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中国家人民对于生物资源的使用权及传统知识必须得到尊重和保护。而世贸组织《与贸易相关的知识产权协议》,是国际法规第一次将专利扩大到生...
在争取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过程中,“与世界接轨”成了流行语,也成了很多国人的思维定势。为了加入世贸组织,中国对“法律全面修改,适应世贸组织关于知识产权有关协议”,“不要谈别的,就是跟世贸接轨,搭便车以后再说”。有学者认为,这些“知识产权法律从立法角度讲,是现代化、国际化进了一大步”[1]。
知识产权保护,当然重要而且必要。中国过去这方面意识淡漠,立法薄弱。通过改革,提高了这方面的意识,加强了这方面的立法,这是好事。但是,与世界接轨,是否一定就是与世贸组织规则接轨?世贸组织的规则,是否能够确保我们民族和人民的权益?
比如,世贸组织规则对我们赖以生存的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就没有足够的重视和有力的保护。在这方面,它和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特别是和《卡塔赫纳生物安全议定书》,是有一些原则冲突的。比如《议定书》中“对生物多样性保护和持续利用有不利影响的现代生物科技所产生的任何活的变态生物在跨国运送方面的有关事项”,提出了“预先防范”和“事前知情同意”的原则,这对保护生物多样性和传统知识有利,但是却与世贸组织“非歧视”和“透明”原则相冲突。在这样的冲突中,我们的法律为什么一定要“适应世贸组织关于知识产权有关协议”呢?
在中国,世贸组织的知名度要比《生物多样性公约》高得多。笔者曾在2005年2月用“世界贸易组织”和“生物多样性公约”做检索词搜索,当时新浪网两者的相关新闻条目是11405条比42条,搜狐网是8567条比56条,人民网是13231条比141条,新华网是1580条比19条。
一方面是关于世贸组织的信息轰炸,一方面是对《生物多样性公约》寥若晨星的报道,对比十分鲜明。
据绿色和平组织2004年公布的一个调查表明,世界各国的森林保护区面积已达全球陆地总面积的11%,全世界每年对这些保护区的总投入是70亿美元,只占需要的五分之一;其中60亿美元投在富国,而生物多样性最丰富的发展中国家资金缺口最大。
相比之下,全世界每年对生物多样性有害的项目投入达一万亿美元,其中三分之二是富国的投入。这是全世界保护区每年资金缺口的40倍。
我们应当选择和谁接轨?和以上万亿美元破坏生物多样性的那个世界接轨,还是和努力保护生物多样性的那个世界接轨?
至于世贸组织的知识产权规则是否能保护我们的权益,我们可以看几个案例。
阿亚花丝卡专利案
第一个案例,是“阿亚花丝卡”案例。
阿亚花丝卡,俗称死藤,是南美亚马逊河流域热带雨林中的一种药用植物,也指用这种植物和其他几种植物混合起来煮制的汤药,具有祛病提神,强身健体的功效。数千年来,亚马逊河流域的诸多部落一直在用这种死藤治病。根据当地的传统风俗,死藤被看作神圣的象征,只有部落的萨满或草医懂得制备“神奇饮料”死藤水的方法。采集和制备死藤也很神圣,要通过专门的宗教仪式来进行。
随着越来越多的西方人来到亚马逊地区,死藤和死藤水的秘密也传播开来。1986年,美国专利和商标局批准了一个叫劳伦·米勒的美国企业家对死藤的种类之一“达藤”的专利申请。据联合国大学高等研究院布兰登·托宾教授说,这个米勒并没有对死藤做特别的研究或从中提取出任何东西,只是描述了它的生长环境、形状及功能,就获得了专利。
将近十年之后,亚马逊部落的人才得知死藤成了美国人的专利。他们无法理解,一个外国人怎么能把他们崇拜并使用了数千年的神圣植物变为专利?由400多个亚马逊部落和组织组成的一个理事会和加拿大国际环境法中心于1999年向美国专利和商标局提出申诉,要求该机构重新审查并撤消这项专利。他们并选派了一位部落酋长去美国作证,证明亚马逊土著居民使用死藤已达数千年之久。但是,据托宾教授说,这个证词却被认为“没有法律效用”,因为美国专利法不承认没有以文字形式在公开出版物上发表、让任何人都能查到的发明。也就是说,仅仅是口头流传下来的知识,不受美国专利和知识产权的保护。
后来,美国专利和商标局下令驳回该专利,不是因为它涉及了当地部落的先有知识,而是因为在该申请提出一年之前,芝加哥菲尔德博物馆的一个标本解说牌上已经描述了同一植物,因此它不具有专利所要求的“新颖性”。换言之,亚马逊人千百年来以口头流传的形式拥有关于死藤的知识并且使用这种植物这一事实,并不妨碍那位美国公民对它提出专利申请。
阿亚花丝卡专利案暴露了现行知识产权和专利制度在保护遗传资源和传统知识方面的尴尬。世贸组织的知识产权保护的是什么?是个人的智力劳动。个人智力劳动的成果当然应该保护。但是作为某些个人智力劳动基础的传统知识,要不要保护,如何保护?特别是当某些基于传统知识的个人智力劳动并没有任何创造性,只是做一个转化工作,将口口相传的世代积累的知识形成某种文字,这种世代积累的知识就成了个人“知产”,这种化公为私的行为,在国际上被很多人谴责为“生物海盗”。如果世贸组织的知识产权只能保护传统知识偷盗者、掠夺者的“知产”,却不能保护被偷盗者和被掠夺者,它的合理性就有了问题。我们和这样的国际机制接轨,不能不注意这些问题。
中国野生大豆基因案
第二个案例,是美国孟山都公司企图专利中国野生大豆基因。
中国是大豆的原产地,拥有世界上已知野生大豆品种的90%,共超过6000多种。同时,大豆也是中国最早食用和种植的五谷之一,栽培历史在4000年以上。2000年4月6日,全球第二大农业化工公司和头号生物工程公司孟山都向全球包括中国在内的101个国家申请一项有关高产大豆及其栽培、检测的国际专利。这项专利源自对中国上海附近的一种野生大豆品种的检测和分析,孟山都从中发现了与控制大豆高产性状密切相关的基因“标记”。[2]
据有关媒体报道,孟山都以这种中国野生大豆作为亲本,培育出含有该“标记”的大豆并据此申请专利,提出了64项专利保护请求。如果专利获得批准,那“将意味着孟山都公司对所有大豆的高产品种都拥有了垄断权,并允许孟山都对中国这一野生大豆遗传资源的控制”。[3]
《南方周末》报道说:有一种观点认为,如果中国不批准这项专利,至少在中国种植含有高产“标记”的大豆还不至于侵权。但孟山都远东有限公司中国区政府关系及公共关系总监刘石在接受采访时说,中国入世以后,根据世贸组织有关知识产权方面的协议,在本地生产也将遇到专利权约束问题。
这意味着,哪怕中国农民自己栽培出含有这种“标记”的大豆,也会侵了孟山都的权。而孟山都和美国农业部究竟如何获得这种生长在中国上海附近的野生大豆的,他们却说不出来。中国农业部国家大豆改良中心首席教授,南京农业大学大豆研究所所长盖钧镒估计“这个品种是美国方面通过非正常途径获得的”。
在这个案例中,世贸组织的知识产权协议可以保护通过非正常手段获得的材料所产生的“知识”,却非但保护不了这个原材料合法拥有者的权益,反而可能会使后者付出昂贵的代价。
而美国的孟山都公司在谋求这些专利的时候,正是2000年,中国正在为加入世贸组织努力与国际接轨,不断修改我们有关的法律法规。在绿色和平组织2001年4月从德国发现这件事并把它捅出来之前,没有一个中国政府官员、新闻媒体和专家学者注意到这个问题。事件捅出来之后,除了一些专家在媒体报道中做了反对的表态,我们不知道中国政府对此采取了什么行动。
在这个案例中,我们国内很多人对与国际接轨的热衷和对我们民族权益的不敏感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而这种热衷和不敏感,却与美国跨国公司的情感及利益诉求是完全一致的。
哈佛大学在中国的人类基因研究项目
第三个案例,是美国哈佛大学在中国的人类基因研究。
1996年7月,美国《科学》杂志率先报道了哈佛大学的“群体遗传研究计划”,提到该项目在中国的血样采集将“达到”2亿人[4]。至2000年,至少完成了哮喘病、高血压、肥胖症、糖尿病、骨殖疏松等12个项目的疾病基因调查。有多少血样到了美国,至今还是未知数。
1999年,一些美国生命科学家从生命伦理的角度对这些项目提出质疑。美国新闻媒体报道了这些质疑。美国卫生与公共服务部下设的“人体研究保护办公室”开始就这些问题进行调查。
2002年3月28日,该办公室分别致函哈佛大学公共卫生学院等机构,通报的初步调查结果说,哈佛大学这12个人类基因研究项目,在生命伦理、监督管理和确保参与者的安全等多方面存在“广泛而严重”的违规[5]。哈佛大学公共卫生学院随即承认,他们在人体医学实验的监督上,的确有改进的必要;该院已决定暂停在中国进行的一切研究,重新审查这些研究项目;并对项目负责人进行了谴责[6]。
美国政府机构调查确认的这些涉及安徽农村成千上万人的基因研究项目存在的诸多违规之处,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在项目开始之前,没有按有关条例的规定,事先接受伦理机构的评议和审查。有若干这些美国学术机构参与的项目,都是在未经其审查部门评议的情况下开始进行的。
——未充分让参与者知情,并且不能确定他们是否在充分知情的条件下完全自愿地提供血样等基因样品。这些项目采集基因样本的现场,大都是在经济欠发达的安徽农村地区,参与者是平均教育水平不够高的农民。而有些项目的知情同意书采用了他们难以理解的复杂语言;有些知情同意书没有列出一些测试项目可能引起的危险和不适;还有一些知情同意书,书写日期的笔迹与参与者签名的笔迹不符,日期书写的笔迹似乎出自一个人之手,有事后补签之嫌。
——参与者是否能从研究中获益,令人怀疑。美方调查者援引美国政府1979年4月18日发表的《贝尔蒙报告》说:“由公共资金支持的研究导致治疗性发明的开发时,(社会)公正要求这些发明不能仅仅有利于那些能够付得起这些发明的人,这样的研究不应过分依赖那些不可能从以后的研究应用中受益的人群。”美方的调查提出,参加哈佛项目的安徽群众从这些项目的成果中受益的可能性很小。
——实际情况与项目授权的出入较大。比如,对“哮喘病的分子遗传流行病学”的研究,批准招募的受试者为2000人,但实际招募的达16686人。而且未经主管部门的批准,研究者们就把对每个受试者付给10美元的补偿改为提供便餐、交通加误工补助。——关于这一点,据我们在安徽调查,所谓补偿就是两包方便面加10元到20元钱误工费。此外,项目批准的每份血样的采集量是2茶匙,但实际增加到6茶匙,所用的支气管扩张剂也和报批的不一样。在另一项关于纺织女工轮班制对生育的影响的研究中,报批的是在确认怀孕前,每个月抽7天采集尿样。但在实际执行中,未经批准便擅自改为每天采集尿样。
2002年5月14日,哈佛大学校长萨默斯在北京大学演讲回答学生提问时,公开承认哈佛大学在中国安徽农村进行的人体研究“不仅是错误的,而且是极其错误的”[7]。
存在这样多问题,而且问题如此严重的人类基因研究项目,该受到怎样的惩处?
没有任何惩处。一年之后,2003年5月,美国联邦政府的人体研究保护办公室致函哈佛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告知对该院提出的最后几个问题“已经解决”,至此对其在中国进行的基因和环境流行病学研究的调查全部结束。据说哈佛有关的研究机构对提出的问题都做了“整改”。
但是哈佛大学的所谓整改,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提供了血样的安徽农民仍然是一无所知。
美国联邦政府草草结束对哈佛在中国的基因研究项目问题的调查,并不令人感到意外。毕竟这些项目都是由美国政府和公司出资,而大量的涉及多种疾病的中国人体基因样本又到了美国。如果美国政府跟自己出钱而他们又明显占了大便宜的项目较劲,那才是怪事。更何况哈佛的名头那样大,查出学术丑闻,会涉及一连串的人,他们不可能为侵犯了中国老百姓利益的事较真。
我们至今不知道中国从这些项目中收获了什么。很多基因样本已不知去向。如果国外制药公司从这些流失的样本中找到某种抗病基因并做出专利药物,我们不知道中国方面是否会在其中获利?按照当时人们只求和“国际一流科研机构合作”,以在国际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为“成果”的心情,对最后产生专利的利益分配是否能坚持中方权益,能坚持多少,都要画很大的问号。而且,即使中方参与项目的研究者或研究机构能在最后获利中分一杯羹,这些利益是否惠及中国老百姓,也还是未知数。
需要说明的是,20世纪90年代到中国来猎取人类遗传资源的外国机构,并不只是哈佛大学一家。这些项目的伦理和权益问题,都很少有人深究。
反思“与世界接轨”
现行知识产权允许跨国公司将发展中国家丰富的生物资源据为己有,是一种不公平的制度。发展中国家人民对于生物资源的使用权及传统知识必须得到尊重和保护。针对这种不公正不合理,作为“生命海盗”的受害者,很多发展中国家,包括中国,应当拒绝“对生命专利”。而世贸组织《与贸易相关的知识产权协议》,却是国际法规第一次将专利扩大到生命领域。
在这两种力量的博弈中,中国又该与哪个世界接轨?
与跨国公司的世界接轨,意味着我们将放弃对传统知识和资源的保护,放弃对我们自己权益的坚持。中国作为大豆的原产地,从1996年起,已经从大豆的净出口国变为大豆的净进口国,进口大豆90%以上是转基因大豆,中国进口的转基因大豆占世界转基因大豆产量的三分之一以上。而中国的邻邦印度,至今还顶着孟山都等美国公司和美国政府的压力,不给转基因食品进口放行。此外,作为世界第一的大豆进口国,中国在大豆价格上却没有任何发言权。这样的事情如果放在美国,是不可想象的。
在国际上,对世贸组织《与贸易相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的批评也非常多。1999年联合国《人类发展报告》中就说,“知识产权的无情进军需要被制止,被质疑”。所以,我们很需要对“与世界接轨”做一个反思,弄清楚我们究竟在追求什么,是以接轨为目的,还是通过接轨使我们的国家和人民获得最大的利益?我们究竟在哪些方面需要和世界的哪些规则做什么样的接轨?在接轨的过程中,我们应该如何保护我们国家和人民的最大利益?我们参加世贸组织,是作为平等的游戏伙伴参与全球化,还是作为仰人鼻息的“小伙计”参与全球化?
我们总说,中国是最大的发展中国家。那么,作为“最大的发展中国家”,我们在全球化问题上,与发达国家的差别在哪里?我们对应该从全球化中避免怎样的损失,获得怎样的利益有没有明确的认识?如果我们丧失了我们的思考能力,不能从不同于发达国家和跨国公司的视角看问题,那我们就会变成西方智囊的应声筒和跟屁虫。这样“与世界接轨”,前景是很可疑的。
(编辑 碣石)
[1]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郭寿康2006年12月10日在北京大学举办的“中国入世五周年高层研讨会”上的发言。
[2] 庞瑞锋:“种中国豆侵美国“权”?孟山都要垄断中国高产大豆”,《南方周末》2001年10月27日。
[3] 同上。
[4] 《哈佛与中国探索疾病基因》(Harvard and China Probe Disease Genes),美国《科学》273卷315页,1996年7月19日。
[5] 见美国卫生与公共服务部人体研究保护办公室2002年3月28日致哈佛大学公共卫生学院院长的函件,在该办公室网站http://ohrp.osophs.dhhs.gov/detrm_letrs/lindex.htm可公开查到。原文是:“Given the breadth and seriousness of Dr. Xu’s violations……”(鉴于徐博士违规的广泛和严重性……)。
[6] 《哈佛在中国的研究违规,发现试验有安全、伦理方面的问题》(Harvard Research In China Is Faulted,Safety, Ethics Problems of Tests Noted) 美国《华盛顿邮报》2002年4月2日。
[7] 吴庆才:“美国哈佛大学校长劳伦斯·萨默斯:哈佛在华人体研究‘极其错误’”,《北京青年报》2002年5月15日。
前不久,WTO裁决中国稀土官司“一审”败诉。英国《金融时报》称:“这是美国z...
前不久,WTO裁决中国稀土官司“一审”败诉。英国《金融时报》称:“这是美国、欧盟和日本取得的重大胜利”。WTO的袒护令中国感受到当今世界游戏规则的凶险与不公。商务部相关人士称,此案上诉如果败诉,中国将不得不取消针对稀土及稀有金属钨、钼的出口关税、出口配额等措施。在美欧控制世界规则的大背景下,此案上诉能否获胜,目前还未为可知。这就给我们提出了一个尖锐的问题,如果败诉,难道中国稀土真的要重回敞开式供应?到底是WTO规则优先,还是国家利益优先?
稀土属于稀有金属的一类,包括钪、钇及镧系共17种元素,在国防、高科技领域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广泛应用于导弹、飞机、智能手机、核工业、激光等领域,是重要的战略资源。
“中东有石油,中国有稀土”(邓小平),中国稀土储量曾经是世界第一。多年来,中国稀土的产量位居世界第一并主要用于出口,长期占世界市场的90%以上,是全球惟一大量供应不同等级、不同品种稀土产品的国家。
由于中国敞开式廉价供应稀土,美、俄、澳、法这些曾经的稀土生产大国早在20年前就关闭了国内矿山;而中国的稀土储量,也从1992年占据世界总量的85%,下降到2011的23%。同期世界上并没有发现大规模的稀土矿。
而且,日、韩这两个不出产稀土的国家,通过进口和购买我国内矿山,占有了不小的储量。中国稀土出口量的近70%都去了这两个国家,有报道称日本储备了足够用20年的稀土(另有报道为50年)。
2009年,我国著名稀土专家徐光宪就指出:按照现有开采速度,南方五省宝贵的中重型稀土10年就会开采完,世界最大稀土矿白云鄂博矿30年内就会消失,那时,我们将不得不花费巨资进口稀土,西方就会牢牢掐着中国的脖子。
作为第一稀土大国的中国,稀土出口却没有定价权。1990-2005年,我国稀土出口量增长了近10倍,平均价格却被压低到当初的64%。纯度99.99%的氧化铈一度卖到9元/斤,比猪肉价还低。
其原因就是稀土开采和冶炼的无序、恶性竞争。全国有上千家私营矿点、加工企业,产能产量远超全球需求,大多盲目开采、非法开采、挑肥拣瘦开采。面对外国仅有的几个大买家,国内企业竞相降价,甚至和外资勾结,形成走私产业链。据国外海关统计,2011年中国稀土走私量达到正常出口量的120%。
地方政府和企业为了蝇头小利,不顾国家利益和安全,对这种危害全局利益的乱象视而不见。中央有关部门多次试图整合稀土行业,但障碍重重,非法盗采、走私屡禁不止。
前些年,政府采取多项措施控制局面,下调出口配额,提高关税,整合行业。有关机构对稀土原材料的出口数量进行限制,外资就大量买入稀土原料做成稀土合金后再出口,以规避配额限制。由于稀土深加工和应用行业依然属于鼓励外商投资的项目,故政府对原料出口的控制成效甚微。
长期的无序开采、恶性竞争,不仅导致战略资源外流,也导致了严重的生态环境灾难。由于长期超计划生产,对环境生态破坏严重。国家对稀土环境污染的整治已投资40多亿元,但仅赣州的污染整治就需要380亿。据媒体报道,“2002-2005年,美国公司测算,美国当时生产一公斤稀土大概需要2.8美元环境成本,但中国是5.6美元。而我们当时的售价是每公斤5.5美元,低于环境成本,等于白白送人”。
全国闻名的白云鄂博矿,稀土开采利用率仅为10%,大量的尾矿浆排入洼地形成11平方公里的“矿湖”,堆放尾矿浆1.35亿吨,其中含有约7万吨的放射性金属钍。在“稀土湖”正西就有一处“癌症村”(张彬,人民网2011.08.04)。江西全南县187万亩森林中,分布着上百个稀土开采点,大片森林被肆意砍伐。广东始兴县,含有硫酸、硝酸铵等化学品的剧毒废水直接穿过水稻田排入小河。
中国将稀土资源领域对外资开放,本意是要换取稀土终端应用的技术和产业发展,但其效果和汽车产业一样。中国仍处在国际稀土产业链的最底端,充当廉价原材料供应商及初级加工的角色。目前,稀土产业的核心技术与专利仍主要掌握在日、美、法等国手中。他们以其专利技术优势对中国稀土产业进行扼制,阻止中国进入高端领域。发达国家企业从中国进口原材料,生产出高精技术产品后再返销中国,附加值就会增长数倍、乃至成百上千倍。这种失衡的国际稀土产业格局,与中国的稀土大国身份极不符合。造成这种格局重要原因便是中国稀土产业是一盘散沙。科研人员虽多,但力量分散,近6000名科研技术人员分散在数百家科研院所与企业,如此一来,什么重大研究、基础研究、应用研究都难以开展起来。
国内有识之士呼吁:要将稀土战略资源和产业问题,纳入国家安全委员会的视野;尽快建立一整套稀土科研、生产、发展、储备的规划,并以坚决的战略意志整合国内资源,尽快实施。为提前着手应对在WTO中可能出现的不利局面,我们应学习美国维护自身利益的一些经验(如美国的国家安全委员会、外国投资与审查委员会、美中经济安全审查委员会以及一些法案等等),从法律、组织架构、生态环境、技术、财税、国家安全等多个领域共同建立起一整套的保护机制。
(编辑 碣石)
为了眼前和局部的利益,某些地方政府把事关广大公众长远和切身利益的城市供水系统控制权抛在脑后,甚至签订确保乙方稳赚不赔的条款,“把自己卖了...
前不久发生的兰州自来水苯污染事件,给广大城市居民带来“用水安全”的忧患,更让公众知道了威立雅这个法资跨国水务公司。实际上,目前中国许多城市的水供应系统,已经全部或部分被外国资本控制。
从报道来看,兰州水污染的情况是清楚的,原因就是自来水公司的自流沟超期服役。这条自流沟服役近60年,却得不到修缮,可供水方威立雅却将责任推到“1987年、2002年两次事故,渣油渗漏溶解了自流沟的变形缝”。身为供水公司,自有责任修缮管网,但威立雅却要求市里出钱,否则就要“把管网改造的成本反映在水价上,水价要翻几番”。这下市政府压力就大了。当初,市政府为引进威立雅这样的“世界500强”兴奋不已,将其称之为“城市公用行业市场化改革中具有历史意义的第一步”,没想到今天竟如此被动。
兰州今天遇到的问题,其实也是我国城市水务改革的缩影。
城市供水系统(水厂、供排水管网、污水处理)是典型的“公益性”行业,按道理应该留在国企范畴内。过去,水务都是城市直属企业,经营只能保本,设施投资由政府负责。水价、设施改造等事宜要服从政府的指令和政策,为了公众利益,必须承担必要的亏损和社会责任。
本世纪初,城市公用事业也被卷入全国的城市化和市场化改革浪潮。由于城建需要大量公用设施投资,许多城市就用“盘活存量资产”来筹集公建资金。但市政设施多具有自然垄断性,水务“市场化”在实践中就是“股份化、私有化”。一旦水务被资本(或外资)控制,成为私人的“独家买卖”,政府就要向企业“买服务”。但是,买的总是没有卖的精,“卖”的又总想赚大钱。这样不禁让人生疑,供水服务的质量和成本,比“市场化”前是更好了,还是更坏了?更值得提问的是,我们的社会广泛存在着“盲目崇拜洋人”的潜意识,对外资企业可能发生的违反中国法律法规的情况,敢不敢管,能不能管?
中国水务的市场化是在扩大开放过程中推行的。20世纪90年代,“洋水务”开始进入中国,当时水务的开放领域仅限于水厂和污水处理厂,合作方式也以BOT(建设—经营—转让)和合作公司的方式为主。2002年,国家计委等部委联合发布《外商投资产业指导》,城市供水业务对外资开放。建设部发文鼓励社会资本和外资参与市政公用设施的建设,发布了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鼓励水务行业的市场化运作。此后,许多城市以此为名,将包括水务在内的市政公用设施向民资和外资开放。
于是,包括苏伊士、泰晤士、威立雅、柏林水务等在内的巨型跨国水务集团纷纷进入中国,竞相收购各城市水务资产。至2007年,苏伊士集团已在中国参股15个城市的自来水公司(青岛、上海化工区、三亚等),在青岛的中法合资公司占青岛供水总量的90%;法国通用水务公司收购了上海自来水浦东公司50%的股权;法国威立雅在获得深水集团45%股权(当时被称为全球第二大水务并购案)后,在与“中法水务”竞标中胜出,获得兰州市水务45%的股权(据报道其标价17亿,远超中法水务的4.5亿和首创股份的2.8亿)。
全国工商联环境商会秘书长骆建华称:当前外资水务的供水总能力占全国总能力的8%,占市场的4%。据此估算,近亿中国人都是由外资供水。
当时,跨国水务公司高溢价竞购水务资产,让地方政府不胜欣喜,因为此举适应改革潮流“盘活”了“存量”,支持了城建资金,提高了GDP。但是中国水协会长李振东尖锐地指出:“外商今天高溢价收购供水资产,明天都要成倍地赚回去。一届政府的政绩,将成为今后历届政府的严重隐忧,最终都会转嫁给老百姓。”果然,外资进入城市水务领域之后,各地水价节节上涨。当然,这里不排除因水资源短缺和成本提高的合理因素,但外资实际的成本如何,利润如何?为什么涨价后还会发生兰州水污染这样的事件?
威立雅是世界最大的水务集团。2013年底,威立雅中国的水处理总能力约为1322万吨/日,在中国排名第二。兰州水务引进威立雅后,市国资委拥有水公司55%股权,并派出董事长。但是,法方拥有“一票否决权”,这就架空了中方的绝对控股权。威立雅只派出几个高管,在不增资、不提升技术和更新设备的情况下,屡屡提升水价。因为当时合同的水价条款明确规定:水价根据CPI、汇率等因素进行调整。外资不承担风险,只享受收入(人民网甘肃频道:呼吁收回自来水控制权)。
除了水价持续上涨之外,许多外资与地方签订的合同中,还规定“中方须定向购买外商关联企业的技术服务、管理咨询服务及成套设备”,而这是严重违背中国招投标法规的。外资不仅高薪挖走国内人才,还要求“自来水厂每年花1000万去买外资的管理经验”,而我们其实只需花100万就可以请来“最好的咨询公司”(《西安自来水公司反对威立雅收购国有资产》)。
另外,威立雅还与地方签订了有偿转让协议,“向兰州供水集团注资10亿元,30年经营期满后……最终转让给兰州政府的价格也不会低于10亿元”,实际上30年内这笔投资完全可以回收数倍(威立雅涉嫌向自来水管道排污外资搅浑中国水务,人民网)。为了眼前和局部的利益,某些地方政府把事关广大公众长远和切身利益的城市供水系统控制权抛在脑后,甚至签订确保乙方稳赚不赔的条款,“把自己卖了还要给别人数钱”(江涌:跨国“水龙王”搅浑中国水务市场)。
今天,中国坐拥近4万亿美元外汇,但在美国想买任何实质性产业均被美国会否决;在法国中国人要开一家超过300平方米的超市都要经过中央政府批准。所以,威立雅董事会主席弗莱罗说:“中国是吸引和善待我们的市场,是对非本地技术最开放的国家。”
幸运的是,中国毕竟在各领域、各阶层还有为数众多的识大体、敢担当的有识之士。2007年,中国水协上书国务院,力陈跨国公司收购中国水务可能造成的陷阱和隐患。2007年发改委和建设部展开联合专项调研,次年,跨国水务公司在华的收购狂欢草草收场。但是,中国水务埋下的跨国资本隐患却不是短时间可以化解的。
(编辑 碣石)
改革开放需要强调兼顾安全和发展。在改革开放中,要坚持本国经济的独立完整性、坚持国家经济主权这一底线,保持未来产业优化空间。...
4月15日,习总书记在国家安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指出:增强忧患意识,做到居安思危,是治党治国的一个重大原则;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保证国家安全是头等大事;并从人民安全、政治安全、经济安全和军事、文化、社会安全各方面,阐述了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的问题。
目前,我国的内外安全形势复杂,其问题的广泛性和深刻程度,是改革开放35年来从所未有的。贯彻落实中央提出的总体国家安全观,对我们清醒认识形势,站稳脚跟,正确贯彻党的基本路线,确保国家的长治久安,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都有重大的意义。
贯彻国家总体安全观,关系到我们在全面深化改革过程中,如何统筹协调“发展”和“安全”两大战略目标的问题。
本期刊登的几篇文章,涉及我国加入WTO之后,某些不利于发展中国家的“霸王条款”(如知识产权方面)和我们国家利益的直接冲突,以及在涉及公众健康的领域(如城市水务)、战略物资领域(如稀土),对外开放之后,给社会经济安全带来的威胁。实际上,近十几年来这类问题的报道大量见诸网络和报刊。我们需要从总体安全观的高度,加以关注。
30多年来,改革开放是促进经济发展的最活跃因素。但随着形势的变化,理论思维的单线化的问题也突出出来。例如不讲条件和选择的“扩大开放”,常被认定为发展本地GDP的最便捷措施,理由是“发展是硬道理”;“只有开放才能发展,发展起来才有安全”。这种“开放—发展—安全”的直线式推演,以及把“发展”、“开放”和“引资”简单等同的思路,无视现实中开放、发展、安全直接复杂的关系,其思维方式的片面性、主观性是很明显的。
在开放的实践中,经常会遇到这样的情况:对眼前和局部来讲是有利的,但从长远和全局来看是弊大于利的。特别是遇到有损于我国重大经济权益、或威胁国民健康甚至生命的情况,是对外商无条件吸收或让步,还是有选择、有条件地开放?需要把握什么原则?这涉及开放过程中,如何兼顾发展和安全的大问题。
国内的体制改革也遇到类似问题。例如有人力主国企私有化,其主要理由是“私有化可提高效率”,为私有化不惜损害广大职工的权益。但是,背离公平正义原则的措施,必然损害政府威信、加剧社会分化,危及稳定和社会安全。中央多年来一再强调“正确处理发展、改革、稳定”的关系,但有些人就是听不进去。
习总书记指出:既重视发展问题,又重视安全问题;发展是安全的基础,安全是发展的条件,富国才能强兵,强兵才能卫国。
经济的健康发展、国家的总体安全,这应该是我们国家战略的两个根本立脚点。改革开放必须服务于国家的根本战略。发展是要解决吃饭问题,而安全涉及生存问题。我们说发展是硬道理,那么,安全就更应该是硬道理。
我们的改革,是在高度开放环境中的改革。今天的国际环境和我们所处的国际地位,和30年前有实质性的不同。在这样的情况下,改革开放就更需要强调兼顾安全和发展。应该是扭转“只顾眼前GDP,忽视长远发展和国家安全”这一思维定式的时候了。
所谓有利于长远的发展,就是在改革开放中,要坚持本国经济的独立完整性、坚持国家经济主权这一底线,保持未来产业优化空间。对外开放要坚持以我为主、平等互利,要有分寸感,不当任何人的附庸或“融入”别人的体系;既要善于抓机遇,更要高度重视国际风险和陷阱,趋利避害。
总之,在经济领域,兼顾国家安全和长远发展利益,本来就是相通的。
在富士康工作,绝对的服从是员工必须学会的第一条纪律。富士康总裁曾说,一个领导者必须有“独裁为公”的坚定信念。在...
作为世界最大的电子产业专业制造商,富士康成为中国出口导向型企业的榜样。它的劳动体制以高强度生产、低工资和低消费为特征,以牺牲工人的尊严为代价。无处不在的规训和绝对服从的铁律无处不在,工人在高压劳动下变得麻木,并且被碎片化。
我在流水线上拧螺丝/螺丝在流水线上拧我/我们是两颗狭路相逢的螺丝/拼却一身的力气/拧血拧汗拧乡愁/却拧不出/那个原来的自我
流水线上的每一个人/都是一颗旋转的螺丝/皮影戏里的木偶/身不由己摆弄着荒诞离奇的舞姿/转痛转泪转流年/却转不出/贫穷荒凉的影子
零件加工零件/螺丝从不关心别的螺丝/只顾及自己脚下的位置/悬崖上的舞蹈/一步都不能错/稍有不慎/便无立锥之地
——《我在流水线上拧螺丝》富士康工人周启早
当我们在昆山富士康见到杨鸥,她身着一条收腰的短裙,显得比大多数工人都更时尚。那时的她刚刚过完她的19岁生日,看上去却像一名经验丰富的工人,一颗被磨练锻造的非常成熟的螺丝:知道怎么交朋友,怎样从艰辛的生活中保护自己。
杨鸥告诉我们,她最大的梦想就是拥有一台自己生产出来的iPhone,为了这,她每天宿舍、食堂、车间三点一线地生活,还不得不长时间的加班。她渴望着生活的改变,却又不得不留在富士康,劳动、挣钱,实现自己的梦想。然而,一台5000多元的iPhone对于一个月工资1000多元,还要给家里寄钱的19岁女孩来说,实在太遥远了。
在富士康工作,绝对的服从是员工必须学会的第一条纪律。富士康总裁曾说,一个领导者必须有“独裁为公”的坚定信念。在他的管理下,富士康在深圳的龙华园区俨然这个城市的“紫禁城”,而公司的管理层和保安则如同管制紫禁城的官员和士兵。在这里,有数千名维持内部秩序的保安,同时,工厂几乎所有的工作和非工作区域都设有监控摄像头。工人都说,这样的门禁和监督制度让人觉得没有了自由,“就像监狱一样”。
对工人生产过程的控制是富士康发展的命脉,这一过程需要把工人训练成服从纪律的劳动者。富士康总裁有一条著名的语录:“走出实验室就没有高科技,只有服从的纪律。”服从的文化通过一系列的规章制度被建立起来,在高度层级化的管理中实现。下级对上级必须绝对服从,这种层级区分由下至上分别是:普工—储备干部—全技员—线长—组长—课长—专理—副理—经理—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由此形成了富士康高度集中化和层级化的管理体制。
在富士康金字塔般的管理体制下,冲突和矛盾往往集中在底层的管理人员和工人之间。线长一级的员工承受着最大的压力,为了完成生产任务,他们大多采用严苛的方式对待工人,很少顾及工人的感受和压力。工人把富士康的管理方式称为“人训话管理”而非“人性化管理”。调研数据显示,38.1%的工人表示,曾有过被管理人员或保安限制自由的经历;54.6%的工人在不同程度上对工厂制度和管理感到愤怒;16.4%的工人表示曾有过被管理人员和保安体罚的经历。
严苛的管理还是压低工人工资的有效手段。在2010年5月第一次加薪后,虽然加班时间缩短了,工人普遍反映工作强度较以前增加了。2012年郑州富士康工人告诉我们“(员工)底薪1550元/月,如果没有加班,工资都不够花。公司给的待遇太低了,每个月养老保险和住房公积金都要100多,还有伙食开销等就没有钱了。”尽管工人尚未从言过其实的加薪中获利,对大多数工人而言,更繁重的生产任务和工作强度却已经开始了。调查数据显示,12.7%的工人曾有在工作时晕倒的经历;24.1%的女工曾出现月经紊乱的情况;高达47.9%的工人反映工作时有精神紧张的情况。龙华厂区的一名工人说:“现在控制工人加班,但单位时间的产量却猛增,很简单,原来6天的活要求你5天干完,因为企业不会傻到为了限制工人加班而不按时完成订单!”
客户对于生产效率和质量的要求也驱使代工厂商持续地给工人施压,各式电子零部件就在24小时不停运转的流水线上组装完成。由富士康代工的苹果公司iPhone系列不断推陈出新,为尽快把iPhoneX推向市场,跟上供应和销售,富士康工人要面对更加严苛的管理和更高强度的劳动。在富士康车间的墙上四处张贴着这样的海报——“重视效率,分分秒秒”;“目标达成,除非太阳不再升起”;“魔鬼都藏在细节里”。
为适应魔鬼般的赶货速度,工人普遍被安排在固定的座位或者站位,每天持续工作10至12小时,其强度之大、时间之长给工人带来的身体及心理伤害可想而知。车间的生产线中,组与组之间也充满竞争。每个车间的所有生产线每月都有A、B、C、D四种评级,以考评各条线的生产效率、是否完成任务、是否有人迟到早退等,评级最终决定各生产线的奖金。在一个纪律如此森严的工厂,压力自上而下层层递增,处在最低层的工人承受着最大的压力。
不仅如此,富士康在职业安全方面也存在问题。电镀、冲压、抛光等车间工作环境十分不理想,生产安全隐患诸多,工伤频发。工伤发生后瞒报、谎报、处理不规范等问题十分严重。在医院探访中,我们惊讶地发现,由于富士康严格的“三级连坐”制度,工伤事故往往被基层管理部门层层瞒报,大部分都被私下解决。因此,受伤的工人虽然购买了社会保险,其医疗费用和赔偿却得不到保障。用这种“私了”的手段处理工伤的现象在各个厂区都有出现。
富士康也为工人提供了非常便利的生活设施,诸如集体宿舍、食堂、洗衣服务以及其他娱乐设施,然而这些配套齐全的生活设施,实质上是为了将工人的全部生活融入到工厂管理中,从而服务于“即时生产”的全球生产策略。另外,随机的宿舍分配制度也破坏了工人现存的社会关系网络,阻碍了工人之间的交流与互动。在这样孤独和流水线般的生活空间,工人丧失了他们的个人生活和社会生活。
由于劳动强度大、工作单调枯燥、管理风格粗暴等原因,富士康每天都会有大量的工人选择离开,然而辞职出厂同样是一个阻碍重重的过程。
在富士康,工人辞职必须提前一个月申请。辞职首先要获得线长同意,拿到离职单,然后需要线长、副组长、组长、主管、课长、经理等管理人员签名同意;然后需要拿着离职单,在同宿舍工人的证明下,在宿舍管理处办理迁出宿舍证明和行李放行单,上交工衣、工卡;最后在人事科解除劳动合同,接受保安的检查。
在离职单没有被批准之前,必须正常工作;如果辞工期间不上班就按自动离职处理,工资不予结清。在整个复杂的程序中,只要任何一个环节出现错误,工人就不能顺利辞职。大量的工人很难顺利走完富士康的辞职程序,不是因为辞职程序过于繁琐和漫长,就是因为在辞职过程中遭遇种种人为设置的障碍,只能选择自动离职。然而富士康通常每月12-15号才会发放上月工资,如果工人自动离职就不能得到半个多月的工资。对于富士康而言,这无疑是一笔巨大的利润。每年仅凭这一项,富士康就能无偿占有上万名工人的劳动。
在如此压力之下,工人缺乏寻求有效援助的渠道。2010年的调查发现,32.6%的被访工人不知道富士康有没有工会甚至以为没有工会;84.8%的工人表示自己没有参加工会,参加工会的工人仅为10.3%。工会主席由公司的对外联络经理兼任,并非工人民主选举产生,工会在多大程度上能够维护工人利益可想而知。
2013年2月4日,英国《金融时报》报道,全球最大的代工企业富士康科技集团首次准备在其中国的工厂举行真正具有代表性的工会选举。这很快成为媒体关注的一个焦点。富士康表示,新选举程序将会提高基层员工工会代表的比例,并且不会再有管理层参与工会事务。另外,富士康工会委员会联合会的主席与20位委员将通过五年一次的匿名投票选举产生,工人们也将选举产生最多1.8万个工会委员。
春节后,一波又一波有关富士康的“劲爆新闻”又开始吸引大众的眼球。2013年2月21日,《金融时报》刊登了“iPhone5S订单减少,富士康冻结招聘”的新闻;与此同时,富士康开始严控加班,减少员工加班时间并造成员工收入锐减,在集团内部各事业群和部门之间对员工实施强制分流,同时还冻结了每年一度的涨薪,通过上述种种方式来逼迫员工辞职,利用这种变相裁员的方式来规避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据统计,3月份,在20天内富士康3地发生了4次罢工,原因都与企业在“大搬迁”中逃避赔偿责任有关。而就在这个工人最需要帮助的关头,富士康的工会却一再缺席,对关涉员工切身利益的变相裁员、支付经济补偿金、工资锐减等核心问题置若罔闻,选举所谓“真正工会”的事情更是不了了之。
2013年4月,我们对富士康工会情况进行了调查,发现64.3%的工人不知道集团工会主席是谁,82.5%的工人不知道基层工会小组长是谁,对园区工会、事业群工会和事业处分会的委员和主席“都不知道”的比例亦分别高达71%、74.3%、69.3%。仅有24.6%工人认为自己加入了工会,而且只有16.9%的富士康工人持有工会会员证。
2010年“连环跳”之后,工会在各园区设置了员工关爱中心,虽然89.8%的工人知道集团工会关爱热线78585,但只有32.5%的人曾经使用过该投诉方式。有投诉经历的人中,56.1%的人反映投诉的问题“很少能得到解决”或“全部都得不到解决”,且有47.4%的人在投诉问题后曾经遇到“老大”(即上级主管)的打击报复。
94.7%的工人在过去从未曾参加过任何形式的工会选举投票。有参加过工会选举的工人向我们描述了选举的过程:“2012年4月份,我在车间里有过一次选举的经历,在车间的写字板上面挂了几张照片,要我们选,我们都不认识,也不知道是选什么工会代表,我们在车间里面都忙得很,堆货堆死了,大家都懒得理,能抬头看一眼就不错了,当时我们的线长就把我们的厂牌都收走,然后刷刷刷给一个人投票了。”如此方式选出来的工会,不能帮工人解决实际问题也就不难理解了。调查中,我们要工人以百分制为富士康工会打分,富士康工会的平均分仅为55分;与此同时,仅有17%的受访者认为工会在提高工人收入方面发挥了作用,亦只有24.3%的工人认为工会在公司发生裁员和变相裁员时能够维护工人的利益。在描述现有的工会时,工人使用最多的词语是:“不清楚”“不了解”“华而不实”“虚伪”等。
面对富士康“帝国”严苛的生产管理制度,失去工会的支持,工人就无法与之抗衡,只能默默地忍受一切不合理的安排,承受身体和心灵的双重煎熬。这种严重失衡的劳资关系就是造成工人无助、压抑和绝望的根本原因。
要改善富士康工人的处境,使工人获得有尊严的生活,必须让工会回归其本位,正视工人工资低、劳动时间长、劳动强度高、精神生活匮乏等问题,站在工人的立场与资方谈判,为工人争取利益。工人工会参与率低,在很大程度上源于富士康工会对工厂管理层的依附。要使工人参与工会、信赖工会,工会就必须在组织和运作上都使工人成为工会的真正主体,工会干部由工人选举产生,工会活动由工人参与举办,如此,工会才能够真正成为代表工人利益的组织。
目前的富士康工会未能尽职尽责,是富士康工人普遍感到无助和绝望的原因之一。
当人们津津乐道“世界工厂”发展模式时,常常没有意识到真正承受无形之重的,是100多万富士康工人以及全中国数以亿计的农民工。这一个个鲜活的生命才是这个“世界工厂”时代的主体,是他们用汗水,乃至血肉创造了“富士康们”的奇迹。富士康这个“超级世界工厂”,是中国众多代工厂的“出色”代表,是中国作为“世界工厂”的一个缩影。工人确实可以选择“自由”地离开富士康,但是,在中国今天这种“世界工厂”的体制不改变的情况下,工人只能在不同的血汗工厂之间跳来跳去。我们调查的目的,不止于揭示富士康这种管理模式的缺陷,而是呼吁全社会反思这种以损害劳动者基本权利和尊严为代价的发展模式。“连环跳楼”事件的幕后黑手是垄断资本的生产方式,这样的生产方式不改变,悲剧难免会不断上演。
尽管富士康的2010年的“连环跳楼”事件引起了社会各方面的广泛关注,但是仍然挡不住它扩展版图的步伐。富士康正在深入到更广阔的内地。
过去30年,中国依靠数以亿计主要来自农村的廉价劳动力,打造了金钢铁骨般的“世界工厂”,支持了中国经济持续高速的增长。与此同时,劳动者的基本生存权利长期被忽视:以“农民工”的工资长期低于城市平均水平,使他们无法在城市中安家生活,过着无根无助、夫妻分离、父母无人照顾、孩子缺乏关爱的没有尊严的生活。二元分割的户籍制度使农民工要扎根在城市的梦想变得困难重重。
对于新生代农民工中的大多数人来说,从他们走出家门的那一刻起,就没有再像他们的父母辈那样想过回家做农民。他们踏上的,是一条进城打工的不归之路。他们有的家里土地已被征收,有的已经不懂耕种,已经不习惯“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生活;在情感上,他们把农村的“落后”与城市的“现代”作强烈对比,越来越觉得窝在农村“没出息”。
在城市,他们的青春却被消蚀在工厂的流水线上,一旦过了打工的黄金年龄,等待他们的只能是被工厂和城市抛弃的命运。当他们走到尽头,看到打工并不能让他们在城市安家生活的时候,打工的意义轰然坍塌。到了这一刻,前进之路已然堵死,后退之门也早已关闭。
作为城市建设的中坚力量,新生代的农民工随着低端代工产业的转型,必须经历一种可持续的提升。这意味着农民工——这些事实上的中国产业工人,必然转变成为真正的城市工人。他们理应在城市过上体面的生活,获得有尊严的经济收入、健全的社会保障和充分的发展机会。他们的种种权利,除了从法律法规上获得保障外,更需要通过工会去争取有尊严的工人生活。
在中国发展模式转型的过程中,我们呼唤一种更具人性和尊严的社会发展模式,如果我们继续漠视农民工的艰难处境,继续容忍对农民工的剥削与压榨,富士康工人的悲剧就难免重演。
(编辑 苏歌)
有关部门对国企与其他企业发展“交叉持股”的多边关系缺乏全面政策考虑,只追求非公有资本、外资等进入国企的单边关系,这是片面的&...
围绕“国企怎么改”的各种“杂音”
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改革《决定》)发布之后,关于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中“国企怎么改”意见纷呈,已经影响到国企改革的取向。
一种主流意见是,目前国有资本“一股独大”的现象较为普遍,许多企业经营机制没有得到真正转换;所以要进一步推进公司制股份制的改革,更多地引入非公资本、外资参与国企改制重组和重大项目建设,探索混合所有制经济实现形式。因而,有人提出,除极少数国企需要国有独资外,其他大多数国企,都要大力支持各种中、外非公资本参与国企股权多元化、分散化,以“尽可能降低国企股权比例”;同时,以“国家要不要控制”作为判断基准,相当一部分国企可采取国有参股形式,或者全部退出。
还有人提出:国企的国有资本、股权(对应的是净资产)可以降到“20%以下”。[1] 各类私有化“改革”表态纷纷出台,见诸网站报端,如:“对于我们(央企的国有)股份,没必要拿手里”;“民资参股中石化无比例限制”;政府可以学撒切尔夫人对国企只持“黄金股”(金股也可以放弃);搞混合所有制“创造了多少千万富翁,亿万富翁,他们都高兴”等等。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一官员公开表示,14.5万多家国企中有13万多家不是在基础行业“完全没有必要去绕一个弯子搞混合所有制,可以彻底的民营化”。等等。
一些省级政府表示,国企改革进度要“严厉限时”,除极少数国企外“其他国有企业……国有资本持股比例不设下限”;“国有股权低于50%的,不参照国有企业管理”;“今年国企混合经济改革招商引资1000亿”。
某社会组织的领导人在国家媒体上抱怨“国有资本一股独大,使民营资本参加国企改革的积极性不高”,为私人资本索取国企的控股权。
洋人也来凑热闹。美国前财长保尔森在“腾讯网”建言中国“加快改革,加大对私有领域的重视,减少对国有企业重视,让政府在经济领域少做,私有部门多做”。某外资金融机构人士建议,在国有股分散化中应“把绝大部分资产划给社保基金”,消除国资委的“管理权”、消除“党管干部”,“中石化一分为二,中石油一分为四”。
这些说法,与中央改革《决定》貌合神离。其中包含了意识形态偏见、自作主张“抢跑”、“双重标准”等等。关于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问题在社会上展开了激烈争论。
片面批评“国资一股独大”不符合中央改革精神
改革《决定》中没有“国资一股独大”的提法,更没有要求在很多国企中“尽可能降低国企股权比例”、通过高度分散股权结构来完善治理结构和现代企业制度的政策要求。把改变“国资一股独大”作为发展混合所有制的重点改革对象,师出无名。从法理上看,消除“国资一股独大”就不可能再有国有控股企业,国有经济将消弭于无形。
有关部门对安排国企与其他企业发展“交叉持股”的多边关系,缺乏全面的政策考虑,只追求非公有资本、外资等进入国企的单边关系,这是片面的“私有化取向”,不符合改革《决定》的精神。即使要在一些国企中酌情调整资本构成或股权结构、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现代企业制度,也不应该拿被污名化的 “国资一股独大”做文章。
《决定》指出,国企改革是为了加强国有企业。习近平主席在两会期间指出:“国企不仅不能削弱,而且要加强”,告诫“不能在一片改革声浪中把国有资产变成谋取暴利的机会”。
古人云,过犹不及。在改革中应审时度势“有所为有所不为”,在一些方面降低一些国有股比例,有利于国企发展和改革,有利于利用民间资金和外资。但如果不问青红皂白,给大多数国企扣上 “国资一股独大”的帽子,以此为由降低国资或国有股的比例以削弱国有企业,是违反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精神的。
另外,在反“国资一股独大”的价值取向下,有关单位对改革《决定》提出的发展“交叉持股”的混合所有制经济主旋律缺乏深刻理解,容易使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决策异化,对国企和国资产生“挤出效应”。
削减国企的国有股可能产生严重后果
如果在非金融类、金融类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200万亿元以上总资产及巨量利润的盘子中,大量引入中外私人资本,则资产结构的调整将导致财产和收入分配结构的大变动,将直接触及三千万左右国企职工的就业岗位、工资、福利和数千万家属,不仅关系民生,而且事关可持续的公平增长和社会稳定大局和国家竞争力。
经过20多年的发展,现在许多国企的股权结构已经多元化。在中央、地方国有控股上市公司,非国有股权已占53%和60%以上。如果以此为拐点,进一步让多数国企的国有股权“尽可能降低”,甚至弄到政府持“黄金股”或放弃“黄金股”的极端水平,那么:
首先,这些国企相应比例的净利润,将属于占企业股权大头的非国有投资人,这将扭曲国企的目标、行为和功能,减少财政取自国企净利润的收入,使社保基金难以继续得到来自国有资本的支援,对增强政府公共服务能力和建设社会福利制度,均将产生负面影响。
其次,对于国内大多数中小企业来说,缺乏实力和动力参加国企发展混合所有制,而且某些私人资本加入谋取短期利益的动力高于参加国企改革的动力,房地产界私人资本快速致富并成为群富之首就是一例。今年年初,中石化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行动再次表明,由于大型、特大型国企引资规模巨大,且需标配“战略投资人”,国内私人企业则难免力不胜任,这方面欧美跨国公司更有优势。在国内众多竞争性行业已被外资控制的局面下,[2]还要在国民经济重要行业的大型国企中引入多少外资,这就事关国家的经济安全问题了。
第三,国企资本被越来越多的中外私人资本置换,将进一步加大私人资本所得,扭曲国民收入分配结构,拉大收入分配差距。那种“尽量出售竞争性领域国有企业”的行为,只能造成贫富差距的急剧扩大。在这种局面下,宏观经济稳定、企业效率都将受到负面影响,经济增长的公平性和可持续也将遭到破坏,并产生广泛的社会影响和政治影响。
第四,对处于竞争性领域,特别是那些与大国博弈密切相关的国企来说,由于国有净资产、净利润的制度性削减,还可能产生企业融资复杂化和财务成本上升的新问题,这将削弱支柱性产业的国际竞争力。一旦这些企业处于不利的市场地位,外部非国有投资者准备进入和已进入的资本都可能发生转向,从而加剧国企的经营困难。
一股独大并非国企“专利”
实际上,“一股独大”的企业通行全球,它和资产结构分散的企业不存在优劣之分。对这种广泛存在的现象需要从学术上给予慎重评价。但在中国,有人单单拿“国资一股独大”说事,以此攻击和丑化国企,对其他私人企业的“一股独大”则默不作声,视为天经地义,帮它们要求对国企的控制权,这种“双重标准”,实在要不得。
一般而言,股份制企业只要有控股者,就意味着存在“一股独大”。统计数据证明,全世界(包括中国)的私营企业大部分是“一股独大”的家族企业。世界500强企业中有40%由“一股独大”的家庭所有或经营,这种现象并不涉及价值判断。实际上,这种家族企业并非不能实行股权多元化和职业经理人制度。如德国宝马(BMW)是家族公司,难道它就不是现代公司、没有国际竞争力?日本企业集团在家族控股时期也是如此,后来则是法人股尤其是金融机构“一股独大”。从法理上看,如非特殊协议等规定,无论哪种性质的股份制企业,没有“一股独大”者根本就不能成立。全世界“一股独大”的股份制公司多如牛毛,难道它们的治理结构都有问题,唯有那种非“一股独大”的凤毛麟角的“现代企业”独立寒秋?
股权分散不等于合理的法人治理结构
企业股权分散的利弊究竟如何,并不存在单一模式或标准。国际经验表明,全世界企业中,“一股独大”的企业(包括国企)居多数,且绩效总体良好(参见热拉尔·罗兰主编《私有化:成功与失败》,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在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下,“一股独大”或股权相对分散的公司都可以有效运行。
1999年,OECD制定的《公司治理结构原则》,充分考虑了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私人企业和国有企业的实际情况,就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对它们提出了一整套政策性建议。其中,既没有反对“一股独大”,更没有把股权分散化作为改善公司治理结构和提高公司效益的必要条件。在经济学界,关于股权结构的分散和集中和企业绩效之间的关系如何,并无定论。反之,无数经验证明,就是在股权分散条件下,由于信息的不对称,企业职业经理人也有条件扭曲公司治理结构、侵犯股东权益、收买董事会成员,搞“内部人”控制。美国安然公司们的欺诈丑闻与华尔街“经理资本主义”掀起的全球金融风暴,就是证据。
股权结构应该分散到什么程度,是越分散越有利于建成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或反过来说,是不是股权越集中就越好?根本就不是一个正确的提问方式,也不存在“普世标准”。实际上,各国法人治理结构的情况,不仅取决于股权结构,还受到多种因素(政治体制、经济、法律、融资结构、人事、文化等)影响,且起点和路径依赖相异,各具特色。如果有人不顾国情,盲目迷信和模仿美英式股权模式(美英也有大型家族公司),甚至迷信30多年前撒切尔的私有化“改革”,只能是画虎不成反类犬,要犯颠覆性错误。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国资一股独大”有利于将更多的利润用于“为人民服务”,遏制贫富分化趋势,实现十八大提出的“共同富裕”目标,而不是流入少数中外资本所有者的口袋。
什么样的股权结构好?通行做法如买鞋,合脚就行。其实,在“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的政策议程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法律环境,及选择合适的经理人,比一味地追求“股权分散化”更有现实意义。
调整国企股权结构,必须维护国资的主导地位
国有资产(和城乡集体经济资产)是社会主义经济平等最重要的压舱石。在我国,众多国有企业(资产)存在并有效经营的一个宏观效应,就是在国民财富生产和分配中遏制贫富分化的势头,为“共同富裕”提供了最重要的物质基础和制度性保证,体现了追求实质平等的社会主义制度取向和政策取向。
国际经验证明,增加平等公平能够促进增长、发展和稳定。全球金融风暴,警示“不平等的代价”之沉重。这证明,平衡平等和效率的关系是必要和可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在这方面,有条件比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做的更好。
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必须有利于加强国有企业功能,提高国企生产效率和国资配置效率。具体说来,就是要维护、发展社会主义经济平等,充分考虑国有经济的战略功能——国家安全、对国家经济命脉和关键领域的控制、产业引导和科技进步。
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如何在国企中配置国有股是核心问题。其基本思路应该是:既允许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又要通过加强国企、国资来控制各类私人资本的影响范围,如限制财富和收入两极分化。改革方案应以尽可能在大多数国企中保留国有股的优势,或适时增强国有股优势为基本原则。即使某些领域国企中的国有资产数量一时间减少,也应当做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国有经济整体力量得到增强。
要坚决制止减持国资、“国有股不设下限”的错误政策取向,还要鼓励各地方公共服务领域和竞争性领域的国有中小企业发展壮大,不能再“一卖了之”。那种国资、国有股配置和国企是否出售要以“国家要不要控制作为判断基准”是有漏洞的。这种标准没有体现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经济平等要求,而是照搬了西欧私有化中的橡皮筋标准,自由操作空间太大,容易导致15.9万多家国企中的大部分中小企业“流失”,且再次涉及上千万国企职工命运的大变化。其它如“分量”标准,或 “考虑……完善治理结构和机制需要多个战略投资者”,也有很大的自由裁量空间,缺乏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端正改革思维,致力于加强国企、国资,其意义是维护和增强经济平等的基础。再辅以针对个人收入的税收调节、转移支付和包括社会保障在内的社会福利制度改革等,才能为实现可持续的公平增长和“共同富裕”创造更多的物质条件。也唯有如此,加上其他政策和机遇的配合,才有利于中国走出一条有社会主义特色的民富国强之路,以区别于所谓“欧美模式”和一些发展中国家“私有化+自由化+反福利国家+两极分化+经济稳定差(或停滞,或危机)”的老路。
坚持社会主义方向,以深化改革增强国有经济的活力和影响力
坚持正确的国企改革方向,就要对那些似是而非的国企“改革”意见,特别是鼓励无底线的“混合所有制”等不负责任的意见,给以认真辩析,谨防其误导国企改革,发生颠覆性错误。同时提出以下建议:
第一,坚持社会主义方向。国企改革指导思想要始终围绕加强国企,促进经济发展,实现 “共同富裕”的中心目标,有损于这个目标的政策和做法应当批评和纠正。国企改革思路和方案要依此设定“底线”。
第二,强化党中央权威和领导力。各级政府要严格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的要求,设计国企改革方案。各地拟定的国企改革方案,应在国资委的方案制定后经过校正,经上级批准后方可实行。既要对本地区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也不能违反原则和纪律、各自为政,“抢跑乱跑”。要坚决制止在国企改革上抢时间、赶进度、高指标、行政施压的“大跃进”苗头,防止有人借机谋求私利的腐败现象再次发生。
第三,破除迷信,解放思想。摆脱西方新自由主义教条的束缚,增强理论自信和道路自信,提倡认真学习、增强马克思主义理论修养,深入调查研究,扩大视野,独立思考。
第四,要科学地、平等地、实事求是地对待国企,纠正所谓“破除国资一股独大、只有分散股权结构才能完善治理结构”、“国企无效率”等片面错误观点。抵制为少数人谋利的“私有化”改革取向,坚定为绝大多数人服务的立场。
第五,发扬群众路线优势。在信息公开透明的前提下,党政机构组织社会各方面力量,就新一轮国企改革的指导思想、方法、方案、预后效果等开展广泛讨论,收集各方面的观点和建议,去芜存菁,集中正确意见。
第六,坚持国有经济主导地位。以维护和发展社会主义经济平等为基准,结合国家调控经济需要,统筹制定调整国企股权结构的分类标准体系,严守调整国资、国有股权、出售部分国企的底线,有所为有所不为。
国资委已提出国企四类划分标准。要纠正片面削减国有经济、夸大非公资本作用、夸大分散股权结构作用的倾向。国有资本成分占多大比重,要以经济平等为基准,而非以“国家控制范围(尽量少控制)”为基准。
第一类涉及国家安全的产业部门,应包括铁路、粮食和水、矿等资源类部门,以及涉及总体国家安全(政治、国土、国防、社会、经济等11类安全)的部分,应具有广泛性、灵活性、等级性、动态性。第二类(国民经济命脉)、第三类(支柱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等)部门的国企,应允许在独资、绝对控股、相对控股之间酌情选择,取消“尽可能降低国有股权比例”的政策取向。总体国家安全的概念也应适用于这两类部门。关于第四类所谓“国家不要控制”的部门,则应该允许、支持和鼓励这些领域的国有企业,在竞争中发展壮大,为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做出贡献。
第七,对国企与其他类型资本“交叉持股”,要制定科学的“双向考核”标准。防止有人把“交叉持股”变成私人、外资等“单向持股”国企。
第八,制定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引入国有资本的政策细则。政策要“一碗水端平”,非公有制企业与国企“交叉持股、融合发展”,要统筹兼顾,不能搞成“剃头挑子一头热”。
第九,切实增强工会等社会组织参与国企改革的作用,扩大改革的政治参与。
当前,在国企改革方面,工商联一向积极参与,工会、职代会却悄然无声。对比在西方国企改制过程中工会组织的作用,我国在改革决策中,更不能忽视广大工人的利益和声音,要鼓励工会、职代会在国企改革重发挥积极作用,改革不能任由“精英”垄断。要依照公司法、工会法、劳动法及配套法律法规,制定增强工会、职代会作用的新方案。
第十,抓紧研究制定新的《国资法》,以规范人大、政府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为重点,加快完善国有资产委托-代理制度。
链接:有关“国有资本一股独大”各界评论的媒体摘要
凤凰财经:《张文魁:13万多家中小国有企业应该彻底的民营化》,“3月3日,由凤凰财经举办的《国企改革危与机》午餐会在北京举行。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企业研究所副所长张文魁在会上表示,对于占国有企业总数90%以上的中小国有企业,国有资本的比重完全可以退到零。”凤凰财经网2014.03.05(http://finance.ifeng.com/a/20140303/11792944_0.shtml)。
题目:《广东省国资委:国有资本持股比例不设下限》
来源:南方都市报 2014年2月28日。
文章提到:“周兴挺表示,省委省政府近期将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意见》……,提出省属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时间表、路线图和操作要求。除承担国家政策性职能、特许专营等极少数国有企业外,其他国有企业均可实施资本混合。国有资本持股比例不设下限。此外,国有股权低于50%的混合所有制企业,不再参照国有企业实施管理。”
题目:《贵州省国资委举办监管企业产权制度改革三年行动计划启动暨推介会》
来源:贵州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2014年3月18日。
文章提到:“这轮贵州国企改革最大的亮点,是对各类资本开放,对国有资本的持股比例不设限制。”http://www.gzsgzw.gov.cn/html/2014/03/18/114039_4588.html
在改革过程中,社会财富、收入集中到少数人手上,还是到大多数人手上,这个问题在讨论国企改革中很少有人谈,要多关注一些。
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光从法人治理结构考虑是不行的,要考虑宏观调控、所有制结构调整、社会公平、国企的“剩余价值”归谁。还要考虑民生保障。如国家调控粮食、石油等的供求关系,是不可能靠私人企业出面的。
国企改革不能只考虑效率。效率也不能只靠私有化来解决。国企中出现腐败现象是另外一个问题。腐败不是国企生来固有的,也不能靠私有化来解决。
——刘国光谈话 2014年5月13日
(编辑:萧枫)
[1] 中新社记者庞无忌:《李荣融:很多央企国有股权比例可降到20%以下》,中新网2013.12.17(http://finance.chinanews.com/cj/2013/12-27/5673853.shtml)。
[2] 熊志勇:《中国28个主要行业21个被外资占多数资产控制权》,http://finance.people.com.cn/GB/1045/7531114.html。
这几年,中国财经界鼓吹要扶持中小微企业,但却忘记了真正能带动中小企业繁荣的力量从何而来。只有大企业形成参天大树般的脉络,才可能在丰富的...
国家电网、中国建材两大央企,虽然路径不同,但却有共通的格局:那就是在其十年崛起的历程中,重点鲜明,主抓核心骨架,而这些骨架由节点性事件和项目构成。“抓重点、立骨架”是优秀央企崛起的核心要素,只不过不同企业载体不同。对于部委主体转制的央企,骨架以(带有技术跃迁性)的大项目为载体——比如国家电网的特高压工程(及之前的农网大改造和之后的配网大升级);在充分市场竞争的行业中,就以资本市场加收购重组为载体——比如中国建材“央企市营,整合民营”的战略。抓重点、立骨架的目标就是要做主流,做挑大梁的世界级大企业。
立骨架之后再制造血肉。这个血肉不限于“央企内”,还蔓延到整个中国经济系统。大型工程带动或资本市场整合撬动的良性经济秩序,并不是由央企独享好处,而是给成千上万的中小企业创造机会,形成有序、多层次良性竞争的生态结构。国家电网拉动众多电力设备企业的成长,中国建材的整合带动无数民营企业走出价格战困境,都说明大型央企和众多民营企业的关系是“大河有水小河满,大河无水小河干”。日本的兴衰正是示范例子:20世纪50-80年代,日本大企业兴盛,围绕大企业就会形成配套的小企业集群,其中不少还成为有独门绝技的“中坚企业”。21世纪以后尤其是2008年金融危机后,日本很多大企业陆续走出国门,主要的生产基地外流到海外,大企业的空心化使小企业订单日益凋敝,整个社会体系就枯萎了。可见大企业和中小企业是共生关系。
进入21世纪之后,中国产业升级加速,一些领域涌现出新一代“中坚企业”,这与中国有几个挑大梁的系统发力是有关的,举一个典型的例子:2004年之后诞生的中国高速铁路体系——拉动了上万家企业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这几年,中国财经界鼓吹要扶持中小微企业,但却忘记了真正能带动中小企业繁荣的力量从何而来。市场不会无缘无故从天而降,只有大企业形成参天大树般的脉络,才可能在丰富的生产加工过程中衍生出众多细分市场,让中小企业去专门攻克——最后形成错落有致的经济生态系统。这是当代经济运行的一般规律。
中国这十年崛起的优秀央企还有一个共同特点,那就是其核心骨架是在非常短的时间内形成的。骨架建构过程中的标志性战役往往滚动展开。大型企业无法按照“完成一个战役再启动下一个战役”的顺序来处理大问题,阵线是全面拉开的,企业必须“滚动发展”。这是中国这些企业发展的客观需要。开放带来的海外竞争、政策环境变化乃至其领导人的年龄限制都有可能对系统工程造成干扰,“时间窗口”很紧张。这种模式在中国有一个常用的词语来形容:跨越式发展。跨越式发展的体系都有“大战役滚动并行”的特点。凭这一点,中国新型央企做系统工程的能力,既超过了原来苏式计划经济的老国企,又超过了已经形成官僚习性的西方跨国公司。这才是近十年国际竞争中新型央企胜出的奥妙。
需要指出的是,在优秀央企搭建的体系中,核心骨架的跨越式发展与骨架下有序的产业生态秩序紧密地融合在了一起。熟悉历史的人都知道,这是某种精神气质的标志,这种精神气质迥异于战略性重组前人浮于事的老国企,也迥异于英美20世纪80年代新自由主义改革时已窝囊不堪的原欧美国企,而更类似于中苏建国初期奠定工业体系的奠基人,类似于英美工业革命时手握产业军队的工业资本家,或二战后满怀人类梦想的美苏航天工程师。事实上,这是一种社会资源的最佳组合:即对于前沿边疆不断开拓的精神与对于内部秩序的有序观(一种保守主义)的结合,同时又在内部秩序中创造机会,鼓励能人出现——当然新的能人要接受选拔考验。目前中国优秀央企所表现出来的这种气质,就是新时代的“中国气质”。
但连环滚动的跨越式发展离不开一些重要要素的支撑,其中最重要的两个:一个是人,一个是钱。这方面分别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企业人才体系和金融体系。人才方面,优秀央企和西方大型企业的不同就是央企保持了行业专业性,不走纯财金专家治企的道路。比如国家电网延续了过去的专业培养体系,人才从基层一层层上升,这样走出来的管理团队有极强的组织性。这和西方20世纪60-80年代时成熟的大型企业是类似的。这样体系下的人才更适用于大型工程,而跨越式发展关键战役,又能让新的人才脱颖而出,不断补充新鲜血液。融资方面涉及自20年代90年代末起中国银行改革开启的中国特色金融体系成长历程。该体系的发展与央企息息相关,也出现了强大的领导人和跨越式发展的战略。
对优秀央企的认识,还涉及它在中国经济模式整体功能中的角色。早在2005年前后,就有经济学家提出区域间竞争是中国经济模式的独到之处,从而把地方政府作为独立于政府和企业(市场)之外的第三者区隔了出来——中国地方政府在某种程度上也是经营实体,只不过其利益表现为增值税、营业税等收益。显然,地方政府是中国经济起飞的重要发动机,但如果一味竞争,也会出现很多违背规模经济的低效率现象,这就需要贯穿地方的纵向力量进行协调,提高效率,而这些纵向力量正是天生具有网络性的产业,比如铁路、电网、跨区域油气管道等,央企和主管部门的推动成为关键力量。央企作为中国经济模式的“第四力量”,是在地方动力之外进行协调以提高效率的支柱。
如果央企有如此强大的“中国气质”,那么媒体营造的央企动辄“巨亏”的印象又来自何处呢?确实有央企在过去五年中出现了重大亏损。但其来源可集中于中国远洋、中国铝业、中国中冶。这3家企业自金融危机以来,都遭遇过几十亿元乃至上百亿元的年亏损:中国远洋2009年净亏损75亿人民币,2010年盈利67.6亿,2011、2012年再亏104.5亿和95.6亿,而危机前2007、2008年的净利润是191亿和108亿;中国铝业2008年因为第一次收购力拓的浮亏,净利润从上年107亿降为当年881万,2009年净亏损46亿,2012年再亏82亿;中国中冶因为有色冶炼和投资损失计提导致2012年净亏损69.5亿。这些亏损主要来自三方面:
第一,原有人员负担和落后技术造成的主营业务亏损。中国工业奠基时用工偏多,同样的产能,中国企业的人数往往是西方同类企业的5倍以上。八九十年代矛盾爆发,最后以下岗、内退的方式解决,现在还有后遗症。如:2012年底,中国中冶在岗12.3万人,企业负担离退休13.5万人,同时期中国建筑19.2万人,中国中铁28.9万人,中国铁建24.5万人,中国交建9.5万人,企负离退休3.5万人,中国水电12.7万人,企负离退休10.3万人。因为人员负担重,有的大厂长期无暇技术改造,造成技术落后,面临淘汰命运。中铝、中冶不是“部委央企”,而是把分散在各地区的工厂和工程队“撮合”起来的企业,集团布局相当分散,所处行业又是竞争性行业。由于我国铝土质量不高,中铝的生产成本在全球都是最高的,中冶的主体则由原来服务于各大型国有钢厂的工程建设企业和设计院组成,外加少量有色冶炼厂。在2003-2007年,高涨的铝价弥补了生产成本的劣势,中冶则受惠于钢铁产能突飞猛进,订单饱满——这正是它们能在2007年和2009年上市的原因。但金融危机后尤其是2011年以来,世界铝价长期低迷,国内钢铁企业也不再建大型钢铁项目,给中铝和中冶的主业收入带来了严重的影响市场需求变化了,但成本仍然是刚性的,故而亏损。
第二,2003-2007年部分央企跟着国际形势走的太“顺”,没有制定长远的中国特色经营战略,2007年之后遭遇国际价格大震荡受挫,典型代表是中国远洋。这是一家原属于外经贸系统的央企,外贸央企在2003-2007年全球经济高涨时享受了极大的红利,中国远洋、中国外运、中化、五矿等企业都实现了收入和利润的快速增长。而国际贸易中大宗资源类商品和运费在2007年之后都经历了大震荡:2007年前大踏步上升,2008年9月起,随着国际金融危机全线暴跌,此后,除了2010年有不同程度的反弹外,一直持续低迷。中国远洋所在的海运领域受到冲击最大,价格指标国际BDI指数跌的最狠,但中国远洋恰恰在行业转折点高价买入和租入大量船舶,这些高价固定资产的折旧或租赁费给企业造成巨额亏损。
第三,“走出去”在海外遭遇重大挫折,这集中表现在中国铝业和中国中冶身上。这两家企业很早就不满足于“加工、工程、赚辛苦钱”,想转身为上游资源型企业,选择“走出去”。中国铝业希望变成铁矿石、煤炭为主体的企业,先后进行了收购力拓、注资几内亚西芒度大铁矿等操作。而中国中冶则先后投资了巴布亚新几内亚的镍矿、巴基斯坦铜矿、阿富汗艾娜克大型铜矿和澳大利亚兰伯特角铁矿,以及承建中信集团(原属中信泰富)西澳大利亚SINO铁矿总包工程。其间中国铝业对力拓进行了两次收购,第二次收购的收官战役遭遇澳洲政界阻挠而失败,而第一次收购积累的股份则形成浮亏。中国中冶在巴新的镍矿项目遭遇环保NGO阻击,拖延工期后又遭遇2011年的镍价大跌形成亏损,在兰伯特角和西澳中信工程上因工程延期被迫计提损失,造成2012年巨额亏损。需要说明的是,种亏损不是收不抵支,而是投资下去之后因为某种原因减值而计提亏损。
央企在海外矿产尤其是铁矿石项目多受挫,这和相关企业在海外缺乏系统投资分析,对项目需要的配套基础设施的估计不足有关,在政治上孤军奋战也是重要原因。目前,我国央企在世界上一些资源禀赋优越的地区都获得了重大储备,但如何进行系统规划,超越目前“做一单是一单”的散落状态,是值得重视的问题。比如中铁和中水两大工程央企携手进出口银行在刚果(金)获得了开发1000万吨铜和60万吨钴的权利,这是个极有战略价值的超大项目,但作为合同交换,中铁中水为刚果(金)规划的工程有相当部分位于该国东部地区,此地是多年混乱的交战区域。要做好这个大型项目,就必须对当地政治局势进行充分的分析并调用各种力量(包括当地力量)逐渐形成稳定秩序,才可能启动发展。
我国企业在发展中国家的建设由于具有系统性、网络性特点,常常能带动整个国家发展,大大超越了西方殖民时代和后来拉美家族企业只能经营经济孤岛的经济成绩。如果我们能够把这种工程技术上的系统性、网络性的思维,应用到对这些国家的政治、金融的战略布局上来,目前局部发展思维的局面就会大为改观。从2013年习近平主席的几次集中出访及外国领导人的来访来看,“连片”布局的思路正在日益显现。
对央企亏损的曲解,在另外一个至关重要的地方产生了极大的不良作用,这就是资本市场(主要指股票市场)。 “十五大”启动的国企战略性改组重要内容之一就是让改组与资本市场壮大互相实现。这个目标在2007年A股高潮顶点基本完成,一些重量级央企也在此前后上市,但是此后A股市场整体下行严重,尤其是2011年以来蓝筹股(包含大量央企)股价一路下跌。尽管A股市场实质上已不是中国骨干企业的主要直接融资渠道。但是,作为面向公众的金融市场,A股市场仍是媒体最密集报道的区域,在影响公众认知和情绪、央企的社会形象乃至中央政府对于央企的整体政策上都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央企股价在A股市场的下行有多方面原因:
第一个原因是印象分被折腾的太差,标志就是所谓中石油股价“从48元跌到不到零头”。事实是,中石油上市的时候正好是2007年底A股极度泡沫化的时期,上市第一天开盘44元和收盘48元的价格是当时市场狂热的结果,和中石油本身无关。2008年股市暴跌之后,中石油的股价长期维持在10-12元,进入2012年,尤其是2013年6月A股蓝筹股集体恐慌之后,才下跌到最低7元,市盈率不足10倍。但是中石油的股价故事已经成为媒体娴熟打击央企的武器。同时,很多在2007年泡沫时期股价被捧得特别高的外贸关联型央企如中国远洋、中国船舶等,不仅股价下跌,而且遭遇本身经营业绩的大反转,扭亏艰难,前后对比十分刺眼,其他上市央企的亏损也被反复渲染,央企在A股市场的名声被刻意重创。
第二个原因与投行的商业模式有关。央企在A股上市,主要经手人是中金公司。中金业务模式单一,全靠大公司IPO吃饭,而上市就是一次性买卖,这种商业模式造成片面关注短期收益的心态。中金经手的央企上市往往发行估值被抬得特别高。从常理说,央企整体上市,发行价放在15倍比较合适,而被中金公司弄成40-50倍的比比皆是,再加上2012年以前,开盘价格又比发行价高,这就出现了央企上市开盘达到高位以后一路走低的局面——不管这个企业实际业绩有多优秀。比如中国建筑,是工程类央企中经营最出色的企业,证券市场承认的中国顶级蓝筹公司,但上市时中金定了50倍市盈率6元的高价,此后一路下跌,同时业绩一路上涨,到2013年中国建筑股价一直维持在3元上下,市盈率5倍,市净率仅为0.9倍。
第三个原因是中国证券市场从业人员普遍对中国企业缺乏认同感。这里面有中国资本市场投机性很强带来的人生态度问题,也有中国教育制度缺陷问题。目前股票市场投资和研究人员有相当大比重是“85后”,其中从财经类专业毕业的群体对于中国的发展道路缺乏理解和认同感,自然不相信中国的大型公司能有什么成果。另外,证券行业业绩考评时间过短,很多从业者明明知道是泡沫还要参与对小盘股的追涨杀跌,而对于带有“中国”二字的公司避之不及。
2013年以来,A股对于央企的歧视整体扩大到对蓝筹股的歧视。一方面,大量央企、银行、商业公司的估值被贬低到4-10倍市盈率,世界最低,另一方面,创业板和部分中小板股票估值被集体捧高到50倍,甚至上百倍——而其中大部分公司业绩增长率远不及大型公司,而且其高增长的也带有一定的操纵性(如并购)或极大不确定性(如影视、手机游戏行业)。很多市场参与者和媒体人幻想经济转型就是在资本市场上用手机游戏、文化传媒这样的公司取代银行、能源、机械、交通等大型公司来当顶梁柱,实在是2000年美国NASDAQ泡沫的再现。令人感慨的是,央企在港股市场居然更受到认同。
央企股价涉及到中国未来的国民金融资产的问题——中国人应该持有何种金融资产,才能比较安全的度过人口老龄化阶段,等到人口结构“着陆”到正常状态。众所周知,美国股市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呈现上升状态,很重要的原因是美国国民的企业年金定期购入美国金融资产,尤其是大企业股票,这样“大象快跑”,实现了美国国民金融资产的长期增值,造出庞大的金融资产池,这是美国能抽出部分资金支持风险投资给美国科技企业融资的基础(当然21世纪后美国科技股越来越虚化了,这是另外一回事),这个基础强化了美国国债等债权资产的吸引力。所以在20世纪90年代起全球化浪潮中才出现了中国为代表的亚洲国家向美国出口商品,而国家间债权以出口国家持有美国国债的方式解决的大循环。那么,中国未来的老年群体供养问题比美国更严重,中国该怎么办?能不能模仿这种模式?
现阶段理性的国民金融资产发展思路,应当顺应目前在经济和金融上出现的中国特色结构,把它发展成一种中国主导的国际大循环格局。具体而言,应该由中国的大银行建立大型资产管理机构,成为中国广大居民退休养老金资产的管理者,主力资金持有央企为核心的中国大型企业发行的多品种金融证券(含债券、可转债、优先股、股票等),形成规模稳步扩大,价值稳步增长的金融资产池。在此基础上,取一定比例资金配置形成支持大型企业主导的科技产业风险投资系统,从而使得金融资产池的构成更加完整。再进而通过构建有战略意义的新兴国家的人民币圈,扶持劳动密集型产业向这些国家转移,把“走出去”和资本市场发展有机结合起来。
目前,作为中国大型银行的主要股东,汇金公司已经形成了买卖主要银行股票稳定股价的机制。可以模仿这个机制,成立针对国资委管理的央企的主体上市公司的股价稳定机制,如可在中投或国家外管局设立港股的央企股票平准基金,在社保或汇金设立A股的央企股票平准基金,实股价维稳。另外,可考虑引入中东、中亚一些能源生产国的主权财富基金作为QFII,推荐他们投资于优秀的央企上市公司。我国上市央企股票成交量目前相对很小,只需要少量资金就可以做起来,但具有战略转型的作用。
央企“走出去”要摆脱各自为战的状态,就应当相互呼应,并与中国金融机构合作,往实现中国引领的新一代全球经济、金融系统的方向走。目前优秀央企的海外布局已经呈现出战略性特征,如前文所说的国家电网从试手的菲律宾,跳到巴西、澳大利亚等地域辽阔,适合使用特高压的国家,实现中国特色技术在国外丰富环境下(自然环境、制度环境)的进一步深化。只不过这还是技术上的战略“对口”,还没有结合政治和经济(尤其是人力)等整体因素综合考虑。
从海外投资国来看,一些非洲国家对中国经济增长奥妙中的制度经验可谓梦寐以求。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我们还类似中国财经媒体那样天天自我检讨“我离美国的长相还有差距”,低声下气不敢说自己有经验可供他人参考,情何以堪?仅拿企业制度来说,中国央企“撬动社会力量,结合资本市场实现控股下的跨越式发展”的经验完全值得推荐。事实上,很多有潜力的发展中国家恰恰没有这个意识,反而在西方的训诫下陷入了两极化选择之中:即要么单纯依靠西方全资援助,要么就是全盘私有化——但本国私有资本小散弱,介于两者之间,功能恰到好处的中国央企模式在这些国家可以进行互补,成立合资企业,但还不为人熟悉。
与中国合作,成立当地国家的“合资央企”,由中方企业扮演战略股东角色,提供全程制度建设指导并行使日常管理权力,是化解障碍的有效途径——这也是央企变身全球企业的可行路径。建立这样核心骨干的合资企业必然涉及融资,当地尚无资金资源,应利用海外人民币市场,发展这些国家的融资市场,进而要求这些国家与中国建立双边固定汇率制度。这样,可以同时实现央企等中国企业“走出去”、新兴国家经济起飞、海外人民币市场壮大、中国引领的全球金融体系成形等多个目标。
对待国外经验,不应机械的把它作为模板,而应理解那些体系产生的历史合理性,吸收其优点加以改造。美国的经济系统从宏观结构到微观治理上都有不少优点,比如在公司治理方面,它们的大企业高管在董事会层面是互相任职的。我国央企既然在股权结构(大型股东加社会小股东)上已经类似美国的这些跨国公司,那么在董事会人选上也进行吸收——应强化央企、优秀地方国企乃至民营企业之间的董事会互相任职制度。
在整体治理结构方面,美国的经验和教训说明:无论社会还是经济,金字塔结构才可能稳固。在经济与技术领域,小企业成长的要害不在于点子而在于市场,最大最丰富的市场正在于大企业在细分配件领域所创造的多样需求——好比经济金字塔上产生种种嵌入结构;在金融领域,结构组合应该是“大投资者-大投资对象”为主,“部分资金—小投资对象”为辅。考虑到我国与当年的美国是通过不同的路径走向了类似的公司结构——比如,美国的跨国企业是从家族企业演变而来的公众公司,我国央企是原大型国有企业转变而来的社会民众参与的公众公司——我们可以进一步得到一个普遍的命题:念念不忘形式是一种肤浅的表现,抓住政治、经济、金融系统的功能、结构才是根本。合法性是由功能决定的,而功能是否良好,决定于其运作灵魂人物或团队的内心、能力是否足够强大,是否有良好的持续不断的跃迁能力。三十年的改革为中国经济崛起和走向全球打下基础,我们应该做的,是在遵循社会规律的前提下,进一步的拓展空间,为中国的国家利益服务,带动其他国家的发展,迎接中国第一代全球企业崛起时代的到来。
(编辑 常乐)
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是经济体制的核心问题。在深化改革的过程中如何更好发挥政府的作用,是当前理论和实践面临的重大课题。本文澄清了在这个问题上流行的一些错误...
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是经济体制的核心问题。在深化改革的过程中如何更好发挥政府的作用,是当前经济理论的实践中面临的一个重大课题,需要进行深入研究。
在这个问题上,目前有一些流行的观点是不正确的,需要加以澄清。
有人认为,市场经济的最优模式是“大市场小政府”,这种观点把政府和市场完全对立起来,并且认为市场是有效的,政府是无效的,因此,发挥市场的作用就必须弱化甚至取消政府的作用,政府管得越少越好。然而,政府的优劣不在于大小,而在强弱。能充分履行社会职能、代表社会利益的政府就是强政府。不能充分履行社会职能、代表社会利益的政府就是弱政府。事实上,从早期资本主义到现代资本主义的发展过程中,政府所承担的经济职能是多了而不是少了,政府的规模是扩大了而不是缩小了,现代市场经济中政府的作用早已超出“守夜人”的范围,广泛介入经济社会各个领域,政府的强弱已成为决定一个国家国际地位和国际竞争力的决定性因素,“大市场、小政府”的自由主义理想早已成为历史遗迹。
有人认为,在市场经济中,“政府是裁判员,而不是运动员”。所以,除了制订市场规则和维护市场秩序外,不应当承担更多的职能。这种观点似是而非,很有迷惑性。确实,如果只是从市场交易和市场竞争的角度看问题,政府无疑是裁判员而不能是运动员。然而,除了交易和竞争之外,一个社会就没有别的经济问题了吗?如果我们从另外一些角度,如经济发展、国际竞争、保障民生和完善社会主义制度等角度考虑问题,就会发现,政府则绝不仅仅是裁判员,而是重要组织者、发动者和参与者,是主导性的力量。
有人认为,政府的作用主要是弥补市场失灵,即在存在着垄断、外部性、公用品和信息不对称等市场机制失效的情况下,对市场进行行政调节或管制。这种观点只是微观经济学的观点。实际上,市场经济主要的缺陷并不在微观方面,而在宏观方面,这就是马克思主义经济学讲的资本主义基本矛盾即生产社会化与生产资料资本主义私人占有之间的矛盾,并具体表现为资本与劳动的对立、贫富两极分化、失业和经济危机和经济运行的无组织性。这一点,凯恩斯主义和当代资本主义国家的政府干预理论也是承认的。
有人认为,政府的作用主要是“宏观调节”,即制定和实施宏观经济政策,保持宏观经济的稳定。这种看法也是不全面的。宏观调节只是政府经济职能的一个部分,并没有能囊括政府其它一些重要的经济职能,如微观规制、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等。同时,社会主义经济中政府特有的一些经济职能,如计划协调、统筹兼顾、国有资产管理等,以及与中国特殊国情和发展阶段相联系的经济职能,如经济发展、结构调整和制度创新等,也没有在宏观调节这一概念中得到体现。
有人认为,在市场经济中,政府的作用主要在于服务,向“服务型政府”转型是政府体制改革的主要方向。但是,关键问题在于,这里的服务对象是谁?如果对象是人民群众,建设为人民服务的政府,这在理论上还可以说得通。但是,如果服务的对象是企业(实际上是资本),就很成问题了。我们现在所讲的建设“服务型政府”,并不是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政府的作用或职能的完整概括,而是意在强化政府的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减少政府对微观经济运行的干预。
上述这些流行观点的根本错误,就在于照抄照搬西方新老自由主义的陈腐教条,否定了政府的积极作用,脱离了我国的基本国情、基本制度和发展阶段,违背了客观经济发展的规律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那么,到底应当如何认识和界定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政府的作用呢?弄清这一问题,必须从中国的实际出发,把握三个主要的维度:
一是市场经济的一般规律,核心是价值规律的作用,通过市场机制的供求、竞争和价格的波动,调节生产,配置资源。不过,即使在发达的市场经济中,政府的作用也是不可缺少的。一方面,市场机制的作用是有条件的,包括法律体系、竞争规则、宏观环境、社会保障等,这些条件的形成和完善离不开政府的作用。另一方面,市场经济存在着局部失灵问题以及盲目性、自发性和滞后性的弊端,弥补市场失灵和克服市场缺陷也离不开政府的作用。
二是国情和发展阶段。现实的市场是具体的,是存在于一定的时间和空间之中,受技术、经济、法律、政治和历史文化等各种因素的影响。我国是一个发展中的大国,幅员辽阔,人口众多,文化传统浓厚而独特,生产力发展落后,区域发展不平衡,二元结构长期存在,经济体制长期处于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的历史过程之中。在这种特殊社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现阶段中国的市场经济是极为罕见的,无论是政府还是市场,它们的规模、结构、运行方式和体制机制,都具有自己鲜明的特点,照搬照抄别国的理论和经验,是行不通的。
三是我国的基本制度。基本经济制度即生产资料所有制的性质和结构,是一个社会经济制度的核心与基础,是决定一定社会政府和市场关系的主要因素。市场经济作为资源配置的一种方式,在不同的社会制度下具有不同的性质和特点。我国实行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以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根基,在这样的根基上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以及与此相适应的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与以私有制为基础的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经济是不可能完全相同的。
这最后一个方面的维度,是当前特别需要强调和重视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社会主义制度与市场经济体制的有机结合,如果离开了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特别是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根基就会被瓦解,深化改革就失去了正确的方向。因此,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一方面要求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提高资源配置的效率;另一方面则要求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最大限度地满足整体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的共同富裕,坚持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这两方面的关系上,前者是制度基础,后者是实现途径;前者是手段,后者是目的。具体讲,现阶段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政府的经济作用至少有以下几个方面:
计划统筹。政府从社会的全局和长远利益出发,统筹兼顾各方面的重大关系,在全社会范围内对经济运行进行自觉的有计划的调节,推动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宏观调节。政府对宏观经济运行中社会供求的矛盾运动进行调控,以实现社会供求在总量上和结构上保持基本平衡,为市场经济的运行创造稳定的宏观环境。
市场监管。政府依法对市场主体及其行为进行监督和管理,维护公平竞争的秩序,为经济运行提供正常的市场环境。
制度创建。政府通过自觉推进经济体制改革,实现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公共服务。政府通过提供非盈利性的公共产品和服务,满足社会的基本需求,弥补市场失灵。
保障民生。政府以提高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为目标,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
国有资产管理。政府作为国有经济的所有者,代表全体人民对国有资产进行有效监管,保证国有资产的保值和增值,促进公有制与市场机制的有机结合。
收入分配调节。政府对收入分配过程进行调节,实现共同富裕,保障效率与公平的统一。
推进可持续发展。政府通过健全国土空间开发、资源节约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的体制机制,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现代化建设新格局。
从更广泛的角度看,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政府的作用还包括了党领导经济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思想理论、价值观念、道德范畴等等。特别要强调的是,中国共产党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不断提高驾驭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能力是党执政兴国的主要任务。党的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和驾驭经济社会全局的能力,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根本保障。
政府的上述这些作用,既反映了市场经济的一般规律,又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的特殊要求,同时也反映了现阶段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内在要求。可以看出,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市场的决定作用主要体现在微观经济领域,体现为市场机制对资源配置的调节方面。从社会发展和宏观经济的层面看,则需要强调党的领导和政府的积极作用。党政有为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本质要求和制度优势,是推动中国经济发展的强大动力。正如三中全会的《决定》指出的,“科学的宏观调控,有效的政府治理,是发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优势的内在要求”,对于这一点,我们必须有清醒认识,绝不能受“小政府大市场”等新老自由主义错误主张的误导。
正确认识和处理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既要认识到,从微观个体的角度看,个体利益和社会利益、个人自由和公共权力、政府与市场之间存在着对立的一面,因此,必须简政放权,才能释放市场活力,提高资源配置的效率;又要认识到,从社会和长远的角度看,个体利益和社会利益、个人自由和公共权力、政府与市场之间并非完全对立,而是相辅相成的。实际上,发展中国家市场经济的落后和不成熟,不仅表现在市场作用比较弱,市场体系不全,市场秩序混乱,价格信号扭曲等;也表现在政府的作用比较弱,政府无能,法制松驰,腐败盛行等,这样的市场经济必然是缺乏效率的。
在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20世纪80年代以后,以国家干预最小化为核心的新自由主义政策的广泛推行,也造成了失业率不断攀升,贫富两极分化的现象日益突出,生产持续低迷,金融危机频繁爆发,世界经济严重扭曲。改革开放30多年来,中国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这既得益于资源配置的市场化,同时也在很大程度上有赖于稳定的社会环境、有效的宏观调控、适当的行政干预、明智的发展战略以及强有力的组织和协调。市场有效,党政有为,是中国经济成功的一个秘诀。
在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上,还存在不少问题需要解决,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政府对微观经济活动管得过多、市场机制的作用不够充分。如,政府行政审批的范围过大、权力过分集中,一些重要资源的价格机制还未理顺,国有企事业单位经营管理中行政化倾向严重,城乡体制分割,生产要素市场不完善等。二是一些该管的事情没管好,政府的作用还需要有更好的发挥。如,政府宏观调控的计划性、有效性、权威性有待提高,环境污染和食品药品安全等问题突出,市场监管不到位,对贫富差距扩大的收入分配调节乏力,民生建设和社会保障不完善,基本经济制度不巩固,腐败现象严重等。现今,这两个方面的问题都比较突出,不能只强调一个方面而忽视另一个方面。
由于产业链高端拿走绝大部分利润,留给代工厂的利润空间有限,使得“富士康们”只有通过最大限度地提高单位时间内产出、降低人力成本...
改革开放后,中国形成了依赖合资或外资“三来一补”方式的出口导向型发展模式,这被认为是中国经济崛起的主要因素之一。这种发展模式在改革开放初期阶段,带来了惊人的经济增长速度,但同时也产生了普遍性的社会不平等,尤其是处于底层的广大一线工人的困境,很少公诸于世人。
在全球产业扩散的浪潮中,少数资本通过成功的并购和重组,并得益于地方政府的大力支持,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和规模进行扩张,甚至在某一产业领域迅速成为全球加工制造业主导者。在中国拥有近150万员工和30多个生产基地的电子产品组装企业富士康就是其中典型代表。
富士康的名字源于英文单词“Fox-conn”,意思是以狐狸一般的速度迅速地对电子产品进行连接、组装。自1988年在深圳地区建厂以来,富士康迅速发展成为全世界最大的电子代工厂,为世界顶级的电子品牌制造产品,如苹果、惠普、戴尔、诺基亚、摩托罗拉、索尼和三星等。
2003年以来,这家台资企业成为中国最大的出口商,其总收入更是在2008年达到前所未有的618亿美元,其中出口额为556亿美元,占中国总出口额的3.9%。尽管受到2008年的经济危机的影响,但2009年的销售额比上年只有4.1%的轻微下滑。当全球投资者和客户重获信心的时候,富士康也获得了新的生产订单并且赢得了惊人的收益,与此同时,工人不得不拼命加班完成生产任务。到2010年,富士康的总收入占全球电子制造产业总收入的50%以上,2012年其出口额高达1295亿美元,2013年富士康跃居《财富》全球500强第30位。
图1 富士康的工人数量与收入情况1996-2013年
庞大的代工规模需要足够的厂房设施和充足的劳动力。利用中国大陆吸引外资的优惠政策和地方政府支持所带来的区域性竞争优势,富士康的生产基地也横跨了中国大陆4个策略性地理区域:
1、珠三角:深圳、东莞、佛山、中山、惠州;
2、长三角:上海、昆山、杭州、宁波、南京、淮安、嘉善、常熟、阜宁;
3、环渤海:北京、廊坊、秦皇岛、天津、太原、烟台、营口;
4、中西部、西南部城市:重庆、成都、郑州、南阳、济源、武汉、丰城、长沙、衡阳、晋城、南宁、北海
富士康的发展和演变成为工业领头羊可分为3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是在中国改革开放初期。1988年,鸿海集团在深圳经济特区建立大陆的第一个生产基地——富士康。在早期的生产阶段,富士康仅有150名工人,中、高层管理人员均为台湾雇员,他们对当地干部或者工人非常不信任,其管理方式更是以等级森严和严酷著称。
第二阶段是在20世纪90年代的迅速扩张。得益于大陆大量廉价的劳动力,富士康生产线数量激增,开始吸纳大陆籍员工进入管理层。随着生产基地的不断扩大,富士康持续地集中发展珠三角和长三角两个生产基地,而当地政府也为其提供大量的土地资源,良好的交通运输和其他关键的基础设施。
第三个阶段是并购发展阶段。这是其他竞争者无法与富士康自2000年来中国提倡西部大开发的发展策略后,富士康通过并购其他公司和在大陆各省份扩建生产基地、搬迁等举措,构建了它的垄断型资本的角色。
2010年,富士康向内陆大城市扩张和搬迁。通过并购中小型电子厂和优化内部生产链条(从筛选原材料、采购零部件到最后的产品组装),富士康已经成功地打败了大多竞争对手并获得顶级品牌和零售商的生产订单。
各区域的地方政府为了与富士康建立策略性合作而相互竞争,争相通过其行政体系为富士康提供大量的土地、基础设施、人才和劳动力等资源。
在提供土地资源方面,2009年7月,四川省政府及成都市政府派出代表团前往富士康在台湾的总部,双方签订《合作谅解备忘录》。当地政府官员承诺将为富士康更多的产业转移到西部去提供便利。成都高新区的一名官员曾说:“为了得到富士康的投资,过去5年我们进行了多次的谈判协商。对于我们成都而言,能够竞逐成功拿到这次投资真是不容易。”
在基础设施支持方面,上海市政府在2000年初就为富士康提供了“大片的土地,修筑好的公路和其他免费基础设施,包括光纤电缆、水、电力、燃气设施”。武汉市政府也为富士康提供了一段13公里的专用铁路。2007年,富士康在武汉东湖高新区建立了一个预计10万人的生产基地,以世界的“光谷”闻名,专门生产台式电脑,数码相机,以及游戏机。另一个出名的例子则是重庆市政府在2009年将机场的跑道扩建400米以满足富士康在当地日益增长的运输和物流的需求。
2010年8月,富士康开始在河南郑州筹建生产基地。当地一名政府官员表示:“我们为富士康在郑州落户提供了很多的便利,比如给运输设备和建材专门开通了一条特快铁路。”富士康已从当地政府租用了一座可供10万员工使用的翻新的厂房和宿舍,而政府同时也划定了一片土地供富士康建设一座长久的生产基地,其规模可容纳30万员工。第一阶段的工程将覆盖133公顷。
西部大开发以来,富士康迅速地利用优惠的贸易和投资政策,地方政府也开办了职业培训项目,并积极地动员农民工或职业学校的学生前往这些外资企业工作、实习,由此出现了滥用“学生工”现象。
所谓“学生工”,即是通过“工读结合”,以学生的身份被雇用,法律上称之为“实习生”,但并不享有劳动法赋予的保障。2011年7月,针对富士康使用学生工的情况,调研组在深圳观澜与龙华的厂区对学生工进行了专项调查,共获得373份有效问卷和20份访谈个案。调查数据显示,学生工平均占所在生产线工人数的36.2%,有的流水线学生工的比例甚至达到100%。
2012年10月16日烟台富士康被曝使用学生工,也是地方政府、学校以及企业三方合作非法用工的典型。学生工为企业的生产过程提供了极其廉价、弹性和顺服的劳动力。在当下劳动力短缺的情况下,富士康正变本加厉大量使用学生工。
富士康的迅猛扩张还造成了征地带来的严重问题。在重庆,由征地拆迁所造成的失地农民的就业、安置、补偿等问题至今仍然没有完全解决;在成都,本来是给被征地农民建设的安置房却被临时征用作为富士康的员工宿舍;在郑州的航空港区,征地农民由于补偿问题屡次与有关部门发生纠纷;在湖南衡阳,当地政府更是开出包括零地价、代建厂房、提供住房、税收返还一半在内的优惠政策吸引富士康落户,可谓不惜血本、不计代价。
显而易见,富士康的垄断地位是近些年来通过与地方政府的深入结盟所进行的资本积累实现的。各地政府为了本地GDP政绩而彼此竞争,为外资提供了极其诱人的资源和条件。而由富士康所联系的电子加工网络也因此迅速地在内陆扩张。而廉价的学生工、失地农民和纳税人,则成为资本扩张的牺牲品。
全球化背景下,富士康是“逐底竞争”全球代工企业的典型代表,正是这种体制导致新一代农民工的困境。作为跨国品牌的代理商,富士康必须与对手在价格、质量和交货时间等方面相互竞争,为了获取客户尽可能多的订单,富士康只能降低成本以维持其竞争力,而低利润里的成本也就被转嫁到了生产线的工人身上。
虽然以iPhone,iPad为代表的富士康产品确以高科技著称,但富士康本身却并不是一家所谓的“高科技企业”,在它的背后,是以苹果、惠普、索尼、微软、诺基亚等为代表的跨国公司巨头,它们处于产业链的顶端,赚取惊人的利润。虽然它们的成功被认为是科技和创意的结果,然而这并不是故事的全部,千百万中国工人的青春、汗水、血泪乃至生命是苹果们“功成”背后的“万骨枯”,而后者则常常不为人所知。
2011财年,苹果净营收1082.49亿美元,净利润252.9亿美元;2013年的营业额更是高达1709.1亿美元。但富士康工厂里的中国工人,却必须为不到1.4美元/小时的微薄工资没日没夜的干活。当iPhone,iPad不断推陈出新引起“果粉们”疯狂热捧的时候,年轻的中国工人却不得不在尚未竣工、铝屑纷飞的厂房内进行生产,他们要忍受长时间的站立、有害的空气、管理员的苛责、难以忍受的疲惫、枯燥的机械的重复动作,用永不停息的沉重劳动来为苹果打造漂亮的成绩单。
2011年7月,来自美国加州大学欧文分校、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以及雪城大学的3位研究人员发表了题为《捕捉苹果全球供应链的价值》的文章,以苹果iPad 和iPhone为例分析其全球产业链的利润分配。研究显示,一部售价为549美元的iPhone,苹果公司获得其中的58.5%即321美元的利润,包括美国、韩国、日本、中国台湾、欧洲和其他地区供应商在内的企业分享了其他14.5%的利润份额,而中国工人所得仅占1.8%,为10美元;而对于一部售价为499美元的低端iPad,苹果公司则获得了其中32%的利润,中国工人的劳动所得仅占1.6%,为8美元。
苹果的每一次推陈出新,对富士康工人来说都意味着一场噩梦;iPhone,iPad的全球热销使苹果赚的盆满钵溢,但产品的热销和惊人的利润只会刺激苹果在短时间内将越来越多的订单压到富士康代工厂和年轻工人的身上,但工人们并不会因此获得更多。2010年“连跳”事件发生之后,富士康曾经承诺保证一线工人至少能够“六休一”,然而直到2013年年底,工人们都还存在“十三休一”的状态。尽管他们只能得到区区的1.8%,却不得不为此耗尽几乎所有的体力。
一面是苹果专卖店前“果粉”们的疯狂追捧,一面是富士康工人在高压的厂房里夜以继日地生产他们可能永远都买不起的产品;一面是外资企业扩张带来GDP的漂亮数字,一面是学生工们灿烂的青春在流水线的单调重复中无谓流逝。跨国资本巨头们通过制造消费主义的狂热来赚取惊人的利润,而这种狂热所造成的代价则由富士康工厂的中国工人承担。资本积累的秘密,在这里得到了最真切、也最残忍的体现。
正是这种畸形的资本全球剥削链条,使得价值的分配极度扭曲,在苹果惊人的利润背后是中国工人的艰难处境。由于苹果拿走了绝大部分的利润,留给代工厂的利润空间有限,使得“富士康们”只有通过最大限度地提高单位时间内产出、降低人力成本开支来获取最大利益,这就注定了生产线工人的超量付出和低微收入。不改变这种畸形的利益分配格局,苹果的惊人利润还将持续,而代工厂中中国工人的处境也将不可能得到根本的改善。
在体制和资本的协力下,富士康形成了一套复杂的生产体制,包括生产管理、工人再生产的安排,对工人的规训达到他们所能承受的极限。但是这种规训工程并不能实现对工人的全面管理,而且无视工人工作和生活的意义感。
除了打造一个庞大的工业王国,富士康还塑造了一种资本主义拼搏式的企业精神,并企图让劳动者内化这种精神。但是今天普通打工者的成功之路已经被资本势力堵塞。在我们接触的许多工人中,所谓的企业精神只不过是一个虚幻的海市蜃楼。富士康工人的连环跳是其抵抗资本规训工程的一种极端形式,更多的工人是选择频繁跳厂,经常因为工厂里的一点小矛盾就愤然离开,这对郭某某为他们塑造的“美好梦想”无疑是一种嘲讽。
大部分富士康工人对未来的期望与人生规划的第一反应是“迷茫”。新生代的工人知道现在的工作只是暂时的,在工厂里升迁或发展的可能性很小;能否在城市扎下根来,他们心里没底。“迷茫”的背后是没有方向,是不知所措,是被动与尴尬。在调查问卷中,有42.9%的被访者选择回家乡创业,28.1%的被访者希望能留在城市工作,22.8%表示还没想好,只有 0.5%打算回家乡务农。其实不少选择回家创业的工人,最终不得不再次返回城市,在大大小小的工厂中重复着忍耐、麻木、愤怒、离开的一次又一次的循环,漂泊于城市与农村之间。
富士康苹果生产线的工人写过一首名为《在这里》诗,他们用呐喊的方式表达了苹果生产线工人的迷茫与不满。
流水线带走的不仅仅是K93/还带走了我们的青春/泡棉衬托着完美的苹果/却衬托不出我们的明天
扫描仪喊出了每一声OK/却喊不出我们内心的FAIL/24小时耀眼的灯光照亮了5S/也照混了我们的白天黑夜
千万次的重复动作打造了完美机台/也挑战着疼痛而又麻木的肩/每一颗螺丝努力的旋转/却转不出我们想要的未来
——《在这里》富士康工人仁兴等
“每一颗螺丝努力的旋转,却转不出想要的未来”,这大概是过去30年世界工厂里大部分工人的真实写照——螺丝,没有未来的螺丝。然而历史是不断前进的,如果说在改革初期,市场经济的原始积累必须有一部分人做出牺牲,那么改革开放已经30年了,经过两代农民工的努力,国家经济发展水平提高了,社会整体富裕了,尤其是城市居民的生活相对富裕了,如果仍然要靠损害广大一线工人的权益来支撑经济增长,怎么能体现时代的进步。
中国建材集团是结合资本市场,用市场方式进行整合,实现混合所有制的最好范例。民营企业家保有少数股权(10-30%)A...
2003年国资委成立时,并不存在叫“中国建材”的央企,只有一家名为中国新型建筑材料集团公司(简称“中新公司”)的小型央企,这就是中国建材集团的前身。20世纪70年代末,我国引进了一批国外建材新技术。1984年,生产石膏板、岩棉、塑料地板、壁纸、洁具的各个“新型建筑材料厂”归口组成中新公司。2002年,中新公司多数下属企业困难重重——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核心原因是产品小众,非主流,而少部分日用产品又竞争不过那时的乡镇企业、私营企业。总之,这些企业干的不是主流建材,做不大,也就没有行业地位。
但集团内有一个例外企业,这就是北京新型建筑材料厂(简称北新建材),厂长宋志平带动了中国建材集团日后的腾飞。这是一个做石膏板的企业,石膏板是一种当时正在逐渐被人们认识的室内建筑材料,很有市场潜力。20世纪90年代初宋志平成为企业一把手后,首先整顿劳动纪律,以身作则,扭转了当时老国企纪律松散的情况,再明确管理职责,扩大产能,打出“龙牌”品牌,成功应对了当时试图以低价进入中国市场的国外石膏板企业的挑战。在20世纪90年代末国企战略改组时,北新建材厂就已是模范单位了。1997年,北新建材成功在A股上市,成为中国资本市场早期就很出名的绩优公司。
2002年宋志平到中新公司任总经理的时候,集团濒临倒闭。集团除北新建材和玻璃纤维业务拥有部分民营公司股权外,几乎没有什么好资产。虽然北新建材是中新公司的子公司,但北新建材不可能把全部利润分红上交集团。宋志平认为,只做装饰性“新型建材”不可能取得建材行业的主流地位,做不过民营企业不如不做。集团的拯救和发展要依靠正确的战略,必须按照大企业集团的思路走,要进入行业主流(水泥),获得国内乃至国际的重要地位,才可能有实力在更多新型建材上有所建树。于是,2003年中新公司更名为中国建筑材料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建材集团”)。
当时水泥行业已经有产能过剩的说法。1983年中国水泥产量突破1亿吨, 2000年达5.84亿吨,人均年消费462公斤,超过2/3的产量由立窑湿法的落后技术生产。2012年达21.8亿吨,产能近30亿吨,人均年消费1623公斤,基本都是新型干法(旋窑)生产。
但2003年的市场环境是什么样呢?一方面,由西部大开发等基建投资拉动,水泥行业从2001年起进入起飞阶段,每年产量增长10%以上;另一方面,原国有水泥企业下放到省及省以下单位,再加上上千家乡镇企业、私营企业、合资企业,格局极度零散,另外,以安徽省国企海螺水泥为代表的地方巨头已经在崛起。央企已没有任何优势,也不存在全国性布局的水泥企业。
宋志平认为,中国水泥行业的机会正来自于过分分散的产业结构。实际上中国水泥价格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水泥名义价格就没有上升过(长期在200-300元/吨),与钢材、煤炭两大重要物资相比,相对价格严重下降(对煤价比值从20世纪80年代的3:1变成20年后的1:3,对钢材价格比值1:10以上,而国际通常是1:3),这正是产业过度竞争造成的。要改善这种困境就必须推动行业整合。由于水泥的运输半径较短,中小型水泥企业的视野狭窄,销售战略原始,只要有实力的企业立足区域内的全局进行定价管理,就能实现整合,这也是海螺水泥在21世纪初崛起的奥妙。于是,中国建材的战略重点就放在存量整合而不是投资建设新的生产线,将从零开始,“整”出中国第一大水泥集团。
从有限的基础开始发展,思维就必须从“有什么做什么”变成“缺什么找什么”。当时,中国建材集团的水泥板块中国联合水泥公司(以下简称“中联水泥”),下辖不到10家水泥厂,总体技术较旧,集团一边要偿还历史债务,一边要整合这些水泥厂和投产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原有资金就用的差不多了。要继续整合就得有钱,于是,宋志平瞄准了香港资本市场。(当时中国A股市场暂停上市,而香港对于融资项目比较宽松)。中国建材集团以中联水泥为主体,加上优质资产北新建材和中国玻纤股权,再加上旗下水泥工程建设企业凯盛工程,组建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建材股份”),2006年3月,凭借“整合”水泥行业的故事在香港成功上市,融资21亿港币(合22亿人民币),解决了资金困难。
刚完成上市,苏北徐州就告急。徐州是中联水泥的核心资产淮海中联(拥有5000吨/日新型干法生产线)所在地,但此地又有当时全国最大的水泥企业——海螺水泥的万吨新型干法生产线。徐州海螺利用规模优势发动了价格战。宋志平决定和徐州海螺谈判——既然打下去都不是出路,不如整合,最后,海螺水泥同意中国建材股份以9.6亿人民币的较高价格出资收购徐州海螺。整合后,徐州中联(原徐州海螺)与淮海中联停止价格战,徐州中联当年就实现利润3亿多元,并通过统一采购、整合营销,成为当时全球7条万吨线中经营最好的生产线,从此成为中联水泥的最核心资产。
从2006年起,一批国外水泥巨头大规模进军中国。包括爱尔兰CRH(关注东北)、德国海德堡水泥(关注华北)、法国拉法基(关注西南)、意大利水泥(关注东南),此外还有瑞士Holcim公司,美国投资银行高盛等。事实上,中国建材能够在香港实现上市,和当时国际上投资中国水泥行业的热潮也有相当关系。
中国建材股份整合淮海地区之后,转向产量密度仅次于淮海的东南地区。2007年初,浙江是全国水泥价格战最惨烈的地方,价格拼到减半。浙江有4家核心水泥企业:浙江水泥、尖峰水泥、虎山水泥和三狮水泥,这4家都准备引入战略投资者或被国外收购,就在这当口,宋志平同时邀请4家企业的负责人在杭州汪庄喝茶商谈,力陈利弊:如果同时引入4家不同的战略盟友,价格战不会停止,只会因为得到后备资金而竞争更惨烈,联合起来反而能走出困境。会后,4家企业同意加入中国建材股份,以联合重组的方式组成南方水泥。这就是中国建材行业发展史上著名的“汪庄会谈”。2007年9月,南方水泥成立,很快把整合范围扩展到整个东南市场,到2008年9月,整合后的南方水泥产能超过1亿吨,而加盟的企业通过价格协调和统一品牌、管理,都扭亏为盈,走向良性循环。
由此,中国建材股份兑现了业绩,得到资本市场的青睐,便可以增发股份,获得进一步的资金,再撬动国家开发银行等机构的支持,继续进行收购。这种做法后来被归纳成“央企市营”。中国建材股份在2006-2010年先后3次增发配售,融资获得110亿港币,这一时期中国建材集团围绕主业,跨所有制、跨区域、跨行业重组337家企业,退出165家劣势企业,使主要板块在全国乃至全球都具有规模优势。
中国建材选择整合区域是有讲究的,这和水泥行业的特性有关——水泥公路运输的经济半径只有200-300公里,因此,中国建材选择的区域,就是那种在经济半径内存在多家有实力的竞争对手的区域,把各方纳入中国建材体系,就可以停止价格战,提高效益;反之,如果是分散的经济区域,每个区域里一家水泥企业独大,那么这种企业提升的空间就不大。宋志平把前者叫做“会下蛋的老母鸡”,后者叫做“肉鸡”,前者多付几个月鸡蛋钱没问题,后者就要斤斤计较。中国建材把整合重点放在淮海、东南和后来的西南,就是这个道理。2011年年底,中国建材启动最新一次整合大战役——组建西南水泥,启动时产能2500万吨,到2013上半年产能达到1.07亿吨——全部来自对原水泥企业的整合。
10年间,中国建材通过整合战略实现了跨越式发展,集团核心——中国建材股份,上市前的2005年到2012年,收入从47亿元上升到872亿元(2013年上半年为550亿元),净利润从4.92亿元(股东净利3.5亿元)升到77.4亿元(股东净利55.8亿元),总资产从97亿元扩展为2464亿元。而从2002年宋志平到中新公司算起,中国建材集团收入从20多亿元上升到2000亿元,利润从1亿多元上升到超过100亿元,可谓“十年百倍”。而中国水泥行业格局的根本性改变已经显露轮廓,截止2012年底,中国建材股份下属水泥产能达到3亿吨,已经占全国水泥产能的1/10,同时也是全球最大的水泥生产企业。这对于世纪初由成千家企业构成,业内对行业整合普遍不抱希望,乃至寄希望于外国力量的中国水泥产业来说,实在是一个奇迹。
中国建材的整合是全方位的,尤其是它构建了一个既能“外引”,又能“内培”的人才体系。“外引”指的是整合对象的企业领导人,中国建材的整合对象大部分是民营企业,在整合过程中,通过股权机制的设计,民营企业家保有少数股权(10-30%),还在原企业当领导,优秀者可出任整合后区域集团副总乃至常务副总,各民营企业中独到的管理经验能够迅速普及到整个区域。
最经典的案例发生在旗下的玻璃纤维行业。玻璃纤维是一种应用非常广泛的基础材料(包括电子元器件材料、家庭装饰材料、造船业等)。在2006年以后起飞的中国风电行业中,风机叶片也以玻璃纤维为原材料。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浙江桐乡出现了一个民营玻纤巨头巨石集团。1999年,中新公司把集团下中国化学建筑材料研究所和巨石集团组成中国化建公司在A股上市,其最核心的资产是巨石集团51%的股权 ,同时,巨石创始人张毓强及创业伙伴又通过其控股公司振石集团持有中国化建22%的股权(中国建材持有中国化建36%的股权,余为公众股东);而巨石集团层面的剩余49%股权又被中国建材股份(直接持有)、振石集团(直接持有)以及后来加入的部分外资PE分别持有,这样就出现了公私多层次共同控制的股权结构,在中国化建(2005年改名为中国玻纤)和巨石集团两个层面最大限度的发挥了融资功能。巨石集团由此能迅速在浙江以外的九江和成都实现产能布局,并从2008年起在埃及布局海外生产基地。中国玻纤堪称党的十五大提出的“结合资本市场实现国企对优秀资产的战略性控股”的优秀表率。
而“内培”的效果则充分表现在中国建材系统核心公司新提拔领导人的年龄上。以集团起家的北新建材为例,宋升任中新公司一把手后,这个家底就交给接班人管理,让有才能的年轻人经受考验。其中,2004年任总经理的王兵生于1972年(时年32岁,2009年升任董事长),2009年接任总经理的陈雨生于1978年(时年31岁)。在这批接班人管理期间,2005年,北新建材收购行业内后起之秀泰和东新42%的股权(后提高到65%)——泰和本为山东乡镇企业。通过强强联合的收购,快速实现有序布局,两家分别在全国扩张产能,从20世纪90年代宋志平领导后期的1亿立方米石膏板产能,到2012年销售量突破10亿立方米大关,2013年产能达到16.5亿立方米。北新建材成为全世界最大的石膏板企业。
中国建材的人才选拔和吸收企业重组定位,和国家电网“三集五大”在优化秩序上异曲同工,只不过是通过资本、市场的方法来实现,最大限度地利用社会杠杆保持控制。这种思路集中体现在中国建材集团“正三七”与“倒三七”结合的股权机制上。所谓正三七,即在中国建材集团与中国建材股份之间,前者持有后者约三成股份,其余七成由包括基金、个人投资者在内的社会化股东持有,所谓倒三七,指在中国建材股份和下属非上市的子公司之间,实行中国建材股份持有约七成股份,原有企业创始人及其他股东持有三成股份的结构(各下属公司具体的股权比例当然有所出入)。集团和上市公司之间“正三七”,是因为中国资本市场金融力量是依附于企业的,不参与企业经营,所以应当尽量放大,而股份公司与经营实体之间“倒三七”,是因为整合进来的民营企业是实际经营操作者,必须听从集团的统一战略安排。这样,通过资本市场和贷款放大的杠杆才在经营上实现可控。
中国建材集团规模上成为全球一流后,就有条件探索产品升级了。建材领域,水泥技术成熟,中国建材主打“高标化、特种化、商混化、制品化”,向差异定制服务方向走。建材行业近十几年的技术进步主要集中在玻璃行业,特种玻璃层出不穷。集团旗下原玻璃资产主要是老牌的蚌埠玻璃研究院,集团战略是首先通过其他板块带活蚌埠院,之后再找机会打造科研平台。2006年,原科研型央企中国建材研究院并入中国建材集团,集团遂把原下属12个科研院所划归它管理,成立中国建材研究总院,并把院领导人定位为集团二把手,指明地位和方向。2007年之后,中国建材集团收购了洛玻集团等划归地方,负担较重但保存产业骨干力量的老国有企业,实现了原计划经济中玻璃产业在中国建材集团旗下的“大会师”。在普通玻璃民营企业生产领先的情况下,中国建材集团参与大众产品竞争不多,而是集中中国顶级的玻璃科研体系,进军特种行业玻璃,在技术研究成熟后,再依托集团已经雄厚的背景出资另建高端工厂。这就是对玻璃行业“高档化、Low-E化、超薄化、高性能化”定位的用意。可以预期,中国建材集团将成为错落有致的全能型建材集团。
2009年,鉴于中国建材集团的出色表现,宋志平被任命为中国医药集团总公司(以下简称“国药集团”)的外部董事兼董事长,横跨建材和医药两大领域——这是中外企业经营史未有过的案例。虽然是外部董事,但他制定的战略,将可能影响未来中国医药产业的格局变动。
当前制药领域的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多停留于仿照美欧专利期满的“新药”,再加上还有一套中药系统,行业格局散乱。而在医药流通领域,也出现了类似于水泥行业的情况——全国大型医药流通企业多为原省属国企。虽然留下了一个以流通为主业的国药集团,但该公司在全国的影响力只有几个省——连首都的医药流通主体都不属于它。这样一个单薄破碎、还在经历第二轮医改的产业,很难在制药领域自发演变出能与国际医药巨头竞争的大型医药企业,且中国也很难采用美国那种代价极其昂贵的商业医疗保险系统去喂肥这样的巨头。怎么办?宋志平制定的国药集团发展战略正是从医药流通本业的行业现实出发,借助资本市场的力量进行流通网络整合——2009年,国药控股在香港上市,并准备在A股上市。4年内,集团主体国药控股收入从上市前2008年的381亿元增长到2012年1358亿元,而国药集团总收入则达到1600亿元。这就是宋所概括的资本运营与联合重组阶段,当以贸易网为核心的大树逐渐成型后,就要在点上发力——这主要是以中国医药工业研究总院为代表的科研力量,在上游生产端进行布局,收购其他企业进行重组,进行集成创新,将其纳入到国药大阵营里来。可以预期,未来10年内,通过这种从下游构建网络,倒逼支撑上游的模式,中国医药行业将诞生世界级企业。
2012年以后,一些事件正在传递国际企业格局变动的信息。一方面,以法国拉法基收缩四川战线为代表,5年前进入中国的跨国水泥巨头开始撤离中国,这些企业深受母国经济危机的拖累,无力继续进行全球布点;另一方面,中国建材集团开始大跨步“走出去”,早在2007年,针对当时德国风电叶片企业NOI破产重组的机会,中国建材就将其纳入中国建材股份下组建的中国复合材料有限公司,成为集团新材料领域的核心科技资产。2010年,中国建材提出未来10年要抓住全球“大建材”格局,成为世界最大的“水泥制造商、钢材配送商和木材进口商”。2012年,中国建材集团感受到了诸新兴国家的基础建设浪潮,开始从工程建设转向投资建厂。一个以融身于中国引领的新国际贸易秩序的中国“综合商社”正初具雏形。过去广为诟病的千家企业混战的局面将逐渐消褪,取而代之的是大型企业集团主持的有序经营,同时,这个大型集团的业务又扩展到世界各新兴发展国家。这样的国之大企,正是国企进行战略重组、成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特大型世界企业的实现。
目前,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大部分陷入“高端产业低端化”的陷阱中。我国有高端产品应用的巨大市场,却拱手让给跨国公司。...
近年来,有关“第三次工业革命”即将来临的相关话题引发广泛热议。一般认为,相比于十八世纪末以蒸汽机应用为标志的第一次工业革命,和十九世纪末以钢铁、电力、机械制造、石油化工为标志的第二次工业革命相比,以电子、信息和自动化技术推动的第三次工业革命,正走向和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纳米技术、新材料和生物等多领域技术相互融合的技术革命阶段。
在生产方式和技术革命的特征上,“第三次工业革命”具有以下两个特点。
一是可持续和清洁的生产方式。新技术革命浪潮的核心之一就是要解决大工业生产带来的资源和能源枯竭及生态问题,西方发达国家正在加快新能源技术的研发和应用,在替代传统能源上已初见成效。
二是用机器替代脑力劳动,并在更大程度上替代体力劳动。在过去的40多年中,信息技术革命主要表现为对知识工作领域中脑力劳动的替代,而今后随着人工智能等技术的发展,它将通过机器人和智能系统等在越来越多的领域得到应用。
首先,现有的比较成本优势加速削弱。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制造业之所以能迅速崛起,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依赖低廉的工人工资、更廉价的土地等自然资源,以及对环境污染更高的容忍度而形成的综合比较成本优势。随着智能化制造、远程通讯等大量新技术的运用,以及绿色技术的发展,我国在国际分工中的这一成本优势正在被削弱。目前我国的劳动力、土地和环境等要素成本已进入加速上升阶段,两者共同作用,我国的低端要素比较成本优势终将不复存在。
制造业智能化革命能最好地说明第三次工业革命的这种巨大影响:虽然3D打印机对我国产业升级的挑战不会马上到来,但近年来机器人在生产中的大规模应用,以及随着机器人性能的改善和成本下降,机器人的单位产出成本有可能在越来越多的领域中比廉价劳动力的成本还要低廉,大量重复性劳动岗位将被机器人替代。目前,全球机器人市场发展十分迅速,日本的工业机器人应用比例已高达33%。这一趋势将可能增加就业压力,并压抑工资的上涨。
其次,劳动力就业的压力将不断增大。
机器人和国民经济体系的智能化不仅在制造业,而且在流通、物流、社会服务、农业和家务劳动等所有领域排挤体力劳动者。“即使在最贫穷的国家,最廉价的劳工也不如替代他们的智能技术廉价、高效。……今后几十年,各行各业数以千万计的工人可能被智能机器所替代。” 在里夫金看来,第三次工业革命完成之时,也是体力劳动近乎消亡的时候。那么可以通过哪些部门或领域解决日益严重的就业问题呢?里夫金把人们的就业主要分为三个部门:市场、政府和第三部门(非盈利部门)。第三次工业革命将导致传统的市场经济部门萎缩或转型,吸收劳动的希望主要寄托在“非盈利经济”上。
目前我国尚有2亿多农村剩余劳动力,随着我国产业的转型升级,特别是劳动密集型产业的减少将直接减少萎缩,第三次工业革命将使我国的就业问题雪上加霜。工业革命的本质就是用资本(这里理解为机器设备等)替代劳动的过程。就业是我国的“民生之本”,那么,该如何解决抓住第三次工业革命的“机会窗口”、解决产业升级和就业保障之间的难题?
第三,产业升级遭遇与发达国家直接的激烈竞争。
我国的产业升级将在两个方面与发达国家产生直接的激烈竞争。
首先,在现有产业的价值链高端面临与发达国家的直接竞争。我国现有产业目前处于全球价值链的中低端,产业升级的目标就是从价值链的中低端向高端攀升,这不可避免地与发达国家在价值链高端的产品、技术和市场等诸多方面产生直接竞争,导致在知识产权保护、贸易摩擦等方面的冲突不断加剧。
其次,新兴产业发展所面临的国际竞争压力加大。国际金融危机爆发后,在我国制定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的同时,美、欧、日等发达国家经济政策的重点也纷纷聚焦于类似的新兴产业,并已取得初步成效。面对发达国家的“先发优势”,我国产业升级的压力和困难不可低估。
历史经验表明,每一次工业革命都为后发国家成功实现对发达国家的技术经济赶超打开了“机会窗口”,美国和德国就是通过抓住这种“机会窗口”,在第二次工业革命上半段实现了对英国的跨越式赶超。就我国产业升级而言,第三次工业革命为我国解决资源环境、技术赶超和就业压力提供了如下三方面的“机会窗口”。
首先,缓解我国资源环境压力。
新型工业化道路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借不断进步的信息技术之力,对我国传统工业进行改造和升级,节能降耗,提高效率。然而,在过去的10年中,虽然我国工业的信息化水平不断提高,单位GDP的能源消耗不断下降,但是能源消耗总量仍然不断上升,能源自给率大幅度下降,生态环境压力日益增大。
当前的可再生能源革命是一场旨在从根本上解决人类能源和环境问题的革命。为了抓住新一轮技术革命的“机会窗口”,我国未来的工业化道路有必要将可再生能源的开发提升到与信息技术同等重要的高度。
碳纤维、超导材料、生物医用材料、电子材料、光电子材料以及复合材料等新材料的不断更新与应用,以及纳米科技革命不仅将制造出新物质,而且也将大幅度提高物质资源的利用效率,对解除我国工业化的资源瓶颈具有重大意义。
其次,新技术革命赶超的重大“机会窗口”。
随着石油、天然气资源的大规模消耗,人类正面临能源技术更新的历史关头。非常规化石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是未来新技术探索的重要领域。目前,我国石油进口依存度已高达50%以上,在可预见的将来还将大幅上升,页岩气和可燃冰等非常规能源开发问题无法回避。但是,正如美国和德国在第二次工业革命开始时实现“跳跃式发展”的历史经验所揭示的,我国在第二次工业革命及其能源技术上不存在追赶的“机会窗口”,尽早进入“可再生能源革命”技术经济体系是我国实施对发达国家赶超战略的一次重大良机。因此,我国在新能源发展战略上应该采取“综合开发、可再生能源革命优先”的战略。
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核心问题是推进技术创新支撑的产业升级。《“十二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提出了节能环保产业、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生物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产业、新能源产业、新材料产业、新能源汽车产业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点发展方向和主要任务。
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战略性”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能显著地提升我国的自主创新能力;二是能显著增强我国可持续发展能力;三是能让我国更深入地参与国际竞争,谋求在新一轮全球性产业结构调整和科技革命中占据一席之地。
通过案例研究表明,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普遍陷入“高端产业低端化”的陷阱之中,丧失了战略性新兴产业所应具有的“战略性”之意义。
例如,我国光伏产业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首先,我国光伏产业的技术创新主要集中在光伏组件加工制造方面,而没有掌握包括光伏组件的制造设备、高纯硅提纯技术和新型光伏材料研究等核心技术,整个产业仅占全球光伏价值链的8%-10%,在全球价值链中处于加工制造的低端环节,在国际分工中仍处于“担水劈柴”的地位;其次,我国光伏产业的技术创新基本上都属于工序创新,这种创新提高生产率的结果导致价格下降,我国光伏产品生产者受损而进口国受益,激烈竞争和大量产能过剩相结合,导致国民福利净损失。最后,我国光伏产业进口国外关键机器设备,投入高附加值,90%以上产品却销往国外市场,这种利用廉价劳动力和各地政府在土地、税收、环境和融资等方面提供的扶持政策打造出来的低端加工制造产业,在很大程度上属于一种为他人作嫁衣的“飞地型经济”。
实际上,“高端产业低端化”已经成为我国多数产业的特征。无论是在“传统产业”还是在“高新技术产业”,我国在国际分工中均处于全球价值链低端,从而陷入了“出口低附加值的低端产品、进口高附加值的高端产品”这种“坏贸易”的陷阱。“高端产业低端化”是我国产业转型升级缓慢艰难的表现。这一状况反过来又加剧了产业转型升级的困难,这一状态如不能扭转,不仅使我国依靠技术进步和新兴产业实现产业升级的目标存在着落空的危险,而且将使我国利用新技术革命改造传统产业的产业升级出现“为他人作嫁衣裳”的局面。
“低端混战,高端失守”是我国产业升级实践中的“老大难”问题——产业结构雷同和低端产能严重过剩——长期得不到根本解决。国际金融危机爆发后,我国不仅旧的产能过剩没有解决,而且在我国部分战略性新兴产业如风电设备、太阳能组件、多晶硅等也出现了严重的产能过剩。目前,地方政府还没有跳出传统发展思路,在迎接第三次工业革命上,有可能重蹈战略性新兴产业“高端产业低端化”的覆辙。据报道,随着机器人产业热度上升,一场席卷全国的“机器人大战”正在爆发,重庆、成都、深圳、上海、天津、青岛,还有东北等地,都纷纷圈地建立机器人产业园,争夺机器人产业的蛋糕。业界预期,随着国家机器人产业相关政策出台,这场席卷中国的机器人大战将会变得更加激烈。
无论是战略性新兴产业,还是传统产业,其价值链的高端及其核心技术的突破都是以最终产品的应用为市场的,我国具有高端产品应用的巨大市场,但却没有为本国高端产品保留住这块市场,反而将其拱手相让给发达国家及其跨国公司,这是问题的症结所在。在全球价值链在国家间分解的今天,只有价值链高端才有技术追赶的“机会窗口”,不保护自己产业的价值链高端,并把其国内应用市场拱手相让给发达国家,“科技创新支撑”将成为无本之木、无源之水。所有发达国家特别是美国成功追赶的历史经验以及拉丁美洲失败的教训从正反两方面都说明,如果不保护高端技术产品的国内市场,并相应支持本国企业占领其中高端核心技术环节,内资企业根本就无法与那些在核心技术、高薪吸引本土人才、研发能力和生产规模等诸多方面具有强大优势的跨国公司相竞争,这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历史规律。在这种情况下,国务院提出的“尽快掌握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关键性核心技术”就只能成为一句空话。
历史是一面最好的镜子,它明白无误地揭示了美国等发达国家“按我说的去做,不要按照我做的去做”的两面派手法。在历史上,几乎今天所有的富裕国家在其经济追赶时期都是通过保护其关键产业及其市场实现国家崛起的,但由于发达国家的“官方历史学家们”已经非常成功地改写了自己国家的经济政策史,现在很少有人了解发达国家崛起的历史真相。但美国经济战略家和政策制定者对这种历史是非常清楚的,因此,他们一方面宣传自由贸易和自由投资,另一方面却在实行关税保护(如对我国销往美国的光伏产品征收高额关税)和禁止外国企业购并其企业,排斥外国直接投资(如禁止我国华为和中兴两家公司购并其任何企业)。美国的经济战略家和政策制定者从不相信自由贸易和自由投资原则,因为他们认真研究了英国在第二次工业革命时由于实行自由贸易政策导致其工业力量衰落的历史教训。
当前我们面临的机遇,不再是简单纳入全球分工体系、扩大出口、加快投资的传统机遇,而是倒逼我们扩大内需、提高创新能力、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新机遇,因此,发展模式的变革已经成为我国能否实现产业升级的关键。能否解决目前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中的“高端产业低端化”问题和所有产业中普遍存在的“低端混战、高端失守”问题,是党的十八大所提出的“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能否得到落实的试金石。
为了抓住第三次工业革命的“机会窗口”,借鉴发达国家在历史上作为后进国家成功实现产业升级的历史经验,首先,我们应当对发达国家低端产业向我国的转移,设置限制条件,提出更高的技术转让条件;同时扶植本国高端产业和高端价值链,提高关税限制或禁止外资进入,为本国高端产业和高端价值链保留发展的国内市场,并以价值链高端为核心,建立独立自主的国内价值链。
其次,缓行或停止执行2010年开始的“扩大进口战略”,对关键设备和核心技术实施进口替代战略,为本土核心技术的创新提供平台。
再次,鼓励和推动现有企业联合攻关,鼓励拥有核心技术的企业通过市场机制发展系列制企业集团和产业链。
最后,严格控制地方政府打造产业园区的行为,加强中央政府对产业区划的统筹能力,主要依靠市场机制围绕核心技术自发形成产业集群。地方政府为了追求GDP指标,一有所谓“新的产业机会”就闻风而动,一哄而上,纷纷建立低水平重复的产业园区,这是导致我国各地产业结构雷同和低端产能严重过剩的重要原因。目前,地方政府纷纷建立机器人产业园,并有可能陷入“机器人产业大战”的陷阱之中,重蹈产能过剩、产品无利甚至亏本的覆辙。
如何建立科学合理的国有资本产权制度和监管制度,如何通过股权多元化和证券化,在国有控股公众公司探索并打造现代股份公司制度,这将是未来深化产权制度变革的...
中国的市场化改革方向包括:一是建立市场经济运行的宏观机制,二是建立法人所有制基础上的现代公司法人制度的微观载体。从现代市场经济发展规律看,公司战胜独资,法人所有取代自然人所有,是必然的发展趋势。因此,以现代公司法人制度为方向,摸索公有制与市场经济的结合,是中国深化改革、实现制度创新和理论创新的关键。
三十多年来,中国经济体制改革获得成功是公认的,不仅仅是确立了市场经济改革目标,更在于摒弃照搬照抄,尊重国情、借鉴规范的成功改革方法论。在这一进程中,中国人并没有重复美欧国家两百年前、俄罗斯二十多年前的私有化老路,而是跳出把国有独资企业变成私人独资企业的狭隘私有化思路,首先把国有独资转变为国有控股的股份公司,再逐步调整国有控股的合适比例,最终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现代公司法人制度。通过资本市场和公众公司的途径实现国有企业的“浴火重生”和“凤凰涅槃”。通过法人所有制进行新型公有制形态的探索及设计,进而实现与完备成熟市场经济运行机制相对接。
如何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摸索并建立符合现代市场经济规律的微观运行载体是关键所在。
在我国国资体制改革进程中,既要打破传统的国有独资形态,也要抵制俄罗斯代表的转型国家普遍采用的分卖为主的私有化模式。以避免在把国企改革变成瓜分国资的私有化盛宴的同时,又丧失了现代市场经济所要求的生产力规模基础上的国家竞争力优势。因此,摒弃西方经济学家和只知照搬照抄的激进改革者的“独步良方”,寻找既符合现代市场经济发展规律、又符合国情、能迅速赶超西方发达国家经济水平的现代大公司组织的捷径,就成为我们坚持市场经济体制下创中国模式、走中国道路的关键所在。
如何建立科学合理的国有资本产权制度和监管制度,如何通过股权多元化和证券化,在国有控股公众公司探索并打造现代股份公司制度,这将是未来深化产权制度变革的重要创新。利用资本市场,按照现代公司制度实现国有企业的改制和改组,通过混合所有制,最终实现国有资本控股,外资、民营、私人资本共同参与的现代公司法人制度。
新形势下,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体制改革,从所有者——政府层面研究国资改革,重塑政府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特殊定位至关重要。
我国政府具备市场经济间接调控者和国有资本所有者(监管者)的双重职能这一重要特征:
政府间接调控者的职能是由市场经济运行机制的国际规范决定的,政府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负责制定市场运行规则,承担维护市场秩序、保证公平竞争,其职能相当于市场经济比赛场上的“裁判员”,如工商局、税务局等,而所有“参赛”企业都必须遵守“裁判员”制定的规则。
政府国有资本所有者(监管者)职能则是我国公有制市场经济中保留“国家队”体制所决定的,由国资委履行国有资产监管者职能,相当于赛场里国家队的“领队”,负责对国家队(国家出资的实体企业)及其“教练员”(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实施有效的监管,这一管理具有针对国家出资企业的特殊性。
政府体制改革是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在这一过程中,深化和完善国有资本监管体制和出资人体制,是正确处理政府间接调控者和国有资本所有者两种职能,完善政府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
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必然要求引入竞争,构造多元化的微观经济运行载体,而在中国市场经济公有制的背景下,我国的国资委体制具有世界独一无二的特殊性。
我国现行的公有制模式归根到底还是政府所有制,从宪法上看,中央政府是唯一的国有法律主体,但现实中个省、市、区、县层面又都存在着中央所有、地方分级管理的地方国有资产。但按照市场经济规则,一个主体是无法构造出真正市场经济的。我国的国资管理体制正在探索把国家所有的所有制模式划分为中央绝对国有和地方相对国有并存的、与现实中国家所有制模式相适应的新格局。而在这一市场化的改革中,面对公有制内部多元化的新趋势,以及数量众多中央和地方国有资本和国资企业的复杂格局,在国有资本的规划布局、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等问题上,需要统一监管者;但是由履行“裁判者”职能的政府部门担任国有资本的监管者并不合适,有必要通过组建特殊公法人机构,构造出统一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并统一监管国有资本的主体。正是在这一背景下,中国的国资委体制诞生。
发展市场经济需要多元化商品生产者和交换者的存在,不仅是在国有企业、私人企业和外资企业之间,更由于我国现有国有资本体量庞大、分布在众多领域、在特高压电网、高铁、航天航空等重点行业展现出了“举国体制”的强大优势,因此在国有资本内部也必须重新划分和梳理中央与地方的国有资产管理权限,实现多元化的国资管理新格局,逐步完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
中国的国资委体制的确立是中国政治体制和经济体制领域改革的重大创举,具有长远的战略意义。正确认识国资委的责任与使命是深化改革的关键。国资委在政府体制改革中承担着政治体制和经济体制改革结合部的重要角色,已然成为连接公有制与市场经济的坚实桥梁。
如何界定不同国企的功能?如何对不同类型的国企采取不同的治理模式?这一直是国资改革中激烈争论的焦点问题。国企进行科学分类是厘清市场与政府的关系,构建新型国资管理体制的前提和关键。
要走出目前社会上将国企进行公益性和竞争性划分的误区,此种分类在理论上不成立,在现实中不可行。
首先,在理论上,公益与营利相对,竞争与垄断相对,二者不能混淆。简单把国企划分为公益性和竞争性,不仅没有解决公益性国企该不该营利的问题,而且将现实中竞争性与垄断性的界限模糊,自然垄断行业国企的类别归属难以界定。
其次,在实践中,竞争性国企的提法,其目的是营造逼迫国企与国资全面退出竞争领域的理论,最终否定和取消国资委代表的中国国资改革创新模式。
显然,目前将国企划分为公益性与竞争性,并进而主张公益性国企由财政部管、竞争性国企由国资委管的主流分类,其真实目的是在打破国企垄断舆论的背景下,进一步提出“国有企业应从一切竞争性领域退出”,最终否认国有资本主导并发挥支撑作用的中国市场经济创新模式的存在。
综上所述,笔者坚持主张,在中国特色市场经济模式下,结合政府的国有资本所有者职能与市场经济间接调控者(公共管理者)职能兼具但又有所区分的理论基础,对中国国企应进行公益性和营利性的科学分类。
第一类公益性国企。特点是采取国有独资形态,不以营利为目的,企业家是公务员。这类企业以提供公共物品和接受公共补贴的企业为主,主要履行社会公共服务职能,充当社会公共物品提供方的角色,在国家出资企业的数量上应只占极少数。
财政部基于其履行社会公共管理职能,对公益性国企进行监管。从目前来看主要有以下几类:一是纯粹为提供公共产品而设立的企业,比如国防、城市道路和路灯等基础性设施的供应商;二是生产国家专营专卖产品的企业,这类企业由于其高度垄断的特征,不能由一般的私人企业提供,比如造币、烟草等领域;三是涉及邮政中普遍服务业务、铁道经营等改革过程中尚不能完全交由私人提供的行业,这些领域由于其业务的特殊性,也应当划入公益性国企的领域,交由公共财政进行管理。
第二类营利性国企。在企业组织形态、法律定位等方面与私人和外资控股的股份公司无异,并公平竞争。均为以追求营利为目的,按照商业原则运营、主要受民商事法律调整、企业家为职业经理人的股份公司,其最重要的特点是采取国资控股或参股。今后绝大多数国家出资企业都应划分在营利性国企的范畴。国资委作为国有资本的监管者,应对营利性国企中的国有资本实行统一布局、规划和监管。
在上述公益性与营利性国企的分类基础上,政府两元职能得到协调,清晰划分,不再扯皮,同时也为“监管统一、出资多元”的新型国资监管体制奠定组织和体制基础(见表1)。
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以发展混合所有制为主要思路的国资改革备受热议。
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就是要加快推进国有企业特别是母公司层面的公司制、股份制改革,优化国企股权结构。鼓励民间投资主体积极参与国有企业改制重组和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增资扩股,积极引入股权投资基金参与国有企业改制上市、重组整合、国际并购。其优势在于,一方面规范了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通过股权多元化在一定程度上限制国有“一股独大”;另一方面通过引入民间资本活水,提升在风险控制、创新和治理决策方面的决策质量,有利于其增长质量的提高。
未来在发展混合所有制、建立现代公司法人制度的进程中,作为国有资本的统一监管者,国资委要逐渐退居幕后,应把国有资本运营公司作为国有资本的直接出资人(股东),成为与外资、私人、民企无差异的股份公司股东主体。在国家出资和控股的企业总体股份中,国有资本只是其中一类,因此无论是国资委履行应有的监管者职能,还是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履行对实体企业的出资人职责,都应只针对国有或国控企业中的国有资本,绝不能再简单地将国有或国控企业整体都纳入监管统计口径。因而,未来的国资委改革必须实现从国企监管向国资监管的跨越。
组建监管统一的国资管理体系,履行对各行业包括金融类、产业类、教育、文化、卫生等营利性国有资本的统筹监管,有利于实现国有资本的战略布局规划与结构调整,使国有资本成为中国特色市场经济的亮点。
国资委面临着作为监管者无法实现统一监管,作为出资人又管得过细的两难境地。目前国资委既承担着国有资产监管者的职责,又担任113家央企的出资人,监管中存在以下几大障碍:首先,作为国有资产的统一监管者,国资委却种着“自留地”,客观上无法履行对金融、教育、卫生、科技类国资的统一监管;其次,由于国资委履行对113家央企的出资人职责,部分央企在参与国际竞争时经常受到与其他央企之间存在关联交易等方面的责难。
现行的国资管理体制必须改变,将“一身两任”转变为通过组建国有资本运营公司,最终实现国资委系统内的“两身两任”。利用两类机构、两种身份、履行两种职能,将履行统一监管者职能的国资委和行使直接出资人权利的国有资本运营公司进行彻底区分,实现监管统一与出资人多元的并行不悖,构成国有资产管理的三个层次(见图1)。
具体而言,第一层是代表中央的国务院国资委和两级地方国资委,作为各级政府授权的国资监管者,履行“赛场”上国家队 “领队”的职责,具体包括制定国家或地区国有资本战略布局规划,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同时任命国有资本运营公司的董事。
第二层是国有资本运营公司,作为国有资本的资本运营机构,直接履行出资人股东的职责,它是国资委制定的国有资本战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实施载体。主要负责国有资本的投资经营和存量资本的流动与重组,这类公司应保持国有独资形态,仅以股东身份从事国有资本的经营管理,不从事具体的产品经营。是“赛场”上国家队的“教练员”。
第三层是享有独立企业法人财产权的国家出资的实体企业(包括国有控股、参股企业),这类企业从事具体的生产经营活动,在国资委“领队”监督和国有资本运营公司“教练”的指导下,在市场经济的赛场上比赛,履行 “运动员”职责。
需要指出的是,随着国资改革的不断深入,推进混合所有制经济以及股权多元化的企业管理体制,对第三层国家出资的实体企业应该有更宽泛的理解。事实上,在一个公司集团里面,不仅有集团公司、母公司、子公司的区分,还有子集团的概念,即第三层国家出资实体企业依然可以通过股权连结实现对四层、五层子公司的管理和控制,从而形成在法人股份连接纽带基础上的集团控股公司资本管理。
在国资委对营利性国资统一监管的模式下,构建国资委系统,并将国资委的出资人职能让渡给国有资本运营公司行使,国资委作为国资监管者的职能定位将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第一,国资战略布局与规划的主导者;第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编制者;第三,国有资本运营公司的管理者;第四,国有资产安全的维护者。
国有资本战略布局与规划的主导者。在国资改革领域,理清政府和市场的关系,突出表现在国资委从对国企具体经营监管事务中脱离出来,转变为国有资本宏观战略布局和规划的主导者。
国资委制定的国有资本战略布局和规划并不直接干预企业的经营决策,而是以促进国民经济发展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主要运用市场机制,由企业自主决定投资方向,使投资效益成为引导资源流向的决定性因素。具体而言:国有资本战略规划是从国民经济和产业规划布局出发,进行资源整合,推动国有资产向优势产业和领域集中;国有资本战略规划是从壮大国有资本和加强资本运作、追求盈利的角度,综合考虑国有资本的进与退,最终形成国有资本的合理流动机制;国有资本战略规划在必要时,可以在授权管理范围内,制定国有经济布局调整和国有企业改革的法规和政策,为避免行政化趋向,国资委在行使这些职能时,应接受相应的监督。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权的编制者。就国资管理而言,预算和规划是国资布局的“两条腿”,国资规划需要资金的匹配。政府作为国有资本所有者,应建立起独立于公共预算之外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以全面掌握经营性国有资本的收支及资产负债情况,确保国有资本的保值增值。但是,在目前的体制下,国资并没有支出权,极大地限制了国资委对于资金的使用,国有资本战略布局规划无法顺利实现。而在实际工作中,由于国资委比财政部更加了解企业情况,目前清产核资和资产统计等大量基础性工作都是由国资委负责,财政局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最终要依赖国资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编制权由国资委行使,这有助于实现政府国有资本出资人职能与政府公共管理职能的分离,也有利于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推动国有企业完善现代企业制度。
国有资本运营公司的管理者。在新型国资管理体制下,国资委只需要在把握战略布局规划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基础上,向国有资本运营公司派驻董事行使股东权利,即可实现对国有资本运营公司的管理。具体而言,国资委与国有资本运营公司两者之间应处理好以下两方面的关系:
一方面,国资委对国有资本运营公司赋予较大的经营决策自主权。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原则上成立董事会,在董事会的指导下,以追求盈利为目标,并兼顾政府的产业政策,以自己的商业判断力和灵活性来进行投资和其他业务,有利于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另一方面,国资委对国有资本运营公司适当收权:包括部分人事任命权、重大事项决策权及财务审核权。首先,国资委负责组建中间层的董事会,董事会人员可以包含来自国资委内部及其他政府部门的公务员、具有专业知识背景的独立董事、以及具有丰富管理经验的执行董事等;其次,在股权并购和出售等重大事项及重大政策制定时,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必须事先征求国资委意见;最后,国有资本运营公司每年定期报送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供国资委审阅,使国资委随时了解其经营状况,有效防范失控风险。
国有资本安全的维护者。国资委应重点做好以下四方面工作:一是明晰产权关系,强化产权登记检查和日常管理;二是严把工作流程,依法规范产权交易;三是全面加强企业净资产核定和资产损失认定,规范资产评估程序和制度,公正地评估国有资产;四是通过推动国有资产进场(产权交易所)交易和竞价交易制度,使国有资产转让在公平竞争中展开,使整个过程变得高度透明,避免暗箱操作;四是努力做好国有资产收益收缴工作,严格规范资产处置和担保行为,保障国有资产的安全与完整。
出资人再造——国有资本运营公司的组建与组织
国有资本运营公司是在国资委和实体企业之间组建的国有独资的、专门从事国有资本经营的特殊形态的法人,是连接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和国家出资企业的纽带。
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可分为三类:国有资产投资公司、国有资本经营公司和大型企业的集团公司。有以下三大特点:
第一,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原则上保持国有独资形态,以股东身份从事国有资本的经营管理和运作,与股权多元化的实体企业相区别。其处于中间层,发挥承上启下的作用,既接受国资委的监督和管理,又发挥国有资产出资人的作用,例如通过向控、参股企业派驻董事行使重大人事任命权。
第二,国有资本运营公司是纯粹的控股企业,以股东身份从事国有资本的经营管理和运作,不从事具体的产品经营。如中国汇金公司、新加坡的淡马锡公司。
第三,国有资本运营公司追求营利。
国有资本运营公司有改组和新建两种方式,笔者主张应以改组为主,新建为辅;同时要以集团公司改组为主,国有资本投资公司、经营公司改组为辅,节省组建成本,避免叠床架屋。这个过程将有力推动国有企业的并购重组和产业整合,一些具有战略意义、符合产业导向、具有国际化经验的企业集团,如高端装备制造等领域,将成为组建国有资本运营公司的首选。抛开现有实体性企业集团公司,而在其上面新设一批国有资本控股公司的做法并不可取。
现代公司制度的建立与完善要求企业的股权结构和公司治理结构都必须规范科学。前者将随着混合所有制的推进逐步完善,后者则是目前国家出资企业在现代公司制度建设中的始终没有得到解决难点。其中,职业经理人队伍的培育是关键。
现实中,党的组织系统和国资委对监管企业的人事任免体制和机制亟待完善。不通过国家出资实体企业董事会而由组织部门和国资委直接为央企统一招聘副总等高管职位的做法,十分普遍,而这是不符合现代股份公司的法律规范的,也容易在国际经济竞争留有隐患,被西方国家“抓辫子”。此外,在人事任免程序上,目前普遍存在着不经国家出资企业董事会的合法程序,就由党的组织部门和国资管理部门直接任免已致引发资本市场上对部分央企信息披露不规范的质疑。
因此,国家出资实体企业的人事聘任制度,应按照现代股份公司的规范程序,不管是党的组织部门还是国资监管部门,都应通过国有资本运营公司这一出资人代表,向国家出资实体企业推荐董事和其他高管人选,通过国有资本运营公司这一大股东来控制实体企业董事会、进而实现大股东提名的方式,实现公司的人事任免程序。
此外,通过国家出资实体企业董事会,对职业经理人进行市场化选聘势在必行。
对于营利性国家出资企业的高管和职业经理人应果断采取市场化的薪酬激励制度,以使他们能够按照市场化准则与外资、私企的高管公平竞争。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中混合所有制的精神,这种薪酬激励不仅应包括年薪,也应包括股权和期权的长期激励制度,以按照市场经济模式调动其主动性和积极性。
综上所述,未来中国国资改革的创新一是通过混合所有制完善股权结构,建立现代公司制度;二是通过职业经理人的市场化选聘,改革目前的国家出资企业高管的选拔和薪酬激励制度,这是决定中国国家出资企业能否凤凰涅槃、浴火重生的两大关键要素。
国企深化改革必须从量和质上保证国有经济的主导地位,必须从实际出发,不能搞一刀切、一股风。国企发展混合经济必须坚持国有资产控股ʌ...
长期以来,社会上存在着鼓吹国企私有化的思潮,谁要站出来反对这种错误思想,就会被某些人扣上“反对改革”的大帽子,成了“老虎屁股摸不得”。这是极不正常的。
深入推进国企改革,最紧要的是要深刻理解、领会和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人大会议上的两段重要讲话精神。一段是在上海代表团参加审议后所讲:“深化国企改革是大文章,国有企业不仅不能削弱,而且还要加强。”“国有企业加强是在深化改革中自我完善,在凤凰涅槃中浴火重生,而不是抱残守缺、不思进取、不思改革,确实要担当社会责任,树立良好形象,在推动改革措施上加大力度。”另一段是在安徽代表团参加审议时说:“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基本政策已明确,关键是细则。要吸取过去国企改革经验和教训,不能在一片改革声浪中把国有资产变成谋取暴利的机会。改革关键是公开透明。”这两段话至关重要,是明察情势、深思熟虑之语,指明了深化国企改革的总目标、总要求、总原则、总政策,为做好深化国企改革这篇大文章提供了最重要的指导思想。不这样做就会偏离方向,遭受失败,自毁国基社稷于一旦。
“国有企业不仅不能削弱,而且还要加强”,这是深化国企改革要达到的总目标。
首先,宪法不容违。我国宪法规定:“国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国有经济,即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经济,是国民经济中的主导力量。国家保障国有经济的巩固和发展。”一个“主体”,一个“全民”,说明社会主义国家与资本主义国家基本经济制度性质是有根本区别的,违宪行为不能允许!有人提出要修宪,但是修了这一条就不是社会主义。改革只能加强而绝不能动摇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基础,该改的要坚决改,不该改的永远也不能改。
其次,经济法则不可逆。国有经济控制国民经济命脉,主导和带动一国整体经济的运行和发展,这是现代市场经济的通则,是囯家有效调控宏观经济、纠治巿场失效和实现国家发展战略的决定性条件。没有国有经济,资本主义不可能存活发展到今天。社会主义国家以公有制为主体,国有经济理应比资本主义国家具有更重要的地位和发挥更重大的作用。
第三,所有制结构不是虚的。在我国所有制结构中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国有经济为主导,不能只是一句无法捉摸的口号,必须从质和量上给出科学界定。在质上,国有资本应能掌握优质的原材料、科技、人力和高端制造能力等资源,物化为能够适应社会需求、高效竞争运营、控制经济命脉、引领战略发展、为国家提供较多税利的优质实体经济;在量上,国有经济无论是资本价值形态还是企业资产形态,都应在国民经济中占据足以保证其发挥主导作用的规模比例。
相比较来看,西方国家不止二战后,即使在20世纪80年代经济私有化、自由化浪潮后,仍保有相当高的国有化程度,国有经济在许多重点经济部门居支配地位。据统计资料,目前在全球范围内,国有企业依然占有20%的投资和5%的就业,并在一些国家产出中占比高达40%以上。而我国改革以来,国有经济无论是企业数量还是资本占比,都发生颠覆性下降。2012年底,全国工业资产总额中,私有经济占56%,外资经济占21%,国有经济仅占23%;而在全国企业总资产中,国资所占比重已降到20%以下。中国是社会主义国家,且处于后起现代化进程中,国有经济所占比重应该更高,而不是更低。一些所谓专家和政府官员竟鼓吹要把中国国有经济比重降到10%左右,显然是站不住的。我国现存的集体经济已经极为薄弱,如果国有经济再进一步削弱,“主体”不主,“主导”无力,社会主义经济基础就名存实亡,成了比资本主义还资本主义的社会!因此,深化国企改革的结果,总体上只宜提高而不可再降低国有经济所占比重,否则在理论和实践上都无法解释。
第四,国企作用不能否定。近年实践证明,我国仅存不多的大型国企尽管存在不少问题,但在推进改革开放、维系国计民生、参与国际市场竞争、应对世界金融危机和支撑国家经济战略发展大局上,发挥了不可替代的决定性的重大作用。回顾“十一五”期间,我国国企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上缴税金和税后净利润等主要经营指标均实现了翻番,年均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达到115%。从2003至2012年,我国国企实现营业收入从10.73万亿元增长到43.42万亿元,年均增长16.8%;上缴税金从8361.6亿元增长到3.72万亿元,年均增长18%。这样的成就,是举世惊叹的!
2013年《财富》世界500强企业中,中国内地企业有89家进入,其中82家为国企,67家由国资委系统监管。特别是许多大型国企“走出去”力度不断加大,在境外市场扮演越来越重要的角色。2005-2012年间,我国央企纯境外单位资产平均年增25.3%,营业收入平均年增25.9%,利润总额平均年增7%。石油石化、电信、航运、建筑等行业的国有大企业成为我国参与国际竞争的主力军。通过对外投资、资源收购和企业并购等,中国国企在全球化竞争中开始逐渐形成自身的核心技术和品牌影响力,成为美欧等跨国公司的强劲对手,打乱了它们国际垄断的发展布局和扩张步伐。从这个意义上说,国企是我们共和国经济的“航空母舰”,是美国等西方垄断资本财团的最大威胁。正因为这样,近年国内一些人里应外合掀起“倒中国国企”的恶潮,企图摧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支柱。反倒是一些有公正心的外国人士,在为中国国企呼吁和担忧。
链接:一些国家国有企业在经济中的比重
20世纪90年代初,法国国企达到2268家,投资额占全国总投资的27.5%,产值占GDP总额的18%,,出口额占25%,国有工业企业营业额占总额的40%。
1991年意大利的国有经济在全国销售总额中占 22.8%,投资总额中占33%,职工就业人口20.8%。
挪威2008年国有企业权益接近GDP的70%。瑞典国有经济占比重在欧洲国家最高,一度达到50%。
意大利全国100个最大工业公司的增加值中,国家参与制企业占50%。奥地利、德国等国的国有经济略低于法、意。
英国1979年国企投资额占全国投资总额的比例为20%,后来撒切尔搞“非国有化”才降至10%。
美国总体比重是最少的,但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和科学技术研究等领域国有比重很高,美国邮政部门的全部和电力、铁路运输部门的25%是国有的。
俄罗斯国有经济固定资产比重高达40%,国有经济控制的GDP近50%,且在国有经济中就业比重高达31%。此外,白俄罗斯的国有经济比重超过70%。
在新加坡等国家,国有经济效益超过了非国有经济。新加坡在资本市场上市的政府控股或拥股的公司市值占总市值比重达46%。
其实,从上世纪80年代到本世纪以来,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实践都证明,新自由主义私有化并没有带来经济成功发展,相反出现了严重危机。而一些资本主义国家在危机中“逆私有化”建立国有企业,出现了不少成功范例,如新加坡国资控股的淡马锡公司,2011年拥有总资产2979亿新元,相当于该国当年GDP的91.2%,且始终保持了17%的高回报率。中国经济的崛起,国有企业立下汗马功劳。事实证明,国有并不必然低效率,私有也并不必然高效率,国企私有化的理由是不能成立的。
综上所述,深化国企改革的目的,不是削弱国企,而是加强国企;不是消极的“退”,而是更好的“进”。也就是总书记所讲的,通过改革确实要能够“担当社会责任树立良好形象”。如何理解责任和形象?一要更称职地当好“基石”和“支柱”,当好“国家队”,发挥好“主导作用”,这就必须提高国有经济比重,能够更有效地控制国防科工、金融、能源、铁路、电信、水电气等事关国家安全和经济命脉的重要领域,带头和引导非公经济实施国家发展战略;二要为国家多交税利,为社会多做贡献,因此社会主义国企决不能退出效益高的竞争性行业,只干“赔本买卖”,而要在竞争中增强活力,实现资产运营优质高效、保值增值,否则自寻绝路;三要权力约束,管理规范,不搞腐败,树好形象。
国企与腐败并没有必然联系,如果认为企业是国家的就会腐败,反腐就得企业私有,那么政府也是国家的,是否反腐也得政府私有?国企改革决不允许搞私有化,改革搞得好,利于反腐败,搞不好,腐败登峰造极。
应当指出:国有不等于腐败,改制不等于变性,混合不等于出让,控股不等于垄断,竞争不等于退争。国企不能再退,再退就没有底线了。
如何着眼“加强”来深化国企改革?不是抱残守缺、原地踏步,而是“在深化改革中自我完善,在凤凰涅槃中浴火重生”。这两个“在”缺一不可,说明改革的总要求是,加大改革措施力度,做到两种程度的加强,一是原有基础上的“自我完善”,二是改制重组性的“浴火重生”。总的是要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提高经营管理效益,规范行为约束,增强实力、活力、竞争力和控制力。
自我完善。现代企业制度主要是公司制,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多种形式。股份制不是唯一的企业形式,混合所有制经济也不是唯一的经济形式。一切要从实际出发,如果搞一刀切、一股风,要出大问题,过去这样的教训太多了。这些年,我国国有企业改制面已超过80%,大多数自身改革成效明显,有了很好基础,不需要推倒重来,另搞一套。
目前,中央企业中公司制企业比例已达89%,混合所有制企业比例已达52%。截至2012年底,央企控股的上市公司已有378户,地方国企控股的上市公司已有681户,非国有股权比例分别超过53%和60%。央企资产总额的56.97%、净资产的75.62%和营业收入的60.56%都已在上市公司。有些企业实行股份制改造,并不一定需要上市(类似华为不搞证券化发展更好)。也有的国企因为经营领域、职能、规模、安全性等方面的特殊性,不适宜向社会融资和实行股份制。所以,应当因情制宜,区别对待。
要立足实际,首先科学定位,选择自己合适的形式,健全现代企业制度,规范行为约束,加强管理监督,提高经营效益,在原有基础上自我完善,这是一般性、普遍性的要求。
浴火重生。对相当一部分国企来说,要以发展混合经济和股份制改造为重点,“在凤凰涅槃中浴火重生”。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要“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经济,是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允许更多国有经济和其他所有制经济发展成为混合所有制经济”。
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内涵是在同一经济组织中,不同的产权主体多元投资、互相渗透、互相贯通、互相融合而形成新的产权配置结构和经济形式。利用这样的资产组织形式,可对内规范产权约束,完善治理结构,对外吸引社会融资,扩大影响力,增强创新力,为做大做强国有企业服务。混合经济有利于壮大资本实力,强化互相监督,规范法人治理,增强竞争活力,但绝不是简单地让国企出卖产权,退出阵地,收缩规模,搞什么“国退民进”或“中退外进”。
控股是关键。混合所有制是一种经济共同体,其性质取决于谁控股,这是人所共知的常识。在国企发展混合经济中,国资不坚持控股,而民资相对弱小,外资就必然趁虚而入,抢盘夺主,那就不仅是私有化,而且是附庸化!有些人鼓吹加入WTO,就世界一体化了,我们的国有企业、国有资本都放开了,实行商业化、市场化运作,可以敞开胸怀,拥抱外国资本和私人资本,“不要老想着谁控股”,这种言论危害极大!事实告诉我们,入世是一把双刃剑,经济依存度在提高,竞争和较量也更加激烈,拳头企业核心竞争力强弱决定国家的命运。连西方发达市场经济国家,也做不到将本国的经济命脉、战略产业都栓到人家的战车上!试想,如果社会主义中国的金融系统、核能源、粮食、军工、核心通信、主干铁路以及新疆、西藏等边疆地区的支线铁路,掌控在外国资本或私人资本手里,会对国家安全带来何等严重的政治后果!
混合是为了促进竞争,但竞争不是退争,控股不是垄断。不能以国企改制为名,放弃国资控股权,改变国企性质。相反,控股是一种产权竞争,是在融资共进中竞大竞强。特别是在企业上市的情况下,对国有资本的运作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绝不像有人说的一“混”了事、万事大吉,从此天下太平,可以当甩手掌柜了。要服从国家经济发展战略需要,做到开而有节,放而有度,守住底线,竞争发展,尤其要确保国有资本在重要骨干企业有效控股和保值增值,支持重点国有企业做大做强,充分发挥其在国民经济中的支柱作用和国际竞争中的主力军作用。
在总体上,国资控股应形成四种类型:一是关系国家核心安全和公共利益的部门,赔钱也得干,责无旁贷,不能融资,但可以国资拆分竞争;二是对经济命脉、战略产业可以吸引融资,但必须国资绝对控股,重在提高国际竞争力;三是对主要竞争性行业要混合共进,能进就不该主动退,国资应保持相对控股,在竞争中保值增值,做大做强。
目前国企中,包括117家央企,属于完全垄断型行业的很少,不超过20个企业,且也是既有垄断也有竞争,大多数企业属于非垄断行业,如中建材的水泥生产经营便是民用产品,是纯粹的非垄断行业,在竞争中形成规模,效益很好。要国企“见好就退”,违背市场公平法则。四是对于一些普通的一般竞争企业,国资不一定控股。这类情况,目前主要指现有的效益较好、且需国家支持的非公企业,国资可以采用参股形式,主动“混”进去,组成混合所有制企业,借鸡下蛋,赢得更好的效益。市场经济条件下,“混合”就应该是双向、平等的,如果只许民资、外资“混”进来,不让国资“混”出去,那是不公平的!至于原有国企中属于不必控股的企业,前两轮改革基本已卖光,故总体来讲,本轮改革不存在国企还需要再退、再卖的问题。如果不顾实际,又搞一轮大卖国企,无疑是搞私有化,必将给国有经济带来摧毁性的严重后果。
重视实体经济。深化国企改革,要求国家对国有资产的管理,由实物形态管理为主转变为价值形态管理为主,这不等于说今后可以不重视国企发展,只重视国资运作。一个国家的经济实力,不能光看资本增值数量,更要看资产实际质量,关键和基础还在于实体经济。资本富国,不等于经济强国。只重资本价值形态,不发展实物形态,一个大国经济将成为建在虚拟世界的空中楼阁。
“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基本政策已明确,关键是细则。”细则制定必须把握的总原则,就是“要吸取过去国企改革经验和教训,不能在一片改革声浪中把国有资产变成谋取暴利的机会。”这里一针见血地指出了前两轮国企改革中的主要问题,以及借改革之机搞国企私有化、化公为私谋取暴利的危险性。
有人就是想搞国企私有化,借反腐而卖国企,卖国企是为了更腐败。他们宣称“国有制就是腐败根源”,国企私有化才能从体制上根本反腐。其实,国企私有化不但不是反腐,恰恰是最大最彻底的腐败。所谓腐败,本质就是以权谋私、化公为私,用国企私有化的办法解决腐败问题,正中腐败分子下怀,实质是搞了彻头彻尾、彻里彻外的公权私用、公利私有,从根本制度上实现化公为私的腐败目的。以国企改制为名,把国有资产低价折股,内部瓜分,外部贱卖,让人包装上市,转手牟取暴利,养肥一个个大鳄巨蠹,造成国资变相流失,国企改变性质,大批职工下岗,国家企业失控、产业旁落,实体经济空心化,这样的噩梦有史可鉴!目前国内外某些势力正盯着这块肥肉,认为这是本世纪从中国可捞取的最后也是最难得的一份“改革红利”!而广大民众的最大担忧就在于此,我们党不能再次让这种担忧成为现实,不能一边在反腐败,一边却推动全国性的新一轮国企私有化腐败。可想而知,如果担忧成真,那党中央在全国人民心目中就威望扫地,打虎拍蝇都成笑话,被人看成是官僚买办势力集团倾轧争夺对国家财产权利的再分配。
在国企发展混合经济和股份制改造中,务必抓住要害,堵住化公为私的路子和漏洞。
首先,国有资产不能内部折股瓜分。国有资产是我国社会全民所有的法定资产,全体国民都是“股东”,产权明晰首先要保证国有资产神圣不可侵犯,任何人没有权力以改革之名将其变为某一部分人的私产,即使国企内部的职工和领导,也不能自己决定给自己分股送股,把全民的公产变成个人的私产,这是违宪的。推行职工持股试点,可以自己掏钱买股增资,而不能把国有资产打折分股。
其次,国有资产不能价值低估。国企搞股份制,无论是将来可上市的资本部分,还是不能上市的资产部分,都不能低估。这是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前提。在前两轮卖国企中,这种情况太普遍了!近来铁路改革提上日程后,大量媒体集中报道铁道部即将资不抵债:“铁道部资产4.3万亿元,负债2.66万亿元,资产负债率为61.81%。”这种说法荒唐至极,立即引起社会质疑。一些文章指出:第一,铁道部铁路就有10万公里,含高铁一万公里,以铁路每公里2亿元评估,就有20万亿元的资产,这还不包括车站、工厂、机车、以及地方路局的资产;第二,铁道部近10年固定资产投资就超过了5万亿元,即使扣除折旧也不会低于4.3万亿。可见,一些人真是想私有化想疯了!
第三,国有资产不能任意出卖转让。国有企业要做大做强,总体上就不能把现有资产都卖了,只能是卖上市部分,在证券市场上公开融资,公平交易。未上市的国有产权原则上不能转让,发展混合经济,既可以搞新项目合资合股,也可以老项目吸收参股增资扩股,完全没有必要走卖产权之路。“混合”不一定“我退你进”、“我卖你买”,基本做法应该是“多元投资”、“合力共进”,要“做加法不做减法”。
前两轮国企改革中,最大的教训就是形成了全国性的疯狂的“卖国企”浪潮,一讲改革就是卖,不卖不算改革,卖光才算改革成功,这岂不是“败家哲学”!
现在又开始有人鼓吹“要混合就得卖,不卖不能混合”的歪理。如果以改革之名,强制要求国企向外资、私资出卖产权,那就不是为了加强国企,而是为了搞垮国企!近期传闻,有的国企盈利状况不错,也不乏扩张资金,但为贯彻上面指示,降低门槛引进外资、私资,准备拿优质资产当非优质资产出卖,认为不是优质资产人家不买,所以把优质资产和赚钱部门拱手相让,以显示“诚意”。这是什么逻辑?简直是天大笑话!
第四,控股国企加强反腐约束。在国企改制中必须坚持国资控股,不控股就不是真正的国企。由外资或私资控制的混合企业,是向资本家负责,为资本家利益服务的,受自身利益最大化的驱动,只会比国企更差更难控制;其内部贫富两极分化也不受控制。
有关资料表明,在我国规模以上工业中,2003-2012年私企数量增长2.84倍(年均增长14.4%),资产总额增长17.4倍(年均增长33.1%),主营收入增长22.9倍(年均增长37.3%),利润总额增长40.2倍(年均增长45.0%),堪称世界上增长最快、最赚钱的企业群体,而同期国企的户数、资产和主营收入在工业企业中所占比重都急剧下降。但在向国家缴纳的税金及附加比例中,2012年私企仅占13.0%,国企占70.3%。目前我国央企负责人平均年度薪酬与企业职工平均工资的倍数为12倍,而美国企业高管与普通员工的薪酬差距上百倍,日本是20倍左右,至于劳资收入差别就更难以计量了。所以,不控股将会加剧整个社会贫富悬殊,甚至冲突激化。对国资控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不但要公平税赋,合理规范上缴利润,还要加强党的领导和民主管理监督,防止在政府“松绑”、企业自主的情况下内部搞腐败。
混合经济和股份制改造是个“筐”,什么货色都可以往里装。要有效防止有人在这个筐里揣私货、黑货,借改革化公为私谋暴利,就必须把握一个总政策,即习总书记讲的“改革关键是公开透明”。公开透明,就要坚决破除“神秘主义”,把改革的“暗筐”变成“玻璃筐”,置于全社会监督之下,让黑腐行为无处藏匿。
方案细则公开。国企改革方针政策、总体方案和措施细则要公开,接受人民质疑,听取群众意见,修改完善后,经全国人大审议通过才能实施。每个国企改革的具体方案、实施细则及理由也要公开,接受社会公众的质疑,接受国家安全部门、经济主管部门和纪检司法部门的共同审查。在改革中,全民所有的企业产权能否出卖转让,不能企业领导说了算,也不能政府部门说了算,必须提交人大审议决定。
资产评估公开。国企资产评估要逐项公开,从评估对象、项目,评估人的资格和社会公信度,到评估结果和依据,都要向全社会公示,召开听证会,利用包括网媒在内的各种渠道,接受社会质疑。如有疑义,必须重新审核。
实施过程公开。无论是国企内部资产评估核算、组织调整、职工持股试点,还是与什么对象合作、怎么合作,股份混合公司的组成、资产来源和配比,以及控股情况等,要全过程地公开信息、公开操作,接受社会舆论、专门机构和企业职工的共同监督。发现问题,必须立即制止和查处。
资本交易公开。原则上只有批准上市的国资部分才能出售,在证券市场上公开交易。个别未上市国资部分经法定程序批准转让,也必须在资本市场上公开竞价,不能搞私下交易。
建议中央运用抓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经验,派出由中纪委牵头,国资委、司法监察等有关部门联合组成的中央国企改革巡视检查小组,到各地听取群众意见,监督国企改革实施全过程,坚决制止和查办改革过程中的一切违宪违法腐败行为,验收评估国企改革成效,向全国人大报告,并向广大人民群众通报。
而本轮国企改革的验收标准,至少应有3条:1,在社会总资产中,国有资产比重和国资所控制的资产比重,均比过去有明显提高;2,国企在国民经济中的主导作用发挥得更好,资产经营效益更好,给国家上缴的税利水平明显提高;3,在国企改革过程中没有发生国有资产流失和化公为私现象。
链接:国外有识之士对中国国企改革的担忧与预警
中国的发展不可能仿效别国模式。在中国这样一个幅员辽阔、地区差异巨大的国家里,国有经济在引导国民经济发展过程中的作用是不可替代的,国有经济是保证中国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基本保障。
——法国地缘政治学家皮埃尔•皮卡尔博士
中国国企上缴的利润不到15%,尽管如此,剩余的利润都最终计入国家资产账户,要么用来发展,要么转化为新的资产。今后它们会成为中国社会保障基金的一部分,比如保障房的建设资金、医疗保障基金。挪威、阿联酋都是这样,这些国家把国企的资金作为国家主权财富基金进行世界性的投资。所以可以看到,其国民的人均GDP很高,这些基金是主要的贡献方之一。今后中国的人口红利消失,你会看到这些国有企业释放的价值,它们是中国人民的命根子。
——德国前总理施密特
我只想告诫中国人民:目前美国存在着一个强有力的、受到世界绝大多数金融业专家支持的利益集团,他们希望终结中国政府现在所拥有的这一大优势,使中国的银行私有化是他们最希望看到的结果。我希望中国对此保持高度的警惕,不要掉入银行私有化的陷阱。”
——美国著名后现代思想家、生态经济学家、克莱蒙研究生大学终身教授小约翰•柯布
为使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提高市场经济效率,应当将国有资产所有者在企业外部的权利和职能,主要交给专业的国有资产运营公司来实施。同时将国有资...
在市场经济中,企业使用的国有资产如果不是由专门负责的机构或个人管理经营,就可能导致重大的资源配置扭曲,使国有资产受到严重损失。在中国目前的情况下,可以由专业的国有资产运营公司管理运营企业所使用的国有资产,以保证整个经济和国有资产使用上的高效率。
市场经济中的企业,一般应保证其使用的资产在经营周转中不亏损甚至增值。这首先是因为市场经济中的企业通常是赢利性经济组织,这种赢利性就意味着其使用的资金要得到尽可能大的增值。这是对任何有效率的市场经济的企业经营者的基本要求。让国有资产运营公司来管理和经营企业使用的国有资产,归根结底是基于这样一种需要。
企业使用国有资产的极端情况,是国有独资企业。这类企业的最高经营者,如国有独资工厂的厂长、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长或总经理,在企业经营中使用的当然不是归他自己所有的资金。企业私有的“卫道士”们通常都基于这一点,断言国有企业的经营一定没有效率,会造成严重亏损。不过,他们的这种断言,既没有严格理论分析的支持,也得不到经验事实的印证。
企业的最高经营者在经营企业时,运营的不是他自己的资金,这并不是国有企业独有的现象。即便是私有企业,往往也会有这种情况。私有企业的出资人也可能将自己的企业委托给职业经营者来经营,现代的巨型股份公司更往往如此。特别是在股票市场上市的私人股份公司,其股东人数众多而股权分散,股东们不直接参与企业的经营,企业的高层管理人员则通常都没有值得一提的股份。西方经济学者曾经作过严格的比较研究,认为这种由职业经营者经营的企业,在资金赢利率上通常低于出资人自己经营的企业;但那些由职业经营者经营的企业仍然通常不仅有正的利润,而且利润率也并不很低,往往足以弥补其在资本市场上的筹资成本。
当代西方主流经济理论中,基于不对称信息所作的“委托人—代理人”理论,将企业出资人视为委托人、企业经营者视为代理人。这些理论分析足以说明存在企业经营者的优化激励方案。大体上说来,这种激励方案的特征就是使职业经营者的收入适当地随企业投资总回报的增加而增加。我们还可以证明,这样的报酬方案,对于解决企业经营决策上所面临的其它一些问题,通常也是接近最优的。显然,这种最优报酬方案不仅适用于私营企业的职业经营者,也完全适用于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的最高经营者。
这样,从理论上说,在企业层次上,对国有企业最高经营者的激励,并不存在什么根本性问题,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可以获得不次于由职业经营者经营的私营企业的资金效益。从经验事实上看,中国、新加坡、法国甚至德国都有很多资金回报率相当高的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它们以事实证明了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完全可以做到资金回报率不低于由职业经营者经营的私营企业。
上述理论分析和经验事实都说明,在防止企业使用的国有资产亏损并令其增值方面,主要的问题并不在于企业内部,而在企业外部;不在企业内部的企业经营者,而在企业外部是否有人足够好地履行了国有资产所有者的功能。
国有资产是全国人民的财产,但是全国人民不可能都来直接履行其所有者的权利。因此,国有资产所有者在企业外部的权利和职能,只能由具体的机构和个人代表全国人民来履行。在中国目前实行的市场经济体制中,代表全国人民履行国有资产所有者的权利和职能的应当是两个层次的机构,一是国有资产运营公司,它是国有资产的直接支配人;另一个是负责监管国有资产运营公司的政府机构,即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资委)。
在新加坡、法国和德国这样有许多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的国家,大多数国有控股企业通常都分别由政府的各个专业部门直接领导,有的国有控股企业甚至由政府的首脑直接参与管理。在经济改革之前,中国的国有企业也处于这样的管理体制之下。原则上说,相关政府部门只要行为得当,也完全可能履行好国有资金所有者的权利和职能,使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实现良好的资金回报。许多国家的实际经验已经证明了这一点。但是,由政府部门直接支配和调度企业使用的国有资产,可能导致许多严重的弊病,在中国目前的情况下不宜普遍实行。
如果由政府部门的领导直接支配和调度企业使用的国有资金,而这些部门又不是专门负责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这些部门的领导可能偏重于其政治的或专业管理的考虑,而忽视国有资产增值这方面的问题。或者政府有关部门可能给予其直接领导的国有企业过多的优惠,妨碍他们一视同仁地对待这一领域中的私营企业。最重要的是,政府领导人的个人收入、政府部门的经费和工作人员的收入,都不可能与其管理的国有资金的回报有很强的联系。长远来说,这不利于管理激励。
基于上述原因,又由于中国这个国家是如此之大,企业经营使用的国有资金是如此之多,支配国有资金的人使国有资金增值的动力不足,会给经济发展的全局造成损失,这都决定了中国应当将国有资金所有者在企业外部的权利和职能主要交给国有资产运营公司来实施。这种公司的经费和其领导者的个人收入最终都应当正向地取决于其管理的国有资金的回报。只有那些只能由政府机构行使的国有资金所有者的权利和职能,才留给政府机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资委)来行使,它的主要任务就是对国有资产运营公司实行监管。
根据前文的论述,对经营性国有资产的管理和经营是由3个层次构成的体系:第一层是政府的监管机构,它根据法律规定,监督国有资产运营公司的运行,根据其经营业绩决定对国有资产运营公司负责人的任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担负的就是这样的职责;第二层是赢利性的经营机构国有资产运营公司,其职责是管理和经营国有资产使其尽可能赢利,并按照经营业绩获取机构和个人的报酬;第三层就是使用国有资产的企业,特别是国有控股企业。
国有资产运营公司运营的国有资产是经营性国有资产。经营性国有资产中包括政府所有的股权、证券等收益资产,具有可交易性。除了有明文规定为政府对企业的补贴外,政府投入任何企业的物品与资金都是经营性的国有资产。
为了实现市场经济运行的高效率,政府应当使政府机构与市场化经营完全分离,将所有的经营性国有资产都委托给企业使用。政府对使用国有资产的企业所享有的所有者权益即国家对企业的所有权的体现。
国有资产运营公司是受法律管辖的独立的特殊经营机构,既不是政府机构,又不是普通的生产流通型企业,以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为唯一经营目标。国有资产运营公司作为接受委托行使国有资本支配权的机构,应享有下述权利:在不同企业之间分配和收回国有资本;任命使用国有企业的经营管理者;支配国有资产收益中用于积累的部分;分享国有资产的收益。国有资产经营机构的经费依据国家相应的法律法规,从国有资产的收益中按比例提取。
由于国有资产运营公司并不是普通的企业,而是代表国有资产所有者行使所有者职能,它就不可能是通常意义上的公司,勿宁说它更像一个投资基金。而每一个国有资产运营公司内部的核心,也确实应当是一个完全国有的基金。这就是说,任何一个国有资产运营公司都应当是某一个国有基金的外围机构。
这意味着,每一个国有资产运营公司的绝大部分股权,都应当由相应的国有基金持有;该国有基金的管理人和管理机构,也就是相应的国有资产运营公司的管理者和管理机构。国有资产运营公司与国有基金的唯一差别在于,国有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都是国有资产,政府对国有基金享有单独排他的所有权;而国有资产运营公司可以是一个有限责任公司,其绝大多数股权只能由相应的国有基金持有,但是除此之外,国有资产运营公司还可以有一些私人的小股东,这些小股东所持有的那一小部分股权,应当全部来自该国有资产运营公司给其成绩卓著的高级管理人员的股权或股票期权式奖励。以国有基金为核心形成相应的国有资产运营公司保证了该国有基金的国有性质。
在这个基础上,应当以法律形式规定,专门经营国有资产的国有基金只能归国家所有,其创设和撤销仅由国家决定。禁止任何私人获得国有基金本身的股权。
尽管国有资产运营公司应当行使资产所有者的绝大多数权利和职能,但是它不应当拥有一般的资产所有者的所有权利和职能。这是因为,国有资产运营公司也不是其所运营国有资产的真正的所有者,而仅仅是国有资产所有者的代理人。理论上国有资产运营公司的经营者们也有可能贪占由其代管的国有资产。为了防止国有资产运营公司的管理人和经营者们侵占国有资产,督促他们尽可能好地履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职责,就必须有专职的政府机构来监管国有资产运营公司。
因此,持有大量经营性国有资产的任何一级政府,都应当设立专职的政府机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监管经营性国有资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代表国家监督经营性国有资产的运营、在必要时最终收回国有资产,其监管对象是相应一级政府下的国有资产运营公司。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应具有下述权力和职责:对经营性国有资产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包括有权力和义务执行严格细密的财务和会计管理、审计和统计监督;最终收回对经营性国有资产的支配权,也就是撤换或惩处有故意侵害国有资产行为的国有资产运营公司负责人;规定经营性国有资产的资产收益(利润)以何种比例分配;按照上述规定的比例收取用于社会消费的那部分国有资产收益。这些用于社会消费的国有资产收益可以用于各种社会事业,如社会保障、教育补助、科技资助等等。国有资产运营公司经费的提取办法、与国有资产总回报的比例关系、国有资产运营公司负责人的个人收入,应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规章统一规定。
为加强监管,国有资产运营公司与国有资产占资本某一比例以上的大型企业的总会计师或首席财务官,应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任免。对此应制定细则,规定须由上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任免总会计师或首席财务官的企业类型与标准。总会计师或首席财务官独立于国有资产运营公司和企业,只负责按照国家规定保证国有资产运营公司和企业的账目准确、完整、清楚。国有资产运营公司和企业任何造假账的行为、在总会计师或首席财务官主管账目体系之外进行的任何经营活动,皆为非法。
另一方面,为鼓励在国有资产经营上作长远考虑,国有资产运营公司负责人的任期不宜受硬性限制。不过,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可以依据法律规章,在有充分证据证明国有资产运营公司负责人有故意损害国有资产的行为或对国有资产经管不善时,撤除其职务。
政府的权力属于人民,国有资产归根结底是全体人民的资产。为体现全体人民对国有资产的最终所有权,任何一级政府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都应当直接对该级人民代表大会负责;任何一级政府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负责人都应当由该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任命。国有资产运营公司及相应国有基金的设立、撤销、合并,及由其所管理的国有资产的变动,由管辖该国有资产的人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对于那些对该级政府管辖范围内的经济有重大影响的国有资产运营公司,其负责人也可以由该级政府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名,由该级人民代表大会任命。
为了防止企业在重组和产权交易过程中造成国有资产的重大损失,使用国有资产的企业对外进行的股权投资或另外设立的独立核算单位,都必须报所属国有资产运营公司批准,并报上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在国有资产运营公司之间进行的国有资产产权交易(代管的企业所有权的交易),以及在国有资产运营公司与私人或私营企业之间进行的任何产权交易(企业所有权的交易)都应获得上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
同样,为了保证全体人民对国有资产的最终所有权不受侵犯,应以法律条文的形式规定,国有独资企业所有权的任何转让、企业国有股权的任何转让,都应首先报请相应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转让企业的国有所有权或股权,其金额大到超过大型企业资本金数额以上者,应经过相应级别的人民代表大会的讨论和批准,并在讨论前广泛征求和听取全体公民的意见,在转让完成后向人民代表立法机构报告转让结果。
国有资产运营公司当然也应适用以下各项适用于经营性国有资产的规章制度:
——有权直接支配用于企业经营的国有资产的机构、其企业的所有权部分或全部归国家所有的企业,应对全体公民公开其财务状况。对这类机构和企业,任何公民都有权利就国有资产的收益和增值情况提出询问、质疑和批评,上述机构和企业有义务回答公民相关的询问、质疑和批评;
——转让国家所有的任何企业所有权,都应向全体人民公示。公告中应说明转让了哪些企业的所有权、被转让企业的财务状况、转让的条件特别是售价以及受让方的详细情况;任何公民都有权就转让情况向主管转让的机构和人员提出询问、质疑和批评,上述机构和人员有义务回答公民相关的询问、质疑和批评;
——转让国家所有的任何企业所有权,其数额达到一定数量的,都应经过同级人民代表大会的讨论和批准,并在讨论前广泛征求和听取全体公民的意见。任何公民就此类转让提出的异议,都应提交同级人民代表大会讨论,讨论应涉及被转让所有权的企业、被转让企业的财务状况、转让的条件特别是售价以及受让方;
——出售国家所有的企业所有权的任何收入,都必须再投入企业中以形成新的国家对企业的所有权,只有在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有决议专门指定了出售国家所有的企业所有权收入的用途时,才可以例外。
十年来,央企在全面崛起的中国经济中扮演了独特的功能,是中国经济大发展、产业大升级中的核心骨干力量。但是国内对于国有大型企业的认识存在大...
2013年是国资委成立的第10个年头。在这10年里,中国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其中,央企(中央国有企业)发挥了主干引领者的作用。金融危机后,央企走向世界的脚步在加快,中国第一代全球企业的崛起已初见轮廓。这将成为世界史的重要事件。解剖这出进行中的“历史大剧”,对判断未来的形势与机会至关重要。但因为种种原因,国内对于央企尤其是优秀央企的历史了解不多,它们的故事淹没在各种老套偏颇的媒体说辞乃至指责下。
2003年4月,中国正式建立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并相应产生了央企和地方国企两类国有企业。这套制度其实是20世纪80年代以来摸索体制改革的产物,从思想源头上理解央企10年的历史,有着特殊的意义。
在此之前,中国并不存在“央企”一说。今天央企的行列中,很大部分是原来的部委直属企业。20世纪90年代国企改革全面启动时,21.9万户国有工商企业分散在各部委和地方政府手里(1995),布局散乱,存在着重复建设和效率问题。
20世纪80年代经济改革初期,当时活跃的中青年经济学家中,华生等人就提出“资产经营责任制”的改革方案。不过,由于同时涉及国有资产管理机构(投资公司)、资本市场(投资渠道)、股份制改革(投资对象及其公司治理)三个层次,改革构想未能梳理清楚,数以十万计的国企改革的实践难题更难以落地处理。
20世纪90年代中期,包括价格改革在内的一系列外部体制改革已到位,(非金融类)国有企业改革条件成熟。1997年,由吴敬琏教授领衔的国研中心课题组完成并出版了《国有经济的战略性改组》报告,提出“收缩战线,加强重点,优化布局结构”,“实现国有股权多元化,推进国有企业经营机制的转变”。这些思想正是此后以大型企业为核心、大中小企业共同发展,结合资本市场共同发展的中国经济、金融体系的起点。
此轮改革形成的经济体系,可以和美国经过几十年形成的公众基金持股上市大型公司的经济体系相媲美:首先,在“抓大放小”的方针下,经中央大型企业工委(1998年)过渡,2003年成立国务院国资委,形成了一套“国资委—央企集团总公司 —央企主体上市公司—央企在各地分子公司(可为上市公司)”的保持控制力的多层次公司结构。其次,发展了资本市场,中国A股市场原本是上市公司质量差、投机盛行的小市场,经过若干年的颠簸和低迷,在2005年—2007年的股市高潮中发生了本质性的变化。借助2003年以后经济加速势头和股改带来的A股复苏,一批大型央企在2005年之后在A股陆续整体上市,几方面因素互为因果,A股一举成为世界最重要的资本市场之一。央企在国家控股的条件下吸引社会资本壮大实力,实现了“十五大”的战略目标。 最后,“放小”的一部分地方国企,经由2003年经济起飞的选拔,转化出一批实力较强的企业,其中不少企业在2004年启动的中小板、2009年启动的创业板上市,实现了跨越式发展。同时,通过世纪之交的坏账剥离和调整,以及2004年—2007年之间主要银行陆续上市和2003年以后国家开发银行的崛起,中国特色的金融体系也在稍晚的时间里基本成形,进而借助中国债券市场在2008年以后的跨越式发展而更加羽翼丰满。这15年中国经济、金融结构成型的主要历程,也是国有经济的战略改组落地生根的过程。
正当央企等中国大型企业走上历史舞台的时候,受到美国NASDAQ泡沫以及“小的是美好的”思想的影响,央企制度方案的执笔者却与央企越走越远。这正是十年来央企进步,但媒体和经济学家却长期不进步的历史根源。央企只能“自己思考自己”,出现了群雄并起,人才辈出的局面。十年经验表明,拥有强有力的领导人的央企,往往能实现跨越式发展。从优秀央企入手,才能发掘十年快速发展的真正原因。
如果国企战略重组只是所有制改变,那么未必能实现企业快速成长。20世纪80年代撒切尔推行英国国企私有化,只有BP崛起为全球企业,其他企业却发展不快。所以,中国央企能实现快速发展必有其他原因。
在发掘真相之前,首先要排除几种经过长期渲染形成的流行意见的干扰:
第一种是“央企垄断享好处”论。这个论断有很大缺陷,实际上大部分央企都身处竞争性行业。这种“垄断”印象来自几个部委整体转制的领域,包括石油、民航、电信、电网系统。除了军工系统,这十年工业化突飞猛进的煤炭、发电、水泥、钢铁、有色等重大领域,没有任何一个是央企垄断的行业。而在垄断涉及的四个行业中,电信、电网因为网络属性倾向于自然垄断,石油趋向于大企业经营是已经被全世界工业史证明的结果。而且大型企业的经营也很复杂,不是一句“垄断”那么简单。“坐地收钱”的特权以前的确有过,如原外经贸部的五矿、中化、中外运等曾有进出口垄断权,但早就改革了。
另外,垄断并不一定带来厚利。比如石油系统,我国地质条件非常破碎,缺油少气,资源条件无法满足近十几年来快速增长的需求,只能到海外买油,有条件再摸索采油。我国石油工业体系早年靠人海战术,老员工负担很重。同时由于照顾民生,对于炼油环节实行价格管控,我国炼油行业一直亏损。在不利的自然、历史、政策条件下,“三大油”是靠着国际石油价格这十年的高涨才有所积累,抓紧时间窗口各显神通,其中中石油重点开拓海外天然气及其管道业务,为中国中亚特殊关系的百年基业打下基础。因此,拿本国资源极其丰富,还有美—沙特供油协议的美国油价来对比并指责中国油价高是非常错误的——和欧日俄及发展中邻国相比,我国油价并不昂贵。再比如电信系统,中国移动一直奉行“大象快跑”的积极战略,带动华为、中兴等设备商布局了世界覆盖最完善的移动通信网,服务资费远低于欧洲和拉美,性价比超过美国(国外很多被误传到国内的优惠套餐其实服务都非常差)。电网系统,中国民用用电价格因为照顾民生而长期不提价,而国家电网这十年在技术和大型项目上的持续跃进是要资金投入的——目前主要依靠债务融资和折旧基金再投资,其体系之紧张,根本谈不上暴利奢侈。
另一种论断是央企靠房地产行业等“非技术暴利行业”捞钱,这是严重的以偏概全。央企主业有严格限定,能大规模经营房地产业务的主要是原窗口公司和部分工程建设类央企。2003年以来,房地产热潮真正受益的是“招保万金”这样的公司,其中没有一个典型央企——招商地产和保利地产只是非典型央企招商局集团和保利集团下属的子公司。“央企天价拿地”(如中化旗下方兴地产的“地王”)是在2009年—2010年在一线城市不正常的高潮中才成为焦点,地产业务对于大部分央企的贡献是可以忽略不计的。
为什么会出现上述错误印象,这与大部分央企的行业属性有关。央企从事的行业通常属于生产资料领域,和普通人的日常生活有距离,或者虽然在终端意义上属于消费型行业,但产业链条很长,工业系统内部的复杂性难为一般人理解——比如石油和电信。近十年来中国企业的“声誉”被消费品行业、房地产行业或时髦的互联网行业所占据。另外,目前一些在舆论上较活跃的经济学家和财媒记者仰慕和粗通西方经济学的居多,对我国工业系统有理解的很少(西方经济学和现代工业系统之间有相当的差距)。最后,央企之间相互了解不多,存在博弈关系的央企又容易被媒体力量各个击破。在这种环境下,有的央企干脆就“低调做事”,结果加剧了不平衡。
那么,这十年央企走过了什么样的崛起路径?其中的大要素是什么?
从时间阶段看,受益于国际大环境,一些企业在2003年及之前就已经有相对较好的业绩,比如石油部门在国际油价2001年起回升的支持下,已经走出20世纪90年代末低油价和改革叠加的困难日子,而电力系统中的发电企业和其上游的发电设备制造企业,在21世纪初兼享需求上升与彼时低煤价之利,也实现了快速增长和利润积累。
2003年—2007年是中国重化工业迅猛增长的5年,也是整个央企群体崛起的五年,当然也是其他优秀企业起飞的五年。这一时期,金融危机前欧美需求拉动的全球化浪潮带动的贸易需求,以及自身工业化与城市化建设的巨量需求带来“两个市场”的双重红利。国民经济核心部门、外贸部门、建设工程部门的央企都进入了发展的快车道,投资和收入都呈现出“大象快跑”,设计院等科研类央企也被拉动,摆脱了几年前“无活可干”的窘境,甚至变身为技术供应商,资产和收入出现十几倍、几十倍的扩张。这5年的变化可谓翻天覆地。
但是2007年下半年起伴随着全球流动性过剩和金融风暴的连环到来,很多领域出现价格暴涨暴跌,对相关产业震荡严重,影响深远(比如航运领域)。是否在风调雨顺的日子里做了战略准备,成为区分央企是否“优秀”的分水岭。比如中化集团的主体中化化肥之前太顺、只顾做国际贸易,2009年遭遇重大挫折,不得不用3年来进行战略调整。国家电网和中国建材正是在2003年—2007年做出重大战略部署,奠定了后来的发展主节奏。
总体来说,优秀央企多在这几类群体中脱颖而出:
第一、部委整体转换形成的央企。它们本身就是支撑中国这个大型经济体的基础产业系统,专业性强,对技术进步的要求很高,直面经济高速发展对基础产业的压力,上进动力极强。国家电网是这个群体的代表。
第二、高度竞争性行业的央企。20世纪90年代改革,煤炭、建材、钢铁、有色等领域部属企业下放到省,这些领域的央企通常在行业里本不是最强大的,要壮大就必须通过收购整合其他企业来实现。中国建材是突出的代表。
第三、地区性企业“撮合”而成的央企。它们的共同特点是“先有儿子后有老子”,把各地的工厂或者工程队划在一起再设立总部。这类央企的成功,总部实现对各地方公司的有效控制并能进行有序战略布局密切相关。优秀案例有中国建筑、中国南车等。
第四、科研类央企。国企改组最困难的要属出身于科研院所的央企——没资产没资本,只有人才和专利。经营有方的科研类央企往往转型做制造,成为装备制造类企业,并进而演变为运营类企业。中煤科工集团旗下的主体上市公司天地科技是其中的优秀代表。
其他类型央企也有经营出色的案例。本文着重论述国家电网和中国建材这两个案例,说明看似路径不同的央企,是如何采用具有中国特色的独特战略克服困难,走到全球企业的道路上来的。
2013年以来,关于国家电网的特高压建设的新闻陡然增多,一个中国特色的特高压体系就要起飞。但回望十年前,却并没有这般鼓舞人心的情景。
2002年,中国电力系统实行分拆式电力改革(也叫第二次电改),原电力工业部改组而来的国家电力公司被拆分为发电端和电网两大部分及电力建设公司为核心的辅业公司。其中发电端由五大电力央企组成,而电网先“试验性”地把最南边的五省区分离出来组成南方电网,其他资产则根据南方电网的运营情况和自身的发展再定,这就形成了国家电网(内蒙西部八盟独立建立自治区属国企内蒙电力公司)。
此时的电力系统,无论是技术还是经营业绩,电网并不是“精华”所在。2002年全行业利润七成在发电,三成在电网(含终端供电),原国家电力公司的科技精华,被划入到五大发电公司中的国电集团。留给电网的,只是一大堆老旧设备和一些零散的事业单位。
当时的局面和我国电力系统发展史有关。计划经济时期,我国在苏联的支援下建立了工业基础,同时也继承了其缺点,大型项目建设比较慢。电力系统就表现为发电能力建设不够快。而20世纪70年代引进西方技术的新中国第二波工业化的大项目,以及80年代经济发展加速,使得用电十分紧张。在这种情况下,电力系统投资的重点自然集中在发电端,1987年第一次电改之后,通过设立电力建设基金的制度,放手各省引入外资办电厂,电网成了跟在后面的配套设施,谈不上什么技术革新。事实上,到21世纪初,我国的电网输电技术已经20年没有技术升级了(1981年起,我国已采用500千伏输电技术)。另一方面,电这种“用多少发多少”的特殊产品,对于电网的经营又提出了极高的要求。2003年已经到了中国经济全面起飞的关口,国家电网在成立的第一年就面临(华东)电力短缺的严峻考验。而改造这套系统又如何下手?
就在中国忙于解决电力需求的这20年,世界却经历了电力传输技术的巅峰。20世纪80年代的苏联,在能源技术上仍然领先——拟定开发的哈萨克北部埃基巴斯图兹巨型煤矿,采取坑口电站搭配1150千伏特高压交流线路的方法,把电力输往2344公里外的莫斯科,其中哈萨克境内的494公里在解体前已建好并运行2年。苏联采取特高压输电,主要是因为距离太远,需要降低线损(此前最高等级电压——500千伏交流输电的经济距离只有300—500公里,要达到2300公里必须采用1000千伏以上的电压)。同一时期,日本正大力发展核电技术。由于日本国内核电站有相当部分位于偏远地区,国内土地价格昂贵,为了节约土地(电压越高,单条线路输电容量越大二者是平方的关系),日本在1988年—1995年间进行了特高压交流线路的试验性建设。此外,意大利在20世纪90年代初进行了特高压的示范性项目。但这成为国际电力工业的绝唱:不久苏联解体,哈萨克国内没有多少用电需求,因此把特高压线路降压为普通的500千伏运行,仅使用了容量的20%。日本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经济漫长下行,电力公司不再修建核电站,转向在都市圈郊区建多个LNG(液化天然气)电站的战略,特高压工程就停止了。至于欧洲,其官僚作风使得项目处于实际停滞的状态。自此,西方(含俄罗斯)体系内不再有推进电力大型工程的动力。
事实上,电力工业技术20世纪80年代后的国际性停滞是有着深刻历史背景的:当时欧美“环保”派兴起,欧美体系电力工业升级受阻。但这也给中国带来了独特的机遇:自20世纪50年代以来,中国电网领域顶级技术一直比世界顶级技术慢20年左右,但这次不一样了,中国赶上来的时候,西方已停滞了20年,于是,中国第一次成为世界的领头羊。
外部的机遇还需要内部时机的成熟。2004年接任国家电网公司总经理的刘振亚经历了中国工业化的几个连续挑战。刘振亚是从山东电力部门走出来的,山东地方工业从20世纪90年代初开始出现了突飞猛进的发展,电力需求猛增。1996年12月,刘振亚领导的山东电力工业局在全国第一家完成农村户户通电。1998年—2004年,全国掀起了“农网大改造”战役,山东脱颖而出。2000年刘振亚到原国家电力公司任职,大力推进农网改造,6年完成70年的工作。农村电网的改造,为农村工业化和农村电器需求打开了局面。这次战役也为大型工程项目提供了资金筹集和大规模采购等实战经验。
2004年,全面起飞的中国经济遭遇了华东大缺电。这年夏天,刘振亚向时任国家发改委主任马凯、副主任张国宝提出特高压建设方案,当即获得同意。2004年12月,刘出任国家电网公司总经理后,提出了“跨区域、大容量、远距离、低损耗”的特高压骨干网架战略构想,并启动密集的国际考察。
电网技术的提升是伴随经济发展的需求而产生的,我国1981年500千伏超高压交流线路“平武线”的建设,是由20世纪70年代末引进的武钢1.7米轧机的需求带动的。2004年,西部大开发的西气东输项目已开始投产,而另一大项目——西电东送则面临超长距离带来的技术难题:均从新疆、宁夏地区到我国中东部地区,距离均超过1000公里,而此时最高电压等级(500千伏交流)的经济输电距离只有300—500公里,如不解决能源通道问题(无论是铁路还是输电),新疆等地发展就无从谈起。另一方面,我国东部能源需求区域经济密度大,土地快速升值,如依靠500千伏作为骨干网架,那么在大型电源输出地和电能输入地,将需要十几条输电通路,这样的“超密走廊蛛网”在城市规划上无法实现。所以,我国同时面临当年苏联和日本曾面对的挑战。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需要超前性的布局。我国上马特高压项目迫在眉睫。
在对国际经验进行考察吸收后,2005年—2006年,国家电网提出了“一特三大”——特高压输电与大火电、大水电、大核电基地配合的构想(2009年修改为“一特四大”,增加大型可再生能源基地),一举实现水火调剂、西电东送、外电内送等多个战略目标。具体来说,特高压输电的全国布局是:在华北、华中和华东构建“三华”(华北、华中、华东)1000千伏特高压交流坚强同步电网 ,同时用±800千伏特高压直流回路把西北、西南和东北的电力输送入“三华”电网,形成“三华”内有多条纵横,“三华”外放射状连接西部和东北、全国联网的骨干网络,组建世界最大的交直流混合电网。这样,宁夏、新疆的火电,四川的水电,乃至未来俄罗斯远东的水电火电就可以输送到中国的核心地区。
一手要建设这样的世纪工程,一手要同时完成技术的消化吸收,还要完成区域电网升级,这样多头并进的系统工程必须要由强大的组织机构来完成。国家电网在特高压启动后不久就重点突出“五大机构”来配合科研与经济工作,它们是:北京中国电科院、北京经研院(后分出能源研究院)、北京电建所(后并入中国电科院)、南京电自院、武汉高压所(2013年演变为中国电科院、国网电科院、智能电网研究院、能源研究院和北京经济技术研究院)。它们分别从事总体科研及特高压直流研究、市场与价格交易系统及战略软科学研究、工程问题研究、电网自动化技术研究、特高压交流研究。其中,武高所(现国网电科院)和中国电科院作为两大特高压技术的支点,地位尤为重要,国家电网分别建立了交流和直流实验基地,又在中国电科院下设置了中电普瑞科技和工程两大公司;从2009年开始,国网打造中电装备板块,并强化国网电科院下属南瑞集团,形成国网系统内的装备技术体系。
在形成这些骨干力量的同时,国家电网对于公司的内部结构进行逐步改革,统一全系统思想。2006年国网设立“两会”制度,即原公司工作会议升级为每年年初的全公司年度工作会议与职工代表大会,制定每年的重大战略。2006年启动集中规模招标制度,2010年启动“三集五大”体系,即财务、物资、人力资源集约化管理和大规划、大建设、大运行、大检修、大营销体系,这些都是把重大权力上收,下属各公司逐渐层级化、专业化的重大动作,改变了原三产部门错综复杂的格局,让强者生存。同时对供应商进行优化,布局了一些重点扶持的制造企业,完善中国电力设备企业的生态系统。这些调整、布局,不仅为特高压工程的实施提供了大的制度保障,而且为其他重大战略的实施提供了强健的基础。
2006年8月19日,第一条特高压(交流)线路——晋东南—南阳—荆门1000千伏特高压交流试验示范(全长654公里,单回电路输送能力500万千瓦)工程开工,正式开启了特高压的建设进程。这是“三华”特高压交流同步电网中西纵路的一部分,2009年1月投入商业运行。第一条特高压直流线路——向家坝—上海±8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线路(全长1907公里,额定输送功率640万千瓦,每年输送350亿度电。此前三峡要通过三条线路每年方向上海输电100多亿度)2010年7月投入运行。截止2013年9月,另有锦屏—苏南±800千伏特高压直流线路(全长2059公里,额定输送容量720万千瓦)、淮南—皖南—上海1000千伏特高压交流线路(全长656公里,是特高压交流规划标志性工程,属于世界级重大创新项目)相继建成投产。新疆哈密南—郑州±800千伏特高压直流在2014年1月建成(国网之外,南网只有4条±800千伏特高压直流规划,截止2013年修成2条)。
“十二五”内,核心的“三华”特高压交流网要建成“三纵三横一环网”的主结构,周边将建成13条特高压直流线路,到2030年,“三华”将建成七纵七横的主网架,并配以27条特高压直流线路。同时,2013年初,国家电网成功掌握±1100千伏直流输电技术,为进一步的升级打开可能。
与特高压骨干网络建设同时进行的,是区域电网主网架升级。国网安排500千伏成为省内电网的主网。而大区域如西北,则建立750千伏超高压主网。其中最为典型的是新疆,此地地域辽阔,电力需求有限,电网结构本为“城市孤岛”,2006年才实现全区110千伏联网,2007年跃迁为220千伏联网。2008年西北750千伏骨干网架(兰州—哈密)建成(此前只有330千伏网架)。2010年新疆区内750千伏骨干网架建成,终于把新疆和内地在电力上连接了起来。2013年6月,哈密到格尔木第二通道建成,预期到2015年,新疆电力外送能力将达到3000万千瓦,实现其大型火电、光伏、风电基地向东输电以及与西南地区大型水电基地互相调剂的能力,成为“一特四大”的典型案例。这是新疆成为国家战略开发地区的最核心基础设施。
正在特高压工程刚刚开启大幕后不久,国家电网又一个重要战略规划浮出水面,这就是“走出去”。此前,我国企业的“走出去”,多为承接工程、购买上游资源,还有华为等科技企业在国外获取订单,像国家电网这样的运营类企业走出去是非常少见的。
2006年,国家电网就开始与原俄罗斯统一电力公司探讨合作事项,研究把俄罗斯远东、西伯利亚和蒙古国电站与中国国内联网的可能性。为探索海外运营,国家电网于2007年竞得菲律宾国家输电网25年经营权,2009年正式接管。国网用一年时间摸底整顿,3年就收回了投资。在试手过程中,国网逐渐形成了国际合作部、国际发展有限公司等专门组织,并在2008年明确提出了“外电内送”的战略构想。菲律宾项目只是试水——大批发展中国家的管理水平距离中国是如此之大,以至于只要加以规范化,就可获得丰厚利润。此后的动作更突显战略性:从2011年开始,国家电网先后收购巴西东南部电网资产、接手委内瑞拉电网EPC工程总包,并签署巴西美丽山水电站的特高压输电项目合同,计划采取±800千伏特高压直流线路把电输送到巴西北部和东南部地区;此外,国家电网还参股葡萄牙国家能源网络公司和收购澳大利亚若干电网公司股权。看起来,国网意图在一些幅员辽阔资源丰富、但长期缺少有力组织来运营关键基础设施的地区,投放中国技术并获得收益。这既是全球经营企业的前奏,又能让中国技术在世界不同的条件下接受考验,加速改进,为未来“外电内送”大工程打下基础。国际经营与特高压,正在构成国家电网走向全球企业的两个互相强化的支点。
当然,国家电网这十年的发展,并不是一帆风顺的。其间围绕着特高压和国际化发展的主战略,发生了两次扰动和一次“吸收”。
第一次扰动是风电的大跃进。2006年,中国发布了《可再生能源法》,这是中国能源史上的大事。中国风电装机容量从2005年累计125万千瓦(相当于两个大型火电站),一下子飞跃到2010年底的4470万千瓦、2012年底的7532万千瓦。此时,国家电网刚刚开始“一特四大”的布局,被陡然增加的风电杀了个措手不及。按照《可再生能源法》,新建的风电设施,当地电网必须给予接入。这种命令式的安排,没有在制度上解决建设方和传输方的激励相容问题。在“三北”地区发展大型风电基地原是符合国家电网思路的,但是在电力传输网络没有充分消纳能力准备的时候,一窝蜂的建设必然造成风机建成后停转的结果。另外,《可再生能源法》提到的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费,收取-补贴的过程比较复杂,没有财政直达发电商的补贴渠道,跟不上风电上马的速度,在总量和地区(尤其是上马风电的密集地区)都发生收支不平衡。一拥而上的新能源投资商(主要是五大发电企业)势必与电网形成冲突,前者埋怨不联网或被阻挠上网,后者则认为在物理基础尚未建成的情况下引入不稳定电源极可能给系统造成不可逆的破坏。这个扰动从2006年一直延续到2011年,直到2012年,一些连接“三北”的项目如高岭直流背靠背工程(世界换流容量最大)投入使用后,国网才做好了消纳的准备——而此时中国风电的发展顶峰已经过去。必须指出,风电在2006年后的快速发展,客观上带动了我国机电行业乃至建材行业的大发展,但也要看到在这个过程中产生的矛盾,吸取教训。
第二次扰动,是2007年一位原电力部的老处长“上书事件”,他的意见主要有三条:第一,国外没有发展过特高压,苏日都不发展了,国内也不应该发展;第二,质疑特高压交流网架的经济性,认为500千伏的线路加以改造就能提高收益;第三,质疑特高压交流的安全性,认为特高压交流建成闭环网架后出现低频振荡导致连环解链而造成大停电的概率很大。这个意见被一些长期质疑中国发展、质疑国家大型工程项目信奉“分散竞争”意识形态的财经媒体看重。但是,这些意见忽略了其重大时代背景:20世纪80年代以后,世界电网大工程是受阻于西方“环保”势力而停滞。至于电网是分散好还是集中好,一方面他认为中国的六大电网是最好的结构,似乎支持分,另一方面他又承认,美国电网体系面对的最大问题,正是近百年来分散而无规划的“自由拉网”造成的混乱和低效率。另外他给予高评价的巴西,恰在2011年启动了和中国国家电网的合作,共同建设巴西特高压。关于技术安全问题,国网方面由薛禹胜院士领导的团队提出了“时空协调的大停电防御系统”,在技术上正视应对这一挑战。至于另外一些专家担心的西北煤产区发电耗水问题,也有技术进步逐渐解决。在晋东南—南阳—荆门示范工程运营3年后,“上不上特高压争”终于告一段落。
一次“吸收”,指把“智能电网”的概念吸收纳入体系。智能电网是一些美国IT企业如IBM推出的概念,和“小的就是美好的”、“平等的网络”密切相关。其实,美国这种思潮有深厚的经济、社会乃至地理背景。热衷于这些概念的人群往往比较富有,很多来自加州,新能源(主要是太阳能)丰富。所以,美国的智能电网的“智能”重点放在电网终端的消费者层面,试图融入信息技术进行消费者用电数据的收集和处理来相应制定弹性价格,在终端实现价格诱导式的节能,并且强调电网和分布式新能源(主要是各家屋顶的太阳能板)的对接,相互之间还可以买卖电力。这样,一个“高科技小农网络”就诞生了。
但这种思想在中国缺乏生存的基础,我国城市很少平摊式的低层住房居民区,不太适合发展分布式太阳能发电,中国的风、光资源的不均匀分布决定了中国的电网只能是大生产基地和大消费基地相对集中,用远距离骨干通道连接,这正是国家电网“一特四大”勾勒的远景。因此,国家电网主动出击,于2009年6月在特高压国际大会上提出了“坚强智能电网”的概念,把“智能”的重点放在电力传输的主干部分,尤其是对重要变电站、换流站的智能检测、处理上。工业生产需要规模经济的规律不会轻易改变。如果美国要大规模开发风能(主要位于中部的落基山脉),也要采取特高压的坚强电网布局。而2011年,以加州太阳能发电企业Solyndra破产为标志,奥巴马政府主导两年半的“新能源—智能电网”项目由于无经济可行性也归于沉默。
从2003年到2013年,国家电网累计投资超过2万亿元,电网规模翻了一番多,在西方和印度屡屡出现大面积停电事故的情况下,始终保持安全稳定运行。目前,国家电网建设任务继续加速,仍然艰巨:2012年国网年收入2万亿元,毛利1000亿元,净利800亿元(2012年以前为300—400亿元),但当前投资提速,每年要进行3000亿元的投资(“十二五”总投资超过1.7万亿元,“十一五”为1万亿元),现在主要靠固定资产折旧省下的现金流进行投入(每年经营性现金净流入2300—2900亿元)。截止2013年9月,国家电网最新的在国内进行的主要工作,是一手继续推动特高压建设,一手在2012年启动配电网大规模建设。另一方面,国际化继续加速进行,甚至在某种意义上说,如果特高压工程在国内因为人为原因没有按照预期推进,国家电网也可以走一条类“华为”路线,在海外更复杂的制度和自然环境收获更加丰富的经验后,再反攻国内。可以说,国家电网为世界作出了贡献——一个沉睡15年的世界顶级技术得以复活并有可能在全世界开花,这正是国家电网作为第一代中国全球企业的战略,也是它成立十年的立命之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