,加强教育人才梯队建设。优化培训方式,分层分类培养专业人才。通过申报、考察、专家推荐等方式确定了高级班30人,精英班60人,种子班100人的培养计划。通过1~3年的培训培养,打造县内尖端教育领军人才,以这部分高素质人员辐射全县所有教师,带动全县教育高质量发展。
通过以上工作,教师配置不断趋于合理,在基本缓解县内大额班问题的同时,提升了教学质量、提高了升学率。赞皇县每年中考考入石家庄市重点高中的人数逐年递增。全县高考升学质量提升,不仅升入本专科的人数从2019年的956人连年增加到2024年的1789人,而且高考重点上线人数已实现“破百”。
按照我国设立的义务教育不同阶段的师生比标准,目前赞皇县义务教育初中阶段的师生比仍待达标,这反映出赞皇县义务教育阶段存在保障基础教育发展需要和素质教育全面实施的资源配置压力。县义务教育初中阶段师生比不达标的原因包括:2024年适逢初中段学生数量对应阶段性人口高峰(见表5),学生数量增长的同时初中段教师自然减员(退休、辞职、调出、死亡)较多,致使初中教师配置数量不足。
加强组织管理。成立县教育系统防贫监测工作领导小组,确保每一位义务教育阶段儿童义务教育有保障。对困难群体全面开展教育帮扶。扎实开展控辍保学。继续落实县级义务教育控辍保学“七长”责任制,对易发生厌学的学生,教师上门帮助,确保全县适龄儿童少年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外不失学辍学。持续做好送教上门工作,选派责任教师为需要送教上门的残疾儿童和青少年定期实施送教上门,确保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全覆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教育资助落实到位。全面落实“学前教育资助”“两免一补”“三免一助”等各项资助政策,所有资金均按时发放到位。按政策做好营养餐改善工作。全县91所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实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地方试点(不含县政府驻地赞皇镇辖区学校),受益学生14688人。
投资建设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并获批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与河北轨道运输职业技术学院实施“3+2”联合办学、与泰国正大管理学院签订联合办学协议,向教育现代化、国际化迈出坚实步伐。
2020—2023年,县中等职业教育学校在校生数量不断增加,在河北省45个贫困县中的排位不断提升。2020年为722人、排在第40位,2023年达到2324人、排位升至第26位。同时,在校生增幅2021年达到约88%,在河北省45个脱贫县中位列第二,2022年增幅有所回落,2023年增幅回升,在河北省45个脱贫县中位列第四。
为更好地发挥职业教育服务于民的功能,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促进农民增收和农村发展,夯实乡村振兴基础,县职业教育培训分为两类:一类是社会性职业技能培训,一类是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在具体实践中,赞皇县突出培训导向。对农民工、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创业青年、涉农企业工作人员、农业专业大户、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和就业困难人员等开展职业技术培训。依托县劳动技校和县职教中心开展市场导向性职业技能培训。推进“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扩大培训受益面。通过四年的努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局累计完成职业多种技能培训15575人次。具体包括:
(1)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深入实施重点群体专项职业培训计划,2021—2023年累计完成职业培训8356人次。
(2)教育局通过实施人社局职业技能培训项目,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培训项目和教育局实训基地培训项目,2021—2023年累计完成职业技能培训6421人次。
(3)2024年,县教育局和人社局联合在职教中心开展的职业技能培训总人数为798人次。
从培训技能的结构看,全县的职业技能培训以第三产业技能为主、其次是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相对较少。从培训技能的具体职业定位看,全县的第三产业职业技能培训主要聚焦烹饪与面点、美容师、家政服务、直播电商、乡村旅游等方面;全县的第一产业职业技能培训主要围绕果蔬林木栽培与管理,并聚焦酸枣树、苹果栽种、果蔬花卉生产技术、果树管理、林木种苗等县特色资源相关领域。全县的第二产业职业技能培训主要聚焦电、焊、机修、服装加工等。
全县的职业技能培训项目重点聚焦有一定就业市场容量、适合本县劳动力就业的内容,以助力县域内剩余劳动力开拓新就业领域、扩大就业面并实现增收,这是全县探索适应市场输出劳动力、改善收入结构的有效经验。
此外,赞皇县的职业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还重点开展了以下工作:
持续落实“雨露计划”政策。在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中,对享受“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学生的学籍信息进行完善,做到准确无误。建立健全“雨露计划”在读学生名单,开展针对性就业帮扶。
通过技能培训全力保障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力就业。全县易地扶贫搬迁涉及1个村——赞皇镇冯家庄村,该村2019年搬迁至县城改为社区管理。搬迁后,县结合就业岗位开展就业技能培训、组织线上线下招聘活动,实现了有劳动意愿的194人全部就业(脱贫劳动力86人全部实现稳定就业,其中10人外出务工,76人在本县务工),大多数劳动力每年就业收入在2万元左右,确保了各户收入持续稳定且有保障。
通过技能培训打造出“赞皇枣农”省级劳务品牌。有组织地向外输出嫁接工,指导建立专业嫁接团队,打造出“赞皇枣农”劳务品牌并成功申报河北省省级劳务品牌,进一步延伸培养出“赞皇嫁接工”,进而发展为专业园林绿化工,积极打造“赞皇新农人绿化工”劳务品牌。
培育高技能“带头人”。把“土专家”“田秀才”培育成为发家致富“领路人”、乡村振兴“带头人”。开辟焊接技能人才培养新领域,扩大工业建筑领域就业。
拓宽农村大龄半劳力妇女就业渠道,实现家门口就业。妇女手工技术结合“扶贫微工厂”“巾帼基地”“种植基地”,发展妇女“指尖经济”成为增收的又一渠道。
赞皇县委、县政府把教育作为破除城乡二元结构的重点工作。通过设施设备、教师队伍软件硬件双着力,顺应人口流动和城镇化趋势布局教育资源,优化县域内义务教育和幼教资源配置。通过“十三五”“十四五”的接续努力,全县义务教育普及率达到100%。同时,通过转移安置山区孩子走出大山求学,拉动山区2101户居民下山创业,推进共同富裕。
“十四五”期间,赞皇县积极开展联合办学,投入建设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通过职业技能教育和培训,提高县域内劳动力就业能力,逐步促使体力劳动者向职业技能型转化,打破县域内劳动力就业瓶颈。同时,通过提高劳动者技能提高工资性收入、改善收入结构、缩小城乡收入差距,在扩大就业渠道的同时助力县域内产业结构升级。
小学走读半径在2公里以内是多数地区采取的标准。通过县教育局调研了解,并对各山区学校实地摸排汇总,目前赞皇县这部分学生人数大约有500人,占义务教育学生总数的1.2%。这个问题的解决,需要进一步推进县域内城镇化进程。
目前县义务教育初中阶段的师生比高于教育部规定的标准。初中阶段是义务教育面临升学和分流的关键时期,该县已经制定调整计划。鉴于县小学阶段在校学生大量减少,2025年小学教师出现富余。今后将通过逐年选拔、调整具有初高中教资的高学历小学教师到初中任教,保证小学、初中、高中师生比均达到教育部标准。
县域内义务教育缺乏与发达地区优质教育资源的深度互动,公共教育资源差距较大。通过省市名校与县域学校的校际合作或集团化辐射,可将省、市优质教育资源延伸到该县,如设立分校、教学点、挂牌 “联盟校”“帮扶校”或组建省市名校教育集团等,实行一体化管理,进一步破除公共教育资源二元结构。这项工作涵盖人力、物力、财力、技术等多个层面,涉及财政资金、社会资金的筹措乃至社会资源的帮扶,需要上级有关部门和社会的支持。
实践证明,职业技能培训在提升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能力、拓展就业渠道和实现增收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五年过渡期后,如何筹措资金接续并进一步加大对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职业技能培训是该县面临的新问题。这项工作也需要上级有关部门和社会的支持。
在低出生率背景下,赞皇县出现了在园幼儿数量逐年下降的态势,随之而来的是小学、初中也将出现相应的变化。因此,扩大义务教育覆盖面,将义务教育政策向学前教育延伸,进一步提高教育公共服务在现代化国家建设中的基础作用已经十分迫切。这也是破除城乡二元结构的着力点。目前我国义务教育范围是小学6年加初中3年,义务教育延伸到学前教育后,需要处理好义务教育和学前教育的关系,需要更多的经费支持,更需要上级有关部门和社会的支持。
(编辑 宋斌斌)
中企出海外部环境风险常态化
目前,中国企业面临的外部环境确定性已不复存在,具体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地缘政治重构,二是安全风险加剧,三是贸易壁垒强化,四是全球供应链风险上升。这几类风险或将长期存在。以往我们秉持 “危邦不入”的理念,认为世界整体友好,仅部分地区存在风险,企业可自主选择进入或规避相关国家及地区,而未来这类风险将具有普遍性。因此,我们需转变对海外经营环境的认知,必须将风险防控作为业务开展的前提进行系统规划。从这一视角出发,现有风险管控体系必须适配新形势发展。
首先,仅强调合规已显不足。合规是遵守既定法律与规范的管理行为,但当前法律与规则的基础正发生变化,地缘政治与国内政治变动可能是更为根本的影响因素。其次,企业以往由经营部负责市场风险、法律部负责合规风险,但如今各类风险呈现联动效应,且易从单一市场向全球扩散。缺乏协同、条块分割的风险管理体系,难以有效应对复杂风险。
风险管理的核心原则是事前预见与预测,若等到风险发生后再被动应对,尤其是贸易制裁、地缘政治这类风险,事后补救与事中控制往往收效甚微,必须前置预防与规避环节。这就要求企业建立一体化风险监测评估体系,打通产业、贸易、地缘政治、安全等多领域信息通道,构建统一的风险监控框架,通过技术手段实现实时预警,方能有效应对风险。
中国海外利益面对美西方的全球规则与“制信息权”优势
中国企业 “走出去”,面对的是由美西方主导的世界经济体系,在这一体系中,美欧拥有规则与信息优势。我们进入的国际市场,其舆论导向、法律体系、贸易争端解决机制等,均基于美西方主导制定的规则。这一世界贸易体系以 15 世纪西欧全球化为起点,历经 “启蒙运动”“工业革命”,经过百余年演进逐步完善,形成了一整套规则系统。这样的体系并非单一民族国家能够轻易替代,要打破或重构该体系面临诸多挑战。
近年来,美西方对我国部分科技企业及头部企业的打压,呈现出鲜明特征:以情报信息为引领,以非国家行为体为先锋,背后辅以舆论战、群体性事件、法律战,未来还可能出现金融打压等手段。这些打压行为均以精准情报为基础,将各领域规则与手段武器化,通过快速情报收集、分析,实现精准打击。而我国当前应对海外风险的流程偏长,零散化、碎片化的应对举措往往陷入被动。
“一带一路”部分国家政府安全治理能力有限
如果说美欧对我国利益的打压是 “运用规则的打压”,那么“一带一路”沿线部分国家政府则常存在低效、腐败、内斗等问题。即便是相对清廉的政府,也存在党派之争与利益集团博弈。这些国家官僚体系的腐败与低效、索贿行为盛行,严重制约了我国海外投资项目的推进。我国国家治理模式属于“政府主导型”,各项工作多由政府牵头推进实施,但“一带一路”部分国家政府的安全治理能力相对有限。这就决定了我国在“一带一路”投资项目的安全保护上,首先需统筹协同治理,在充分掌握相关情况的基础上,谋定而后动;同时在实践操作中,应更多运用市场化、社会化安全机构与民间力量,构建以政府为后盾、商业安全机构与社会力量相结合的安保模式,方能有效防范风险。
中国企业海外利益保护应从战略高度看待 “制信息权” 问题
首先,针对海外风险需以情报信息为先导,坚持主动预防为主,建立融合地缘政治、产业信息、安全等多维度的一体化态势感知体系。
其次,从战略高度重视专业咨询机构的作用,推动其为中国企业 “走出去” 提供专业系统支持,将信息与谋略赋能融入中国企业出海的全过程。
第三,以“市场化”“社会化”为基本指导思想建设海外信息网络。“情报” 是较为敏感的术语,中国企业在海外信息体系的建设与运用中需注重 “脱敏化”,通过开源大数据、专家网络等合法合规方式开展信息工作,将大量非敏感内容与手段区分开来,借助专业咨询机构及企业自建信息化系统,有效解决海外信息归集问题。
(编辑 尚鸣)
中美与东盟供应链产业链紧密关联
在中美经贸博弈中,东盟不但成为美国重要的供应链节点,而且在中美经贸关系中发挥着重要的枢纽功能。
东盟是美国在亚洲重要的供应链节点
东盟是中美贸易关系转型、全球供应链重塑的获益者,美国在“去中国化”过程中,通过“友岸外包”等方式,使东盟成为美国在亚洲重要的供应链节点。从2019至2023年,美国对东盟外国直接投资(FDI)总额占东盟吸收全部FDI总额的比重,由27.3% 增长至37.04%。美国对东盟的进口依存度和东盟对美国的出口依存度明显上升,分别从2010年的5.7%、9.5%上升到2024年的10.15%、15.3%。美国已经成为东盟第二大货物贸易伙伴和第一大外资来源国。
在部分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美国将供应链重塑作为与东盟经贸合作的重点。2024年,越南对美国出口产品中28%左右均为电子元器件,而马来西亚出口产品中这一比重甚至超过60%。由此可以看出,东盟国家作为美国电子元器件主要供应商,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中国与东盟的供应链深度嵌入
中国与东盟的供应链关系日益紧密,双方已连续5年互为第一大贸易伙伴。从2017到2024年,东盟与中国的双边贸易显著增长,约为90%,2024年双方制造业贸易占比超过90%。目前中国与东盟双边贸易中的中间品总额占比超过60%,产业链嵌入非常明显。中国正在通过贸易投资等方式,深入参与东盟业已形成的世界级制造业集群。特别是一些中国头部制造企业,正在通过“技术输出+产能共建”模式与相关东盟国家开展深度产业合作。例如,比亚迪、长城等汽车企业在泰国东部经济走廊投资建厂,2024年新能源汽车产量达35万辆;越南胡志明市周边纺织园区集聚了大量中国纺织服装企业,为Zara、H&M提供了30%的成衣产能。
东盟是中美供应链互动的重要枢纽
美国逐步实施与中国脱钩战略,东盟国家因地缘经济优势从美国对中国的供应链转移中受益,由此中国与东盟在美国市场的进口份额中出现了此消彼长的情形。美国从中国大陆进口的商品占美国进口总额的比重,从2017年的最高峰21.59%下降到2024年的9.5%。与此同时,美国从东盟进口的商品占进口总额的比重从2017 年的7.24% 上升到2024 年的10.15%。以越南为例,美国进口的97类HS2编码商品中,有84类商品的中国份额下降,有74类商品的越南份额上升,其中,从中国进口份额降幅最大的前20类商品和从越南进口份额升幅最大的前20类商品中,有12类是重叠的,而且主要是劳动密集型产品。在半导体领域,东盟输美的国防设备产品中,有70%的电子元件仍来自中国,部分涉及导弹制导系统传感器、军用通信设备等核心部件。即使在民用领域,中国也占据美国从东盟进口计算机和电子产品份额的48%左右。
美国对东盟国家关税政策的供应链意图
尽管美国已在全球普遍实施“对等关税”策略,包括近日对非洲最不发达国家莱索托也征收高达50%关税等,但对于亚洲地区,美国的目标极为明确和具有针对性,即试图搅乱亚洲业已形成的产业链供应链结构,重点是切断中国的供应链网络、将东盟国家供应链体系纳入其战略布局。
搅动东盟就是搅动亚洲供应链网络
东盟是亚洲产业链供应链的核心区域,美国搅动东盟供应链的意图是搅动亚洲供应链网络。亚洲地区在全球供应链中占据着重要地位,是世界各地原材料、中间产品和劳动力的主要供应地,也是全球产业链、供应链协作最紧密和最具发展潜力的地区。
世界银行报告显示,2024年亚洲经济规模在全球占比达49%,制造业领域增加值占全球53%。东盟是亚洲吸收外资增长最快的地区,在电子制造、纺织服装加工、汽车制造等领域,越南、印尼、泰国等已逐步成为全球重要的制造中心。美国对东盟国家实施高额关税政策,可大幅提升相关国家对美出口成本、压缩甚至挤干其利润,逼迫美国企业将部分制造业迁回本土,并能够对亚洲地区供应链产生显著的转移效应。耐克公司已宣布将其在越南30%的鞋类订单转移至墨西哥,而在泰国的丰田、本田汽车公司也计划加速转移到墨西哥建厂。
搅动东盟加快“去中国化”
东盟是美国重组亚太供应链的关键一环,美国将东盟定位为亚太供应链转移的“中国替代者”、对东盟国家征收高额关税,可逼迫在东盟的中国企业离开当地。
特朗普1.0时期以来,中国加快利用区域供应链网络对冲中美博弈风险,企业相继选择“中国原料+东盟组装”模式,成功破解美国关税打击的困局。从2010年到2024年,中国对东盟的投资流量涨幅近4倍。中国已在电子、汽车、机械等领域与东盟国家形成紧密的产业链关联。近期,美国通过高关税强迫东盟国家在中美两国间“选边站队”, 旨在促使东盟国家减少对中国的依赖与合作,进而割裂中国周边产业链布局,实现其供应链“去中国化”意图。据国际供应链咨询机构数据,2025年二季度,东盟国家对中国中间产品进口询价量环比骤降18%,其“去中国化”进程正在加速。
搅动东盟迫使其纳入美国供应链体系
东盟国家对出口市场存在高度依赖性,美国市场占东盟市场份额总体超过12%。美国利用其特性,通过关税施压,逼迫东盟与其联合遏制中国。而越南、泰国等主要出口国家对美国依赖度更高。2024年,越南出口美国商品约占其全球出口市场30%,对美贸易顺差达到其GDP的30%,泰国出口美国商品占其全球出口市场的18%,而柬埔寨服装业80%的产能要依赖美国市场。据东盟内部测算,若美国全面反制,东盟区域经济增长率将下降1.2%,通胀率则飙升至5.8%,将对东盟经济形成巨大压力。《马来西亚国家新闻社》报道,如美国关税政策持续,印尼、马来西亚、菲律宾、新加坡和泰国等GDP增长率预计将从2025年的3%降至2026年的1.5%,远低于2024年预计的GDP增速4.5%。近期,泰国、马来西亚、越南、柬埔寨等对美贸易顺差显著的国家,先后与美国接触并讨论妥协对策。从对外公布的信息来看,美国正在将其关税政策与地区安全等议题捆绑,试图通过构建“贸易-安全”等联动机制,迫使部分国家转向美式规则,强化其在东盟地区的话语权。
中国应对美国在东盟供应链搅动的建议
尽管中美日前经吉隆坡经贸磋商达成了新的关税共识,并自2025年11月10日起相继取消或暂缓此前的针对性的高关税措施,这一变化看似也将缓和美国对东盟关税力度,但不可忽视的是,美国对中国的遏制外交大势短期不会改变,特朗普政府经济外交的强势,以及东盟在中美间坚持“不选边站队”、奉行其对大国的平衡战略,决定了美国对东盟的关税手段还会继续推行,而东盟在寻找中美间动态平衡点时,难免以牺牲中方利益来换取美国合作,对中国周边供应链布局的稳定性形成持续威胁。基于以上国际背景,在应对美国干扰东盟供应链网络时,中国要统筹考虑、系统规划,既要加快提升区域供应链的集聚能力、强化产业链韧性,也要努力推动构建区域内高效循环的供给和消费能力,在国际经贸博弈中保持定力,加强实力。
深化细化战略性新兴产业合作,避免关键产业链供应链被“武器化”
半导体、关键矿产、人工智能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是美国在东盟地区“去中国化”核心领域,未来美国在东盟很可能采取分领域各个击破的策略,将产业链供应链“武器化”,实现对未来中国经济发展的围堵。中国需要进一步精准把握和识别东盟成员国在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优势和特征,针对不同国家制定精准的合作策略,提升区域产业链把控能力。例如,在半导体领域,新加坡、马来西亚和越南等国在产业链供应链方面各具优势。针对新加坡的技术和科研优势,加强与其前沿科技和初步产业化合作,通过技术关联产业和技术合作模式发展成紧密合作伙伴。针对马来西亚在封装测试和被动元器件生产方面的优势,在加强与其中间产品供需合作的同时,适时在当地投资建厂生产,减缓供应链被贸易政策变化掣肘的风险。针对越南自主技术和自我投资建设能力均明显不足的特点,通过产业链体系本地化发展,争取获得越南的国民待遇,规避系统性贸易管制。
强化以我为主的供应链网络,避免出现中美平行的供应链体系
在中美之间持续战略博弈和东盟“中美对冲”策略的双重作用下,东盟地区未来极有可能形成分别服务于中美市场的两大平行产供链体系,中国与东盟国家“断链”和“脱钩”风险将大大上升。我们可以借助RCEP更为广泛的合作空间,通过积极与RCEP其他成员国开展合作,深化“中国—东盟”产业链供应链合作的力度和广度、降低东盟在中国周边产业链布局中的显示度。目前,我国正在对RCEP协定的有效性进行探索落实,推动广泛应用RCEP原产地规则、贸易便利化措施等,促进东盟国家充分惠享RCEP合作机制。以“中国—东盟”在数字经济、绿色产业方面的合作成效为示范,为RCEP探索完善相关领域技术标准规则,并通过RCEP平台将其内化于成员国的法规政策,促使“中国—东盟”区域合作机制在RCEP框架下发挥作用,使“中国—东盟”的产业链供应链规则有效促进双边合作,并使双方的产业链体系加强“中国—东盟”合作空间,又能为双方有效利用。
加快构建数字、绿色产业链供应链体系,构筑新“链”抢占未来经济舞台
中国—东盟自贸区已实质性完成3.0版协定谈判,并聚焦于制度型开放,数字经济、绿色经济、供应链互联互通等议题首次纳入其中,凸显了中国与东盟对新兴产业合作及其供应链共建机制的重视。针对以上三个新议题,建议加快开展数字基础设施建设、绿色产业投资合作,并通过供应链协同互补,筑牢风险抵御能力,为条款生效落地提供扎实的路径和实践经验探索。系统性构建覆盖数字经济基础设施的“硬联通”与规则标准“软联通”的全链条合作机制,提升数字经济合作的发展能力。发挥中国在绿色能源方面产业化优势,积极引领并不断完善绿色经济合作体系,推动双方在可持续能源、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碳市场等领域深化政策协同与产业对接。探索共建跨境智能电网和可再生能源项目等,为构建国际多边绿色治理体系提供中国—东盟实践范本。
提升区域经济自主循环及消费能力,塑造区域内供应链产业链独立自主功能
东盟对美国出口市场依赖度较高,只有加快提升区域内的经济自主循环和消费能力,才能持续塑造地区供应链产业链的独立自主体系,形成“区域制造-区域销售”的韧性和“区域制造-全球销售”的新格局。建议针对半导体、关键矿产、新能源汽车等主要产业领域,设立产能合作基金,共建合作项目的原材料本地化采购体系,构建区域内供应链自主循环的良性发展机制。探索建立中国—东盟关键矿产储备机制,对冲美国“友岸外包”战略的排他性风险。探索建立联合贸易救济机制,形成规则博弈的集体行动能力。同时,探索共建消费大市场,持续深化贸易便利化,推动数字清关和跨境支付互联,降低流通成本。扩大数字消费新场景,共建跨境电商示范区,推广直播电商、海外仓等新模式,不断挖掘跨境消费潜力、提升消费效率。探索设立消费市场共建基金,定期举办跨境消费季活动,推动区域内消费互动不断升级拓展。
提升与东盟成员国发展(援助)合作水平,巩固周边产业链供应链合作的良好氛围
东盟的各个国家发展水平存在明显差异,尽管新加坡已经是新兴发达经济体,而柬埔寨、缅甸、老挝至今仍然在联合国确定的全球最不发达国家之列。提升这些国家的发展能力,可以有效促进区域内的稳定和谐发展。建议与这些国家在合作中,加大技术援助和职业教育力度,拓展现有“鲁班工坊”等国际职业培训项目覆盖范围,培训当地技术工人,提升其承接产业转移的能力,并协助相关国家进一步完善产业配套能力。通过协助相关国家传统制造业实现数字化升级、支持中小企业采用清洁生产技术、发展低碳技术和循环经济等,促进提升绿色供应链构建能力等。
(编辑 季节)
当前,全球安全局势复杂演变,美西方对我国抹黑打压手段层出不穷,我国海外利益延伸至全球各地,且不断拓展深化,海外利益保护的重要性与紧迫性愈发凸显。李嘉诚旗下的长和与贝莱德的港口经营权交易以及美国试图对我造船业和海运业进行的遏制,揭示了大国博弈全面升级背景下,我国面临更加复杂多样的战略挑战,也暴露出我国维护国家核心利益和海外利益法治体系的短板与不足。要以良法善治保护好我国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在海外合法权益,更好维护我国国家主权、安全、发展等核心利益。
健全维护国家核心利益和海外利益法治体系刻不容缓
在全球化时代,国家利益早已不限于本国疆域,海外利益成为国家利益的重要延伸和组成部分。美国对中国采取的一系列封锁、遏制和打压举措,是全球化逆流下大国博弈的生动注脚。在中美激烈竞争背景下,企业与国家是休戚相关的命运共同体,必须以法治方式更好维护包括海外中国企业利益在内的重大国家利益。
一是加快筑牢维护国家核心利益和海外利益制度防线的战略需要。
维护国家核心利益必须着眼于全球。中美博弈早已在全球展开。当前国际安全环境发生深刻变化,大国博弈与地缘对抗激烈复杂,我国海外利益面临日益严峻的威胁挑战。截至2024年末,中国对外直接投资额高达3.14万亿美元,连续八年排名全球前三。国家利益向海外不断拓展,法治作为国家利益保护的重要基石,其重要性和作用愈发凸显,这就要求法治建设同步跟进,做到国家利益在哪里,法治保障就要跟进到哪里。
我国关键产业面临更大威胁。芯片等先进制造业,航运业和造船业等,都是西方霸权国家对我打压的重点领域。中国2024年的造船完工量、新接订单量、手持订单量分别占全球的55.7%、74.1%和63.1%,造船能力是美国的232倍。以造船业为代表的先进制造业是国家核心战略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美国遏制中国崛起的关键战场。近一年多来,美国酝酿了一系列针对性打击中国造船业和海运业的行政举措与国会立法。近期,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宣布暂停对中国海事、物流和造船业的301调查及相关关税措施一年,中方也回应暂停相应反制措施。此举虽然标志着持续一年多的中美造船业贸易摩擦暂时进入“休战期”,但这一局部的缓和并未改变全球供应链正在加速重构的宏观态势,未来仍充满不确定性。
美国意图重新控制全球海域咽喉要道,配合其遍布全球的近800个军事基地,封锁中国和全球的商贸交流命脉。
美国仍会对中国海外关键矿产、新能源汽车出口、高端芯片供应等战略领域进一步全方位“追杀”。美国频繁滥用长臂管辖,通过抹黑造谣、贸易管制、金融制裁、技术封锁等手段,恶意限制中国企业发展。完善海外利益保障机制早已不再是简单防范“局部危机”的临时性措施,必须成为具有前瞻性、战略性、系统性的制度化安排。
二是铸牢维护中资企业海外利益护盾的迫切需要。
中资企业是国家利益的重要载体。包括港澳资在内的中资企业,不仅是进行全球投资与合作的商业主体,更是国家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能够实现国家意志和战略目标的全球性投射。这些企业的海外利益需要得到国家法治体系的强有力保护,减少和避免在复杂的国际环境中遭受不合理的法律风险和政治压力。
中资企业是“一带一路”倡议的先锋力量。自2013年提出“一带一路”倡议以来,已经取得显著成效,既发展了中国,又造福了世界。2024年,我国对共建“一带一路”国家直接投资为509.9亿美元,涵盖基础设施建设、能源开发、产品制造等多个领域,涉及的海外利益巨大,维护海外利益安全刻不容缓。
中资企业海外利益保护问题频出。中资企业出海经营面对不同的政治、经济、法律、文化和社会环境,许多投资项目所在国存在政局不稳、战乱频仍、法治体系不健全、执法司法不公、营商环境恶化等问题,都可能导致企业海外利益严重受损。
战略性中资企业成为大国博弈的焦点。随着全球技术竞争的加剧,西方国家不断遏制打压如华为、中兴、字节跳动等具有战略价值的高科技企业,特别是先进科技产业和大型数字信息平台。尤其是美国常以国家安全、知识产权、数据安全等为借口,动辄滥用制裁措施,严重损害我国企业利益。
三是布局中美全球博弈先手棋的战略必然。
法治是当今世界的主流话语和共同愿景,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投资营商环境,需要向世界展示更好的法治中国形象。
发达国家已有相对完善的保护国家核心利益和海外利益的法治体系。在国家安全审查方面,美国已构建多层次、系统化的制度体系:基于宪法,国会能够对包括并购交易在内的企业经营行为进行立法干预、监督听证及推动实施安全审查等,例如,2006年曾阻止阿联酋迪拜港口公司在收购英国铁行集团的交易中控制美国港口;依据《贸易法》《关税法》等法律法规,美国得以在半导体、新能源、海事、物流等多个领域对华展开“301调查”,而在对进口贸易中“不公平行为”进行的“337调查”中,近半数都是直接针对中国的;《外国投资风险审查现代化法》(FIRRMA)严控对关键基础设施、AI等关键技术、敏感个人数据等领域的外国投资;《国际经济紧急权力法》(IEEPA)则直接授权总统宣布国家紧急状态后管控商业的权力,以应对国外的异常状况或特殊威胁。此外,欧盟自2023年起实施的《关于外国补贴扭曲欧盟内部市场的条例》也将审查范围延伸至投资并购行为发生的第三国。在反垄断监管方面,各国纷纷强化反垄断法律责任,以约束跨国公司为了追求自身利益,利用资本、技术等优势以及相关国家法律监管空白等实施垄断,以达到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在产业链供应链安全保障方面,日本《经济安全保障推进法》针对关键物资的稳定供给、特定社会基础服务的安全运营等规定具体措施,以保护国家安全和经济利益不受外部风险的威胁。在维护企业海外利益方面,日本通过《出口组合法》组建协会,促进中小企业“抱团取暖”,保障和支持其在东道国的投资经营活动。
当前国际规则处于深度调整期,面对美西方滥施域外管辖,我国要拥有与大国地位及其全球利益相称的法律工具,以反制对我国企业的制裁和歧视,塑造有利的国际秩序。
提升我国综合性海外竞争能力的必然要求。美国在全球范围内投射了融合政治、经济、军事、科技与文化等多维力量的综合国力,具有强大的全球威慑力和号召力。相比之下,我国的海外竞争能力和利益保护效能仍待提高。
海外利益保护的法治体系短板亟待补足
港口交易暴露了我国在涉外法、香港法体系的构建及国际法塑造方面,对国家核心利益与海外利益保护的不足。
一是国内法和香港法相关领域尚不完善。
立法理念和视野不够开阔。中国制造业增加值占全球比重约30%,我国当之无愧成为利益与全球交织的“全球性国家”。但现行法治体系仍主要聚焦于国内事务,全球性视野不足,与国家全球化发展的步伐尚未完全匹配。例如,当前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关注市场份额变化,未重视海外交易的地缘政治因素,而触发域外管辖也需以形成对中国海运通道的议价权垄断等后果为前提。
海外利益保护的法律制度供给不足。当前我国海外利益保障的法治化进程相对滞后,尚未建立专门系统的法律体系,现有保障机制更多体现为短期政策性文件与行政指令的组合,法律约束力相对有限。相关规章制度较为分散,未能建立一套全面系统的海外利益保护制度体系,已有的相关立法规定较为模糊。例如,2023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关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国家依法采取必要措施,保护中国公民和组织在海外的安全和正当权益,保护国家的海外利益不受威胁和侵害,这仅仅是重申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第三十三条,对于海外利益的界定、责任部门和保障措施等缺乏进一步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第五十九条对“其他重大事项和活动”未进行具体解释,导致其内涵和外延的界定存在模糊。目前,在海外投资保护、驻外安全保障等关键领域存在一定的立法空白。
缺乏专门针对海外战略支点(如港口、军事基地等)保护的法律制度。在面对外部势力对我国海外关键节点的威胁时,缺乏明确的法律依据和授权。而美国则已在《外国投资风险审查现代化法案》中要求申报所有涉及关键基础设施的间接控制权。
非战争军事行动相关法律制度不够完善。非战争军事行动中的行动权限、资源配置、跨部门指挥协调、跨层级联动、突发事件应对等方面制度规定尚不健全,难以高效保障海外利益安全。与此同时,我国市场化海外安保力量起步较晚,政府支持和综合配套措施尚显不足,与美国、俄罗斯等国家相比,在海外安保的数量和质量上仍存在较大差距,难以满足日益增长的海外利益保护需求。
香港作为“自由港”,在立法层面对国家安全与海外利益风险的关注相对较少。香港富商曾经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对香港经济立法拥有较大影响力和话语权,忽视了对国家利益的关注。
二是法治实施力度不够。
国内法域外适用能力有限,涉及海外利益保护的相关强制性执法手段仍在探索之中。
海外利益保障机制的系统性协调性不足。海外利益保护涉及安全、外交、商务、国资、发改等诸多部门,但相关职责划分仍不够清晰明确,信息共享与协同机制仍有不足。政府部门、行业协会、企业和个人等多元主体之间协同合作也有待加强。
执法司法的国际合作机制不完善。海外利益保障对外部协调能力要求较高,依赖于双边或多边政府层面的制度性合作。当前在跨境取证调查、采取强制措施、资产追回、跨域危机处理、国际法律交叉适用等方面存在一定的制度和能力障碍。
情报能力不足,预警能力有限。国家层面缺乏统一的信息共享平台,尚未构建针对具体国别、行业的海外投资经营风险预警、防控与保护机制。面对突发情况缺乏快速有效的决策和行动机制,主要依靠外交等相对单一的处置手段,难以及时防控和制止侵害行为并形成强有力震慑。
海外公民和企业权益受损时的救济渠道与手段有限。跨境救济往往因涉及国家主权和司法管辖权等诸多复杂因素而面临障碍,导致海外权益受损的公民和企业往往难以获得及时、公正的法律救济。当前海外利益保护过于依赖政府力量,对行业协会、企业出海联盟等社会力量重视不够。
出海企业的法治素养与市场专业服务存在不足。许多企业对国际风险的认知和应对能力不足,而且现有出海法律服务质量仍有待提升。部分企业进行海外投资经营过程中缺乏专业法律服务支持,致使在遭遇跨国纠纷或法律挑战时,难以及时有效维护自身权益。
三是塑造国际法治能力不强。
参与国际规则制定的话语权不足。近年来,我国已逐步加强在全球治理中的角色,但在国际规则体系制定中的话语权和影响力仍相对有限,常处于被动参与的状态。
在国际组织中的代表性依然不高。高层次涉外法治人才数量不多、能力不强、经验不足等问题仍然突出,制约我国涉外法治建设和海外利益保障。联合国等国际组织关键岗位的中国籍国际职员比例偏低,中国籍法官和专家在国际司法、仲裁等国际法核心机构中占比远低于美欧国家,这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我国在国际事务中的话语权和影响力。
我国在国际仲裁领域的影响力有限。尽管中国企业在海外拓展中面临大量的跨国纠纷,但企业选择我国仲裁机构进行争议解决的积极性仍然较低,中国仲裁的国际化专业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
战略空间法律规则建设前瞻性不足。当前我国关于港口、航道等全球性基础设施,以及网络、外空、深海、极地等新型战略空间的法律制度建设方面仍存在薄弱环节,相关发展规划与规则布局尚显不足。
不断完善维护国家核心利益和海外利益法治体系
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涉外法治工作是一项涉及面广、联动性强的系统工程,必须统筹国内和国际,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战略性布局、整体性推进,加强顶层设计,一体推进涉外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和法律服务,形成涉外法治工作大协同格局。”要准确把握国内外形势和自身实际,统筹国内法治与涉外法治,建强保护海外利益的法治安全链,加快形成海外利益保护新格局。
一是加快完善我国核心利益和海外利益保护的法律框架。
建立更加完备的维护海外利益和安全的法律法规体系。加快制定《维护国家安全利益与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法》《海外利益保护法》等,填补我国海外利益保护统领性立法的缺失。制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听证和调查法》,充分发挥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宪制功能,赋予全国人大常委会对涉及包括海外利益在内的国家安全利益与可持续发展事项进行必要干预的权限,并对全球所有符合条件的经营者行使听证与调查权等。香港特别行政区也应重视对可能危害国家安全和战略利益的商业交易进行合理且必要约束。
加快完善对外投资、涉外民商事纠纷解决、海外安保服务等领域的立法。加快建立健全专门性的海外投资利益保护法律体系,尽快出台《境外投资管理法》,完善境外投资管控制度体系,强化安全评估审查,建立覆盖市场准入至退出全过程的境外投资系统化审查制度,更好维护我国作为投资母国的合法权益。修订《保安管理服务条例》,鼓励并规范安保企业,尤其是私营安保企业在境外的发展,努力为企业出海提供以人为本的高水平安保服务。进一步完善出海企业的权益保障机制,鼓励中小企业建立跨行业出口协会、共享物流、海外资源与风险信息等。
完善反垄断领域制度规定和关键基础设施保护。进一步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适当提高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的个人责任罚款金额,对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增设剥离资产等法律责任,以防止相关海外交易实施后,对我国境内市场造成排除或限制竞争的负面影响。加快《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等法律的制定完善工作,明确重要基础设施战略价值,确保关键基础设施的安全性与自主性。
完善海外非战争军事行动法律。明确海外非战争军事行动的任务、范围、指挥体制、行动程序等内容,为保护海外战略支点等行动提供法律依据和保障。
完善细化国内反制裁法律制度,创新金融制裁举措。不断健全反制裁、反干涉、反“长臂管辖”机制,以网格化方式落实负面清单制度,提升对列入我国制裁清单的相关实体实施制裁措施的及时性、有效性和震慑力。探索与实体清单制度相衔接的金融制裁举措,加快制定针对美国的金融反制裁清单,增强我国反制裁体系的整体效能。
深度参与全球治理变革。我国要积极从国际规则的旁观者和跟随者,转向规则的塑造者和引领者,坚持和落实全球治理倡议,努力推动全球治理体系改革。充分发挥国际调解院解决国际争端的作用,增强企业通过国际调解院维护海外利益的能力。提升我国在国际经贸投资、人工智能治理、跨境数据流动等领域的国际规则制定参与度。推动完善国际航道及其他全球关键基础设施的国际制度规约,加强网络、外空、深海、极地等新疆域的研究与开发立法。
二是进一步强化海外利益保护执法机制。
加强海外资产保护的执法力量。组建专门执法队伍,强化对海外投资项目的日常监管和风险排查,及时处理涉及我国海外利益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在国家层面可以设立海外利益保护的专职机构。进一步明晰海外利益保护所涉及的相关部门职责边界,避免多头管理,加强部门间协同合作。建立中央、地方、驻外使领馆、企业和公民个人的协同网络,形成立体式全方位的海外利益联动保护格局。
强化海外利益风险预警防控体系建设。利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建立及时、高效、智能、精准的海外风险动态监测预警平台,重点监测所在国政治稳定性、公共安全风险、社会舆情、廉洁风险等,提高国别长期研判的精准度。加强相关领域情报收集与利用能力,整合海外信息源,尽快打造出海信息整合共享平台,动态更新不同国家市场供需状况、政策法规和准入标准等信息。建立全面的国别、地区、行业风险评级机制,搭建涵盖多领域的专家学者库和海外风险案例库。建立海外风险联防联控机制,不断增强应急响应与危机处置能力,建立健全针对绑架、恐袭等突发事件的协同机制,提高医疗转运与现场支援等能力。
加强国际合作。积极拓展和深化与共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其他国家在政治安全、经济贸易、知识产权、跨境金融、人民币结算体系、数据跨境流动、反垄断、绿色低碳发展等重点领域的双边或多边合作,加快建立跨国执法常态化合作机制。
强化海外企业、人员政治引领和安全培训,增强对国家与民族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强化对企业安全责任的制度化约束,加强境外廉洁合规建设。将风险评估报告、驻地安保预案及员工教育培训等纳为境外投资的前置审批要件,并对重点企业实行全流程动态跟踪与定期评估,确保其安全责任真正落到实处。
建立涉华制裁信息系统化整理发布平台。对于域外国家制裁信息以及我国的反制裁清单,应通过统一的网站或专门机构进行集中整理和发布。
三是建立健全海外利益保护司法救济机制。
坚定支持企业司法维权。企业及相关机构是域外国家对华法律战的重点对象,但又相对脆弱。在实践中,若缺乏国家有力支持,企业或相关机构在面临制裁时,往往会选择忍气吞声,而非诉诸法律程序,或者在司法程序正式启动之前即选择认罚和解。这种做法容易导致所在国行政机关不断扩张执法权限,进而引发更多法律争端。国家应支持企业善用域外国家法院的司法审查制度,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可在国内设立专门的海外利益保护法庭,集中管辖涉及海外投资、贸易、知识产权等纠纷案件。
积极与共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其他国家签订司法协助协定,拓展司法协助范围,提高司法协助效率。
加强区块链智能合约、人工智能等技术在跨境贸易司法解纷平台的创新应用,推动建立健全公平、公正、合理的国际贸易纠纷化解规则。
推进涉外法治人才队伍建设,培养出一批政治立场坚定、专业素质过硬、通晓国际规则、精通涉外法律实务的涉外法治人才,为海外利益保护提供有力支撑。
四是构建多方参与、协同联动的立体化海外利益保障网络。
综合运用各种手段保护企业海外投资利益。加快构建涵盖政治、经济、法律、军事与舆论等全方位立体化的海外利益保障体系。
打造政企协同的海外安全与发展机制。我国投资主管部门、商务部门、外交部门以及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等有必要联合贸易投资促进机构、各行业协会等,与出海企业共同协作,壮大海外利益保护力量。引导企业构建海外投资经营商业伦理准则,明确将地缘政治和大国博弈带来的安全风险纳入ESG评估框架,推动企业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与经营决策深度结合。
充分发挥多元主体作用。引入规范化和专业化的民间安保公司、保险机构、风险咨询公司和法律服务机构等力量,构建市场化的海外利益保障体系,建立中国企业和公民的海外安全互助机制,弥补政府能力边界,形成多元协同的保护格局,筑牢海外利益防护网。
善用海外华人华侨力量。与海外华人商会等加强联系,及时获取当地信息,鼓励其传播中国文化与发展理念,提升国家形象和亲和力。
提升企业法治意识与合规能力。我国企业在“走出去”过程中必须牢固底线思维,坚持稳中求进,加强合规体系建设,自觉遵守当地法律法规和社会习惯,深耕本土化与社区化的关系,做好项目风险管理,在权益受损时,善用法律工具维护自身权益。企业要动态优化境外投资布局,坚持危地不往,乱地不去。企业要尽可能“抱团出海”,避免在海外市场进行“内卷式”竞争和恶性竞争。
加强国际传播能力。建立海外舆论引导机制,打破西方媒体的话语垄断和恶意抹黑,及时披露事实真相,掌握舆论与信息主动权,积极塑造良好的国家与企业形象,争取国际社会的理解与支持,营造有利于我国的外部舆论环境。
构建海外利益风险防控数字信息平台,打造相关领域高水平智库,培养一批相关领域高水平专家,为企业“走出去”提供专业咨询服务。
(编辑 季节)
河北省石家庄市赞皇县通过推进全民参保和提高养老待遇等工作,养老保险总参与人数呈现上升趋势,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退休金收入比呈现下降趋势。赞皇县存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代缴人口众多及近两年缴纳人数减少、领取增加的问题,也存在与全国其他地区之间养老金差距、养老保险制度内部差距和不同制度之间的养老金差距这些全国共性问题。在养老保险工作方面,提高养老保险覆盖率和养老金领取待遇,缩小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之间养老金差距,是下一步各级政府需要加快推进共同富裕和在县域内破除城乡二元结构的一项工作。
赞皇县县域内养老保险优化工作观测指标体系
在赞皇县加快推进共同富裕、探索率先在县域内破除城乡二元结构工作进展的观测指标体系中,关于县域内养老保险,我们设立了以下指标:1.养老保险水平指标: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领取金额。2.养老保险负担指标: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纳金额。3.养老保险覆盖能力指标: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纳和领取人数。
以上指标按照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分类考察。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与石家庄市脱贫县、浙江省和全国对比,反映赞皇县推进共同富裕情况。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对比反映县域内养老保险,观测赞皇县县域内破除城乡二元结构情况。
表1 2016-2024年赞皇县养老保险缴纳和领取总人数 单位:人
时间 | 养老金缴纳总人数 | 养老金领取总人数 | 参与人数 | 人口数 | ||||
城乡居民 养老保险 | 城镇职工 养老保险 | 合计 | 城乡居民 养老保险 | 城镇职工 养老保险 | 合计 | 养老保险 | 常住人口 | |
2016 | 77429 | 9319 | 86748 | 32761 | 5360 | 38121 | 124869 | 243685 |
2017 | 73777 | 9639 | 83416 | 34453 | 5488 | 39941 | 123357 | 243469 |
2018 | 73328 | 9785 | 83113 | 36018 | 5634 | 41652 | 124765 | 243302 |
2019 | 72915 | 10077 | 82992 | 36772 | 6015 | 42787 | 125779 | 243106 |
2020 | 69809 | 13760 | 83569 | 38500 | 6091 | 44591 | 128160 | 242549 |
2021 | 71982 | 13234 | 85216 | 39933 | 6165 | 46098 | 131314 | 236541 |
2022 | 65405 | 16103 | 81508 | 41851 | 6651 | 48502 | 130010 | 237055 |
2023 | 65035 | 18011 | 83046 | 43523 | 6902 | 50425 | 133471 | 239555 |
2024 | 61027 | 20095 | 81122 | 45600 | 7248 | 52848 | 133970 | 240180 |
数据来源:赞皇县人社局
如表1所示,赞皇县养老保险参与人数基本呈现上升趋势,2024年与2016年相比增加了9101人,而常住人口数下降了3505人。从赞皇县养老金缴纳人数可以看出,养老金缴纳总人数呈现小幅波动,其中城乡居民呈下降趋势,城镇职工呈上升趋势。从赞皇县养老金领取情况来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领取总人数均呈现逐年上升趋势。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纳人数从2016年到2024年减少了16402人,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纳人数则增加了10776人,养老保险缴纳总人数下降了5626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领取人数从2016年到2024年增加了12839人,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领取人数从2016年到2024年增加了1888人,养老保险领取总人数增加了14727人。
2020年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赞皇县0-19岁人口数为75987人,占常住人口比为31.33%,20岁以上人口数为166562人,占常住人口比为68.67%。2020年赞皇县养老保险参加总人数为128160人,占20岁以上人口数比例为76.94%。由于缺少2024年常住人口结构数据,养老保险参加总人数占常住人口比例不在内。
表2 2016-2024年赞皇县养老保险缴纳和领取总金额
时间 | 养老金缴纳总金额(元) | 养老金领取总金额(元) | ||||
城乡居民 养老保险 | 城镇职工 养老保险 | 合计 | 城乡居民 养老保险 | 城镇职工 养老保险 | 合计 | |
2016 | 9349800 | 41522400 | 50872200 | 32380291 | 143360700 | 175740991 |
2017 | 7285050 | 55483600 | 62768650 | 36696176 | 153910290 | 190606475 |
2018 | 8985200 | 91061043 | 100046243 | 45936411 | 173134602 | 219071013 |
2019 | 15879950 | 97104600 | 112984550 | 49112194 | 197215100 | 246327294 |
2020 | 15689550 | 59268707 | 74958257 | 52874557 | 208279300 | 261153857 |
2021 | 16110750 | 107414400 | 123525150 | 56438949 | 223291400 | 279730349 |
2022 | 15113900 | 121911300 | 137025200 | 61752936 | 235485500 | 297238436 |
2023 | 15819700 | 141131400 | 156951100 | 81483036 | 252577200 | 334060236 |
2024 | 16057300 | 156038600 | 172095900 | 104333900 | 260364600 | 364796500 |
数据来源:赞皇县人社局
备注:2020年城镇职工养老金缴纳总金额与前后两年差距较大,可能受疫情相关政策影响。
从表2中可以看出,赞皇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领取总金额从2016年到2024年增加了71953609元,同期,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领取总金额增加了117003900元。两项养老保险领取总金额均呈现逐年上升趋势。
2016—2024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纳总金额增加了6707500元,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纳总金额增加了114516200元。两项养老保险缴纳总金额均呈现逐年上升趋势。
表2中2020年城镇职工养老金缴纳总金额与前后两年差距较大,可能受疫情期间针对城镇就业职工相关养老保险的优惠政策影响。
表3 2016-2024年赞皇县养老保险缴纳和领取人均数额
时间 | 赞皇县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纳和领取人均值(元) | |||
城镇职工养老保险 |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 |||
缴纳金额 | 领取金额 | 缴纳金额 | 领取金额 | |
2016 | 4455.67 | 26746.4 | 120.75 | 988.38 |
2017 | 5756.16 | 28044.88 | 98.74 | 1065.11 |
2018 | 9306.19 | 30730.32 | 122.53 | 1275.37 |
2019 | 9636.26 | 32787.22 | 217.79 | 1335.59 |
2020 | 4307.32 | 34194.6 | 224.75 | 1373.37 |
2021 | 8116.55 | 36219.21 | 223.82 | 1413.34 |
2022 | 7570.72 | 35406.03 | 231.08 | 1475.54 |
2023 | 7835.84 | 36594.78 | 243.25 | 1872.18 |
2024 | 7765.05 | 35922.27 | 263.12 | 2288.02 |
数据来源:赞皇县人社局
从表3可以看出,从2016年到2024年,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人均缴纳金额增加3309.38元,增长了74%;人均领取金额增加9175.87元,增长了34%。从增长金额上看,人均领取金额高于人均缴纳金额;从增长幅度上看,人均领取金额低于人均缴纳金额。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均缴纳金额从2016年到2024年增加142.37元,增长了118%;人均领取金额增加1299.64元,增长了131%。两项均是后者高于前者。
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在制度上存在着差异,缴纳和领取金额的数据对比表明,城乡居民之间的差异有待于国家相应制度的改革调整。
表4 赞皇县2022-2024年度城乡居民领取人均养老金构成
时间 | 基础养老金(元) | 个人账户 (元) | 养老金合计 (元) | ||
中央部分 | 省级部分 | 县级部分 | |||
2022年 | 98 | 22.5 | 14 | 7.01 | 141.51 |
2023年 | 103 | 22.5 | 26 | 6.61 | 158.11 |
2024年 | 113 | 27.5 | 40.3 | 9.78 | 190.58 |
数据来源:赞皇县人社局
从2022年—2024年赞皇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所领取的养老金情况来看,领取的金额实现了逐年上涨。其中,基础养老金部分上涨数额较大。值得注意的是,县级部分增长了26.3元,增长了188%。
从分析可以更为直观地看出赞皇县2022和2024年度城乡居民养老金构成及变化情况,将相应数据制作成柱状图如下:
从表4和图1可以看出,从2022年到2024年,赞皇县城乡居民人均领取养老金增长了49.07元,其中,中央部分、省级部分和县级部分均有所增加,县级部分增长幅度最大。
从图2可以看出,在赞皇县城乡居民养老金构成中,个人账户仅占5%,基础养老金(中央部分、省级部分和县级部分)占比95%。
2024年度和2022年度相比,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人数出现下降,其中各档次分布情况见表5(根据赞皇县人社局提供资料,100元档次为政府代缴和脱贫户缴费,赞皇县2023年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情况与2022年相同):
表5 赞皇县2022和2024年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情况
| 2022年度 | 2024年度 | ||
缴费档次 | 缴费人数(人) | 占比 | 缴费人数(人) | 占比 |
100元档 | 7012 | 10.69% | 6605 | 10.82% |
200元档 | 55011 | 83.88% | 50113 | 82.12% |
300元档 | 837 | 1.27% | 910 | 1.49% |
500元档 | 1861 | 2.83% | 2275 | 3.73% |
1000元档 | 599 | 0.91% | 726 | 1.19% |
3000元档 | 120 | 0.18% | 124 | 0.20% |
5000元档 | 51 | 0.07% | 75 | 0.12% |
8000元档 | 89 | 0.13% | 199 | 0.33% |
共 计 | 65580 | 100% | 61027 | 100% |
数据来源:赞皇县人社局
如表5所示,2022年—2024年赞皇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集中于较低档次,其中100元和200元档合计占比90%以上。
2020至2023年赞皇县与全国养老保险人均缴纳和领取值对比分析。
表6 2020—2023年养老保险人均缴纳领取统计
年份 | 地区 | 人均缴费额(元/年) | 人均领取额(元/年) | ||
城镇职工 | 城乡居民 | 城镇职工 | 城乡居民 | ||
2020年 | 赞皇县 | 4307 | 225 | 34195 | 1373 |
全国 | 8816 | 331 | 40198 | 2088 | |
2021年 | 赞皇县 | 8117 | 224 | 36219 | 1413 |
全国 | 12652 | 405 | 42928 | 2291 | |
2022年 | 赞皇县 | 7570 | 231 | 35406 | 1476 |
全国 | 12969 | 435 | 43268 | 2456 | |
2023年 | 赞皇县 | 7836 | 243 | 36595 | 1872 |
全国 | 14100 | 453 | 44829 | 2671 | |
数据来源:全国数据来源为人社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和财政部《全国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决算表》,在其基础上进行计算。
如表6所示,赞皇县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均缴费额和人均领取额均低于全国水平。2020至2023年全国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领取总金额和人数见表7,全国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人均缴费和领取额据此计算得出。
表7 2020—2023年全国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领取金额和人数
年份 |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 ||||||
缴费总额 (亿元) | 缴费人数 (万人) | 领取总额 (亿元) | 领取人数 (万人) | 缴费总额 (亿元) | 缴费人数 (万人) | 领取总额 (亿元) | 领取人数 (万人) | |
2020 | 28967.83 | 32859 | 51301 | 12762 | 1262.12 | 38176 | 3355 | 16068 |
2021 | 44175.57 | 34917 | 56481 | 13157 | 1563.45 | 38584 | 3715 | 16213 |
2022 | 47608.96 | 36711 | 59035 | 13644 | 1675.32 | 38488 | 4044 | 16464 |
2023 | 53478.09 | 37925 | 63639 | 14196 | 1688.39 | 37254 | 4613 | 17268 |
注1:表中养老保险缴费和领取人数、领取金额数据来源为人社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缴费总金额数据来源为财政部《全国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决算表》,缴费总额为保险费收入,不包含财政补贴收入、利息收入和委托投资收益。 2:此表中不含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和个人养老金数据。 | ||||||||
2020至2023年间,赞皇县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人均缴纳额增长了3529元,人均领取额增长了2400元;全国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人均缴纳额增长了5284元,人均领取额增长了4631元。赞皇县与全国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人均领取额差由2020年的6003元扩大到2023年的8234元。
2020至2023年间,赞皇县城乡居民养老金在人均缴纳额基本不变的情况下,人均领取额增长了499元;全国城乡居民养老金人均缴纳额增长了122元,人均领取额增长了583元。赞皇县与全国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人均领取额差由2020年的715元扩大到2023年的799元。在缴费不变的情况下,赞皇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均领取增长额与全国水平差距不大。
2023年赞皇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均领取额是缴费额的7.70倍,全国为5.90倍。对参与者来说,赞皇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负担相对较轻。
由于养老保险制度未实现全国统筹,赞皇县和全国养老金水平尚存在差距。这一问题的解决,对于脱贫地区居民增加收入、缩小低收入群体与全国平均水平的差距、推动共同富裕目标的实现,都是必要的制度改革。
调研新问题分析
第一,2016—2024年,赞皇县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人数实现了大幅度增长。这反映出赞皇县工商就业岗位增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政策执行到位。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在缴费额不变的情况下,领取额增加。赞皇县城乡居民领取的养老金中,县级部分比例大幅度提升。以上这些数据说明,赞皇县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执行方面工作成效显著。
2020—2023年,赞皇县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领取额绝对值与全国差距在扩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领取额绝对值与全国差距基本保持稳定。
第二,赞皇县养老保险总参与人数呈现上升趋势,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退休金收入比呈现下降趋势。
赞皇县通过推进全民参保工作,全面落实农民工、灵活就业人员、新业态就业人员以及困难群体参保政策,对企业参保实行“三险合一”,积极促进法定群体应保尽保。这些措施保障了养老保险参保率维持在较高水平,促进了养老保险总参与人数上升。
赞皇县提高养老待遇尤其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开展被征地农民参保补贴,这些工作增加了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养老金收入。侧重补贴城乡居民中的低收入群体,缩小了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养老金收入比。
第三,赞皇县养老保险工作也面临着一些困难和挑战。其中既包括需要在县域内进一步加强相关工作的方面,也包括一些需要在非县域内解决的问题。
赞皇县是脱贫县,脱贫人口众多,根据对脱贫人口帮扶政策五年不变的中央精神,这部分人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用是由政府代缴的,如果针对脱贫人口的相关政策停止实施,将会减少这部分脱贫人口的收入,同时也会影响赞皇县基本养老保险覆盖率。
近两年,赞皇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突出变化是缴纳人数出现下降的趋势,领取人数依然保持上涨趋势。这两个逆反趋势说明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紧迫性。
赞皇县也面临着和其他地区一样的共性问题。一是地区之间养老金差距问题。由于各地区经济水平不同,各县基础养老金差距较大,与发达县市相比存在较大差距。二是养老保险制度内部差距问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总体偏低,绝大多数按最低档次缴费。三是不同制度之间的养老金差距问题。城乡居民与城镇职工之间养老金差距过大,以2024年为例,赞皇县企业退休全年人均领取36595元,而城乡居民全年人均领取只有1872元,相差近20倍,而这两项数据的全国人均水平也相差18倍。解决这些问题对于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对养老保险制度的满意度非常重要,与此同时也需要对全国养老保障制度进行改革。
(编辑 杨利红)
河北省石家庄市赞皇县通过推进全民参保和提高养老待遇等工作,养老保险总参与人数呈现上升趋势,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退休金收入比呈现下降趋势。赞皇县存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代缴人口众多及近两年缴纳人数减少、领取增加的问题,也存在与全国其他地区之间养老金差距、养老保险制度内部差距和不同制度之间的养老金差距这些全国共性问题。在养老保险工作方面,提高养老保险覆盖率和养老金领取待遇,缩小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之间养老金差距,是下一步各级政府需要加快推进共同富裕和在县域内破除城乡二元结构的一项工作。
赞皇县县域内养老保险优化工作观测指标体系
在赞皇县加快推进共同富裕、探索率先在县域内破除城乡二元结构工作进展的观测指标体系中,关于县域内养老保险,我们设立了以下指标:1.养老保险水平指标: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领取金额。2.养老保险负担指标: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纳金额。3.养老保险覆盖能力指标: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纳和领取人数。
以上指标按照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分类考察。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与石家庄市脱贫县、浙江省和全国对比,反映赞皇县推进共同富裕情况。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对比反映县域内养老保险,观测赞皇县县域内破除城乡二元结构情况。
表1 2016-2024年赞皇县养老保险缴纳和领取总人数 单位:人
时间 | 养老金缴纳总人数 | 养老金领取总人数 | 参与人数 | 人口数 | ||||
城乡居民 养老保险 | 城镇职工 养老保险 | 合计 | 城乡居民 养老保险 | 城镇职工 养老保险 | 合计 | 养老保险 | 常住人口 | |
2016 | 77429 | 9319 | 86748 | 32761 | 5360 | 38121 | 124869 | 243685 |
2017 | 73777 | 9639 | 83416 | 34453 | 5488 | 39941 | 123357 | 243469 |
2018 | 73328 | 9785 | 83113 | 36018 | 5634 | 41652 | 124765 | 243302 |
2019 | 72915 | 10077 | 82992 | 36772 | 6015 | 42787 | 125779 | 243106 |
2020 | 69809 | 13760 | 83569 | 38500 | 6091 | 44591 | 128160 | 242549 |
2021 | 71982 | 13234 | 85216 | 39933 | 6165 | 46098 | 131314 | 236541 |
2022 | 65405 | 16103 | 81508 | 41851 | 6651 | 48502 | 130010 | 237055 |
2023 | 65035 | 18011 | 83046 | 43523 | 6902 | 50425 | 133471 | 239555 |
2024 | 61027 | 20095 | 81122 | 45600 | 7248 | 52848 | 133970 | 240180 |
数据来源:赞皇县人社局
如表1所示,赞皇县养老保险参与人数基本呈现上升趋势,2024年与2016年相比增加了9101人,而常住人口数下降了3505人。从赞皇县养老金缴纳人数可以看出,养老金缴纳总人数呈现小幅波动,其中城乡居民呈下降趋势,城镇职工呈上升趋势。从赞皇县养老金领取情况来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领取总人数均呈现逐年上升趋势。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纳人数从2016年到2024年减少了16402人,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纳人数则增加了10776人,养老保险缴纳总人数下降了5626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领取人数从2016年到2024年增加了12839人,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领取人数从2016年到2024年增加了1888人,养老保险领取总人数增加了14727人。
2020年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赞皇县0-19岁人口数为75987人,占常住人口比为31.33%,20岁以上人口数为166562人,占常住人口比为68.67%。2020年赞皇县养老保险参加总人数为128160人,占20岁以上人口数比例为76.94%。由于缺少2024年常住人口结构数据,养老保险参加总人数占常住人口比例不在内。
表2 2016-2024年赞皇县养老保险缴纳和领取总金额
时间 | 养老金缴纳总金额(元) | 养老金领取总金额(元) | ||||
城乡居民 养老保险 | 城镇职工 养老保险 | 合计 | 城乡居民 养老保险 | 城镇职工 养老保险 | 合计 | |
2016 | 9349800 | 41522400 | 50872200 | 32380291 | 143360700 | 175740991 |
2017 | 7285050 | 55483600 | 62768650 | 36696176 | 153910290 | 190606475 |
2018 | 8985200 | 91061043 | 100046243 | 45936411 | 173134602 | 219071013 |
2019 | 15879950 | 97104600 | 112984550 | 49112194 | 197215100 | 246327294 |
2020 | 15689550 | 59268707 | 74958257 | 52874557 | 208279300 | 261153857 |
2021 | 16110750 | 107414400 | 123525150 | 56438949 | 223291400 | 279730349 |
2022 | 15113900 | 121911300 | 137025200 | 61752936 | 235485500 | 297238436 |
2023 | 15819700 | 141131400 | 156951100 | 81483036 | 252577200 | 334060236 |
2024 | 16057300 | 156038600 | 172095900 | 104333900 | 260364600 | 364796500 |
数据来源:赞皇县人社局
备注:2020年城镇职工养老金缴纳总金额与前后两年差距较大,可能受疫情相关政策影响。
从表2中可以看出,赞皇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领取总金额从2016年到2024年增加了71953609元,同期,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领取总金额增加了117003900元。两项养老保险领取总金额均呈现逐年上升趋势。
2016—2024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纳总金额增加了6707500元,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纳总金额增加了114516200元。两项养老保险缴纳总金额均呈现逐年上升趋势。
表2中2020年城镇职工养老金缴纳总金额与前后两年差距较大,可能受疫情期间针对城镇就业职工相关养老保险的优惠政策影响。
表3 2016-2024年赞皇县养老保险缴纳和领取人均数额
时间 | 赞皇县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纳和领取人均值(元) | |||
城镇职工养老保险 |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 |||
缴纳金额 | 领取金额 | 缴纳金额 | 领取金额 | |
2016 | 4455.67 | 26746.4 | 120.75 | 988.38 |
2017 | 5756.16 | 28044.88 | 98.74 | 1065.11 |
2018 | 9306.19 | 30730.32 | 122.53 | 1275.37 |
2019 | 9636.26 | 32787.22 | 217.79 | 1335.59 |
2020 | 4307.32 | 34194.6 | 224.75 | 1373.37 |
2021 | 8116.55 | 36219.21 | 223.82 | 1413.34 |
2022 | 7570.72 | 35406.03 | 231.08 | 1475.54 |
2023 | 7835.84 | 36594.78 | 243.25 | 1872.18 |
2024 | 7765.05 | 35922.27 | 263.12 | 2288.02 |
数据来源:赞皇县人社局
从表3可以看出,从2016年到2024年,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人均缴纳金额增加3309.38元,增长了74%;人均领取金额增加9175.87元,增长了34%。从增长金额上看,人均领取金额高于人均缴纳金额;从增长幅度上看,人均领取金额低于人均缴纳金额。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均缴纳金额从2016年到2024年增加142.37元,增长了118%;人均领取金额增加1299.64元,增长了131%。两项均是后者高于前者。
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在制度上存在着差异,缴纳和领取金额的数据对比表明,城乡居民之间的差异有待于国家相应制度的改革调整。
表4 赞皇县2022-2024年度城乡居民领取人均养老金构成
时间 | 基础养老金(元) | 个人账户 (元) | 养老金合计 (元) | ||
中央部分 | 省级部分 | 县级部分 | |||
2022年 | 98 | 22.5 | 14 | 7.01 | 141.51 |
2023年 | 103 | 22.5 | 26 | 6.61 | 158.11 |
2024年 | 113 | 27.5 | 40.3 | 9.78 | 190.58 |
数据来源:赞皇县人社局
从2022年—2024年赞皇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所领取的养老金情况来看,领取的金额实现了逐年上涨。其中,基础养老金部分上涨数额较大。值得注意的是,县级部分增长了26.3元,增长了188%。
从分析可以更为直观地看出赞皇县2022和2024年度城乡居民养老金构成及变化情况,将相应数据制作成柱状图如下:
从表4和图1可以看出,从2022年到2024年,赞皇县城乡居民人均领取养老金增长了49.07元,其中,中央部分、省级部分和县级部分均有所增加,县级部分增长幅度最大。
从图2可以看出,在赞皇县城乡居民养老金构成中,个人账户仅占5%,基础养老金(中央部分、省级部分和县级部分)占比95%。
2024年度和2022年度相比,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人数出现下降,其中各档次分布情况见表5(根据赞皇县人社局提供资料,100元档次为政府代缴和脱贫户缴费,赞皇县2023年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情况与2022年相同):
表5 赞皇县2022和2024年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情况
| 2022年度 | 2024年度 | ||
缴费档次 | 缴费人数(人) | 占比 | 缴费人数(人) | 占比 |
100元档 | 7012 | 10.69% | 6605 | 10.82% |
200元档 | 55011 | 83.88% | 50113 | 82.12% |
300元档 | 837 | 1.27% | 910 | 1.49% |
500元档 | 1861 | 2.83% | 2275 | 3.73% |
1000元档 | 599 | 0.91% | 726 | 1.19% |
3000元档 | 120 | 0.18% | 124 | 0.20% |
5000元档 | 51 | 0.07% | 75 | 0.12% |
8000元档 | 89 | 0.13% | 199 | 0.33% |
共 计 | 65580 | 100% | 61027 | 100% |
数据来源:赞皇县人社局
如表5所示,2022年—2024年赞皇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集中于较低档次,其中100元和200元档合计占比90%以上。
2020至2023年赞皇县与全国养老保险人均缴纳和领取值对比分析。
表6 2020—2023年养老保险人均缴纳领取统计
年份 | 地区 | 人均缴费额(元/年) | 人均领取额(元/年) | ||
城镇职工 | 城乡居民 | 城镇职工 | 城乡居民 | ||
2020年 | 赞皇县 | 4307 | 225 | 34195 | 1373 |
全国 | 8816 | 331 | 40198 | 2088 | |
2021年 | 赞皇县 | 8117 | 224 | 36219 | 1413 |
全国 | 12652 | 405 | 42928 | 2291 | |
2022年 | 赞皇县 | 7570 | 231 | 35406 | 1476 |
全国 | 12969 | 435 | 43268 | 2456 | |
2023年 | 赞皇县 | 7836 | 243 | 36595 | 1872 |
全国 | 14100 | 453 | 44829 | 2671 | |
数据来源:全国数据来源为人社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和财政部《全国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决算表》,在其基础上进行计算。
如表6所示,赞皇县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均缴费额和人均领取额均低于全国水平。2020至2023年全国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领取总金额和人数见表7,全国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人均缴费和领取额据此计算得出。
表7 2020—2023年全国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领取金额和人数
年份 |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 ||||||
缴费总额 (亿元) | 缴费人数 (万人) | 领取总额 (亿元) | 领取人数 (万人) | 缴费总额 (亿元) | 缴费人数 (万人) | 领取总额 (亿元) | 领取人数 (万人) | |
2020 | 28967.83 | 32859 | 51301 | 12762 | 1262.12 | 38176 | 3355 | 16068 |
2021 | 44175.57 | 34917 | 56481 | 13157 | 1563.45 | 38584 | 3715 | 16213 |
2022 | 47608.96 | 36711 | 59035 | 13644 | 1675.32 | 38488 | 4044 | 16464 |
2023 | 53478.09 | 37925 | 63639 | 14196 | 1688.39 | 37254 | 4613 | 17268 |
注1:表中养老保险缴费和领取人数、领取金额数据来源为人社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缴费总金额数据来源为财政部《全国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决算表》,缴费总额为保险费收入,不包含财政补贴收入、利息收入和委托投资收益。 2:此表中不含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和个人养老金数据。 | ||||||||
2020至2023年间,赞皇县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人均缴纳额增长了3529元,人均领取额增长了2400元;全国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人均缴纳额增长了5284元,人均领取额增长了4631元。赞皇县与全国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人均领取额差由2020年的6003元扩大到2023年的8234元。
2020至2023年间,赞皇县城乡居民养老金在人均缴纳额基本不变的情况下,人均领取额增长了499元;全国城乡居民养老金人均缴纳额增长了122元,人均领取额增长了583元。赞皇县与全国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人均领取额差由2020年的715元扩大到2023年的799元。在缴费不变的情况下,赞皇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均领取增长额与全国水平差距不大。
2023年赞皇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均领取额是缴费额的7.70倍,全国为5.90倍。对参与者来说,赞皇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负担相对较轻。
由于养老保险制度未实现全国统筹,赞皇县和全国养老金水平尚存在差距。这一问题的解决,对于脱贫地区居民增加收入、缩小低收入群体与全国平均水平的差距、推动共同富裕目标的实现,都是必要的制度改革。
调研新问题分析
第一,2016—2024年,赞皇县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人数实现了大幅度增长。这反映出赞皇县工商就业岗位增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政策执行到位。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在缴费额不变的情况下,领取额增加。赞皇县城乡居民领取的养老金中,县级部分比例大幅度提升。以上这些数据说明,赞皇县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执行方面工作成效显著。
2020—2023年,赞皇县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领取额绝对值与全国差距在扩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领取额绝对值与全国差距基本保持稳定。
第二,赞皇县养老保险总参与人数呈现上升趋势,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退休金收入比呈现下降趋势。
赞皇县通过推进全民参保工作,全面落实农民工、灵活就业人员、新业态就业人员以及困难群体参保政策,对企业参保实行“三险合一”,积极促进法定群体应保尽保。这些措施保障了养老保险参保率维持在较高水平,促进了养老保险总参与人数上升。
赞皇县提高养老待遇尤其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开展被征地农民参保补贴,这些工作增加了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养老金收入。侧重补贴城乡居民中的低收入群体,缩小了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养老金收入比。
第三,赞皇县养老保险工作也面临着一些困难和挑战。其中既包括需要在县域内进一步加强相关工作的方面,也包括一些需要在非县域内解决的问题。
赞皇县是脱贫县,脱贫人口众多,根据对脱贫人口帮扶政策五年不变的中央精神,这部分人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用是由政府代缴的,如果针对脱贫人口的相关政策停止实施,将会减少这部分脱贫人口的收入,同时也会影响赞皇县基本养老保险覆盖率。
近两年,赞皇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突出变化是缴纳人数出现下降的趋势,领取人数依然保持上涨趋势。这两个逆反趋势说明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紧迫性。
赞皇县也面临着和其他地区一样的共性问题。一是地区之间养老金差距问题。由于各地区经济水平不同,各县基础养老金差距较大,与发达县市相比存在较大差距。二是养老保险制度内部差距问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总体偏低,绝大多数按最低档次缴费。三是不同制度之间的养老金差距问题。城乡居民与城镇职工之间养老金差距过大,以2024年为例,赞皇县企业退休全年人均领取36595元,而城乡居民全年人均领取只有1872元,相差近20倍,而这两项数据的全国人均水平也相差18倍。解决这些问题对于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对养老保险制度的满意度非常重要,与此同时也需要对全国养老保障制度进行改革。
(编辑 杨利红)
新发展阶段既是我国“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阶段,也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进入不可逆转的历史进程,实现从全面小康到现代化强国、从追赶到引领、从高速增长到高质量发展大跨越的阶段。“两个大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相互交织、大国间竞争博弈的日益加剧、比较优势的根本转化使经济发展的不稳定、不确定性因素显著增强,经济领域面临前所未有的风险和挑战,必须做到胸怀大局、科学研判、精准施策,不断增强识别和抵御经济风险的能力。
胸怀大局:全面把握维护国家经济安全的战略地位
新发展阶段,国际形势的高度不确定性使国家经济安全的重要性日益凸显,从国家安全、民族复兴、外部挑战、人民生活等多个层面深刻认识和把握国家经济安全的战略地位,能够为部署经济安全战略,制定路线方针政策提供重要依据。
(一)经济安全是国家安全战略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维护经济安全是一个动态的历史过程,其在国家总体安全中的地位日益突出。新中国成立尤其是改革开放以后,我国经济安全格局实现了从被动防御向开放竞争的转变,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加入WTO,不断融入全球化发展。进入新发展阶段,我国面临国际竞争,特别是以美西方为主的大国博弈,美国对中国的遏制尤为突出,经济安全作为国家安全的基础,不仅直接决定经济发展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而且与政治、军事、文化、社会、生态等其他领域安全的关联程度日益加深,成为赢得民心、巩固政权和稳定社会的重要保障。要正确认识和把握经济安全的基础地位,不断完善宏观经济政策,着力解决深层次矛盾问题,以经济安全筑牢国家总体安全的物质屏障。
(二)经济安全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根本前提
新发展阶段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不可逆转且面临巨大挑战的阶段。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绝不是轻轻松松、顺顺当当就能实现的,我们越发展壮大,遇到的阻力和压力就会越大,面临的外部风险就会越多。”我国正处于由大向强发展的新起点、由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向更高阶段迈进的新时期、由中等偏上收入国家迈向高收入国家的新阶段,我们要从实现民族复兴战略全局的高度,着力防范和化解因经济结构、发展观念、发展思路固化造成的经济安全风险挑战,畅通经济运行的血脉和筋络,有效应对单边主义和保护主义挑战,筑牢以数字经济、人工智能、生物医药、现代能源、信息技术、生命科学等高新技术为主导的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的安全保障,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坚实支撑。
(三)经济安全是应对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必要条件
当前,世界经济面临曲折和风险,“单边主义、保护主义逆流滋长”,逆全球化风险影响日益加剧,国际的经济斗争日益尖锐,科技战、贸易战等手段成为大国间竞争博弈的主战场,构筑稳固的经济安全格局,实为应对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必要条件。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与世界经济高度融合和相互依存,既促进了经济发展,改善了安全环境,也使我国经济稳定受到国际经济波动和政治博弈的挑战。随着我国在对外开放中长期依赖的人口红利、资源红利、全球化红利逐渐减退,世界经济下行风险、全球金融风险、通货膨胀风险、汇率风险等严重威胁我国经贸安全。这要求我们必须深刻把握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新特点、新要求,注重对外部经济风险的防控和评估,有效应对和反击美国政府对全球发动的关税战、贸易战,既通过自身经济发展,提高抵御国际经济风险的能力和水平,又承担大国责任,推动形成国际经济安全合作新局面。
(四)经济安全是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根本保障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 经济安全作为国家安全的基础,直接影响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安全感,经济领域出现的任何风险和波动,都能直接或间接地在人民群众的生活中显现出来。新发展阶段伴随社会主要矛盾的转化,人民对经济安全的需求呈现多维度和多样化态势,安全的经济发展环境成为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基本前提。因此,维护国家经济安全必须时刻将人民群众的需求放在第一位,为人民群众创造更加安全稳定的经济环境。
科学研判:及时发现影响国家经济安全的风险挑战
新发展阶段,各类风险挑战呈现易发和高发态势,如果发现不及、应对不力,就会传导、叠加、演变,最终导致小的经济风险演变为大的经济风险,局部经济风险演变为系统性经济风险,国际经济风险演变为国内经济风险,经济领域风险演变为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其他领域风险,危及党的执政地位和国家总体安全,而科学研判是防范和化解经济安全风险的根本前提。
(一)新发展阶段的经济发展风险
发展与风险相伴而生,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不发展有不发展的问题,发展起来有发展起来的问题,而发展起来后出现的问题并不比发展起来前少,甚至更多更复杂了。”随着我国劳动力成本逐步上升,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达到瓶颈,旧的生产要素组合方式已经难以持续,经济发展风险逐渐暴露出来。
一是不发展带来的风险。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发展是解决我国一切问题的基础和关键”,不发展是最大的经济不安全因素。新发展阶段,我国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仍是世界上最大发展中国家的基本国情没有变,发展仍是解决我国一切问题的总钥匙。一方面,安全离不开发展的物质支撑;另一方面,发展中形成的问题需要依靠发展来解决。伴随着经济增速的调整,市场主体在经济繁荣时期盲目投资、社会供需失衡、国际金融动荡等原因造成的经济泡沫、影子银行、债务危机等风险逐渐暴露出来,需要我国大力发展实体经济,培育创新动能,破除无效供给,提高经济风险的应对效能,跨越“中等收入陷阱”,实现化危为机的根本转变。
二是违背经济发展规律带来的风险。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涵盖的社会基本矛盾规律、价值规律、货币流通规律、剩余价值规律、资本积累规律、经济周期规律等,共同架构起指导经济平稳运行的基本准则。违背经济发展规律极易形成经济风险甚至发生大规模经济危机。新发展阶段,维护国家经济安全,要结合实际创造性地运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遵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防止出现因违背经济发展规律造成经济发展不可持续和共同富裕进程受阻等风险挑战。
三是发展不平衡不充分带来的风险。当前,区域与城乡、收入与分配、供给与需求、实体经济与虚拟经济、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等经济发展不平衡问题和市场竞争、效率发挥、有效供给、动力转换、制度创新不足等经济发展不充分问题,成为我国经济循环不畅,诱发系统性经济风险的深层次因素,需要科学研判、综合施策,正确处理稳增长、调结构、防风险三者之间的关系,实现有质量、有效益和可持续的发展,保障国家经济安全。
(二)新发展阶段的经济转型风险
高质量发展是新发展阶段的主题,这在客观上要求发展格局的重心以国内大循环为主、国内大循环和国际循环相互促进,宏观经济调控的着力点由需求侧向供给侧与需求侧双向发力转变。原有的发展方式、产业结构的平衡关系将被打破,体制性、周期性、结构性问题相互交织,存量风险和增量风险相互叠加,经济转型的风险压力明显加大。
一是产业转型升级风险。产业转型升级是产业从价值链的中低端上升至中高端的过程。需更加警惕在产业转型升级过程中技术、人才、创新支撑不足的风险,因传统产业衰退造成的产业结构脱实向虚的风险,新旧动能转换不畅引发的产业接续断档的风险,产能过剩的风险,产业链供应链受阻的风险,保障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是经济结构失衡风险。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我国经济发展质量稳步提升,但“三大结构失衡”问题仍是新发展阶段影响经济转型的突出问题。首先,应高度警惕实体经济结构性供需失衡风险,防止出现因实体经济有效供给不足引发的供给与需求失配风险,以及无效供给过剩引发的低端产能过剩及能源资源浪费风险;其次,应高度警惕金融和实体经济失衡风险,防止出现因实体经济结构性失衡、盈利下降导致资金盲目投入金融领域引发的大规模金融风险;最后,应高度警惕房地产和实体经济失衡风险,防止出现因人地失衡、投资失衡、供需错配造成房价涨落异常、房地产市场秩序失衡,引发金融风险。
三是金融债务危机风险。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甚至影响着经济健康发展。”近年来,不良资产风险、流动性风险、债务违约风险、互联网金融风险造成的信贷问题和银企债务问题日益突出。新发展阶段,为保障经济向更高形态转变,我们需更加警惕因高杠杆引发的高投机行为以及因经济增速放缓引发的宏观债务水平持续上升等宏观金融债务风险,警惕金融业跨行业、跨市场、跨区域、跨境交叉传导等中观金融债务风险,警惕金融机构自身存在的影子银行、不良贷款、信用和流动性风险上升等微观金融债务风险。
四是管理体系滞后风险。经济风险管理体系是为研判、预警、应对经济风险建立起来的一整套组织机构、相关制度和运作流程,旨在增强防范和化解经济风险的能力。新发展阶段,可以预见和难以预见的经济风险因素明显增多,非传统领域安全问题日益凸显,需要更加警惕风险识别管理中的薄弱环节,不断完善风险管理体制机制,筑牢国家经济安全保障网。
(三)新发展阶段的经济竞争风险
改革开放以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构筑起了“自由竞争,优胜劣汰”的机制。新发展阶段,国际各经济主体间的竞争日益复杂激烈,国际国内经济发展高度不确定性带来风险,要防止引发系统性经济风险。
从国内层面看,随着我国经济增长中资源红利、人口红利的逐渐减退,关联企业的盈利空间相对缩减,各经济主体为占有市场份额而投入更多的精力和成本,甚至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谋取利益,扰乱市场秩序。首先要警惕因行业垄断和地方保护造成的扭曲市场资源配置功能,危害经济领域公平正义的风险挑战;其次,要警惕因过度竞争造成的产能过剩和资本无序扩张等风险,以及因无序竞争造成的市场投机、市场垄断、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等风险,或者因同质化竞争造成的经济利润缩减、技术突破缓慢、资源浪费等风险;最后,要警惕因违背竞争规律、市场规律、价值规律造成的产业链供应链不稳、经济循环不畅等风险。
从国际层面看,国际上以技术竞争为核心的经济竞争日益激烈,我们要充分抓住机遇发展科学技术,提升产业竞争能力。受单边主义、保护主义影响,近些年,经济全球化遭遇逆流,必须警惕因过度依赖投资与出口需求拉动经济增长、导致我国产业结构长期处于中低端的风险,警惕部分国家通过贸易摩擦、经济封锁、经济制裁等不正当竞争手段试图转嫁危机,遏制我国经济发展的风险,警惕部分国家采取的极度量化宽松政策对我国宏观经济稳定和货币安全造成冲击的风险。
精准施策:妥善解决威胁国家经济安全的现实问题
新发展阶段既是一个经济向更高水平、更高层次、更高质量迈进的时期,也是我国经济风险不断积累甚至集中显露的时期,需要在明晰方位、识别风险的前提下,靶向发力、精准施策,从根本上解决威胁国家经济安全的现实问题。
(一)推动经济体制改革,维护国家经济发展安全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指出:“中国式现代化是在改革开放中不断推进的,也必将在改革开放中开辟广阔前景。”新发展阶段,面对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等多重压力,必须进一步通过全面深化改革解决影响经济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
一是坚持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我国国有经济拥有雄厚的经济实力和先进的技术设备,凝聚着我国最先进的生产力,控制着国民经济命脉。发展壮大国有经济对于发挥社会主义制度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势,追赶国际科技和产业发展前沿,维护国家经济主权安全具有关键作用。在具体实践中,既要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完善各类国有资产管理体系,推动国有经济结构调整、布局优化、战略重组,提升国有企业核心竞争力和战略能力,又要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促进各类资本优势互补,营造开放包容的市场秩序和竞争环境,守住不发生重大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二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既能够发挥市场经济的长处,又能够发挥社会主义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势。新发展阶段,既要着力发展财税制度、产权制度和金融体系,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有效应对“市场激励不足、要素流动不畅、资源配置效率不高、微观经济活力不强”等问题,又要着力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建立安全稳定的营商环境,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有机结合,保障经济发展行稳致远。
三是科学精准实施宏观经济政策。增强风险意识,树立底线思维,提高宏观经济政策的前瞻性和针对性,科学精准制定发展与安全所需要的各类宏观政策,形成政策合力,提高宏观政策的针对性和稳定性,有效防范宏观经济大起大落。
(二)提升创新体系效能,保障国家经济转型安全
新发展阶段既是全球经济结构的重塑期,也是全球创新版图的重构期,需要不断提升创新体系效能,着力解决核心技术“卡脖子”问题,防范经济领域重大风险挑战。
一是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实现科技自立自强。只有把核心技术掌握在自己手里,才能有效应对经济竞争新挑战。首先,要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科技创新的重大和迫切需求,解决重大技术难题,在新兴产业领域锻造领先世界的新科技,彻底改变经济发展受制于人的局面;其次,要加强前瞻部署,统筹把握新一轮科技革命和我国科技发展的态势及阶段性特点,着力攻克国内外科技创新前沿问题,赢得国际经济合作竞争的战略主动权;最后,要激发创新潜能,健全促进各类先进生产要素向发展新质生产力积聚体制机制,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夯实创新人才基础,加快构建布局合理、分工接续、协同高效的创新体系,抢占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制高点,维护国家科技和经济领域安全。
二是畅通国民经济循环,保障产业链供应链安全。首先,坚定实施扩大内需战略,保障国内产业链供应链稳定安全。我国应把扩大有效需求同深化供给发展有机结合起来,通过提升消费水平、拓展投资空间、优化就业结构、增加居民收入、完善社会保障,有效挖掘释放国内需求潜能,培育完整内需体系。其次,坚持以高质量供给引领,保持重点产业链供应链自主可控。应持续推进产业链与创新链深度融合,提高供给质量和韧性,保障粮食、能源、重要资源等领域供给安全,既在纵向上实现生产、分配、流通、消费各环节循环畅通,又在横向上实现城乡之间、区域之间、产业之间、实体与虚拟经济之间循环流转,有效应对国际经济竞争风险。最后,处理好国内国际双循环的关系,推动世界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畅通。既坚持内循环驱动发展战略,以超大规模的市场获得参与国际经济循环的竞争优势;又巩固扩大“一带一路”优势和影响,积极参与国际贸易规则重构,推动在全世界范围内形成产业拉动、贸易协同的经济循环体系。
三是创新外商投资管理体制,应对金融债务危机风险。我们应深化金融体系改革,创新外商投资管理体制,既加强跨境资金流动自由化制度创新,又不断完善外商投资准入限制和监管审查,构建事前风险研判,事中风险监测、事后风险评价机制,严禁资本的无序扩张,有效提升外资引进质量。
四是加强知识产权管理保护,防范国家秘密技术外泄风险。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只有严格保护知识产权,才能有效保护我国自主研发的关键核心技术,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为此,必须加强顶层设计和科学立法,构建知识产权风险预警和应对机制,完善网络安全监察体系,严格管理和审查涉及国家经济安全的知识产权,积极参与制定全球知识产权治理规则和全球反垄断相关法律法规,并以合法有效手段解决国际知识产权争端。
(三)推动国际经济合作,实现世界经济共同安全
新发展阶段,维护国家经济安全必须坚持共同安全理念,积极扩展“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经济合作,以世界经济普遍安全保障我国经济安全不受侵害。
一是共同维护国际经济环境,合作应对经济风险。我国作为开放包容、安全稳定国际经济环境的倡导者、践行者和推动者,必须坚定不移扩大对外开放,以中国经济增长带动世界经济复苏,并推动各国以对话协商、寻求共识等方式开展经济合作,共同应对世界经济风险挑战。
二是共同构建经济伙伴关系,实现经济互利共赢。现阶段,金融危机、粮食短缺、能源紧张、产业链供应链不畅、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等普遍性经济安全问题,既不是一个国家单独面临的问题,也不是一个国家能够独自解决的问题。这需要我们瞄准国际需求,积极构建共同合作的经济伙伴关系,采取包容发展的宏观经济政策,把控好政策外溢效应,推动形成共同安全发展模式。
三是共同完善全球经济治理,规范国际经济秩序。我国应继续坚持“以平等为基础、以开放为导向、以合作为动力、以共享为目标”的全球经济治理观,履行大国责任,与世界一起构建更高水平的国际经贸规则,坚持对话而不对抗、包容而不排他,弘扬和平、发展、公平、正义、民主、自由的全人类共同价值,携手构建人类经济命运共同体,共同抵御全球经济风险挑战。
(编辑 宋斌斌)
近年来,我国汽车产业国际竞争力显著增强,新能源汽车发展优势不断巩固,培育世界一流汽车企业、加快建设汽车强国面临重要机遇。同时,我国汽车市场由高速增长进入平稳增长阶段,国内车企为抢占市场份额激烈竞争,经营效益出现下滑,通过并购重整等方式调整产业结构,提高产业集中度和企业综合实力,促进头部企业形成引领的产业竞争格局,成为当务之急。
国内外汽车产业竞争格局对比分析
(一)我国汽车产业集中度有待提升,企业竞争格局持续演变
我国现代汽车工业自20世纪80年代正式起步,依靠国家战略引导、超大规模市场、完善工业体系等优势实现快速发展。目前,我国汽车产业仍在快速发展中,一批骨干车企持续发展壮大,但尚未形成稳定的竞争格局,呈现车企数量增长快、企业间激烈竞争的特点。
一是汽车企业数量多。汽车产业是万亿级产业赛道,产业链长、关联度高、拉动性大,增强了企业和地方政府发展积极性。2000年以来汽车企业数量快速增长,到2024年有汽车产量的企业超过60家,其中有40多家车企年产销量不足10万辆。
二是产业集中度有待提升。长期以来,一汽、东风、长安、上汽、广汽、北汽、奇瑞、吉利、长城、比亚迪10家骨干汽车企业合计产销量占全国产销量的比重约85%,其中产销量排名前五位的企业合计产销量占全国产销量的比例约50%。
三是产业格局持续演变。目前,10家骨干汽车企业中有7家年产销量集中在200万-300万辆,企业规模差距小且产品同质化严重,品牌特色尚未形成,企业围绕市场份额的竞争激烈。2024年,比亚迪、吉利、奇瑞国内产销量排名较上年分别提升2、3、2个位次至第1位、第4位、第6位。
(二)海外主要汽车大国产业集中度高,企业竞争格局稳定
美国、德国、日本是传统汽车强国,经过100多年的发展,美日德各主要汽车企业普遍产销规模大,品牌全球影响力强,在激烈市场竞争中形成较为明显的产品特色和独特市场优势,构建起较为成熟的产业竞争格局,呈现高集中度、高稳定性的特点。
美国汽车产业呈现“三强一新”的竞争格局,福特等4家企业全球销量占美国汽车品牌全球销量的比例超过98%。福特汽车、通用汽车、克莱斯勒是美国老牌大型汽车企业,2024年全球销量分别为422万辆、416万辆、185万辆,特斯拉专注于生产新能源汽车,2024年汽车销量约200万辆。
德国汽车产业呈现“三足鼎立”的竞争格局,大众汽车、奔驰汽车、宝马汽车基本组成了整个德国汽车工业。其中,大众汽车在经济车型领域销量领先,奔驰、宝马属于豪华车生产企业,分别在舒适性、技术性能方面形成发展特色,2024年,三家车企销量分别为858万辆、228万辆、217万辆,排名稳居全球前十位。
日本汽车产业呈现“一超多强”的竞争格局,主要有丰田、本田、日产、铃木、马自达、三菱6家汽车企业,合计销量占日本汽车品牌全球销量的98%左右。经过多年发展,日本各车企形成了差异化发展优势,开展错位竞争。如丰田汽车凭借成本优势发展成为全球最大的汽车企业,2024年产量超过1000万辆;本田和日产依托技术特色,铃木依托小型车优势,年产销量均超过300万辆。
海外汽车企业做强做大的经验分析
(一)并购重整是推动形成跨国车企的重要路径之一
从历史看,在汽车产业快速发展的黄金时期,美国、德国、日本等主要汽车强国均出现数量庞大的汽车企业,在激烈竞争中,有技术、资金、市场、产品等优势的企业通过并购重整其他企业,逐渐发展成具有全球竞争优势的大型汽车企业集团,产业竞争格局大体经历了“分散—集聚—寡头”的发展历程。
20世纪初,德国有汽车生产企业超过50家,大众汽车成为德国第一大汽车生产企业后,陆续收购德国的汽车联盟(奥迪前身),欧洲的西亚特、斯柯达、宾利、布加迪、兰博基尼、Scania和MAN等企业,实现了巩固和扩大汽车市场、引入创新技术、降低生产成本、丰富产品线等目标,不断发展壮大。
20世纪初,美国有汽车生产企业超过100家,企业间竞争激烈,通用汽车成立后,陆续收购了美国的凯迪拉克、奥克兰、GMC、雪佛兰,欧洲的沃克斯豪尔、萨博汽车等企业,提高了美国汽车产业的集中度,促进了美国汽车产业升级,造就了世界级跨国车企。
20世纪30年代,日本有汽车生产企业超过30家,丰田汽车成立后,陆续收购了国内的日野、大发、斯巴鲁等企业,与马自达、铃木汽车交叉持股,实现了开拓市场、引进技术、丰富产品线、共同应对市场挑战等目标,逐步成长为全球第一大汽车企业。
(二)主要跨国车企并购重整的做法
丰田、大众、通用等跨国车企在发展壮大过程中均经历了并购重整历程,兼并收购是主要方式,主要有以下3种典型做法。
一是收购同类型企业,获取规模经济效应,扩大市场份额。汽车企业通过兼并同类型企业,可以有效减少竞争对手,获取新的经销商等市场资源,快速提升市场占有率,同时可以通过协同管理降低边际生产成本,提高盈利水平。最具代表性的是大众汽车。20世纪80年代,第二次石油危机爆发,欧洲汽车市场需求下降,汽车企业利润下滑,行业竞争加剧,为降低生产成本,扩大市场份额,大众汽车陆续收购西班牙车企西亚特和捷克车企斯柯达,分别开拓了西欧和中欧市场,巩固了其在欧洲市场的领袖地位,为大众汽车成长为全球大型汽车企业集团奠定了基础。2024年,大众汽车销量排名全球第二位,其中斯柯达、西亚特合计销量对大众汽车全球销量的贡献率接近20%。其次是丰田汽车。从1967年开始,丰田汽车陆续收购大发汽车股权,到2016年完成全部收购,此后又分别于2017年和2019年收购马自达汽车、铃木汽车约5%的股权,合力开拓海外市场,共同开发电动汽车、自动驾驶等新技术。经过频繁的兼并收购,丰田汽车发展实力不断壮大。
二是收购差异化品牌,丰富产品线,做大品牌影响力。汽车是具有较强品牌传播属性的产品,市场声量、口碑传播等是影响汽车销售的重要因素。汽车企业通过收购具有品牌、技术、产品等优势的企业,可以快速获取优势资源,扩大产品覆盖范围,补足发展短板,提升品牌声量,做强品牌实力。以丰田汽车为例,从20世纪60年代开始,丰田汽车陆续收购具有商用车竞争优势的日野汽车、小型车竞争优势的大发汽车的股份,成为可以提供从大型卡车到小型迷你车所有车型全系列产品的大型汽车企业集团。2020年,丰田汽车获得斯巴鲁汽车20%的股权,把斯巴鲁汽车变为旗下子公司,快速建立了AWD四驱技术和纵置后驱平台优势,同时弥补了在跑车市场的空缺。2012年大众汽车将保时捷变成旗下子品牌,填补了其在顶级豪华车市场领域的空白,实现顶级豪华车、乘用车、商用车市场全覆盖,盈利水平大幅提升。2024年,保时捷汽车销量为30万辆,实现利润超过50亿欧元,贡献了大众汽车约30%的利润。
三是积极寻求海外并购,加速国际化发展。国际化发展是汽车企业做大做强的重要路径。在产品出口达到一定规模后,汽车企业会选择并购海外品牌进行海外生产,以规避高关税和进一步拓展海外市场。通用汽车是国际化发展的典型代表。为提升欧洲市场销量,20世纪20-30年代,通用汽车先后收购英国的沃克斯豪尔汽车、德国的欧宝汽车,快速进入当地市场。在大萧条时期,欧宝和沃克斯豪尔的销量依然保持稳健增长,在20世纪30年代中期,通用汽车约200万辆汽车销量中,海外销量占比约20%。在1971—2002年间,通用汽车陆续收购了日本五十铃、瑞典萨博汽车、韩国大宇汽车等企业股权,逐步成为世界级跨国汽车公司,在较长一段时期内是全球最大的汽车企业,2024年汽车销量排名全球第四位。福特汽车在全球化发展过程中,也曾阶段性持有马自达、沃尔沃、路虎等车企股权,迅速拓展亚洲、欧洲等市场,加快全球化发展步伐。2024年,福特汽车销量排名全球第七位,其中美国以外市场销量占比约50%。
从不同跨国车企的发展历程看,企业并购重整并不只采用单一模式,而是根据经济发展形势和企业发展特点,在不同阶段采用不同做法,大致呈现“兼并同类车企做大市场份额—兼并差异化品牌丰富产品线—海外并购提升全球影响力”的模式。
国外车企并购经验对我国构建汽车强国的启示
当前,我国处于培育世界一流汽车企业、加快建设汽车强国的关键时期。参考跨国车企通过并购重整实现做强做大的做法,国内车企可通过强强联合、跨品牌并购、交叉持股等方式进行并购重整,持续提升在国内外市场的竞争力和影响力,加快向世界一流企业迈进。
一是骨干汽车企业强强联合,形成发展合力。我国车企要与跨国车企在全球市场开展竞争,还需在产销规模、盈利水平、品牌影响力等方面不断提升。骨干汽车企业可以通过组建发展联盟、开展企业间并购重整等方式实现强强联合,一方面能够降低企业间同质化竞争,减少研发、营销等资源的重复投入,提高企业经营规模水平;另一方面有利于壮大企业产品、技术、市场等综合实力,形成发展合力,提升参与国际竞争的能力。
二是骨干汽车企业收购新能源汽车特色企业,实现优势互补。我国部分骨干汽车企业新能源汽车转型有待加速,部分造车新势力企业在电动化、智能化领域拥有特色化发展优势,但经营持续亏损。骨干车企可以和品牌特色明显的造车新势力企业开展技术、品牌、市场等方面合作,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进一步收购造车新势力企业,发展具有新能源汽车特色的子品牌,实现资源优势互补,巩固扩大新能源汽车发展优势。
三是骨干汽车企业开展股权等合作,加速国际化发展。近年来,我国持续成为汽车和新能源汽车出口大国,汽车产业国际化发展迈出坚实步伐。在拓展国际市场过程中,汽车企业可以通过交叉持股等方式形成资本联盟,在海外设立生产整车的合资公司,在新能源汽车等领域开展合作,相互补充产品线,共同塑造中国汽车的品牌形象,也可以通过收购或入股海外汽车企业子公司等方式,快速获取海外经销商等资源,提升海外市场发展能力。
从跨国车企的并购重整历程可以看出,并购重整对于汽车企业是一个战略工程,需要持续推进、稳步实施,如丰田汽车完成对日野、大发的控股收购前后用时超过30年。因此,骨干汽车企业开展并购重整,要结合国际汽车产业竞争形势和自身发展特点,分阶段、有步骤地稳步推进。
(编辑 宋斌斌)
内容提要: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是党中央推动中国式现代化的重大决策,要求破除地方保护、消除市场分割,释放市场潜能。但传统市场监管模式难以适应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法治化需求。“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可通过“非禁即入”的赋权逻辑与风险的精准防控,重构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建议通过立法保障确立“负面清单”的监管模式,统一清单标准和范围以消除地方壁垒;以监管协同和公私合作,打通执行梗阻,形成“多元共治”的分工合作格局,为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创造一流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关键词:全国统一大市场;负面清单;立法完善;监管协同
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纵深建设,是党中央立足新发展格局、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重大战略部署。2022年4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提出通过破除地方保护、消除市场分割、畅通要素流动等手段,构建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的国内统一市场。2024年8月,《公平竞争审查条例》正式施行,标志着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进入规则治理的法治化阶段。
从法学视角审视,这一战略的实施既源于我国超大规模市场优势尚未完全转化为高质量发展动能的现实困境,更是在高水平扩大对外开放与国际规则接轨的背景下,通过法治化手段治理重构市场体系和规则,提升践行国际经贸规则的重要探索。在此背景下,如何通过制度创新重构政府监管权力与市场自主权利的边界,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成为深化市场监管体制改革的核心命题。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市场监管体系在构建市场规则、规范市场秩序、防范系统性风险方面取得显著成效,但一直延续以“管控型”理念为核心的传统行政监管模式。以“正面清单”化的市场管理为内核,通过行政许可等目录式的监管手段构筑市场经营准入标准,这一制度设计在特定历史阶段发挥一定作用,但与当前新发展格局下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所需的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治理需求之间呈现出明显的制度差异,需要向现代化管理转型。
地方保护主义及其导致的区域市场分割现状,是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面临的一大制度梗阻,具有深刻的制度路径依赖特征——本质上体现出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过程中,行政分权与市场机制交互作用的现象。1994年分税制改革后,地方政府在扩大财政自主权的同时,也逐渐承担了更多公共服务的支出义务。为了保障财政收入,地方政府倾向于通过行政手段保护本地企业,形成税收和补贴属地化竞争格局。例如,在我国光伏产业发展初期,各地政府普遍给予财政补贴以鼓励产业发展。但随着近年来整体产业技术水平日臻成熟以及国际市场规模扩大,全国性的补贴政策逐步退坡,但仍有部分地方政府为扩大企业产能,曾经对本地区的光伏产业提供补贴。其实质是将财政补贴异化为市场准入的隐性壁垒,反映了地方财政目标与市场统一诉求的深层冲突。
此外,以GDP为核心的政绩考核体系进一步强化了地方政府的区域之间相互竞争逻辑。地方政府倾向于通过制定区域性产业政策、设置本地化资质要求等方式,优先扶持本地企业。例如,2023年厦门翔安区建设与交通局曾出台《关于印发翔安区必须招标限额以下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限额以下工程优先选择本区企业,甚至将招标代理机构资质与区内分支机构挂钩。此类行为虽事后被反垄断执法机构纠正,但其背后却折射出诸多地方政府的治理理念仍然带有地方保护主义倾向,为维持既有产业优势,通过隐性补贴、差别化监管等手段阻碍跨区域资源整合,导致区域市场分割状态之下的低水平重复建设与产能过剩并存,不仅妨碍深化制度改革,还阻碍市场出清机制发挥作用。
“正面清单”的立法模式,往往通过列举允许经营事项和应当采取的经营行为形成准入壁垒及监管依据。这种制度设计曾经在一定程度上规范了行政机关的自由裁量权,但在科技创新、绿色发展等要求不断提升的新的市场环境下,通过中央立法统一设置“正面清单”,难以穷尽所有允许的市场准入领域和经营事项,因此新兴产业或业态的具体准入和经营规则的设定更多依赖地方立法试点,这就加剧了规则供给的碎片化。换言之,地方政府基于本地治理需求,往往频繁通过地方性法规、规章来增设地方标准的准入条件或细化经营标准,而不同地区的地方立法机关在立法能力、利益诉求、对市场规律的把握等方面存在客观差异,各地方立法之间的体系化协同对统一大市场形成障碍和挑战。
例如,河南省郑州、开封、许昌、周口四市虽通过协同立法分别制定《贾鲁河保护条例》,但上下游在生态保护与产业发展间的利益分歧,仍导致立法内容和实践执行标准存在一定差异。尽管四市实现了“生态环境监测网络”“联合执法机制”等监管制度的初步协同,但在产业准入、河道责任分担、生态补偿标准等关键问题上尚未形成一致性的具体规则,仅以原则性条款暂时规避矛盾,后续如何实质统一监管执法标准仍然有待探索。
平台经济、数字经济等新兴业态呈现出技术创新快速迭代特征,与传统准入审批的缓慢节奏形成了鲜明对比。一方面,人工智能、元宇宙等新兴技术应用场景爆发式增长,要求市场监管机制具备更加灵活的动态适应性,但现行许可审批程序因清单更新滞后、流程烦琐,导致企业难以及时获取合规资质,错失市场机遇。以低空经济为例,其发展初期技术成熟度与适航认证标准的脱节曾引发大量“非法运营”现象,直至部分地方建立负面清单管理、明确“非禁即入”原则后,低空经济领域的市场活力才得以释放。因此,“法无授权不可为”的正向监管逻辑,与数字经济时代“技术先行、规则后置”的创新规律存在明显冲突。
另一方面,数量繁杂的监管事项与高频次现场检查,迫使企业将大量资源配置于合规应对。例如,山东省某新区对区域内企业实行“千分制”评价,每年需对数百项事务进行检查监管,导致企业反馈用工规模因监管成本上升,这种制度性交易成本直接影响了企业对技术创新的响应能力。由此可见,所谓传统“正面清单”监管的刚性约束已难以适配市场经济创新的发展需求。
传统“正面清单”监管模式所暴露出的制度性缺陷,深刻反映出行政权力与市场主体经营自主权之间存在的结构性矛盾和失衡问题。这种失衡不仅导致生产要素流动出现阻滞,破坏地域之间的经济、技术融合,还将使制度性交易成本居高不下,最终造成资源配置和运用的低效率,制约了全国统一大市场制度红利的释放。因此,探索新型监管模式已成为当务之急。而市场主体经营“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凭借“非禁即入”的赋权逻辑以及“精准防控”的风险规制机制,为矫正政府与市场关系、实现平衡发展提供了一种行之有效的法治化手段。
1.市场层面:释放市场主体能动性。
“负面清单”以“法无禁止即可为”为核心理念,依托私法层面的“自愿原则”与公法层面的市场经营制度衔接,为市场主体创设“清单外充分自主”的法治空间。换言之,与“正面清单”往往需大量列举许可事项的监管模式不同,“负面清单”并不试图穷尽所有允许的市场行为,而是通过明确划定禁止和限制市场进入的领域和规则,为市场主体提供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非禁即入”的赋权逻辑,可以更好地促使市场主体依据经营情况和市场需求,在法律框架内自主决策、自由进入市场,充分激发市场活力和创造力,推动经济多元化发展。
2.政府层面:提升监管效能。
在政府行政监管资源有限的情况下,“负面清单”管理模式通过重构监管权责配置与优化执法资源分配,有助于提升政府监管效能:一方面,“负面清单”的制度优势体现在对监管目标的精准聚焦。在传统“正面清单”模式下,行政机关需对大量低风险事项实施普遍性审查,导致监管资源被严重稀释。而“负面清单”为政府监管的重点和方向提供了更加明确的指引,当市场主体触及清单禁止条款时再启动监管程序,使政府能够集中监管资源和监管重点,对数据安全、隐私保护等高风险领域进行重点审查;另一方面,政府通过设定明确的禁止和限制事项,也为企业划定了更加严格的行为边界,引导市场主体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开展经营活动,从而精准防控市场风险,实现市场创新与稳定的统一。
1.“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契合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内在要求。
“负面清单”管理模式通过制度化的准入规则界定政府与市场的边界,为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提供了基础性制度框架。具体而言,负面清单以“非禁即入”为原则,明确列举禁止和限制准入事项,将政府干预范围严格限定于清单事项内,清单外领域则赋予市场主体自主决策权,既能够有效整合分散的监管规则,形成一套相对统一的市场准入标准,为企业跨区域经营提供便利,也有利于破除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压缩地方政府自由裁量权,促进生产要素自由流动,优化市场资源配置,为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提供制度保障。
2.“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契合市场治理体系现代化的发展趋势。
传统的“正面清单”监管模式下,政府需对众多市场主体行为进行事无巨细的审批,监管事项不仅面临“不可穷举”的立法技术困境,还易因存在法律模糊地带而滋生权力滥用现象,在应对市场快速变化和复杂形势时明显力不从心。“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在推动监管行为标准化、程序化的同时,也为新技术、新业态预留了一定的容错空间,避免监管滞后抑制创新,提高了市场治理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在全国统一大市场背景下,创新市场监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改革目标与发展趋势。
3.“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契合高水平对外开放的迫切需要。
在全球经济竞争加剧的环境下,积极参与国际竞争与合作,迫切需要构建与国际高标准市场规则相衔接的市场准入和监管制度。“负面清单”管理模式以其规则透明性与制度开放性,通过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能够为中国参与全球经济治理提供制度和规则与国际市场、国际机构接口。特别是在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等框架下,“负面清单”已成为服务贸易和投资自由化的核心工具。各成员国普遍采用“负面清单”模式来承诺市场准入,不仅有助于降低跨境投资的制度性成本,还能够促进区域内资源的优化配置和经济一体化进程。因此,通过实施与这些协定更加契合的“负面清单”管理模式,中国能够更好地履行国际承诺,提升在国际经济舞台上的影响力和话语权,为构建“中国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提供法治支撑。
“负面清单”管理模式作为政府与市场关系法治化重构的核心制度载体,其效能释放需依托系统性、协同性的监管改革。这意味着当前我国亟须以“负面清单”为核心抓手,优化市场治理体系。
“负面清单”管理模式的权威性与稳定性依赖于系统的立法供给,其核心在于通过法律监督明确构建“清单法定”原则。然而,现行负面清单主要依托国务院部门规章(如《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及规范性文件,缺乏法律或行政法规层级的专门立法授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八条,“基本经济制度以及财政、海关、金融和外贸的基本制度”属中央事权专属立法事项,市场准入制度作为其核心组成部分,理应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法律形式确立基本原则。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单行法同样未明确“负面清单”的法律属性及制定程序,导致清单事项的设定仅依据分散于各类低位阶文件,削弱了“非禁即入”原则的法治权威。因此,要建立规范化的“负面清单”,须通过立法手段为“负面清单”筑牢合法性根基。
一是应当在法律层面明确“负面清单”的属性、调整机制及权责边界。“负面清单”的制度设计必须严格遵循“法律保留原则”,作为禁止类与限制类措施须以法律或行政法规为根本依据,省级政府规章等仅可设定临时性措施,且需报国务院批准并纳入全国统一清单管理。以新近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为例,该法第十条明确规定,“国家实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领域,包括民营经济组织在内的各类经济组织可以依法平等进入”,为民营经济领域适用“负面清单”提供了直接的法治支撑。参照这一规定,其他相关立法也需进一步明确市场准入和监管应采取“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形成“法律—法规—清单文本”的三级制度架构,整合分散的准入和监管规则,确保清单外领域各类市场主体应享有同等市场进入权和公平竞争的法律地位。
其二,完善清单动态调整的程序规范。一方面,政府治理应在立法层面明确清单动态调整程序,将地方隐性壁垒等问题纳入合法性审查范围,使“负面清单”真正从政策工具升格为更具法治化特征的治理载体;另一方面,立法机关也需定期清理现行法律法规的滞后条款,避免作为下位法的“负面清单”调整需求与上位规范不适应,使清单调整结果能够准确衔接上位法。同时,还可以授权自贸试验区等特定区域开展“负面清单”压力测试,测试结果经第三方评估后可依法转化为全国性的“负面清单”调整依据。
在全国统一大市场的背景下,落实“负面清单”的核心在于打破地方边界,严格贯彻“全国一张清单”原则。因此,所有市场准入和管理措施必须纳入全国统一清单框架,严禁各地方政府通过产业政策、环保标准等变相增设准入壁垒。
建立“清单审查—通报—整改”机制,依托《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关于“政策制定机关应定期评估清理”的法定要求,定期对地方规范性文件实施专项审核筛查,清理涉及地方保护、歧视性待遇的条款,并将清理结果纳入地方政府营商环境考核指标,确保准入和监管规则在全国范围内的统一;清单范围设定需平衡开放与安全价值,即在通过持续缩减清单行政事项、扩大市场主体自主决策空间的同时,对涉及国家安全、重大公共利益等领域依法保留准入限制,但需明确限制的适用范围、技术标准及期限,避免泛化解释。可以围绕全国统一的行业分类代码体系(如GB/T 4754《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将分散的行业准入规则编码整合,消除因分类差异导致的执行冲突,推动跨区域规则透明化与执行同步化,为市场主体提供无差别的准入和监管预期。
在新发展格局下,现代市场监管不再是政府的“独角戏”,而是一项需要行政、立法、司法和其他社会主体之间通力合作、相互配合的系统工程。其关键在于构建纵向权责配置清晰、横向部门联动高效、公私合作互补互嵌的现代化监管体系,推动“负面清单”从文本规范转化为治理效能。
1.构建纵横贯通的行政监管协同体系。
政府系统内部的协同是破除行政壁垒的重要手段。在纵向央地协同层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条确立的中央统一领导、地方发挥主动性积极性原则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八十条的执行职能定位,中央应专享“负面清单”制定权、清单事项动态调整权及技术规范制定权,地方政府则严格履行属地执行与日常监管职责。同时,为破解“负面清单”的执行梗阻,还需配套建立清单执行监督问责机制,依托国家“互联网+监管”平台对地方清单执行情况实时追踪,识别变相增设准入条件、歧视性执法等行为。需要强调的是,央地之间的数据共享是监督精准性和有效性的根本支撑。因此,可以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第二十一条建立“中央—省—市”三级监管数据目录,实现央地市场主体信用信息、执法记录的实时互调,从根源上消解信息不对称衍生的监管漏洞。
横向部门协同层面,则需针对监管碎片化痼疾,将通过立法完善与机制创新推动实现跨部门协同的法治化转型。首先,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等与市场监管密切相关的立法中,明确赋予市场监管部门对“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检查的统筹协调权。其次,建立“线索互移、证据互认、结果互享”的跨部门协作机制,破除信息孤岛,使监管部门能够及时发现并处理违规行为,提高监管的效率和全面性。此外,“负面清单”下的监管重心宜从前置审批向事中事后环节转移。例如,可以依托国家级大数据平台构建“信用+风险”分级监管模型,对“负面清单”规制较少的低风险行业领域推行“触发式监管”,即仅当监测到信用异常或投诉举报时启动核查;对“负面清单”高度关注的金融、食品药等高危领域则强化全周期动态监测与风险评估。
2.深化公私合作共治。
“负面清单”管理模式的有效运行,依赖于政府、市场与社会三方主体的功能互补与治理协同,形成“政府引导—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多元共治生态。
对政府而言,其角色需从传统的管控者转向引导者,逐步实现服务化转型与包容性监管。例如,对于清单内需要审批的事项,可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基础上全面压缩审批时限、精简审批流程;对于“负面清单”尚未涉及的新业态、新技术,则采取更具动态适应性的柔性治理措施和监管框架,如嵌入“监管沙盒”机制,明确测试准入标准、风险隔离与退出评估程序,同时设置技术研发期、商业转化期等差异化过渡期,配套阶段性的合规指引,使监管节奏与企业创新周期相匹配,避免“一刀切”的行政干预扼杀市场活力,从而在降低制度性监管成本的基础上,又以风险相对可控的试错空间承担创新监管责任,在保障安全性同时拓展市场创新潜能。
行业自律机制是公私合作治理的另一重要支柱,需通过立法赋权与规则完善相结合的路径实现效能升级。在赋权层面,应通过专项立法授予行业组织三类主要权限,即在人工智能、低空经济等新兴领域制定高于国家强制标准之技术规范的标准制定权,设置企业“白名单”评估机制,并将其纳入企业社会责任履行等监管维度的合规认证权,以及对行业内部纠纷先行调解的争议调处权,充分利用行业协会的专业性降低监管成本;在规则层面,“负面清单”用于明确法律禁止性行为的刚性边界,而行业标准则通过ESG指标、数据安全指南等实践指引手段提供正向示范路径,由此形成“负面清单”中划定底线、行业标准引导高线的二元规则体系。
公私合作治理效能的提升同样离不开构建法治化的监督渠道。首先,需明确市场监管数据开放的边界、标准及责任,避免“选择性公开”导致的监督盲区。对此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立法导向,将通过法定开放“负面清单”及关联监管数据,扩大范围,实现全景式披露;其次,进一步扩展公益诉讼制度的适用领域,创新赋予社会组织对“负面清单”增设隐性壁垒及地方保护等问题的诉权,探索建立法定的公私协商和反垄断举报平台,鼓励企业和社会公众对地方行政性垄断行为进行社会监督,通过固定公众参与渠道,将分散诉求转化为制度改进动力;此外,对违规进入“负面清单”领域的主体可以在行业内部实施融资限制、投标禁入等失信联合惩戒,并将惩戒标准纳入未来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法》予以规范。
“负面清单”监管改革的本质是通过法治手段重构政府与市场关系,以立法保障确立制度权威,以标准和范围的统一实现“全国一张清单”的规则整合,以监管协同和公私合作打通执行梗阻、激活治理动能,形成“多元共治”的权力分工合作格局。通过制度优化与监管创新,我国逐步构建起“负面清单”引领下的法治化治理生态,未来仍需进一步强化清单动态调整机制的科学性、跨域监管的协同性,以及与CPTPP等国际规则的衔接性,为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注入持久动能。
(编辑 杨利红)
供应链金融是连接金融和实体经济的重要枢纽,可有效纾解中小企业融资困境,为实体经济发挥保通、稳链、纾困的支撑作用。近年来,在政策推动与技术赋能的双重作用下,供应链金融逐步从线下走向线上,并正向智能化阶段迈进。随着应用场景不断拓展深化,供应链金融从优化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增强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性、推动产业科技创新发展等多维度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能。数字化转型过程中仍存在诸多挑战,亟须通过制度创新、技术应用与模式优化等予以应对。
供应链金融数字化转型的现状
(一)政策支持持续强化
2020年以来,政府对供应链金融数字化转型给予高度支持,央行、工信部等部门陆续出台了《关于规范发展供应链金融 支持供应链产业链稳定循环和优化升级的意见》《关于加快推动制造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关于深化制造业金融服务助力推进新型工业化的通知》等一系列政策文件,明确支持供应链金融的数字化、规范化发展,为供应链金融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撑,促进了供应链金融在产业链场景中的深入发展和广泛应用,推动了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的协同发展。
(二)技术应用不断深入
区块链、大数据、人工智能和物联网等先进技术在供应链金融领域得到了广泛应用,提高了供应链金融的服务效率及安全性,提升了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一方面,传统ICT技术通过实现信息整合与系统交互,为供应链金融提供了基础技术支持。另一方面,区块链技术作为普及度高的技术,为供应链金融数字化发展提供了诸多可能。据艾瑞咨询统计,当前金融科技公司建设的供应链金融平台中,67%都采用了区块链技术。大数据、人工智能和物联网等技术在供应链金融数字化进程中相互关联、共同赋能。例如,西安金融电子结算中心联合西安纸贵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供链融通”供应链金融综合服务平台,截至2023年9月实现融资3235笔,融资金额合计140.84亿元,综合融资成本2.7%,最低1.6%,有效拓宽了辖区产业链创新链企业票据融资渠道,供应链企业融资成本大幅降低。
(三)平台建设蓬勃发展
供应链金融数字化平台作为数字化转型的重要载体,核心企业、金融机构和科技公司共同推动供应链金融平台建设,为制造业产业链上下游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一方面,数字化平台的数量快速增长。根据艾瑞咨询统计数据,截至2022年,国内在运营供应链金融数字化平台超过200家,其中由核心企业主导的数字化平台数量约占所有平台的一半。如海尔集团的“海融易”平台、国家能源集团的“国能e链”、国家电网的“电e金服”都属于核心企业搭建的供应链金融数字化平台。另一方面,数字化平台的服务模式不断创新。众多平台通过引入区块链技术,实现了供应链金融业务的去中心化和透明化,部分平台还通过与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合作,为供应链企业提供更加多元化的金融服务。例如,联易融科技与银行开展深度合作,通过区块链技术,有效提升供应链金融的效率和覆盖面,为中国电子、长城汽车、徐工集团、南京钢铁等1700余家核心企业及近30万家中小微企业提供供应链金融服务。
供应链金融数字化转型面临的挑战
(一)制度与标准体系不健全
制度与标准体系有待完善,尚未实现安全合规发展。一是关键领域制度体系尚不成熟。由于供应链金融涉及银行、核心企业、供应商等多个参与方,监管政策与规则不统一,仓单、动产融资等相关的法律法规亟待出台。2020年3月,国常会首次将“存货与仓单质押”与“应收账款融资”并提,提升了发展存货与仓单融资的重视程度,将其定位为供应链金融服务的核心构成部分。目前动产融资相关政策法规不完善,仅有2022年最高法印发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 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和《物权法》等,尚无专门针对仓储和仓单的法律法规。二是缺乏统一的数据标准体系,导致不同来源数据互通共享受阻。当前金融行业的数据标准尚未延伸至产业链及企业级数据中,因此产业数据和金融数据在共享、应用中会出现错误、歧义、多义等问题,进而导致资金方调用数据以支撑决策时可能出现关键评价数据缺失、数据校对及数据处理效率低下等问题,降低融资效率。
(二)产业数字化基础薄弱
产业数字化进程相对滞后,应用普及化程度较低,尤其是中小微企业数字化程度较低,与金融机构对接困难,数据采集与共享能力缺乏,难以满足数字化风控需求。产业数字化是供应链金融数字化的基础,产业数字化能力越强,就越能够与商业银行实现互联互通、数据共享,金融可获得性也就越高。但我国供应链上的众多中小微企业的信息化、数字化程度较低,与商业银行无法深度互联互通,成为数字供应链金融难以触达的“鸿沟”。36氪发布的《2024中国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报告》显示,虽然绝大多数中小企业已开始数字化转型,但六成以上中小企业仍处于转型早期的单点尝试阶段和局部建设阶段。数字化供应链上不同环节的企业之间在软硬件、网络平台等方面存在差异,在不同系统之间数据集成、信息传递方面面临巨大的技术门槛和成本压力,难以满足数字化供应链金融对产业数据的大量需求。
(三)信用体系仍依赖核心企业
现有融资模式大多基于核心企业信用,高度依赖核心主体信用,难以覆盖多级供应商。在产业端,供应链金融仍立足于核心企业,依托核心企业的延期支付工具开展信用流转,核心企业信用价值难以覆盖多级供应商。更有部分核心企业与第三方平台将供应链金融作为获得金融收益的逐利性手段,加剧中小企业的融资困境。在资金端,目前供应链金融产品仍以借贷为主,绝大部分资金方的风控手段仍是基于核心企业主体信用和传统的抵押担保方式,加之各类企业竞争力不一、发展程度参差不齐,传统的企业征信画像难以全面及时反映企业的经营行为和未来变动情况,融资决策效率不佳。
(四)数据“孤岛”与平台割裂
平台与数据“孤岛”仍存,各类平台之间缺乏协同,数据要素流通机制缺失,产业链协同效率低下。具体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平台孤岛”导致多源数据匹配难题。目前,几乎所有的大型企业都在建设自有供应链数字化平台,相互之间的协同效应尚未充分发挥,存在各自为政的情况。供应链金融的发展涉及多个链条,多笔重复交叉的物流、信息流和资金流在不同主体的匹配,多元时间与空间信息匹配与应用对数字化供应链运行模式和链上企业协同程度提出较高挑战。二是数据要素流通不畅,“数据孤岛”现象严重。现阶段,我国数据资源化、资产化等过程尚未完成,数据要素权属界定、分类分级、估值定价、收益分配等方面缺乏系统框架,数据要素流通难以制定明确的规则。上下游企业、核心企业与金融机构之间的信息相互隔断,难以有效地沟通和联动。
推动数字化供应链金融高质量发展的对策
(一)加强制度与标准建设
加快出台数据信息开放共享的法律法规,清晰界定各类数据的开放范围、开放内容及使用权限。推动产业与金融数据标准统一,建立跨部门协同监管机制。围绕供应链金融应用需求,强化数据标准顶层设计,支持重点产业链链长企业牵头组织研制关键数据行业标准,推进产业数据与金融数据标准兼容。完善供应链金融政务平台和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实施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鼓励核心企业通过运用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进行确权,加快推进依托供应链的票据、订单、应收账款等动产融资。
(二)推动产业链数字化转型
积极引导链上企业根据自身数字化发展状况及能力,与金融机构协同联动,构建和夯实产业链数字化基础,提升数据要素流动效率。培育一批具有行业转型经验、数据治理能力和技术创新实力的产业链数字化服务机构,增强数据供给主体对数据资产价值的运用能力,深化以供应链金融应用为驱动的数据要素供给,提升数据要素的有效性。建立健全数据要素流通市场规则,明确数据权属和分类分级,加快数据资源化、资产化进程,为数据要素流通提供保障。
(三)构建多元信用体系
推动“数字信用”“主体信用”“物的信用”三大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基于交易数据、履约能力等多维度的信用评估模型,实现供应链“脱核模式”。充分发挥“数字信用”“主体信用”和“物的信用”作用,聚焦供应链金融场景,完善数字信用的评价和使用机制,推广基于企业收支流水、订单信息等关键信息的应收账款池融资模式。推进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建设应用,支持金融机构创新风控手段,基于供应链上中小企业交易历史、履约能力、产品质量等信息,构建多维度信用模型,建立多元化信用评估体系。推进提单、仓单、运单、面单等动产的数字化和规范化发展,建立动态节点管理和实时监控,多措并举实现数字化供应链金融业务脱核发展。
(四)深化场景融合与平台协同
挖掘数字化供应链金融应用场景及创新应用模式,聚焦重点产业链,推动金融机构创新专用金融工具,为链上中小企业提供应收账款、票据、仓单和订单融资等服务。建立跨平台协作机制和安全可信的数据共享平台,加快服务政府、链上核心企业及中小企业等供给侧主体数据、技术与应用场景的深度融合,加强产业链协同发展。推动金融机构、核心企业与上下游企业之间的数据共享,鼓励金融机构与产业平台共融共建,创新信贷、债券、股权、担保及保险等供应链金融工具。
(编辑 尚呜)
“消费扶贫”指社会各界和机构在政府组织下通过购买脱贫地区的产品与服务,帮助贫困群众增收,实现稳定扶贫。“消费帮扶”是消费扶贫政策的有效延续和提升,通过市场化途径,将脱贫地区的产品服务与城市消费需求精准对接,形成“以销代帮”的可持续模式。这对带动农村低收入人群增收,促进地区特色产业提质增效,推动形成强大国内市场具有重要意义。2020年《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明确要求继续实施消费帮扶,此后中央数次发文都提到拓展消费帮扶形式、深化东西部协作,构建成长性好、带动力强的帮扶产业体系。
作为消费主力省份,广东持续推动消费帮扶机制从“政府主导”向“市场主导、政府引导”深度转型,通过系统优化帮扶产业结构、重点培育区域特色品牌、健全冷链物流体系与电商销售网络,不断提升市场化运作效能。在中国式现代化实践中,广东创新运用动态补贴机制、契约化治理模式、数据支撑监管手段,着力构建行政托底与市场驱动双轮协同新格局。
消费帮扶的“政策依赖”与转型挑战
(一)政策与市场功能:政府与市场调节的作用
消费帮扶中,政府主导的产品销售模式强化了行政依赖,凸显了行政刚性与市场柔性之间的结构性冲突。一是降低资源配置效率。行政定价取代市场竞争,形成交易成本壁垒,导致生产者缺乏提质创新的动力;二是价格干预造成产业链两端失调,生产端因政策庇护陷入技术路径锁定,消费端真实需求信号被行政信号遮蔽,二者相互强化,削弱了整个供应链对市场变化的响应与抗风险能力;三是行政手段对价格体系的深度干预,固化了“政府介入—市场弱化”的负向循环。因此,需推动政府角色从“直接主导”转向“引导服务”,强化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内生机制,逐步构建政府与市场协同共生的长效帮扶机制。
(二)组织性依赖:产业链短板与要素错配
农村消费帮扶产生的可持续发展问题,集中表现为传统生产体系升级滞后与消费需求结构性升级的错位。一是加大生产端的结构矛盾与政策依赖。小农分散化经营往往规模小、成本高,质量标准不统一,产品竞争力弱。行政主导卡的“阵风式”帮扶难以持久,且区域分配不均,使经营主体陷入“补贴依赖—低效生产—政策强化”循环。二是流通环节的制度梗阻与市场分割。地方保护增加交易成本,阻碍要素流动、制统一市场,流通低效引发产消割裂,导致“市场分割—成本攀升—规模萎缩”循环;三是消费端的信号失灵与配置扭曲。市场反馈失灵,消费需求数据难破行政壁垒。农产品供给与消费升级存在脱节,同质化竞争与结构性过剩并存,这种生产、流通、消费的多环节脱钩,限制了帮扶工作的持续性发展。
(三)技术性依赖:外部技术系统与地区产业生态脱节
消费帮扶中体现出技术性依赖路径锁定特征,受路径依赖自我强化、内生创新能力制度性缺失影响,现代技术难实现在地化知识转化与功能整合,导致产业链技术断层,从而影响帮扶的实际效能。如何在帮扶中将工业化技术范式与传统农业发展相融合是核心,例如智能分选设备利用率低、冷链物流效能差、数据平台孤岛等问题,反映出外部技术与在地生产要素的系统性排斥,陷入技术输入—应用失效循环。从技术适配角度看,标准化工业技术与小农经济存在结构性错位。一方面,机械化与数字化难以适应土地细碎化和人力资本异质性的现实,导致改造成本高昂而收益有限,形成投入产出倒挂的现实困境;另一方面,技术转移缺乏在地经验嵌入和适应性创新,致使设备投资沉没、技术吸收能力弱化,产生“技术悬浮”状态。这种双重困境既延缓了产业转型,又加剧了农业系统的脆弱性,表现为技术适配不足、要素嵌合松散,陷入低效循环。
消费帮扶的路径依赖破解与治理重构
(一)从行政主导到多元协同
消费帮扶治理体系的重构,核心在于通过制度创新推动政府与市场协同,实现行政力量与市场机制的有效耦合,形成“有为政府”与“有效市场”相互促进治理格局。一是治理模式转换。推动从行政主导到规则治理,政府需从直接管控转向制度供给、有效引导。构建认证体系与市场规则并行的双轨机制,既提供了制度创新保障市场运行,又保留了价格形成的弹性空间,从而弱化行政刚性干预,推动农产品价值通过市场机制自主发现,达到“质量认证—价值提升”的良性循环;二是创新市场培育。强化从政策驱动到能力建设,构建渐进式调节机制助力帮扶产品融入市场体系,依托区域协作逐步降低政策依赖,倒逼地方产业培育市场竞争力。同时,完善质量追溯系统,强化产品特质识别,推动地理标志产品实现从政策溢价到品质溢价的转变;三是强化制度协同弹性。从刚性管控到动态平衡,借助智能匹配系统构建保障机制与市场流通的弹性衔接,守住产业安全底线,形成市场拓展激励机制。这种制度创新推动帮扶模式实现质的跃升,行政力量夯实发展基础,市场机制释放创新活力,进而重构政府与市场的正向互动。
(二)从单向输血到生态共建
消费帮扶的制度创新关键是推动帮扶行动从单向输送转向双向协作,构建可持续的市场化体系,突破行政主导局限,形成规则与价值融合的新型治理网络。
一是以契约化重塑治理体系。制度创新聚焦平衡行政干预与市场机制,通过建立标准化产品认证体系与市场准入规则,明确各主体权责,不断推动市场释放更强活力。政策层面引入动态调节机制,逐步减少行政直接参与,激励生产主体提升市场适应能力。例如,广州市推动贵州省毕节市农产品通过“菜篮子”基地认证,依托品质追溯体系实现从政策溢价到市场溢价的转型,重塑价值生成路径;
二是构建制度化协作网络。实现主体间关系从道德约束到契约约束的转变,区域协作机制依托需求与能力的精准对接,形成标准化协作体系。如,广东省惠州市粤港澳大湾区农产品基地与贵州省黔西南州共建展销中心,以契约明确质量管控、物流时效与收益分配规则,借助“一站式”政务服务实现长期稳定的供销合作;
三是以共享化促进价值循环。创新利益共享机制是破解发展可持续性难题的关键,通过构建渠道溢价反哺生产端的分配模式,将市场增值收益转化为产能提升资金,形成“增值—反哺—升级”的良性循环路径。
(三)政策依赖到能力跃迁
在数字化转型进程中,应推动技术应用深度融入产业生态,从而实现治理从“技术主导”向“生态协同”的转型。
一是构建与当地能力匹配的技术应用机制。针对数字鸿沟痛点,创新采用“纸质溯源码+智能语音”混合模式,将数字认证转化为实体化操作界面。冷链物流领域推行“能力准入”机制,把区域冷链标准化改造设为电商帮扶前置条件,确保技术投入与产业承载力动态平衡,同步建立技术复杂度与主体能力相适配的梯度体系;
二是打造技术赋能的产业生态体系。推行“数字导师”驻点制度,将智能系统转化为生产知识传播媒介;智能溯源设备集成病虫害防治知识库,让技术平台成为生产赋能工具。推进冷链“共享式改造”,构建县域中心与镇村级站点联动的温控网络,使基础设施转化为产业竞争力核心要素;
三是形成共生共荣的数字化发展格局。依托“技术—产业—主体”协同共生系统,将通用数字技术解构为标准化、可移植的技术模块,并结合区域产业特色与主体认知水平,重构适配本地化需求的应用界面与实施路径,推动技术赋能精准落地、产业生态协同演进与发展成果多元共享。广东实践表明,前置能力培育可夯实技术扎根基础,通过功能叠加延伸价值链,形成多方共促的良性循环,实现从数字赋能到数字增能的质变。
消费帮扶的效能提升与模式革新
(一)应急兜底与长效退出机制的平衡
广东探索构建“动态调节—风险对冲—市场衔接”三位一体治理体系,旨在突破传统帮扶政策的刚性干预局限,形成行政力量与市场机制协同共进的治理范式,有效破解“短期有效、长期依赖”的困境。
一是建立应急兜底的双轨制运行机制。广东探索构建行政保障与市场培育并行的双轨体系,同步建立农产品质量分级认证制度。以广东省清远市英德茶叶产业为例,通过阶梯式下调政策采购比例、同步培育市场主体对接能力,实现应急救助功能向市场培育功能的平稳过渡;
二是建立风险防控的市场化保障机制。通过创新开发特色农产品保险产品,并推广“订单农业+价格托底”相结合的风险管理模式,有效稳定农户收益预期。例如,广东省茂名市通过渐进式调整保费补贴机制,引导风险分担主体从政府单一承担逐步转向政府、保险机构、经营主体等多元共担,显著增强农业抗风险能力;
三是建立长效动态调节机制。依托数字化监测平台实现帮扶政策的精准调适。广东省湛江市徐闻县通过建立市场响应机制,将传统行政指令式采购转化为需求导向型供应链管理,助力特色产业构建可持续市场供给体系。这一治理体系通过制度替代、工具替代、机制替代的三重创新,既守住底线保障功能,又激发市场内生动力,构建具备自我调节能力的治理闭环,有利于探索帮扶协作新路径。
(二)从资源输送到价值共创的协作
广东在区域协作中创新构建“需求对接—要素整合—价值共生”三维协同体系,突破传统单向帮扶局限,推动区域协作从资源输血向能力赋能转型,形成可持续的发展生态。
一是深化供需精准匹配机制创新。广东统筹整合粤港澳大湾区消费市场需求数据与协作地区特色产品供给信息,通过布局建设产地冷链集配中心等关键基础设施,构建“市场反馈—品质升级—溢价回收”的良性闭环机制,推动帮扶模式从“兜底采购”的单向补给,向“产业链协同共建”的双向赋能深度转型;
二是推进要素整合的平台化协同运作。依托东西部协作枢纽节点设立区域品牌运营中心,牵头编制产品质量安全团体标准。以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 工程为重要载体,借助全链条溯源管理平台实现农产品从田间到餐桌的全流程可追溯,有效推动技术、数据等现代生产要素与传统农业产业链深度渗透融合;
三是价值共享网络构建。通过区域公共品牌培育、跨区域产业联盟组建等路径,建立应急托底与能力培育并重的共享机制。技术共享实验室等载体构建跨行政边界的赋能网络,目前已认定生产基地近2500个,覆盖130多个协作城市。
四是立体化协作体系完善。纵向建立多级联动机制整合行政与科研资源,横向构建跨省协同网络。通过产销对接活动等新载体,有效破除供需信息壁垒,提升区域协作效能,形成具有示范意义的消费帮扶治理新模式。如,2024年广东通过东西部协作和对口支援机制,采购结对地区农副产品金额突破420亿元,打造“出山入湾”产销通道。
(三)政策扶持与内生能力的协同
广东创新构建“政策赋能—数字驱动—能力跃升”产业振兴体系,突破传统帮扶路径依赖,实现从“外部输血”向“内生造血”的模式转型。其核心在于重构产业培育逻辑,建立“标准引领—品牌增值”双向驱动机制,将政策支持转化为产业链核心控制力。
一是以产业链培育助推帮扶模式创新。江门市以陈皮产业为示范,通过标准化工艺体系重塑产业价值链。制定涵盖种植、加工、品控的全流程标准,推动初级农产品向高附加值消费品升级。重点开发陈皮月饼、即食饮品等精深加工产品,实现单品产值显著提升。政策层面从短期补贴转向长效能力建设,通过技术培训、品牌孵化等系统性工程,形成标准引领-产品创新-价值提升的可持续循环机制;
二是以数字化智能化推动全面转型。通过实施“冷链基建准入”倒逼机制,将电商帮扶资源与区域冷链覆盖率挂钩,推动产地冷链中心建设,有效补齐流通短板。区块链等数字技术深度融入生产全链条,如潮州市为凤凰单丛茶构建全链溯源认证体系,将品质信息转化为可交易信用资产,推动产业帮扶从政策输血转向数据造血。数字基建与产业标准协同推进,逐步形成覆盖生产、认证与追溯的数字化治理网络;
三是以多维度融合推动创新协同。建立动态调节机制,平衡救济性帮扶与市场化退出;以技术协同替代资源直接输送,构建产学研创新共同体;将政策资源转化为标准制定、品牌运营等核心能力。立体化创新形成“政策激活市场—市场反哺能力—能力替代政策”的演进闭环,破解帮扶强化依赖的治理悖论。通过标准体系替代行政干预确立质量话语权,依托数字基建重构产业生态,培育内生动力,形成“标准牵引—数字赋能—品牌增值”的可持续发展路径。
靶向驱动的梯度脱嵌构建新策略
构建分类治理与动态调整机制
为破解传统帮扶政策同质化发展模式,需着力构建“动态评估—精准调控—迭代更新”的弹性治理体系,推动政策工具向精准适配与动态优化转型。
一是以要素与需求适配优化资源配置。建立城乡产业要素禀赋与市场需求双重评估矩阵,推行光谱式政策分级管理。针对效益低下的产业,建立资源熔断机制,通过负面清单强制清退;对具备创新潜力与区域适配性的新兴业态,引入“沙盒监管”模式,设定弹性准入标准与观察期,划定试错边界、容缺容错,在释放创新活力的同时精准管控风险,实现资源定向投放与产业良性迭代;
二是构建协调机制驱动政策精准迭代。设计阶梯式、分阶段的政策调控工具箱:短期运用消费补贴、物流赋能等脉冲式工具快速激活市场;中期着力建设“政—产—学—研”协同平台,推动技术嫁接、人才培育与能力共建,强化产业内生动力;长期则建立企业健康度与自生能力评估体系,明确政策退出条件与触发机制,建立“培育—成长—退出”的全周期政策闭环,保障项目可持续性与效益延续性;
三是完善制度代谢与动态治理机制。引入政策效力衰减预警模型,搭建跨部门联合诊断与效果评估机制,定期扫描并预判政策叠加、冲突及绩效衰减问题。推动政策适应性调整,依托实时监测数据与反馈信息,动态优化政策工具组合与实施方式,确保制度供给与乡村产业演化需求同频,形成“监测—预警—调控—迭代”的治理闭环。
(二)推动要素优化与产业升级
为破解要素市场分割导致的产业低端锁定,构建以“基础要素整合—核心能力培育—衍生价值创造”的三阶升级路径,推动区域产业协作从规模经济向范围经济转型。
一是强化要素整合,构建协同增值产业体系。建立“生产标准化—品质认证—服务增值”全链条政策支持体系。重点扶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对构建专用性资产、实现全产业链整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给予税收减免与专项补贴;通过文旅融合、体验经济延伸价值链,打造产品与服务协同增值机制,提升产业抗风险能力与市场竞争能级;
二是完善创新支持,培育绿色高端发展动能。聚焦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设立专项资金支持龙头企业开展纵向一体化经营,推动育种研发、精深加工与质量追溯系统建设。对建立闭环质量管控体系的企业,叠加设备购置补贴与技术转化支持;鼓励传统农业向健康食品、生物医药等高附加值领域延伸,构建“种植—加工—健康消费”完整价值链,促进乡村产业向绿色化、智能化、高端化转型;
三是创新空间组织,优化集群化产业布局。借鉴“东莞孵化+韶关产业化”帮扶模式,推广跨区域“产业飞地”合作机制,对生产基地内迁企业给予用地指标倾斜与基础设施配套;加快建设区域物流枢纽、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将电商平台纳入数字乡村重点工程,破解农产品上行瓶颈。通过“技术扩散—要素流动”良性循环,创新“生产基地+精深加工+电商销售”集群化模式,推动产业从资源依赖转向创新驱动。
(三)实现创新扩散与市场均衡
针对技术转移中的市场摩擦,应着力构建适应性创新扩散路径。这一路径强调技术方案需适应本地市场条件,通过分阶段、小步快跑的渐进方式渗透市场,实现技术体系与市场结构的深度耦合,形成技术适配与市场均衡协同演进的良性机制。
一是推行梯度适配以降低综合成本。通过构建分层技术适配体系,有效破解技术采纳壁垒。实施“补贴降购置成本—模块化降操作成本—规模化降维护成本”的三重策略,系统性降低标准化生产技术的推广成本。在冷链基建领域,创新准入机制,引入信用积分体系与激励政策相匹配,有效防范“搭便车”行为,助力要素市场一体化进程;
二是依托网络效应破除信息壁垒。借助技术手段重构市场信号传递体系,例如引入第三方质量检测机构介入,强化质量信号可信度,逆转“柠檬市场”困境,提升优质农产品市场溢价。同时,通过生产流程的优化与精细化管控,推动工艺标准化,实现要素投入由粗放向精准调控转型,降低人工操作误差,提升单位产出效率;
三是协同演化驱动机制。制度弹性化、要素流动与适应性创新形成协同闭环。制度变迁倒逼标准化生产,要素重组催生新业态,技术扩散提升全要素生产率,推动产业利润率显著提升。技术扩散需与制度创新、要素重组有机衔接,构建激励相容的制度环境,释放要素配置效率,并依托边际收益递增创新实现动态均衡,推动供给端与需求端的协同进化生态。
(编辑 尚鸣)
2025年7月17日,美国众议院以308票对 122 票的压倒性优势通过了三项加密货币立法,其中最引人注目的当数《反 CBDC 法案》。该法案明确禁止美联储未经国会授权发行面向市场或金融机构的央行数字货币(CBDC),这一决定不仅是对美联储货币发行权的重大限制,更标志着美元体系可能迈入 “双美元时代”—— 美联储美元与稳定币美元并行发展且开启制度性竞争的新时代。
《反 CBDC 法案》的立法出台意义深远,1776 年美国反抗宗主国大英帝国的专制统治并获得国家独立之后,先是开创了北美银行(1781~1783),失败后又相继开创了第一合众国银行(1791~1811)、第二合众国银行(1816~1833)、萨福克银行(1818~1858)、国民银行(1864~1913)和美联储(1913~至今),履行央行功能。六次央行体制探索之后,《反 CBDC 法案》与此前通过的《天才法案》一起,堪比对英式央行体制和美联储央行体制的一次最新革命。从货币史角度看,其意义不仅仅在于业界讨论的稳定币绑定美元与美债的实质在于延续美国金融霸权,还在于构成了美国挣脱美联储私营化权力垄断美元枷锁的关键战役,已经开启了美元货币体系变革的新征程。
美联储私营化权力垄断美元的历史溯源
要理解这一变革的深刻意义,必须回溯美联储的百年垄断史。
独立战争获胜后,美国在中央银行体制的探索上从未止步。自1774年大陆议会表决通过发行以“美元”(Dollar)为标识的北美殖民地联邦货币起,美国便沿着欧洲已获成功的“中央银行体制”探索自身的美元中央银行体系。从北美银行以降、经第一合众国银行、第二合众国银行、萨福克银行、国民银行的五次央行探索,均以失败而告终。因此,美国自杰克逊主义者的硬通货良币运动后的 1836 年,便进入了长达77年的自由银行时代。
1907年的银行业危机成为重要转折点:危机中暴露的系统性风险,让美国公众逐渐意识到,自由放任型银行体制潜藏着重大不稳定根源,支持成立中央银行对州立银行和金融市场进行适度监管的呼声日益高涨。国会随之重新考虑创建央行体制的必要性。其中,共和党参议员尼尔森?奥尔德里奇(Nelson Aldrich)组织委员会调查危机成因及其教训后提案主张,美国应效仿欧洲国家成立统领银行业的中央银行,这意味着美国需告别已持续了77年的州立分权制的银行业自由化旧时代。
然而,被称为“奥尔德里奇提案”的中央银行方案从一开始就充满争议。危机中,早已在印第安纳波利斯货币同盟实施深度布局的金融巨头摩根大通创始人约翰?皮尔庞特?摩根(J.Pierpont Morgan)及其盟友,挺身而出实施了有效干预,使危机得以平息。这一事件表明,准私人化的央行式机制是能够发挥最后贷款人作用的。正因此,最初的提案以摩根大通等私人银行为基础并完全效仿英格兰银行的私营模式来组成美国的央行体制。但这一提案随即遭到了强烈反对。后经新当选的民主党总统威尔逊建议改造,最终形成了“联邦储备局(政府机构)+12家私营储备银行”混合体制。这种独特的制度设计,仍为日后美联储私营化权力垄断体制的终结埋下了伏笔。
1971年布雷顿森林体系解体后,美元与黄金脱钩,美联储承担的 “储备机制”的必要性名存实亡了。央行体制的“储备机制”已经荡然无存,意味着美联储的立命之本也悄然消失了。这就表明,私有制继续介入央行体制的必要性轰然倒塌、不复存在了。为此,私有制主政的美联储一边掩盖日益凸显的“阿喀琉斯之踵”,一边谋划新的立命之本。在追求美联储私有利益最大化和长久化的过程中,美国经济不得不付出沉重的代价:不仅出现贸易逆差、财政逆差、国债逆差的“三逆差”局面,还伴随经济“空心化”病症的凸显。
2008年爆发的美国次贷危机,实质上是1971年实物锚代币体系解体后,美联储私营集团探索新型央行体制的代价与结果。在保罗?沃尔克(1979年8月6日—1987年8月11日)执掌美联储前,其两位前任主席所推行的美元代币通胀政策,给美联储本应追求稳定美元币值的使命带来了市场信心的严重流失和巨大挑战。沃尔克遂大力整治通货膨胀,但离开传统代币载体物后,如何调控币值稳定成为美联储无力破解的难题。沃尔克的继任者格林斯潘找到了破解之道:诱导境外美元回流,完成美元国内循环、境外循环及境内外一体化循环的动态均衡。金融衍生品的诞生与扩张,便是格林斯潘努力稳定美元币值体系的重要举措。
在格林斯潘治理时期,美联储不仅掌控“美元危机”,更掌控了远超传统银行体系的金融衍生品新世界。2008年,美联储通过量化宽松(QE)政策拯救美国金融体系后,其权力架构不仅未被削弱,反而通过《多德弗兰克法案》得到了进一步的扩大。该法案将 QE 工具合法化,使美联储获得了“大而不能倒”的特别监管权力与地位,形成对美元体系的多重垄断,其私营化权力垄断达到顶峰。
《反CBDC法案》的深层动因
2025年7月17日通过的《反CBDC法案》,表面上是对数字货币发展的限制,实则暗含三重战略意图:
首先,打破美联储的私营化权力垄断。古人云,物极必反。美联储的垄断与扩张使其与美国国家利益渐行渐远。
一是尽管美元无锚定物,但享有从各国收取“铸币税”的特权,依靠的是美国联邦政府的信用,尤其是美国强大的军事后盾,但收益却被美联储的十几个私人股东拿去了大部分,这不仅造成美元霸权与美国债务越来越不可延续,而且造成内部利益分化。特朗普代表的是制造业集团利益和被金融资本压榨的那部分阶层利益,同时也希望通过改革延续美国在世界的金融霸权地位,这决定了他必须打破美联储对发币权的垄断。
二是美元利益对美国本土的依赖减弱,转而更依赖全球化,而美联储的私营权力垄断与主权垄断脱节,让美国作为主权国家陷入深层困境。不彻底摆脱这一垄断,美国国家整体利益和长远发展将始终面临被绑架与掣肘的风险。毕竟,作为全球储备货币,美元服务美国经济和美元服务海外经济的规模对比已经从大转小,已经不再主要服务美国国家的主权经济了。即美联储维系美元利益最大化的定位与战略,与美国作为主权国家的利益选择既有交集也有分歧:交集大于分歧时双方共荣,分歧大于交集时双方内斗不可避免。这促使美国政府另辟蹊径,将主权货币从独家垄断体制转型为非垄断型新体制。
而法案的核心用意在于防范美联储借数字货币创新来继续扩大自己的私营势力。稳定币的兴起已经可以将美联储的私营势力阻隔于稳定币领域之外,为限制美联储通过 CBDC 迂回延续数字时代的私营化权力垄断,国会明确划出了红线:数字货币领域必须保持开放竞争,不容许美联储一家独大。
其次,重构美元发行机制。随着1971年8月15日布雷顿森林协定解体,美联储美元作为法定货币的根基仅剩其中的美债锚支撑。假以时日或当稳定币运营机构将稳定币与美债实施一比一挂钩时,此类稳定币在原理上与美联储美元将无本质差别,美元将呈现美联储美元与稳定币美元“本质相同、应用领域不同”的共生状态。一旦稳定币的价值基础完全锚定或100%锚定美债后,将从根本上改变美元发行逻辑与架构——此时稳定币实质上成为与美联储美元无差别的“美债稳定币”,二者法理完全一致。由此可见,从美元资产化稳定币到美债稳定币仅剩一步之遥。而一旦如此,该种稳定币即在原理上和事实上同时成了“稳定币美元”。随之而来的便是双美元时代的到来以及二者之间必将引发的深度较量和激烈竞争。
最后,当然有巩固美国金融霸权的考虑。当前美债规模已突破36万亿美元,传统美元体系难以为继。通过鼓励稳定币经营者持有美债,可创造新的美债需求,为美国金融霸权延续生命力,同时确保美国在与中国的大国竞争中保持货币优势。
总之,《反CBDC法案》的高票通过,标志着美元由美联储独家垄断的时代即将结束,而稳定币美元与美联储美元并行的双美元时代可能将由此正式开启。
双美元时代的制度博弈
随着“双美元时代”的到来,原有货币体系的平衡被打破,首当其冲的便是美元监管体系的重构。现行监管框架建立在美联储集权垄断基础之上,无法适应双美元竞争新格局。未来改革可能包括:设立新的联邦监管机构,统筹稳定币美元与美联储美元的监管,建立二者间的兑换与清算机制等。
其次是货币效率的革命。美元资产化稳定币(包括稳定币美元)代表着更高效率的货币形态:在交易效率上,区块链技术可实现毫秒级跨境结算;在发行效率上,依托智能合约可实现自动化发行;在监管效率上,可编程货币支持精准政策调控。这些效率优势协同生效后,必将产生强大的“挤出效应”,逐步蚕食美联储美元的传统份额与垄断地位。
就全球货币体系而言,随着美国对美元的重组,世界各国不得不随之调整。中国香港等地已迅速推出了本土法律框架下的稳定币方案,欧盟、日本也在加紧布局。
这场由美元重构引发的货币大革命,可能朝着三种方向演变:一是双美元无优劣之分,共同支撑美元霸权;二是双美元形成良劣之分,最终良币战胜劣币;三是双美元形成良劣之分,最终劣币战胜良币。
无论出现哪种情形,人类共同关注的核心议题是:“双美元时代”能否凭借货币效率优势为人类社会的更大繁荣带来新的增量发展。若不能,“双美元时代”注定将昙花一现,终将被更先进的货币原理与兼容性超越。
尽管“双美元时代”来势汹汹,但其背后的货币学原理仍未突破西方经济学与货币学的固有局限。若不能就货币起源原理、实物货币原理和复合货币原理给出系统性的理论建构,美国在这场货币大革命中的努力与博弈或将前功尽弃。尤其在零和繁荣与共赢繁荣的关键议题上,若美国政治无力引领共赢繁荣,无论美元资产化稳定币或稳定币美元多么先进,最终也无法阻挡人类增长型经济的前进步伐与浪潮。
货币是非中性的,且从来如此。这是西方经济学自古典经济学时代以来,经新古典分析范式到现代主流经济学始终无法兼容的核心命题。但双美元的制度博弈,却直接挑战了西方经济学的正统地位。
全球经济形态的范式转移
稳定币的兴起不仅关乎货币本身,更关乎市场经济生态的整体重塑,包括一般均衡机制与稀缺资源最优配置机制的重构。其中,以“真实世界资产代币化(RWA)”为代表的经济形态崛起,正彻底颠覆传统线下经济与以互联网、移动互联为载体的线上经济。通过传统资产代币化,稳定币正打破虚拟经济与实体经济之间的价值流通、信任构建与交易效率壁垒,包括但不限于金融产品、艺术品、房地产、大宗商品、银行业、保险业等几乎所有实体经济领域的产品均可上链交易。
随着第一代区块链技术融入智能合约,链化技术体系加速升级,不仅涌现出树图技术等区块链的迭代新技术,更催生了Web3等网络架构新业态,使跨链交易从可能走向成熟。一旦传统交易或实体化交易通过链化重构转化为链上交易,人类经济增长方式将彻底步入后市场时代。
这是因为,现当代经济是由货币驱动的增长型经济,与货币自身的效率属性密切相关,由特定货币(实物锚代币和银行净头寸货币)所决定。而市场是辅助货币驱动型经济增长的扩张机制,即市场的扩张使货币效率更高。但随着稳定币带来的货币本身效率与技术的改进,增长型经济完全可以超越西方市场机制实现更大更有效的增长。无论如何,平台经济与链化经济的存在已经向世界证明:由无数市场主体自愿参与的价格齐次型(价格对所有市场参与者都是一致的)市场体制正在失灵、失效。西方价格齐次型市场并非人类增长型经济的唯一路径与场景。若链化经济全面发展,经济学中的西方市场功能将逐渐弱化,面临失灵风险。人类正在迎来西方市场经济的后时代。
毋庸置疑,中心化平台经济或将被去中心的链化经济融合并兼容性超越。期盼中心化平台经济与去中心的链化经济融合形成新型协作关系已无可能。即便平台经济运营者(如亚马逊)发行自己的稳定币,由于钱包技术属性已形成代际壁垒导致向下兼容困难,两者并行运行已无可能;若平台经济将钱包工具一律升级为链化钱包,其自身存在的必要性已在实质上消失。
平台经济注定消失的核心根源,在于货币原理与货币效率将发挥非中性化的颠覆作用。西方主流经济学的核心局限性在于假定货币中性,正因如此,从古典分析范式到新古典分析范式,乃至科斯领衔的新制度经济学,均只能在这一假定基础上方可展开分析。需要说明的是,凯恩斯主义虽承认短期货币非中性化,但在长期上仍回归中性框架。
当货币本身与货币原理存在显著效率差异时,其决定和推动的增长型经济将成为函数应变量。换言之,经济增长由货币属性及效率集合所决定:有怎样的货币属性及效率集合,就有怎样的经济增长。特定货币效率集合才是资源配置的决定性机理。仅当货币效率集合呈现中性状态时,资源配置才交由供需型价格机制来决定。一言以蔽之,货币是决定生产力和经济增长的第一驱动力。面对稳定币新浪潮,我们有必要从货币学原理的大局观重新审视这场货币大革命的本质。
巨变时代的战略与抉择
站在人类历史巨变的转折点上,美国别无退路,即选择以货币大革命的魄力,放弃运行112年的美联储私营化权力垄断体制,推行阵痛最小的“美元非垄断型新体制”——双美元体制。这场货币变革对美国而言是一场超级冒险:自由市场体制将随之终结,其法律体系的优越性也未必能实现边际收益递增。更关键的是,美国发起的此次货币变革,还只是货币革命的前兆,并非真正意义上的货币革命,因其基础制度如国家监管制度还未构筑好。而在沙滩上构建的美好图景很可能只是一座海市蜃楼。真正的货币革命仍在蛰伏、蓄势待发,等待着成为“螳螂捕蝉”背后的“黄雀”。
对中国而言,这场由美国主导的稳定币合法化变革既是挑战也是机遇。一方面要警惕美国金融霸权的自我革新,另一方面需重新审视人民币国际化进程中的低效路径。在货币效率决定经济增长的时代,唯有与时俱进者才能赢得未来。
无论如何,借助稳定币诞生的机理,我们已能窥见一个超级庞大的新未来正在向人类逼近。若不重视以区块链技术为底层逻辑和基础设施的新型社会组织原理,这一战略误判不仅不可逆,还可能成为中美较量的一次关键失利。
相反,若积极主动迎接货币效率革命的历史必然,中国的机遇便会瞬间呈现。美国已将人类共同努力249年的全球自由贸易转向全球关税贸易体制,这是对人类共同利益的背叛,是典型的零和繁荣捍卫者,其国家软实力已大幅削弱。若中国继续坚守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共赢理念,中美较量便可升级为美国主导的“零和繁荣”与中国主导的“共赢繁荣”之争,这一战略机遇已被美国清晰地呈现在了世界面前。
由此可见,在稳定币大革命背后,美国的诸多“阿喀琉斯之踵” 已暴露无遗,其建构的“全球关税贸易之零和繁荣新体制”正为中国创造无数战略新机遇,但中国面临的困境与危机并非一目了然、轻易可解。
毋庸置疑,此次货币大革命的本质是货币效率的革命。传统货币体制已逼近效率极限,无法继续推动经济有效增长,不从货币变革入手已经难以统筹全局。认知并接受这一立论,本身就需要一场知识体系的革命——对西方经济学的彻底重构。
挑战已然迫在眉睫。世界需要认识到,不仅美联储美元潜藏着巨大困境,事实上所有国家的央行货币体制都潜藏着照搬英式央行体制时所遗传的部分准备金同质困境。换言之,人类整体货币体制面临同步转型的历史必然,无法凭借政治决心与意志规避。
货币及货币效率原理是经济增长最基础的底层驱动力和变革,可实现全球同构,因此国家间的关键竞争在于应用层面的制度竞争。以RWA(真实世界资产代币化)为代表的经济业态转化器正成为各国追逐的焦点。若不能抢占这一高地,无论树图技术或Web3技术多么先进,都将沦为过渡性工具;反之,只有高效占领RWA经济规则的制高点,中国才能借机弯道超车,实现跨越式发展。让我们在迎接双美元新时代的浪潮中,运筹帷幄,力争决胜千里之外。
(编辑 宋斌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