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将从一张图片开启有关民主的话题。这张图片是2025年5月《民主学刊》的封面,标题为“民主不运作了”。《民主学刊》创办于1990年,长期以来是美国政府兜售民主的伪学术平台。如今,它也不得不承认西式民主已深陷危机。
西式民主危机的根源究竟何在?回答这一问题,说难也难,毕竟民主话题宽泛;说简单也简单,回答这个问题只需了解两个方面:其一,民主的来龙去脉,包括其兴起与衰落;其二,当下所说的西式民主究竟是什么性质?推动者是谁?体系如何构建?又有哪些内在弊端致使如今陷入严重危机?
围绕这两个问题,本文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阐述西方民主制的来龙去脉,第二部分剖析其固有弊端,第三部分探讨它的危机;而且并非一次危机。实际上,自西式民主形成之初,危机便如影随形,并非今日才出现,当下的危机已是第三次。是否会有第四次,难以预知,若有,于西方而言是幸运;若无,那便叫“无可奈何花落去”也。
民主的来龙去脉
西方政治传统的流变
先勾勒一下民主来龙去脉的大致路径。从公元前5世纪至19世纪末,近2400年中,民主在西方一直被视作“坏东西”,这与许多人所听闻的西方有民主传统的说法大相径庭。
在20世纪的前90年(即1990年以前),西方人在思索民主到底为何物,试图对这个“坏东西”进行改造,如同做一场“变性手术”。对民主进行改造、阉割,最后衍生出“自由民主”。
1990年至2010年前后,自由民主摇身一变,成为“好东西”。很多人或许正是在这一时期出生,即便年龄稍长,也基本是在民主被视为“好东西”的氛围中接受教育,因此普遍认为民主是“好东西”。十多年前,中国学者俞可平著有《民主是个好东西》一书。然而,民主被视为“好东西”的历史实则短暂,需梳理方能知晓。
由此,什么是民主?为证明上述说法并非空穴来风,有必要追溯文献。
最早使用“民主”一词的是古希腊的希罗多德(公元前484年-前425年),他著有《历史》一书;第二位使用“民主”一词的人,真名不详,通常被称为伪色诺芬(约公元前5世纪中至5世纪末),也有人称其为“老寡头”,因其对民主制度进行激烈批判。
“民主”一词由两部分组成:在西文中由“demos”(人民)和“cracy”(权力)两部分组成。“demos”意味着人民自己当家作主,“cracy”意指“权力”或“统治”,即人民自我统治,无需他人代劳(精英统治),这是民主原本的含义。
民主的实现方式是什么?当时,民主的实现方式是抽选,即在符合资格的人群中通过抽签选出担任公职的人员。有人称2000多年前雅典就有公平自由的选举,实则不然,选举在雅典民主中作用极小。
古希腊有众多城邦,大的如雅典,总人口约15万 - 25万,相当于如今的一个镇;小的城邦仅有几百人或几千人,如同一个村庄。如今常有人将雅典与中国相提并论,实难具有可比性。
在民主城邦中,官员大多通过抽签产生。雅典的立法机构为公民大会,任何公民都有权利与义务出席。例如,雅典民主重要机构之一的500人议事会,主要职责是处理与公民大会的相关事宜,其成员由抽签选出;议事会的执行委员会同样通过抽签产生;每日会议的主题也是抽签决定。此外,雅典的“法庭”每年有6000位候选审判员(并非陪审员),由抽选产生,公职人员大约350~700人,绝大部分也由抽签产生。
可见,民主最初与抽签紧密相连,与选举并无关联。古希腊谈到过民主的思想家几乎都把抽选看作民主的标志。选举则是寡头政治。亚里士多德(前384年~前322年)在《政治学》中明确指出:“用抽签方式产生执政官被视为是民主,用选举方式产生官员则被视为寡头政治”。选举并非近代产物,只是当时人们认为选举是不公平的体制,与民主无关。
这种民主与抽签的紧密联系,不仅在古希腊妇孺皆知,而是从公元前500年往后,人们谈及民主时,依旧将其与抽签相联系。例如,1680年法国第一本法文辞典对民主的定义为:大众政府、大众国家——一种由抽签分配职务的政府形式。直至18世纪中后期,抽签依然广泛被人视为民主政体的精神。孟德斯鸠(1689—1755年)和卢梭(1712—1778年)谈及民主时,仍强调民主的特点是抽签。
在这2000多年间,抽签这一方式被当时的思想家普遍视为是个“坏东西”。古代史学家琼斯(1904~1970)在《雅典民主》中提到,雅典民主时期存在鲜明反差:广大民众对民主深感骄傲并热情支持,而几乎所有留下文字的古希腊政治哲学家与政论家都在不同程度上支持寡头制,反对抽选,即反对民主。
不仅在古希腊,从公元前2500年到19世纪末,民主一直被看作是坏东西。众多权威人物都对民主理念持反对态度。帕灵顿(1871-1929)说:“回想一下‘美国立宪’大辩论唇枪舌剑中不断被提及的那些权威们吧。在这些伟大人物中,没有一位不对民主理念持反对态度。”17、18世纪的启蒙思想家对民主心怀恐惧,他们用“群众”“群氓”“乌合之众”“畜生”“怪异的野兽”等负面词汇来形容普通老百姓,认为民主是“多数人的暴政”。如弥尔顿用“暴裂”来形容民主。
从谷歌工具展示的过去四五百年里的3500万种出版物的数据来看,1900年以前,“民主”一词出现的频率与描述人民的负面词汇出现的频率形成鲜明对比,表明当时对民主的恐惧高涨,热情低落。20世纪初的学者研究也证实了这一点,如法国学者法盖表示,在19世纪,难以找到支持民主的人;法国思想家勒庞称,从柏拉图到20世纪初,从未有伟大思想家为大众民主辩护。
好东西?坏东西?西方民主的转变
当代研究民主的重要学者、丹麦人汉森形象地说,从古代到启蒙时代,民主如同沉睡了2000年(实际应是2400年)的睡美人,当她苏醒时,却遭众人厌恶,所有的王子都害怕她,哲学家都厌恶她,政治家认为其不可行。在当时人们的认知中,民主意味着翻天覆地的、内斗不止的暴民统治,直至大约一个世纪后,民主才在经过“变性手术”后变成受人尊重的“淑女”。
“民主”如何从坏东西变为坏东西?这一转变分三步完成:破、替、立。
破,即对民主原本含义进行污名化,与此同时,与民主紧密相连2400年的抽签在19世纪神秘消失。例如,美国的汉密尔顿、潘恩,英国的老穆勒、边沁等,在著作中将人民直接当家作主或使用抽签的民主称为“古代民主”“纯粹民主”等,给民主加上负面形容词,引导人们认为原本的民主不可取。
替,是将原本与民主无关的概念与民主捆绑在一起。例如,原本与民主无关的选举取代抽签,成为实现民主的工具。19世纪上半叶到20世纪初,“人民主权”“代议”“宪政”“自由”等概念与民主挂钩。人民主权虽听起来美好,但实际上只强调人民拥有主权,却将治权交给精英。此时,民主被重新定义为“代议民主”“间接民主”等,选举替代了抽签,以至于后来很多人遗忘了抽签在民主历史中的重要作用。19世纪末20世纪初,勒庞的《乌合之众》以及韦伯、帕累托等人的著作都推动了民主的转型。
立,是用精英统治理论对民主进行“五马分尸”后的“民主”理论。20世纪,西方先后出现了“代议民主论”“多元民主论”和“自由民主论”。代议民主论出现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是为应对当时的社会危机,它告诉人们只能通过代议实现民主;多元民主论出现在20世纪中叶投票权基本普及之后,旨在让人们接受被统治的现实,只保留在不同统治集团间进行选择的自由;自由民主论出现在20世纪末21世纪初新自由主义兴起之时,包含了代议民主论和多元民主论。
经过破、替、立三部曲,民主成功“变性”,从被视为“坏东西”变成“好东西”。
民主的固有弊端
经过改造的西式民主存在诸多固有弊端。研究古典民主学的权威学者汉森认为,现代自由代议制民主并非真正的民主,而是多种政治制度的混合,其中只有部分具有民主成分,更多的是贵族制或君主制,甚至可被描述为暴政、寡头政治或暴民统治的混合体。另一位学者著名古典学者保罗·卡特里奇也指出,现代民主对于古典民主主义者而言,可算作寡头政治,选举系统性地偏袒少数富有公民,现代民主已失去反映和实现民意的作用。
西式民主名为民主,实为“选主”,是偷换概念的产物,存在名不副实、以偏概全的问题。西方教科书将民主定义为人民当家作主,但在实际操作中却是代议政治、多元民主、自由民主,这本身就存在矛盾。而且,现在西方实行的民主就是熊彼特式的最低限度民主,但兜售给老百姓时却宣称是真正的民主。
西式民主通过授权论和问责论来论证其体制的合理性。授权论强调选举的授权功能,认为老百姓可通过选举授权给符合自己心意的政党或政客;问责论强调选举的惩罚功能,认为政客若不为民就会下台。这两论暗含选举是实现民主的最佳方式。
然而,这一套理论若要成立,需满足11个假设,其中授权论需满足4个假设,问责论需满足3个假设,选举需满足4个假设。
授权论的4个假设均不成立。
第一个假设:选项充分。但实际上,选民的选择极为有限。以美国为例,选举选项往往如同“朝三暮四、朝四暮三”的故事,实质并无改变。即便马斯克成立美国党,虽有大量人表示支持,但由于美国选举制度不允许第三党崛起,选民依然缺乏选择。
第二个假设:授权充分。但在任何一个选区,至少有20%的人因年龄、移民身份等原因不具备选举资格;有选举资格但不参加选举的人数也在增加,美国和欧洲的选举投票率大幅下降,总统选举投票率约60%,国会议员选举投票率在40% - 50%之间,州议员选举投票率约30% - 40%,地方选举投票率仅20% - 30%。而且,即使当选者获得的选票超过50%,也意味着至少有49%的人未授权给他,此外还有尚未出生的人以及选区外的人也未授权。因此,当选者认为自己获得选区所有人授权的想法是虚妄的。
第三个假设:选民理性。但美国大量研究表明,选民并不理性。例如,很多选民对美国政府结构、民选官员身份以及外交政策基本事实了解甚少,甚至连伊拉克在地图上的位置都指错,却认为总统有权力轰炸伊拉克。
第四个假设:政客实诚。但在美国,竞选承诺往往如同氢气球,又大、又好看,但选举结束后便弃之不用。以特朗普为例,他曾承诺开放爱泼斯坦档案,如今却认为开不开放无所谓。对奥巴马、拜登和特朗普恪守承诺情况的打分显示,他们的得分都不理想。
再来看看问责论的三个假设。问责论指的是,当民众对政客或政党不满意时,可通过选举将其替换。这一理论基于以下三个假设:
第一个假设:确责易行。即当察觉到某个政党表现不佳时,能够轻易判定这究竟是该政党自身的责任,还是其他方面因素所致。也就是说,能够轻松确定责任主体。
第二个假设:追责严厉。问责论中所提及的最严厉惩罚,就是相关政党或政客在选举中失去当选机会。然而,这样的选举方式往往是追责严厉,却名不副实的惩罚。
第三个假设:替补更好。但实际上,这三个假设都难以成立。
确责实际上是难以实现的幻想。在现代社会,确责真的不容易。政客最大的本事就是卸责,出了问题就互相推诿,“这不是我的责任,是国会的责任”,国会又讲是另外一个党的责任,然后推给州政府,没有人愿意承担责任。而且,民众确实也没有办法知道谁应该负责任。罗斯·佩罗,也是马斯克之前要组一个第三党参与竞选的人,既是企业家,也在华盛顿工作过,还竞选过总统,所以他深知其中的门道。他说在企业里边,人们会对责任进行问责,但在华盛顿却没有人真正负责任。例如,追责严厉,即做得不好就会被选下去,好像选下去是一个严重的惩罚。但选下去的惩罚到底有多严重呢?
先看国会议员。美国的国会议员被选下去以后,找工作的最大出路是当说客,将近50%。也就是说,离开了国会,他们就去找以前来游说自己选举的公司,自身也变成这些公司的游说人员。国会议员的收入与游说公司付给他们的钱相比,简直是毛毛雨。到游说公司赚的钱竟然是当国会议员时的好几倍,这能算惩罚吗?
再看总统。以奥巴马为例,2009 - 2017年,奥巴马担任美国总统,上任时净资产有人估计约500万美元,在美国称得上富豪。卸任后,他的净资产达到了7000万美元。赚的钱越来越多,这样的“惩罚”,大家愿意接受吗?美国卸任的政客没有一个受到了严重的惩罚,所谓的问责又从何谈起呢?
问责论的第三个假设是替补更好,这也是换汤不换药的无奈。即问了一个人的责,企求新上来一个会比他更好。但实际情况并非如此。有两张漫画形象地展示了这种情况,要么选豺狼,要么选虎豹,哪一个更好呢?还有一幅漫画说,一个民主党人,一个共和党人,进入政治体系后就像进入了屠宰场,本质上并无区别。所以,把一个人问了责,选上来的人几乎一样,问责又有什么意义呢?
由于问责论、授权论的基本使用机制是选举,很多人认为,选举是公平、透明、公正、公开的,但实际情况并非如此。
要赢得选举,往往要使用见不得人的阴招。有人专门写书介绍如何赢得选举,里面全是阴招。最近还有人把古罗马共和国时期西塞罗弟弟写的《怎么赢得选举》翻译成英文出版,由此可看出,2000多年前罗马共和国的选举和今天并无太大变化,所谓的公开不过是公开地搞鬼。
选举操作是不可能透明的。恰恰相反,它是迷雾重重。大量研究表明选举操作并不透明。
选举更不公平,很容易被操纵。归纳起来,操纵手段为各种方式就是买票、抢票、骗票、诱票。
·买票:贿选从古罗马到现在一直存在。
·抢票:从古罗马到现在都有抢票现象。2020年,美国仍存在与政治相关的暴力抢票事件,这一类信息一般人往往不会在主流媒体上看到。
·骗票:美国人在这方面玩得炉火纯青。1812年,美国麻省州长为了赢得选举,他重新划分了选区,确保自己能够当选。如今美国两党仍在玩这种选区划分的游戏,尽管弊端明显,却无法立法禁止,因为这是两党生存的关键。现在,美国绝大多数选区要么共和党躺赢,要么民主党躺赢,毫无竞争性可言。2026年美国国会中期选举还没有开打,81%的席位现在就已确定了赢家。
·诱票:实际上也是一种买票。通过花大价钱找公关公司宣传,影响民众认知,引导其投票,导致选举变成天价选举,花费巨大。
如果关于西式民主的11个假设都不成立,那么它到底能不能为民做主?到底代表什么人呢?
有一项研究对1981 - 2002年不同群体对1779个问题的立场,以及这些立场是否在政策制定中得到反映进行了分析。结果显示,一般老百姓只有5%的诉求得到满足,一般的利益集团有24%,而代表收入最顶尖10%的顶级富豪利益集团,其诉求有78%得到满足。可见,选出来的人并不代表一般老百姓。
民主的危机
西式民主名不副实,存在严重的固有弊端,经过长达一个多世纪的改造,到二十世纪五六十年代,民主概念已被彻底转化,所谓“民主”变为“代议民主”“多元民主”,实际上就是“选主”,民主变为争取选举权、民权运动,人民的作用是隔几年选出一批政客。20世纪代议民主论、多元民主论、自由民主论三种民主理论,在历史上出现了三次危机。
第一次危机:代议民主的困境(20世纪初)
代议民主出现在19世纪末年到20世纪初年,声称是人民选出代表来代表自己。但在当时,绝大多数西方国家没有普及投票权,直到二十世纪六七十年代才真正普及。代议民主一方面声称代表民众,另一方面大量民众却没有选举权利,这必然导致危机。
当时出现了很多批判代议民主的书籍。1912年美国学者威尔确斯写的《全民政治论》,批判当时的代议民主,主张用新的方式实现民主。这本书经孙中山推荐,最终由廖仲恺翻译完成。一战前后,欧洲也出现了一批关于民主危机的书,其中拉斯基的书对中国有间接影响,中国早期一批政治家是他的学生。
1908年,章太炎在《代议然否论》中提出“代议政体者,封建之变相”,认为在中国实行代议制,由于人口众多,选出的议员很可能是有钱有势的土豪劣绅,选举法实施后会导致“上品无寒门,而下品无膏梁”,国会势必沦为奸府。1917 - 1924年,中国报刊发表抨击代议民主的文章。1923年元旦,孙中山发布《中国国民党宣言》,批评代议制“已成民权之弩末,阶级选举易为少数所操控”。可见,代议制的危机不仅在欧美,也波及了中国。
第二次危机:多元民主的挑战(20世纪70年代)
多元民主出现在二十世纪二战结束后的五六十年代。从熊彼特四十年代开始到五六十年代,一些人开始宣扬民主,但大家觉得效果不佳。多元民主面临来自外部和内部的麻烦。
外部方面,当时美国不好意思称自己为民主世界,而把自己叫作自由世界。1947年,杜鲁门提出“自由世界”概念,同年苏联共产党代表日丹诺夫提出两个阵营理论,社会主义阵营高举民主大旗,西方在民主话题上处于守势,于是推出多元民主的说辞为自己辩护。1990年以前,美西方对民主的研究很少,也不敢大张旗鼓对外推广。
内部方面,多元民主受到很多批评。罗伯特·达尔的《谁统治》认为,美国实行的是多元政治,不同利益集团都有影响。但很快有人出版《谁统治美国》,指出是一小撮精英统治。六七十年代,批评多元主义的书籍明显增多,越战与民权运动激起美国内部抗议运动,戳穿了多元民主的面纱。
此外,福利国家的危机也加剧了多元民主的困境。二战后,欧洲国家为了与社会主义阵营竞争,逐步出台福利政策,成为福利国家。但福利国家成本高昂,民众既想要福利又不想多交税,导致财政危机。1973年《国家的财政危机》一书指出了这一问题,哈贝马斯也认为福利国家的危机造成了正当性危机。1975年亨廷顿的《民主的危机》指出,政治参与的民主扩张给政府造成严重负担,加剧通货膨胀趋势。亨廷顿提出两条出路:一是把很多事情划到民主决策以外;二是让老百姓尽量不参与政治。撒切尔夫人和里根执政时采取了这些策略,引发了新自由主义风暴。
第三次危机:自由民主的衰落(2010年以后)
冷战结束后,社会主义阵营分崩离析,新自由主义扩张,自由民主出现。1990年以后,美国开始在全球推广民主,出现了“民主化”等关键词,当时西方有不少人极为自信,认为民主制度可以定制。但好景不长,2013年以后,关于民主的研究急剧下降。
2008年的国际金融危机揭示了很多问题,约瑟夫·斯蒂格利茨指出,美国体制是为顶尖1%的人设计的,随后爆发了占领华尔街运动。人们对美国体制的认识逐渐深入,开始用寡头政治、富豪统治等词形容西式民主。现在出版了很多关于民主危机的书籍,认为自由民主陷入危机的根源是名不副实,它声称民主,实际却并非如此。
(编辑 季节)
中国式现代化及主要特征
(五)中国式现代化的经济基础
中国式工业化、现代化战略设想和基本路径,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在新的发展起点上提出更高的发展目标。
2015年《中国制造2025》明确提出建设世界制造强国的“三步走”战略:第一步,力争用10年时间,迈入制造强国行列;第二步,到2035年,我国制造业整体达到世界制造强国阵营中等水平;第三步,新中国成立100年时,制造业大国地位更加巩固,综合实力进入世界制造强国前列。
中国已经基本实现工业化,成为世界最强大的工业制造国。按不变价格计算,我国工业增加值从1952年到2024年增长了1052倍,年均增速高达10.8%,创下200多年来世界工业化历史纪录。中国建立了完整的强大的工业体系,拥有41个工业大类、207个中类、666个小类,是全世界唯一拥有联合国产业分类当中全部工业门类的国家。在世界500多种主要工业产品当中,中国约有220多种产品的产量居世界第一。按现价美元计算,中国制造业增加值占世界比重从2004年的8.6%上升至2024年的27.7%,2010年超过美国制造业增加值,2024年中国制造业增加值相当于美国的1.60倍;2023年规模以上装备制造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为33.6%,规模以上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为15.7%,两者合计比重为49.3%。中国工业增加值占世界比重从1991年的2.1%上升至2024年的23.6%,2023年中国工业增加值相当于欧洲联盟的1.59倍。根据联合国《国际工业统计年鉴》,全球22个制造业门类中,中国有16种门类产业份额占世界第一位,在纺织品、服装和皮革行业,中国占世界份额比重超过50%,在电气设备、基本金属和计算机等行业所占世界比重超过40%。而美国仅有6种制造业门类产业份额位居世界第一。中国为发展中国家开拓了新型工业化道路。习近平指出:“西方发达国家是一个‘串联式’的发展过程,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信息化顺序发展,发展到目前用了200多年时间。我们要后来居上,把‘失去的二百年’找回来,决定了我国发展必然是一个‘并联式’的过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是叠加发展的。”
中国还是世界最大规模的互联网社会,世界移动电话、固定/移动宽带互联网用户最多的国家。中国移动电话用户总数占世界比重2024年达19.9%,相当于世界第2位的印度和世界第3位的美国之和的1.18倍,中国固定/移动宽带互联网用户占世界比重2023年达42.2%。
中国数字经济快速发展,成为世界第一大数字经济之国,2023年我国数字经济增加值达到41.1万亿元,占GDP比重达到31.8%。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加速创新,日益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各国竞相制定数字经济发展战略,数字经济发展速度之快、辐射范围之广、影响程度之深前所未有,正在成为重组全球要素资源、重塑全球经济结构、改变全球竞争格局的关键力量。
国家“十四五”规划首次提出加速发展数字经济的目标,2023年数字经济核心产业的发明专利申请量达到40.6万件,占同期全社会发明专利授权总量的40%以上,近五年年均增速达到21%。2024年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9.9%,成为我国进入数字经济社会的重大标志。
我国基本实现了工业化、信息化、网络化、数字化以及智能化的“五化”并联式跨越式发展,成为中国经济发展的新动能。
(六)中国式现代化是共同实现城镇化和农业、农村、农民现代化
首先,加速城镇化。我国城镇化率从1949年的10.6%提高至2024年的67.0%。中国城镇人口占世界城镇总人口比重从1960年的10.6%上升至2024年的19.7%,中国已建成世界最大规模的现代化城市社会。
其次,大力促进中国式“三农”现代化。中国农业增加值(现价美元)占世界比重居世界首位,到2024年上升至28.4%,中国人均农业增加值相当于世界人均水平的1.61倍。中国农业劳动生产率相对于世界农业劳动生产率水平从1991年的65.9%,到2023年达到世界平均水平的192%,但是明显低于OECD国家,仅相当于其的40.1%,只高于OECD国家的墨西哥和哥伦比亚。农业劳动生产率的持续提高是农业现代化的重要标志之一。根据联合国粮农组织数据库提供的信息,2020—2022年中国主要农业生产指数和食品消费指数均与世界人均水平增长同步。1978年我国粮食总产量为3.0亿吨,到2024年首次突破7亿吨,年均增速为1.8%,高于同期总人口年均增速0.8%。2024年人均粮食占有量为503公斤,明显高于人均400公斤的国际粮食安全标准线。粮食单产大幅提升,2023年全国粮食单产389.7公斤/亩。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稳步提升,在耕地面积自1990年以来持续下降的情况下,主要是持续提高了谷物单产,从1995年4659公斤/公顷提高至2023年6419公斤/公顷,年均增速为1.15%,有效实现了确保“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反映我国农业现代化进程的三大指数大幅度提高,从作物生产指数、食品生产指数,到畜牧业生产指数都已达到世界前列;水产品总产量从1978年的465.4万吨上升至2024年的7366.5万吨,年均增速达到6.2%;全国农机总动力从1978年1.16亿千瓦提高至2024年的11.60亿千瓦,年均增速高达5.1%;2021年,我国主粮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超过80%;根据农业农村部提供的数据,我国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从2010年的52%上升至2024年的63.2%,农业科技创新整体水平已经迈入世界第一方阵。农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虽然持续下降,但是该产业具有较大的关联产业,即从事农业生产资料的生产和供应,农产品的生产、加工和运销以及与农业有关的信贷、保险等经济活动的产业,约占GDP比重的8.6%。乡村旅游已纳入“三农”工作和乡村振兴战略总体布局之中,2024年,农村居民出游人次和农村居民出游总花费分别为12.45亿人次、8250.4亿元。
再次,加快农村现代化的本质就是实现现代要素的农村人口家庭全覆盖,全面实现通公路、电气化、信息化、宽带化。
最后,通过加速城镇化带动城乡一体化,从城乡“二八开”(1980年)到“二比一”(2024年)人口格局,城镇化率达到67%,中国城镇总人口占世界比重从1980年的10.9%上升至2023年的19.8%,基本实现中国式城镇化,促进乡村全面振兴,推动城乡共同走向更高水平的现代化。
中国具有特殊的自然国情,人均资源占有量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我国人均耕地面积不足1.5亩,不到世界平均水平的1/2。2024年,我国水资源总量31123亿立方米,居世界第三位,全国用水总量占水资源总量比重的19.0%;中国石油储量、天然气储量、煤炭储量明显低于其消费量占世界的比重(分别为16.6%、9.4%、53.8%)。铁、铜等大宗矿产人均储量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对外依存度高;我国森林面积居世界第五位,占世界比重为5.5%,人均森林面积仅为世界平均水平的1/5。人与自然之间的矛盾、发展与资源环境约束的矛盾十分突出,并长期伴随着整个中国式现代化进程。
自然国情条件的硬约束决定了“中国现代化将是一个不断渐变、积累进而部分质变的长期历史过程,要坚持持久战,中国的现代化过程至少需要100年的时间。”2012年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我们建设现代化国家,走美欧老路是走不通的,再有几个地球也不够中国人消耗。这决定了中国必须创新绿色现代化,即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
中国式现代化必须独辟蹊径,从黑色发展到实行可持续发展战略,进而到实施绿色发展战略,这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必选之路。国家“十一五”规划首次设定资源环境约束性指标。经过国家“十一五”“十二五”“十三五”“十四五”规划,分别增加了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万元GDP用水量下降、空气质量(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细颗粒物(PM2.5)未达标地级及以上城市浓度下降)、地表水质量(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劣V类水体比例)、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森林覆盖率,进而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行动计划,我国生态环境保护发生了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到2020年,全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目标超额完成,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升,生态环境明显改善。
新中国成立之初,中国就确立了促进世界和平的方略,中国没有主动发起过一场战争或冲突,没有侵占过别国一寸土地。从积极推动经济全球化、贸易自由化到大力倡导“一带一路”,中国为世界提供重要公共产品;从消除绝对贫困到带头落实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再到履行“加大对发展中国家特别是最不发达国家援助力度,促进缩小南北发展差距”的“中国承诺”;充分体现了中国依靠和平发展富民强国,显示出“中国越强大,世界越受益”。诚如习近平所言:中国式现代化是走和平发展道路的现代化。
中国在世界中的定位是一以贯之的,即对人类发展做出巨大贡献。1956年,毛泽东同志在《纪念孙中山先生》一文中曾预言:“再过45年,就是二千零一年,也就是进到二十一世纪的时候,中国的面目更要大变。中国将变为一个强大的社会主义工业国。中国应当这样。因为中国是一个具有九百六十万平方公里土地和六万万人口的国家,中国应当对人类有较大的贡献”。
习近平一直倡导中国的世界责任和世界定位:中国始终是世界和平的建设者、全球发展的贡献者、国际秩序的维护者,坚持走和平发展道路,推动建设新型国际关系,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以中国的新发展为世界提供新机遇,弘扬和平、发展、公平、正义、民主、自由的全人类共同价值。党的二十大报告再次重申:“促进世界和平与发展,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中国已经进入世界舞台中心,主动向世界提供全球性公共产品。我国成为14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主要贸易伙伴,货物贸易总额居世界第一,吸引外资和对外投资居世界前列。2020年我国吸引外商直接投资为1493亿美元,2023年达到1633亿美元,连续三年保持全球第二大外资流入国地位。我国对外投资规模迅速扩大,2023年达到1479亿美元,居世界第三位。以“一带一路”倡议为例,截至2021年11月,我国已与140个国家和32个国际组织签署了200多份共建“一带一路”合作协议,与沿线国家货物贸易额累计达到10.4万亿美元,对沿线国家非金融类直接投资超过1300亿美元。促进相关国家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民心相通。
中国已经成为世界重要的对外援助国家。从2013年至2018年,我国对外援助金额为2702亿元人民币,包括无偿援助、无息贷款和优惠贷款。中国积极推动建立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金砖国家新开发银行等国际合作机构,正式成立国家国际发展合作署,开展前所未有的广度与深度国际合作、互利共赢。
中国式现代化是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国防建设“六位一体”的总体布局、全方位的现代化,是协调推进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全面参与全球治理“五个全面”的国内外战略布局,进而构成了中国式现代化的“两大布局”,“五个全面”战略布局服务于“六位一体”总体布局。经济现代化是全面现代化的经济基础,社会现代化集中体现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绿色现代化是中国国情的基本要求,政治现代化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有效的政治保障,文化现代化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支撑,国防现代化是国家现代化的安全保障。
从党的十八大开始,我国进入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我国基本国情、社会主要矛盾、发展阶段和中心任务作出新的重大判断。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经过长期努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这是我国发展新的历史方位。中国的基本国情和发展条件发生了重大的变化。
从社会生产力来看,我国已经基本改变了生产力落后的状况,实现了向更加先进的社会生产力的重大飞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产力的基本特征可以定义为“一个中心、五大维度”的生产力体系:以全体人民为中心是全面发展生产力的出发点、立脚点和核心点;生产力的“五大维度”分别是经济生产力、科技生产力、社会生产力、文化生产力和生态生产力;五大生产力之间相互关联、相互促进、相互融合,同向发展、同行发展、共赢发展,统一于服务于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目标。
2017年,党的十九大报告对我国新的国情做出重大判断:“我国社会生产力水平总体上显著提高,社会生产能力在很多方面进入世界前列。”2022年,党的二十大报告向世界宣布:“我国经过持续奋斗,实现了小康这个中华民族的千年梦想,我国发展站在了更高历史起点上。”中国社会主义社会经过长达70多年的时间,必然向更高发展阶段逐步过渡。一是按人均收入水平看,从极低收入到低收入、到中低收入、到中高收入、再到高收入,这反映了发展水平的阶段性;按社会主义发展阶段看,从初级阶段到中级阶段、再到较高级阶段,也反映了社会主义社会发展阶段的量变到部分质变再到质变的规律。作为世界上最大的社会主义国家,中国必然要经历长期的初级阶段,将不断创新社会主义道路与现代化模式,以渐进主义的方式过渡到新的彼岸,向社会主义中等发达新阶段稳步过渡。
实现了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我国已根本改变了科技教育文化落后的状况,成为真正意义上世界科技大国、教育大国、文化大国、体育大国,正在向世界科技强国、教育强国、文化强国、体育强国迈进。开始进入社会主义新的历史发展新阶段。
根据国家统计局提供的信息,2024年全国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支出达到36130亿元,占GDP比重达到2.68%;2023年全国专利密集型产业增加值达到168713万亿元,占GDP比重的13.0%;全国教育总经费达到61329亿元,相当于GDP比重的4.71%;2023年全国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达到5.95万亿元,占GDP比重达到4.6%,若加上旅游及相关产业占GDP比重为4.2%,体育产业占GDP比重为1.2%,文化旅游及体育产业占GDP比重合计高达10.0%,已经超过第一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6.8%)。
我国已消除了世界最大规模的绝对贫困人口。按照国际贫困线三种标准,中国已经消除深度、中度、低度贫困线人口,并平稳过渡到城乡居民低保线人口标准,由各地区政府根据本地实际人均收入和生活水平制定相关标准。
我国人均GDP跃居世界人均水平之上。我国已从低收入水平(1978-2000年)到中低收入水平(2000-2010年)、再到中高收入水平(2010-2020年)。按美元现价计算,1978年,我国人均总国民收入在世界189个国家和地区中排名第175位,排在最后7%的位置上;2023年,在世界199个国家和地区中,我国排在第75位,跃居世界前38%的位置上。按购买力平价2021年国际元计算,我国2021年人均GDP从2000年3989国际元上升至2024年23846国际元,已高于世界平均水平(21268国际元),也高于OECD国家倒数第二位墨西哥(22033国际元),将进入中等发达国家(指OECD国家)发展水平阶段。
我国迅速缩小同世界先进水平的差距。按购买力平价2021年国际元计算,中国人均GDP与美国的相对差距从1990年的27.0倍缩小至2024年的3.1倍,平均每年趋同率达到6.2%。今后中国还会继续缩小这一相对差距。
我国进入城市人口为主的发展新阶段。我国人口的社会结构已从以农村人口为主(2010年之前)进入以城镇人口为主(2011年之后)的社会发展阶段。2024年我国城镇化率达到67.0%,成为世界最大的现代化城市社会。我国城镇人口从1978年的17245万人上升至2024年的94350万人,年均增速高达3.8%,占世界比重从1990年的13.2%上升至2023年的20.2%,显示了超大规模中国式现代化实际上是超大规模的人口城镇化。同时也要看到,城乡发展不平衡依然长期存在,缩小城乡发展差距仍是长期过程。
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迈向中等发达阶段
预期到2035年,中国将迈入更高的社会主义发展阶段,即中等发达阶段。
首先,党的十九大报告对我国的世界地位做出新的重大判断:“我国经济实力、科技实力、国防实力、综合国力进入世界前列。”这是确定到2035年我国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2050年我国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大战略目标的基本依据。为此,我们从经济实力、农业生产实力、工业制造实力、科技实力、基础设施现代化、人力资源、贸易实力、综合国力、国际影响力和国际地位等做了定量计算、国际比较、评估。基本研究结论是:最有标志性的指标就是由世界银行按2021年国际元计算的中国GDP,于2000年超过了日本,于2016年超过了美国,2017年超过了欧盟,这是1890年美国GDP(1990国际元)超过中国126年之后。2024年中国GDP相当于美国的1.31倍,这标志着我国已经从世界最大发展中国家成为世界最大的新兴经济体和综合国力强国,进入世界舞台中心。
我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主要矛盾
党的十九大报告对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做出了重大判断:“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党的二十大报告再次重申这一基本判断。我国经济文化社会生态发展水平不平衡不充分不全面的突出矛盾,具体表现为三个方面:
第一,所谓“发展不平衡”具体反映在:一是城乡发展不平衡将长期存在。城乡居民收入与消费差距仍然很大,这将是持续长期共生的客观规律;二是地区发展不平衡将长期存在。地区发展分化趋势明显,经济增速表现为明显的“南快北慢”,板块内部出现明显分化;三是产业发展不平衡将长期存在。农业与非农业发展不平衡。2001-2024年期间,第一产业年均增速为4.0%,第二产业、第三产业年均增速分别为8.3%和8.8%,各产业内部发展也不平衡;四是社会发展不平衡将长期存在。我国形成了超大规模的流动人口,全国流动人口从2000年的1.21亿人上升至2024年的3.76亿人,占全国总人口比重从9.6%上升至26.7%,一方面成为社会发展的巨大活力与动力,另一方面在城市与乡村、不同地区之间流动人口的基本公共服务形成较大差距;五是经济地理不平衡将长期存在。东南方43%的国土居住着全国94%左右的人口,生态环境压力巨大;西北方57%的国土以草原、戈壁沙漠、绿洲和雪域高原为主,生态环境脆弱,影响我国经济社会生态环境城乡地区不平衡性。中国式现代化过程就是不断解决这五大不平衡矛盾的过程。
第二,所谓“发展不充分”反映在如下方面:一是西部发展相对滞后于东部,北方发展相对南方不充分;二是社会发展相对经济发展不充分;三是生态环境保护在总体发展中相对不足,成为建设美丽中国的最大短板;四是文化建设相对滞后,文化软实力不够强大;五是国防实力与我国世界大国地位相对不足。2023年军费支出(按现价美元计算)占世界军费支出的比重为12.4%,低于中国GDP(现价美元)占世界比重(16.8%),仅相当于美国的1/3,面临美国长期军事威胁和严峻安全挑战,需加快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加大对国防建设的长期投资。六是我国已经进入中等发达国家(指OECD国家)水平的底线发展阶段,按世界银行数据库提供的2024年OECD国家人均GDP在18504—128184国际元之间,2024年我国人均GDP为2.38万国际元,仅相当于OECD国家组倒数第四位的智利(3.02万国际元)79.0%,发展仍不充分,按2024年OECD国家人均GDP(为5.3373万国际元)比较,仍有巨大的追赶空间和长期后发优势,也仍有高于OECD人均GDP增速的发展潜力和空间。(未完待续)
(编辑 季节)
2025年7月发布的中国经济“半年报”成绩亮眼。总体来看,面对国内外多重挑战与困难,国家宏观政策应对得当,上半年国民经济保持了平稳运行,为全年经济发展预期目标的实现奠定了良好基础。然而,现阶段我国经济运行依然面临一些矛盾,存在消费疲软、楼市不振、预期偏弱、物价低迷等问题。我们需要正视困难,有针对性地采取化解措施,推动经济发展继续回升向好。
上半年经济运行的态势与特点
首先,国民经济顶压前行,增长速度超过预期。国家统计局相关数据显示:2025年上半年我国经济增长率为5.3%,高于2025年全年经济增长预期目标5%和2024年上半年经济增长率5%,这是在中美关税战持续升级的背景下取得的,实属不易。尽管二季度的增长率(5.2%)相比一季度(5.4%)稍有下滑,但在主要经济体中仍属于较高增速。根据一些国际预测机构“共识预测”(Consensus Forecasts)的估算,二季度美国、欧元区、日本的GDP增速分别约为1.8%、1.1%和0.8%,明显低于我国。以上半年5.3%的增速为基础,我国全年完成5%增长率目标的压力减轻,与此同时,为“十四五”规划圆满收官提供了有利条件。
其次,惠民生和促消费亮点纷呈、成效显著。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均强调“惠民生、促消费”。2025年上半年的经济政策着力点也更多地转向民生和消费方面,从统计数据看已取得了良好成效。在惠民生上,就业形势总体稳定,城镇调查失业率均值为5.2%,低于全年预期目标0.3个百分点;城乡居民收入保持平稳增长,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率比GDP增长率高0.1个百分点。在促消费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加快,消费升级类商品销售形势较好,服务消费增长显著快于商品消费,最终消费支出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52%。
第三,新质生产力快速发展,后劲不断增强。新质生产力代表先进生产力的前进方向,以科技创新驱动生产力迭代升级和产业转型,是我国经济由大变强的必由之路。2025年上半年,高技术产业投资同比增长10.6%,远超3.9%的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速;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增长8.7%,增速快于全部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2.7个百分点;新能源汽车、工业机器人、3D打印设备等产量同比增速均超过35%,呈爆发式增长。投资和生产向新质生产力领域倾斜的趋势非常明显。这有利于推动供给侧的革命性转变,使发展新动能持续增强,夯实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根基。
第四,有为政府作用彰显,助力经济大盘稳定。面对经济下行压力,我国政府着重强化财政、货币、就业、产业、贸易等宏观政策的协同,积极打好政策“组合拳”,因时因势加强和创新宏观调控,充分体现了有为政府为经济稳定运行保驾护航的重要作用。例如,通过实施提振消费专项行动,加力扩围推进消费品以旧换新,消费市场趋于活跃,消费成了上半年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力;再如,面对美国加征关税,我国政府积极做大“朋友圈”,推进贸易多元化,减少对单一市场的依赖,有效减轻了外部冲击。
现阶段经济运行存在的突出问题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应当看到,当前我国经济运行还存在不少薄弱环节,面临一些风险因素,比较突出的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是消费倾向依然偏低,内生动力有待增强。2025年上半年,居民消费倾向为65.5%,与2024年上半年基本持平,略高于2023年上半年;但目前居民消费倾向仍处于偏低水平(2016-2019年同期居民消费倾向均高于67.5%),居民消费意愿尚未完全恢复到新冠疫情前水平。上半年的消费增长较大程度受益于“以旧换新”补贴政策的驱动,“以旧换新”类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显著高于其他商品。不过,当前“以旧换新”补贴主要针对耐用消费品,而此类商品更新周期较长、购买频次较低,依靠政策刺激短期消费会透支未来消费增长空间。一旦今后减少或取消补贴,享受补贴的商品消费总额较容易遭遇大幅下滑。鉴于消费补贴政策的局限性,今后我们须更加注重从增强消费内生动力入手,实现消费可持续增长。
二是工业生产低增收不增利,质量效益待提升。2025年上半年,我国工业生产保持了良好态势,工业增加值实现了稳定增长,但工业企业营业收入增长不如增加值,工业企业利润反而有所下滑。全国规模以上工业统计数据显示,上半年我国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6.4%,工业企业营业收入同比增长2.5%,低于增加值增速3.9个百分点,工业企业利润总额与营业收入利润率分别同比下降1.8个百分点与0.22个百分点。工业“中速增产、低速增收、不增利”的失衡状况,早在2022年年末就已经开始显露出来,目前虽有所改观但尚未完全扭转。需求不振、内卷式竞争和PPI下行,是造成工业企业增收不及增产、盈利能力趋于削弱的主要直接原因,反映了现阶段工业领域生产端(供给侧)强于需求端、工业品市场供大于求的矛盾。
三是房地产仍处于筑底阶段,前期政策效果有所弱化。在一系列政策“组合拳”支持下,2025年上半年,房地产市场总体上朝着止跌回稳的方向迈进,但近期政策效果有所减弱,市场出现边际回落迹象,部分指标发出了预警信号。上半年全国新建商品房销售面积、销售金额分别同比下降3.5%、5.5%,“以价换量”依然主导着新房市场。但这种销售策略的空间正趋于收窄,在非核心城市与核心城市的非核心区域,房地产企业即便“以价换量”也难以带动销售,降价策略面临失效风险,库存去化难度大。上半年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同比下降11.2%,这是2022年4月房地产投资增长转负以来的最大跌幅。作为核心风向标的一线城市房价,上半年也呈下跌态势,四个一线城市的新房价格指数只有上海高于100,而二手房价格指数则全部低于100。可见,当前房地产市场基本面依然比较低迷,市场筑底仍需经历一段时间。
四是预期不稳,制约消费投资需求提振。经济主体对未来经济发展的预期和信心,对消费和投资需求将产生重要影响。2025年上半年,消费者信心指数还不到90,从分项指数看,就业信心指数明显低于收入信心指数、消费意愿信心指数,且呈现下降趋势,成为拉低消费者信心指数的主要因素,反映出社会公众对稳就业还存在较大顾虑和担忧;中小企业信心指数自2024年9月后有所回升,但2025年3月达到51.2的高点后又回落至荣枯分水线,与2019年的均值54.9相比落差较大,表明中小企业的信心尚未恢复至新冠疫情前。居民和企业预期偏弱、信心不足,导致消费和投资变得更加谨慎,不利于扩大消费和促进投资。
五是物价持续低迷,通缩压力加剧风险显现。2025年上半年,受有效需求不足、产业内卷竞争、结构性产能过剩等多重因素的共同影响,我国价格总水平较为低迷。其中,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同比下降0.1%,截至2025年6月已连续27个月在0%附近波动;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指数(PPI)同比下降2.8%,截至2025年6月已连续33个月为负。生产资料PPI降幅大于生活资料PPI降幅,且生产资料PPI与CPI的“剪刀差”呈扩大趋势,说明生产资料供过于求形势比生活资料更严峻。价格水平长期低迷将会弱化经济主体的获得感、预期和信心,制约居民消费和企业投资的积极性,阻碍内需的有效扩张。有效破除“价格低迷—信心不足—内需不振—价格下行”的循环困局,是今后一个阶段畅通国民经济循环、推动经济回升向好的关键所在。
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的对策措施
下半年及今后一段时期,我们要正视困难、坚定信心,积极化解突出矛盾,扎实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实现经济持续回升向好目标。
第一,进一步发掘居民消费的增长潜力。坚定不移实施稳就业计划和促增收行动,不断增强居民消费的能力。稳步推进社会保障扩面提标,降低居民预防性储蓄、提高居民消费倾向。用好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加大消费品以旧换新支持力度,将补贴范围进一步扩展至服务消费领域。大力发展文旅、健康、教育、养老、托育等服务消费,推进服务业供给侧改革,破解服务消费的供给约束。鼓励和引导悦己消费、国潮消费、谷子经济等新型消费发展,创造多元化消费场景,积极培育消费新增长点。扩大服务消费功能提升类、消费新业态新模式的有效投资,更好发挥投资对消费的支撑作用。
第二,持续壮大新质生产力,增强发展新动能。强化高水平科技自主创新对新质生产力发展的牵引作用,推动领跑领域持续发展、并跑领域加力发展、跟跑领域加速发展,着力提升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融合水平。支持利用数字技术、绿色技术改造传统行业,促进“老树发新芽”,在传统产业优化升级上取得新进展。持续壮大新兴产业,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融合集群发展,开展新技术新产品新场景大规模应用示范行动。积极培育未来产业,促进未来产业投入稳步增长,开辟量子技术、具身智能、生物制造等未来产业新赛道。
第三,更大力度推动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在需求端,进一步放开一线城市的购房限制性措施,继续适度下调房贷利率,增加面向多孩家庭、青年人、农业转移人口的购房补贴,充分释放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通过拓宽融资渠道、放宽收储约束、改善财务状况等举措,努力消除存量商品房和闲置土地收储的梗阻,加快楼市去库存;加力实施城中村和危旧房改造,推动房票安置落地见效。在供给侧,合理调整住宅用地的区域分布,增加重点城市核心区域优质地块的供应;加快“白名单”项目资金落地,支持房地产企业提升住房品质,提供更多安全、舒适、绿色、智慧的“好房子”。
第四,以反内卷为抓手促进价格回升、企业增利。把深入治理产业内卷竞争作为抗通缩、促盈利的关键着力点,“竞争机制优化+供给侧改革+需求端扩容”三管齐下破解内卷竞争、价格低迷、增产不增利的困局。一是疏堵结合有效规范价格竞争秩序,完善创新引领、品质导向的非价格竞争机制,促进同行企业形成良性竞争关系;二是“控增量、促减量、优存量”并举推进产能过剩行业供给侧改革,推动落实阶段性的行业自律限产减产,深入整治地方政府滥用优惠政策招商引资行为;三是大力实施提振消费专项行动、积极增加有效益的投资,通过全方位扩大内需支撑价格回升、盈利改善。
第五,推动更多惠民生举措落地落实。强化经济政策的民生导向,把惠民生作为稳增长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促进政策从主要“投资于物”转向更多“投资于人”,形成“民生改善—消费扩张—经济发展”的正向循环,努力缩小宏观数据与微观感受的“温差”。实施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群体的就业扩容提质行动,加大对产能过剩行业、受关税冲击出口行业的稳岗支持力度;多渠道提高中低收入群体收入,适时合理调整最低工资标准,适当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加强“一老一小”服务保障,增加普惠养老服务和普惠托育服务的供给,推广长期护理保险和育儿补贴政策。
(编辑 宋斌斌)
2024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扩大服务消费”,今年4月25日的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大力发展服务消费”。服务消费是总需求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提振消费的一个重要着力点;服务业就业吸纳能力强,扩大服务消费是稳增长、稳就业、稳民生的重要抓手。服务消费除了具有一般消费品的共性外,还存在收入弹性较高、供需同步性、耗时性、高度依赖人口聚集等特点。我国服务消费发展面临收入预期不稳、居民闲暇较少、流动人口城市化不足、供给不足等制约因素,有必要采取措施予以破解。
服务消费的基本属性及其重要意义
服务消费是指消费者为获取各种非物质性、非商品形式的服务所产生的支出。服务消费有着区别于商品消费的若干属性:一是收入弹性更高、对居民收入变化更为敏感。服务消费的收入弹性系数普遍大于1,收入增长加快时,服务消费增长会更快;但当收入增速放缓或预期不稳时,服务消费放缓速度会大于收入变化。二是供需同步,需要更多闲暇时间。服务消费的供给和消费过程同步进行,更加依赖于消费者的闲暇时间,休假制度的完善会直接影响服务消费的需求。三是更依赖于人口集聚,需要更家庭化的消费场景。人口越集中,服务消费供给会越充分。同时,教育、医疗、养老等服务消费具有明显的家庭化特征,流动人口如果与家庭分离,其服务消费的意愿会受到较多限制。四是更难实现标准化复制和远距离传输,对供给能力的要求更高。服务的无形性、异质性决定了其难以实现完全标准化。这要求各类服务行业有更完善的市场准入规则和行业规范体系,并对各地区的服务供给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
考虑到我国所处中等收入发展阶段以及当前的宏观经济形势,大力发展服务消费的重要性日益凸显,其发展意义远超消费本身,关系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在宏观经济层面,服务消费是稳增长、稳就业、稳民生的重要抓手,其边际效用递减效应更弱、消费上限更高。随着制造业智能化趋势及替代就业效应的加强,服务消费的发展对于稳定就业更加重要。在区域发展层面,服务消费本地化特征突出,发展服务业可以有力促进区域均衡发展。商品的生产环节可以集中在特定地区再行销全国,但大部分服务消费支出可以直接转化为本地的收入和就业,形成“消费在哪里,收益就在哪里”的效应。在社会发展层面,发展服务业是促进社会公平和人力资本积累的重要途径。提高全民在教育、文体、医疗等领域的服务消费水平,契合居民美好生活的需要,同时有助于人力资本积累、推动社会个体更加平等地参与收入分配。在创新发展层面,高质量的服务消费能够加速技术扩散,有助于推动知识型经济发展,提升整体经济的创新能力和竞争力。
我国服务消费发展现状和基本特征
第一,服务消费整体稳步增长,但尚未恢复至2020年之前的趋势水平。2013年至2024年,我国居民人均服务性消费从0.5万元提升至1.3万元,占总消费支出的比重从39.7%上升到46.1%。但在2020年居民消费受到较大冲击后,服务消费尚未恢复至2020年之前的趋势水平,恢复进度显著慢于商品消费。据测算:2020年居民商品消费受到的冲击相对较小,到2021年很快就恢复到了前期趋势水平之上;但服务消费在2020年受到的冲击更为猛烈,到2024年仍低于趋势值2.6个百分点。
第二,我国当前的服务消费水平相对于发展阶段略显滞后,与发达国家差距明显。OECD数据库中约40个经济体的历史数据显示:服务消费占比与经济发展水平呈现明显的正相关关系,我国当前的服务消费水平略滞后于目前发展阶段。与主要发达国家比较,我国服务消费水平的差距更加显著:2023年,美国服务消费占比为66%,日本、法国、英国均接近60%,德国为50%,较中国高出5~20个百分点不等。即使是剔除相对“痛感”较强的住房消费,我国住房以外的其他服务消费占总消费的比重依然显著低于上述发达国家。
第三,居住是居民的基础性需求,长期以来住房服务都是服务消费中占比最高的单项服务。基于公开数据估算服务消费的结构,可知2023年住房消费占服务消费比重为34.6%。值得注意的是,居民通过自有房为自身提供的居住服务是住房服务的主体。如果将自有住房折算租金的核算从成本法全面转向市场法,我国居住消费占比将会显著提高,住房以外的服务消费占比会更低。
第四,改善性较强的交通通信、教育文娱消费占比在2019年后下降,增速降幅最大。据估算,2023年交通通信、教育文娱服务合计占总消费的比重为31.1%,较2019年下降了2.3个百分点。这反映出,近年来,改善性较强的服务消费增长较为有限。比较各类服务消费的增速变化,交通通信、教育文娱服务在2019年之后的增速降幅最大。
第五,餐饮服务占比增幅较高、医疗服务占比略有提升,包含旅馆住宿、养老、金融服务在内的“其他服务”占比不足3%,家庭服务占比极低。餐饮服务占服务消费比重在2023年达到15.7%,较2013年提高了3.4个百分点;医疗服务2023年占比为14.9%,较2019年小幅提升了0.8个百分点。“其他服务”则包括了旅馆住宿、美容美发、社会保护(含养老、慈善救助等)和金融服务,涵盖范围很广,但占比只有2.9%。家庭服务占比也较低,2023年只有0.7%。
当前制约我国服务消费增长的主要因素
一是服务消费收入弹性更高,居民收入形势转变对其影响更大。基于2020年之前的居民收支数据计算可见:服务性质较强的交通通信、医疗保健、教育文娱消费的收入弹性均大于1,而食品烟酒、衣着等商品消费的收入弹性小于1。2020年至今,受多重因素冲击的影响,居民收入预期稳定性减弱,服务消费因更高的收入弹性受到更深拖累,消费恢复进度显著慢于商品消费恢复进度。
二是社保体系对服务消费的支持有待加强。健全的社会保障体系是稳定收入预期、提振服务消费的重要基础。截至2023年,参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劳动人员约3.8亿人、参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劳动人员约3.7亿人。两种社保间的保障程度差异巨大: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退休人员月均待遇约3700元,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月均待遇仅222元。这种差距不仅来自缴费水平的不同,也源于财政补贴力度的差异:2023年,退休职工人均养老金中的财政补贴达到806元,而城乡居民只有183元,前者是后者的4.4倍。保障水平较低的群体需要为未来支出进行更多储蓄,首先被压缩的往往就是服务消费。
三是工作时间过长制约了消费时间释放。2023年,我国企业就业人员周均工作时间48.6小时,折算年度工作时间约2500小时,大幅高于OECD国家均值(1717小时),也高于人均GDP与中国处于同等水平的墨西哥(2323小时)。居民闲暇时间相对不足,直接制约了文体娱乐、旅游等服务消费。
四是流动人口城市化仍有较大空间,流动人口服务消费受到制约。近年来,随着户籍制度改革加快,城区人口300万以下城市的落户限制基本已经取消,但70个大中城市尤其是一、二线城市的流动人口城市化仍存在难点。因城市的义务教育等公共服务常与户籍挂钩,流动人口的子女和家庭不能随迁。由于家庭成员不在身边,流动人口对本地教育服务的需求较低;由于缺乏稳定的家庭生活环境,对家政服务、社区服务的需求也相对有限。
五是部分服务领域存在供给短板,未能充分满足消费需求。在养老服务方面,2023年我国每千名65岁以上老人对应的注册登记的养老床位数为24张,仍低于美国(29张)、日本(28张)。同时,养老床位使用率只有50%左右,反映养老服务的供给质量可能存在较大提升空间。在文体设施方面,我国人均体育场馆面积仅2.6平方米,远低于发达国家。在旅游住宿方面,部分地区配套设施不完善、同质化竞争激烈、高品质个性化产品供给不足等问题也较为突出。
提振服务消费的政策建议
提振服务消费需要从需求端的收入保障和供给端的质量提升两个方面同时发力,通过系统性政策组合推动服务消费实现高质量发展。
第一,需求端刺激消费的政策向服务消费倾斜,推动“以旧换新”政策从商品补贴逐步转向服务消费补贴。考虑到耐用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可能已透支部分未来需求,下一步应将消费券、消费补贴等手段向收入弹性更高的服务消费倾斜,以获取更大政策效果。
第二,推动“国资-财政-社保”联动改革,增加国资上缴财政并专项用于提高社保体系建设水平,提高城乡居民养老金待遇,降低其预防性储蓄需求、释放服务消费潜力。如果将城乡居民养老金中的月均财政补贴(约180元),提高到城镇职工所享受补贴的70%的水平(约560元),需要的资金规模约8000亿元。
第三,在落实劳动者权益保护的基础上优化休息休假制度,适当增加下半年的公共假期,增加劳动者闲暇时间。一方面,应进一步落实劳动者权益保护措施,促进现有周末和法定假期“应休尽休”,完善落实现有加班调休和带薪年休假制度。另一方面,可考虑优化法定假期安排、适度增加法定假期。这不仅可以直接提振服务消费,还可以有效平滑服务消费波动,缓解资源调度压力、提升行业整体效率。
第四,重点解决流动人口子女义务教育问题,加快推进大中城市以家庭为单位的流动人口城市化进程。“家庭整体进城”带来的服务消费增量远超单个劳动力流动的影响,可以构成服务消费增长的重要推动力,也能为城市服务业发展带来巨大机遇。应重点解决流动人口子女义务教育入学问题,推进教育资源均等化配置。同时完善住房保障制度,为流动人口提供更多保障性租赁住房。
第五,注重发挥公共投资的力量,补齐服务消费供给短板、提升服务质量。应顺应人口形势变化,增加优质养老床位供给、重点发展护理型床位,并推进医养结合、养老护理员队伍建设,提高专业化水平。同时,应大幅增加人均体育场馆面积,完善全民健身设施网络;加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丰富文化服务内容;增加优质教育资源供给,推进教育均等化;增加优质医疗资源供给,提高医疗服务可及性。这些服务领域供给存在公共性,社会力量难以独立承担供给任务,公共投资应发挥引领作用,配合、吸引社会资本进入这些服务供给领域。
第六,优化服务消费和服务业发展的政策环境。放开文旅、医疗、养老、教育等服务业市场准入并强化监管,促进优胜劣汰,为消费者提供更好的服务。加强服务业标准化建设,建立健全服务质量评价体系。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编辑 尚鸣)
2025年7月5日,中信改革发展研究基金会在北京举办“稳定和活跃资本市场”研讨会,集中讨论了深化改革、完善资本市场的制度建设、稳定和活跃资本市场等议题。与会专家就我国资本市场运行现状、一揽子调控政策执行效果、制度建设和如何增强信心、促进资本市场持续稳定向好等问题,展开了深入探讨。
“9.24”以来多项政策持续发力,市场信心持续恢复
2024年9月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发布宏观经济调控“一揽子增量政策”,明确提出“稳定楼市股市”目标,多部门协调打出了一揽子稳市“组合拳”。在政策利好刺激下,股市一举扭转了持续的跌势,今年的资本市场呈现出深刻变化。
刘纪鹏(中国政法大学资本金融研究院原院长)、黄文涛(中信建设证券首席经济学家、研究所联席负责人)指出:去年“9.24”之后,稳定资本市场的系列政策已取得初步效果。关闭了融券做空机制,严格监管公司大股东违规提前减持等长期未彻底解决的问题,完善市场监管机制。这是稳定资本市场的重大步骤,央行还通过逆回购、降准等工具向股市注入流动性;中国的平准基金(如汇金)和上市公司国家队及各大券商都在行动,包括在央行5000亿元额度内,用股票ETF或基金向央行置换获得商业银行贷款投入股市,增持国有银行股份和ETF股;另将3000亿元再贷款额度支持骨干企业大股东进行股票回购。通过增持股票稳定了市场信心,形成了政策合力。
黄文涛:去年4月“国九条” 发布后,证监会会同各相关方面先后推出50多项新的制度规则,到今天“1+N+X”的政策体系正在逐步完善。显然,稳定资本市场的跨部门协调机制已经在运作。这两年政府监管部门和市场人士间的沟通交流有很大进步,市场的声音是能够传递到领导机构的。
这两年我们探讨的问题很多已经解决。去年年底以来,资本市场IPO的额度已小于分红额度,说明股市正从“融资型”向投资型转变。推动长期资金入市的举措也在见效,已有不少保险公司成立私募基金入市,等等。目前股市还存在制度和结构的调整改革问题,但改革的方向是正确的。中国的资本市场只有几十年的历史,改革和进步需要一个过程,对资本市场的未来应该有信心。
加强制度建设,维护公平竞争环境
专家指出,当前需要稳定和活跃资本市场,但更为重要的是坚持改革,完善制度建设,以维护公平竞争秩序。这是稳定和活跃资本市场的必要前提。
(一)融资端规则需要改进
刘纪鹏:在我国股市,融资端始终是困扰监管者的障碍。应该强调股市从以融资为主向投融资并重的理念转变。在运行中,促进投资和融资功能相协调,不能投资、融资功能失衡。我国融资额连续两年居全球第一,但股市低迷,而且牺牲市场上多数投资者的利益。因而,需要对发展资本市场的错误理念和机制问题进行纠正。
融资端的激励机制问题。
长期以来,激励机制向上市公司倾斜的一个突出表现是,科创板2.0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即准许上市公司以“鼓励企业科技人员创业”名义,向内部人员折价出售公司股票(一般5折),自授予日后12个月交钱过户,过户一周后可卖出。配售数量一般在数百万股,有的企业享受此待遇者多至3000人。现已经有1115家上市公司(占科创板上市公司的85%)推出这个方案,而采取期权激励方式的企业很少。
对企业科技人员创新创业给予股权激励的方式,对上市公司有激励作用,但在向融资端5%的人员倾斜的同时,却侵蚀了市场上95%的投资者的权益,股民的权益受到影响。这是制约股市行情的一个重要因素,股市健康发展要重视保护股民权益。
股权回购问题。
科创板公司一般都是“三高”超募,公司用多得的部分资金,在授予日按市价买进部分本公司股票,再以5折贴补给内部人(也称为限制性股票)。这部分股票的费用可以列入成本(管理费用),但这又会导致公司利润减少,完不成限制性指标;所以准许公司计算利润时可将这部分成本扣除(这方面已有严格管理)。
公司定向增发问题。
林义相(天相投资咨询公司董事长):一些公司做一次定向增发,内部人获利巨大、说给谁就给谁,有很大腾挪空间。他们提出定增方案时会列举各种理由,但很多人不知道,如果把几项政策组合起来,可以得到无成本、无风险的巨大利益(少则几亿元、多则几十亿元),一些政策制定者或专家难辞其咎。我做过统计,2019-2024年,定向增发时价格和后边定向增发实施时市场价的差距,总额达9700亿元。获利者都是有话语权的,所以启动制度改革很难。
(二)市场上的暗箱操作和不公平竞争
林义相指出,证券市场常见内幕交易、市场操纵、金融欺诈等犯罪行为。内幕交易是资本市场上最恶劣的犯罪行为;市场操纵是个博弈过程,事前要制造各种假象且法律风险高。内幕交易风险小、保赚不赔,比市场操纵更容易做到。
首先,要看哪些人在哪些环节会通过内幕交易获利。一般内部办事人员知道信息做违规内幕交易,可能获罪。某国有大公司要买某公司股票的信息事先传到执行层,中间有很多环节的人知道并事先把股票买好,公告且股价上升后再获利抛出,将新进入者套牢。此类事情已发生过多次,但还没有见到相应的有效监管措施。
(三)量化交易的问题
有专家指出:近来量化交易迅速膨胀,已占到股市交易量的40%,市场反应强烈,股民意见很大。支持量化交易的理由,一是增加市场流动性、活跃市场;二是中国股市的散户比例过高、缺乏理性。量化交易可以吸引一部分散户把钱交给机构管理,加快机构化过程。但它的负面效应是造成了财务的再分配,因为散户不具备与机构比拼的实力。
刘纪鹏、林义相认为,量化交易仅仅放大了成交量,而不是投资者自愿买卖的市场活跃行为;这种方便大机构赚钱而损害散户利益的交易方式,对市场公平性的破坏和由此造成的心理影响是实实在在的。我们希望提高机构在股市交易中的权重,但需要按市场规律一步一步发展。在我国股市规范化发展前提下,必须停止量化交易,加强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是稳定和活跃市场的必要前提,监管部门应严格制定监管规则。
李克穆(原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席):我国证券市场政策的工具箱里,有一些做法不一定适合我国情况。比如量化交易,这是短期行为,其金额和数量与3000点的市场、99%的散户不匹配。机构投资者运用量化交易对市场带来的冲击,是市场管理部门首先要考虑如何面对的问题。当前运用相关政策工具要审慎行事,要维护投资者公平公正交易的市场环境,有利于散户重拾信心,逐步建立长期投资的理念,这应是股市健康发展的重中之重。
有必要建立平准基金
刘纪鹏认为,中国的平准基金运行模式就是以汇金为代表的长期资本,其基本职能是稳定股市。比如财政部可以直接向银行发行特别国债,所得资金注入汇金、国新、诚通,社保基金可作为长期资本进入股市投资。
罗志恒(粤开证券首席经济学家、研究院院长)认为,中央汇金是中国版的“类平准基金”,因为汇金还承担对重点金融机构进行股权投资的职能。正式的平准基金只有单一职能即稳定资本市场。
综合考察日本、韩国和其他经济体的经验,我们提出建立股市平准基金的设想:(1)平准基金针对股市短期行情;(2)基金规模可相当于市值的2%~6%;(3)资金来源由财政、央行、交易所、金融机构各出一部分;(4)介入时间,可依定量或定性原则,定性更好一些;(5)买指数或权重股;(6)事前保密,事后公开;(7)退出机制:市场化机构成立一个基金,平稳移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禁止任何人集中资金优势或持股优势,连续买卖。由此希望国家考虑,就建立股市平准基金制定相关条例。
刘纪鹏认为,平准基金入市后的盈利应用之于股民,确保公开透明,避免暗箱操作。林义相建议取名“股市稳定与发展基金”。
李克穆认为:托市是不得已而为之,要适时适度;托市要有相当的力度,但又不能过度干预市场,要很好把握尺度。各类平准基金的操作没有一定之规。托市要依靠相关部门出台政策措施,协同推进,不仅要促使经济运行尽快趋于平稳,而且要发挥启动经济的作用。
钟正声(平安证券首席经济学家):社会上有扩大支持资金把股市抬上去的意见。平准基金需要财政资金支持,这要考虑财政的可持续性。10年前股市的教训说明,没有扎实的经济基础,即使把股市推上去也没有根基。在当前经济基本面面临诸多难题、房市仍在下探的背景下,股市托市最好是“托而不举”。
稳定资本市场的经济基础
贾康(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华夏新供给经济学研究院创始院长):我多次提出股市的“健康慢牛”概念,即以股市形成持续波动上升趋势作为政策目标。实现“健康慢牛”要有经济基本面的支撑,以及上市企业及其带动的企业集群活力的释放。要努力实现经济总量年保5%的增长目标,贯彻宽松货币政策和积极财政政策,以政府有效投资带动企业投资;长期看,要抓紧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制定的各项改革任务,解放生产力,为资本市场提供长期支撑。
专家们一致认为,经济持续向上的动能是稳定活跃资本市场的根本。就短期而言,长期资金入市是稳定股市的重要条件之一,经济形势、就业形势、收入预期也是影响股市表现的重要因素;就中长期而言,经济基本面是决定性的因素。黄文涛认为,活跃资本市场,根本还在于稳住宏观经济,恢复社会信心,提升经济活力。单靠证监会等监管主体,无法实现资本市场的长期稳定上扬。
罗志恒认为,当前我国经济中数字经济、服务业占比越来越高,但股市中金融、传统产业占比较高,股市结构和经济结构有所脱节。
完善相关法律规定,加强市场监管的建议
(1)股权激励。
刘纪鹏建议,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应实行期权制。香港股市已实行了多年的期权激励制,以授予日的股价配给公司的专业人员(比如当日股价2元,公司可以1.8-2元配发),未来5年的任何期间内,员工都有权以这一优惠价格买股票,这样才能起到正向激励的作用。
(2)大股东减持及其监管。
大股东减持占股市资金流出的很大一部分,有必要加强监管,严格制定相关条件,制止违规减持行为。林义相建议:第一,对部分股票认股不认人,发行时确定是限售股的,就不能进入市场流通;有些股票是根据持有人的身份(如公司董事、高管所持股份),持有人在公司任职时须限制减持,离职后超过一个期限可解除减持禁令。第二,建议公司上市时允许实控人减持部分所持股份,因为他们早期艰苦创业,资金紧张,如准许他们出售一小部分股票以获得相当财产,可以解除后顾之忧以专心干事业,然后通过严格监管,使他们不走歪门邪道。
黄文涛建议:可以设立减持的时间轴,严格执行减持规范;也可设定一定的分红比例或条件,只有达到相应要求才能减持,以坚持IPO的初心,促使上市公司更加注重对股东的回报,减少过度减持对市场的冲击。
(3)股份增发制度。
林义相建议,实行公开公平的配股机制。所有股民可按照配股价认购,不愿意参加配股的,可以把自己的配股权拿到市场上公开交易。
(4)加强监管力度。
严厉打击内幕交易、市场操纵等违法违规行为。
深化改革,完善制度,活跃市场
林义相认为:资本市场不仅是经济晴雨表,而且是现代经济资源配置的重要平台。中国房地产作为曾经的资源配置核心已难以持续,需要股市接力。股市上涨能刺激消费和经济,形成良性循环。
资本市场的状况取决于各参与方(上市公司、散户、持股机构、基金等)的行为和互相影响,市场结构可分为宏观、中观、微观层次。宏观状况的完善是一个长期的过程。
制定政策要着眼宏观,同时考虑政策规范对各类主体行为的影响,使他们的行为能够优化协调,达成稳定活跃资本市场的效果。投资人主要根据现有政策采取于己有利的行动,如果不深入了解其中的道理,出台政策就可能留下漏洞;如果只看某一点或某一类投资者的行为,不一定能够取得好的整体效果。比如上市公司的内部股权激励政策,从正面看,这是对公司骨干的正面引导,但这种激励方式可能对公司当下价值、对市场投资者的影响考虑得不够。
李克穆认为,强调持续稳定和活跃资本市场,如何实现“持续”很重要。
我国股市已在3000点上持续很多年,然而3000点不是判断市场变化的基点。以经济的持续发展为依托的股市,才能不断表现出活力和张力。如果政策举措得当,今年股市应还有上升空间。但更值得期待的是整体经济的持续发展。
我国股市的散户占99%,美国股市的散户不到6%。我国90%的散户股本低于100万元,股本低于10万元的散户占73%。相当一批散户继续入场意愿低迷,因为一直没有从亏损中走出来。改变投资者结构要从实际出发,要在经济大环境向好的前提下,运用资本市场的一系列规则,尽可能地引导投资行为趋于理性。
证券市场是极为复杂、特殊、敏感的领域,改革难度可想而知。我们的监管部门在这方面付出了很多,取得了很大成效,但改革进程仍有难关。监管部门正在同有关部门持续强化监管,不断完善基础制度,从市场体系建设入手,引导和培育中长期资本。
目前,政府不断出台资本市场改革的政策措施,然而部分改革举措似没有产生预期的效果。如果改革方向没问题,那就是制度有待完善,以及受到大环境的制约和影响。对已经启动的各项改革,必须不失时机地、坚定地深化和推进。
(编辑 碣石)
坚持绿色发展是发展观的一场深刻革命。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指引下,中国正确处理生态保护和经济发展的关系,积极探索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的新路径,把生态效益更好转化为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更好地满足了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绿色发展迈上新台阶。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一)贯彻绿色发展理念,构建生态文明制度体系
我国经济高速成长的同时,资源环境约束趋紧、生态系统退化等问题突出,这是工业化城市化普遍遇到的问题。
各国工业化的历史进程中一般是先污染后治理,改变这一路径依赖,需要有观念上的突破。
2005年8月15日,时任浙江省委书记的习近平在安吉天荒坪镇余村考察时提出:“我们过去讲,既要绿水青山,又要金山银山。其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此后习近平同志在多个场合阐明这一观点。
2015年《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指出: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的战略位置,协同推进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和绿色化,大力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弘扬生态文化,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
同年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十三五”规划建议,提出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提出深入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完善生态文明领域统筹协调机制,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
完善环境保护法律制度。2014年,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修订)》,2015年实施。
2015年8月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年再次修订)。201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施行,对大气污染、水污染、固废排放和噪声四类117种主要污染因子进行征税。
2015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提出“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空间规划、资源总量管理、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补偿、环境治理、环保市场、生态文明绩效评价考核”八个方面的改革(体系建设)。此后中央和国务院陆续出台系列配套方案。
此后,中央部门陆续出台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林长制的意见。各地积极探索形成各具特色的制度模式。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议有关部分,总结了生态文明建设的基础性制度:(1)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2)建立资源高效利用制度,(3)健全生态保护和修复制度,(4)严明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度。
2021年1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明确了提高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水平的重点任务:强化法治保障、健全经济政策、完善投入机制、基础设施补短板、提升监管执法效能、完善监测体系、加强科技成果转化。
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
清新的空气、清洁的水体、洁净的土壤是大众的关切和期望。进入新时代,全国深入实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个行动计划。
打赢蓝天保卫战。我国在经济增长的同时,大气污染形势严峻,以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为特征污染物的区域性大气环境问题日益突出,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带来很大威胁。2013年,全国雾霾天数达52年来之最,平均雾霾天数达29.9天。
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坚持源头防控,推动产业、能源、运输和用地结构优化调整,推进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深度治理,强化区域联防联控。经过持续努力,全国大气环境质量得到改善。2013-2020年,首批达标的74城市PM2.5浓度下降48.6%;2021年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PM2.5年均值由2015年的46微克/立方米降至30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优良天数的比率达到7.5%,中国成为全球大气质量改善速度最快的国家。
2021年,中央以更高标准对打赢蓝天保卫战作出部署:加大重点区域、重点行业结构调整和污染治理力度;大力推进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协同减排;深入实施清洁柴油车(机)行动,加快大宗货物和中长途货物运输“公转铁”“公转水”;加强大气面源和噪声污染治理。
打好碧水保卫战。一些地区水生态受损严重,工业废水排放量巨大,2011年达230.9亿吨,对环境造成严重影响。2015年4月,国务院发布《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8年5月,生态环境部联合住建部启动2018年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专项行动。
2015年以来,全国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2021年,全国地表水Ⅰ-Ⅲ类断面比例达到84.9%,劣Ⅴ类水体比例下降到1.2%,已接近发达国家水平。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优良比例达到96%。
2021年中央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提出:统筹好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城市和乡村,持续打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对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黄河生态保护治理攻坚战、保障南水北调等重大输水工程水质安全,以及渤海、长江口-杭州湾、珠江口邻近海域等重点海域综合治理,作出了部署。
打好净土保卫战。我国土壤环境总体状况堪忧,部分地区污染较为严重。2016年5月国务院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8年12月国办印发《“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要求,以大宗工业固体废物、主要农业废弃物、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危险废物为重点,实现源头大幅减量、充分资源化利用和安全处置;强化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推进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和安全利用;强化地下水污染协同防治,实施水土环境风险协同防控。
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以来,计划所确定的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和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双90%”目标任务顺利完成(2013-2020年全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90%,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93%以上),土壤污染加重趋势得到初步遏制。
推进垃圾分类。从2017年起,逐步建立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的系统,垃圾分类工作由点到面逐步启动,成效呈现。
2013-2018年,水土流失治理稳步推进,全国累计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32.9万平方公里。据2018年水土流失动态监测,全国水土流失面积273.69万平方公里。与2011年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相比,全国水土流失面积减少了21.23万平方公里。
坚持绿色可持续发展
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即注重资源能源节约与循环利用、减少污染排放,以期用最低限度的能源资源消耗和生态环境代价,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这是当今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一个方向。
(一)压缩并淘汰“三高”产能
2016年国务院发布《“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提出:加快推进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限期淘汰2000万千瓦落后产能和不符合相关强制性标准要求的机组。同年国家发展改革委、能源局相继发文要求进一步淘汰煤电落后产能、设定了淘汰标准,目标分解落实到具体企业和机组。
“十三五”期间,煤炭去产能目标任务超额完成。至2020年底,全国累计退出煤矿约5500处、退出落后产能10亿吨/年以上。贵州关闭退出煤矿477处、7426万吨/年;云南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等行业落后产能全部淘汰;宁夏淘汰落后煤电机组59.2万千瓦。全国煤矿机械化水平大幅提高,大型煤炭企业采煤机械化程度达到98.86%,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全面提速,全国煤矿人均工效由925吨提高到2600吨以上。
(二)积极开发新能源
2015年10月,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推动建设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此后有关部门陆续发文出台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及实施措施。
2022年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发布《“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要求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20%左右、非化石能源发电量比重达到39%左右,电能占终端用能比重达到30%左右;到2035年基本建成现代能源体系,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在2030年达25%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可再生能源发电成为主体电源,碳排放总量达峰后稳中有降。
至2020年底,我国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9.3亿千瓦,占总装机容量的42.4%(较2012年提高14.6个百分点)。其中:水电3.7亿千瓦、风电2.8亿千瓦、光伏发电2.5亿千瓦、生物质发电2952万千瓦,均居世界首位;同年可再生能源发电量达2.2万亿千瓦时,占全社会用电量的29.5%,较2012年提高9.5个百分点;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15.9%,超额完成“十三五”规划所定15%的目标。
随着新能源的大规模开发利用,新能源项目带动贫困地区发展也取得明显成效。2020年,全国累计建成2636万千瓦光伏扶贫电站,惠及近6万个贫困村、415万贫困户,每年可产生发电收益约180亿元,相应安置公益性岗位125万个。村级光伏扶贫电站资产确权给村集体,平均每个村每年可稳定增收20万元以上。“光伏+产业”持续较快发展,农光互补、畜光互补等新模式广泛推广,增加了贫困村和贫困户的收入。
积极推进国家可再生能源示范区建设。河北省张家口市有丰富的可再生能源,2015年张家口《可再生能源示范区发展规划》获批准,示范区导入国内外创新资源、探索新技术示范应用。2019年全市可再生能源发电量超过250亿千瓦时,占总发电量的49.0%,可再生能源消费量占终端能源消费比例上升到27%。
(三)大力推进低碳经济发展
推进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在我国以煤电为主的能源格局下(虽然煤炭消费比重逐步下降),行业内持续推进煤电节能减排的技术研发。当前国内已实施超低排放改造的煤电机组约9亿千瓦,6.2亿吨粗钢产能正进行超低排放改造,京津冀及汾渭平原推进清洁取暖已完成2500万户。中国已建成全球最大的清洁煤电供应体系。
全面推行清洁生产。近年来我国陆续制定了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的编制、审核、验收标准,涵盖钢铁、水泥等45个行业;工信部先后发布了钢铁、建材、石化、化工、有色金属等35个重点行业的清洁生产技术推行方案,涵盖310项行业关键共性技术,指导重点行业的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各地区组织实施了30余项清洁生产技术示范,一批行业关键技术取得了产业化突破。
初步测算,2014-2018年全国工业企业清洁生产项目累计削减:化学需氧量产生量15.4万吨、二氧化硫产生量69.3万吨、氮氧化物产生量66.7万吨、氨氮产生量3.5万吨,节水45.6亿吨。
2016年以来,中国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增速始终高于全部工业的增加值增速,促进了绿色低碳产业体系的形成。2020年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GDP 比重为11.7%,比2014年提高4.1个百分点。2016-2019年,节能环保产业主营业务收入年均增长达13.2%。2021年新能源汽车产销量达到354.5万辆/352.1万辆,同比均增长1.6倍,连续7年位居全球第一。
加快节能低碳技术和节能产品推广工作。推进重点行业电机系统节能改造及内燃机节能减排技术,实施节能产品惠民工程、推广使用高效节能空调、节能汽车、高效电机、绿色照明产品等;定期调整发布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对清单产品实行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支持政策。2017年中国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规模达到3444亿元,占同类产品的比重超过90%。
加快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十三五”期间全国建成超低能耗建筑面积0.1亿平方米,完成既有居住和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面积7亿平方米。2022年住建部发文,要求到2025年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面积3.5亿平方米以上,建设超低能耗建筑0.5亿平方米以上,城镇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达到8%等目标。
加快形成绿色低碳交通运输方式。“十二五”规划时期交通运输部重点推进天然气动力车船试点、实施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科技部组织开展“十城千辆”节能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民航节能减排实施1200余项。2005-2015年,营运车辆和船舶单位运输周转量二氧化碳排放分别下降15.9%和20%,民航运输吨公里油耗及二氧化碳排放均下降13.5%。“十三五”规划时期,中国新能源汽车产量已占全球一半以上,营运货车、船舶的二氧化碳排放强度分别下降8.4%和7.1%左右。
发展绿色金融助力绿色低碳经济发展。2016年、2021年中国人民银行联合有关部门两次发文,提出发展绿色信贷、统一绿色债券标准、发展绿色保险,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上市融资。至2020年末,中国21家主要银行绿色信贷余额超过11万亿元(绿色交通、可再生能源、节能环保项目贷款规模居前列);累计发行绿色债券约1.2万亿元。据测算,每年绿色债券募集资金投向的项目可节约标准煤5000万吨左右,相当于减排二氧化碳1亿吨以上。
推进低碳经济发展试点。2010年国家发展改革委确定在广东、辽宁、湖北等八省开展低碳经济试点,2012年开展第二批试点,包括北京、上海、海南和石家庄等29个城市。2017年开展第三批试点,低碳省市试点总数达到87个。各试点地区加快建立以低碳为特征的工业、建筑、交通、能源体系,加强了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清单编制基础能力建设;低碳工业试点园区积极探索低碳管理模式,加快钢铁、建材、有色、石化、化工等重点用能行业低碳化改造。
(四)循环经济的新发展
“十二五”期间,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相关部门确定了49个“城市矿产”示范基地,28个循环经济教育示范基地,以及园区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餐厨废弃物资源化/无害化处理试点城市、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县)各100个。发改委联合工信部等开展了再制造试点和产品“以旧换新”推广试点工作。期间我国资源产出率提高了16.4%,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量下降了20%,累计实现节能8.6亿吨标准煤。
2014、2015年,我国两次发布《循环经济推进计划》,2017年国家对“十三五”期间循环经济发展做整体部署,提出到2020年,在全国范围内布局建设50个左右资源循环利用基地,探索形成一批与城市绿色发展相适应的废弃物处理模式。至2018年底,已有7批共计129家园区被批准为国家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园区。
“十三五”规划期间循环经济发展取得积极成效。2020年主要资源产出率比2015年提高了约26%,单位GDP能耗继续大幅下降,单位GDP用水量累计降低28%。2020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86%以上,大宗固废综合利用率达56%,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达50%;废纸利用量约5490万吨;废钢利用量约2.6亿吨,替代62%品位铁精矿约4.1亿吨;再生有色金属产量1450万吨,占国内十种有色金属总产量的23.5%。资源循环利用已成为保障我国资源安全的重要途径。
2021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了《“十四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部署了城市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园区循环化发展、大宗固废综合利用示范、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示范、循环经济关键技术与装备创新五大重点工程建设任务,启动再制造产业六大重点行动计划(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汽车全生命周期管理、塑料污染全链治理、快递包装绿色转型、废旧动力电池循环利用等)。
积极参与全球绿色发展 共谋建设生态文明之路
习近平总书记在多个国际场合阐述:“国际社会应该携手同行,共谋全球生态文明建设之路”; “唯有携手合作,我们才能有效应对气候变化、海洋污染、生物保护等全球性环境问题,实现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目标”, 各国应“齐心协力,推动建立公平有效的全球应对气候变化机制”。
中国批准了加入30多项与生态环境有关的多边公约或议定书,在全球环境治理中的引领作用日益凸显。2016年4月中国发布《落实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中方立场文件》,同年9月中国作为当年20国集团主席国,推动G20制定《落实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行动计划》,并向联合国交存气候变化《巴黎协定》批准文书。2018年中国积极参加《巴黎协定》实施细则谈判,推动联合国卡托维兹气候变化大会达成一揽子全面、平衡、有力度的成果。
中国与世界各国共谋全球生态文明建设,深度参与全球环境治理,为全球可持续发展提供中国智慧、中国方案。2015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外交部、商务部联合发布《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强调在投资贸易中加强生态环境、生物多样性和应对气候变化合作,共建绿色丝绸之路。有关部门建立了工作领导机制,出台落实“一带一路”规划的实施意见,生态环保等一批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已经启动。
中国积极倡导并推动将绿色生态理念贯穿于共建“一带一路”,与30多个沿线国家签署了生态环境保护的合作协议;建设绿色丝绸之路已成为落实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的重要路径。2017年中国同联合国环境署等机构一道发起建立“一带一路”绿色发展国际联盟。
稳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承诺。我国向国际社会承诺,将于2030年左右使二氧化碳排放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2021年9月第76届联合国大会上,中国承诺今后不再新建境外煤电项目。
2022年国务院发文《“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要求:到2025年,全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2020年下降13.5%,化学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比2020年分别下降8%、8%、10%以上、10%以上;重点行业能源利用效率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控制水平基本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并提出了健全法规标准和政策、完善能耗双控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遏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盲目发展等方面提出了政策措施。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持续推动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调整,启动全国碳市场交易,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2021年,全国单位GDP 二氧化碳排放量比2012年下降34.4%,煤炭在一次能源消费中的占比从68.5%下降到56%,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规模、新能源汽车产销量均居世界第一,绿色逐步成为高质量发展的鲜明底色。
从“沙进人退”到“绿进沙退”,中国提前实现了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中关于制止和扭转土地退化的目标。
(编辑 苏歌)
在平台经济中,由多边市场和网络效应所引发的竞争行为,传统的反垄断法律规范及反垄断执法法律框架,已难以予以有效应对。而行业监管存在碎片化、动态性缺失以及过度干预等问题,对平台经济的健康发展形成了进一步制约。需要把多元法律工具诸如数据治理、消费者保护等加以结合,构建一个更加适应现代平台经济的法律体系,推动平台开放与公平竞争。平台的商业模式和运营策略的复杂性使监管的难度增加,这是法律与监管机构所面临的重大挑战。
(一)平台开放的现实难题
下述案例体现出平台开放所存在的现实难题,传统的反垄断措施以及行业监管遇到的困境。
1.平台开放的案例剖析。
(1)阿里“二选一”案。阿里巴巴对商户提出要求:在其平台上,商户只能选择与阿里合作,而不得在竞争对手平台上开展业务。“二选一”政策限制了商户的选择与竞争自由,造成了市场竞争的不公平以及平台内的生态失衡。这种具有强制性的合作协议促使商户之间不平等竞争加剧,平台具有的市场主导地位又使得这些商户无法摆脱阿里的掌控,对市场的多样性和创新性产生了不利的影响。
(2)微信与抖音外链封禁案。该案涉及两大社交平台之间有关竞争以及信息流动的问题。其中,微信禁止用户在其平台上分享抖音链接,借助技术手段对抖音的相关内容予以封禁,将此举称作是“用户体验保护”以及内容合规过滤的举措。而抖音认为,这一做法侵犯了自身的商业利益,对用户的选择自由构成了限制,造成平台之间的不公平竞争。此案涉及平台是否可以凭借技术手段限制用户访问其竞争对手,案例本身体现了平台间竞争之剧烈,平台之间对于信息流动的把控。微信的行为对抖音的用户增长产生了影响,对用户在多个平台之间自由传递信息的权利形成妨碍,引发了用户流量归属以及平台能否以数据资源投入作为理由对他方的使用予以限制的争议, 并且给整个行业的生态带来深远影响。微信的行为凸显了平台在市场竞争中扮演的“双刃剑”角色:一方面它提供了强大的用户基础,另一方面它有可能通过技术手段对市场的自由流动进行限制。
(3)欧盟微软互操作性争议案。关于欧盟对微软提出反垄断诉讼案这一情况,其中指控的是微软在其操作系统中内置了自家的媒体播放器,进而限制了竞争对手的市场份额这一行为。欧盟认为,微软通过在操作系统中预装自家软件(媒体播放器),以此强制用户使用其产品,抑制了竞争对手的市场发展空间。此案表明,在平台的技术互操作性方面存在着法律挑战。微软此举被认为违反了《反垄断法》,特别是在其操作系统这一占据主导地位的市场当中,微软有能力凭借技术设置来限制其他软件厂商的市场空间,存在着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风险。这引发了对于技术互操作性和公平竞争的深入讨论。欧盟的判决对平台开放的要求设定了更高的标准,强调平台必须避免凭借技术设置来限制竞争,以此保护市场的多样性和创新性。 平台开放的构造规则要在技术和法律之间寻找平衡,以确保技术创新不会被滥用于排除市场竞争,要求立法者针对平台的市场行为制定更为严格的监管规则,确保公平竞争不会受到技术操作的影响。
(4)谷歌广告服务器自我优待案。谷歌在其广告系统中优待自家广告客户,向其提供更多曝光机会,进而对竞争对手的广告服务形成排挤。 利用自身搜索引擎的市场份额,谷歌经由广告算法与投放策略,对其他广告平台的市场进入起到了抑制作用,能够切实地掌控广告投放的流量,且能够给自家广告客户带来更高的曝光率。这一做法致使其他广告平台遭遇巨大的市场壁垒。 谷歌将其搜索引擎与广告平台相结合的做法,凸显出在平台开放的框架下如何确保广告业务的公平性、遏制不正当竞争的问题,这是平台开放法律框架建设过程中的一大难点。
2.平台开放潜在的反竞争效果。
平台的开放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对市场活力起到促进作用,但同时也潜藏着一系列反竞争的因素。
(1)平台开放可能加剧市场结构的固化。平台开放常常会造成流量、数据和用户资源向少数头部平台高度集中的局面,对行业内的竞争环境形成压制,小型企业和新兴平台所面临的竞争压力会愈发加大,想要突破大型平台的垄断壁垒变得极为困难。市场结构或许会趋于固化,创新以及多样性也会受到严重的阻碍。
(2)平台开放可能催生“数据搭便车”现象。通过平台的开放,数据共享得以实现,而对于一些技术与资源并不充足的小平台来讲,或许会依赖大平台的数据且无需承担相应的创新成本。这种“搭便车”的行为将会使其创新意图与能力受到削弱。
(3)平台开放可能提升共谋风险。在平台数量较少的市场中,平台间存在着可能借由协议、价格协调等手段形成隐性共谋的情况,导致消费者的成本被进一步抬高,且对竞争起到抑制作用。而平台开放所带来的资源共享以及服务整合,使得平台间的协同效应得以增强,为潜在的诸如价格操纵、服务捆绑等反竞争行为营造温床。 这种现象对消费者利益造成损害,还可能导致市场信息出现不对称的情况。
(4)基础设施成本的不公平分配。初期的主导大型平台的公共基础设施的构建需要投入大量成本,中期新进入的小型竞争者为连接和使用公共基础设施、保持与基础设施的兼容性以及后期维护与更新,都需要投入高昂的成本,这些成本需要大型主导平台与新小竞争者共同承担。虽然主导的大型平台在初期已经投入了大量的构建成本,甚至这个成本远高于所有的新小竞争者的进入成本,但后续的连接成本、兼容性成本、维护成本、更新成本等对新小竞争者来说仍然高昂,以至于本来欲削减市场进入壁垒的愿景成空,即使大型平台某天破产或解散,小新竞争者也没有能力承揽其业务。
(5)平台开放给隐私保护与市场竞争之间带来矛盾。在涉及个人数据和用户行为分析的情境之中,隐私保护成为一个突出的法律问题。平台为提升服务效率和实现精准营销,常常需要对大量的用户数据予以收集和利用,在这些数据的采集与处理过程当中,可能会牵涉到诸如数据泄露、滥用等问题,甚至平台有可能凭借对用户隐私的侵犯形成不正当的竞争优势。 平台如何平衡开放与隐私保护之间的矛盾,已成为法律与监管所面临的重要挑战。
(二)反垄断法律制度的局限
我国现行反垄断法律规范主要基于传统产业的市场竞争模式,在平台经济领域的适用性受限,如界定相关市场、认定市场支配地位及规制滥用行为方面,存在诸多困难;反垄断执法机构在面对平台企业复杂的竞争行为时缺乏精准的法律依据,出现执法滞后、监管碎片化等问题导致反垄断法在平台治理过程中作用受限。
平台发展涉足多种法律领域,需结合数据治理、消费者保护、平台责任、互联互通等多方面法律规范,构建综合性的平台开放体系。
1.反垄断法律规范的局限。
(1)相关市场界定困难。这是反垄断法的一个重点难题。平台经济的特征决定了其市场竞争方式与传统行业存在显著差异,尤其是在多边市场中,平台通过连接供需双方创造网络效应,市场边界往往模糊不清。例如,电商平台不仅涉及商品销售,还涉及支付、物流、广告等多个服务领域。零价竞争、数据驱动效应等模糊了市场边界, 传统的市场界定标准已不适用于平台生态内的多层次、跨领域竞争。我国反垄断法律无法明确平台之间的竞争行为与平台内外部市场的互动方式,难以更精确地界定相关市场。
(2)市场支配地位认定标准滞后。传统的反垄断法将市场份额作为认定市场支配地位的关键指标,但这一标准对于平台经济中的企业尤其是对多边平台而言,适用性较差。平台采取控制用户流量、提供多样化服务、获取海量数据等手段来获得市场主导地位,用户点击率、活跃用户数等市场份额指标复杂且冲突。 许多平台通过跨行业布局增强其在多个领域的影响力,形成“平台化市场”的支配地位(例如亚马逊公司)。 我国反垄断法在认定平台企业是否占据市场支配地位时,仍未充分考虑这些新兴的商业模式和竞争手段,忽视平台经济的动态竞争、数据控制力等要素,从而对“市场支配地位”的评估难以准确,难以有效地发挥监管功能。
(3)事后监管工具效率低。基于反垄断法的作用机制,我国反垄断法的事后监管工具效率较低,执法速度缓慢。平台的商业模式及其竞争行为极为复杂且变化迅速,传统的反垄断执法模式难以快速响应。市场变化常常在法律实施之前就已对市场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4)消费者福利标准不明确。平台往往以免费或低价的方式吸引大量用户,这种“零价模式”导致消费者无法准确衡量自身福利损失与平台垄断行为带来的社会成本。一些平台挖掘数据、个性化推荐形成“信息泡沫”,限制消费者的选择空间,表面上平台提供了个性化服务,实际上可能侵害了消费者的长期福利。我国反垄断法并未建立数据质量、隐私保护等非价格维度的评估标准,事后惩罚的传统救济模式也忽视了消费者非货币利益损失。
(5)数据与算法垄断规制缺失。当前的反垄断法对数据垄断和算法操控的规制明显缺失,平台在获取并使用了大量用户数据之后,建立竞争壁垒阻碍其他企业的进入和发展。现行法未明确数据控制、算法共谋等新型垄断行为的违法性认定规则,导致执法缺乏依据。
2.反垄断执法的困难。
反垄断执法较难解决结构性问题,致使平台经济无序发展。执法效率低和案件处理周期长是目前反垄断执法中的主要问题之一。由于反垄断案件复杂且涉及多方利益,处理效率低,平均处理时间为14个月。 处理滞后的客观原因在于我国反垄断执法机构的现有人员在处理复杂的数字平台经济案件时缺乏足够的技术支持和行业经验,对于一些新兴的平台产生的经济问题、数据问题、算法问题,执法机关往往无法迅速做出反应。现有的反垄断执法主要侧重事后监管,事前预防不足, 事后追责并不能有效防止不公平竞争的发生。
我国反垄断执法过度依赖行政处罚, 忽视合规激励的作用;虽然行政处罚能够对企业形成一定威慑力,但无法从根本上促使平台企业自觉遵守公平竞争规则。执法标准模糊、缺乏统一量化标准、职能交叉和监管协调不足,导致执法难度加大。同时,反垄断执法机构与行业监管由多部门参与,权责不清,监管重叠或真空 形成碎片化和重复执法,影响了反垄断执法的效果。
(三)行业监管路径的缺陷
平台经济行业监管的缺陷主要表现是:(1)监管碎片化,平台难以在统一的框架之下受到有效监管;(2)各部门依据不同的法律规范,监管漏洞较多;(3)监管动态性缺失,政策更新滞后,无法有效应对新的商业模式与技术应用所带来的挑战。过度干预市场活动会限制平台创新发展空间,与公平竞争之间的平衡不易把握。
1.监管碎片化问题突出。
行业监管碎片化对平台经济发展形成明显制约。不同监管部门各自职责不清晰且交叉重叠,在监管政策执行上标准不统一,且协调不足。针对平台经济的不同领域,不同部门缺乏全局视野和系统化治理框架,实施中缺乏有效应对平台所具有的跨行业、跨领域的经营模式。
政策的不协调性,不但让平台难以明晰合规的边界,也致使平台在实施相关合规措施时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进而影响到其市场行为的合法性与可持续性。监管部门功能的互相割裂,或形成治理盲区, 或造成监管的过度重叠和重复干预,进一步加剧了市场的不确定性,企业对合规风险的判断和应对更为艰难。
2.监管动态性缺失。
在市场环境和技术创新动态变化背景之下,传统行业监管的滞后性表现在两个方面:(1)现有的监管制度难以迅速做出反应并进行调整,以应对平台业务模式的变化; (2)平台经济具有跨界特征,平台企业不断拓展业务领域,并推出了多个新商业模式,由此对现行监管法规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监管机构反应滞后,导致平台企业运作监管出现空白,监管体系的动态适应性严重不足。例如“余额宝”冲击带来了银行存款严重流出问题。目前许多地方的金融监管法规仍然以传统金融业务为基础,无法有效应对互联网金融平台所带来的新型风险。
跨行业监管协调不力。平台经济具备鲜明的跨界特点,单一行业监管局限性较大。电子商务平台不仅涉及商品交易,还涵盖广告发布、数据处理、金融支付等多种业务,要求监管体系具有跨行业、跨部门协调的能力,然而现有的监管部门缺乏这一协调机制,无法应对平台企业复杂多变的业务模式,监管效果大打折扣。
面对平台企业层出不穷的商业模式创新,监管体系要有更强的灵活性与前瞻性,应对迅速变化的市场环境和技术发展,以确保监管效果的持续有效。
3.过度干预市场活动。
监管措施如果过于严苛(如审批程序繁琐、监管标准僵化),会抑制平台企业的创新能力,阻碍市场活力的释放。
行业监管如过度干预,缺乏合理的弹性,容易使平台企业在面临合规压力时调整经营策略,放弃某些创新业务。 在适应监管要求的过程中,平台企业需要投入大量资源进行制度调整,抬高合规成本。 监管过度将使行业壁垒加剧,新进入者难以进入市场,特别是采用过于严格的许可制度或高门槛要求时,大型平台企业有能力可以适应监管,而新兴企业或中小平台则可能难以满足监管要求而被排除在市场之外,造成新的行业壁垒,不单会削弱了市场的竞争性,也有可能对平台经济的发展进程形成阻碍。
在部分平台经济领域,监管措施常常呈现出一种倾向,对市场活动实施直接控制,例如限制平台的定价机制,设定特定的交易规则之类。这种干预方式将对市场形成的均衡造成破坏,甚至导致资源错配。行业监管的过度干预也将使企业难以依据市场需求灵活地调整经营模式,削弱了对市场变化的响应能力。
四、平台开放的路径选择
平台开放需实施反垄断措施与行业监管措施相融合的新型监管路径。强化“政府主导+多方参与”的协同治理局面,践行依法治理与行业自治新模式,加速落实新型监管路径。
(一)平台开放的指导原则
公平性、透明性、灵活性与适应性原则,是确保平台得以健康发展的指导原则。公平性原则强调各方利益的平等性,特别要保障消费者和中小商家获得公平的待遇;透明性原则要求平台规则(信息披露、服务条款以及运营机制等)的公开清晰,增强各方的信任感;灵活性与适应性原则是对规则的动态调整能力予以关注,应对快速发展的市场环境以及技术革新。
1.公平性原则。
公平性原则作用至关重要。要确保参与者各方利益的公平性,保证没有任何一方因平台规则的设计而遭到不公平的待遇,防止不正当竞争或损害消费者权益,避免影响到平台的信誉与发展。
对于消费者来讲,平台在定价和服务方面,应当遵循公平原则,以此避免由于平台与商家之间的不当协议,导致某一方凭借平台的控制权,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消费者的选择权以及市场竞争力。
公平性原则还体现在信息的对称以及透明性方面。交易及使用服务的过程中,平台要让所有参与者能够获取充分的信息,保障交易的正常进行。此外,平台应当维护公开公平的评估机制以及商家评价系统,防止出现恶意评分或者假评论的现象,从而保障消费者能够做出更为理性的购买决策。
要实现实质正义,不能停留于形式的公平。公平性原则需借由权利义务的差异化设计。我国《互联网平台分类分级指南(征求意见稿)》,对超大型平台与中小平台责任予以区分,要求头部企业承担更高义务,以此来平衡其市场影响力,同时也应准许中小平台凭借技术手段突破大平台的封锁,这是通过对权利进行倾斜配置,以矫正结构性的不公平。平台需防止采用不公平的排他性条款以及垄断性策略。平台应当凭借合理的市场监管机制和评估、反垄断措施,来保证所有参与者的竞争机会平等,进而推动创新并优化资源配置。
平台在其开放的过程中,应从多方面进行设计与执行,以此达成公平性原则。信息对称于平台规则是极为重要的,要使所有参与者能够明晰并同意平台规则;平台有必要施行有效的监管举措,用以保证规则能够公平地得到执行,对违规行为实施有效的制裁;另外,平台理应构建合理的投诉和纠纷解决机制,确保在参与者的权益遭到侵害时,可以及时获得公正的解决办法。
只有依凭公平性原则的指引,平台方可达成真正意义上的开放,为各方缔造可持续的价值。
2.透明性原则。
平台的开放意味着需将对外部参与者的信息、规则及行为进行公开与共享。在这一过程中,平台在决策、规则、运营等各方面需保持极高的透明度。透明性原则的核心是要保证平台内部的管理、规则制定过程、参与者行为及其后果,以此避免因暗箱操作和信息不对称而产生的潜在风险。实际上,透明性原则乃是消除开放监管模糊性、保障规则可预期性的关键所在,要在数据共享、规则制定及执行层面达成全程公开且可监督的状态。
通过透明性原则,对于数据使用范围与目的可予以明确界定,从而增强用户和商家的信任度。平台开放,意味着会有更多的外部参与者加入,倘若平台不对其规则、数据及决策过程进行透明化展示,便会使得外部用户和商家对平台的公平性产生疑虑,对其参与意愿和积极性造成影响。
通过实现透明性,进而有助于落实平台规则的公平性。就平台针对商家的审核标准、佣金比例、数据收集及使用等方面的规定而言,若其不透明将使规则执行出现偏差,造成平台与商家之间的不公平竞争。规则的透明化有助于各方在知情的基础之上做决策,减少无效竞争和不正当行为。平台应保证所有规则都能够明确且及时地向用户和商家公开,特别是在信息披露方面,需要做到及时且充分地向参与者阐明其权益、责任以及可能存在的风险,以此避免一方由于信息缺乏而做出不利的选择。
就实际操作而言,平台制定规则时需切实保证规则内容清晰且明确,将决策过程以及所涉及的利益关联予以公开,使标准制定过程能够实现广泛参与及程序公开。需建立起“明确的法律指引”,以防政策执行由于规范模糊而引发争议。这涵盖了平台内交易规则、用户隐私政策、数据使用规范、内容审核机制等方面,需向公众解释并发布相应的条款与指南。平台也应当定期公布平台的运营数据、发展状况以及规则的调整情况, 清晰地告知用户数据的具体用途以及其安全性,确保所有操作均符合法律要求,避免出现数据滥用的情况。
平台不但在内部要有透明度,也需要同监管机构、第三方审计机构展开合作,共享数据接口审查记录,以此避免“暗箱操作”,进而保证其运营过程契合社会公认的标准及法律法规。
透明性原则是平台构建良性生态系统、促进公平竞争的重要保障。唯此方能赢得参与者的信任,并为监管部门提供有效的监管依据,确保平台能够在良性秩序下运行。
3.灵活性与适应性原则。
平台要能够有效迅速地应对不断变化的市场环境与技术进步,灵活性与适应性的核心是规则的可调整性与及时响应能力。平台经济的动态竞争特性要求互联互通规则具备弹性,避免“一刀切”监管扼杀创新活力,技术更新与市场需求的快速变化,要求平台做出相应调整,灵活性是应对外部挑战的能力表现。规则应当拥有依据实际情况予以修改和优化的余地。规则过于僵化难以适应新的挑战和机遇,限制平台的发展。规则应施行动态更新的机制,互操作技术的要求需要和技术架构同步演进,以此保证平台能够从容地应对充满不确定性的外部环境。
灵活性与适应性原则的实施,无法脱离法律框架的支持。现有的法律体系应当有一定的弹性,面对新兴技术以及不断变化的市场,相关法规应能够及时调整。反垄断法及数据保护法等现行法律在平台开放过程中,常常会遭遇诸多前所未有的挑战。法律需要将平台经济的特殊性予以考虑,以防过于僵化的规定对平台的创新能力与发展潜力形成限制。
灵活性与适应性原则,和平台在竞争激烈、环境复杂的市场中能否保持活力息息相关。只有凭借科学合理的规则设计、完善的反馈机制以及法律保障,平台方可在变化多端的市场环境中不断创新并实现发展。
(编辑 季节)
当前,我国房地产市场正处在周期低谷,面临严峻挑战。无论是政府还是市场主体,都未曾经历过如此剧烈的周期波动。当前政策建议莫衷一是,其根源在于尚未就房地产资产定价的核心基准达成共识。本文基于对国际房地产周期的微观研究,并结合作者的实践经验,从微观层面和实操视角,探讨中国房地产市场实现均衡重塑所需的核心条件。究其根本,周期均衡重塑最终通过价格形成机制得以实现,而价格形成机制的核心在于供需双方微观主体的博弈行为。因此,厘清价格形成的关键机制,是破解中国当前周期性难题的关键所在。
国际考察:资产管理机构在市场重组中占重要地位
观察成熟经济体的房地产市场发展轨迹,房价周期具有必然性,资产价格普遍会在深度回调后,逐步重返上行周期高点。美国近期经历了两次较大的危机:一次是20世纪80年代储贷危机,一次是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
周期重塑的过程也是微观主体重构的过程。低谷时一部分主体淘汰,同时有新兴力量入场,多空双方的转换塑造了行业新格局。这一重塑过程往往伴随着金融生态的成熟和金融工具的变化。美国的CMBS(商业房地产抵押贷款支持证券)和REITs(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就是在储贷危机后发展起来的。而金融及财税政策的调整与供给,往往是对微观主体行为的发展需求做出的响应。
对于房地产周期的塑造,一种普遍的误解是“旧的开发商倒下,新的开发商取而代之”。然而,现代房地产市场,周期的更迭带来了市场主体的范式转移。高杠杆是房地产企业的普遍特征,这使其在剧烈的周期波动中财务状况脆弱,信用体系容易崩溃。一旦信用崩溃,重建会面临巨大挑战。
美国的资产管理机构在市场重组中占据重要地位。新的范式引领了一场深刻的变革:将行业信用的基础从“主体信用”转向“资产信用”。这意味着,传统开发商的主体信用不再关键,取而代之的是,何种机构能够实现将实体资产与金融市场高效结合,通过构建一个信用中立的载体来持有和管理资产。这种模式具备近乎海量的承载能力。以黑石(Blackstone)为例,其20世纪80年代以100万美元资本起家,发展至今资产管理规模已突破1万亿美元。黑石的成功,正是在于它抓住了不动产资产信用的本质,并利用资本的力量在历次危机中不断壮大。从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至今,“资本为王”的逻辑持续主导着市场,推动了喜达屋(Starwood)等一批资管机构的崛起。
当前,传统房地产开发商的市值占比在美国市场已微乎其微,而私募REITs、公募REITs以及CMBS的规模正在急剧扩张。根据EPRA与NAREIT数据显示,截至2025年中,美国除REITs以外的传统房地产上市公司总市值约198.6亿美元,占房地产上市公司总市值的1.4%;而公募REITs市值约1.43万亿美元,占房地产上市公司总市值的98.6%。另外,据NAREIT、Trepp、Preqin、Mckinsey等数据推算,美国不动产私募基金(PERE)约9000亿美元总资产管理规模,私募与公募非上市REITs有7500亿美元净资产规模,以及机构与非机构存量CMBS余额1万亿-2万亿美元。综上所述,在美国约12万亿美元的不动产资产中,超过40%的份额由专业资产管理机构持有并运营管理,这一变化趋势凸显了不动产管理日益专业化的特征,其发展路径对研判中国市场的当前调整和未来方向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资产管理机构如何凭借资本在周期中发展壮大,甚至重塑周期?黑石集团的 “Invitation Homes”案例堪称典范。2008年金融危机后,美国住宅市场遭受重创,大量独栋房屋(single family house)拥有者因债务违约导致房屋被银行拍卖。黑石敏锐地发现,在当时的拍卖市场,这些独栋房屋租金收益率(年租金/售价)可以达到12%以上。通过深度评估,黑石认为,若将这些资产打包证券化,向资本市场投资者提供5%~6%的分派率已具备足够的吸引力,其中利差空间巨大。于是,黑石开始大规模收购、翻新并出租这些独栋房屋,开创了机构化独栋房屋租赁的全新商业模式。2017年黑石Invitation Homes与喜达屋 Waypoint Homes合并,并以REITs形式上市,成为美国最大的独栋房屋的“房东”。到2022年,黑石的住宅租赁业务已拓展至全球多个国家,持续拓展住房租赁业务。
美国市场的特点是反应迅速。黑石通过设立私募基金来收购这些住宅资产,并通过资本市场衔接向投资者展示了未来3-5年内资产增值的潜力。这种全新商业模式面临三大核心挑战:一是运营模式。如何高效管理地理上分散的独栋房屋?黑石为此成立了专门的运营公司,利用数字化技术进行远程管理,有效降低了运营成本。二是融资问题。独立住宅传统的融资方式是个人按揭贷款,机构批量收购时如何融资?黑石通过CMBS工具,把这些租赁住宅资产打包,实现面向机构的商业融资。这是一项重大的金融创新,面对“政策环境是否支持”的疑问,答案在美国制度和市场中是肯定的。三是退出渠道。收购的初衷是赚取价差,但这依赖于与资本市场的顺畅连接。黑石在2016-2017年间,成功将这批资产打包成权益REITs在资本市场退出,为投资者提供了5%~6%的稳定派息率。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分散的独栋房屋资产无法打包上市,不符合REITs的资产审核标准,机构的投资意愿可能被压抑,导致资产价格不断下跌,即使名义回报率上升也无人问津,时常会陷入恶性循环。黑石这样的“多头机构”逆势入场,也得益于美国成熟的金融生态和鼓励创新的监管环境。黑石与喜达屋独栋房屋租赁业务合并后资产规模高达200亿美元,足以对区域性房地产市场起到“压舱石”的作用,稳定市场预期。在剧烈的周期波动中,若由国家直接动用财政资金干预市场,道德风险与定价问题都难以回避,定价方式需要通过市场化途径来解决。
日本经验,则提供了市场化机制迟缓的反面案例。日本房地产市场经历的“失去的二十年”,其漫长的筑底过程与微观活力不足、金融界未能及时重构密切相关。从1990年泡沫破裂到21世纪初,日本主要城市的房价经历了剧烈下跌。早在1991年,就有专家开始探讨引入REITs盘活不良资产。但由于利益掣肘和法规修改困难,直至1998年《特殊目的公司法案》和2000年《投资信托法》的修订,才确立了J-REITs的公募化和公司制的道路(图3)。
2001年,J-REIT市场在东京证交所正式启动。2003年,日本开放了FOF基金对J-REIT的投资渠道。2005—2007年,国际资金大量涌入J-REIT市场。正是依靠外资的积极参与,J-REIT市场逐渐壮大,并在2001—2008年为日本不动产市场筑底恢复起到了关键作用,如今已成为世界第二大REITs市场。
通过美日经验对比,不难发现,微观主体的内生动力是市场走出周期的关键因素。当不动产资产被大规模证券化,尤其是转化为标准化的REITs份额后,也为宏观政策提供了新的干预手段。在这方面,日本央行(BOJ)通过公开市场直接收购J-REITs来干预市场,提供流动性支持,是非常值得借鉴的经验。
借鉴国际经验,在中国房地产市场进入下行周期,传统开发商信用体系崩溃,供需格局发生根本性转变时,我们必须思考一个核心问题:未来,应该由谁来扮演市场新主体的角色?我们需要创造何种制度环境和市场条件,来培育这些新兴力量,使其成长为引领下一轮上升周期的中坚力量?
对我国房地产市场的启发
房地产价格之“锚”
科学分析房价变化,需要引入“同质可比”的指数概念。根据中金公司计算的同质二手房指数,近期房价比高峰期下跌约30%。随着市场调整的继续,房价的短期波动不仅反映了供需基本面的改变,也反映了市场情绪的预期差异。
从供给端看,当前市场面临巨大的库存压力。据估算,全国广义库存面积达40亿平方米,整体去化周期或长达5年,开发商持有存量资产规模约70万亿元;同时,二手房挂牌量持续处于高位,重点城市的二手住宅挂牌去化周期可能超过10年。供需失衡与价格下行相互强化,传导至居民消费端。由于中国居民家庭总资产中房产比重高达70%,房价下跌直接导致居民资产负债表缩水,产生显著的“负向财富效应”,严重制约了消费能力的释放。
这就引出了一个根本问题:在市场下行周期,支撑房价的“锚”是什么?虽然“房价收入比”也是常用指标,但它更多反映的是房价的可负担程度(affordability),而非资产的内在价值。更有效的定价锚点,应该是作为资产“现金流”的租金收益率。事实上,以“租金收益率”为核心来评估资产价值,是分析所有成熟市场房地产周期的通行范式。
历史经验印证了这一点:在美国2009年和日本1990年危机最严重时,都出现了房价暴跌、但租金相对稳定,从而导致租金收益率被动快速攀升的现象。纽约住宅的租金收益率从2009年的3.7%上升至2014年的6.8%,而东京的租金收益率也从1990年的2.6%上升至2000年的6.2%。
中国目前超大城市的租金收益率约为1.8%。为何中国在过去数十年住房资产规模高达300万亿元,但能长期维持在2%左右的低租金收益率水平?这与我国过去三十年上升周期的经济运转模式有关:由基建投资到产业升级,从收入增加到购房需求提升,形成了一套正向循环。在这个循环中,房价增值的资本利得是居民购房的核心诉求,因此居民对房价上涨的预期抵消了对租金回报的要求。
房价增长“预期”作为重要因素,可以借用Poterba(1986)的用户成本模型进行分析,简而言之,就是因为预期增长率非常高。但当下行周期来临,房价增长预期发生变化,供需均衡就失效了。
关于不动产价格未来的演化
根据用户成本模型,可以对中国房地产市场均衡做出粗略的敏感性分析。我们首先进行参数的假设,目前中国主要城市的租金收益率(
)约为1.75%,无风险收益率(
)参考十年期国债收益率约为1.7%,参考世界银行报告折旧与维修成本(
)假设为3%,风险溢价参考文献假设为2%。可以计算出均衡状态下房价预期增长率(
)约为4.95%。
在此基础上进行敏感性分析:假设其他条件不变,若预期下调0.5%,均衡条件下的房价将下降22%;若预期下降1%,房价将下降36%。当前中国的房地产市场仍处在供需失衡的状态,需要通过降低利率、减少风险、增加居民预期以及增加租金收益率的方式促进均衡的重塑。
商业不动产市场一二级传导不畅
与日本泡沫时期相比,我国目前的商业不动产泡沫化程度较低,同时目前资产估值在一二级市场存在较大差异。当前,中国公募REITs市场较为活跃,隐含资本化率可达5%左右;但一级大宗市场交易量严重萎缩,优质商业物业的成交价格较低,实际成交资本化率高达7%以上。一二级市场存在着巨大的价格鸿沟表明,从实体资产(一级市场)到金融产品(二级市场)的传导路径存在严重梗阻。其背后,可能反映出当前政策环境中仍存在某些不合理的限制,阻碍了资本的有效流转和定价的合理统一。
历史经验或可借鉴,20世纪80年代,美国为应对储贷危机而成立的重组信托公司(RTC),在处置不良资产时,便设计了巧妙的风险分担机制。例如,它向市场出售资产包时,会附加一个条款:若买方在购入后的一两年内,资产价值出现亏损,RTC将承诺以一定价格回购或给予补偿。这一设计极大地缓解了购买者的后顾之忧,有效提振了市场信心。这启示我们:任何宏观政策的成功,都取决于对微观主体心态的深刻洞察和精准把握。只有打消参与者的核心疑虑,市场信心才能真正实现自我修复与正向循环。
不动产资产价格的周期重构
不动产周期的重构,核心是资产持有和运营模式的重构。传统开发商的生存依赖于自身的经营能力和主体信用,其资产负债表扩张也受到净资产收益率(ROE)和杠杆率的严格约束。当市场下行,弱主体的信用崩塌,其表内资产便成为“不良资产”;而强主体也面临“扩表”瓶颈,无力大规模承接。
要破解这一困境,关键在于大力发展基金化的“表外”工具。通过不动产私募基金与REITs,将资产的信用与主体的信用相分离,化解风险、盘活存量,这正是专业资产管理机构的核心价值所在。
国际经验反复证明,在市场均衡重塑的过程中,必须有新的主体来主导生态重构。简单沿用旧地图,找不到新大陆。从传统开发商主导,到构建一个崭新的金融生态,这既是经营主体的重建,也是商业模式的重构,更是宏观政策落地实施的过程。
这一历史性模式的重构,最终落脚于一个“新物种”的诞生——新型不动产资产管理机构。它的使命并非简单的金融工具,而是构建一个完整的生态系统。前端通过不动产私募投资基金,以市场化手段介入存量项目,进行专业的重组和运营提升;中段将盘活的成熟资产装入私募REITs,进行孵化培育;后端通过公募REITs实现最终退出,完成价值闭环。在这个生态中,后端的成功退出会提振前端的募资信心;而前端的积极纾困,则为后端源源不断地培育和输送着优质资产。只有建立起这样一个从“募、投、管”到“退”的有机循环,宏观政策的意图才能与微观生态的演进真正同频共振,最终实现市场的平稳过渡与健康发展。
政策建议
第一,核心目标:以“新需求”消化“旧库存”。当前我国住宅市场供需失衡的核心矛盾在于供给结构与多层次需求错配,而非绝对需求不足。政策核心目标应是通过市场化机制打通商品房与保障性住房的转化通道,将过剩存量商品房转化为保障性租赁住房、养老社区等用途,从而激活真实有效的新需求。此路径是市场企稳的治本之基,其本质在于重构供需匹配逻辑,避免资源错配导致的系统性风险累积。
第二,主体培育:构建市场化微观主体。现行政府主导的收储模式存在主体单一、盘活用途低效、金融支持缺位等瓶颈,亟待向市场化运作转型。建议借鉴国际成熟经验,设立市场化运作的“住房收购基金”:政府通过提供长期低成本再贷款、信用增信等政策工具进行引导,鼓励专业资产管理机构设立专项基金,以市场主体身份收购存量房产并改造为持有型不动产。该模式可有效规避行政直接干预衍生的道德风险,提升资源配置效率,使专业机构成为化解存量风险的核心力量。
第三,通路建设:金融创新与退出机制协同。借鉴美国“两房”模式的内核,即“政府信用支持+社会主体运营”。在融资端,由政策性担保机构为基金提供增信支持,降低其银行融资成本,并将相关贷款打包成CMBS向资本市场释放流动性;在退出端,必须配套公募REITs通道,允许改造后的保租房资产上市流通。需同步优化REITs发行标准,通过适度降低资产审核条件,避免过度管制推高风险溢价,保障市场运转效率。这两个环节的畅通是市场主体可持续积极参与的关键保障。
总之,政策重心应从直接调控转向制度供给,通过构建“主体培育-金融支持-退出闭环”的市场生态,培育市场微观主体进行重塑周期。微观主体信心与预期稳定性的建立,取决于清晰可预期的制度环境。唯有通过市场化的长效机制设计,方能真正重塑房地产周期的内生韧性,实现从政策驱动向生态自循环的根本转变。
(编辑 尚鸣)
随着上海市人口老龄化程度持续加深,银发经济呈现爆发式增长,但国资国企在产业链布局、体制机制、科技创新等方面存在结构性失衡与能力短板,需要通过战略性重组构建产业集群、以科技创新赋能产业升级、创新养老金融生态、优化监管考核体系等举措,实现银发经济规模化、高质量发展。
上海老龄化趋势与银发经济崛起
上海市正经历着前所未有的人口结构转型。根据上海市政府有关部门综合统计信息,截至2024年年末,全市60岁及以上户籍老年人口达577.62万人,占户籍总人口的37.6%,老龄化率(65岁以上人口占比)达到29.4%,远超国际中度老龄化标准(14%)。更值得关注的是,2025年后上海将迎来高龄人口快速增长期,80岁以上高龄老人占总人口比例将呈几何级攀升,对城市养老服务体系形成巨大压力。
在人口结构巨变背景下,上海银发经济呈现出多层次、爆发式增长态势。2024年发布的《银发经济蓝皮书》显示,当前我国银发经济规模已达7万亿元,约占GDP的6%;预计到2035年,这一规模将飙升至30万亿元,占GDP比重突破10%。作为中国经济发展水平最高的城市之一,上海老年人群的消费能力显著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上海浦东新区发布的老龄群体年支出金额的调查结果显示,本区老龄群体年支出3万-5万元及以上占比达48.37%,月均支出达4200元,远超国家统计局发布的2024年全国城镇居民月均支出2880元的数据。上海老年消费结构正从传统的“生存型消费”向“品质型消费”跃升,在智慧健康养老、康复辅助器具、老年文化教育等新兴领域展现出强劲需求。
上海国资国企探索协同发展银发经济
上海银发经济已从单纯的“养老产业”扩展为涵盖医疗健康、智慧养老、老年文娱、养老金融等多元领域的综合经济生态系统。上海国资国企作为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主力军,正在因地制宜加快布局银发经济。
国家产业政策与地方实践的有机统一
2024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发展银发经济增进老年人福祉的意见》,将银发经济的内涵划分为“老年阶段的老龄经济”(服务现老年群体)与“未老阶段的备老经济”(未老群体前瞻布局)两大维度,为全国银发经济发展指明方向。上海响应国家战略,发布全国首个省级专项政策《上海市推动银发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提出了八大领域22条措施,重点要求国企发挥引领作用。
在实施层面,2025年市国资委要求国企将银发经济与“十五五”规划及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结合,推动产业向规模化、体系化、特色化转型,培育本地龙头企业和知名品牌。市国资委组建工作专班推动产业链协同,强化国企资源整合功能。通过工作专班的运作,打破了部门之间的壁垒,促进了国企之间的资源共享与合作,提高了产业链的协同效率。
布局银发经济有利于国企功能重构
传统上海国资布局过度集中于重工业、金融地产等领域,在民生服务板块存在明显短板。发展银发经济为国企提供了功能优化的产业发展契机:一方面,通过盘活民生类企业的存量土地资源,国企可实现资产价值重估;另一方面,民生保障类企业可借此延伸产业链,从单一公用事业服务商转型为综合康养服务商。
陆家嘴集团的“金色阳光颐养院”项目就是一个典型案例。该项目利用内环内稀缺土地资源,打造上海市首家五星级养老服务中心,不仅实现了存量资产增值,还通过与仁济东院建立医养结合绿色通道,形成“高端养老+三甲医疗”的服务闭环。同样,上海实业在崇明东滩建设的“上实瑞慈花园”项目占地约6.8万平方米,可满足万名长者健康居住需求,成为远郊土地综合开发的创新模式。
光明食品集团的转型更具代表性。该集团依托旗下农工商房地产公司与上海长江总公司,在崇明岛开发2000亩养老养生庄园项目,将食品供应链优势延伸至老年营养膳食领域,实现了从传统食品生产向健康养老服务的产业链升级。这些实践表明,银发经济正成为国企从“重资产持有者”向“健康服务运营商”转型的有效路径。
资本协同与混合所有制改革平台
银发经济具有前期投入大、回报周期长、专业要求高的特点,上海国资通过搭建“产业+资本”平台,有效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养老领域。中国太保集团打造的“太保家园”系列项目,采用“保险+养老社区”模式,将保险资金长期属性与养老社区投资周期相匹配,同时通过保单挂钩模式锁定客户群,形成资金闭环。
混合所有制改革在银发经济领域取得显著成效。上海多家国企通过与社会资本成立混合所有制公司,创新养老产业运营模式。例如,普陀城投公司将长风生态商务区商业配套项目转为养老项目,由下属安居公司与社会专业养老机构合作建设“金光三期养老院”,国企提供土地资源,民企负责专业运营,实现优势互补。
2025年上海市国资委布局银发经济发展工作部署中,特别强调要“加强核心资源和能力共享、产业链上下游合作”。在银发经济领域,已形成“国企重资产投资+民企专业运营+保险金融支持”的生态联盟模式。上海地产集团与上海银行合作开发的养老社区项目,由国企承担物业开发,银行提供养老金融产品,专业养老机构负责服务运营,构建了完整的产业生态链。
上海国资国企布局银发经济的现状与瓶颈
产业链布局存在结构性失衡
上海国资国企在银发经济领域呈现“哑铃型”失衡格局。
在上游研发环节,康复辅具、智慧养老设备等领域国企参与度低,未能对接上海生物医药与人工智能产业优势(如张江药谷、大零号湾科创资源)。康复辅具国产化率不足30%,高端外骨骼机器人依赖进口(德国奥托博克市占率70%)。这导致上海在银发经济上游研发方面缺乏核心竞争力,难以满足市场对高端康复辅具和智慧养老设备的需求。
在中游运营方面,80%国企资源集中于养老社区开发(上实、光明)和高端照护服务(陆家嘴金色阳光颐养院月费超1万元),国投健康等企业80%收入依赖床位费,增值服务占比不足20%。这种同质化的运营模式,不仅导致市场竞争激烈,还无法满足不同层次老年人的多样化需求。
在下游服务方面,老年教育、旅游、文娱等开发滞后,智慧养老产品渗透率仅20%。虹口区调研显示,64.16%老年人使用移动支付,但适老化数字产品供给严重短缺。这表明上海在银发经济下游服务领域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需要进一步加大开发力度。
在空间布局上,存在“三重断层”。中心城区高端化,陆家嘴集团“金色阳光颐养院”面向高净值人群,土地成本制约普惠服务供给;郊区规模化,崇明千亩级养老社区配套不足,医疗资源覆盖能力有限,导致床位空置率较高;中端市场空心化,月费5000元以下普惠型床位占比有待提升,中等收入群体需求未满足。
体制机制障碍
业务碎片化问题突出。当前各企业集团各自为战,缺乏系统性规划。如久事集团聚焦交通适老化改造,百联集团开发老年购物专区,光明食品拓展老年营养餐,但都未形成“服务集成平台”。老年消费者仍要面对分散的服务入口、割裂的支付系统和碎片化的服务标准。上海老年学学会调研显示,72%的老年人希望获得“一站式养老解决方案”,但现有国资养老项目多局限于单一业态。
市场化运营能力不足。国企在养老领域普遍存在“重硬件轻软件”“重开发轻运营”倾向。某国企养老社区投入巨资建设高端设施,但因缺乏专业护理团队和运营管理体系,入住率长期徘徊在50%。养老服务的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滞后,特别是老年护理、康复治疗、心理慰藉等专业岗位存在巨大缺口。据统计,上海养老护理员缺口超过2万人,且国资养老机构中具备专业资质的护理主管占比不足30%。
创新供给与需求错位。部分国企对老年消费需求变化反应迟缓。老年人消费最看重的前三位因素是“实际需要”“价格优惠”和“适合老年人”(65.5%)。但一些高端养老项目过度追求奢华硬件,忽视适老化细节设计和服务体验。京东《2024银发族消费报告》揭示,老年人在教育培训、旅游出行、智能产品等领域的消费增长迅猛,2024年1月至9月的成交额较2019年同期增长70%~284%,而国企在这些新兴领域的布局明显滞后。
融资模式单一与回报周期矛盾。养老产业投资回收期通常超过10年,与国企考核周期存在冲突。目前上海国资养老项目主要依赖企业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缺乏与产业特性匹配的长期资本。虽然2024年出台《关于金融支持中国式养老事业服务银发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但具体落地机制尚不完善,特别是REITs、养老专项债券等创新工具应用不足。
科技与人才短板
智慧养老落地难。适老化设计不足,60%智能设备因操作复杂被老年人弃用,60岁以上网民仅69.8%使用网购。这表明目前的智慧养老产品在设计上没有充分考虑老年人的使用习惯和需求,导致产品的实用性和易用性较差。同时,技术应用碎片化,智慧养老院覆盖率较低(上海的目标是2025年年底建成至少100家智慧养老院),物联网设备缺乏统一标准。这使得智慧养老系统无法实现互联互通,难以发挥整体效益。
人才结构性短缺。护理员缺口较大,实际配比1:7(标准1:3),老年护理工作强度大、社会认同低,五星级护理员认证体系未普及。这导致养老服务质量难以保证,老年人的需求无法得到充分满足。此外,复合型管理人才匮乏,养老院长需5~8年培养周期,国企过度依赖内部调配,适老化设计、智慧运营等领域专业人才储备近乎空白。这使得国企在银发经济管理和运营方面缺乏专业的人才支持,难以实现创新发展。
上海国资国企参与银发经济发展的建议
(一)将银发经济升级为战略主业之一
在“十五五”规划中设定刚性目标。功能类国企银发经济营收占比≥10%,竞争类国企≥5%,配套专项考核指标(如智慧养老覆盖率、康复辅具国产化率)。通过明确的目标设定和考核指标,将银发经济纳入国企发展的核心战略,提高国企对银发经济的重视程度和投入力度。
(二)实施战略性重组,构建银发经济产业集群
横向整合同业资源。将分散在陆家嘴集团、上实集团、地产集团等企业的养老项目股权划转至专业平台,形成规模效应。重点整合三类资产:中心城区高端养老机构、郊区大型养老社区、存量改造型养老设施,打造“高端-中端-普惠”产品线矩阵。预计整合后可形成超过2万张管理床位的上海最大养老运营集团,显著提升市场影响力。
纵向延伸产业链。构建“医养康护教”“五位一体”产业链。向上游延伸至适老化产品研发制造,与上海电气、上海医药合作开发智能护理设备;中游整合养老运营服务能力;下游拓展老年文化教育、旅游服务,与久事旅游合作开发“银发旅游专线”。特别要打通医疗资源壁垒,推动三甲医院老年病专科与养老机构深度合作,实现医保支付衔接。
打造智慧养老平台。建设“申城银发云平台”,集成健康监测、服务预约、安全预警等数字化功能。借鉴上海“一网通办”经验,实现养老服务“一卡通”——一张社保卡集成养老补贴支付、医疗挂号、交通出行等功能。平台向各类养老服务主体开放接口,形成生态系统。光明食品集团可接入送餐服务数据,久事集团提供出行行为分析,上海银行集成养老金融产品,实现多维度数据融合。
(三)以科技创新赋能产业升级
建设智慧养老实验室。设立“银发科技创新孵化器”,聚焦智能照护设备(如AI跌倒监测系统)、健康管理技术(如无感生命体征监测)、适老化改造方案(如智慧卫浴)。实验室采用“揭榜挂帅”机制,向高校、科技企业开放技术需求榜单,首期发布“认知障碍老人防走失系统”“远程问诊机器人”等攻关课题。
打造应用场景示范区。在临港新片区建设“银发经济创新岛”,集中展示未来养老场景。包括无人配送餐车、AR老年教育课堂、数字孪生健康管理中心等20项技术应用。项目由仪电集团提供物联网底座,商汤科技开发AI算法,上海电信部署5G网络,形成创新联合体。
推动适老化技术标准化。联合上海市质检院制定《智慧养老产品上海标准》,在界面设计(大字体、语音交互)、安全标准(紧急呼叫响应时间<30秒)、数据安全等方面建立规范。推动国企优先采购达标产品,如光明食品集团为独居老人配送的智能冰箱需符合统一标准。
(四)构建多层次养老金融生态
设立银发经济基础设施REITs。以中国太保、国泰海通为牵头机构,打包运营成熟的养老社区资产发行公募REITs。首期选取太保家园上海普陀项目、上实崇明项目等优质资产包,预计规模50亿元。REITs设计采用“保底租金+超额分成”结构,保障投资者基础收益的同时共享增长红利。
发展养老目标金融产品。上海银行试点发行“养老储蓄+长期护理险组合产品”,客户存款达一定额度赠送护理险权益;国泰海通设计“银发指数挂钩理财”,投资一篮子涉老上市公司股票。产品创新关键在于打通支付环节,支持医保个人账户、养老补贴等多元支付方式。
建立风险补偿机制。由上海国盛集团出资10亿元设立“银发经济风险补偿基金”,为养老项目贷款提供50%风险分担。重点支持普惠型养老机构融资,降低银行贷款不良率担忧。基金实施“绩效浮动收费”——项目运营达标后收取少量管理费,未达标则免收费用。
(五)优化国资监管与考核体系
实施分类考核改革。对银发经济业务设置差异化考核指标。降低短期利润权重(从30%降至15%),增加服务质量(客户满意度≥85%)、可持续发展能力(床位利用率、人才保有率)等长期指标。对普惠型项目允许净资产收益率(ROE)考核放宽至3%~5%(低于国企平均8%要求)。
延长考核周期。将养老项目考核期从年度调整为“3年+5年”双周期。前3年侧重建设进度(投资完成率、开业时间点),后5年关注运营质量(入住率、服务评级)。建立“代际补偿机制”——首期项目亏损可在后续项目收益中抵扣。
创新监管工具。开发“银发经济数字监管沙盒”,接入养老机构实时运营数据(能源消耗、护理记录、安全监控),通过AI分析异常模式。对国企养老项目实行“绿灯监管”:达标企业享受备案制管理,未达标企业启动重点督导。
表1 上海国资国企银发经济改革实施路线
阶段目标 | 重点任务 | 时间节点 | 成效指标 |
筑基期(2025-2026年) | 组建银发经济集团 | 2026年底 | 整合床位1.5万张 |
提升期(2027-2028年) | 发行首单养老REITs | 2028年底 | REITs规模≥50亿 |
引领期(2029-2030年) | 培育国际品牌 | 2030年底 | 海外项目落地 |
结论:构建银发经济与国企改革的协同新生态
上海国资国企改革与银发经济发展已形成交汇点。一方面,人口结构深刻转型催生规模达万亿级的银发经济蓝海;另一方面,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亟须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支撑。上海国资凭借其资本优势(30万亿元资产规模)、资源禀赋(城市核心土地储备)、系统整合能力(“1+3+N”监管架构),完全有条件成为银发经济的引领者。
实现这一目标的关键在于三个根本性转变:从分散试点的“单兵作战”转向系统集成的“集团军作战”,构建全产业链生态;从重资产持有的“房东思维”转向价值创造的“运营商思维”,培育核心运营能力;从政策依赖的“民生工程”转向创新驱动的“战略产业”,释放银发经济的市场活力。
通过实施“产业重组-混改深化-科技赋能-金融创新-监管适配”“五位一体”改革策略,上海有望在2030年前建成全国银发经济标杆城市,将为超大城市应对人口老龄化探索新路径,最终实现国企竞争力提升与民生福祉改善的“双赢”格局。
(编辑 杨利红)
日本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的举措
日本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从完善制度基础、协调部门分工、发挥特区作用、优化监管服务等角度重点发力,从而消除市场分割、畅通经济循环。
(一)加强市场基础制度建设和规则统一
在产权保护方面。一是保护企业私有产权,通过“民事再生制度”“公司更生制度”,帮助企业在资不抵债时能够顺利进行债务重组;二是确立“知识产权立国”的基本战略,对工业品外观设计、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商业秘密等细分领域进行专门立法;三是积极加入知识产权国际条约,加强国内法与国际条约之间的协调,并在主导CPTPP的过程中,扩大知识产权保护范围和完善知识产权执法体系。
在市场准入环境方面。一是推行民营化改革,制定《国有铁路改革法》《电信电话公司法》等法律,鼓励民营资本进入铁路、烟草、电信、能源等行业,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二是推行规制改革,包括放宽铁路、电信等行业价格规制,以及废除发电领域的许可证制度并引入招投标制度等,开拓市场边界、挖掘市场深度;三是争夺国际标准制定主导权,瞄准人工智能、量子技术、生物多样性等前沿领域,加强人才培养,积极主办国际会议,推动日企技术和管理方法转化为国际标准。
在公平竞争方面。一是顺应形势变化不断修改《禁止垄断法》,加大对违法垄断行为的处罚力度,清理反垄断的适用例外,将公平竞争作为产业政策的重要基础;二是制定《分包法》《防止官制串通法》,防止大企业拖欠中小企业分包货款,遏制行政力量不当介入招投标市场。
在信用制度建设方面。一是建立中小企业信用保证制度,制定《信用保证协会法》,由各地信用保证协会直接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担保,中央信用保险机构为信用保证协会的担保业务提供再保险,形成多层次担保体系;二是建立信用信息机构制度,通过制定《贷款业法》,形成以行业协会主导的会员制征信模式,依托行业内部数据共享评估企业和个人的信用风险;三是将民间信用评级机构纳入金融监管范畴,通过修改《金融商品交易法》,明确其行为准则和披露要求。
(二)健全部门职责分工协调机制
为加强国家层面知识产权战略统筹,日本内阁府下设“知识产权战略总部”,负责制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协调跨部门政策、推动相关法律法规修改和应对海外侵权问题。为解决规制改革过程中的部门分割问题,日本内阁府下设“规制改革推进会议”“公正交易委员会”。前者重在通过规制改革破除市场准入壁垒,主要职责包括:讨论制定改革政策和协调跨部门政策,简化行政审批程序;推动相关法律法规修改和废除;促进企业和社会团体交流意见,收集并反馈规制改革建议;制定《监督规制改革实施计划》并监督其执行情况。后者作为负责贯彻落实《禁止垄断法》《分包法》的独立行政机构,主要职责包括:对有违规嫌疑的大企业开展调查,采取指导、劝告等行政手段,要求其进行整改,在官网上公开企业名单或案件内容,维护中小企业正当利益;加强竞争政策的宣传,制定行业竞争指南,提出法规和制度的修改建议;与各国反垄断部门交换信息,加强海外反垄断执法合作。此外,日本经济产业省下设“中小企业厅”,负责扶持和指导中小企业,并与公正交易委员会配合开展反垄断监管。
(三)发挥经济特区先行先试作用
日本分别于2011年和2013年颁布《综合特别区域法》和《国家战略特别区域法》,在经济特区实施观光、医疗、农业、城市再开发等领域的改革试点,改革措施多以特区法、省令、通知等形式确定。2024年,日本又将四个地区指定为“金融与资产运用特区”,根据各地区发展方向放宽市场准入规则,旨在以制度型开放营造世界一流的营商环境。其中,东京都以培育金融创新型企业为重心,为投资者独立经营提供经费支持,并将新型金融保险业纳入信用保证对象;大阪府(市)以吸引海外创新创业投资为重心,允许国立大学进行风险投资,并对新入驻的海外金融企业实行地方税减免;福冈县(市)以支撑本地专精特新企业发展为重心,放宽个人投资者向风险投资基金出资的条件,并为海外投资者在日本建立运营基地和孵化中心提供经费支持;北海道及札幌市以推动绿色转型投资为重心,引导银行深化绿色金融改革创新,并放宽可再生能源存储和利用的限制。
(四)建立沙盒监管制度
为给新技术、新商业模式创造宽松的试验环境,2018年日本出台《生产率提高特别措施法》,建立沙盒监管制度,允许企业在受控条件下绕开现行法律法规的约束开展试点活动,享受包容审慎的监管政策。同时,政府还会根据沙盒监管积累的试验数据优化完善监管措施,由此形成新技术和新商业模式不断涌现和应用的良性循环。企业可通过内阁官房设置的统一咨询窗口进行事前商议,随后向主管大臣提交试验计划,经由内阁府效果评价委员会评审,在得到主管大臣批准后开展试点。2021年,日本修改《产业竞争力强化法》,使沙盒监管制度长期化。截至2025年3月,日本共认定试验计划33件,涉及152家企业,涵盖物联网、区块链、机器人等新技术和平台经济、共享经济等新商业模式。该举措兼顾了规范与发展、创新与安全,有效提升了监管服务效能。
日本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的经验及教训
日本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起步较早、历时较长,可为我国提供有益的经验借鉴,但其近年来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值得我们高度警惕。
(一)打造统一的要素和资源市场
日本通过推动土地、劳动力、资本、数据、能源等关键领域的市场化改革,在要素和资源方面发挥统一大市场的规模效应和资源配置优势。比如,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规划许可制度,建立地价公示制度,提高土地市场的透明度,实现土地集约利用;放宽劳务派遣限制,依托政企合作建立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提高劳动力市场的灵活度和劳动力素质;强化企业治理要求,提高小额投资免税制度限额,减少“僵尸企业”现象和资本外流;成立数字厅,更好统筹数字化转型和协调跨部门数据政策,废除阻碍数字化的法律条款,提高行政效率;全面开放电力零售市场,推进油气管网设施公平开放,建设全国性碳交易市场,助力形成统一的能源市场体系。在推进改革的过程中,日本坚持立法先行和渐进式改革取向,由政府提供制度框架,市场主导资源配置,力求实现政府与市场的良性互动,从而有效确保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推进商品和服务市场高水平统一
商品和服务是市场经济运行最直接的载体,推进商品和服务市场自由流通是建立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前提和基础。在商品流通方面,战后至今日本共推动三次流通革命,实现由供应者主导向消费者主导的转变,消费者需求成为市场的核心驱动力。制造商、批发商、零售商、物流企业建立产销同盟,基于市场需求优化采购和库存管理,并依托新技术开辟无人便利店、自动化仓储等新模式,大幅提高流通效率。在服务流通方面,日本通过金融业改革放宽金融机构业务交叉的限制,引导各类金融机构开展良性竞争,并通过制定《介护保险法》,鼓励民营资本进入老年护理服务市场。同时,日本积极利用双边和区域自贸协定降低跨境服务贸易壁垒,其与欧盟达成的跨境数据流动协议已正式生效,为企业间数据流通共享提供便利。针对商品和服务流通的瓶颈制约,日本以制度创新与科技创新双轮驱动新旧动能转换,既重视破除行政性垄断和地方保护,又重视科技赋能供应链的智慧化建设。
(三)推动市场设施高标准联通
日本通过推动各类市场基础设施高效连通,为经济循环畅通提供有力支撑。自1997年起,日本政府每四年制定一次《综合物流施策大纲》,明确将发展多式联运作为目标,并制定《物流综合效率化法》,支持以多式联运提高区域间物流效率。同时,在系统规划的基础上,日本实现了市场基础设施与商业空间的高度耦合,有效释放了内需潜力。日本重视引入民营资本进行站城一体开发(TOD),将轨道交通枢纽打造为城市功能中心,形成集办公、金融商业、住宅于一体的综合社区,以基础设施建设带动土地增值,再以土地增值反哺城市轨道交通。日本还在农村各地交通枢纽旁建设了一千余家公路驿站,按照“地产地销”理念,囊括农产品直销店、餐厅、物产加工厂、民宿、公园等各类设施,集休憩、休闲娱乐、信息咨询等多功能于一体,有效推动了城乡融合发展。
(四)市场监管缺位背景下企业诚信缺失
日企近年频繁爆出造假事件,如日本东京地铁关联公司篡改车轴组装数据、多家知名车企在性能测试环节造假等,损害了“日本制造”的国际声誉,同时暴露出深层次的市场监管缺位问题:一是监管政策执行趋于形式化,企业监管多依赖自查,政府定期检查没有深入核查实情和及时纠治苗头性问题,涉事企业违规成本过低,通常仅以高层辞职或公开道歉了结,缺乏严厉的法律制裁;二是企业内部举报人制度失效,管理层过度关注短期利润,使基层员工背负较大的业绩压力,且为压缩成本大量使用派遣工和临时工,忽视产品质量管控,默许甚至鼓励数据造假,形成系统性违规;三是监管数字化转型滞后,许多企业仍使用人工记录质检数据,而非自动化系统,给篡改数据带来便利,且政府监管部门未充分利用大数据等数字化监管工具,导致造假行为长期未被发现。
(五)农产品市场反垄断失败致使“米荒”持续
日本农产品市场由高度垄断的农协系统控制且相对独立,市场自身的调节作用被极大削弱。近年来,日本农产品价格大幅上涨,多地“米荒”持续,农协是背后的重要推手。作为半官方半民间的农业合作组织,农协扮演着小规模农户的利益代言人,凭借庞大的会员数量垄断了农资采购和农产品销售。在实施属地原则和一人一票制的背景下,农协与自民党的选举利益高度挂钩,破除农协垄断地位的改革屡屡受阻,至今《禁止垄断法》仍将农协开展的共同购买、共同销售等行为规定为例外情形。尽管农协垄断的确保护了日本农户利益,但这不利于形成合理透明的农产品价格机制,“米荒”更是引发了日本居民消费降级和政府公信力的下降。尽管新米上市和储备米投放能使该问题得到一定缓解,但由于农协把控着大米收购价和市场供应,大米价格上涨的势头难以得到有效遏制。
启示和镜鉴
日本在现代化进程中构建统一大市场的实践,可以为我国提供如下启示镜鉴。
(一)构建市场多层级协调体系
统筹要素和资源市场、商品和服务市场、新兴市场的多层级协同体系。在要素和资源市场方面,深化土地、劳动力、资本、数据、能源等领域进行市场化配置改革,破除跨区域流动壁垒。在商品和服务市场方面,消除地方保护主义,统一市场准入条件,促进跨区域商品和服务自由流通。对于数字经济、绿色经济等新兴市场,加快培育全国一体化数据市场,打造技术创新成果交易平台,探索碳市场全国统一交易机制,促进新兴要素高效配置,并推动新兴市场与传统市场相融合,形成多层级、相互促进的市场格局。
(二)推动多元主体共治
将政策扶持与激发市场主体内生动力结合起来,推动多元主体共治。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构建需要平衡政府引导与市场活力之间的关系,形成“政策扶持+企业参与+社会协同”的多元治理模式:一是要强化顶层设计,厘清政府部门职责边界,确保各司其职、相互配合;二是要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防止地方保护主义造成市场扭曲;三是要优化营商环境,减少不必要的行政审批和干预,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激发企业作为市场主体的积极性;四是要调动行业协会、第三方评估机构等社会力量参与市场监督,助推政策落地;五是鼓励具备条件的地区先行探索市场一体化建设,形成可推广的制度创新成果。
(三)构建精准治理的数字化统一大市场
运用数智技术赋能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同时避免“技术至上主义”。首先,数字技术和人工智能可大幅提升全国统一大市场的运行效率。例如,运用数字技术建立完善全国统一的智慧信息平台,可以整合跨部门、跨地区信息资源,提升市场监管效能;运用人工智能技术,可以有效识别市场垄断、不正当竞争行为、地方隐形准入壁垒等,实现精准治理。同时,需注意平衡效率与安全的关系,防止数据垄断或隐私泄露,构建兼顾创新发展与风险防范的数字伦理秩序。此外,要完善数智技术应用的配套监督措施,包括提升算法透明度、减少地域歧视、保留人工干预通道等。
(编辑 季节)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世界银行营商环境成熟度评估是我国营商环境建设的重要参考标准。2018年,国家发展改革委推出了中国城市营商环境排名,在营商环境评价体系的18个指标中采纳了世界银行的12个营商环境评价指标。2023年,世界银行对评估方法论进行了重大调整,突出了“营商环境+”的导向,即考评一个经济体是否统筹考虑优化营商环境与优化社会发展治理。其中新增了环境可持续性相关指标,为“营商环境+”优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主要涉及“可持续贸易”问题。了解世界银行营商环境成熟度评估对优化可持续贸易的要求,有助于明确我国优化可持续贸易的路径方向,加快与国际碳交易体系的政策协调,拓宽环境产品互认领域范围,提升我国绿色贸易话语权,并进一步优化我国营商环境。
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价体系作出重大调整
自2003年开始,世界银行连续17年发布各经济体营商环境评估报告。但旧的评估方法(简称DB)具有一定局限性:世界各经济体的制度、文化、发展水平差异甚大,国内不同区域与城市间情况也有所不同,而旧的评估方法采用标准化场景,难以全面反映各经济体营商环境和经济监管政策的差异情况。2020年,世界银行暂停下一期评估结果发布,随后启动了一系列对报告及其方法的审查和审计,公开征求多国政府、企业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广泛采纳了各国资深专家的建议。2023年,世界银行在评估基础上进行重大调整后发布了新版方法论。2024年,世界银行发布了50个经济体的评估结果。
对我国营商环境参评构成新挑战
第一,一级指标大幅调整,同时新增3项跨领域指标,不确定性增加。世界银行营商环境成熟度评估围绕企业开办、企业运营(或扩张)和企业关闭(或重组)业务设立十个一级指标,较2020年的考评方法作出了大幅调整(表1)。同时对这些一级指标从三个维度进行考察:支柱一“监管框架”、支柱二“公共服务”、支柱三“办事效率”,指标从原有8项扩展至150余项。此外,新增数字技术应用、环境可持续性、性别平等3项指标。
第二,政府针对性施策难度加大。此前,一些地方政府根据世界银行模拟的案例施策,以应试的方式提高分数。而营商环境成熟度取消案例假设法,在专家评估的基础上增设企业调查,使地方政府短时间内提分难度加大。
第三,参评企业种类和数量剧增。旧的评估方法先假设案例,再加以专家咨询验证,而新的评估方法则首次采用企业调查,直接面向全国31个省(区、市)随机抽取2160家私营企业的管理者进行采访。其中,小型企业雇员人数为5~19人,中型企业为20~99人,大型企业为100人以上(不含企业规模最大的前1%企业)和企业规模最大的前1%企业。世界银行选取了14个行业:制造业选取食品业、纺织业、服装业、化学制品、基本金属、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机械和设备制造、汽车挂车和半挂车制造8个门类及其他;服务业选取零售业、住宿业、建筑业、专业服务业4个门类及其他服务业。
表1 世界银行营商评价DB、B-Ready一级指标体系的比较
企业开办 | 旧评估体系 | B-Ready | 新增跨指标主题
数字技术应用
环境可持续性
性别平等 |
开办企业 | 市场准入(优化) | ||
企业运营 (或扩张) | 办理施工许可证 | 获取经营场所(优化) | |
获得电力 | 公用设施连接(优化) | ||
登记财产 | 雇佣员工 (新指标) | ||
获得信贷 | 获得金融服务(优化) | ||
保护中小投资者 | 促进市场竞争 (新指标) | ||
纳税 | 纳税服务(优化) | ||
跨境贸易 | 国际贸易(优化) | ||
执行合同 | 解决商业纠纷 (优化) | ||
企业关闭 (或重组) | 办理破产 | 企业破产 (原有指标) |
资料来源:作者根据世界银行网站公开信息整理。
推动国际贸易向可持续贸易发展
研究表明,国际贸易和全球化与环境污染密切相关。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进程,国际贸易在推动资源流动和产业扩张的同时,也不可避免地加剧了对生态环境的压力。特别是在一些发展中国家,贸易活动往往伴随着能源消耗、排放增加和资源过度开发,因此国际贸易被广泛认为是导致环境问题的一大诱因。在这一背景下,全球治理机构开始更加重视贸易与环境之间的协调发展。
世界银行作为联合国系统内专门从事发展金融的国际机构,其政策理念和价值导向深刻体现了联合国推进可持续发展的整体战略目标。 世界银行在其营商环境成熟度评估体系中,明确将“环境可持续性”作为一个跨领域的核心主题,反映了对绿色发展和可持续贸易的高度重视,即不仅关注贸易自由化和便利化,也关注贸易对生态系统的外部影响,强调贸易优化应与生态文明建设相辅相成,兼顾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减少对环境的破坏。这一新评价指标为全球贸易发展提出了导向:不仅是简单的贸易扩张,而是具有“绿色溢出效应”的贸易优化模式,即通过推动绿色产品、清洁能源技术和环保服务的跨境流动,实现贸易增长与生态保护的双赢。为此,我国要在继续深化国际贸易体系改革、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的同时,将生态环境保护理念融入贸易政策制定和执行全过程,积极推动绿色贸易发展,提升我国营商环境的排名(表2)。
表2 2014—2020年中国大陆营商环境排名
报告年度 | 总排名 | 跨境贸易排名 |
2014 | 96 | 74 |
2015 | 90 | 98 |
2016 | 84 | 96 |
2017 | 78 | 96 |
2018 | 78 | 97 |
2019 | 46 | 65 |
2020 | 31 | 56 |
资料来源:作者根据世界银行网站公开信息整理。
重点关注碳减排和环境产品贸易
在国际贸易指标方面,世界银行在继续关注进出口效率的基础上,增设“可持续贸易政策”指标,考评跨境碳定价工具、环境产品关税税率、对提供环境商品进口有关的服务和专业技能的外籍人员的跨境流动没有额外限制。
跨境碳定价工具方面,我国初步建立了碳排放交易体系(表3)。环境产品关税税率方面,环境产品指APEC环境产品清单中54个6位HS税号的环境产品,我国对这54种环境商品清单最低优惠税率都为0。与进口有关的服务贸易限制方面,目前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中没有对外国专业人员的跨境流动设置额外限制(表4)。
?表3 碳排放相关法律法规
法律法规 | |
1 | 《关于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的通知》(发改办气候﹝2011﹞2601号) |
2 | 《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方案(发电行业)》 |
3 | 《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 |
4 | 《2019—2020年全国碳排放权交易配额总量设定与分配实施方案》 |
资料来源:作者根据公开信息整理。
表4 与进口有关的服务贸易限制方面的主要法律法规
法律法规 | 发文机关 |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 全国人大常委会 |
2 | 《外国人才签证制度实施办法》 | 外专局 外交部 公安部 |
资料来源:作者根据公开信息整理。
我国优化可持续贸易的潜在挑战
碳市场国际化程度不高
一是国外企业参与度有限。尽管我国碳市场开放了部分国际化的参与渠道,但目前国外企业市场参与度较低。与发达国家相比,大多数市场参与者仍是国内企业,主要是能源密集型行业的国有企业和大型企业。二是跨境交易平台缺乏。我国的碳市场与其他国家的碳市场之间的跨境交易平台和机制仍未形成,国际化程度相对较低。现阶段,跨国企业在中国碳市场的碳配额交易、碳衍生品投资等活动相对较少。三是国内标准与国际标准不一致。我国的碳市场在碳排放核算、配额分配、排放交易规则等方面的标准与国际标准存在差异。四是碳价无法有效反映国际市场水平。我国碳市场的碳价格与其他国际市场的碳价格相对脱节,导致市场定价机制与国际市场相对割裂,缺乏国际化的价格联动效应。
环境责任有待进一步夯实
世界银行营商环境成熟度评估体系从多维度衡量一个国家或经济体的营商环境质量。其中,“国际贸易”相关指标的衡量主要体现在两个核心方面:一方面是企业的灵活度,即企业在面对不断变化的市场环境时,能否迅速调整经营策略、优化资源配置以及重构业务模式。这种灵活度不仅体现了企业的应变能力和经营韧性,也反映了一个经济体制度环境对企业适应性行为的包容度和支持力。
另一方面,在评估经济活动效益的同时,兼顾对社会整体福祉的影响的评估,包括环境可持续性、资源利用效率以及绿色低碳发展水平。例如,在贸易活动中推广环境友好型产品、减少高能耗和高污染产品的比重,都是评估中的重要考量维度。
在此背景下,我们对APEC环境产品清单的使用和解读也面临一定挑战。该清单以6位海关编码(HS code)为基础,对绿色环保类产品进行标识和促进贸易自由化。然而,在实际应用中,每一个6位税号下往往对应多个更加细化的8位甚至10位税号产品,而这些产品的用途不一定具有明确的环保属性。因此,我们在推动绿色贸易便利化时,必须加强对产品用途的甄别和细化管理,否则可能出现非环保产品“搭车”进入绿色贸易渠道的情形。
非关税壁垒限制和外部围堵需破除
随着全球绿色低碳转型进程不断加快,环境产品在国际贸易中的重要性日益凸显。由于此类产品普遍具有技术密集度高、产业链长、标准体系复杂等特点,其贸易活动极易受到各类非关税壁垒的限制。当前,技术性贸易措施、绿色认证制度、碳足迹核算要求以及进出口限制等非关税手段,已成为部分发达国家实施贸易干预、限制竞争对手市场准入的重要工具。
在此背景下,一些发达国家将自身绿色标准的国际化作为战略优先方向,通过主动参与乃至主导国际标准和规则的制定,进一步增强其在全球绿色治理体系中的话语权和制度影响力。这种“标准先行”的战略,不仅使其技术规范转化为国际规则,还为本国企业赢得了先发优势和制度性红利,强化了其对全球市场的制度性控制。
与此同时,部分发达国家还在积极构建全球绿色发展合作框架,投入大量战略性资源强化全球产业链布局,以巩固其在绿色技术和关键资源方面的主导地位。更具战略意图的是,美西方国家正联合其政治盟友,构建排除中国之外的关键矿产供应体系,试图在稀土、锂、钴、镍等绿色转型核心资源上对我国形成“卡脖子”局面。这一趋势不仅使我国在光伏产品、风电设备、电动汽车及其动力电池、节能环保技术和设备等优势领域面临被打压遏制的风险, 而且加剧了全球绿色供应链被人为切割与重构的不确定性。
在此复杂背景下,我国必须高度警惕并积极应对绿色发展领域面临的新一轮制度性竞争和地缘政治博弈风险。通过构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绿色产业体系、提升绿色技术自主创新能力、加强绿色标准体系建设与国际对接,在新一轮绿色发展和全球经贸规则重塑中争取更大主动权,打破被动应对的局面,确保绿色低碳转型安全有序推进。
政策建议
以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的结合优化营商环境
优化营商环境是一项复杂的系统性工程,需要政府、经营主体协同发力,破除体制机制障碍、畅通要素流动、提升资源配置效率。加快构建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聚力:一是推进政府涉企部门协同治理的制度化。成立专职负责优化营商环境的实体机构,明确各部门履职范围和权责边界,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打通各管理机构间的组织壁垒,有效集中治理资源,提升协同治理效能,克服政府职能错位、越位、缺位。二是为经营实体参与营商环境治理打造常态化平台。系统性建立企业对政府治理的监督机制、政企意见建议交换机制、政府服务企业的咨询机制,形成涵盖经营实体全生命周期的服务链,确保经营主体的参与深度与获得感。三是择优采纳国际一流营商环境指标。全面分析研判世界银行2024年《营商环境报告》高分经济体的经验做法和世界银行发布的营商环境成熟度评估体系中的前沿性引领性指标,根据不同地区的资源禀赋和营商环境现状,因地制宜探索优化营商环境的路径,从“按卷作答”转向“为我所用”,避免“削足适履”,构建“政府搭台、市场唱戏、法治护航、全球链接”的一流营商环境。
加快与国际碳交易体系的政策对接与协调,进一步落实环境责任
面对全球绿色低碳转型趋势,我国应主动参与全球气候治理体系的构建,尤其是在碳交易、碳关税等新兴议题上积极开展制度协调。首先,应加快与欧盟、英国等经济体在碳排放监管机制、核算标准、产品边界碳含量等方面的对话合作,通过联合研究、标准互认、数据信息互通等方式,为中欧在碳市场机制方面构建桥梁。
在国内,应有序推进企业碳排放在线监测试点工作,推动构建与国际接轨的MRV体系(监测、报告、核查机制),统一配额分配方法、核算工具和第三方认证规则,增强我国碳市场的权威性与透明度。例如,可将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所涵盖的钢铁、水泥、铝等高碳行业纳入国内碳市场管理范围,完善碳排放因子和核算标准,使国内碳核算结果更接近国际主流做法,从而降低出口企业在国际贸易中面临的额外合规成本和碳关税风险。
加强对碳足迹核算机制的研究,提升对出口产品生命周期碳排放的科学衡量能力。组织专业力量帮助企业建立内部核算系统,控制数据披露风险,防止工业信息泄露。结合《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等指导文件,建立一套科学、可操作的产品分类标准,对不具备环境效益甚至对生态造成危害的产品,依法从降税、补贴等绿色清单中剔除,确保绿色政策资源精准投向真正有利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领域。
拓宽环境产品互认领域,实现短期成效与长期战略目标相统一
环境产品互认不仅是推动绿色贸易便利化的关键步骤,也是我国绿色标准国际化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加快制定具有中国特色的环境产品标准体系和认证规则,形成结构完整、操作明确的“中式文本”,并在全球绿色治理框架中发出中国声音、贡献中国方案。
短期来看,应加强与国际主要经济体的政策沟通,推动环境产品在能效、碳足迹、有害物质限制、循环利用等维度上的标准协调,优先在可再生能源设备、绿色建材、节能家电、环保包装等重点领域推进互认机制。推动与欧盟在“绿色产品标签”“环保设计指令”等方面开展联合评估与试点,促进双边绿色产品认证的对接。此外,应推动实验室间的互认合作,支持国内检测机构提升能力、参与国际标准制定和检测认证活动。鼓励技术人员跨境流动和服务出口,为国内绿色产业出海提供技术支持与合规保障。
从长期看,这将有效拓展中国绿色技术和标准在全球的应用范围,提升我国在绿色产业链供应链中的参与度和控制力,增强在全球绿色治理中的话语权与制度主导力。通过环境产品互认、标准出海、检测能力提升等多种路径,推动“绿色制造”向“绿色贸易”跃升,助力我国在全球绿色低碳转型中实现从“跟跑”向“领跑”的战略跨越。
(编辑 宋斌斌)
特朗普2.0的典型特征
特朗普2.0加速全球格局演变
一、全球现有格局将发生重大改变。世界最大对冲基金桥水基金创始人达利•欧最近指出,由于科技的革命性进步、货币与信用变化、地缘政治冲突、各国内部矛盾激化和自然灾害等因素的综合作用,全球正在经历一场完美风暴,人们面临着全球货币体系、地缘政治和世界秩序的崩溃。造成这一局面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特朗普政府的“美国优先”政策。在美国特朗普政府看来,目前的全球经济秩序对美国不利,美国吃了大亏。要想让美国再次伟大,就必须摧毁现有的国际经济秩序和全球化体系。摧毁现有世界经济与政治秩序,将会冲击搅乱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形成的国际政治格局,也会改变美国的盟国体系和全球战略。特朗普急迫地推进俄乌停战,是要从根本上遏制西方体系在冷战后持续扩张的势头,进而瓦解主要依赖美国提供公共安全支出的大西洋联盟,以减轻美国的全球负担。这意味着,欧洲依靠美国、狐假虎威式的西方强权体系已然分裂。整个西方开始沉沦、无法再充当全球事务的主导力量,也不再是一个政治、经济、安全的统一体。原有全球格局中延续多年的东西与南北板块,将进一步分裂为破碎化的世界。
二、美国有可能出现“税债型”新式帝国主义。 2024 年 11 月,特朗普政府的白宫经济顾问委员会主席斯蒂芬?米兰撰写了《重构全球贸易体系用户指南》,即所谓 “米兰报告”。报告认为,现有国际贸易和金融体系对美国不利,提出了一套旨在重塑这些体系以更好地服务于美国国家利益和让美国再次强大的战略框架。其主要目标包括:减少贸易逆差、重振美国制造业、提高美国企业的国际竞争力、要求其他国家共同承担维护美元霸权的成本。其基本手段是:逐步、大幅提高关税;通过强制推销美元无息世纪债,解决 “特里芬难题” 和美债台高筑的问题,防止美元被高估而导致制造业外流和贸易逆差。从当下特朗普政府推行“对等关税”等经济政策举措看,米兰报告中的观点和建议对特朗普产生了直接影响。特朗普通过向与美国有紧密经济联系的国家和地区,征收强制性高额关税,并强迫这些国家以贸易盈余购买以换取美元进行国际贸易和国家储备,这种既要收取铸币税又要他国买单的霸蛮做法,显现出一种新型帝国主义的雏形——以强征高额关税、强卖无息美债,以获取超额利润的“税债型帝国主义”。从目前的情况看,这种“美式税债型帝国主义”的影响范围,主要是对美国市场高度依赖、能够接受特朗普“让美国再次伟大”价值观、需要美国提供安全保护的国家和国家集团。最近通过的“大而美”法案的核心,就是要收更高的关税、发更多的债务,以实现美国霸权的延续。在特朗普的强力推进下,“美式税债型帝国主义”有可能形成一个以美国为核心的经济、政治、安全小圈圈,形成一种有利于美国霸权延续的生态,却难以成为具有世界性影响的全球化新模式。“美式税债型帝国主义”的实质,是美国主导的全球帝国体系在漫长收缩、衰落过程中的一个中间形态。
三、俄罗斯将再次获得全球大国地位,而欧洲正在失去全球影响力。俄罗斯通过俄乌冲突,赢得了国运之战。从军事角度看,俄罗斯是付出了惨重代价、却基本达成战争初始目标的惨胜;从战略上看,俄罗斯无疑获得了大胜,标志是重新成为全球棋局的棋手国家。在经济上,俄罗斯抵抗住了西方世界全面的经济制裁、封锁和绞杀,证明自己具备了自立于世界民族国家之林的经济能力,足以在丛林世界生存与发展。这使得俄罗斯在苏联解体后,通过此战为斯拉夫民族和俄罗斯文明重新获得了在“全球餐桌”上的席位。俄乌冲突之后,欧洲的全球影响力黯然失色,逐渐成为自顾不暇的二流角色。欧盟被特朗普视为“占美国便宜”的地区组织,已经在“全球餐桌”上失去了座位。而反俄先锋乌克兰成为弃子被摆上餐桌,乌克兰被迫以国家资源偿还对美国和贝莱德公司的债务,其背后的深层信号是:在当下的世界再也没人可以免费搭乘美国的安全便车,全球治理体系的运行模式正在加速向超主权跨国资本控制的模式转变。
四、中国的全球地位稳步上升。中国在俄乌冲突中秉持客观公正的立场,坚持劝和促谈,中国既强调尊重各国主权,也重视各方的合理安全关切;对俄乌冲突,既讲历史经纬,也讲是非曲直,站在和平一边、公道一边。中国的立场赢得了各参与方的尊重和理解,体现了中国作为世界负责任大国的担当,表现出中国在全球重大事务中举足轻重的地位。面对“特朗普关税”,中国“卒然临之而不惊,无故加之而不怒”,不挑事、不怕事、从容应对;对特朗普的极限施压,则应之以“奉陪到底”,迫使特朗普在关税战中朝令夕改、进退失据。中国以实际行动表明,中国不会选择当特朗普“税债型帝国主义”的仆从国,而是要成为未来多极世界中堂堂正正的一极。中国的重大战略选择,固然离不开综合国力的支撑,同时也需要有天下大勇者“其所挟持者甚大,而其志甚远”的大国气度。
五、世界正在走向新战国式的多极化时代。在多重因素的共同作用下,原有以美西方为中心的全球化体系开始土崩瓦解。在美国放弃承担全球责任、不再提供公共安全产品的情况下,世界从大乱逐步走向大争之世。从目前情况看,美国要搞美元美债关税圈,在这个小圈子中承担最低代价、占有最多资源、获取最大利润,与世界其他国家和国家集团进行竞争。中国的“一带一路”倡议,则要建设“环连亚欧、穿越非洲”的朋友圈,包括结成完整产业链、创新链、经济货币圈、共同市场、安全区,成为涵盖经济、政治、安全、科技、文化等多领域互利合作、彼此认同的泛亚区域共同体。这个共同体无疑会成为世界重要的一极。而欧盟亦有成为世界一极的愿望与潜力,但要真正成为世界一极,欧盟要具备政治、经济、科技和安全的自主性,不能成为特朗普“税债型帝国主义”的附庸,同时还要保持开放态度,放弃对具有巨大资源、强大安全能力和全球政治经验的俄罗斯的敌视态度;对中国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也应改变固有的轻视与傲慢,抱有更坦诚、平等的态度展开互利合作。只有这样,欧洲国家和欧洲文明才能保持在未来世界的一极之地。未来世界,将是多个拥有全球影响力的力量极共同塑造世界秩序的时期。
特朗普执政2.0刚刚拉开帷幕,它会是4年的短暂时光,还是足以在历史上留下长期印记的特朗普时代?对此,我们还需要进一步观察、研判。
(编辑 宋斌斌)
美国关税政策已经形成了关税墙。美国不仅对中国加征“对等关税”,还对世界其他180多个国家和地区加征“对等关税”,孤立自己,同世界作对,引发国际金融资本市场剧烈波动,挑战全球经济治理体系,全球经济增长面临巨大不确定性。如何应对美国关税讹诈,成为我国当前推动宏观经济稳定、防范化解系统性风险的重要内容。
美国加征“对等关税”本质是关税讹诈
关税不是目标,而是手段。要理解美国推出“对等关税”的终极目标,必须分析其存在的问题。从美国自身的问题来看,超过36万亿美元的巨额国债显然是特朗普政府需要直接面对的巨大挑战。如果不能有效解决债务问题,每年的利息就将达到1.5万亿美元,特朗普任期内美国国债将超过40万亿美元,对特朗普政府执政空间产生巨大制约。前些天,美国政府宣布将缓征75个国家的“对等关税”,媒体评论认为,重要原因是美国国债市场出现抛售,引发国债收益率大幅飙升,这从一个侧面印证了美国对国债的担忧。
潜在问题是,美国国债为何一直在高位运行?主要原因在于,美国是世界上贸易赤字最大的国家,必须借债,长期为逆差融资,结果是美国国债大幅飙升。必须设法解决贸易赤字问题,才能逆转美国国债风险上升的压力。
如何解决贸易赤字?特朗普政府认为,加征关税将是必然的选择,这一点可以从开征“对等关税”的测算公式得到验证,即美国与其他国家的贸易逆差是最重要的测算依据。特朗普政府希望通过关税手段解决贸易赤字问题,促进财政增收,从根子上缓解国债上升的压力。
解决贸易赤字还有其他手段,为何特朗普特别看重关税?从理论上看,解决贸易失衡必须靠提振制造业的竞争力,大力促进出口。目前无论是从劳动力等生产要素看,还是从产业链供应链配套体系看,美国都不具有比较优势,通过市场手段重振美国制造业、解决贸易赤字问题是很难的,这就需要寻求超常规的非市场手段。
采用什么样的非市场手段?《海湖庄园协议》一度成为华尔街热议的焦点。这个协议包括美元贬值、债务重组、设立主权财富基金等条款,但这个协议的实现并非仅凭一己之力,需仰仗其他国家的配合。如果要效仿1985年广场协议与1944年布雷顿森林协议,必须解决如何让其他国家与美国合作的问题。当今世界,美国面对的既不是二战后百废待兴的时期,也不是20世纪80年代美国主导发达国家盟友之间的协定签署问题,而是需要同全世界、特别是还有众多的新兴市场经济国家的协调。在此情况下,美国对其他国家施压成为重要选项。特朗普认为,提高关税的做法可以实现“一石多鸟”,既可以对其他国家施压,也有助于增加美国财政收入、缓解债务问题,还能缓解外贸失衡,从而使“对等关税”成为美国讹诈他国的工具,成为美国继续施行霸权的手段。
要实施关税讹诈,就要使非对称关税成为常态。美国提出的“对等关税”纯属自己制造,缺乏世界各国的共识,也缺乏经济理论的支撑,并且直接违背了世界贸易组织的规则,可见“对等关税”名不副实。为达到目标,美国通过关税对世界各国进行恐吓施压,然后进行谈判,以获取他们所希望的利益。在这个过程当中,有些国家接受了他的无理要求,屈服于美国,美国可能就对其降低关税。同时,对于美国认为没有获得目标要价的国家,将继续保持高关税。因而,美国关税政策必然是非对称的,而且非对称关税是常态,由此对当前美国对中国关税高于其他国家就不难理解了。
美国加征“对等关税”动摇了二战以来国际经贸合作的根基
影响面极广。如果说疫情对全球的影响是被动冲击,那么“对等关税”则是有意之举,虽然世界格外关注“对等关税”对中美经贸合作的影响,但事实是,世界各国都难以独善其身,特朗普对大多数国家都要加征“对等关税”,在豁免谈判期间,多数国家也适用10%的关税,美国与大多数国家的贸易都会遭受冲击,这是美国“对等关税”产生的直接影响。与此同时,美国加征“对等关税”将导致全球经济增长乏力,导致外部需求放缓对世界主要国家经济产生下行压力的问题。除了实体经济受影响之外,金融资本市场受到的影响也非常广泛,世界主要资本市场都经历了激烈波动,仅2025年4月3日至4日,美国纳斯达克股指就下跌12%左右,与此同时,欧洲、日本、中国等股市都经历了大幅波动。美元汇率呈现波动下行趋势,其他国家货币汇率波幅扩大,黄金价格升至历史新高。
影响程度极高。从1929年至今近百年的时间里,除了二战之外,全球最大的经济衰退就是1929年引发的世界大萧条。观察美国加征关税带来的影响,世界上很多评论类比20世纪30年代世界大萧条时期美国推出的霍利斯穆特关税法案,此次美国加征关税的影响程度相比大萧条时期,有过之而无不及。相比历史上的高关税政策,这次美国采取关税手段不是单纯出于经济考虑,还希望通过加征关税让其他国家妥协,强迫对手接受美国提出的要价,这种关税讹诈的做法,凸显赤裸裸的霸权之道。目前世界经济和贸易已出现衰退迹象,关税战显然构成其重要原因,本次关税对世界经济和贸易产生的影响程度不容低估。
影响极其深远。近年来,中美间贸易、科技交往等领域的摩擦不断升级,很多评论认为中美关系回不到过去了。美国加征“对等关税”造成世界规则秩序的破坏。二战以来,美国主导构建的全球经济治理体系,特别是世界贸易组织等重要机构的设立,为全球稳定合作提供了重要的制度保障。美国加征“对等关税”,摧毁了以规则为基础的国际经贸体系,动摇了世界贸易组织等全球经济治理体系和监管机制的根基。房子旧了可以不断装修,但地基动摇了就很难再改善。美国试图摧毁自身创造的全球经济治理体系,短期影响国际商品服务的买卖,中期影响世界各国之间的分工合作体系,长期则可能促使世界重回丛林法则。“对等关税”表面上造成贸易冲击,深层次影响的是对未来发展预期,对全球不确定不稳定问题的担忧加剧。
应对美国“对等关税”需全面战略谋划
以高强度反制斗争敦促美国回归理性。以斗争求安全则安全存,以斗争求发展则发展兴。美国对中国大幅加征关税,纯属讹诈行为,并非所谓的对等,这种霸权行为全世界都看到,针对美国的行为,中国立即作出回应,持续加征关税予以反制,并且对关键原材料进行出口管制,扩大不可靠实体清单,这些举措的目标并不是要主动脱钩断链,而是让对手感受到反制带来的挑战,让对手感受到冲突和压制没有赢家的道理。回溯世界各大国关系的发展历史,“合则两利、斗则俱伤”,合作共赢才是顺应全球发展大势的客观选择。
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谋划经济社会发展新战略。面对严峻复杂的国际形势,必须着力调整经济发展战略。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发展融入全球化发展,中国对外开放初期,主要依托原材料及市场两头在外的国际大循环,中国从外部进口原材料中间品,在国内生产加工组装,然后再出口到全世界。当前外部形势急剧变化,全球经济面临巨大压力,国际大循环不确定性凸显,扩大内需市场、推动构建国内经济大循环成为重要战略选择。与此同时,通过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实施制度型开放,深化与外部特别是共建“一带一路”国家的合作,稳定国际大循环,推动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双循环不是简单的国内外循环,必须着力解决双循环的内外联动,加强创新驱动,发展新质生产力,打通循环堵点。
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保持宏观经济稳定。新发展格局的构建不是一日之事,短期内还难以充分释放对经济增长的重要支撑作用。我们要在新发展格局指向下,将维护短期宏观经济稳定作为当前重要的任务。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实施更加积极有为的财政政策,应加快落实已经确定的政策,加快债务发行,政策靠前发力。同时要切实实施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目前存款准备金率在6%左右,还有下调空间。针对当前的环境,要丰富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储备等应对美国“对等关税”挑战的工具箱。
守住底线,防范化解系统性风险。通过去年地方债置换,地方债风险得到有效控制,当前需要关注的是有些地方债压力仍然较大,可以重点进行摸底,做到心中有数,适时加大债务置换规模。房地产存量房去库存成为重中之重,政府受制于财力限制,大规模购买保障性住房可能受到制约,但可以考虑让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购买存量房,然后用于保障性住房,这种方式可能涉及房价定价等问题,可以先做试点,再向全国推广。与此同时,加快构建耐心资本入市的长效机制,为资本市场稳定提供制度支撑。
(编辑 季节)
1933年,赫克歇尔和俄林提出的要素禀赋原理(H-O理论)认为,在土地、劳动和资本三种生产要素中,要素的密集度决定了一个国家的国际贸易格局。照此,美国显然应该出口资本密集型的产品,而进口劳动密集型的产品。而一系列规范性、规制性和包容性的制度体系,促使美国农业突破了古典经济学的认知框架,成就了资本和科技密集型的规模化现代产业。高度机械化、规模化和全球导向的运作模式,锻造了美国农业的全产业链优势,使之不仅在农牧产品方面占据全球重要地位,而且在化肥、农药和农用机械等领域保持强劲的国际竞争力。(见表1)
表1 美国农业主要项目与出口全球占比汇总表(2023年)
类别 | 美国出口额 (亿美元) | 全球出口额 (亿美元) | 占全球份额 | 全球排名 |
玉米 | 189.0(估算) | 598.0 | 31.6% | 第一 |
大豆 | 280.0(估算) | 1,040.0 | 27.0% | 第二 |
小麦 | 77.0(估算) | 700.0 | 11.0% | 第四 |
牛肉 | 93.2 | 630.0 | 14.8% | 第二 |
猪肉 | 60.5 | 500.0 | 12.1% | 第二 |
禽肉(鸡肉) | 55.6 | 410.0 | 13.6% | 第一 |
乳制品 | 89.0 | 590.0 | 15.1% | 第二 |
化肥 | 49.2 | 927 | 5.3% | 第五 |
农药 | 50.4 | 436 | 11.6% | 第二 |
农业机械 | 91.0 | 910(估算) | 10.0% | 第三 |
资料来源:美国农业部对外农业服务局《2023农业出口年鉴》,联合国贸易统计数据库(UN Comtrade),国际谷物理事会公告,美国肉类出口联合会公告,OEC 世界贸易数据平台(https://oec.world)
美国农业的发展历程
美国农业发展历经五个阶段,反映了其农业生产力与科技进步的演变,也深刻嵌入国家的制度安排、市场机制与全球经济体系之中。
(17世纪至19世纪初)殖民农业与自给自足体系
在北美殖民初期,美国农业为以自给自足为主的家庭式小农经济。17世纪英属殖民地的农业模式多依赖劳动力密集型手工劳动,种植作物包括玉米、小麦、烟草等。18世纪,南方大种植园经济依赖奴隶劳动力生产棉花、甘蔗和烟草,出口欧洲市场。1828年的《关税法案》限制了跨大西洋贸易,引来南方种植园主的强烈抗议,将年轻的联邦推向南北分裂的边缘。这一时期,美国农业地域分工初具端倪,尚未形成全国性市场,仍处于典型的农业社会阶段。
(19世纪中叶至20世纪初)西进运动与机械化起步
1862年,随着《宅地法案》的实施和铁路网络的扩张,美国农业迅速向西部拓展,圈地运动成为农业发展的驱动引擎。此时期农业机械化得到初步发展,如约翰·迪尔于1837年发明钢犁、推广机械收割机,大幅提升了生产效率(Olmstead & Rhode, 2008)。1890年,美国国会颁布第一部《谢尔曼反托拉斯法》,严厉打击州际贸易垄断与共谋,为联邦体系建立统一市场提供了法治保障,美国农业随之从地方性的产销模式转向全国性的市场体系。
粮食贸易兴盛,棉花带、玉米带的形成,凸显了不同地区之间的规模优势和比较优势。通过市场化实现的资本积累,使农业摆脱自给自足,并初次加入组织化、雇佣化和职业化的劳动大军,为农业产业化奠定了基础。
(20世纪上半叶)产业化与国家干预20世纪初,美国农业进入产业化阶段,农场规模扩大,农业资本投入上升,但价格波动和自然灾害(如1930年代大萧条和“黑风暴”)暴露出农业部门的脆弱性。联邦政府开始介入农业治理体系,1933年《农业调整法》标志着新政时期农业干预政策的开端,联邦补贴、价格支持、生产配额、信贷支持机制相继建立(Gardner, 2002)。农业合作社在此期间得到普及,农场组织化水平大幅提升。
(20世纪中叶至21世纪初)绿色革命与全球化发展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美国农业进入“绿色革命”阶段。高产作物品种(如杂交玉米)的开发、化肥和农药的广泛使用,以及灌溉技术和机械设备的改良,显著提高了单位面积产出(Evenson & Gollin, 2003)。借助马歇尔计划等对外援助项目,美国得以将农副产品、工业食品和农用物资大举倾销海外,成为世界第一大农产品出口国。国际市场的竞争又促使美国农业更加重视生产效率、标准化管理和品牌化经营。
1962年出版的《寂静的春天》全面讲述了过度使用农药和化肥对生态系统和人体健康的危害,对美国农业和农业政策产生了深远而系统的影响,尤其在农药使用、环境监管、农业科研导向以及联邦立法等多个层面留下了深刻烙印。1970年,美国环保署(EPA)成立,其早期职能之一即评估农业对环境的影响,包括农药残留、水体污染、土壤退化等。环保评估成为农业项目审批的法定程序,并规定农业补贴项目中必须考虑环境影响。1972年修订的《联邦杀虫剂、杀菌剂和灭鼠剂法》(FIFRA)确立了对农药进行登记审批、风险评估和市场退出机制,交由环保署执行。相继出台的《国家环境政策法》《清洁水法》《濒危物种法》等,分别对农业排放、栖息地保护和农田开发项目提出了限制措施,开启了“生态视角下的农业治理”进程。另外,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农业等专业,也陆续被纳入高等和职业教育体系。
(21世纪以来)现代农业:技术融合与风险治理
进入21世纪,美国农业在高科技引领下呈现出精准化、智能化、绿色化的新趋势。生物技术(如转基因作物)、数字农业(如GPS导航、遥感监测)、大数据分析和自动化设备得到广泛应用。同时,农业风险管理制度日臻完善,包括联邦作物保险、灾害补贴、收入保障等多层次保障体系,强化了农业部门对自然、市场与政策不确定性的应对能力(Orden & Zulauf, 2015)。可持续发展目标推动农业逐步从“高产导向”向“资源高效、生态友好”转型,同时,强调碳足迹、水资源保护及土地再生。
由于巴西、俄罗斯等国家农业生产和出口快速增长,以及与中国等主要贸易伙伴之间的贸易摩擦,美国近年来农产品出口呈现下降趋势,2023和2024年出口总额约为1750亿美元,分别比2022年下降了11%。 从更长周期来看,美国农产品出口水平下降趋势更加明显。
美国农业制度与政策
美国农业制度确立了以土地私有、市场竞争与契约自由为基础的发展框架,并构成美国农业现代化的根基。在土地制度方面,美国绝大多数农业用地为私人永久所有,农场主对其土地拥有完全的处置权。根据美国内政部数据,约27%的土地归属公共所有,这部分土地多用于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及科研教育场所,联邦及州政府负有监管职责,而不直接介入资源配置与农业开发活动。这种清晰的产权结构极大降低了因土地权属不明所引发的交易成本与法律纠纷,有效保障了农业投资的稳定性与连续性(Alston & Pardey, 2006)。
美国农业制度特征还体现于长期稳定、体系完善的农业政策体系之中。自20世纪以来,联邦政府持续通过立法手段构建农业公共政策框架,形成“政策—市场—技术”协同驱动的现代农业体系。代表性的农业立法包括:
《农业调整法案》(Agricultural Adjustment Act, 1933):确立了联邦政府通过价格支持、作物补贴和减产激励干预农产品市场的基本机制,是美国农业政策干预的起点;
《联邦农作物保险法案》(Federal Crop Insurance Act, 1938):建立了以风险分担为核心的农作物保险体系,为农业生产者提供抵御自然灾害和市场波动的保障;
《农业改善与改革法案》(Federal Agriculture Improvement and Reform Act, 1996):推动农业政策从价格支持向收入补贴转型,强化了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农场法案》:作为每五年修订一次的综合农业立法,涵盖了农业补贴、营养援助、环境保护、农村发展等多个政策领域,聚焦了美国农业政策调整。
在农业组织制度方面,美国构建了较为成熟的合作社法律体系。《合作社公司法》要求各州立法保护农业合作社的法人地位与税收优惠权利;《卡普–佩里森法案》(Capper–Volstead Act, 1922)则赋予农业合作社在农产品销售中的集体议价权及反垄断豁免,是美国合作社制度的法律基石(Hueth & Reynolds, 2010),不仅提升了中小农户的市场议价能力,也推动了农业经营模式由“分散型生产”向“组织化运作”转型。
从政策实施机构来看,美国农业部下设的农协服务局承担农业合作社及农村发展的政策执行职责,提供涵盖资金、技术、信息与教育在内的综合服务体系。其重点政策工具包括:合作社专项贷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补贴、农技推广项目、税收减免等。
总体来看,美国农业政策的目标主要集中在三个维度: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提升农业全球竞争力、推动农村社区可持续发展。
由此可见,美国农业政策体现出“市场主导、政府扶持”的基本特征。通过制度化的产权安排、多层次的政策工具和有效的组织机制,实现农业资源配置的高效化、生产方式的现代化以及产业组织的规模化。
美国现代农业的组织模式
美国农业以市场导向、资本驱动与科技赋能为核心的农业现代化体系,体现了市场机制、组织协同、科技赋能和制度保障有机结合的四维运营模式,以及以家庭农场为核心的组织体系、以合作社为纽带的协同网络、以精准农业为基础的技术体系、以农业保险与金融服务为支撑的风险管理机制。其高度规模化、专业化和全产业链一体化的特征,推动了农业的高效率与高产出,使之在全球供应链中显示出强大的竞争优势。
美国现代农业的从业者可归纳为各具特色的四类经营主体:
家庭农场:结构性主力与制度性基石
根据美国农业部的定义,现代农场主要以“产值规模、资本密集度与市场依赖度”为指标区分。家庭农场长期构成美国农业的制度核心和数量主体。2023年,美国共有约189.5万个农场,其中约86%为小型家庭农场(年现金农业收入低于35万美元),经营着约41%的美国农业用地。相比之下,大型家庭农场(年现金农业收入超过100万美元)占农场总数的4%,经营着31%的农业用地。美国农场的平均规模为464英亩(约合187.8公顷),家庭平均收入为97984美元,高于同期美国所有家庭的中位收入(80610美元)。
尽管美国家庭农场在数量和土地占有方面占据主导地位,但其面临的挑战也不容忽视。小型家庭农场依赖非农业收入维持生计,而中型家庭农场则面临农业收入负增长的压力。大型家庭农场虽然在收入和土地占有方面具有优势,但也需应对市场波动和政策变化带来的不确定性。
近年来,家庭农场呈现出公司化和信托化趋势,普遍通过设立有限责任公司(LLC)或S型公司以规范财务结构、优化税收负担并实现代际传承。在运营实践中,这些农场通过专业化分工(如作物-畜牧分业、种养分离)和外包管理,显著提升了运营效率与抗风险能力。
企业化农场:资本密集型专业主体
企业化农场通常以公司形式设立,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较强的融资能力。其经营主体多注册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公司或合伙企业,雇佣职业化管理团队负责运营决策。这类农场广泛分布于牲畜养殖(特别是牛、猪、禽类的集约化生产)和大宗农作物种植(如玉米、大豆、小麦、棉花)领域,集中体现了美国农业的资本集中和规模扩张逻辑。
企业化农场的优势在于:(1)具备整合农业科技、信息系统与市场网络的能力;(2)通过土地租赁、纵向一体化及资产证券化等方式扩展经营边界;(3)对市场波动与自然风险的承受能力较强。
农业合作社:组织协同与风险共担机制
美国农业合作社是一种由农民自愿联合、共同出资、共同受益、自主经营、民主管理、服务为本的经济组织形式,构成了美国农业社会资本的重要配置模式,体现出农业部门在资源协同、市场议价和风险共担方面的制度创新,走出了一条采购规模化、物流一体化、服务专业化的道路。
农业合作社广泛嵌入农资采购、产品销售、农机服务、农业保险、农业信贷、储运加工、电商平台建设、品牌推广等多个环节,以营销合作社、采购合作社和服务合作社等形态,贯穿于从生产到流通的完整链条。(见表2)
表2 美国农业合作社的主要类型
类型 | 功能 | 典型领域 |
营销合作社 | 协助农民统一销售农产品,议价、品牌、出口 | 牛奶、水果、棉花、谷物等 |
采购合作社 | 联合采购种子、农药、化肥、饲料等生产资料 | 农资、设备、燃料等 |
服务合作社 | 提供农业金融、存储、运输、信息、加工等服务 | 粮仓、农业信贷、加工厂 |
截至2023年,美国共有1647家农业合作社,容纳包括农民、牧场主和渔业合作社在内的184万社员(农民可交叉入社),总资产为1247亿美元,总营业额为2967亿美元。由于不断合并重组,其数量减少,继而实现了规模经济,提高了运营效率。例如,蓝多湖乳制品合作社的成员已超1600家;CHS 农业公司由众多农业合作社、农民、牧场主和数千名优先股股东组成,形成了跻身《财富》500强的跨区域综合性农产品营销和供应合作社;美国乳农公司(DFA)是全国最大的牛奶营销合作社,服务1万多户奶农。
合作社按照“用户所有、用户控制和用户收益”三原则实行成员制,充分尊重用户的自主性和参与性。合作社尽管同样采取董事会领导下的专业经理制,但其决策模式不同于商业公司的同股同权,而是采取“一人一票”制,其盈余分配也是按照成员的“交易量比例”,而非依据投资比例。这一机制有效保障了中小农户的参与权和收益权,构成现代农业中的“集体行动”典范。
此外,地方合作社可组成州级或国家级合作社,形成“两级合作、垂直整合”的全国网络。合作社另外三项重要服务功能包括:(1)设立信贷部门或与农业银行合作,提供贷款、信用担保;(2)通过集体储粮、销售托底、农业保险等手段帮助农户对冲市场波动和自然灾害风险;(3)利用大数据、ERP系统、区块链,实现农产品可追溯与智能管理。
农业企业:全球农业产业链的核心主导者
在全球农业现代化进程中,美国农业企业因其强大的技术能力、资本实力与全球布局,成为农业产业链的核心主导者。从农资供给、种子研发、机械制造到农产品贸易与加工,这些企业不仅控制着农业生产的关键物质基础与技术路径,而且通过标准制定、知识产权控制、跨国并购等多元手段,深度参与全球农业治理结构的构建。下述具有代表性的企业为例,概述其在农业全产业链中的定位与功能。
嘉吉公司(Cargill)与阿彻丹尼尔斯米德兰公司(ADM)。在全球农产品贸易、初级加工与物流体系中居于中枢地位,主导了全球农产品定价体系与跨国供应链配置,在粮食安全、农业市场调控与全球食品贸易格局中发挥关键作用。嘉吉公司是美国最大的私人控股企业之一,业务覆盖粮食收购、饲料生产、食用油加工、生物燃料制造以及港口物流等环节。其在全球设有数百个粮仓、港口与加工设施,构建起跨洲际的农产品物流网络。ADM公司则专注于谷物、大豆、油籽等加工与贸易,是全球油脂和蛋白原料的主要供应商之一,亦积极拓展健康营养品与生物解决方案业务。
2. 孟山都公司(Monsanto)/拜耳作物科学(Bayer Crop Science)。属于上游种业与农化产品(转基因种子、农药)的领先者和全球转基因种子和农药领域的先驱,其“农场到田间”的综合解决方案极大提高了作物单产和抗逆能力。2018年并入德国拜耳集团后,该企业组建了全球领先的农业生物科技与植保平台。其产品线涵盖玉米、大豆、棉花等主要作物的生物技术种子,以及草甘膦等关键农药产品。通过种子专利、技术许可,该企业深度塑造全球农业技术标准,强化了美国在农业生物科技方面的制度输出能力。
3. 约翰迪尔公司(John Deere)。作为全球领先的农业机械制造商,约翰迪尔提供从耕种、播种到收获的全流程智能农机设备,包括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精准喷药设备等。在“数字农业”趋势下,约翰迪尔大力发展农业信息化系统(如GPS导航、远程控制、田块数据分析平台),实现农业作业自动化与高效化。在推动精准农业技术与智能制造向全球输出方面,约翰迪尔重塑了农场管理逻辑与劳动组织结构。
4. 科尔特瓦公司(Corteva Agriscience)。由陶氏杜邦农业部门重组而成,致力于研发高效作物保护剂与多样化种子品种,强化作物在不同气候区的适应性。它积极部署农业数据平台与智能农业解决方案,服务全球小农户与大型农场主。其多元化产品与服务体系,既增强了农业产业链的抗风险能力,也有助于提升农业可持续性水平。
技术与市场驱动的农业供应链
技术体系与数据驱动运营
美国农业现代化的核心动力来源于其高度制度化、系统化的农业科技支持体系。该体系由联邦政府资助的陆地赠地大学系统、农业实验站以及农业推广服务体系构成,三者协同构建了“科研—教育—推广”三位一体的技术扩散机制。在此基础上,美国农业正在迈向“数据驱动”与“智能化决策”主导的新型运营模式,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精准农业:广泛采用全球定位系统(GPS)、遥感技术、无人机监测、物联网(IoT)传感器与人工智能算法,实现了从播种、灌溉到施肥、植保全过程的精细化管理。这一技术大幅提高了资源配置效率,并降低了生产不确定性(Gebbers & Adamchuk, 2010)。2.生物技术:在转基因作物(GMOs)品种培育、动物疫苗研发、微生物肥料与生物农药应用等方面取得广泛突破,不仅显著提升了作物产量与抗逆能力,也增强了农业系统的可持续性(Fernandez-Cornejo et al., 2014)。3.机械化与自动化:通过将农机设备与人工智能系统结合,美国农业已实现包括自动驾驶拖拉机、智能收割/采摘机、机器人喷洒系统等技术落地,在有效缓解劳动力短缺的同时,提升了运营效率。这些技术的集成应用,促使农业生产方式从传统的经验驱动转向数据驱动,进而推动农业管理模式从规模化迈向智能化,构建起以数据采集—算法分析—精密决策为核心的运营体系。
市场导向与供应链整合
美国农业供应链具有高度市场化特征,其农产品市场化率长期稳定在90%以上。大宗农产品(如玉米、大豆、小麦等)通过芝加哥期货交易所(CME)等期货市场实现价格发现与风险对冲,形成了“市场信号—生产响应”的动态调节机制(Goodwin & Schnepf, 2000)。农业企业则以市场需求为导向,通过合同农业、纵向整合与品牌运营等方式深度嵌入产业链各个环节,以实现价值链延伸与效率提升。具体表现为:
前向整合:农业生产者通过与食品加工企业、零售商建立长期采购协议或设立联合体,推动初级农产品向深加工和品牌终端延伸,从而获取更高附加值。
后向整合:大型农场或农业合作社通过自建或控股农资供应商、仓储物流企业等,降低农资采购和流通成本,增强供应链控制力和成本优势。
横向联合:地理邻近或产品同质的农场通过联合采购、共建设施、联合销售等方式提高议价能力和规模效应,有效应对市场波动与不确定性。
此外,美国农业在全球化格局中具有显著出口导向性。联邦政府通过农业出口信贷保障计划、贸易促进谈判与市场准入计划等政策工具,积极拓展国际市场,提升农产品竞争力,巩固其全球农业强国地位(USDA FAS,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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