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是新兴经济体国家之一,曾被称为“亚洲四小虎”。本文重点研究马来西亚国有企业的发展状况、其在国家发展中所发挥的作用,以及未来可能扮演的角色。
马来西亚经济概况
马来西亚是一个多民族国家,主要由马来人、华人、印度人和原住民族组成。2023年,马来西亚总人口超过3400万,其中华人占23.0%马来西亚劳动力人数约1627万人,普遍接受中等教育,劳动力素质较高。2021年,马来西亚人类发展指数在193个国家中排名62位,略高于周边国家泰国的66位,中国的79位,属于高人类发展水平国家。平均受教育年限约为10.6年,高于周边国家泰国的8.7年,菲律宾的9年和中国的7.6年,但低于新加坡的11.9年。
马来西亚早期受印度教和佛教文化影响。15世纪,马六甲王朝成为其历史上第一个有史可载的王朝。16世纪后,马来西亚先后沦为葡萄牙、荷兰和英国的殖民地,并在二战期间被日本占领。1957年8月31日,马来亚联邦独立。1963年9月16日,马来亚联邦与新加坡、沙巴和沙捞越共同组成马来西亚。但随后1965年,新加坡脱离马来西亚独立。
马来西亚是君主立宪议会民主制的联邦国家,其政治体制是沿袭自英国的西敏寺制度。马来西亚独立后,1981年至2003年,在第四任总理马哈蒂尔执政期间,马来西亚经历了快速的经济增长,这得益于诸多原因。首先,马哈蒂尔采取“向东看”政策,主张学习日本韩国经验,打破关税壁垒,鼓励外资进入,专注于出口导向型工业化。其次,马哈蒂尔积极推动区域贸易合作,使马来西亚成为1992年成立的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创始成员国之一,增强了马来西亚的国际地位。马哈蒂尔还积极推动马来西亚的基础设施发展,修建了各主要城市的轨道交通。马哈蒂尔倡导民族独立,推动民族经济发展,倡导亚洲价值观。通过与三菱、丰田等日本公司在汽车领域开展合作,马来西亚成立了宝腾(Proton),并成为东南亚第一个拥有国产汽车的国家。
2022年11月大选后,由人民公正党、民主行动党、国家诚信党组成的希望联盟同国民阵线、东马主要政党组成联合政府上台执政。
独立后的经济发展
马来西亚自独立以来成功实现了由主要依赖自然资源向多元制造业国家的转型。独立初期,其经济主要依赖农业和原材料出口,尤其是橡胶、锡、铁矿石和棕榈油。此外,在1956-1965年,马来西亚政府通过实施两个五年计划来增加对工业的投资,并修复在战争中被破坏的基础设施。
自1970年以来,马来西亚的经济发展战略以三项长期政策为基础:1970年至1990年的新经济政策(NEP),1990年至2000年的国家发展政策(NDP)和2001年至2010年的国家愿景政策(NVP)。19世纪70到90年代,马来西亚经济增长迅速,国家逐步向制造业和服务业转型。
1997年的亚洲金融危机对马来西亚经济发展造成严重冲击,经济增长明显放缓。直到1999年后,马来西亚经济的增长仍呈现较大的波动,且经济增长率在2001年再次大幅下挫,表明其经济对外依赖程度越来越高,对国际市场的波动越来越敏感。此外,制造业的出口产品缺乏技术含金量,附加值较低。
2001年,政府推出了“马来西亚2020”计划,目标是在2020年将马来西亚建设成一个高收入国家。该计划包括提升科技和创新能力、增强基础设施和改善人力资源等方面。
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后,马来西亚的出口型工业再次受到冲击。政府在2010年推出了经济转型计划(ETP),这项计划着力发展服务业,投资建设公共基础产业,培育国内私人消费和投资的成长,旨在通过一系列的政策干预加强国内需求对经济的主导作用,突破中等收入陷阱。 2019年,马来西亚政府推出了“2030年共享繁荣愿景”。目前,马来西亚正在进行一系列经济和体制改革,制定2030年新工业大蓝图(NIMP 2030)和国家能源转型路线图(NETR),以推动数字经济和绿色发展,促进国家财富实现可持续增长以及公平合理分配。
(二)当前的经济结构与主要产业情况(三级标题)
马来西亚经济结构较为多元。2024年,马来西亚国内生产总值按现价计算达到19467亿林吉特,同比增长约5.1%。马来西亚各行业产值及其增长率和GDP占比见表1。
表 1 马来西亚各行业产值、增长率、GDP占比
行业 | 产值(亿林吉特) | 同比增长率 | GDP占比 |
服务业 | 9770 | 5.30% | 59.4% |
制造业 | 3819 | 4.10% | 23.2% |
建筑业 | 647 | 14.10% | 3.9% |
农业 | 1028 | 2.00% | 6.2% |
采矿业 | 997 | 2.20% | 6.1% |
与相邻东盟各国相比,2023年,在GDP总量上,马来西亚不及印度尼西亚、泰国、菲律宾,位列东盟十国中的第四位,以2015年不变价美元计算达到4011亿美元。在人均GDP方面,马来西亚则在新加坡、文莱后,位居东盟10国中的第三位,以2015年不变价美元计算,超过人均一万美元。总体来说,相较其邻国,马来西亚经济发展较好,在总量和人均方面均有优势(见表2)。
表2 2023年东盟十国GDP、人均GDP(以2015年不变价美元计算)
| 马来西亚 | 新加坡 | 文莱 | 柬埔寨 | 印度尼西亚 | 泰国 | 老挝 | 缅甸 | 菲律宾 | 越南 |
GDP(2015年不变价百万美元) | 401113 | 387147 | 13183 | 26312 | 1178924 | 458437 | 20304 | 63785 | 430342 | 377364 |
马来西亚的经济结构仍然较大程度地依赖出口(71.08%),但其国内需求也是经济增长的主要驱动力。马来西亚主要出口产品是电子和电器产品、石油、棕榈油等,出口主要面向新加坡、中国、美国等国。
目前服务业是马来西亚最大的产业部门,且增速较快,包括旅游业、信息和通信技术业(ICT)等。2022年,旅游业贡献了马来西亚14%的GDP,同比增长26.7%。 医疗旅游在马来西亚独具特色。
信息与通信技术业(包括电信服务、软件开发、数据服务、电子商务等)在“马来西亚数字经济政策”(Malaysia Digital Economy Blueprint)的支持下发展迅速,该行业占服务业总增加值的10.8%。
制造业是该国仅次于服务业的重要行业,出口导向型制造业在其中占比较大。这两年内销型制造业增速较快,2023和2024年同比增速分别为4.6%和6.2%。其主要产业部门包括电子、石油、机械、钢铁、化工及汽车制造等行业。电子与电气制造业占制造业总出口的近一半,是马来西亚制造业中最重要的细分领域。英特尔、德州仪器、索尼等跨国公司在马来西亚均设有生产设施。
20世纪70年代,马来西亚就在槟城设立了第一个自由贸易区(FTZ),8家外国零部件生产公司(八武士)在槟城设立了制造基地,形成集群效应,从而吸引了更多电子与电器制造业公司进入。槟城靠近主要国际航路,可以和邻近国家的电子制造中心(如新加坡、泰国等)形成紧密的产业链合作。此后,马来西亚进一步扩大自由贸易区的数量和规模,并为外资企业提供税收减免等优惠政策,进一步吸引外资。但马来西亚电子制造业仍集中于利用较低劳动力成本优势而发展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多为低附加值的组装制造。进入21世纪,马来西亚电子产业开始转型,建立了设计和开发 (D&D) 中心,实施了国家半导体战略(NSS)、国家工业4.0政策框架。马来西亚是全球重要的半导体制造基地,拥有成熟的半导体封装技术,在全球半导体供应链中占据重要位置。受益于中美紧张关系带来的产业转移,马来西亚的半导体产业将继续增长。此外,马来西亚在LED产业实力雄厚,也是全球第三大光伏组件及产品制造商。
凭借丰富的石油和天然气资源,马来西亚在亚太地区具有显著的竞争优势。石油化工业也是马来西亚制造业重要的组成部分,目前拥有超过100家公司生产门类广泛的化学品。马来西亚当前的石化生产主要依赖于强大的基础原料(如烯烃、聚合物和芳烃),但近期正积极开发更复杂、更专业的下游化学品,如药品、农用化学品、高性能材料等。 此外,马来西亚继续推进多个大型石油化工项目,以提升产能和巩固其在全球市场的地位。例如,柔佛州的“边加兰综合石油中心”(PIC)是由马来西亚国家石油公司(Petronas)主导的一个大型石化综合体,涉及炼油、石化等6大相关设施,将成为东南亚最大的综合石化园区之一。 马来西亚政府还积极参与RCEP等区域经济合作和自由贸易协定,为其石化产业带来更多机会。
马来西亚国有企业的发展
1963年独立后,马来西亚建立了一批国有企业。这些国有企业是从接管的殖民地资产中整合,主要集中于公用事业、交通枢纽等基础建设领域,以及农业和农村相关的行业。 此外,马来西亚还将森林资源收归国有。
20世纪70年代,马来西亚实行新经济政策(NEP),开始大规模成立国有企业,将其作为收入再分配和消除贫困的重要手段。马来西亚政府主要通过投资建立独资国有企业,以及与私人企业合资成为部分所有者、购买公司股票三种方式成立国有企业。 到1990年,马来西亚已有超过1000家国有企业,广泛分布在各行业,以国家石油公司、马来西亚土著银行、工业发展银行等为主要代表,在石油、天然气、银行、制造业等战略性行业尤为集中。这些企业均由马来族官员或马来族资本家进行管理。
这个时期是马来西亚工业化的重要阶段,国有企业发挥了重要作用,并贡献了大量财政收入。例如,成立于1974年的国家石油公司推动了马来西亚石油基础设施和石化工业的发展,并为其工业化提供了充足的能源和资金,其化工产品应用于多种工业。目前,国家石油公司贡献了马来西亚每年政府收入的15%~25%(2022年为27.5%)。 此外,1983年创立了由马来西亚重工业社(HICOM)与日本三菱合资的宝腾集团(Proton),作为东南亚第一家本土汽车公司,通过学习日本汽车工业的先进技术,推动马来西亚汽车工业的发展,1993年宝腾的国内市场份额达到74%。1993年,马来西亚又与日本大发工业合作,成立了马来西亚第二国产车公司(Perodua),专注于小型汽车领域,并取得了更大的成功,2023年市场份额达到41.3%。
目前,马来西亚汽车市场仍主要被本土品牌占据,市场份额排名第一的Perodua和排名第二的宝腾共销售481300辆汽车,在总销量中占60.2%。排在两大本土品牌之后就是日系汽车品牌:丰田、本田和三菱,但这三大品牌均出现了市场份额的萎缩。 宝腾的汽车销量已于2006年被Perodua超过,并于2017年被中国吉利集团收购实现私有化,但对于马来西亚工业化进程起到了重要推动作用。
20世纪80年代,全球私有化浪潮和国有企业亏损的状况导致马来西亚政府出现严重的财政压力。1985年,马来西亚进行了第一阶段的私有化改革,其经济计划署(EPU)签发了“私有化指南”,这一阶段私有化改革主要涉及公用事业、交通枢纽等基础建设领域,并通过产权出售、租赁、合同承包、BOT等主要形式进行。
1991年后,随着国家发展政策(NDP)的实施,马来西亚私有化改革进入第二阶段,集中在垄断性企业,如电力、石油、交通和电信等领域。这一阶段私有化的主要形式为对国有企业进行公司化和股份化改革。此阶段的私有化并不顺利,尤其受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影响,一些已私有化的国有企业陷入债务危机,导致一些在建的基础设施项目停建,政府不得不给这些困难企业注入资金。
在两个阶段的私有化改革之后,马来西亚国有企业仍然在国民经济中保留着重要作用,并在一些关键行业保持着政府的控制能力,如国民投资公司(Permodalan Nasional Berhad,PNB)和国家石油公司。
步入21世纪,马来西亚政府更加注重提升国有企业的治理和透明度,并继续发挥国有企业在战略性产业和关键领域的作用。马来西亚政府开展政府关联企业转型计划,并不断提出新的倡议。
(二)当前国有企业的状况及作用
当前,马来西亚国有企业包括政府关联投资公司(GLIC)、政府关联公司(GLC),法定团体、基金会、特殊目的公司(SPV)、发展金融机构 (DFI)、州经济发展公司 (SEDC)等类型。其中政府关联投资公司和政府关联公司是主要的两类。政府通过政府关联投资公司或直接控股的方式,来控制政府关联公司,包括国有企业。如表3所示:
表 3 马来西亚主要国有企业类型及数量类型
| 数量 | 备注 |
政府关联投资公司(GLIC) | 财政部长机构(MoF Inc.)、国库控股(Khazanah) 雇员公积金局(KWSP)、朝圣基金局(LTH) 武装部队基金局(LTAT)、公务员退休基金局(KWAP) 国民投资公司(PNB)7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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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关联公司(GLC) | 71家, 其中上市35家,占马来西亚证券交易所总市值的 42% | 主要由GLIC控制 |
政府拥有权较少的上市公司 | 148家, 约4404 亿林吉特的资产,占马来西亚证券交易所市值24.9% | 主要由GLIC控制 |
附属公司 | 约7万家 | 以上三类公司旗下 |
马来西亚的国有企业集中在仓储运输、公用事业、石油化工、金融服务、通信科技、农业等行业,具体占比如表4所示:
表 4 马来西亚国有企业主要行业占比行业
| 代表性公司 | 市场占有率 | 10家市值最高的国有企业行业分布(2020年) |
仓储运输 | 马来亚铁道(Keretapi Tanah Melayu Berhad) | 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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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用事业 | 马来西亚电力公司(Tenaga Nasional Berhad) | 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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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化工 | 马来西亚国家石油公司(Petronas) | 垄断开采权,90%以上 | 1家 |
金融服务 | 马来亚银行(Maybank)、联昌国际银行(CIMB) | 50%以上 | 2家 |
通信科技 | 马来西亚电讯公司(Telekom Malaysia Berhad) | 50%以上 | 3家 |
农业 | 国家稻米公司(BERNAS) | 50%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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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马来西亚的国有企业中,国家石油公司规模最大,在2023年的《财富》世界500强排行榜中位列139位,是该国唯一入榜的公司。马来西亚国家石油公司是根据马来西亚《1974年石油开发法》成立的,其在开采和开发马来西亚陆上和海上石油资源方面拥有完全的垄断权和特权,除了占据马来西亚石油开采行业全部的市场份额,该公司还积极进军国际市场,例如其通过在大西洋盆地进行的新投资,将其全球液化天然气市场份额提高到10%的计划。从2005年到2015年,为了提高国有企业的效率和绩效表现,马来西亚政府针对5家政府关联投资公司和20家大型政府关联公司(G20)开展了政府关联公司转型计划。 在新的经济模式中,国有企业应发挥5大作用:(1)执行推进马来西亚国有企业的各种转型、重组、增长计划;(2)国有企业加强国际化,迈入国际市场;(3)投资新型知识型服务型产业,推动马来西亚在经济价值链上迈向更高水平;(4)在国内和国际市场带头与私营部门合作;(5)在公平的竞争环境下集中于核心业务,不断剥离非核心和非竞争性资产,释放这些资源以供私营部门优化利用。
以经济学视角分析马来西亚国企发展
根据经济学有关国有企业的阐释,国有企业是在存在重大市场失灵现象,且监管、税收/补贴、私营部门合同承包、政府组织直接供给等其他方式不适用或相较于国有企业供给损失更多的情况下,所采取的纠正市场失灵的方式。马来西亚众多国有企业的存在是以市场失灵为前提;产生市场失灵有三个主要类型,分别为自然垄断,外部性和公共物品。
在公用事业和仓储运输行业占据80%以上的国有企业,如马来西亚电力公司和马来亚铁道公司,通过将价格设定在帕累托效率水平而非利润最大化水平,可以应对因自然垄断和规模效应产生的市场失灵。
外部性也是常见的重大市场失灵现象。马来西亚国家石油公司在传统石油和天然气业务的基础上,重视投资清洁能源和新能源技术, 提高空气质量,推动了绿色可持续发展,并为私营部门创造了新能源的市场机会,产生了正外部性。
马来西亚的国有企业要肩负关乎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公共物品的作用,这也是市场失灵的一个领域。譬如马来西亚石油公司控制着马来西亚的能源资源以保证能源安全;国家稻米公司负责稻米的收购、加工和分销,确保稻米供应稳定以保证粮食安全;马来亚银行提供稳定、安全的金融服务,以保证经济安全。与其他国家的国有企业类似,马来西亚的国有企业也将提供就业岗位并保证充分的就业,而充分就业也是一种公共产品,它促进了社会凝聚力。
同时,马来西亚国有企业也存在着技术效率和资源配置效率低下的问题。因软预算约束和监管的缺乏导致了更高的代理成本,降低了技术效率。而无法准确衡量公共物品的价值导致的估计误差则降低了资源配置效率。
此外,马来西亚存在极多的裙带资本主义和腐败现象,这也导致了国有企业效率和社会总福利的降低。2021年,根据《经济学人》的裙带资本主义指数,马来西亚裙带财富占 GDP 的比例位列世界第二位。 这使得资源配置更加倾向于关系和利益,国有企业更容易获得一些隐性优势,他们的市场竞争压力进一步减少,这将带来潜在的市场公平竞争失衡。当国有企业在某一行业占比较大时,私营企业在该行业的投资将会显著减少。
马来西亚的国有企业还存在过于强调财务目标而丧失其调节市场失灵作用的问题。例如,许多由政府关联投资公司投资的“私立”医院仍以盈利为主并与公立医院争夺人才,导致公立医院品质下降。
马来西亚国企如何在发展中充分发挥作用
作为政策工具,马来西亚国有企业促进投资,推动国家战略性产业发展。2022年,马来西亚第10任总理安瓦尔·易卜拉欣提出的“昌明大马”框架中,六家领先的政府关联投资公司共同承诺在未来五年内投入1200亿林吉特用于国内直接投资(DDI)。主要针对高增长高价值(HGHV)行业,例如能源转型部门、生物制药、先进制造业(尤其是半导体领域)等。 同时,在执行马来西亚2030年新工业大蓝图(NIMP 2030)期间,马来西亚国有企业则专注于电子与电气领域,帮助占比较大的中小企业向资本密集型企业转变,以提高其附加值。
作为政策工具,马来西亚国有企业在减少碳排放,推动国家绿色和可持续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例如,在马来西亚国家能源转型路线图(NETR)中,马来西亚电力公司和国家石油公司等国有企业将实施一系列项目,如氢与氨混燃项目、混合水力浮动太阳能项目等。 由于马来西亚石油化工领域主要由国有企业控制,因此,将国有企业作为推动该转型计划的主要政策工具最为有效。这些项目可以扩大在清洁能源方面的应用,并帮助实现第十二个马来西亚计划中阐明的“到2050年温室气体零排放”的承诺。
作为政策工具,马来西亚国有企业可以创造就业机会,改善人民生活水平和就业环境。在马来西亚国家能源转型路线图实施过程中,创造了8万多个就业机会,远多于预测值。 在“昌明大马”框架中,政府关联投资公司和政府关联公司还将采取有效行动,改善其组织和生态系统(包括被投资公司)中员工的生活。在国企工作场所实现更公平的性别代表性来确保平等机会;有针对性地提供员工再培训和技能提升计划等。
总之,马来西亚国有企业在推动战略性产业发展,可持续发展和就业等方面发挥作用,作为政策工具,是“昌明大马”框架、国家能源转型路线图(NETR)、第十二个马来西亚计划等国家战略推行的重要工具。
与许多国家发展路径类似,马来西亚国有企业的发展源自原殖民国家独立后推动工业化和经济发展的需要。这给诸多发展中国家的启示是,在经济发展初期,在国外和私人资本投资不足,政府监管能力有限的情况下,国有企业在促进投资、有效利用资源等方面集国家之力,具有独特优势。
然而,国有企业也需要不断进行调整和改革,以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马来西亚国有企业的转型与发展历程值得其他国家借鉴。与一些缺乏监管能力、但在市场化、全球化和网络化的氛围下直接将国有企业撤资以推行私有化的国家相比,马来西亚的两次私有化及其后的转型计划富有启示。马来西亚在进行部分私有化时,仍然对国有企业保有控制权,国有企业仍然控制着具有自然垄断性质的公用事业、基础设施和能源化工等领域,并通过转型计划提升其经济效率。在实施转型计划的10年间,20家政府关联企业的股东总回报率平均每年增长11.1%,其主要措施包括推动国有企业国际化,关注国有企业绩效与主要经济指标表现,业务重组与整合等。
一些对国有企业布局进行调整的国家借鉴了马来西亚国有企业的转型经验,譬如面临监管能力不足,管理效率低下。一些未能顺利私有化的发展中国家,如印度和印度尼西亚,这些国家借鉴马来西亚的转型计划,通过引入绩效管理体系、推动国有企业国际化等方式来提升其国有企业的表现。
此外,马来西亚国有企业作为一种政策工具在解决市场失灵方面也发挥着重要作用,值得其他国家借鉴。马来西亚国有企业积极推动经济多元化,发展新兴产业,如数字经济、绿色科技和先进制造业,帮助国家在全球经济的不确定性中保持竞争力。马来西亚在石油化工等行业国有企业占主要地位,有利于产业政策的推行,既可以保持与私营部门互动并促进创新,也可以降低合同成本,促进更高效直接的生产。同时,这些面向新兴产业和绿色产业的政策提供了关乎国家安全的公共物品,消除了正外部性,成为解决市场失灵的良好工具。
马来西亚的这些经验对其他国家进行产业多元化、发展新兴产业富有启示,尤其是单一依赖自然资源的国家,如沙特阿拉伯、阿联酋等。这些国家学习马来西亚的经验,通过国有企业投资新兴产业,减少了对单一资源的依赖,推动绿色可持续发展。
(编辑 季节)
印度自1947年独立以来,外商直接投资(以下简称FDI)的立法与政策经历了封闭管制、危机转折、渐进开放等演进历程,至今已形成较为完整的FDI管理体制。
印度外商投资政策主要分为三类准入路径、三类主要进入限制,由商工部工业和内贸促进司(DPIIT)牵头管理,印度储备银行(Reserve Bank of India,简称RBI)、执法局等相关部委协同监管。值得一提的是,印度FDI管理体系中,“第3号新闻公告”(Press Note 3,以下简称PN3)作为针对邻国投资的特殊管理规定,实际上主要被用于限制中国对印度的投资,同时由于实施范围大、程度深、社会影响力高,PN3已在客观上反过来塑造印度外资管理体系。总体看,印度FDI管理体系具有管理限制较多、安全压倒发展、政策自由裁量权过大等问题。研究印度的FDI管理体系可以启发我们应把握好不同政策目标之间、发展与安全之间、改革与开放之间、政策明确性和模糊性之间的四对辩证关系,更加科学合理地制定外资管理体系。
印度FDI管理体系历史沿革
(一)1991年前,政策模式以严格限制外资为主轴。这一时期,印度政府主要通过许可证制度和外汇管制严格限制外资,以保护其国内的幼稚工业,维护经济主权。尽管政府一度意识到需要引入外资缓解资本不足,但FDI政策仍以管制和排斥为主,实际吸引外资规模极为有限,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经济增长。
(二)1991年至2000年,政策模式转向有限度的自由化。由于印度在1991年发生严重的国际收支危机,在国际压力和自身改革推动下,当年7月发布《新工业政策声明》,大幅放宽对外国直接投资的限制,以期利用全球资本和技术补充国内资本不足,并获得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借此扩大出口和就业。
(三)20世纪末21世纪初,延续深化利用FDI进程。在此时期,印度逐步扩大开放领域并完善配套法规体系,如1999年通过新《外汇管理法》,将政策重心转向促进投资、规范管理并重,在确保“关键行业不失控”的前提下,每年适度放宽若干行业的外资限制,并辅之以产业指导政策。
(四)2014年莫迪政府执政以来,FDI开放度前所未有,并更加关注国家安全。一方面,这一时期莫迪政府的FDI政策更积极主动,大幅放宽国防工业、保险业、电力等诸多领域外资的持股上限,着手清理阻碍外资准入的制度障碍。另一方面,莫迪政府高度关注国家安全、关键行业自主可控等问题,在FDI政策中嵌入本土利益保护的考量。其中,最典型的案例就是2020年出台的PN3,其目标是针对来自与印度接壤国家的投资而设置的专门安全审查机制。
总的来说,印度FDI政策经历了从排斥到欢迎、从无序到有章可循、从一刀切到细分对待的转变,折射出印度政府在不同发展阶段对外资态度的调整,也反映了实践中对政策效果的评估和纠偏。
印度现行FDI管理体制
(一)三种管理类型。一是禁止类,涉及国家安全、政治或社会敏感领域,明令禁止任何FDI进入,包括博彩、烟草制造、原子能等。二是自动审批类,此类行业外资可设负面清单直接投资,只需在投资完成后一定期限内向印度储备银行备案,目前绝大多数行业均已开放自动审批路径。三是政府批准类,某些敏感行业或超出特定持股比例的外资进入,需要通过外国投资便利门户(FIFP)在线提交申请,由商工部工业和内部贸易促进司牵头会同相关主管部门审核。
(二)三类主要限制。一是股比限制。针对部分关系到国家安全或敏感民生的行业,印度设置外资持股上限。例如,国防制造领域外资持股上限为74%,更高持股比例须特别许可。近年来,多数行业逐步提高上限或取消限制,但保险、媒体、零售等领域开放速度较慢,仍保留较高上限。二是类型限制。针对特定国家限制和敏感投资领域,印度设置事先审查机制。例如,PN3规定,凡是来自与印度接壤国家的投资一律需政府审批。再如,对于电信、国防等敏感领域投资需经主管部委审批。三是特定行业限制。部分行业虽名义上对FDI开放,但存在特殊要求。例如,尽管房地产领域允许外资从事开发活动,但必须满足项目规模、锁定期的规定,否则将限制资金撤出。
(三)监管架构。一是隶属于印度商工部的工业和内部贸易促进司,是负责FDI政策制定和协调的牵头部门,每年发布《综合FDI政策手册》汇总各行业准入规定;接收外资申请并将提案送至各行业主管部委审核;协调内政部对敏感领域投资进行安全审查。二是印度储备银行,负责FDI资金流的监测和管理,确保外资的进出符合金融法规和政策框架要求。三是财政部下属的执法局(Enforcement Directorate,简称ED),负责查处和追究违反外汇管理法(Foreign Exchange Management Act,简称FEMA)的案件。四是其他部门和机构:内政部对来自特定国家的投资进行安全审查;各业务主管部委(例如通信部、能源部、财经部下的保险监管部门等)拥有对本行业投资提案的实质审批权;内阁经济事务委员会对超过500亿卢比的大型FDI项目进行审议批准等。
针对邻国对印度FDI的特殊监管政策——PN3
2020年初,印度高度关切“外国资本趁股价低迷抄底印度企业”现象,尤其是“来自特定国家的投资恐对印度战略产业产生不利影响”。受此影响,工业和内部贸易促进司于2020年4月17日发布关于修订外商直接投资政策的第3号通知(PN3)。PN3提出,若有下列三种情形,无论是绿地投资还是棕地投资,均需经过安全审查:一是邻国公民或企业直接投资;二是即使投资主体并非设立在邻国,但最终实益所有人为邻国公民;三是即使投资主体并非设在邻国,但其最终实益所有人为居住在邻国的居民。
PN3出台前,印度仅对来自巴基斯坦、孟加拉国的投资设有限制,而PN3规定任何来自与印度接壤国家和地区(包括中国、孟加拉国、不丹、尼泊尔、缅甸、阿富汗、巴基斯坦,不含中国台湾)的投资进入印度时,都必须事先获得政府批准,这标志着印度FDI政策进行了重大调整。由于中国对印度投资远超其余六国,故PN3被认为是印度基于国家安全和地缘政治考量,限制中国对印度投资的专门举措。
印度FDI管理体系存在的问题
(一)与中美欧相比,印度的FDI管理整体限制较多。目前,中国实行全方位对外开放,采用“全国+自贸区负面清单”方式管理外资准入,未列入清单的行业原则上完全开放,外资准入更加简明直接。与美欧等发达国家相比,美国实行“普遍开放+个案审查”模式,只对敏感高科技、基础设施的涉军涉密投资进行评估和组织;欧盟没有统一的外资准入清单,但各国绝大部分行业均对外资开放,仅在必要时通过安全审查来干预个案。因此,从国际比较来看,当前印度FDI管理体系整体较为严格。
(二)对安全考虑大于发展考虑,阻碍中印合作共赢。PN3自实施至2024年4月,印度累计收到500余份中国投资申请,批准率不足四分之一,许多中国公司被迫调整对印度市场的战略。与此同时,中印贸易额却屡创新高,印度对华贸易逆差长期超过1000亿美元,说明印度目前仍需进口大量中国制成品,而无法进行本地生产。理论上,本地生产是印度产业发展的更优解,相关产品不仅可以供应本国市场,还有希望对外出口,减少贸易逆差并加速融入全球价值链。然而,PN3严重阻碍中印产业链深度对接,造成“商品流动频繁,但生产要素流动反而受限”。
(三)政策缺乏明确性,邻国FDI投资合规成本激增。一是PN3未明确定义“实益所有人”导致法规边界模糊,许多中资只占微量股权的投资机构也被迫卷入流程繁琐漫长的审批。二是审批周期长且缺乏透明度。PN3的审查没有公布明确标准,这赋予印度政府自由裁量权,偏袒能够增强印度制造能力、引进新技术的项目,而其他项目则长期悬而未决。这导致很多企业无法获知审批迟滞的具体原因,难以规划投资进度,导致许多企业错过商机。
政策启示
(一)把握好不同政策目标之间的辩证关系。印度的制造业基础薄弱,当前正处于工业化的关键阶段,吸引中国企业进入印度开展本土化生产是其融入全球价值链的捷径之一,但PN3却几乎切断了中资进入印度的途径。正是因为其外资管理政策与产业发展政策各自的政策目标产生背离,导致印度近年来制造业发展停滞不前,全球产业链供应链参与度低位徘徊的情况。这表明,包括外资管理政策在内的政策制定应做好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把握好不同政策目标之间的协调关系,强化各类政策统筹协调,才能形成合力,并避免合成谬误。
(二)把握好发展和安全的辩证关系。PN3基于地缘政治考虑,限制中国对印度投资,虽然看似维护了部分关键产业的安全自主,却也导致无法利用中资、FDI净流入放缓等问题,并严重损害印度“开放经济”的国际形象。这表明,外资管理体制应把握好发展和安全的辩证关系,需认识到,发展是安全的保障,安全是发展的前提,既要以高质量发展促进高水平安全,通过吸引优质外资进入,壮大经济实力与综合国力;又要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加强外资进入的风险防控体系和能力建设。
(三)把握好改革和开放的辩证关系。以印度为例,1991年发布新工业政策声明拆除外资管制藩篱,建立制度化的准入框架,1999年通过新的《外汇管理法》,改革外汇、外资管理思路,特别是莫迪政府执政以来,进一步通过改革清理阻碍外资流入的种种制度性障碍,有效地以改革促进了开放。然而,由于改革并不彻底,特别是土地制度、劳工制度改革进程缓慢,印度营商环境仍然不佳,打击外资赴印度积极性,严重影响对外开放成效。这表明应把握好经济体制改革与对外开放的关系。改革能够为开放创造良好的体制环境,开放又能倒逼、促进改革发展。
(四)把握好政策明确性和模糊性的辩证关系。印度FDI管理体系通过分类准入实现了形式上的明确性,但在具体执行中仍留有大量自由裁量的空间。这一方面为政府保留了灵活的操作空间,但另一方面却导致外国投资者面临的政策不确定性激增,导致合规成本过高从而打击市场信心。因此,外资管理政策应在刚性规则与弹性空间之间取得平衡,更好把握原则的坚定性和策略的灵活性:在留有一定政策余地的同时,要更好推进权威的政策解读释疑,压缩不确定性,有效稳定投资预期。
(编辑 杨利红)
中美两国庞大的经济体量、产业结构的高度互补性和对外政策的开放性,是决定双边贸易从1979年的23.7亿美元一路增长至2024年6883亿美元的三大关键因素。如今,基于两国发展模式的动态变化,中国作为全球最健全的制造业中心,为美国提供了大量的日用消费品、中间产品和机械设备及零部件;美国以其高科技和金融创新、农业生产和能源开发的领先优势,为中国提供高新技术和设备、创新启示和初级资源。这一分工与交换模式不仅使两国的生产、生活深受其益,而且为全球供应链的扩张带来了强大的溢出效应。
有鉴于此,中美双方贸易政策的剧烈变化将会对各自产业链、经济社会发展以及全球供应链产生深远影响。当下,中美基于关税的对等报复已达到登峰造极的地步,导致双边贸易几近瘫痪, 并引发全球金融市场动荡不安,相关供应链的各个节点亦深陷无所适从的焦虑之中。本文将结合中美贸易中核心产品的相互依存性对关税战的影响展开分析。?
中美贸易高度依存的核心产品类别
(一)农产品
在中美经贸全局中,大豆、高粱与棉花构成了三条高度依赖、替代性弱、价格敏感的农产品供应链(见表1)。美国农产品出口高度依赖我国市场,我国地方饲料、粮油、纺织产业对美国高蛋白大豆、长绒/高品质棉花依赖度极高。短期内,美国难以寻觅体量相当的买家,我国亦难以找到相当品质和数量的供给。
表1 中美农产品进出口及依赖度情况(2024年)
商品品类 | 美国出口 | |||
出口量 | 对华出口依赖度 | 自美进口依赖度 | 我国内总需求占比 | |
大豆 | 2213.5万吨 | 52% | 21% | <20% |
高粱 | 568.3万吨 | ~90% | 65.60% | ~50% |
棉花 | 87.6万吨 | ~30% | 19.2% | ~11% |
数据来源:中国海关总署、美国农业部
大豆:在大豆产业链中,美国作为全球第二大生产国担当上游供应,而中国作为全球最大的大豆进口国,占全球贸易量近60%,主导了下游饲料及食品加工和消费(豆粕和豆油)。没有中国的终端市场,美国大豆种植业难以维持现有规模;同样,没有美国高品质大豆,中国畜牧业也将面临饲料蛋白短缺的困境。针对大豆的贸易限制,将对中美两国相关产业链带来巨大冲击。2018年,中美贸易摩擦期间,中国对美大豆加征25%的关税,导致芝加哥大豆期货均价较上年同期下跌约10%,美国大豆对华出口额从2017年的123亿美元大幅降至31亿美元;次年,美国高达2750万吨大豆因滞销需要政府收储或补贴,美国部分地区(例如北达科他州)大豆损失估计达2.8亿美元或更多;2019年,美国大豆播种面积比贸易战前的2017年减少了15.5%。
有研究估算,因大豆关税,中国每年额外增加约29亿美元进口成本,国内大豆压榨企业利润受到挤压,部分企业被迫减产甚至停产。由于成本高企,饲料企业被迫降低配方中豆粕比例,导致肉类等终端消费产品涨价。
高粱:即使在首轮贸易战中,美国高粱出口约90%依赖中国市场,中国饲料和酿酒产业对美国高粱高度依赖,构成中国高粱总消费的一半左右,双方形成了较为单一、集中和互补的供需格局。
棉花:美国棉花出口目的地相对多元,但中国依然是美国棉花的重要出口市场之一;美棉在中国总进口量中占比约35%~45%,尤其对美优质棉(纤维长度、色泽及细度上优势明显,主要供应部分高端纺织品牌)依赖度较高。棉花产业链横跨农业与制造业,两国在不同环节各有侧重,相互依存。美国在棉花上游种植环节具有比较优势,而中国则在中下游加工制造环节占主导地位,具备集群和规模优势。
关税战将使美棉面临出口额大幅下降、市场份额与出口收入锐减、库存积压、农业生产(种植结构与面积)被迫调整等困境,进而影响相关农业机械、仓储和物流行业的收益;而中国将面对进口成本上升、供应链波动以及高端原料不足等问题,尤其对众多从事纺织行业的中小企业构成巨大冲击。
能源与石化产品
中美能源贸易结构存在显著不对称性,各类能源品种的依存度差异明显,形成了“部分高依赖、部分低关联”的复杂格局(见表2)。
表2 中美能源与石化产品进出口及依赖度情况(2024年)
商品类别 | 美国出口 | 中国出口 | |||||
出口量 | 对华出口依赖度 | 自美进口依赖度 | 我国内总需求占比 | 出口额 | 对美出口依赖度 | 美自我国进口依赖度 | |
丙烷 | 1731.41万吨 | 17.5% | 59.1% | ~51% | - | - | - |
丁烷 | 66.8万吨 | 5.4% | 11% | ~6% | - | - | - |
乙烷 | 491.3万吨 | 46.3% | ~100% | 主要依赖进口 | - | - | - |
液化天然气 | 433.3万吨 | 4.9% | 5.5% | <2% | - | - | - |
化工产品 | - | - | - | - | 446亿美元 | ~12% | 9.4%,(2023) |
煤炭 | 1126.2万吨 | 11.4% | 2.1% | 0.23% | 6.97万吨 | 1% | 3.6% |
数据来源:中国海关总署、中国国家能源局、中国煤炭工业协会、美国能源局EIA
美石化产品(丙烷和丁烷为主,乙烷)对我国市场中度依赖,我国下游PDH(丙烯脱氢)和乙烷裂解产业对美石化原料高度依赖(国内需求占比:丙烷51%,乙烷约100%)。在液化石油气(LPG)领域,美国已经成为中国最主要的供应国之一。自2019年起,中国PDH产能迅猛增长,从660万吨扩张至2024年的2260万吨,形成为数众多的化工园区和产业集群,而这些装置高度依赖美国丙烷和乙烷作为原料。
2024年,美国对华液化天然气(LNG)出口总量约为433万吨,占中国进口总量的5.5%,相当于中国天然气消费总量的1%~2%。这一占比虽不高,但美方提供的长期购气协议与快速装船能力,仍符合我国气源多元化的战略定位。不过,从整体进口结构看,中国天然气主要依赖澳大利亚、卡塔尔与俄罗斯,美国的市场份额相对有限;因此即便发生贸易中断,中国亦具备通过替代渠道填补缺口的能力。
在煤炭方面,中美贸易体量更小。根据美国能源局EIA的数据,美国2024年对华出口煤炭仅1126.2万吨,占美国煤炭出口总量的11.4%,在中国煤炭进口结构中仅占约2%。中国煤炭以自给为主,进口主要用于结构性调剂和补充高热值煤种,美国煤炭并不在核心采购序列。
美国是我国石化产品最大的单一出口国,我国对美国出口聚焦于塑料制品、有机化学品及精细化工品(如三氯蔗糖、维生素),占我国同类出口的12%。美国对我国出口可替代性较低(欧盟、印度市场需求有限),部分医药化学中间品难以替代;我国石化原料进口及产品出口同样难以找到相当的替代渠道。
(三)医疗器械与药品
中美双方在医疗器械贸易中均扮演重要角色且相互高度依赖,但彼此侧重点不同。美国高度依赖我国中低端设备、医用耗材、原料药、中间体和仿制药,我国高度依赖美高端设备、高值耗材、检验试剂、创新原研药(见表3)。中短期内,中美难以找到相当品质、体量的替代供给。
表3 中美医疗器械与药品进出口及依赖度情况(2024年)
商品类别 | 美国出口 | 中国出口 | ||||
出口量 | 对华出口依赖度 | 自美进口依赖度 | 出口额 | 对美出口依赖度 | 美自我进口依赖度 | |
医疗器械 | 85.24亿美元 | ~10% | 23.8%(以检测试剂、高值耗材、高端设备、核心零部件为主) | 117.58亿美元 | 24.1%(以中低端设备、医用耗材为主) | ~8% |
医药产品 | 65.3亿美元 | ~10% | 11.7% | 72.9亿美元 | 12.3% | 药品:~6% API:17% |
数据来源:中国医药保健品进出口商会、联合国贸发会数据库
医疗器械:医疗器械产业链全球化程度高,美国对华出口在中国进口中约占24%左右,而中国对美出口则占中国整体出口的23%~24%,在各自国内市场中分别满足了不足10%和约5%~10%的需求。中美在供应链中各有侧重,双方在关键环节中形成互补关系,美国在研发、设计及高端零部件供应方面具有竞争优势,而中国则在中低端制造及大规模供应环节中占据举足轻重的位置。中国在高端医疗影像设备所需的核心元器件(如高性能X光管、超声探头)、精密传感器及先进医疗电子产品依赖美国进口,高端产品如大型CT、MRI、先进起搏器和人工瓣膜等,仍以美资及欧美品牌为主。美国将低值医用耗材(手套、注射器、口罩、手术服)及中低端设备的部分生产外包,中国贡献超过10%。
医药产品:美国主导创新药研发、制剂工艺与高端药械集成,而中国在原料药(API)、中间体和仿制药上具备大规模生产优势。美国80%以上的关键原料药需要进口,17%直接从中国进口,即便中间环节在印度加工,最终仍脱离不了中国这一基础供应源(中国供应印度70%API)。短期内,欧美难以复制中国API完整产业集群与成本优势;而中国若失去美方高端制剂与新药供给,将造成临床治疗选择受限、癌症等重大疾病治疗方案断档的风险。
(四)数字技术与设备
中美在芯片、设备、计算机及外设、智能手机领域相互依赖,且呈现结构性差异(见表4)。
表4 中美数字技术与设备进出口及依赖度情况(2024年)
商品品类 | 美国出口 | 中国出口 | ||||
出口额 | 对华出口依赖度 | 自美进口依赖度 | 出口额 | 对美出口依赖度 | 美自我进口依赖度 | |
处理器芯片 | 88亿美元(先进制程) | 14.5% | 4.6% | 15.8亿美元(成熟制程) | 2.7% | 1.9% |
存储器 | 1.37亿美元 | - | 0.15% | 3.43亿美元 | 0.5% | - |
半导体设备 | 44.8亿美元 | - | 9.5% | 7.03亿美元 | 13.5% | - |
计算机与外围产品 | 9.64亿美元 | ~2.3% | 1.7% | 412.2亿美元 | 25.6% | ~26% |
智能手机 | - | - | - | 351.5亿美元 | 26.40% | 81% |
数据来源:中国海关总署、联合国贸发会数据库
半导体芯片与设备:中美半导体贸易依赖呈不对称态势,美国掌控芯片设计、EDA软件和核心设备等上游环节,中国是全球最大芯片市场与封测中心,但在7nm等先进工艺上高度依赖美国及其盟友技术。我国对美国(及其盟友)先进制程芯片、EDA软件、光刻设备高度依赖;美国企业对我国市场中度依赖,美国对我国成熟制程芯片存在一定依赖;中短期内,我国难以摆脱美国(及其盟友)在高端芯片、高端设备的供给;美国企业难以寻觅相当体量的市场。
计算机与智能手机:中国以完备制造体系和低成本承接约65%的全球PC组装产能。中美产业链高度嵌套:美国提供技术与市场,中国提供产能与产品,美国高度依赖我国出口供给,是我国计算机与外设产品的最大单一市场;中短期内,中美在供给和市场需求方面难以找到相当体量、品质的替代。
(五)机械设备与精密仪器
中美在该领域贸易呈明显不对称。美国对华出口主要为高端科研仪器和精密设备,规模较小,仅占其全球出口不到5%;中国主导对美出口中端机械、电器、通信设备及光学和医疗仪器,在其总进口中占比约30%,但高端产品输出极有限。美国凭借技术垄断掌控高端设备和核心技术环节;中国具备规模制造和成本优势,但高端仪器依赖进口严重,约七成精密分析仪器靠外购,尖端仪器完全仰赖美欧供应。
(六)纺织品与服装
美国高度依赖我国出口供给,美国是我国出口最大单一市场。2024年,我国对美国出口纺织品与服装509.6亿美元,占我国同类商品总出口额的16.9%,占美国总进口额的26%,远超越南、印度等竞争对手。
(七)稀土
我国稀土储量约占世界总储量的34%,其次分别是蒙古(24%)、俄罗斯(14%)、美国(14%)、巴西(14%)、印度(5%),但我国控制全球70%产量,70%~80%出口量(稀土氧化物、金属等)(2024年约4.8万吨,全球总出口量约15万吨), 若包含加工制品(如磁材),占比更高达90%以上。至关重要的是,中国具备全球85%以上的加工能力,依制稀土加工技术(如萃取、分离、提纯、冶金、电化及磁材制造领域)和规模化生产,在全球供应链中占据优势。
美国是我国稀土第二大来源地(25%),我国则是美国稀土第一大进口国(60%)和第二大出口国(30%)。美国高度依赖中国加工能力,我国对美出口以高端加工品为主(如钕铁硼磁体),附加值约为3.5倍。稀土供应是中美高技术制造业竞争中高度互嵌的关键环节,双方形成双向依赖。美国开采的稀土原矿几乎全部出口到中国冶炼,成为中国稀土原料供应的重要一环;中国则将提炼后的稀土材料和永磁体大量出口美国,支撑美国军工、航空航天、新能源等关键产业需求。中国拥有完整的稀土产业链,而美国几乎没有下游冶炼和磁材制造能力,高度依赖中方供给。
中美关税战的影响
中美贸易结构中的关键商品类别在双方经济、供应链中占据重要地位,任何贸易政策的变化都会对双方产业链、经济社会发展以及全球供应链产生深远影响。鉴于中美两国在全球地缘政治和经济运行中的巨大影响力,美国发起的关税战必将进一步加剧全球经济的不确定性,在制约全球经济复苏、拖累中美两国经济发展的同时,引发全球地缘政治的震荡。
(一)全球增速放缓,贸易格局重塑
IMF等机构估计,贸易保护主义加剧可能在长期内使全球经济产出减少高达7%,约合7.4万亿美元,相当于法德经济总量之和;若将科技脱钩考虑在内,一些国家的损失可能高达本国GDP的12%。自2019年以来各国新增的贸易限制措施激增,年均新增贸易壁垒数量接近3000项,是2019年前的三倍。尽管如此,目前尚未出现全球贸易总量绝对下降的“去全球化”迹象——全球货物贸易占GDP比重自金融危机后总体稳定在41%~48%区间?,但是,贸易碎片化的迹象日益明显:贸易和投资流动正日益沿地缘政治线进行重组。
根据IMF最新预测,2024—2025年全球经济增长约3.2%,与2023年持平,但中期增速预期仅3.1%;至2026年,全球经济将因当前的贸易摩擦下降约0.3%,跌落至几十年来最低水平。WTO预测,美国发起的对等关税,将使全球贸易萎缩1.5%;其总干事伊维拉警告称,必须缓解地缘政治紧张和贸易碎片化,否则贸易复苏势头将受阻?。当前区域冲突(如俄乌战争、中东局势)及相关制裁进一步推高了地缘风险,加剧供应链中断和成本上升。
根据世界经济论坛的观察,全球贸易格局重构正加速进行,中美贸易增速明显落后于各自与其他国家的贸易增速,两国间贸易在全球所占比重下降,2017年至2023年,中国在美国进口中的份额已下降8个百分点,同期美国在中国出口中的份额也下降约4个百分点。同时,同盟内部贸易比同盟之间贸易更活跃:自俄乌冲突以来,政治上结盟的“东方”和“西方”集团内部贸易增速比集团间贸易高出约4%?。根据IMF的数据,2022年至2023年,“美欧阵营”与“中国阵营”之间的季度贸易增长率比2017—2021年均值低近5个百分点,而阵营内部贸易仅下降2个百分点?。跨境投资也出现类似分化:俄乌冲突后,不同阵营间的双边直接投资(FDI)流量下降幅度比阵营内部平均高出20%。联合国贸发会议数据显示,2024年全球FDI略有下降,新兴市场走势分化:流入中国的FDI同比大降29%(较2022年峰值低40%),而印度的FDI显著增长13%?。全球贸易格局的重构在中短期内将进一步拖累国际贸易的联通、全球经济的增长。
(二)中美经济增长、产业发展与就业三重承压
中美关税战严重阻碍了原料、中间品与制成品的自由流动,对下游产业、物价、就业构成巨大压力,拖累两国整体经济增长。华盛顿国际贸易协会(WITA)预测,关税将导致美国失去14.2万全职工作岗位。标普预测,关税预计将使美国消费者价格指数(CPI)在2025年第四季度上升0.5至0.7个百分点。安永报告称,美国实际GDP将在2025和2026年下挫1.2%,分别降至0.5%和0.8%;家庭可支配收入整体下降1500亿美元,平均每家损失1145美元,中小企业和低收入家庭则受害最重。美国财政部部长斯科特·贝森特扬言称,中国可能因关税失去多达1000万个就业岗位。《投资者商报》预测,中国对美出口将下降21%。
2025年5月10日,中美将在日内瓦举行高层贸易谈判取得“实质性进展”。双方将讨论降低关税的可能性,特朗普表示可能将关税降至80%,甚至50%~60%。摩根大通预测,即使关税降至60%水平,美国GDP也将下降1%,中国实际GDP也将下挫约2%。中国会更加致力于内需拉动和高端制造自主可控,以降低外部冲击风险。两国经贸关系可能在相当时期内维持“竞争大于合作”的态势,但彻底脱钩即无益也不现实。
中美货物贸易逆差从2018年的历史峰值4180亿美元缩窄至2024年的约2950亿美元。贸易战在一定程度上缩减了美中贸易失衡,但并未实现特朗普政府最初预期的制造业“大规模回流”。美国国内生产有所提升但幅度很小。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USITC)的回顾分析显示,对华加征的301关税使相关行业自中国进口减少了13%,美国本土产出仅增加0.4%,而美国相关产品价格上涨了0.2%。以电子产业为例,关税令美国自华进口电脑设备减少5%,国内产出提高1.2%,但美国市场电脑价格也上涨0.8%。钢铝关税在保护上游产业的同时,推高了下游制造业成本,2021年美国产业链下游产出因此减少约35亿美元。总体而言,关税提高了美国部分商品的物价水平(对总体通胀的直接拉动约0.2个百分点),企业和消费者为此承担了更高成本。就业方面,受关税保护的钢铁、半导体等少数行业就业有所增加,而依赖进口原材料的制造业用工需求受到抑制。美国失业率在贸易战初期保持低位,但部分农民和港口运输从业者受到对华出口受挫的影响,需要政府补贴来渡过难关。
(三)经贸不确定性引发全球多边治理机制危机
中美贸易战不仅是经济现象,也深刻影响了国际地缘政治格局,加速了全球经贸体系从一体化走向阵营分化。正如IMF第一副总裁戈皮纳特所指出的,全球经济联系正在出现冷战结束以来前所未有的变化,各国在选择贸易和投资伙伴时越来越考虑国家安全和政治阵营因素?。
美国以中国“非市场行为”和WTO规则缺陷为由,对华单边加税,并继续阻挠WTO上诉机构法官任命,令多边贸易争端解决机制陷入瘫痪?。中美经贸争端更多转向双边谈判和国内立法手段(如美国出台《芯片与科学法案》、加强对华投资审查等)。这种双边博弈削弱了WTO等多边机构的权威,推动国际经贸体系朝着碎片化的规则体系演变,各国更多通过区域协议或小范围联盟来制定规则(如美日欧科技联盟)。此外,贸易战与科技战交织,美国以国家安全为由限制对华高端芯片、半导体设备出口,并联合盟友对华实施技术封锁,中国则推进科技自立和出口管制反制措施。这些举措加剧了两国乃至两大阵营间的战略竞争。有分析指出,如果美中在高科技领域彻底脱钩,全球可能形成泾渭分明的两套技术标准和供应链体系,演变成新的“经济铁幕”。
中美贸易战与关税战的效果复杂且整体不尽如人意。美国期待的贸易逆差缩小未达成,反而伤及自身消费者和部分企业利益。中国则在阵痛后迅速调整,贸易总量不降反升。全球产业链开始重构但未断裂,第三国从中分得一些“红利”,同时也承受了不确定性。展望未来,中美经贸关系在短期内难以回到从前的高度融合状态,但完全脱钩也不现实。两国需要在竞争中寻求新的平衡,通过对话管控分歧,在气候、公共卫生等领域维持必要合作。对于企业而言,风险分散、弹性供应链将成为新常态;对于政策制定者,如何减轻贸易战对本国社会经济的负面影响、同时推动国内产业升级以适应新的全球贸易格局,是亟待思考的问题。
(编辑 季节)
“中国红利”的定义到底是什么?我们应该如何看待“中国红利”?未来“中国红利”对中国国民经济运行和发展将会发挥什么样的作用?
近期,笔者在美国哈佛大学访问学习期间,围绕上述问题在与哈佛商学院、哈佛肯尼迪政府学院的学者们交流中发现,他们中绝大多数人对中国的理解仍停几十年前的认知框架中。无法与时俱进去准确、全面、完整地理解今天的中国,因而不仅造成严重的误解和误判,更无助于以今日的产业经济实力来对比在中美之间形成新的良性互动。
究竟应该如何理解“中国红利”?从中国当前国民经济运行和产业科技实践出发,“中国红利”早已不是单纯的人口红利,而是至少涵盖四个层面:肇始世界工厂的“普工红利”,完成全球供应链整合的“技工红利”,推动世界创新潮流的“工程师红利”,以及参与引领下一轮科技革命的“科学家红利”。正是这四种红利交织叠加,构成了中国经济的底色,也是中国面对纷繁复杂国际局势的最大底气。
普通工人红利:世界工厂的崛起
改革开放初期,中国展现出的是“普通工人红利”。在短时间内,中国凭借庞大的农业劳动力转移,迅速形成全球最庞大的加工制造业体系。这种红利是建立在低成本、高强度的劳动基础之上,以“两头在外”(原材料进口、产品出口)模式,支撑了中国制造业的腾飞。深圳、东莞、昆山等沿海城市成为全球制造业中心,大量外资企业涌入,苹果、耐克、宜家等品牌的生产线纷纷转移至中国。
除了沿海地区的制造加工经济,由于劳动力价格上调,人口红利减弱,沿海地区加工制造向中西部地区进行产业转移,在中西部建立新的产业基地。例如,重庆的笔记本电脑生产占全球总量的三分之一以上;继沿海地区之后,苹果手机组装又在郑州建立新的生产基地;河南郑州的富士康工厂成为全球iPhone制造的核心基地。这些地区凭借稳定的人力资源供给和政策支持,逐步形成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制造业集群。
然而,笔者接触的大部分西方人仍然固守这样一种陈旧的认知,认为中国只是一个“世界工厂”,仍然严重依赖廉价劳动力。如果西方资本与技术撤离,中国的制造业就会崩溃。看不到中国并不是依靠低价劳动力红利生存发展,已经走上现代化发展道路。
技工红利:全球供应链的整合者
随着制造业升级,中国逐步展现出“技术工人红利”,推动产业从低端加工向高端制造的跃迁。中国已形成全球最庞大的工业体系,不仅是世界唯一拥有联合国产业分类体系中全部工业门类的国家,还形成了若干完善的产业集群。
以家电和消费电子行业为例,中国家电企业格力、美的、海尔进行全球化的布局,华为、小米、OPPO、vivo在智能手机领域的崛起,都体现了“中国制造”的综合竞争力,正在不断增强。中国的产业链不仅完整,而且协作紧密,企业间的信息流通效率极高,能够迅速响应市场需求,实现高效迭代。
除了电子产业,中国的汽车工业也迎来爆发式成长。比亚迪、吉利、蔚来等品牌不仅占领国内市场,还积极拓展国际市场。目前,比亚迪已超越特斯拉成为全球最大电动车生产商。中国的汽车产业链完整,涵盖动力电池、智能驾驶系统等核心环节,使得全球车企更多依赖中国的供应链体系。
这一优势,使得中国能够在要素成本不断上升的情况下,依然保持电子产品、家电、汽车等产业的全球竞争力。例如,特斯拉在中国上海设立超级工厂,仅用了不到一年时间就建成投产,生产效率和成本控制远超其美国本土工厂,这正是中国制造业深厚底蕴的体现。
工程师红利:从制造大国迈向创新强国
目前,中国正在迈向“工程师红利”时代,催生全球最大的新型制造业和生产性服务业集群,并在多个前沿科技领域占据领先地位。
新能源产业是最直观的例子。中国在光伏产业链上已经占据了绝对主导地位,宁德时代与比亚迪更是在全球动力电池市场占据半壁江山。电动车领域,中国品牌如比亚迪、蔚来、小鹏等快速崛起,并逐步挑战特斯拉的市场份额。
此外,无人机、工业机器人、动力电池等产业,中国同样处于全球领先地位。大疆已成为无人机行业的领跑者,安川、库卡等西方老牌机器人公司也不得不在中国设立研发中心,以应对市场竞争。
华为在5G技术上的突破更是工程师红利的典型案例。在美国封锁下,华为依靠自身工程团队自主研发芯片和通信设备,确保了全球5G网络的稳定运行。工程师红利不仅帮助中国企业突破技术封锁,也推动了整个产业链的自主可控。
此外,中国还在突破长期被“卡脖子”的关键技术,比如芯片制造、大飞机、精密仪器等。C919国产大飞机已完成首航,中国光刻机企业也在快速追赶,未来5~10年内,这些短板有望被补齐。
科学家红利:引领全球科技革命
未来,中国必然迎来“科学家红利”,进入全球科技创新的核心领域。最新的自然指数(Nature Index)排名显示,全球科研机构前十名中,中国机构已占据八席。这背后是中国庞大的科研人口基数与巨额研发投入的结合。
在基础科研领域,中国已在数学、物理、化学、生命科学等多个学科取得重大突破。量子计算、核聚变、脑机接口等“0到1”的原创性科技创新,正在中国加速落地。中国的“人造太阳”EAST装置已经创造了1.2亿摄氏度的高温稳定运行记录,意味着在核聚变能源上迈出了重要一步。
协同促进的中国红利
最令人惊叹的是,中国的四重红利——普通工人红利、技术工人红利、工程师红利、科学家红利——并非彼此割裂或相互竞争的,而是相辅相成,形成了一个完整的科技与产业生态。
基础科研突破可以迅速转化为工程应用,再通过成熟的制造业体系完成规模化生产,并迅速推向全球市场。以华为的麒麟芯片为例,从底层架构设计、硬件制造到应用优化,中国企业已经构建了从芯片设计到终端设备的全产业链能力,赶上国际前沿水平已只是时间问题。十几亿人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智能工业化,注定将爆发出前所未有的生产力,推动人类社会迈向更高的文明阶段。
未来,中国不仅能为全球提供高性价比的工业品,更能在科技创新、基础研究、未来产业等方面引领全球潮流。这不仅是中国自身的红利,更是全人类共享的红利。这,才是“中国红利”的真正含义。
(编辑 杨利红)
2025年2月18日至27日,我参加了中国新疆文化交流团,对埃及、阿曼和阿联酋进行了访问,并与一些国际组织和这些国家的政府官员、政党领导人、媒体、研究机构人员和高校师生进行广泛交流。我们全面介绍了新疆人权保障和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成就,同时也了解了当地人文社会环境。
参加中国新疆文化交流团是令我振奋的事情。近年来,西方反华势力在国际上炮制了所谓“强迫劳动”“种族灭绝”等一系列谬论,攻击抹黑我国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企图实施他们策划的“以疆制华”战略,并离间我国和阿拉伯国家之间的关系,遏制“一带一路”倡议顺利推进。
作为一名在党的培育下成长起来的少数民族知识分子,在访问中向国际社会澄清事实和展示真实的新疆,这是我义不容辞的责任。2025年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70周年,新疆70年来的发展历程必将引起国内外各界的关注。此次访问有利于推动外界更好地了解全疆各族群众70年携手奋进的历程和中国式现代化在新疆的实践成就,具有很大的现实意义。
中东各国的发展活力与对华友好往来
2月18日凌晨,我们乘坐埃及航空公司的班机前往开罗。对我来说,中东和埃及是一个神秘又充满魅力的地方。作为一个文学爱好者,我曾读过《一千零一夜》和纪伯伦、爱德华·萨义德等阿拉伯裔文学家的著作。巍峨耸立的金字塔和蜿蜒流淌的尼罗河始终让我产生无限遐想。经过10个小时追逐太阳的飞行,我们顺利抵达开罗,开始了为期10天的访问。
我们前往埃及中国商会,准备当天的交流工作。商会办公场所朴实又具有浓厚的中国风情,大厅摆放着党和国家领导人的画像,以及《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一书的中文和阿拉伯文版。据悉,随着中埃关系日益密切和在埃投资的中国企业增加,埃及政府对中国人在入境居住、办理企业营业执照、投资方面给予较大支持,通过维护中国企业营商的合法权益,改善投资环境,吸引更多的中国投资商来埃投资。近年来,到埃及投资的中国企业和定居的华人日益增加,目前埃及的华人华侨约有5万人,中国企业有2066家,投资额达80亿美元。随着我国经济影响力的提升,埃及掀起了一股学习汉语的热潮。当地很多商人见到我们时,都会亲切地用汉语打招呼。
我们交流团的驻地在尼罗河畔。每天天未亮,我便坐在阳台聆听河水流淌的声音,静候黎明的第一缕阳光照耀在尼罗河上。晨曦中的尼罗河温暖柔美,仿佛诉说着千年的故事。两岸的高楼大厦和古朴的民宅似在奏响古典与现代交织的交响曲,展现了开罗的多重面貌和活力。
在交流过程中,我深切地感受到埃及深厚的文化底蕴和迅猛的发展速度给社会各界带来强烈的民族自豪感。他们提到,中埃两国都是文明古国并推动人类社会的发展。诚然,中埃文明具有众多共同点,尤其是具有相近的自然观和国家统一观。中华文化崇尚“天人合一”,提倡人类要深怀对自然的敬畏之心并尊重自然规律。在古埃及文明中,相当部分神明都是人身动物头,体现了对大自然的崇拜,以及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观念。中华民族和中国人民在几千年的历史发展中始终追求国家统一,而“大一统”已经成为中国历代政治文化的核心理念,并对推动国家统一的历史人物给予高度赞赏,载入史册。同样,统一古埃及的美尼斯国王在埃及人心目中享有崇高地位。中埃两国在历史文化传统和价值观的相近性,促使埃及社会各界对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高度认同,并高度肯定新疆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成就。
阿曼是阿拉伯半岛最古老的国家之一,拥有丰富的港口资源。《一千零一夜》故事里辛巴达七次航海均由阿曼出发。我们抵达阿曼首都马斯喀特时天色已黑,办理入境手续后即前往驻地。途中,整洁宽广的路面和闪烁的霓虹灯显示着这座城市较高的现代化水平。虽然在这里几乎看不到摩天大楼,但整个城市让人感受到传统和现代文明的有机结合,显得朴素而又优雅。
中国和阿曼有着千年的传统友谊。明代航海家郑和率领的船队在航海中曾4次停靠在阿曼港口,与阿曼及沿线国家进行贸易往来。2003年,阿曼政府在佐法尔省萨拉拉市修建了“郑和纪念碑”,以纪念两国源远流长的文化交流和友好往来。此次新疆文化交流团的访问活动中,如何传承和发扬前人的友好交往和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精神,发挥新疆在“一带一路”建设的核心区优势,推动两国之间的经济文化交流成为双方交流的重点。
交流活动期间,令我印象最深的是,部分阿曼人士佩戴腰刀与我们会见。按照当地的习俗,这是接待尊贵客人的较高礼仪。可见,阿曼社会各界格外重视中阿两国友好关系。在交流过程中,他们表示,一些西方国家采用双重标准进行虚假宣传,利用民族和教派问题制造事端和人权危机。中阿两国要进一步加强在人权、媒体和人工智能领域的合作,共同参与全球和区域事务。
阿联酋是我们此行的最后一站,也是此次访问中具有重大意义的国家。它是我国在中东地区的最大出口市场和主要投资目的地。目前,两国非石油贸易额近810亿美元,预计2030年将达到2000亿美元。中东地区最大的华人社区在阿联酋,约有40万华人华侨在此生活。阿联酋的现代化模式更具独特性,同时,种族和宗教文化更为多元。
在国家治理过程中,阿联酋政府对各重要城市赋予了不同的定位和功能,其首都阿布扎比非常重视传统文化的传承并采取传统和现代相结合的发展模式。迪拜更重视国际和现代因素在城市空间的运用和呈现,其国际大都市的定位和开放包容的政策吸引了众多国家前来投资、贸易,也吸引众多外国人在此工作、生活。在迪拜的街上随处可见各种肤色和文化背景的行人。
阿联酋中国新疆商会暨同乡会是全球为数不多的以新疆少数民族侨胞为主体的爱国侨团,并长期在迪拜开展活动。我们在与当地新疆籍侨胞进行座谈时,他们强烈的爱国热情让我深受感动。其中,部分人士在迪拜工作生活已有20余年,见证了迪拜从小渔村变成国际化大都市的发展历程。中国新疆商会在当地积极开展各类文艺和慈善活动,推动当地社会各界客观认识新疆,并引导海外企业在新疆投资。同时,国家也给予他们足够的关注和荣誉,邀请商会和侨胞列席全国和自治区“两会”,定期开展回国访问活动,使他们对家乡的发展有更全面的了解。
阿拉伯国家治理中传统与现代的交响曲
2019年,我第一次参加中国新疆文化交流团访问沙特、科威特和卡塔尔。此次是我第二次在阿拉伯国家进行访问。两次中东之行让我感触颇深、收获颇多,对世界的多元化发展和阿拉伯国家不同的现代化道路有了较为全面的认识。阿拉伯国家的核心治国理念可归为以下几点:
首先,通过选择符合国情的现代化道路推动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现代化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由于各国的历史文化传统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有所不同,它们的现代化道路和模式存在差异。比如,埃及采取共和制的国家体制,通过推动现代市场制度和工业体系的建立完善,普及教育和法律的方式,促进经济发展和改善民生。阿曼采取君主立宪制,通过发展旅游业、渔业、港口贸易和国际物流,实现国家产业结构的调整并推动现代性和传统文化的有机结合。阿联酋采取邦联贵族共和国制,各地采取因地制宜的经济发展模式,通过拓展出口贸易和转口贸易实现经济多元化发展。这些国家的治理经验和所取得的成就再次证明,现代化并非只有一种模式,社会的发展应是多元化的。只有选择符合本国国情的现代化道路,才能推动国家的发展并造福公民。阿拉伯国家在经济社会各领域所取得的成就,得益于选择符合国情的发展道路,并凝聚民心共同推进。
其次,开放包容已成为阿拉伯国家的治国理念和社会共识。阿拉伯国家多种宗教和文化并存,在这里我们能看到宏伟的清真寺和富丽堂皇的教堂,穿着时尚的各种肤色的人群。在交流过程中,阿拉伯国家社会各界始终强调,开放包容的政策和社会环境对促进种族和宗教和谐具有积极作用。在国家治理过程中,阿拉伯国家政府制定了详细的政策和法律,充分保障各种族和宗教文化群体的合法权利,并通过学校和社会教育推动开放包容的理念,这已成为社会的普遍共识。
此外,通过塑造公民意识构建现代国家认同。维护人民团结和宗教和谐是阿拉伯国家政府一直以来关注的重点,各国政府以构建民族国家为核心,通过建立专门的国家机构和制定战略计划,提供均等化的公共服务,在社会各领域进行系统的公民意识教育,推动构建国民国家认同,避免部落和教派冲突。同时,从法律层面明确规定公民享有同等的权利和义务,为公民国家意识的建构提供法律保障。
最后,加强对宗教事务的依法管理。阿拉伯国家政府通过建立负责宗教事务的专门机构,统编宗教读物和宣讲教材,定期对宗教教职人员进行培训,开展不同宗教之间的对话等方式规范宗教活动,加强宗教事务的管理并促进各宗教之间的和谐相处。
千里之外看新疆
实际上,我国和阿拉伯国家都是多宗教文化并存的国家,在社会治理和民族宗教管理层面存在众多相似之处。例如,2019年1月,埃及实施“体面生活”倡议,大力推动经济发展和劳动力就业,以此提高人民的经济收入和生活水平。这与我国的小康社会建设和脱贫攻坚战略具有相同目标和理念。可见,两国政府都以促进经济发展和增进人民福祉为己任。
党的十八大以来,新疆各族群众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谱写了中国式现代化的“新疆实践”。2020年,全疆306.49万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3666个贫困村全部退出,35个贫困县全部摘帽,新疆绝对贫困问题得到历史性解决。2023年,新疆全区的GDP、投资、消费、进出口、财政、居民收入等6项主要指标增速均位居全国前5位。2024年,全疆具有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达174.3万人以上,GDP达2.05万亿元,企业总数达57.97万家,城镇化率达59.24%,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30899元;当年新建的企业为9.2万家,新就业的城镇居民为48.32万人。新疆通过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建设,不断提高各族群众的幸福指数。
此外,新疆坚持尊重差异、包容多样、相互欣赏,充分尊重和保护各民族文化,实现多元文化和谐共处。目前,新疆有56个民族4种主要宗教。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已制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条例》两部促进民族团结的地方性法规。新疆在14所高校建立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与实践基地,编写出版教材和读物并将其纳入学校教学课程和干部教育体系。当下,以开放包容的态度维护民族团结已成为新疆各族群众的共识,形成了和谐的民族关系。
同时,新疆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培养各族群众国家意识和公民意识的重要途径和目标,并将其贯穿于各项工作全过程。通过不断健全完善制度机制,系牢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文化纽带,不断夯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物质基础,拓宽各族群众全方位嵌入的多元化路径,强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法治保障,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通过中华民族大团结构建巩固各族群众的国家认同,使其认识到自己是中国公民,是中华民族的一员。
此外,新疆依法保护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采取系列措施防范宗教极端主义的渗透。这与阿拉伯国家的宗教治理措施和理念具有一致性。目前,新疆宗教活动场所、伊斯兰教协会、伊斯兰教院校通过开展培训、文化和学术交流等多种方式,密切联系宗教场所和信教群众并为他们提供服务。新疆已翻译出版发行多种文字版的《古兰经》和其他宗教经典书籍。新疆伊斯兰教协会成立《新疆穆斯林》杂志社,创办多种文字版杂志。1436名宗教界人士担任新疆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政治协商会议委员,履行参政议政权利。
我国有9个陆地边疆省份,其中唯独新疆是“一带一路”建设的核心区。通过此行,我对新疆的战略地位有了更深的认识。随着我国加大对外开放力度和“一带一路”建设的深入推进,以及全球化进程的加速,边疆已成为一个动态的概念。新疆在祖国的版图上位于最西部。但是,若将其置于欧亚大陆板块进行审视,它处于中心位置,蕴藏着巨大的发展潜力。在此背景下,新疆将成为链接我国和阿拉伯国家的纽带、进一步密切中阿关系的桥梁、增进互信的窗口。在访问期间,阿拉伯国家社会各界反复提到,“中国和阿拉伯国家具有千年友谊的古老文明,中国政府的涉疆政策推动了新疆经济社会迅速发展。”诚然,在历史上中阿文明创造了人类文明发展过程中的众多奇迹,就像两颗璀璨的明星照耀世界。如今,我国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道路,并提出“一带一路”倡议推进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阿拉伯国家通过探寻适合自己的发展道路,推动国家的现代化建设。两个文明正为人类的发展共同贡献力量和智慧。
(编辑 杨利红)
促进经济要素在国际间自由流动,是世贸组织的使命所在,而其确立的最惠国待遇和国民待遇两大核心原则明确了公平贸易的意涵,随着近年来国际竞争的加剧和贸易结构的失衡,这两大原则被进一步深化到可规范、可裁量、可操作的层面,集中体现为竞争中性、非歧视性、透明度等具体的市场治理规范。于是,双多边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从强调边境端关税减让的幅度,转向边境后营商环境的公平性。
补贴、反补贴是国际经贸协定关注焦点
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强调补贴政策不得扭曲市场竞争,必须确保跨国企业之间的公平竞争。传统上,政府补贴往往采用财政支付、税收优惠、低息贷款或授予垄断权等方式直接对本国产业进行扶持,助力其降低成本,获得市场竞争优势。然而,根据公平贸易原则,这种做法一方面助长本国企业的惰性,使之丧失进取动力;另一方面将对其他企业造成歧视,形成贸易和投资壁垒,进而降低由市场竞争进行资源配置的效率。另外,由补贴导致的产能急速扩张,将刺激经营主体在国际市场上的倾销冲动,以致扰乱贸易伙伴的市场秩序而触发反制措施。
WTO《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议》简称《SCM协议》),对补贴的定义与规范构成了双多边经贸规则的基础依规。《SCM协议》将补贴定义为:在某一成员国境内,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提供的财政资助,以及1994年《关贸总协定》第十六条所定义的任何形式的收入或价格支持,并由此给予某种利益。针对财政资助,《SCM协议》明确了四种类别:(1)涉及资金直接转移的政府行为(如赠予、贷款、投股)、潜在的资金或债务直接转移(如贷款担保);(2)政府本应征收收入的减让或豁免(如税额减免之类的财政鼓励);(3)提供一般基础设施以外的商品或服务,或直接收购产品的政府行为;(4)政府通过向基金机构支付或向私人机构担保,或指示后者行使上述所列举的一种或多种通常应由政府执行的功能,这种行为与政府通常从事的行为没有实质性差别。
《SCM协议》中的专向性(Specificity)是规范补贴的核心要件,即补贴是否仅针对特定的企业、产业、企业群或产业集群(简称“特定企业”)。判断补贴是否具备专向性,协议适用以下原则:(1)若政府或适用的法规将补贴明确限于特定企业,则该类补贴具备专向性;(2)若政府或适用的法规对获得补贴的资格作出客观、中性的规定,明确补贴的金额并严格予以执行,则该类补贴不具备专向性。对资格的规定应以经济指标为主(如员工数量或企业规模),不应有排他性的指标,且应在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中明确、完整地予以公布,确保可追溯、可核查;(3)如果适用上述原则,某种补贴形似非专向,但仍有理由质疑是否存在专向,则应考量其他因素,包括:补贴是否给予一定数量的特定企业,是否向特定企业倾斜,补贴规定的实际操作是否存在倾向性,同时综合考量经济活动的多样性以及补贴计划的持续时间。《SCM协议》同时规定:在成员国境内,针对特定地区范围内特定企业的补贴具备专向性;通过法定程序设定或调整普遍适用的税率的政府行为,并不属于专向性补贴类别。
在此基础上,各类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在不同框架下强化对补贴的认定与监管,包括:欧盟《外国补贴条例》将补贴监管范围从货物贸易扩大至包含跨境投资、并购和参与公共采购等商业活动,并建立单边审查机制;《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与《美墨加自贸协议》(USMCA)将在更严格的承诺、边境后规则、对数字/绿色技术创新的支持方面简化专向性认定,并强化监管力度。
竞争中性原则
在公平贸易价值驱动下,竞争中性成为约束政府补贴、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的重要原则。该原则要求政府在制定经济政策和补贴措施时,不得给予国有企业或政府特定企业非市场化支持和优势,应确保所有市场主体,无论其所有制形式如何,都能在公平的竞争环境下平等运营。
竞争中性原则在补贴规范中的核心要求包括,公平市场准入、非歧视性待遇和透明监管。例如,CPTPP明确规定,国有企业在商业运营中不得享受政府给予的非市场化支持,如低息贷款、政府担保、税收减免或低价获取关键资源;同时,政府在制定补贴政策时,不能仅针对特定国有企业或行业,而应确保所有市场主体都能平等获得支持。USMCA进一步强化了竞争中性的实施,例如对汽车产业的补贴进行了严格限制,要求补贴不能成为歧视性政策,确保由市场决定企业的竞争力。
非歧视性原则
在国际经贸规则日益强调公平贸易的背景下,非歧视性原则成为规范补贴的重要基石,旨在确保各国企业在全球市场中享有平等的竞争环境。非歧视性原则主要体现在“最惠国待遇”(MFN)和“国民待遇”(NT)两大核心规则上,即成员国不得给予某一贸易伙伴比其他国家更优惠的待遇,也不得对外资企业或进口产品施加不公平限制。该原则对政府补贴的实施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旨在防止补贴成为变相的贸易壁垒或歧视性政策工具。例如,CPTPP和USMCA等高标准贸易协定明确规定,成员国不能向本国企业提供专属补贴,除非符合透明、可追溯并且不损害国际竞争环境的标准。若一国的补贴仅针对本国企业,而未对外资企业提供同等待遇,则可能构成违反国民待遇原则的行为。此外,在最惠国待遇原则下,一国若对某一贸易伙伴提供特殊补贴政策,也必须向其他成员国提供相同的待遇,以防止差别性贸易歧视。
市场透明原则
这一原则的核心目标是确保所有贸易参与方能够在公平、透明的市场环境下竞争,防止政府通过不透明的补贴政策影响国际贸易秩序。
市场透明原则日益成为防止不公平竞争和补贴滥用的重要规范,其要求各国政府在提供补贴时必须公开相关信息,确保国际贸易体系的公平性和可预测性。市场透明原则在补贴规范中的核心要求包括:信息披露、定期通报和可核查性。过去,许多国家的补贴政策并不透明,尤其是在国有企业、高科技行业和农业等领域,政府往往通过隐性财政支持或间接补贴,影响了市场竞争的公平性。例如,一些政府可能以“产业发展基金”或“特殊经济区激励计划”的形式向特定行业提供资金支持,而不公开这些补贴具体受益对象和金额的信息。这种缺乏透明度的补贴使得贸易伙伴难以判断其影响,导致跨国企业面临竞争劣势。为了改善这一状况,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强化了有关补贴信息的披露要求,例如,《SCM协议》要求各成员国向WTO通报所有具有“专向性”的补贴,避免通过隐性补贴影响国际市场公平竞争;CPTPP明确规定,各成员国必须定期向其他成员报告本国的补贴政策,包括补贴的类型、金额、受益企业以及适用条件;欧盟的贸易政策要求所有成员国在向企业提供补贴前,需向欧盟委员会申报,并接受公开审核。
在涉及国有企业补贴方面,市场透明原则强调防止“隐形补贴”的关键性,包括通过政府资金注入、低息贷款、税收减免或资源低价等方式获得政府补贴。若这些补贴未能正式披露,则构成不公平竞争的要件。为此,CPTPP明确要求成员国必须提供国有企业的财务信息,并确保其运营符合市场原则。此外,欧盟《外国补贴条例》中设立了针对外资企业的透明度审查机制,外国企业若接受政府的补贴,必须在收购欧盟企业或竞标欧盟项目时公开披露其资金来源,否则会面临市场准入限制或惩罚措施。
可持续发展原则
可持续发展原则要求补贴政策必须符合环保、社会责任和长期经济稳定的目标,避免对生态环境和社会公平造成负面影响。随着全球环境问题的加剧,许多国家开始关注补贴对气候变化、资源消耗和社会福祉产生的影响。例如,长期以来,传统的化石燃料补贴被认为是造成碳排放增加的主要原因,而这种补贴往往导致市场减少对可再生能源的投资。因此,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逐步加强对导致环境破坏的补贴限制,如CPTPP鼓励成员国减少对高碳产业的财政支持,但允许符合环保目标的补贴,如可再生能源项目补贴和低碳技术研发激励。欧盟的“绿色新政”也明确提出,产业补贴必须符合碳中和目标,否则将面临贸易限制或关税壁垒。这一原则不仅适用于环境领域,也涉及社会责任,如促进公平就业、保障劳动权益等。例如,USMCA规定,如果某成员国企业因劳工权益不足导致低生产成本,该企业可能会面临惩罚性关税。总体而言,可持续发展原则旨在确保补贴政策不仅服务于短期经济利益,同时也促进全球经济、社会和环境的长期平衡发展。
WTO关于补贴的制度规范
WTO对补贴的认定规范和反制措施
WTO对补贴的认定与规范主要体现在《SCM协议》《农业协定》和《渔业补贴协定》中。《SCM协议》将补贴划分为禁止性补贴(Prohibited Subsidies)、可诉补贴(Actionable Subsidies)和非可诉补贴(Non-Actionable Subsidies,现已废除)三大类,并进行分类管理。
(1)禁止性补贴:主要包括出口补贴和进口替代补贴,这种补贴会对外国产品造成歧视,属于贸易保护主义措施,被WTO严格禁止。
(2)可诉补贴:指虽未被明令禁止,但可能对贸易伙伴造成不利影响的补贴,需通过争端解决机制处理。主要包括:仅针对某个企业、行业或地区的特定性补贴;
对其他国家造成不利影响的补贴,包括:对进口国产品造成损害和对他国企业造成损害,对他国出口造成影响。如果一国认为他国的补贴造成了贸易损害,可以向WTO提出申诉,并要求对方取消补贴,否则可采取反补贴措施,如加征反补贴税。
(3)不可诉补贴: WTO曾短暂允许某些对经济发展和技术创新有利的补贴,如对科研、环境保护或经济落后地区的补贴,但该类别已于1999年底被废除,原属于该类别的补贴(如研发支持)被归入可诉补贴,需接受反补贴调查或WTO争端解决机制约束。
在反补贴措施方面,WTO规定,若一国认定另一国的补贴对本国产业造成损害,可以采取反补贴措施。通过启动调查程序,在受影响国家可展开调查,确定补贴是否造成损害。若调查结果证明补贴对国内企业构成实质性损害,进口国可对相关产品征收反补贴税,以抵消补贴带来的价格优势。受影响国家可向WTO争端解决机构(DSB)提起诉讼,要求违规国家取消补贴或赔偿损失,并通过磋商、专家组审理、上诉机制、执行与报复程序予以解决。
近年来,WTO争端解决机制面临诸多挑战,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如CPTPP、USMCA、欧盟贸易规则)正在进一步加强补贴管理,推动国际贸易规则从自由贸易向公平竞争的方向发展。
WTO《农业协定》(Agreement on Agriculture)
《农业协定》对农业补贴进行了详细规定,旨在促进公平竞争,同时允许发展中国家在一定程度上以补贴的形式保护本国农业。该协议将农业补贴分为黄箱(Amber Box)、蓝箱(Blue Box)和绿箱(Green Box)三类,并设定了补贴削减义务,以确保农业贸易更加公平透明。
(1)黄箱补贴(Amber Box):需削减的贸易扭曲性补贴。指对农业生产和贸易具有显著扭曲作用的补贴,例如政府对特定作物或畜牧业提供直接财政支持,导致农产品价格偏离市场均衡水平,影响国际贸易。主要形式包括价格支持、生产者直接补贴以及过度的输入补贴。针对黄箱补贴,《农业协定》制定了针对发达国家、最不发达国家在不同发展阶段的经济体差异化的削减义务。
WTO设定了最低门槛(de minimis rule),如果某国的黄箱补贴总额低于农业产值的5%(发达国家)或10%(发展中国家),则该补贴不适用削减限制。
(2)蓝箱补贴(Blue Box):可豁免削减的生产限制性补贴。指对农业生产者提供的补贴,但前提是受补贴的农业生产必须受到限制,例如政府为农民退耕或减产提供补偿,以减少市场扭曲。主要形式包括生产者补贴与特定生产限制相结合,例如欧盟的农业政策要求农民减少耕地面积以获得补贴。
由于这类补贴被认为不会造成严重的市场扭曲,因此WTO成员方不需要削减蓝箱补贴。例如,欧盟和美国都曾利用蓝箱补贴调整农业结构,同时避免削减补贴的义务。
(3)绿箱补贴(Green Box):不受限制的非贸易扭曲性补贴。指不会直接影响生产和贸易的农业支持措施,主要形式包括科研与推广、基础设施建设、环境保护以及直接收入补贴(如提高社会保障,但不得与生产挂钩)。WTO不限制其使用,各成员国可以自由实施。例如,美国《农业法案》中包含大量绿箱补贴,以支持农业研究和农村发展。
针对农业相关的出口补贴,《农业协定》并不完全禁止,但对发达和发展中成员国作出差异化的削减要求,以防止其通过政府资助降低出口农产品价格,削弱公平的国际竞争。2015年内罗毕部长会议决定彻底取消农业出口补贴,要求发达国家立即取消,发展中国家最迟在2023年取消。
WTO《农业协定》对发展中国家给予一定的灵活性,允许其在粮食安全、农村发展和扶贫方面实施补贴。具体包括:
发展中国家可以保留较高的黄箱补贴门槛(10%),而发达国家仅为5%;
允许发展中国家对小农、贫困农民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提供更多补贴,不受严格限制;
对“公共储粮计划”(Public Stockholding for Food Security Purposes)给予更大政策空间,允许政府收购农产品维持粮食安全(如印度的粮食储备计划)。
WTO《渔业补贴协定》(Agreement on Fisheries Subsidies)
2022年6月,WTO《渔业补贴协定》达成,该协定是WTO继《农业协定》之后,首个专门针对可持续发展和环境保护的贸易协议,补充了《SCM协议》对渔业补贴的监管。其核心目标包括:(1)禁止对IUU捕捞提供补贴。防止非法(Illegal)、未报告(Unreported)和不受监管(Unregulated)的非法捕捞(IUU)。这是全球渔业资源枯竭的主要原因之一。WTO《渔业补贴协定》规定,任何成员国不得对被认定为此种捕捞的渔船或渔业运营商提供补贴,一旦某国政府确认本国渔业企业涉及此种捕捞,该企业不得再获得政府补贴,以遏制全球渔业资源枯竭。(2)禁止对过度开发或枯竭渔业资源的捕捞提供补贴。减少对过度捕捞和导致渔业资源枯竭的财政支持,保护海洋生态系统。(3)禁止对公海上的无管辖权捕捞活动提供补贴。WTO成员方不得对在公海上未经国际渔业管理组织监管的渔业活动提供补贴,目的是防止成员国企业在无管辖海域实施竞争性过度捕捞,确保国际合作监管渔业资源。限制某些特定形式的政府补贴,确保渔业的公平竞争。(4)补贴透明度要求。为了加强监管,《渔业补贴协定》要求WTO成员方每两年向WTO通报渔业补贴的详细信息,包括补贴种类、规模、政策目标等,提高渔业补贴的透明度,加强国际监督和信息共享。
尽管WTO《渔业补贴协定》已经达成并生效,但仍有部分关键问题悬而未决,包括对燃油补贴的监管、对发展中国家的特殊与差别待遇、“可持续捕捞”的界定。相较之下,CPTPP对渔业补贴的监管更严格,尤其是在透明度要求和争端解决机制方面更加高效。
《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
在继承《SCM协议》等经贸规则核心原则的基础上,CPTPP构建了覆盖更广、约束更严格的补贴监管体系,在补贴覆盖范围以及认定门槛方面进行了规则效力的强化(表1),特别是在国有企业补贴、产业补贴、渔业补贴和透明度等方面制定了更高的标准。并针对出口补贴、进口替代补贴和某些产业补贴设立了更严格的约束。
表1 CPTPP与《SCM协议》补贴规范的主要异同
维度 | 《SCM协议》 | CPTPP |
覆盖范围 | 仅限货物贸易(制造业与部分农业) | 货物、服务、跨境投资全覆盖 |
禁止性补贴 | 限于出口补贴和进口替代补贴 | 进一步扩展到部分服务业补贴 |
认定门槛 | 需证明“专向性”和“利益” | 直接以“政府控制”为认定标准 |
国有企业补贴与约束 | 无特别规定,相关约束仅限贸易相关补贴 | 要求国有企业以市场化商业原则运营,政府不得提供不公平支持,全面约束国有企业商业行为 |
补贴透明度 | 需通报补贴,但执行力较弱 | 要求政府定期披露补贴信息,并接受其他成员国的质询 |
单边审查权 | 依赖多边争端解决机制 | 允许东道国直接采取反制措施 |
农业补贴 | 允许部分农业补贴(黄箱、蓝箱、绿箱) | 进一步限制贸易扭曲性农业补贴 |
出口补贴 | 不完全禁止农业出口补贴(2023年前) | 全面禁止出口补贴 |
进口替代补贴 | 明确禁止,但监管效力较弱 | 明确禁止 |
渔业补贴 | 仅限IUU非法渔业捕捞 | 更严格,涵盖过度捕捞、燃油补贴等 |
反补贴措施 | 需经过较长调查程序 | 可更快启动反补贴调查,加速贸易救济 |
争端解决机制 | WTO争端解决机制(DSU)程序较慢 | 设立快速仲裁和反制机制,争端解决机制更高效,更快达成裁决 |
数据来源:根据公开资料整理
(1)国有企业补贴
CPTPP比WTO更加严格地规范国有企业(包括国家企业,即受国家控制且不主要从事商业活动的企业)的补贴,防止政府通过对其提供非市场化的“非商业援助”(Non-Commercial Assistance)来影响公平竞争。例如,CPTPP和USMCA规范下,加拿大对航空、能源等领域的国企补贴受到了严格监管,政府不得以财政手段维持低效国企的竞争力。主要规定包括:
n禁止政府向国有企业提供财政支持,如政府贷款、担保、税收优惠等,除非该支持符合商业原则。
n国有企业必须以商业考虑为主导,其经营行为不得因政府补贴而损害公平竞争。
n对国有企业的补贴,透明度要求更高,成员国必须定期向其他CPTPP成员报告国企补贴信息,避免隐性支持。
CPTPP针对国有企业的条款,简化了《SCM协定》对补贴专向性认定的复杂性,以对补贴授予主体的认定取代利益授予过程和结果的判断,规避“公共机构”的争议,达到快速反应的效果。
(2)产业补贴与竞争政策
CPTPP限制了可能影响国际市场竞争的产业补贴,这些规则比WTO更严格,特别是在补贴导致市场扭曲的情况下,CPTPP允许更快速的争端解决程序。主要包括:
n禁止出口补贴:成员国不得向企业提供财政支持,鼓励其增加出口,否则将被视为扭曲正当竞争。
n限制进口替代补贴:政府不得向国内企业提供补贴,以取代进口产品。
n防止补贴对国际竞争造成损害:若某一成员国的补贴损害其他成员国企业的竞争力,受影响国家可提出磋商,甚至采取补救措施。
(3)渔业补贴
CPTPP对渔业补贴做出了明确限制,以防止过度捕捞和非法、未报告、不受监管(IUU)的渔业活动。这比WTO的《渔业补贴协定》更加严格,特别是在环保和可持续发展方面提出了更高要求。例如,日本和加拿大在CPTPP框架下承诺减少对远洋捕捞的补贴,以保护海洋资源。主要规定包括:
n禁止对非法、未报告和不受监管(IUU)捕捞活动提供补贴。
n禁止对濒危渔业资源提供补贴,以防止过度捕捞。
n限制燃油补贴:某些类型的燃油补贴可能被视为扭曲竞争,成员国需逐步减少。
(4)透明度要求
CPTPP在补贴透明度方面做出了严格规定,要求各国定期披露补贴信息,以提高贸易规则的透明度,相比之下,WTO的补贴透明度要求较弱,部分国家未能及时报告补贴信息,CPTPP则通过定期审查确保各国遵守义务,主要包括:
n每两年向CPTPP成员通报补贴情况,特别是国有企业的补贴数
据。
n任何成员国可以要求另一国提供补贴详情,若不符合规定,可能会面临贸易争端。
n补贴信息需向公众开放,确保市场主体可以获取相关信息,以作出公平的商业决策。
(5)CPTPP补贴争端解决机制
CPTPP允许成员国对不公平补贴行为提起贸易争端,设立了比WTO更快的争端解决程序,补贴争端解决机制更加高效,避免了WTO争端解决机制可能出现的长期拖延问题,主要机制包括:
n快速磋商机制:若某国认为他国的补贴政策影响市场公平竞争,可立即要求磋商。
n更快的仲裁程序:CPTPP成员国可以采取仲裁程序,强制违规国家调整补贴政策。
n反制措施:若成员国未能纠正违规补贴,受影响国可采取补偿性关税等反制措施。
总体来看,自由贸易仍是全球经济的重要基础,但公平贸易正成为未来国际贸易规则的大势所趋。(1)监管范围扩大。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如CPTPP)将补贴监管范围从传统贸易规则(如WTO)对制造业的关注扩展到服务业、数字经济以及绿色产业等领域,并对国有企业的补贴强化监管;(2)高透明度。在提高透明度与信息披露要求方面,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要求各国定期披露补贴信息,从“事后补救”到“事前预防”,防止隐性补贴和不公平竞争;(3)绿色补贴主导。从贸易保护到对可持续发展的重视,鼓励绿色补贴,限制高碳排放产业的补贴,推动补贴政策向绿色经济倾斜;(4)强化区域监管协同:在争端解决机制方面,从单边贸易制裁到区域化协调,补贴争端的处理更快、更严格,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的成员国可以迅速采取反补贴措施。
应当看到,面对国内外经济复苏压力以及纷繁复杂的国际环境,对标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我国在补贴规划、实施和监管方面仍存在较大差距。然而,顺应国际贸易新格局,是我国推进高水平制度型开放的题中之义,也是我国作为世界经济和全球价值链中举足轻重的大国进一步融入和夯实经济全球化进程的重要举措。
(编辑 季节)
欧盟与南方共同市场历经20多年的贸易谈判后,最终在2024年12月达成协定。我国是南方共同市场的主要工业品供应国和主要大宗商品购买国,而欧盟-南共市自贸协定加强了欧盟在拉美地区的存在感。因此,进一步深化与南方共同市场的经贸关系,有必要对欧盟-南方共同市场自贸协定相关内容及其对南方共同市场可持续发展构成的消极影响,包括加深贸易结构失衡、增加对原材料出口的依赖、服务贸易逆差扩大和资本流出风险增加进行分析,梳理风险因素,为我国有针对性地深化与南方共同市场的经贸关系提供依据。
欧盟-南方共同市场自贸协定的谈判背景
南方共同市场成立的影响
1991年3月,巴西、阿根廷、巴拉圭和乌拉圭4国总统在巴拉圭首都亚松森签署《亚松森条约》,宣布建立南方共同市场(简称“南共市”),成立的宗旨是促进自由贸易以及资本、劳动和商品的自由流通,通过有效利用资源、协调宏观经济政策、加强经济互补,推动拉美地区经济一体化进程。1995年1月1日,南共市正式运行。目前正式成员国(缔约国)为巴西、阿根廷、乌拉圭和巴拉圭。联系国为智利、秘鲁、哥伦比亚、厄瓜多尔、苏里南、圭亚那、玻利维亚。官方语言为西班牙语、葡萄牙语和瓜拉尼语(系南美洲原住民的瓜拉尼人的语言,主要分布于巴拉圭)。委内瑞拉在2012年正式成为成员国,但4个创始国在2017年以“委内瑞拉未按期履行南共市有关贸易、司法和人权方面的协定”为由,根据《乌斯怀亚议定书》中有关成员国和联系国民主承诺的条款,决定中止其成员国资格。
南共市人口数量近3亿,国内生产总值近5.2万亿美元,约占拉美地区国内生产总值80%。4个创始国人口超过2.5亿,国内生产总值超过2万亿美元,约占拉美地区国内生产总值的40%,其中巴西和阿根廷作为G20成员,在国际政治格局中发挥着重要影响力。
表1 南共市成员国概况
国家 | 人口(亿) | 国土面积(万平方公里) | GDP(亿美元) | GDP全球占比(%) | |
巴西 | 2.15 | 851 | 19200 | 1.89 | |
阿根廷 | 0.4623 | 278 | 6327 | 0.62 | |
乌拉圭 | 0.0342 | 17.6 | 712 | 0.07 | |
巴拉圭 | 0.0678 | 40.6 | 417 | 0.04 |
资料来源:世界银行数据库
欧盟与南共市的博弈
欧盟与南共市分属世界第二大和第八大经济体,欧盟-南共市自贸协定(简称“协定”)将整合全球约25%的GDP、8亿人口和超过1000亿美元的商品和服务贸易额,两者合作或将成为世界上最大的自由贸易区,对全球经济发展也具有重大意义,但协定的谈判也经历数次波折。
首先,双方对区域一体化有实际的需求,但难以平衡具体利益分配。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区域经济一体化在全球范围内广泛深层次发展,自贸协定成为加强双边关系的关键补充。早在1995年,欧盟和南共市就签署区域合作协议,决定于2005年建成当时全球最大自贸区,然而谈判进程并不顺利。自1999年起,双方围绕自由贸易区谈判的原则、方式、关税及非关税问题和敏感商品等议题启动磋商。2004年因在农产品和工业产品市场准入问题上分歧严重,双方中止谈判。欧盟和南共市于2010年宣布重启自贸协定谈判,但进展缓慢。2016年,双方正式互换减免关税商品清单。2019年完成谈判后,协定文本进入最终审议阶段,但谈判代表在重要细节上仍存分歧,协定尚未正式签署。2023年3月,欧盟提出附加条件,要求南共市承诺减少森林砍伐,出口产品须符合欧盟环保要求,否则欧盟将不会批准协定,并有权发起制裁。南共市拒绝了这一带有明显保护主义性质的条款,协定谈判再度搁浅。虽然欧盟委员会主席冯德莱恩2024年12月6日在乌拉圭首都蒙得维的亚宣布,欧盟与南方共同市场达成已谈判20多年的贸易协定,但协议仍需经过漫长的法律流程审批。
其次,地缘政治格局使欧南双边关系的发展更加复杂。进入21世纪以来,全球地缘政治格局加速演变,“全球南方”国家崛起,战略价值持续显现,南共市也成为地缘政治和地缘经济竞争的重要分赛场。与此同时,全球经济分工协作体系呈现方向性改变,产业链布局趋于区域化重构,加之乌克兰危机和“北溪”管道爆炸等事件凸显了欧盟产业链对外依赖的单一性,在“去风险”路线下,欧盟亟须强化产业链和供应链的韧性。南共市丰富的农林能矿资源是欧盟缓解能源危机、推动能源转型的必需品。另外,南共市作为全球第四大区域经济组织和南美最大的区域一体化组织,参与全球和地区治理的活跃程度日益增加,对自己在地缘政治中的角色和利益诉求认知愈加清晰,因此与欧盟的对话中也表现得更加自信和主动。欧盟与南共市的制度合作是欧盟主导下的南北型的地区间主义,协定中的一些条款未充分顾及南共市产业升级、对外贸易等方面的长远利益。
南共市经济结构的薄弱环节
作为南共市经济体量最大的两个成员国,巴西和阿根廷在南共市占据举足轻重的地位,下面将主要以这两国为研究对象展开分析。
过早去工业化
过早去工业化指一些发展中国家在工业化进程尚未完成的情况下,制造业份额就开始持续下降,可能导致经济增长放缓、就业机会减少。与发达国家经历的去工业化不同,发达经济体去工业化进程表现为经济结构优化调整,制造业专注于高附加值生产,服务业吸收大量就业人口,经济保持增长动能,根本原因在于社会生产率的提高。过去50余年,巴西和阿根廷制造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呈现下降趋势,目前为10%和15%,而两国的非正规就业人口比例高达37%和50.4%,主要分布在农业和服务业低附加值门类中,导致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的动力不足,限制了其在全球价值链中的上升空间。
贸易结构失衡
过早去工业化导致南共市在全球分工中更多地被定位在低附加值的初级产品生产上,而高附加值、高技术的制成品更多地依赖进口。从全球范围看,2012—2022年,巴西制成品出口额占比从59%降至27.3%,原材料出口额占比从65.6%升至72.7%;阿根廷制成品出口额占比从32%降至16.3%,原材料出口额占比从67.9%升至83.7%。从对欧盟的贸易关系看,巴西2022年对欧盟出口的原材料额占自巴西出口欧盟商品总额的近80%,自欧盟进口的制成品占巴西进口欧盟商品总额的83.3%;阿根廷2022年出口欧盟的原材料占出口欧盟商品总额的74.7%,进口欧盟的制成品占进口欧盟商品总额的80.2%(表2,表3)。
表2 欧盟对阿根廷贸易额占比情况(2022年)
前五大进口产品 | 占自阿进口总额比例 | 阿前五大出口产品 | 占对阿出口总额比重 |
食品、饮料、烟草 | 40% | 机械及设备 | 26.4% |
化工产品 | 20.5% | 化工产品 | 25.8% |
动物及其制品 | 13.2% | 矿产品 | 13.7% |
蔬菜 | 12.9% | 交通设备 | 7.8% |
矿产品 | 4.8% | 塑料、橡胶及其制品 | 5.3% |
表3 欧盟自巴进口、向巴出口前五大商品及占比(2022年)
前五大进口产品 | 占自巴进口总额比例 | 前五大出口产品 | 占对巴出口总额比重 |
矿产品 | 30.4% | 化工产品 | 27.4% |
蔬菜 | 23.6% | 机械机器设备 | 25.1% |
食品、饮料、烟草 | 13.7% | 交通设备 | 11.8% |
木材、纸板 | 6.7% | 贱金属及其制品 | 6.3% |
贱金属及其制品 | 6.2% | 塑料、橡胶及其制品 | 5.9% |
数据来源:欧盟统计局
协定对南共市可持续发展带来挑战
产业升级难度增加
首先,协定或将加深南共市贸易结构失衡。欧盟推动进口关税减免的核心领域是汽车制造、机械制造、化工和医药,以及纺织品。南共市迫切希望欧盟削减农产品的进口关税,欧盟也承诺将给予南共市国家的牛肉、鸡肉以及生物乙醇更优惠的进口配额。根据协议,南共市将在协议生效后的10年时间里,对91%的欧盟进口商品免除关税。欧盟对92%的南共市进口商品免除关税。工业品方面,欧盟对100%的南共市进口产品免除关税(包括汽车及其零部件、机械、化工品和药品),南共市对90%的欧盟进口商品免除关税。农产品方面,欧盟对82%的南共市进口产品免除关税,南共市对95%的欧盟进口产品免除关税。
其次,协议执行后,欧盟获益程度将远超南共市。根据测算,截至2032年,欧盟对南共市的商品出口额将增加72.7%,而南共市对欧出口额仅增长13.1%。农产品和食品方面,欧盟对南共市出口额增加35.1%,南共市对欧出口增长22.8%。工业品将尤其加剧双边经贸关系的不平等性,届时欧盟对南共市工业品出口将增加74.3%,而南共市对欧出口仅增长7.9%。在化工、冶金、汽车及零部件、机械、电子设备等方面,欧盟出口增幅均远超南共市。南共市本土制造业将面临巨大的外部竞争压力,对欧盟输出工业品难度大大增加,产业升级困难的问题加剧(图1、2)。
图1 欧盟-南共市进出口额增幅预测(%)
图2 欧盟-南共市部分产品进出口额增幅预测(%)
数据来源:LSE Consulting,https://www.lse.ac.uk/business/consulting/reports/sia-in-support-of-the-association-agreement-negotiations-between-the-eu-and-mercosur
对原材料出口的依赖加剧
首先,南共市对关键原材料不能征收出口税。出口税是很多国家政府或国有企业保障资源供应安全的政策工具,但双方协议中关于商品贸易章节的第八款要求,协议生效后的第三年双方不得对出口商品施加出口税。南共市仅有权在条款的附件部分增写豁免清单,目前只有阿根廷和乌拉圭完成了增写,但只能对一少部分产品征收出口税:阿根廷增写的部分包括大豆、生物柴油和皮制品,乌拉圭仅增写了皮制品。阿根廷政府还承诺,将削减大豆以及生物柴油的出口税,但金、银、铜和锂等一级原材料并不在豁免清单内。此外,废电池或废电池板等二级原材料的出口也不在豁免清单之列,从这些材料中可提炼出金、银、铜、钯、钴、镍和锰等金属。欧洲在这方面技术优势明显,能够持续推动研发能力,但南共市则相对缺乏从废旧电池中提炼金属的政策支持和技术条件。
其次,协定不能充分化解资源矛盾。协定倾向保障欧盟的原材料供应,这不仅无益于南共市摆脱对原材料出口的依赖,更限制了其原材料政策的独立自主性。在能源转型和工业去碳化的背景下,南共市对原材料需求上升,本土企业和外企的资源矛盾将加深,但协定中对彻底解决这一矛盾的立场并不坚定,例如协定仅规定,外企企业开采时可与当地社区协商并允许其参与,而对比依照联合国的规定可以发现,在开采森林时,联合国不仅要求本地居民享有事先知情权,还赋予其决定用途的权力。
服务贸易逆差扩大
欧盟作为世界最大的服务贸易经济体,在金融、研发、设计和咨询等高附加值领域的比较优势明显。欧盟的服务贸易结构呈现多元化,成员国之间不同的优势领域形成较强的互补性。而南共市服务产品主要集中在运输、旅游和文化服务等,附加值较低,且服务贸易普遍结构单一。欧盟对南共市的服务贸易出口始终保持顺差,总体呈现增长趋势(图3)。
数字产品贸易是服务贸易的一个重要部分,随着物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3D打印等新兴电子技术发展,越来越多的数字产品通过电子传输交易,全球数字交付的服务贸易出口规模从2005年的1.2万亿美元增长到2020年的3.1万亿美元,远超同期商品和服务贸易的增长速度。这意味着数字产品税成为潜在巨大财政来源,但WTO只有一项对电子传输暂时性免征关税的规定,经过多次延长后,于2024年3月31日起恢复征税(WTO,2022)。而协定要求与WTO相反,协定关于服务贸易第四十四条规定,禁止对“电子传输”(electronic transmission)征税,即禁止对通过互联网进行的跨境传输数据进行征税。基于此规定,南共市国家除了无法增加税收外,还面临着欧盟先进数字产品冲击本土市场的风险,为欧盟服务贸易商进一步向南共市的市场渗透创造了便利,削弱了南共市服务贸易企业的国际竞争力,南共市对欧盟服务贸易的逆差将继续扩大。
图3 欧盟对南共市服务贸易增长额(亿欧元)
资料来源:欧洲统计局, https://ec.europa.eu/eurostat/web/main/data/database。
资本流出险增加
首先,南共市国家税基长期遭侵蚀。南共市是欧盟国际直接投资(FDI)最大的目标市场。2021年欧盟对南共市直接投资约3400亿欧元,其中对巴西投资约2620亿欧元,占巴西接收FDI的三分之二。值得注意的是,两个避税大国——荷兰和卢森堡是对巴西投资最大的欧盟国家。荷兰和卢森堡作为离岸金融中心,为控股公司和基金公司提供了税收监管优势,吸引了诸多高税收跨国公司转移利润。高税国公司在荷兰或卢森堡设立空壳公司(特殊目的实体),将空壳公司包装成具有“商业实质”法律实体,并雇佣少数人进行特殊业务活动,如股权投资、资金融通等,再将其主营业务积累的利润转移到空壳公司,实现避税的目的,因此很多对巴西投资行使最终控制权的公司并不一定是荷兰或卢森堡籍公司,他们只是在那里设立了空壳公司,以节省税收、费用和其他成本,否则这些成本将在他们的生产地点产生。这种投资模式不仅加剧了南共市国家的税基侵蚀,还使得欧盟跨国公司在区域内获得不公平的税务优势。2004年至2013年,南共市国家因避税造成的年均损失达325亿美元,其中巴西年均损失218亿美元,阿根廷年均损失62亿美元,这些损失的税收绝大多数流向了荷兰和卢森堡的空壳公司。
其次,协定并未纳入遏制欧盟跨国企业侵蚀税基行为。欧盟在多个自贸协定中针对金融服务提出了一系列措施,包括国别报告(Country-by-Country Reporting)、监测企业履行申报营业额、利润和所缴税款信息等义务的监管机制等,遏制跨国企业规避全球纳税义务、侵蚀各国税基的行为[],但这些建议不仅未被纳入欧盟与南共市的自贸协定中,反而要求进一步加强投资和服务贸易自由化,取消国家合理的监管机制。协定经常性支付和资本转移的有关章节第一条要求,全面保障用于FDI的资本能够“自由流动”,包括召回已解散投资的本金和期间产生的利润,只有在极个别收支遭到严重威胁的情况下,才会限制资金转移。
深化我国与南共市贸易关系的启示
我国是南方共同市场的主要工业品供应国和主要大宗商品购买国,欧盟-南共市自贸协定加强了欧盟在拉美地区的存在感,我国有必要进一步深化与南方共同市场的经贸关系。欧盟-南共市自贸协定对后者在产业升级、原材料出口、服务贸易、资本等方面带来多重风险,为此,我国应基于南共市所面临的潜在风险点,有针对性地深化开拓与南方共同市场的经贸关系。
一是重视南共市的产业升级需求。我国可以与南共市国家在技术转让、制造业产能合作方面展开更深入的合作,帮助其在机械、电子、化工等高技术产业链上提升自主能力。通过技术共享和产业链协同,减少对原材料出口的依赖,促进其本地制造业的发展。
二是扩大农产品和高附加值产品的贸易合作。我国可以通过进一步开放市场、增加农产品进口配额来加深经贸联系。针对南共市希望扩大对外农产品出口的需求,我国可帮助南共市国家发展深加工技术,提高其农产品附加值,从而减少对欧盟市场的依赖。
三是深化数字经济和服务贸易合作。鉴于欧盟在服务贸易上对南共市的竞争压力,我国可以通过在数字经济、云计算、大数据等领域的合作来帮助南共市国家提高服务贸易的多样化和竞争力。例如我国可以输出成熟的数字技术和解决方案,协助其提升数字化水平。
四是加强在原材料开发与可再生能源领域的合作。协定中提到南共市对原材料出口的依赖和环保争议,我国可以在新能源和环保技术方面与其开展合作,尤其是在废旧电池回收、稀有金属提炼等方面提供技术支持,以促进南共市国家的绿色转型。 (编辑 杨利红)
青少年时代在中国度过
德地立人的童年、少年,甚至一部分的青年时期,都是在中国度过的。1964年5月,德地立人跟随家人从东京移居北京,那一年,他才11岁。由于之前在日本并没有学习过中文,他在北京“复读”了一年小学五年级——说到这个细节,他用了地道的北京俚语:“蹲班”。
1973年3月8日,周恩来总理在人民大会堂宴请在华工作的外国专家,德地立人陪同父母一起前往。周总理挨桌和来宾们逐一碰杯,当走到“小孩那一桌”时,德地立人“临时起意”向周总理询问:像他这样的外国子弟,是否也能在中国上大学?周总理当即就给予了肯定回答。
很快,德地立人便获得了进入北京大学中文系学习的机会,并最终在中国完成了他的大学学业。如今,已年过70岁的德地立人对记者说,读书的时候,他还曾提出过想去上山下乡,到农村“插队”,“那会儿就特别想去陕西农村,因为想了解中国,就必须先了解中国的农村和农民。”不过,这一想法最终并未能如愿。
1978年,刚过25岁生日的德地立人独自离开了北京,从深圳途经香港,返回日本。在日本工作数年之后,他赴美国斯坦福大学继续深造,其间师从日本学者“比较制度经济学大师”青木昌彦,之后,回到日本,在大和证券工作了22年。
回顾这段经历,德地立人说:“如果当时没有上北大那档子事的话,自然后来也不会有动力和机会去美国继续念书。”
德地立人为中国国内经济圈熟知的身份是,他曾于2002年至2015年间,历任中信证券副总经理、董事总经理(执行委员)、投资银行委员会主席、中信证券国际董事长等职。他是国内券商行业中第一位外籍高管。在任期间,他主要负责对五大银行、大型国有企业以及多家民营企业的改组上市、发行债券、国内外并购等工作。2013年至2018年,他任国家外国专家局咨询委员会外国建言专家顾问,并在2009年获得中国政府颁发的“友谊奖”。
独特的人生经历,让德地立人对日本经济有独到的研究,同时对中国经济发展有着深刻的认识。他成为中国人眼中的“日本通”,以及日本人眼中的“中国通”。
所谓“失去的二十年”是经济结构转型期
在20世纪50年代末期至60年代,日本经济迎来了高速成长期,年增长率达到了两位数。进入70年代后,两次“石油危机”成为日本经济发展重要的转折点,使得该国的经济增速放缓至约5%。尽管如此,日本经济在20世纪80年代初期仍然保持强劲势头,对外出口尤其是对美国市场的出口量尤为显著。
德地立人回到日本时,正值日本经济的“好时代”。“其实在20世纪80年代,当日本企业在全球范围内迅速扩张时,同样也面临来自美国的压力,美日之间也存在贸易摩擦,以及汇率问题。”德地立人说,1985年的“广场协议”给日本经济带来了深远影响,“日本政府怕日元升值导致日本产品在美国市场上失去价格优势,采取了提高以国内需求来吸收产能过剩的政策。日本央行配合政府,采取了宽松货币政策以刺激经济,但此举却意外促成了资产泡沫的形成,特别是在房地产和股市领域。大约从1985年开始形成泡沫至1990年,之后又迅速破灭。”
“青木昌彦并不赞成将日本经济的停滞简单结论为所谓的‘失去的二十年’,而是强调这一时期实际上是日本经济结构转型的过程。”德地立人说,青木昌彦的这个观点深深贯穿于他对日本经济问题的理解,也给自己带来很大启发:“这使我认识到,面对经济挑战时,不能仅仅关注表面现象,更需要从深层次的制度和结构性变化入手来寻找解决方案。因而每当讲到所谓‘失去的二十年’时,我都要带上引号。”
“在那段时间里,日本政府尝试了多种政策措施来恢复经济活力,包括大规模财政刺激计划和量化宽松政策。然而,效果并不理想。当讨论通缩时,人们问‘最怕什么’,我会说,‘伤元气,伤创新能力’。”德地立人回忆。
德地立人认为,直到前首相安倍晋三提出“安倍经济学”,通过“三支箭”(金融宽松、财政支出和结构性改革)试图重振经济,日本经济在近年已经出现了积极的变化。“例如,随着全球通胀压力的增加,日本也感受到了物价上涨的趋势,这对长期以来饱受通缩之苦的日本经济,反而起到了撬开通向‘通货微涨’大门的作用。当然,之前日本大多数企业在‘安倍经济学’政策之下逐渐恢复了元气,只差契机。”
不过,在日本处于长时间通缩的那段时间里,不少日本公司因技术创新和服务质量的提升而表现出色,例如出现了优衣库等国际知名品牌。德地立人认为,值得注意的是,日本企业在过去几十年间积累了丰富的成本控制经验和市场开拓能力,这些都为它们在全球竞争中赢得了优势,但日本面临严重的老龄化问题,使得劳动力供给逐渐减少,这对经济增长构成了新的挑战。
为了应对这一问题,日本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包括提高老年人就业率、吸引外籍人才以及推动自动化技术的应用等。德地立人认为,这些努力有助于缓解日本劳动力短缺的局面,同时也为日本经济注入新的活力。
日本经验对中国具有借鉴意义
中日两国作为东亚地区的重要经济体,在过去的几十年里经历了截然不同的经济发展路径,同时也面临着相似的挑战。德地立人称,中日两国在全球化背景下都积极参与国际贸易,但走出了不同的发展道路。“中国和日本的发展模式不同,中国自1978年开始实施改革开放政策,打开国内市场以吸引外资,引进技术和人才。在此过程中,中国不仅吸收了大量的外国直接投资(FDI),还进行了大规模的基础建设投资,促进了国内制造业和服务业的发展,使中国转型为‘世界工厂’”。
在德地立人看来,中国改革开放后的经济发展,不仅推动了全球供应链的形成,也为世界经济贡献了重要力量。但中国经济在经历长时间的持续快速增长后,目前面临着一些内部发展问题,例如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后,经济发展过于依赖房地产行业、产能过剩、消费不足等问题,也应予以重视。
“中国政府目前采取了不少积极措施加以应对,但政策一般都有滞后性,效果不会即刻显现,这需要时间。”德地立人说,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召开之后,他第一时间研读了新闻通稿,认为“中国制定的相关政策都是对路的,也看到问题的要害,但力度还可以再加大一些,为稳定经济发展,中国需要进一步重视提高国内有效需求,提高消费水平,改善供求关系”。
德地立人认为,“要做到这一点,首先要给创造就业机会较多的中小企业优惠政策,并给地方政府‘真金白银’解决眼前资金周转问题。重要的是,加快作为长期规划的城市户口问题需要加快解决,推进真正的城镇化进程,克服城乡差别,使农村人口能够更好地融入城市生活,提高劳动生产率。与此同时,要全面提高社会保障,尤其要提高再分配制度水平。这些政策的实施关键在于,坚决、持之以恒和实效性。中国总储蓄率为40%以上(日本最高时也只有28%左右),这表明中国不缺资金,只是现在的投资难以提高有效需求,资金容易流向海外。因此优化国内资本配置至关重要。”
结合日本经验,对于中国的未来经济发展路径,德地立人强调了“创新”和“技术进步”的重要性。他认为:“日本国内的经济主要是靠产业企业带动的,但目前中国企业对出口的需求比日本企业更为强烈,对世界的影响也更大。随着劳动力成本上升和环境压力增大,传统制造业的优势正在减弱,必须向高端制造业和服务型经济转型,中国企业需要加大研发投入,培养高素质人才,积极参与国际竞争。”
德地立人说,华为、宁德时代、腾讯、TikTok和希音(Shein)等中国公司,在日本受到广泛关注,既看到了这些企业在技术创新和市场拓展方面的优势,也关注到了它们在发展模式、环境保护等方面可能存在的问题,“尽管中日两国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各自面临不同的挑战,但可以通过共同努力解决现有问题。未来,随着技术革新的加速、世界局势的相对稳定,中日两国还有很多领域可展开广泛而深入的合作。”
中日合作的前景广阔
中日邦交正常化50多年以来,双边经贸合作一直保持着比较良好的发展势头,并且随着全球化进程的推进,合作领域变得更加多元化和高质量。统计数据显示,1972年以来,中日双边贸易额增长了300多倍;从2007年起,中国就一直是日本最大的贸易伙伴,日本则是中国的第二大贸易对象国,也是中国吸引外资的主要来源地;中日还在推进区域经济合作方面起了引领和带动作用。
最近一段时间以来,中日两国互动频繁。2024年11月,在亚太经合组织领导人利马会议上,双方一致同意共同努力全面推进中日战略互惠关系,致力于构建契合新时代要求的建设性、稳定的中日关系;2024年12月25日,日本外相岩屋毅受邀访华,同中国外长王毅在北京共同主持中日高级别人文交流磋商机制第二次会议。双方梳理了机制首次会议以来两国在人文领域的交流进程,围绕青少年、教育、旅游等领域的交流合作达成10项共识,包括大力推动青少年交流互访、鼓励支持两国间修学旅行、深化教育领域合作、加强互派留学生等。
德地立人认为,中日两国年轻人之间的往来对于增进相互理解和促进两国友好关系至关重要,尽管两国地理相近,但在历史上曾有过复杂的关系,现在又面临着不同的政治和社会环境,因此年轻人之间的交流显得尤为重要。
“在复杂多变的国际环境下,保持稳定的合作关系仍然是中日双方共同的目标。”德地立人认为,政府间高层对话及民间交流有助于增进互信,减少误解,确保两国能够在尊重彼此核心利益的基础上实现共赢发展。
(编辑 季节)
竞选期间,特朗普扬言要对中国所有进口商品加征60%的关税。他当选后,又威胁要对中国全部商品先征10%的关税(独立于其他关税)。目前,特朗普赢得大选即将上任。无论是在中国还是在美国,人们都非常关心,特朗普的新政府会不会立即对中国大幅加征关税?
目前,美国国内舆论有大量针对特朗普对中国大幅加征全面关税(60%)的声音,但一直以来也有很多反对声音,因为这意味着提高关税税率,并且将会带来长期的不确定性,这是对供应链的扰乱,并可能带来美国国内物价上涨。
反对声音和不同意见
下面集中分析对中国进口产品大幅加征关税的反对声音及不同意见,以及特朗普自己的考虑。
反对加征关税派
美国许多企业和机构从商业利益角度,反对美国以各种形式对中国进一步加征关税。这些企业和机构有大有小,分属不同行业,与中国的经贸联系有不同方式:
(1)有的跨国公司在中国直接从事生产,部分产成品销往美国市场(典型企业如通用、福特、特斯拉等车企;耐克、宝洁等消费品公司;杜邦和陶氏等化工企业)。这些企业是当年推动“离岸化”(offshoring),以外商直接投资(FDI)的方式将美国制造带到中国的企业。他们代表的是资本的利益,希望获取最大化收入和利润回馈股东,当然不愿意主动放弃在中国的投资企业和中国市场。(2)有些美国企业高度依赖中国供应商/供应链,例如需要采购中国的原材料或零部件(从矿产资源到电池),有的在中国依靠代工模式生产(例如苹果手机)。这些企业在中国供应链的质量、效率、规模、在特定领域的技术含量、稀缺性等,都是其他海外市场短时间内无法取代的。这些企业当然不希望看到供应链被切割破坏。(3)有的企业主要从事贸易,将中国供应商/品牌的产成品销往美国零售市场,例如亚马逊、沃尔玛、Temu以及无数细分领域大大小小的零售企业,美国大幅加征对华关税则意味着他们销往终端消费者的产品价格会提高,短期又没有平价替代品,结果导致销售额下降。(4)一些企业和中国有紧密的业务联系,虽然未必和中国进口商品直接相关,例如Meta,虽然其旗下的社交媒体不在中国运行,但有大量中国供应商在Meta的平台上投放广告,其在中国业务收入占Meta全球总收入的10%左右。贸易战将会减少中国供应商在北美投放广告的意愿,进而减少Meta的收入;其他(包括大量科技公司)的重要甚至主要收入来源也在中国。如果美中经贸战升级,很可能导致他们减少与中国客户的业务往来,意味着这些公司营收利润减少。(5)金融资本投资可能受到中美经贸关系波动较大的影响,其中有的是一级或二级市场投资人;有可能投资在中国本土,也有可能投资在美国本土;投资有可能落在资产和实业上,也有可能落在金融/资本市场上(股票、债券);有可能投资于中国企业,也有可能投资于美国企业。只要他们的投资可能因为美中贸易战进一步升级而受损,他们自然就会成为反对力量。前面举的例子,苹果、Meta、亚马逊、PDD……没有哪个投资人会乐见贸易战升级。实业企业的投资、商业模式、业务布局、供应链体系都是非一朝一夕能够改变的,这类企业会更愿意通过游说的方式影响政府决策,但资本是流动的、自由的,可以立即用脚投票,“死给你看”,当即就反映在股票市场上,给决策者形成巨大压力。尽管有一些美国本土制造企业可以从加征对华关税中受益,但毕竟是少数。或者说,在这些企业背后,还有更多因为对华加征关税而利益受损的跨国企业和金融资本——他们已经适应了2018年贸易战以来的格局(包括拜登政府的有限升级),不希望特朗普再进一步大幅加征关税,也不希望国会采取行动废除给予中国的“PNTR”(永久正常贸易关系)地位。
此外,这些企业,从自己的利益出发,可能反对所有加征关税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把中国商品拿到第三国生产、改换生产国的商品也统统按中国商品加征关税;
·把带有中国原材料和组件的最终产成品统统按中国商品加征关税;
·由于美国对中国加征关税,反而加剧中国和其他国家的贸易失衡和冲突,导致更多国家对中国加征关税(对于把供应链构建在中国、面向全球市场的跨国企业来说,将是灾难);
·所有可能进一步扰乱供应链,或给全球市场带来的经济不确定性的举措。
请注意,以上只代表资本的逻辑,资本是“无国界”的,只希望(在可承受的风险内)最大化回报。如果由资本按照自己的利益去选择的话,他们当然不希望看到贸易战普遍升级。
“渐进派”
一些人意识到,在过去十年,重振美国本土产业已经成为美国的政治共识——老百姓拥护、两党政客支持,获得了充分的政治授权,成为国家的政治选择和历史选择。而如果美国要重振本土产业的话,可能确实需要在一定程度上采用关税手段(虽然关税不是重振本土产业的充分手段,但可能是必要手段)。所以,美国对中国加征关税可能是一个企业需要看清、接受并适应的“政治现实”。
很多人长期不看好中美关系,认为中美地缘政治博弈实质上已经成为“新冷战”,长期将发展为渐行渐远的态势,成为多极世界里的两极。“在商言商”,在不掺入任何意识形态、政治判断、价值判断的情况下,企业只是出于规避风险、最大化收益的目的,认为有必要在供应链上做一定的布局。具体总结为三条,一是减少对中国的依赖(不是清零,而是减少);二是增加对“友岸”的布局;三是参与产业回流美国(在政治上也能加点分)。至于关税,如果特朗普政府已经认定对中国加征关税是必需的,重点就将放在落地方式、步骤上,例如如何加征,以什么节奏,什么范围,什么方式等技术问题。
“渐进派”认为,短期大幅加征关税是供应链不能承受的,也会给美国本土的物价带来较大冲击。更加“现实”的方式,是在一个更长的时间段里逐步加征关税。其中要具备几个因素:第一是明确的目标(60%就是一个目标);第二是给出明确的时间期限(多少时间内完成);第三是时间充裕,但也不能太松弛。将“以时间换空间”,在渐进方案下,制定加征关税的周期里,使企业对关税做出反应,逐步在中国以外构建供应链。
像马斯克(企业家+幕僚)、贝森特(提名财政部部长、企业家、金融家、幕僚)、托马斯·弗里德曼(有一定影响力的公共知识分子)都以直接或委婉的方式提出了渐进方案。关税(包括全面关税)增加是有必要的,但要慎用,要用好。
“渐进派”其实也可能是“拖字诀”。特朗普毕竟只有四年执政时间,一晃就过去了。只要不一蹴而就加征关税,后面就都有机会,因为政治变化要比构建产业链快得多、容易得多,他们也寄希望于中国国内经济政策和环境的变化,例如,如果中国的内需将要大幅有效提升,或者找到了替代的海外市场,得以消耗产能,减少美中双边贸易不平衡,也有可能减少加码美中贸易战的政治压力。但所有人都明白,美国这个产业逻辑,最终要的是产业回流。无论是中国本土消费,还是“友岸外包”,都不能解决美国本土的产业问题。渐进派提出了看似可行的方案(例如,“三年加征到60%”),特朗普就更难下决心依此大幅加征关税。
“精准打击派”
“渐进派”关注的是加征关税的时间、节奏等问题;“精准打击派”关心的则是关税的范围。核心在于,他们认为不应该不分品类地对所有商品加征关税,只需要对有战略重要性(产业战略或安全考虑)的资源、产业、产品(包括组件)加征关税就可以了。例如,中国出口大量低附加值的产品比例仍然较高,例如在Temu和亚马逊上售卖的各种小玩意儿——从纺织品、玩具到各种日用品。这些商品有中国品牌,也有美国品牌和国际品牌,并没有战略重要性和产业重要性。按美国的现实情况,不可能将所有产业都回流本土。所以,加征全面关税唯一可以确定的结果是,显著提高老百姓日常购买商品的价格。也许中国供应商和跨国公司还可以慢慢寻找替代市场(包括扩大中国内需市场需求)、调整全球供应链,逐渐改善经营状况,但美国老百姓面对的价格提升却是即将发生、实实在在的。
因此,“精准打击派”主张对特定产业和产品加征关税。这其实是贸易官员一直以来更喜欢的做法,例如拜登政府推动对中国电动车加征关税,并且禁止中国生产的汽车互联网硬件及软件进入美国。这就是对有一定战略价值的产业定点打击。还有一个拜登政府和特朗普过渡政府都讨论过的,就是对中国征收“芯片组件关税”,即不论终端产品是哪国生产,只要包含中国制造的芯片,就要加征关税,其目的也是打击和限制中国的战略产业(科技战略、安全战略)。
“精准打击”的要义是避免全面关税所导致的不必要的经济成本。只要存在这种声音,能向特朗普证明其价值,并能够对美国公众宣传,取得一定的舆论认可和政治加分,也是特朗普大幅加征全面关税后的替代政策。
主张精准打击的,有企业和机构,也有贸易问题专家(可能是前官员、智库学者,或学院学者)。
反通胀
能源价格带动一揽子物价下调。哈里斯输掉大选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过去三年多美国的通货膨胀及物价上涨。尽管通货膨胀率已经得到控制,但物价的绝对水平很难再压下去。特朗普当选后已公开承认这一点,将寄希望于通过全面开放油气行业,把能源价格压下去,并带动整个物价指数下调。问题是,到底能以多快的速度调整能源价格,而价格调整能够在多大程度上传导到食品杂货和房屋价格,这是有很大不确定性的,经济学家之间也有很大分歧;但加征关税带来的物价上涨压力却是“立竿见影”的。带来的问题:是否应该先把能源价格压下来,减轻物价方面的压力,再伺机推动关税政策;或者上来就加征关税,寄希望于通过能源同步解决物价问题?更安全的办法似乎是前者。
美国基层民众无法承担更多的通胀。民众既希望看到产业回归本土,期待更多的高质量就业机会,但同时又没有能力承担物价的进一步上涨。问题在于,产业回归是一个“慢活儿”,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更多时间才能见效;而物价上涨是“立竿见影”,很快就能发生效果的。如果老百姓短期内看不见新的就业机会,又眼见加征关税导致食品杂货价格进一步上涨,高通胀又回来了,立即就会转变为对现实的不满情绪,给特朗普政府巨大的政治压力。
宏观经济学家、中央银行家、企业家。如果因为加征关税导致通胀抬头,美联储不仅会放弃降息通道,而且可能不得不加息。这就会推高利率,抑制企业/资本投资,同时提高老百姓的按揭成本。减税 + 加息导致资本流入,推高美元,也会降低美国出口商品的吸引力,减少企业在美国布局产业的动力。
总而言之,美国通胀再次抬头,既不利于经济,也不利于民生,对于所有人来说都是坏消息。特朗普真的能够承受加征关税带来的诸多成本吗?
资本市场表现
特朗普对股市非常敏感,他将股市的表现等同于经济的表现,等同于美国的经济实力,等同于经济政策的成功。因而资本市场表现会作为一个重要因素,限制他的政策选择。从前面诸多分析可以得出一个结论:如果特朗普短期内对中国大幅加征全面关税,将严重搅乱全球供应链,影响美国企业的收入利润,增加美国国内的通胀压力(同时,特朗普还酝酿对各种盟友及合作伙伴国家开打贸易战,给全球经贸及地缘政治均增加了诸多的不确定性)。他的关税政策如果从“口头”转化为实操落地,则金融资本会“用脚投票”,通过市场把明确的信号传递给新政府:他们不喜欢全面升级的美中贸易战和全球贸易战。对市场极为敏感的特朗普将会聆听身边幕僚和专家的建议,审慎决策。
以上五条,是从不同侧面,不同角度,不同层次,对短期内大幅对华加征关税提出反对声音,同时给出了替代方案(“渐进”“精准打击”),避免采取正面“关税战”。
特朗普的算计
特朗普非常相信关税的威力,自称是“关税侠”(tariff man), 认为关税是解决一切冲突的手段(包括经济与非经济冲突)。但他在决策时,应该很清楚以下几条:
1.在他的任内,必须解决通胀问题,而不能让通胀再次抬头,这是基于政治、经济、社会等的全方面考虑;
2.食品杂货价格、房屋这些涉及生活成本的价格,很难一下子压下来;
3.利用能源价格降低物价水平,从所需时间,到具体效果都有不确定性;
4.将有无数企业前来游说反对全面加征关税,或者游说寻求豁免,这些企业的实在利益是受到影响的。他也很难四处豁免,不容易“一碗水端平”;
5.包括马斯克、贝森特在内的幕僚其实已经在建议渐进方案或其他替代方案,他手里并非没有其他的政策锦囊;
6.他的目标是重振产业,这是个“慢活儿”,并非一朝一夕之功。哪怕他亲自招商引资,签下来项目,到真实落地形成就业和产出,需要数年时间;
7.他的加征关税更适合用作威胁,真的落地就“不灵”了,而且“伤敌八百,自伤一千”马上会显现;
8.资本市场/金融资本对“贸易战”升级毫无胃口,股市可能做出剧烈的负面反弹,给他形成巨大压力;
9.特朗普任期仅四年,很快就会过去。他肯定要考虑遗产问题,即在短短四年里,到底能够展现哪些业绩。
如果特朗普威胁的对华全面大幅加征关税真的落地,那就说明谈判已经失败。这时中国也不会妥协,美国就和中国“杠”上了。摆在眼前的只有关税带来的短期负面效果,而且基本可以确定,如果关税有任何中长期的正面效果,也不会在特朗普的任内兑现。
我们看看特朗普到底想要什么,哪些是他真正喜欢的:
第一,要能在短期见效,最好几个月内、最多一年内就有成果;
第二,要有视觉效果,“面子工程”和“形象工程”;
第三,最好契合“产业回流”的主题;
第四,退而求其次,在其他美国民众、MAGA非常关注的问题上取得进展也可以,例如移民问题、芬太尼问题、俄乌问题等。都可以算成他的业绩;
第五,务必避免推高物价指数、增加通胀预期;
第六,要避免进入“靴子落地”后悬而不决、陷入困境和僵局的状态。所以关税不能轻易落地;
第七,受到资本市场欢迎,可以帮助推高股市。
特朗普自认为他挥舞关税大棒,就可以谈出他想要的交易。那么,哪些是他心目中的典型交易呢?
经济方面:
·逼迫中方同意强售TikTok,之后保留其运行。这就是他的巨大业绩;
·谈出一两个大型交易,例如中国龙头企业到美国投资建设工厂或研发中心;
·中国重新承诺并兑现首次贸易战(第一阶段)中承诺的对美国商品的采购。
非经济方面:
·在移民问题、芬太尼问题上得到中方更多的配合和承诺;
·在国际问题上,例如俄乌、中东等问题上得到中方的配合;
·特朗普更现实的一招是:持续对中国打击,但就是不出大额加征全面关税这张牌,也不放弃威胁。
大幅加征全面关税就是一个悬在空中的“达摩克利斯之剑”,但这个剑只有悬在空中才能有效,所以是一个“不能落地的靴子”。他选择的应该是:维持口头对中国的关税威胁,但主要选择其他的方式打击中国,譬如各种“精准打击”的政策;更多的出口管制和制裁;同时,在一些非经济领域限制中国(例如留学签证、H1B签证等)。但他绝对不会放弃用关税做威胁。
特朗普不会上来就大幅加征关税,而会更加谨慎地行事。在PNTR(永久正常贸易关系)的问题上,也会小心行事,虽然这更多的是由立法机构主导,而共和党政客也都需要考虑企业、资本和民众的反馈。如果有了这样的判断,中国也可以更加巧妙和沉着地应对。
(编辑 季节)
2024年10月4日,欧盟27个成员国投票表决,通过了对自华输欧的纯电动汽车(BEV)加征5年高额反补贴税的决定。其中,法国、意大利等10国赞成,德国、匈牙利等5国反对,瑞典等12国弃权。欧盟委员会(欧委会)表示将继续与中方谈判,以探索“替代方案”。
欧美近期对我电动汽车出口关税政策
2023年10月4日,欧委会对进口自中国的BEV发起反补贴调查。
2024年7月4日,欧委会发布公告,决定对自华输欧的BEV征收临时性差异化反补贴税,包括:比亚迪(17.4%)、吉利(19.9%)、上汽(37.6%)、其他不合作汽车品牌(37.6%)以及其他合作汽车品牌(20.8%),起征日期为2024年7月5日,加征时长不超过4个月。
2024年10月4日,欧盟27个成员国投票决定:在10%基本税率之上,对自华输欧的BEV加征差异化反补贴税,包括:特斯拉(7.8%)、比亚迪(17%)、吉利(18.8%)和上汽(35.3%);欧方将与中方继续谈判。
在欧委会公布加征反补贴税政策之前,欧美等多个国家对我国出口电动汽车施加关税新政,包括:
2024年9月13日,美国宣布对我国出口的电动车(包括油电混用)加征100%关税,加上2.5%基础关税,最终税率达102.5%,9月27日开始生效。
2024年8月26日,加拿大宣布自10月1日起,对我国出口的电动车征收100%附加税,包括电动车用锂电池和电池部件。
2024年7月,巴西将电动车进口税增至18%,并计划于2025年7月增至35%。
2024年6月8日,土耳其对我国电动汽车加征40%额外关税,每辆车额外关税最低为7000美元,于7月7日开始实施。
截至目前,印度对价格4万美元及以下的电动车征收70%关税,对4万美元以上的则征收100%关税。同时,针对在当地投资5亿美元以上进行生产的汽车品牌,印度计划将整车出口(CBU)税率缩减至15%。
欧盟对华BEV出口加征反补贴税的影响
2023年欧盟BEV进口量与进口额分别达到75.4万辆与217.4亿美元,同比增长53.1%与63.6%,成为全球BEV最大进口地。据欧洲运输环境联合会2024年3月27日报告,2023年欧洲累计销售电动车200万辆,其中30万辆在华生产,占比19.5%。欧盟是我国最重要的BEV出口市场,占我国2023年总出口的39.4%。2024年1-8月,我国对欧BEV出口量及出口额仅为29.8万辆及79.9亿美元,同比下降7.6%及11.9%。
针对欧盟对华BEV加征反补贴税,我方应积极且稳妥应对,若施加过激的反制措施,极易引发欧盟对华加征更高的反倾销税等措施,并联合盟友对我国电动汽车等相关产业带来更大损失。
确保贸易公平是欧盟加征关税的决策理由
欧盟依据2022年出台的《外国补贴扭曲内部市场法规》认定我国BEV出口存在因产业补贴导致的倾销行为,扰乱正常市场竞争与公平贸易,这是其加征关税的根本决策理由。不同于美国对华政策,欧盟并未将国家安全作为对华电动车加征关税的考量因素。
(一)来自中国的BEV存在大量产业补贴
欧盟调查发现,我国BEV生产和出口存在高达18种补贴,包括:政策性银行优惠信贷、各种资助计划、减免税计划、出口退税。因此,欧委会认为欧中BEV竞争不公平,会严重损害欧洲汽车产业发展及就业状况,进而加征反补贴税。
(二)来自中国的BEV存在倾销情况
在全球能源转型和减排目标驱动下,我国电动车产业发展迅速,在国际市场表现突出。2023年我国乘用车出口540万辆,其中电动车154万辆,占全球BEV出口的四分之一,出口额达341亿美元。据国际能源署《全球电动车展望2024》统计,中国、欧洲、美国在世界电动车销量排在前三。2023年,全球电动车销量突破1400万辆,其中我国占60%,而欧美分别占25%和10%。
据欧盟调查数据,我国BEV对其出口从2020年的6.4万辆(9亿美元)猛增至2023年的43.8万辆(104.7亿美元),占其市场份额从21.4%猛增至58.1%。当年欧盟进口量和进口额分别增长152.4%和153.3%,而自我国进口猛增585.8%和1055.3%。同期我国出口均价从2.82万欧元降至2.53万欧元,下降10%,是美国均价的一半,比日韩均价低20%和30%,其他国家出口均价由2.92万欧元增至3.59万欧元。
据我国海关统计,我国对欧洲出口纯电动车分别由2020年的3.4万辆和8.9亿美元增至2023年的48.2万辆和134.6亿美元,分别增长1328.3%和1469.4%,占欧盟进口的63.8%和61.9%。
因此,欧委会得出初步结论,我国国内市场无法吸收大量过剩产能,结合对欧出口猛增,以及我国对欧出口近35%占比,我国BEV的高产能、高出口、高依存度、低价格必然会导致对欧市场的倾销和扰乱。
(三)国家安全并未成为欧盟加征关税的考量因素
2024年2月29日,美国商务部称我国生产的电动汽车具备“联网”功能,内嵌多种信息通信技术或服务将导致个人与关键基础设施等敏感信息泄漏、网络攻击等风险,将对美汽车产业及工人产生致命威胁,导致严重的公共与国家安全危机,并以此为由对我国电动汽车展开国家安全调查。2024年9月13日,美国对我国出口的电动汽车以及电动汽车电池关税税率分别上调至100%及25%。
不同于美国对国家安全的关注及其直接祭出反倾销大旗的做法,欧盟对我国BEV加征反补贴关税是正常的贸易争端解决机制,而非贸易战。在国际贸易争端解决机制中,反补贴(anti-subsidy)、反倾销(anti-dumping)以及保障措施(safeguard)是常用且力度递增的三种方式。基于其前期调查,并出于保护区域内相关产业及就业的目的(如大众汽车计划关闭比利时工厂并大量裁员),欧盟现阶段仅实施加征反补贴税政策,是其对华政策注重稳妥、渐进的表现。同时,欧盟表示将就此问题继续与我国开展谈判,以寻求“替代方案”,是欧盟重视对华关系以及中欧经贸合作的主基调的表现。
对策建议
今年7月4日,欧委会公布关税新政后,我国多数电动汽车企业、欧洲汽车企业及利益相关方采取积极的应对措施;2024年9月,商务部部长王文涛访问欧洲,与相关机构协商中欧电动汽车贸易争端问题,加强沟通协调。多方积极的举措初显成效,10月4日公布的关税方案均有所下调,包括比亚迪(下调0.4%)、吉利(下调1.1%)以及上汽(下调1.3%),进一步证明双方加强沟通协同的可行性与重要性。
针对欧盟27国在10月4日的关税新政投票结果,中欧技术团队在10月7日继续就双方关切进行谈判。我方采取以守为攻、以退为进的策略,以中欧经贸合作的大前提为准绳,积极沟通、灵活应对。
(一)积极沟通和谈判,慎用反制措施
欧盟是我国最重要的合作伙伴,不同于美国的攻击性,欧盟对华政策长期以来均以稳妥、渐进为特征,并以中欧合作为前提,我国对美欧政策应区别对待。即使欧委会已于10月4日作出决定,但仍可谈判磋商,下一阶段的目标不是促使其取消反补贴税,而是通过沟通协商并匹配相应国内政策,尽可能使其将加征幅度降低(例如7.8%~15%),可借鉴中欧光伏二轮谈判的成功经验,包括求同存异、以合作及解决分歧为主。
中欧经贸合作涉及面广,欧盟企业在华投资是我国引进外资的重要来源,中欧在多个产业的技术合作是我国产业能力提升的重要基础,欧盟对华稳健的经贸政策是我国打破现有国际困境的有利突破口。过激的反制措施不仅无益于解决现有的电动汽车贸易争端,反而会引发欧盟及其盟友将初级阶段的反补贴关税提高到反倾销关税以及更加严厉的贸易保障措施。
匈牙利已接任欧盟轮值主席国且对华态度友好,但其在欧盟各成员国间话语权很弱,依靠匈牙利推进在欧政策突破反而容易招致其他成员国的反感。即便10月4日的投票中仍有不少欧盟成员国表示反对和弃权,但寄希望于通过各种手段分化并促成15个成员国反对几乎没有可能。
在谈判和协商过程中,我国应积极与欧盟沟通中国电动汽车产业发展的情况与政策的调整进展,包括补贴政策对产业在初始阶段的保护及促进目的、补贴政策的调整及退出、国内产业参与全球产业链合作及国际市场竞争的积极贡献等。与此同时,与中欧商会积极且诚恳交流,了解欧盟在华车企出口欧洲的需求与痛点,作为与欧盟谈判协商的突破口。
(二)回归就事论事,以退为进,争取彼此互惠关税减让
欧洲是我国电动车及配件重要来源地,2023年我国进口电动车2.3万辆和21.7亿美元,汽车配件125亿美元,合计146.5亿美元,分别占我国进口的15.4%、26.8%、58%和49.5%。考虑到欧盟电动车产业发展需要,也为配合磋商,可考虑将欧进口电动车及汽车配件进口税由15%降至10%,以换取其对我国BEV加征反补贴税的下调。
为共同应对气候变化,推进绿色转型,中欧虽然存在竞争,但在包括BEV在内的新能源领域的合作可谓志同道合,前景广阔。对欧盟而言,此次加征反补贴关税源于保护国内产业、就业的动因,同时,欧盟也急需依赖电动汽车产业的发展以实现其碳中和目标。因此,扩大市场开放,从全产业链角度加强中欧电动汽车在多个环节的合作,仍然是维护和促进该产业健康发展的主流方向。
(三)主动提出自愿出口和最低价格限制
2024年9月12日,欧委会将中国电动汽车制造商联合提交的最低出口价格提案驳回,认为仅此不能消除其顾虑和担忧。我方应主动提出实施自愿出口限制,调节对欧出口量(以2023年出口量为基数),并要求给予一定增量(如5%~10%),同时承诺最低价格。同时,应以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和各汽车行业商会牵头,协同国内各电动汽车企业形成行业自律,促进出口主动限价和数量限制,避免恶性竞争。
(四)充分调动外资汽车企业的游说能力
据欧洲运输与环境协会统计,在中国向欧洲出口的电动汽车中,特斯拉占比28%、雷诺达契亚占比20%,连同大众、保时捷等,西方品牌合计占比过半,而我国自主电动汽车品牌从年初以来一直呈下降趋势。因此,这些外资汽车企业属于欧盟政策的最大受害者,同时其母公司也在本国以及欧盟具有很强的政治影响力。我们可以尝试通过外商投资协会或欧盟商会等机构出面组织座谈与协调,以调动其游说能力,形成更强的舆论压力。
(五)推进产业整合,助力做大做强
欧方认为我国电动车产业产能过剩严重。其调查发现,我国电动车总产量580万辆,总产能918万辆,闲置产能338万辆,是欧洲电动车消费量152万辆的2.2倍。截至2022年底,我国乘用车总产能为4300万辆,工厂利用率只有54.5%,闲置产能2340万辆,可用于为欧盟市场生产BEV。虽然我方已意识到产能过剩,并实施更严格的监管审批制度,但仍有新BEV生产商设厂增加产能。
目前我国200家企业获得电动车生产许可,159家投产,25家有出口资质。应吸取光伏等产业政策无序竞争导致的产能严重过剩及企业大量倒闭的惨重教训,鼓励新能源车企业通过并购做大做强,将重心从产能扩张转向质量提升和品牌建设,以防范欧美对我国出口进一步采取更严厉的反倾销或特殊保障等制裁措施。
(六)鼓励对欧投资,促进共赢发展
增加对欧盟成员国新能源车投资,以投资换市场,实现共赢发展。目前比亚迪宣布投资匈牙利,吉利计划投资西班牙,德法意等国均欢迎我国企业前去投资。同时,鼓励企业加强与欧洲企业的技术合作,包括联合研发、产业链协同等,以此推动中欧电动汽车产业的合作深化、产业链融合,做到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实现共赢发展。
(七)规范补贴
全面审查现有补贴政策和制度,提高透明度,尽快将补贴纳入WTO允许类,确保补贴措施符合国际贸易和投资规则,国有、民营及外商投资企业共享国民待遇。通过规范乃至逐步取消补贴,我国可获得更加公平进入国际市场的机会,促进电动车产业的健康发展。
(八)加强中欧在拓展发展中市场的合作
欧盟在“一带一路”沿线发展中国家影响深远,其“全球门户”(Global Gateway)计划对绿色发展极为重视。鉴于欧盟大型汽车企业均驻足于中国市场,我国有条件和理由发挥协调作用,使之与本土企业形成协同机制,共同开拓发展中国家市场。我国电动汽车现已出口到全球170多个国家和地区,此举有望将“分蛋糕”的压力转化为“做大蛋糕”的动力,降低因特定市场政策变动带来的风险。
(编辑 季节)
内容提要:受乌克兰危机等事件的影响,俄罗斯对德国天然气输送大幅减少,德国能源价格高企,制造业成本急剧上升,面临长期性系统性风险。对此,德国政府以稳定能源供给安全、推动能源转型为目标,采取一系列措施应对能源危机。
关键词:德国;制造业;能源转型
引言
作为欧洲第一大、世界第三大经济体,德国是全球制造业最具竞争力的国家之一,其制造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长期保持在20%以上,高于美国、英国和欧元区国家。德国的汽车制造业、机械制造业、电气工业、化工业处于国际领先地位,这些领域注册的专利数量更多,创新能力更强。国际化程度高的大型企业、专业化技术水平突出的中小企业,构成了德国制造业的核心。此外,德国隐形冠军数量世界排名第一,全球占比近50%,其中80%从事制造业,平均存在时间超过70年。[]
能源是工业的粮食,供稳价廉的俄罗斯天然气是德国制造业生产的有力支撑。早在1973年,苏联就开始向联邦德国输送价格优惠的天然气。俄罗斯作为德国最大的天然气供应国,约占德国天然气进口总量的三分之一,排在挪威(约25%)与荷兰(约20%)之前。[] 乌克兰危机爆发后,俄罗斯大幅削减对德国的管道天然气供应,加之德国关闭国内最后三座核电站,以及“北溪-1”和“北溪-2”管道遭破坏等因素,使德国天然气和电力价格激增。2022年德国通货膨胀率达7.9%,创该国统一以来最高纪录;其中能源价格同比增幅最大,达34.7%。[] 能源价格飙升严重打击了德国制造业:PMI指数自2022年3月以来总体呈下降趋势,同年7月降至荣枯线下(49.3),2023年7月降至38.3,系2014年以来的次低值;[] 制造业生产指数自2023年3月以来总体也呈下滑趋势;[] 制造业增加值占GDP比重也降至德国统一以来次低。[]
能源价格高企对德国制造业的影响
(一)能源供给创历史新低
天然气和电力是德国制造业前两大消耗能源,分别占制造业能源消耗总量的30%和21%。
工业天然气价格方面,德国天然气2015—2021年供应平稳,价格震荡下跌,从3.46欧分/千瓦时降至2.95欧分/千瓦时。2022年乌克兰危机爆发后,俄罗斯大幅削减对德天然气供应,加之同年9月26日“北溪-1”和“北溪-2”管道遭破坏,价格突破7欧分/千瓦时,并上扬至2023年的7.75欧分/千瓦时。
工业电价方面。德国工业电价在乌克兰危机前总体保持在20欧分/千瓦时以下。乌克兰危机爆发后,德国工业电价飙升至43.2欧分/千瓦时,创历史新高。
能源价格高企,导致德国2023年一次能源消耗量创1990年以来的最低水平(10791兆焦),同比减少7.9%,其中天然气消耗量减少4.3%。加之2023年4月15日德国最后三座核电站关停,核能发电量减少80%,本土总发电量减少10%,导致电力进口量增加,自2002年以来再度超过出口量(+92亿千瓦时)。
(二)产业安全遭受风险
能源价格高企对德国能源密集型产业的打击远超制造业整体。2023年,能源密集型产业产值下降17.7%,高于制造业产值的平均降幅(1.5%)。作为德国能源密集型产业中专利注册数最多、最具创新能力的产业,化工业产值下降近18%,冶金业产值下降11%,均高于能源密集型产业产值下降的平均水平。[] 就业人数方面,2023年,德国制造业从业人数同比增长0.5%,但能源密集型产业从业人数出现下降,化工业下降1.8%、冶金业下降1%、橡胶和塑料制品下降2.1%[]。
有研究认为,虽然能源价格和盈利能力呈负相关,但对于制造业的整体影响并不显著。[] 一项对德国制造业的1600种产品进行的调查结果显示,绝大多数产品不具备天然气消耗密集型的特征,只有300种产品消耗了90%的天然气。据估算,假设完全停止生产能源密集型工业品,与乌克兰危机爆发前相比,德国制造业产值仅下降2%,远远不及工业危机的程度。结果还显示,这300种产品绝大多数为中间产品,且进口可替代性高,可以防止供应链中断。该观点的问题在于:单纯从经济逻辑出发,片面认为能源密集型产品供给不足可通过进口解决,但忽视了安全逻辑和竞争逻辑。因为保障能源安全、提升本土产能、推动绿色转型,才是维护产业安全、稳定国内就业、提升国际竞争力的必由路径,而非依赖进口。
宏观经济指标方面,能源密集型产业增加值占制造业增加值的比重为20.7%,从业人数占德国劳动人口的23.19%(见表1),人均增加值为12万欧元,高于制造业的9.5万欧元/人和全国平均水平7.7万欧元/人;能源密集型产业人均收入为6.73万欧元,高于制造业的6.08万欧元/人、德国全国水平4.86万欧元/人。[]
表1 德国主要能源密集型产业部分经济指标 (%)
能源密集型产业 | 能源消耗量占制造业总消耗量比重 | 能源成本占产值比重 | 从业人员占制造业从业总人数比重 | 增加值占制造业总增加值比重 |
食品和饲料工业 | 5.7 | 2.02 | 9.36 | 5.71 |
造纸业 | 6.7 | 4.19 | 1.77 | 2.17 |
炼焦业和石油加工业 | 10 | 0.86 | 0.33 | 4.28 |
化工业 | 29.3 | 3.29 | 4.91 | 2.17 |
玻璃及器皿制造业 | 8.1 | 4.9 | 2.98 | 1.44 |
石料和金属制造 | 21.9 | 4.91 | 3.84 | 4.88 |
总计/平均值 | 81.7 | 3.36 | 23.19 | 20.65 |
资料来源:根据公开数据整理
从产业链视角看,德国能源密集型产业普遍占据上游位置,为下游产业提供重要中间产品。在德国非出口的工业品中,55%作为中间品供给制造业其他部门,而在能源密集型产业中,这一比例达到87%。[] 这意味着,一旦有能源密集型企业迁出,相关下游企业也会不同程度地迁出,长此以往将对德国制造业产生长期性系统性的风险。以钢铁、铝、氨气和烯烃为例,这四种能源密集型产品是德国制造业中重要的中间产品。一是用途范围广。对制造业支柱产业贡献高,如车辆机器零部件制造、机械制造、电气工业、电动装备等。二是战略价值高。这些原材料是德国核心产品的生产基础。钢铁用于光伏组件、风力涡轮机、汽车电池安全外壳、汽轮机;铝用于生产汽车车轮的轮辐、轮毂罩、轮外饰罩、制动器总成的保护罩等;氨气是现代化肥的重要原料;烯烃用于生产塑料、合成橡胶、纤维、医药品原料、农药、涂料等产品。
鉴于德国能源密集型产业在供应链中的重要位置,能源危机造成的影响可在整个产业链蔓延,导致产能削减和进口依赖加剧的风险。经测算,如果能源价格翻番,能源密集型产业承受的成本压力将远高于非能源密集型产业,一旦能源密集型企业停产或迁出,将会导致产业链下游部分产能停产或迁出。员工数超过250人的大型能源密集型企业倾向于削减其德国本土产能,通过扩大海外产能弥补产能缩减。但测算显示,仅14%的企业通过海外生产弥补了本土产能至多一半的缩减,剩余的缩减产能则必须通过进口弥补。[] 导致产业链进口依赖加剧。而只能在本土完成生产的中小型企业,只能面临减产甚至关停的风险。
(三)资本净流出创新高
能源危机已经成为德国制造业面临的最大危机之一。德勤在2023年9月发布的一项调查显示,在“投资他国原因”中,能源成本上升的得票率最高(59%);德国经济研究所在2023年8月进行的一项网上问卷调查显示,[] 受访的148家能源密集型企业中,约四分之三的企业表示,鉴于能源价格高企已经减少或正在考虑减产,仅四分之一的企业表示不会减产。德国工商总会的调查显示,能源价格高企对德国区位竞争力的危害程度排名第二。在“具备竞争优势”(分值为1)至“不具备竞争优势”(分值为6)的档位划分中,能源价格高企2020年得分为4,2023年得分降低至5。
乌克兰危机爆发后,德国资本净流出已呈现上升趋势,并且迭创历史新高。2022年,德国资本净流出达1250亿欧元,超过2021年的1000.31亿欧元,系1971年实行FDI统计以来最高值,在经合组织国家排名第一。2023年,德国资本净流出940亿欧元,虽然趋势有所缓解,但这仍然是历史第三高资本净流出值,在经合组织国家排名第二。[] 2022-2023年,德国对我国的投资额连续两年创历史新高,而制造业为最大注资领域,且投资结构表现出明显的“能源密集型产业—下游产业”特征:汽车制造业、化工业、机械制造业位列前三名。
德国政府的应对措施及成效分析
(一)完善法规体系,做好顶层设计
德国能源危机爆发后,联邦政府整体协同推动能源政策改革,于2022年7月第七次修订《可再生能源法》,同时修订《海上风能法》《能源效率法》等法律,并制定“海上风能区域扩展计划”“陆上风能战略”等政策。这套法规体系围绕供应安全、价格稳定、提高能效、保护环境四个方面开展改革,其亮点是突出科技研发的重要性,借助产业数字化转型的趋势推动能源转型。
第一,发掘海、陆风能发电的创新科技潜力。德国政府于2023年1月和5月相继公布了扩展海上风能和陆上风能发电区域的计划,均强调了创新研发的重要性。海上发电方面,德国政府在波罗的海沿岸水域建立国家近海试验区域,测试创新科技的可行性,发掘能源转型的近海潜力。陆上发电方面,政府牵头设计土地规划标准原则与可行性方案,成立专家咨询组,起草为期3年的电网与风能兼容拓展的论证报告。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技术,分析风力涡轮机和电缆卷筒等设备的水运网络和港口信息,模拟并对比运输路线,找到最优解,提升运输能力。
第二,提高数据中心余热的回收效率。数据中心是电力密集型的基础设施,随着德国产业的数字化转型,德国的数据中心数量大幅增长,2012—2022年间增幅约90%。目前德国数据中心年消耗量约16太瓦时,且呈增长趋势,其产生的余热可以作为制热或制冷的有效补充。德国目前约有3000家数据中心(连接功率超过500千瓦的约有300至500家),每年可产生130亿千瓦时以上的电能,[] 热能转化潜力巨大。针对数据中心余热排放增长的趋势,德国大力发展余热回收及相关技术的创新研发,并加强对能源利用效率的监管。技术方面,一是开发升级浸入式冷却系统,较气体冷却法大幅提升了吸热效率,降低了经营成本;二是升级热泵技术,减少输入区域供热网络过程中的能量损失;三是通过芯片冷却技术为数据中心提供废冷,尤其在高性能计算领域的数据中心,芯片冷却技术已经开始作为标准配置使用,可在小空间冷却高密度分布的服务器。监管方面,德国政府于2023年通过《能源效率法》,系德国第一部提高能效的综合性法律,且首次将数据中心作为重点监管对象,并分阶段制定了监管内容,升级能效标准。
(二)多维度提供财政支持,稳固实施路径
为应对能源危机,德国政府围绕能源转型的关键环节,分别在国家和地方层面推出了不同的补贴计划,呈现出多主体多维度的特点。与此同时,相关审核部门对提出补贴申请执行一道或多道审核,进行事前评估,择优选取享有补贴资质的企业或项目,并在事中和事后定期监测运行进程和成果转化质量。
技术创新是推动能源转型的关键因素。2023年10月德国政府发布第八版能源研究指导性纲领,将创新研发列为核心内容之一。研发政策以跨领域合作为基础、以快速实现市场化为目标导向、以阶段性评估为监管手段,围绕能源安全、供电和供热转型、可持续氢能经济、科研成果落地转换为任务开展技术创新研发,并配以多个层面的资金支持。
提升能源使用效率方面,短期着重应对乌克兰危机爆发后电价和天然气价格高企,允许企业至2022年底最多获得5000万欧元的天然气和电力补助。中长期注重促进能源转型,优化生产方式,提升能源使用效率,主要围绕一次能源消耗在2030年和2050年分别降低30%和50%的目标展开(以2008年为基期)。
基础设施方面,同样围绕推动能源转型和可持续发展的目标展开,具体的路径措施包括楼体和厂房的节能翻新、生产设备和工艺流程的数字化。同时注重解决地区之间发展水平不平衡的问题(见表2)。
表2 德国对创新研发的主要补贴
创新研发 | ||
补助主体 | 补助内容 | 补助金额 |
德国环境、自然保育、核能安全及消费者保护部 | ·资源保护 ·提升能耗效率 ·碳减排 | 单项计划至多20万欧元 |
德国环境、自然保育、核能安全及消费者保护部 | 环境污染治理技术 | 依具体情况而定 |
德国教育与研究部 | ·突破性风险性节能增效技术 ·尖端节能增效技术 | 依具体情况而定,以提升对中小企业吸引力为导向 |
德国数字化和交通部 | 电动燃料及生物燃料技术 | 单项计划至多20万欧元 |
提升能源使用效率 | ||
补助主体 | 补助内容 | 补助金额 |
德国经济和气候保护部 | 工业厂房能耗效率提升
| 每平方米至多1000欧元,全年不超过500万欧元 |
德国经济和气候保护部 | 能源领域的温室气体减排
| 单项计划至多100万欧元 |
德国经济和气候保护部 | 楼体能源使用效率提升 | 单个电池至多3.34万欧元 |
德国联邦数字化和交通部 | 扩建5万个充电桩,包含2万个快速充电桩 | 5亿欧元 |
基础设施 | ||
补助主体 | 补助内容 | 补助金额 |
德国经济和气候保护部 | 串联翻新,也即利用场外预制的外墙和屋顶构件对现有建筑进行节能翻新 | 单项计划至多1000万欧元 |
德国联邦数字化和交通部 | 氢能和燃料电池技术的创新技术及市场化研发 | 依具体情况而定 |
德国环境、自然保育、核能安全及消费者保护部 | 电力驱动技术
| 每个企业/项目至多1500万欧元 |
德国经济和气候保护部 | 中小企业节能增效产品、生产流程、企业服务优化及市场化 | 每个企业/项目至多5万欧元 |
资料来源:根据德国联邦政府相关部门网站资料整理
(三)推动家庭光伏发电,夯实大众基础
德国是世界上推广分布式光伏发电最成功的国家之一。自乌克兰危机爆发以后,家庭光伏发电更受青睐。2022年,德国新增家庭光伏发电装置数量超过6.5万套,2023年近28万套,2024年上半年已超过15万套,同比增幅达50%。[] 家庭光伏发电装置可使一口之家年均获得550千瓦时的电量,节省约218欧元。为推广家庭光伏发电装置,德国政府做出了以下举措:一是联邦政府取消产品增值税,多数地方政府也会在购置时提供数额不等的补助,可分3~5年还款。二是联邦议院和联邦参议院优化光伏政策,取消配置双向电表的要求,允许继续使用原有电表,且电表在光伏供电时为倒转状态,以减少电费。此外,将逆变器功率从600瓦提升至800瓦、装机容量提升至2000瓦。
(四)可再生能源发挥引领作用,余热供暖形成规模
2023年,德国可再生能源消耗量同比增长2.3%,系唯一实现正增长的能源,[] 也成为德国最重要的电力来源。可再生能源发电量较上一年增长8.3个百分点,首次超过50%,达到52.5%,其中陆上风能发电增长15%,光伏发电增长1%。[] 2024年第一季度,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占比继续增长,达到56%。科技创新是德国可再生能源发展的重要推手,2023年,德国风能发电技术专利数同比增长2.9%,全球占比达19.5%,居世界第二。[] 光伏技术专利数同比增长32.7%,全球占比达19.5%,与我国并列第一。可再生能源发电推动了电力价格的降低与环境的改善,2023年,德国工业电价同比下降43.3%,2024年同比下降27%,制造业和能源部门排碳量同比分别下降13%、20%,[] 此外,数据中心回收余热可用于35万户家庭的供暖,相当于不来梅市的家庭数量,供热量相当于法兰克福市(莱茵河畔)总体供热需求的20%。[]
对我国的启示
(一)优化顶层设计,筑牢改革基础
德国能源危机爆发以后,根据实际情况对现有法规体系进行了近几十年来最大力度的改革,多部法律的修订与制定有序推进,突出了提升监管效能与促进科技创新并举的特点,同时推动了社会公众参与能源转型的进程。我国可充分发挥新型举国体制优势,全面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充分激发创新创造活力。
第一,扎实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充分发挥科技领军企业龙头作用,鼓励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科技创新。引导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密切合作,联合开展科研攻关、协同培养科技人才。同时加强国家技术转移体系建设,促进自主攻关产品推广应用和迭代升级。
第二,增强立法的系统性、协同性,从多方面、多层次予以推进和实现,妥善解决《环境保护法》《土地管理法》之间的潜在冲突,协调陆上发电装置安装与民用土地使用之间的矛盾,以民生保障为基础推进环境可持续发展。
第三,试点推广家用光伏发电,科学制定让利补偿措施,让推动节能环保的意识根植于大众社会。
(二)依托数字化发展,推动能源转型技术创新
推动能源转型,发展可再生能源的根本路径是科技创新,德国高度重视可再生能源领域的技术创新,依托产业数字化的趋势为能源转型赋能,在海、陆风能发电以及数据中心余热回收上取得了显著成果。我国风力资源丰富,服务器的数量仅次于美国,居全球第二,在挖掘有效需求、提升储能技术方面大有可为。
一是推动智能感知、大数据模型、人工智能等数字化技术手段,将风力资源与大数据相结合,探索场端—终端—云端的大数据分布式监测的有效途径,将灵活的需求来源,如电动汽车充电和区域供热,转移至能源供给充足的时段。
二是依托“东数西算”的新型算力产业格局,联动规划数据中心集群与供热网络整体性分布,提升数据中心余热向供热网络的输送效率,优化分布式供热网络,满足高耗能地区的能源需求。
三是推动浸入式冷却技术、余热回收存储技术、跨季节储热技术等的创新研发,提升将能源转换为电力、燃料或热能的水平。
(三)立足国家发展大局,完善补贴监管制度
德国能源补贴体系的特点是,自上而下多方牵头,从推动能源转型整体入手,分领域和重点采取补贴措施,执行事前审查、事中监督和事后评估制度。我国对能源转型的补贴种类繁多,申请者数量庞大。对此,一是持续深入优化事前审查、事中监督和事后评估制度,确保项目遴选的公平性、补贴使用的精准性与合法性,防范圈钱之风和烂尾项目。
二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草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等相关法律确立的框架基础上,结合我国的产业发展规划,从保障能源安全、推动能源转型的全局角度出发,优化补贴结构、突出重点领域,推动补贴政策的制度化和规范化。
(四)深化中德绿色合作,为全球应对气候变化做出更大贡献
作为全球两大绿色贸易国家,中德两国在多个绿色领域具有强大的互补性,如能源绿色转型、绿色低碳产业发展以及低碳零碳技术等方面。为了更深入地推动合作,中德两国应当进一步提升在能效和循环经济、气候变化适应、工业创新和能源转型等重要领域的合作水平,增加清洁能源和绿色技术的产品与服务供给,同时在绿色低碳技术等新兴领域扩展合作空间。构建有利于碳减排的产业布局,对促进世界经济绿色复苏和全球可持续发展,形成中欧合作的典范,为全球积极应对气候变化贡献中国智慧。
(编辑 宋斌斌)
出生于1955年的韩国人李哲禧,按照中国的生肖来算属羊。不少韩国人都会一点中文,但像李哲禧这样能用中文接受采访的,应该不太多。
李哲禧曾是三星集团前会长李健熙的机要秘书,后任三星中国常务副总裁、上海三星半导体公司董事长、CJ(希捷)集团中国本社总裁。如今他在首尔管理着一家名为“益善斋”(ICAS)的民间智库,这是一个亚洲文化经贸交流的平台。
采访中李哲禧说,当他看到当地时间11月15日上午,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在智利首都利马出席亚太经合组织领导人非正式会议期间,会见韩国领导人的消息,他感到很高兴,“就双方会谈内容来看,中韩双方的企业应该抓住这个机会,共同发展”。
李哲禧的个人经历与中韩两国30多年的经贸合作往来紧密相连,他的视角为我们提供了一个独特的观察点。
“父亲让我学中文”
李哲禧的父亲,一位具有远见卓识的律师,很早就意识到中国将在国际事务中扮演越来越重要的角色。早在20世纪70年代,当中国正努力在国际舞台上发挥更重要的作用时,李哲禧父亲就鼓励他学习中文,并预见到中国与韩国之间将来会有“难以想象的紧密关系”。
“我父亲当时坚持认为,韩国的发展需要和邻国进行交流,学习中国语言仅仅是第一步,于是我在大学里学习了中文和中国文化。在当时看来,我父亲的这个观念是难以想象的,因为那时,中国和韩国还没建立外交关系,真正建交要到20多年后。”李哲禧说。
父亲的这种预见性,使得李哲禧在后来的中韩经贸交流中获得先机,特别是在他于1982年加入三星集团后,能够更加有效地推动中韩商务合作,“中日建交,要远早于中韩建交。1972年中日邦交正常化后,松下等日本企业开始进入中国市场进行发展布局,这给韩国企业带来了紧迫感,但因为没有建立外交关系,韩国企业能做的动作非常有限”。
李哲禧的职业生涯是从参与贸易起步的,随后在三星总部的战略部门负责重点关注中国、越南等市场。1986年,他被派遣至香港,开始了四年的“港漂”生活。彼时的香港,成为中韩尚未正式建交时双方之间的贸易桥梁。
他回忆在港工作期间,他非常关注内地的变化。例如20世纪80年代初,深圳国际贸易中心大厦是当时全国最高的建筑,曾经创下了“三天一层楼”的奇迹,成了“深圳速度”的代表,也是中国改革开放的象征。“包括三星在内的韩国企业,当时对中国内地的兴趣就非常高。”
亲眼看见中国内地的快速发展,韩国商界对开拓这片热土的愿望变得更加迫切起来——三星集团,这家韩国最大的跨国企业之一,彼时已经通过各种途径尝试与中国企业建立商业联系。身在香港的李哲禧则在这个过程中频繁地为韩中企业合作穿针引线。
“三星在中国讲出一个好故事”
1992年,中韩正式建交,中韩经济合作迎来了春天。此时的三星集团迅速调整发展战略,加大了对中国的投资力度,在中国落地多项电子及其他行业的合作项目。李哲禧说他自己“有幸参与其中”:不仅参与了三星集团在中国的多个重大投资项目,还协助建立了与中国合资合作企业、与中国政府高层的沟通渠道。而多位中国国家领导人在出访韩国时,都曾对三星集团进行了考察。
三星集团当时的“掌舵人”李健熙多次到中国考察访问。李哲禧回忆说,李健熙有一次到北京拜访中信集团当时的董事长王军,后者是非常出名的高尔夫球“发烧友”,但那会儿可能是刚刚练习不久,动作还不是那么协调。于是在球场上,李健熙就将自己的经验“传授”给王军,还亲自为王军示范动作。
因为工作关系,使得李哲禧有更多的机会参与三星集团的决策。他讲述三星集团如何从本土最大的企业之一转变为全球著名的跨国公司,在三星集团的转型期,时任会长的李健熙深感韩国本土市场的局限,决定将三星集团转变为一个全球性的跨国企业。在这一战略指导下,三星集团加大了在中国的布局,并建立“中国三星”,以期将企业深深根植于中国市场,“使之成为中国人心中喜爱的品牌”。
很快,三星集团旗下多个业务板块落子在中国多地,并取得较好的投资效益。如在天津、苏州等地建设工厂,不仅促进了当地就业,还带动了供应链的发展。在李哲禧看来,三星集团在中国的成功并非偶然,它是建立在对中国市场的深刻理解、对本土化策略的精准执行,以及与中国政府的积极沟通紧密合作之上,“三星在华策略的成功,部分原因在于公司愿意将在中国投资的企业视为‘本地企业’,而非外国企业,这种观念转变促使三星更深入地参与到中国社会与经济的发展之中”。
“建立更深层次的产业合作”
在过去的30多年里,中国与韩国之间的经济和贸易关系日益紧密,双方在国际经济合作中的互补优势显著,尤其是在产业层次、结构布局以及经贸互动方面。两国的贸易结构共同经历了从20世纪90年代初的单一化向近年来的多元化转变,产品生产的多样化已成为主导趋势。中国已连续20多年成为韩国第一大贸易伙伴,两国经贸合作基础扎实、潜力无限。
在刚刚落幕的第七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上举行了专场“中韩企业合作交流会”,商务部投资促进事务局相关负责人在发言中表示:“中国经济韧性强、活力足,产业链供应链完整,长期向好的基本面并没有改变,依然是世界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之一。韩国贸易协会作为韩国规模最大的商协会,已连续7年参加进博会并开设韩国商品馆,组织了74家韩国企业参加本届进博会。韩国作为发达的对外经济体,与其在美国压力下忙于寻找对华替代选择,不如主动拥抱中国庞大市场内需。中国企业也将韩国视为出海第一站,希望韩国企业继续看好中国、选择中国、深耕中国,把握中国市场商机,共同探索合作共赢的新机遇。”
近年来,中国对韩国重点以高附加值的电子产品、机械类产品、船舶等作为输出方向,韩国对华出口的商品也以高科技产品为主,双方出现了进出口产品同质化的新趋势,这也使中韩双方在产品出口领域的竞争日渐激烈。
“竞争是促进国际贸易发展的重要途径,也是各国在发展贸易阶段不可避免的问题,更是跨国企业在国际乃至地区合作里必不可少的一环。”李哲禧认为,中韩两国产业结构中重叠领域增多,需要在两国制造业中寻找出分工协作新的平衡点,以期在长期竞争过程中寻求合作互补、实现合作共赢。
中韩两国合作的深度与广度都在不断拓展,在多个领域的合作潜力巨大,从高科技产业到新能源,再到文化娱乐,李哲禧深刻理解到,中韩合作不仅仅是经贸往来,更是文化和理念的交流。
“两国企业都知晓转型升级的重要性,需要更加注重技术创新和市场多元化。韩国企业需要与中国建立更深层次的产业合作。”在讨论中韩两国企业未来合作前景时,李哲禧提出了一个观点,即两国应该在解决老龄化、新能源产业开发等共同问题上形成合力,“两国在老龄化、出生率下降等共同挑战面前,拥有广泛的合作空间。例如,韩国企业在医疗健康、养老服务领域的技术与产品创新,可以与中国的市场需求相结合,共同开发解决方案”。
李哲禧认为,中韩合作不应仅局限于政府和大型企业,中小企业之间的合作同样重要,“应鼓励中韩两国的中小企业在新能源、金融等领域探索合作机会。面对国际新形势、新挑战,中韩企业都在为寻求国际新兴市场、复苏国内经济和实现贸易多元化而努力,合力保持两国和全球产业链供应链稳定。通过政府搭台、企业唱戏、媒体助力的方式,中韩合作不仅能够在传统领域深化,还能在新兴领域开拓,为两国乃至东北亚地区的繁荣稳定贡献力量”。
(编辑 季节)
正当全球跨国资本热切期待印度成为下一个世界制造业中心时,印度却接二连三爆发大规模罢工活动。其中,针对三星等“印度制造”样板企业的罢工,引发了外界高度关注。这已不是单纯牵涉印度劳资双方的纠纷,而是关系到印度能否顺利承接产业转移、接纳资本涌入,并借势推动自身工业化发展的重大问题。 2024年9月9日,位于南印泰米尔纳德邦首府金奈斯里佩鲁布杜尔(Sriperumbudur)的三星工业园爆发大规模罢工,数千名印度员工要求提高薪资待遇、改善工作条件,更重要的是要求三星方面承认最近成立的“三星印度工会”(SAMSUNG Indian Worker Union, 下文简称SIWU),并表示若三星不满足这些要求,罢工将无期限持续。罢工期间,三星劳资双方举行多轮调解会议,但均未取得有效进展,根本原因是双方各持己见、不愿意让步,导致“承认SIWU地位”“调整加薪程序”的核心问题迟迟未得解决。在此情况下,因事关泰米尔纳德邦产业发展大局,又牵涉高度敏感的工人福利问题,邦政府也试图下场调停,但效果同样有限。泰邦劳工部曾分别与三星劳资双方举行会谈,但未成功促成三方会谈。以上种种迹象皆表明,罢工将长期持续。 然而,出乎各方意料的是,这场声势浩大的罢工在持续37天后突然结束。印度工会中心(Centre of Indian Trade Unions,简称CITU)10月15日公开表示,在泰邦劳工部协调的三方劳资会谈后,已与三星达成和解,宣布取消罢工,抗议工人将于17日返岗。三星管理层则同意不对参与罢工的工人进行报复,也不会扣除罢工期间的工资,同时将向调解官提交关于工人需求的正式回应。除此之外,和解内容还包括:工人复工后必须充分配合管理层,不得实施损害资方利益的行为,以及三星管理层将向调解员提交一份回应工人的书面答复。但问题在于,和解协议始终未提及加薪、承认SIWU地位这些引发罢工的核心矛盾的进展情况。不仅于此,总览罢工事件始末可发现,此次罢工活动略显“虎头蛇尾”,且泰邦政府、CITU在其中扮演的角色有待商榷。 这场大规模罢工究竟因何而起 发生罢工的斯里佩鲁布杜尔工厂是三星在印设立的两家工厂之一,雇用约1800名员工,主要负责生产电视机、冰箱、洗衣机等家电设备,年营收额占三星在印每年120亿美元营收总额的近五分之一。这场声势浩大的罢工活动发起者正是2024年6月25日刚刚成立的SIWU,其隶属于全印主要工会组织CITU。SIWU成立后就开始积极响应工人的权利诉求,涵盖加薪、改善工作条件、争取集体谈判权等,很快赢得多数印度三星员工支持。CITU泰邦秘书兼SIWU主席穆图库马尔(E Muthukumar)表示,三星斯里佩鲁布杜尔工厂员工有1550人是工会成员,且均为正式员工。然而,SIWU成立后至今未得到三星正式承认,这也是点燃这次罢工活动的主要动因。 总体看,此次罢工工人的主要诉求有三。一是要求三星公司正视印度员工的身份地位并给予尊重。部分印度员工抱怨在公司内“得不到尊重”。例如,被要求在极短时间内完成所负责的工作流程。再如,被上级主管工程师直接用“喂”称呼等。 二是不满薪资水平,要求加薪。据了解,三星公司中同一部门员工按级别被划分为E到A级,级别越高相应工资越高,同时规定员工每月最高加薪额为3000卢比。但现实情况却是,许多员工抱怨其在绩效考核时被不加说明的评为E级,且大多数有十年工作经验的员工每月收入仍不到3万卢比,员工生活质量长期无法改善。CITU同样指出,三星印度工厂的劳动力工资成本甚至不到其年生产总值的0.3%。对此,SIWU早在7月11日就已向三星管理层提出了系列诉求,包括三年内将工资从当前的2.5万卢比提高至3.6万卢比(2024年增加70%,2025年增加15%,2026年增加15%);承认SIWU的正式地位;提供每年500卢比的工龄津贴;将轮班津贴从150卢比增至250卢比;将陪产假从三天延长到七天;拥有相同资质和职责的工人应同工同酬。 三是承认SIWU的合法地位,这也是此次罢工员工的最关键诉求。但三星顾虑承认SIWU的正式工会地位将冲击公司利益,且极可能导致公司后续发展受工会进一步掣肘。因此,三星硬度拒绝承认SIWU,不愿与SIWU进行协商谈判。同时,罢工员工、CITU方面也不信任三星管理层,坚持只有属于自己的工会才能捍卫劳工权利,否则将永远得不到任何尊重。 这次罢工适逢印度进入节日季销售热潮的前夕(注:10月12日起印度将先后迎来十胜节、排灯节、圣诞节、新年等大型节日,是印消费品市场生产、销售的关键时间段),严重冲击三星在印的生产和销售活动。CITU泰邦秘书兼三星印度工会(SIWU)主席穆图库马尔(E Muthukumar)表示,罢工活动已大幅影响三星工厂的正常生产活动,除电视机组装外,压缩机、冰箱、洗衣机等产品的产能急剧下降,该工厂整体产量削减近80%。 为了抢在销售旺季解决问题,三星围绕员工不满和诉求已采取多项应对措施,目前已有效遏控罢工造成的不利影响。一是三星极力否认公司不尊重、压榨员工一事,试图在舆论层面为事件降温。三星表示,员工的安全和福祉是公司的首要任务,将努力解决这些问题,并声称“印度员工的工资水平已达其他地区同类员工平均工资的1.8倍”。 二是三星针对罢工员工、生产活动“双管齐下”,最大程度限制罢工冲击。一方面,三星对参与罢工的员工“威逼利诱”。比如向所有参加罢工员工发出“说明理由”通知,规定“9月9日起至返岗前,所有参与罢工的员工将无法获得任何工资”,以及“通知发出后4天内未返岗的员工必须在7天内给出‘不被解雇’的理由”。再如,三星承诺不会对希望复工的员工采取报复行动,但表示如果继续抗议,将予以解雇处理。又如,三星高层选择性拜访参与罢工的管理层级或普通员工,试图通过赠送礼品以及补贴薪资等一次性奖金或其他福利的方式劝说其返岗。另一方面,三星工厂紧急雇佣合同工以满足短期生产需求,确保后续销售活动不受影响,成功弱化罢工方的谈判地位。三星官方表示,因罢工事件,最初生产中断率高达50%,但后续在未罢工员工、学徒、新聘员工的共同努力下,其产能已接近平均水平。三星方面10月22日表示,长达37天的罢工活动给公司造成了约1亿美元的经济损失。 值得注意的是,三星公司继7月8日韩国三星员工罢工后,这是最近其遭遇的第二起无限期罢工。而韩国三星电子全国工会曾在印度员工罢工后发布声明,明确支持印度员工的罢工活动,并对三星印度工厂的员工无法获得公平薪资和合理的工作条件深感遗憾。 罢工背后更深层的政治经济背景 当前,罢工活动已然结束,但困扰工人群体的薪资问题和SIWU地位问题并未得到解决,根本原因是泰邦达罗毗荼进步联盟(DMK)政府的“亲资本”和CITU的“妥协”行为。然而,更关键的是,结合当下全球资本对印度制造业寄予的厚望,此次罢工事件暴露出印度的系统性短板——政治化的劳资关系。分析认为,此轮罢工活动有损印度的“亲投资”形象,莫迪政府“六年内将印电子产品产值提高两倍至5000亿美元”的计划难以实现。 泰邦政府方面,其既要维持DMK的“进步党”形象以巩固政治基础,又要确保投资环境稳定吸引更多投资。泰邦劳工部长加内桑(C.V. Ganesan)曾表示,泰邦政府支持工人,正促进劳资双方接触并讨论,以达成友好解决方案。但在罢工期间,泰邦政府曾多次派遣警察拆除抗议地点的帐篷并逮捕罢工员工。目前,尽管在法理层面站不住脚,三星方面仍禁止SIWU在其名称中使用“三星”(Samsung)一词,认为SIWU带有政治色彩的活动会对三星的声誉造成影响,而三星不希望其工厂在运营过程中受到任何政治干扰。主导此次罢工活动的CITU为印度最主要的工会组织之一,成立于1970年,拥有近620万成员,在制造业、农业、运输等传统领域具有显著影响力。而此次抗议发生的地点斯里佩鲁布杜尔为印电子、汽车、机械制造领域的重要工业区之一,也是印吸引外资赴印投资建厂的主要目的地之一。近年来,CITU在斯里佩鲁布杜尔工业区的影响力逐步增强,已对现代(Hyundai)、JK轮胎(JK Tyres)、阿波罗轮胎(Apollo)、亚洲涂料(Asian Paints)、PPG亚洲涂料(PPG Asian Paints)、百利亚(Britannia)、伟创力技术公司(Flex)等多家大型跨国企业形成长期影响。CITU致力于维护印度劳工权益,且长期不满跨国企业的在印运作方式。CITU方面指出,印度法律允许成立工会,但并没有强制要求跨国企业也承认工会,因此很少有跨国企业愿意承认工会的存在。 然而,在此次罢工事件中,作为代表工人利益的工会组织,CITU却陷入了意识形态与现实利益的困境,不得不在工人利益和政治利益之间做出选择。 此次三星印度工厂的大规模罢工事件是印工人群体争取、维护自身权利运动的缩影,但其中泰邦政府、CITU、三星三方的纠葛和系列举措充分暴露阻碍印工业化进程的结构性矛盾。其一,印正处于工业化加速发展阶段,必然要依靠劳动力成本优势,这也是“印度增长故事”的重要依托之一。然而,工人的权益诉求与印度保持低成本优势的矛盾日益尖锐。其二,印严格的劳动法规增加企业用工成本,企业通过大量使用合同工规避相关监管,劳资关系进一步复杂化。此外,工会的政治化影响其独立性和维权效能,导致工人群体往往沦为政治利益的牺牲品,加剧工人群体不满。其三,除强制性手段外,印缺少有效的劳资纠纷调解机制,印政府在处理现代劳资关系方面同样经验不足。对此,若印度要实现其制造业雄心,就必须找到一条能够平衡各方利益的可持续发展道路,而这需要政府、企业、工会三方在发展理念、制度建设和具体实践等多个层面共同努力。 随着莫迪政府快速推进国家的工业化进程,若其持续忽视工人利益,此类劳工运动极有可能在全印范围内掀起波澜,客观上成为低效官僚、程序繁复外的又一个阻碍印度实施“亲资本”改革的阻碍。在印度各界热切期待本土制造业实现跨越式发展的背景下,此类罢工又将严峻考验莫迪政府在“满足劳方福利诉求”和“增强外资吸引力”之间取得平衡的能力。 (编辑 杨利红)
“失去的三十年”指的是日本经济增速低迷的平成时代(1989年—2019年)。这一时期日本社会开始进入结构性萧条,在美国“不许超越”的持续打压之下,日本“出口立国”的模式崩溃。1985年,日本签订《广场协议》之后,试图在确保国内物价稳定的基础上,让本国经济从出口发展模式转向内需主导型来扭转总需求不足的颓势。在此期间,日本房地产泡沫破灭、金融机构不良债权增加,令日本政府自顾不暇。面对中国等新兴经济体的劳动力成本优势,日本企业不得不同时面对通货紧缩和制造业比较优势丧失的挑战。日企在此期间的应对措施,值得我们研究借鉴。
“失去的三十年”日本企业面临的生存环境
在1960—1989年日本经济高速增长期,依托低利率的资金配给以及有计划的政策性投融资支持,其国内的基础设施建设实现了跨越式发展。同时,依托日元升值和日本独特的企业与工会缔结的工资协定(工会主动控制工资上涨),日本成功度过了20世纪80年代的石油危机。“日本制造”席卷美国市场,汽车和半导体制造超过美国,导致一部分日本企业形成了路径依赖,丧失了在即将到来的危机中求得转机的宝贵机会。
人口减少引发日本社会总需求结构的巨大变化
日本社会生育率一直不高。社会生育率的下降、人口自然增长率的减少和人口老龄化的增加导致日本社会的总需求曲线发生了永久性左移。资产泡沫破灭直接导致居民收入减少,对未来的收入增长预期普遍悲观(日本内阁府公布的以收入增长为标准衡量的消费者信心指数显示,1989年为50.7,1999年为40.9,2009年为36.1)。内需萎靡,企业销售收入开始锐减。内需的减少又叠加日元升值,大量日本企业在“大水大鱼”时代所熟悉的商业模式难以为继,日本企业开始普遍步入需求不足的困境。
房地产泡沫破灭导致日企的资产负债表普遍受损
为刺激经济增长,从1992年开始,日本央行实施“零利率”。但极低利率并没有促进日本企业扩大再生产。原因在于,日本企业在泡沫期大举借贷,大肆进行房地产等固定资产投资、参与股票投机,随着房地产和股票市场的下跌,资产价格缩水导致了企业的资产负债表大幅衰退。为了修复资产负债表,这些企业不得不将从银行新获得的贷款用于还贷,而这种个体的占优策略最终演化成了“合成谬误”,加剧了日本企业经营目标从“利润最大化”向“负债最小化”转化,最终形成了一个不断循环的负反馈。
汇率贬值影响日本制造业企业参与全球水平分工
20世纪90年代,IT革命和互联网发展大幅降低了信息处理的成本和通信成本,一些国家对经济活动限制放款,一些美国企业开始将服务外包业务向印度和爱尔兰等国家转移,推动了全球制造业从垂直一体化走向水平式分工。然而,在日元贬值的大背景下,日本企业为了控制成本,不得不收缩海外生产线、在日本国内增设工厂,将生产制造海外生产环节向国内转移。这方面鲜明对比的典型例子是日本的夏普公司(生产电器和电子产品)和美国的苹果公司:夏普的生产环节聚集于国内,而苹果公司采用水平一体化,将制造环节外包给中国台湾的富士康公司,自己只保留设计、营销、物流和品牌管理。这一生产组织方式所带来的最终结果是,2016年4月,夏普被富士康母公司鸿海精密并购,而苹果公司却一度跃升至全球市值最高的企业。
日本企业应对“失去的三十年”的经验
在此期间,日本企业普遍面临着较为不利的生产经营环境,但也有部分企业依托提升核心竞争力,不断适应变化了的市场需求,从而成功地化危为机。
及时调整策略适应居民消费趋势性变化
“失去的三十年”,日本面临的整体趋势是日益来临的老龄化社会和整体人口规模不断减少带来的消费萎缩,这使得日本社会的消费曲线发生了永久性左移。在这一趋势性变化下,日本居民的消费观念和消费需求趋向于回归理性,更加注重产品的实用舒适与物美价廉。在此期间,零售业态中的百元店(Daiso—大创、Seria、Cando、Watts)、软折扣店以及一些淡化品牌概念但更重视简洁实用的休闲服饰(优衣库)、家居用品(宜得利)、食药产品(松本清)、化妆品等性价比较高的新型商业模式得到了日本消费者的认可并取得了巨大成功。
在资源约束中寻找并形成新的比较优势
面对经济全球化分工的转变,日本制造业企业开始向技术含量和产品附加值高的精密机械、高端电子零部件、半导体设备、存储/逻辑芯片制造、高机能材料等行业聚集发展。以三井财团的东芝和索尼等为代表的制造业企业基于危机感的“自我升级”一直都没有停止,就这此时,“日本制造”及“日本设计”逐步摆脱了“山寨”恶名,获得了世界级的信誉。其中的佼佼者还有三菱重工、富士重工、丰田汽车公司、本田技研工业株式会社等。这些经验可以总结为:在战略层面,跟踪国际科技前沿,学习世界先进技术,高度重视工程师培育;在战术层面,推广以“精益生产”为典型的先进制造模式。
紧密围绕全球产业链演进的趋势进行发力
虽然日本对当时经济全球化趋势演进的方向做出了错误的判断,但反应过来的部分日本企业迅速认识到了这一全球分工体系的核心本质,将制造业的服务化和服务型制造作为主攻的方向,并取得了不俗的业绩。这一领域的代表性企业是基恩士。这家1974年在日本创立的小企业,自诞生以来,依靠提供能够改善自动化制造质量与效率的解决方案,迅速在全球建成了高效的服务网络,为世界各地的 “财富500强”制造商到小供应商提供传感器、测量仪、数据采集仪、测量系统、视觉系统、控制系统等软硬件产品,覆盖汽车、半导体、电子元件、医疗、物流、商品药品等多个行业。整体来看,日本企业迅速通过加强制造业服务化,以及拓展制造业服务补上了起跑的短板,诞生了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全球性企业。
依托对外投资提高产业链和供应链韧性
资源约束一直是日本企业发展过程中面临的最硬性约束。《广场协议》签订后,为应对贸易冲击,日本政府推出“黑字环流”计划,核心目标是通过政府援助、商业贷款等手段,将日本的国际贸易盈余、外汇储备和国内私人资本流向发展中国家的能源和原材料行业。这标志着日本从“贸易立国”开始向“对外投资立国”转变。在此期间,以索尼、本田等为代表的日本企业海外收入占比已经在总收入中的占比超过了半壁江山。
日本企业“出海”分为两类,一是以降低制造成本为目的的“垂直直接投资”,即产业链外迁;二是以获取需求为目标的“水平直接投资”,即海外市场扩张。
小企业坚持走专业化和“隐形冠军”道路
随着日本经济进入下行周期,大量日本中小企业开始面临较大的生存压力,市场份额迅速向头部企业集中。通过聚焦赛道、走专业化和精细化等“专精特新”道路,日本中小企业在国民经济的各个行业都诞生了一批“隐形冠军”。以制造业领域的碳纤维为例,在小丝束碳纤维市场上,东丽、帝人(东邦母公司)和三菱合计占据全球49%的市场份额;在半导体芯片领域,成就了信越化学、SUMCO、住友电木、日立化学和京瓷化学等众多公司。在服务业领域,日本知名游戏企业任天堂,从一家做游戏纸牌的小企业发展成为全球电子游戏行业巨头。这些企业之所以能够成功,一个重要原因在于他们都非常专注于所在赛道,通过创新和下大力气攻克核心技术形成了独一无二的产品优势。
对我国企业的政策启示
一是要妥善应对当前房地产市场的新局面。大环境是企业生存的土壤,房地产具有金融和产业链带动性强的双重属性,房地产市场的下行将会传导到企业的需求端。因此,必须守住房地产市场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把解决烂尾楼等保交楼、保民生和保稳定工作以及妥善处置房企风险纳入地方政府考核。制定实施正确政策措施,加大保障房建设力度,为二手房流动提供便利,逐步扩大租售同权适用范围。引导房企走高质量发展创新道路,鼓励房企推出高品质的产品和服务,满足群众多样化的住房需求。
二是为市场主体提供良好和稳定的融资环境。一方面,要稳妥推进资本账户开放,为国内货币政策的独立性创造条件,大幅降低企业的负债成本,引导资金投向实体经济,助力企业尽快走出“创伤期”。另一方面,要确保汇率不发生大的波动,稳步深化汇率市场化改革,完善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参考一篮子货币进行调节、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为中资企业走出去和外资企业进入中国市场提供稳定的汇率预期。
三是引导企业把创新摆在经营的核心位置。鼓励企业加强对市场需求的研判,及时调整产品和服务的定价策略,通过技术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适应不断变化的市场环境,掌握未来发展的主动权。围绕“卡脖子”技术和关键核心领域,形成一批走差异化和专业化路线的“专精特新”企业,推动中国经济新质生产力全面成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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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边外交是国际事务中长期存在、广泛运用、不断丰富和发展的一种外交活动方式。多边主义是与多边外交实践密切相联的外交理论和实践的科学总结。
近现代以来,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国家醉心于强权政治、集团对抗和阵营对垒,多边主义从理念到实践,受到严重歪曲。中国共产党领导建立的新中国成立后,不仅开辟了主权国家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独立自主地开展对外交往的国际关系新篇章,同时也开启了联手广大发展中国家,在全球范围内倡导并践行真正多边主义的多边外交新局面。
践行真正多边主义,中国具有优良传统和宝贵经验
人类社会是由不同种族、不同民族、不同国家组成的统一体。无论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人类各民族都是休戚相关、安危与共的。进入近现代历史以来,面对无法预测的全球性风险和挑战,各国人民唯有加强沟通,彼此借助,才能风雨同舟,共克时艰,化险为夷,协调发展。这是人类社会经历无数次冲突和对抗、付出无比巨大的惨痛代价换来的历史教训,也是近现代国际关系领域普遍认同的多边主义外交的真谛所在。
20世纪40年代末,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拒绝承认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新中国,在地区和国际事务中孤立新中国,新中国根本没有参与多边事务的机会和可能。1950年朝鲜战争爆发后,中国人民志愿军为抗击美国的武装侵略,在朝鲜战场与美军为首的所谓联合国军浴血奋战,打出了国威,签订了停战协议(1953),并迫使美国不得不同意中国政府派代表团参加解决朝鲜半岛和印度支那问题的日内瓦会议(1954)。虽然此次会议未能形成有关朝鲜半岛问题的决议,但在印度支那问题上取得了突破;由周恩来总理兼外长担任团长的中国外交团队给国际社会留下深刻印象,令全世界对新中国外交刮目相看。
1956年,周恩来率团出席万隆会议,这是新中国主动争取并成功参与的一场多边活动。万隆会议是中国引导各方求同存异,创新国际关系准则,影响深远的标志性多边外交举措。中国顺应时代进步大潮,高举争取世界和平、反对战争威胁的大旗,坚定不移地站在历史正义一边,把维护自身的主权与安全、团结广大发展中国家、争取国际关系民主化三个方面的外交斗争统一起来,赢得了良好的国际声誉。
1971年,中国成功地恢复了在联合国的合法席位。这是新中国坚持独立自主的外交方针,尽最大努力积极主动地参与多边外交的重大成果。全面恢复在以联合国为代表的国际组织体系中的合法席位,为中国更广泛更深入地参与多边外交活动,提供了广阔舞台和更多的机会。
1972年6月,中国在极左思潮严重干扰内外政策、国际处境相当复杂和严峻的情况下,派团出席了联合国历史上首次召开的人类环境问题专门会议。当时,在“只有一个地球”的呼声中,环境问题被提到国际事务中来,人类社会进入环境保护的新时代。中国重返联合国后积极参加这个史无前例的多边活动和多边机制,意义非同寻常,影响非同凡响。
1975年6月,中国政府派团参加了联合国成立后首次召开的第一次世界妇女大会,与13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代表团相互配合,推动大会通过了著名的《墨西哥宣言》及《世界行动计划》。
1979年改革开放之后,中国走向世界舞台的步伐大大加快,参与多边外交、与外部世界互动的范围、规模和力度进一步加大。1980年2月,中国政府派团出席了不属于联合国组织、但与联合国关系密切的裁军谈判会议。这个诞生于1962年的国际军控领域的多边机制,虽然深受东西方冷战影响,分为西方集团、东方集团和不结盟国家集团三个部分,但毕竟参与国越来越多,影响力不断增大。考虑到这一实际情况和自身外交需要,中国自1983年起设立专职裁军事务大使常驻日内瓦,开始出席裁谈会历次会议,在这个意识形态背景极为强烈、安全利益之争异常尖锐的多边机制中纵横捭阖,为《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和《全面禁止核试验条约》等重要文件的通过做出了独特贡献。
中国恢复在联合国合法权利后,特别是改革开放后,中国重返多边外交舞台、积极参与多边外交的典型事件和成功范例,不胜枚举。1984年,中国全国人大代表团出席了各国议会联盟第71届大会。中国从此成为这个成立于1889年、历史悠久的多边议会组织的重要成员。
在这里回顾新中国外交史的这几件事情,只是想说明,中国对多边外交并不陌生,中国参与多边外交经验丰富,弥足珍贵。
践行多边主义,中国承担了应有的历史责任和使命
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二战后形成的以美苏两个超级大国全球对抗为主要特点的东西方冷战格局宣告终结。某些与集团政治、阵营对抗、地缘政治撕裂密切相关的区域性、跨区域多边机制,例如苏联主导建立的军事政治集团华沙条约、社会主义大家庭性质的经济互助会,先后退出了历史舞台。但联合国仍是以最大的、最有代表性的、最权威的政府间合作组织。以联合国为代表的国际组织体系,作为多边外交的主体机构和不可替代的重要平台,依然十分活跃,并且有了更大发展。多边外交仍是国际关系领域中最受青睐的外交形式。
据统计,目前联合国直属机构共有20多个,主要有联合国经社理事会职司委员会、人权委员会、联合国开发计划署、联合国环境规划署、世界粮食计划署,等等。与联合国保持密切联系的政府间机构近20个,主要有联合国教育科学文化组织、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世界卫生组织、世界银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贸易组织、国际原子能机构,等等。
重回联合国50多年来,中国参与了联合国所有机构和关联机构的活动。目前,中国已是联合国会费缴纳仅次于美国的第二大国,同时还是联合国维和行动第一大出资国,也是联合国安理会五大常任理事国中派出维和人员最多的国家。这些都是中国积极履行世界大国责任,广泛参与全球事务,积极践行真正多边主义的鲜明例证。
冷战结束30多年来,随着人类社会面临的共同性问题越来越多,国际关系中的多边活动与机制建设十分活跃,地区性、跨区域、全球性多边安排与架构有增无已。如1989年开始形成的亚太经济合作组织、1991年苏联解体时成立的独立国家联合体、独联体部分国家建立的集体安全条约组织、1992年成立的亚洲相互协作与信任措施会议、1994年成立的东盟地区论坛、1996年成立的亚欧会议、1997年成立的东盟与中日韩(10+3)合作、俄罗斯主导建立的欧亚经济联盟、1999年成立的二十国集团(G20)、东亚—拉美合作论坛以及中日韩合作。
进入新世纪以来,不同形式、不同宗旨和不同运行方式的多边机制进一步增加,中国参与或涉及中国的主要有:2001年以原“上海五国”机制为基础成立的上海合作组织、2002年在中国三亚成立的博鳌亚洲论坛、2003年成立的朝核问题六方会谈机制、2006年启动的伊核问题六国对话会、2009年正式形成的金砖国家(新兴经济体)集团、2015年俄罗斯主导建立的欧亚经济联盟(又称欧亚经济委员会)、2015年中国主办的“一带一路”国际合作峰会、2022年启动的亚洲合作对话、2023年启动的中国—中亚(5+1)对话,等等。
后冷战时代开启30多年来,这些适应世界形势变化、具有强烈时代色彩的新型多边机制不断发展壮大,极大地丰富了国际关系民主化进程,进一步密切了不同国家之间的相互联系与交往,促进了人类不同文明形态之间的互学互鉴。中国在这一过程中,特别是在倡导创建、发展引领上合组织、金砖合作机制、“一带一路”国际合作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表率作用。在亚太经济合作组织、二十国集团、中国—东盟(10+3)、中日韩三方合作、朝核问题六方会谈、伊核问题六国对话会中,中国也发挥了举世公认和不可低估的建设性作用。中国作为真正多边主义践行者的作用,作为新型多边外交机制的维护者,贡献不容否定,也无法否定。
践行真正多边主义,中国有能力应对新的问题和挑战
冷战后多边机制的不断创新和多边外交的不断发展,特别是以中国为代表的新兴经济体对新型多边外交的特别贡献,为国际关系民主化和世界多极化的持续发展注入了强大动力。但另一方面看,当今世界既不和谐,也不和睦,更谈不上和平。以大欺小、以强凌弱、以富济贫、以众暴寡、以邪压正的冷战余毒仍严重存在;集团政治、阵营思维、霸凌行径、丛林法则、地缘对垒等帝国遗产仍随处可见;与此相关联的孤立主义、单边主义、冒险主义、投机主义沉渣泛起。作为冷战遗存的北大西洋公约组织,冷战后非但没有自动退出历史舞台,反而逆势来袭,疯狂东扩,不断拓展旧的多边安全架构满血复活的倒行逆施之路。
在亚太地区,作为当今最大霸权国家的美国,不遗余力地遏制中国的和平发展,手段无所不用其极。在竭尽全力构筑排斥中国的所谓“民主国家联盟”的同时,美国在“印太战略”框架下,搞起了“美日印澳”四边机制,同时还搞起了美英澳三方核潜艇联盟,目前还拉拢日本入伙。此外,美国还搞了一个旨在科技领域封锁中国的 “芯片四方联盟”以及“印太经济框架”。而所有这一切,都打着多边主义的幌子,掩人耳目,欺世盗名。不言而喻,美国式的多边主义,不过是美国霸权主义的代名词而已。但这种“挂羊头卖狗肉”的伪多边主义,在当前国际环境下,也不乏支持者和尾随者。
各种信息和迹象表明,在中华民族全面复兴势不可挡、中国和平崛起已成历史大势的背景下,美国和欧盟心有不甘。它们正在千方百计地搞对华“脱钩”“断链”,明目张胆地实行所谓“去中国化”,公然鼓吹要建立孤立中国、围堵中国的“民主国家联盟”。正因为如此,当前伪多边主义甚嚣尘上,大行其道。我们必须有清醒的认识和足够的准备。
面对深刻变革的世界秩序、剧烈动荡的国际关系、前景莫测的安全态势,我们全面推进中国特色大国外交,践行符合历史正义的真正多边主义,自然要面临许多可以料想和难以料想的困难、问题和挑战。有鉴于此,持续推进中国特色多边外交,践行真正多边主义,应当努力做到以下“五个有机结合”:
践行真正多边主义,实行开放、包容、创造性和建设性多边外交,要与积极支持传统多边外交机制、广泛参与传统多边外交活动有机结合;
第二,践行真正多边主义,推动各种新型多边外交,要与坚持反对美国霸权主义和单边主义,不断揭露伪多边主义、集团政治图谋,持续推动国际关系民主化有机结合;
第三,践行真正多边主义,主动引领新型多边活动,要与不断加强并持续深化与战略协作伙伴国的沟通合作有机结合;
第四,倡导真正多边主义,努力拓展新型多边机制的内涵与外延,要与不断巩固和深化各种双边关系、提升国家形象和国际影响力有机结合;
第五,践行真正多边主义,最大限度维护“全球南方”共同利益,要与完善全球治理和治理体系改革、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终极目标有机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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