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导刊

9月,国家大阅兵为观众带来的兴奋还没有完全散去,日本政府则在民众反对声中强行通过走向重新武装的安保法,而国际经济不景气的阴影仍在继续弥散Ӎ...

9月,国家大阅兵为观众带来的兴奋还没有完全散去,日本政府则在民众反对声中强行通过走向重新武装的安保法,而国际经济不景气的阴影仍在继续弥散。相比之下,一个重大“国”字号文件出台引起的民众反响不算太大,却令业界强烈关注。913日,中国国企改革的总体框架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正式公布。与所有国字号文件一样,看似波澜不惊的文字背后蕴藏着许多深意。指导意见引起各方解读。财经类媒体普遍关注指导意见中关于国企的新分类方法、混合所有制以及控股方法探索、“管资本”的提出和国企薪酬改革等等。

新华网在915日发表文章《必须旗帜鲜明地反对各种私有化等错误观点》,强调“增强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必须要把思想和行动高度统一到中央精神和要求上来,旗帜鲜明地反对各种私有化、‘去国有企业’等错误观点,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这样的观点也招惹来网上一些不同声音。李克强总理则在18日主持召开“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座谈会”,提出“要准确把握和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有关精神与部署。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促进相互融合、共同发展。”

如何准确把握?字面文件落实到操作中会引起怎样的实际后果?919日,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与中信改革发展研究基金会共同举办“学习《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理论研讨会”。与会学者从理论、政策、方向层面对指导意见进行了探讨,也涉及到了操作层面的不少重大问题。

主义

孔丹说:“《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是大家期盼已久的。从去年10月底开始起草,到今年913日正式公布,经过了10个多月时间。文件的形成过程是习近平同志亲自督促的,这是因为国企改革的任务非常重大,中央花了很大力气才形成文件。913号之前公布的两个文件,《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若干意见》和《关于加强和改进企业国有资产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意见》,以及此后各种文件的延伸,我个人觉得,包括这个文件来之不易,而且意义非常重大,全面、长远、空间大——指理论上进一步理解和解读的空间大,实践上进一步实行和探索的空间大””。张宇则强调和过去相关文件思想的相承与发展,“1999年中共中央制订了一个关于国企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推动了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全面展开。16年过去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又发布了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比较两个文件,可以看出有许多思想是一脉相承的,比如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坚持完善国有经济布局,坚持公有制与市场经济相结合、坚持党的领导;同时也根据理论和实践的发展提出了许多新的思想,如强调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强调分类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强调以管资本为主推进国有资产监管机构职能转变,强调增强活力和强化监管相结合、强调发展混合所有制等等。总的来说,这是全面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一个极为重要的纲领性文件。”一句话,有新空间,但没有变颜色。

一头白发的人民大学荣誉教授卫兴华表示: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是全面改革的决定,这是个国企改革的顶层设计,在某些方面也可以说提出了细则。没有顶层设计和细则就容易被曲解。他批评有人在党报下属刊物撰文称混合所有制就是国退民进,国家应该放弃对企业的控股权。妖魔化国企的声音也不绝于耳。他认为《指导意见》做出了明确表态,做大做优做强国企意味着私有化路线中央断然拒绝采纳。南开大学经济学院何自力教授干脆认为“《指导意见》对一直以来遭受新自由主义攻击的国企定位问题做了非常明确的界定。”

人民大学原副校长林岗更是用“心里一块石头落地”来描述看完《指导意见》的感受。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感觉?他首先提到某些国际机构一直向中国鼓吹国企全盘私有化,接着说:“这之前对国企改革的前景很担心,担心国有经济被搞没了。这些年,我国经济学界一些有影响的人物跟在外国人后面喊私有化,对改革的实际进程产生了不可忽略的消极影响。十八大之开过一次征求企业改革方面意见的座谈会,我们发表了一些跟这个《指导意见》比较接近的意见,反对流行的私有化主张。当时在场的几个曾长期在重要国企工作过的领导同志,都说没想到学术界还有我们这样的观点,表示非常赞同,同时也对流行的否定国企、妖魔化国企的主张表示非常愤慨,流露出忧虑之情。”听起来,虽然《指导意见》“主义”已定,但文件是由人执行的,既然“私有化”等观点仍然被国内外一些人信奉,国企改革的实践道路必然不会一帆风顺。刘纪鹏教授大声说:“主义要谈,但我要重点谈问题。技术问题的解决是我们贯彻文件的重要任务。”

统一监管问题

刘纪鹏认为:“从管理国有企业到管理国有资本的跨越,是文件的一大亮点。过去一讲改革就是国有企业,谈的都是企业内部和企业层面的问题。而国有资本的改革涉及资本的所有者,也就是政府的层面。今天我们的全民所有制的具体表现形式还是在政府环节,资本所有者地位是党和政府绕不过去的环节。经过36年的改革已经到了所有者层面,从传统的管国有企业到管资本,而国有资本的所有者、管理者、指挥者,一定是政府部门,相关政府机构的改革也就在文件中得到体现。”

 

 

接下来刘教授具体谈到国资统一监管问题。

“中国有一个世界上独一无二的国资委。我们传统的两层次理论,国资委只管112家。这次如果当一个统一监管者,文件里已经明确提出,组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这个公司怎么组建?从管国企向管国资跨越的第二个技术细节,势必改变原来的两层次理论——国资委恨不得全管,直接当股东。你能在全国所有的国企当股东吗?一方面需要统一的监管者,可是这个监管者又都要自己当股东,你能管得了这么多?新加坡一个淡马锡,我们今后至少五百淡马锡。所以这种背景下我们就要一个统一的监管者,加上若干个按现代方式管资本为主的淡马锡,共同融于我们的国资系统。从过去国资委一身两任,又是老板,又是监管者,出资人,变成把直接出资,从事资本经营的环节让给下边500个淡马锡。国有资本运营公司纯粹是控股公司,独资公司,不是上市的,而且不从事具体的实业经营,就是如何研究管资本。”

监管的问题比较严峻,“国资委现在想把中国国资统计一下,统计不上来,国资委只有112家的数据,其它就得找财政、文化部跟人要数据。我们今天可怜到谁能把国资说清楚,说不清楚。中国体量这么大,这是中国模式,你没有统一的监管,连基本力量,有多少支部队都搞不清楚,怎么搞?”

控股与混合所有制问题

管资本,必然与控股问题和混合所有制问题相关。《指导意见》非常醒目的一点就是明确了国资可以参股私人企业,而不仅是私人资本参股国企。

卫兴华提出:发展混合所有制应是双向混合,交叉持股,而不是单相混合,只让私资参股国企。《指导意见》非常明确地阐述了国资也可参股私企的问题。不是有人经常埋怨私营企业贷款难、资源分配不公?那么国有资本参股私企可以缓解这方面的问题。国有资本参股私人企业,当然是由私企相对或者绝对控股了。控股问题是关键性问题,《指导意见》关于控股问题也提出了明确意见。控股要根据国企不同类型分别实施,主要在关系国家安全经济命脉的重要领域的商业类国企,要保证国企的控股地位,私人资本可以参股,但不能控股。除此之外,国企可以绝对或者相对控股,也可以参股。“可以参股”,意味着由私人资本控股,这是特殊情况下少数的情况。因为国企在市场竞争中是优胜劣汰,经营不善的少数企业会倒闭、破产,国家需要处置低效率、无效率的资产,要淘汰落后产能。这类企业可以由私人控股,国有资本参股。

林岗说:“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怎么评估国资的效率,怎么保值增值都需要很好的研究。怎么把保值增值和效率挂钩,和利润挂钩。对于商业类的国企,是不是可以用企业利润除以平均利润率的方式来评估企业所运用的国资的价值,以此为基点来考核企业的保值增殖绩效。考虑到行业特点,以及企业自身无法左右的宏观经济环境变化的影响,也可以行业平均利润为基准来考核。总之,什么是保值增殖,应该有一套合理的评估公式。”

何自力说:“《指导意见》谈到混合所有制,搞混合所有制必然涉及股权安排问题,关于股权安排,《指导意见》说了一句话,宜独则独,宜控则控,宜参则参。我个人认为国有企业实行独资运营和国有资本控股运营,都能够确保国有企业的性质不发生变化,而在国有企业中国有资本若处于参股地位,那这个国企的性质就变了,所以在深化国企改革过程中,简单化地讲‘宜参则参’,有可能被人利用来作为推行国有企业私有化的借口;如果‘宜参则参’是指允许非公资本参股国有企业,这虽然不会改变国有企业的性质,但是什么样的国有企业可以允许非公资本参股、什么样的非公资本可以参股、如何公平地选择非公资本参股,都是需要认真研究的问题;如果‘宜参则参’是指国有资本、集体资本参股非公经济组织,那么这里就可能存在因非公经济组织经营失败而导致国有资本、集体资本流失的风险问题。因此,对‘宜参则参’这句话在实践中怎么贯彻,要认真研究,不能被企图搞私有化的人所利用。”

以往国企改革中,屡屡出现把国企做股分给全体职工的案例,理由是能激发职工主人翁精神。何自力说道:“《指导意见》里又提出要推进职工持股。在国企改革中曾经搞过职工持股的实验,后来由于实验中出现了国有资本大量流失的问题而被叫停。职工持股在西方国家的私有制企业中是一种利润分享的激励性制度安排。由于私有制企业的利润归企业的所有者,通过职工持股可以让非所有者的管理人员和职工分享利润,在工资和奖金之外获得一定的收入,这自然对管理者和职工具有一定的激励效应。在国有企业实施职工持股面临的主要问题是:部分职工持股怎么避免苦乐不均?所有人都持股怎么解决吃大锅饭问题?所有国企同样岗位的职工持股额是否应该持平?持股额多少是公平合理的?这些问题都非常难以解决,在没有找到很科学的解决办法之前盲目推行职工持股计划必定出现国有资本流失的问题,所以推进职工持股是非常敏感而又很复杂的工作,必须慎而又慎!另外国企改革如果只谈职工持股,不谈职工参与管理恐怕是有问题的。《指导意见》里头对工人参与管理写得有点淡,在下一步的改革细则里应当加强这一块。”林岗补充道:“职工持股并不一定会让职工关心企业,很可能就把股份贱卖了,像俄罗斯休克疗法时候那个情况。”

管人问题

国资委研究中心主任楚序平也到场发言,与通常官员发言一样严谨干燥,这里摘录一段有关政企分开的发言——“增强企业活力、提高经济效率,必须改组组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两类公司既为国有资本市场化运作提供了平台,也是进一步实现政企分开、政资分开的一道防火墙。国有资产监管部门,对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履行出资人职责,依照《公司法》享有股东的所有权利责任和义务,负责任免出资人代表---董事,通过董事代表来服务落实国家战略目标。国有资产监管机构不干预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投资运营行为。两类公司着眼于提升国有资本运营效率和追求资本回报,通过市场化的手段开展股权运作、价值管理、有序进退等,促进国有资本合理流动,提高资本运营效率和增值能力,实现保值增值。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在授权范围内,依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自主开展国有资本运作,成为真正的独立市场主体。”

读者可以自己解读以上这样的发言。政企分开涉及到党管企业的问题。前中船重工董事长陈小津问:“以前政府对国企有‘管人管事管资产’七个字,怎么现在变成‘管资本’三个字了?”政府对国企还管不管人?这样一个牵涉到政党根基的问题早已经引起各方关注。刘纪鹏的发言可以看作对这个问题的回答。他说:“在治理结构上,党组织和治理结构两者的关系问题,《指导意见》的思路非常正确,但具体形式还要在后边的学习贯彻中加以补充。例如,要解决一把手说了算的问题,从政治到经济必须有一个好的制衡机制。原则上党的领导人担任董事长,尽量让党委委员与董事会成员结合起来,同时选拔懂技术、懂业务的高管进入董事会。它强调不能够违反市场经济中一般公司的发展规律,不能在公司法之上再设一个党组织。国有企业的资本是国家的,但形式都是现代大公司。党的领导蕴含于国有资产的大股东中间,外部通过国资委,内部通过董事会来体现国家意志,党的意志跟国家意志统一,从而实现国家大战略。”

刘纪鹏说:“现在薪酬制度一个企业出现两种,政府任命干部就限薪,市场招聘干部可以随行就市,总觉得哪里有点别着劲。如何解决这个问题?我们能不能把党对政府任命干部的薪酬管理体现在党组织的约束上?这个约束不属于公司法律制度,或者企业根本制度,因为你要尊重一般的市场规律。这个问题怎么解决?党组织内部可以约束,比如内部规定60万以上都得交党费,得做贡献。但是对外一定不能让行长的秘书只是秘书的工资一半不到。现在国企内部队伍很不稳定,这些东西不确定给外界一个信号,这个文件很多环节怎么落地,是前进还是后退。换个形式前进一样能达到我们的目的。因为国有资本,先给它,内部怎么商量再收回来,但是因为你是商业类国企,你不能在这里破坏基本商业法律。

张晖明说:“薪酬问题比较难处理,上汽集团曾经从GM公司招了一个高级副总裁来。实践证明他没办法参与日常管理和经营活动。一开始说他主要分管重大决策和全球事务。但是后来董事会、总经理咨询班子发现他没法做,因为他的思维方式、沟通方式就没法做。他薪水很高,后来只分管国际事务,实践证明也管不好,最后就辞退了。所以,今天市场上也有一些企业招聘市场化的副总,在薪酬体系处理当中,因为市场化选人的薪酬是按照市场规模和人力资本自身的经验和能力。实践证明在班子里面有很多的摩擦。在香港的中资企业有一套体系,组织部门,政府部门配置的董事会、人才,确实有如何使得规则与我们配置人才相匹配的问题。”

林岗则谈到国企职工,说我们要关注职工参与管理问题。国企职工相当一部分人认为他们和私企工人的地位差不多,对企业没有归属感,没有主人翁感。只讲加强国有资产管理还不够,还要讲在国有企业中大家都是平等的,要体现共同所有者的劳动关系,调动工人为企业发展贡献力量,而且能够监督领导者,这样我们共产党才真正有劳动者的基础。

国企分类问题

政府层面的国资管理有更多复杂问题。国企的分类就蕴含着微妙文章。

刘纪鹏点破了这层含义:“谈到国企分类,绕不开盈利标准,但文件中还是按照商业类和公益类来划分的。过去有人试图分为公益类和竞争类,这是不怀好意的分类,意思是国退民进,国企退出一切竞争领域。如果这样,我们的经济里还有盈利性的国资吗?中国特色是在于有庞大的盈利性的商业类国资,没有这样一个基础,怎么能创造出伟大的生产力?没有这样的庞大的商业性的国资,我们就跟美国的公益性企业一模一样,那有什么中国模式和道路呢?”

楚序平提出,国有企业分类是新时期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一个重要切入点,也是一项重要改革内容,是因企施策、差异化管理的前提和基础。《指导意见》将国有企业划分为商业类和公益类,既考虑了国有企业首先是企业的一般特征,又考虑了我国国有企业应肩负的特殊使命和责任。通过界定功能、划分类别,实行分类改革、分类发展、分类监管、分类定责、分类考核,对企业来说可以解决功能不清晰、定位不明确、发展同质化等问题;对出资人来说,可以使考核更科学、监管更精准、改革更有针对性;对市场来说,也会有一个更明确的预期导向,有利于使国有企业更好地与市场深度融合。

复旦大学张晖明教授谈到《指导意见》明确了国有资本分为“商业类”和“公益类”,是紧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行环境的概念,资本是在市场环境下配置运营的,围绕资本经营活动以“盈利”为主要目标还是以“公共服务”和“产业安全”为首要目标,能够更好地将国有企业的功能使命想直接关联。以往从“竞争性”视角对资本分类实际上依据考量对应的是产业组织问题。十八届三中全会后上海先做了试点:“上海方案分三类,分竞争类、功能类、公益(公共服务)类,我们这次《指导意见》也是分三类,在商业类里面分了商业A类,商业B类,A类可以不控股,但是商业B类因为国民经济国家经济安全,没有采用“竞争性”分类概念,我觉得这很重要。从中国今天全球竞争格局来,对某些产业领域确实应该控制,甚至保持全资控股。很多人对公有制或者公和私问题的理解简单化,其实中央政府掌握一定国有资本对战胜危机非常重要。所以分类里面还是结合我们今天发展阶段,结合今天社会环境提出来新办法。”

孔丹说:“分出竞争类弄不好是陷阱。国企改革总目标应该是培养有国际竞争力,不仅在国内竞争,不仅在国有、非国有领域。说竞争类功能类,竞争类的可以不管,其实这话有问题的。竞争和非竞争的问题,自己确定的商业类是不是很准确不好说,但是比竞争类包含的定义更清晰了。军工就没竞争吗?军工竞争比什么都激烈了。将来会看到大阅兵是国有企业展示。指导意见提出我们国企要增强活力、控制力、竞争力、抗风险能力。这是个过程,实践和理论都需要过程。”张晖明教授则提到在实践中如何分类可以根据国有企业所承担的主业加以划分,但是,在实际确认商业类国有企业的经营责任和考核指标时,上海的试点在实践中还是遇到的一些实际问题,因为在既往的经济社会发展中,一些历史性负担和因为特殊原因,商业类企业多多少少承担着一定数量的公益性事务,由此会造成对商业性分类的国有企业经营标的考核指标内容确定中,企业为维护法人自身利益而讨价还价。因此,“分类”在具体实施推进中还会碰到很多具体问题。正是这样,与国有企业改革推进相伴随,需要继续推进发育市场,清理国有企业的历史负担,剥离商业类企业所承担的某些公共服务性的公益经营事务,为“分类”创造更加全面配套的经济社会环境条件。

光荣与梦想

与林岗相似,在座的前《求是》杂志总编有林、前中船重工董事长陈小津,发言的情怀和气魄,都令笔者有一种感觉,仿佛他们是从蒋子龙当年发表的小说《乔厂长上任记》里走出来的。

有林就加强和改进党的领导以及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谈了自己的体会,他回忆起文化大革命结束以后,邓小平提出加强企业管理,引起了不同意见,回忆起1984年彭真同志主持的国企调查,以及后来的种种风雨。总的来说,现在这个《指导意见》和当时的意见比较起来,更强调党的领导。关于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这方面在实践当中可能还要继续发展。三中全会的《决定》对毛主席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是作为正面东西加以肯定的。我们学习文件,吸收了正面东西,对不太完整的东西逐步加以弥补补充。我认为,加强党的领导、发挥工人阶级的主人翁作用,不仅对现在的企业发展有重大意义,而且对今后国家整个经济建设的意义都不可忽视。

陈小津发言声如洪钟:“你想想《鞍钢宪法》用的字眼,里面的要害、灵魂,和今天《指导意见》的魂相当一致。这是我们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以来国企的典范。大企业魂是什么?这次大阅兵真提气,别忘了“两弹一星”精神,国企干出来的!航天航空、核工业。这是共产党领导出来的,改革开放这么多年,有教训怕什么?反围剿失败了不就是教训,共产党本质就是能自己完善,自己总结教训。”“以往的中央文件都是按级传达,这次一下子全党全民,可见重要。当务之急,最重要就是学习、体会、落实、贯彻。大家刚才讲了很多,这个会叫理论研讨会,历史、经验、教训、回顾、反思,不能停留在理论上,理论问题也就是这些。下一次题目应该拿以往历史经验教训作为企业的反思。拿这么多年成功典型开交流会,是对理论问题的深入,是真正学习、体会、贯彻、落实《指导意见》的范本。以往成功大家都不说了,但它是客观存在的。我建议这样的会多开开,把理论面扩大,很好地和地气接上,和以往历史密切联系。”活生生一个央企军工集团乔厂长在热血演讲的形象。

《乔厂长上任记》堪称一个时代的“光荣与梦想”,体现了社会主义事业筚路蓝缕绝地求生的精神气概。在中国,国有企业绝非仅仅是一个所有制意义上的利益主体,而是凝聚了共和国哀乐、荣辱的历史生命体。高梁说:“我希望我们的媒体不要老是讲坏事,也讲点好事。国企在我们今天国家经济中间,对我们国家转型升级,建设强大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起了技术创新和产业中坚作用,这个作用是由无数事实来证明的。”如何在改革开放时代搞好国企,延续辉煌,一份看似波澜不惊的《指导意见》如何释放出应有的能量,新时代的国资管理者、国企企业家是什么样的人?宁静中孕育着怎样的风暴?一切需要正当年的人来回答。

 

中新社北京9月24日电 (记者 周锐)中国国务院24日下发关于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意见,明确了“混改”的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并对改...

中新社北京924日电 (记者 周锐)中国国务院24日下发关于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意见,明确了“混改”的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并对改革“分层”和“分类”推进作出安排。意见强调,要营造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良好环境,鼓励各类资本参与。

意见指出,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经济,是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当前,应对日益激烈的国际竞争和挑战,推动中国经济保持中高速增长、迈向中高端水平,需要通过深化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和抗风险能力。在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中,要坚决防止因监管不到位、改革不彻底导致国有资产流失。

对于改革的基本原则,意见提到了“宜改则改,稳妥推进”,强调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坚持因地施策、因业施策、因企施策,宜独则独、宜控则控、宜参则参,不搞拉郎配,不搞全覆盖,不设时间表,一企一策,成熟一个推进一个,确保改革规范有序进行。尊重基层创新实践,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成功做法。

意见要求分类、分层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在分类方面,意见指出,要稳妥推进主业处于充分竞争行业和领域的商业类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有效探索主业处于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的商业类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对主业处于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主要承担重大专项任务的商业类国有企业,要保持国有资本控股地位,支持非国有资本参股。

在分层方面,意见表示,要引导在子公司层面有序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探索在集团公司层面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鼓励地方从实际出发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

对于国企混改的参与者,意见明确要鼓励非公资本参与、支持集体资本参与,有序吸收外资参与,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鼓励国有资本以多种方式入股非国有企业,探索完善优先股和国家特殊管理股方式,探索实行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

意见强调,要进一步确立和落实企业市场主体地位。政府不得干预企业自主经营,股东不得干预企业日常运营,确保企业治理规范、激励约束机制到位。落实董事会对经理层成员等高级经营管理人员选聘、业绩考核和薪酬管理等职权,维护企业真正的市场主体地位。

意见还要求通过加强产权保护、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完善支持改革的政策、进一步简政放权等措施营造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良好环境。()

 

近日,备受国内外关注的国企改革顶层设计方案《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出台了。30多年的改革开放历程表明,国企改革...

近日,备受国内外关注的国企改革顶层设计方案《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出台了。30多年的改革开放历程表明,国企改革始终是我国不断推进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中心环节,国有企业已经成为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维护国家安全的最重要力量。

然而,30多年的国企改革却始终是在各种争议和指责中进行的,特别是每当国企改革方案出台之际,我们总会发现一些有影响力的人在社会和媒体上兜售各种国企改革的方案,而这些方案指向只有一个:国有企业应当而且只能私有化。有人甚至认为国有企业不私有化就意味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失败,意味着经济、社会和政治都将付出全局性代价。正所谓欲加之罪,何患无辞?我们必须高度警惕那种认为国有企业的唯一出路就是私有化的错误言论,以及那些对国有企业怀有特殊目的的人。国有企业事关我国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事关党的执政基础,因而必须为国有企业改革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首先是在学术领域存在极力否定国有企业的错误思潮。国有企业是否有效率?有些垄断性国企是否具有合理性?为何存在腐败现象?国有企业与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之间是什么关系?这些问题都是理论上的问题。错误的理论必然带来错误的判断。种种指责国有企业的似是而非的理论,如“委托代理问题”、“公地悲剧问题”、“预算软约束问题”,本质上都是西方经济学中理性人假设的翻版。然而,就是这种理论假设却成为否定国有企业的有力证据。而对于一些学者研究发现的国有企业改革绩效相对非国有企业提升更快的结论,却很难被接受。

其次是少数新闻媒体妖魔化国有企业的现象较为严重。对于新闻媒体履行监督职责,客观报道国有企业中存在的种种问题,无可厚非。然而,我们却发现,一些媒体总是喜欢用放大镜来看待国有企业存在的问题,而且往往武断地认为这些问题都是国有垄断造成的,因而需要私有化。甚至国有企业的员工因为个人原因出现了问题,一些媒体也往往喜欢把这种个别现象扯到国有企业上来。真是奇哉怪也!这完全是在矮化国有企业的整体形象。

最后是某些部门和国有企业很少直接回应种种指责。国有企业是否搞好了?国有企业为国家、为社会、为人民做出了哪些巨大的贡献?国有企业的创新实力在国内国外究竟处于何种地位?这些问题最有发言权的就是那些掌握一手资料的相关部门和企业自身,但是我们却很难看到相关部门和国有企业站出来反驳那些无端的指责。习近平总书记在吉林考察时曾说:“我们要向全社会发出明确信息:搞好经济、搞好企业、搞好国有企业”。“明确”一词,就是要国有企业及相关部门用事实去回应这些问题,坚定有力、旗帜鲜明!

正是因为社会上存在着上述问题,才使得我国的国有企业陷入了种种非难之中,也误导了许多民众对国有企业的认识,甚至导致一些国企改革方案难以坚持正确的改革方向。值此国企改革关键时刻,各界应积极为国企改革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为我国的国有企业赢得更广泛的群众基础,让社会上更多的人为国企点赞。

(作者单位:求是杂志社)

 

周新城: 理直气壮地坚持把国有企业搞好,做大做强做优 学习《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的一点体会 一、国有企业改革...

周新城:

理直气壮地坚持把国有企业搞好,做大做强做优

——学习《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的一点体会

 

一、国有企业改革问题,一直是马克思主义与新自由主义斗争的焦点

 

最近中央发了一个《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的文件,强调“国有企业属于全民所有,是推进国家现代化、保障人民共同利益的重要力量,是我们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要求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要求,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问题导向,继续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切实破除体制机制障碍,坚定不移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这个文件,阐述了国有企业改革的基本方向、目标和途径。老实说,多年来没有见到这样旗帜鲜明地提出搞好国有企业的文件了,它大大增强了我们搞好国有企业的信心,有力地打击了新自由主义者搞垮国有企业的图谋

 

改革开放以来,围绕着国有企业改革问题,一直存在着激烈的争论。这种争论,说到底就是:通过改革把国有企业搞好,做大做强做优,还是缩小以至消灭国有经济,实行私有化。这是马克思主义与新自由主义斗争的集中反映之一。

 

这种状况是很好理解的。因为国有经济是共产党执政的经济基础,是我们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支柱,是我们调控国民经济运行的基本力量。一句话,国有经济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基。国有经济搞好了,做大做强做优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就能够得到巩固和发展;国有经济搞垮了,整个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大厦也就垮塌了。敌对势力深深懂得这一点,所以,他们把攻击的矛头集中指向国有经济,那是必然的

 

回顾一下改革开放的历史,我们可以发现,新自由主义者在国有经济问题上,散布了无数把国有经济妖魔化的言论。只要我们提出一项改革措施,他们马上就把改革引到私有化、消灭国有企业上来。当我们提出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他们就说国有经济与市场经济不相容,要建立市场经济体制就必须实行私有化;当我们提出建立“产权明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他们马上说,国有企业产权不明晰,要明晰产权,就必须把国有资产量化到个人;当我国经济体制在由传统的计划经济转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转轨过程中,国有企业出现一些困难,他们就以国有企业“效率不高”为理由,要求取消国有经济,而当国有企业经过改革获得生机活力,效率提高,大大超过私营经济,他们又说,国有企业“与民争利”,应该退出竞争性领域,“让利与民”。反正在他们眼里,国有经济左右都不是,唯一出路是私有化。他们认为,改革的方向就是私有化,这是毋庸置疑的,需要研究的只是怎样实行私有化。

 

还有人从根本上否定国有经济。《指导意见》刚一出台,天则研究所所长盛洪立即跳出来反对。他说:“做大做强国企”“完全是反改革”,是“打着改革的旗号,做着反改革的事情,是又一次欺骗舆论。”他说:“在我看来更严重的是,国企的存在就是问题。”因此他设计的改革方案就是:“国家退出去让民营企业经营就完了。” 这充分暴露出他站在资本家立场上,一心消灭国有企业、搞垮社会主义的嘴脸。

 

与此类似的,还有一位湖北省统计局副局长更是恶狠狠地声称:“国有企业确实是个怪胎,官不像官,企不像企,而且跟私营企业争夺资源,改了那么多年,问题不断。”所以,他主张消灭国有企业,让私营企业充分发展

 

这是一个原则问题,我们必须从理论上加以回答。因为如果国有企业真的是个“怪胎”,国企的存在本身就是问题,那么,国有企业根本就不应该存在,更不应该把国有企业做大做强做优了,而应该把它消灭,实行私有化。我们应该理直气壮地批判这种观点。

 

二、建立和发展社会主义国有经济,是社会发展规律的客观要求

 

社会主义社会必须由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来掌握生产资料,建立国有经济,这是马克思、恩格斯提出来的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

 

大家知道,马克思创立了历史唯物主义和剩余价值学说,使社会主义从空想变成科学。与空想社会主义不同,马克思、恩格斯提出人类社会必然由资本主义过渡到社会主义的问题,并不是基于伦理道德观念,也不是诉诸人类的理性,而是在分析资本主义社会实际存在的矛盾基础上得出的结论。随着资本主义的发展,资本的积累、生产的集中,使得生产越来越具有社会的性质,整个国民经济逐渐融合成为一个各个企业相互依赖的整体。生产力的社会性质客观上要求由社会占有生产资料,由社会按照全体人民的利益组织国民经济的运行。但是,在资本主义社会里,生产资料归资本家个人所有,生产完全服从于资本家追逐剩余价值的目的,因而使得生产力的这种要求无法实现。这样,资本主义社会就产生了生产社会性与生产资料的私人资本主义占有之间的矛盾,生产方式起来反抗占有方式,这就是资本主义的基本矛盾。这一矛盾,只有通过革命,用社会主义取代资本主义,用公有制取代私有制,才能得到解决。资本主义基本矛盾使得资本主义必然灭亡、社会主义必然胜利成为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

 

马克思、恩格斯指出,未来的社会主义社会的经济基础是生产资料公有制(我们把这一条写进了宪法),因为只有社会占有生产资料,才能够与生产力的社会性质相适应。在公有制基础上组织生产,这正是社会主义制度同资本主义制度的“具有决定意义的差别”所在[1]

 

那么,生产资料社会主义公有制采取什么形式呢?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哪个组织能够代表整个社会来占有生产资料、调控整个国民经济的运行呢?显然只有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这是因为,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代表了劳动人民的根本利益,它是工人阶级和其他劳动人民以及其他一切拥护社会主义的阶层的总代表。由它来占有生产资料,掌握生产资料所有权,就是全民所有制。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里,宣布“共产党人可以把自己的理论概括为一句话:消灭私有制”,“共产主义革命就是要同传统的所有制关系决裂”,建立生产资料公有制。在实际工作中怎么实现这一要求呢?他们提出:“无产阶级将利用自己的政治统治,一步一步地夺取资产阶级的全部资本,把一切生产工具集中在国家即组织成为统治阶级的无产阶级手里”。[2] 社会主义社会建立国家所有制是具有客观必然性的。所有社会主义国家在革命胜利以后都把国家所有制确定为生产资料社会主义公有制的主要形式,其理论依据就在这里。说国有企业是“怪胎”,说国有企业的存在就是问题,从理论上讲,这是违反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

 

我们再来看看我国国有企业建立与发展的历史。早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在解放区就有少量的公营企业。全国解放前夕,我们党提出了没收官僚资本归国家所有、建立社会主义性质的国营经济的政策,并且明确在新中国,国营经济是整个国民经济的领导成分,要大力发展国营经济。在1949年召开的七届二中全会上,毛泽东就确定,进城以后关于恢复和发展生产的问题,必须把国营工业生产放在第一位,批评了“主要地不是帮助国营企业的发展,而是帮助私营企业的发展”的糊涂观念。随着国民经济的恢复,党中央及时提出了过渡时期总路线,即实现社会主义工业化,实现农业、手工业、私营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一化三改”)。总路线一个重要内容就是,通过国家资本主义形式,逐步把资本主义性质的私营工商业改造成为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性质的国营经济。到1956年基本上完成了这项任务,这件事情,虽然存在要求过急、形式单一、工作过粗的弊病,总体上说,正像邓小平指出的那样,“工作做得很好”。正是通过“三大改造”,我国建立了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不仅促进了经济的发展,也为后来的改革开放提供了政治前提和制度基础。从三大改造基本完成以后,国有经济就一直牢牢保持了对整个国民经济的控制力和影响力,发挥着主导作用,成为我国社会主义事业的强大支柱。我国经过60多年的奋斗,根本改变了积贫积弱的局面,一跃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这同强大的国有经济是分不开的

 

习近平同志总结我国社会主义发展60多年的经验,明确指出:“国有企业特别是中央管理企业,在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主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占据支配地位,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在我们党执政和我国社会主义国家政权的经济基础中也是起支柱作用的,必须搞好。”[3]

 

无论从理论上说,还是从历史和现实的实际情况看,我国建立和发展全民所有制性质的国有经济,既符合社会发展的规律,又显示出巨大的优越性。这不是随便说一下“怪胎”就能否定得了的。国有企业是“怪胎”论,否定国有经济存在的必要性,乃是历史虚无主义的一种表现,它完全否定了我们党建国以来所实行的方针、政策、路线以及所取得的成就,这种论调,不管提出者主观上是不是意识到,客观上是帮了敌对势力推翻共产党的领导、颠覆社会主义制度的忙。习近平多次指出,历史虚无主义是会导致亡党亡国的,这是苏联演变的血的教训,我们切不可忘记。

 

三、搞好国有企业,是巩固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根本保证

 

首先,搞好国有企业,是我国社会保持社会主义性质的根本保证。生产资料公有制(国有经济是其主要形式)是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我国正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由于生产力水平不高,非公有制经济对国民经济的发展还具有积极作用,我国在所有制结构方面只能实行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共同发展的格局。在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情况下,我们怎么说我国社会的性质是社会主义的呢?毛泽东告诉我们,在一个存在多种矛盾的事物中,必然有一个主要矛盾,它规定着、制约着其它矛盾的存在和发展。事物的性质就是由主要矛盾决定的。自原始社会瓦解以来,人类社会都不是单一的所有制,都是有几种经济成分并存的。我们怎么判断不同社会的性质呢?就是看哪种所有制形式占主体地位。我国之所以是社会主义社会,从经济上说,就是因为公有制占主体地位。一旦公有制丧失了主体地位,社会的性质就会发生根本的变化。哪种所有制是主体,是决定社会性质的原则问题,不能含糊。这里,不能不分“老大老二”,不能不分谁是主体,谁是补充。坚持和增强公有制的主体地位,是我国社会保持社会主义性质的关键。而国有经济为主导,国有经济保持强大的控制力和影响力,是公有制为主体的决定性的标志。这是我们必须坚持搞好国有经济的根本原因。

 

第二,搞好国有经济,是巩固和增强共产党执政地位的保证。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政治统治是在一定经济基础上实现的。每一个阶级掌握政权,都必须有自己的经济基础。代表工人阶级利益掌握政权的共产党,必须有强大的公有制作为自己的经济基础。一旦公有制不存在了,私有制占了统治地位,在这种情况下,只有两种前途:一是共产党改变性质,变成为资产阶级服务的政党,变成资产阶级政党;另一种前途是,共产党由于失去了执政的经济基础而丢失政权。因为占主体地位的资产阶级绝不会允许代表工人阶级利益的共产党掌握政权的,他们一定会把共产党赶下台。这两种情况是可以预见的,为了防止出现这种情况,我们必须发展壮大国有经济,巩固和加强共产党的执政能力。江泽民曾经强调指出:“决不搞私有化。这是一条大原则,决不能动摇。”如果“把国有资产大量量化到个人,并最终集中到了少数人手中,那样,我们的国有资产就有被掏空的危险,我们的社会主义制度就会失去经济基础。那时,中国将会是一个什么样的局面?我们靠什么来坚持社会主义制度,靠什么来巩固人民的政权,靠什么来保证实现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4]这个问题提的好,一针见血,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削弱、瓦解国有经济是会导致共产D下台的,这不是耸人听闻,而是现实的问题。

 

第三,搞好国有经济,才能发挥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支撑和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7条规定:“国有经济,即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经济,是国民经济中的主导力量。国家保障国有经济的巩固和发展。”怎么理解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这个“主导作用”,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在整个国民经济运行中,国有经济应该有控制力、影响力,国有经济应该保证控制、引导国民经济朝着预定的正确方向发展。每到关键时刻,这种作用就显示出来了。建国初期上海的“粮棉之战”就是一例(这个经验值得重视,不过现在很少有人提及了),最近股市风波又是一例。今年6月由于国内外势力相互勾结,操纵股市,一会儿股市猛涨,一会儿又猛跌,搞得人心惶惶。我们正是依靠国有经济,出手救市,稳定了市场,提升了人们的信心,避免了危机。如果没有实力强大的国有经济按照中央部署及时出手,股市就可能崩盘,进而引起广大股民的骚动,动摇人民对党和政府的信心,政治经济后果之严重,很难估量。

 

主导作用的另一方面表现在各种所有制的相互关系上。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存,但并不是各自孤立地并行发展。各种所有制经济相互之间有着密切的联系,其中,国有经济起主导作用,同时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怎么贯彻对非公有制经济的鼓励、支持和引导的方针呢?除了政治上靠党和政府的正确的政策措施外,经济上就要靠国有经济了。没有实力强大的国有经济,国家就没有能力对非公有制经济进行鼓励和支持,更没有能力引导非公有制经济朝着有利于社会主义的方向发展了。应该看到,不同所有制经济由于性质不同,它们相互之间是存在矛盾和斗争的,谁引导谁,是要凭经济实力来说话的。我们要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发展经济是为了满足人民的需要,而资本主义性质的经济则要追逐最大限度利润,我们要把它引导到有利于社会主义的方向上来,谈何容易,没有强大的国有经济,光凭号召,是做不到的。

 

国有经济应该发挥主导作用,这就是“国有企业在国家发展中的重要地位”。我们应该始终坚持这个“重要地位”不动摇。而要做到这一点,必须搞好国有经济,把国有企业做大做强做优。

 

第四,搞好国有企业,才能逐步实现共同富裕。共同富裕是人类的理想,也是社会主义的本质。社会主义就是要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实现共同富裕。怎么实现共同富裕?并不是多搞点社会福利,就叫共同富裕。共同富裕指的是一种分配方式,即所有的人都按照同一标准,例如都按照劳动的数量和质量进行分配(而不是有的人凭借资本获得收入,有的人凭借劳动获得收入),因而随着生产力的发展,所有的人都能富裕起来。所以,共同富裕,只有在公有制基础上才能实现。在生产资料公有制(尤其是全民所有制)条件下,人们在生产资料面前是平等的,不能凭借生产资料所有权来参与分配,这就排除了剥削,为共同富裕奠定了基础。私有制绝不可能实现共同富裕。只有发展壮大公有制经济,我们才能逐步实现共同富裕。有的学者一方面宣传共同富裕,另一方面却主张私有化,这不自相矛盾了嘛!

 

通过改革坚持把国有企业搞好,做大做强做优,是巩固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根本途径。我们应该理直气壮地讲这个问题,不要因为新自由主义者的反对(这种反对是不可避免的)而动摇。

 

(作者是中国人民大学教授、昆仑策研究院高级研究员;来源:昆仑策研究院)

 

注释   

  [1]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693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

  [2]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286293页。

  [3] 《人民日报》2014819日。

  [4] 《人民日报》19997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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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带一路”所带动的历史想象,其实包含了一种历史观上的转变,即对近代海洋史观的逆转——不是对于海洋时代的否定...

海洋的内海化与“一带一路”的文明史观

20世纪西方和日本的学者所描述的中国史观,隐含的背景都是海洋中心论。虽然它讲宋朝、讲近代史,但讲到最后就是因为运河连接了海洋,实际上是将海洋史观投射在中国历史上,重新叙述这个历史的结果。从哥伦布时代以来,就是要提高海洋的地位,贬低内陆的地位,所以这个所谓的边缘性,实际上是由海洋历史观主导的历史叙述。作为贸易路线,丝绸之路不仅衰落了,而且作为一个理念也只是古代的遗存。在这个意义上,“一带一路”所带动的历史想象,其实包含了一种历史观上的转变,即对近代海洋史观的逆转——不是对于海洋时代的否定,而是对于海洋时代的完成,即海洋彻底内陆化了,陆地与海洋的分界消失了,内陆才以另一重面貌展现出其意义。

关于陆地与海洋分界的消失,即海洋的内海化,曾经在战后引起两位欧洲哲学家(科耶夫/施密特)的关注,但他们一定不会想到这一变迁对于遥远的欧亚大陆具有何种意义。他们对于内海的想象就是以地中海为模板的。

这些变异都不是绝对对立的,而是互相交错的。可是每一次世界观的偏移都补充给我们很多的历史认识,纠正了很多认识上的不足,使得我们有更加丰富的图景,同时又产生了新的偏见和新的中心论。总之,检讨的工作是持续不断的。也就是在这样的一个历史背景下,我曾经提出过一个概念,就是“跨体系社会”。

什么是“跨体系社会”

“跨体系社会”是指,我们的社会内部包含了多个体系,相互纠缠,但社会恰恰就是由这些相互缠结的体系构成。体系可以是语言、宗教、族群,甚至文明,比如伊斯兰文明、西藏文明等等。我们也可以把它叫做“跨文明的文明”。中国文明的一个独特性恰恰在于,它能够包含不同的文化和文明,是内在地包含,不是外在地综合。我说“内在地包含”,不是只倚靠一个外在的结构把它强加在一起,它是由长期交往、互相渗透而逐渐形成为一体而又未取消其各自特征的存在。

有一次我到一个云南的村庄,本来是去看一个藏族的村庄,到了好多人家才发现,有些人家说是某个民族,但其实家族中就包含了四、五个民族,还横跨了不同的宗教信仰。比如父母分属藏族、纳西族,孩子结婚又跟白族、回族混在一起。所以我说“跨体系社会”时也不仅仅是说整个的中国文明,某种程度上,可以说一个村庄、一个家庭都可能是一个“跨体系社会”。甚至我们每一个人身上,也是跨体系的,因为个体也是社会性的存在,只能从关系中加以界定。我们学习不同的语言,理解别的文明、别的文化,在交往中,我们确立自己的主体性,但这个主体性不可避免地包含了他人的要素。我们自身就是由他人的痕迹构成的新的主体。他者的痕迹是我们内在的东西,不是外在的。所以,正因为如此,如果我们一个人的自我认同里能够意识到自己内部也包含了他人的痕迹的话,他所认同的范围就宽广了很多。

一个社会,一个好的社会,是能够容纳多种认同的社会;一个好的社会,不会强制性地将多重认同单一化,无论这个单一化是以民族的名义还是宗教的名义,还是其他的名义。我是国家的公民,也是某个族群的成员,我信奉某一种宗教,也承担其他社会名分和责任。我在家庭中是什么位置,我在单位中是什么位置,这些不同的位置、不同的身份,构成了我们的交往关系中的复杂要素……比如在这个大教室里面,有不同的同学,来自不同的家庭、不同的社会、不同的背景。这些交往关系都变成内在于我们的很多要素,因此任何一个认同都是包含着多样性的。这个混杂性和多样性不是以否定共同性来表达自身的。这个意思就凝聚在“跨体系社会”这个概念上,这不仅意味着内部的多样性,也意味着社会的开放性,因为一个跨体系社会同时也是与“跨社会体系”相关连接的。但既然谈论一个社会,就不能否定其某种不仅多样、而且动态变化的同一性。

区分共同性与单一性

历史的叙述大多从过去到现在,沿时间的轴线纵向地向前推进,但历史可以并且也应当横向地加以叙述。我们的历史并不是单一地域、单一族群、单一宗教、单一语言的历史,我们的历史是相互交往、渗透、纠缠、冲突、同一的历史。就因为如此,我曾经提出过一个有点抽象的概念,叫做横向的时间。我们该如何叙述喀什或喀什噶尔的历史?这个地区的历史中一直存在着两种或多种叙述系统,汉文文献的系统、维吾尔文献的系统,当然还有其他文献的系统,称谓的差异显示它们之间相互重叠,而不是相互隔绝的。塑造我们的不仅是我们的祖先,也包括我们的朋友,偶然的相遇,比如爱情和婚姻、友谊和冲突,可以改变生活的轨迹。在今天的世界上,很多的冲突和矛盾就来源于压抑认同的内在多样性,或者以某种认同的单一性撕裂由多样性构成的社会,从而破坏了社会的共同性基础。

在这里,我们需要区分共同性与单一性。共同性不是与独特性相矛盾的,而认同如果只向单一方向发展却是危险的。在20世纪,最极端的表现是单一性民族主义与国家的结合,即法西斯主义;在全球化的今天,它以单一性的民族和宗教出发,攻击各种容忍或承载混杂性和多样性的容器,并在一种二元对立和自我确证的逻辑中,发明一系列贬义的概念指称这个曾经承载了各种混杂性的容器:比如帝国、东方专制主义、民族的牢笼等等。在这种条件下,在跨体系社会内以不同形式迫使社会群体向认同的单一性转化的时候,冲突和压迫就内在化了——内在于我们的社会、内在于我们自身、内在于不同成员之间,也内在于被认为同群体的社群内部。

多样性植根于我们自身,强制的单一化不但形成无法化解的自我矛盾,更转化为以强烈地投身于单一认同为动力的暴力行动和激情。这是残害他人与自我戕害的重叠过程。如果强烈地只让自己认同一样东西,而不能认识到自我内在的多样性,认同的政治就常常变成了冲突的根源和攻击性的武器。认同是人之为人的理由之一,但认同的单一化,或认同的单一化政治,却是取消人的存在理由和意义、取消人的内在的社会性的通道。事实上,每个人都是有认同的,不是所有认同的政治都应该产生冲突的,只有将包含了内在多样性的认同强制性地引向单一方向的模式,才是所谓冲突性的认同政治发生的根源。在世界范围内,这样的情况不断地出现。为什么要提出“跨体系社会”这个范畴?就是因为需要认识我们内在的多样性,理解中国文明内涵的多样性,我们每一个人的内在多样性,并在此基础上创造出新的主体性。

跨体系社会的内在要素

我提出这个“跨体系社会”的范畴,其实是与我在更早时期的思想史研究中使用它重新思考帝国与国家问题一脉相承的,也是与后来谈及的“区域作为方法”相互勾连的。法国人类学家马塞尔•莫斯(Marcel Mauss)提出过超社会体系(supra-societal systems)这个概念。这个概念是在19世纪实证主义社会观的背景下提出来的。社会是可以用实证方法研究的,但超社会体系却强调我们不仅生活在社会中,而且还生活在超社会,即无法用实证方法确证的体系之中,这个体系不仅是物质性的,还包含了精神性的、世界观性质的内容,举凡法律、权力、习俗、信仰、世界观等等,共同构成了一个超社会体系。我们也可以模仿说,不仅社会、社群,而且我们每一个人也都是一个超社会的体系,因为我们不仅是公民、学生、父亲、母亲、儿女或干部,我们也是带着自己的价值体系、信仰和世界观的人。这个体系性意味着我们既是一个个生活着的个人,可是实际上每个个人都不只是一个个物质性的个人,因为我们各有自己的信念和世界观。这些东西内在地包含在我们的个体里面,我们跟一个人打交道,就不仅是跟他或她的社会身份打交道,还在跟他或她的超社会性打交道。比如,在喀什这样一个社会里,在我们的教室里,我们相互交流的不仅基于日常生活里看得见的、可以实证的身份和位置,还包含许多看不见的、相互不同又相互重叠的价值和信仰。

“跨体系社会”的意思,就是这种交往的混在性本身构成了一个社会的内在要素。我说一个社会,强调其共同性,但既然是跨体系的,就不可避免地与其他社会相互关联,从而具有内在的开放性。在跨体系社会里,人们不但可能共享一系列价值和信念,也分享着(未必以赞同的方式)不同的价值和信念。这是同一个社会。这是一个多少有点复杂的概念,一个将多样性和平等综合在一起才产生的概念。你见到一个人,看到他是一个个体,但也知道他背后还携带着一整套文化信仰等等。你跟他交往的时候,其实还在跟一些看不见的东西交往。交往包含了认同,也包含着矛盾和冲突,这是跨体系社会的内在要素。

跨体系社会多少有点像文明的概念,因为文明总是包含了多重要素,但同时又有自身的连贯性和基本价值。那么,为什么要费事地提出跨体系社会的范畴?或多或少,这是因为在19世纪,由于欧洲的殖民主义、民族主义和帝国主义知识,这一范畴也经历了种族化的过程。它把文明与种族、宗教或语言等构成民族的基本要素相关联。比如,明治维新之后,日本人参照基督教文明、伊斯兰文明的概念,提出了儒家文明、儒家文明圈、汉字文化圈等概念。这些概念有一定概括性,也并非不可用,但我们也要问,基督教文明只是基督教的吗?中国文明只是儒家文明吗?如果存在着汉字文化圈的话,那么中国的范畴与汉字文化圈是什么关系?如果中国文明是一个可以成立的范畴,那么儒教至多只是某种主导性的力量之一,不然我们如何描述西藏文明、伊斯兰文明在中国文明中的内在位置呢?如何描述这些文化要素之间的相互渗透或以其他要素作为自身主体性的要素呢?文明不仅总是包含着他者,而且就是以他者的痕迹作为内在要素的动态过程。

十五年前,我在德国做访问研究,与一些伊斯兰学者朝夕相处。围绕伊斯兰世界这个范畴,他们之间发生了很多争论。许多伊斯兰学者用伊斯兰世界这个概念来批评民族国家的概念,因为他们说民族国家是西方来的东西,是殖民主义强加给伊斯兰的。伊斯兰是一个世界。但后来也有伊斯兰学者说,伊斯兰世界内在地包含了不同的世界,并不存在单一的伊斯兰世界。我们仔细地去观察这个体系,它是相互关联的。跨体系社会和跨社会体系是相关联的。跨社会体系意味着一个个不同的社会体相互关联在一起。我们今天提出的一带一路,就像一线串珠,以一种更为坚实而富于弹性的方式,互联互通。

一带一路与跨社会体系

在这个意义上,一带一路在我看来,就是一个跨社会体系。现在谈论一带一路的多是经济学家和国际关系学者,他们关心的是金融、投资、生产过剩、找到新的市场,当然还有国家间关系的博弈、合纵连横等等。我认为,一带一路的意义不仅是物质的,也是精神的,一带一路包含了文明的意义。夸张一点说,是再造文明的意义。

一带一路,“一带”是指丝绸之路的经济带,“一路”是指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其实两者还交织着中印、中巴两走廊,以及从连云港到鹿特丹的欧亚大陆桥。从历史上看,过往的帝国扩张都是通过对领土的不断占有来完成的,但路、带、廊、桥是什么呢?它们是四个概念,是四个表达互联互通的方式,是勾连起不同文化、社会、语言、文明、宗教、习俗的纽带,是通过经济与文化的综合而让不同的人相互交流的计划。因此,它不应该是一个领土扩张的计划,而是一个互联互通的计划,互通有无的计划,相互交往的计划。它也应是一个超越历史资本主义的、文明再造的计划。路、带、廊、桥应该成为我们理解世界的一个基础性的概念,而绝不应该仅仅是一个经济计划。

如果将路、带、廊、桥的概念与伴随海洋内海化而产生的全球律则加以对比,它们所寓含的规则是极为不同的。在前西方世界,“天下有大物,浑圆曰海”,所谓四海既是界定中国或天下的范畴,也是神秘的未知和无限,而非内海。在这个未知和无限的视野中,中国的天下观包含了对于尚未掌握的他者的预设,这是包括朝贡体系在内的秩序预设弹性安排和多重参与的动态过程的前提。在海洋内海化的今天,路、带、廊、桥等概念预设的跨社会体系及其相互关系的多样性,仍然保留了早期秩序中的弹性安排和多重参与的特征,这意味着互联互通概念是以他者的无限可能性为前提的。在前西方时代,无限性是“浑圆曰海”的特征,那么,在互为内海的时代,无限性却预设着每一个文明的无限可能性,从而路、带、廊、桥代表了一种不同于海洋中心论的全球律则的弹性世界观和秩序观

其实,这一构想并不是一个计划。如果是计划的话,也是多个计划或多重计划,一个通过由不同的社会、不同的文明、不同的世界观共同参与、相互塑造、并最终改变全球关系的动态过程。说这话带有应然的意思,也就是重新确定价值方向的意思,因为没有人能够否认,一带一路计划的现实性和迫切性是在全球资本主义经济危机中产生的,它也不可避免地携带着市场扩张的逻辑,即海洋内海化、边疆内地化的逻辑。如果我们只是关心金融扩张,为解决生产过剩的问题而寻找新的机遇,不去理解路、带、廊、桥所涉及的是不同文明的关联——这意味着你需要去理解、研究、认识每一个它所经过的社会,它所经过的文化和它的独特性——你如果不理解这个东西,你只是用一个现代资本主义的一般逻辑去推动这个计划,就有可能对这个广阔区域的复杂的文化和生态造成破坏,倒过来引发新的矛盾和冲突,那是要遭致报复的。

我们时刻都要提醒自己,路、带、廊、桥所连接的世界像“天下有大物,浑圆曰海”一般,是具有无限可能性的、能动地参与的、包含着“未知”亦即“无限”的、持续变动的一组/一个世界。因此,我要在一个文明和文化的意义上重新提出路、带、廊、桥的意义,将其理解为一个跟近代任何扩张性的帝国主义模式完全不一样的互联互通计划、再造新的跨体系社会的计划。只有这样,一带一路的实践才能在运动过程中,重建相互尊重的社会关系,构造一个跨体系社会与跨社会体系相互连接的世界。我曾说过,这是一个综合了历史文明和社会主义的计划,一个将独特性和普遍性、多样性与平等结合起来的计划,一个不同于资本主义“内海化”的大同计划。大同的意义在于其对无限性的承诺,而不是对于所谓“全球律则”及其普世性的臣服,其哲学基础就是“生生之谓易”的那个有关“生生”的宇宙论和历史观。这个计划——更准确说,它不是一个计划,英文词叫做initiative,而是一个动议或倡议,一个倡导大家来共同参与、平等交往的动议。无论在国家的范围内,还是在跨越国境的框架下,这个倡议都是对不同人群主动参与的召唤。如果它是一个计划的话,也必然是一个复数的计划。在这个过程中,发展才不致单一地被解释为增长,进步才不是破坏性的,建设才等同于探索发展的多样性或者多样性的发展。

 昨天王立胜专员陪我去南达农场。从硕果累累的桃园望过去,一边是寸草不生的砂岩山,据说是天山的余脉;另一侧则是彼此相望的喀喇昆仑山和昆仑山。葱岭和帕米尔高原,两种表述,一个地方,相互重叠。两侧的山峦隔着戈壁与绿洲遥遥相望,一边如火,一边积雪。三座大山,时时在地底运动,相互挤压,震撼大地。“而今我谓昆仑,不要这高,不要这多雪” ——整整80年前,毛泽东在长征之后来到黄河岸边,他想象着“飞起玉龙三百万,搅得周天寒彻”的莽莽昆仑,心里惦记的却是“太平世界,寰球同此凉热!”看见我遥望砂岩山下雨水冲击形成的荒漠,站在我身边的陈凯博士对我说:只要有水,戈壁也会长出绿草的。

精彩互动:

库尔班•吾斯曼(喀什大学校长):由北向南的中国语言,差异还是比较大的。比如上海话,很多字是听得懂的;再往南,到了四川重庆,字也还可以听清。但越往南,到了福建广东那块儿,就一个字都听不懂了。想问这是为什么?

汪晖教授:由于中国古代的历史变迁多由北方民族南侵推动,原来中原地区人口逐渐向东南迁徙,这也造成了南方方言的某些音韵、甚至句法更接近于古代汉语,而如今以北方方言为基础音的普通话其实深受北方民族语言的影响。古典语音学中有些音变规律,比如卷舌音在古代往往读作舌尖音,舌面音往往读作舌根音。此外,唇齿音和双唇音也有一些音变规律在里面。这些我就不多说了。

近代以来,由于民族主义知识的影响,语言——尤其是口语和语音——成为界定民族的主要尺度之一。但民族的构成,即便从语音上说,也是混杂的。在中国历史上,经过拓跋魏的改姓,中原民族与北方民族之间的混杂已经难以厘清了。“杂种”在汉人的传统中不是好话,但英文里的hybridity是文化研究中最常用的褒义词。晚清的时候,中国的民族主义者有点自卑,觉得日本人万世一系,中国人实在是谱牒散乱,难以整理;即便是家藏的族谱,宋以前的也几乎没有多少是真的。

清初的大学者顾炎武是考据学的宗师,而他的考据学的典范作品是研究《诗经》的《音学五书》。考音的出发点是追寻原初的礼乐制度的本意,即正音或正声所代表的礼乐宗旨。但是,声音与地域、风俗、好恶的多样性密切相关,声音的变化标志着地域、风俗、制度、好恶的变化或歧异性,而声音转化为“乐”也就是把多样、歧异的声音组织在一种和谐的关系之中。乐由音生,而音又是“人心之感于物”、“形于声”的结果。顾炎武在《音学五书序》中说:由声到文,由文到音,由音到诗,由诗而入乐。这个过程虽然由人所创制,但在最根本的意义上是一个自然的(本然的)过程。

要考音一方面是因为音及其与文字的关系不断地经历传播、混杂、流变的自然过程,从古代而至秦汉,从秦汉而至隋唐,声音的流变与文字的稳定性构成了经学研究中最大的困难;另一方面,后世的音又往往提供了了解古代音的某些因素或线索,从而考证方法的途径之一是逐层递进地发现转变的环节,最终恢复古代的音。

姑丽娜尔•吾甫力教授(喀什大学科研处处长):汪教授所讲的一带一路,王教授您从喀什专员的角度是如何解读的?认同的多样性对新疆的意义在哪里?

王立胜教授(喀什地委委员、地区行政公署常务专员):汪老师的思维纵贯古今,是国际视野,关键是思考问题的路径、视野和方法。汪老师提出的方法论对我影响比较深的有以下几点:第一个是去政治化的政治,第二个是跨体系的社会,它对人口的迁移、区域的变动所带来的社会结构的变化和社会影响,不仅表现在物质层面上,而是人们的世界观的迁移和变化。

汪老师谈到中国人口由北往南的迁移对中国社会影响特别大。我过去听说的青州(王立胜曾任青州市委书记5年)就是胡人和汉人的一个交界处,大概是山东唯一做过首都的城市。十六国时期,青州是慕容家族南燕国的首都,而古代意义上的青州就是现代的山东。现在的安徽、福建一带,都有山东移民;现在的黄山一带,徽州文化的来源有一条或者第一条就是山东文化。正是由于山东文化往南的迁移,到了宋朝的时候才有了新儒学的产生,才有了南宋儒学。这实际上也是跨体系社会产生的一个思想成果。

我所以留在新疆,内心的愿望就是思考新疆问题,进而研究思考中国问题。过去我读过两本关于农村的书,一个是曹锦清所著的《黄河边的中国》,还有一个是华生教授回应曹锦清的著作《长江边的中国》。到了新疆才知道,《长江边的中国》并没有解决《黄河边的中国》提出的疑惑和问题。但是在汪老师的观点中好多问题都能找到答案,如果把汪老师的观点和思想真正深入理解,再看我们过去争论或是目前面对的问题,都有一种“一览众山小”的通透感觉。我们最大的一个方法论上的误区,即就喀什论喀什,就新疆论新疆,没有把喀什和新疆放在一个大的思维框架中去思考问题。汪老师讲的跨体系社会有一个隐含的哲学假设,就是主体的多元性,而且这种多元是平等的、共生的,不是谁压迫谁。

一带一路最大的一个思想的突破,就是把国家看成是一种平等的主体,国际交往的主体。当然这个国家与国家的关系在不同学科有不同的研究。一带一路,从经济上来说,是一种次区域跨国经济合作,不具有排他性。中巴经济走廊明显的是一种次区域跨国经济合作,但又不局限于经济合作。以汪老师提供的视野来看,中巴经济走廊是一个明显的跨体系的社会。我们有些人思考问题的时候,采用的是单一的思维。一位印度籍的获诺贝尔奖经济学家阿玛提亚•森曾经提出一个命题——认同是会杀人的。那就是指单一认同。汪老师指出国家公民的认同是基本的认同,但它不排斥其他的认同。

一带一路战略的提出,不仅在经济上,也是在文化上。国家与国家之间提供一个思考问题的视野,而且也有别于资本主义的殖民扩张,它是在承认国家主权前提之下的平等合作。2015328日,经国务院授权国家发展改革委、外交部和商务部名义发布的《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里面提到的就是“共商、共建、共享”。这些词都表明了上述观念。最近习近平主席在有关周边国家关系的一些讲话当中,经常讲到“共建、共赢”问题,这确实能够开阔我们的思路。我们的思维方式应该尽快转到这上面来。

国家已经确定喀什是丝绸之路经济带的核心区;福建是海上丝绸之路的核心区。习近平到巴基斯坦访问的时候,媒体有个提法,中巴经济走廊是一带一路的旗舰项目。习近平讲话中说,喀什是中巴经济走廊的起点。喀什的历史定位、现实定位,在这三个表述中已经非常清楚了。

在新疆、在喀什,“三股势力(民族分裂主义势力,宗教极端势力,暴恐势力)”是意识形态领域和民间话语体系中的一个关键词,但大家必须有全球的视野并运用汪晖老师的方法论准确把握其实质内涵。民族分裂主义思维的基础是一种种族中心主义,这其实是一种过时的理论思维框架。一带一路是国家的大战略,希望把喀什的思维水平、考虑问题的水平能够真正提升到这样一个高度。

我们一直说喀什是四大文明的交汇地,波斯文明、印度文明、西方文化和中国文化在这个地方繁荣交汇,它本身就是个跨体系社会。用跨体系社会的方法来观察它,可能在思想上和实际操作上,都会有豁然开朗的感觉。

罗浩波教授(喀什大学人文学院院长):喀什是古丝绸之路上的重镇,是欧亚大陆的中心。汪教授的讲座给我们提出了几个非常重要的概念:第一个,汪教授从龚自珍、魏源讲到林则徐,林则徐被贬到伊犁时,曾经遍巡新疆,所以他的很多诗是对新疆文化的描写。中国古代有两个人对新疆的描写产生了重要的影响,一个是岑参,另一个就是林则徐。汪教授还讲到拉铁摩尔,讲到文明的变迁和背后世界观的变迁。我们虽然处在喀什,但是我们不要老是把自己看成中华文化的边缘。西方文化及很多文化的影响在这个地方是怎么交流、怎么荟萃,这是我们必须要解决的问题。互为边疆这个概念对我们是很有启发的。还有对文化内在多样性的认知,在我们新疆是尤为重要的一件事。我们不能把文化的单一性放大,而要认知到跨系统社会的包容共同。不要仅从民族、种族来认知,加大民族间的距离,文化的距离也同样变大。汪教授提出的“路、带、廊、桥”对我们是非常大的启发。我们要把自己放到世界中来理解喀什,将对我们认知一带一路这个大战略是一个观念的洗礼。


* 汪晖,清华大学人文与社会高等研究所所长,中文系、历史系双聘教授。新疆自治区天山学者新疆大学讲座教授。

 

24日,国有企业改革的第二个配套文件《国务院关于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意见》下发,意见从从总体要求、分类推进...

24日,国有企业改革的第二个配套文件《国务院关于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意见》下发,意见从从总体要求、分类推进、分层推进、鼓励各类资本参与、混合所有制企业治理机制、操作规则、营造良好环境和组织实施等八个方面规定了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细则,未来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将按照此意见进行。

此次混合所有制改革并不是在所有领域进行,凤凰财经注意到意见第二大项“分类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中第三条,“稳妥推进主业处于充分竞争行业和领域的商业类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并未指出具体行业或者领域,而在第四条“有效探索主业处于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的商业类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中列出了诸多实行国有独资或绝对控股的领域,包括四大国有独资或绝对控股的领域,以及两大国有独资或控股的领域:

一、重要水资源、森林资源、战略性矿产资源等开发利用,实行国有独资或绝对控股;

二、自然垄断环节的管网(指江河主干渠道、石油天然气管网)实行国有独资或绝对控股;

三、核电、重要公共技术平台、气象测绘水文等基础数据采集利用等领域,实行国有独资或绝对控股;

四、国防军工等特殊产业,从事战略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关系国家战略安全和涉及国家核心机密的核心军工能力领域,实行国有独资或绝对控股。

五、重要通信基础设施、枢纽型交通基础设施、重要江河流域控制性水利水电航电枢纽、跨流域调水工程等领域,实行国有独资或控股;

六、对其他服务国家战略目标、重要前瞻性战略性产业、生态环境保护、共用技术平台等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加大国有资本投资力度,发挥国有资本引导和带动作用。

中国企业研究院首席研究员李锦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表示:“这也就是说,除了列举的这些领域必须国有独资或控股外,其他领域非国有资本都可以进入。这解决了市场最为关注的哪些领域可以投、哪些不能搞混改的问题。”

此外,意见文末指出,结合电力、石油、天然气、铁路、民航、电信、军工等领域改革,开展放开竞争性业务、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示范。

 

名词解释:

国有独资是指全部资本由国家投入,公司的财产权源于国家对投资财产的所有权。作为国有独资公司的股东,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如国家设立的国有资产投资公司)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如国家的国有资产管理部)是唯一的投资主体和利益主体。

绝对控股是指股东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在绝对控股模式下,其他中小股东实际上丧失了投票权,无力监督也无心监督。

控股是指通过持有某一公司一定数量的股份,而对该公司进行控制的公司。控股公司按控股方式,分为纯粹控股公司和混合控股公司。纯粹控股公司不直接从事生产经营业务,只是凭借持有其他公司的股份,进行资本营运。混合控股公司除通过控股进行资本营运外,也从事一些生产经营业务。

 

原标题: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国有企业改革发展道路 作者: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 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国有企业改革。 ...

原标题: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国有企业改革发展道路

作者: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

 

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国有企业改革。

 

改革开放30多年来,一直把国有企业改革作为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在不同历史时期,针对我国国情和国有企业实际,采取了一系列改革措施,积累了宝贵经验。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深刻分析国有企业改革发展面临的形势和任务,系统谋划了中国特色国有企业改革的新蓝图,全面总结、科学提炼、创新发展了中国特色国有企业改革发展道路。

 

中国特色国有企业改革发展道路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新的历史时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和相关配套文件中提出的系列重大改革措施,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国有企业改革发展道路,必须着重把握好以下四个重大问题。

 

1

理直气壮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

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是巩固和完善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要求。

 

国有企业属于全民所有,是推进国家现代化、保障人民共同利益的重要力量,是我们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

 

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充分发挥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是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客观需要,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保障,对巩固和完善社会主义制度,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增强经济实力、国防实力和民族凝聚力,提高我国国际地位,具有重要的作用。

 

同时,我们要认识到国有企业与其他所有制企业之间并不是此消彼长、你进我退,而是取长补短、相互促进的关系,二者互利共赢、共同发展,统一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进程中。

 

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是新时期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重要目标。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国有企业在国家发展中的重要地位不动摇,坚持把国有企业搞好、把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不动摇。推进国有企业改革要有利于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有利于提高国有经济竞争力,有利于放大国有资本功能。这是新时期国有企业改革的基本遵循、目标方向和价值取向。

 

与这些要求相比,国有企业在发展方式、布局结构、创新能力、国际化经营等方面,不强不优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虽然已经具备了一定的规模,但在产业引领辐射带动作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国际市场话语权等方面与世界一流企业仍有相当大的差距。

 

我们要全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培育一大批具有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的国有骨干企业,不断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

 

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是走中国特色国有企业改革发展道路的关键之举。

 

一要在体制机制创新上着力。

加快形成更加符合基本经济制度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现代企业制度、市场化经营机制。

 

二要在布局结构调整上着力。

加快形成以管资本为主推动国有资本合理流动优化配置的体制机制,推动国有资本向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和国计民生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重点基础设施集中,向前瞻性战略性产业集中,向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优势企业集中。

 

三要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上着力。

强化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积极推动管理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提升劳动、信息、知识、技术、管理、资本的效率和效益,激发企业创造活力和创造潜能。

 

四要在实施国际化经营战略上着力。

支持国有企业参与“一带一路”建设,促进国际产能合作,鼓励国有企业之间以及与其他所有制企业以资本为纽带,强强联合、优势互补,全面提升国有企业国际化经营能力。

2

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

 

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是提升国有企业活力和竞争力的必然要求。

 

国有企业改革必须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和企业发展规律。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市场环境的不断变化、全球市场竞争的不断加剧,都要求国有企业改革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国有企业真正成为市场经济的微观主体,与其他所有制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使国有企业与市场经济更好地融合。

 

新常态和“三期叠加”带来的新压力、新考验,要求释放改革红利,促进国有企业加快转变发展方式,挖掘发展潜力,培育发展动力,拓展发展空间。

 

与西方跨国公司在国内外市场的激烈竞争,要求国有企业加大市场化改革力度,提升熟悉国际市场经济环境、适应国际市场经济规则的能力和水平,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形成参与和引领国际经济合作竞争的新优势。

 

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是破除国有企业体制机制弊端的必由之路。

 

经过30多年的改革,国有企业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发生重大变化,但还存在着一些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

 

政企不分、政资不分、所有权与经营权不分问题仍然存在,企业经营自主权还没有彻底落实,现代企业制度尚不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还不完善,“能进不能出、能上不能下、能高不能低”的问题还未根本解决。

 

走中国特色国有企业改革发展道路,必须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

 

坚持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坚持权利、义务和责任相统一,坚持激励机制与约束机制相结合,促使国有企业真正成为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独立市场主体。

 

一要依法落实企业自主权。

转变政府职能,推进简政放权,依法落实法人财产权和自主经营权;转变国资监管机构职能,由以管企业为主向以管资本为主转变,将依法应由企业自主决策的事项归位于企业;切实落实和维护董事会依法行使重大决策、选人用人、薪酬分配等权利,保障经理层经营自主权,法无授权任何政府部门和机构不得干预。

二要推动企业完善市场化经营机制。

推进公司制股份制改革,积极引入各类投资者,实现股权多元化,大力推动国有企业改制上市,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以推进董事会建设为重点,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合理增加市场化选聘比例,实行企业经理层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支持企业依法自主决定内部分配,实行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企业薪酬分配制度。

三要促进企业公平参与竞争。

企业按照市场化要求实行商业化运作,依法独立自主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实现优胜劣汰、有序进退;加快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为国有企业作为独立市场主体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创造条件。

3

坚持不懈强化国有资产监督

国有资产是全体人民的共同财富。

 

强化国有资产监督,保障国有资产安全,是国有企业改革顺利推进的前提条件和重要保障。

 

改革的实践表明,国有企业改革首先要加强监管,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要把强化国有资产监督作为推进国有企业改革的必要前提,确保国有企业改革健康发展。

强化国有资产监督,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迫切需要。

 

近年来,虽然在加强国有资产监督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但从中央企业巡视发现的问题和一些中央企业腐败案件看,国有资产流失问题仍然十分严重。

 

有的企业权力寻租盛行,侵吞国有资产,损公肥私;

有的企业监督管理缺位,违规决策频发,造成巨额国有资产损失;

有的国有企业负责人搞权钱交易,以权谋私,利益输送,奢侈浪费。

 

必须一手抓国有企业改革,一手抓严惩腐败,从体制机制和纪律规矩上堵塞国有资产流失的漏洞,当好国有资产忠诚卫士。

 

走中国特色国有企业改革发展道路,必须坚持不懈强化国有资产监督。

 

要筑牢企业内部监督、出资人监督、专项监督、社会监督“四道防线”,高悬决策问责、监督问责“两把利剑”,建立高效顺畅的监督协同机制,充分体现监督的严肃性、权威性、时效性。

 

一要强化企业内部监督,加强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资产聚集的部门和岗位的监督,防止权力滥用。

 

二要强化出资人监督,加强对关键业务、改革重点领域、国有资本运营重要环节以及境外国有资产的监督,加强和改进外派监事会制度。

 

三要强化专项监督,健全国有资本审计监督体系和制度,加强纪检监察监督和巡视工作,加大大案要案查处力度,确保企业国有资产安全可控、有效运营。

 

四要强化社会监督,在社会公众监督的阳光下晒国有资产运营和监督情况,通过实施信息公开,有效保障社会公众对企业国有资产运营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五要强化责任追究,建立健全国有企业重大决策失误和失职、渎职责任追究倒查机制以及企业国有资产的监督问责机制,严格责任追究。

 

4

坚定不移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

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是国有企业改革始终沿着正确方向推进的根本保证。

 

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必须坚守的政治方向和政治原则,任何时候都不能动摇。

 

改革开放30多年来,国有企业的改革和发展不断取得重大进展,其中最根本的一条,就是始终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

 

只有坚持党的领导,把发挥党的政治优势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结合起来,才能真正建立适合国有企业特点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只有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方针,切实维护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才能凝聚起最广泛的力量、迸发出最有生机的活力。

 

只有坚持党的领导,才能保证改革的正确方向,使国有企业改革走向成功。

 

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是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的重要保障。

 

在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历程中,国有企业党的建设不断得到加强和改进,但与国有企业所承担的使命和责任相比,与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的目标相比,还存在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

 

比如,有的企业党的领导弱化,主体责任缺失;

有的企业党的纪律松弛,顶风违纪突出,监督责任不到位;有的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坚决,执行中央精神不到位;有的企业党组织与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职责不清、关系不顺、运行不畅。

 

一些国有企业存在的腐败问题,其根本原因就是党的领导弱化,全面从严治党没有落实。国企国资领域的广大党员干部要清醒认识肩负的责任和担子,深刻剖析本单位在党的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贯彻全面从严治党的方针,把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作为头等大事,坚决抓紧抓实抓好。

 

走中国特色国有企业改革发展道路,必须坚定不移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党的领导只能加强,不能削弱。

 

一要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明确国有企业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创新国有企业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途径和方式。

 

二要切实承担好、落实好从严管党治党责任。建立健全党建工作责任制,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党组织书记要切实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党组织班子其他成员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强化国有企业基层党建工作的基础保障。

 

三要进一步加强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强化党组织在企业领导人员选拔任用、培养教育、管理监督中的责任,支持董事会依法选择经营管理者、经营管理者依法行使用人权。

 

四要切实落实国有企业反腐倡廉“两个责任”。国有企业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纪检机构要履行好监督责任,实行“一案双查”。把“三严三实”要求贯穿国有企业改革全过程,始终确保国有企业改革正确的前进方向。

 

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是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不同阶级、阶层和群体经济利益的重大调整。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

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是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不同阶级、阶层和群体经济利益的重大调整。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收入分配制度初步建立。前不久出台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和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以及央企高管薪酬制度改革,是我国在经济新常态条件下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重大举措,具有重大的经济与政治意义。

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是我国稳增长、转方式、调结构的“推进器”。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就是要兴利除弊,充分发挥收入分配制度对促进经济增长、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优化产业结构的巨大推动作用。通过努力构建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新格局和不断提高人民收入水平,充分调动广大劳动者和要素所有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倒逼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施科技创新战略,促进我国经济中高速发展和产业结构向中高端迈进,逐步跨越“中等收入陷阱”。

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是我国惠民生、促消费的“扩容器”。改革开放以来,尽管我国广大人民的收入水平有了举世瞩目的显著提高,但从国际横向比较来看,我国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和居民最终消费率都明显偏低。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目的,本质上是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我国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十年翻一番的重大量化目标。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努力实现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不仅有利于扩大消费需求从而推动经济增长,更有利于充分体现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使我国广大人民的收入水平和生活质量不断迈上新台阶。

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是我国保持社会和谐发展的“稳定器”。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就是要逐步理顺不同阶级、不同阶层、不同群体之间的收入分配关系,有力保护合法收入,合理调节过高收入,坚决取缔非法收入,增加低收入者收入,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使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体人民,为逐步实现共同富裕奠定物质和制度基础,为实现“两个一百年”的奋斗目标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

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是一项艰巨复杂、牵涉面广的系统工程。笔者认为,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不断提高我国广大人民的收入水平,其基本路径主要包括四个方面。

一是遵循和驾驭经济规律,促进国民经济健康较快发展。这是持续提高广大人民收入水平,构建我国橄榄型收入分配新格局的物质基础。为此,应重点做好六项工作:将提高劳动者素质作为实施科教兴国、人才兴国战略以及实现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基石,不断提升劳动者的就业质量和劳动生产率;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切实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不断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以扩大内需为战略支点,以发展实体经济为坚实基础,大力发展现代农业、优势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积极有序推动新型城镇化建设;不断完善互利共赢、多元平衡、安全高效的开放型经济体系,全面提高开放型经济水平;在较长时期内保持我国经济中高速增长。

二是深化与完善收入分配及相关领域的经济体制改革,不断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逐步提高劳动报酬与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格局中的比重。具体措施包括:适当降低企业所得税率,健全国有资本收益分享机制,深化个人所得税税制改革,不断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和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健全与完善企业工资指导线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深化国企高管薪酬制度改革,完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完善资本、技术、管理等其他生产要素参与分配的报酬机制,建立并完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等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确定机制和正常调整机制,完善再分配调节机制,健全农业补贴稳定增长机制,大力发展慈善事业等。

三是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强化税收征管,取缔非法收入。首先,进一步加强反腐败国家立法和反腐倡廉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科学有效地防治腐败。其次,强化对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干部收入分配的制约与监督机制。再次,加大对经济犯罪的惩罚力度,进一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最后,强化税收征管,取缔非法经营。重点加强对企业所得税和畸高收入群体个人所得税的征管,严厉打击偷漏骗税行为。尽快建立健全个人所得税双向申报制度和全国统一的纳税人识别号制度,依法做到应收尽收。切实加大工商执法力度,坚决取缔非法经营。

四是不断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共同富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根本原则,社会主义公有制是实现共同富裕的经济基础。要避免整个社会出现两极分化,最终实现共同富裕,根本途径是坚持社会主义公有制的主体地位,不断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经济。为此,我国既要通过深化改革、科技创新和强化管理,做大做优做强国有经济,充分发挥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又要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完善农业以家庭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重点发展专业合作、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的农民新型合作组织,不断壮大集体经济实力。

(作者系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国经济发展研究中心主任)

 

新华社北京9月20日电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Ӎ...

新华社北京920日电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对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提出要求、作出部署。

坚持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也是国有企业的独特优势。在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伟大进程中,必须毫不动摇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毫不动摇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出台《若干意见》,对于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保证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社会主义方向,提升国有企业的制度优势和竞争优势,促进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和现实意义。

《若干意见》指出,坚持党的建设与国有企业改革同步谋划,充分发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党委政治核心作用、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从严选拔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建立适应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和市场竞争需要的选人用人机制;严格落实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责任制,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明确国有企业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坚持从严教育管理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强化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特别是主要领导履职行权的监督;适应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改革需要,加强对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的领导;把建立党的组织、开展党的工作,作为国有企业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必要前提。

当前,国有企业改革正处于攻坚期和深水区,党的领导只能加强,不能削弱。《若干意见》强调,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党委(党组)和各国有企业党组(党委)要切实加强对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领导和指导,不断完善党委(党组)抓、书记抓、各有关部门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建工作格局,确保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在国有企业改革中得到充分体现和切实加强。



《 人民日报 》( 20150921 01 版)

 

日前,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对新形势下如何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做出了全面部署,...

日前,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对新形势下如何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做出了全面部署,为新一轮国企改革指明了方向。

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坚持国有企业的主导作用,是巩固和完善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在吉林调研时曾强调,“国有企业是推进现代化、保障人民共同利益的重要力量,要坚持国有企业在国家发展中的重要地位不动摇,坚持把国有企业搞好、把国有企业做大做强做优不动摇。”习近平总书记在讲话中把做大放到了做强做优前面,扭转了以前把做大放到做强做优后面的说法。长期以来,社会上对国有企业起主导作用的认识,更多的是强调要做优做强,有意无意忽视了做大的要求。事实上,无论从国有企业的数量、主营业务收入还是利润、吸纳从业人员等角度来看,国有企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都处于不断下降的趋势,从而造成国有企业的主导地位出现不断弱化的现象。然而,必须认识到,国有企业的主导地位首先就应该体现为国有企业在国民经济中占有一定的比重。量变引起质变,只有国有企业具有了一定的规模,“做大”了,才能为做强和做优奠定基础,才能更好为技术创新提供坚实的资金基础,也才能为维护国家经济安全、保障人民共同利益提供基本保障。当然,强调“做大”,并非是要一味贪大求全,目的在于做强做优,从而提供市场竞争力,特别是国际竞争力,这就要求国有企业加强技术创新,加大研发投入,提高和创新管理水平和管理能力,积极参与国际竞争,争做名副其实的国家队。

党是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最本质特征。因此,深化国企改革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在一些人看来,国有企业是参与市场竞争的企业,因此要按照市场规律办事,不能听党的;更有甚者认为,党不应该插手国有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党的领导会造成“党政不分”、“政企不分”等问题,与现代企业制度不相符,而党委会则与董事会制度相冲突。正是因为这些错误的认识,导致有的企业党的领导弱化、主体责任确实;有的党的纪律松弛、监督责任不到位;有的贯彻党的路线不坚决、与中央政策阴奉阳违;有的党组织从不研究党建工作,党务部门变成养老、安置干部的地方;有的把党管干部原则抛到一边,研究干部召开党政联席会,甚至以董事会取代党委会。总之,党的观念淡薄,党建工作排不上号具有普遍性,坚持党的领导成为一句空谈。但是,国有企业不仅仅是企业,它的最根本的性质是属于全民所有,必须体现国家和人民的意志,以实现国家和人民的根本利益为根本目的。因而,坚持党的领导能够保证国有企业的生产经营走在正确的方向上,可以保证国有企业改革不走向歪路邪路。如果说以董事会为代表的现代企业制度提高了国有企业的生产效率和管理水平,那么党的领导则赋予了国有企业灵魂,指明了国有企业前进方向,能够最大程度地体现国家和人民的意志。正如“支部建在连上”的制度,保证了人民军队成为了一支攻无不克、战无不胜的队;只有坚持和强化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党组织的作用,才能确保国有企业更好地履行人民和历史赋予的神圣使命。

习近平总书记曾经指出:“对国有企业要有制度自信”。国企改革,同样要有制度自信!在一些秉持新自由主义观点的人看来,把国企做大做强做优是错误的、强调党的领导更是错误的,此次国企改革方案是一个与市场化改革方向相悖、与市场期望值想去甚远的方案。然而,深化国企改革,不是要把国有企业私有化、把国有企业改没了,也不是要按照西方所谓的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否定甚至放弃党的领导;而是要有利于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有利于提高国有经济竞争力、有利于放大国有资本功能。这就要求我们,要始终坚持制度自信,坚持走中国特色国有企业改革发展道路,沿着符合国情的道路去改,才能真正搞好国企事业。

 

方向明,改革兴。深入推进国有企业改革,首要一条就是牢牢把握改革的正确方向。日前,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

方向明,改革兴。深入推进国有企业改革,首要一条就是牢牢把握改革的正确方向。

 

日前,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对新形势下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根本原则、目标任务作出了全面部署,是指导和推进国有企业改革的纲领性文件,为国企改革指明了方向。

 

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根本要求。

 

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支柱,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根基。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必须巩固国有经济的主体地位、发挥国有经济主导作用。这种主体地位和主导作用,既体现在国有经济要有一定的数量和规模,与其他所有制经济形成合理布局;也体现在国有经济要有质量和效率,在国内国际市场有较强的竞争力;还体现在国有经济在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具有控制力。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绝不是国企从竞争性领域大规模退出,更不能把国企改垮了、改没了,而是要坚持“两个毫不动摇”,通过改革更好地发挥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推动各种所有制经济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基本遵循。

 

国企首先是企业。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是改革必须坚持的原则。深化国企改革必须坚持增强活力与强化监管相结合,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和企业发展规律,实行分类改革、分类发展、分类监管、分类定责、分类考核,推动国企与市场经济深入融合,与其他所有制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真正成为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自我发展的独立市场主体。必须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切实解决国有资产监管工作存在的越位、缺位、错位等问题,实现以管企业为主向以管资本为主转变,形成更加符合基本经济制度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现代企业制度、市场化经营机制。

 

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核心目标和根本落脚点。

 

国有企业属全民所有,是推进国家现代化、保障人民共同利益的重要力量,是我们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对巩固和完善社会主义制度、实现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增强国家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也是检验国有企业改革成败的重要标志。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必须坚守底线,保证国有经济在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的控制力、影响力不削弱,更不能造成国有资产流失,不能在一片改革声浪中把国企改革变成一部分人牟取暴利的机会。要通过全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推动国有企业做到经营业绩优、公司治理优、布局结构优、企业形象优,最终发展形成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

 

加强和改进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是深化国企改革的政治保证。

 

深化国企改革是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全国人民的热切期盼。必须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明确国有企业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切实承担好、落实好从严管党治党责任。改革开放30多年来,国企改革作为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积累了大量宝贵的经验,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认准方向、激流勇进,我们相信,新时期国有企业改革一定会直挂云帆济沧海,开拓新境界、谱写新篇章。

 

 

 

内容来源:《人民日报》(2015091401版)

 

党中央、国务院在日前印发的《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中明确指...

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

为发展壮大国有经济提供坚强保障

 

国务院国资委党委中心组

 

党中央、国务院在日前印发的《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中明确指出,要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以管资本为主推进国有资产监管机构职能转变,以管资本为主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以管资本为主推动国有资本合理流动优化配置,以管资本为主推进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这对于推动国有企业真正成为独立市场主体,增强国有经济整体功能和效率,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们要深入学习领会和贯彻落实文件要求,扎实推进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的各项工作,为发展壮大国有经济提供坚强保障。

 

一、按照以管资本为主的要求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推动国有企业真正成为独立市场主体

 

改革开放以来,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始终与国有企业改革相伴相生、共同深化。党的十六大在总结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明确提出:“建立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分别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享有所有者权益,权利、义务和责任相统一,管资产和管人、管事相结合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20033月,国务院正式成立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根据国务院的授权,专门承担国有资产监管职责,不承担社会公共管理职能。这一体制,明确了政府以出资方式管理国有企业,在解决政企不分、国有企业多头管理、“九龙治水”等方面迈出了一大步,为国有企业成为独立市场主体奠定了体制基础。但应当看到,在监管体制机制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企业活力。比如政企分开、政资分开还不完全到位,国有资产监管工作还存在越位、缺位、错位现象,监管方式存在一定行政化色彩。同时,经过多年的改革发展,公司制股份制已经成为国有企业的主要组织形式,企业的治理结构、管理方式都发生了深刻变化,这在客观上要求国资监管机构主动调整完善监管职能和方式,以管资本为主,注重通过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依法行使国有股东权利,实现对国有资产的有效监管。

 

贯彻落实《指导意见》要求,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要以管资本为主推进职能转变,准确把握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定位,科学界定国有资产出资人监管的边界,实现以管企业为主向以管资本为主的转变,推动国有企业真正成为独立市场主体,夯实发展壮大国有经济的微观基础。

 

一是坚持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政府部门依法行使公共管理职能,从经济调节和社会管理角度进行社会公共管理。国有资产监管机构作为政府直属特设机构,根据授权代表本级人民政府对监管企业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科学界定国有资产出资人监管的边界,专司国有资产监管,不干预企业自主经营权。国有企业依法享有独立的法人财产权,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自我约束、自我发展。

 

二是推进国有资产监管机构职能转变。该管的要科学管理、决不缺位,重点管好国有资本布局、规范资本运作、提高资本回报、维护资本安全。不该管的要依法放权、决不越位,将依法应由企业自主经营决策的事项归位于企业,将延伸到子企业的管理事项原则上归位于一级企业,将配合承担的公共管理职能归位于相关政府部门和单位。国有资产监管机构依法对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和其他直接监管的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

 

三是改进国有资产监管方式和手段。更多运用法治化、市场化监管方式,改变行政化管理方式。针对企业不同功能定位,在战略规划制定、资本运作模式、人员选用机制、经营业绩考核等方面,实施更加精准有效的分类监管。重视通过公司治理结构履行出资人职责,规范董事会运作,严格选派股东代表和董事、监事。注重管好公司章程,通过“一企一策”制定公司章程,将国有资产出资人意志有效体现在公司章程中。建立监管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加大运用信息化手段的力度,优化监管流程,提高监管效率,加强监管工作协同。

 

二、按照以管资本为主的要求优化国有资本布局结构,增强国有经济整体功能和效率

 

优化国有资本布局结构,是提升国有经济整体运行质量的重要途径,也是发挥国有经济主导作用、放大国有资本功能的必然要求。随着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逐步深化,国有企业日益发展壮大,国有资本运行效率不断提高,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取得积极进展。国有资本逐步向大企业大集团集中,向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涌现出一批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骨干企业。2015年美国《财富》杂志发布的世界500强企业名单中,我国国有企业达到83家。但也应当看到,当前国有资本运行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国有资本布局结构仍然存在分布过宽、战线过长等突出问题,国有资本合理流动的机制尚不健全,制约了国有资本功能作用的有效发挥。当前,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国有企业过去主要凭借要素投入的快速增长模式不可持续,凭借高强度大规模投资拉动的模式不可持续,凭借低水平竞争的粗放增长模式不可持续,迫切需要通过优化国有资本布局结构,推进国有企业转型升级,增强国有经济的活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按照《指导意见》要求,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优化国有资本布局结构,为发展壮大国有经济提供强有力支撑。

 

一是明确国有资本集中的重点方向。紧紧围绕服务国家战略,落实国家产业政策和重点产业布局调整总体要求,优化国有资本重点投资方向和领域,实现“三个集中”,即推动国有资本向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和国计民生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重点基础设施集中,向前瞻性战略性产业集中,向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优势企业集中。

 

二是建立健全国有资本布局和结构调整机制。制定国家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国有资本收益分配管理规则,建立健全国有资本进退机制,引导国有资本优化投资方向和投资领域。推进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稳步将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所属企业的国有资本纳入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体系,为扩大国有资本配置范围、提高配置效率创造条件。加强国有资产基础管理,统一制度规范、统一工作体系,强化对国有资本布局结构调整的支撑服务。

 

三是运用市场化方式推动国有资本合理流动优化配置。充分发挥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的作用,清理退出一批、重组整合一批、创新发展一批国有企业。建立健全优胜劣汰市场化退出机制,切实保障退出企业依法实行关闭或破产,加快处置低效无效资产,淘汰落后产能。建立健全国有资本形态转换机制,支持企业依法合规通过证券交易、产权交易等资本市场,以市场公允价格处置企业资产,将变现的国有资本用于更需要的领域和行业。支持国有企业开展国际化经营,鼓励国有企业之间以及与其他所有制企业以资本为纽带,强强联合、优势互补,加快培育一批具有世界一流水平的跨国公司。

 

三、按照以管资本为主的要求加强国有资产监督,切实维护国有资产安全

 

国有资产来之不易,是全国人民的共同财富,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重要物质基础。国有企业改革要先加强监管、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这一条做不好,国有企业其他改革难以取得预期成效。近年来,国有资产监督工作得到了有力加强,但针对性、实效性还需要进一步增强,既存在监督不到位、监督不力等问题,也存在多头检查、重复监督等问题,一些国有企业也暴露出管理不规范、内部人控制严重、企业领导人员权力缺乏制约等问题。要按照《指导意见》部署,按照以管资本为主的要求加强国有资产监督工作,沿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和管理的全链条,突出监督工作重点,发挥企业内部监督、出资人监督和各监督主体的功能作用,加快形成全面覆盖、分工明确、协同配合、制约有力的国有资产监督体系,切实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保障和促进国有经济健康发展。

 

一是强化企业内部监督。进一步明确企业作为维护国有资产安全、防止流失的责任主体。完善企业内部监督体系,建立横向涵盖企业各治理主体和职能部门、纵向包括各子企业和业务板块的监督工作体系,形成监督合力。突出监督重点,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资产聚集的部门和岗位加强监督,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防止权力滥用。进一步落实董事会、监事会的监督职责,加强法律审核把关,实现依法治企。加强职工民主监督,健全企业民主管理制度,充分保障职工群众对企业改革发展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是完善出资人监督。坚持出资人管理和监督的有机统一,进一步加强出资人监督。健全国有企业规划投资、改制重组、产权管理、财务评价、业绩考核、选人用人、薪酬分配等规范国有资本运作、防止流失的制度,加大对国有资产监管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力度。开展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向所出资企业依法委派总会计师试点工作,强化出资人对企业重大财务事项的监督。加强企业境外国有资产监督,确保企业境外国有资产安全可控、有效运营。加强和改进外派监事会监督,明确职责定位,发挥监事会作为出资人监督专门力量的作用,加强当期和事中监督,强化监督成果运用,建立健全核查、移交和整改机制。

 

三是加强与各监督力量的协同配合。大力支持审计、纪检监察和巡视等监督机构开展工作。进一步厘清政府部门公共审计、出资人审计和企业内部审计之间的职责分工,健全国有资本审计监督体系和制度。加强纪检监察监督和巡视工作,强化对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行使权力等的监督,加大大案要案查处力度。积极配合建立外部监督协同机制,整合出资人监管、外派监事会监督与审计、纪检监察、巡视等监督力量,建立监督工作会商机制,加强统筹,减少重复检查,提高监督效能。加强社会监督,完善国有资产和国有企业信息公开制度,设立统一的信息网络平台,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有效保障社会公众对企业国有资产运营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四是严格责任追究。加大对国有企业违规经营责任追究力度,建立健全国有企业重大决策失职、渎职责任追究和倒查机制,完善重大决策评估、决策事项履职记录、决策过错认定标准等配套制度,严厉查处侵吞、贪污、输送、挥霍国有资产和逃废金融债务的行为。建立健全企业国有资产的监督问责机制,对企业重大违法违纪问题敷衍不追、隐匿不报、查处不力的,严格追究有关人员失职渎职责任,确保监督责任落到实处,形成监督工作闭环,充分体现监督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一项重大任务。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加快落实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为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发展壮大国有经济提供坚强保障。

 

(来源:《人民日报》)

 

 

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国有企业改革。改革开放30多年来,一直把国有企业改革作为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在不同历史时期,...

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国有企业改革。改革开放30多年来,一直把国有企业改革作为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在不同历史时期,针对我国国情和国有企业实际,采取了一系列改革措施,积累了宝贵经验。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深刻分析国有企业改革发展面临的形势和任务,系统谋划了中国特色国有企业改革的新蓝图,全面总结、科学提炼、创新发展了中国特色国有企业改革发展道路。

 

中国特色国有企业改革发展道路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新的历史时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和相关配套文件中提出的系列重大改革措施,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国有企业改革发展道路,必须着重把握好以下四个重大问题。

 

一、理直气壮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

 

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是巩固和完善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要求。国有企业属于全民所有,是推进国家现代化、保障人民共同利益的重要力量,是我们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充分发挥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是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客观需要,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保障,对巩固和完善社会主义制度,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增强经济实力、国防实力和民族凝聚力,提高我国国际地位,具有重要的作用。同时,我们要认识到国有企业与其他所有制企业之间并不是此消彼长、你进我退,而是取长补短、相互促进的关系,二者互利共赢、共同发展,统一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进程中。

 

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是新时期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重要目标。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国有企业在国家发展中的重要地位不动摇,坚持把国有企业搞好、把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不动摇。推进国有企业改革要有利于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有利于提高国有经济竞争力,有利于放大国有资本功能。这是新时期国有企业改革的基本遵循、目标方向和价值取向。与这些要求相比,国有企业在发展方式、布局结构、创新能力、国际化经营等方面,不强不优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虽然已经具备了一定的规模,但在产业引领辐射带动作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国际市场话语权等方面与世界一流企业仍有相当大的差距。我们要全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培育一大批具有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的国有骨干企业,不断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

 

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是走中国特色国有企业改革发展道路的关键之举。一要在体制机制创新上着力。加快形成更加符合基本经济制度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现代企业制度、市场化经营机制。二要在布局结构调整上着力。加快形成以管资本为主推动国有资本合理流动优化配置的体制机制,推动国有资本向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和国计民生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重点基础设施集中,向前瞻性战略性产业集中,向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优势企业集中。三要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上着力。强化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积极推动管理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提升劳动、信息、知识、技术、管理、资本的效率和效益,激发企业创造活力和创造潜能。四要在实施国际化经营战略上着力。支持国有企业参与“一带一路”建设,促进国际产能合作,鼓励国有企业之间以及与其他所有制企业以资本为纽带,强强联合、优势互补,全面提升国有企业国际化经营能力。

 

二、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

 

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是提升国有企业活力和竞争力的必然要求。国有企业改革必须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和企业发展规律。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市场环境的不断变化、全球市场竞争的不断加剧,都要求国有企业改革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国有企业真正成为市场经济的微观主体,与其他所有制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使国有企业与市场经济更好地融合。新常态和“三期叠加”带来的新压力、新考验,要求释放改革红利,促进国有企业加快转变发展方式,挖掘发展潜力,培育发展动力,拓展发展空间。与西方跨国公司在国内外市场的激烈竞争,要求国有企业加大市场化改革力度,提升熟悉国际市场经济环境、适应国际市场经济规则的能力和水平,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形成参与和引领国际经济合作竞争的新优势。

 

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是破除国有企业体制机制弊端的必由之路。经过30多年的改革,国有企业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发生重大变化,但还存在着一些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政企不分、政资不分、所有权与经营权不分问题仍然存在,企业经营自主权还没有彻底落实,现代企业制度尚不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还不完善,“能进不能出、能上不能下、能高不能低”的问题还未根本解决。

 

走中国特色国有企业改革发展道路,必须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坚持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坚持权利、义务和责任相统一,坚持激励机制与约束机制相结合,促使国有企业真正成为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独立市场主体。一要依法落实企业自主权。转变政府职能,推进简政放权,依法落实法人财产权和自主经营权;转变国资监管机构职能,由以管企业为主向以管资本为主转变,将依法应由企业自主决策的事项归位于企业;切实落实和维护董事会依法行使重大决策、选人用人、薪酬分配等权利,保障经理层经营自主权,法无授权任何政府部门和机构不得干预。二要推动企业完善市场化经营机制。推进公司制股份制改革,积极引入各类投资者,实现股权多元化,大力推动国有企业改制上市,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以推进董事会建设为重点,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合理增加市场化选聘比例,实行企业经理层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支持企业依法自主决定内部分配,实行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企业薪酬分配制度。三要促进企业公平参与竞争。企业按照市场化要求实行商业化运作,依法独立自主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实现优胜劣汰、有序进退;加快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为国有企业作为独立市场主体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创造条件。

 

三、坚持不懈强化国有资产监督

 

国有资产是全体人民的共同财富。强化国有资产监督,保障国有资产安全,是国有企业改革顺利推进的前提条件和重要保障。改革的实践表明,国有企业改革首先要加强监管,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要把强化国有资产监督作为推进国有企业改革的必要前提,确保国有企业改革健康发展。

 

强化国有资产监督,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迫切需要。近年来,虽然在加强国有资产监督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但从中央企业巡视发现的问题和一些中央企业腐败案件看,国有资产流失问题仍然十分严重。有的企业权力寻租盛行,侵吞国有资产,损公肥私;有的企业监督管理缺位,违规决策频发,造成巨额国有资产损失;有的国有企业负责人搞权钱交易,以权谋私,利益输送,奢侈浪费。必须一手抓国有企业改革,一手抓严惩腐败,从体制机制和纪律规矩上堵塞国有资产流失的漏洞,当好国有资产忠诚卫士。

 

走中国特色国有企业改革发展道路,必须坚持不懈强化国有资产监督。要筑牢企业内部监督、出资人监督、专项监督、社会监督“四道防线”,高悬决策问责、监督问责“两把利剑”,建立高效顺畅的监督协同机制,充分体现监督的严肃性、权威性、时效性。一要强化企业内部监督,加强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资产聚集的部门和岗位的监督,防止权力滥用。二要强化出资人监督,加强对关键业务、改革重点领域、国有资本运营重要环节以及境外国有资产的监督,加强和改进外派监事会制度。三要强化专项监督,健全国有资本审计监督体系和制度,加强纪检监察监督和巡视工作,加大大案要案查处力度,确保企业国有资产安全可控、有效运营。四要强化社会监督,在社会公众监督的阳光下晒国有资产运营和监督情况,通过实施信息公开,有效保障社会公众对企业国有资产运营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五要强化责任追究,建立健全国有企业重大决策失误和失职、渎职责任追究倒查机制以及企业国有资产的监督问责机制,严格责任追究。

 

四、坚定不移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

 

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是国有企业改革始终沿着正确方向推进的根本保证。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必须坚守的政治方向和政治原则,任何时候都不能动摇。改革开放30多年来,国有企业的改革和发展不断取得重大进展,其中最根本的一条,就是始终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只有坚持党的领导,把发挥党的政治优势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结合起来,才能真正建立适合国有企业特点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只有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方针,切实维护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才能凝聚起最广泛的力量、迸发出最有生机的活力。只有坚持党的领导,才能保证改革的正确方向,使国有企业改革走向成功。

 

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是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的重要保障。在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历程中,国有企业党的建设不断得到加强和改进,但与国有企业所承担的使命和责任相比,与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的目标相比,还存在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比如,有的企业党的领导弱化,主体责任缺失;有的企业党的纪律松弛,顶风违纪突出,监督责任不到位;有的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坚决,执行中央精神不到位;有的企业党组织与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职责不清、关系不顺、运行不畅。一些国有企业存在的腐败问题,其根本原因就是党的领导弱化,全面从严治党没有落实。国企国资领域的广大党员干部要清醒认识肩负的责任和担子,深刻剖析本单位在党的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贯彻全面从严治党的方针,把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作为头等大事,坚决抓紧抓实抓好。

 

走中国特色国有企业改革发展道路,必须坚定不移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党的领导只能加强,不能削弱。一要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明确国有企业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创新国有企业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途径和方式。二要切实承担好、落实好从严管党治党责任。建立健全党建工作责任制,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党组织书记要切实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党组织班子其他成员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强化国有企业基层党建工作的基础保障。三要进一步加强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强化党组织在企业领导人员选拔任用、培养教育、管理监督中的责任,支持董事会依法选择经营管理者、经营管理者依法行使用人权。四要切实落实国有企业反腐倡廉“两个责任”。国有企业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纪检机构要履行好监督责任,实行“一案双查”。把“三严三实”要求贯穿国有企业改革全过程,始终确保国有企业改革正确的前进方向。

 

(作者: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来源:《求是》)

 

中共中央、国务院近日印发《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作为新时期指导和推进国有企业改革的纲领性文件,《...

中共中央、国务院近日印发《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作为新时期指导和推进国有企业改革的纲领性文件,《指导意见》明确提出要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为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作出积极贡献。

基本经济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支柱,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根基。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发展壮大国有经济,是中央一贯方针,是国家的坚强意志,必须坚决贯彻,不能有丝毫含糊和动摇。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坚定不移把国企做强做优做大,不断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这既是对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成绩的充分肯定,又是对进一步搞好国有企业提出的新的更高要求。

国有企业是国有经济的核心载体,是实现国有经济功能的重要支撑。没有国有企业,就没有国有经济,就没有我国现代化建设取得的重大成就,就没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就没有人民的共同富裕。对于我们这样一个发展中的大国来讲,没有强大的国有企业,就没有强大的国有经济,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就失去了深厚根基和有力支撑。

因此,改革决不能把国有企业改没了、改垮了,而是要更好体现和坚持公有制主体地位,发挥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当前,必须增强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必须要把思想和行动高度统一到中央精神和要求上来,旗帜鲜明地反对各种私有化、“去国有企业”等错误观点,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努力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

把国有企业做强,就是要让国有企业成为市场竞争的强者,集中表现为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强、资源配置能力强、市场开拓能力强、风险管控能力强;把国有企业做优,就是要让国有企业成为经营管理的佼佼者,集中表现为企业的公司治理优、内部控制优、品牌形象优、经营业绩优;把国有企业做大,就是要让国有企业成为行业发展的领跑者,集中表现为国有企业在保证必要的规模、体量和比重的同时,要有大战略、大思维,以市场为导向,推进企业并购重组,推进优势资产资源集中集聚,努力实现大市场、大资源、大联合、大配置,努力把国有企业打造成具有国际竞争力、影响力的“国之栋梁”。

国企改革,理应努力做大国企

 

9月中旬,坊间流传已久的“国企改革顶层设计方案”,也就是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

9月中旬,坊间流传已久的“国企改革顶层设计方案”,也就是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终于公布。

 

方案公布后,官方媒体如新华社、《人民日报》、《经济日报》等媒体,都做了不同程度的解读。不过,跟往常一样,这些解读比文件本身更难看懂。媒体上也有不少解读,但总地来说,这些解读多数是各说各话,对文件本身并没有认真对待。

 

相比之下,反倒是FT中文网的解读相对客观一些,既没像以往那样说这个方案就是改革倒退,也没盲目地往市场化的方向上扯,而是老老实实地承认,这个文件本身很矛盾,很显然是不同立场和道路调和的产物。

 

《财经》杂志的解读也挺有意思。一方面,它承认这个方案离外界也就是主流经济学家和媒体的预期还有很大距离,显然不够给力,但另一方面,它也承认,总体上这个方案仍然是在向市场化方向前进的。

 

到目前为止,这是我看到的各种解读里,相对靠谱的两个。也就是说,这个方案确实是这样,一方面是仍然确认了市场化的改革方向,但同时,另一方面,这个方案明显是在各种不同的声音之间进行调和的产物,所以从语言表述到改革方向上都显得十分矛盾。文件里多次出现了“既要……又要……”这种句子,而这种看上去非常全面的表述,也就意味着没有重点,对下面操作的人来说,也就是没有方向。

 

比如说,一方面,明确要求加强国企的党组工作,要坚持党的领导,但同时又明确说,坚决反对国企违反公司法,不经过董事会,直接向上市公司派主管干部的做法。这就是一个十分矛盾的说法。党的领导最主要的当然是组织领导,但如果不能派干部,人事上不能调整,那让国企怎么管理他们下属的上市公司呢?

 

类似这样的矛盾说法还有很多,这里就不一一列举了。但也有一些很重要的变化,值得在这里提出。

 

一个很重大的变化是,前两年喊得震天响的混合所有制改革,这次虽然也重申了,但没有提时间表,也明确说,不搞全国一刀切,各地要因地因情施宜。而按照中国的政治逻辑,没有明确时间期限的事情,到具体主办层面,往往就是无人理会。这就意味着,混合所有制改革并不是这一轮国企改革的首要任务。

 

另一个很重大的变化是,这次明确了,国资委对国企的监管,以后主要是管资本。这个说法,主要是针对过去十多年来形成的国资监管模式中“管人管事管资产”的提法。国资委以后只管资本,不再像以前那样,从人到事到资产,国资委都要过问并进行监督管理了。而这也就意味着,以后国企的效益取向将会成为最主要的倾向。而且,这也意味着,准备将“国家资本主义”坐实,不再遮遮掩掩了。

 

这也是另一个之前争议颇多的问题,即淡马锡模式是否适用于中国的国企监管,现在实际上已经做了结论,也就是要普遍采用淡马锡模式。淡马锡模式以管资本为主要的方式,对其下属的企业进行监管。

 

但问题是,谁来作淡马锡?

 

这是一个争论了很久的问题。之前,各地都成立了一些资本运营平台公司,包括中央成立了国新集团公司,就是希望能够把一些企业的股权划转到这个平台公司,通过它进行资本运作,以资本家的方式来对待企业。但实际上都没能运转起来。其中的原因不难理解。如果平台公司能够以设计的方式运转起来,那么国资委做什么呢?国资委的出资人职能如何发挥?所以,在国资系统内部,长期存在国资委和这些平台公司之间的权力划分问题,国资委不放权,这些公司运转不起来,国资委真放权,那么就意味着国资委的权力缩小。而各级国企本来就有相应的行政级别,有些重点企业的级别跟国资委平级,经过多年的博弈,国资委才形成了管人管事管资产的监管模式,才有了点权力,如果让渡出去,那么就意味着国资委将变成一个空架子。但平台公司认为,国资委是国家特设机构,是政府部门,直接参与市场活动,与公司法相悖。所以,最后的结果是,这些平台公司大多数从成立之后就一直闲置,并未能真正运转起来,国资委则继续按照自己的思路对国企进行监管。

 

其实,相对于一般意义上的国企,金融国企在这方面的问题更加明显。因为金融资产数额庞大,而且监管复杂,从中央到地方,都没有划归国资委统一监管,即使个别地方划归国资委,也还是委托监管。而在各地都存在一个政府部门,即金融办,对本级政府所属的金融资产进行监管。在金融资产监管方面,一直有种意见认为,应该模仿国资委的办法,将金融办实体化,变为一个政府特设部门,专门对口监管金融资产。但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这一方案并未成型。而在中央层面,则在过去十多年的金融改革过程中,形成了汇金公司代表国家,持有中央政府所属金融企业股权的模式。但这一模式在地方上并未普遍推行开来,多数地方仍然坚持由金融办主要负责,即使设立了类似中央汇金公司这样的平台公司,也没有实际运作起来。按照目前的改革方案,也就意味着,中央汇金的方式将成为主流模式,将不再设立金融国资委,统一由一家特定的金融平台公司持有金融资产的股权。

 

另一个值得注意的变化是,这个方案中强调了国有资产证券化,通过整体上市等方式,来提高国有资产的证券化率。这个方式主要来自上海国企改革经验。

 

在国资委成立后,一直到2010年,这五六年中,央企在做大做强的口号之下一方面“走出去”,扩大海外市场,一方面在国内四处并购,争夺行业领导权,搞得风风火火。虽然也出了一些腐败案件,但整体而言,那几年仍然是国企改革力度最大的几年。到2010年前后,各地甚至像以前吸引外资一样,千方百计争取央企投资。因为这一时期是李荣融担任国资委主任的时期,我们可以称之为“李荣融模式”。

 

相比之下,上海国资国企改革则进展缓慢,无论是走出去,还是在行业领导权的争夺上,都全面落后于央企。但同时,上海国企却大力推动整体上市,率先在全国提出了实现“资产资本化、资本证券化”的改革目标。这种模式虽然不是急风暴雨式的规模扩张,但相对而言则比较谨慎稳妥,有助于推进国资国企运营的市场化程度。相比各地在国企改革过程中腐败案层出不穷,上海的国资国企改革因为多数需要通过公开的市场化操作,反而比较透明,国有资产流失的情况比较少,腐败案件也相对少一些。这种模式我们可以称之为“上海模式”。

 

这两种模式也是过去十多年国企改革的两种主要模式。“李荣融模式”倾向于在企业规模扩张和做大做强的发展过程中来逐步改变企业的行为方式,而“上海模式”则更倾向于通过练内功,即做好内部管理,在此基础上小步快跑。

 

这次公布的改革方案很显然采用了“上海模式”。虽然方案本身也强调要继续毫不动摇地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在李荣融提出的“做大做强”之外,还加上了做优,变成了“做大做优做强”,但在“市场化”和“混合所有制改革”两大主题之下,这一诉求显然并不突出。

 

当然,另一重要的变化是,今年以来,南车和北车进行合并,这也引发一些人的猜测,认为国企改革可能会合并同类项,即把同属于同一个行业的国企合并起来,避免恶性竞争,有利于扩大规模,增强国际竞争力。但客观来说,这个方案在个别行业也许行得通,在更多行业则未必能行得通。比如说,把三大运营商、三桶油合并,就不太现实。

 

陈元

曾为国家开发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现任十二届全国政协副主席。

谭姜山

北京大学国际关系学院博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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