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高质量发展,离不开金融的支撑。我国金融业如何在高质量发展背景下继续推动金融改革创新,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坚持金融改革的制度创新,实现金融大国向金融强国的跨越,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金融领域的重要研究课题。
制约金融业高质量发展的主要障碍
服务实体经济发展是金融的天职,防范和化解风险是金融工作的根本任务[①],深化改革开放是未来金融发展的重点任务,这三方面内容共同构成了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金融业高质量发展的三大核心部分。
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突出问题
1.产业升级与金融产品之间的矛盾
当前我国经济正处于转型升级、新旧动能转换阶段,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产业结构更加多元,企业更加注重技术创新和绿色发展。但与产业升级相配套的金融产品创新相对滞后。服务新旧动能转换的绿色金融产品供给不足,服务科技型产品的风险投资供给不足,服务产业升级的政府引导基金“募不进来”,前沿领域金融科技融合程度低等。
2.小微企业与中小银行之间的矛盾
我国的中小企业可以用“56789”概括,即贡献了50%的税收、60%的国内生产总值、70%的技术专利、80%的就业、90%的数量,但中小企业获得的金融贷款却不到40%。相对于中小银行而言,国有大型银行的融资特性更多地与大型企业的规模特性相匹配,这种“先天性”就决定了大型银行很难有效地服务中小企业。如何从制度层面解决小微企业的融资难题,虽然现阶段中央在积极推动,但仍存在较大阻力。要从市场层面解决小微企业的融资约束,构建与中小企业相适应的金融结构,中小银行要主动加强金融产品创新的能力,练好内功提升甄别企业风险的能力。
3.区域协调与金融集聚之间的矛盾
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是新时代国家重要发展战略,解决区域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是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当前国家中心城市、区域中心城市、城市群、城市圈等蓬勃发展,但金融资源的“虹吸效应”大于“溢出效应”,金融资源配置的不均衡使得部分地区金融基础设施发展滞后。例如,我国中西部地区、东北地区以及部分省份的经济欠发达地区的金融生态资源依然薄弱,防范区域金融风险的压力依然较大,不利于金融稳定和区域协调发展。
金融风险的复杂性、不确定性加大
近几年,我国金融发展所面临的内外部风险严峻复杂,主要表现为三个方面。
1.中美贸易战的不确定性风险
中美贸易摩擦,贸易保护主义和逆全球化,要警惕向科技战、金融战转变带来的外部风险,避免国内企业因出口锐减、金融波动引发资金流动性风险。
2.房地产投资失速风险
坚持“房住不炒”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房地产市场的长期定位。我们不仅要预防一些依靠房地产投资拉动的城市出现经济快速下滑,还要预防房价在供需结构失衡下产生的大幅度波动。
3.企业金融风险
近年来我国经济下行压力较大,受制于抵质押资产匮乏,不少中小企业寻求担保圈进行融资,导致风险积聚。尤其是我国东部沿海地区的企业“担保圈”“担保链”问题较为严重,已经成为多地区域金融风险的重大隐患。
自由贸易试验区金融改革创新的制约障碍
1.自由贸易试验区金融法律体系欠完善
在探索金融开放过程中,自由贸易试验区需要对接国际金融规则,但我国的金融法律是以防范风险为主且时间较久,很难契合自由贸易试验区金融创新要求。近两年,自由贸易试验区国际金融纠纷事件复杂多样、专业性较强,其中既有我国金融法律有别于国际法律标准的原因,也有自身金融法律体系不完善的原因,这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国际金融争端处置的公正与专业性。
2.自由贸易试验区金融配套细则落地慢
近年来,虽然中央围绕自由贸易试验区金融改革创新出台了众多政策举措和改革方案,但其中涉及的改革内容多为指导性表述,相关部门没有及时跟进出台落地细则,有的自由贸易试验区从争取央行政策到政策批复落地需要耗时半年以上,导致自由贸易试验区金融创新缺少落地快、实操性强的方案。此外,我国金融监管力度不断加强,在整治金融乱象、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背景下,各个自由贸易试验区的金融创新改革也步入“整顿调整期”,减缓了金融政策细则的出台速度。
3.自由贸易试验区金融改革创新的辐射效应不强
截至2022年4月,全国已设立21个自由贸易试验区。这些自由贸易试验区在金融改革方面虽然做了大胆尝试,但各个自由贸易试验区的金融创新仍然处于探试阶段,真正在全国范围内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并不多。绝大多数自由贸易试验区的金融创新成果仅可在本地区小范围内先行推广,并没有对周边区域形成辐射效应。[②]
高质量发展背景下金融改革创新的制度优化
“最优金融结构”
“最优金融结构”是指金融运行体系中各类金融制度的设定与该经济体的产业机构、技术类型和企业种类相匹配,最适宜当地具有比较优势的产业发展的金融结构。不同地区、不同发展周期的最优金融结构是不完全一样的。一方面,一个地区的要素禀赋结构决定其最具比较优势的产业结构与技术类型,由产业特征决定金融需求的类型,比如绿色金融、普惠金融、科技金融、小微金融等;另一方面,不同的金融结构在安排资金规模、解决信息不对称、降低交易成本、分散金融风险等方面具有各自的特点。[③]
从宏观层面上看,如果某一地区的经济由中小企业主导,那么中小金融机构多一些可能是有益的,随着金融发展水平的提升,资本市场也可以发挥更大作用。如果将“最优金融结构”的概念应用于金融实践,我们可能应该更多地关注金融机构的功能而非金融机构的形态:第一,各个金融机构的功能是多元化的,例如美国的富国银行、摩根大通等,虽然更擅长于为大企业提供金融服务,不过近年来,在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方面也做得非常出色;第二,资本市场在金融体系中的定位和比重,并非完全由政府政策主导,经济、文化、法律等外部因素可能发挥更大的作用;第三,充分挖掘数字金融的普惠性,大型商业银行完全可以通过开放平台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供安全稳定的金融服务。
积极打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例如浙江省的“最多跑一次”,江苏省的“不见面审批”,山东省的“一次办好”,等等。需要注意的是,对于营商环境的评价不能单单以大型企业的感受为参照标准,而要更多考量中小微企业的实际感受。另外,仅靠政府“放管服”改革还不够,营商环境需要全员参与,虽然我国政府出台了很多“干货”政策,但一些基础企业和民众并不了解,导致了“有为政府”与“有效市场”之间的脱节。
对于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贵”“融资难”问题,单单依靠国有大型商业银行是不现实的。商业银行的经营本质决定其具有风险性、流动性、盈利性的特点,中小微企业的资质往往很难达到大型银行的信贷标准。如果通过政策强制要求商业银行为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服务,不仅不能达到可持续效果,可能还会影响整个金融系统的安全稳定性。普惠金融如此,绿色金融也如此,短期的政策鼓励治标不治本,无法形成长效机制。因此,对于中小微企业尤其是初创型企业而言,要解决其融资难题,还是应立足多层次资本市场的推进,从制度层面、法律层面整体推动有利于“社会资本形成”的政策集成。
“竞争中性”原则与“底线监管”原则
“竞争中性”原则,即对国企与民企一视同仁。加快实施“竞争中性”原则,既有助于当前我国深化国企改革,又有助于从政府主导产业政策向政府中性竞争政策转型,扩大主动对外开放能力,进一步以制度创新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深圳市提出“底线监管”原则,将法律底线之上的广阔空间留给市场主体,审慎干预。对一时看不准的事物,可采取“边创新边部署、边试点边应用、边监管边完善”的策略逐步推进。
政府应明确“做什么”与“不做什么”,既要落实对企业的自主经营权、知识产权、公平竞争的保护,又要对市场规律抱有“敬畏之心”。只有把营商环境搞好,把中小企业、民营企业搞活,整个社会经济自然富有活力,经济活,金融才能活;经济稳,金融才能稳。所以,防范金融风险、防范企业“担保圈”“担保链”风险,要看到产生这些金融风险的根源在哪里,到底是企业自身还是金融生态环境的原因,到底是金融机构还是金融制度的原因。
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关乎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2011年,浙江省温州市出现企业金融风险后,当地政府积极探索,在风险处置、机制建设、政策创新等方面形成了一套“温州做法”,为当地“担保圈、担保链”风险化解问题提供了有效的解决思路。例如,采用“一行一企一策”思路,逐个协商,通过分期代偿、平移贷款、先处置后代偿三种方式割断企业担保链;对少数涉及重大担保链的重点企业实施政策让利,将企业部分厂房改建成小微园分割出售或者支持企业工业用地实施“退二连三”,进而盘活企业资产,防止担保链核心企业出险而引发区域性金融风险;提出“分离式处置,清算式重整”的思路,剥离不良资产债务,将全部股权、未履行完毕合同为主要标的资产进行转让,实现企业无形资产的价值,提高债权人的偿债率。[④]
结合 “温州经验”,从制度优化层面提出以下四点建议:
第一,条块协同,金融机构与地方政府实现良性互动。充分运用清收、核销、打包、上划等各种处置措施,加快不良贷款处置,加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力度,确保实体经济得到有效流动性支持,避免在挤泡沫、去杠杆中实体企业“失血”过多。以府院联席会议和企业破产联席会议为基础,以政府积极有为、银行业同进同退、企业生产自救、司法保障有力为四大支柱,以各级实体化处置办为协调主力,围绕处置工作流程,共同搭建政银企法四方联动、市县镇企四级响应的处置工作机制。
第二,分类处置,有序推进金融风险防范与化解。化解企业风险没有万能的办法,只能根据不同企业的实际情况,采用“一企一行一策”思路分别化解,一方面坚持“有保有破”分类处置原则,将企业划分为保护、帮扶、破产重整、逃废债务四种类型,分别予以扶持、协调、处置与打击。另一方面,坚持银企主体原则,让企业优化生产、资产重组、债务重组开展自救,协调银行通过银团贷款、延缓追偿、授信聚拢、担保替换、破产推出、平移代偿、企业重组、外部收购等方式进行帮扶。
第三,府院联动,力推风险企业破产处置工作。借助府院联席会议制度,建立企业破产处置府院协调工作机制,协调解决法院在开展企业司法破产工作中遇到的需要行政部门支持的各种事项,为企业破产,包括民营企业重整中遇到的税收、信用修复、资产处置等方面的问题提供政策支撑。建立司法协调机制,在司法的框架下坚持司法审慎、协调优先的原则,开展预重整、诉外协调工作,更好地推进银行与企业之间的债权债务纠纷的化解。
第四,联防联控,完善社会诚信系统建设。坚持司法处置打击与诚信体系重建标本兼治,深入开展诚信体系建设宣传活动,定期曝光恶意逃废债企业、个人名单,建立风险企业资产变更信息共享机制,推进省、市、县三级信用平台纵向互联和各部门之间信息信用横向互通。
自由贸易试验区金融开放
第一,以自由贸易试验区金融开放为抓手,不断扩大金融改革创新的外部辐射效应。首先,自由贸易试验区运行多年来已经在金融改革创新方面积累了大量经验,未来自由贸易试验区应该更加注重金融改革的提质增效。既要注重金融创新成果的“流程优化”,又要适当增加金融创新成果的“核心内容”。其次,加快自由贸易试验区跨境金融业务发展。应在金融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优化自贸账户体系,探索资金流动自由化改革,央行要从政策方面给予支持。再次,自贸区金融发展应紧密结合我国“一带一路”建设,对接“一带一路”金融合作。通过人民币离岸金融创新,推动“一带一路”沿线金融基础设施发展。
第二,利用金融开放推动企业技术创新。只有抓住技术创新的“牛鼻子”,才能使我国企业在国际竞争中掌握主动权。充分激活企业技术创新的内生动力,离不开金融资本的支持。只有提高金融市场的价值发现功能,将更多资金投向技术创新型企业,才能够实现科技创新与金融资本的有机结合,形成两者相互促进的良性循环。但是,技术创新往往意味着投入大、风险高、周期长,为规避风险、提高资金收益率,金融机构需要对技术创新企业进行事前审查、事中跟进和事后监督,这些都会增加交易成本,降低资金配置效率。而金融发展可以提高整个金融系统的运转效率,进而促进企业技术创新。下一步金融发展的重点方向是有序推进金融开放。金融开放既包括资本账户、股票市场的开放,还包括金融部门的对外开放。因此,利用金融部门的开放推动企业技术创新是一个重要窗口期。
高质量发展背景下金融改革的未来展望
在高质量发展背景下,要加强金融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尤其要注重金融政策支持、营商环境改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同时要发挥金融生态环境各个子系统之间的协同配合,在做好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的基础上,加强金融合作、金融创新、金融监管,具体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优化金融市场结构,重点补齐直接融资市场短板。金融市场环境是整个金融生态建设中的核心内容,也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金融支撑。整体来看,我国在打造多元化金融结构方面取得了一系列进展,但市场融资环境仍以商业银行为主体,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依然薄弱,与美国、英国等发达国家存在较大差距。具体而言,应形成政策性金融、商业性金融、非银金融共同参与的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框架,整合各地区优势金融资源,充分发挥证券、基金、保险在支持企业对外投资中的作用。要不断深化金融供给侧改革,加快构建风险投资、银行信贷、债券市场、股票市场协调推进的金融支持服务体系,提高直接融资比重。
第二,完善社会信用体系,维护金融安全。良好的信用法治环境是金融生态环境“软实力”的体系,信用法治环境对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正向积极作用。应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信用信息共享和违法失信惩戒联动机制,通过对企业精准“画像”增强银企互信,健全金融风险防控长效机制。另外,要重视金融安全工作,尽快实现各地区金融风险监测预警全覆盖,加强对金融机构的业务监管,规范业务标准流程,严格控制增量风险。
第三,完善政策配套支持,优化营商环境。政府管理环境主要体现在金融政策支持和营商环境优化。应形成科学有效的金融政策工具包,充分激发政府、市场、社会三种力量,同时注重政策协调搭配,对于重点企业、重要项目、重大资金可创新金融政策机制,采取“一事一策”。要对标国际营商环境标准,提高对外开放水平,提升外资投资便利化水平,不仅支持本土企业“走出去”,还要吸引外资企业“走进来”,要重点优化自贸区金融配套服务,优化通过流程,降低通关成本,健全外贸企业融资、保险等服务功能。
(编辑 宋斌斌)
近期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农村工作会议,都强调了增加低收入群体的收入水平,防止脱贫人口返贫。这个精神不仅具有现实意义,即拉动消费、促进经济增长,而且也具有长远的历史意义,即加快推进共同富裕的步伐。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在全党大兴调查研究的工作方案》,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鉴于目前有关乡村振兴和县域经济定性的研究论述较多,而针对具体脱贫县收入增长的定量调查研究较少,我们对河北省脱贫的赞皇县脱贫人口收入增长做了详细深入的调查分析。
纯收入与可支配收入两口径比较
目前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城乡居民收入数据采用可支配收入统计口径,而传统农村调查和当前乡村振兴局系统采用纯收入统计口径。
两口径的定义
在城乡二元结构下,城乡居民收入统计采用不同的口径。对城镇居民的调查由统计局城市调查队实施,使用住户抽样调查方法,记录其全年所有收入,扣除缴纳的税款、社保费用及其他必要项目,剩余即为城镇家庭的可支配收入。
农村居民与城镇居民生产生活方式有较大不同,在收入统计中长期采用农村住户纯收入口径。调查由基层统计站点实施,采用抽样或普查方式,记录农村住户当年从各个来源得到的总收入,扣除相应支出后的收入总和。必须扣除的支出一般包括家庭经营必须费用支出、生产性固定折旧、赠送农村亲友支出、税费支出和财产性、转移性义务支出。
二者的计算公式为:
可支配收入=家庭总收入-交纳个人所得税-个人交纳的社会保障支出-记账补贴
纯收入=总收入-家庭经营费用支出-税费支出-生产性固定资产折旧-调查补贴-赠送农村内部亲友支出
由于绝对贫困人口主要集中在农村地区,国家脱贫攻坚工作主要面向农村贫困居民,在对农村贫困户建档立卡时沿用了家庭和人均纯收入这一统计口径。原国务院扶贫办和国家乡村振兴局采用对建档立卡人口的信息逐级汇总的方法得到农村贫困人口的纯收入。
纯收入统计的改革
农村居民纯收入是针对传统小农经营模式而设定的口径,特别是在农民以非正规就业为主,缺少必要的社会保障支出时较为适用。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农村居民就业和经营的正规性不断提高,收入来源更加多样,社会保障逐步完善,纯收入统计的内涵过于狭窄。另一方面,农村居民纯收入统计的规范化、标准化程度低,各地把握的尺度有所不同,对了解农村居民实际收入水平和制定相应政策都造成了影响。
面对新形势,国家统计局从2013年开始实施城乡一体化住户调查,统一发布全体居民可支配收入和按常住地区分的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在“十二五”期间仍推算发布农村居民纯收入;从2016年开始,不再推算发布农村居民纯收入。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有关解释,农村居民原纯收入口径与现行可支配收入口径的区别在于,可支配收入需从纯收入中扣减缴纳的社保费用等转移性支出和生活贷款利息等财产性支出。
但是,目前乡村振兴局掌握的建档立卡脱贫人口信息汇总系统仍然以纯收入为统计口径。在比较乡村振兴局数据和统计局数据时需要注意口径的计算和转换。
表1 两类统计项目比较
调查对象 |
统计项目 |
实施机构 |
调查方法 |
计算方法 |
2016年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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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居民 |
可支配收入 |
统计局城调队 |
住户抽样 |
依据抽样原始数据计算 |
一般农村居民 |
纯收入 |
统计局农调队 |
住户抽样 |
依据抽样原始数据计算 |
贫困农村居民 |
纯收入 |
扶贫办 |
建档立卡 |
逐级汇总 |
2016年以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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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居民 |
可支配收入 |
统计局城调队 |
住户抽样 |
依据抽样原始数据计算 |
一般农村居民 |
可支配收入 |
统计局农调队 |
住户抽样 |
依据抽样原始数据计算 |
贫困农村居民 |
纯收入 |
扶贫办/乡振局 |
建档立卡 |
逐级汇总 |
分析思路
在赞皇县调研过程中,县乡振局提供了脱贫人口的人均纯收入数据,及其中工资性、经营性、财产性和转移性的明细分类。而根据石家庄市统计年鉴的有关数据,利息支出只占农村居民支出很小的部分;社保支出相对利息支出之比较高,整体占比依然不高,而且仅影响转移净收入的多少。因此,在以下的分析中先将赞皇县脱贫人口的纯收入和统计年鉴中的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做大致的比较,然后计算四类收入增长情况和对总收入增长的贡献率,最后计算农村居民的平均社保支出比例,用农村居民的人均可支配收入加上平均社保支出,在纯收入口径下比较赞皇县脱贫人口和石家庄市农村居民的收入差距。这样就能对数据的可比性和分析的严谨性做较好的协调。
赞皇县脱贫人口的收入增长情况
根据石家庄市2021年统计数据,赞皇县2020年末城镇常住人口8.18万人,农村常住人口15.67万人。根据赞皇县提供的资料,该县建档立卡的脱贫人口在2022年有15564人,大致占农村居民的10%。
表2报告了河北省、石家庄市和赞皇县城乡居民2015年以来的收入增长情况。赞皇县脱贫人口自脱贫攻坚以来收入有了显著增长。2015年,赞皇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人均收入按纯收入口径统计只有1800余元,远低于该县农村居民的人均可支配收入,更低于河北省、石家庄市农村居民11000余元的人均可支配收入。
2020年,赞皇县脱贫人口的人均纯收入达到8150.79元,相当于全省农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49.5%,石家庄市农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48.1%,赞皇县农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3.4%,反映了赞皇县脱贫攻坚工作的巨大成效。
表2 河北省、石家庄市、赞皇县城乡人均可支配/纯收入(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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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
2016 |
2017 |
2018 |
2019 |
2020 |
2021 |
2022 |
河北省 |
城镇居民 |
人均可支配收入 |
26152.16 |
28249.39 |
30547.76 |
32977.18 |
35737.68 |
37285.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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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村居民 |
11050.51 |
11919.35 |
12880.94 |
14030.89 |
15373.08 |
16467.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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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石家庄市 |
城镇居民 |
28168.32 |
30459.26 |
32928.56 |
35563.04 |
38550.24 |
40246.55 |
|
|
|
农村居民 |
11441.60 |
12345.47 |
13345.00 |
14517.85 |
15853.49 |
16947.38 |
|
|
||
赞皇县 |
城镇居民 |
21556.90 |
23302.26 |
25167.00 |
27130.00 |
29300.00 |
30502.00 |
|
|
|
农村居民 |
5083.58 |
5729.21 |
6417.00 |
8054.00 |
8980.00 |
9771.0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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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贫人口 |
人均纯收入 |
1822.42 |
3873.01 |
4418.65 |
5494.15 |
5699.36 |
8150.79 |
10548.62 |
12091.00 |
数据来源:河北省统计年鉴、石家庄市统计年鉴、赞皇县资料
表3计算了人均收入的历年增速。河北省和石家庄市农村居民人均收入的增长较为平稳,保持在8%左右,2019年收入增长较快,超过9%,2020年增速降至7%左右。赞皇县农村居民和脱贫人口收入增速显著高于省市全体农村居民的水平。赞皇县农村居民人均收入增速2020年前保持在10%以上,2018年达到25.5%。赞皇县脱贫人口的人均收入在脱贫攻坚初期的2016年增长了112.5%,2017年增长了14.1%,达到4000元以上;但是在2019年仅仅增长了3.7%;2020年以后恢复了较快增长。
表3 河北省、石家庄市、赞皇县农村人均收入增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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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
2017 |
2018 |
2019 |
2020 |
2021 |
2022 |
河北省 |
7.9% |
8.1% |
8.9% |
9.6% |
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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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家庄市 |
7.9% |
8.1% |
8.8% |
9.2% |
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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赞皇县 |
12.7% |
12.0% |
25.5% |
11.5% |
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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赞皇县脱贫人口 |
112.5% |
14.1% |
24.3% |
3.7% |
43.0% |
29.4% |
14.6% |
数据来源:河北省统计年鉴、石家庄市统计年鉴、赞皇县资料
从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差距来看(见表4),石家庄市城乡差距大于全省水平,原因在于城镇居民收入相对全省水平较高。赞皇县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大幅高于石家庄市和河北省水平,其中农村居民收入过低是主要原因。从发展趋势来看,河北省、石家庄市、赞皇县的城乡差距都呈缩小趋势。赞皇县的脱贫攻坚工作对缩小县域城乡差距有重大贡献。
表4 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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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
2016 |
2017 |
2018 |
2019 |
2020 |
河北省 |
2.367 |
2.370 |
2.372 |
2.350 |
2.325 |
2.264 |
石家庄市 |
2.462 |
2.467 |
2.467 |
2.450 |
2.432 |
2.375 |
赞皇县 |
4.240 |
4.067 |
3.922 |
3.369 |
3.263 |
3.122 |
数据来源:河北省统计年鉴、石家庄市统计年鉴
按四种收入项目对赞皇县城乡居民收入分析
收入统计的四种项目是工资性收入、经营性收入、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经营性收入、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减去了相应的必要支出,统计为经营净收入、财产净收入和转移净收入。纯收入和可支配收入主要在财产性和转移性支出的扣除上有所调整。
四项收入的具体构成
1.工资性收入。工资性收入主要包括工资、从政府或雇主获得的实物福利折价、其他工资性收入。其他工资性收入主要包括住房公积金、辞退费、稿费翻译费等劳动所得。
和城镇居民相比,农村居民的工资性收入绝对数额和占总收入比例都较低,其中又以工资为主,其他劳动所得很少。由于就业机会不多,贫困人口工资性收入比其他农村居民更低,脱贫攻坚工作大幅提高了他们的工资性收入。根据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精神,促进脱贫人口就业,加快工资收入增长是巩固脱贫攻坚工作、防止发生大规模返贫的主要工作方向。
2.经营性收入。经营净收入是居民从事农业、工业、服务业经营活动,扣除各种成本和必要支出后得到的净收入。农村居民的经营性收入占总收入比例一般高于城镇居民,其中第一产业经营收入占主要部分;第三产业经营收入近年来增长迅速,接近甚至超过第一产业经营收入。
以石家庄市农村居民为例,人均经营净收入在2014年到2020年之间从1989.67元增长到3557.34元。第一产业经营收入在1500元上下浮动,占比呈下降趋势。第三产业经营收入的数量和占比都有明显的提升。第二产业经营收入也有一定增长,但所占比例较低。2016年以前,经营性收入统计上存在“其他”项,但是综合多年情况,经营净收入发展的总体趋势是明确的。
在石家庄市,第一产业中的农业和畜牧业是主要收入来源,林业和渔业收入极低。这反映了自然资源禀赋对农民经营状况的强烈影响。第三产业中批发零售和交通运输是农村获得收入的主要行业。第二产业中制造业收入份额近年来显著提高,占第二产业经营收入的绝大部分;建筑业和采矿业急剧下降,采矿业收入近年来已经接近于0。
贫困人口受制于资源禀赋,经营性收入的增长殊为不易。但是赞皇县具有丘陵、山地、森林、经济作物、知名景区等各种资源,自然资源禀赋在石家庄市乃至河北省都有突出特点。如果赞皇县能利用市场机制较好地开发各种资源,实现林果业和旅游业转型提升,将有效提高农村居民和脱贫人口的经营性收入。
3.财产净收入。财产净收入主要包括利息净收入、红利收入、转让承包土地租金、财产出租租金、自有住房虚拟租金等类别。
城镇居民的财产净收入大部分来源于自有住房的虚拟租金。农村居民没有住房的虚拟租金,财产积累少,财产净收入对收入增长贡献较小。农村居民相对较高的财产性收入有转让承包土地收入和出租房屋收入。根据石家庄市统计年鉴,2020年农村居民人均财产净收入达431.74元,其中转让承包土地收入为148.86元,出租房屋收入为108.04元,红利分配、出租机械等其他收入不超过百元。
财产净收入与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一起可视为市场机制带来的收入。脱贫人口特别缺乏财产积累,土地开发和流转的程度较低,财产净收入一般来说只能作为工资性、经营净收入的补充。发展现代农业、旅游业,提高承包土地、农村住房等要素的市场价值,是促进农民财产净收入增长的必经之路。
4.转移净收入。转移净收入是转移性收入减去个人所得税、社保支出等在内的转移性支出的净值。社会保障支出只计算自付部分。城乡居民的转移性收入均以养老金收入为主。农村居民的养老金收入中,离退休金和新农合养老金占有较大比例。
转移净收入的增长在脱贫攻坚工作初期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为巩固脱贫攻坚,打破城乡二元结构,今后的工作应以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缩小城乡社保差距为着力点。
省市县居民四类收入比较
表5比较了历年河北省、石家庄市、赞皇县城乡居民的人均四类收入。城乡居民均以工资性收入为主要来源,城镇居民的工资性收入更高,经营净收入低于农村居民。相对于河北省水平,石家庄市城镇居民的工资性收入略低,农村居民的工资性收入较高,城乡居民的经营净收入都较低。
赞皇县脱贫人口工资性收入和经营净收入低于河北省和石家庄市的水平;工资性收入在2020年以后增长明显;经营净收入虽然也有增长,与全省、全市农村居民的平均水平仍然差距较大。
城镇居民的财产净收入和转移净收入一般高于农村居民的水平。石家庄市农村居民的两类收入与全省水平相近,财产净收入略高于全省水平。但是赞皇县脱贫人口的两项收入均高于省市平均水平。其中转移净收入2020年到2022年均高于2000元。调研得知,县政府为脱贫人口提供社保补贴,脱贫人口转移性支出中自付费用很少。而赞皇县脱贫人口的财产净收入显著高于省市农村居民的平均水平。其原因是赞皇县将政府(包括中央、省、市、县四级政府)划拨的产业衔接资金进行产业项目投资,形成村级资产,让全体脱贫户享有该资产的收益权。产业经营主体每年按照协议约定的6%的资产收益率向脱贫户分红。代表性的产业经营主体如利通商贸公司,是知名品牌“六个核桃”最重要的原料供货商。赞皇县每产业衔接资金每年的投资收益大约为2160万元,分红可以使脱贫人口每年人均财产净收入达到1000元以上。投资收益分红是加快推进乡村振兴和共同富裕工作中值得进一步研究的重要经验。
表5 河北省、石家庄市、赞皇县人均四项收入分解(单位:元)
|
2016 |
2017 |
2018 |
2019 |
2020 |
2021 |
2022 |
河北省城镇居民 |
|||||||
可支配收入 |
28249.39 |
30547.76 |
32977.18 |
35737.68 |
37285.67 |
|
|
工资性收入 |
18031.94 |
19495.96 |
20988.00 |
22792.84 |
23602.39 |
|
|
经营净收入 |
1983.29 |
2139.21 |
2436.18 |
2749.88 |
2850.74 |
|
|
财产净收入 |
2512.55 |
2724.14 |
2966.02 |
3225.41 |
3435.22 |
|
|
转移净收入 |
5721.61 |
6188.45 |
6586.97 |
6969.56 |
7397.32 |
|
|
河北省农村居民 |
|||||||
可支配收入 |
11919.35 |
12880.94 |
14030.89 |
15373.08 |
16467.04 |
|
|
工资性收入 |
6263.25 |
6840.90 |
7454.10 |
8120.00 |
8598.39 |
|
|
经营净收入 |
3970.00 |
4227.90 |
4611.55 |
5099.08 |
5517.22 |
|
|
财产净收入 |
257.47 |
274.23 |
298.71 |
323.00 |
351.65 |
|
|
转移净收入 |
1428.64 |
1537.91 |
1666.53 |
1831.00 |
1999.79 |
|
|
石家庄市城镇居民 |
|||||||
可支配收入 |
30459.26 |
32928.56 |
35563.04 |
38550.24 |
40246.55 |
|
|
工资性收入 |
19772.09 |
20598.35 |
20136.00 |
22155.26 |
22630.42 |
|
|
经营净收入 |
2199.70 |
2543.12 |
2496.00 |
2423.65 |
2774.77 |
|
|
财产净收入 |
2817.16 |
3033.34 |
6782.00 |
6788.92 |
6945.79 |
|
|
转移净收入 |
5670.31 |
6753.76 |
6149.00 |
7182.41 |
7895.57 |
|
|
石家庄市农村居民 |
|||||||
可支配收入 |
12345.47 |
13345.00 |
14517.85 |
15853.49 |
16947.38 |
|
|
工资性收入 |
9263.57 |
9866.77 |
10662.00 |
11290.64 |
11037.91 |
|
|
经营净收入 |
2402.45 |
2437.86 |
2415.00 |
2828.86 |
3557.34 |
|
|
财产净收入 |
103.54 |
178.22 |
267.00 |
383.13 |
431.74 |
|
|
转移净收入 |
575.91 |
862.45 |
1174.00 |
1350.87 |
1920.38 |
|
|
赞皇县脱贫人口 |
|||||||
纯收入 |
3873.01 |
4418.65 |
5494.15 |
5699.36 |
8150.79 |
10548.62 |
12091.00 |
工资性收入 |
2648.27 |
2260.33 |
2277.95 |
2046.07 |
4361.49 |
6148.79 |
7363.42 |
经营净收入 |
694.51 |
836.85 |
552.53 |
541.44 |
713.19 |
947.27 |
1148.65 |
财产净收入 |
58.51 |
48.21 |
241.96 |
531.75 |
925.11 |
1077.01 |
1233.28 |
转移净收入 |
471.72 |
1273.27 |
2421.71 |
2579.53 |
2150.99 |
2375.55 |
2345.65 |
数据来源:河北省统计年鉴、石家庄市统计年鉴、赞皇县资料
工资性收入和经营性收入是市场化程度较高的收入,而且在纯收入和可支配收入两个口径中变化不大。比较赞皇县脱贫人口和省市全体农村居民的工资性收入和经营性收入。图2显示,从2015年到2019年,赞皇县脱贫人口的工资性收入相当于河北省农村居民的30%左右,石家庄市农村居民的20%左右。2020年,赞皇县脱贫人口的工资性收入提高到河北省农村居民的50.7%,石家庄市农村居民的39.5%。
赞皇县脱贫人口在经营净收入方面的差距更大(见图3),最高不超过河北省农村居民的20%和石家庄市农村居民的33%,2018年到2020年间的相对比例更低。由此可见赞皇县脱贫人口在经营净收入上的差距具有持续性,没有明显改善趋势。
四类收入对收入增长的贡献率
贡献率是收入增长分析中的重要指标,某项收入对收入增长的贡献率定义为:
(该项收入增量/总收入增量)×100%。
表6报告了四类收入对收入增长的贡献率。从河北省农村居民情况看,工资性收入的贡献率是最高的,但是低于全省所有居民的水平。经营净收入的贡献率5年中保持上升趋势,在2020年增至38.2%,与工资性收入的贡献率43.7%相去不远。财产净收入的贡献极低,在2%上下。转移净收入的贡献率低于全省居民的水平,但均高于10%。
石家庄市农村居民四类收入的贡献率变化较大。工资性收入在2016年对收入增长的贡献达200%以上,而2020年急剧下降至负值,成为收入增长的拖累因素。经营净收入贡献率发展趋势正好相反,从2016年的-66%迅速上升到66.6%,成为收入增长的主要动力。财产净收入的贡献率在2016年也是负值,其后4年转正,高于全省农村居民的平均水平。转移净收入的贡献率在2017年由负转正,之后持续大幅高于全省农村居民的平均水平,在2020年成为仅次于经营净收入的收入增长主要动力。石家庄市农村居民收入增长的表现应当视为省会和工商业中心城市受新冠疫情冲击的反映。
赞皇县脱贫人口的收入增长趋势与全省全市农村居民的情况都有较大不同。分阶段来看,2016年,赞皇县脱贫人口的四类收入贡献率和趋势与全省、全市的情况大体一致。2017年和2018年是第二个阶段,转移净收入成为脱贫人口收入增长的主要动力,达到100%以上,其他几类收入贡献较低,甚至有不同程度的负面作用。
2019年,赞皇县实施面向脱贫人口的产业投资分红以后,财产净收入的贡献率达到140.2%。转移净收入的贡献率依然较高,但是已经开始下降,工资性收入和经营净收入的贡献率均为负值。脱贫攻坚工作通过财产净收入将脱贫人口的人均收入稳定在4000元以上,达到5000余元。
2020年以后,赞皇县脱贫人口的收入增长模式转入正轨。工资性收入成为主要动力,而且在2020年没有受到疫情冲击。但是经营净收入的增长依旧不理想,低于全省全市农村居民的水平。财产净收入和转移净收入的贡献率大幅缩小。
表6 河北省、石家庄市、赞皇县四项收入的贡献率
|
2016 |
2017 |
2018 |
2019 |
2020 |
2021 |
2022 |
河北省全体居民 |
|||||||
工资性收入 |
60.9% |
63.4% |
59.9% |
61.1% |
51.1% |
|
|
经营净收入 |
12.6% |
10.8% |
16.3% |
17.2% |
16.2% |
|
|
财产净收入 |
7.8% |
7.5% |
8.0% |
7.5% |
9.7% |
|
|
转移净收入 |
18.7% |
18.3% |
15.8% |
14.3% |
23.0% |
|
|
河北省农村居民 |
|||||||
工资性收入 |
52.0% |
60.1% |
53.3% |
49.6% |
43.7% |
|
|
经营净收入 |
32.8% |
26.8% |
33.4% |
36.3% |
38.2% |
|
|
财产净收入 |
2.7% |
1.7% |
2.1% |
1.8% |
2.6% |
|
|
转移净收入 |
12.5% |
11.4% |
11.2% |
12.3% |
15.4% |
|
|
石家庄市农村居民 |
|||||||
工资性收入 |
214.6% |
60.3% |
67.8% |
47.1% |
-23.1% |
|
|
经营净收入 |
-66.0% |
3.5% |
-1.9% |
31.0% |
66.6% |
|
|
财产净收入 |
-18.2% |
7.5% |
7.6% |
8.7% |
4.4% |
|
|
转移净收入 |
-30.5% |
28.7% |
26.6% |
13.2% |
52.1% |
|
|
赞皇县脱贫人口 |
|||||||
工资性收入 |
78.0% |
-71.1% |
1.6% |
-113.0% |
94.5% |
74.5% |
78.8% |
经营净收入 |
14.5% |
26.1% |
-26.4% |
-5.4% |
7.0% |
9.8% |
13.1% |
财产净收入 |
2.7% |
-1.9% |
18.0% |
141.2% |
16.0% |
6.3% |
10.1% |
转移净收入 |
4.8% |
146.9% |
106.8% |
76.9% |
-17.5% |
9.4% |
-1.9% |
数据来源:河北省统计年鉴、石家庄市统计年鉴、赞皇县资料
石家庄市城乡居民的转移性支出
表7报告了根据石家庄市统计年鉴整理的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转移性支出情况。其中个人所得税支出较低,社会保障支出较高,农村居民两项支出均低于城镇居民。从2014年到2020年,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支出呈现出波动性增长趋势,城镇居民从1039.55元增至1436.01元,农村居民从124.15元增至299.19元。
社会保障支出中,城乡居民均以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为主。城镇居民缴纳的养老保险金额高于医疗保险,农村居民相反,个人缴纳的医疗保险近年来一般高于养老保险。城镇居民还缴纳相当数量的失业等其他保险,农村居民的其他保险缴纳接近于0。
城镇居民的转移性支出占可支配收入的比例在4%到5%之间,其中社保支出占比在4%左右。农村居民转移性支出占可支配收入的比例在2%左右,其中社保支出占比在1%到2%之间,平均值为1.66%。由此可以较严格地估计脱贫人口与全体农村居民在纯收入口径下的收入差距。表8报告了计算结果,赞皇县脱贫人口的人均收入达到全体农村居民的82.1%。
表8 赞皇县农村人均纯收入及收入差距估计
|
2015 |
2016 |
2017 |
2018 |
2019 |
2020 |
赞皇县脱贫人口 人均纯收入 |
1822.42 |
3873.01 |
4418.65 |
5494.15 |
5699.36 |
8150.79 |
赞皇县农村居民 人均纯收入估计值 |
5167.97 |
5824.31 |
6523.52 |
8187.70 |
9129.07 |
9933.20 |
脱贫人口收入与全县农村居民纯收入之比 |
35.3% |
66.5% |
67.7% |
67.1% |
62.4% |
82.1% |
数据来源:石家庄市统计年鉴、赞皇县
表7 石家庄市城城乡居民的转移性支出(元)
|
2014 |
2015 |
2016 |
2017 |
2018 |
2019 |
2020 |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
26071.11 |
28168.32 |
30459.26 |
32928.56 |
35563.04 |
38550.24 |
40246.55 |
城镇居民人均转移性支出 |
1187.90 |
1204.48 |
1449.54 |
1648.86 |
1431.00 |
1582.16 |
1711.53 |
个人所得税 |
20.63 |
19.63 |
30.50 |
37.20 |
75.00 |
50.13 |
41.98 |
社会保障支出 |
1039.55 |
1079.73 |
1259.62 |
1445.61 |
1127.00 |
1261.75 |
1436.01 |
(1)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 |
640.41 |
658.63 |
805.50 |
970.35 |
765.00 |
827.65 |
953.48 |
(2)个人缴纳的医疗保险 |
337.54 |
341.11 |
344.36 |
378.58 |
304.00 |
363.76 |
386.95 |
(3)个人缴纳的失业保险 |
43.82 |
48.60 |
53.43 |
45.76 |
26.00 |
30.29 |
33.81 |
(4)其他社会保障支出 |
17.78 |
31.39 |
56.33 |
50.92 |
33.00 |
40.05 |
61.77 |
其他转移性支出 |
略 |
略 |
略 |
略 |
略 |
略 |
略 |
转移性支出占比 |
4.56% |
4.28% |
4.76% |
5.01% |
4.02% |
4.10% |
4.25% |
社保支出占比 |
3.99% |
3.83% |
4.14% |
4.39% |
3.17% |
3.27% |
3.57% |
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
10541.72 |
11441.60 |
12345.47 |
13345.31 |
14518.00 |
15853.49 |
16947.38 |
农村居民人均转移性支出 |
151.53 |
256.16 |
193.07 |
324.35 |
276.00 |
373.44 |
355.34 |
个人所得税 |
2.44 |
1.33 |
0.91 |
0.49 |
10.00 |
12.32 |
25.95 |
社会保障支出 |
124.15 |
194.34 |
162.59 |
296.21 |
216.00 |
306.97 |
299.19 |
(1)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 |
74.32 |
99.40 |
72.08 |
92.42 |
72.00 |
120.06 |
116.19 |
(2)个人缴纳的医疗保险 |
46.42 |
92.86 |
87.76 |
199.43 |
139.00 |
181.05 |
175.92 |
(3)个人缴纳的失业保险 |
0.68 |
0.68 |
1.19 |
0.93 |
0.00 |
0.97 |
1.15 |
(4)其他社会保障支出 |
2.72 |
1.40 |
1.56 |
3.44 |
5.00 |
4.89 |
5.92 |
其他转移性支出 |
略 |
略 |
略 |
略 |
略 |
略 |
略 |
转移性支出占比 |
1.44% |
2.24% |
1.56% |
2.43% |
1.90% |
2.36% |
2.10% |
社保支出占比 |
1.18% |
1.70% |
1.32% |
2.22% |
1.49% |
1.94% |
1.77% |
数据来源:石家庄市统计年鉴
政策启示
以上分析可见,赞皇县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仍然较大,脱贫人口收入结构有待巩固优化,应当把加快提高农村居民特别是脱贫人口人均收入作为缩小城乡经济差距、破除二元社会结构工作重点。
首先,必须把工资性收入增长作为促增收、防返贫的最主要工作来抓。这就需要继续扩大有效投资,增加工商业就业机会。
第二,发挥赞皇县在林果资源、知名景区等方面的比较优势,重视提高县域农村居民和脱贫人口的经营净收入。
第三,在脱贫攻坚过程中,依靠产业投资分红的模式,财产净收入增长对赞皇县脱贫人口收入增长的贡献巨大。赞皇县应进一步构建高效合理的资源交易和收益分享机制,力争把脱贫人口的财产性收入维持在较高水平上。
第四,通过脱贫攻坚工作的努力,赞皇县脱贫人口的转移净收入已经达到省市全体农村居民的人均水平。赞皇县在中长期应当把在县域范围内缩小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在社会保障方面的收入差距作为努力方向,为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在县域内率先破除城乡二元社会结构的要求做出成效。
(编辑 尚鸣)
中央与地方事权财权不匹配的问题
近年来,中央与地方事权财权不匹配的矛盾有所加剧。尤其是在当前经济下行期,一般预算收入萎缩,房地产低迷引致土地出让收入大幅下降,地方政府入不敷出制约着“挑大梁”的能力。不过,目前地方债务还能展期,还能借新还旧,日子还能过得去,但财政赤字的问题是在恶化的。看一季度数据,中长期贷款总量还不错,但居民的消费贷款和房贷基本没有了,贷款主要集中在融资平台,用途偏于基建。融资平台是准财政的平台,它是不完全市场化的企业。人们习惯通过投资拉动需求,借新债还旧债,但现在需要考虑治本之路,要坚持改革的方向。
与债务相关的周期性问题(二级标题)
我国目前面临严重的政府债务问题,但实际上政府债务也是一个全球性问题,财政退坡是疫情过后各国存在的普遍现象,长时间的高赤字率困扰着各国政府。
我国政府尤其是地方政府的资产负债率,近年来显著抬升,屡创新高。历史上,前期的资产负债表受损,都会掣肘下一年财政支出的力度。近期中央强调“着力扩大有收入支撑的消费需求、有合理回报的投资需求、有本金和债务约束的金融需求”,对地方政府融资和投资质量的改进提出了指导意见。
我们梳理了过去50-60年全球各国政府的负债率数据,用一个时间线进行表达。从中可以看到,自20世纪70年代开始,全球各国政府的债务杠杆率在逐步攀升,这个攀升过程还伴随着利率的下降。尤其是过去3年疫情防控期间,各国的财政杠杆率上升得更快,斜率更加陡峭。总体而言,在经历疫情过程中,利率总体是下降的。
所以债务问题,归根结底是一个短周期的跨期选择问题,这也可以用人性来解释,有人喜欢寅吃卯粮、喜欢欠债,先把今天的事情摆平,未来还债是后来人或下一代人的事情,这显示出人的某种弱点。但就眼下而言,我们不清楚如果突破红线,未来会是一个什么样的结局。
当然,财政货币政策配合,金融放开贷款,利率降到零,听上去挺吸引人的。但问题是,如果债务率还往上走,利率还往下降,降到零、降到负,会是一个什么情况?人类使用货币有几千年历史,中央银行的历史也就一百多年,全球信用货币的历史也就几十年的时间。把利率降到零甚至降到负,到底是什么原因?它和债务之间是什么联系?是债务引起了利率下降,还是利率下降迎来债务的增加?其中的因果关系很复杂。
全社会负债情况综合评估(二级标题)
再看一个短期的问题。财政很重要的一个功能是逆周期调节。当前各国防疫政策优化之后,经济确实是在自发性修复,只是各国经济上升的程度有高有低。总体而言,今年上半年自发性修复的趋势还会延续,这有助于缓解财政的困难。不过,各国经济修复所需时间的长短,取决于这个经济体在疫情防控期间是否受损以及受损的程度。这是考虑今年财政的短期逆周期调节的很重要的一个基本面。
考虑财政问题,不能只就财政讲财政,因为财政的另外一方面是综合资产负债表,要综合评估政府资产负债表、企业的资产负债以及居民资产负债表。我们看过去3年疫情防控期间中国的状况。首先,中国的居民资产负债表严重受损,几乎是世界各国受损最严重的,因为我们是第一个进入疫情的国家,但几乎最后一个走出疫情,持续时间最长。
再看企业情况。疫情峰值迅速过去,经济将回升。然而,由于前期现金流不断恶化,使得企业资产负债率明显攀升。与过往经济上升期不同,这一攀升并非由于企业主动加大负债所引起,而更多是资产负债表较快收缩的被动结果,已经形成“资产负债表受损”。当然也有比我们更严重的国家。
从国际经验来看,一旦企业资产负债表明显受损,短期内要恢复其信心比较困难,往往还要经历一段修复期,其间企业的负债行为将比较谨慎。直至资产负债率重回历史中位之后,伴随着投资回报率的不断抬升,中长期信贷才有望实现真正扩张。
最后看政府资产负债情况。
考虑财政问题,要建立在疫后的政府、企业、居民资产负债表的综合评估,及对整个社会受损分析的前提基础上。全球各国在疫情之后,财政政策的力度都有所减缓,不管是欧美国家还是亚洲国家。去年年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今年两会都提到了财政要加力提效。但我们估算,今年广义财政赤字率可能要降下来。全球各国的情况可能大同小异。我们的依据不是两会公布的狭义财政赤字率3%,是把广义财政的几本账都加在一起做的预测。
过去几年,政府的资产负债率是在攀升的,资产负债表受损,会约束未来的财政支出强度,这是从短周期而言,未来的风险包括地方准财政的风险,今年也许是一个暴露的偏高峰时期。
作为传统拉动经济增长手段之一的城投平台,虽然我们不一定完全打破地方政府对城投的依赖,但与城投相关的那些金融资产以及票据的违约率,天然的和地产、地方财力挂钩。目前经济确实有修复,但财政方面,由于过去的种种原因,一定程度上是滑坡的。国家统计局公布的财政赤字数据和我们估算的广义财政赤字率是有差异的。我们可能还处于风险高发期。
中国改革开放40年,一个比较成功的经验是渐进式改革,中间即使出现了问题,但不是推倒重来,而是“在线修补”,这个逻辑是很重要的。过去几年,财政问题特别是地方财力问题尤为突出。我们不希望过于依靠基建或房地产拉动经济,要通过扩大国内需求,特别是扩大消费拉动经济发展。但这个过程不能操之过急,否则就会带来整个经济的痛苦,并影响到财政收入。比如说房地产比重太高,如果一下子过分限制,就会给地方财力带来困难,甚至使得地方债务问题恶化,大家都不敢拿地了,政府的收入来源受到很大影响(见图5)。所以在短期内,要稳定住内生性动能,把一般的税收收入以及基金收入预算稳住,在这个基础上,逐步调整经济结构。
要区分存量和增量(二级标题)
做好存量是有足够的空间的,这样可以稳住内生性经济动能在线修补。建议可以参照贵州遵义模式、江苏镇江模式,通过不断借新还旧、展期、债务置换,逐步解决。增量上可以减少贷款、专项债等财政融资,增加一般债。
英国前金融监管局长特纳写了《债务与魔鬼》一书,讲全球债务问题,其中有很大篇幅讲了中国的债务问题。他有一个很鲜明的观点,认为中国的债务问题不会是一个太大的问题。当时西方很多人唱空中国经济、唱空中国债务问题,而特纳明确认为中国的债务不是问题,其原因在于中国的国有体制,因为这些债务人本质上是国有企业,是融资平台;债权人都是商业银行,商业银行背后是储户。既然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属于国有体制,在这个英国人看来,这就是一个左口袋和右口袋的问题。当然这两者的债权债务关系也不能直接抹平,但它是可以转换的,或者可以展期,这和西方的市场经济是不一样的。在市场经济中,如果市场机构(主体)资不抵债就只能破产,在中国则可能很难实现破产。
存量问题,现在至少不要恶化。今年年初的苗头不好,大量的新增贷款流向融资平台,这个新增贷款的融资成本也许比专项债更高。财政可能顾及面子,公布赤字率在3%以内,但实际的广义财政赤字率远不止3%。不能因为追求3%的财政赤字率,一般债就不能多发,这样做会导致地方以融资成本更高的专项债或银行贷款,进行财政和准财政融资,这是更得不偿失的,而且使得风险进一步积累。
解决问题要靠深化改革(二级标题)
疫情三年之后,老百姓的预期转弱,所以需要改革。不管是由于地方财政困难的倒逼,还是决策者的远见,都要坚持市场化改革的方向。否则经济增速可能持续下行,而且看不到下行的底。
第一,对地方债务存在的问题,首先要肯定地方债务存量的合理性,这个认识问题需要解决。一些同志总认为,地方债务是地方那些人乱搞积累的,应由地方担责,“谁家孩子谁家抱走”,如果还是这样的思路,问题就解不开。既要承认地方债务过去出现了一些问题,也要肯定改革开放以来地方债务做出的积极贡献。地方债务、特别是融资平台所欠债务,主要是用于提供公共产品。40年来我国政府提供的公共产品是有目共睹的,远远好于印度和东南亚等国家。大疫三年中我国保持了出口势头,我们的产业体系、包括互联网平台如此完整,以及发达的快递业,都与我国基础设施的完善密切相关。当然不排除中间有很多浪费或重复建设等问题。总体而言,几十年来地方债务的形成,还是利大于弊。有了这样的认识,才有解决问题的基础。
问题在于,政府债务所提供的公共产品,其收益体现在外部性上,基建完成后形成的社会效益并不必然体现在融资平台的资产负债表的“资产收益”栏。要看到这些融资平台或公司所做的融资与投资业务具有财政的内核,所以要承认它有一定的合理性。
第二,存量债务如何处理。历史上,所有国家关于地方债务存量中准财政部分的处理,不外三种方法:第一个方法是财政,第二个方法是货币,第三种方法是市场,三个方法各有利弊。财政解决债务问题,不外开源节流,在收支方面作文章,或者说部分债务要靠未来的税收和财政开支来解决。
所谓货币方法,主要是财政赤字货币化,这是严格禁止的,至少在法律层面上是不主张财政赤字货币化的。过去的几年通胀看似平稳了,但实际上它是花费了巨大的代价和精力才获得的成果。为什么各国都把“财政赤字不得赤字化”列入中央银行法,这是来自历史上很多惨痛的教训。虽然这不说是禁区,是处理方法之一,但必须处理好度的问题。
市场化处理或者借助市场,或者借助外资。如果不想这么做,就借助财政货币方法。
第三, 增量债务问题怎么解决。解决增量债务问题,最核心的原则是要调整分税制,现有分税制的矛盾已经非常鲜明,继续这种做法是不合理的。调整分税制是一个重大改革,包括财权和事权,都是向地方倾斜。改革开放几十年,中国成功的一个重要经验在于,让地方先行先试,做错了再改。各地招商引资的不同做法,联产承包责任制等等,都是地方试错试出来的,而不是靠中央几个公务员写文件写出来的。要尊重地方的创业精神。
政府的边界问题,疫情三年是特殊的时期,政府职能确实下沉,包括居委会都做了很多事情。疫情之后,政府的边界应该收缩的,再搞大政府,老百姓的预期就很难好起来。
(编辑 尚鸣)
党的二十大对我国要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作出了明确部署,特别强调要深度参与全球产业分工和合作,维护多元稳定的国际经济格局和经贸关系。
深度参与全球产业分工和合作,有利于构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
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将更好发挥我国的“大国优势”,塑造强大的国内经济循环体系和稳固的基本盘,更好地发挥对外开放的作用,打造国际合作和竞争新优势。没有开放的促进带动作用,国内大循环就会成为“独轮车”。坚持推动高水平对外开放,才能夯实我国经济发展的根基。要以国际大循环提升国内大循环的效率和水平,推动形成我国经济更高水平的动态平衡,形成开放、多元、稳定的国际经济秩序,为实现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联动循环创造条件。
高水平对外开放要做好“引进来”和“走出去”两个方面的工作。坚持高质量的“引进来”,扩大对外开放领域和范围,稳步扩大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良好营商环境;坚持高水平的“走出去”,深度参与全球产业分工和合作,提升全球资源配置能力和国际竞争力,打造安全稳定、有韧性的产业链供应链。
在经济全球化时代,国内国际双循环既相互交融,又相互影响和促进,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绝不是关起门来封闭运行,而是通过发挥超大规模国内市场优势,以国内大循环吸引全球资源要素,使国内循环和国际循环联通,更好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实现更加强劲可持续的发展。加快建设好现代化产业体系是基础,保持各产业有序链接、高效畅通是关键。深度参与全球产业分工和合作,不是脱离国内产业发展去另搞一套,而是要促进国内外产业深度融合,有针对性地补上我国产业链供应链短板弱项,确保国民经济循环畅通,提升国内大循环的内生动力和可靠性,提高国际竞争力。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积极融入全球产业链供应链,规模优势、配套优势和部分领域的领先优势日益凸显,在全球产业链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目前,我国已成为世界上工业体系最健全的国家,完整产业链优势独特,同时规模配套优势也具有“虹吸效应”,可汇聚全球要素和资源,形成具有更强创新力、更高附加值、更安全可靠的产业链,为推动高水平对外开放筑牢安全屏障。
当前,全球产业体系和产业链供应链呈现多元化布局、区域化合作、绿色化转型、数字化加速的态势。需要我们顺应产业发展大势,从时空两方面统筹抓好产业升级和产业转移。一方面,推动短板产业补链、优势产业延链、传统产业升链、新兴产业建链,增强产业发展的接续性和竞争力;另一方面,深化改革健全区域战略统筹、市场一体化发展等机制,优化生产力布局,推动重点产业在国内外有序转移,支持企业深度参与全球产业分工和合作,促进内外产业深度融合,打造自主可控、安全可靠、竞争力强的现代化产业体系。
深度参与全球产业分工和合作面临的难题和挑战
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发展,逆全球化思潮抬头,单边主义、保护主义明显上升,世界经济复苏乏力,全球性问题加剧,我国发展进入战略机遇和风险挑战并存、不确定难预料因素增多的时期,各种“黑天鹅”“灰犀牛”事件随时可能发生。坚持实施高水平的对外开放,深度参与全球产业分工和合作,需要准备经受风高浪急甚至惊涛骇浪的重大考验。
1. 在“引进来”方面。我国对外开放的范围和领域还不够大、不够宽,市场主体之间仍存在不公平竞争,而政策因素对经济活动影响较大,一些政策不够透明,增加了投资的不确定性,在一定程度上导致国企不敢干、外商不敢投、民营不敢闯。有不少外资企业因担心不确定性,不太愿意把产业链的关键环节投放到中国,对长期合作与未来投资项目持观望态度的较多,深层合作延伸的难度加大。
近年来,中国吸引外资的规模与增幅都处于全球领先地位,但全国规模以上的外商工业企业数量已从2013年的5.8万家,下降到2022年7月份的4.3万家,减少了26%。如果扣除中国香港资本因素,减少的幅度就更大了。与此同时,外来资本投向制造业的比例越来越小,而投向服务业的占比越来越大,这一方面反映了我国服务业对外开放的幅度日益扩大,另一方面也反映出投资者不愿意投资制造业,或者说在重资产领域投资有一定的顾虑。服务业领域投资最大的好处就是一旦遇到什么风吹草动,可以随时撤出。
2. 在“走出去”方面。近年来,我国对外投资主要集中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投资的70%-80%集中在能源、矿产资源领域、传统加工制造业和一些服务领域。据公开资料显示,疫情前,我国对外投资的80%存量集中在服务业,主要分布在租赁和商务服务、批发和零售、金融、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房地产、交通运输/仓储等领域。在一些发达国家和地区,我们又遭遇到安全审查、技术、标准、环保、人权等方面的难题,融入当地社会的难度较大。
我们的海外投资项目,在当地的中国色彩非常浓,总是被贴上“中国的企业”“中国的资本”“中国的产品”等标签。其实,按照国民待遇和竞争中性原则,我们在当地投资、注册,按当地法律法规进行商业化运营,就应该是当地的企业。我们的国际化经营要实现从“走出去”到“走进去”“走上去”的转变,还需要在本土化上下更大功夫。特别是三年疫情叠加中美关系恶化、俄乌冲突,国际贸易和投资环境早已今非昔比。这几年,海外投资项目的开发几乎都处于停滞状态,目前运行的项目一般都是前些年开发的项目,将陆续进入合同后期,无论是市场还是资源,都可能面临着“内卷式”的存量竞争。
无论是“引进来”还是“走出去”,我们的产业链合作大多集中在加工、组装环节,缺乏一体化合作,很少掌控产业链的关键和战略环节,极容易被“卡脖子”,加之我们进行全球产业链、供应链整合的能力不足,相应的供应链不能得到高质量的产业链支撑,最终导致产业链供应链缺乏足够的稳定性安全性和韧性。
深度参与全球产业分工和合作的思考与建议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必须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以更大的决心和勇气,做好深度参与全球产业分工和合作。
第一,要继续统筹好“引进来”与“走出去”,绝不能把两者割裂开来。当前扩大开放的环境与开放初期阶段不同,在新时期按照新情况、新问题,继续强调解放思想、大胆创新、开拓进取,注意差异化地推动相关体制机制改革和政策调整。比如涉及特区、示范区和自贸区的改革试点以及重要产业链供应链的完善部署,要给足自主权,真正放开搞活,促进与国际规则有序接轨。
第二,要处理好政府“搭台”与企业“唱戏”之间的关系。在当前全球地缘政治十分复杂、大国关系较为紧张的情况下,政府出面搭台子,发挥外交作用,为企业创造商机,助力推动一些项目的开展,是很有必要的。但是,搭台子的不能直接变成唱戏的,如果政府直接出面去谈买卖、做生意,把企业变成具体执行者,并不符合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要求。
第三,要优化区域开放布局,巩固东部沿海地区开放先导地位,提高中西部和东北地区开放水平。在新一轮的对外开放上,要发挥我国国土面积大、周边国家相对结构比较多元的优势,一方面继续扩大东部发达地区对外开放,另一方面也要积极创造条件,做好中西部、东北地区的对外开放,使陆海内外联动、东西双向互济,重构我国对外开放的新格局、新优势。
第四,要统筹好走出去进行资源配置与全球产业布局的关系,促进供应链与产业链、价值链的有效衔接。要重视发展本土化、一体化、立体化合作,努力构建全球化的产业体系,为供应链产业链安全稳定奠定基础。中石油在苏丹的石油投资合作项目,就是集上游的勘探开发和下游的炼油加工,再加一条从南部油田到东北部苏丹港全长1370公里原油管道的上下游一体化合作的项目,实现了投资项目的互利共赢和可持续发展。
第五,要进一步扩大投资合作领域,特别是在新能源、应对气候变化、航空航天、数字化、绿色创新等方面,积极拓展新的产业投资合作项目。比如在2022年12月举行的首届中国-阿拉伯国家峰会上,我国提出在未来3到5年,中方愿同阿方一道,在支持发展、粮食安全、卫生健康、绿色创新、能源安全、文明对话、青年成才、安全稳定等8个领域推进“八大共同行动”。在首届中国—海湾阿拉伯国家合作委员会峰会上,提出构建能源立体合作新格局、推动金融投资合作新进展、拓展创新科技合作新领域、实现航天太空合作新突破、打造语言文化合作新亮点等五大合作领域,就充分体现了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的开放,将有利于推进我国企业深度参与全球产业分工和合作。
第六,要处理好与国际一流企业的竞合关系,努力在竞合中实现自身的成长壮大。在改革开放初期,很多国际一流企业是我国企业国际化经营的“老师”,有的把我国企业带入国际市场,有的教会了我们适应国际规则。几十年过去了,我们的企业在快速成长,国际公司也在不断进步,特别是那些基业长青的百年老店,依然保持着世界一流的水平,占据着全球领先的位置,我国企业在参与全球产业分工和合作中,需要继续把那些世界一流的公司作为标杆,做好对标对表,切实提升我国企业的国际竞争力。
第七,要加快推进制度型开放,有效提升我国对外开放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促进国内规则与国际规则的有效衔接,推进从商品和要素流动型开放向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转变。继续放宽市场准入,缩减外资准入负面清单,完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扩大鼓励外商投资范围,提高利用外资质量和水平,进一步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抓住当前国际分工调整时机,围绕全球价值链,实现更加全面的国际国内制度的协调统一。既要把国际制度“引进来”,对照国际通行规则与先进标准,倒逼国内相关领域改革,完善相应法律法规,又要让国内制度“走出去”,推动国内制度国际化,让世界认可和接受中国规则和标准,以便更好地融入全球产业分工和合作。
第八,要积极参与全球经济治理,共同构建全球经济新秩序和新规则。积极参与多双边区域经贸合作,参与国际规则制定,增强话语权和影响力,推动国际规则更加公正合理,保障我国企业海外利益和国际发展空间。积极参与联合国、世界贸易组织、二十国集团、亚太经合组织等国际组织的合作,努力构建新型国际经贸关系,扩大互利共赢,营造良好外部环境。目前,我国参与全球经济治理的难点是缺乏国际化的专业人才,在一些重要的国际机构和国际会议上参与度不深、发声不响、权威性不强,直接影响了话语权、主导权和影响力。下一步提升我国的对外开放水平,必须在深度参与全球治理上多做工作,加快国际化专业人才的培养,并多向国际机构输送人才,多到国际会议上发声,推动中国话语体系尽快强起来,让世界听得懂中国坚定不移对外开放的主张。
(编辑 尚鸣)
“双碳”是引领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重要路径。政府既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落实“双碳”目标的管理者,同时也是参与者和引导者,但是其在低碳化管理中已经暴露出治理问题。政府机关低碳化管理应当将理念转化为低碳原则,以法治之力实现政府机关低碳化的最终目标。
2021年6月1日,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发布了《“十四五”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规划》,明确了公共机构尤其是政府机关的绿色低碳发展目标,强调了政府机关在“双碳”目标推进中的示范引领作用。在中国式现代化的语境下,政府机关应当以“双碳”为工作目标,深入推进绿色零碳机关建设。然而,当前政府机关低碳化管理尚未落实到位,而其根源在于法治运转不畅。这就要求健全政府机关低碳化管理的法治系统,运用法治实现低碳化管理的提质增效。
政府机关低碳化管理的法治反思
法治是现代化国家的显著标志,是推进现代化进程的制度基础和根本保障。面对政府机关低碳化管理所暴露出的“非低碳化”甚至“高碳化”问题,进行法治反思尤为关键。
法律制度体系不健全
2008年,国务院出台《公共机构节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后,地方政府根据本地实践陆续出台了与之相关的地方规章。
2021年11月16日,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生态环境部联合发布了《深入开展公共机构绿色低碳引领行动促进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针对公共机构,从能源、技术产品、建筑等方面谋划了绿色低碳化管理方案,并提出运用法律制度的力量强化低碳化管理能力。
现有政府机关低碳化管理法律体系在合法性和合理性两方面均存在不足。
第一,在合法性方面,相关法律体系内部很难做到和谐统一,也难以完全符合实质合法性标准。一方面,政府机关管理的法律法规体系存在庞杂、臃肿的问题,而聚焦于低碳化管理方面更加复杂,再加上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生态环境状况、法律文明环境存在差异,出现了不和谐以及不一致的规定。另一方面,大部分地方立法都是对上位法或者其他省市规定的抄袭,以各省市根据《条例》所颁布的地方性法规而言,其条文内容较少考虑地方特色,相似程度较高,鲜有创新,呈现出较为低级的重复。
第二,在合理性方面,存在经验立法、工程立法、政绩立法、封闭立法等违背客观规律的非科学立法情形。例如,一些地方颁布的有关于绿色建筑的规则标准,其设计之初就直接提出了“零碳”要求,这明显有违“双碳”目标推进的客观规律。
法律制度落实效能弱
法治实现的关键并不仅仅是制度的完善,还有制度的落实。从当前政府机关低碳化管理的现状看,部分政府机关仍然存在“高碳行政”现象。
表1
2017-2021年政府机关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统计表
年份 |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额(亿元) |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额(亿元) |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占比(%) |
2017年 |
203085.49 |
16510.36 |
8.1 |
2018年 |
220904.13 |
18374.69 |
8.3 |
2019年 |
238858.37 |
20344.66 |
8.5 |
2020年 |
245679.03 |
20061.1 |
8.2 |
2021年 |
245673.00 |
19880.24 |
8.09 |
数据来源:2018-2022年《中国统计年鉴》
从表1可以看出,我国政府机关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的占比始终在8%上下浮动,支出数额呈现出缓慢上升的趋势。其中,属于“高碳行政行为”的“三公消费”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的主要支出,其在支出额中的占比较高;公车使用频次的增加必然会增加碳排放量,公款接待和公费出差中所存在的奢侈浪费、超标消费问题等也会加剧碳污染。
与此同时,政府机关在日常办公中仍存在“高碳办公”现象,如纸笔等办公用品的重复采购和利用率低、一次性办公材料数量的增多、水电等能源的铺张浪费,还有非节能、高能耗办公用品的采购数量多,能耗强度较高的老旧建筑所导致的能源消耗等等。相关统计数据显示,我国政府机构(包括公共教育部门)的能源消费约占全国能源消费总量的5%,年能源消费费用超过800亿元。①整体而言,政府机关的人均年用电量、用水量等都高于城市居民人均用量。此外,一些制度性弊端也造成能源的隐性消费,如由于政府职责和功能设置不完善导致的结构性浪费、缺乏决策问责机制导致的决策性浪费、行政时间成本浪费等等。
政府机关低碳化管理中存在事权配置不清和监督约束机制乏力等问题,是影响制度效能的根源性问题。政府机关低碳化管理主要由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负责,但经调查发现,很多部门不愿将其权力下放到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而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的制约权力较弱,这就导致机关事务管理格局仍然是分散且单一的管理模式,核心职能不突出,对具体工作职能的认识也不到位。①
行政低碳原则:政府机关低碳化管理的法治起点
“双碳”目标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抓手,而法治对于“双碳”目标的实现尤为关键。政府机关低碳化管理法治建构的起点应当是法律原则的确定,而法律原则源起于理念价值的提炼。因此,政府机关低碳化管理法律原则的确定应当通过对低碳理念的价值提炼得以实现。
“低碳”理念的引入
“双碳”目标的实现需要法治助力,健全实现“双碳”目标的法治体系。
以法治之力推进政府机关低碳化管理的关键在于理念夯实,即从价值理念出发,提升政府机关低碳化管理的法治意识。为此,行政法的理念必然要发生转变,在原有理念的基础上注入新的“低碳”理念,如风险管理理念、生态保护理念、能源节约理念、长远效率理念等等,以此正确引导、创立低碳时代的行政行为。
为贯彻“低碳”理念,各省市纷纷展开了政府机关低碳化管理的工作安排,采取节水节电、推行无纸化办公、倡导绿色出行等多种举措。
从当前的相关法律制度来看,存在承认“低碳”理念却未革新行政法基本原则的矛盾现象,传统的合法行政原则和合理行政原则的指导理念、调整方式等较为滞后,在功能上不能为碳风险问题提供解决方案。
从“低碳”理念到行政低碳原则
“低碳”理念从形式层面和实质层面要符合行政法基本原则的界定标准,有学者对其进行提炼确立了低碳行政原则。①政府机关作为全社会绿色转型的表率和标杆,要坚持认同和践行理性“生态政府”“低碳政府”②的行为规范。
对低碳行政的价值理念进行提炼,形成指导政府机关低碳化管理的行政低碳原则,有利于“双碳”目标在行政机关内部的落实。
行政低碳原则强调行政主体自身的低碳化,本质强调政府机关行政效率与低碳发展的相适应,政府机关低碳化管理充分体现理念价值与行政低碳原则的内在要求,二者互为表里并相得益彰。
“三要素”:政府机关低碳化管理的法治建构
按照行政低碳原则,政府机关在行政过程中的组织、物质、程序等各种要素都必须符合低碳标准,确保行政本身的低碳化。政府机关低碳化管理的法治建构应以上述三要素为关注点,实现组织要素、物质要素和程序要素的低碳化、法治化。
组织要素:精兵简政
“精兵”是对政府人员的精简化、低碳化。一是要对政府机关的人员数额进行明确限制,建立科学合理的低碳政绩考核制度,将各项低碳指标的实现纳入领导干预政绩考核标准体系,将其日常低碳化行为也作为政绩考核角度,以此实现对政府机关人员尤其是领导干部的数量控制。二是要设置合理的公务员职务正常进出机制。以能上能下为组织原则,依法实施晋升、降职、撤职处理。后者则主要是依法针对冗杂超编人员予以清减,充分发挥各类人员的最大价值。
“简政”就是对政府机构的精简化、低碳化,主要侧重于解决机构复杂冗杂问题。一是要严格控制临时机构的设置,尤其是在疫情防控期间,为推动疫情防控工作的整体安排与资源调配,设置了大量应急处置型临时机构,以及协调与沟通型、监管与控制型、指挥与决策型临时机构。针对这几类临时机构,必须明确设置保留标准条件,以撤销为原则,保留为例外,即便是予以保留的,任务完成或期限届满时一般也要予以撤销,将相关工作移交给现有的职能部门。二要关注政府机关的内设机构,尤其是要破解其所存在的权责交叉、职责重叠问题,对其予以精简化、低碳化,可以通过政府职责重构,根据内设机构的具体功能来合理配置权限资源,并建构“闭环式”的内设机构运行协同机制,有效提升专业型机构的职责权重。
物质要素:绿色公物
在公物消费方面,主要表现为对政府采购的严格控制。2002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明确规定,政府采购要关注保护环境这一政策目标,从中央到地方、从法律到地方文件,大都涉及绿色采购、低碳采购问题。为充分贯彻落实政府低碳采购策略,要配套建立健全低碳标志产品认证制度,建立低碳节能产品数据库和黑白名录,率先应用低碳产品和低碳技术。同时,要严格控制采购数量,以此避免各行政机构频繁、重复采购办公用品,可以建立跨行政机构的办公用品调剂机制,从整体上盘活办公用品存量,使其做到物尽其用,发挥最大效用,避免过度浪费。
在公物使用方面,倡导“低碳办公”。从办公环境出发,倡导建造和使用符合节能标准的办公建筑以及办公设备系统,而其新建、维修和改造都应当符合节能减排的科学标准。限制“三公消费”,各地区根据国家下达的节能减排目标针对各种物质要素的使用总量制定控制性规划,并进行季度或者年度考核,对使用频次少的政府机关进行奖励。实施政府内部日常管理的节能细则。办公用品要提倡使用低碳化材料,并尽量实行无纸化办公,可以设置行政文本削减制度,尽可能减少高碳化材料的使用。行政行为生态环境实现低碳化,如实现办公垃圾的环保排放与回收,加强办公区域的绿化建设等。
程序要素:程序简化
在内部程序上,要改革公文报送、逐级报批等繁文缛节,可以借助数据算法等新型网络技术,以省政府为单位的“块数据”建设,提出标准化要求,推行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的数据互联融合与共享以及再造流程。通过大数据优化配置机关运行资源,建成并完善信息化管理平台,全面落实精细化、低碳化管理。
外部程序低碳化的重点是行政审批制度,一方面要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关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协同推进,明确简政放权是政府行政体制改革的前提基础,放管结合是改革的手段措施,优化服务是在前两者实施良好的基础上的目标追求。对政府职能予以科学准确的界定,事权配置划分要清晰,明确权力上收和下放之间的关系。另一方面,引入低碳化改革助力“放管服”改革,运用大数据、算法等现代科学技术,提倡行政程序的无纸化、电子化、数据化,尤其要大力推进电子政务,借助现代化的信息通信技术,提供更为网络化、快捷化、个性化的行政许可服务。对于新型的行政许可程序,明确统一建设标准,避免出现重复建设和信息孤岛问题,要配套建立相应的行政许可过程中信息收集、信息利用、数据开放、数据保护和政府信息共享的法律规则,尤其是关注电子政务安全立法问题,明确规定电子政务安全标准、具体措施以及惩戒规定等。同时,还要实现行政许可程序的流程再造、强化对行政相对人的权利保障。政府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可以自主开发机关事务通APP,优化办事流程,提倡内部行政事务网上一站式办理,从“最多跑一次”向“跑零次”转型。
可以预见,随着行政低碳理念的提炼和深化,一个与低碳社会、低碳经济相适应的低碳政府将会形成,这是一个值得法学界进一步研究和探讨的前沿性课题。
(编辑 宋斌斌)
*王海晶,法学博士,温州大学法学院中级讲师;王亚萍,温州大学法学院2020级法学硕士。本文摘编自温州市机关事务研究院课题“‘零碳’公共机构探索与实践”(22WJG007)。
①冯春.论建设节约型机关的长效机制[J].行政与法,2007(06):1-2.
①高鹏程.当前中国机关事务管理研究中的前沿问题——资产管理、层空关系和集中统一方式[J].理论与改革,2020(01):100-109.
①谭冰霖.低碳行政原则的确立与展开[J].东岳论丛,2013,34(08):148-156.
②低碳政府,主要是指能够促使不断减少以二氧化碳为主的温室气体排放总量以及单位排放强度这一过程的政府模式或政府范式。
我们在这里主要讨论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和新型举国体制怎样通过一个更完善的产业投资工具的应用得以实施。
集成电路产业投资中的新型举国体制
新型举国体制如何能够科学合理地作用于我国集成电路产业的投资?本文主要聚焦在国资、国有投资机构的一些经验和教训上;根据这些经验和教训,如何设计并操作一只能够有效服务于国家产业战略目标的国资股权投资基金。
我们在计划经济时实施的举国体制,基本上是体制内的实施,就是国有体制内进行跨部门、跨行业、跨地域的资源整合。
改革开放后,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举国”的范围就超出了国有部门,扩展到国内所有部门,包括非国有部门和领域。如果排除了那么重要的市场力量,就不能称为“举国”了。
第一,举国的内涵肯定是要调动体制外的市场力量和国资协同作战,包括和行政部门协同作战。体制内的力量,包括行政部门和企业也要主动和体制外市场力量协同,使用市场化的机制来完成国家的战略任务。在这个方面,国家集成电路大基金就是一个比较典型的实践。
第二,“新型举国体制”新在何处?和过去传统的举国体制相比,首先是新兴的市场力量和相关政府机构协同作战;其次,国资使用市场化机制的方式和方法、工具将会有很多的创新。
政府资源撬动外部行业的时候,会有传统上的一些渠道,比如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的研发经费,以及企业研发补贴、出口企业的退税,政府采购等等措施;还有比较新的方法,例如股权投资。当然可能还有很多创新的探索,一些政策工具也在形成过程中。
当我们强调产业股权投资这个新工具、新方法时,可以与其他政策工具进行比较。2014年6月,国务院印发了《国家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推进纲要》(下文简称《纲要》),这是集成电路行业内非常重要的一个政策文件。
虽然集成电路产业在国家战略上非常重要,但总是不得其法。在当时的集成电路产业中,越上游的企业越弱,市场越冷,金融资本越是敬而远之,人才流失越严重。在资本看来,这是一个类似于传统夕阳行业的一个不受重视的行业,很难有金融资本投入。
2014年《纲要》出台后,工信部电子司会商了很多专家,提出了加大补贴和专项经费等传统方法的“加强版”,但是这些传统措施的局限性也是很明显的。就集成电路产业的角度看,专项经费离产业相对较远,从科研院所拿到科研经费、形成成果直到向产业的传导,这种模式效率比较低,时间比较长。还有其他的方式,比如企业补贴、政策采购政策的效果,大家可以看到,当一个市场、一个行业一直处于萧条状态、缺乏增长性的时候,政府补贴和政府采购是带不来市场增量的。拿到补贴的企业难以持续成长,没有拿到补贴的企业在竞争过程中,很多将逐步萎缩甚至倒闭,而且一些企业拿到补贴后,其动力机制就产生了问题,它可能会依靠补贴支撑下去,把同行竞争对手都“熬死”之后,自己其实也会陷入停滞的状态,这并不是一个好现象。
以股权投资基金形式激活产业
此后,工信部创造性地提出了尝试通过股权投资的形式来激活产业。在国务院协调下,财政部和国开行积极配合探索筹建的工作,在政策和一些具体的规范上都闯出了新路。这在国内是没有先例的。2014年,我国第一个国家级的、由中央财政直接出资的、带有明确的国家产业战略使命的股权投资大基金成立了。
当时我国半导体行业的关键制造企业,主要问题在资本金不足,经营团队的研发投入动力不足。在这种情况下,股权投资就可以变成一个比较有效的抓手。股权投资符合产业规律,因为在高科技产业领域尤其是半导体制造业,非常需要跨产业周期的、有耐心的资本。东亚的日本、韩国以及我国台湾地区的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相关经验,说明了适应长周期、高投入、高回报特点的长期投资资本的重要性。常规资本市场是无法提供这一功能的,因为社会资本往往没有那么多的耐心,不会倾向于周期这么长的项目。
现在,通过“大基金”投资,已经形成了一定规模的产业化主体,具有了一定的产业增长性,但是还没有达到对国家产业升级和产业安全有支撑作用的阶段。
因为有大基金的成立,此后哪个行业需要投钱,都想要设立一只正常的股权投资基金。但是很多行业并不符合上述领域的特点和要求。比如说机床行业很重要,但是相对来说机床行业缺乏高成长性,技术和市场都没有特别明确的突破性,现在仍在做一些先导性的业务。如果要使它长大,使得股权投资土壤变得肥沃,就需要先创造一些条件。创造条件就需要和其他的政策工具配合,比如说创造资本的条件、资本的环境,需要和证监会以及上海、深圳交易所相配合。我们在科创板当时上市的时候,大基金和科创板也打过很多的配合,收到了很好的成效。
创造产业发展的环境和条件
除了创造资本的环境之外,还要创造产业方面的环境和条件,比如说机床行业就需要和国资委、上下游企业进行配合,创造一些产业需求,使产业具有一定的成长性,使股权投资工具在这个领域得到充分利用。
在国有股权投资机构设立过程中,曾有过很大的争论。
第一个问题,是合伙制还是公司制?集成电路大基金采用了公司制。公司制一个很大的优点是财政出资,一些央企的公共资金注资到一个新成立的基金公司实体。基金公司聘请一个相对市场化的管理公司来执行实际的投资工作,这是公司制的一个基本架构。公司制的优点在于,从企业的角度来看,上层的股权比较稳定,资金来源也比较稳定;从部委的角度来看,公司的责任主体比较明确,也方便管理。现在我们认为,合伙制可能更好一些,因为它会和出资机构进行切割。
第二,出资人(LP)的所有制结构。比如中央的财政资金、金融央企的财政资金等等。大基金和北京、上海、武汉地方政府都有项目合作,这三地的政府对基金投了很多资金。此外还有一些社会资金投入大基金。
总之,来自大基金的实操经验和其他类似性质的基金的运行表明,最稳定的出资渠道是中央财政和中央企业的资金。地方政府主体常常出现欠资的情况,因为地方一把手的变动和情况的变化,会带来决策的很多变化。
如果主管部门对基金的考核不强调市场收益,不从商业的角度来把控项目的风险,而且又强调出资进度,就会助长投资价格的炒作、资金的低效利用等等。再加上如果团队没有经营激励、搞大锅饭的分配机制,就容易形成激励变形。
如何协调一个股权投资机构的收益取向,以及作为一个体现国家意志的机构的战略取向,就一定要在清晰给定战略任务的前提下,把战略的边界划清楚,在这一部分项目中,政府实行一定方式的让利。例如财政资金在退出回报、在利后分配等方面,从总体上一定要强调收益,这是做股权投资的一个核心要义。可以对特定的战略性的项目有一个差异化的标准。但是总体来说,一定要考核收益,用激励去保证团队的专业性、职业性和工作积极性。
随着外部环境的改变,近几年在投资实践中,战略取向和收益取向的矛盾正在逐步减弱。在新时代,通过内部机构、目标协调和激励机制的优化调整,股权投资的工具还是大有可为的。
(编辑 季节)
制造业为实现中国式现代化提供了重要的物质基础保障。持续推动制造强国、建设现代产业体系,是国家的既定战略方针。目前我国制造业在产业规模上持续成为全球之首,即使在美国大力促进制造业回流的情况下,近10年我国制造业的规模依然占据全球各大经济体的首位。
我国制造业的优势和短板
从产业体系来看,目前我国光伏、新能源汽车、家电、智能手机、无人机等重点产业已经跻身全世界前列。即使在美国和欧洲的打压下,我国光伏产业依然走出了中国特色道路,光伏产业全产业链自主可控。所以,光伏产业基本上代表了我国产业的发展方向,我国可以在光伏、新能源汽车等领域自主制定产业政策。
目前,我国的产业结构正在加速调整,整个制造业的短板和问题主要集中在“三个半”领域:一是集成电路,二是工业软件,三是工业母机,也就是高端数控机床,四是民用航空发动机。总体上看,我国制造业拥有全球竞争力,特别是智能制造的产业规模和应用规模已达到全球领先水平,智能制造的关键技术进入全球前三。
实施制造强国战略的主要经验
实施制造强国战略以来,我们最重要的一条经验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视和部署。特别是“十四五”以来,针对我国制造业面临的一些问题,国家有针对性地作了部署。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加快建设制造强国,制造强国战略被置于非常突出的地位,也是现代产业体系建设的重要任务。特别是2015年《中国制造2025》的发布,是中国制造业一个典型的旗帜性纲领。
《中国制造2025》的最大作用,是举起了一面旗帜,使得全社会都认识到制造业在社会经济发展全局中的重要作用。《中国制造2025》提出,利用三个十年、分“三步走”实现制造强国的战略目标:第一步,到2025年,中国制造业进入制造强国第二方阵,迈入制造强国行列;第二步,到2035年,中国制造业将位居第二方阵前列,成为名副其实的制造强国;第三步,到2045年,中国制造业实现从世界产业链中低端迈向中高端目标,进入第一方阵,成为世界领先的制造强国。在“三步走”的战略部署下,我国制造业将逐渐从大到强,产业韧性不断增强。
第二个经验,我们长期以来重视产业基础能力的提升。产业基础是工业发展的“基本盘”,是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实现从制造大国迈向制造强国的主要支撑。例如航空发动机(特别是军用发动机),包括其中一些关键材料,我们基本能够解决,因为我们一直以来持续推动工业强基、产业基础再造和产业基础高级化,进而推动多个领域短板问题的突破。
目前中国高铁实现了97%的完全自主化生产和配套。再如机器人,宁波基本上实现了机器人全产业链的配套生产,传统的阻碍机器人发展的“三大件”已经不再是问题了。特别是在新能源汽车方面,我们在电池领域已经具有一定的引领性,电机和控制器也实现了重大的突破。从某种程度来说,在推进产业基础高级化这几年,我们在大部分领域基本上不再出现“卡脖子”的问题。
第三条经验,就是持续推动智能制造的发展。智能制造的好处在于有利于企业的降本增效。特别是我们建成了700多个世界级工厂和智能工厂作为示范工厂,大部分企业开始主动拥抱数字化。
第四条经验,各地优势产业的差异化发展。《中国制造2025》刚发布的时候,大家一哄而上,各地重点发展领域几乎都一样。这几年,陆续有一些城市开始探索结合本地优势的重点产业。比如宁波在稀土磁性材料、石化材料领域的突破,合肥战略新兴产业的先导性发展,泉州立足于传统产业升级,把传统产业、纺织服装和建材产业打造成为世界级的产业集群。
中国式现代化制造强国的标准
根据对前期经验和成绩的总结,我认为中国式现代化的制造强国的特征,应该有几个标准:
在产业规模上,制造业增加值占全球制造业的比重基本维持在30%;在产业基础上,“五基”(关键零部件/元器件、基础材料、基础工艺与装备、工业基础软件和产业技术基础)国内市场满足度达到70%;在优势产业上,世界领先和世界先进产业增加值占制造业增加值的比重达到40%;在优势企业上,世界500强企业中,我国制造业企业的数量可以达到前三;创新能力上,单位制造业增加值的全球发明专利授权量也是世界前三;能源消耗上,单位能耗制造业增加值目标高于全球平均水平的20%。从目前来看,我们推进制造强国战略的各个阶段走得还是比较顺利的。
“十四五”期间制造业面临的困难
“十四五”期间,特别是在复杂的国际环境的影响下,制造业将面临两大困难。
第一个是信心问题,目前业内对制造业的未来发展前景普遍信心不足,这是比较突出的问题。制造业主体并没有找到很明确的目标。在我国经济发展格局和增长方式从原来的出口拉动型向国内需求拉动型转变的背景下,国内需求或国内循环能不能支撑制造业的发展,大家还是存在疑虑。信心不足也和近三年来新冠疫情导致的经济形势下滑存在一定的关系。从这两年的固定资产投资来看,政府投资比较多,民间投资的增速、对整个经济的投资规模的贡献率都比较低,这是我们需要特别关注的问题。
第二,我国制造业的利润水平比较低。中央出台了一系列针对制造业的税收优惠政策,但是很多政策在执行中存在一些问题,包括很多税收的实际减免权力在地方。如果地方的财政资金没有一定实力,就难以去支撑减税、免税以及税收返还等政策。
新型工业化建设的新内涵
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有新型工业化建设、工业现代化建设的新提法,其核心是围绕着中国式现代化中制造业的任务进行调整。
“十三五”期间,我国制造业得到了长足的发展。未来三年将是我国建设制造强国非常关键的时期,也是开启二十大新征程的重要时期,我们要继续高举制造业这面大旗,坚持党对制造强国建设的绝对领导。
首先,我国制造业发展的方向要调整。一方面,制造业要坚持人民至上,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这就要求把民生产业放在制造强国的突出位置,要特别重视民生产业的作用,为人民提供更安全的食品、更便捷的交通工具、更先进的消费信息产品和更丰富的产品选择,切实把人民生活需求放在第一位。另一方面,要坚持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中国式现代化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要下大力气把经济发展的重点放在实体经济上。通过数字赋能,提高劳动力以及资本、土地和技术等生产要素的单位产能价值。我们不能脱离制造业去发展数字经济。一方面,制造业提供了数字经济发展最有价值的数据,只有生产出来的生产数据和消费数据打通以后,整个数字经济建设才有意义。制造业是整个数字经济最基础数据的来源,而数字经济的最大作用就是提升制造业发展水平。对数字经济来说,核心要抓好产业的数字化,要避免脱离制造业而发展。
第二,为了适应中国式现代化的需求,制造业发展要从原来的补短板、疏堵点、解决“卡脖子”问题,逐渐向锻长板转变。从全球角度看,即使在最极端的情况下,也没有任何一个国家能够在全球所有产业领域都成为世界第一。针对制造业的短板,我们没必要总是被西方牵着鼻子走,“打哪儿补哪儿”,要从传统的仅仅补短板向锻长板和补短板并进转变。所谓锻长板,就是要发挥我们自己的优势,形成具有中国自主优势的产业和产品,就像稀土材料和光伏产业那样,我们要大力培育在全球具有话语力、控制力和引领力甚至具有反制能力的产业。
第三,现在迫切需要解决集成电路、民用航空发动机、工业软件这三大问题。要逐个制定实施方案,满足国内基本生产的需求,形成基本安全可控的产业链供应链,摆脱受制于人的局面。
综上所述,制造业是我国的重要支柱性产业,也是实现共同富裕、促进数字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十四五”期间,我们仍然需要按照“三步走”规划继续稳步推进制造强国战略。
(编辑 宋斌斌)
对于我国经济如何顶住下行压力,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发出了非常积极的信号。当前顶住经济下行压力要从资本抓起。
提振信心的核心问题是抓住资本
从资本抓起,也是当前落实两个“毫不动摇”精神的重要方面。要给民营经济鼓气,顶住社会上那些要动摇民营经济的声音。从提振信心这个角度看,核心问题是抓住资本。资本问题解决了,对推动劳动问题、就业问题,包括经济下行、财政收入下滑等问题都会有帮助。
要给资本正名。这个问题既关系到国有企业,也关系到民营企业。第一个问题是产权的清晰化,第二个问题是解决产权的流动性。资本市场就是我们推行积极资本政策的第二个重要环节,现在我们的财政压力大,而资本市场只要能够上涨1000点,我们的信心就回来了,资金回来了,财富回来了,我们大国博弈的战略制高点也就守住了。
改革开放40多年来,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里,到底该不该有资本?严格地说,这个问题在理论上一直没有清晰化。从2004年起草《国资法》到2007年出台,历经三四年。坦率地讲,我们当时到底是立一个什么法,肯定是给净资产立法,企业的净资产是企业的自有资本,又叫所有者权益。
我们说要像尊重国有资本一样尊重民营资本,还有外资资本。
因为我们的党、我们的政府已经是世界上拥有资本、管理资本、领导资本规模最为庞大的政党。美国的马斯克无非是2400亿美金就是首富,我们的上市公司按市值算那就很庞大了。我觉得对资本的问题不要再回避,应该给资本正名,这样才能名正言顺。我们对资本新的定义就是,能够为社会主义国家和政府创造利润的生产要素,要把它提到这个高度来,就不至于一到关键时刻就出现民营资本外逃等一系列问题。
同样保护国有资本和民营资本
党的二十大提出中国式现代化的问题。这次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保护民营企业的产权,并且提出法治化、国际化问题。我认为,我们对国有资本和民营资本要同样保护,一视同仁。
不能将国有资本和民营资本对立起来,我觉得这些误区不澄清,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的积极信号就会被抵消,人们就不会相信。从收入来看,这次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再次提出,多渠道增加居民的财产性收入。
我们的收入有劳动性收入,有经营性收入还有财产性收入。恩格尔系数谈的是支出,人们的食品支出占的比例越高,你就越穷。在这三种收入中,劳动收入占的比例越高你就越贫穷。国家也好,企业也好,个人也好,今天的中国不能仅仅强调高科技这个产业链,还要强调资本市场上的资本价值链。我们搞的是市场经济,是商品,而不是产品。不能不谈价值链,否则就会受人欺负,凭什么中国老是“价值洼地”?
所以我们谈顶住下行压力,就是紧紧扣住资本,资本是能够为人民服务的,人民要当资本的主人,特别是共同富裕当中,要解决好工人阶级和农民兄弟的问题,让农民“顶天立地”。“顶天”,农民有光伏屋顶,就能够增加收入;“立地”,就要把土地的经营权、承包权的流转真正落实起来。
国家重大社科项目《我国自然资源资本化及对应市场研究》中,土地是很重要的一块。课题明确提出,农业的产业化、农村的公司化、农民的股东化、土地的资本化,我们可以设计一种特别的股份。优先股也行,农民特别股份也好,这部分完全可以做到不流失,让农民能安心。技术下乡,资本下乡,存量资本结合,是不能动摇农民的根本的,这完全可以解决。
积极的资本政策客观上是存在的。我们不能老受西方的金融政策左右,他们动不动就是财政政策、货币政策,但现实中存在资本政策,资本是直接融资。可是我们的资本市场从来登不上大雅之堂。我们一定要把资本市场的积极政策推出来,扩大直接融资,采取积极的资本政策、宽松的财政政策、稳健的货币政策,一举多得。
(编辑 季节)
关键词:数字经济 高质量发展
随着新科技迭代的不断爆发,云计算、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使得我国经济向数字化方向融合,以数字信息为主导的新一轮科技革命不断展开,数字科技作为新引擎,推动我国乃至世界经济的持续发展。据中国信通研究院发布的《中国数字经济发展白皮书(2021年)》相关数据显示,2020 年我国数字经济增加值规模达39.2万亿元,较上年增加3.3万亿,占GDP的38.6%,较上年提升2.4个百分点。[1] 从数据看,数字经济的增长规模与国民生产总值同向边际递增性增长,数字经济将很快成为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新动能。数字经济通过数字化转型、数字信息要素的有机整合,为服务实体经济开道,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架桥。
数字化转型驱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内在机制
2020年4月,数字技术首次纳入了生产要素范围,而作为生产要素的数据,通过信息转化为知识,再将知识应用于实体经济中,间接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2]
质量变革是引领经济领高质量发展的基本前提
数字经济是通过数字技术促进实体经济逐步实现数字化转型的渐进过程,推动各行业产品质量和服务升级。
一是要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以创新驱动全要素生产率,进一步发挥数字经济的牵引作用,激发市场需求,支撑经济高质量发展。二是既要将注意力放在经济可持续增长上,同时更要重视人民群众对于美好生活的实际需求。注重以人为本,注重发展绿色数字经济,消除恶劣生态环境,减少资源浪费,合理利用每一份资源,同时回馈自然,这是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根本内涵。三是要注重数字经济的发展方式和结构,改善资源配置效率,优化各产业结构,以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方式优化提升生产结构,大数据分析出帕累托结构,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
效率变革是引领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手段
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关键在于效率革命。效率革命主要表现在依托技术创新,提高资源要素的全面配置效率,促进各种市场机制运行效率的提升,为市场主体提升核心竞争力、激发市场活力、提高经济运行效率创造条件。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大数据技术的开发与应用,在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让全国老百姓少跑腿、由数据多跑路,全面提升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水平是我们的重要工作。因此,数字经济的发展蕴含了对高效社会的美好期望。
全面推进效率变革,一是要通过创新能力的提升实现。数字经济应不断吸收新技术,开辟并巩固各发展领域的科技水平,以创新技术促进各产业融合,激励产业发展效能,通过创新带动传统行业,以创新刺激实体经济的运行。二是数字经济要通过提升各机构运行能力来实现。互联网平台的搭建,大数据技术的应用,使各机构之间的沟通成本、运输成本、交易成本减少,提高了交易的便利性。同时,通过信息技术,破除机制障碍,提升企业和政府的自身管理效率,推进政府简政放权、企业资源聚集核心,加速促进政府的有为性和市场的有效性,提高行业的决策效率、运营效率,有利于整体提升经济高质量发展效率。
数字治理变革是引领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环节
大数据技术是各类决策的重要支撑源泉,我国数字经济的综合治理能力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显著成效,形成了数字经济发展规范有序的基本态势。
首先,我国数字经济发展中的治理机制逐步得到完善。
近年来,数字经济发展的顶层设计受到高度重视,国家立法层级显著提升,相继修订、出台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电子商务法》《网络安全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为数字经济发展提供法律保障。[3]在数字经济发展中,政府层面重点抓住提升国家治理能力、细化个人信息保护措施、明确信息治理的具体内容、规范市场秩序、加大业态融合的监管力度等等,充分彰显了数字经济发展的运行规则。
其次,不断优化治理手段的运用,治理效果日益显现。
以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分析、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发展为契机,强化技术平台搭建,实现功能互通。通过海量数据进行深度的挖掘分析,实现对大数据的捕捉和监管,达成风险预警机制,做到科学分析数据、精准定向,以数字化手段推进政府决策科学化,提升政府服务质量。
再次,持续推进治理方式创新。
当前,社会各领域对现代信息技术高度重视,促使信息技术与各行业进行融合,跨界融合成为业态新趋势。而监管部门也在不断探索减少沟通成本,特别是对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数字型融合业务,以征信系统等搭建失信惩罚机制,提升治理效能。
数字化转型驱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基本路径
当前,数字化浪潮席卷全球,实体经济发展的数字技术应用,成为世界各国要素资源重组、经济结构重塑、竞争格局巨变的重要推动力。
有效推进实体经济向数字化转型进程
实现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必须推进实体经济数字化转型,引导实体经济深化生产成本控制、制造工艺流程优化、节能减排升级、经营管理能力提升等全方位改革,加快业务数据集成的共享进程。要加大科技投入,实现经济运行主体与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分析、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的深度融合,要面对不同行业、不同产业定制不同的数字化转型路线图和具体实施方案。
1.要创造条件,着力开发智力资本。
通过各种途经加大数字经济应用型人才的培养力度,有效解决人才供给的短板问题。在数字经济发展进程中,随着科学技术的开发、应用与发展,我国对人才的需求结构发生了历史性巨变。人才供给与需求之间错位现象严重,数字化人才的缺口问题亟待解决。
一是要从长计议,做好顶层设计,制定数字化人才培养规划,构建和完善数字人才培育体系。从盘活存量、优化增量的基本思路,鼓励高校加大专业置换力度,增加适应数字经济发展需要的新兴专业,顺应实体经济数字化转型的时代要求,从战略高度解决我国专业技术人才的储备问题,为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必要的智力支持。
二是制定应急战略,以政府买单的方式,加大校企合作力度,举办各类数字化人才专业培训,共同培养数字经济发展急需的应用型专业人才,解决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现实智力短板。
2.依靠科技信息的技术创新,推动实体经济的数字化转型进程。
通过数字化转型实现经济发展新业态、新模式的良性循环和互动,为企业依托互联网平台打通要素资源配置、制造工艺流程重构、流通环节优化、消费模式升级等全供应链流程创造有利条件。加强核心技术的研发和突破,用创新这个新动能推动新发展,全方位、全过程提高全要素配置效率,全面推进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
加大数字化转型的基础设施建设力度
强化数字化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是为经济发展提供强大支撑的重要条件。2020年4月,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首次明确界定了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的内涵及其范围。主要包括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融合基础设施建设、创新基础设施建设的“三维合一”建设体系。[4]搭建科学研究创新平台,实现“三维合一”,对提升城市管理效能、提升工农业生产效率、完善医疗资源配置、实现基础教育均衡发展、促进金融服务行业业务流程变革等等,均能产生积极影响和推动作用。
1.加快国家数据资源平台建设。加快云计算、区块链等技术的广泛应用,搭建数字经济的去中心化、去边缘化的高效运行平台,实现实体经济的数字化转型进程。
2.统筹兼顾新基建的差异化和普惠性。注重不同地区、不同群体的异质性,因地制宜,明确各地优势,统筹规划。同时在推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的过程中,不可急功冒进,要调研市场对于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供需的真实情况,合理分配资源,做好收益与支出的长期规划。
着力完善数字经济的治理机制
2021年10月1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34次集体学习时明确指出:“数字经济事关国家的发展大局,要做好我国数字经济发展的顶层设计和体制机制建设,加强国内外形势研判,抓住机遇,赢得主动。”面对经济发展的新模式、新业态,应做好国家顶层设计,上下联动,齐头并进。
1.要全面认识数字经济发展创新性高、渗透性强、覆盖面广的基本特点。
遵循“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基本原则,建立健全法律规制,弥补数字治理短板,为实体经济数字化转型保驾护航。着力完善数字经济的治理体系,提高数字经济的治理能力。
2.要在全国上下推进作风转变,强化效能建设。
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提高科学决策能力,提升治理效能,打造数字型政府。进一步明确主管部门、监管机构的治理责任,强化平台企业和利益相关者主体责任和法定义务,加大违法成本。构建“立体化、多层次、全方位”的数字经济监管体系,打造经济高质量发展中“事前预警--事中监管--事后处置”的全覆盖监管模式,以全新的治理效能贯穿于“全过程--全链条--全领域”的监管和治理。
3.打造国际合作环境和条件。
要以合作共赢的心态,积极主动参与国际数字治理谈判,构建双边、多边数字治理协同合作框架,明确多方主体责任和法定义务,强化安全防范意识,共同建立和维护多边数字经济治理协调机制。在合作进程中,对数字经济发展中遇到的新问题及时发现,及时解决,堵上漏洞,为推进国际合作提供中国智慧,提出中国方案。
(编辑 杨利红)
* 者贵昌,云南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云南省社科联特约研究员,云南省金融学、国际经济与贸易、管理科学与工程教指委副主任。刘馨泽,云南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2020级金融学专硕研究生。
[1] 中国信通研究院.《中国数字经济发展白皮书(2021年)》[R],https:// new.qq.com/omn/2021-04-27/.
[2] 罗贞礼.我国数字经济发展的三个基本属性[J].人民论坛·学术前沿, 2020 (17):6-12.
[3] 杨伊静.打造包容性数字经济模式 推动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中国信通院发布《中国数字经济发展白皮书(2020年)》[J].中国科技产业, 2020 (08):5-7.
[4] 葛焱,杨文辉.“新基建”背景下加强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的思考[J].科学管理研究,2021,39(01):45-50.
构建新型科研创新组织,助力科技发展,是中央企业践行国家战略、助力民族复兴的使命。仍需要讨论的是,打造世界级科技型卓越企业集团,标准应该是什么;尤其在创建世界一流企业的背景下,应该如何发挥企业的科技创新主体作用。
卓越科技型企业应该具备四个特点
什么样的企业可以称为科技型卓越企业,全球还没有一个共识,理论上的概括也很少。相关研究主要是用案例分析方法,总结走在前沿的科技型卓越企业,诸如苹果、西门子、特斯拉等企业的特点。总体上看,这类企业有四方面特点。
首先,这些企业掌握一定的资源,最核心的指标是它所掌握的科技创新资源,如科研投入的强度(RD投入占营收的比例要达到一定程度),所拥有人才的数量,整合外部资源的能力(比如和国家重点实验室合作的能力)等等,这是创新资源的输入端。
二是创新活动“硬”的输出,其标志性的成果,就是知识创造、知识产权的数量,特别是发明专利的数量要达到一定的水平,以及科研成果转化率等等。
三是创新输出“软”的方面,就是企业的核心能力和影响力。你的技术产品是不是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有没有自主可控的关键核心技术,有没有能力去牵头或者参与相关领域的国际标准的制定,是不是掌握了一定数量的原创型技术,以及是否获得全球认可的创新组织能力,包括具有系统集成的能力、提供系统解决方案的能力等等。
四是企业自身创新活动的效率。从研发绩效的角度来讲,即一定的研发产出和与之相应的研发支出的比较;研发活动的绩效对企业降低成本、提高收益的贡献,对企业服务的对象、对产业链上下游整体降低成本、提高效率的正面影响,以及对提高企业市值的正向影响,等等。作为科技创新主体的企业,不同于科研机构,它要带动社会全要素生产率的提高、投入产出的变化,要有一个符合整体技术发展趋势的组织模式去落地。
构建开放式创新体系和新型科技创新中心
适应形势的要求,我们的科研组织正在发生根本的变化。在过去,科研、产业、金融和市场应用各方面,组织上是分开的,需要通过相关鼓励政策形成产学研合作的机制,促进各个创新环节实现对接和联合。
现在,我们通过组织模式的创新,形成多种混成的组织,就是把各方面要素实现集成。这种混成组织的成长,是适应技术发展的趋势和要求的。新一轮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导致经济范式已经发生了突出变化。所有的创新要素通过交叉、混成、复合,促进技术进步与迭代。这应该是创新深层次微观的源头。
中央深改委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科技体制改革三年攻坚方案(2021-2023)》提出,要构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的高效组织体系,特别突出强调形成开放式的创新体系和新型的科技创新中心。
目前,我们在科研院所和各大高校,都能看到组织形式和科研机制新的变化,努力构建新型科技创新中心。
第一个案例,中科院西安光学精密机械研究所,作为一个老所,正在焕发新的生机。他们在科研教学的同时,拆除围墙,开放办所,把产业化和创投作为两个驱动轮。它构建了一个“研究机构+天使投资+孵化服务+科普科教”的软环境,创办了国家级的一站式硬科技创业投资孵化平台——中科创星,专门从事高新技术企业的孵化。在这个平台之上,管理着50亿元以上的产业投资基金,推动科技成果的转化。所以从某种意义讲,这个光机所不仅是一个科研机构,它已经把科研的要素、产业的要素、金融的要素融合到一起。
第二个案例,是中科院深圳先进技术研究院。这个研究院和政府资源做了进一步对接,实现了科学研究与产业发展的一体设计和一体推进。它实行理事会管理机制,按不同领域,在研究所之外还设有外溢机构、产业育成基地,以及多只产业发展基金。从“知产”变“资产”,设立了一个科技成果转化的新机制,搭建了科技成果向经济转化的新通道。该研究院科研投入规模不断扩大,同时拓宽了知识产权的价值变现渠道,把利润变现成股权、变现为其他方式,以实现它的价值。他们通过创新综合体“沿途下蛋”,围绕全产业链,从科研到转化到产业上下游,系统性地推进孵化培育工作。例如脑科学创意中心,入驻企业已经有42家,其孵化的成果,也是和政府紧密结合,强化区域网络功能,搭建一个双创平台。
第三个案例是深圳清华大学研究院。它首创了“四不像”的创新体制,是大学又不完全像大学,既是科研机构又不完全像科研机构。从概念验证、中试的工程化到科技金融、孵化服务,把科技、人才、资金和载体都融合到整个研究院里。他们旗下有一家平台——力合科创,已经累计孵化和服务企业3100多家,培育上市企业28家、专精特新企业60多家。
企业是科技创新的主体。如通用汽车的中国科学研究院,成立时间比较早,最近也在不断发生演化。它的领域是围绕共性技术,先进电驱电控系统、电池材料、智能网联汽车,旗下业务分支机构也有自己的科研单元。通用汽车专门在上海设立了这个中国科学研究院,通用、五菱、泛亚以及它在海外的其他项目,都是通过这个研究院赋能。从创新技术发明,到挖掘商业价值,到应用解决方案,三个步骤都包括在内。这个研究院非常注重科研成果的后续动作,如何实现成果的产业化转化,实现商业价值。
西门子医疗上海创新中心,是联合张江集团打造的一个开放式的创新平台。通过技术创新赋能、临床验证赋能、市场赋能、生态资源赋能、品牌赋能等等,形成一个平台赋能-融资模式。它与企业、医疗机构、大学等等建立了各种各样的深度合作关系,同时也做产业孵化、募资、投资等业务。其创新点在于,它是政企联合的运营机制,是开放式的研究,聚焦一些重点技术,模拟真实的临床环境,通过金融资源的注入,实现周期最短和最大程度的成果转化。
一是科技创新贴近应用场景,与场景落地、市场需求的耦合关系更紧密,而不再是一站一站的突破。这种接近场景、接近产业的方式,使得成功率提高、迭代的速度更快、试错成本更低、成果转化效率更高。
二是科技成果转化连接相应的资本要素,通过社会资本和产业力量提前介入,强化了市场引导,实现由技术导向向市场导向的转变。技术跟产业和经济结合的通道更加顺畅,投入产出比、研发成果的社会价值就更高。
三是这种组织机制更为灵活。通常科研机构遇到的难点是科研人员的激励问题,激励如果不到位,就会影响创新绩效。而它的组织机构通过股权的方式,用“揭榜挂帅”“赛马制”,长效激励机制都可以实现。在成果分配更多元化的背景下,更加充分地调动科研人员的创新动力。
四是突破了自身组织能力和团队的限制,很好地整合利用外部资源,包括外部的科研力量,使创新的效率快速提高。
新型科技创新体系应该是什么
首先要强化企业的主体地位,以市场化为导向,建设新型科技创新中心。应该围绕三类技术——共性技术、前沿技术和关键核心技术,整合全球的创新资源,联通资本纽带和政府资源,促进优势产业与科研机构融通,提高创新资源使用效率,打造企业/集团科技驱动发展的战略力量。
创新的方向,可以集中在智能制造、新材料、能碳优化等领域,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和科技发展趋势的前沿方向。
一是共性技术。它介于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之间,在多个领域或未来可能被广泛采用的技术,具有通用性、关联性和系统性的特点。
二是前沿技术。这是高技术领域中具有前瞻性、先导性和探索性的重大技术。它已经不只是作为科研机构的主攻方向,大型企业在面临未来生死存亡的问题时,也需要关注前沿技术的问题。
三是关键核心技术。这是基于国家间竞争的视角提出的概念。我国在关键核心技术方面受制于人的局面还没有改变,国内企业尤其是央企理应在这方面有所作为。
所以,央企在创新自身的科技研发组织的时候,要关注这三类方向。
实施的路径,首先要推进“产学研用”融合。利用市场机制,一手连接国家实验室、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另外一手要连接垂直产业,通过联合实验室等方式,实现技术创新上、中、下游的对接和耦合。央企要发挥主导地位,当好“出题人”,也要做好合作项目的管理者。
二是做到技术融合。要顺应技术变革和产业变革融合发展的大趋势,关注应用场景,聚焦国际创新资源项目的凝练机制,实现前沿技术和应用技术的结合、共性技术和关键核心技术的相互促进。
三是要发挥资本纽带的作用。这是破解科技创新体系中,科技要素和资本要素被组织边界隔离的难点。只有打通这两者的隔阂,实现前沿技术和市场需求、应用场景的提前对接,才能够探索出前沿技术实现战略性突破的可行路径。
人才培养更是毋庸置疑的。创新之道,唯在得人。要注重培养兼具科学家思维、工程师思维和企业家思维的复合型创新人才,发挥新型组织的作用,吸收全球创新的资源和人才。
未来的央企不能再囿于从中央研究院一级级地在每一个业务单元都设分院这样的传统组织格局。应该顺应技术发展趋势,努力更新优化自己的科技创新体系,打造一个产业创新的共同体。这个共同体的特点是集产业融通、创新协同、成果转化、赋能拓展、资本支持、人才培养于一体的功能混成的组织。
(编辑 尚鸣)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教育、科技、人才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基础性、战略性支撑。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要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发挥科技型骨干企业引领支撑作用,营造有利于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成长的良好环境,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
2022年年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科技政策要聚焦自立自强,有力统筹教育、科技人才工作布局,实施一批国家重大技术项目,完善新型举国体制,发挥好政府在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中的组织作用,突出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
过去曾说企业是技术创新主体,党的二十大进一步提出企业是科技创新主体,更加突出了企业在未来国家创新体系中的地位,特别是对大型骨干企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企业应该是创新活动的主要承担者
深圳为什么具有很强创新能力?它是一个典型的由企业作为主要创新主体的体系,政府的主要作用是搭台子、提供服务和一些必要的组织功能。深圳的市场化程度、国际化程度比较强,企业自主创新的动力和活力,来自于市场竞争的推动。
企业是纯粹的市场竞争主体。和大学、科研院所相比,企业直接面向市场,它的产品首先要被市场承认;企业组织生产要有严格的质量和财务控制,因而必须掌握相关知识和生产要素,企业是新科技知识的主要需求者,也应该是创新实践活动的主要承担者,包括创新项目的选择和决策、科研投入和组织、成果的鉴定、受益与推广;同时承担相应的风险。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必须依靠创新,创新是企业竞争力的关键要素。
过去,国有企业管理机构对企业的考核,强调企业的当期收益和利润,而淡化了企业科研投入和技术创新的累积效应,导致企业技术储备不足。当前我国在一些关键技术领域形成短板、被“卡脖子”等一系列问题,这和之前管理体制和政策的失误不无关系。
改革开放以来,中央历次关于科技体制改革的文件都强调,要推动企业加强科技创新、成为创新主体。
1985年,《中共中央关于科学技术体制改革的决定》提出,大力加强企业的技术吸收与开发能力和技术成果转化为生产力的中间环节,促进产学研的合作。1988年,《国务院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若干问题的决定》提出,加强企业的技术开发和吸收能力。1993年,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提出,要使企业成为技术开发的主体。199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速科学技术进步的决定》提出,要让企业成为科技投入的主体。2013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全面提升企业创新能力的意见》明确提出,建立健全企业主导产业技术研发创新的体制机制。
201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提出企业作为创新主体的四个维度,即自主创新的“决策主体、研发投入主体、科研组织主体、成果转化主体”。
2020年《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明确提出,要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促进各种创新要素向企业聚集。
所以,现在判断企业是不是创新主体的标准很明确,就是看它在技术决策、研发投入、组织科研、成果转化方面,是不是有积极作为。
从1985年到2020年,我国企业的科技经费投入、研发人员在全国科技投入和科技人员总量中的比重逐年增加。设立研发机构的企业的比例不断增加。在成果转化和科技决策方面,企业的自主性也不断增加。例如,企业所属研发机构在国家研发机构总数的占比,1996年超过50%,2020年达到82%。发明专利的申请量来自企业的占比,1996年超过50%,2020年达到将近70%;发明专利授权量占比2004年超过50%,2020年为63%。研发经费的占比,1998年超过50%,2020年达到77%。企业研发人员占全国科技人员的比重,2000年超过50%,2020年达到77%。技术市场贸易额占比,2004年超过了50%,2020年达到91%。
近年来我国企业的创新主体地位不断提升。国有大型企业拥有5000多个科研机构、200多名两院院士,学科配套齐全,具备国家实验室、科研机构甚至大学的部分科研功能。特别是1999-2000年,转制为国有企业的200多家科研院所,多数是部委直属的从事产业基础共性、关键核心技术研发的国家战略科技力量。
以中央企业为例,最近10年先后建成了700多个国家级的研发平台,7个创新联合体,其中5G、高铁、大飞机、发动机、工业母机、能源领域,攻克了一批“卡脖子”的核心技术难题。
落实企业创新主体地位面临的主要障碍
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总体在逐步提升,但仍存在企业创新主体地位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从国家创新体系看,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高校和科研院所面向经济主战场,在各个应用技术领域也纷纷面向市场,进行自主研发和转化,以及自办企业。而不同创新主体之间的协同合作、政产学研用的合作效果则不尽如人意。企业在国家重大科研计划中的话语权不足,大量科研成果不能及时有效转化为现实生产力。
从企业角度看,改革之初,企业的创新活动主要为已有技术成果的转化,较少做基础工作。很长一个时期,大部分企业偏好引进国外成熟技术,偏好“短平快”,导致在获得新技术方面基本处于短期行为,缺乏立足于长远考虑企业技术战略构想。
2006年以来,中央大力倡导自主创新和增强企业创新能力,重点依靠“引进吸收再创新”或者“集成创新”,有很大进步,但由于缺乏深厚的自主科研基础能力,产品的更新换代主要建立在别人科技成果的基础上,原始的核心技术还在人家手里,在总体上还处于追赶或跟随技术先进国家的阶段。
我们企业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比较薄弱。中小企业基础研究人才、科研能力和财力不足,一些大型企业缺乏基础研究的动力。1999-2000年期间,200多家改制的科研院所,原来都是部委或者行业的基础研究与共性应用基础研究的“老大”,有很好的基础研究力量。现实中,这些企业的基础研究能力在企业改制后就开始“坐冷板凳”,这一代人退休之后,人才青黄不接。现在这一类转制研究院所的主营业务主要是技术服务和技术推广。
中央非常重视科技自立自强,要求大力加强企业科技创新能力,但是在实践中还存着一些阻碍。
首先,国家科技布局中大企业的地位偏弱。国家安排企业增强技术创新能力时,强调企业在技术成果商业化推广和示范工程方面的作用,而企业在政产学研用合作中处于被动地位,在国家重大科技决策中更加缺乏话语权,国家重大攻关项目和重大科技决策的专家组构成,企业科研人员所占比重很小。
之所以如此,主要是对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的认识不足。长期以来,政府主导的国家创新体系中,科研院所和高校占据主体地位,企业主要被视为生产经营主体,重点承担技术成果的转化,在国家重大科研项目决策中,企业的话语权和研发主导权不足。
其次是企业自身技术创新动力不足。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国有企业现行管理规制约束了企业创新。这点是最需要关注的,也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转换新旧动因的必要性之一。
国资部门对国有企业的干预比较多,限制了企业的创新动力和活力。在企业的人事管理上,国企领导的行政任命和有限任期,导致企业缺乏长期、系统的创新战略规划,不利于有潜力的企业家人才的培养和能力的持久发挥;在企业考核上,比较偏向财务指标,且过分强调保值增值,对企业创新投入形成硬性约束;定期的巡视审计,也限制了企业科技创新的积极性。尽管规定允许试错,但容错机制很难落地。这导致企业领导对待技术创新更多基于规避风险。
最后,科研成果转化的人员激励政策难以到位。由此,有竞争力的创新生态环境还没有建立起来,一些国家法律法规还不完善。
相关的思考与建议
(一)从国家和政府层面看。一是把国家关于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和主导作用的一系列政策落实。建议多出一些可操作、可考核、可监督的实施细则。二是明确企业参与国家科技决策的常态化机制,要多征询企业的意见。三是鼓励和支持企业根据国家战略需求,牵头组织相关重大攻关项目,包括通过创新联合体、创新中心等组织形式;企业既可以当出题人,也可以当阅卷人,还可以当答题人。四是支持有条件的科技领军企业加强基础或应用基础研究。五是发挥好大型中央企业成建制科研力量的作用,打造原创技术策源地。
(二)企业要加强自身的创新能力建设。一是进一步加大企业的研发投入,特别是增加立足长远的应用基础研究领域的投入。二是要使企业成为研发主体,形成研发能力体系。三是加强国际合作,打破行业“围栏”。四是在产学研合作中,企业要主动作为。五是大企业要当好链长、链主,要与中小企业协同创新。
(三)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打造具有竞争力的创新生态。
一是切实落实企业家精神。一个企业要想成为创新主体,充满创新活力和动力,必须要有企业家精神。要支持企业家做创新发展的探索者、引领者,鼓励企业家与科学家深度合作。
二是要充分调动科研人员的积极性。人是生产力中最活跃的因素,要把科研人员的积极性调动起来。
三是强化科技金融、科技市场、中介服务的作用。由于科研人员缺乏市场、缺乏资金、缺乏发展计划等,会出现“死亡谷”。而依靠企业家,依靠科技金融、科技市场、中介服务等,可以帮助我们跨越“死亡谷”,使科技人员真正能够安心科研,科技成果能够顺利进入市场、转化为现实的生产力,从而真正使企业成为科技创新的主体。
(编辑 宋斌斌)
我们对私有资本这个问题,做了比较深入的讨论。
私人资本对国民经济的重要性
最近几年,我国城镇就业缓慢增长。国家统计局的统计数据表明,我国的大企业,包括国有企业,以及股份制企业、合资及外商独资企业,这几年一直在增加投资,但他们对就业岗位增加的贡献基本上持平,每年有增有减,没有大幅度增加。由于很多大企业要投资于高科技研发,搞智能化技术等等,所以相对而言,他们的资本有机构成提升很多,但是对就业的贡献不大。
我国现在面临的一个大问题是农村劳动力就业问题。据我们计算,农村大概有1亿左右的劳动年龄人口,他们的收入还是停滞在那几亩地上,按照我国农村人均耕地的情况,很难通过农业耕作实质性地提高收入,解除贫困。我们的研究认为,要想实现共同富裕,一定要让1亿农村劳动人口中的大部分,获得工商业就业岗位。
如果这个结论成立,那么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民营企业每增加一个就业岗位,需要60万元投资;一个刚进场的个体户,平均需要7万-8万元的投资。相比之下,其他所有制领域的企业,虽然每年投资都在增长,但是就业岗位基本上没有什么增加,有些企业即使招聘一些新人,也只是与新退休人员对冲。
所以,我们认为,要想实现共同富裕,民营资本是必要的条件之一。没有民营资本,没有个体户的投资增长,农村将近1个亿的劳动年龄人口,就获得不了工商业就业岗位,仅靠目前农村劳动人口的土地资源不可能也很难致富。因此,要想实现共同富裕,民营经济包括个体户的发展是一个必要条件,我们必须从长期的视野来做出判断。
第二,按照国家制定的计划指标,到2035年,我国人均收入将会从2020年的32000元提高到64000元;到2050年人均收入可能还会翻一番,达到128000元。按照经济规律,收入越高,用于消费的比例会相对较低,这样随着人民收入的增长,将会有更多的人把消费之外的钱用来投资,可能是直接投资,比如说办企业或者买股票;还可能是间接投资,把钱存到银行,银行再把钱借给投资者。因此,随着居民收入水平普遍提高,私人资本的数量会急剧增长。
我们认为,不能把私人资本和共同富裕对立起来,私人资本的发展也是共同富裕的一个必然结果。我们要正面来看这样一种发展格局。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私人资本的经济性质是很特殊的,它与我们的公有资本和外资相比有很多特点。概括起来,既有进步性又有发展阻力,必须全面、准确地判断。
所谓进步性,首先,随着社会的需求日益复杂多样,不同地区、不同收入水平的需求也有很大差别。而私人资本会按照市场的要求去投资生产,弥补国家计划不可能覆盖的地方。第二,私人企业越来越多地投资于科技研发,一些民营企业的研发成果对国家的贡献很大。私人资本能够敏锐地感知市场需求趋势,并做出投资判断,这是一种进步性的表现。第三,民营企业提供了大量就业岗位,大约80%的工商就业岗位是私人资本提供的。所以,我们应该充分地肯定私人资本的进步性。
私人资本存在的问题
私人资本也存在与共同富裕目标相悖的问题。一是客观上确实存在劳资矛盾,有些私人企业对于资本和劳动者间的分配问题,存在一定的偏向,过多地倾向于资本;对工人的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社会保障的落实等方面,还有很多需要调整的问题。这些倾向,是把本来应该由企业承担的成本转嫁给职工,转嫁给社会。
二是反垄断问题。在市场经济中,企业很容易形成追求垄断性地位的目标,有一些企业确实存在这种违反市场经济规律的运作,有关部门也处理过几个企业。这一问题并没有完全解决,还要给予足够的关注。
最后,我们不能忽视有些私人资本表现出最恶劣的一种倒退性,就是以资本收买权力。这些年来,已经处理了很多这样的私人资本,他们通过权钱交易,以求获得额外的国有资产或者有关的红利,这种现象现在也没有根除。
所以,谈到私人资本,它既有和共同富裕相一致的进步性,又有和共同富裕相悖的倒退性,这两种特性都会长期存在。
中央反复强调,我们既要鼓励和支持,又要引导私人资本。所谓引导,主要就是防止私人资本向倒退性方向发展,而要鼓励支持他们向进步性发展。我们对它的特点要有一个全面的判断。我们必须形成一整套鼓励支持和引导私人资本的制度环境,通过这样的制度环境,促进经济的良性循环的形成和逐渐完善,这样实现共同富裕就会加快速度,而且让我们的居民和企业家都能够分享改革发展的红利。
(编辑 季节)
2022年12月10日,我们发布了《中国上市公司治理分类指数报告No.21(2022)》,包括六大类指数。同时发布的《中国上市公司质量/ESG指数报告No.2(2022)》把上市公司质量和ESG指数报告合二为一。2021年我们开发了中国上市公司质量指数,2022年在此基础上形成了ESG指数。
提高ESG和提高公司质量是统一的
提高ESG水平和提高公司质量应当是统一的。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提出,要坚持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体。企业是经济的细胞,上市公司又是其中的标杆企业,推动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对整个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ESG这个概念包括环保、社会责任、公司治理,它从广义的公司治理进行延展。ESG在理论上并没有特别之处,它与公司治理是相通的,理论基础是利益相关者理论。我们在研究公司治理的时候,是从广义的公司治理理论来研究问题,就是基于利益相关者。广义的公司治理已经包括了ESG的大部分内容。
对ESG的评价基于历年开发的公司治理六大分类指数,包括投资者保护、董事会、企业家、财务治理、信息披露和高管薪酬指数。关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2020年国务院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包括了公司治理,也提到了社会责任,但没有专门提到环境保护。环境保护其实是包括在社会责任中的。在国务院发布的意见中,公司治理是第一挑战,排在第一位。因而公司治理是提高公司质量的一个核心问题。
从《意见》不难看出,提高上市公司的质量与提高ESG水平是统一的,而ESG更关注公司的长期高质量发展,其中涉及的很多问题都属于长期发展的范畴。ESG是公司治理的核心。ESG当中的G应当是狭义的公司治理,不是广义的公司治理。广义的公司治理包括社会责任和环境保护。ESG中的环保、社会责任和公司治理是互相包含的关系。
评价指标体系的四大原则
公司治理是有国际标准的。在设计指标体系的时候,要体现出一个高水平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国际标准,我们在做公司治理分类、指数评价的时候,更多地采用了国际标准,同时也考虑到中国的国情。
在设计评价指标体系的时候,首先应当把公司的绩效和价值作为公司的经济责任纳入社会责任中。如果一家公司没有盈利能力,它是不可能履行其他社会责任的,比如扶贫、捐资助学等等。
其次就是企业创新,包括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也应当纳入社会责任范畴当中。创新具有很强的溢出效应,不管是技术创新还是制度创新,溢出效应都很大。如果要引导企业进入社会,就要进行更多更深程度的创新,应当把创新列入公司的社会责任中。
选择评价指标体系的基本标准包括四个方面。一是有科学性,有理论依据。既要考虑中国的实际情况,又要参考相关的国际标准。公司治理方面的国际标准包括G20、OECD公司治理准则,中国已经签署了相关协议,是需要履行义务的。
二是数据可得。没有数据的评价很难有客观依据,也可能会忽略上市公司真正在做的一些事情。
三是可比性。不同的公司之间要具有可比性,尤其是同行业要具有可比性。
四是可持续,主要是纵向可比。没有纵向比较,我们无法知道公司质量是否提高了、ESG水平是否提高了。尽管每年都会具体补充一些新的指标,但总体来看,评价指标体系是具有可持续性的。
目前还有一个概念叫ESG投资,它的有效性取决于指标选择的上述四个原则,指标体系的选择对ESG投资至关重要。
ESG三个维度的权重
关于ESG三个维度的权重,我们采用了主成分分析法,结合了专家的意见,对公司治理给予了55%的权重,社会责任给予了35%的权重,环境保护给予了10%的权重。
ESG指数是一个相对分值,不是绝对分值。我们把每一个维度的绝对分值算出来之后,把最高值设为100分,然后重新计算,进行排名,公司的指数最高设为100分。从行业性来看,不同行业的可比性可能会差一点,尤其是金融业和非金融业的可比性相对更差一些。在社会责任和环境保护方面,不同行业的差距是比较大的,最好是在行业内部进行比较,不同行业做比较的时候还是要慎重一些。
我们的评价样本截止到2022年3月31日,必须上市满一年,而且剔除掉退市和拟退市的公司。“上市满一年”的要求,主要考虑到信息的一致性和可比性。
非金融业/金融业的评价结果分析
从评价的结果来看,我们把金融业和非金融业分开进行了比较。
我们在非金融业做了两年的比较。
图1 非金融业上市公司质量/ESG指数年度比较(2020-2021)
图1反映了ESG总体指数和其他三个分项指数的变化。相比2020年,2021年非金融业上市公司质量/ESG指数下降,主要源于社会责任分项指数下降较多,而社会责任分项指数下降又主要是因为疫情导致的公司经济责任和创新责任的下降。这个结果和现实是比较吻合的。
从所有制角度来看,我们区分了国有控股公司和非国有控股公司。2021-2022年度,非金融国有控股公司质量/ESG指数都高于非国有控股公司,非国有控股公司下降的幅度更大,尤其民营企业的下降幅度更大。这个结果也和现实非常地吻合,主要由于非国有控股公司经济责任、创新责任的下降。
从实际控制人角度比较来看,排在第一位的是中央企业控制的上市公司,排在第二位的是境外企业控制的上市公司,排在最后的是集体企业控制的上市公司。相比2020年,2021年非金融业六类实际控制人上市公司质量/ESG指数全部下降,境外企业实际控制的上市公司下降幅度最大,这与中美贸易战背景下我国原材料和产品进出口受限有关。
从行业角度来看,排在第一位的是科学研究与技术服务业,第二位是采矿业。相比2020年,2021年非金融业17个行业上市公司质量/ESG指数都出现下降,下降幅度最大的行业是教育,这与“双减”政策有密切关系。从四个地区角度来看,东部排在第一位,东北排在最后,而且2021年公司质量/ESG指数都比上一年度有所下降,下降幅度最小的是东部,东北的下降幅度稍大一点。
从省份的比较来看,排在前三位的省份是北京、上海和安徽,排在最后三位的是辽宁、吉林和青海,下降幅度最大的是青海。
从上市板块比较来看,沪市的科创板排在第一位,深市主板排在四个板块中的最后一位,相关指标也比上一年度出现了下降,深市主板下降的幅度最大。
从金融业比较结果来看,2021年金融业公司治理分值相对来说是最高的,环保相对来说是最低的,社会责任居中。
从所有制角度比较来看,金融业ESG指数的三个分项指数以及总体的指数,都是国有企业大于非国有企业。
从地区比较来看,ESG指数及三个分项指数都是东部最高,东北在总指数以及社会责任和环境保护两个分项指数上都是最低的。在公司治理方面,东北和其他地区的差距不是很大。
上市公司质量水平有待提高
从指标体系来看,公司质量存在的问题比较突出,不管是公司治理还是社会责任、环境保护,都有很多不尽人意的地方。
在公司治理方面,大股东侵害、小股东权益难以保证、董事会结构形似而神不至、经理层不独立、利益相关者的财权配置不合理等问题仍然突出。
在社会责任方面,产品质量、生产安全、员工权益、信息披露等方面仍然存在比较严重的问题,社会责任意识有待加强。
在环境保护方面,环境保护的目标不够明确,很多公司不注重环保投入,环保的信息披露水平仍然偏低。
从一些具体的指标来看,很多指标确实不尽人意。
在投资者权益保护方面,2021年实行累积投票制的公司占比只有43.06%;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提出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司占比只有0.31%。再如,2021年独立董事比例达到50%的公司占比只有5.29%,中国的规定比例是三分之一,美国的独立董事平均比例达到了80%以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提出议案的公司比例只有1.44%,表明了大部分小股东不再参与公司治理。
此外,2021年发生股价异动的公司占比高达42%,尽管比上一年有所降低,但这个指标是越小越好。
在董事会治理方面,设置了审计委员会并且独立董事达到百分之百的公司占比只有6.18%。内部董事与外部董事有明确沟通制度的公司占比只有6.32%。如果内部董事和外部董事没有沟通,公司决策的科学性就存在很大疑问。此外,公布了董事考评结果的公司占比不到1%,建立董事行为准则的公司占比只有0.6%。这些评价指标的偏低应当引起我们的关注。
在企业家能力方面,总经理曾经担任过三家以上企业总经理的公司占比只有13.19%,总经理担任其他公司独立董事的占比只有1.1%,总经理来自外部选聘公司的占比只有10.51%,市场化选聘经理层的程度还是很低的。
在财务治理指标方面,董事会提出清晰的财务目标的公司占比只有16.26%,两权分离度只有2.98%,就是大部分董事会和经理基本上是搅合在一块的,没有清晰的分工。设立风险控制委员会而且独立董事达到三分之二的公司占比只有2.75%。在社会责任指标方面,建立了安全管理体系或者系统的公司占比为38.31%,产品通过质量认证的公司占比只有35.48%。设立了专门的社会责任或者ESG管理部门的公司占比只有1.65%。披露社会责任报告或者ESG报告,或者可持续发展报告的公司占比只有31.35%。
相关政策建议
在公司治理方面,首先要淡化控股一定要控制的观念,控股未必要控制,要强化各类投资者的权益平等保护意识。
第二,要切实增强董事会的独立性,股权董事不能强制董事会采纳其意志,因为各个股东要平等,董事会要独立。
第三,要实现以总经理为首的经理层经营控制权的独立性,同时使其独立承担责任。在国际上,经理层都是高度独立的,国外的一些企业CEO一般是公司的核心,而很多董事长是独立董事来担任的,并且这种情况越来越多。
第四,要加强内部控制,要高度重视利益相关者之间的财务激励以及他们之间的财权配置。我们在评价的时候,财权配置的分值是很低的。
第五,不要过多关注高管薪酬的绝对值,要强调高管薪酬和高管贡献的吻合度。在社会责任方面,要高度重视公司的创新责任,包括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这也是为什么把它们纳入公司社会责任范畴的一个重要原因。要尊重各个利益相关者的专用性资产,高度重视员工的权益保护,他们的资产是高度专用性的,一旦公司出了问题,首先受到损害的可能就是员工。
第六,要重视社会责任的合规性,社会责任不只是拿出钱去捐赠,需要合规。比如说捐赠的金额比较高,可能要通过董事会,金额更高的话可能还要通过股东大会,不是董事长或者总经理就可以做决定的。
在环境保护方面,要基于“双碳”目标,完善环境保护的法规,提高环境保护的绩效,加强环境保护的信息披露。仅仅依靠企业自律恐怕是不够的,尤其在中国这样一个市场经济不太发达的国家,环境保护的法律更加重要。
(编辑 宋斌斌)
* 高明华,北京师范大学公司治理与企业发展研究中心主任、中国公司治理50人论坛学术委员会执行主任。本文根据作者在2022年12月18日中信改革发展研究基金会召开的“坚持改革方向,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专题研讨会上的发言整理而成。
党的二十大报告彰显了中国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坚强决心,不仅为建设更广幅度、更深层次、更高质量的中国法治提供了更大信心,也从理论上揭开了笼罩在人类法治发展道路上的层层迷雾。我们可以说,历史没有终结,发展道路并不唯一。我们需要立足于中国式的法治现代化实践,创新法治建设的中国理论,突破西方的法治话语霸权或者理论围剿,同时让我们清醒地认识西方法治的话语霸权以及它是怎么构建的。
我们正在突破西方的法治话语霸权
我们所践行的法治是现代法治,而现代法治的本质是工业法治。在工业革命之后,人类才有可能逐步建设现代法治。由于西方率先在人类历史上进行了工业革命,所以也相应地较早建设了现代法治。
一方面,我们要认识到,西式的现代法治在历史进程上是一个意义重大的进步,它对推动限制政府权力、保障公民权力、促进经济增长都产生了很大的作用。另一方面,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一些美西方国家凭借在现代法治上的先发优势,试图将其法治的特殊经验上升为人类社会的普世道路,并据此构建了西式法治模式的话语霸权。现在我们提到现代法治,好像就是西方那几个关键词:“宪政”“民主”“三权分立”“司法独立”,好像离开了这些就实现不了真正的法治,实际上这个说法是不成立的。
西方的这套法治制度,它的价值理念起源于基督教普遍主义神学,其理论基础是《社会契约论》,在实践上强调以法院为中心的司法独立,重视通过在程序中进行对抗与制约,来实现对公权力的限制和对公民权利的保障。西方法治制度有进步性,但并不能说它就可以垄断人类法治的道路,它也不可能是人类法治发展的唯一道路。
为什么西方法治制度成为了话语霸权?其中有特殊的历史场景。一方面,西式法治在部分方面满足了人类法治发展的一些共同规律。比如说强调制约和制衡,并重视限制公权力,保障公民权利。虽然西式法治的财政成本比较高,但是它在客观上仍然有益于公民权利的保障。
西方列强在全球的扩张与殖民掠夺,促进了西方法治模式的扩展。特别是在二战之后,西方发展优势在全球治理体系方面得到进一步巩固。美西方国家对发展中国家和地区开展的所谓法治援助,以及现在我们看到的诸如世界法治指数、世界银行的治理指标中的法治指标等等,这些都是以科学、中立、专业形式表现种种的法治指数评估,最终在全球构建起了西方法治方面强大的话语霸权。
中国式的法治现代化正在展现人类社会法治的另一种可能
我们认为,西方占优势地位的法治话语存在着弊病。第一,西方法治话语在某种程度上讲是历史虚无主义的,按他们的逻辑,所有国家都要走西方法治的道路,而不考虑自身的历史传统;第二是制度决定论,不管什么国家只要移植了西方的法治制度,就能够实现法治,这在实践上是不成立的。
我们看到,经过新中国七十几年的法治建设,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法治现代化所取得的历史性成就,中国式的法治现代化展现了人类法治的另外一种可能,包括以法治作为治国理政基本方式的科学理念。
习近平总书记对这个问题有很多论述。他提到,法治兴则国家兴,法治衰则国家乱。人类社会发展的事实证明,依法治理是最可靠、最稳定的治理。他还举例,纵观世界近现代史,奉行法治是各国实现经济稳定发展,顺利实现现代化的必要条件。凡是顺利实现现代化的国家,没有一个不是较好地解决了法治问题的。什么时候重视法治、法治昌明,什么时候就国泰民安;什么时候忽视法治、法治松弛,什么时候就国乱民怨。治国理政须臾离不开法治,要用法治来化解矛盾。
中国道路是坚持党的领导、强化分工制约的制度模式。我们强调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这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最本质的特征。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从全局和战略高度定位法治、布局法治、厉行法治,做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而且把全面依法治国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予以推进,逐渐形成了一个全面依法治国的基本格局。其中非常重要的一点是它的实践效果,经过这些年的法治努力,我们的法治实践取得了突破性的成就。
这其中有一些比较典型的数据。比如,中国今天已成为世界上最安全的国家之一。根据2022年10月19日公安部披露的数据,我国是命案发案率最低、刑事犯罪率最低、枪暴案件最少的国家之一,每10万人的命案是0.5%,这个数据大约是美国的十分之一。根据一系列的调查,包括国家统计局以及一些国际机构的调查,中国是世界上人民群众安全感最高的国家之一。
培育法治的中国理论和国际话语权
经过长期努力,我们不仅取得了经济发展奇迹和社会稳定奇迹,还有平安中国奇迹和公民权益保障的奇迹,这都是非常了不起的。正是在这些成就的基础上,中国式法治现代化的实践,为法治建设的中国理论提供了肥沃土壤和现实可能。特别是在2020年,我们确立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面依法治国事业上的指导地位。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指导下,我们就有更大的可能去提炼法治的中国理论,提升法治理论的国际话语权。
我们在理念上一直强调公平正义。特别是在司法改革中,这种正义是司法的生命线,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个案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在法治保障上强调党的领导,在目标上以人民为中心,在方法上强调全面推进。我们提出依规治党和依法治国相结合,而且强调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共同一体建设,这是一种全面推进。
在运行上,我们构建了包括“一府一委两院”的立法、执法、司法的体制。习总书记在这个问题上做了很多非常重要的阐述,特别强调抓住关键少数,强调没有免罪的“丹书铁券”,也没有“铁帽子王”,领导干部在全面依法治国中负有特殊的责任。
我们现在正在从工业革命向信息革命迈进,进行第三次产业革命,不仅在生产力上会有一个很大的跃升,在社会关系、社会结构、生产关系等方面都可能会有很大的重构,我们的治理机制、法律机制也可能会有很大的变化,有了更大的创新的可能性。
(编辑 季节)
美国对中国半导体进行强力限制
众所周知,美国对中国的半导体行业进行了强力限制和打击,我列出了2022年美国所有的限制政策,分成如下几部分:
第一,美国出台了《2022芯片与科学法案》。这个法案规定,将对在美国设立的拥有先进工艺的芯片制造公司进行大量补贴。这个政策对半导体产业的支持力度和政策推出之迅速,是出乎半导体行业预料的。
美国一直在各个领域指责中国滥用国家地位,对一些科技领域进行非市场化的补贴。但是美国这个法案,利用国家的政治权威,对本国的芯片制造公司进行典型的非市场化补贴,让很多人大跌眼镜。法案中有一个明确的排他性条款:只要接受了美国政府补贴的企业,10年内不能在中国大陆建设先进的晶圆制造产能。这一点极大地限制了类似于台积电、三星,甚至包括格罗方德这样的芯片代工龙头企业,在中国大陆建设先进产能。
第二,贸易管制。2022年,美国针对我国的贸易管制逐级加码,甚至每隔一个月就出台升级新文件,一直延续到12月份。有报道说,美国正在和荷兰政府谈判,要求禁止ASML向中国出口10纳米以上的光刻机,包括我们目前几乎所有的成熟制程以上的光刻机。
目前,美国对我国半导体领域打击最厉害的一条,是划了先进工艺的界限。比如说,逻辑代工是14纳米,存储是128层,或者是18纳米的DRAM。那么在这个节点往前,所有的美国公司以及用了美国技术的公司都不得给中国的公司供货。这实际上造成了中国三大半导体制造的国企——中芯国际、长存和长鑫,在新工艺的扩产上完全停产。
第三,美国联合日本、韩国和中国台湾组建了一个Chip4的产业联盟,希望统和这些国家和地区的所有产业资源,不能为中国所用,希望就此筑起一道篱笆或者一道高墙。
第四,美国在2022年10月的出口管制新规里,出台了“人才管制”这一条。中国的半导体行业乃至整个高科技行业,在很大程度上是依赖于海归,尤其是过去30年间在美国留学的海归人才。美国明确提出,禁止拥有美国国籍及持有美国绿卡的人,从事和中国半导体先进制造搭边的任何工作。如果被美国政府发现,将追究这些人的刑事责任。这是非常严厉的一条规定,2022年10月之后,诸多上市公司中的华裔美籍高管不得不辞职。
2022年,美国针对中国的半导体行业出台了一系列系统、严苛、强力的限制和打击措施后,我国半导体产业正在艰难应对。这其中最核心的打击目标就是针对先进工艺,所有美国的设备公司和零部件公司,包括材料公司将全面撤出。
为了应对这一最核心的打击,我们国家只有坚持自力更生。也就是说,中国半导体产业发展策略一个核心的指导思想,就是要实现半导体产业链的“去A(American)化”,也就是必须“去美国化”,这当然是一条艰难的道路。
实现中国半导体产业链的去A化
在过去的30年间,美国在半导体领域一直是执行业牛耳,不管是产业规模还是先进技术的推进,一直走在产业的最前沿。美国突然在2022年祭出如此强大的打击手段,使我们剩下的唯一一条出路,就是实现中国半导体全产业链的去美国化。这是我国半导体行业必须走,也不得不走的一条路。
所谓去美国化,包括两个层面的应对。
第一,是中国半导体产业的国产化。要发展中国本土的装备、材料及零部件企业。客观地看,5年以内我们还做不到半导体产业链的全部国产化。因为半导体产业非常复杂,一条半导体生产线,包括上百种设备,几百个型号;一条生产线上所应用的各种材料有几百至上千种,几乎涉及所有的工业领域,囊括了玻璃、金属件、各种合金金属件、常用金属件,以及各种塑胶件、陶瓷件……。
目前,在我国半导体技术相对落后的背景下,一方面在大力发展国产化,同时也必须吸收美国以外的海外半导体行业的企业、技术和人才,包括日本、韩国、欧洲、新加坡、东南亚,以及全球各国的技术和人才。
只有将这两方面的努力结合起来,我们才能在未来的5年,真正实现中国的半导体产业链去美国化。这里涉及很多具体工作。
比如说,发展中国本土的装备、材料、零部件企业。首先我们希望对FAB厂所需的装备、材料、零部件的制造企业,要有一些独特的支持政策。我们绝大部分的FAB厂,如中芯国际、华虹、长存、长鑫,都是国资控股的。未来几年需要出台一系列政策,对于国资的FAB厂购买国产的装备零部件,要有一些额外的支持和补贴。
第二,对于国产的半导体制造所需装备、材料、零部件等,要加大投资力度。过去三年对半导体领域的投资很热,但绝大部分是热在芯片设计领域。目前,国内芯片设计领域上市公司已经有几十家,实际上真正投入到被“卡脖子”的半导体装备、材料及零部件企业的资金,还远远不够。对于民营资本或是国企,都要加大投资的引导力度。
第三,针对美国这次祭出的人才政策,我们应该对相关的海归留学人才设置绿色通道,甚至要有一些灵活的国际政策。
我们要尽可能地通过多种方式,如通过并购、投资、技术合作和人才引进等等,和美国以外的世界各国半导体企业进行全方位合作。只有将这两方面的措施,同步、全力地推进,我们才有可能在未来的5-10年实现中国半导体产业链的去美国化。
国企与民企的优势和劣势
在我们自己的半导体行业的投资实务中,我将国有资本和民营资本在实务操作中的优势和劣势做了一个简单的比较,提出一些建议。
中国本土的半导体制造装备、材料和零部件企业,大体有两个系统。一是国有控股的派系,比如,上海微电子是我国光刻机的攻关代表,北方华创是在A股上市的一家做半导体刻蚀和薄膜设备的公司。有研新材和沪硅产业是近两年在科创板上市的半导体核心材料企业。我们可以看到,这些国企有一些共同的特点:
第一是经营方向稳定。这些企业都有很长的历史存续期,经营方向非常稳定,不会轻易改变。
第二是政治属性很强。它们轻易不会改变自己的经营方向,这是与政治属性紧密相联系的。
第三是可以接受比较长的投资回报周期。比如已上市的北方华创,它坚持做长期的科技攻关。这两年随着国内对半导体制造领域大范围投资热潮的到来,这家企业的财务状况才有所改善。
这些国有企业也有一些共同的缺点,比如市场敏感度比较低,对于新兴的市场领域、对市场需求的转变,它们的跟进往往不及时。经营团队的利益和公司的利益不完全一致,也是一个很普遍的问题。
民营企业也有其共同的特点。
第一是市场敏感度高。这些企业在发展历程中,屡次根据市场变化调整经营方向,总能够及时推出紧密跟踪市场发展趋势的产品。
第二是经营团队利益和公司的利益高度一致。这不仅仅表现在经营管理上,还包括后续上市公司的投资,以及对一些新公司的并购上。经营团队的利益和公司的利益都保持了高度的一致,为公司未来的进一步扩张打下非常好的基础。
当然民营公司也有其共同的缺陷。
第一,比较难接受较长时期的投资回报。半导体行业对于一些核心领域的攻关研发,往往面对相当大的技术不确定性。也就是说投入未必有产出,或者说到底产出在哪一年,也说不清楚。这是民营企业普遍担心的问题。大量民营企业由于没有资金实力做长周期的投入,所以很难发展壮大。
第二,无论是个人股东还是大量的风投机构,对于投资回报的要求比较高,对于周期要求也比较短。
第三,民营企业政治属性相对国资来讲要弱一些,毕竟要以商业回报为核心诉求。
所以在我们被“卡脖子”的领域,我们期望中国半导体各领域的企业发展壮大,也期待着能够在国企控股的几个民营企业之间,找到各自合适的角色定位,能够在不同的细分领域选择合适的标的。
半导体产业链太长、太复杂,目前我们被“卡脖子”的领域可能有几十项,很难要求对这几十项乃至上百项的细分领域,都以“两弹一星”的方式进行国家级的集中攻关。对于其他被卡脖子没有那么严重的,或者从商业的投资回报率尚可的角度,建议组织大量的民营企业,支持他们充分发挥灵活高效的优势,通过共同努力,全面弥补整个半导体的产业链缺陷。
进行广泛的国际合作,构建产业联盟
我们要和美国以外的所有半导体先进国家,结成最广泛的联盟,吸收他们的技术和人才。那么,我们如何去建设广泛的国际技术和产业联盟?
在过去的两三年内,海外投资(包括并购)和技术合作的大门,对我们是关得比较紧的。
预计未来一两年以后,有些国家可能会重新权衡他们在中美竞争之间的位置,比如韩国、东南亚各国、欧洲、德国、法国、比利时乃至日本。不排除它们通过再三权衡,在和中国的半导体产业链的合作方面,打开新的小门(谈不上大门),也许会有新的机会出现。我们也在积极寻求这种机会。
在我们过去的实务中,既有国资对海外标的的收购和投资,也有大量的民企海外投资。我们梳理了其中一些共性。
国资的资金体量是比较大的,在海外曾有过大量投资,包括集成电路大基金。由于资金体量大,能够接受较长的投资回报周期,也能够接受相对较低的投资回报率。
国资尤其在海外投资并购的动作是非常明显的。由于它们有很强的政治属性,很容易受到海外公司和所在国政府的排斥、审查。一个典型的事件是,前些年我们的集成电路大基金有意向收购当时全球排名第三的芯片测试企业Aixtron,这是一家美国的上市公司。这个收购案在商业上完成了所有的程序,最后提交给美国政府,被奥巴马总统否决。这是一个标志性的时间窗口,意味着中国海外并购遭遇阻力,特别是在美国并购的大门被彻底关上了。最近我国两家上市公司,分别在英国和德国意向收购它们的半导体制造工厂。尽管这些半导体工厂的制程工艺并不先进,但依然被英国政府和德国政府否决了。这两家中国企业并非国有企业,只是国有资本参股,但依然遭到了西方国家政府的严厉审查并被否决。这一趋势可能在很长一段时间内难以避免。
相对来讲,民营资本的一个优势,就是由于它的商业投资的属性,较少受到严格的政治审查,同时在市场上反应比较迅速,特别是在竞价环节。比如说我们的海外收购,一般要经历至少两轮至三轮的竞价环节,决策灵活的民营企业,在这个环节上具有很强的优势。当然,民营企业和资本的最大劣势在于资金体量小,尤其在投资很大的、具有战略属性的公司时,往往显得力不从心。
在过去5年的海外并购实务中,依据现实情况,我们认为,在未来的2-3年,海外并购有可能重新打开机会窗口。在这样的条件下,以国有资本(公司)作为重要或基石出资人,以民营企业以及民营资本为核心操盘手,共同组成海外投资或并购基金,或者以联合出资的方式,对海外的半导体产业链公司进行广泛灵活、全方位的合作,包括收购、投资、技术合作、人才引进等等。通过结合双方优势的一些架构,我们尽可能地去完成对海外半导体技术的吸收和引进。
2022年,中国半导体产业受到了重大的打击。面对挑战和压力,我们要努力摸索出一条真正适合我国国情的、能够充分发挥各方面力量的中国式高科技产业发展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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