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导刊


 

内容要:受乌克兰危机等事件的影响,俄罗斯对德国天然气输送大幅减少,德国能源价格高企,制造业成本急剧上升,面临长期性系统性风险。对此,德国政府以稳定能源供给安全、推动能源转型为目标,采取一系列措施应对能源危机。

关键词:德国;制造业;能源转型

引言

作为欧洲第一大、世界第三大经济体,德国是全球制造业最具竞争力的国家之一,其制造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长期保持在20%以上,高于美国、英国和欧元区国家。德国的汽车制造业、机械制造业、电气工业、化工业处于国际领先地位,这些领域注册的专利数量更多,创新能力更强。国际化程度高的大型企业、专业化技术水平突出的中小企业,构成了德国制造业的核心。此外,德国隐形冠军数量世界排名第一,全球占比近50%,其中80%从事制造业,平均存在时间超过70年[]

能源是工业的粮食,供稳价廉的俄罗斯天然气是德国制造业生产的有力支撑。早在1973年,苏就开始向联邦德国输送价格优惠的天然气俄罗斯作为德国最大的天然气供应国,约占德国天然气进口总量的三分之一,排在挪威(约25%)与荷兰(约20%)之前[] 乌克兰危机爆发后,俄罗斯大幅削减对德国的管道天然气供应,加之德国关闭国内最后三座核电站,以及“北溪-1”和“北溪-2”管道遭破坏等因素,使德国天然气和电力价格激增。2022年德国通货膨胀率达7.9%,创国统一以来最高纪录其中能源价格同比增幅最大34.7%[] 能源价格飙升严重打击了德国制造业:PMI指数自2022年3月以来总体呈下降趋势,同年7月降至荣枯线下(49.3),2023年7月降至38.3,系2014年以来的次低值[] 制造业生产指数自2023年3月以来总体也呈下滑趋势[] 制造业增加值占GDP比重也降至德国统一以来次低[]

能源价格高企对德国制造业的影响

(一)能源供给创历史新低

天然气和电力是德国制造业前两大消耗能源,分别占制造业能源消耗总量的30%和21%。

工业天然气价格方面,德国天然气2015—2021年供应平稳,价格震荡下跌,从3.46欧分/千瓦时降至2.95欧分/千瓦时。2022年乌克兰危机爆发后,俄罗斯大幅削减对德天然气供应,加之同年9月26日“北溪-1”和“北溪-2”管道遭破坏,价格突破7欧分/千瓦时,并上扬至2023年的7.75欧分/千瓦时。

工业电价方面。德国工业电价在乌克兰危机前总体保持在20欧分/千瓦时以下。乌克兰危机爆发后,德国工业电价飙升至43.2欧分/千瓦时,创历史新高。

能源价格高企导致德国2023年一次能源消耗量创1990年以来的最低水平(10791兆焦),同比减少7.9%,其中天然气消耗量减少4.3%。加之2023年4月15日德国最后三座核电站关停,核能发电量减少80%,本土总发电量减少10%,导致电力进口量增加,自2002年以来再度超过出口量(+92亿千瓦时)。

(二)产业安全遭受风险

能源价格高企对德国能源密集型产业的打击远超制造业整体。2023年,能源密集型产业产值下降17.7%,高于制造业产值的平均降幅(1.5%)。作为德国能源密集型产业中专利注册数最多、最具创新能力的产业,化工业产值下降近18%,冶金业产值下降11%,均高于能源密集型产业产值下降的平均水平[] 就业人数方面,2023年,德国制造业从业人数同比增长0.5%,但能源密集型产业从业人数出现下降,化工业下降1.8%、冶金业下降1%、橡胶和塑料制品下降2.1%[]

有研究认为,虽然能源价格和盈利能力呈负相关,但对于制造业的整体影响并不显著[] 一项对德国制造业的1600种产品进行的调查结果显示,绝大多数产品不具备天然气消耗密集型的特征,只有300种产品消耗了90%的天然气。据估算,假设完全停止生产能源密集型工业品,与乌克兰危机爆发前相比,德国制造业产值仅下降2%,远远不及工业危机的程度。结果还显示,这300种产品绝大多数为中间产品,且进口可替代性高,可以防止供应链中断。该观点的问题在于:单纯从经济逻辑出发,片面认为能源密集型产品供给不足可通过进口解决,但忽视了安全逻辑和竞争逻辑因为保障能源安全、提升本土产能、推动绿色转型,才是维护产业安全、稳定国内就业、提升国际竞争力的必由路径,而非依赖进口。

宏观经济指标方面,能源密集型产业增加值占制造业增加值的比重为20.7%,从业人数占德国劳动人口的23.19%(见表1)人均增加值为12万欧元,高于制造业的9.5万欧元/人全国平均水平7.7万欧元/人;能源密集型产业人均收入为6.73万欧元,高于制造业的6.08万欧元/人、德国全国水平4.86万欧元/人[]

 

1 德国主要能源密集型产业部分经济指标  

能源密集型产业

能源消耗量占制造业总消耗量比重

能源成本占产值比重

从业人员占制造业从业总人数比重

增加值占制造业总增加值比重

食品和饲料工业

5.7

2.02

9.36

5.71

造纸业

6.7

4.19

1.77

2.17

炼焦业和石油加工业

10

0.86

0.33

4.28

化工业

29.3

3.29

4.91

2.17

玻璃及器皿制造业

8.1

4.9

2.98

1.44

石料和金属制造

21.9

4.91

3.84

4.88

总计/平均值

81.7

3.36

23.19

20.65

资料来源:根据公开数据整理

 

从产业链视角看,德国能源密集型产业普遍占据上游位置,为下游产业提供重要中间产品。在德国非出口的工业品中,55%作为中间品供给制造业其他部门,而在能源密集型产业中,这一比例达到87%[] 这意味着,一旦有能源密集型企业迁出,相关下游企业也会不同程度地迁出,长此以往将对德国制造业产生长期性系统性的风险。以钢铁、铝、氨气和烯烃为例,这四种能源密集型产品是德国制造业中重要的中间产品。一是用途范围广。对制造业支柱产业贡献高,如车辆机器零部件制造、机械制造、电气工业、电动装备等。二是战略价值高。这些原材料是德国核心产品的生产基础。钢铁用于光伏组件、风力涡轮机、汽车电池安全外壳、汽轮机;铝用于生产汽车车轮的轮辐、轮毂罩、轮外饰罩、制动器总成的保护罩等;氨气是现代化肥的重要原料;烯烃用于生产塑料、合成橡胶、纤维、医药品原料、农药、涂料等产品。

鉴于德国能源密集型产业在供应链中的重要位置,能源危机造成的影响可在整个产业链蔓延,导致产能削减和进口依赖加剧的风险。经测算,如果能源价格翻番,能源密集型产业承受的成本压力将远高于非能源密集型产业,一旦能源密集型企业停产或迁出,将会导致产业链下游部分产能停产或迁出。员工数超过250人的大型能源密集型企业倾向于削减其德国本土产能,通过扩大海外产能弥补产能缩减。但测算显示,仅14%的企业通过海外生产弥补了本土产能至多一半的缩减,剩余的缩减产能则必须通过进口弥补[] 导致产业链进口依赖加剧。而只能在本土完成生产的中小型企业,只能面临减产甚至关停的风险。

(三)资本净流出创新高       

能源危机已经成为德国制造业面临的最大危机之一。德勤在2023年9月发布的一项调查显示,在“投资他国原因”中,能源成本上升的得票率最高(59%);德国经济研究所在2023年8月进行的一项网上问卷调查显示[] 受访的148家能源密集型企业中,约四分之三的企业表示,鉴于能源价格高企已经减少或正在考虑减产,仅四分之一的企业表示不会减产。德国工商总会的调查显示,能源价格高企对德国区位竞争力的危害程度排名第二。在“具备竞争优势”(分值为1)至“不具备竞争优势”(分值为6)的档位划分中,能源价格高企2020年得分为4,2023年得分降低至5

乌克兰危机爆发后,德国资本净流出已呈现上升趋势,并且迭创历史新高。2022年,德国资本净流出达1250亿欧元,超过2021年的1000.31亿欧元,系1971年实行FDI统计以来最高值,在经合组织国家排名第一。2023年,德国资本净流出940亿欧元,虽然趋势有所缓解,但这仍然是历史第三高资本净流出值,在经合组织国家排名第二[] 2022-2023年,德国对我国的投资额连续两年创历史新高,而制造业为最大注资领域,且投资结构表现出明显的“能源密集型产业—下游产业”特征:汽车制造业、化工业、机械制造业位列前三名。

德国政府的应对措施及成效分析

(一)完善法规体系,做好顶层设计

德国能源危机爆发后,联邦政府整体协同推动能源政策改革,于2022年7月第七次修订《可再生能源法》,同时修订《海上风能法》《能源效率法》等法律,并制定“海上风能区域扩展计划”“陆上风能战略”等政策。这套法规体系围绕供应安全、价格稳定、提高能效、保护环境四个方面开展改革,其亮点是突出科技研发的重要性,借助产业数字化转型的趋势推动能源转型。

第一,发掘海、陆风能发电的创新科技潜力。德国政府于2023年1月和5月相继公布了扩展海上风能和陆上风能发电区域的计划,均强调了创新研发的重要性。海上发电方面,德国政府在波罗的海沿岸水域建立国家近海试验区域,测试创新科技的可行性,发掘能源转型的近海潜力。陆上发电方面,政府牵头设计土地规划标准原则与可行性方案,成立专家咨询组,起草为期3年的电网与风能兼容拓展的论证报告。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技术,分析风力涡轮机和电缆卷筒等设备的水运网络和港口信息,模拟并对比运输路线,找到最优解,提升运输能力。

第二,提高数据中心余热的回收效率。数据中心是电力密集型的基础设施,随着德国产业的数字化转型,德国的数据中心数量大幅增长,2012—2022年间增幅约90%。目前德国数据中心年消耗量约16太瓦时,且呈增长趋势,其产生的余热可以作为制热或制冷的有效补充。德国目前约有3000家数据中心(连接功率超过500千瓦的约有300至500家),每年可产生130亿千瓦时以上的电能[] 热能转化潜力巨大。针对数据中心余热排放增长的趋势,德国大力发展余热回收及相关技术的创新研发,并加强对能源利用效率的监管。技术方面,一是开发升级浸入式冷却系统,较气体冷却法大幅提升了吸热效率,降低了经营成本;二是升级热泵技术,减少输入区域供热网络过程中的能量损失;三是通过芯片冷却技术为数据中心提供废冷,尤其在高性能计算领域的数据中心,芯片冷却技术已经开始作为标准配置使用,可在小空间冷却高密度分布的服务器。监管方面,德国政府于2023年通过《能源效率法》,系德国第一部提高能效的综合性法律,且首次将数据中心作为重点监管对象,并分阶段制定了监管内容,升级能效标准。

(二)多维度提供财政支持,稳固实施路径

为应对能源危机,德国政府围绕能源转型的关键环节,分别在国家和地方层面推出了不同的补贴计划,呈现出多主体多维度的特点。与此同时,相关审核部门对提出补贴申请执行一道或多道审核,进行事前评估,择优选取享有补贴资质的企业或项目,并在事中和事后定期监测运行进程和成果转化质量。

技术创新是推动能源转型的关键因素。2023年10月德国政府发布第八版能源研究指导性纲领,将创新研发列为核心内容之一。研发政策以跨领域合作为基础、以快速实现市场化为目标导向、以阶段性评估为监管手段,围绕能源安全、供电和供热转型、可持续氢能经济、科研成果落地转换为任务开展技术创新研发,并配以多个层面的资金支持。

提升能源使用效率方面,短期着重应对乌克兰危机爆发后电价和天然气价格高企,允许企业至2022年底最多获得5000万欧元的天然气和电力补助。中长期注重促进能源转型,优化生产方式,提升能源使用效率,主要围绕一次能源消耗在2030年和2050年分别降低30%和50%的目标展开(以2008年为基期)。

基础设施方面,同样围绕推动能源转型和可持续发展的目标展开,具体的路径措施包括楼体和厂房的节能翻新、生产设备和工艺流程的数字化。同时注重解决地区之间发展水平不平衡的问题(见表2)。

2 德国对创新研发的主要补贴

创新研发

补助主体

补助内容

补助金额

德国环境、自然保育、核能安全及消费者保护部

·资源保护

·提升能耗效率

·碳减排

单项计划至多20万欧元

德国环境、自然保育、核能安全及消费者保护部

环境污染治理技术

依具体情况而定

德国教育与研究部

·突破性风险性节能增效技术

·尖端节能增效技术

依具体情况而定,以提升对中小企业吸引力为导向

德国数字化和交通部

电动燃料及生物燃料技术

单项计划至多20万欧元

提升能源使用效率

补助主体

补助内容

补助金额

德国经济和气候保护部

工业厂房能耗效率提升

 

每平方米至多1000欧元,全年不超过500万欧元

德国经济和气候保护部

能源领域的温室气体减排

 

单项计划至多100万欧元

德国经济和气候保护部

楼体能源使用效率提升

单个电池至多3.34万欧元

德国联邦数字化和交通部

扩建5万个充电桩,包含2万个快速充电桩

5亿欧元

基础设施

补助主体

补助内容

补助金额

德国经济和气候保护部

串联翻新,也即利用场外预制的外墙和屋顶构件对现有建筑进行节能翻新

单项计划至多1000万欧元

德国联邦数字化和交通部

氢能和燃料电池技术的创新技术及市场化研发

依具体情况而定

德国环境、自然保育、核能安全及消费者保护部

电力驱动技术

 

每个企业/项目至多1500万欧元

德国经济和气候保护部

中小企业节能增效产品、生产流程、企业服务优化及市场化

每个企业/项目至多5万欧元

资料来源:根据德国联邦政府相关部门网站资料整理

 

(三)推动家庭光伏发电,夯实大众基础

德国是世界上推广分布式光伏发电最成功的国家之一。自乌克兰危机爆发以后,家庭光伏发电更受青睐。2022年,德国新增家庭光伏发电装置数量超过6.5万2023年近28万2024年上半年已超过15万,同比增幅达50%[] 家庭光伏发电装置可使一口之家年均获得550千瓦时的电量,节省约218欧元。为推广家庭光伏发电装置,德国政府做出了以下举措:一是联邦政府取消产品增值税,多数地方政府也会在购置时提供数额不等的补助,可分35年还款。二是联邦议院和联邦参议院优化光伏政策,取消配置双向电表的要求,允许继续使用原有电表,且电表在光伏供电时为倒转状态,以减少电费。此外,将逆变器功率从600瓦提升至800瓦、装机容量提升至2000瓦。

(四)可再生能源发挥引领作用,余热供暖形成规模

2023年,德国可再生能源消耗量同比增长2.3%,系唯一实现正增长的能源[] 也成为德国最重要的电力来源。可再生能源发电量较上一年增长8.3个百分点,首次超过50%,达到52.5%,其中陆上风能发电增长15%,光伏发电增长1%[] 2024年第一季度,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占比继续增长,达到56%。科技创新是德国可再生能源发展的重要推手,2023年,德国风能发电技术专利数同比增长2.9%,全球占比达19.5%,居世界第二[] 光伏技术专利数同比增长32.7%,全球占比达19.5%,与我国并列第一。可再生能源发电推动了电力价格的降低与环境的改善,2023年,德国工业电价同比下降43.3%,2024年同比下降27%制造业和能源部门排碳量同比分别下降13%、20%[] 此外,数据中心回收余热可用于35万户家庭的供暖,相当于不来梅市的家庭数量,供热量相当于法兰克福市(莱茵河畔)总体供热需求的20%[]

对我国的启示

(一)优化顶层设计,筑牢改革基础

德国能源危机爆发以后,根据实际情况对现有法规体系进行了近几十年来最大力度的改革,多部法律的修订与制定有序推进,突出了提升监管效能与促进科技创新并举的特点,同时推动了社会公众参与能源转型的进程。我国可充分发挥新型举国体制优势,全面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充分激发创新创造活力。

第一,扎实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充分发挥科技领军企业龙头作用,鼓励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科技创新。引导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密切合作,联合开展科研攻关、协同培养科技人才。同时加强国家技术转移体系建设,促进自主攻关产品推广应用和迭代升级。

第二,增强立法的系统性协同性,从多方面、多层次予以推进和实现,妥善解决《环境保护法》《土地管理法》之间的潜在冲突,协调陆上发电装置安装与民用土地使用之间的矛盾,以民生保障为基础推进环境可持续发展。

第三,试点推广家用光伏发电,科学制定让利补偿措施,让推动节能环保的意识根植于大众社会。

(二)依托数字化发展,推动能源转型技术创新

推动能源转型,发展可再生能源的根本路径是科技创新,德国高度重视可再生能源领域的技术创新,依托产业数字化的趋势为能源转型赋能,在海、陆风能发电以及数据中心余热回收上取得了显著成果。我国风力资源丰富,服务器的数量仅次于美国,居全球第二,在挖掘有效需求、提升储能技术方面大有可为。

一是推动智能感知、大数据模型、人工智能等数字化技术手段,将风力资源与大数据相结合,探索场端—终端—云端的大数据分布式监测的有效途径,将灵活的需求来源,如电动汽车充电和区域供热,转移至能源供给充足的时段。

二是依托“东数西算”的新型算力产业格局,联动规划数据中心集群与供热网络整体性分布,提升数据中心余热向供热网络的输送效率,优化分布式供热网络,满足高耗能地区的能源需求。

三是推动浸入式冷却技术、余热回收存储技术、跨季节储热技术等的创新研发,提升将能源转换为电力、燃料或热能的水平。

(三)立足国家发展大局,完善补贴监管制度

德国能源补贴体系的特点是,自上而下多方牵头,从推动能源转型整体入手,分领域和重点采取补贴措施,执行事前审查、事中监督和事后评估制度。我国对能源转型的补贴种类繁多,申请者数量庞大。对此,一是持续深入优化事前审查、事中监督和事后评估制度,确保项目遴选的公平性、补贴使用的精准性与合法性,防范圈钱之风和烂尾项目。

二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草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等相关法律确立的框架基础上,结合我国的产业发展规划,从保障能源安全、推动能源转型的全局角度出发,优化补贴结构、突出重点领域,推动补贴政策的制度化和规范化。

(四)深化中德绿色合作,为全球应对气候变化做出更大贡献

作为全球两大绿色贸易国家,中德两国在多个绿色领域具有强大的互补性,如能源绿色转型、绿色低碳产业发展以及低碳零碳技术等方面。为了更深入地推动合作,中德两国应当进一步提升在能效和循环经济、气候变化适应、工业创新和能源转型等重要领域的合作水平,增加清洁能源和绿色技术的产品与服务供给,同时在绿色低碳技术等新兴领域扩展合作空间。构建有利于碳减排的产业布局,对促进世界经济绿色复苏和全球可持续发展,形成中欧合作的典范,为全球积极应对气候变化贡献中国智慧。

编辑 宋斌斌



 

出生于1955年的韩国人李哲禧,按照中国的生肖来算属羊。不少韩国人都会一点中文,但像李哲禧这样能用中文接受采访的,应该不太多。

李哲禧曾是三星集团前会长李健熙的机要秘书,后任三星中国常务副总裁、上海三星半导体公司董事长、CJ(希捷)集团中国本社总裁。如今他在首尔管理着一家名为“益善斋”(ICAS)的民间智库,这是一个亚洲文化经贸交流的平台。

采访中李哲禧说,当他看到当地时间1115日上午,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在智利首都利马出席亚太经合组织领导人非正式会议期间,会见韩国领导人的消息,他感到很高兴,“就双方会谈内容来看,中韩双方的企业应该抓住这个机会,共同发展”。

李哲禧的个人经历与中韩两国30多年的经贸合作往来紧密相连,他的视角为我们提供了一个独特的观察点。

“父亲让我学中文”

李哲禧的父亲,一位具有远见卓识的律师,很早就意识到中国将在国际事务中扮演越来越重要的角色。早在20世纪70年代,当中国正努力在国际舞台上发挥更重要的作用时,李哲禧父亲就鼓励他学习中文,并预见到中国与韩国之间将来会有“难以想象的紧密关系”。

“我父亲当时坚持认为,韩国的发展需要和邻国进行交流,学习中国语言仅仅是第一步,于是我在大学里学习了中文和中国文化。在当时看来,我父亲的这个观念是难以想象的,因为那时,中国和韩国还没建立外交关系,真正建交要到20多年后。”李哲禧说。

父亲的这种预见性,使得李哲禧在后来的中韩经贸交流中获得先机,特别是在他于1982年加入三星集团后,能够更加有效地推动中韩商务合作,“中日建交,要远早于中韩建交。1972年中日邦交正常化后,松下等日本企业开始进入中国市场进行发展布局,这给韩国企业带来了紧迫感,但因为没有建立外交关系,韩国企业能做的动作非常有限”。

李哲禧的职业生涯是从参与贸易起步的,随后在三星总部的战略部门负责重点关注中国、越南等市场。1986年,他被派遣至香港,开始了四年的“港漂”生活。彼时的香港,成为中韩尚未正式建交时双方之间的贸易桥梁。

他回忆在港工作期间,他非常关注内地的变化。例如20世纪80年代初,深圳国际贸易中心大厦是当时全国最高的建筑,曾经创下了“三天一层楼”的奇迹,成了“深圳速度”的代表,也是中国改革开放的象征。“包括三星在内的韩国企业,当时对中国内地的兴趣就非常高。”

亲眼看见中国内地的快速发展,韩国商界对开拓这片热土的愿望变得更加迫切起来——三星集团,这家韩国最大的跨国企业之一,彼时已经通过各种途径尝试与中国企业建立商业联系。身在香港的李哲禧则在这个过程中频繁地为韩中企业合作穿针引线。

“三星在中国讲出一个好故事”

1992年,中韩正式建交,中韩经济合作迎来了春天。此时的三星集团迅速调整发展战略,加大了对中国的投资力度,在中国落地多项电子及其他行业的合作项目。李哲禧说他自己“有幸参与其中”:不仅参与了三星集团在中国的多个重大投资项目,还协助建立了与中国合资合作企业、与中国政府高层的沟通渠道。而多位中国国家领导人在出访韩国时,都曾对三星集团进行了考察。

三星集团当时的“掌舵人”李健熙多次到中国考察访问。李哲禧回忆说,李健熙有一次到北京拜访中信集团当时的董事长王军,后者是非常出名的高尔夫球“发烧友”,但那会儿可能是刚刚练习不久,动作还不是那么协调。于是在球场上,李健熙就将自己的经验“传授”给王军,还亲自为王军示范动作。

因为工作关系,使得李哲禧有更多的机会参与三星集团的决策。他讲述三星集团如何从本土最大的企业之一转变为全球著名的跨国公司,在三星集团的转型期,时任会长的李健熙深感韩国本土市场的局限,决定将三星集团转变为一个全球性的跨国企业。在这一战略指导下,三星集团加大了在中国的布局,并建立“中国三星”,以期将企业深深根植于中国市场,“使之成为中国人心中喜爱的品牌”。

很快,三星集团旗下多个业务板块落子在中国多地,并取得较好的投资效益。如在天津、苏州等地建设工厂,不仅促进了当地就业,还带动了供应链的发展。在李哲禧看来,三星集团在中国的成功并非偶然,它是建立在对中国市场的深刻理解、对本土化策略的精准执行,以及与中国政府的积极沟通紧密合作之上,“三星在华策略的成功,部分原因在于公司愿意将在中国投资的企业视为‘本地企业’,而非外国企业,这种观念转变促使三星更深入地参与到中国社会与经济的发展之中”。

“建立更深层次的产业合作”

在过去的30多年里,中国与韩国之间的经济和贸易关系日益紧密,双方在国际经济合作中的互补优势显著,尤其是在产业层次、结构布局以及经贸互动方面。两国的贸易结构共同经历了从20世纪90年代初的单一化向近年来的多元化转变,产品生产的多样化已成为主导趋势。中国已连续20多年成为韩国第一大贸易伙伴,两国经贸合作基础扎实、潜力无限。

在刚刚落幕的第七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上举行了专场“中韩企业合作交流会”,商务部投资促进事务局相关负责人在发言中表示:“中国经济韧性强、活力足,产业链供应链完整,长期向好的基本面并没有改变,依然是世界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之一。韩国贸易协会作为韩国规模最大的商协会,已连续7年参加进博会并开设韩国商品馆,组织了74家韩国企业参加本届进博会。韩国作为发达的对外经济体,与其在美国压力下忙于寻找对华替代选择,不如主动拥抱中国庞大市场内需。中国企业也将韩国视为出海第一站,希望韩国企业继续看好中国、选择中国、深耕中国,把握中国市场商机,共同探索合作共赢的新机遇。”

近年来,中国对韩国重点以高附加值的电子产品、机械类产品、船舶等作为输出方向,韩国对华出口的商品也以高科技产品为主,双方出现了进出口产品同质化的新趋势,这也使中韩双方在产品出口领域的竞争日渐激烈。

“竞争是促进国际贸易发展的重要途径,也是各国在发展贸易阶段不可避免的问题,更是跨国企业在国际乃至地区合作里必不可少的一环。”李哲禧认为,中韩两国产业结构中重叠领域增多,需要在两国制造业中寻找出分工协作新的平衡点,以期在长期竞争过程中寻求合作互补、实现合作共赢。

中韩两国合作的深度与广度都在不断拓展,在多个领域的合作潜力巨大,从高科技产业到新能源,再到文化娱乐,李哲禧深刻理解到,中韩合作不仅仅是经贸往来,更是文化和理念的交流。

“两国企业都知晓转型升级的重要性,需要更加注重技术创新和市场多元化。韩国企业需要与中国建立更深层次的产业合作。”在讨论中韩两国企业未来合作前景时,李哲禧提出了一个观点,即两国应该在解决老龄化、新能源产业开发等共同问题上形成合力,“两国在老龄化、出生率下降等共同挑战面前,拥有广泛的合作空间。例如,韩国企业在医疗健康、养老服务领域的技术与产品创新,可以与中国的市场需求相结合,共同开发解决方案”。

李哲禧认为,中韩合作不应仅局限于政府和大型企业,中小企业之间的合作同样重要,“应鼓励中韩两国的中小企业在新能源、金融等领域探索合作机会。面对国际新形势、新挑战,中韩企业都在为寻求国际新兴市场、复苏国内经济和实现贸易多元化而努力,合力保持两国和全球产业链供应链稳定。通过政府搭台、企业唱戏、媒体助力的方式,中韩合作不仅能够在传统领域深化,还能在新兴领域开拓,为两国乃至东北亚地区的繁荣稳定贡献力量”。

(编辑  季节)

 



* 陈天翔,第一财经日报记者。




正当全球跨国资本热切期待印度成为下一个世界制造业中心时,印度却接二连三爆发大规模罢工活动。其中,针对三星等“印度制造”样板企业的罢工,引发了外界高度关注这已不是单纯牵涉印度劳资双方的纠纷,而关系到印度能否顺利承接产业转移、接纳资本涌入,并借势推动自身工业化发展的重大问题。

202499日,位于南印泰米尔纳德邦首府金奈斯里佩鲁布杜尔(Sriperumbudur)的三星工业园爆发大规模罢工,数千名印度员工要求提高薪资待遇、改善工作条件,更重要的是要求三星方面承认最近成立的“三星印度工会”(SAMSUNG Indian Worker Union, 下文简称SIWU),并表示若三星不满足这些要求,罢工将无期限持续。罢工期间,三星劳资双方举行多轮调解会议,但均未取得有效进展,根本原因是双方各持己见愿意让步导致“承认SIWU地位”“调整加薪程序”的核心问题迟迟未得解决在此情况下,因事关泰米尔纳德邦产业发展大局,又牵涉高度敏感的工人福利问题,邦政府也试图下场调停但效果同样有限。泰邦劳工部分别与三星劳资双方举行会谈,但未成功促成三方会谈。以上种种迹象皆表明,罢工将长期持续。

然而,出乎各方意料的是,这场声势浩大的罢工在持续37天后突然结束。印度工会中心(Centre of Indian Trade Unions,简称CITU1015日公开表示,在泰邦劳工部协调的三方劳资会谈后,已与三星达成和解,宣布取消罢工,抗议工人将于17日返岗。三星管理层同意不对参与罢工的工人进行报复,也不会扣除罢工期间的工资,同时将向调解官提交关于工人需求的正式回应除此之外,和解内容还包括:工人复工后必须充分配合管理层,不得实施损害资方利益的行为以及三星管理层将向调解员提交一份回应工人的书面答复但问题在于,和解协议始终未提及加薪、承认SIWU地位这些引发罢工的核心矛盾的进展情况。不仅于此,总览罢工事件始末可发现,此次罢工活动略显“虎头蛇尾”,且泰邦政府、CITU在其中扮演的角色有待商榷。

这场大规模罢工究竟因何而起

发生罢工的斯里佩鲁布杜尔工厂三星在印设立的两家工厂之一,雇用约1800名员工,主要负责生产电视机、冰箱、洗衣机等家电设备,年营收额占三星在印每年120亿美元营收总额的近五分之一。这场声势浩大的罢工活动发起者正是2024625日刚刚成立的SIWU,其隶属于全印主要工会组织CITUSIWU成立后就开始积极响应工人的权利诉求,涵盖加薪、改善工作条件、争取集体谈判权等,很快赢得多数印度三星员工支持。CITU泰邦秘书兼SIWU主席穆图库马尔(E Muthukumar)表示,三星斯里佩鲁布杜尔工厂员工有1550人是工会成员,且均为正式员工。然而,SIWU成立后至今未得到三星正式承认,这也是点燃这次罢工活动的主要动因。

总体看,此次罢工工人的主要诉求有三。一是要求三星公司正视印度员工的身份地位并给予尊重。部分印度员工抱怨在公司内“得不到尊重”。例如,被要求在极短时间内完成所负责的工作流程。再如,被上级主管工程师直接用“喂”称呼等。 

二是不满薪资水平,要求加薪。据了解,三星公司中同一部门员工按级别被划分为EA级,级别越高相应工资越高,同时规定员工每月最高加薪额为3000卢比。但现实情况却是,许多员工抱怨其在绩效考核时被不加说明的评为E级,且大多数有十年工作经验的员工每月收入仍不到3万卢比,员工生活质量长期无法改善。CITU同样指出,三星印度工厂的劳动力工资成本甚至不到其年生产总值的0.3%。对此,SIWU早在711日就已向三星管理层提出了系列诉求,包括三年内将工资从当前的2.5万卢比提高至3.6万卢比(2024年增加70%2025年增加15%2026年增加15%);承认SIWU的正式地位;提供每年500卢比的工龄津贴;将轮班津贴从150卢比增至250卢比;将陪产假从三天延长到七天;拥有相同资质和职责的工人应同工同酬。

三是承认SIWU的合法地位,这也是此次罢工员工的最关键诉求。但三星顾虑承认SIWU的正式工会地位将冲击公司利益,且极可能导致公司后续发展受工会进一步掣肘。因此,三星硬度拒绝承认SIWU,不愿与SIWU进行协商谈判。同时,罢工员工、CITU方面也不信任三星管理层,坚持只有属于自己的工会才能捍卫劳工权利,否则将永远得不到任何尊重。

这次罢工适逢印度进入节日季销售热潮的前夕(注:1012日起印度将先后迎来十胜节、排灯节、圣诞节、新年等大型节日,是印消费品市场生产、销售的关键时间段),严重冲击三星在印生产和销售活动。CITU泰邦秘书兼三星印度工会(SIWU)主席穆图库马尔(E Muthukumar)表示,罢工活动已大幅影响三星工厂的正常生产活动,除电视机组装外,压缩机、冰箱、洗衣机等产品的产能急剧下降,该工厂整体产量削减近80%

为了抢在销售旺季解决问题,三星围绕员工不满和诉求已采取多项应对措施,目前已有效遏控罢工造成的不利影响。一是三星极力否认公司不尊重、压榨员工一事,试图在舆论层面为事件降温。三星表示,员工的安全和福祉是公司的首要任务,将努力解决这些问题,并声称“印度员工的工资水平已达其他地区同类员工平均工资的1.8”。

二是三星针对罢工员工、生产活动“双管齐下”,最大程度限制罢工冲击。一方面,三星对参与罢工的员工“威逼利诱”。比如向所有参加罢工员工发出说明理由通知,规定99日起至返岗前,所有参与罢工的员工将无法获得任何工资,以及通知发出后4天内未返岗的员工必须在7天内给出不被解雇的理由再如,三星承诺不会对希望复工的员工采取报复行动,但表示如果继续抗议,将予以解雇处理。又如,三星高层选择性拜访参与罢工的管理层级或普通员工,试图通过赠送礼品以及补贴薪资等一次性奖金或其他福利的方式劝说返岗。另一方面,三星工厂紧急雇佣合同工以满足短期生产需求,确保后续销售活动不受影响,成功弱化罢工方的谈判地位。三星官方表示,因罢工事件,最初生产中断率高达50%后续在未罢工员工、学徒、新员工的共同努力下,产能已接近平均水平。三星方面1022日表示,长达37天的罢工活动公司造成了1亿美元的经济损失

值得注意的是,三星公司继78日韩国三星员工罢工后,这是最近其遭遇的第二起无限期罢工。而韩国三星电子全国工会曾在印度员工罢工后发布声明,明确支持印度员工的罢工活动,并对三星印度工厂的员工无法获得公平薪资和合理的工作条件深感遗憾。

罢工背后更深层的政治经济背景

当前,罢工活动已然结束,但困扰工人群体的薪资问题和SIWU地位问题并未得到解决,根本原因是泰邦达罗毗荼进步联盟(DMK)政府的“亲资本”和CITU的“妥协”行为。然而,更关键的是,结合当下全球资本对印度制造业寄予的厚望,此次罢工事件暴露出印度的系统性短板——政治化的劳资关系。分析认为,此轮罢工活动有损印度的“亲投资”形象,莫迪政府“六年内将印电子产品产值提高两倍至5000亿美元”的计划难以实现。 

泰邦政府方面,其既要维持DMK的“进步党”形象以巩固政治基础,又要确保投资环境稳定吸引更多投资。泰邦劳工部长加内桑(C.V. Ganesan表示,泰邦政府支持工人,正促进劳资双方接触并讨论,以达成友好解决方案。但在罢工期间,泰邦政府曾多次派遣警察拆除抗议地点的帐篷并逮捕罢工员工。目前,尽管在法理层面站不住脚,三星方面禁止SIWU在其名称中使用“三星”Samsung一词,认为SIWU带有政治色彩的活动会对三星的声誉造成影响,而三星不希望其工厂在运营过程中受到任何政治干扰。主导此次罢工活动的CITU为印度最主要的工会组织之一,成立于1970年,拥有近620万成员,在制造业、农业、运输等传统领域具有显著影响力。而此次抗议发生的地点斯里佩鲁布杜尔为印电子、汽车、机械制造领域的重要工业区之一,也是印吸引外资赴印投资建厂的主要目的地之一。近年来,CITU在斯里佩鲁布杜尔工业区的影响力逐步增强,已对现代(Hyundai)、JK轮胎(JK Tyres)、阿波罗轮胎(Apollo)、亚洲涂料(Asian Paints)、PPG亚洲涂料(PPG Asian Paints)、百利亚(Britannia)、伟创力技术公司(Flex)等多家大型跨国企业形成长期影响。CITU致力于维护印度劳工权益,且长期不满跨国企业的在印运作方式。CITU方面指出,印度法律允许成立工会,但并没有强制要求跨国企业也承认工会,因此很少有跨国企业愿意承认工会的存在。

然而,在此次罢工事件中,作为代表工人利益的工会组织,CITU却陷入了意识形态与现实利益的困境,不得不在工人利益和政治利益之间做出选择。

此次三星印度工厂的大规模罢工事件是印工人群体争取、维护自身权利运动的缩影,但其中泰邦政府、CITU、三星三方的纠葛和系列举措充分暴露阻碍印工业化进程的结构性矛盾。其一,印正处于工业化加速发展阶段,必然要依靠劳动力成本优势,这也是“印度增长故事”的重要依托之一。然而,工人的权益诉求与印度保持低成本优势的矛盾日益尖锐。其二,印严格的劳动法规增加企业用工成本,企业通过大量使用合同工规避相关监管,劳资关系进一步复杂化。此外,工会的政治化影响其独立性和维权效能,导致工人群体往往沦为政治利益的牺牲品,加剧工人群体不满。其三,除强制性手段外,印缺少有效的劳资纠纷调解机制,印政府在处理现代劳资关系方面同样经验不足。对此,若印度要实现其制造业雄心,就必须找到一条能够平衡各方利益的可持续发展道路,而这需要政府、企业、工会三方在发展理念、制度建设和具体实践等多个层面共同努力。

随着莫迪政府快速推进国家的工业化进程,若其持续忽视工人利益,此类劳工运动极有可能在全印范围内掀起波澜,客观上成为低效官僚、程序繁复外的又一个阻碍印度实施“亲资本”改革的阻碍。在印度各界热切期待本土制造业实现跨越式发展的背景下,此类罢工又将严峻考验莫迪政府在“满足劳方福利诉求”和“增强外资吸引力”之间取得平衡的能力。

编辑  杨利红

 




 



“失去的三十年”指的是日本经济增速低迷的平成时代(1989年—2019年)。这一时期日本社会开始进入结构性萧条,在美国“不许超越”的持续打压之下,日本“出口立国”的模式崩溃。1985年,日本签订《广场协议》之后,试图在确保国内物价稳定的基础上,让本国经济从出口发展模式转向内需主导型来扭转总需求不足的颓势。在此期间,日本房地产泡沫破灭、金融机构不良债权增加,令日本政府自顾不暇。面对中国等新兴经济体的劳动力成本优势,日本企业不得不同时面对通货紧缩和制造业比较优势丧失的挑战。日企在此期间的应对措施,值得我们研究借鉴。

“失去的三十年”日本企业面临的生存环境

19601989年日本经济高速增长期,依托低利率的资金配给以及有计划的政策性投融资支持,其国内的基础设施建设实现了跨越式发展。同时,依托日元升值和日本独特的企业与工会缔结的工资协定(工会主动控制工资上涨),日本成功度过了20世纪80年代的石油危机。“日本制造”席卷美国市场,汽车和半导体制造超过美国,导致一部分日本企业形成了路径依赖,丧失了在即将到来的危机中求得转机的宝贵机会。

人口减少引发日本社会总需求结构的巨大变化

日本社会生育率一直不高。社会生育率的下降、人口自然增长率的减少和人口老龄化的增加导致日本社会的总需求曲线发生了永久性左移。资产泡沫破灭直接导致居民收入减少,对未来的收入增长预期普遍悲观(日本内阁府公布的以收入增长为标准衡量的消费者信心指数显示,1989年为50.71999年为40.92009年为36.1)。内需萎靡,企业销售收入开始锐减。内需的减少又叠加日元升值,大量日本企业在“大水大鱼”时代所熟悉的商业模式难以为继,日本企业开始普遍步入需求不足的困境。

房地产泡沫破灭导致日企的资产负债表普遍受损

为刺激经济增长,从1992年开始,日本央行实施“零利率”。但极低利率并没有促进日本企业扩大再生产。原因在于,日本企业在泡沫期大举借贷,大肆进行房地产等固定资产投资、参与股票投机,随着房地产和股票市场的下跌,资产价格缩水导致了企业的资产负债表大幅衰退。为了修复资产负债表,这些企业不得不将从银行新获得的贷款用于还贷,而这种个体的占优策略最终演化成了“合成谬误”,加剧了日本企业经营目标从“利润最大化”向“负债最小化”转化,最终形成了一个不断循环的负反馈。

汇率贬值影响日本制造业企业参与全球水平分工

20世纪90年代,IT革命和互联网发展大幅降低了信息处理的成本和通信成本,一些国家对经济活动限制放款,一些美国企业开始将服务外包业务向印度和爱尔兰等国家转移,推动了全球制造业从垂直一体化走向水平式分工。然而,在日元贬值的大背景下,日本企业为了控制成本,不得不收缩海外生产线、在日本国内增设工厂,将生产制造海外生产环节向国内转移。这方面鲜明对比的典型例子是日本的夏普公司(生产电器和电子产品)和美国的苹果公司:夏普的生产环节聚集于国内,而苹果公司采用水平一体化,将制造环节外包给中国台湾的富士康公司,自己只保留设计、营销、物流和品牌管理。这一生产组织方式所带来的最终结果是,20164月,夏普被富士康母公司鸿海精密并购,而苹果公司却一度跃升至全球市值最高的企业。

日本企业应对“失去的三十年”的经验

在此期间,日本企业普遍面临着较为不利的生产经营环境,但也有部分企业依托提升核心竞争力,不断适应变化了的市场需求,从而成功地化危为机。

及时调整策略适应居民消费趋势性变化

“失去的三十年”,日本面临的整体趋势是日益来临的老龄化社会和整体人口规模不断减少带来的消费萎缩,这使得日本社会的消费曲线发生了永久性左移。在这一趋势性变化下,日本居民的消费观念和消费需求趋向于回归理性,更加注重产品的实用舒适与物美价廉。在此期间,零售业态中的百元店(Daiso—大创、SeriaCandoWatts)、软折扣店以及一些淡化品牌概念但更重视简洁实用的休闲服饰(优衣库)、家居用品(宜得利)、食药产品(松本清)、化妆品等性价比较高的新型商业模式得到了日本消费者的认可并取得了巨大成功。

在资源约束中寻找并形成新的比较优势

面对经济全球化分工的转变,日本制造业企业开始向技术含量和产品附加值高的精密机械、高端电子零部件、半导体设备、存储/逻辑芯片制造、高机能材料等行业聚集发展。以三井财团的东芝和索尼等为代表的制造业企业基于危机感的“自我升级”一直都没有停止,就这此时,“日本制造”及“日本设计”逐步摆脱了“山寨”恶名,获得了世界级的信誉。其中的佼佼者还有三菱重工、富士重工、丰田汽车公司、本田技研工业株式会社等。这些经验可以总结为:在战略层面,跟踪国际科技前沿,学习世界先进技术,高度重视工程师培育;在战术层面,推广以“精益生产”为典型的先进制造模式。

紧密围绕全球产业链演进的趋势进行发力

虽然日本对当时经济全球化趋势演进的方向做出了错误的判断,但反应过来的部分日本企业迅速认识到了这一全球分工体系的核心本质,将制造业的服务化和服务型制造作为主攻的方向,并取得了不俗的业绩。这一领域的代表性企业是基恩士。这家1974年在日本创立的小企业,自诞生以来,依靠提供能够改善自动化制造质量与效率的解决方案,迅速在全球建成了高效的服务网络,为世界各地的 “财富500强”制造商到小供应商提供传感器、测量仪、数据采集仪、测量系统、视觉系统、控制系统等软硬件产品,覆盖汽车、半导体、电子元件、医疗、物流、商品药品等多个行业。整体来看,日本企业迅速通过加强制造业服务化,以及拓展制造业服务补上了起跑的短板,诞生了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全球性企业。

依托对外投资提高产业链和供应链韧性

资源约束一直是日本企业发展过程中面临的最硬性约束。《广场协议》签订后,为应对贸易冲击,日本政府推出“黑字环流”计划,核心目标是通过政府援助、商业贷款等手段,将日本的国际贸易盈余、外汇储备和国内私人资本流向发展中国家的能源和原材料行业。这标志着日本从“贸易立国”开始向“对外投资立国”转变。在此期间,以索尼、本田等为代表的日本企业海外收入占比已经在总收入中的占比超过了半壁江山。

日本企业“出海”分为两类,一是以降低制造成本为目的的“垂直直接投资”,即产业链外迁;二是以获取需求为目标的“水平直接投资”,即海外市场扩张。

小企业坚持走专业化和“隐形冠军”道路

随着日本经济进入下行周期,大量日本中小企业开始面临较大的生存压力,市场份额迅速向头部企业集中。通过聚焦赛道、走专业化和精细化等“专精特新”道路,日本中小企业在国民经济的各个行业都诞生了一批“隐形冠军”。以制造业领域的碳纤维为例,在小丝束碳纤维市场上,东丽、帝人(东邦母公司)和三菱合计占据全球49%的市场份额;在半导体芯片领域,成就了信越化学、SUMCO、住友电木、日立化学和京瓷化学等众多公司。在服务业领域,日本知名游戏企业任天堂,从一家做游戏纸牌的小企业发展成为全球电子游戏行业巨头。这些企业之所以能够成功,一个重要原因在于他们都非常专注于所在赛道,通过创新和下大力气攻克核心技术形成了独一无二的产品优势。

对我国企业的政策启示

一是要妥善应对当前房地产市场的新局面。大环境是企业生存的土壤,房地产具有金融和产业链带动性强的双重属性,房地产市场的下行将会传导到企业的需求端。因此,必须守住房地产市场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把解决烂尾楼等保交楼、保民生和保稳定工作以及妥善处置房企风险纳入地方政府考核。制定实施正确政策措施,加大保障房建设力度,为二手房流动提供便利,逐步扩大租售同权适用范围。引导房企走高质量发展创新道路,鼓励房企推出高品质的产品和服务,满足群众多样化的住房需求。

二是为市场主体提供良好和稳定的融资环境。一方面,要稳妥推进资本账户开放,为国内货币政策的独立性创造条件,大幅降低企业的负债成本,引导资金投向实体经济,助力企业尽快走出“创伤期”。另一方面,要确保汇率不发生大的波动,稳步深化汇率市场化改革,完善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参考一篮子货币进行调节、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为中资企业走出去和外资企业进入中国市场提供稳定的汇率预期。

三是引导企业把创新摆在经营的核心位置。鼓励企业加强对市场需求的研判,及时调整产品和服务的定价策略,通过技术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适应不断变化的市场环境,掌握未来发展的主动权。围绕“卡脖子”技术和关键核心领域,形成一批走差异化和专业化路线的“专精特新”企业,推动中国经济新质生产力全面成型。

(编辑  季节)



* 闫坤,中国社会科学院日本研究所党委书记、副所长、研究员;肖宇,中国社会科学院亚太与全球战略研究院副研究员。



 

多边外交是国际事务中长期存在、广泛运用、不断丰富和发展的一种外交活动方式。多边主义是与多边外交实践密切相联的外交理论和实践的科学总结。

近现代以来,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国家醉心于强权政治、集团对抗和阵营对垒,多边主义从理念到实践,受到严重歪曲。中国共产党领导建立的新中国成立后,不仅开辟了主权国家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独立自主地开展对外交往的国际关系新篇章,同时也开启了联手广大发展中国家,在全球范围内倡导并践行真正多边主义的多边外交新局面。

践行真正多边主义,中国具有优良传统和宝贵经验

人类社会是由不同种族、不同民族、不同国家组成的统一体。无论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人类各民族都是休戚相关、安危与共的。进入近现代历史以来,面对无法预测的全球性风险和挑战,各国人民唯有加强沟通,彼此借助,才能风雨同舟,共克时艰,化险为夷,协调发展。这是人类社会经历无数次冲突和对抗、付出无比巨大的惨痛代价换来的历史教训,也是近现代国际关系领域普遍认同的多边主义外交的真谛所在。

20世纪40年代末,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拒绝承认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新中国,在地区和国际事务中孤立新中国,新中国根本没有参与多边事务的机会和可能。1950年朝鲜战争爆发后,中国人民志愿军为抗击美国的武装侵略,在朝鲜战场与美军为首的所谓联合国军浴血奋战,打出了国威,签订了停战协议(1953),并迫使美国不得不同意中国政府派代表团参加解决朝鲜半岛和印度支那问题的日内瓦会议(1954)。虽然此次会议未能形成有关朝鲜半岛问题的决议,但在印度支那问题上取得了突破;由周恩来总理兼外长担任团长的中国外交团队给国际社会留下深刻印象,令全世界对新中国外交刮目相看。

1956年,周恩来率团出席万隆会议,这是新中国主动争取并成功参与的一场多边活动。万隆会议是中国引导各方求同存异,创新国际关系准则,影响深远的标志性多边外交举措。中国顺应时代进步大潮,高举争取世界和平、反对战争威胁的大旗,坚定不移地站在历史正义一边,把维护自身的主权与安全、团结广大发展中国家、争取国际关系民主化三个方面的外交斗争统一起来,赢得了良好的国际声誉。

1971年,中国成功地恢复了在联合国的合法席位。这是新中国坚持独立自主的外交方针,尽最大努力积极主动地参与多边外交的重大成果。全面恢复在以联合国为代表的国际组织体系中的合法席位,为中国更广泛更深入地参与多边外交活动,提供了广阔舞台和更多的机会。

19726月,中国在极左思潮严重干扰内外政策、国际处境相当复杂和严峻的情况下,派团出席了联合国历史上首次召开的人类环境问题专门会议。当时,在“只有一个地球”的呼声中,环境问题被提到国际事务中来,人类社会进入环境保护的新时代。中国重返联合国后积极参加这个史无前例的多边活动和多边机制,意义非同寻常,影响非同凡响。

19756月,中国政府派团参加了联合国成立后首次召开的第一次世界妇女大会,与13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代表团相互配合,推动大会通过了著名的《墨西哥宣言》及《世界行动计划》。

1979年改革开放之后,中国走向世界舞台的步伐大大加快,参与多边外交、与外部世界互动的范围、规模和力度进一步加大。19802月,中国政府派团出席了不属于联合国组织、但与联合国关系密切的裁军谈判会议。这个诞生于1962年的国际军控领域的多边机制,虽然深受东西方冷战影响,分为西方集团、东方集团和不结盟国家集团三个部分,但毕竟参与国越来越多,影响力不断增大。考虑到这一实际情况和自身外交需要,中国自1983年起设立专职裁军事务大使常驻日内瓦,开始出席裁谈会历次会议,在这个意识形态背景极为强烈、安全利益之争异常尖锐的多边机制中纵横捭阖,为《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和《全面禁止核试验条约》等重要文件的通过做出了独特贡献。

中国恢复在联合国合法权利后,特别是改革开放后,中国重返多边外交舞台、积极参与多边外交的典型事件和成功范例,不胜枚举。1984年,中国全国人大代表团出席了各国议会联盟第71届大会。中国从此成为这个成立于1889年、历史悠久的多边议会组织的重要成员。

在这里回顾新中国外交史的这几件事情,只是想说明,中国对多边外交并不陌生,中国参与多边外交经验丰富,弥足珍贵。

践行多边主义,中国承担了应有的历史责任和使命

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二战后形成的以美苏两个超级大国全球对抗为主要特点的东西方冷战格局宣告终结。某些与集团政治、阵营对抗、地缘政治撕裂密切相关的区域性、跨区域多边机制,例如苏联主导建立的军事政治集团华沙条约、社会主义大家庭性质的经济互助会,先后退出了历史舞台。但联合国仍是以最大的、最有代表性的、最权威的政府间合作组织。以联合国为代表的国际组织体系,作为多边外交的主体机构和不可替代的重要平台,依然十分活跃,并且有了更大发展。多边外交仍是国际关系领域中最受青睐的外交形式。

据统计,目前联合国直属机构共有20多个,主要有联合国经社理事会职司委员会、人权委员会、联合国开发计划署、联合国环境规划署、世界粮食计划署,等等。与联合国保持密切联系的政府间机构近20个,主要有联合国教育科学文化组织、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世界卫生组织、世界银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贸易组织、国际原子能机构,等等。

重回联合国50多年来,中国参与了联合国所有机构和关联机构的活动。目前,中国已是联合国会费缴纳仅次于美国的第二大国,同时还是联合国维和行动第一大出资国,也是联合国安理会五大常任理事国中派出维和人员最多的国家。这些都是中国积极履行世界大国责任,广泛参与全球事务,积极践行真正多边主义的鲜明例证。

冷战结束30多年来,随着人类社会面临的共同性问题越来越多,国际关系中的多边活动与机制建设十分活跃,地区性、跨区域、全球性多边安排与架构有增无已。如1989年开始形成的亚太经济合作组织、1991年苏联解体时成立的独立国家联合体、独联体部分国家建立的集体安全条约组织、1992年成立的亚洲相互协作与信任措施会议、1994年成立的东盟地区论坛、1996年成立的亚欧会议、1997年成立的东盟与中日韩(10+3)合作、俄罗斯主导建立的欧亚经济联盟、1999年成立的二十国集团(G20)、东亚—拉美合作论坛以及中日韩合作。

进入新世纪以来,不同形式、不同宗旨和不同运行方式的多边机制进一步增加,中国参与或涉及中国的主要有:2001年以原“上海五国”机制为基础成立的上海合作组织、2002年在中国三亚成立的博鳌亚洲论坛、2003年成立的朝核问题六方会谈机制、2006年启动的伊核问题六国对话会、2009年正式形成的金砖国家(新兴经济体)集团、2015年俄罗斯主导建立的欧亚经济联盟(又称欧亚经济委员会)、2015年中国主办的“一带一路”国际合作峰会、2022年启动的亚洲合作对话、2023年启动的中国—中亚(5+1)对话,等等。

后冷战时代开启30多年来,这些适应世界形势变化、具有强烈时代色彩的新型多边机制不断发展壮大,极大地丰富了国际关系民主化进程,进一步密切了不同国家之间的相互联系与交往,促进了人类不同文明形态之间的互学互鉴。中国在这一过程中,特别是在倡导创建、发展引领上合组织、金砖合作机制、“一带一路”国际合作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表率作用。在亚太经济合作组织、二十国集团、中国—东盟(10+3)、中日韩三方合作、朝核问题六方会谈、伊核问题六国对话会中,中国也发挥了举世公认和不可低估的建设性作用。中国作为真正多边主义践行者的作用,作为新型多边外交机制的维护者,贡献不容否定,也无法否定。

践行真正多边主义,中国有能力应对新的问题和挑战

冷战后多边机制的不断创新和多边外交的不断发展,特别是以中国为代表的新兴经济体对新型多边外交的特别贡献,为国际关系民主化和世界多极化的持续发展注入了强大动力。但另一方面看,当今世界既不和谐,也不和睦,更谈不上和平。以大欺小、以强凌弱、以富济贫、以众暴寡、以邪压正的冷战余毒仍严重存在;集团政治、阵营思维、霸凌行径、丛林法则、地缘对垒等帝国遗产仍随处可见;与此相关联的孤立主义、单边主义、冒险主义、投机主义沉渣泛起。作为冷战遗存的北大西洋公约组织,冷战后非但没有自动退出历史舞台,反而逆势来袭,疯狂东扩,不断拓展旧的多边安全架构满血复活的倒行逆施之路。

在亚太地区,作为当今最大霸权国家的美国,不遗余力地遏制中国的和平发展,手段无所不用其极。在竭尽全力构筑排斥中国的所谓“民主国家联盟”的同时,美国在“印太战略”框架下,搞起了“美日印澳”四边机制,同时还搞起了美英澳三方核潜艇联盟,目前还拉拢日本入伙。此外,美国还搞了一个旨在科技领域封锁中国的 “芯片四方联盟”以及“印太经济框架”。而所有这一切,都打着多边主义的幌子,掩人耳目,欺世盗名。不言而喻,美国式的多边主义,不过是美国霸权主义的代名词而已。但这种“挂羊头卖狗肉”的伪多边主义,在当前国际环境下,也不乏支持者和尾随者。

各种信息和迹象表明,在中华民族全面复兴势不可挡、中国和平崛起已成历史大势的背景下,美国和欧盟心有不甘。它们正在千方百计地搞对华“脱钩”“断链”,明目张胆地实行所谓“去中国化”,公然鼓吹要建立孤立中国、围堵中国的“民主国家联盟”。正因为如此,当前伪多边主义甚嚣尘上,大行其道。我们必须有清醒的认识和足够的准备。

面对深刻变革的世界秩序、剧烈动荡的国际关系、前景莫测的安全态势,我们全面推进中国特色大国外交,践行符合历史正义的真正多边主义,自然要面临许多可以料想和难以料想的困难、问题和挑战。有鉴于此,持续推进中国特色多边外交,践行真正多边主义,应当努力做到以下“五个有机结合”:

  1. 践行真正多边主义,实行开放、包容、创造性和建设性多边外交,要与积极支持传统多边外交机制、广泛参与传统多边外交活动有机结合;

    第二,践行真正多边主义,推动各种新型多边外交,要与坚持反对美国霸权主义和单边主义,不断揭露伪多边主义、集团政治图谋,持续推动国际关系民主化有机结合;

    第三,践行真正多边主义,主动引领新型多边活动,要与不断加强并持续深化与战略协作伙伴国的沟通合作有机结合;

    第四,倡导真正多边主义,努力拓展新型多边机制的内涵与外延,要与不断巩固和深化各种双边关系、提升国家形象和国际影响力有机结合;

    第五,践行真正多边主义,最大限度维护“全球南方”共同利益,要与完善全球治理和治理体系改革、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终极目标有机结合。

    (编辑  季节)



* 于洪君,中共中央对外联络部原副部长。


 

全球南方占据世界85%的人口和40%GDP总量,不仅拥有丰富的资源禀赋和巨大的市场潜力,而且正在加速工业化、城镇化和数字化进程。随着自主意识的增强,全球南方在针对全球北方争取发展权方面具有共同的利益诉求,同时在南南合作中展现出愈发强烈的愿望。

与北方国家相比,中国的崛起不仅为广大南方国家树立了现成的发展标杆,而且在相互尊重基础上,中国提供的慷慨援助和开展的务实合作,赢得了普遍信赖。在当今全球产业链和供应链重构过程中,中国主导构建全球南方大市场的条件日趋成熟。抓住历史机遇,加快构建全球南方大市场的步伐,不仅有利于在全球舞台上塑造负责任大国形象,而且会促进我国在新一轮国际分工中优化产业结构,巩固供应链和产业链韧性,化解“逆全球化”风险。

“全球南方”概念的演进

“全球南方”亦称“南方世界”,是一个松散而动态的地缘政治经济概念,涵盖集中分布于南半球的众多发展中国家。这一概念与发达的“全球北方”或“北方世界”相对而出,在不同时代和不同语境下被赋予了不同的意涵。在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之间,这一概念体现了三个方面的特征:一是在发展水平、政治理念、社会形态、治理模式等领域的差异;二是自殖民时代和独立运动以来积累至今的历史纠葛;三是在全球化进程中二者在重大利益上的分歧、对峙与合作。

“南方”作为一个政治术语,最早由意大利共产主义思想家安东尼奥·葛兰西(Antonio F. Gramsci)在《南方问题的某些方面》一文中提出,旨在揭露其本国北方资本家对南方的控制和剥削。20世纪60年代,美国左翼政治活动家卡尔·奥格斯比(Carl Oglesby)首次使用了“全球南方”一词,斥责“几个世纪以来北方(世界)对全球南方的统治已经汇聚、产生了一种无法容忍的社会秩序。”20世纪70年代,我国领导人提出的“三个世界”理论引起国际社会强烈反响,认为美苏争霸是导致世界动荡的根源,表明中国愿与广大第三世界国家一道,成为反对帝国主义、殖民主义、霸权主义的主要力量。进入20世纪,联合国开发计划署率先发布名为打造全球南方的倡议,重在突出构建公正的国际经济秩序,通过倡导南北合作推进全球可持续发展议程。

77国集团的成立,标志着全球南方国家形成了机制化的运行模式和集体谈判的能力。1964年,77个国家在日内瓦召开的第一届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上发表《日内瓦联合宣言》,呼吁发展中国家加强团结与合作,共同努力为加速工业化和提高人民生活,建立国际贸易新框架,并争取国际社会的理解与支持。在77国集团的推动下,1974年联合国大会通过了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宣言。中国主张不结盟,不是77国集团成员,但一贯站在发展中国家立场上支持其主张和诉求,并不断与之加强沟通与合作。自20世纪90年代起,多数涉及77国集团的官方文件均以“77国集团+中国的表述呈现。

“南南合作”及中国贡献

“南南合作”旨在建立和运行政治对话与经贸合作机制,针对南方国家面临的发展问题,在全球、区域和国别层面上形成共识、发出倡议、寻求解决方案,并通过多方参与的具体项目促进要素流通、知识交流与技术合作。

1955年,来自亚洲和非洲国家的304位代表出席在印尼召开的万隆会议,宣告反对新殖民主义霸权,倡议亚非国家间加强文化交流和经济技术合作,标志着南南合作的开端。中国提出的和平共处五项原则被纳入万隆会议十项原则的核心内容,成为处理国际关系的普适准则。2005年万隆会议50周年之际,南非与印尼共同牵头举办第二次亚非首脑会议,宣布建立亚非新型战略伙伴关系。2015年万隆会议60周年之际,与会亚非领导人确立了加强南南合作,促进世界和平繁荣的主题。

联合国体系在促进南南合作领域做出了不懈努力。1974年,联合国成立南南合作办公室(UNOSSC),专事整合联合国系统和国际发展机构,以促进发展中国家的南南合作进程,具体措施包括发起全球南南发展学院、全球南南发展博览会、全球南南资产和技术交流网络,以及南南合作信托基金。

1978年,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引领联合国发展体系于布宜诺斯艾利斯举行发展中国家间技术合作会议,进一步强调要依靠发展中国家日益提高的技术和科学能力来促进和推动其社会和经济发展,从而改进国际发展合作中的不均衡结构138位国家代表通过了促进和实施发展中国家间技术合作的布宜诺斯艾利斯行动计划2019年,联合国在布宜诺斯艾利斯召开第二届南南合作高级别会议,中心议题在于全球南方如何通过合作实现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联合国秘书长古特雷斯指出,“如果没有全球南方国家的‘思想、能量和巨大的创造力’,就无法实现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2003年,联合国通过决议,将每年1219日确定为“南南合作”日,敦促联合国所属机构和多边组织将南南合作纳入计划流程,并号召为此增拨人力、技术和财政资源。

2016年,为推进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目标,联合国开发计划署设立社会影响力基金,针对南方国家提供公私合作金融平台。

南方国家一方面积极加入国际多边组织,以提升在全球事务中的话语权;另一方面深入推进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以加强南方国家之间基于规则的互助合作。进入21世纪,部分南方国家主动采取双边或小多边形式与北方国家达成贸易和技术合作协定,在国际舞台上淡化意识形态对峙、笃务经济发展。1992年将南部非洲发展协调会议转化为16国参与的南部非洲发展共同体,现演变为54个国家共同签署的《非洲大陆自由贸易协定》(AfCFTA)。4个拉美国家于1991年发起的南方共同市场,已在2010年发展成为由33个成员国组成的拉丁美洲和加勒比国家共同体CELAC)。1967年,由5个国家成立的东南亚国家联盟(ASEAN)至1999年发展成为由10个成员国组成的自由贸易区,并分别在2018年和2020年搭建起11个亚太国家组成的《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和15个成员国组成的《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

多年来,通过双边、区域和多边等灵活多样的形式,中国在发展中国家之间加强经济合作和技术合作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1)中国积极推动和参与南南合作的多边机制,如“南南合作圆桌会议”、“中非合作论坛”(FOCAC)、中国拉共体论坛等,促进发展中国家之间达成共识,制定经济和社会发展合作纲领,并建立政治磋商、经贸混委会和科技联委会等长效机制。

21995年,中国在联合国项目框架下成立中国南南合作网,有力促进了发展中国家间的技术交流与合作,并持续推动技术合作向经济、贸易等多领域的合作延伸和拓展。

320062009年,中国与联合国粮农组织分别签署《建立战略联盟的意向书》和《南南合作信托基金总协定》,宣布分期捐赠1.3亿美元,迄今实施了25个南南合作项目。中国专家远赴南方国家分享中国经验和技术,帮助其提升粮食安全水平和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惠及数百万农户,为世界粮食安全和减少贫困作出了积极贡献。与此同时,中国与联合国粮农组织共同制定了《国别规划框架(2021-2025)》,打造公平、环境可持续发展、气候友好的现代化和工业化建设。

42006年,中国设立中非发展基金,规模迄今达到100亿美元,旨在鼓励和支持中国企业到非洲投资。

自“一带一路”倡议以来,中国与南方国家共同努力,不断拓宽合作渠道,尤其通过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和经贸合作,加速促进了沿线国家的发展和繁荣。

52014年,中国成立“丝路基金”,规模为400亿美元和1000亿元人民币。作为中长期开发投资基金,丝路基金重点围绕“一带一路”建设推进与南方国家开展基础设施、资源开发、产能合作和金融合作等项目。

62015年,中国在发展援助和金融平台建设方面为南南合作树立了历史性的丰碑。首先,中国宣布设立“南南合作援助基金”,首期提供20亿美元(2017年追加10亿美元),用以支持南方国家农业发展与粮食安全、卫生健康、民生工程、工业发展及生态保护等优先领域,助力其落实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其次,中国政府出资200亿元人民币设立气候变化南南合作基金,用于支持南方国家向低碳发展转型和开展气候适应力建设。再次,中国主导创建了两家多边金融机构,即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和新开发银行,有力推进了南方国家互联互通建设和经济一体化进程。

7)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中国率先落实疫苗全球公共产品属性,尽己所能向南方国家提供疫苗,总数超过7亿剂,并向金砖国家“新冠疫苗实施计划”捐赠1亿美元。

中国迄今已向160多个南方国家提供各种类型的援助,实施了数千个成套和物资援助项目,开展了上万个技术合作和人力资源开发合作项目,共培训各类人员40多万人次。

构建全球南方大市场的基础条件

资源、市场和能力的互补性是发展经贸关系的客观基础,彼此的尊重与信赖构成了深化合作的主观条件,发展水平的梯级衔接度又为务实合作提供了现实可行性。与全球南方的合作,唯有中国兼具这三个方面的独特优势。

全球南方增长强劲

   20世纪80年代以来,南方国家[1] 在全球经济中的比重一路攀升,按照购买力平价计算,2022年达到58.3%,而北方国家占比则降至41.7%IMF预测,南方经济增速到2029年将维持在4%左右,约为北方国家的3倍,成为全球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

伴随发达经济体产业与供应链政策调整,南南贸易与区域贸易成为市场多元化的重要渠道。2022年,南南贸易约占南方国家贸易总额的54%,成为全球贸易的重要支撑点,其中,中国、巴西、印度、印尼、泰国等发展中经济体在粮食、燃料、矿石、金属和化肥等大宗商品南南贸易方面稳步增长。

2022年,发达经济体FDI流入下降近四成,而发展中经济体吸引FDI逆势上涨,占据全球总流入量的71.2%2023年,在全球FDI总额下降10%的背景下,发达经济体流入量下降15%,而发展中经济体的FDI流入下降7%,展现了全球南方经济较强的韧性。然而,尽管近年来发展中经济体FDI流入量占全球总量的比重逐年上升,但在存量方面,仅占全球总量的1/3,依然存在巨大增长空间。

双向贸易逐年上升

过去20年中,中国与南方国家双向贸易总额和占比逐年上升。2022年,中国对南方国家的进出口比重分别达到36.92%23.43%,较 2001年分别增长14.57%12.02%2023年,对南方国家进出口分别占中国贸易总额的43.1%39.1%,累计增长10%以上。

分地区来看,2023年,东盟、中东与北非、南亚是中国对全球南方货物进出口排名前三的地区,其中出口占比排名分别为39.6%15.5%12.4%,其次为南美(9.9%)、北非以外的非洲地区(9.6%)、俄罗斯(8.4%)和中亚(4.6%);进口占比排名分别为34.7%20.4%19.4%,其次为俄罗斯(11.6%)、北非以外的非洲地区(9.3%)、中亚(2.5%)和南亚(2.1%)。

贸易结构高度互补

中国与全球南方国家之间的货物贸易主要依托于各自的产业优势与发展需求,双边贸易结构互补性强。中国向南方国家出口以工业制成品为主,包括:电子产品、机械设备、纺织品和服装、汽车及汽车零部件、化工产品、金属制品;从南方国家进口以初级产品为主,包括:石油和天然气(中东、非洲和南美国家)、矿产品(南美、非洲)、农产品(南美、东盟、南亚)、海产品(东盟、南亚)、纺织原料(南亚)、金属和金属制品(南美)。

    双向投资持续增长

截至2022年年末,中国在南方国家FDI存量达到2.46万亿美元,占总量的近九成。我国在境外设立的企业中,亚洲超 2.7 万家(59.2%),拉美近3700家(7.9%),非洲超3000家(7.1%)。2022年,中国企业118起海外并购项目落地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并购金额达到55.2亿美元,其中并购规模超过3亿美元的目的国多为南方国家,包括阿根廷、新加坡、津巴布韦、韩国、哈萨克斯坦和印度尼西亚。

正是由于亚洲经济一体化的加速,中国超七成投资流向亚洲地区,而且在《中国-东盟自贸协定》(CAFTA)尤其是RCEP的推动下,中国-东盟双向投资势头迅猛。2022年,中国对东盟10国投资186.5亿美元,占当年流量总额的11.4%,占对亚洲投资的15%;中国对东盟投资存量达到1546.6亿美元,占存量总额5.6%,占对亚洲投资存量8.4%,占对发展中经济体投资存量总额6.3%。中国对东盟直接投资行业分布广,有效促进了双边经贸高质量合作,包括制造业(存量占比31.9%)、批发和零售业(16%)、租赁和商务服务业(14.5%)、电力/热力/燃气及水(9.4%)、建筑业(6.1%)、金融业(5.2%)、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3.9%)、采矿业(3.7%)、农林牧渔(3.4%)、信息传输/酸碱和信息技术服务(2.2%)、房地产(1%)。《2023年中国外资统计公报》显示,2022年,东盟对华实际投资119.1亿美元,占中国实际使用外资总额6.3%;东盟在华新设企业1833家,占我国新设外资企业总数4.8%

战略互信不断增强

作为古老文明的发源地,全球南方共同经历过殖民主义的伤痛,因此具有极强的独立自主意识和文明复兴的渴望,在针对全球北方争取发展权方面具有共同的利益诉求。中国的全球文明倡议与和平外交政策在全球南方深入人心;中国“一带一路”的务实合作为全球南方带来了真切的实惠,战略互信不断增强。

产业对接前景广阔

相比进入后工业化的发达国家,中国经验、中国能力更能贴近全球南方加速工业化、城镇化和数字化进程的迫切需要。中国在基础设施建设、数字经济、绿色技术等方面的发展经验、产业实力与能力储备,与全球南方国家应对其经济基础薄弱、产业升级乏力等发展困境形成强相关匹配与协同力。无论是从资金投入量、产业实力还是项目运营成效来看,北方国家对满足南方国家基础设施建设需求的帮助有限。相对应的,中国已成为国际公认的全球南方基础设施建设支撑力量。中国在光伏、锂电池、新能源汽车、电网等产业的投入与实力位列全球前茅:据国际可再生能源机构(IRENA)的统计,2023年全球新增光伏装机345.5GW,中国占比62.77%;目前,中国掌握全球锂电池产业约70%的产能,成为锂电池产销第一大国;多年来,中国新能源汽车销量增速高于世界平均增速,出口全球180多个国家,深受发展中国家消费者的喜爱,2023年,中国新能源乘用车销量占全球总量的64%20244月,上升至67%;近年来,中国电网企业在特高压以及绿电领域加速出海,帮助巴西、柬埔寨、泰国等发展中国家满足国内经济发展对电力能源的需求,并加速实现绿色能源转型。中国在数字经济领域的技术与能力储备丰富,伴随着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的进一步深化,中国数字化技术服务商加速布局全球通信网络建设、数据中心、云计算、大数据等业务,帮助一带一路沿线南方国家实现数字化转型。

全球南方成为我国破解西方贸易保护的桥头堡

中国企业与南方国家加强合作,以机动灵活的迂回策略,不仅很大程度上破解了美欧高筑的关税和技术性贸易壁垒,而且在中国不再享受发展中国家贸易优惠和市场经济地位的背景下,使用了南方东道国与发达国家的各种优惠安排。Asia Times数据分析显示,中国将中间品出口到墨西哥、越南、印度、埃塞俄比亚等南方国家,或在当地投资办厂,最终将制成品输入至美欧,既而形成新的三角贸易模式。

构建南方大市场的主要挑战(二级标题)

发展水平差异悬殊

南方国家数量众多,政治体制、法律制度、宗教文化、利益集团多元复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差异悬殊,发展战略和利益诉求各不相同,部分国家仍深陷内战和地缘政治冲突,在诸多议题上难以达成统一共识。联合国开发计划署(UNDP)《人类发展报告2023/2024》显示,近年来全球发展的不均衡现象持续加剧,南北差距、南南差距呈现扩大的趋势。与此同时,地缘政治与地区冲突对地区发展带来致命挑战。2022年,国家间/地区间武装冲突达到1945年以来的最高水平,其中绝大部分集中在南方国家,被迫流离失所的人数达到二战以来最高水平的1.08亿,超过2010年的2.5倍。

对华态度参差不齐

许多南方国家精英阶层与原宗主国保持千丝万缕联系,并希望利用大国博弈多头取利,而拒绝承担国际义务、履行承诺;少数精英团体甚至配合某些西方国家和非政府组织,提出担忧沦为中国资源掠夺、商品倾销、债务陷阱的新殖民地问题。尽管总体上共建一带一路倡议得到国际社会普遍积极的响应,但比利时布鲁盖尔研究所20234月的大数据分析显示,不同地区对“一带一路”倡议的舆情态度差异较大。

多数国家治理能力不足

全球南方近乎为落后国家的代名词,多数国际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低下,不乏宏大的远景目标,但缺乏透明一致的产业政策以及公正的司法体系;多数国家都参加了多项多边和区域性贸易协定,如南美的南方共同市场 (MERCOSUR)、非洲大陆自贸协定 (ACFTA),但因缺乏规范性和实施机制,实际成效不彰。

国际话语权较弱

在包括联合国机构、WTO、世行、IMF以及《巴黎气候协定》等国际政治经济舞台上,南方国家的话语权普遍偏弱,且改革进展缓慢。以IMF为例,其根据成员国的经济地位、影响力以及对IMF的贡献计算其投票份额,从而确定成员国的投票权重以及提取紧急融资的权利。2010年,IMF6%的投票份额转向南方国家,但以美国为代表的北方国家依然持有更大的份额以及重大决策否决权;20231218日,IMF再次通过增加50%投票份额的改革,但对于提高南方国家代表性的改革动议依然遭遇搁置。短期内,多边发展机构中南方国家的话语权、投票权与其在全球经济格局中的影响力之间的差异难以得到根本性改变。

合作机制流于松散

南南合作已形成高度共识,并在具体项目上取得成效,但因缺乏明晰统一的规则体系,致使合作机制流于松散,效率不高。尽管存在多个南南合作相关的多边平台,但由于缺乏明确的运行机制,南南合作局限于具体项目和技术的双边或三方合作、金融支持以及会议论坛,难以形成长效合作机制以及可持续的合作效果。

主导构建南方大市场,化解美西方围堵

鉴于全球南方巨大的发展潜力和多元复杂的发展模式,我国应采取“价值引领、规则驱动、全球布局、分步实施、重点突破”的战略方针。

用足现有南南合作平台

77国集团、金砖峰会、印非峰会、中非/中拉/中阿合作论坛、中国中东欧17+1国家合作等,南南合作平台众多,我国应进一步发挥主导作用,在凝聚价值共识的基础上,重点强调体制机制建设与规则制定,推动规则驱动的经贸合作,从而为参与各方建立更加稳定的预期。

夯实金砖合作机制

金砖国家担当全球南方领头雁的角色,我国应以金砖扩容为契机,加速规则制定与机制建设:(1)建立常设秘书处;(2)建立议事与决策规程;(3)明确加入与退出标准;(4)以新发展银行和亚投行为发力点,重点推进全球南方金融合作与负责任投资,加强南方国家在基础设施、贸易联通、治理能力、民生工程以及应对气候变化方面的合作。

扩大自贸协定

1)在签署全面战略合作伙伴和一带一路合作备忘的南方国家当中,应针对具备主客观条件的国家,加速推进自贸协定谈判;(2)采用“N+1”的方式,直接对接南共体、非洲大陆自贸区、欧亚经济共同体等现成的自贸协定,并推动其完善体制机制,提高运行效率;(3)借鉴美国主导的印太经济框架模式,在南方国家中就重点行业和领域达成单项自贸协定;(4)创造条件,争取早日加入包含众多南方国家在内的CPTPP和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DEPA)。

以可持续规则化解美西方围堵

美国主导的“重建更好世界(B3W、欧盟主导的全球门户计划(Global Gateway)、七国集团重启的“全球基础设施和投资伙伴关系(PGII)”以及美日澳共同发起的“蓝点网络(BDN,均祭起透明度、可持续、问责制的大旗制定评审规则,旨在遏制中国在全球南方与日俱增的影响力。中国需要整合管产学研共同制定相应的规则体系和评审机制,携手全球南方重点国家共同化解美西方的规则化围堵,加速推进人类命运共同体建设。

(编辑 季节)



* 刘宝成,中信改革发展研究基金会资深研究员,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涉外法治研究院研究员;李霄松,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涉外法治研究院研究员。

[1] 为便于数据统计与分析,本文结合国内外学界、政界主流意见,将全球南方的范畴框定为新兴市场与发展中经济体,包括:东盟、南亚、中东与北非、除北非以外的非洲地区、南美、中亚以及俄罗斯。


近年来,美国力图实施“去中国”的全球化战略,既通过各种贸易壁垒和技术封锁的方式打压我国经济,又试图通过所谓的共同价值观拉拢一些拉美国家、七国集团以及主要欧洲国家和印度等,联合对我国施加贸易限制政策,破坏我国国际形象,扰乱我国的经济发展。对此,我国必须高度重视,及早采取应对措施,建立以我为主的全球化新格局。

美国加速推进“去中国”的全球化步伐不会改变

短期来看,我国稳外贸存在一定压力

七国集团是我国主要的外贸出口和贸易顺差国家。如果七国集团执行美国意图,即使是部分执行,也将加剧贸易摩擦,给我国稳外贸措施带来较大压力。2024年第一季度,我国对美出口占对外出口总额的14.8%,对美贸易顺差占对外贸易顺差总额的40.8%;对七国集团出口占对外出口总额的27.3%,对七国集团贸易顺差占对外贸易顺差总额的49.7%。根据海关发布的统计数据,我国对美国的出口比对其他210个贸易伙伴的出口总和还高出34亿美元。

长期来看,要警惕美国利用七国集团形成“关税战略”联盟

世界地缘政治和地缘经济正在加速分裂,美西方正在努力推动中国经济和西方经济全面脱钩。尤其是美国正在以各种借口拉拢G7、欧盟、拉美国家,试图全面封锁中国经济。截至2023年底,已有21个欧盟国家建立了外商直接投资审查机制。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的测算,在最坏情况下,全球国内生产总值(GDP)可能会减少约7%。同时,全球产业链供应链已经在加快重构,钢铝、太阳能等部分以美国为主要出口市场的订单明显减少。

加征关税对我国产业链整体影响不大

七国集团加征关税有可能会短期内造成我国国内市场信心不稳,对我国极具优势的“新三样”产业带来一些冲击,但是不会大面积影响到我国经济增长目标。从近年来的企业调研来看,部分重点行业的企业通过“走出去”的方式化解贸易壁垒政策,将工厂设在美国、墨西哥、加拿大或者其他能享受美国关税豁免的国家与地区,以保持企业国际国内两个市场的稳定。

重点产业的影响不尽相同

铝及铝制品、船岸起重机设备、医疗产品、半导体等领域受影响较大

铝及铝制品方面,2023年,我国对美出口铝材23.6万吨,占出口总量的4.5%;同时,美国还是我国铝制品最大出口目的国,占比超过16%。在船岸起重机设备方面,美国是我国重要市场之一,总规模约为4.4亿美元,占总量的12.4%;在医疗产品方面,注射器、口罩等医疗产品规模约为6.1亿美元,占总量的32.6%;在半导体方面,2023年我国对美出口规模为6.51亿美元,占总出口的4.6%。总体影响尚可控制,但由于中国香港、中国台湾、韩国、越南、马来西亚等主要出口市场规模均同比下滑,而美国关税提高将导致我国出口市场进一步恶化。

锂电池及关键材料、新能源汽车、钢铁领域对美风险相对可控,对欧风险偏高

锂电池及关键材料方面,美国已连续4年为我国锂电池的最大出口国,2023年占比20.8%,但由于日韩企业储能电池产品体系尚不成熟,天然石墨等资源的全球供给核心在我国,美国供应链还难以摆脱对我国的依赖。在新能源汽车、钢铁方面,我国对美国出口占比小,影响可控。2023年,我国对美国出口新能源汽车占比不到1%,对美出口钢材仅占总量的0.9%。而欧盟是我国新能源汽车、锂电池和光伏等产品的主要出口地202310月至20241月,我国对欧盟出口汽车17.8万辆;2023年,我国对欧盟出口光伏产品占出口总量超40%,锂离子电池占我国出口总量超39.1%

光伏电池(及组件)受美关税提高影响较小,但受美其他衍生举措影响大

光伏电池(及组件)方面,本轮关税提高影响较小,目前我国直接出口美国的产品规模约为2.61亿美元,占比0.51%;然而,我国对美国出口主要通过东南亚国家中转实现。据统计,2023年,美国进口光伏组件规模50GW,其中超过80%来自我国企业在东南亚国家的原料供应。20226月,美国政府给予东南亚四国的光伏电池(及组件)两年的反规避关税缓冲期,日前,美已宣布该关税豁免政策将于202466日到期且不会延续,此情况或将对我国造成显著影响。


短期试探与长期封锁风险并存

从短期来看,欧盟主要国家将保持适度谨慎,七国集团有可能会通过试探性的措施观察我国反应

一些欧盟国家,如德国、法国在我国有大量投资企业,双方经济往来十分紧密,考虑到本国的跨国企业利益,应该会保持中立或加强与我国的合作,反对过度的贸易保护主义。欧盟委员会主席冯德莱恩表示,欧盟不会加入美国对华加征关税的行列,欧盟方面将采取与华盛顿“一揽子关税”不同的做法。德国总理朔尔茨表示,不能效仿美国加征关税,因为这可能导致我将宝马、大众等德国汽车制造商拒之门外。但是,也要注意到美国在七国集团中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近期会通过“谴责性声明”的方式来试探我国的反应

从长期看,欧盟国家的贸易壁垒的风险依然存在

欧盟在经济、政治和军事上受美国制约较多,“去中国”的全球化战略也符合欧盟部分政客的认知。在欧洲保护主义的风潮下,对我国实施贸易壁垒也是欧洲的选项之一。今年1-4月,欧盟成为我国第二大贸易伙伴,我国与欧盟贸易总值为2465.5亿美元,下降5.0%欧盟擅长通过非关税壁垒方式隐性地进行贸易封锁,如《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关于外国补贴扭曲欧盟内部市场条例》《欧盟电池和废电池法规》等政策,将对我国电动汽车、光伏等产业的竞争力产生重大影响。

同时,要注意拉美国家、印度正在建立或考虑建立贸易壁垒措施。如墨西哥、智利和巴西先后提高了对我钢铁产品的关税,哥伦比亚、印度也在考虑中。但是,这些国家与美国的原因不尽相同,这些国家产业发展技术水平较低,主要是为了避免我国大量优质低价产品涌入本国市场,从而导致本国经济受到重大冲击。

加强应对措施

加强顶层设计,建立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

建议由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牵头成立“国家对外贸易战略咨询委员会”,加强多部委协同,负责我国对美、欧、日以及“一带一路”国家贸易和产业发展的研究、跟踪,构建政策工具箱。建立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及时关注国际贸易壁垒政策动向,每季度对重点出口国家重点产业以及贸易政策开展监测分析及预测,主动做好风险预警及应对。

扩大转口贸易,通过双边竞合建立多元化市场路径

建议引导企业发展更多转口贸易第三国合作方。利用美墨加贸易协议、美国对越南“市场经济”的承认降低关税影响,推动我国服装和纺织品、汽车零部件、玻璃、钢铁与铝制品等商品经由越南、墨西哥销往美国。同时,要警惕墨西哥受美国压力发生政策风险的可能性,逐步转变为鼓励我国企业在墨西哥投资建厂

建议利用欧盟内部矛盾,分化欧洲各国对中国的立场,避免形成一致对我国不利的市场政策。进一步加大对匈牙利、保加利亚等国家的投资力度,提高欧盟欠发达地区对我国资本的依赖度加大与德国在制造业领域的合作,进一步鼓励大众、宝马、西门子等跨国制造业企业在我国投资建厂,制定引导政策支持这些企业通过我国市场对外销售。发挥我国超大运输市场优势,加大对空客飞机的采购力度,持续挑起空客和波音在国际贸易上的矛盾,引导法国和美国不断在飞机市场进行激进贸易对抗。

持续推动《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成为更为广泛的统一市场自由贸易协定。适当对智利、墨西哥等国家释放红利,选择当地解决大部分和关键原材料和部件供应的产品,吸引更多TPPCPTPP签署国家加入RCEP,形成我中有你、你中有我的态势,将中、美、欧三方市场融合,形成贸易“缠斗”的格局。

加大与南部非洲发展共同体的合作,推动南共体产业转型。支持我国产业部分南共体转移,建立“中国-南共体”制造业示范基地,支持南共体国家发展制造业,融入我国产业链供应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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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朱明皓,中信改革发展研究基金会资深研究员、北京交通大学教授;查玮,浙江省工业和信息化研究院副所长;张羽,浙江省工业化信息化研究院助理研究员。

 

“产能过剩”指在一定的技术和经济条件下,企业的生产总量长期明显高于市场需求量,导致产品供过于求、设备利用率低下、资源配置效率降低的一种经济现象。这种现象通常发生在特定的行业或领域,由此将导致价格下跌、企业利润减少、市场竞争加剧或亏损等问题。产能规模本来是一个经济层面和市场周期的问题,但是近期美国、欧盟等西方国家别有用心地大肆渲染“中国输出过剩产能”,进而炒作中国给世界经济带来风险等舆论。

今年以来美欧频繁炒作“中国输出过剩产能”

以下是今年以来美欧政客、智库、媒体一些代表性的言论和炒作观点。

美欧政客

2024327日美国财政部长珍妮特·耶伦在接受微软-全国广播公司(MSNBC)采访时表示:我打算在访问时与中国人谈谈其中一些行业的产能过剩问题,并确保他们了解这对美国以及我们许多最亲密的盟友造成的不良影响,廉价商品充斥市场。我将传达我的信念,即产能过剩不仅会给美国工人和企业以及全球经济带来风险,还会给中国经济的生产力和增长带来风险。

315日,美国驻华大使伯恩斯出席由美国智库东西方中心举办的线上讲座时说,从闭幕的中国两会来看,中国打算大幅提升制造能力,以应对经济放缓,实现更多增长,制造更多就业机会。如果出现这个情况,就会有过剩产能,有更多太阳能板、电动汽车等产品。如果中国以人为的低价甚至以倾销的价格,将这些产品出口到世界其他国家,将会破坏全球贸易体系。

在耶伦、伯恩斯发表这番言论之前,美国财政部负责国际事务的副部长尚博在2月份也在接受英国《金融时报》采访时表示,我们担心,中国的产业政策和宏观政策更侧重于供应,而不是考虑需求的来源,这两种政策都在向中国产能过剩的局面倾斜。

20231116日,欧盟委员会主席冯德莱恩在柏林举行的欧中关系会议上发表演讲,声称如今,中国的产业政策不仅创造了更具竞争力的产业参与者,同时,受保护行业的产能过剩正在淹没全球市场,并可能破坏我们的工业基础。人们非常担心清洁技术行业的公平性和安全漏洞,包括电动汽车。中国存在明显的产能过剩,这种产能过剩将被输出,特别是如果产能过剩是由直接和间接补贴驱动的。

媒体、智库和商界

除了美欧政客在不断炒作“中国输出产能过剩论”之外,西方国家的主流媒体、智库和部分商界人士也在推波助澜:

彭博新闻社2024126日发表题为《产能过剩拖累利润,太阳能工厂产量放缓》的文章,渲染中国的太阳能行业可能会迫使许多工厂破产。

华尔街日报33日发表文章《中国冲击将再次席卷世界》,副标题是中国的廉价商品再次涌入国外市场,但这一次没有伴随大量商品的进口

124日,特斯拉首席执行官埃隆·马斯克在与分析师的财报电话会议上表示,中国汽车公司是最具竞争力的,将在中国以外取得重大成功。如果不建立贸易壁垒,它们将摧毁世界上大多数其他汽车公司。

21日,中国美国商会发表《中国商务环境调查报告》,认为在资源和工业行业中,产能过剩引发会员企业担忧。美国商会中国分会主席肖恩·斯坦认为,中国正在从房地产和相关行业之外寻找新的增长来源,增加了国家银行贷款和工业补贴,试图改善低迷的增长,产能过剩已成为一些行业长期存在的问题,外国公司和贸易伙伴将不得不适应。

CNBC今年319日报道,中国欧盟商会主席彦辞(Jens Eskelund)接受采访时表示,由于中国在战略产业中越来越有能力以更低的成本制造产品,引发了人们对产能过剩的担忧——中国生产的商品远远超过本国或其他国家的吸收能力,这可能会导致价格战。彦辞表示,欧洲商会正在看到全面的产能过剩已出现,无论是在化学品、金属还是电动汽车方面

324日,美国经济研究公司荣鼎集团(Rhodium Group)发布《迫在眉睫的产能过剩》一文,提到2023年中国出口的电动汽车数量已经是2019年的7倍,同比增长1.7倍;太阳能电池出口是2018年的5倍,比2022年的水平高出40%。文章宣称中国的政策计划将加剧国内供需之间日益严重的不平衡,使中国走上与世界其他地区贸易对抗的道路。中国产能利用不足本身就让外国决策者和企业感到担忧,它激励企业降低价格,为其过剩产能寻找市场,将导致全球供应过剩、价格下跌、盈利能力疲软、破产和失业。

美欧可能采取的打压手段和相关风险评估

综上所述,美欧等西方国家渲染“中国输出过剩产能”,不仅是针对“中国传统制造业产能过剩”的老调重弹,更主要是针对我国光伏、锂电池和电动汽车的“新三样”出口,为对相关中国企业采取的打压措施进行铺垫。美国财政部副部长尚博说,“中国不应认为美国或其他国家的任何(对中国输出产能过剩的)回应是出乎意料的”。中国欧盟商会主席彦辞也直言不讳地说:“我很难想象,对于中国低内需的外部化,欧洲会坐视不理,静静地见证欧洲加速去工业化。”

西方打压的“工具箱”

美欧针对中国所谓的“过剩产能”,对“新三样”出口可能采取的打压手法其实并不新鲜,主要还是来自现有的“工具箱”。例如:

1)贸易保护主义政策:美国欧洲可能通过提高关税、实施进口配额等手段,限制中国所谓过剩行业的出口,以减轻国内相关产业竞争压力。

2)反倾销调查与惩罚性关税:美国欧洲可能针对中国所谓的产能过剩行业展开反倾销调查,一旦认定存在倾销行为,将征收高额的惩罚性关税,从而削弱中国产品的竞争力。

3)新的贸易壁垒:人权”“低碳认证”“能效标签等都在成为新形式的贸易壁垒,限制中国产能过剩行业的出口。

4)技术封锁和出口限制:限制对中国的技术转让和关键技术的出口。

5)推动供应链重组:鼓励本国企业在华投资企业将生产线回流从中国转移到其他国家(近岸外包友岸外包)。

历史上,针对中国出口所有这些措施都曾经被使用过。实际上,自202310月起,欧盟已经针对中国电动车企业启动了反补贴调查,其依据是《关于应对非欧盟成员国补贴产品进口的防范措施》和《关于外国补贴扭曲欧盟内部市场的条例》。尽管调查仍在进行中,20243月,欧委会突然实施对自中国进口电动汽车为期9个月海关登记,以面对未来的追溯性关税等措施。如果调查结果为肯定性结论,贸易制裁措施将是对被调查企业的出口商品加征关税。除欧盟外,美国企图设置贸易壁垒阻挠中国电动汽车进入美国市场。2024229日,美国政府发布公告,对中国制造联网汽车开展“国家安全”风险审查。

历史上光伏“双反”的案例

类似这样的措施,在短期内会对我国相关出口产品有一定的影响,但是不能改变市场发展的客观规律和长期趋势。回顾一下近年来的历史,例如我国的光伏产品出口就曾遭遇过欧美严厉的打压。欧盟委员会主席冯德莱恩在宣布对中国电动汽车展开反补贴调查之时,提到10多年前欧洲光伏产业全面崩溃的例子。她声称,欧盟没有忘记中国不公平的贸易手段对我们的太阳能工业产生了怎样的影响,这样的事情不能在电动车领域再度重现。早在2010年前后,中国太阳能产业就被视为是廉价的过剩产能,导致许多欧洲光伏企业相继宣布破产。20135月,欧盟宣布向中国产太阳能电池板产品征收惩罚性关税。美国在2012年和2018年分别对中国光伏产品发起了双反调查和201条款调查,随后在2018年对来自中国的光伏产品加征了关税。此外,美国还禁止中国新疆地区生产的多晶硅制造的光伏产品进口。

在美国和欧洲对中国光伏产品发起的“双反”调查并加征关税后,中国一些重要的光伏企业受到了严重的影响,部分企业倒闭或破产重组,包括无锡尚德、赛维LDK等龙头企业。在这个过程中,我国很多光伏企业通过技术创新、成本控制和市场多元化等措施成功转型,而那些未能适应市场变化的企业则逐渐退出了市场。

中国光伏企业持续投入研发,推动光伏技术的进步。通过规模化生产和供应链优化,有效控制了成本,提高了价格竞争力、提高了光伏产品的效率和性能,大幅度降低了度电成本(15年来光伏度电成本下降90%以上)。同时,中国光伏企业积极开拓新兴市场,如东南亚、中东、非洲等地区,减少了对单一市场的依赖。随着行业的调整和技术的进步,中国光伏产业逐渐恢复并再次崛起,成为全球光伏市场的领导者。在这种情况下,20189月,欧盟委员会宣布终止实施了5年的对中国进口太阳能板的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欧委会当时表示,欧盟的目标是要增加可再生能源供应,取消限制令是对整个欧盟最有利的决定。

2023年,我国光伏组件出口量约211吉瓦,同比增长36.6%,创历史新高。欧洲是我国光伏组件出口最大市场,2023年光伏组件对欧盟国家出口额为190.1亿美元,占出口总额的比例49%。在美方持续打压之下,我国光伏产品对美出口基本无法进行。2023年,我国光伏组件产品对美出口1314.7万美元,仅占我组件出口总额的0.03%。然而,2023年美国自东南亚进口的光伏组件数额大幅增长,分别为:越南41.8亿美元、泰国39亿美元和柬埔寨23.8亿美元,自东南亚国家进口额为125.1亿美元,占其总进口额的82.7%。而越南、泰国、柬埔寨的光伏组件制造能力基本来自中国企业的投资和中国供应链的组装,美方对此也心知肚明。2023516日,美国总统拜登否决了美国国会通过的一项决议,表示将继续缓征东南亚光伏产品的进口关税,东南亚光伏产品出口至美国暂不受影响。预计20246月,由拜登签署的光伏进口豁免关税期限将至,我国企业通过东南亚输美光伏产品仍有变数。

我国产业应对西方打压风险可控

从光伏案例我们可以看出,美国欧洲采取的“双反”调查和加征关税措施,在短期内对中国光伏产业造成了一定的冲击。但从长远来看,中国光伏产业展现出了强大的韧性和竞争力,出口依然保持强劲增长。现在美国和欧洲针对中国电动车等新兴产业的“双反”和其他贸易保护措施,包括特朗普如果再度上台后可能对中国企业制裁力度加码、我国部分不具竞争力的企业会出现倒闭或重组的情况。但是整体而言,美欧对我国出口企业的制裁不会在根本上影响我国的供给侧改革和经济优化调整。同时,来自外部的压力也是我国企业技术创新、成本控制和市场多元化的动力,促使中国相关产业加快转型升级。

因此,我们看好光伏、电动汽车、锂电池等“新三样”应对美欧打压的韧性。从根本上说,这些产业属于新兴的绿色技术产业,对全球应对气候变化必不可少,属于先进的技术产能。在一定时期内出现“过剩”是阶段性的,必然会逐步化解,在长期内需要持续发展。2013年前后中国光伏产业被美西视为过剩并遭其双反措施打压时,我国光伏组件年产量仅为23吉瓦,世界占比为62%;而到2023年,我国光伏组件的产量已达500吉瓦左右,占全球产量比例超过80%。考虑到本世纪中叶全球实现碳中和的愿景,光伏行业现有规模属于发展正常范围,仍有快速发展的广阔空间。

针对美欧炒作和打压的对策建议

美国欧洲的政客炒作“中国输出过剩产能”反映了西方对中国产业崛起和全球经济影响力的增长所持有的复杂情绪。这种炒作,既有政治上的考量,也有经济利益的驱动。理解和分析这些论调背后的动机和目的,对于制定合理的应对策略至关重要。我们认为,美国政客更偏重于政治上的战略考量;而欧盟虽然总是高举应对气候变化的大旗,但是相对来说更注重经济层面,尽量保持其企业在全球市场中的竞争力。

美国的政治考量

对于美国而言,在全球政治经济格局中,中国被其视为长期和主要的战略竞争对手,包含政治、经济、科技、安全、社会制度、意识形态、地缘政治等多个领域。在美国国内,政客们利用“中国输出产能过剩”的话题在大选年吸引选民的注意,作为提升自身政治资本的手段。特别值得警惕的是,美国政客希望通过渲染中国的“产能过剩”,延伸到指责中国的体制、机制和发展模式问题,作为支持其所谓中国“非市场经济”论的证据,声称中国通过政府融资、直接补贴、国有企业等方式,在新兴行业取得领先地位。20242月,中美经济工作组第三次会议后,美国财政部在会议后发表的声明中表示,美国在会上提出了中国的产业政策实践和产能过剩问题。

与此相关,美国政客也把“产能过剩”的讨论提高到“国家安全”的高度,认为中国某些关键产业的过剩产能可能影响到美国的供应链安全,特别是在高科技和战略性产业领域。在美国看来,美国位于世界经济体系顶层、产业价值链高端,中国等发展中国家应居于价值链底端,只能提供原材料、低成本劳动力和消费市场。然而,中国制造、中国智造正在从产业价值链的底端向上提升,可能打破美国在全球分工体系中的垄断地位。“中国输出过剩产能论”,与实体清单” “脱钩断链”“去风险化一样,实际上是最新版的中国威胁论,将中国的经济发展与全球市场的稳定对立起来,本质上是维护自己在全球政治经济体系中的霸权地位。

欧盟的经济考量

相对于美国“政治挂帅”的立场,欧盟更多出于经济利益的考量。在欧盟成员国看来,如果中国企业以较低的价格出口大量产品,会对那些生产同类产品的欧盟国家企业造成压力,甚至可能面临生存挑战。2023127日,欧盟委员会主席冯德莱恩在与中国领导人会晤之后发表讲话,清晰地表明了欧盟的担忧主要是经济层面的。她表示,过去两年欧洲与中国贸易逆差已经翻了一番。这是许多欧洲人非常关注的问题。这种失衡是不可持续的这些原因包括欧洲公司无法进入中国市场、中国国内公司受到优惠待遇以及中国生产产能过剩。这种产能过剩正在向全球市场蔓延。在这方面,我们看到有些地区已经开始对中国产品关闭市场,这当然会将更多的过剩产能转移到欧洲”。“欧洲领导人不会容忍我们的制造业受到不公平竞争的破坏”。

对策建议

首先,知己知彼、百战不殆。针对“中国输出过剩产能论”,应当基于客观数据和行业分析进行严谨的判断。建议设立“过剩产能MRV(监测、报告、核查)平台,动态跟踪我国出口行业主要企业的产能、生产成本、碳排放、国内外市场份额以及国外同行企业的相应指标,确认哪些行业确实存在过剩、质量较差和重复发展的落后产能(如某些传统制造业领域),哪些行业属于先进产能但是目前暂时供大于求(如光伏、电动汽车、锂电池以及风电设备等),并结合国际贸易法规来评估是否存在不公平贸易行为。在此基础上,对于出现或者即将出现过剩的行业提出警示,积极推动产业结构调整,鼓励企业转型升级,化解过剩的落后产能。对于新兴的绿色技术领域,我国整体技术先进,但受国内外市场需求波动影响,短期内可能出现供应量超过需求的情况。对于这些行业,要求相关企业遵守国际贸易规则,避免刻意压低价格以获取市场份额。随着技术进步和市场需求的增长,这些行业的产能过剩问题可能会得到缓解。

第二,对美国,考虑到美国和欧盟对于“中国输出过剩产能”立场上的不同侧重,我们认为在应对方式上也应有所区别。针对美国借口“中国输出过剩产能”的政治打压,我们应该认识到这可能是地缘政治发展的一个很重要的部分,所以我们要坚决予以回应,维护自身权利。但是,我们也同样应该认识到,在现在的大环境下,基本上无法与美国政策制定者从国际贸易法规的角度阐述。在中短期内,我们需要做最不利的打算,诸如电动汽车、光伏、锂电池等产品完全无法直接或间接(如通过我国在东南亚投资生产的光伏产品)向美国市场出口。但我们不能搞“以怨报怨”,可继续依法给美国在华设厂的电动汽车企业特斯拉一定的中国国内市场空间。同时,我方将继续推动两国政府已经认可的“到2030年各自推进至少5个工业和能源等领域碳捕集利用和封存(CCUS)大规模合作项目,建议提前布局并建成我方的5CCUS示范项目,借此充分展示我国的科研和制造业在应对气候变化领域不可或缺的角色。

第三,对欧盟,建议强调我国政府一直在推动公平贸易和反对贸易保护主义,致力于通过合作和对话解决贸易摩擦,努力通过合规的市场行为和国际贸易合作来提升中国制造业的竞争力,承诺不通过低价倾销的方式获取市场份额。欧盟很清楚,如果没有与中国的配合和合作,包括从中国进口高效光伏组件、电动汽车、锂电池、风电设备等,它们无法实现其到2030年减排55%(相比1990年水平)、到2040年减排90%,并在2050年实现碳中和的目标。所以,建议在气候变化领域加强与欧盟的合作,作为对于欧盟的善意,我们也可以考虑事实上认可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顺势而为,扩大我国碳交易市场的覆盖范围,主动推动我国产业绿色转型,减少产品碳排放量和减少中国与欧盟的碳差价,为我国工业品出口欧洲降低碳关税壁垒。

第四,风物长宜放眼量。我国的国际市场远不止于美欧,中国是广大“一带一路”国家的主要贸易伙伴,也是其中很多国家的主要投资来源国。过去一些年来,我国在东南亚国家投资设立一些光伏产品生产企业,主要目的是为了规避美国对我国直接生产的产品出口的限制,但是这种规避关税的做法难以长久持续。在202312月举行的联合国气候大会(COP28)上,有120多个国家承诺将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容量增至3倍,达到至少11000吉瓦。这是一个庞大的市场,以现在中国的产能来看,并不存在过剩的问题,而且需要与更多的国家共同合作建设更大规模的可再生能源产能。我国企业应扩大在亚洲、非洲、拉丁美洲的核心区域和国家投资建设可再生能源生产园区,满足本地区经济发展、创造就业和能源转型的需求。

最后,超越“产能过剩”的争议,中国与美欧等西方国家也有合作的空间。在应对气候变化这一全球性议题上,中国和美欧等西方国家应该超越传统的利益竞争,通过第三方市场合作,共同支持发展中国家在可再生能源领域的进步。各方整合资源和优势共同开拓发展中国家的市场,把蛋糕做大,提高发展中国家可再生能源项目在开发、投融资、建设、设备供应、项目管理及运营等关键要素上的资源配置能力,实现风险共担、多方共赢。这样的第三方市场合作不仅有利于发展中国家的绿色发展和转型,也有利于化解中国与美欧等西方国家的贸易摩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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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佳,中信改革发展研究基金会资深研究员,北京大学新结构经济学研究院资深实务专家、国际发展合作部主任。

Reuters. Yellen to warn China on excess production capacity, wants constructive talks. 27 March 2024.

 

https://www.eeas.europa.eu/delegations/china_zh-hans?s=166

 

中国是欧盟农产品第三大出口市场和第五大进口来源地。2023年以来,欧盟对我国可再生能源、基础设施以及电动汽车行业启动多项反补贴调查,202415日,我国对来自欧盟(法国)的白兰地展开反倾销调查,由此欧洲最大的农业游说组织Copa-Cogeca以及农产品生产商担忧欧中农产品贸易将受到其它行业贸易争端的牵连而蒙受巨大损失。现就中欧农产品贸易及其在双边经贸合作中的定位进行分析,并对是否可以将之用作中欧当前的经贸博弈筹码提出建议。

中欧农产品贸易现状

根据欧盟农业和农村发展总司数据,2023年,欧盟农产品出口总额为2286亿欧元,与上年基本持平。其前三大出口目的地为英国(22%)、美国(12%)和中国(6%),其中对华出口额为146亿欧元,比上年减少8%,减量品类主要为猪肉(降幅29%)、谷物制品及其碾磨产品(降幅16%)(表1)。欧盟对华农产品出口在2020年达到1769.3亿欧元的历史峰值,占其出口总额的9.71%,此后一路下滑(图1)。2023年,欧盟农产品进口总额为1586亿欧元,比上年降低7%,其中对华进口83.33亿欧元,占其总额的5%。近三年来,中国保持欧盟第五大农产品进口国地位,位列巴西(11%)、英国(10%)、乌克兰(7%)以及美国(7%)(表2)之后。2012-2022年,欧盟从中国进口农产品总额持续增加,其中以非食用(生产用)农产品增量为主(图1);但2023年进口额下降15%

1 2021-2023年欧盟农产品出口主要目的地年度变化(百万欧元)

数据来源:Monitoring EU Agri-food trade, March 2024

 

从国别来看,欧盟对华农产品出口总额排名前列的国家依次为:法国、荷兰、西班牙、德国、丹麦、意大利、爱尔兰、比利时(图2)。

在中欧双边贸易中,农业是欧盟为数不多保持贸易顺差的行业(图1)。近年来,随着欧盟对华农产品出口额的下降,其贸易顺差相应减少,2023年顺差由2020年的126亿欧元降至63亿欧元。目前欧盟对华农产品出口仍大幅低于2020-2022年水平。

1 2012-2022年中欧农产品贸易额年度变化

数据来源:Agri-Food Trade Statistical Factsheet European Union-China2023-4-18

 

2 2013-2023年欧洲国家对华出口总额年度变化(百万美元)

数据来源:Statista

 

2 2021-2023年欧盟农产品进口主要来源地年度变化(百万欧元)

数据来源:Monitoring EU Agri-food trade, March 2024

 

2018-2022年中欧农产品贸易主要品类来看,以2022年数据为基准,欧盟对华出口主要农产品(及其对华出口总额占比)包括:猪肉(21.7%)、谷物制品及其碾磨产品(21%)、乳制品(12.2%)、其他动物产品(6.1%)、烈酒与利口酒(5.5%)、葡萄酒及其制品(5%)、谷物(5%),其他农产品23.5%)(表3);欧盟从中国进口主要农产品(及其自华进口总额占比)包括:非食用农产品(18.6%)、其他动物产品(16.1%)、混合食品制剂和配料(10.4%)、烟草及其制品(9.2%)、宠物食品和饲料作物(8%)、蔬菜(7.1%)、水果/坚果和蔬菜制品(6.6%)、其他农产品24%)(表4)。

2022年数据为例,欧盟对华出口15种主要农产品中,除猪肉外(24.8%),其他主要品类对华出口额占其各自出口总额的比例并不高(表5):谷物制品及其碾磨产品(14.5%)、乳制品(9.4%)、其他动物产品(11.7%)、烈酒与利口酒(9%)。2023年数据显示,欧盟对华出口的谷物制品及其碾磨产品的金额持续降低(-16%)。

 

3 2022年欧盟对华出口15种主要农产品及占比

编号

15种主要农产品

对华出口额(百万欧元)

欧盟总出口额

(百万欧元)

占比

1

猪肉

3434

13819

24.8%

2

谷物制品及其碾磨产品

3326

22935

14.5%

3

乳制品

1923

20403

9.4%

4

其他动物产品

959

8204

11.7%

5

烈酒与利口酒

875

9742

9.0%

6

葡萄酒及其制品

795

18256

4.4%

7

谷物

784

16856

4.7%

8

非食用农产品(生产用)

766

-

-

9

混合食品制剂和配料

620

14871

4.2%

10

啤酒、苹果酒和其他饮料

578

10910

5.3%

11

宠物食品和饲料作物

386

8572

4.5%

12

油籽和蛋白质作物

199

-

-

13

橄榄和橄榄油

198

-

-

14

糖果和巧克力

194

10281

1.9%

15

咖啡、茶、可可和香料

161

7400

2.2%

数据来源:根据Monitoring EU Agri-food trade年度数据整理

注:部分数据缺失因该类产品未归入欧盟整体15种主要出口农产品类别。

 

欧盟对华出口额占比最高的猪肉,近年来呈持续下降趋势,从2021年的53亿欧元(占欧盟猪肉出口总额的36%)降至2023年的25亿欧元(占总额的20%)。受此影响,欧盟猪肉出口总量和总额连年下降(图3),相比2022年,其2023年出口总量降低19%,出口总额降低11%。不过,猪肉出口仅占2023年欧盟农产品出口总额的5%,位列第6。导致欧盟对华猪肉出口下降的原因有三个:(1)能源价格上涨导致运输成本激增,从而削弱了其总体对华出口产品价格优势;(2)我国猪肉自给率连年提升,2023年已达97.4%的高位,从而缩减了进口需求;(3)为防止猪流感疫情流入,我国加大了对涉疫国家的进口限制,其中包括一些欧盟国家。2018108日,海关总署与农业农村部联合发文禁止从保加利亚、比利时、日本三国直接进口猪肉产品。不过,2024112日,上述两部委发布联合公告,解除了比利时非洲猪瘟疫情禁令,同时恢复了比利时在华注册猪肉企业产品输华。

3 2021-2023年欧盟猪肉出口主要目的地年度变化

数据来源:Monitoring EU Agri-food trade, March 2024

 

欧盟对华诉求

作为代表2200万农民以及22000个农业合作社的欧洲农业游说组织,Copa-Cogeca对当前中欧贸易争端深度关切,呼吁中欧双方尽量避免将农业和农产品纳入贸易调查,甚至设置贸易壁垒。

   2024315日,欧洲委员会面向农民及粮食产业链利益方的年度调查显示,不公平竞争(包括供应链透明度)成为欧洲农民对农产品贸易的四大担忧之一(虽未直接指向中国)。调查对象呼吁欧洲委员会与欧盟理事会积极应对第三国商品进口标准与统一市场内部标准存在的差异问题,以切实提升欧洲农产品供应链的竞争地位。

   2024421-26日,欧盟农业委员沃伊切霍夫斯基在访华期间强调,农业作为欧中双边经贸关系当中的“战略行业”,事关粮食安全等战略议题,值得双方特别关注,呼吁双方共同努力避免农业遭受其他行业贸易审查、争议甚至争端的拖累,并通过加深农业与农产品领域合作继续促进双边贸易,尽可能减少贸易壁垒,持续增强双边经贸关系。

关于中欧农产品贸易的政策建议

不宜将农产品作为中欧博弈的筹码

相对于中欧7830亿美元(欧盟统计为7379亿欧元)的贸易总额,双边农产品贸易仅占比2.9%;欧盟对华农产品出口,无论是总量还是其中15种主要农产品,占其农产品出口全部与单项总额的比例均不高。若将农产品作为与欧博弈的筹码,极有可能导致“伤害性不大,刺激性极强”的结果,甚至引发“回旋镖”效应,激化其他产业的贸易摩擦,尤其在中欧双向投资存量已超过2500亿美元的情况下,不利于当前深化中欧战略合作的主基调。况且,欧盟农业和农产品出口在其27个国家当中高度分散,制裁措施难以精准发力。

即便欧洲农民及游说组织对政府影响力较高,但将农产品贸易作为中欧博弈筹码,难以阻止欧盟正在进行的对华反补贴调查。结果可能适得其反,欧盟在压力之下很可能采取更加强硬的对华态度,保守派更有理由推进对华“去风险”的主张。

中欧在农产品贸易与农业产业合作方面已投入相对较多的资源、探索出不少积极的机制,并已取得初步成果。欧盟已多次表达加强双边农业合作的期望,无论是从农业、农产品单项还是中欧经贸关系全局来看,中欧农业与农产品交流合作所带来的中长期双赢收益,远远高于贸易博弈与争端所预期的短期获益。因此,应避免将农产品作为中欧博弈的筹码,将贸易争端危机转化为经贸合作契机。

从战略高度和长远角度看待中欧关系,深化中欧农业产业链合作

今年5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与法国总统马克龙、欧盟委员会主席冯德莱恩举行的中法欧领导人三方会晤中指出:“中国始终从战略高度和长远角度看待中欧关系,将欧洲作为中国特色大国外交的重要方向和实现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伙伴,希望中法关系、中欧关系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以中欧农产品贸易为基础,以深化中欧农业产业链合作为契机,借鉴欧盟在可持续农业、食品安全等方面的先进技术、管理模式与发展经验,有利于我国提升农业现代化水平,推进农业向绿色和可持续发展转型。

截至目前,中欧在提升农业生产力、加强食品安全保障、农业环境保护等方面持续探索合作路径与机制,并在农业生产与技术创新、联合研究、安全生产、可持续种植、水资源利用等方面开展多项合作,包括:中欧农业和农村发展合作计划、FAB计划(粮食、农业与生物科技)、EUCTP-STIS项目和PIANO-SRIA(水资源利用与环境保护合作)等。在此基础上,应以中欧农产品贸易为窗口,进一步强化中欧在农业人才培养、联合研究与科技创新、基础设施建设(农田水利)、生产力提升、农业碳排放、动物疫病防控、生态农业等方面的产业链合作,从进口产品、原材料进一步拓展到引进先进技术、产业资本、管理模式,延伸中欧农业产业链合作领域,提高我国农产品附加值,整体提升我国农业产业链竞争实力。

   在加强中欧农业产业链合作的基础上,中欧可进一步探索深化第三国合作,面对全球南方国家对农业发展的切实需求,协同“一带一路”倡议国际农业合作与欧盟“全球门户”(EU Global Gateway)可持续农业倡议在资金、技术、经验方面的差异化优势,在国际农业援助、农业发展合作、农业产业投资领域的共商共建落实走深。

加强中欧农业领域标准合作,推动高水平制度型开放

中国应主动与欧盟加强在农业生产与农产品质量、安全与环保标准方面的交流、合作与互认,切实推动农业领域高水平制度型开放。

1.《中欧地理标志协定》于202131日正式生效,中欧双方各100项地理标志已进入双边保护范围,在此基础上,加强相关信息交换、透明度与权益保护合作。

2.进一步推动中国良好农业规范认证GAP与欧盟相关认证(GAEC以及EUREPGAP)的互认与深入合作。目前,我国认监委已与EUREPGAP签署技术合作备忘录(2005年签署,2012年续签),应在此基础上切实推动标准认证落地与深化。

3.加强中欧在农业碳排放领域政策交流、标准设置、技术创新、机制建设方面的合作。虽然欧盟目前在推动农业降碳减排方面面临来自欧盟一些国家农民抗议的巨大压力,但农业绿色化是其“欧洲绿色新政”的重要组成部分,中欧在该领域深化交流合作,对双边农产品贸易以及各自达成应对气候变化目标均有巨大促进作用。

(编辑  季节)



* 刘宝成,中信改革发展研究基金会资深研究员,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涉外法治研究院研究员;李霄松,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涉外法治研究院研究员。


 

在研究一个问题前,不妨先尝试解构问题,将解构作为开题,穿透形式表象,最终回到真问题,抓住真问题,解决真问题。对“独角兽”也可以先进行解构开题。

何谓“独角兽”企业

“独角兽”(unicorn)企业是有定义的——估值10亿美元但尚未上市的企业。

独角兽的概念最早是2013年由美国风险投资家艾琳·李(Aileen Lee)提出:她在创投媒体Tech Crunch上发表了一篇题为《欢迎来到独角兽俱乐部——从估值10亿美元创业企业中学到的》一文。

艾琳·李在文章中对独角兽做了定义:“2003年以来成立的,估值超过10亿美元的上市或非上市美国软件企业。根据该定义,共有39家公司满足条件(独角兽俱乐部),约占风险投资所投资的消费和企业软件创业公司的0.07%2013年以来的十年里,平均每年诞生4家独角兽公司,其中 Facebook是突出的超级独角兽(估值超过1000亿美元),而每隔十年都会诞生1~3家“超级独角兽”。

据艾琳·李的统计,2003年以来,美国的风险投资机构一共投资了6万家软件/互联网企业,最终只有39家脱颖而出,即每1538家企业才会产生1家“独角兽”公司,比例不足0.07%

艾琳·李说:创立或投资一家估值10亿美元的公司非常难,概率非常低。各种科技新闻可能会让人觉得每分钟都有这样的公司在诞生,现实情况是,这种概率介于在MLB比赛中接到一个界外球或在一生中被闪电击中的概率之间。或者,比考上斯坦福大学的难度要大100倍以上。这里点出了10亿美元企业/独角兽的要义:统计上的稀缺性。

艾琳·李还提出了许多洞见。例如数量上消费(2C)企业多于2B企业,但2B企业的长期回报更高;成功创业者多为30多岁、教育水平较高、有共同创业经验的创业者;创业后一般要7年以上才能退出(意味着需要耐心资本)。 

在发展中,“独角兽企业”的定义被进一步拓展,现在主要用来评价尚未上市的创业企业,同时覆盖所有行业(现在所有的创业企业不可能完全独立于互联网/软件存在,都有一定的软件/互联网维度,因而软件/互联网这个标签是可以摘掉)的,但在投资/金融界,始终有一个10亿美元的标准——否则很难在边界上定义谁是“独角兽”、谁不是“独角兽”。

“独角兽”概念的特点和优势

独角兽企业概念非常直观、有效、能抓住眼球、易于理解、能够深入人心。它有如下四个特性,体现出其优势:          

1)抓住了要点:绝对的稀缺性。在创业企业中,10亿美元/独角兽企业是一个绝对具有稀缺特性的企业。这就暗示:能够创立或投资这样企业的人是有与众不同的眼光、能力或运气的。

2)简单、直接、量化且横向可比:独角兽的定义依赖的是一个简单、直观、具体、单一的量化指标——估值10亿美元。这是一个带有主观性的一刀切的标准,但简单直观,指标极易横向比较。

3)动态性:描述的是一种发展或发展状态,具有动态的属性独角兽企业是创业企业,处在成长过程中,是要不断长大的。相比之下,专精特新这种描述比较静态

4)形象性和象征性:在西方神话里,独角兽是非常稀缺、神秘,同时具有神圣和高贵特性的一种动物。用独角兽来描述极具价值且稀缺的创业企业,非常形象,能够抓住眼球,深入人心。

5)方向性和指引性独角兽企业概念之妙在于,一旦提出来,就被广泛接受,成为创业企业家奋斗的目标,成为创业投资人寻找的目标。正是寻找独角兽这一目标,将企业与资金联系到一起。

6)企业+资本:可以帮助衡量一个国家或区域的整体创业环境独角兽企业最终需要通过资本市场退出,没有资本市场的支持,就很难有“独角兽”。由此“独角兽”的数量不仅能衡量优质企业本身,也能衡量一个国家/区域可触达资本市场/金融市场的深度和广度。能把企业维度和金融维度结合,确实是能够更准确描述创业环境的很好指标。

 “独角兽”概念被提出来后就深入人心,成为人们争相找寻、奋斗的目标,也很难再用其他概念去替代。

独角兽概念提出来已经超过十年,在现实语境里,独角兽往往泛指特别优秀的明星创业企业。在一般话语里,笼统地说“独角兽企业新增数量”的多少,其实是关心“明星创业企业新增数量”的多少。

不能忽略的是:但凡具体统计各国“独角兽”的数量时,还是要回到传统定义的——即“10亿美元估值”。

上述我们探讨了对“独角兽”企业最终的评判标准是“未上市且估值超过10美元”。从这个角度说,“独角兽”实际上是一个金融概念,资本市场的概念,从资本市场的视角,评估创业企业的环境与质量。

“独角兽”概念的缺陷和不足

“独角兽”概念存在的问题都直接、间接地与“独角兽”概念的金融属性相关。

1)不易统计缺乏市场化“估值”的企业:“独角兽”概念是建立在市场化估值基础上的,在统计时,只能统计做过外部融资(因此有“估值”),被纳入资本市场雷达的企业。如果一个企业完全不接触资本市场,不依赖外部股权融资,其价值就难被发现。如果一个地区在传统上更多依靠创业者自有资金及商业银行融资(“间接融资”),而非资本市场融资,则在其他条件相等的情况下,这个区域的“独角兽”数量也会受到影响(参考表1)。

1 2023年胡润全球“独角兽”企业

从表1看,德国、日本等国家传统上较为依赖企业自有资金及商业银行融资,因而“独角兽”企业不可能太多。不宜简单地用“独角兽”去衡量这些国家优质创业企业的数量。

这里至少表达了有两个维度认识。维度一,独角兽所依赖的估值概念会导致人们低估该区域优质创业企业的数量;维度二,创业企业本身也需要找到更合适的资本提供支持(所谓“如鱼得水”),如果资本市场的支持缺乏深度和广度,势必会反过来影响创业企业的数量和质量。

2)作为一个金融概念,“独角兽”只代表特定类型资金、资本的视角与偏好,首先,它不能代表所有金融/资本;其次,它不适用于全部行业,“独角兽企业”代表的是高风险偏好的股权和权益投资者(创投/风投)视角,有特定的投资要求及投资偏好,因此大多指向互联网、数据、软件、消费等能够实现爆发性增长并获得资本市场青睐的风口行业。          

行业上看:2C科技/企业服务、金融、零售消费占“独角兽”企业的三分之二。

如果引入其他类型的资金/资本,例如商业银行,则会自动引入不同的偏好和视角,例如除了看重成长性之外,也会更看重可持续经营能力及安全性。而如果引入不同的类型资本,也会产生不同的量化指标,例如比较“商业银行授信规模”。但也要看到,尽管创投资本有一定的局限性、有限性,但创业毕竟是一个失败概率很高的活动,企业需要给自己找寻最匹配的资本。

美国是最具资本市场深度、广度的国家,有庞大的高风险股权/权益投资者群体及极具流动性的公开市场,能够为处在不同发展阶段的创业企业提供充裕的资金支持。作为全球独角兽企业数量最多的国家,美国离不开其强大的资本市场支持(即我们现在提出来的“金融强国”的概念)。

3)“独角兽”可以用作衡量创业环境的参考指标;但“独角兽”是一个有金融属性的概念,如果单纯以“独角兽”数量为目标的话,则企业价值的判定、产业发展方向、资源的配置等将完全由创投资本及资本市场主导。而资本本身也是有局限性的,包括但不限于:

a)企业所获估值与实际能力未必匹配。“独角兽”的估值是私募股权投资人给出的,私募股权投资人是一个特定的投资群体,不代表公开市场;少数意见领袖级投资人对估值还有很大的话语权和影响力。但毕竟这些融资是私募领域的融资,“独角兽”企业是否真正能够匹配其所获价值,是否真的有长期竞争力和发展力,还得看长期表现。

b)资本市场存在的短期性。大多数创投/私募资金是有期限的:艾琳·李指出,独角兽企业等到“流动性事件”(即退出机遇)平均需要7年以上,意指创投资本得有“耐心”;但从企业成长史来看,7年也是很短的,弹指一挥间。创投/私募股权资本寻求的是给定年限内的退出机遇,相对来说会更加关注企业/行业在一定年限内的成长性,而非更加长期的营利能力、可持续发展能力、战略方向及治理。在现实中,不在少数的投资人及企业创始团队更关心的是退出,面向的是下一轮投资人(私募或IPO市场投资人)。而有了资本的介入,一些企业创始人团队也可能过多追求满足投资人的偏好和利益,偏离创业初心及企业发展的长远考虑。这都是资本带来的短期化结果。最后,总体来看,整个资本市场链条——包括公开市场——都是存在短期性行为的,例如追逐季度营利、追逐风口、受制于周期性,有泡沫化的风险。要看到,资本也是双刃剑,金融和企业的关系,是水和舟的关系:“水能载舟,亦能覆舟”。

c独角兽依赖资本及资本市场偏好,但资本/资本市场的标准、偏好及所给予的引导,未必匹配国家、社会、公共利益追求的中长期目标。

要看到,资本是有内在逻辑的——所谓“钱生钱”,追求财务回报。一切其他逻辑都是间接的,最终都要服从这个逻辑。市场是配置资源的绝佳手段,但如果不加引导,市场/资本不会自动、主动的匹配国家、社会的长期战略——有时它可能有利于国家战略,但有时它也可能偏离甚至干扰国家战略。

在中国式现代化中,“金融强国”是发展的组成部分及目标,但金融是有明确功能性的:金融要“服务实体经济”,要匹配、“对齐”、服从、帮助国家、社会实现长期发展目标。美国是市场主义,资本主导,金融/资本更多地遵循内在逻辑,所谓金融/资本的目标是“纲”,其他都是“目”,纲举目张。这时,政府只能通过有限的立法和监管设定大的边界和底线,社会通过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政治正确”等价值理念给资本以软性的约束及引导。但无论如何,“独角兽”概念的金融属性,将凸显金融/资本与国家/社会/公共利益之间的张力。

d)“独角兽”概念暗含的地缘政治及意识形态因素。“独角兽”概念是美国人提出来的,以全球货币美元计价。绝大多数的企业背后有美元基金/美国资本支持,已经完成在美国上市,或指向美国上市。因此,“独角兽”这个概念高度依赖美国/美元资本及资本市场。确实,企业必须依托有深度、有广度、有质量的资金及资本市场才能得以生存、发展。形象地比喻,就是小小池塘容不下大船,更不能走航母。目前来看,在为创业企业提供灵活多样且丰富的资本方面,美国是全球第一的。美国自身的科技实力、企业实力、经济实力,是离不开其强大的金融实力的。美国“独角兽”企业之所以多,除了非金融因素(人才、技术、监管、市场、创新精神等)外,很大一部分要归因于金融/资本因素。

资本是逐利的,“没有人和钱过不去”,在不受约束时,资本是无国界的,这也使得美国资本影响力远远超出美国,覆盖全球。全球各个国家、市场,论及“独角兽”这个概念,都很难完全脱离美元基金(尤其在创业阶段)、美国本土资本市场(作为退出),以及美国资本所能触达、进入的其他资本市场(包括中国香港、新加坡、伦敦等)。实事求是地说,中国过去二十多年发展成长起来许多创业企业,都离不开美元基金及美国资本市场的有力支持。这个过程中,中国充分享受了资本全球化、金融全球化的好处,培育了一大批中国明星企业,建立一批属于自己的科技产业,并建立了成体系的创业模式与经验。

迄今,中国仅次于美国,成为全球“独角兽”数量第二的国家。从这个角度讲,美元资本及美国资本市场对中国过去二十年的企业发展、经济发展作出了贡献。归根结底,资本本质中性、无国界,只是如何让其“为我所用”,如何能发挥其作用的问题。

在百年不遇之大变局下,对美国资本及资本市场的依赖会造成另一个问题,即美国/美元资本、美国资本市场、美国金融监管及政府在一定程度垄断了“独角兽”的定义权、话语权及影响力,并给中国造成了一种资源约束,甚至是形成了某种“卡脖子”。一旦出现中美“金融脱钩”,美国本土资本市场不再欢迎中国企业,各种类型美元资本、美元资金减少以及对中国企业不同发展阶段的上市或非上市企业的投资,而如果中国资本/资金/证券市场不能及时进行功能补位及替代,就会对中国的企业创业环境产生影响。

独角兽数量增或减,往往只是各种趋势的结果,而且可能是美国及美元金融霸权地位的一种延展。

对影响“独角兽”企业因素的几个判断

要回答“独角兽”企业增减趋势的问题,不妨看看培育发展“独角兽”企业需要哪些必要条件。此处需要先厘清概念:所谓必要条件(necessary condition),即必须具备的条件,它是前提,没有它就不行,但只有它也不行。所谓充分条件(sufficient condition),即只要具备了这个条件就可以了,其他的条件都不需要了。

简单回答这个问题:培育发展独角兽企业,要满足一系列的必要条件,而不存在任何一个充分条件。而要详尽列出各种必要条件又是不容易的,一下子很难说清楚。

这里是抛砖引玉,仅做一个开题。但我们可以大致形成如下几个基本判断:

判断1独角兽企业是一个结合了产业、金融维度,用以判断一个国家/地区创业企业环境及质量的指标,尽管这个指标存在不少的局限。 

判断2:金融、资本是发展独角兽企业的必要条件。具体而言,一是要有能够匹配创业投资的专业化、市场化私募股权资金;二是要有能够提供流动性、方便退出的资本市场/证券市场。

判断3:资本/资本市场只是培育发展独角兽的必要条件,而不是充分条件,同时也不是唯一的必要条件。企业家精神、人才、市场及经济环境、监管、创业氛围、其他外部环境因素等都是必要条件。

判断4:过去二十年,中国乃至全球都非常依赖美元资本(美元资本未必是美国资本,但美国资本是其中的主导部分)、美国本土资本市场以及美国资金/资本所触达、支持的离岸资本市场(包括中国香港、新加坡到伦敦)。其他一切条件(如人才、市场、监管、创业生态环境、企业家精神)都相等时,在中国(及中国盟友)资本、资金及资本市场/证券资本市场对美元资本及资本市场实现完全的功能补位及替代之前,美元/美国资本对中国创业企业选择进入或退出,选择开放或封闭,对中国创业企业环境都会有一定的影响。“独角兽”有明确的定义(估值10亿美元的未上市企业),其数量增减只是人们能够直接观察到的表面现象。

关于中国和美国的“金融脱钩”问题

这些年,中国和美国“金融脱钩”现象的实际情况比设想的更加复杂,因为有多种因素从不同的方向以不同的方式发生作用,最后产生了某种合力或趋势:

——美国政府限制美国资本流入敏感领域的中国企业,且范围正在不断加大。

——美国资本担心中美地缘政治冲突进一步升级,因而选择减仓或退出中国企业/中国市场。

——美国资本/投资人看不懂新时代中国发展范式、产业导向、监管逻辑、价值理念,增长前景,选择减仓或退出。

——以上因素,使得依赖离岸资本市场(美元资金仍然是主导力量)的中国上市企业出现估值减损、流动性下降及未上市企业上市退出困难等问题。

——以上因素,使得美国/美元资本在投资中国企业时更加谨慎,并由此产生负向循环。

——中国产业资本、私募股权尚有待发展成熟——其不仅仅是资金量的问题,还有各种市场化、专业化的问题。同时,中国资本市场/证券市场推出了一系列的举措,旨在加强完善监管。这些因素使得中国资本(包括中国盟友资本)及中国本土资本市场很难完全实现对美国/美元资本的功能性取代。

——在一些含有安全性产业领域,中国将会寻求更多依赖本土资本(这些都是美国人想投资但不能投、不敢投,同时中国不希望依赖美国的关键领域),同时,为了实现金融强国,打造为中国发展道路服务的金融中心,中国必须发展壮大自己的资本市场,长期来看,中国要引导更多的中国明星企业在本土上市。

“金融强国”是中国式现代化发展的一条必由之路,而不是以中美地缘政治为前提条件的,换言之,并不是因为中美地缘政治有冲突,中国才要发展自己的金融市场,而是中国为了实现现代化发展,让金融和资本服务国家的发展战略,就必须发展壮大金融产业及资本市场,同时在国际上不断发展人民币货币体系。

当然,也要看到,在中国实行“高水平对外开放”,“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积极拥护全球化的方针下,在发展壮大我国资本及金融市场的同时,中国仍然要积极利用外资,积极利用全球资本市场,而不可能将排斥外资、将产业资本全盘国产化替代作为国家的政策目标。

新环境下,如何培育发展中国自己的“独角兽”——金融侧观点

以下主要是在金融侧探讨培育发展“独角兽”的必要条件。

——继续积极吸引包括美国在内的所有外资。中美地缘政治因素是很难解开的,属于可控范围之外,相对可控的是讲好中国故事,即把中国新时代的发展逻辑给外国人讲清楚。

——一些标志性的资本市场事件是最好的抓手,将极大有利于提振外国投资人(不仅包括美国,还包括其他国家地区;不仅包括美元,也包括人民币)的信心。标志性资本市场事件,就是中国“独角兽”企业的上市。同时,从扶持香港市场角度出发,可以考虑将离岸结构的中国企业更多引导到香港上市,在香港形成合力。

——加快中国本土资本市场/证券市场的发展,使其可以承担为优质企业提供流动性及融资的核心功能。

——引导一批优质中国企业在本土(A股)市场上市。美国有“七巨头”,拿出来都是美国的科技王牌。像英伟达、苹果、微软都是市值超过3万亿美元的超级企业。这些企业可以利用资本市场获取超额资金以支持自己的发展。目前许多高质量中国企业其实都在离岸(包括美国)上市,如能吸引一批中国明星企业登陆中国A股资本市场,也有利于提升A股质量,反过来培育发展人民币资金。

——培育高质量人民币GP,发展人民币产业资本/基金。以前美元基金是高度市场化的,现在大多是政府产业资本,而专业化及市场化程度均不够,很难一下填补美元资本的功能。当年外国企业到中国投资,给中国带来了技术、管理经验,支持了中国制造产业链的发展。其实美国企业投资也是一样的,过去二十年,美元/外资资本为中国培养了大量的专业化人才,为中国创业企业、科技企业的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应当积极发挥利用这些人才的力量,让其为中国式现代化的新征程添砖加瓦。

构想未来,中国要构建比较强大的金融体系,建立有深度、广度、专业度、成熟度的具有中国特色的金融产业及资本市场,而中国特色金融产业及资本的最大特点就是能与中国式现代化完全匹配,这是中国发展模式的一个部分。彼时,全球投资人也更能理解、认同新时代的发展范式及道路,愿意通过投资中国企业,参与并分享中国的经济成长。

展望未来,中美如果能够打破地缘政治隔阂,修好关系,担当大国责任,实现更高维度的“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为世界和平提供稳定性,固然是最理想的。但底线思维是要把金融发展的饭碗牢牢地端在自己手里。作为多极化世界的一个重要支点,中国所建立的体系,应当作为世界的一级,而不应存在单方面、非对称依赖并受制于美国资本及美国资本市场的情形。

金融强国非一日可以建成,未来的路还很漫长。“中国特色”的“独角兽”,应该在产业和金融层面与新时代中国国家战略、产业战略、经济社会文化发展目标及公共利益高度匹配,服务于中国式现代化。

(编辑  季节)



* 任意,中信改革发展研究基金会资深研究员、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董事总经理,笔名“兔主席”。



 

大规模的跨境数据流动推动了全球数字经济的繁荣发展,也导致了数据传输中的安全风险[①]。为平衡数据安全与发展,世界主要国家均将跨境数据流动纳入国内法律框架进行调整。日本先后制定、修订国内法律以完善跨境数据流动监管。研究日本监管规则修订的原因及产生的影响,有助于及时掌握国外数据治理规则发展动态。从现有对跨境数据流动规则的研究来看,学术界主要关注美国和欧盟的立法和实践[②],对日本的数据治理规则研究主要聚焦于规则制度的规范性分析,借助案例分析阐释企业应对的研究有待深化。本文在全面分析日本跨境数据流动监管制度框架的基础上,以2021年发生的日本通信软件Line数据安全漏洞案件为分析对象,研究日本监管新动向引发的风险及中国企业的应对,以期支持中国企业对日本开展经贸、投资活动。

日本跨境数据流动监管的制度框架及其最新发展

跨境数据流动监管的法律框架

遵循人权导向,注重保护国民个体尊严和人身权利是日本跨境数据流动法律框架的基础。这一理念被《日本国宪法》通过幸福追求权的内容加以规定。当前幸福追求权的规定进一步被具体化为隐私权、个人信息权的内容,并被日本《个人信息保护法》加以明确化。

《个人信息保护法》(Act on the Protection of Personal Information,以下简称“APPI”)是日本数据治理的核心法规之一,最初于20035月制定,20054月全面施行。该法律先后于2015年与2020年进行了修订,2020年修订案于202241日起全面施行。该法综合了欧洲和美国立法模式特点,采用了美国的“事后限制”方法,尊重私人企业的自主性,注重信息的自由流通和使用,并借鉴了欧洲制定“一般法”的方式[]。该法规定了个人信息的收集、使用、提供等方面的义务,同时设立了个人信息保护委员会(以下简称“PPC”),负责监督法规的执行,为跨境数据流动监管提供明确的依据。

2020年修订版第28条中明确了对外国第三方提供个人信息的限制,规定个人信息处理业者在向外国(定义为日本境外的国家或地区)的第三方提供个人数据时,除非该外国有与日本相同水平的个人信息保护制度,否则必须事先获得本人的同意。此外,提供数据前必须向本人提供有关该外国个人信息保护制度和第三方保护措施的信息。如果第三方已经实施了与日本个人信息保护法相当的措施,那么个人信息处理业者需要采取适当措施来确保这些措施得到持续执行,并在用户要求时提供相关信息。根据法律29条的规定,其中包括创建第三方提供记录等措施:规定个人信息处理业者在向第三方提供个人数据时,必须根据个人信息保护委员会规则创建相关记录,并保存一定期限。同时,法律第30条规定了接受第三方提供时的确认等,要求个人信息处理业者在接受第三方提供的个人数据时,必须进行必要的确认,并创建相关记录。

跨境数据流动监管条款的最新修订

随着信息通信技术的快速发展和全球化的深入,跨境数据传输的需求不断增加,这给原有的个人信息保护规则带来挑战。日本的立法者在APPI的附则中预留了一个更新机制,即政府每三年对个人信息保护相关的国际动向和新兴产业进行考察并适时制定新的措施。以附则中的更新机制为依据,日本在2020年对APPI中跨境监管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以适应跨境数据流动监管的需要。

1.增加数据传输方的信息披露义务

APPI2020年修订)第28条第2款明确规定,进行跨境数据传输的个人信息处理者在向外国第三方提供个人信息时,需要在获取数据主体同意之前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具体要求包括向相关监管机构和信息主体披露以下信息:信息接收方所在国家及该国的个人信息保护制度,信息接收方为保护个人信息所采取的安全保障措施,以及其他应该提供给本人参考的信息。此外,数据传输方的信息披露方式也在此次立法中得到调整:从以书面方式为原则修改为以个人指定方式为原则。这意味着企业必须按照个人指定的披露方式(包括电子数据)进行披露。同时,考虑到企业负担的减轻,如果个人指定的披露方式因费用过高等原因难以实现,也可以允许采用书面形式进行披露。

2.采取必要措施的义务

APPI2020年修订)第 28条第3款规定,如果个人信息处理者向境外第三方提供个人数据,则必须按照个人信息保护委员会的规定,“采取必要措施以确保第三方继续实施相应的保护措施,并在数据主体要求时提供有关这些必要措施的信息。”必要措施的具体要求包括(《个人信息保护委员会规则》第18条)“以适当和合理的方式,定期确认该第三方实施适当措施的情况,以及可能影响该措施实施的该外国的制度是否存在及其内容。”另外,“当该第三方实施适当措施遇到障碍时,应采取必要和适当的措施,并在持续实施该措施变得困难时,停止向该第三方提供个人数据。”考虑到第三方的参与,数据处理者无法完全防备第三方对数据的破坏和泄露,无法完全控制第三方的行为。基于这一点,这种加重的义务并不是要求数据处理者保证数据在任何情况下都不会遭到破坏或泄露,而是要求他们采取所有合理的手段来约束和监督第三方,使他们能够以一种可预测和可管理的方式执行其职责,减少了因未能满足不明确的义务标准而可能面临的无端责任追究。

日本跨境数据流动监管制度发展的原因

加强对跨境数据流动的监管体现了日本对数据自由流动政策的调整,政策重心在关注数据流动自由的同时强调与安全并重,这个转变主要涉及国内和国际两个方面原因。

一方面,借助增强监管的政策宣示提升日本民众自愿提供数据的信心。跨境数据流动带来的经济价值需要建立在海量的数据供给基础上。实现这一目标,除了需要企业的数据供给外,还需要国内民众高度配合愿意提供个人数据。日本总务省做的一项民众与数据流动认识的调查结果显示,日本国民提供个人数据的意愿度与理解度远低于中国、美国、英国、德国,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之一是日本国民对数据泄露、恶意使用等安全问题的担忧,对数据处理者能否做好数据安全管理心存戒备[④]。在这种情况下,一味地追求数据自由流动,将不可避免地忽视国民对数据安全的呼声,最终对数据的汇集、处理产生不利影响。因此,日本通过加强跨境数据流动的监管,提高企业的数据安全管理要求,以增强国民对数据安全的信心和提供个人数据的主动性。

另一方面,提升日本在全球数据安全治理领域的国际话语权。当前全球数据安全国际规则的竞争态势愈演愈烈。欧盟的跨境数据流动认证标准、美国的数据控制者标准均在国际上产生了较大影响。日本借助举办G20峰会的契机,提出可信数据自由流动倡议,这一倡议既强调促进数据驱动经济的发展,也强调建立数据安全信任,保护国家安全和个人隐私[⑤]。日本跨境数据流动监管制度的发展可以视为对这一倡议内容的具体化。借助APPI的修订,并将安全流动的理念和内容落实到双边条约和多边贸易协定中,日本着力推动与欧盟、美国在跨境数据流动领域的安全同盟建设,推动建立安全同盟内部的数据安全圈。这种做法是日本介入美欧主导全球数据跨境流动格局的尝试,旨在逐步提升跨境数据流动治理的国际影响力和话语权[⑥]

监管制度发展引发的法律风险

2018年以来,LINE公司(日本)在上海的关联公司(上海LINE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中4名负责系统维护的中国工程师,在没有通知日本用户的情况下登录日本服务器至少32次,访问了用户信息。这些服务器上存放着用户的姓名、电话号码和电子邮件地址等信息。LINE公司解释称,该公司出于业务上的需要而访问用户信息,并没有发现信息泄露现象。

2021319日,基于当时实施的法案,日本个人信息保护委员会要求LINE公司及其母公司Z控股公司(Z Holdings)提交报告,并于同年331日起,对LINE公司实施入内检查。依其当时实施的《个人信息保护法》即2015年法来看,个人信息保护委员会按照该法40条规定LINE公司实施报告收集和检查工作。从PPC官网披露的信息中可以得知,委员会在此次检查工作中认为LINE的安全管理体系不充分,需要对LINE的报告进行进一步调查和验证,并强调LINE公司需要持续改进数据安全管理[⑦]。由于LINE处理的个人数据具有高度隐私性和大量性,因此对安全措施的要求很高。委员会根据法律第41条(2020年修订版APPI147条)规定对LINE公司提供行政指导,强调了对处理个人数据的承包商进行适当监督的必要性、定期审计制度的实施,以及明确通知用户收集个人信息的范围[⑧]

Line案例涉及的法律问题

1.管辖权问题。

基于网络空间的无国界性、虚拟性、发散性、复合性和互动性等特征,跨境数据流动天然地对传统管辖规则提出了新的挑战[⑨]。目前,随着数据在网络媒介上的跨境流动和存储变得普遍,导致数据的来源、存储和处理地之间出现了分离和割裂,进而导致了数据管辖权和治理权之间的界限模糊。考虑到数据对国家安全和公民隐私的重要性,一些国家或区域组织通过立法对跨境数据赋予了扩张性的执法管辖权[⑩]

APPI2020年修订)第171条规定:“当个人信息处理者对于获得的国内数据主体的个人信息,在国外进行处理的情况下,该法律仍然适用。”这意味着即使数据处理发生在国外,只要涉及的个人信息是来自日本国内的数据主体,日本的法律就有管辖权。在上述案件中,日本LINE公司所委托的第三方是一家中国企业,但这家企业对存储于日本的LINE公司服务器上的用户数据进行了直接访问。根据第171条的规定,这种行为显然仍属于APPI所调整的范围之内。个人信息保护委员会依照法律对LINE公司进行行政执法的行为,不仅体现了在相关领域日本行政管辖权的域外扩张,同时肯定了相关立法的域外效力,为域外执法管辖权的行使提供了合法性的支持。

2.企业开展跨境数据传输的实体义务问题。

APPI2020年修订)第28条第2款明确规定,进行跨境数据传输的个人信息处理者在向外国第三方提供个人信息时,需要在获取数据主体同意之前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特定情况下28条的规定不适用,包括提供给具有同等个人信息保护水平的国家的第三方;提供给已建立相当措施的第三方。如果第三方已经根据个人信息保护委员会的规则采取相应措施,建立了与个人信息处理事业者相当的体系,那么在向这些第三方提供个人信息时,可以不需要遵循第28条的同意要求。

LINE公司的案例中,由于涉及在中国的外包公司对LINE公司个人信息数据的处理(包括访问),而中国并不属于日本个人信息保护委员会所规定的具有相当个人信息保护水平的国家,意味着需要获取数据主体的明确同意。此外,根据APPI,个人信息处理事业者必须采取必要且适当的措施,以防止个人数据的泄露、丢失或损坏,并确保个人数据的安全管理(APPI23条)。当将个人信息处理的全部或部分委托给第三方时,必须对委托方进行必要且适当的监督,以确保数据安全(APPI25条)。即使已经获得数据拥有者本人的同意将个人数据提供给外国的第三方,也不免除对委托方进行监督的义务。监督的目的是确保与事业者自身处理个人信息相同水平的保护。如果作为委托方的日本LINE公司,在中国工程师访问日本服务器的数据时,未能履行这些信息披露义务,那么它可能涉及到APPI中相关规定的违反,即被视为不适当的第三方提供,从而构成信息泄露,进而导致责任方日本LINE公司承担相应的违反义务的法律后果。

案件反映的法律风险类型

1.境外访问行为的管辖风险。

APPI2020年修订)第171条规定,“当个人信息处理者在国外处理国内数据主体的个人信息时,该法律仍然适用。”这意味着,即使某个行为在物理上发生在日本之外,只要它涉及或影响到日本境内的个人信息,该法律就有适用的空间。这对于在日本的中国企业或与日本企业有业务往来的国际企业而言,构成了一个显著的合规挑战。因此,对于涉及跨境数据处理的企业来说,理解并遵守日本的个人信息保护法规是至关重要的。这不仅涉及遵守具体的法律条款,如同意的获取和数据的安全处理,也涉及更广泛的合规文化,包括对数据主体权利的尊重,以及在数据处理过程中的透明度和责任性。

2.违背信息披露义务的风险。

APPI(2020年修订)28条第2款对个人信息处理者披露义务的规定,旨在增强数据传输的透明度和数据主体的知情权,从而保障数据主体的利益。违反这一信息披露义务可能导致一系列风险。首先,最直接的风险是法律责任。例如,LINE公司的案例中,其处理个人信息的方式引起了公众和监管机构的关注。若LINE公司未能遵守上述法律规定,可能会受到法律制裁,损害其商业信誉和客户信任。其次,不遵守信息披露义务可能导致数据主体的信任丧失,会被视为不透明或欺诈行为,这在长期内可能对企业的品牌和市场定位产生负面影响。此外,若个人信息处理者未能充分了解信息接收方的数据保护措施,可能会将数据传输给安全措施不足的第三方,增加数据泄露的风险。

3.针对承包商的监督义务风险。

APPI25条规定,“个人信息处理者委托处理全部或部分个人数据的,必须对受委托方进行必要和适当的监督,以确保受委托处理的个人数据的安全管理。”个人信息处理者不仅要对自身的数据处理活动负责,还需对委托给第三方承包商的数据处理活动进行监督和管理,监督义务的实施涉及多个风险点。首先,承包商可能缺乏足够的数据保护措施,而增加由此产生的数据泄露的风险。其次,承包商可能未能完全遵守数据保护法律和规范,导致合法性问题。此外,监督过程中的不透明或不足可能导致个人信息处理者无法准确评估承包商的数据处理活动。在LINE公司的案例中,公司面临的主要问题是在处理和存储个人数据时涉及的外部承包商。该案例表明,即使是大型企业也可能在对承包商的数据处理活动进行持续且有效的监督方面遇到挑战。

中国企业如何提升数据安全治理水平

健全企业内部数据治理机制

内部数据治理机制不仅是企业加强数据安全管理的需要,也是应对域外长臂管辖的需要。对于数据治理领域域外管辖的兴起,中国企业需全面跟踪和及时掌握数据流入和流出国家的监管规则发展,完善内部数据安全治理框架。

第一,建立数据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制度。在合法正当、知情同意、最小必要和公开透明等数据处理原则的指导下,针对各种级别的数据,应该制定具体的分级保护要求和操作规程,确保在数据收集、存储、使用和传输的每一个环节实施严格的数据安全措施以满足数据合规要求。

第二,落实数据安全处理人员管理制度。数据合规实践反复证明确立数据合规控制流程不能完全消弭风险,还需要企业主体着眼于数据合规风险应对机制的构建并明确监管红线,包括设立内部数据合规机构、确定数据安全责任人和责任部门,应根据需求设立数据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全面监督和管理数据处理活动的安全性,并协助行业监管部门的相关工作。

第三,培养数据合规文化。企业应该通过塑造合规理念,将合规观念纳入经营实践中,并建立起员工的合规意识。

增强企业数据处理的透明度

数据处理者需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增强数据处理透明度已成为普遍共识。在当前的法律规则中,透明度要求具象化为知情同意规则,同时要求企业满足信息披露义务的要求,建立与用户间的投诉和争议解决机制。

一是遵守知情同意规则。个人信息处理者只有在取得个人同意后才能处理相关的个人信息,知情同意规则是在1970年由德国黑森州的数据保护法所确认的[?]。在处理个人信息时,企业要获取数据主体的同意必须确保其同意是在知情的基础上,明确、自愿且真实作出的。当涉及向外国第三方提供个人数据时,尤为重要的是要确保获取数据本人的明确同意,并向其提供充足的信息,包括数据将如何被处理、存储和保护,以及移转目的地的相关信息。

二是满足信息披露义务要求。作为信息处理者,需要明确了解相关法律对信息披露义务的具体要求,并确立监管的底线。应当配合相关法律制度,从信息披露时间、披露内容、披露方式等方面完善企业的信息披露体系。在处理个人信息时,需以公开、透明的方式行事,向信息主体公布个人信息处理规则,并清楚告知处理目的、方式及范围。在紧急情况下,若无法及时通知,处理者应在情况缓解后尽快履行告知义务。并且应以显著方式、清晰易懂的语言通知,确保信息主体充分理解。

三是建立投诉和争议解决机制。投诉和争议解决机制源自于用户与数据处理者在掌握信息、可调动资源等领域的不平衡地位。从保护用户权益、实现实质公平的视角,企业需建立相关机制,增强数据处理过程的可诉性。企业可以通过用户协议的形式,明确用户投诉渠道,建立争议解决机制。一方面是明确投诉程序启动的条件、程序,告知用户投诉处理的期限、结果反馈的渠道。另一方面,针对用户对投诉结果不满的情形,企业可建立第三方争议解决机制,由第三方对争议进行处理,更好地维护用户权益。

加强同承包商之间的协同合作

APPI25条规定,委托方在委托处理个人数据时,必须对受委托方进行必要和适当的监督,突显了数据处理合作关系中的核心法律责任。个人信息处理者在委托数据处理时,不能只依赖受委托方的自我管理,必须主动监督,确保符合数据保护标准。企业需要在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同承包商之间的协作,有效执行这一要求。

  1. 审慎选择合作伙伴。合作伙伴的选择不仅应基于其专业技能和服务质量,更要考虑其数据保护政策和历史表现。这一过程需要通过细致的尽职调查来完成,包括但不限于审查潜在承包商的数据保护措施、安全策略和遵守法律的记录。一旦选择了合适的承包商,接下来的关键步骤是在合同中明确规定数据保护的条款。这些条款不仅应覆盖数据处理的具体细节,还应包括监督和审核机制,以及在数据泄露或其他安全事件发生时的应对措施,确保双方对于数据保护的期望和责任有着共同的理解。

  2. 建立定期监督和评估机制。在合作过程中,定期的监督和评估是保证数据安全管理的关键环节。这不仅包括定期审查承包商的数据处理活动,还应包括对其安全措施的评估和验证。在必要时,进行现场审核或第三方审核也是确保数据安全管理到位的有效手段。

第三,明确各自法律责任。在业务合同中应纳入数据保护条款,如果数据处理方通过间接渠道获取重要和核心数据,应该与数据提供方签订相关协议或承诺书,明确双方的法律责任。在委托传输数据时,应根据数据的特性、重要性和使用环境,制定相应的安全策略,并实施适当的保护措施。为了适应全球化的数据治理趋势,克服跨境数据合规的难题,我国企业应当密切关注相关国家立法新动向,着重把握当地数据跨境要求,明确监管红线,构建一套完善的现代化企业数据流动合规体系。在数据主权安全日益受到重视的今天,各国的数据流动监管规则都将不断对企业数据合规体系提出更高的要求,企业在出海时必须直面跨境数据合规难题,强化数据安全管理与合规体系建设,以适应数字经济的未来发展趋势。

(编辑 杨利红)

 



* 薛志华,武汉理工大学法学与人文社会学院特岗教授;曾德华,武汉理工大学法学与人文社会学院硕士研究生;孟奇勋,武汉理工大学法学与人文社会学院副教授。

[①] 梁正.跨境数据流动中的信息安全问题探究[J].人民论坛,2023(17):38-41

[②] 张光,宋歌.数字经济下的全球规则博弈与中国路径选择:基于跨境数据流动规制视角[J].学术交流,2022(1):96-113.

[③] 宇賀克也.個人情報保護法の逐条解説(6)[M].日本:有斐閣,2018:26-27.

[④] 総務省.2017年版 情報通信白書[EB/OL].(2017-07) [2023-02-05].https://www.soumu.go.jp/johotsusintokei/whitepaper/ja/h29/pdf/n2200000.pdf.

[⑤] 邓灵斌.日本跨境数据流动规制新方案及中国路径——基于“数据安全保障”视角的分析[J].情报资料工作,2022(1):52-60.

[⑥] Suda Yuko.Japan’s Personal Information Protection Policy Under Pressure: The Japan-EU Data Transfer Dialogue and Beyond[J].Asian Survey,2020,60(3):510-533.

[⑦] 日本个人信息保护委员会.LINE株式会社に対する調査状況について[EB/OL].(2021-7-21) [2024-1-5]. https://www.ppc.go.jp/files/pdf/210721_shiryou-1.pdf

[⑧] 日本个人信息保护委员会.個人情報の保護に関する法律に基つく行政上の対応について[EB/OL].(2021-4-23)[2024-1-5].https://www.ppc.go.jp/files/pdf/210423_houdou.pdf

[⑨] 孙尚鸿.传统管辖规则在网络背景下所面临的冲击与挑战[J].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学院学报,2018(4):160-168.

[⑩] 邵怿.论域外数据执法管辖权的单方扩张[J].社会科学,2020(10):119-129.

[?] 程啸.论个人信息处理者的告知义务[J].上海政法学院学报(法治论丛),2021(5):67-80.



 

当前,美国是全球国债余额最大的国家,国债占GDP比例在主要经济体中处于较高水平。美国高额财政赤字对全球经济和金融稳定构成“重大风险”,并对我国产生外溢冲击。我国应未雨绸缪,做好风险防范与应对。

美国联邦政府高额财政赤字的特征

财政赤字是财政支出大于财政收入的差额。自2002年以来,美国联邦政府连续21年“支大于收”,财政赤字规模不断攀升。特别是新冠疫情和俄乌冲突爆发以来,美国政府加大财政补贴和军费开支力度,财政失衡矛盾加剧。20202023财年,美国基本财政赤字占GDP比重分别为11.9%8.8%1.3%5.8%,财政赤字占GDP比重分别为13.9%11.1%4.1%8.8%[1] 为平衡财政收支,美国持续加大国债发行力度。20192023年,美国国债余额由22.7万亿美元攀升至33.2万亿美元,国债占GDP比例由105.6%升至121.2%当前,美国已成为全球国债余额最大的国家,国债占GDP比例在主要经济体中处于较高水平。

美国联邦政府高额财政赤字会加剧美元作为国际货币的“特里芬难题”,即加大全球安全资产——美国国债的供给,与维持美国国债安全性之间存在矛盾。高额财政赤字下,美国联邦政府债务可持续性风险凸显。当前,美国名义利率攀升至高位,债务偿付成本抬升,“r-g”快速向正值收敛。[2] 美国财政支出中利息支出占比持续上升,对其他支出产生挤出效应,财政政策的乘数效应趋降。2024年是美国大选年,两党博弈下财政支出紧缩空间有限。国际货币基金组织预测,2025年,美国财政赤字占GDP比例将达到7.1%,国债占GDP比例将达到126.6%。长期看,美国联邦政府运营呈高负债特征,较小资产规模支撑负债端庞大薪酬和债务规模,债务可持续性的微观基础薄弱。[3]

美国联邦政府高额财政赤字的外溢影响

美国联邦政府高额财政赤字将对全球经济和金融稳定构成重大风险。

对全球经济的影响。美国联邦政府高额财政赤字是美国长期通过债务扩张和货币超发推动经济增长的结果,可能导致美国通胀压力长期存在。[4] 美联储货币政策调整的不确定性加大,高利率将可能持续较长时间,对全球贸易、私人消费和投资带来较大冲击。美政府高额赤字将引发市场对美债可持续性的担忧,债务上限约束和政府“停摆”危机将反复出现,通过金融资产再定价、国债收益率及利率中枢抬升等渠道影响美国居民、企业资产负债表,加大美国经济下行风险,影响全球经济。美国长期实施赤字经济和负债消费,导致全球美元流动性过剩,驱动大宗商品价格上涨,并通过进口需求扩张和贸易逆差将多余的美元流动性输送到贸易顺差国,将加大大宗商品进口国和贸易顺差国的输入性通胀压力,对相关国家经济增长和居民福利产生负面影响。美国高额财政赤字还将吸收其他国家和地区的超额储蓄资源,挤占投资和消费增长空间,加剧全球经济失衡。

从国民经济核算角度看,预算赤字与贸易赤字通常同时出现。伴随美国财政赤字扩大,美国商品贸易逆差从2000年的4467.8亿美元一路攀升至2023年的1.06万亿美元。美国商品消费缺口主要依靠从其他国家进口满足,而其他国家通过贸易顺差积累的美元储备很大一部分又投资于美国资本市场,导致全球经济失衡在商品和金融层面均持续恶化。

对金融稳定的影响。美国政府高额财政赤字动摇美国国债信用基础,[5] 提高美元较其他货币利差吸引全球资金回流美国,[6] 同时推高美元指数,造成美元汇率超调,使其他经济体货币普遍面临贬值压力。现美国国债是全球最重要的“安全资产”,被各国储备资产管理机构、私营投资者广泛持有;美国国债收益率提高将造成投资者浮亏。[7] 美国国债是国际金融市场的最主要增抵押品之一,国债收益率抬升造成抵押品估值下降,使部分金融机构、特别是非银行金融机构融资链条脆弱性上升。[8] 美国国债收益率是美元公司债、资产支持证券、居民住宅和商业地产等利率敏感性资产的主要定价基准,国债收益率抬升将加剧资产重定价效应,[9] 也会推动欧元区、日本等主要发达经济体利率的联动上涨,加剧新兴市场和发展中国家货币错配风险。随着全球基准利率改革的完成,美元定价权由离岸银行间市场回归在岸美国国债回购市场。美国国债在全球金融体系中的定价基准地位得到巩固,这将强化美国政府财政赤字对全球金融稳定造成的冲击效应。

需要关注,美国高额财政赤字的相关冲击也会波及我国,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是中美利差持续倒挂,资本外流压力延续。受美债风险演化等因素影响,美国10年期国债收益率由2022年初的1.6%升至2024422日的4.6%。同期,我国10年期国债收益率从2.8%降至2.2%,中美利差由约120基点大幅调整至-240基点。中美利差加大倒挂和美元资产回报率提升,驱动跨境资本回流美国,造成我国资本外流压力加大、人民币汇率持续面临贬值压力、股市表现整体低迷。2022年和2023年,我国非储备性质金融账户逆差分别为2573.2亿美元和2099.3亿美元;人民币兑美元汇率由2022年初的6.37452024422日的7.2436;同期,上证综合指数由3639.8点跌至3044.6点。在美国财政赤字和债务风险攀升背景下,美债投资者要求获得更高风险补偿,美债发行成本将继续处于高位,中美利差倒挂现象还可能持续一段时间,人民币兑美元汇率短期面临贬值压力,中长期汇率波动可能加大;“热钱”大进大出可能形成对局部市场的冲击效应。

二是美元流动性收缩,部分中资主体债务的可持续性承压。20243月末,中资主体发行美元债余额13393亿美元。其中城投、金融和房地产行业余额占比分别为40.5%26.2%12.0%。近年来,房企中资美元债风险集中暴露,包括恒大、阳光城、旭辉、融创等先后发生违约。美元融资成本抬升推动中资美元债信用风险释放,并通过交叉违约等条款向境内市场传导。2023年末,我国银行业美元资产和负债规模分别为8277亿美元和4279亿美元,美元资产与负债差额形成的资金缺口达3998亿美元,占美元资产的48.3%。美国高额财政赤字引发美元信用下降,会造成美元流动性收紧,导致部分中资金融机构外币资金流失、成本提高,外币负债端流动性承压。

三是美国加大对高科技产业支持力度,挤压中国产业发展空间。美国财政赤字扩大,部分原因在于美国政府近年来逐渐加大应用产业政策,通过出台产业补贴法案,加大对半导体、新能源汽车等领域的税收抵免和研发支持力度,吸引产业链回流,巩固和提升美国在高新科技领域的竞争力。在大国科技博弈日益激烈背景下,预计未来美国政府将继续对高新科技行业实施补贴,并可能推出更多产业复兴基金,推动造船业等行业发展。在美国科技“脱钩”、产业链“回流”、“化”和“去中国化”等行为影响下,我国高新科技行业发展以及战略敏感性行业的招商引资和对外投资将面临一定制约。半导体领域实现技术突破和赶超的难度加大,新能源汽车和清洁能源领域的海外市场拓展遇阻,产业链外部合作空间遭受挤压。

四是美元信用受损,我国海外资产安全受到威胁。长期以来,美国国债被认为是全球金融体系最重要的“安全资产”,财政可持续性是美元及美国国债信用基础。美国联邦政府高额赤字动摇美元及美债信用,对我国持有的美元资产估值及安全性构成威胁。截至20241月末,我国官方储备资产中美国国债规模为7997亿美元,成为美元信用下降可能波及的最大风险之一。此外,广大发展中国家普遍需要举借大量美元债务,以弥补国内发展资金不足的问题。近年来,我国已成为全球发展中国家最大的双边债权人,债权主要以美元计价。美国高额财政赤字将引发美元融资成本提高,加剧发展中国家主权债务偿付压力,对我国海外资产安全构成威胁。

应对

面对美国联邦政府高额财政赤字可能造成的外溢影响,我国应未雨绸缪,做好外部风险防范和应对措施。

第一,加强跨境资本流动宏观审慎管理,防范输入性金融风险冲击。在中美利差持续倒挂背景下,我国面临的资本外流压力和输入性金融风险冲击加大。中国经济稳定和高质量增长是应对外部冲击的重要保障。一方面,国内货币政策制定仍然要坚持以我为主,不被美联储货币政策调整预期和节奏左右,综合运用多种货币政策工具,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为实体经济复苏营造良好的货币金融环境。另一方面,不断完善宏观审慎政策框架,丰富跨境资本流动管理工具。加强对中资美元债、跨境信贷、离岸人民币等高风险领域的风险监测与管理。根据外汇市场形势变化,动态调整逆周期调节因子、外汇存款准备金率、远期售汇业务外汇风险准备金率等政策工具,同时配合使用预期引导、公开市场讲话、窗口指导、离岸市场流动性管理等工具,扭转外汇市场上的非理性行为和单边预期,合理管理和引导“热钱”的流入和流出,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

第二,完善我国对外负债管理,夯实金融机构外币流动性。健全我国对外负债事前预警、事中响应和事后处置机制。加强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动态调整跨境融资杠杆率。引导举债主体优化举债地域、币种与期限结构,降低外部输入性风险。加强金融机构美元流动性管理,保持美元流动性覆盖率、净稳定资金比率充足。加大短期批发融资、表外衍生品外币融资、债券回购融资的风险监测力度,开展必要的情景分析和压力测试。加强对货币错配严重、外债规模较大的主权,公司及金融机构主体的信用风险管理,增加风险缓释措施,加大拨备计提力度。

第三,完善产业支持和产业安全政策体系,推动高科技产业发展,弱化美国产业政策对我国影响。面对愈加激烈的全球科技竞争和美国的持续打压,我们不能陷入美国渲染的“过剩产能”陷阱,应继续坚定使用国家产业政策工具,加大对新兴和未来产业的支持力度,加快推动新质生产力形成,维护我国正当的科技和产业发展利益。针对穆迪下调我国主权信用评级展望等行为,可以考虑由相关机构发布主权债务可持续性对比白皮书或相关报告,对比中美和其他主要经济体主权债务负担情况,对相关疑虑做出正面回应。针对美国对我国半导体、新能源汽车、造船业等采取出口管制、设置歧视性补贴条款、开展“301调查”的重点行业,可考虑通过政府采购、税收减免、提供优惠信贷等措施,帮助企业渡过难关。有关机构、行业协会等可以帮助企业协调其他国家和地区的进口产品渠道、多元化出口市场,降低对美国市场和产品的依赖。

第四,优化储备资产结构,加强发展中国家主权债权管理。当前,安全性和流动性仍是我国持有充足储备资产的首要考量。应降低外汇储备对美元的依赖,增加黄金储备持有。增进区域货币合作,运用外汇储备购置能源、粮食、关键资源和战略性物资。以债权关系为出发点,带动双边直接投资,从资金输出转向技术、管理、人员乃至公共产品全方面输出,帮助债务国优化产业布局,巩固双边经贸联系。高度关注债务国经常账户、财政收支、储备资产充裕度等重要指标变动情况。丰富发展中国家债权币种结构,增加人民币等其他货币的份额,避免美元利率抬升的外溢冲击。

(编辑  季节)



*熊启跃、王有鑫,中信改革发展研究基金会特邀研究员,中国银行研究院研究员。

[1].根据IMF发布的Fiscal Monitor数据。

[2].r-g”是用来判断债务可持续性的重要指标之一,“r”表示一国中长期名义利率,g表示一国名义GDP增速。“r-g”越大说明一国债务可持续性程度越低。2021年至2023年,美国“r-g”由-9.3%变为-2.3%,债务可持续性呈下降趋势。

[3]. 2023财年末,美国政府资产规模为5.4万亿美元,主要由现金、存货、应收贷款、房地产等资产构成;同期,美国政府负债规模为42.9万亿美元,净资产为-37.5万亿美元。

[4]. IMF数据显示,2023年美国财政赤字拉升核心通货膨胀率0.5个百分点。

[5]. 20238月以来,惠誉和穆迪先后调降美国主权信用评级和评级展望。

[6]. 20222023年,受美元与主要货币利差走高影响,短期资金回流美国规模分别达到16233亿美元和8377亿美元,均处于历史高位。

[7]. 美国联邦存款保险公司(FDIC)数据显示,2023年,美国近4600家银行证券投资组合未实现亏损规模合计超2万亿美元,其中,大部分亏损源于美债收益率上涨造成的价格下跌效应。20233月,美国硅谷银行由于国债资产浮亏过大而爆发挤兑危机。

[8]. 20229月,英国国债收益率受英国政府拟加大赤字扩张政策影响大幅攀升,导致使用负债驱动策略、投资大量投资英国国债的英国养老金机构发生大量浮亏,由于养老金使用了债券回购和利率互换工具加杠杆,国债价格的波动使杠杆更加脆弱,最终爆发英国养老金危机。

[9]. 例如美国黑石集团房地产投资信托受到利率抬升背景下商业地产估值大幅下降的影响,出现投资者挤兑事件。


 

2024221日,美国总统拜登签署行政令,指示美国国土安全部和海岸警卫队牵头,加强对其国内主要港口使用的搭载先进软件(远程控制软件)的外国制造船岸起重机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海事网络安全)进行审查与监管;美国启动了替代计划,以强化本土针对此类设备的制造能力和供应链韧性。此类设备及操作系统的核心供应商——振华重工等中国企业与机构成为其关注焦点。该事件有可能进一步发酵,对中国制造搭载先进软件的输美产品和设备造成一系列冲击。

美国对振华重工发难的原因

国家安全考量

基于中国制造的船岸起重机装备了可用于远程控制的先进软件,美国政府怀疑其中存在潜在的网络安全漏洞,包括间谍软件或后门程序,担心其可能被用于情报收集或网络攻击。截至目前,美国政府的指控停留于对国家安全潜在威胁的假定,并未掌握实证。2022年底通过的《国防预算案》授权开展关于外国制造的起重机对美港口网络及国家安全威胁展开研究[1],该报告尚未公布。

近期白宫新闻发布会指出,美国海事运输系统(MIT)每天面临多起企图擅闯其控制系统与网络单元的不速之客。美海军少将John Vann强调,海岸警卫队已对美港口200船岸起重机开展网络安全漏洞评估,发现其在设计制造之初就搭载远程控制与信息收集单元与技术,认为这将对美港口安全带来重大外部威胁。

美国交通部海事管理局(MARAD)在其警示公告中指出[2],中国“国家交通运输物流公共信息平台”(LOGINK)、同方威视[3]Nuctech)扫描系统以及振华重工制造的全自动船岸起重机存在被远程控制的风险,对包括美国在内的全球港口基础设施的信息与运营安全带来潜在安全漏洞,应采取严格的监管和预防措施。

《华尔街时报》在202335日报道称,中国正通过其制造的船起重机监视美国港口,并具备远程控制的能力,能够在关键时期干扰重要物资的运输。该报道援引美军方将其视为对军用港口、泊位的严重威胁,将振华重工制造的船起重机比做“特洛伊木马”,称其能够通过监视军用物资调配从而推演美全球军事部署。美国港务局协会(AAPA)则反驳称,并没有起重机被用于远程控制并威胁港口运作的确凿证据,认为该指控“耸人听闻”。

20237月起,美国着手调查瑞士ABB公司与上海振华的业务关系;20241月,美国致函ABB公司提出:“允许振华在中国将ABB的技术和软件安装到运往美国的起重机上,引发了美国关于智能、网络安全和供应链风险的担忧,因此是不可接受的,必须立即纠正。”ABB公司回应称,公司为包括中国公司在内的以及在美国港口使用的全球起重机制造商提供软件和硬件,特别说明其起重机软件技术是“供应商独立的”,即中性的,不存在其他目的和用途。虽未具体提及起重机,美国联邦调查局和其他安全机构已发出警告,指出中国对美国基础设施构成了潜在的威胁。

美国此举的战略意图

美国此举企图实现一举多得的战略目标:

1.通过渲染国家安全,倒逼美国制造业回归,运用政府补贴实施保护主义的进口替代政策,在重点领域增强其在全球供应链中的主导权;

2.借助2023年初的“高空气球事件”,进一步渲染来自中国的信息安全威胁;

3.在中国富有竞争力的产业中,寻求对华战略脱钩的突破口;

4.向第三国企业和机构发出警示信号,以遏制其在高端制造领域与中国深度合作;

5.瞄准产品网络化、智能化的趋势,将打击中国制造的载有软件的起重机作为典型案例,以备将所有载有软件的中国产品纳入监管和限制行列;

6.以制造假想敌来煽动民情,讨好美国产业工人,为总统竞选的连任拉票。

美国港务局协会称,振华重工是美国港口大型船起重机的最主要供应商,在业内具有垄断地位,呼吁国会采取措施促进起重机制造业回迁美国本土,大力支持美国港口设备制造业本土化。

振华重工在美国的市场份额、使用情况、价值规模

振华重工是世界领先的港口机械制造商之一,其大型船起重机产品在全球100多个国家/地区广泛使用。目前,全球港口使用的大型集装箱船起重机70%-80%由振华重工制造。

21世纪初,振华重工起重机进入美国市场,因深受业内用户青睐,如今已遍布美国主要港口,尤其是集装箱起重机。《华尔街日报》称,约80%的美港口船岸起重机由振华重工制造。在信息技术方面,振华重工与微软、挪威Kongsberg Gruppen集团、瑞士ABB等全球企业合作,实现设备互联、实时数据分析及服务。

振华重工董秘办表示密切关注此事件,同时称该公司在美业务占比不到10%,初步判断该事项对公司影响较为有限。

美国可能采取的打压手段

法律和行政命令

拜登签署行政令授权国土安全部、海岸警卫队采取更积极主动的审查和监管措施。包括:国土安全部将制定《海事网络安全标准》,以应对相关网络安全威胁;海岸警卫队被授权处置海事系统面临的现存和潜在恶意网络活动,“控制和审查存在已知或可疑网络安全威胁的船只和港口设施”。

海岸警卫队将发布一项《海事安全指令》(Maritime Security Directives),针对位于美国重要商港的中国制造船起重机采取了网络风险监管行动,重点审查与起重机相关的信息和操作技术。同时,海岸警卫队提议更新其海事安全法规,增加专门针对悬挂美国国旗的船只、外大陆架设施和受《2002年海上运输安全法》约束的美国设施建立最低网络安全要求的法规,并开启公众意见征询,直至20244月底新规则正式实施。

行政令同时规定,对海事网络攻击事件或主动网络威胁做出强制性报告,包括对船只、港口及其设施的威胁,并计划新任命一名海事安全主管。

近年来,佛罗里达州共和党众议员Carlos Giménez多次提案,呼吁应对中国制造的船起重机为美港口所带来的安全威胁。《2022年美国港口起重机法案》提议,禁止美国购买中国起重机,并鼓励向其他制造商采购;《2023年港口起重机安全和审核法案》,提议加强监管美港口使用的“外国对手”(Foreign Adversary)制造的起重机,特别是“将其信息和操作技术组件连接到美本土网络基础设施中的起重机”。

监管及限制措施

对振华重工及保持对美业务的同类企业可能采取的措施包括:(1)进行全面安全审查,并接受不定期“飞行检查”;(2)要求其作出书面合规承诺;(3)责令其定期向监管部门提供报告说明;(4)指派专员进厂监督;(5)以国家安全为由限制振华重工进入美国市场。

技术和供应链限制

责令美国企业并威胁第三国企业,拒绝向振华重工及同类中国企业提供关键技术和组件。振华重工是中交集团的子公司,2020年,以南海岛礁建设与军民融合为由,美国商务部将5家中交集团子公司列入技术转让限制名单,同时,美国国务院对其高管做出签证限制。

美国替代振华重工的方案

日本三井起重机

美国政府已与日本三井造船株式会社美国子公司PACECO Corp.达成协议,该公司计划重启在美国本土的船岸起重机制造,该计划具体信息并未公布。1958年该公司推出第一台专用船集装箱起重机,但在20世纪80年代末退出美国本土制造业。

日本三井是世界知名的起重机制造商,有能力满足美国港口的技术标准,但其产品成本远高于振华重工。在质量和价格方面,振华重工起重机迄今在美国市场并没有替代产品,少部分美港口使用的芬兰科尼起重机(Konecranes)价格高出振华重工同类产品30%

截至目前PACECO重回美国制造业的计划还停留在寻找合作伙伴与场地的阶段,投资与生产落地、产品输出与市场推广尚需数年时间。

国内制造

基于拜登政府提出的“投资美国计划”(Investing in America Agenda),美国政府将在未来五年内投入超过200亿美元用于港口基础设施建设,其中包括重建本土起重机制造业,以结束中国在大型货物起重机领域的主导地位。然而,投资的具体细节尚未完全公开,从时间表和支持美国起重机制造商的具体措施分析,投资计划实施与效果显现尚需数年时间。

替代方案的时间周期与经济成本

替代振华重工起重机将涉及技术评估、采购、安装和调试等环节,可能需要数年时间。替代计划的经济成本预估巨大,包括采购成本、安装费用以及潜在的运营效率损失。

该事件的预期危害

该事件是美国以国家安全之名降低对“中国制造”依赖的初步行动,预计此类限制性举措将进一步发酵,有可能对中国制造的搭载先进软件的所有输美产品和设备将造成一系列冲击,进而对中美贸易总量及商品结构产生重大消极影响。

2022年高达7594.3亿美元的中美贸易总值为例,前十大类输美商品中,至少有6种当前或即将涉及软件搭载,占比20%以上。着眼于未来,几乎所有产品均呈现出网络化、智能化的发展趋势,尤其是自动驾驶和远程操控技术的广泛应用,美国可以沿用该项惯例,对所有中国输美商品采取类似的打压措施。

在此案例中,为上海振华提供技术支持的瑞士ABB公司在应对美国质询过程中采取了明哲保身的态度,并没有为上海振华提供有力的辩护和佐证,规避美国的打压。鉴于美欧在“美国-欧盟贸易和技术委员会(TTC)”框架下的对外行动更加协调一致,特别是在当前激烈的地缘政治冲突中形成了更加密切的同盟关系以及对中国立场的一致偏见,若美国在该起重机案例中实现了其政治企图,则欧盟极有可能如法炮制,或至少选择美国的贸易举措。如此一来,中国高技术产品出口将遭遇巨大障碍,外贸结构升级将面临更严峻的挑战。希望相关企业及主管机关对该案件,尤其是其显露的先兆性苗头予以重视,并制定相应的策略予以积极应对。

中国对美国发难的应对策略

振华重工要采取更加积极主动的应对措施。鉴于该事件将持续发酵,可能波及整个行业乃至更多中国制造的包含信息软件的输美产品,建议政府责成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介入,与我驻美大使馆经济商务处密切配合,主动与美方对应的政府机构和商协会进行交流和交涉,争取公正的解决方案。

中国工业经济联合会和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应与商务部制定反制措施预案,以该案件为契机,围绕我国对美欧的出口产品可能在未来遭遇同类安全审查和限制措施的风险进行全面评估,并制定相应的产业保护策略。

作为长期战略,我国通过持续创新提高自主可控能力,提高产品国际竞争力,或者推进市场多元化等经营策略也尤为重要。

(编辑  季节)



* 刘宝成,中信改革发展研究基金会资深研究员,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全球创新与治理研究院副院长;李霄松,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经济伦理研究中心研究员。

[1] Study of cybersecurity and national security threats posed by foreign manufactured cranes at United States ports

[2] 2024-002-Worldwide-Foreign Adversarial Technological, Physical, and Cyber Influence

[3] 同方威视已被美商务部列入监管实体名单。





种业是国家战略性、基础性核心产业,肩负着扛稳国家粮食安全的重任。同时,种业又是我国农业现代化发展亟待补齐的短板。

2021年,我国启动实施种业振兴行动,现已完成“一年开好头、三年打基础”的阶段性任务。2024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要加快推进种业振兴行动,面向未来“五年见成效、十年实现重大突破”的战略部署,要以更大力度推动种业振兴取得新进展,牢牢掌握种业安全和竞争的主动权,为建设现代农业强国夯实种业根基。

我国种业市场规模和作物种质资源保存量均位列世界第二,但整体而言业呈现大而不强的特点,发展水平与发达国家相比仍有不小差距。2022年,我国农作物种子贸易逆差高达2.74亿美元。近年来,农作物种子贸易逆差明显扩大,进口额大幅增加;在进口各品类中,蔬菜种子进口额最大,占进口总额的51%,日本曾连续多年位列我国蔬菜种子最大进口来源国。

日本与我国同属东亚小农国家,人多地少、以小规模经营为主,但成为亚洲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国家,并发展为全球公认的种业强国,在提升现代种业竞争力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我国可有针对性地借鉴吸收其经验,探索符合自身实际的现代种业发展道路。

日本现代种业发展可供借鉴的经验

明确各级各类涉农科研机构和企业在种业科技创新中的定位。

日本粮食作物育种呈现半公益性育种、半商业化育种的特点,涉农科研机构与企业均是重要科技创新主体;经济作物育种则以商业化育种为主导,企业是核心科技创新主体。在地方政府的引导下,日本国立涉农科研机构和地方农业试验场主要针对粮食作物种子开展基础性、公益性研究,地方政府会对其生产的种子进行纯度、发芽率、病害等多方面的质量检验。其中,对本地自然条件具有高度适应性的良种有机会被地方政府认定为奖励品种,面向全国各地推广普及。企业在参与粮食作物育种时具有相对更大的灵活度,可不经由地方政府检验而采取独立的检验标准,但同时在奖励品种的认定上不具备先发优势。不同于粮食作物育种,日本蔬菜、水果、花卉等经济作物育种完全建立在种专业化分工基础之上。

按照企业规模和业务类型,可将日本种企划分为大型产销公司、大型产销公司、中小型产销公司和小型销售公司。从发展特点来看,大型产销公司在全球拥有广泛的采种基地,并自行配备了试验场和质检部门,由此得以确保种子供应的高效稳定;准大型产销公司通常会与涉农科研机构开展联合研发,双方能在优势互补中实现平台、技术、人才等资源的有效对接;中小型产销公司倾向于将重心放在具有比较优势的特定品种,客户群体相对固定;小型销售公司与农户联系紧密,对于市场动向的把握较为精准。近年来,日本以企业为主体的商业化育种体系日趋成熟。日本农林水产省数据显示,截至2022年,累计登记品种数量为29229个,其中企业和个人登记占比高达84%

适应农业发展新形势新要求,优化种业科技创新布局。

日本种业科技创新布局并非在其实现农业现代化之时就已完备,而是随着农业发展形势和市场需求的变化持续优化。20世纪50年代至70年代,日本处于农业现代化高速发展阶段,化肥、农药的施用和农机的普及分别起到了提高农业土地生产率和劳动生产率的重要效果。种业科技创新更加关注培育高产、多抗和适宜机械化作业的新品种。在农业现代化基本实现的同时,前期过量施用化肥、农药给农业可持续发展所带来的弊端逐渐显露,青壮年农业劳动力大规模流失引发的农业劳动力老龄化问题也愈发严重,环境友好型、资源高效利用型品种和省力化栽培型品种进而成为日本种业科技创新的重点方向。20世纪90年代以后,旨在推动农村产业融合和提高农产品附加值的六次产业化,得到了日本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农户的积极响应,种业科技创新出现了重视高附加值特色品种和加工型品种的倾向。近年来,生物多样性保护日益成为国际环境规则制定中的焦点问题。日本以此为契机,在涉农科研机构中扩建用于保管地方特色种质资源和濒危珍稀种质资源的基因银行,并将这些资源作为优质新品种选育的基础材料,促进了种质资源的深度挖掘。

构建严格的品种审定和种业知识产权保护体系。

为强化植物育种者权利,巩固植物新品种在全球范围内的竞争优势,日本对其1947年颁布的《种苗法》进行了多次修订,构建了严格的育种创新成果评价和保护体系。从品种登记来看,育种者需要向日本农林水产省提交正式的登记申请,登记审查主要考察新品种的五方面特性,包括特异性、同质性、稳定性、未让渡性和名称适当性。从权利保护期限来看,日本早于1998年就已加入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公约(UPOV)最新的1991年文本,该文本规定,草本植物保护期为20年,木本及藤本植物保护期为25年,而日本现行的《种苗法》对于上述植物又进一步延长了5年的保护期。权利保护对象方面,日本根据UPOV1991年文本的要求,建立了实质性派生品种(EDV)制度并严格执行,为原品种权人主张自身权利和分享派生品种收益提供了有力保障。侵权处罚方面,日本《种苗法》对民事处罚和刑事处罚均作出明确规定,并采取两罚制。品种权人可要求侵权者和单位停止侵害、赔偿损失、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等,侵权行为构成犯罪的,可处10年以下有期徒刑和自然人1000万日元以内、法人3亿日元以内的罚金。

日本现代种业发展对我国的启示

加快推进种业振兴行动要求全力打通现阶段我国种业发展的点堵点,全方位提高我国种业的科技创新水平。作为亚洲代表性种业强国,日本成功构建了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合力、育繁推一体的现代种业发展体系,种业自主创新能力不断提升,其经验能够为我国推进种业振兴行动提供有益的参考。

逐步建立起梯次分明、分工协作、适度竞争的种业科技创新体系。

在很长的一段时期内,我国种业科研和生产“两张皮”的问题十分突出,商业化育种机制不够健全,企业作为育种创新主体的地位未得到充分体现。为提高种业科技创新体系的整体效能,加速育种创新成果转化落地,可以参照日本经验,根据各类作物的功能和市场竞争力做好总体规划,在涉农科研机构和企业之间形成合理定位与分工。一方面,要继续加大对涉农科研机构开展基础性、公益性研究的支持力度,并通过加快产学研创新平台建设和引导科企合作,实现种业科技创新资源的有效整合和共享;另一方面,要进一步强化企业的育种创新主体地位,鼓励种规模化、多元化发展,做优做强一批具有核心育种优势的龙头种企,着力构建国家种业企业型。

高度重视针对现代农业生产用种需求的种业科技创新。

早在20世纪70年代,日本就已经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而我国如今推动农业现代化发展面临的国际竞争态势更趋复杂,承受的资源环境压力更加巨大。这意味着必须围绕现代农业生产用种需求,系统谋划种业科技创新布局,强化前瞻性、战略性布局,有效提高种业科技供给的韧性及其与市场需求的匹配度。应重点开展种源“卡脖子”技术攻关,培育和推广一批高产优质、多抗广适、绿色高效和适宜机械化作业、设施化栽培的自主选育品种。从具体品类来看,我国玉米、大豆、生猪、奶牛等品种与国际先进水平相比还有明显差距,白羽肉鸡和部分高端设施农业蔬菜品种仍高度依赖于进口。基于树立大食物观和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的要求,应积极布局大种业,扎实推进种质资源库建设,加大生物育种科技攻关力度,充分挖掘现有种质资源的开发利用潜力。

持续加强种业知识产权保护。

2022年,我国第四次修订的《种子法》正式施行,此次修订聚焦种业知识产权保护,重点包括建立实质性派生品种制度、扩大植物新品种保护范围和环节、完善侵权赔偿和行政处罚制度,从宏观层面为保护育种原始创新提供了较强的法律依据。但我国种业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尚有较大提升空间。一是对植物新品种的保护期限较短。我国设定的保护期限仅符合UPOV1978年文本的要求,比UPOV1991年文本要求的保护期限短5年,可根据现实情况适当延长保护期限,提高育种者的创新动力和效能。二是实质性派生品种制度的落实相对滞后。目前我国已启动四大作物EDV制度试点,今后还要加快推动《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及配套规章制度修订,对实施EDV制度的步骤和措施作出详细规定。三是对种业侵权行为的处罚程度偏低。当前我国侵犯种业知识产权犯罪入罪门槛较高,需要进一步加大对假冒伪劣、套牌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为育种原始创新营造公平有序的法治环境。

 (编辑 杨利红)



* 闫坤,中国社会科学院日本研究所党委书记、研究员;周旭海,中国社会科学院日本研究所助理研究员。



内容提要:近几年,美国遏制中国发展并对中国从“遏制”走向“脱钩”,试图把中国从全球经济体系中排挤出去。但美国对中国存在着基础性的战略判断失误:政治上,对中国共产党的政治领导力认识不足;经济上,对中国超大规模市场的威力认识不足;文化上,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深厚底蕴认识不足。

关键词:战略误判;政治领导力;超大规模市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1972年美国尼克松总统访华,中美两国走过了跌宕起伏的五十年。在过去的半个世纪里,尽管也有因为银河号事件、北约轰炸我驻南使馆、南海撞机事件等,造成中美关系走低,但两国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进入大国竞争阶段。中美两国的交往中,美国抱着让中国“改变颜色”的目的,试图通过中国在市场经济运行中体制转型和中美经济合作来影响和改变中国。中国改革开放四十多年,实现了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长期稳定的奇迹。中国在市场经济转型中仍坚持社会主义制度和发展道路,标志美西方国家对中国和平演变的图谋破产。中国的崛起使美国将中国定位为战略对手,转而对中国实行遏制战略,对中国进行全方位的打压。2011年以后,奥巴马政府采取重返亚太战略,调动军事、外交资源来压制中国;2017年特朗普上台,对中国采取了贸易战、产业战、金融战、科技战等,拜登政府时期仍然延续了特朗普政府的政策。

在政治领域,对中国共产党的政治领导力认识不足

美西方国家强行将自身政治制度和价值观向其他国家输送,认为是最先进、最正确的价值体系和发展模式,也正是这种态度,导致美西方国家对中国长期缺乏客观公正的态度。例如,从始于2008年初的南方雨雪冰冻灾害开始,西方媒体就对中国政府应对自然灾害的能力品头论足,而最终中国以高效的体制战胜灾害的结果令其刮目相看。同年5,汶川大地震,中国政府和人民展现出来的勇敢和团结得到国际媒体的一致好评,中国的形象在西方社会再次实现反转。2008年以后,中国成功举办北京奥运会以及克服金融危机的成绩,使西方世界真正意识到中国道路的成功,同时对中国崛起的担忧和警惕也达到冷战后从未有过的高度。[1] 美国认为,“中国是一个既有重塑国际秩序的意图,又有越来越多的经济、外交、军事和技术力量来实现这一目标的国家。”[2]香港末任总督彭定康说过,欧盟担心的不是中国在经济上的竞争,而是模式上的竞争。

相当长的时间里,美西方国家由于在意识形态、价值观的不认同,它们既不愿意客观了解中国过去的历史,又不能理解中国现在的国情。不了解中国的历史,尤其是近代以来曾经遭受西方和日本帝国主义侵略和奴役的历史,就无法真正理解中国人民的情感和价值观,也就无从正确认识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实现民族独立、人民解放,挽救国家与民族危亡的伟大历史功绩。不了解当今中国的国情,就无法理解新中国成立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为什么中国共产党能够领导中国人民走上富裕、富强的道路,使中国发生天翻地覆的变化,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的成功之道。正是因为上述两个“不了解”,所以美国对中国共产党的政治领导力,以及理想信念、价值立场、治国理政等一系列能力都不认同。

更为错误的是,美国居然认为靠自己的对策手段有能力把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进行区分。2020年,特朗普政府发布新规,限制中国共产党党员及其直系亲属赴美旅行;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宣称将不再受理任何共产党员等成员的移民申请;美有关机构突击检查一批到岸商船和入港飞机,询问船机上的中国人谁是中共党员,甚至要求说明入党的原因,有时会纠缠几个小时。美国发明的这种反华新方式要把中美冲突打扮成“价值对抗”,从而将其极端对华政策在西方“合法化”,同时也帮助中国国内的亲美势力在政治和道德上“自圆其说”。尽管从表面上看中共党员和非党员在身份上是可以区分的,但更深层意义上,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现代国家的政治骨骼,是支持国家健康、有力运转的血液,是中国高速发展不断进步的精气神”,[3] 中国共产党与国家、人民融为一体、血肉相连。但凡特朗普政府对中国的历史和现实有比较清醒的认知,都不会想出这样野蛮、非理性也是愚蠢的政策手段;根子还在于美国把中国共产党想象、理解为如同美西方政党一样因利益而生、因利益而亡的利益型政党,认为中国共产党和党员也会因为利益而与人民分开。如此缺乏清醒的认知,只会使自己迷之自信和盲目自大。

在经济领域,对中国工业门类齐全的超大规模内需市场的潜力认识不足

中国大市场有三个在世界范围内独一无二的特点:一是超大规模市场,二是单一市场,三是具有工业制造业门类齐全产业链系统配套市场。[4]

首先,超大规模市场的优势来自人口红利、改革开放和全球化,由此一方面压低了竞争成本,如科研开发、固定资产、采购、物流、劳动生产力、新市场开拓等;另一方面,市场规模优势又会对各国的产品和企业产生巨大的吸引力,使中国成为全世界工业制造的投资热土。正是因为中国超大规模市场带来的超大规模聚集效应,使得中国制造成本具有很强的竞争力。

其次,中国市场的单一结构性体现在多方面,如人口族群、语言、文化、法治体系等等,这种单一性也带来了超大市场的整体性。像现在的互联网+和人工智能领域,离不开庞大的单一语言人口数量,因为人口多带来了市场规模巨大,意味着人工智能大模型将获得更大的数据规模、更广泛的应用空间、更快速的技术迭代机会,意味着越来越多的主动权。中国互联网企业的独特优势就在于一开始就面对14亿人的庞大市场,而整个欧洲,加起来也不过7.4亿人,其中有27种语言,即便最多的德语人口,也就是1亿人。从这个角度来看,当今世界在互联网、人工智能领域,只有中美平分秋色,因为中文世界14亿人口,英文世界13亿人口,这是互联网企业成长的重要土壤,欧、日、韩、澳等国家已经不再可能拥有决定性的机会。因此,庞大的单一市场对一些依赖数据积累、应用的领域具有决定性作用。

最后,中国的制造业现在全世界占比达到30%,超过美日欧制造业总和,而且门类齐全。联合国宣布,中国是世界上唯一的100多个大类、200多个中类、500多个小类,工业品全部门类齐全的国家,其中超过40%的门类属于世界规模最大的门类,有助于打造全产业链,从而极大地提高了技术迭代速度,也有利于中国不断孵化属于自己的新的技术和品牌,可以说,强大的工业能力造就了中国挑战先进国家的底气。中国市场之大还有一个重要意义就是提升中国经济的自主性,用内需来更好地联通国内市场和国际市场,更好地利用两个市场和两种资源。

对于中国超大规模市场优势的认识不应只局限于经济维度,更可以从政治维度来看。中国市场不同于美国“市场内国家”的特点,而是体现出“体制内市场”的特色,这也是中美两国深刻的制度性差异。[5] 中国目前这方面的优势尤其在科技创新领域展现得淋漓尽致。在投资方面,地国资基金发挥牵引作用,为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底层创新提供更有效的资本支持;在市场方面,政府采购、特种行业从市场需求方拉动科技创新,更为有效地引导科技创新的发展方向。归根结底,内循环的基础设施和要素市场都在构建立国内统一的大市场,充分体现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势,这一优势为我国解决科技“卡脖子”的问题提供持续不断的强大支持。这些深层次的制度体制优势加持下的超大规模市场潜在的力量空间更加巨大。

在文化领域,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深厚底蕴认识不足

中华文明已经绵延五千年,中华民族在如此悠久的历史中,既积累了无数的经验和教训,也经历过深重的苦难,这些都赋予中华民族足够的智慧与自信来从容面对自然界的挑战和人类社会的生存竞争。不理解中华民族五千多年文明的深厚底蕴,就无法理解中国应对挑战、战胜困难的决心和坚韧,更无法理解中国解决问题的格局和高度。

从目前来看,美国在贸易、科技、金融、产业等方面对中国的“脱钩断链”或者所谓“去风险化”,以及武力威胁、政治孤立、经济制裁、技术封锁等做法,无不是其从战略焦虑到战略恐惧的表现,也可以看作2010年美国总统奥巴马宣称美国决不当老二所做的注脚。进攻性现实主义的代表人物美国学者约翰·米尔斯海默讲过一句俚语,“公鹅喜欢的,母鹅也会喜欢”(What’s good for goose is good for gander),他坚持认为美国曾经追求的世界霸权必然也将成为中国追逐的目标,所以在21世纪的第二个10年,美国从反恐战略转向以中国为对手的大国竞争战略。从世界历史来看,中华文明绵延五千年,即便在最强盛的时期也从未有过“霸权之心”,正像中国外交部发言人所说:“中方从不以超越美国为目标,而是不断提升自己、超越自己,成为更好的中国,让中国人民过上更加美好的生活,同时也让中国的发展为世界和平与发展作出越来越大贡献。”[6] 如此目标高远、器宏大,背靠五千年历史所拥有的极具包容性的胸怀,对于总是以高高在上的态度审视中国的美西方来说根本无法理解,它们骨子里的傲慢更是一种短视的表现。

中国在漫长的历史中形成了对人性、对人与人社会关系的深刻把握,除了非此即彼,还有亦彼亦此的模糊思维,以及文明的包容性特征,这样的历史思维和经验对于处理棘手的国际事务、调解国际矛盾,可以提供创造性的工作思路和方法,达到高度的灵活性与坚定的原则性之间的巧妙平衡。20233月,在中国的调停下,沙特和伊朗两国跨越恩怨实现历史性和解。关于中国如何成功推动沙伊和解的问题,中国驻印度尼西亚大使陆慷非常大度地表示:沙伊和解首先是两国自主作出的选择,也是中东地区国家的普遍期待;伊拉克、阿曼等国家也作出了积极贡献;中国能够发挥作用,缘于当事方的信任,对中国的中东地区政策的信任,对中国在当今国际事务中建设性作用的信任。[7] 沙伊和解不仅是中国倡导对话协商解决国家间的分歧与争端的外交政策的胜利,更是东方文明智慧积淀的体现。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大同世界”思想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提供了世界观的基础元素,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基本要义就是世界上的事情大家商量着办,共同利益大家一起维护。基于这样宏阔的思想格局,中国始终高扬多边主义旗帜,倡导伙伴合作精神,为全球安全和全球治理指引了正确的方向。

美国在近代250年历史中曾先后击败多个世界强国,成为世界霸主,但如果把中国作为竞争对手,那么美国对中国的了解还是太少了,因为中国是一个美国从未遇到过的对手。在政治上,中国共产党是一个完全不同于西方政党,有自己的理想、信念、目标、任务的使命型政党,所以中国能够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举国同心,人民对党和政府的支持率之高,放眼世界没有其他任何国家可比。在经济上,中国超大规模市场的诸多特性,是美国从未见过的;中国的经济体制和运行机制与苏联完全不同,冷战时期美苏两国为代表的两大阵营之间泾渭分明,而今天的中国已经融入全球化,融入世界经济,美国对中国施展的所有手段,又何尝不是施加于自身呢?在文化上,美国面对的是中国五千年历史积累的远见卓识,中华文化源远流长、博大精深,积淀着中华民族最深层的精神追求,代表着中华民族独特的精神标识,在文化上正确认识中国和中国人民,才是美国能否做出符合历史前进方向正确选择的真正决定性因素。

  (编辑  杨利红)



* 齐欣原,中共天津市委党校文史教研部副教授;张颖春,中共天津市委党校哲学教研部教授。

[1] 傅莹.看世界.2[M].北京:中信出版社,2021年版,第85-87页。

[2] 徐培喜. 美国如何指控别国进行网络攻击?http://m.people.cn/n4/2022/0822/c23-20233767.html

[3] 社评:美骚扰入境中共党员,这是在招反击[N].《环球时报》(2020-11-30.

[4] 黄奇帆. 建设统一大市场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基础性关键性举措[J].清华金融评论,20226):51-54.

[5] “我国芯片市场的独特之处”.2023-7-6, https://business.sohu.com/a/694990171_121124376.

[6] “外交部谈中美“竞争”:中国不以超越美国为目标,而是超越自己”. http://www.xinhuanet.com/2021-05/11/c_1127433881.htm.

[7] “沙伊是如何和解的?陆慷演讲直面中国外交热点”. http://news.china.com.cn/2023-06/27/content_89630737.htm.

陈平

复旦大学新政治经济学中心高级研究员,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退休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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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据时代舆情管理与数据安全智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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