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后,中信改革发展研究基金会成立至今已逾十载,秉承着“坚持实事求是、践行中国道路、发展中国学派”的理念,今天已发展成为颇具影响力的国家级高端智库。
回顾往昔,我的人生经历和中信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1983年,我考上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研究生,师从工经所所长蒋一苇先生,1986年研究生毕业后留所任学术秘书。1989年,我加入中信集团中信国际研究所,任公司与市场制度研究室主任。当时,我集中研究有关国有企业改革和公司股份制、集团化等问题,又先后担任由经叔平同志任董事长的中国国际经济咨询公司董事和中信贸易公司的襄理。可以说,在职业生涯起步阶段,因各种机缘,我有幸成为“中信人”。也正是这一时期的经历,使我能够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奠定了我对大公司股份制、集团化和国际化的研究基础。
2014年,我在中信国际研究所工作时的同事季红来找我,她在国际研究所时任综合研究室主任,并主管《经济导刊》,我离开中信后一直和季红进行多方面的合作。她向我介绍了新成立的中信改革发展研究基金会,邀请我加入,并邀请我在中信基金会和人民大学经济学院共同举办的研讨会上发言,我在这个会上认识了孔丹理事长,此后正式加入中信改革发展研究基金会。
当我再次以中信改革发展研究基金会资深研究员身份回归中信大家庭时,感到既十分熟悉又充满期待,熟悉的是中信改革发展研究基金会中的很多专家都是中国改革开放中的亲历者和重要参与者,我与其中一些专家曾经共同进行过研究与合作;期待的是能够在孔丹理事长的领导下,为党和国家发展亟待解决的关键问题建言献策。
孔丹理事长曾在政法大学蓟门法治金融论坛上谈到组建中信改革发展研究基金会的初衷。党的十八大之前,由于社会上出现了一些舆论和理论上大家认识不清的问题,而中信改革发展研究基金会就是要成为国家在改革发展中的“偏师”,于是他在67岁时又被赋予了新的时代担当。“偏师”一词出自毛泽东在1930年所作的《蝶恋花·从汀州到长沙》词中的名句:“赣水那边红一角,偏师借重黄公略”。所谓“偏师”,是指主力部队的侧翼,符合兵法上奇正相生的道理。二反“围剿”时,黄公略从白云山居高临下突击,为战役的胜利做出重大贡献。现在改革的主力军是国家,而作为偏师的中信改革发展研究基金会也必定在改革发展中做出努力。孔丹理事长说,“以中国为出发点、为归依,总结中国的思维、气派、表达方式、话语体系,而不是言必称诺贝尔。中国取得如今的成就,不是世界上任何其他国家可以做到的。不是仅仅依靠个人之力,而是依赖于中国改革开放机制和体制”。 中信基金会成立10年间,从组建学术队伍到开展专项课题,从举办学术论坛到出版“中国道路丛书”,从改刊《经济导刊》定位到获得中央领导多次批示,始终不忘初心,践行“研究真问题,真研究问题,真解决问题”的宗旨。
2017年,我临危受命出任中国政法大学商学院院长,当时的商学院处于连续三年没有院长的状态,全院士气低落、人心涣散,命运的车轮似乎又赋予了我新的使命,在校长办公会上,我就职报告的结束语是:六十老人,无欲则刚,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不成功,便成仁。重组商学院必将进行大刀阔斧的改革,孔丹理事长及中信改革发展研究基金会在我重组期间进行了紧密合作,发挥了十分关键且重要的作用。
首先,中国政法大学组建了孔丹同志任商学院理事长、宋志平为副理事长的著名专家组成的商学院理事会,成为引导商学院改革的重要引擎。2017年5月12日,总书记考察了中国政法大学,不久后,商学院首届理事会成立。理事会共有27名理事,其中近一半理事是中信改革发展研究基金会的资深研究员。孔丹理事长强调:“在中国办好世界一流大学、世界一流商学院,关键是要立足中国大地办大学,坚持用中国理念、中国案例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坚持中国特色,创新指导实践”。首届理事会就确立了区别于学术型商学院(北大光华、清华经管)、实战型商学院(长江、中欧),而是探索构建全新的融合型商学院发展模式。同时,明确了“六跨”特色:跨理论与实践,跨政界与商界,跨金融与实体,跨国有与民营,跨国际与国内,跨大型企业与中小企业。并明确了中国政法大学商学院要以“一主两翼,融合创新,培养社会需要的复合型人才”为办学理念。
提出“一主两翼”,是因为当时的中国政法大学商学院处于弱势,要想快速成功,唯有发挥自己的特色。所谓“一主”,即遵循各商学院以工商管理为主的一主准则;“两翼”,是以法商管理系为代表的“法商管理”和以资本金融系为主打的“融商管理”。
什么是法商管理?现代市场经济就是法治市场经济,需要法律为经济服务。经济改革深处是制度,制度的保证是法律,所以“法商结合”,经济实践在前面探索,法律制度在后面做保证,就成为必然。法商管理就是以公司、基金两类狭义法商实体为研究对象,包括企业管理、工商伦理、法人治理和公司法治四个内涵,在法商伦理与法人治理基础上实现企业系统价值最大化的全过程管理。
什么是资本金融?我们把现代金融体系分为货币金融和资本金融。所谓货币金融是以商业银行为主导,以货币市场为基础的间接债权融资体系。而资本金融则是以投资银行为主导,以资本市场为基础的直接股权投融资体系。资本金融有三个主要内容,一是多层次市场和多元金融产品;二是证券公司、基金公司等八类非商业银行金融机构;三是以产品经营为体、资本运作为用,产业资本和金融资本相结合的公司金融。
正是在这样的办学理念下,法大商学院跃上了新的台阶,一是理论经济学一级学科博士点获得了批准;二是获批理论经济学博士后流动站,成为法大三个博士后站(法学、政治学、经济学)之一;三是在工商管理专硕(MBA)的基础上,又获批了金融专硕、国际商务专硕和审计专硕三个学位授权点;四是经济学专业、国际商务专业入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工商管理专业入选“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很多新生入学,看到理事会的庞大阵容,以及理事会定下来的“一主两翼”发展方向,就决定投身到法大商学院的法商管理中来。四年来,商学院MBA招生第一志愿率从18%上升到了96%,给理事会交出了满意的答卷。
其次,中信改革发展研究基金会创办的“中信大讲堂”在中国政法大学共开办了24期,成为一个京城瞩目的名家论坛,不仅成为商学院践行铸魂育人、落实立德树人的重要平台,更为发展中国学派形成了长远影响。这24期论坛的主讲人全都是中信改革发展研究基金会的资深研究员。孔丹理事长不仅在每次论坛开始前与学校领导和师生代表亲切会面,而且还多次担任乔良、杨凯生、蒲坚、余永定、邵宁、王湘穗、崔之元、曹和平、黄平、邓志雄、张维为、郑永年等主讲人的致辞嘉宾,他致辞虽短,但每每风趣幽默、引人深思,广受师生爱戴。
2017年4月,孔丹理事长作为主讲嘉宾在“中信大讲堂”讲授《中国变革的人生体验——孔丹口述历史:<难得本色任天然>》。“半生长卷已斑斓,更有殊才上笔端。最是较真终不改,难得本色任天然”,这是马凯副总理赠予孔丹的一首诗。孔丹理事长将自己的人生经历与我国改革发展中的感悟娓娓道来,波澜不惊,看似平淡,却令人仰慕和崇敬。
此外,孔丹理事长和中信改革发展研究基金会时刻关心着商学院的发展,点点滴滴蕴涵着对师生的浓厚深情。使我印象非常深刻的是,2020年9月,在商学院新生入学典礼上,孔丹理事长通过引用习近平总书记对青年人的期望时所讲的“系好人生的第一粒扣子”,表达了对莘莘学子的勉励、祝福和期盼。孔丹理事长说,1969年2月,他到陕北延长县插队,距离习近平同志插队的延川县58公里,可以说插队就是他们这代人“人生的第一粒扣子”,是在苦难中完成了人生的一次升华。他对青年学子说,一是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二是要学真本事长真才干,做到知行合一,以知促行,以行求知;三是要根据自己所面临的时代的际遇和机缘来谋划自己的人生。多才多艺的孔丹理事长还用一首现场即兴演唱的《鸿雁》寄托对商学院莘莘学子的期望和祝愿。
回顾商学院改革历程,在中信改革发展研究基金会的关怀和支持下,理事会及“中信大讲堂-蓟门法治金融论坛”不仅成为商学院教学科研工作、学科团队建设的重要基石,更是学院紧密联系社会、紧跟时代步伐的关键纽带和重要渠道,为商学院的发展提供了强大的资源支持。
继往开来,中信改革发展研究基金会成立十年来,为国家在重要战略领域的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在未来新的发展阶段,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中加速演进,面对纷繁复杂的地缘政治和经济环境,中信改革发展研究基金会及基金会的各位同仁重任在肩。但我们坚信孔丹理事长所言:“行稳致远,梦想终能成真。”
(编辑 季节)
今年是1984年莫干山会议召开40周年,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不久前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胜利闭幕,对未来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进行了全面部署。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第十八届新莫干山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赓续和发扬1984年莫干山会议的精神,共同研讨当前我国经济发展面临的一些重要问题,很有意义。
四十年前,120多位充满朝气和家国情怀的中青年经济工作者(平均年龄是34岁,20-45岁区间)在莫干山第一次集体发声,为八十年代的经济体制改革提供了重要的政策建议。一大批中青年经济学者和改革家脱颖而出,走上中国历史舞台,成为现代化建设的中流砥柱。
我不是莫干山会议的参会人,只是起了一个“铺路石”的作用。当时,我作为秘书陪同国务委员兼国家经委主任张劲夫同志到杭州出差,经领导同意上山了解会议情况。在我的建议下,将会议的主要情况整理一份报告,由我呈送给张劲夫同志。报告得到张劲夫同志的赞赏,随后他在杭州召开了部分中青年会议代表参加的座谈会,并将会议成果报给了国务院主要领导,获得肯定。莫干山会议已经成为我国经济改革思想史上的重要开创性事件,莫干山也因此成为具有改革象征意义的圣地。
四十年过去,弹指一挥间,我国和世界已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当年参会的中青年大多数已步入古稀之年,他们是历史的参与者、见证者。当年的参会者朱嘉明、黄江南、常修泽、贾康、华生等十四位同志今天也到会,在此,我向当年的参会者表示敬意!
2012年首届新莫干山会议在莫干山召开,承续当年的精神。今天的会议是第十八届,新时代的中青年们又一次集聚一堂!
莫干山会议的精神是什么? 2017年我第一次参加新莫干山会议,当时我概括了三句话。这三句话就是:家国情怀、问题导向、实事求是。前两年又加了一句:开拓创新。
第一个是家国情怀。“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民族英雄林则徐的诗句是中国人家国情怀的精辟表述。如果不是出于家国情怀,当年也就不可能集聚那批为国效力、学术报国的中青年学者。今天在座的老中青参会者,像当年的莫干山与会者一样,都有历史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都有强烈的家国情怀,希望报效国家。
第二个是问题导向。当年的莫干山会议如果不能紧紧抓住改革开放遇到的实际问题、真问题,并提出建议,就不会有后来的成果和影响。此次会前,我把以往新莫干山会议议题和过程做了浏览,每届会议都紧扣当时最焦点的问题作为会议主题进行研讨,体现了鲜明的问题导向。以往的主题涉及财税改革、金融改革与金融创新、国家治理、科技创新与社会改革、深化国企改革与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绿色发展与产业金融、实现共同富裕的路径和政策选择等方方面面,本届会议的主题是推进数字经济高质量全面发展。
第三个是实事求是。我们坚持实事求是的方法论,能有尺寸之功,均得益于实事求是。真研究问题,基本的方法就是要实事求是。陈云同志提倡的“不唯上、不唯书、只唯实”,和“交换、比较、反复”,共十五个字,也是要实事求是,从认识论和方法论看是一致的。
第四个是开拓创新。这也是改革开放以来很重要的一种精神。1984年,邓小平同志对中信题词“勇于创新 多作贡献”。习总书记提出“抓创新就是抓发展,谋创新就是谋未来”。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将“坚持守正创新”作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原则之一。可以说,开拓创新就是改革开放的灵魂。历届莫干山会议的主题选择、闭门会议选题都体现了创新精神。
在一定意义上,以上四句话也是中信基金会要遵循的原则。我们的方向是一致的,目标是一致的,因此能够多次共同主办活动,协同研究问题,发挥更好的作用。
在此,我简要介绍一下中信基金会。今年是中信基金会成立十周年,在中央领导的推动下,经国务院批准,中信基金会于2014年8月成立,由中信集团主管,属非公募基金会。成立伊始,中信基金会旗帜鲜明地提出“坚持实事求是、践行中国道路、发展中国学派”的宗旨,2017年6月成为国家高端智库建设培育单位,主攻研究方向为国有企业和其他各类企业、国民经济、国家战略和相关理论研究。中信基金会秉持“三真”学风,即“研究真问题、真研究问题、真解决问题”,求真务实,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做好智库各项工作,打造“研究问题的平台、正面发声的窗口、建言献策的渠道、对外交往的桥梁和凝聚人才的阵地”,努力发挥社会智库独特作用,在服务决策、理论创新、舆论引导、公共外交等多个方面取得积极成果。2019年7月,中央领导同志批示:“中信基金会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开展课题研究很有意义,愿更好发挥民间智库的独特作用,为讲好中国故事作出更大贡献”。
2017年,我第一次参加莫干山会议,至今已先后参加了十次。我在所参加的历次会议致辞中间谈过一些观点,除了关于莫干山传承的精神和主旨以外,也谈过一些看法。
——2017年秋季莫干山会议,针对当年的主题科技创新,我提出举国体制1.0版,2.0版,3.0版的提法,后来中央很明确地提出推动新型举国体制。
——2018年会议上,我谈了对中美贸易摩擦的看法:表象是贸易之争,背后是产业之争、科技之争,核心是利益之争,本质是道路之争。
——中国和美国的博弈性质到底是什么?这个问题的认识也需要进一步深化。去年我提出一个看法,即国际生态论。处于丛林世界食物链顶端的霸权国家,长期独占着丰厚的“霸权红利”。对他们来说,任何理性批判或是道义的谴责,都比不上实实在在的利益更加重要。
——我曾提出中国发展中的“三长两短”,三长就是体制优势,巨大的市场优势,门类齐全的工业体系或者产业体系的优势。两短就是资源能源短板,科技短板。我们要用三长克服两短,补足两短,这是一个很大的挑战。
——2020年春季会议上,我提出对习总书记关于外部环境变化之下我们的底线思维是不是应该做一些思考,有没有可能发生各个领域综合起来的混合战,包括贸易、产业、科技、舆论、外交、法律、文化,以及军事的混合战争?
当前,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正在加速演进,我们面临的是大争之世。外部环境变化带来的不利影响增多,国内有效需求不足,经济运行出现分化,重点领域风险隐患仍然较多,我们既要增强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积极主动应对,又要保持战略定力,坚定发展信心。
2023年中信基金会召开经济形势分析座谈会提出,财政政策在宏观经济政策中应当发挥主导作用,通过扩张性财政政策,扭转经济增速持续下滑的趋势。郑重建议中央政府发行长期国债以提供长期稳定低息资金,投向基础设施和带动效应好的产业,并带动社会投资,带动经济增长。
去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发行超长期特别国债,今年3月,“两会”政府工作报告正式宣布。5月,李强总理在国务院召开支持“两重”建设部署动员视频会议上强调,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发行并用好超长期特别国债,高质量做好支持国家重大战略实施和重点领域安全能力建设各项工作,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随后,国家又出台相关政策,更大力度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大宗耐用消费品的以旧换新工作。
在莫干山会议召开四十周年之际,我们将就如何以改革创新为引领,推进数字经济、人工智能和生命科学等新质生产力发展进行研讨。我期待各位与会者深入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继承和发扬莫干山会议精神开好本次会议,提出建设性意见建议,为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和实现中国式现代化作出贡献!
(编辑 季节)
党中央高度重视发展新质生产力和科技金融。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发展新质生产力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和重要着力点。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把科技金融作为“五篇大文章”之首。有关部委相继出台一系列政策,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扎实推进“五篇大文章”。中信集团认真贯彻政策要求,依托全牌照金融资源,精准把握科创企业特点,把科技金融作为支持科技创新、推动新质生产力发展的着力点和推动力,探索出具有中信特色的创新模式和实践成果,形成了差异化竞争优势。
一是有效发挥资本市场对科创企业发展的支撑保障作用。科创企业具有投入大、周期长、不确定性高等特点,由资本市场主导的直接融资更加契合科创企业的风险偏好。中信集团旗下投资机构和证券公司,积极运用资本市场为科创企业提供高质量服务。在直接股权投资方面,人民银行等部门《关于扎实做好科技金融大文章的工作方案》印发后,中信集团统筹旗下近20家股权投资机构率先成立中信股权投资联盟,携手外部知名投资机构共建联盟生态圈,聚焦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形成涵盖“募投管退”全链条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在管基金规模超3000亿,直接投资孵化科创企业超1000家。在科创企业上市方面,中信证券、中信建投证券提供境内外IPO、并购重组、再融资、市值管理等服务,两家证券公司在科创板、创业板、北交所IPO项目数量和规模,以及服务国家级专精特新企业IPO数量和规模等,均约占市场30%的份额;近三年来服务90家科创企业上市,融资规模近1900亿元,为科创企业成长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是积极打造“股贷债保”联动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按照“一个中信、一个客户”理念,中信集团聚合旗下证券公司、投资机构的专业化服务能力,以及中信银行、中信信托等金融子公司产品与服务资源,打造了“股贷债保”联动的多层次、专业化、特色化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实现“一点接入、全面触达”,为科创企业提供全生命周期综合金融服务。首先,由证券公司和投资机构向中信银行推荐客户,中信银行接续做好融资服务。2022年8月以来,IPO客户转介落地率从49%提升到85%,股权投资客户覆盖比例从45%提升到80%。在融资支持过程中,中信银行打破重历史、重财务、重抵押的传统授信逻辑,针对科研专利、人才队伍、研发强度等创新要素,构建评估企业技术、潜在能力和未来价值的“第四张报表”,建立“敢贷、愿贷、能贷、会贷”联动机制,创新推出“积分卡审批模式”“火炬贷”“科技成果转化贷”“人才贷”“上市接力贷”等特色产品。截至9月末,中信银行科技金融贷款余额达3874亿元,较年初增长25.2%,服务科技类客户2.8万户。其次,中信证券和中信建投证券依托行业规模最大的投研队伍,形成“行业研究、股债融资、风险管控”全流程特色服务体系,利用债市接续支持企业发展,今年以来科技创新债承销规模近1700亿元,保持市场领先地位。第三,对需要担保的科创企业,有关子公司积极对接再担保机构,探索成本可负担、商业可持续的担保兜底机制。中信银行无锡分行联合地方融资担保公司,推出“明珠贷”产品,由担保公司承担70%的贷款本金损失风险,银行承担30%的贷款本金损失风险和全部利息损失风险,实行“见贷即保”,提升了发展初期科创企业的获贷水平。
三是建立“专精特新”企业差异化服务新模式。专精特新企业是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增强产业链供应链韧性的特殊科创企业。针对此类企业特点,中信集团制定了专门的综合金融服务方案,把提高国家级专精特新企业服务覆盖率作为做强科技金融的重要内容,针对不同类型客户制定差异化服务策略。以“中信企业家办公室”模式统筹各子公司“商行+投行+私行+投资+智库”服务资源,为客户提供“三全四维”一体化解决方案,即涵盖“全金融牌照、全周期产品、全场景服务”、聚焦客户“人—家—企—社”多维度需求的综合金融服务。截至9月末,累计服务国家级专精特新企业9568家,覆盖率达83.07%。
四是支持科创企业“走出去”开展境外融资。为便利企业境外融资,港交所与北交所建立合作机制,支持符合双方市场条件的上市公司在对方市场申请上市。中信集团依托在港多元化金融布局,积极服务科创企业利用香港等国际资本市场融资。今年以来,两家证券公司保荐港交所上市公司8家,募集资金40.26亿港元。除利用好香港资本市场外,中信集团持续提升境外其他市场覆盖能力,投行业务已覆盖全球15个主要国家和地区,中信证券获得英国、瑞士、德国证券交易所会员资格,累计服务17家企业完成欧洲市场GDR发行。
当前,我国已形成包括创业投资、股票市场、银行信贷、债券市场、保险和融资担保等在内的、全方位多层次科技金融服务体系。但整体上看,我国以间接融资为主的融资模式与科创企业的融资需求不匹配等问题依然突出,科技金融发展空间巨大。围绕完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我认为应进一步增强资本市场对科创企业融资支持力度,完善立体化科技金融供给体系,用好境内外两个市场科技金融资源。
完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是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关键一招。10月16日,中信集团发布“要出国,找中信”“来中国,找中信”两大服务品牌,正式推出全球综合服务方案。下一步,我们将充分发挥综合金融优势,支持更多科创类企业发展,为打造新质生产力、推动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习近平主席指出,可持续发展是解决当前全球性问题的“金钥匙”。ESG将环境、社会和治理要求,融入商业模式和管理体系,致力于实现综合价值最大化,这与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相契合,是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的重要实践。作为中国改革开放的试点和窗口,中信集团成立45年来,深耕综合金融、先进智造、先进材料、新消费、新型城镇化等领域,总资产超11.6万亿元,“世界500强”排名第71位,已成长为一家大型综合性跨国企业集团。我们坚持把创新、开放、责任、共赢融入企业发展,让ESG理念变为“软实力”,走出了一条独具特色的可持续发展之路。
一是向“新”发力,勇当改革创新“排头兵”。勇于创新、敢立潮头是中信集团的宝贵基因。从开创专业咨询、商业银行、商用卫星等领域多个新中国“第一”,到创新境外投资、海外发债、联合舰队等系列商业模式,从攻克高端制造、先进材料、生物育种等一批关键技术,到成功打造科技、产业、金融“黄金三角”,我们在先行先试的不懈探索中,不断拓宽创新边界,引领行业之先;中信证券、中信特钢等一批子公司长期保持龙头地位,为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支撑。
二是向“智”跃迁,激活绿色发展“动力源”。智能化与绿色化融合,是可持续发展的重要趋势。近年来,我们积极运用人工智能等新技术,赋能产业转型,在提高全要素生产率、强化能碳管理等方面取得重要突破。比如,率先建成了全球铝车轮和特殊钢行业两座“灯塔工厂”,实现大幅降碳减排、提质增效。攻克“一体化压铸”技术,有力推动了汽车制造轻量化变革。聚合金融全牌照资源,构建绿色金融综合服务体系,搭建了对接全球主要金融市场的ESG服务机制,以“融资+融智”助力更多企业“减碳增绿”。
三是向“远”突破,促进内外联动“双循环”。作为中国最早“走出去”的企业之一,中信坚持与全球合作伙伴共商共建共享,在融入全球化浪潮中构筑了鲜明的国际化优势。今天,中信境外业务遍布世界150多个国家和地区,涉及综合金融、资源能源、工程承包等多元领域;建设了阿尔及利亚东西高速公路、安哥拉社会住房等一批世界级重大工程,赢得了所在国的广泛赞誉。互联互通是实现长远发展的必由之路。我们正着力打造“要出国、找中信”和“来中国、找中信”两大品牌,为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多作贡献。
四是向“善”而行,传递美美与共“正能量”。ESG理念强调超越利润之上的价值追求,与中信的义利观深度融通。多年来,我们重视保护相关方权益,完善ESG管理体系,发挥出版等平台优势,推动ESG传播交流。主动应对粮食安全等全球性问题,广泛开展种业援助,让“禾下乘凉梦”惠及更多民众。积极投身公益事业,实施了一批“小而美”项目,实打实增进了民生福祉。
当前,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日益凸显。ESG正加速从“选择题”变为“必答题”,需要各方同题共答、携手共进。
一是进一步凝聚ESG发展共识。超越意识形态和观念分歧,聚焦人类社会面临的共同挑战,加大ESG理念宣传,壮大全球可持续发展力量。把ESG理念贯穿企业战略、管理、风控等一体化建设,当好ESG价值的践行者、创造者。
二是进一步完善ESG治理体系。支持更多国家建立符合国情、接轨国际的ESG政策体系、披露标准和评价方法。中国企业特别是上市公司应加强研究,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制定,分享ESG管理能力,助力增强中国ESG体系影响力。
三是进一步深化ESG务实合作。打造ESG生态圈,推动政府、企业、智库、国际机构等广泛交流;聚焦可持续金融、绿色产业、科技与公益等领域,落地更多标志性合作成果,为推动更加强劲、绿色、健康的全球发展,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贡献力量。
(编辑 杨林)
从9月24日至10月12日,中央有关部委集中发布了系列宏观调控政策及其说明,这是具有里程碑意义的。这是一个“2+3+1”的基本架构,即两次会议(9月26日政治局会议和9月2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三场发布会(9月24日金融部门、10月8日国家发改委、10月12日财政部),一部法律(民营经济促进法),形成宏观经济政策组合拳这一揽子增量政策,以便从整体上解读中央的部署,并通过政策结构和机理的分析,说清楚“一揽子增量政策”的内在逻辑,切实增加投资者和市场的信心。
体现拉动经济回升向好的决心
9月底以来,国家已经出台了多项政策。所有的政策措施,都不是9月才突然开始准备和部署的。疫情之后,2023年一季度经济恢复的态势是不错的,但二季度出现了一些问题,三季度有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举措,实现了企稳回升。今年一季度的开局也是好的,但需要注意的是,4月30日,中央政治局在研究经济形势时强调“经济持续回升向好仍面临诸多挑战”,说明对可能的波动有所准备。7月30日,在半年度会议上,中央明确提出“宏观政策要持续用力、更加给力”,并要求“及早储备并适时推出一批增量政策举措”。政府主管部门和有关经济监管部门对于经济运行的动态一直在紧密跟踪和观察,所谓的“信息茧房”是停留在非专业人士的臆想中,而所有的政策都是在充分观察、认真论证的基础上进行准备,需要选择的是时机。而这次的适合时机,是在9月下旬到来的。一旦时机出现,中央直接召开会议进行部署,没有丝毫犹豫和耽搁,这本身就是最清晰的信号。
一揽子增量政策举措,体现了政府经济部门的担当和作为,几个部门确实在职责范围内尽力了。金融部门的表态、所推出的新举措,之所以能够点燃市场的热情,是因为投资者判断这些举措力度较大、能够起作用。发改委的政策内容是综合性的,因为要从统筹协调的角度,完整传递贯彻落实中央五方面方案的部署,同时包括一些市场不太关心但政府政策制定必须关注的事情,如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新型城镇化等,这些都是打基础利长远的事。特别是对“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执法”等问题,这次发改委的态度非常坚决,这是值得点赞的。财政部门的表态虽然没有直接给出数字,但其非常鲜明的态度则表明了方向的确定性,给市场的想象空间是有实质支撑的。从新出台的很多政策可以看到部门之间内在的协同,如发改委提到“支持国有大型商业银行补充核心一级资本”,而财政部则详解如何“积极通过发行特别国债等渠道筹集资金,稳妥有序支持国有大型商业银行进一步增加核心一级资本”,体现出政策信号的一致性。
新闻发布会的节奏步点,体现了系统推进的逻辑。三场发布会并不是将全部政策亮相。10月8日,发改委发布会提出了五方面举措,实际上这是一揽子增量政策的基本框架,也是一个总体部署的落实方案。发改委根据自身的职能强调了宏观调控和扩大有效需求,财政部则是突出强调财政政策在这五个方面的作为,而金融部门是围绕金融政策和提振资本市场作出新部署。10月14日,召开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会,主题是助企帮扶,这显然是五个方面中第三个举措的具体部署落实。接下来,将会由住房主管部门推出稳定房地产市场的具体政策。
将出台的政策组合起来看,这就是运用了总分结合、循序渐进的系统方法,每一次的发布会都是有计划、有步骤、有考虑的。所以,有些目前看着还比较“虚”的政策方向,下一步一定会有具体的落实举措。
一揽子增量政策的核心,是要解决我国经济面临的突出问题
信心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只有解决问题才能增强信心。如果技术性地分析一揽子增量政策,可以看到非常明确的问题导向。所以我们有必要对近几次中央会议对有关经济运行存在问题的概括表述进行系统梳理,看看经济部门是如何从问题出发提出对策的。这样才能不局限于金融圈热衷的股市思维,甚至不局限于调控政策的细则本身,而是真正从全局出发,把握这一轮调控的基本脉络。
首先,解决有效需求不足问题。在多次会议中,有效需求不足都是放到国内经济存在的问题中第一位的。在增量政策中,围绕“两新”“两重”的内容之所以较多,就是为了解决这一突出问题。从“两新”看,中央财经委第四次会议直接部署“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这么具体的经济政策问题是比较少见的,说明将“两新”作为了一个关键点。今年连续出台了很多政策,重点是要见到对拉动消费和投资的实效。从“两重”看,根据相关报道信息,在2023年12月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已经部署发行超长期特别国债,今年推出的节奏也比较快。发改委明确了项目清单,财政部则加快下达资金,同时明确推动了一定的提前量。对此,我们的判断是:这是经济工作的主攻方向,是扩大内需这一战略基点的主抓手,目前的进度会进一步加快,将会在稳就业、促增收等方面提供基础性的支撑。
其次,解决民营企业预期问题。10月10日,发改委对《民营经济促进法》征求意见时,不出意外听到了一些声音,如有人质疑为什么一些“常识性”的提法也写进法律条文。其实,这值得进一步思考,为什么明知道是“常识”还要写进法律条文,恰恰说明有些事情是过去执行层面没做到或者做得不够好的,所以需要通过法律的形式加以明确。从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关于“完善市场经济基础制度”的部分就不难发现,对民营企业家们最顾虑的那些问题,其实都以白纸黑字写了应如何做,其中关于产权保护,从过去的“依法平等保护”,改为现在的“依法平等长久保护”,这都是希望企业家能够安心。三中全会后不久,出台了关于市场准入的意见,也是在释放信号。当然,这次央行对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等都是非常好的举措,以后也一定会作出更加具体的部署。我们的判断是:这是直接从民营企业最顾虑、最担忧的环节着手,着重加快基础性的法律出台,体现出的诚意是毋庸置疑的。
第三,解决地方政府债务问题。地方政府债务问题如果不解决,经济就无法有效循环起来。对于财政部释放出的信号,各方的总体评价是积极的,相信会对化债起到比较积极的效果。财政部明确表示:全国所有的预算单位和基层财政运行,账是清楚的。需要注意的是,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已经酝酿了一段时间,也可能会加快出台。也就是说,仅看财税领域,这将是一个短期和中长期结合的组合拳,既要化解当前的困难,也要建立长久性的新制度,这样才能真正消除问题的根源。还要看到,市场关心的“财政扩表”问题,绝不仅仅是为了满足化债的需要,同样也是给经济工作做加法的重要途径。财政部部长也表示,中央财政还有较大的举债空间和赤字提升空间,这里真正需要关注的是“较大”两字的空间。当然确定赤字率需要走相关程序。我们认为,宏观调控的力度和节奏是可以保持一定弹性的,这要看经济运行的情况,对有关部门下一步调控的政策力度我们是有信心的。
第四,解决房地产市场问题。围绕“止跌回稳”四字,三场发布会都有具体的阐述,其中几个关键性的环节都有明确的措施。房地产企业也是比较认可这些举措的。相信下一步还会对房地产市场提出更加细化的调控举措。谈到房地产,人口问题是绕不开的,这虽然是中长期问题,也要和短期的很多策略判断结合在一起。这次政策发布也提出“一老一小”的问题,如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发展养老、托育产业,抓紧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等,说明中央对此也是高度重视的。前一段推出了关于城镇化的五年行动计划,这同样是经济领域的一个大招,会对房地产市场起到一定的支撑作用。
第五,解决资本市场问题。关于提振资本市场,各方面的分析已经很多。关于股市我们只有一个想法:所有的宏观调控政策都不是简单地只为股市本身。要真正让大家摆脱在股市上的“焦虑感”,改变“赚一把就撤”或者“解了套就撤”的思维方式,关键还是要看经济的基本面。而上述所有的问题,都是经济部门正在努力解决制约经济发展的瓶颈问题。解决这些问题并不容易,有些问题也不会毕其功于一役,但至少可以让社会相信,政府并没有回避任何问题,而是直接面对和努力解决这些问题,而且从上到下都有决心、有共识,这是我们最大的信心来源。只要能真正解决经济运行中的这些基本面上的问题,那么经济的健康发展就一定会反馈到股市的长期健康运行上。
对一揽子增量政策制定的相关建议
我们相信,还有更多的增量政策正在路上。宏观部门率先发声后,各部门、各地方都会跟上,对后续政策是可以保持期待的。对此我提几条建议:
一是要注意倾听市场的声音。这次政策组合拳与舆论的互动是过去很少经历过的,这也是十分宝贵的经验。今后,建议把预期管理放到整个宏观经济治理最重要的位置,财政、金融、产业、就业、投资、消费等政策都要围着预期进行研究,要通过多代入“政策需求方”的思维来设计和推出政策。按照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的新要求,在政策实施过程中也要时刻收集市场的动态反馈,及时调整和改进政策。建议有关部门加强与市场的沟通,做到市场有什么问题就回答和解决什么问题,市场有什么顾虑就打消什么顾虑,不断提升市场对政策的信任度。
二是要积极创造经济工作的“风口”。类似于“低空经济”这样的风口,不是太多,而是太少。今后,建议有关部门可以结合新质生产力的推进落实,密切关注技术界和企业界发展的新趋势,有意识地推出一些新产业、新概念,为经济工作创造新的“增长点”和“兴奋点”。这既是加快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的需要,也是为各类资本指出方向、引导市场要素流动的重要途径。产业政策可以从聚焦产业本身逐步向服务企业转移,多培育一些独角兽企业、瞪羚企业,产生好的示范效应,带动更多的企业加快成长。
三是要多做一些稳定人心的事情。各方面观察这一次的增量政策,很重要的一个标准就是要抓怎么落实,要抓案例。建议开展一次“对违规执法的执法”,谁再违背中央精神搞什么趋利性质的“远洋捕捞”,一旦发现就严惩不贷,形成警示效应。各级政府应立即行动起来,全力以赴解决经营主体的实际困难。对前些年走出去的一些企业家要欢迎他们回来,提振信心,让他们看到中国发展的机会还很多、包容性也很强,欢迎他们继续投身于祖国发展的大潮之中。
(编辑 碣石)
9月底以来,中央加快部署落实一揽子增量政策以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其中增量财政政策受到持续关注。增量财政政策应有多大力度、如何实施等问题被广泛讨论。回答这些问题首先应该明确一些前提条件:
第一,增量政策要实现的目标。首先,2024年所剩时间不多,财政政策一要保障完成今年的经济增速,二要完成预算支出目标,完成这两类目标所需要的增量可能不同。其次,为支持2025年实现合理经济增速所需要的财政扩张规模。最后,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和房地产风险、支持金融稳定,都需要公共资金支持。
第二,思考增量政策的基点。考虑2024年需要的增量财政政策,应该基于前三个季度经济基本情况,思考四季度所需要的增量以实现全年经济发展目标;2025年的合意经济增量以及对应的财政支出规模,也要以2024年的经济和财政运行结果为基础。不能在谈论增量财政政策时不明确增量的基点是什么。
第三,增量财政政策在何种时间及尺度内实施。在政策讨论中已有各类“X万亿元”量级的增量建议,但增量政策规模对经济的刺激程度,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在多长时间内用完增量资金。在5年内多支出10万亿元的扩张力度可能不及在两个月内多支出4000亿元,前者对应每年2万亿元的增量,而后者对应2.4万亿元的年化增量。
基于上述考虑,我们测算了至2024年12月底财政支出的预计强度及其对完成全年经济增速目标的含义;同时,计算了2025年经济增速达到5%对应的财政扩张规模;最后,我们还分析了为化解各类风险,需要额外增加的公共资金规模。
在2024年加快使用债务资金是实现5%经济增速的重要保障(二级标题)
1.前八个月财政支出进度过慢,留存了大量待使用的债务资金。
我们将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合计的收支定义为广义财政收支。可以看到,1-8月,广义财政支出规模22.2万亿元,较预算目标的序时进度(目标值*8/12)低4.8万亿元,累计增速仅为-2.9%,显然广义财政支出进度过慢。之所以如此,部分原因是财政收入不及预期。
1-8月,广义财政支出进度过慢的客观结果是,为9-12月留存了约5.3万亿元待使用的债务和调入资金。年初政府预算合计新增了约11万亿元的新增债务和调入资金。其中确定性较强、预计可供2024年实际使用的债务和调入资金约10万亿元,包括:(1)8.96万亿元政府债务; (2)2023年追加1万亿元国债结转到2024年的5000亿元;(3)中央预算稳定调节资金调入约2500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2500亿元。对于预算计划要从其他渠道调入地方一般公共预算使用的1万亿元资金, 由于2024年初至今的财政收支信息并未体现使用了这部分资金,所以我们也把这部分资金包括在内。
如果1-8月广义财政收入(一般公共和政府性基金预算合计17.5万亿元)已全部在1-8月用于支出,那么1-8月广义财政仅使用了4.7万亿元的债务和调入资金,意味着9-12月还有5.3万亿元的债务和调入资金留待使用。
这5.3万亿元资金中,约2.5万亿元是一般公共预算中的国债和调入资金,另外2.8万亿元主要是政府性基金预算中待使用的专项债。如果9月专项债使用进度与1-8月平均水平一致,那么四季度还剩约2.5万亿元专项债待使用。10月12日,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财政部部长蓝佛安表示,四季度待发额度加上已发未用的资金,各地共有2.3万亿元专项债券资金可安排使用。这说明9月的专项债使用金额比1-8月平均水平提高了约2000亿元,显示专项债使用速度有所加快(见图1)。
2.若在年内用完留存资金,则2024年无需追加增量财政资金。
2024年已经过去三个季度,思考在年内有无必要追加增量财政政策的起点是:在没有增量资金支持的前提下,2024年剩余时间内的财政支出强度能否支持实现全年5%的经济增速。
我们测算发现,如果留存的债务和部分调入资金能在年内全部使用完毕,9-12月的广义财政支出增速将较1-8月大幅提升至3%~5%,完全可以支持5%全年经济增长的目标。
9-12月,广义财政支出的资金来源于两个方面:
一是前文计算的债务和部分调入资金还有5.3万亿元留待年内使用。
二是预计9-12月广义财政收入可实现约9.9万亿元。在经济形势升温以及“一揽子”政策的支持下,9-12月的一般公共预算增速预计回升至-1%;同时预计土地市场形势决定的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增速维持在8月水平(年内最低值)。
如果上述资金来源在年内全部支出,2024年9-12月的广义财政支出规模将达到15.2万亿元,增速为3.2%,较前8个月增速提高了6.1个百分点。这说明,即使没有增量财政资金支持,只要尽快使用留存债务资金,四季度的广义财政支出强度就足以显著强于前三个季度,这将有力地支持全年经济增速达到5%。
此外,10月8日发改委宣布将在10月底提前下达“1000亿元+1000亿元”的中央投资,预计可以带来约3300亿元的增量投资,这也将显著提升四季度经济增速。10月12日,财政部表示将从地方政府债务结存限额中安排4000亿元补充地方政府财力。所以,在上述政策的综合支持下,至2024年年底的经济表现预计会有明显提升,全年经济增速完全可以达到5%。
当然,要实现上述情景,必须在2024年剩余时间加快使用债务和调入资金。如果全年要用完10万亿元债务和结转调入资金,9-12月需要使用的额度约为5.3万亿元,月均需使用1.3万亿元,是前8个月月均水平的两倍有余。
3.技术上可能需要追加部分增量资金,追加后2024年或出现资金结余。
从政府预算编制和执行的技术角度考虑,2024年可能需要追加6000亿元资金,帮助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目标完成率达到98%。在这种情况下,2024年可能会出现资金结余留给明年使用。
一般公共预算的支出目标具有一定刚性,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目标的约束力则较弱。在10月12日的新闻发布会上,财政部部长蓝佛安明确表示要“完成全年预算目标”。最近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目标完成率在98%左右(见图2),如果2024年也要达到这个水平,2024年的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需要接近28万亿元。同时,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可用于支出的资金最高规模是27.4万亿元, 距离完成预算目标的98%还有6000亿元的资金缺口。所以,从政府预算编制和执行的技术角度考虑,2024年可能需要追加约6000亿元的资金纳入一般公共预算。
这部分资金可以是追加的国债,也可以是从其他渠道筹集的资金。蓝佛安部长10月12日表示,将从地方政府债务结存限额中安排4000亿元,用于补充地方政府综合财力。接下来,继续通过债务结存限额或其他途径获得资金,都会是追加增量财政资金的可能方式。
图2 预算支出目标的完成率(%)
数据来源:财政部
需要明确,从广义财政支出的角度出发,2024年无需追加任何财政资金就可以在剩余的时间保障实现5%经济增速,需要追加的资金仅仅是为了从技术角度满足预算执行和编制的要求。即使在不追加国债的前提下,如果9-12月可以将所有收入和留存债务资金用尽,这四个月的财政支出强度就已经达到很高水平:9-12月的月均广义财政支出约3.8万亿元,较前8个月的月均水平高出近40%。所以,如果2024年追加了6000亿元或者更高规模的增量资金,并且追加的资金加快支出,其结果很可能是,其他财政资金会被结余留到明年使用。
2025年要实现5%的合意经济增速,广义财政支出应增加2.6万亿元(二级标题)
在当前经济形势和政策支持下,全年经济增速预计可以达到5%。接下来需要回答的是:如果2025年也要实现5%的合意经济增速,所需的财政政策力度应有多大?
首先需要说明,除了财政政策以外,2025年经济实现合意增速还有赖于货币政策等其他政策同步发力。我们对2025年所需财政力度的测算基于以下两方面条件判断:
一是相关政策调整到位后,房地产市场会逐渐企稳。我们认为,现阶段房地产市场已经具备了止跌回稳的条件,2025年固定资产投资中,房地产投资降幅将较2024年有所收窄。反之,如果房地产市场继续收缩,则会带来新的需求缺口,这意味着实现5%增速目标需要的新增财政支出规模也会更大。
二是支持性的货币政策还会继续发力。近年来,尽管中国名义利率持续下降至历史低位,但名义利率下降的幅度不足以对冲通胀预期的调整,结果是真实利率并未明显下降。货币政策要体现支持性,“有力度的降息”是必不可少的环节。结合近期中央政治局会议的内容和央行的表态,我们认为货币政策仍会继续发力。反之,如果降息没能带动真实利率明显下降,那么财政发力的实际效果也会受到影响。
我们测算,如果2025年要实现5%的经济增速,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合计的广义财政支出需要较2024年增加2.6万亿元。这2.6万亿元广义财政支出增量本身会成为2025年名义GDP增量的一部分。
此外,增量财政支出将有力带动居民消费和非政府投资增长,居民消费和非政府投资预计可以带来4万亿元的名义GDP增量。其中,2025年居民最终消费支出增速预期可与经济增速一致,增量2.6万亿元;非政府投资预期可增长3%,增量1.4万亿元。
在内需有所回升的条件下,预期2025年的净出口可相对2024年维持中性、既不增加也不减少。2025年的名义GDP合计增量将达到6.6万亿元,名义GDP增速在5%左右。这也说明,在各类政策落实的条件下,2025年GDP平减指数变动将回升至0附近,低通胀局面有所改善。
基于2024年的支出情况,2025年广义财政支出增量应为2.6万亿元,支出总量达到40万亿元。如前所述,若2024年计划内债务资金和部分调入资金全部使用完毕,2024年广义财政支出为37.4万亿元,即2025年广义财政支出要达到40万亿元,方可实现2.6万亿元增量。
预期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合计的广义收入约28.2万亿元。其中,如果名义经济增速达到5%,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可同步增长,再考虑到减税降费政策,预计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4%;在房地产企稳的前提下,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计与2024年持平。
表1 2025年广义财政收支及融资需求预计(万亿元)
A:2025年广义财政收入预计 (一般公共预算增4%,政府性基金预算增0%) | 28.2 |
B:2025年需要广义财政支出 (一般公共+政府性基金预算) | 40.0 |
2025年需新增政府融资等资金来源=B-A | 11.8 |
在上述收入实现的情况下,2025年需要通过新增债务等渠道筹集资金11.8万亿元,可以由以下资金来源组成:
(1)将2025年官方赤字率提高到4%、新增官方赤字5.5万亿元,这将有足够的政策宣示作用,将有力地提振信心、改善预期。因为4%的官方赤字率既高于3%,也适度高于官方赤字率的历史最高值(2023年调整预算后的3.9%)。可直接体现财政政策的积极取向、展现稳增长的决心,将有力地提振信心、改善预期,更好地带动投资和消费回升。
(2)新增长期特别国债2万亿元,较2024年多增1万亿元。
(3)新增地方专项债3.9万亿元,与2024年持平;同时应继续扩大地方专项债资金的使用范围,以提高债务资金的使用效率。
(4)从资金结余等渠道筹集资金0.4万亿元。
综上所述,如果2025年广义财政支出可以较2024年增加2.6万亿元(相当于名义GDP规模的近2%),那么对提振内需和价格水平将有显著意义,居民消费和非政府投资创造约4万亿元的名义GDP增量。如此一来,2025年的中国经济完全可以实现5%的增速。
同时需要强调的是,如果2025年广义财政支出的增量不能达到2.6万亿元,则很可能使中国经济继续面临内需不足和低通胀的负向循环,出现经济加速收缩风险。2.6万亿元的广义支出增量会带动居民消费和企业投资回升,将支持实现5%的经济增速。但如果没有这2.6万亿元支出增量,不仅意味着名义GDP增量会减少2.6万亿元,还会使2025年的内需表现较2024年收缩,这很可能会使低通胀形势恶化。若通胀水平继续下降,存量债务和新债务的实际成本都会提高,企业扩大投资的意愿减弱,居民部门也会倾向于偿还存量债务并延迟消费,内需会被进一步抑制,形成内需不足和价格下行的负反馈。所以,如果2025年没有相当于名义GDP规模2%的2.6万亿元财政支出增量,其结果并不仅仅是促使名义经济增速从5%降至3%,而是会拖累经济增速向着比3%更低的水平下降。
四方面重要问题亟待解决,需要增加额外的公共资金(二级标题)
上述测算要回答的核心问题是“2025年要实现5%的实际增速对应多大规模的新增财政支出”,这里不包含解决其他重大问题所需的公共资金。我们认为,当前有四方面的重要问题亟待解决,而解决这些重要问题同样也需要公共资金的支持,但是这部分公共资金不包含在上述测算框架里。
第一,解决地方政府拖欠账款需要额外的公共资金支持。
据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院长白重恩估算,疫情三年直接造成的地方赤字约4万亿元,这部分赤字中有一部分形成了地方政府对企业的欠账,不仅影响到企业的正常经营,也对营商环境造成了负面影响。因此,应尽快为地方政府提供相应的公共资金支持以偿还过去几年拖欠的企业账款,这也是直接为企业提供流动性支持的方式。
第二,化解地方债务风险需要额外的公共资金实现地方债务置换。地方债务问题给地方财政造成了巨大压力,有的地方政府为尽早实现化债目标,采取了许多短期化的手段获取资金,这更不利于风险的化解。既然大部分地方债务都是刚性的、需要偿还的,那么完全可以借鉴上一轮化解地方债务时的成功做法,用显性政府债券置换地方隐性债务,将短期、高成本、结构复杂的地方债务转化成长期、低成本、标准化的政府债券。要想显著缓解高债务地区的地方债务压力,预计需要5万亿元-6万亿元的公共资金。
10月12日,财政部表示要“一次性增加较大规模债务限额置换地方政府存量隐性债务”,表示这将“是近年来出台的支持化债力度最大的一项措施”。2023年下半年以来,全国共发行了约1.5万亿元的特殊再融资债券用于化解存量政府隐性债务。按照这样的规模,本次置换存量隐性债务的年化规模可能会提高到2万亿元左右,如果未来三年完成置换,总置换规模约6万亿元。这对缓解地方债务压力将有显著作用。
第三,需要准备一部分公共资金处置房地产市场风险,用于“保房地产主体”而非单纯“保项目”,这部分资金的规模或许要1万亿元左右。当前,“按项目处置”房地产企业风险的解决方案,存在可行性不强、资源浪费、缺乏公平性等问题。而部分房地产企业拥有较好的品牌价值、运营经验和较强的市场影响力,将这些优质企业保存下来,关乎房地产市场能否尽快止跌回稳,对房地产业长期发展也是有益的。截至2024年10月10日,房地产上市公司的总市值合计不到2万亿元,对应的股东权益近5万亿元。如果按市场价格向房地产市场注入公共资金,对缓解房地产债务风险会有直接帮助,融资撬动的效果也会比较明显。
公共资金主要可以用于两方面,一是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收购存量房,二是在对房地产企业质量进行评估之后,直接向好房企注资以增强其融资能力。无论何种支持规模,仅靠地方政府财力难以发挥实质性作用,需要来自中央财政和金融机构的支持。
第四,增加银行体系的资本金也需要一定规模的公共资金支持,规模或许也要在1万亿元左右。 在10月12日的新闻发布会上,财政部表示将“发行特别国债支持国有大型商业银行补充核心一级资本”。除了6家大型商业银行,股份行以及众多中小银行也有增加核心一级资本的需要,可能需要更大规模的公共资金支持。
上述四方面问题是当前我国经济中亟待解决的问题,解决这些问题所需要额外增加的公共资金规模将是一个10万亿元量级的政策组合。解决这些问题不会一蹴而就,每一方面问题都需要分成若干步骤,在未来若干年内逐步解决。因此,10万亿元的公共资金需求是在未来若干年内解决上述问题所需要的总的新增公共资金,并不意味着明年还需要额外再增加10万亿元的财政支出规模。
就2025年来看,置换地方隐性债务需增加2万亿元的公共资金,为商业银行注入资本金需1万亿元的公共资金,解决地方政府欠款需1万亿元-2万亿元,还应有一部分公共资金用于处置房地产市场风险、促进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合计约5万亿元。
总结(二级标题)
第一,2024年不需要追加增量财政资金,只要在年内将既定新增债务资金支出完毕,就能有力保障2024年经济增速达到5%。2024年前8个月,过慢的广义财政支出进度,为9-12月留存了超过5万亿元的债务和调入资金,只要年内加快支出,第四季度的财政支出强度将会显著提高。从预算执行和编制的技术角度出发,2024年内可能会有6000亿元或者更多的追加增量资金,以保障一般公共预算的完成率,但追加后很可能会使2024年出现资金结余留给明年使用。
第二,2025年若要达到5%的合意经济增长,广义财政支出应较2024年增加2.6万亿元,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合计需要通过新增债务等渠道筹集资金11.8万亿元。可考虑将2025年的官方赤字率提高到4%,这将同时高于3%和历史最高值(3.9%),将有足够的政策宣示作用。在此前提下,新增长期特别国债2万亿元、新增专项债3.9万亿元、使用结余等资金0.4万亿元即可满足需求。当前,房地产市场已经具备止跌回稳条件,在其他政策继续加大力度使真实利率下降和房地产企稳的前提下,2.6万亿元的广义财政支出增量可以同时带动居民消费和非政府投资实现增长,并改善低通胀环境,使2025年经济增长达到5%。但如果没有这2.6万亿元支出增量,中国经济则很可能继续面临内需不足和低通胀的负向循环,其结果并不仅仅是促使名义经济增速从5%降至3%,而是会拖累经济增速向着比3%更低的水平下降,出现经济加速收缩风险。
第三,为化解各类存量风险,还需要在未来增加10万亿元量级的额外公共资金,其中约4万亿元-5万亿元应在2025年予以安排。一是解决地方政府拖欠账款需要额外4万亿元公共资金支持,其中2025年应清偿1万亿元-2万亿元;二是缓解高债务地区的地方债务压力,大概需要5万亿元-6万亿元的公共资金,其中2万亿元应在2025年安排;三是需要1万亿元资金妥善处置房地产市场风险,应在2025年及时支出、促进房地产企稳;四是需要约1万亿元用于增加银行体系的资本金,也应及时安排。以上合计超过10万亿元的公共资金需求,应在未来几年内用于解决上述存量问题。其中,约5万亿元应在2025年予以及时安排。
所以,就2025年而言,如要实现5%的实际GDP增速,需要新增广义财政支出2.6万亿元。在此基础上,还需额外增加约5万亿元的公共资金来解决长期问题,且这部分增量不能与2.6万亿元的新增财政支出相混淆。
(编辑 尚鸣)
编者按:中国基建投资空间有多大,那些领域还有投资潜力?粤开证券罗志恒、方堃撰文,比较了国际上10个经济体的基建数据和国内31个省份的数据,分析了国内区域间基建结构、分布和差异,以及未来我国基建投资发力的重点领域及其空间。
近期,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加大逆周期调节力度”,金融、发改、财政等部门先后宣布“一揽子增量政策”,稳增长上升到更加重要的位置,市场和社会对此反应积极,预期和信心得到明显提振。近期,学界和政策研究方面对稳增长的重点是投资还是消费产生了较大分歧,由此,对投资与消费的关系也产生了一定程度的误读,部分观点基于我国过往基建投资较密集,以及所出现的一些问题,对进一步扩大基建投资表示了不同意见。本文在论证中对国际上10个经济体的基建数据和国内31个省份的数据进行比较,分析未来我国基建投资发力的重点领域及其空间。
我们认为,问题的关键不在于要不要基建投资,而在于重点投向,以及基建投资要与人口流动趋势、人口结构变化、提升经济增长潜力、实现安全发展紧密挂钩。
要避免将投资与消费二元对立起来
投资与消费是并重的,两者共同构成经济循环的有机整体。至于投资尤其是基建投资,既要看到投资的效率持续下降,以及政府债务高企等问题,同时也要看到基建投资在经济发展、城镇化进程以及解决就业中发挥的重大作用。从国际比较以及国内31省份区域比较看,我国基建投资存在人均不足与结构失衡的问题,未来基建投资有一定空间。从实际发展看,我国基建投资面临总量不足、区域不均,结构上“看得见的基建多、看不见的基建少”等问题。因此,问题不在于要不要投资、要不要基建,而在于找到当前及中长期迫切需要又能补短板、惠民生的领域和区域,投入到能发挥出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地方。
我国基建投资增速较快,未来仍有空间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了构建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长期以来,我国基建投资强度远高于其他发展中经济体,超前的基建投资建设在稳定宏观经济、推动城镇化进程、保障民生等方面都发挥了重要作用。需要认清的是,还将要解决人均资本存量不高、地区分布不均衡、民生领域存在短板等问题,未来仍有进一步优化提升的空间。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这一国情没有变,有必要重视当前基建总量不足和结构性问题,找出中长期迫切需求以及弥补短板、惠民生的投资领域。
关于投资及对基建投资的认识误区
要避免将投资与消费二元对立起来,以基建投资中存在的问题简单否定未来基建投资的必要性。
其一,投资与消费是相辅相成的,两者共同构成经济循环的有机整体。投资和消费在短期都是需求,但是从中长期看,投资是供给,消费是终端需求。党的十九大和二十大报告均明确提出“发挥消费对经济增长的基础性作用,发挥投资对优化供给结构的关键性作用”。
其二,不能泛泛地讨论要投资还是要消费的问题,关键是两者的比例关系以及支持投资和消费的领域,不是要不要,而是投什么。
其三,至于投资尤其是基建投资,既要看到投资的效率持续下降、引发诸多浪费以及政府债务高企等问题,但同时也要看到基建投资在经济发展、城镇化进程以及解决就业中发挥的重大作用。
其四,从国际比较以及国内31省份区域比较看,我国基建投资存在人均不足与结构失衡的问题,未来基建投资还有一定空间。
其五,不能再通过超大规模、重复建设的传统基建投资模式拉动经济增长,基建投资不能只重规模和速度而不重质量和结构。要调查研究,找出真正补短板、惠民生、能够拉动长远经济发展的投资需求。
我国基建投资的总体情况
长期以来,基础设施建设在稳增长、扩内需、惠民生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当前我国基建投资还面临总量不足、区域不均、结构上“看得见的基建多、看不见的基建少”等问题。
一是我国现存基础设施总量全球领先,但幅员辽阔、人口众多的基本国情决定了我国人均公共投资指标相对较低,与发达经济体相比仍有较大差距。根据IMF投资与资本存量数据库(ICSD),2019年,我国人均公共资本存量为2.16万美元/人,低于美国(3.73万美元/人)、日本(4.99万美元/人)等发达经济体。
二是区域分布不均衡,人口流入地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不足。国内区域发展不平衡,城市化进程持续推进,人口流入地区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供给和质量仍有待提升。
三是高质量发展背景下基础设施建设仍有短板。能够直接拉动经济的“铁公基”多,短期拉动经济效应不明显的领域如教育、医疗等短板突出。每千人医护人员远低于发达经济体。基建投向领域仍待优化,对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等科技基础设施的投资仍显不足。数字化发展不平衡现象仍存,还有近3.5亿人口未连接互联网。
四是基建投资效率下降,推升债务风险。按照中国社科院数据,我国政府部门杠杆率从2008年末的28.1%增长到2024年二季度末的57.8%。部分中西部地区存在过度投资、重复建设和投资浪费的现象,借助城投平台扩张加剧地方债务风险。2023年末,青海省、贵州省政府债务负债率分别达87.8%、72.3%,超出60%的警戒线。
国际差距:总量高但人均指标不高、医疗教育领域差距较大
总体上,中国基础设施建设加快,与国际的差距正在缩小。
根据瑞士洛桑国际管理发展学院发布的《2024年世界竞争力年报》,对世界上67个经济体的竞争力进行评价,其中基础设施水平评价指数涵盖交通、科技、医疗、教育等各项设施,是衡量国家竞争力的重要指标之一。《报告》显示,中国在基础设施方面位列第15,弱于北欧国家、新加坡(第4)、美国(第7)、韩国(第11)等经济体,排名已超越德国(第20)、法国(第21)、英国(第22)、日本(第23)等经济体。
交通:铁路公路总里程领先,但路网密度远低于发达经济体
铁路方面。中国铁路总里程位于全球第二,但铁路网密度低于国际主要经济体。从总量看,2023年末,中国铁路营业里程达到15.9万公里,位居世界第二,低于美国的29.4万公里;其中高铁营业里程4.5万公里,位居世界第一。2023年,全国铁路固定资产投资完成7645亿元,投产新线3637公里,其中高铁2776公里。根据《人民日报》2024年10月2日转引国铁集团数据,我国“八纵八横”高铁网主通道建成投产约80%,开工在建规模约15%,国家主要骨干路网建设临近完成。中国高铁里程已经超过其他国家高铁营业里程总和,高铁已覆盖了全国96%的50万人口以上城市,安徽等10个省份已实现“市市通高铁”。从密度看,由于国土面积广阔、地质结构复杂,我国铁路密度与主要经济体仍存在较大差距。2023年,我国铁路密度为1.65公里/百平方公里,高于俄罗斯(0.5)和巴西(0.38),但低于德国(9.34)、日本(7.3)、英国(6.64)、法国(5.05)、美国(2.99)和印度(2.29)。根据国家发改委《中长期铁路网规划》,2035年,全国铁路网运营里程预计达到20万公里左右,其中高铁7万公里左右,与2023年相比,还有2.5万公里高铁有待投入运营。随着全国高铁路网密度和人均铁路拥有量大幅提升,铁路建设投资规模不断提升,地方债务压力加大,项目经济效益走低。总体上铁路投资仍具备一定增长空间,如在客运需求较高线路建设第二通道、人口密度较低地区建设普速支线、完善货运铁路与集疏运体系等。
公路方面。我国公路路网密度低于国际主要经济体。从总量看,根据国际公路协会数据,2021年,中国公路总里程为528万公里,位居全球第三,仅次于美国(664万公里)、印度(633万公里)。从密度来看,2023年我国公路网密度为56.6公里/百平方公里,公路路网密度在发展中经济体中高于俄罗斯(10)和巴西(19),但仍远低于主要发达经济体,英国(165)、德国(184)、法国(202)、日本(322)等发达经济体公路路网密度普遍在100公里/百平方公里以上。
我国城市轨道交通处于高速发展阶段。从总量看,根据交通运输部披露,2023年末,中国31个省份城市轨道线路运营里程达10165.7公里,里程数位居全球首位,高于欧美等主要经济体,总里程相当于德国城市轨交里程的2.5倍。从密度看,我国一线城市轨道交通密度低于国际主要城市,未来轨道交通建设仍有空间。2023年,中国一线城市中,若以行政区面积计算轨交密度,深圳的城市轨道交通密度最高,为0.29公里/平方公里;而北京、上海、广州城市轨道交通密度分别为0.05、0.13、0.09公里/平方公里,低于日本东京(0.57)、美国纽约(0.44);若以市区面积计算密度,上海轨交密度上升至0.37公里/平方公里,高于英国伦敦(0.30),而北京市区轨交密度0.16公里/平方公里,仍相对较低。考虑到地铁规划建设与人口分布有关,以市区人口计算人均里程数,北京、上海每万人口轨道交通里程数分别为0.38公里、0.33公里,同样也低于纽约(0.54)、伦敦(0.53)等国际城市。
能源:人均发电量不及美国的一半、能源自给率低于美国
能源方面。中国发电量自2011年以来常年位居全球第一,但人均发电量水平不高。从电力覆盖面来看,我国2015年实现全部人口通电,而另一人口大国印度2016年仅有84.5%的人口通电,除印度外的主要经济体基本实现所有人口通电。从人均发电量看,2020年我国人均发电量(5500千瓦时/人)位于主要经济体中下游,高于人口大国印度(1.1)、巴西(2.9),与俄罗斯(7.6)、日本(8.1)、韩国(11.2)、美国(12.8)等国仍有较大差距。
从能源结构看,我国可再生能源快速发展,能源自给率有所提升。在能源安全战略引领下,我国不断加强能源生产保障,大力发展风能、光伏等可再生能源。2021年,我国一次能源自给率达到80%,低于俄罗斯(184%)、巴西(105%)、美国(104%),高于印度(64%)、日本(13%)及欧洲主要经济体。2021年,我国可再生能源消费占比达14.8%,位于主要经济体中游水平,高于英国(13.5%)、美国(11.2%),略低于德国(18.6%)、法国(16.9%)。
从能源传输看,我国天然气管道建设与欧美相比仍有差距,仍需加力。从运输管道总量看,根据美国智库全球能源监测组织(GEM)2024年9月数据,中国运营中天然气管道长度为12.2万公里,在国际排名第二,相当于美国的三分之一左右。从管网密度看,英国、美国、德国每万平方公里燃气管道分别达543公里、346公里、345公里,天然气管网建设基本成熟,能够满足居民燃气消费需求;而中国每万平方公里燃气管道长度达127公里,国际比较上落后于美国、英国。
医疗:人均医疗支出仅相当于美国的5.6%,人均医生人数差距较大
医疗方面,我国人均医疗保障和医疗支出与国际高收入国家存在较大差距。从总体水平来看,根据2018年《柳叶刀》杂志对各国的医疗资源和医疗水平(Healthcare Access and Quality)进行的评分排名,中国排名第48,次于日本第12名、德国第18名、法国第20名、英国第23名、美国第29名,高于俄罗斯和印度。从医疗支出来看,根据世界卫生组织对政府与个人卫生支出的统计数据,2021年,我国社会医疗支出占GDP比重(5.82%)较低,略高于中等收入国家平均值(5.44%);在主要经济体中仅高于印度(3.3%),与美国(17.4%)、德国(12.9%)、法国(12.3%)、日本(10.8%)比较相去甚远。由于高收入国家医疗卫生系统较为发达,商业健康保险普及度较高,全社会医疗费用相对较高。按人均计算的全社会医疗支出的差距更大,2021年中国人均全社会医疗支出仅为670.5美元,仅相当于美国的5.6%;美国人均医疗支出高达1.20万美元,英国、德国、法国、日本等发达经济体人均全社会医疗支出普遍在4000美元以上。我国全社会人均医疗费用与中等收入国家水平基本相当,但医疗费用个人支付的比例明显高于高收入国家水平,导致个人实际医疗负担感受较重。根据国家卫健委数据,2023年,个人卫生现金支出占全国卫生总支出的比重为27.3%,而高收入国家个人支付比例均值为18%左右。
人均医疗资源方面,中国医生数和病床数也低于发达经济体。其中,中国每千人医生数量为2.4人,与日本(2.6人)、英国(3.0人)、美国(3.6人)虽有差距,但并不大。从人均床位数看,我国与日韩的差距更大。根据世界银行数据库,2020年,中国每千人口医院床位数为5.0张,而日本、韩国、德国、法国每千人口医院床位数分别12.7张、12.8张、7.8张、6.0张。
教育:教育经费投入持续增加,生师比与日、韩有差距
教育方面,我国财政教育支出占GDP的比重略低于OECD国家平均水平。从公共教育支出占GDP比重来看,根据全国教育经费统计,2020年,我国财政性教育经费4.29万亿元,与GDP的比值为4.22%,略低于OECD国家平均值的4.33%。2020年,与主要经济体比较,我国公共教育支出占GDP的比重高于日本(2.98%)、韩国(4.0%),低于美国(4.24%)、法国(4.70%)。值得肯定的是,近二十年以来,我国的公共教育支出迅速提升,教育支出占GDP比重是主要经济体中提升最快的,2000年到2020年,从1.9%到4.2%,翻了一倍多,与政策大力支持密不可分。从教师的相对数量来看,我国在主要经济体中位居中游,中小学的生师比与日韩仍有差距。生师比即每名教师分到的学生数量。2020年我国小学的生师比为16.7,优于法国的18.4、英国的19.6,但不及德国的14.9、日本的15.6、韩国的16.3。2020年我国普通初中的生师比为12.7,高中的生师比为12.9,均不及德国中学阶段生师比的12.6、日本的12.02、韩国的11.9。
通信:互联网普及率、移动电话数仍有提升空间
通信方面,中国网民规模快速上升,但互联网普及率与国际仍有差距。互联网用户数量和普及率可反映出各国基站和信号塔等基础设施的覆盖情况。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报告,2022年末,我国互联网网民数量达10.67亿,网民人数居世界第一,但“数字鸿沟”问题使得还有较多的老年人口尚未能使用互联网;我国互联网普及率达75.6%,远低于发达经济体如英国的94.8%、日本的92%、德国的89.6%、法国的85.3%、美国的76.2%,在发展中经济体中低于巴西的80.5%、俄罗斯的90.4%,但高于印度的46.3%。从宽带入户情况看,中国宽带用户占总人口比重达41.4%,已经超出高收入国家平均水平的37.8%,略低于德国、法国,高于美国、日本,体现了近年来光纤宽带网络建设成果。从移动电话数量看,中国每百人拥有移动电话124.9部,尚低于日本的167.5部、韩国的148.6部。
交通设施区域不均衡,东部沿海地区人均铁路、公路里程低
从国内基建现状看,基建存量的区域分布不均衡。从基建结构看,看得见的地上基建“铁公基”多,看不见的地下“毛细血管”如地下管廊、智慧城市、海绵城市还不够;直接能够拉动经济的“铁公基”多,短期拉动经济效应不明显,但长期看,收益巨大的领域如教育、医疗等短板异常突出。
铁路方面,东部地区铁路里程与密度较高,但人均铁路里程较低。从总里程看,华北、东北地区铁路营业里程位居全国前列,青藏里程最少,东南沿海各省铁路总里程相对落后,仅高于青藏地区,这与江浙闽等地省域面积较小有关。总里程排名靠前的省份依次是内蒙古(1.42万公里)、新疆(0.87万公里)、河北(0.83万公里)、山东(0.73万公里)。从密度来看,东部地区铁路密度高于中西部地区。华北地区铁路密度全国最高,北京、天津、上海三大直辖市铁路密度位居全国前三,山东、辽宁、河北铁路密度分列第四至第六位;内蒙古、黑龙江等铁路里程领先的省份由于面积广阔,密度较低。从人均来看,东部地区人口稠密,人均铁路里程数排名靠后。东部地区人均铁路里程仅有0.66公里/万人,仅为西部地区(1.64公里/万人)的40%。
公路方面,中东部地区的公路里程与密度领先于其他地区。从总里程看,2022年,公路总里程排名靠前的是四川(40.5万公里)、云南(31.6万公里)、湖北(30.2万公里)、山东(29.2万公里)、河南(27.8万公里),西北、东北四省份公路总里程普遍较少。从公路密度来看,全国整体分布呈C型,南北和西部的公路密度均较小,中东部地区全国领先。密度靠前的是重庆、上海、山东、安徽、河南、湖北,这些省市的共同点是经济发达、面积不大或地处交通要道。从人均来看,西部省份人均公路里程普遍高于东部省份。全国有13个省市低于全国均值(38.0公里/万人),其中11个是东部和中部省份,广东、江苏、浙江每万人公路里程仅为17.6公里、18.6公里、18.7公里。东部地区人均公里里程为21.4公里/万人,仅相当于西部地区(60.5公里/万人)的35%。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交通强国”与“交通结构调整”,未来东部地区经济大省交通网建设投资有望保持较快增速。
关于欧美近代史上的大国崛起有很多论述,基本都是西方中心论立场,阐述西方各个大国如何勇敢、创新、文明地先后引领现代化潮流。非西方国家在论述大国崛起时,也接受了西方希望“落后”国家接受的观点,对西方的崛起顶礼膜拜。本文以政教关系的角度分析西方大国崛起,因为宗教在西方历史演进中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
我们经常发现,外国人对中国要么不了解,要么误解。如果深究就会发现,绝大多数外国人对中国的历史传统,严重缺乏了解。中华文明连续五千年,百家争鸣距今两千五百多年;而西方文艺复兴距今五百多年,启蒙运动距今三百多年。从黑暗的中世纪到文艺复兴、宗教改革,再到启蒙运动、资产阶级革命,历史的断裂相当大。西方人不了解五千年中国传统就不能正确了解当今中国。同理,如果我们不了解西方历史以及其中宗教所起的作用,也很难正确理解当今的西方社会。
犹太教已有三千多年历史,基督教有两千多年历史,伊斯兰教也有一千四百多年历史。发端于十八世纪的欧洲启蒙运动,导致宗教地位下降,使得我们在对现代化进程的认识中很自然地忽视宗教。当今中国是世界上无神论者最彻底的国家,然而宗教在世界各地仍发挥着程度不同的影响;如果我们忽视宗教的作用,我们就缺乏对整体世界的全面理解。我们习惯用启蒙运动后的无神论思维,在无神论视角下观察思考,对外部世界的认知也就难以准确把握。
政教分离与政教合一
与欧洲文艺复兴相伴随的宗教改革运动(1517-)导致了长期的宗教战争。直到启蒙运动时期,欧洲才逐渐形成政教分离的观念,并经由美国独立和法国大革命,使政教分离成为普世原则。
必须指出,中国是世界上实行政教分离最早和最彻底的国家。若按“沙门不敬王者”的社会辩论和慧远的“不过虎溪”划分,政教分离原则在中国至少有一千五百年历史。[①] 直到今天,中国依然是全世界实行政教分离的典范,可以说,这也是中国对全世界最大的贡献之一。
当今世界大多数国家都在宪法中确立了政教分离原则。然而今天英国依然有国教,但一般仍将英国视为政教分离的国家,因为英国国教在现实政治当中起的作用非常小。辛亥革命后,康有为等少数人试图将孔教定为中国国教,其实是想学习英国,结果昙花一现。有些欧洲国家也有国教,但要么国教对政治影响不大,要么国家对世界影响不大。欧洲其他主要国家的宪法都确定政教分离;美洲除了哥斯达黎加,几乎都是政教分离国家;亚非及大洋洲的日本、土耳其、印度、南非、澳大利亚、新西兰等重要国家,都实行政教分离。可见政教分离是现代社会最重要的普遍原则之一。
与政教分离相对的是政教合一。人类历史上,大多数地区、大部分时间都实行过政教合一制。当今世界上依然存在实行政教合一的国家,例如中东一些国家,中国周边的泰国、缅甸、斯里兰卡等。奥斯曼帝国灭亡后,土耳其实行政教分离,影响了中东很多国家跟随政教分离的历史潮流,其中包括伊朗。然而1979年霍梅尼领导伊朗革命后,伊朗回到了政教合一状态。这一变化刺激了世界上其他一些已经放弃政教合一的国家和地区,重新走向政教合一模式。
二战后,全球很多地方出现政教合一的回潮,除了伊朗,还有三个重要国家即俄罗斯、土耳其、印度。它们名义上依然还是由宪法确立政教分离,而现实中政教合一的色彩越来越重。例如俄罗斯有很多宗教,但目前东正教回到历史上高于其他宗教的地位,普京是十月革命后第一个进入东正教堂做礼拜的俄罗斯元首;东正教还承担了某些政府功能,例如扶贫、救济等。估计俄罗斯短时期内不会回到沙俄时代的政教合一状态。印度在莫迪领导下,政教合一发展迅速,而埃尔多安领导的土耳其在凯末尔确立的政教分离和政教合一之间摇摆不定。
政教合一制有两大主要形态。简单说,“政”就是世俗政权掌握武力和财力,“教”可以理解为拥有知识、传播知识、掌握真理。中国古书《左传》曰:“国之大事,在祀与戎”。其中“祀”可以理解为宗教,“戎”就是战争。中国古代政教关系此处不论。借用伊斯兰教术语,政教合一有两种类型:一是苏丹制,二是哈里发制。苏丹制是指政权高于教权,哈里发制是指教权高于政权,而且,其中的“教”是唯一的、排他的。之所以借用伊斯兰术语,是因为政教合一的两种形态在伊斯兰教那里才彻底成型。
宗教在人类历史上长期存在。一般来说,苏丹制更为普遍和常见,即政权与某一宗教紧密结合,但政权居于主导地位,教权服务于政权。犹太教早期两者没有明确区分。以摩西为例,他集宗教和世俗首领于一身。印度电影中很多男主角武力值和歌舞值都超群绝伦,这是某个历史传统的现代映射,即国王、大祭司合二为一。实际上是从苏丹制到哈里发制的过渡,哈里发制开始孕育并寄生于苏丹制,柏拉图“哲学王”是对这一政治模式的理论呼应。古罗马帝国和基督教镇压犹太人后,犹太人长期没有世俗权力,犹太社区内部基本都是宗教首领拉比掌权。因此,犹太教在很长时间里大致可以看成是分散化的、互不隶属的小哈里发制。以色列建国改变了这一状况。
在7世纪,伊斯兰教真正确立了大范围集权的哈里发制,政教合一中的教权至上成为一种历史定势,某种程度上将柏拉图的“哲学王”思想变成了现实。哈里发制在伊斯兰早期特别有效和强大。奥斯曼帝国确立苏丹制后,哈里发制逐渐式微。然而进入现代社会,尤其是1979年霍梅尼革命,使得政教合一的哈里发制重新大张旗鼓地走上历史舞台。此后,很多恐怖主义、宗教极端主义几乎都受霍梅尼的鼓舞,在原教旨主义驱动下,迈向穆圣创设的哈里发制。IS国(伊斯兰国)是其中典型,明确实行哈里发制。可以说,现代社会凡主张发动“圣战”的,基本都是哈里发制的拥护者。被中国定义为“邪教”的亦属此列。[②]
从古罗马帝国到中世纪
哈里发制并非伊斯兰教独有。伊斯兰阿拉伯帝国迅速崛起后,哈里发制也影响到以罗马为代表的基督教世界。七世纪后的罗马教会史可以说就是在全欧洲努力实现罗马哈里发制的斗争过程。罗马教会为实现哈里发制而顽强拼搏的历史,以不同方式影响了欧洲各国。
一般认为基督教进入欧洲后,在罗马帝国曾经遭遇几百年迫害。这个说法是基督教修成正果后对过往历史的定性。所谓基督教在罗马帝国遭受迫害,本质上是那个时期的宗教对抗或宗教战争。基督教获胜后,便将其宗教敌人描绘得无比邪恶。其实基督教当时迫害多神教同样残酷,只是没有记载在由胜利者书写的历史中。启蒙运动排斥宗教后,希腊、罗马多神教被定性为神话故事,似乎是文学创作,而淡化了其宗教本质,使后人在对历史做全面理解时,缺失了重要维度。
罗马皇帝君士坦丁(272-337年)是第一个皈依基督教的罗马皇帝,后来迁都君士坦丁堡(现伊斯坦布尔)。四世纪后期,基督教成为罗马帝国的国教,等于把多神教信仰废除了,而政教合一制度不变,从多神教到一神教,换了一套真理解释系统。此后蛮族入侵导致东西罗马分治,但基督教没有分治,东、西罗马教会依然尊崇东罗马皇帝。东罗马皇帝高于东罗马教会,这一传统延续到沙俄和奥斯曼帝国。然而到476年,西罗马灭亡,导致欧洲不再有统一政权,当时很多进入西罗马的日耳曼蛮族先后皈依了基督教,但依然延续苏丹制。
西罗马灭亡约一个半世纪后,伊斯兰教在七世纪初创建,穆罕默德(570-632)确立了哈里发制。他去世后,伊斯兰教进入了四大哈里发时代,由此在欧洲家门口出现了一个教权大于政权的政治体系,这对于欧洲基督教是一个非常大的刺激。由于世俗政权已经一片混乱,西罗马只有教会权力独大,从那个时候开始,西罗马教会一心想借鉴伊斯兰方式实现哈里发制,要把教皇变成高于一切世俗政权最高权力,却一直没有彻底实现。
西罗马教会为了实现哈里发制,最大的举动是长达两百年的十字军东征。罗马教会自己没多少军队,便发出号召,要求所有基督徒都应该去巴勒斯坦,把耶路撒冷从异教徒那里夺回来。借助上帝和耶稣的名义,欧洲各个世俗君王听从了教皇命令,带着自己的军队长途跋涉到巴勒斯坦去消灭异教徒。长达两百多年的过程,先后七次东征浪潮,罗马哈里发制的努力最终功亏一篑,或只在欧洲部分地区初步实现,从而影响了欧洲后来的大国崛起。
西班牙:哈里发制的受害者
西班牙成为统一国家的时间不长。1492年西班牙征服了穆斯林统治下的半岛南部格拉纳达,标志着西班牙真正统一。同一年,西班牙国王批准了哥伦布航海出发。这两件事情不完全是巧合,如果不征服格拉纳达,西班牙很难有精力和财力资助哥伦布远航。
在1492年西班牙征服南方格拉纳达之前,有将近800年时间,整个西班牙的大部分地区都被穆斯林统治。[③] 伊斯兰教创始人穆罕默德去世后,伊斯兰教进入四大哈里发时代,其中倭马亚王朝被灭后,唯一的幸存者逃到西班牙,756年建立后倭马亚王朝,[④] 史称阿卜杜拉·拉赫曼一世,他在西班牙继续实行哈里发制。欧洲把西班牙的穆斯林称为摩尔人。摩尔人统治西班牙时期,西班牙是当时欧洲最富裕、最繁华、文化水平最高的地区。
现在西班牙的北方边界大致是比利牛斯山脉。在将近800年内,穆斯林对西班牙的统治边界一直或南或北地推移,最强盛时甚至跨过了比利牛斯山,只在现今西班牙北部比利牛斯山附近还有一些基督教小王国、小贵族靠着山地形势维持一些据点。法兰克王朝为了抵御穆斯林继续向北推进,也投入西班牙战场,使得穆斯林和基督徒边界在西班牙维持着动态平衡。
1492年格拉纳达被基督徒攻陷后,伊斯兰教与基督教在西班牙南北不断拉锯的局面终于结束,穆斯林统治势力彻底离开西班牙。同年哥伦布出海向西寻找印度,而葡萄牙航海比哥伦布还要早。1493年由罗马教皇主持,让西班牙和葡萄牙两国签订条约,划定了“教皇子午线”,这条线以东归葡萄牙,[⑤] 以西归西班牙。不过,由罗马教皇为世俗君主分配权力、瓜分世界,影响毕竟有限。后崛起的欧洲国家纷纷侵入葡萄牙的东半球、西班牙的西半球,西葡两国虽坚决反击,但成效不大,说明罗马教廷的权威并不能覆盖全欧洲。
欧洲中世纪的宗教裁判所被后人反复批判,而宗教裁判所最严厉的地方是西班牙。宗教裁判所就是尊奉罗马教皇的司法机关,其权力甚至高于国王。穆斯林统治西班牙期间,某些时候部分基督徒还能与穆斯林和平共处,甚至会寻求伊斯兰统治者的保护。然而,基督教圣战在西班牙获胜后,宗教狂热情绪急剧上升,对异教徒的妥协被认为是污染,必须加以清除。除了屠杀、驱逐、强迫改宗外,宗教裁判所还是清除非基督教的精神污染的重要手段。当时西班牙一个主教为宗教裁判使用酷刑辩护,他说:如果上帝站在受刑者一边,上帝一定会给予他力量,让他能够忍受这个酷刑,所以他是无罪的;如果受刑者忍受不了酷刑,说明上帝没有站在他那一边,所以他就是有罪的。此外,天主教创建了很多修会,很多修士都是西班牙人,由此可见,作为与伊斯兰斗争第一线的西班牙地区的宗教狂热程度。
文艺复兴和启蒙运动时期,英国、法国、荷兰、德国、意大利,都出现了很多思想家、理论家、科学家,创立了很多新的理论和思想。而西班牙的思想家、哲学家、科学家则很少。《堂吉诃德》的作者塞万提斯大概是西班牙近代最具全球知名度的人物,这部著作嘲讽了战胜摩尔人之后的西班牙的精神状态。可以说,由于在精神世界高度信奉罗马教廷,使得西班牙的精神创造力严重受损。
西班牙从崛起到没落,大约为300年。其间,西班牙从美洲攫取的财富大概有10万吨白银、2500吨黄金。而当时除西班牙之外的全欧洲所有黄金总计只有2000多吨。今天美国黄金储备为全球最多,约8000多吨。也就是说西班牙那时是欧洲首富。为何它没搞成资本主义,没有出现工业革命?因为它尊奉罗马哈里发,到处镇压宗教改革中出现的“异端”,在欧洲四面树敌。宗教裁判所不够用就开战,同荷兰打,同英国打等等,在大西洋上与欧洲各国海军和海盗打,这些海盗后来很多成为各国英雄,例如英国海盗直接变身皇军海军。欧洲海盗在大西洋上和美洲抢劫西班牙财富,没有一个觉得内心有愧,因为西班牙顽固的宗教狂热使得各种异端都成为敌对方,海盗就是各国为维护自身利益而发起战争产生的。所以西班牙搜刮了那么多财富,而今天只是中等国家。
西班牙凭罗马教会的庇护大发其财,然后替罗马教会到处镇压异端,成了罗马哈里发制忠诚的打手,树敌太多,最终把自己的财富耗尽,因而西班牙成为罗马哈里发制的受害者,风光无限的崛起最终葬送于维护罗马哈里发制的战争。
法国:壮志未酬苏丹制
西罗马灭亡后,很多日耳曼蛮族进入原来西罗马区域,建立起各自的政权,其中有一个在今天的法国地区建立了法兰克王国。最初法兰克王国由墨洛温王朝统治,后来墨洛温王朝的首相矮子丕平751年篡位,建立加洛林王朝。罗马教廷支持丕平篡位,目的是要利用丕平打败伦巴第人。754年矮子丕平攻打意大利,战胜了伦巴第人,并将意大利中部一大块土地送给教皇,以回报罗马教廷支持其篡位,史称“丕平献土”。由此形成欧洲历史上著名的教皇国,面积有几万平方公里,一直存在到1929年。在漫长的历史中,教皇国面积时常变化,直到1929年与墨索里尼达成协议,教皇国最终缩成了今天的梵蒂冈,只有0.44平方公里,但承认它是一个特殊的主权国家。
教皇支持丕平篡位,丕平献土建立教皇国,已经显露出罗马教会试图控制世俗君主,实行哈里发制的意图。768年,丕平去世,其儿子查理曼加冕。查理曼帮助教廷镇压不听话的日耳曼蛮族,积极抵抗西班牙的穆斯林。800年,罗马教皇把“神圣罗马帝国皇帝”头衔赏给了查理曼,史称查理曼大帝。查理曼大帝死后,到他孙子辈时,法兰克王国分裂成三块,分别成为现今法国、德国、意大利的雏形。此后的历史中,罗马教会将“神圣罗马帝国皇帝”的头衔更多给予了实力更弱的德意志君主,并且想方设法架空“神圣罗马帝国皇帝”,仿佛越是野蛮落后的日耳曼君主越是容易被操控。
早在四世纪末,古罗马帝国分裂为东西两个罗马帝国,但最初基督教会还维持着形式的统一。到十一世纪中期,基督教会彻底分裂为东正教和天主教。东正教继续奉行苏丹制,天主教则在致力于实现哈里发制的道路上不断折腾。到十四世纪,西罗马的天主教会自身发生分裂,这次分裂是由法国主导的。查理曼大帝之后,“神圣罗马帝国皇帝”的头衔不再属于法国,而出任教皇的人很多都是意大利人。法国发现教会很赚钱,因为全欧洲的基督徒要到罗马朝圣或向罗马教会进贡,法国国王就想把教皇改成听自己话的人,以便名利双收;于是便在法国南部阿维尼翁再建了一个教庭,由法国人出任教皇。于是,天主教出现了两个教皇并存的局面,欧洲各国按自己的利益分别选择效忠对象,这样法国的苏丹制基本成型。这一分裂延续了将近一个世纪,由于欧洲很多君主并不愿效忠法国,法国阿维尼翁教廷不得不撤销,教廷再次回到罗马。法国在欧洲实现类似拜占庭苏丹制的雄心最终夭折。但这一分裂导致罗马天主教会的威望严重受损,此后十五世纪开始了文艺复兴,罗马教会的哈里发之梦也走到了尽头。
启蒙运动之后,法国于十八世纪末爆发了大革命。革命的法国在排斥天主教的同时,设立了新的宗教,取名“理性教”,试图以标准化的世俗理论统一世界。1804年,拿破仑在巴黎圣母院加冕,头衔之一也是“神圣罗马帝国皇帝”,但拿破仑的皇冠不是教皇给戴的,而是他自己戴的,然后拿破仑又亲自给皇后戴上冠冕。这个细节表明,拿破仑依然是想做一个大苏丹,令教会权力在君主权力之下。世俗的《人权宣言》《拿破仑法典》是法国新苏丹“理性教”的重要内容。拿破仑颁布公制度量衡,试图将法语通行世界,显示了他想把自己变成欧洲乃至世界的“秦始皇”的雄心。最终他征服欧洲的行动在英国顽强抵制下失败了。
顺便说一下法国葡萄酒。葡萄酒是天主教非常重要的宗教仪式用品。基督教早期用的葡萄酒是巴勒斯坦的,或者是意大利的。罗马搞宗教旅游、朝圣经济,光是卖意大利葡萄酒就能发财。高卢最初引入葡萄树栽培时,罗马教皇为了不让自己的生意受影响,下令把高卢的葡萄树全部砍了,禁止与罗马抢生意。法国天主教势力壮大后,葡萄酒庄园大都在法国教会控制中。当法国与罗马教会争夺教皇控制权时,便将法国葡萄酒认定为世界第一,法国葡萄酒神话就是争夺利益的虚荣产物。法国大革命后,拿破仑制定了法国葡萄酒的标准向全球推广,波尔多、勃艮第之类葡萄酒神话才真正确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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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仰,中信改革发展研究基金会资深研究员,社会学者。
[①] 南北朝时期,中国社会有一场大辩论:即“沙门不敬王者论”是否正确。表面意思是,出家人是否只敬拜佛主,不敬拜君王?这场从朝廷到文人、从世俗到佛界的大辩论持续了很长时间,本质上就是政教关系的辩论。东晋高僧慧远(334-416)创建净土宗后,在庐山讲经。慧远虽坚持奉行“沙门不敬王者论”,但在现实中,慧远终身没有踏出庐山东林寺门外的虎溪(一条溪水的名字)一步,以示佛界不干预俗世。
[②] 苏丹制、哈里发制各自的利弊,本文不展开专门讨论。
[③] 1492年至今,共532年,若去掉启蒙运动三百年,西班牙真正被基督教完全统治,共二百多年。
[④] 伊斯兰教入侵伊比利亚半岛征服西班牙南部的时间为711年。到1492年伊斯兰教彻底丧失对西班牙的统治,其间共781年。
[⑤] 达伽马1497年出海之前,葡萄牙已经从事多年黑奴贸易,贩卖黑奴数量10万以上。“教皇子午线”1494年做了调整,此后巴西成为葡萄牙势力范围。为了反对葡萄牙国内的资产阶级革命,葡萄牙王室曾迁到巴西,宣布巴西独立,后来又迁回葡萄牙。曾经作为葡萄牙领地的巴西1888年才宣布废除奴隶制。虽然葡萄牙是欧洲大国崛起的重要一员,但它的影响力基本与西班牙类似,只是更弱。因此,本文不单述葡萄牙。
国资委成立后的国有企业改革(续)
规范各地的国有企业改革(续)
2005年12月,国务院国资委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实施意见》,由国务院办公厅以(国办发〔2005〕60号,以下简称“60号文件”)转发,这个文件是对96号文件的补充和完善。
60号文件对企业的改制方案提出了更具体的要求。改制方案的内容包括:改制的目的及必要性;改制后企业的资产、业务、股权设置、产品开发、技术改造等,改制的具体形式及改制后的法人治理结构;企业的债权、债务的落实情况;职工安置方案等。
60号文件对改制企业的职工安置方案提出了更明确的要求。文件还特别强调了加强对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领导和管理。除了大力度规范国有企业的改制,国资委还在大量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纠正了一些社会反映较大、产生明显副作用的做法。问题比较多的是在职工持股方面。
职工持股在国有中小企业改革中相当普遍:一种情况是国有企业改制时经营者和职工出资买断了原企业的国有净资产而成为股东,如山东诸城初期的改革办法;另一种情况是一些困难的国有企业改制时拿不出现金给职工置换身份,而是给了改制后企业的股份作为替代,职工被动地成为股东,这种情况也相当多。
本企业职工持有本企业的股权,如果企业规模不大、职工人数不多,激励约束作用比较明显,改革的效应基本是正面的。但有些职工持股出现了明显的异化:如一些国有企业集团组织职工集中投资某一家子企业,然后举全集团之力把这家子企业发展好,以保证职工的高分红;还有一些国有企业组织职工集中投资某一关联企业,然后在经营活动中给这家关联企业各种关照,甚至以超高的价格购买其产品或服务,这实际上是一种国有资产流失性质的利益转移。
这类福利化的职工持股对企业、对社会的效应基本是负面的。其中最典型、社会反响最大的当数国有电力系统的职工持股问题。这是在一个非常特殊的历史背景下形成的。20世纪80年代,我国电力供应极度紧张,为扭转电力供应紧张的局面,多渠道筹集电力建设资金,政府号召多方投资办电,对集资所办的电厂或机组给予电价浮动等优惠。
集资办电是我国电力体制改革中一次成功的实践,打破了过去由中央政府独家投资、独家办电的格局,极大地促进了电力工业的发展。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近水楼台的电力系统企业组织本系统职工投资兴办“三产”企业,再由“三产”企业投资发电项目。这种职工集资办电的做法是符合当时国家政策的,并不违规。
当时我国在“厂网合一”的电力体制下,电网公司很容易近水楼台,对自己职工持股的发电企业或机组在购电量、购电价格等方面给予照顾。这种做法为本系统职工谋取了利益,但对其他发电企业造成了很大的不公平。这样的格局运行了十几年,几大区域电网公司的“三产”企业都发展得非常之大,如山东的鲁能集团、贵州的金元集团、四川的启明星发电和启明星电力等,这些企业对下一步电力体制“厂网分开”的改革将造成实质性障碍。
由于社会各方面反响十分强烈,2003年8月,国资委根据国务院领导的指示,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紧急发出文件(国资委〔2003〕37号,以下简称“37号文件”),暂停电力系统职工投资电力企业。但之前已经发生的投资行为如何处理又成为一个大难题,因为这涉及电力系统几十万职工的切身利益。
37号文件下发后,各有关部门对12个省市进行了调研,总共开了80多场座谈会,分别听取地方政府、电力企业及职工代表的意见。2003年底,国资委起草了《关于规范电力系统职工投资发电企业的意见》初稿,并开始征求意见。
由于各方面的意见不一致,国务院拍板采纳了国资委的意见。2008年1月,以国资委、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电监会的名义印发了《关于规范电力系统职工投资发电企业的意见》(国资委〔2008〕28号,以下简称“28号文件”),明确地市级电网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和省级以上电网企业的电力调度员、财务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不得直接或间接持有本省(区、市)电网覆盖范围内发电企业的股权,已持有的股权应在一年内全部予以清退或转让,发电企业可以优先回购;电网企业其他职工不得再增持范围内发电企业的股权,自愿清退或转让已持有股权的,发电企业可以优先回购。文件同时还明确,国有电力企业不得以企业名义组织各类职工的投资活动。由于涉及的企业都在国务院国资委监管的中央企业范围内,股权清退工作进行得比较顺利。
在规范电力系统职工持股取得进展的基础上,国务院国资委于2008年9月印发了《关于规范国有企业职工持股、投资的意见》(国资委〔2008〕年139号,以下简称“139号文件”),以进一步规范面上国有企业职工的投资、持股行为。
139号文件列举了可以进行职工持股探索的方向,文件明确,国有企业中已经持有上述企业股权的中层以上管理人员要在一年内转让所持股权。
国办发96号文件、60号文件,国资委78号文件、139号文件,都从不同的角度对当时的国有企业改革进行了政策性规范。国有企业改革中曾经出现的一些问题和不规范行为逐步得到了遏制和纠正,国有企业改制和国有产权转让被逐步纳入一个可控的、相对规范化的轨道。这是国务院国资委成立之后完成的一项复杂的重要工作,也是企业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集中化的一项具体成果。
中央企业的合并与重组
国务院国资委成立之前,中央企业在国务院的直接主持下,已进行了数轮大的行业性重组,方向是推进政企分开、打破行业垄断、引入市场竞争的机制。国务院国资委成立时,正式授权监管的中央企业为196户。这些中央企业的状态,朱镕基总理2002年视察中央企业工委时有一个说法:181户企业(当时中央企业工委管理负责人的企业)实际上有很多是凑起来的企业,相差很悬殊,有许多规模较小的企业。可以把这些小的企业通过改组、兼并、破产,交给现有规模较大的企业集团管理,把力量更加集中一些,把真正的大型企业管理得更好一些。朱镕基总理的判断是正确的,这实际上是日后中央企业合并、重组工作最初的开端。
196户中央企业中有一批规模很大、定位清晰的产业集团。如十大军工,三家石油公司,两家电网,五大发电集团,三家电信运营商,交通部所属的中远、中海运、中国港湾、中国路桥,铁道部所属的中铁工、中铁建、南车、北车,机械部所属的一汽、二汽、东电、哈电,冶金部所属的宝钢、鞍钢、武钢、攀钢等。这些大型企业是中央企业中的精华。
还有一些中央企业是原政府部门脱钩时捆绑组建的企业集团。当时曾有一个非正式的说法,资产不到5亿元的中央企业要下放到地方。为避免被下放,中央各部门都把直属的企业、公司、科研设计单位捆绑组建企业集团。如物资部组建的中国诚通集团、中国华星集团;商业部组建的中商集团、华孚集团;纺织部组建的华源集团、恒天集团;冶金部组建的中钢集团;化工部组建的昊华集团;轻工业部组建的中轻集团;国家建材局组建的中国非金属矿工业集团;林业部组建的中国林业集团;机械部组建的国机集团等。这些企业集团的规模都不算小,但企业内部关联非常松散,管理的难度很大。
中央企业中还有一批转制科研院所,初期超过30家。这些院所原是各工业部直属的、为全行业服务的科研或设计机构,1999年转制成为国有企业。这些转制科研院所在我国行业科技发展中都发挥过重要作用,内部也汇聚了一批行业研发、设计人才,但转制成为企业后,都面临新的问题和挑战。
中央企业中还有一些军队武警部队和党政机关不再经商办企业工作中移交出来的企业,规模、业务方向和经营状态差异很大。由于之前没有经过调整和优化,也没有经历市场竞争优胜劣汰的梳理,中央企业整体和企业内部的结构问题非常突出。
一是分布过宽、过散。除一些大型产业集团外,中央企业的业务范围非常杂乱地分布于众多领域。2004年曾做过一个统计,在国民经济95个大类行业中,中央三级以上的企业涉足86个。一些中央企业的业务布局在并不具有比较优势的中低端竞争性领域,在其他所有制企业的挤压下经营非常困难。即使在一些大型产业集团内部,也有不少非主业的子孙公司和辅业公司。在企业规模上,中央企业更是参差不齐,有资产数千亿元的企业,也有资产几亿元的企业;有员工数量超过百万人的超大型企业集团,也有百人上下的小公司。
二是功能分割。分工过细,这是计划经济的一个重要特征。在一个行业系统内部,生产和科研一般是分离的,设计和施工、内贸和外贸也是分离的;这些分离的功能由指令性计划衔接起来,维持系统整体的运转。但这些功能单一的实体作为独立企业进入市场经济后,功能不完整就成为其参与市场竞争的软肋,如一些制造企业研发能力严重不足,而一些科研院所则完全没有制造能力。
三是“集而不团”,整体竞争力不强。这种情况以政府部门打捆组建的企业集团最为突出,这种集团一般都是“先有儿子、后有老子”,“儿子”和“老子”行政级别一样。组建成集团后子孙公司各干各的、自谋生路,子孙公司之间有时还是竞争对手;集团公司层面则功能单薄,控制、协调和管理能力不足,形不成集团整体的市场竞争力。
这样的企业集团基本是一个管理层级,在国资委和下属企业之间上传下达;有些集团公司由于自身没有收入,还要向子孙公司收取管理费维持运转。即使一些主业非常集中的大型产业集团也存在类似问题。中央企业这样的结构状态表明,这个庞大的企业系统需要进行彻底的调整和重组,包括在企业之间,也包括企业内部。
调整的目标是:第一,在产业布局上,退出那些不具备比较优势的领域,向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第二,在企业布局上,要优化资源在企业间的配置,使相关的有效资源更多地向主业突出的大企业、大集团集中;第三,在企业组织结构上,要剥除冗余、补足短板,使大企业、大集团的功能配备完整,更好地适应市场竞争的要求;第四,在企业集团内部,要消除内部竞争、构建产业协同,逐步把集团公司做实,形成企业集团整体的市场竞争力。当然,这样的调整会触动原有的利益格局,面临多层次的现实阻力。
中央企业的合并与重组是国务院国资委成立后,一直在推进的重点工作之一。2003年7月,国资委召开的第一次中央企业负责人会议上,明确提出了“加大企业重组调整力度”的工作要求。2006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国务院国资委《关于推进国有资本调整和国有企业重组的指导意见》(国发办〔2006〕97号)。这个文件提出,要进一步推进国有资本向关系国家安全和国家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加快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国际竞争力较强的优势企业。文件明确,到2010年,国务院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要调整和重组至80-100家,这主要是为了营造一种氛围,给相关企业施加压力。实际工作的推进方式则比较现实和理性,以企业之间协商一致、自愿重组为主,国务院国资委创造条件给予支持和引导。
采用这种操作方式的主要原因在于,企业重组涉及各种复杂的利益关系,面临许多潜在的障碍。例如,企业重组后,被重组企业会从国资委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名单中移出,还有企业重组后,相关企业负责人的工作往往需要调整,如果本人对新岗位不满意就会迁怨于重组工作,如果硬性推动企业重组,反弹和争议会很大,而国务院国资委并没有可以令行禁止的权威。
为使企业重组尽可能规范地推进,国务院国资委建立了一套比较严密的工作流程。一是企业间协商一致达成重组意向后,共同向国资委提交重组的意向报告;二是国资委要对重组方案进行评估,是否具有产业上的互补性,是否经过双方充分协商和领导班子集体讨论通过;三是评估通过后,帮助企业协调解决有关问题,重要的企业重组还要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四是正式向国务院报告,在国务院批准后,由国资委确定重组的牵头单位和负责人;五是重组企业正式上报重组方案,国资委进行批复,并提出具体的工作要求;六是国资委正式向社会发布企业重组公告。
这样的操作方式比较稳妥,触发的矛盾较小、后遗症也较少,但进度不会很快。但总体上看,国资委组织推进的中央企业重组整体效果较好,社会和企业的负面反应不多。其中有一些重组案例是非常成功的。
例如,中国建材集团与中国建材院重组、中国五矿集团的系列重组,中国港湾和中国路桥的强强联合,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与中国土木工程公司、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与中国海外工程总公司重组,中国新时代集团的分拆重组,中国诚通集团对困难企业的专业化重组等。
2005年,中国诚通集团成为国资委确定的国有资产经营公司试点企业。试点开始后,诚通集团努力探索创新,承担了巨大的责任和风险,先后托管、重组了陷入困境的中国寰岛集团、中国唱片总公司、中国国际企业合作公司、华诚投资管理公司、中商企业集团、中国包装总公司,承担了中国普天集团所属8家困难企业的破产工作,接受了中冶集团下属中冶纸业的重组任务,对欧洲商业开发投资管理中心进行了重整。在托管和重组的过程中,工作团队经过艰苦的努力和细致的工作,妥善安置了职工,没有出现大的不稳定事件,这是非常不容易做到的事。
中国诚通集团成功的系列化重组,推动了中央企业中的困难企业、困难的业务板块平稳有序地退出,解决了大量历史遗留问题,整理出了有效资产并重新优化配置,维护了企业和社会的稳定,取得了非常好的经济和社会效果。中国诚通集团的系列重组共清理退出了289家企业,处置不良资产105亿元,分流安置职工3.6万人,孵化出有效资产61亿元。经诚通集团处置后,中国寰岛集团的有效资产在境外成功上市,中国唱片总公司重整后移交给了对口的中央企业,欧洲商业开发投资管理中心重整完成后,成为中国企业走出去的重要公共服务平台。诚通集团的成功实践探索出了一套比较规范的、各利益相关方都认可的不良资产企业化、市场化的处置方式;在市场竞争的环境下,出现困难企业和不良资产是不可避免的,因而诚通的实践具有普遍性的意义和价值。
国务院国资委成立后,还努力推动和引导中央企业的内部重组。2004年6月,国资委下发了《关于推动中央企业清理整合所属企业,减少企业管理层次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所有的中央企业都不同程度地推进了内部的整合,有些企业的工作力度很大、成效也很显著。
经过这样的内部整合,中央企业内部的业务梳理取得了很大进展,子孙公司之间的内部竞争基本消除,集团公司的管控能力和资源配置能力都得到了提升。
在中央企业各自清理内部业务的基础上,国务院国资委适时引导中央企业之间的资产转移,把本企业的非主业资产移交给那些有此主业的其他中央企业经营;资产转移可以是有偿的,也可以无偿划转。如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把所属房地产企业有偿转让给保利集团,保利集团把下属煤炭业务板块整体划转给中煤集团,华能集团将下属房地产业务划转给中房集团,招商局集团把下属中国招商国际旅游总公司移交给港中旅集团,等等。国务院国资委成立后,中央企业的合并重组和内部整合一直没有停止过。从企业户数上看,中央企业的数量从最初的196家下降到2012年的116家。这一持续的整合过程带来的主要变化可能体现在这样几个方面:
第一,一些困难企业和低效业务板块通过重组退出了市场,中央企业的资源进一步向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整体的布局结构得到优化;第二,一些规模较小、发展前景不好的企业进入有实力的大集团,中央企业的户均资产从2003年的425亿元增加到2012年的2724亿元,实现了资源向优势企业集中的目标;第三,计划经济体制下被割裂的企业功能通过重组得到了合理的重新配置,各大企业集团的功能趋于完整,更加符合参与市场竞争的要求;第四,通过企业内部业务和组织结构的整合,原先散乱的企业内部资源配置得到了梳理和重新塑造,企业集团的内部竞争基本消除,集团公司的管控能力提升,企业的主业更加突出、集团整体的竞争力初步形成。
这些变化使中央企业的经营状态和整体面貌有了很大改善。当然,由于企业重组涉及企业内部和外部各种非常复杂的关系,几乎每一项重组都会遇到特定的阻力,有些合理的重组方案由于种种原因未能实现。出现这种情况应当也属正常。
中央企业的公众公司改革
面对数量众多、地位重要的中央国有企业,需要探索建立一个稳定、可靠的企业制度模式,以保证企业的长期稳定发展。这个方向中央早已明确,就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但企业的运行机制没有出现各方面所期待的变化,改革不配套、国有资产出资人问题尚未解决。没有出资人对企业经营者要求回报的压力,企业的经营行为不可能有实质性的改变。
国务院国资委成立后,国有资产出资人对企业经营者的压力初步形成,中央企业的改革和结构调整明显加快,反映出国家股东实体化和责权到位后的体制效应。引入多元化、市场化的机制势在必行,这就是国有企业的股权多元化改革。中央国有企业主要是大型企业。国资委认为,国有大型企业实现股权多元化的主导模式,应该是依托资本市场进行公众公司改革。因此,国务院国资委成立后一直在推进中央企业的改制上市工作。以往国有企业改制上市大都是部分优质资产的上市,把企业的盈利性业务拆分出来组建新公司发行股票,最极端的方式是把不同企业的优质资源捆绑成一个公司上市筹资。如1997年北京控股在香港上市,旗下捆绑了燕京啤酒、三元食品、首都机场高速、八达岭旅游、王府井百货、建国饭店等北京市属最优质的企业国有资产。
这种上市方式的主要目的是筹集资金,这个目的无可厚非、也很重要。“拨改贷”之后,国有企业失去了补充国家资本金的制度渠道,资本金不足成为国有企业普遍存在的问题,通过上市补充资本金是一个重要途径。但是,把诸多不相关的业务板块组合在一起,很难作为一个整体来运作,上市公司也不可能成为一个方向清晰的产业发展主体,这又不符合企业发展规律和要求。或者说,部分优质资产上市的方式,在补充资本金方面的意义巨大,但改革发展方面的意义有限。
国务院国资委开始探索推动中央企业的主营业务整体上市。2004年8月召开的中央企业负责人会议上,国资委第一次提出主营业务整体上市的想法:“中央企业要加快股份制改革,借助上市公司平台,实现主营业务整体上市。”
2006年12月,国资委制定了《关于推进国有资本调整和国有企业重组的指导意见》,并由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办发〔2006〕97号)。该文件正式提出了中央企业主营业务整体上市的工作要求:“积极支持资产或主营业务资产优良的企业实现整体上市,鼓励已经上市的国有控股公司通过增资扩股、收购资产等方式,把主营业务资产全部注入上市公司。”
由此,推进中央企业主营业务整体上市成为国务院国资委长期坚持的一项基本工作方针。这一工作方针在改革发展方面的意义重大:主营业务整体上市使上市公司成为完整的、真正的产业发展主体,也成为国有企业实现体制转换的突破口,或者说,是各方面所说的“新国企”成长的载体。在具体的工作层面上,主营业务整体上市对国有企业改革的意义主要在于:
第一,为推进主营业务整体上市,企业要对内部的各类资产和业务进行彻底整理,重组资源、把产业发展的平台搭建好,以达到资本市场和公众投资者的要求。这对于推动企业的内部整合提供了非常大的压力和动力。
第二,企业上市成为公众公司后,就处在市场监管机构和公众投资者的监督之下,而且有严格的信息披露制度。这种监督比企业国资监管机构更加广泛和专业,企业的运作不得不更加规范,否则会影响声誉,甚至会受到处罚。
第三,企业主营业务整体上市后,募集的资金集中到了股份公司——也就是产业发展主体的层面,这特别有利于改变很多国有企业资源都在下面、高层两手空空的被动局面。产业发展主体的资源整合能力更强,也有利于企业集团内部的一体化管理。
第四,企业主营业务整体上市后,随着主导产业的发展,股份公司可以通过定向增发、资产收购等方式,对非上市资产进行持续整合并逐步注入上市公司。加上主辅分离、辅业改制等措施,最终实现企业的整体上市,从而实现企业国有资产的资本化。
第五,企业变为公众公司后,企业国有资产的流动性大大增强。依托于资本市场,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布局结构调整会更加规范和便利。
概而言之,在国有企业整体尚不具备股权多元化的条件下,先使企业中最核心的产业发展主体部分率先多元化,对国有企业的整体改革具有突破性的意义。从中央企业开始,推进主营业务整体上市,成为日后全国国有企业改革的一个重要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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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八八战略”明确指出,要“发挥浙江的块状特色产业优势,加快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走新型工业化道路”,这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质生产力重要论述的重要起源和实践探索,也是紧抓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重大历史机遇的方向探索。本文以杭州市临平区的实践为案例,提炼“八八战略”引领智能制造发展的成效和经验,结合经济高质量发展要求和当前实践,对智能制造未来发展方向进行展望。
关键词:八八战略;智能制造;制造强国;高质量发展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高质量发展需要新的生产力理论来指导,而新质生产力已经在实践中形成并展示出对高质量发展的强劲推动力、支撑力。新质生产力的发展更加强调技术的革命性突破,更加重视智能制造的发展态势,推动我国制造产业向全球价值链的中高水平迈进。伴随新一轮科技革命与产业变革的协同推进,智能制造实现以增量带动存量,促进先进制造产业与新兴信息技术的深度融合,逐步成为产业升级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新动力,这代表着我国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前进方向。
“八八战略”对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科学指引和实践要求
21世纪初,浙江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攻坚阶段,经济社会得到快速发展,块状特色优势产业逐步向集中化、专业化转型,支撑起浙江的优势产业和区域经济,成为智能制造的基础。2000年,浙江省各类特色产业区块产值超亿元的有519个,全国最发达的100个县(市)名单中,浙江拥有26席,位于全国首位。与此同时,浙江产业发展遇到了成本、市场、资源要素及环境的“制约之痛”,主要表现为产业层次低、产品档次不高,企业技术创新能力不足,资源、环境等要素制约不断加剧等等。2003年,全省用电统调负荷实际最大缺口超过7000万千瓦,累计拉电损失量约占国网公司的50%,占华东电网的92%,粗放的经营方式和外延式的增长方式显然不可持续。加快产业升级、推动经济增长方式转型,形成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已成为浙江经济发展面临的最突出问题。
2002年,时任浙江省省委书记习近平在调研时强调,“我们面临经济全球化、高新科技革命这样一种趋势,要坚定不移走新型工业化道路,把浙江建成先进制造业基地”。同年7月,在浙江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上,习近平同志提出“八八战略”方针,作出“发挥八个方面的优势”“推进八个方面的举措”的决策部署,要求进一步发挥浙江块状特色产业优势,加快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走新型工业化道路,把浙江建成重要的先进制造业基地。“八八战略”是基于浙江的现实特点提出的战略性指导,为浙江制造业发展讲清了问题、指明了方向,也找准了抓手。
一是提升块状特色产业优势,推动大中小企业共同发展。2003年7月,习近平同志指出,以中小企业为主体的块状特色产业是浙江省工业发展的特点和优势,在全省经济发展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呈现出小商品、大市场的产业格局,低成本、高效益的比较优势,小企业、大协作的集群效益和小资本、大聚集的群体规模。突出强调发展块状经济是区域内相近产业的大中小企业共同的利益诉求,通过大中小企业协同降低生产和交易成本,提升块状经济发展活力。
二是加快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夯实区域经济发展基础。浙江省企业技术创新能力较弱,总体规模偏小,特别是在高新技术产业等资本技术密集型产业方面相对薄弱。因此,要加快建设先进制造业基地,紧抓国际产业分工格局变化带来的战略机遇,加快提升和发展浙江省制造业,充分发挥浙江省产业优势、针对某些产业弱势、着眼于走出一条具有浙江特色的新型工业化道路。①2003年,习近平同志部署制订并主持印发了《浙江省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规划纲要》,全方位构建全省生产力布局的战略形态。突出强调制造业是推动区域经济发展的主导力量,要加快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夯实经济发展的物质基础。
三是发挥专业化技术优势,优化新型产业格局。,浙江省制造业最重要的是产业集群与专业市场相依托、低成本劳动力与先进适用技术有效结合的区域特色经济,要着力在轻型加工业和中低档次产品中脱颖而出,突出区域特色亮点和独特优势。同时,要明确先进制造业基地的主体必须是高附加值的产业,其技术工艺、研发能力、管理水平在全国名列前茅,产品在国际市场上具有强大的竞争力,以此来打造产业创新发展的领先高地。
四是积极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加快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习近平同志创造性地运用“腾笼换鸟,凤凰涅槃”来回答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和增长方式根本性转变等发展瓶颈,旨在强调要有壮士断腕的勇气、浴火重生的决心,大力提高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和水平,打造科技强省和品牌大省,发展好现代服务业,为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提供创新活力。同时,要勇于“走出去”,要学会“引进来”,勇于跳出浙江、发展浙江,主动踊跃地参与全国乃至全球的区域合作和经济交流,高质量引进优质的外资、高效率整合精良的内资,优化全省的经济产业结构,弥补产业链短板的同时,提升区域产业的竞争优势,着力培育和引进吃得少、产蛋多、飞得高的“俊鸟”。①
“八八战略”指引浙江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生动实践
“八八战略”指引浙江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实现了资源要素瓶颈的突破,推动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和全要素生产率的提升,涌现出一大批优秀的地方发展实例。杭州市临平区在“八八战略”指引下,实施了“机器换人”“工厂物联网”“工业互联网”等专项行动,探索“准入+改造+评价”制造业智能化策略体系,推进制造业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全区以“智能制造中心”为发展目标,加快产业结构优化调整,提高技术创新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区内省级“未来工厂”数量、工信部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数量等居全省区县(市)首位,高端装备、绿色能源、生物医药等优势产业聚集效应明显,一些重点企业和全区工业企业的智能制造发展水平处于全省领先地位,获批全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创建优胜单位,已经成为“八八战略”指引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地方生动实践。
酝酿起步:孤岛设备1.0时代的“机器换人”
在转型升级发展背景下,临平区以减员提质增效为目标,全面推进“机器换人”,实现从单台设备技改到整条生产线、从龙头企业引领到全产业链配套的升级。一方面,对全区硬件设施改造升级,重点围绕全面提升生产自动化水平的目标,对企业内部投入使用的硬件设施进行统一联网管理,对数控机床、行业专用设备、大型机器设备、厂辅设备等进行改造升级,通过生产环境的检测、生产过程的服务与管理、生产中排放的监测、生产供应链的追踪等方面的联网应用,建立连续生产、联网管理的制造模式,全面有效提升服装、机械等传统产业工艺技术和自动化水平。另一方面,积极引进培育“机器换人”工程服务公司,出台专项政策鼓励和支持其向生产企业提供“机器换人”相关服务,提升“机器换人”服务支撑能力。自“十三五”规划启动至今,“机器换人”工程已实施 275 项,新增工业机器人 719 台,并成功引进了厚达自动化等一批省级“机器换人”工程服务公司,为全区制造业数字化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夯实基础:数字设备2.0时代的“工厂物联网”
进入数字经济发展新阶段,临平区面向数字设备转型升级,制定“工厂物联网”解决方案。支持和鼓励骨干企业通过自主创新或与科研机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合作创新,突破一批与自身产品相匹配的物联网、云计算、工业互联网技术,并结合产品重点发展智能装备物联网平台和移动客户端软件,面向客户需求提供在线实时监测、远程故障诊断预警、工控系统安全监控等服务,形成智慧厨房、智慧楼宇、车联网等成套解决方案,促进装备制造业和电子信息产业向智能化、服务化方向转型升级。根据企业自身优势,量身定制企业发展转型规划。通过举办多场家纺、服装、装备制造、消费品等领域物联网对接会,充分了解制造业企业的发展需求,结合企业自身条件推动工厂物联网项目实施;同时引育先发示范企业,通过分批组织对标现场考察学习,鼓励制造业企业根据实际制定物联网升级方案。近年来,临平区成功培育了杭州弹簧、华鼎西服等一批工厂物联网和工业互联网示范企业,推动企业物联网进一步转型升级。2015年以来,临平区物联网技术应用企业达到201家,通过验收试点82家,杭州市示范项目9个,总数居杭州市首位。
提速推进:智能工厂3.0时代的“工业互联网”
为进一步深化数字化发展,临平区通过全过程推进产业、主体、要素、业务、渠道的数字化转型升级,激发制造业企业积极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新业态、新模式,实现数字技术与传统产业深度融合、广泛应用。根据“互联网+”行动计划,按照工信部“互联网与工业融合创新”试点要求,临平区大力探索互联网与制造业融合发展的新模式,支持春风动力、西奥电梯等企业在智能工厂建设基础上,探索建立企业内外全业务全流程互联互通、协作共享的平台,提升生产效率和决策水平、降低成本、树立企业新优势。老板电器、西奥电梯、春风动力等三家企业成功入选省级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试点示范企业。通过与阿里云深度对接合作,创新实现了企业“云上创新”“云上转型”。截至2021年12月,临平区累计上云企业13660家,其中6家企业入选省级上云标杆,49家企业被认定为上云示范,超过100家示范企业通过工业互联网实现智能研发、生产、决策等企业创新应用实践,超过1000家企业实现工业互联网平台应用,超过10000家企业上云拓展云计算初级普及和深度应用。“十三五”以来,临平区加快建设高端化、智能化、服务化、绿色化的现代都市工业体系,制造业规模持续壮大,规模工业增加值从2016年的329.27亿元,增长到2022年的414.71亿元。
蝶变升级:未来工厂4.0时代的“零点智造”
面向未来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临平区推出基于智能制造的工业4.0模式——“零点制造”,以“零排放、零库存、零距离”为愿景,通过高效精准的决策,将用户端、市场端、研发端、制造端全业务流程无缝集成,实现以数据为核心,优化资源配置效率,提高周转效率,实现降本增效。临平区紧扣“全省智能制造中心”定位,实施数字经济“一号工程”,面向数字化、智能化发展领域抢先机、布新局,深入实施“3521”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计划,加快装备制造、生物医药、家纺服装三大重点产业领域数字化、智能化演进,分层次分行业打造未来工厂示范。加快推进“产业大脑+未来工厂”建设和“未来工厂”培育,有效整合政府、平台、专业机构等三方力量,以数字化推动制造业由“点上标杆”蝶变重构“区域优势”,通过体系化、场景化、生态化推进数字化转型升级,为数字经济发展集聚高端人才、科技资源,增强产业生态粘性,激发新动能,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重塑制造业的竞争优势。2022年,临平区规模工业企业经营效益显著提升,规模工业实现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334.54亿元,占全区规模工业增加值比重达80.7%,新产品产值率55.6%,高于全市平均水平14.4个百分点,生物医药产业增加值39.91亿元,增长4.8%。
经过20多年的发展,杭州市临平区智能制造产业取得了长足的进步。2023年,临平区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75.1亿元,增速10.2%,处于全省领先水平;累计认定省级“未来工厂”5家;省级制造业“云上企业”10家,列全省第一;上市企业达27家,3个产业集群入选“浙江制造”省级特色产业集群协同区,获批省级服务型制造试点区域,老板电器等4家单位获评工信部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有效推动了产业转型和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以“八八战略”为指引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典型经验
“八八战略”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质生产力重要论述的重要起源和实践探索。多年来,中国智能制造发展实现了诸多成就,在实践中总结出一套切实可行、行之有效的宝贵发展经验。展望未来,要进一步发挥“八八战略”的思想伟力和实践张力,指导智能制造持续深化发展,助力我国制造业的“智能化”水平换代升级,书写社会主义现代化“制造强国”目标的新篇章。
持续优化顶层设计,全面打造智能制造生态
制造业高质量发展需要从基础设施、供给能力和推广应用等多方面对智能制造发展做出适时的规划布局和战略调整,多措并举推动传统制造业升级改造,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制造业生态集群体系。一是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为指引,推进智能制造标准体系建设落实。遵循当前的《国家智能制造标准体系建设指南》,进一步解决因标准缺失带来的智能制造发展共性问题,加大重点智能制造业薄弱领域攻坚克难,以提升智能化、质量化为标准进行全程指导和监督评估。二是稳固增强财税、人才等支撑,改善技术创新的监管方式。加大财税专项拨款的激励力度,鼓励各类重大科技专项和工业基础再造项目等专项资金,用于智能制造产业的帮扶;重点实施有针对性的智能制造人才培养办法,针对在职员工、转岗员工,分类并举开展与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技能相关的职业技能训练,搭建智能制造培训服务网络。
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定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加强自主创新,发展高端制造、智能制造,把我国制造业和实体经济搞上去,推动我国经济由量大转向质强。一是引导制造业向智能化转型升级,实现产业深度融合的高质量发展目标。鼓励互联网企业、软件企业、工业自动化企业等各类型技术型企业加入智能制造赛道,将促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的融合耦合作为高质量发展的一项根本举措,为制造业的转型升级提供多样化的产品和服务。二是遴选试点改革示范,多措并举引领制造业持续加快转型升级。政府部门积极开展国家级、省市级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以龙头企业、枢纽型企业引领中小企业,推进智能制造向全省甚至全国普及应用,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在智能制造领域的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通过试点先行、示范引领,探索形成具有可行性和可操作性的智能制造新模式和新业态,推进制造业的创新发展和智能探索。
强化数智融合发展,持续打造发展新优势
当前,数字经济发展方兴未艾。先进制造业智能化发展,推动数智技术与数据要素、数字技术、数字平台三向度的耦合互动发展是关键要义,也是我国抢占全球产业体系智能化的制高点。一是加强重点领域突破,以数智化转型推进智能制造步伐。依托人工智能数据技术的革命浪潮,以及时精准发现市场需求的导向为风向标,结合当下产业趋势变化,动态把控制造业的市场开拓力度和品牌传播力度,夯实新发展格局视域下的产业基础。二是激发产业内生动力,以数智化转型提高产业链供应链的集聚抗风险能力。通过数字化转型,既可以促进产业链结构的“重构”,高瞻远瞩地加速制造企业的转型升级,实现“资源共享”与“技术外溢”深度结合,又可以重视产业链的技术短板,打通产业链“堵点”与“断点”,筑牢基础设施建设,打好产业要素融合与重组的“组合拳”,促进整个产业链结构的动态演化,为新型智能制造产业链的新业态、新模式、新方案提供强有力的抗风险能力。三是以数智化转型推进智能制造业“节能减碳”,不断推进绿色技术与工业深度融合,迈向绿色发展道路。通过“绿色低碳”“数字减碳”提升制造业资源使用效率,推动制造业企业的低碳循环发展。四是优化产业生态体系建设,以数智化转型推动产业创新融合发展,实现产业体系融合化的发展格局。通过数智新技术、新模式对智能制造领域进行赋能发展;充分发挥数字生态的产业优势和驱动方式,推动企业组织和产业结构变革创新,从而不断增强行业整体竞争力。
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发展,夯实智能制造技术基础
智能制造作为跨学科融合应用的新兴领域,需要大力推进智能制造人才培育和示范基地建设,坚持人才是第一资源,打造新型劳动者队伍。高水平支持科学技术应用研发,打造一支新型复合型世界重要人才队伍,坚持把推进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作为国家发展的战略支撑,优化企业高质量发展,实现科技强国的发展目标。一是加强对科研机构的投资,积极开拓创新。高等院校开设智能制造工程专业,实施多元化课程培养方案,培养具备智能制造系统分析、设计、集成、运营、管理等综合能力的融合型、复合型、应用型核心人才队伍。在此基础上,积极优化高等学校学科设置,努力完善人才培养模式,积极推进产学研深度融合发展,培养一批专门从事智能制造业技术研发、技术改进重组和业务指导的优秀人才,为国家的智能制造业建设夯实基础。二是打造高层次产教研融合实训基地、创新中心和示范产业基地,推进智能制造示范工厂建设。整合力量建设智能制造领域创新研究中心等创新载体,不断完善实训基地和智能工厂示范产业基地的建设标准和评价指标,继续加大对智能制造核心技术的潜心研发,充分发挥科研创新人才队伍在智能技术创新中的主体作用。三是坚定不移地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不断夯实企业的科技水平基础。不断地进行技术创新是企业发展的“关键一招”,企业想要保持蓬勃的生命力,加快智能制造发展,需要不断提高其产品和技术创新能力,加强智能制造高端技术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同时加快与数字经济融合发展,把数据真正变成生产要素,不断打通数据壁垒,为自身发展赋能。
结语
智能制造以信息技术和工业化深度结合为特征,是实现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也是建设中国式现代化制造强国的重要任务,正在逐步成为全球制造业转型升级的主攻方向。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坚持以“八八战略”为指引,以智能制造为主攻方向,不断推动产业技术与工业结构的优化升级,,扎实推进制造业的高质量发展,生动阐释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新质生产力重要论述的实践进路。其推动制造业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的经验,在实践探索中必将助力“制造强国”建设。
(编辑 宋斌斌)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设立是党和国家做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是继经济特区之后赋予深圳的又一特殊使命。该部署明确了深圳作为先行示范区的战略定位和历史使命,明确了5大战略定位,其中“高质量发展高地”被放在第一位,其核心内容之一是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
2021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前海合作区改革开放方案,明确提出要推动现代服务业与制造业的融合发展,促进人工智能和“互联网+”等新技术、新业态和新模式的快速发展,而这些新业态新模式是先行示范区创新发展战略的重要支撑,也是现代化经济体系更加具体、更加细化的组成部分。前海合作区已扩大到宝安,宝安区分布着大量制造业企业,许多企业属于行业领先的先进制造型企业,如大族激光、立讯精密、大富科技、信维通信等。它们具备服务型制造的技术能力和应用前景。所以,立足前海研究推动服务型制造,既可有力促进现代服务业与制造业深度融合发展,又可为前海合作区现代服务业发展开辟新的方向。
服务型制造是融合制造与服务的一种新型产业形态
服务型制造的形成与发展
服务型制造。最早可以追溯到20世纪60年代,伴随着生产性服务业的兴起而产生。1966年,美国著名经济学家格林菲尔(H. Greenfield)就提出了“生产性服务”的概念,认为生产性服务是为生产者提供产品及相关服务的,与消费性服务存在根本差异。随着生产性服务的发展,面向企业的实践和理论研究逐渐增多,产生了制造业服务化的相关概念。西方学者多使用“servitization”“tertiarization”“servicizing”“service-enhanced”等词语表达。Vandermerwe & Rada在1988年的文章中对相关概念作出解释,认为生产制造企业从以往单纯提供实物产品转向提供“产品-服务包”,这一过程就是服务化[1]。该“产品-服务包”包括产品设计和开发、物流、销售、财务支持和系统集成,通过不断提升技术和扩大服务等内容进行价值创造,满足客户不断增值的个性化需求。后来一些学者分别从企业的角色、服务型制造的类型等方面进行相关研究和理论丰富。如,White(1999)[2]认为制造业服务化涉及制造业企业的职能和角色的转变,由纯粹的产品生产者转变为服务提供者;Szalavetz(2003)[3]则认为服务化可分为两种,即外部服务和内部服务,分别是指与企业实物产品相关联的服务和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使用的服务。
2015年国务院明确提出服务型制造是我国未来制造业发展的战略目标和重点之一,并提出要“推动发展服务型制造”。专家学者对服务型制造的研究主要从概念解析、发展动力、发展路径等方面展开。概念解析方面,张青山等(2014)认为服务型制造与制造业服务化是两个相同的概念[4];李冠霖(2018)同样认为服务型制造与制造业服务化在本质上是一致的,只是其侧重点不同[5]。发展动力方面,许多学者倾向于服务型制造的价值增值。孙林岩等强调了顾客的因素,制造企业以顾客为服务对象引入制造过程,为顾客提供全生命周期的服务,从而获取更多的价值增值。[6]何哲等(2008)也认为服务型制造的价值增值来源于其服务属性[7]。在服务型制造的发展路径方面,主要倾向于技术驱动和产业生态的营造。如,寇军、付宇豪(2002)发现人工智能在服务型制造方面的作用突出,人工智能可以与制造、服务、产品等融合并形成驱动路径,为服务型制造产业链提质赋能[8]。焦楷、陈旭(2023)[9]和罗仲伟、刘树龙(2022)[10]则分别从价值生态和产业生态的角度给出了发展建议。
总之,服务型制造是融合了制造和服务的一种新型的产业形态,基于制造和产品的服务是面向服务的生产制造。制造企业通过技术创新、设备更新及优化生产组织方式、运营管理模式和经销服务方式,增加服务在投入和产出中的比例,从生产加工为主向“制造+服务”转型,从单纯提供产品向提供“制造+产品+服务”转变,延伸产业链、提升价值链,进而提升企业的全要素生产率和产品附加值。从服务型制造的特征看,具有整合、增值、创新三个明显特征。整合是服务型制造发展的根本特征,将两个行业两种行为融合到一起,增加企业间的互助、服务和外包。增值是伴随着服务融入制造而产生的,企业由注重产品功能到关注顾客需求服务的过程必然融入科技、技术等高级智力因素。创新是对知识资源整合及对消费需求信号采集处理后的积极反映(见图1)。[11]
图1 服务型制造概念示意图
发展服务型制造的意义
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是实现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支撑。作为制造业和服务业融合发展的一种新形态,服务型制造在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在高端化、智能化和绿色化发展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第一,发展服务型制造是抓住新一轮科技革命机遇,实现新型工业化的重要选择。现代产业具有开放性、协同性和动态性等特性。开放合作是现代经济体系持续发展的重要推动力;协同既是现代产业的重要内容,也是解决区域和产业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重要手段;动态性是现代产业的重要特征,现代产业体系中的某些产业总是不断被新的产业或技术所取代,持续处于动态变化中。制造业在整个产业体系中的地位日益稳固,其融入服务尤其是数字信息技术相关的服务业后,其作用和功能更加突出。所以,制造业与服务业融合的服务型制造是符合新型工业化演进客观规律的,能够有力推动新型工业化的发展。
第二,发展服务型制造是增强产业竞争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服务型制造使得制造业产品的制造水平提升、服务链条和价值链条延长,能够有效拓展产品服务能力,提升客户使用价值和产品的附加值。西方发达国家的实践经验证明,发展服务型制造是提升制造业附加值的重要途径。高质量发展是“产业体系比较完整,生产组织方式网络化智能化,创新力、需求捕捉力、品牌影响力、核心竞争力强,产品和服务质量高”[12]的一种发展方式。所以,服务型制造的组织方式、生产方式和产业特征都非常契合高质量发展的要求,能够推动产业体系高质量发展。
第三,发展服务型制造有利于缓解制造业的国际竞争压力,适应“双循环”的发展格局。当前,欧美日等西方国家正在推动“制造业回归”,对我国制造业进行遏制;东南亚、南亚等地区国家依赖土地、劳动力的价格优势,在中低端制造业方面加速追赶。因此,我国制造业在国际竞争中面临着来自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双重压力。服务型制造具有高技术含量、高资本密集度、高附加值、低能耗、低污染的特征,能够有利于解决我国发展过程中高端制造不足、产业结构欠优、创新能力不强的问题,提升产业基础创新能力和产业链的高端化水平,更加充分地利用国内和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适应并推动双循环的新发展格局。
第四,服务型制造是现代产业体系的重要支撑,有利于推动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的发展和建设。党中央国务院赋予了深圳在新时代探索、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使命任务。创新驱动和现代化的产业体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重要支撑。前海合作区重点发展的科技及专业服务、通讯及媒体服务等领域是服务型制造发展的重要推动要素,服务型制造的发展又能反过来推动这些领域的升级。所以,发展服务型制造有利于推动前海合作区更好地实现其战略目标。
前海合作区服务型制造的现状和问题
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等国家战略部署不断推进和我国对外开放及国际合作不断加深,深圳及前海的服务业及服务型制造发展表现出加速的趋势。据统计,现代服务业已经成为深圳服务业发展主导力量,2023年增加值约1.65亿元,居全国城市第三。2016-2023年间,深圳现代服务业增加值年均增长9.0%,高于同期GDP增速和服务业增速。[①]同时,越来越多的企业认识到服务型制造的重要性并进行服务化的改造。如,高新技术企业欣旺达已经完成90%的业务运行数字化和80%的决策数字化,为公司带来约30%以上的综合收益提升。
调研显示,有73.68%的企业表示其业务中涉及服务型制造的内容,有68.42%的企业表示在企业发展战略或未来发展计划中有服务型制造方面的内容。这表明服务型制造业务的开展在受访企业中已经比较广泛,相当大部分的企业对其比较重视,尤其是具有品牌化终端产品的制造企业。在调研过程中也发现了一些企业在向服务型制造转型中反映出来的问题:
第一,服务型制造起步晚,水平较低。虽然前海合作区的制造业企业越来越重视创新设计、系统解决方案、售后服务等,但在服务化广度、深度及系统解决方案等方面,与西门子、GE等国际龙头企业还存在差距。这与深圳地区大量的制造业企业是从“三来一补”企业起家的发展历史有关。
第二,企业所处产业链、供应链阶段制约服务化升级。调研发现,大多数的制造企业处在产业链、供应链中间环节,接近于“微笑曲线”的底部位置(见图2)。例如,许多制造业企业只生产通信设备或移动通信终端中的一个主零部件或几个小零件。这种细分的产业分工使得大量制造业企业“两头在外”,两端业务空白,即设计、营销、售后在外部,有些甚至组装环节都交给其他企业做。企业没有直接面向消费者的终端产品,无法享受品牌溢价的好处。企业的研发费往往用在产业链当中一个具体的零部件上,研发投入回报率低。这些导致企业服务化改造或转型的意愿不高。
图2 制造业价值链曲线
第三,企业服务化转型的条件较弱。一是企业服务化转型的行动较慢。制造企业大多已经认识到服务型制造的重要性,但在实际经营中仍然重技术、轻服务。二是企业的管理水平和信息化水平差异较大。从欧美发达国家服务型制造转型经验来看,只有整个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的制造业水平和服务型制造转型步伐趋于一致,才有可能做到整体高效协同。调研显示,不同企业的内部管理和信息化程度差距非常大,导致行业内部难以同时开展服务型制造转型。三是受资金制约,企业转型较谨慎。在服务化转型中,制造企业需要对企业的业务模式和组织结构进行重大调整。在全生命周期管理模式下,企业原来销售产品的一次性收入变为全生命周期内的持续性收入,对企业的财务管理和资金总量提出了更大的考验。
第四,管理体制和产业生态等外部因素的制约。一是服务型制造具有制造业与服务业的双重特征,难以界定其行业归属,导致其无法享受到应有的行业支持政策。如,许多制造企业缺少服务业务的相关资质,部分服务业的高标准和高门槛使得制造企业在开展总集成总承包业务时难以获得相关资质。二是服务化发展方向及路径不够明确。服务型制造转型在我国还处于探索发展阶段,企业制造水平参差不齐,很难借鉴某个成功企业或行业的经验,也无法照搬欧美发达国家(地区)的做法,需要在服务化转型的方向上进行“摸着石头过河”的探索。三是缺乏服务文化内核的“工匠精神”。服务型制造的发展需要不吝时间精力,精雕细琢、精益求精、孜孜不倦、追求完美,不懈追求严谨质量的精神,但我们的“工匠文化”“工匠制度”有待完善。
前海合作区服务型制造发展的对策建议
(一)发挥前海合作区现代服务业政策优势,促进制造业与服务业的融合发展。
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的前海合作区产业准入目录规定了六大领域,共计112条产业条目的服务业领域。其中许多产业或其细分类与服务型制造密切相关。以科技服务业为例,其子体系的相关标准涉及46项,服务提供标准又分为科技服务规范、科技服务质量、科技服务评价、运行管理、专项科技服务等,其中专项科技服务又分为研究开发、技术转移、创业孵化、检验检测认证、知识产权等服务。[13]这些细分领域中的许多技术标准和行业都是发展服务型制造所不可缺少的。此外,前海合作区还出台了专门针对商贸物流、高端法律服务、船舶租赁、专业服务、金融等行业的产业支持政策。可以鼓励深圳及周边地区相关制造企业与前海的现代服务企业合作,提升产品在可定制模块和服务模块方面的适应性重组能力,满足客户多样化需求的同时,实现生产、销售及消费主体相互协同、交互融合的发展模式。
(二)鼓励企业增加研发投入、加强品牌建设,提高服务型制造的增加值。
国际跨国制造企业进行服务化转型改造的主要原因是通过转型提高产品附加值和市场占有率。从国家比较来看,部分西方发达国家正是凭借服务化转型及具有竞争力的生产性服务业,占据了全球价值链分工的顶端。一是支持企业加强技术升级、提升研发投入,以获取服务化改造的技术增值。在信息时代,企业竞争具有赢者通吃的特征,制造业企业也不例外。倾向服务型改造的企业更要重视研发投入,把创新的长板拉得更长,在深圳“6个90%”[②]创新模式的基础上,不断完善强化“基础研究+技术攻关+成果产业化+科技金融+人才支撑”的全过程创新链,保持技术领先,以获得行业超额利润。二是鼓励企业塑造、提升产品品牌或企业品牌,培育品牌标杆获取品牌增值。构建面向企业、行业和产业集群的服务型制造品牌培育服务体系,支持制造业企业向自主品牌(OBM)发展过渡,积极融入全球高端产业链,进而向创新链、价值链的高端攀升。
(三)利用前海合作区的体制机制优势,营造发展服务型制造的产业生态。
第一,逐步拓宽“放管服”政策改革。放宽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和服务化改造密切相关的关键环节及高频事项的审批审查,探索“证照联办”“综合许可证”,推行“一次不用跑”“不见面审批”,最大限度提高行政效率,缩减企业办事环节和成本。第二,搭建一批服务型制造的公共服务平台。在产业园区或公共服务区域建立健全集研发设计、系统集成、检测认证、专业外包、市场开拓和要素资源为一体的公共服务体系。支持服务型制造相关服务机构发展,为服务型制造企业提供咨询、中介、案例分析、企业诊断、方案设计、制造实施以及投融资等综合服务,打造软硬结合、产融结合的特色化公共服务平台。第三,构建服务型制造区域良性循环体系。整合资源优势,强化叠加效应,推动专业制造和优质服务资源的共享共用,开展本地区服务型制造典型经验总结和推广活动。加强服务型制造的跨区域合作,提升制造企业的创新力、竞争力和服务制造能力,打造制造业服务化发展的新标杆和经济发展新的增长极。[14]
(四)加强与香港、澳门对接,推动服务型制造的国际合作。
一是发挥香港、澳门的服务业优势,联手打造“港澳服务+前海制造”的服务型制造高质量发展区。鼓励香港、澳门的高校、科研机构与深圳前海的制造企业、园区开展创新研发等方面的深度合作,鼓励服务型企业与制造业企业加强研发设计、定制服务、共享制造、供应链管理、检测认证、产品生命周期管理、总集成总承包等业务类型的合作,推动深港澳三地之间服务型制造的快速发展,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服务型制造高地。二是利用好香港、澳门的国际通道优势,推动前海服务型制造企业积极融入国际分工产业链体系。鼓励前海与香港的企业联合出海,以联合投标、联合投资、联合承揽项目等方式,共同开拓“一带一路”市场和国际市场。发挥好澳门经贸合作服务平台和“中葡中小企业商贸服务中心”“葡语国家食品集散中心”“中葡经贸合作会展中心”的作用,加强前海服务型制造企业与葡语国家经贸合作,更好推动“引进来”和“走出去”。
服务型制造具有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的双重属性,代表着未来新产业新业态的发展方向。深圳“先行示范区”的政策环境和产业体系为服务型制造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条件,前海合作区的政策创新、体制机制、产业生态、资金人才等为服务型制造发展提供了肥沃的土壤。在前海探索并推动服务型制造,将在服务型制造高质量发展和现代服务业与制造业融合发展上走出一条先行先试的特色道路。
(编辑 杨利红)
¨ 本文为2022年中共广东省党校(行政学院)系统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阶段性成果。
* 赵文强,深圳市宝安区委党校副教授、教研室主任,深圳市宝安区政协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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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中共中央宣传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习近平经济思想学习纲要[M].北京:人民出版社:学习出版社,2022:63.
[①] 数据来源:深圳市统计局。
[13] 王丽娟.前海现代服务业标准体系建设研究[J].标准科学,2023(8):45.
[②] 即90%以上的创新型企业是本土企业,90%以上的研发机构设立在企业,90%以上的研发人员集中在企业,90%以上的研发资金来源于企业,90%以上的职务发明专利出自企业,90%以上的重大科技项目发明专利来源于龙头企业。
[14] 罗仲伟.服务型制造是构筑产业发展新格局的着力点[J].价格理论与实践,2021(7):43.
正确认识美国制造业回流对美国和中国的影响
美国制造业回流是美国重整经济发展的必然选择,也是打压我国全球先进制造业竞争地位的重要手段,美国制造业回流的趋势不可逆转,而且这种回流的速度将越来越快。目前,美国制造业回流对美国经济的增长已经开始呈现出积极作用,正在逐步调整美国经济结构,使美国经济具有较强的增长后劲,尤其是制造业为美国原创性高技术的应用提供了应用场景,将提高美国技术转化效率,有利于美国继续保持其高技术的领先地位。
从整体上来说,美国制造业回流对我国制造业呈现出两面性的影响。一方面是积极影响,美国企业退出我国市场的行为是从其原先占有的市场逐步退出,为我国制造业企业提供了一定的有利机会。大量制造业企业的产品和技术通过国产化应用不断迭代升级,提高了企业竞争力,特别是一批“卡脖子”“短板”产品和技术受到高度重视,包括通过新型举国体制的方式进行快速技术突破,支撑了重大工程和重点装备的顺利实施。但是,另一方面,目前我国一些制造业企业在中美博弈中无法与美国先进制造业企业开展深入技术交流,由于传统的引进—吸收—再创新的路径已被阻断,企业面临“无样可学”处境,产品创新和技术创新需要克服更大的困难。同时,企业正在丧失国际市场,国内市场的“内卷”形成了企业的“内耗”,即使是新三样的企业也面临着较低利润的发展模式,导致企业普遍性信心不足,后续投资力度萎缩。
制造业为中国式现代化构筑强大物质技术基础,是我国经济稳健发展的基石,也是争夺未来全球竞争格局的关键抓手。要坚定不移的实施制造强国战略,保持制造业合理比重和结构,出台有利于制造业创新投入的政策措施,引导企业培育新质生产力,进一步提高制造业研发比重和结构,企业研发投入强度在2030年应至少达到美国2020年的水平(7.8%)。
“矩阵式”推动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一方面,围绕产业链现代化和产业基础高级化持续推动产业链供应链“纵向”突破,全面、深入梳理重点产业链供应链上中下游薄弱环节的产业基础关键产品与技术,实现“链”上产业基础关键产品质量提升、附加值提高以及自主可控,同时,围绕产业链共性产品和技术,推动关键共性技术和产品的攻关应用,支持跨行业共性技术平台、试验验证平台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扩大共性产品和技术外溢,切实解决产品的可靠性与稳定性差的老大难问题。另一方面,围绕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和高新区等开展产业链供应链“横向”载体建设。建设高水平载体促进机构,形成强大的综合服务能力,统筹要素资源向先进制造业集群和高新区等创新制造载体集聚,支持载体开展垂直行业的人工智能大模型建设与应用。
大力推动军工产业发展,将军工产业作为赢得全球产业竞争新的“一极”。当前全球正在面临纷繁复杂的国际形势,国家之间的冲突日益增多,正在呈现较大的不稳定性,各国都在寻求不断增强国家的自主和安全,对军事武器的需求量进一步增大。从国际比较角度看,我国军工领域拥有较为完整的制造体系,型号丰富,覆盖几乎所有类型武器,应充分发挥这一优势,鼓励军工企业扩大生产制造能力,增加军工企业利润,提高新技术在航空航天、武器装备各领域的应用水平,努力提升企业出口外销能力,这样既能消纳国内过剩产能,又能够形成以我为主的国际产业链供应链体系。要把握建设国家战略腹地和建设关键产业备份能力的机遇,推动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军民融合,培育军工产业成为高端制造业最稳定的客户,同时孵化培育一大批具有突破性技术乃至颠覆性技术的高科技企业。
修好“外功”,建立制造业全球产业布局体系
全球化以来,制造业经历多次产业转移,已经形成了四个主要的制造业体系框架:(1)美国主导的制造业体系框架,(2)欧盟制造业体系框架,(3)日本为主导的制造业体系框架,(4)中国制造业体系框架、这四个制造业体系框架有交叉又有所侧重,随着美国制造业回流和美西方主导的产业脱钩,美国正在极力构建除中国以外的新型制造业体系框架。因此,我国要与美国形成缠斗格局,拉长脱钩时间,加快推动全球产业布局,建成以我为主导的全球制造业分工新格局。
有组织、有序地引导中国制造业企业在海外布局。遴选具有较强竞争实力的制造业重点领域,由链主企业牵引,带动国内主要供应链企业联合在墨西哥、保加利亚和东南亚等国家区域布局,如光伏、储能和新能汽车领域。大力支持轨道交通领域龙头企业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合作,推动“总包+制造”模式开展产能布局与骨干高速铁路线路建设,将“一带一路”打造成与美国竞争的“压舱石”。
持续推进制造业领域高水平开放。逐步取消制造业领域的外资限制,通过超大规模内需市场优势,吸引高技术企业加大在我国的投资力度,稳住欧洲企业,减缓美国企业撤出速度,将大型跨国企业“中国+海外市场”双布局作为底线。
(编辑 季节)
党的二十大确立了本世纪中叶全体人民实现共同富裕的战略目标。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也是人民群众的共同期盼。我们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归根结底是要实现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共同富裕直接表现为我国全体居民整体生活水平的富足,以及居民收入分配格局的不断优化。
本文侧重于在宏观层面收入分配领域,研究居民(住户)、企业和政府三部门之间收入分配格局的变迁和现状,分析我国居民内部收入分配差距的程度和特征,为制定本世纪中叶全体人民实现共同富裕的规划提供参考。
我国宏观收入分配格局的现状与问题
收入分配格局包括宏观分配格局和居民收入分配格局两大部分。宏观收入分配格局是收入分配的基石和起点,同时又是微观层面分配特征的加总和反映。宏观收入分配格局考察国民收入在居民、企业、政府三大部门之间的分配,可以整体上把握三大部门依据各自投入的资本、劳动等生产要素和参与生产活动所获得的在国民收入中的相应份额;从而直接反映出居民部门在经济增长中的分享程度。通过考察宏观收入分配格局,初步衡量再分配对宏观初次分配的调节作用;进一步从宏观层面厘清经济发展成果的流向与分配,并提出和完善以促进共同富裕为目标的宏观分配格局优化措施。
资金流量表是以收入分配和资金流动为核算对象,描述一定时期内各部门收入分配和使用、资金筹集和运用情况的核算表,适用于深入研究国民经济各部门的收入分配关系。因此,本文根据资金流量表对宏观分配格局进行了分析,基于在共同富裕目标下推动中国税制改革的研究初衷,将重点分析居民部门的收入分配情况。
国民收入初次分配格局
收入初次分配是因参与生产过程或因拥有生产活动所需资产的所有权而获得的收入在不同部门之间进行的分配。[①] 初次分配之后就形成了居民、企业和政府的初次分配收入。
1.纵向分析。
通过资金流量表可以得出结论(表1、图1):1996年以来,我国企业、政府和住户部门的初次分配收入都呈现持续上涨趋势,但各部门之间的分配格局存在一定的差异。总体来看,从1996-2020年可以大致分为2008年之前和2008年之后两个阶段。2008年之前阶段,住户部门的初次分配收入增长速度低于国民收入增速,使得住户部门收入占比持续下降,从1996年的66.9%下降至2008年的57%。相反,在这一时期的大多数年份,企业部门和政府部门收入增速均超过国民收入增速,企业部门和政府部门收入所占比重持续上升。政府部门在初次分配中的收入比重从1996年的11.4%上升至2008年的14.1%,而企业部门收入占比则从1996年的21.8%上升至2008年的28.9%。因此,这一时期,初次收入分配格局的变化主要表现为住户部门收入占比下降,国民收入在初次分配中更多地流向企业和政府部门。这一现象背后的成因,一是1994年开始,我国实行分税制改革,税收征管强化,政府的财政汲取能力大幅上升,带动政府初次分配收入占比提高。二是当时我国劳动力相对过剩,而资本相对稀缺,造成收入分配向企业倾斜,出台的减税降费政策,如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企业出口全额退税、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税率优惠等等,这些优惠政策的力度大于税收征管强化对企业利润的影响,最终提高了企业部门初次收入的占比。三是该阶段正处于我国经济快速增长阶段,在劳动力相对过剩的局面下,劳动者较企业处于弱势地位,缺乏议价权。住户部门的工资性收入呈长期刚性或仅仅小幅上升,远不及政府收入与企业利润的增长,从而引起住户部门初次分配收入占比的下滑。此外,这段时间里,2006年全面免除农业税和乡村两级“三提五统”,虽然减少了政府收入,但是只有百亿数量级,没有也不可能逆转国民收入结构总的变化趋势。
从2009年开始,住户部门收入增速在大多数年份高于国民收入增速,推动住户部门收入占比开始逐年缓慢上升。这期间,我国提出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强调“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采取了提高最低工资、规范企业用工、加强劳动者就业权益保障等措施,加大对低收入群体的支持力度。同时,脱贫攻坚战取得全面胜利,政府一系列就业培训、开发就业岗位等举措,带动低收入者尤其是“建档立卡”脱贫人口的市场化收入大幅上升,成为住户部门收入占比提高的重要原因。这使得住户部门收入占比从2009年的57.8%提高到2020年的63%,十年中提高了5个百分点。政府部门的收入份额则从2009年上升至2012年后出现拐点,呈现先上升后下降的趋势,这在一定程度上是2012年以后我国提出的“减税降费”在宏观分配格局中的反映。同时,企业的收入占比以2016年为分界,先下降后上升,从2009年的28%下降至2016年的25%后又逐步上升至2020年的26.9%,这也从数据上佐证了企业在“减税降费”政策中获得了红利。应该说,近几年,住户部门和企业部门在初次分配中的占比有所改善。
|
表1 各部门初次分配总收入及占比 |
||||||
|
年份 |
企业部门 |
广义政府部门 |
住户部门 |
|||
|
初次分配总收入 |
占比 |
初次分配总收入 |
占比 |
初次分配总收入 |
占比 |
|
|
1996 |
15403.9 |
21.8 |
8054.2 |
11.4 |
47321.5 |
66.9 |
|
1997 |
18192.2 |
23.1 |
9209.3 |
11.7 |
51401.3 |
65.2 |
|
1998 |
18472 |
22 |
10180.7 |
12.1 |
55164.9 |
65.8 |
|
1999 |
19912 |
22.3 |
11242.4 |
12.6 |
58212 |
65.1 |
|
2000 |
22050 |
22.3 |
12679.1 |
12.8 |
64337 |
64.9 |
|
2001 |
25636.6 |
23.5 |
14212.8 |
13 |
69426.7 |
63.5 |
|
2002 |
28450.6 |
23.6 |
17198.5 |
14.3 |
74831.3 |
62.1 |
|
2003 |
34837.1 |
25.5 |
18794.6 |
13.8 |
82944.6 |
60.7 |
|
2004 |
44249.4 |
27.4 |
22726.9 |
14.1 |
94439.2 |
58.5 |
|
2005 |
51570.5 |
27.7 |
26516.7 |
14.3 |
107911.7 |
58 |
|
2006 |
61195.1 |
27.9 |
31704.6 |
14.5 |
126128.7 |
57.6 |
|
2007 |
76064.4 |
28.1 |
39105.7 |
14.4 |
155533.9 |
57.5 |
|
2008 |
92899.9 |
28.9 |
45254.9 |
14.1 |
183074.8 |
57 |
|
2009 |
97564.7 |
28 |
49222.7 |
14.1 |
201147.4 |
57.8 |
|
2010 |
114853.3 |
28 |
61074.7 |
14.9 |
234426.2 |
57.1 |
|
2011 |
128324.5 |
26.5 |
74461.1 |
15.4 |
280607.2 |
58 |
|
2012 |
136413.1 |
25.4 |
85003.2 |
15.8 |
315912.6 |
58.8 |
|
2013 |
148284 |
25.2 |
89261.7 |
15.2 |
350595.6 |
59.6 |
|
2014 |
162643.7 |
25.2 |
97949.6 |
15.2 |
383786.8 |
59.6 |
|
2015 |
168223.5 |
24.5 |
100962.7 |
14.7 |
416385 |
60.7 |
|
2016 |
185687.7 |
25 |
104442.7 |
14.1 |
452563.7 |
60.9 |
|
2017 |
212823.1 |
25.6 |
111450.7 |
13.4 |
506672 |
61 |
|
2018 |
238899 |
26.1 |
116898 |
12.8 |
559446.5 |
61.1 |
|
2019 |
254877.5 |
25.9 |
124632.1 |
12.7 |
604241.6 |
61.4 |
|
2020 |
270314.9 |
26.9 |
111398.3 |
11.1 |
623738.1 |
62 |
注:数据来源于《国家统计年鉴2022》。
2.横向对比。
为了进一步研究我国初次分配格局的特征,本文将其与世界上其他国家进行了同口径数据对比(表2)。不难发现,我国与美国这样的发达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主体相比,住户部门收入占比偏低。美国从2010年开始,住户的初次收入占比基本维持在80%左右的水平,上下波动幅度不超过3%;我国则在60%的水平,与美国相差约20个百分点。美国住户部门收入占比如此之高,与美国鼓励私人投资的社会环境密切相关。在边际消费倾向递减作用下,美国居民随着收入的不断提高又进一步强化了对资本的积累。据有关报告测算,2018年我国居民财产收入净额占国民收入的比重为3.2%,低于美国的9.7%,且我国财产收入中,红利收入贡献仅为10.6%;而美国则高达58.7%。[②] 若与瑞典这样的北欧国家相比,数据上确实反映出了我国住户收入占比更高的现象,但北欧国家具有相对特殊的禀赋和社会特征(人少资源多,倾向于提供较高的社会福利),导致北欧采取高税收支撑的普惠型社会保障制度,政府收入会更多地“挤占”了住户部门的收入。最后反观曾经与我国现阶段收入水平最接近的发达国家——韩国,在住户收入占比方面,我国与韩国较为相似,都维持在55%-62%的区间。韩国在2010-2016年间的住户收入占比略高于我国;而从2017年我国开始反超韩国,但差距并不明显。
在政府初次收入占比中,很明显,美国更多地是扮演“小政府”的角色,收入占比最低,基本维持在6%的水平,疫情期间占比下降幅度更大。这主要源于政府在初次分配当中获取的收入——生产税净额(政府征收的生产税等减去生产补贴)属于间接税,而美国以直接税为主,征收的间接税相对较少。瑞典的政府收入占比最大,这主要得益于其特殊的社会保障制度,中国在现有的经济实力和人口结构下,尚无法建立和实现如北欧国家那样的高水平、高覆盖的保障体系。
在企业初次收入占比中,中国和韩国的企业收入占比最大(不低于25%),瑞典次之(20%左右的水平),美国最低(15%左右)。目前,中国经济的健康持续发展,以及未来向着现代化强国目标奋进,依然需要大力支持企业,维持或适当提高企业收入占比,激发企业的生产投资积极性,使企业有能力承担起解决社会就业、科技创新、技术进步等重任。
|
部门主体 |
国家 |
2010 |
2011 |
2012 |
2013 |
2014 |
2015 |
2016 |
2017 |
2018 |
2019 |
2020 |
2021 |
|
住户部门 |
美国 |
77.1% |
78.0% |
78.5% |
78.0% |
78.4% |
79.2% |
79.6% |
80.0% |
79.8% |
80.5% |
82.9% |
80.8% |
|
韩国 |
59.3% |
59.6% |
59.9% |
60.5% |
61.0% |
61.5% |
60.8% |
60.0% |
60.5% |
61.5% |
61.5% |
61.2% |
|
|
瑞典 |
55.4% |
56.0% |
57.1% |
57.4% |
57.9% |
57.3% |
58.5% |
57.4% |
57.8% |
57.3% |
56.3% |
56.4% |
|
|
中国 |
57.1% |
58.0% |
58.8% |
59.6% |
59.6% |
60.7% |
60.9% |
61.0% |
61.1% |
61.4% |
62.0% |
|
|
|
企业部门 |
美国 |
16.3% |
15.7% |
15.1% |
14.8% |
14.8% |
14.1% |
13.9% |
13.7% |
14.0% |
13.4% |
13.2% |
14.3% |
|
韩国 |
27.6% |
27.4% |
27.4% |
27.0% |
26.6% |
26.0% |
26.5% |
27.0% |
26.5% |
25.4% |
25.0% |
25.1% |
|
|
瑞典 |
21.1% |
20.8% |
19.2% |
18.7% |
18.7% |
19.1% |
16.9% |
18.4% |
17.9% |
19.0% |
21.6% |
20.8% |
|
|
中国 |
28.0% |
26.5% |
25.4% |
25.2% |
25.2% |
24.5% |
25.0% |
25.6% |
26.1% |
25.9% |
25.9% |
|
|
|
政府部门 |
美国 |
6.5% |
6.3% |
6.3% |
7.2% |
6.8% |
6.7% |
6.5% |
6.4% |
6.3% |
6.0% |
3.9% |
4.9% |
|
韩国 |
13.1% |
13.0% |
12.7% |
12.5% |
12.4% |
12.5% |
12.7% |
13.0% |
13.0% |
13.2% |
13.5% |
13.7% |
|
|
瑞典 |
23.6% |
23.3% |
23.7% |
23.9% |
23.4% |
23.6% |
24.6% |
24.2% |
24.3% |
23.7% |
22.1% |
22.9% |
|
|
中国 |
14.9% |
15.4% |
15.8% |
15.2% |
15.2% |
14.7% |
14.1% |
13.4% |
12.8% |
12.7% |
11.1% |
|
|
注:美国、韩国、瑞典数据来源于OECD数据库中的国民收入账户,经整理计算得出各部门初次收入占比。
综上所述,美国已经处于成熟的发达市场经济阶段,其初次收入分配格局表现出了明显的“一高两低”特征,即住户部门收入占比处于绝对主导地位,而政府和企业的收入占比相对较低,属于比较典型的财富资源向住户倾斜的社会架构。瑞典这样的北欧国家,初次收入分配格局则表现出住户部门收入占比较低,政府部门收入占比较高,而企业部门收入占比相对适中的特点。这是北欧高福利国家普遍高税收、公共服务民营化程度较深、企业承担政府部分职能的结果。与之相比,我国的经济基础、社会资源禀赋以及现实的发展路径,既无法像美国一样,将财富高度集中于住户部门;又无法如北欧一样,为住户提供高水平的福利待遇。其初次收入的分配格局与韩国表现出了高度的相似性,都体现出住户部门收入占比适中、政府收入占比适中,而企业收入占比较高的特点。
国民收入再分配格局
收入再分配是指初次分配收入通过经常转移的方式在不同部门之间进行的分配。经常转移包括所得税、财产税等经常税,社会缴款,社会福利和其他经常转移(该定义引自许宪春文章《准确理解收入分配核算》)。转移完成后,最终得到各部门的可支配收入。
1.纵向分析。将资金流量表中各部门的可支配收入占比进行测算并分析,得出如下结论:
(1)我国再分配收入格局向政府部门倾斜,住户和企业部门的可支配收入占比相较于初次分配都存在不同程度的下降,企业下降程度更大。从趋势上看,2000年之前,收入再分配的结果导致住户部门的可支配收入占比较初次收入占比提高,但提高的幅度有限;2000年以后,我国再分配的调节却导致住户部门的可支配收入占比进一步降低(表3、图2)。这说明,经过国民收入再分配之后,住户部门在分配格局中的地位不仅没有强化,反而更加削弱了。企业部门同样如此,且企业部门在2004年之后可支配收入占比的下降程度更大了。与之呈现相反变化的是政府部门,我国政府部门在再分配收入格局中的地位得到了强化(图3)。
|
表3 住户部门初次分配和再分配收入以及收入占比 |
||||
|
年份 |
可支配总收入 |
可支配收入占比 |
初次分配总收入 |
初次分配总收入占比 |
|
1992 |
18569.2 |
68.1% |
17813.6 |
65.50% |
|
1993 |
22916 |
64.3% |
22067.3 |
62% |
|
1994 |
32220.4 |
66.2% |
31207.7 |
64.30% |
|
1995 |
39863.7 |
65.9% |
38715.8 |
64.10% |
|
1996 |
48650.5 |
68.6% |
47321.5 |
66.90% |
|
1997 |
53411.4 |
67.4% |
51401.3 |
65.20% |
|
1998 |
56728.5 |
67.4% |
55164.9 |
65.80% |
|
1999 |
58768.6 |
65.5% |
58212 |
65.10% |
|
2000 |
64764.5 |
65% |
64337 |
64.90% |
|
2001 |
69691.3 |
63.4% |
69426.7 |
63.50% |
|
2002 |
75015.7 |
61.7% |
74831.3 |
62.10% |
|
2003 |
83012.3 |
60.1% |
82944.6 |
60.70% |
|
2004 |
94545.6 |
57.9% |
94439.2 |
58.50% |
|
2005 |
107217 |
57% |
107911.7 |
58% |
|
2006 |
125117.6 |
56.5% |
126128.7 |
57.60% |
|
2007 |
152265.3 |
55.7% |
155533.9 |
57.50% |
|
2008 |
179880.3 |
55.5% |
183074.8 |
57% |
|
2009 |
197488.3 |
56.4% |
201147.4 |
57.80% |
|
2010 |
229965.4 |
55.7% |
234426.2 |
57.10% |
|
2011 |
274930.2 |
56.7% |
280607.2 |
58% |
|
2012 |
308344.8 |
57.4% |
315912.6 |
58.80% |
|
2013 |
341749.7 |
58.2% |
350595.6 |
59.60% |
|
2014 |
373626.5 |
58% |
383786.8 |
59.60% |
|
2015 |
404897.5 |
59.1% |
416385 |
60.70% |
|
2016 |
441165.5 |
59.5% |
452563.7 |
60.90% |
|
2017 |
489176.9 |
58.9% |
506672 |
61% |
|
2018 |
543300.9 |
59.4% |
559446.5 |
61.10% |
|
2019 |
593712.7 |
60.3% |
604241.6 |
61.40% |
|
2020 |
625798.5 |
62.2% |
623738.1 |
62% |
注:数据来源于《国家统计年鉴2022》
注:根据表3绘制而成
(2)在可支配收入基础上进行实物收入再分配后,我国住户部门调整后的可支配收入占比提高。实物收入再分配是指通过实物转移的方式实现的收入分配。[③] 可以理解为,可支配收入是对初次分配收入进行的货币形式的再分配;而在可支配收入基础上,政府又以实物形式向住户部门进行货物或服务的二次转移,形成了“调整后的可支配收入”。图4显示,我国住户部门在经过实物收入分配调节后,调整后的可支配收入占比明显提高,改变了货币形式再分配调节下住户部门可支配收入占比下降的局面。相应地,政府经过实物收入再分配后,调整后的可支配收入占比——相比于初次分配,上升的幅度明显收窄了(图5)。这在一定程度上更能准确地反映出我国在经过了再分配(货币形式)、实物收入再分配后,政府对住户部门的资源转移的力度。
注:数据来源于《国家统计年鉴2022》
注:数据来源于《国家统计年鉴2022》
|
表4 2010-2021年中国与其他部分国家调整后的可支配收入占比 |
|||||||||||||
|
部门主体 |
国家 |
2010 |
2011 |
2012 |
2013 |
2014 |
2015 |
2016 |
2017 |
2018 |
2019 |
2020 |
2021 |
|
住户部门 |
美国 |
83.8% |
83.7% |
83.4% |
81.4% |
81.6% |
82.0% |
82.9% |
82.8% |
82.9% |
83.7% |
91.3% |
88.3% |
|
韩国 |
62.1% |
62.2% |
62.4% |
63.0% |
63.4% |
64.0% |
62.8% |
61.9% |
62.8% |
64.1% |
66.1% |
65.2% |
|
|
瑞典 |
66.7% |
67.3% |
69.7% |
70.2% |
69.7% |
69.0% |
70.1% |
68.8% |
68.7% |
67.9% |
68.7% |
67.0% |
|
|
中国 |
60.1% |
61.5% |
62.8% |
63.4% |
63.3% |
65.3% |
65.7% |
65.0% |
65.4% |
66.7% |
69.0% |
|
|
|
企业部门 |
美国 |
14.0% |
13.3% |
12.8% |
12.3% |
12.1% |
11.4% |
11.3% |
11.7% |
12.0% |
11.5% |
11.4% |
12.1% |
|
韩国 |
23.6% |
23.0% |
23.3% |
22.9% |
23.0% |
22.5% |
23.0% |
23.2% |
21.8% |
21.4% |
22.4% |
21.9% |
|
|
瑞典 |
21.9% |
21.4% |
19.6% |
19.3% |
19.9% |
19.3% |
17.1% |
18.1% |
18.2% |
19.3% |
21.6% |
21.0% |
|
|
中国 |
24.7% |
22.7% |
21.3% |
20.9% |
21.1% |
20.2% |
20.8% |
21.5% |
21.9% |
21.9% |
22.9% |
|
|
|
政府部门 |
美国 |
2.2% |
2.9% |
3.8% |
6.3% |
6.4% |
6.5% |
5.8% |
5.5% |
5.1% |
4.8% |
-2.7% |
-0.4% |
|
韩国 |
14.3% |
14.7% |
14.3% |
14.1% |
13.6% |
13.6% |
14.3% |
14.9% |
15.4% |
14.5% |
11.5% |
12.9% |
|
|
瑞典 |
11.4% |
11.3% |
10.7% |
10.4% |
10.4% |
11.6% |
12.8% |
13.1% |
13.0% |
12.8% |
9.7% |
12.0% |
|
|
中国 |
15.2% |
15.8% |
16.0% |
15.5% |
15.5% |
14.6% |
13.6% |
13.5% |
12.6% |
11.5% |
8.1% |
|
|
注:中国数据来源于《国家统计年鉴》;美国、韩国、瑞典数据来源于OECD数据库,并经整理计算得出。
|
表5 2010-2021年中国与其他部分国家再分配调节力度(调整后的可支配收入占比-初次分配收入占比) |
|||||||||||||
|
部门主体 |
国家 |
2010 |
2011 |
2012 |
2013 |
2014 |
2015 |
2016 |
2017 |
2018 |
2019 |
2020 |
2021 |
|
住户部门 |
美国 |
6.7% |
5.7% |
4.8% |
3.4% |
3.1% |
2.9% |
3.3% |
2.8% |
3.1% |
3.2% |
8.4% |
7.5% |
|
韩国 |
2.9% |
2.6% |
2.5% |
2.5% |
2.4% |
2.5% |
2.0% |
1.9% |
2.4% |
2.7% |
4.6% |
4.0% |
|
|
瑞典 |
11.4% |
11.3% |
12.6% |
12.8% |
11.8% |
11.8% |
11.6% |
11.3% |
10.9% |
10.6% |
12.3% |
10.7% |
|
|
中国 |
3.0% |
3.5% |
4.0% |
3.8% |
3.7% |
4.6% |
4.8% |
4.0% |
4.3% |
5.3% |
7.0% |
|
|
|
企业部门 |
美国 |
-2.4% |
-2.4% |
-2.3% |
-2.4% |
-2.7% |
-2.7% |
-2.6% |
-2.0% |
-2.0% |
-1.9% |
-1.8% |
-2.2% |
|
韩国 |
-4.0% |
-4.3% |
-4.2% |
-4.1% |
-3.6% |
-3.6% |
-3.6% |
-3.8% |
-4.7% |
-4.0% |
-2.7% |
-3.2% |
|
|
瑞典 |
0.8% |
0.6% |
0.4% |
0.6% |
1.2% |
0.2% |
0.3% |
-0.3% |
0.3% |
0.3% |
0.0% |
0.2% |
|
|
中国 |
-3.3% |
-3.8% |
-4.1% |
-4.3% |
-4.1% |
-4.3% |
-4.2% |
-4.1% |
-4.2% |
-4.0% |
-3.0% |
|
|
|
政府部门 |
美国 |
-4.4% |
-3.4% |
-2.5% |
-0.9% |
-0.4% |
-0.2% |
-0.7% |
-0.8% |
-1.2% |
-1.3% |
-6.6% |
-5.3% |
|
韩国 |
1.2% |
1.7% |
1.6% |
1.6% |
1.2% |
1.1% |
1.5% |
1.9% |
2.4% |
1.3% |
-1.9% |
-0.8% |
|
|
瑞典 |
-12.2% |
-12.0% |
-13.0% |
-13.4% |
-13.0% |
-12.0% |
-11.8% |
-11.1% |
-11.2% |
-10.9% |
-12.4% |
-10.9% |
|
|
中国 |
0.3% |
0.4% |
0.2% |
0.3% |
0.3% |
-0.1% |
-0.5% |
0.1% |
-0.2% |
-1.2% |
-3.0% |
|
|
注:中国数据来源于《国家统计年鉴》;美国、韩国、瑞典数据来源于OECD数据库,并经整理计算得出。
综上所述,通过比较再分配流程中各部门调整后的可支配收入份额与初次分配流程中各部门的收入份额,可以清楚地看出,再分配流程中各部门利益重新分配的情况,从而识别再分配对宏观收入分配格局的影响。数据显示,与其他国家相比,我国政府再分配对宏观分配格局调整的作用有限,分配调节的力度相对较弱,有待进一步加强。
我国居民收入分配差距的现状与问题
宏观收入分配格局从整体上显示出我国经济增长创造的社会财富向住户部门倾斜的程度,反映出住户部门积累财富的能力。然而,在住户部门财富不断积累的同时,如何妥善解决好居民内部的收入分配差距问题,既关系到经济的长远可持续发展,也关系到社会的公平和正义,更关系到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我国居民收入分配差距的总体变化
新世纪以来,我国居民收入分配差距发生了较大变化,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阶段(图6)。2008年之前为第一阶段,2008-2015年为第二阶段,2016年之后为第三阶段。在第一阶段,居民收入分配差距快速上升,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基尼系数从2004年的最低点0.473上升到2008年的最高点0.491。在第二阶段,收入分配差距形成了一种下降的趋势,基尼系数从最高点的0.491一路下降至2015年的0.462。现有研究称,这种大幅下降主要得益于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缩小,城乡居民平均收入比率从2008年的3.4倍下降至2015年的2.7倍,带动了居民收入差距连续7年的缩小过程。[⑤] 然而,到了第三阶段,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基尼系数回升了三年,于2018年反弹到0.468,近几年处于波动状态,趋势表现并不明朗。这主要由农村外出务工人员的收入增速放缓所致。[⑥] 总体来讲,我国居民收入分配差距较大,近20年的人均可支配收入基尼系数始终在高位运行,最低时也达到了0.462的水平,高于国际上0.4的警戒线。
注:数据来源于《国家统计年鉴2004-2022》
从国际经验看,再分配是调节收入分配差距的重要手段,以OECD国家为例,其再分配政策确实起到了有效调节收入差距的作用。表6列出了2019年部分OECD国家初次分配收入下的基尼系数和再分配调节后可支配收入的基尼系数,并据此计算了再分配政策对降低居民收入分配差距的调节幅度。从中可以看出,一是,OECD国家对降低基尼系数的改善程度最低也达到了10%;二是,多数OECD国家对基尼系数的改善程度都较强,有18家OECD国家基尼系数改善幅度超过了30%。其中,比利时的再分配政策尤为有效,基尼系数在再分配后降低幅度达到了46.42%。如果将表中所列OECD国家的基尼系数进行简单平均,那么初次分配收入和经再分配后的可支配收入的基尼系数分别为0.469和0.313。这意味着,再分配政策使得OECD国家的基尼系数平均下降了33.20%。
|
国家 |
初次分配收入 |
可支配 收入 |
降低幅度 (%) |
国家 |
初次分配 收入 |
可支配 收入 |
降低幅度 (%) |
|
奥地利 |
0.486 |
0.274 |
43.62 |
比利时 |
0.489 |
0.262 |
46.42 |
|
加拿大 |
0.421 |
0.301 |
28.5 |
哥斯达黎加 |
0.532 |
0.478 |
10.15 |
|
捷克 |
0.432 |
0.248 |
42.59 |
丹麦 |
0.445 |
0.268 |
39.78 |
|
爱沙尼亚 |
0.465 |
0.305 |
34.41 |
芬兰 |
0.512 |
0.273 |
39.78 |
|
法国 |
0.519 |
0.292 |
43.74 |
德国 |
0.497 |
0.296 |
40.44 |
|
希腊 |
0.525 |
0.308 |
41.33 |
匈牙利 |
0.463 |
0.286 |
38.23 |
|
以色列 |
0.449 |
0.342 |
23.83 |
韩国 |
0.404 |
0.339 |
16.09 |
|
拉脱维亚 |
0.47 |
0.344 |
26.81 |
立陶宛 |
0.495 |
0.357 |
27.88 |
|
卢森堡 |
0.49 |
0.305 |
37.76 |
荷兰 |
0.457 |
0.312 |
31.73 |
|
新西兰 |
0.453 |
0.362 |
28.04 |
挪威 |
0.427 |
0.261 |
38.88 |
|
葡萄牙 |
0.511 |
0.31 |
39.33 |
斯洛伐克 |
0.383 |
0.222 |
42.04 |
|
斯洛文尼亚 |
0.444 |
0.246 |
44.59 |
西班牙 |
0.491 |
0.32 |
34.83 |
|
瑞典 |
0.43 |
0.28 |
34.88 |
瑞士 |
0.402 |
0.316 |
21.39 |
|
土耳其 |
0.502 |
0.415 |
17.33 |
英国 |
0.508 |
0.366 |
27.95 |
|
美国 |
0.505 |
0.395 |
21.78 |
OECD平均 |
0.469 |
0.313 |
33.2 |
注:数据来源于OECD数据库的收入分配账户项。
对比之下,我国国家统计局对外只公布可支配收入的基尼系数,无法直接获取到初次分配收入的基尼系数。据学者李实公开发表的《中国收入分配格局和政策的演变与展望》一文中称,利用CHIP调查数据,2013年居民再分配前的市场收入和再分配后可支配收入的基尼系数的估计值显示,经过政府的各种再分配措施以后,基尼系数下降了8%左右。而利用2018年数据进行重新测算后的结果显示,再分配措施使得基尼系数下降了约16%。至于2018年以后的情况,目前暂未看到有关学者对再分配前后收入基尼系数测算的结果。但从现有已知的结果中不难看出,我国再分配政策对收入分配差距的调节力度与OECD国家相比还存在明显差距。
综合前文论述,我国政府的再分配调节作用,无论是在宏观层面调节住户部门的收入占比;还是在微观层面调节居民内部的收入分配差距,其调节功能的发挥仍然不足。为实现党的二十大确立的本世纪中叶全体人民实现共同富裕的战略目标,我们依然面临着做大并分配好居民经济财富的重任,让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体人民,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双赢格局。
(编辑 碣石)
¨ 本文部分节选自联办财经研究院接受清华大学委托课题《共同富裕目标下的中国税制改革——日本经验和启示》的部分内容。
[①] 许宪春.准确理解收入分配核算[J].经济学动态,2014年第3期:65-71.
[②] 数据来源于粤开证券公布的研究报告《中国国民收入分配的问题及建议:来自国际比较的启示》
[③] 《中国国民经济核算体系(2016)》一书中讲到,实物社会转移是指政府和为住户服务的非营利机构免费或以没有显著经济意义的价格向居民提供消费性货物和服务的支出。包含两部分,一是免费或以没有显著经济意义的价格提供给居民的非市场产出,如政府提供的义务教育服务;二是从市场购买然后再免费或以没有显著经济意义的价格提供给居民的消费性货物和服务,如政府通过社会保险计划采购药品提供给居民。
[④] 我国国民经济核算中“调整后的可支配收入”采用的是国际标准中的概念,与其他各国数据之间是可比的。
[⑤] 引自李实《中国收入分配格局和政策的演变与展望》
[⑥] 引自宋晓梧主编《促进收入分配公平合理》,第八页。
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是立足当前国际形势、国内经济发展阶段的重大决策,旨在形成以内为主、以外为辅、开放条件下内外结合的发展路径。
流通一头连着生产,一头连着消费,在国民经济循环中起着重要的基础性作用。2020年9月,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强调,构建新发展格局,必须把建设现代流通体系作为一项重要战略任务来抓,打通影响国民经济循环的流通堵点[。① 我国经济纵深广阔,随着流通空间范围扩展,商品和资源要素布局或更为分散。② 在新发展格局下,作为现代流通网络的重要空间载体和现代流通体系建设的关键战略支撑,现代流通支点城市将成为增强国内大循环内生动力和可靠性、提升国际循环质量和水平的重要驱动引擎与组织枢纽。
建设现代流通支点城市对于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支撑作用
(一)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离不开高效的现代流通体系
高效有序的流通体系,能够在更大范围内把生产和消费联系起来,扩大市场交易范围,推动区域分工深化,提高生产效率,促进财富创造。③ 一方面,现代流通体系通过高效连接产地和销地,能够满足庞大的内需市场,突破和化解国民经济循环及运行的非正常中断堵点或诸多不可控现象,促进要素自由流动,降低商品流通成本,有效促进国内经济循环。另一方面,建设现代流通体系,可以加快在全球构建物流供应链服务网络,深化国际分工合作,提升价值创造能力,促进全球资源要素聚集和我国商品面向全球分销辐射,有利于加快形成国内国际经济循环。
2021年1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十四五”现代流通体系建设规划》,提出布局建设现代流通战略支点城市,并通过战略支点城市之间相互链接,打造若干设施高效联通、产销深度衔接、分工密切协作的骨干流通走廊,构建由“现代流通战略支点城市+骨干流通走廊”组成内畅外联的现代流通网络,更好服务商品和资源要素跨区域、大规模、高效率流通。
建设现代流通体系是一个由“点→线→面→体”的系统工程。在“点”上,以城市为空间单元,布局建设现代流通支点城市,作为流通设施集中载体、流通要素和流通产业组织中心、流通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应用聚集区域;① 在“线”上,以服务区域重大战略、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等国家重大战略为导向,依托主要交通运输干道,串接现代流通战略支点城市,打造若干设施高效联通、产销深度衔接、分工密切协作的骨干流通走廊;在“面”上,延伸骨干流通走廊辐射范围,打通关键堵点拓展更广流通空间,构建东西互济、南北协作、内外联通的现代流通骨干网络,推动形成覆盖全球、安全可靠、高效畅通的流通网络;在“体”上,发挥流通网络的市场链接和产业组织作用,统筹推进流通硬件和软件建设,形成商品和服务顺畅高效流转、生产和消费精准紧密衔接的现代流通体系。
图1
现代流通体系的“点→线→面→体”建设逻辑
(二)流通支点城市是构建现代流通体系的关键支撑
流通支点城市在现代流通体系中处于战略核心地位,并发挥着关键支撑作用,将成为增强国内大循环内生动力和可靠性、提升国际循环质量和水平的重要驱动引擎与组织枢纽。2023年9月,国家明确提出在全国布局建设现代流通战略支点城市,作为现代流通体系建设的关键战略支撑。
布局建设现代流通战略支点城市,有利于更好发挥相关城市流通发展基础好、辐射带动能力强的优势,从“大流通”高度推动商流、物流、信息流、资金流融合发展,促进生产消费紧密衔接,加快形成内畅外联的现代流通网络,更好服务以实体经济为支撑的现代化产业体系。
现代流通战略支点城市具备一定的区位优势,以及人口聚集、产业基础等有利条件,具有较强的流通组织和辐射能力,能够形成较大的流通规模和辐射范围,在促进国内大循环与国内国际双循环中发挥关键支撑引领作用。
流通支点城市具有以下典型特征:一是服务重要商品和资源要素流通能力强,在畅通重要商品和资源要素产供储销等环节上具有明显的比较优势,能够通过现代科技手段精准掌握供给和需求,实现的精准适配,并通过高效的物流组织,将商品和货物及时完成从供给方向需求方转移。二是跨域跨界辐射带动优势大,交通区位条件较为优越,商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高效汇集,能够顺畅连接生产和消费,具有较强商品和资源要素生产、集散、消费能力,能够组织商品和资源要素跨区域、大规模流通。三是现代流通产业发展水平高。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流通产业发展水平较好,流通市场规则和制度体系健全,具有优越的商品流通环境,能够有效支撑商品和资源要素低成本、高效率流通。
新发展格局下现代流通支点城市的建设方向
现代流通体系既包括商贸、交通、物流体系等传统意义上的小流通,也包括金融、征信、通信等支撑资金、信息流通等现代意义上的大流通。① 建设现代流通支点城市是涵盖要素市场、商贸、物流、交通、金融、信用等在内的复杂系统,要构建流通发展的四梁八柱,着力将现代流通支点城市打造成为重要商品和资源要素骨干流通走廊的核心组织枢纽、现代流通网络的重要空间载体和现代流通体系建设的关键战略支撑。
图2 现代流通战略支点城市的建设框架
(一)构建高效有序的流通市场
高效有序的流通市场环境是商品要素自由高效流动的基础和土壤,包括国内统一大市场和国内统一、对接国际的标准体系等,是建设现代流通战略支点城市的重要基础。提升现代流通业发展水平,着眼商品和资源低成本、高效率自由流动,就要有效破除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联动更广泛流通空间,构建公平有序、配套完善、要素自由流通的高效现代流通市场,培育市场化、法制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和竞争有序的高标准市场体系。
(二)建设现代商贸流通体系
流通过程中的商流活动主要存在于商贸体系中,市场主体通过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实现流通客体的物权转移,满足企业组织、消费者等对商品、要素和服务的需求。在新发展格局下,商贸体系建设是建设流通支点城市的关键所在,一方面,激发超大规模国内市场潜力需要商贸体系支撑更大规模、更大范围的流通需求;另一方面,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意味着商贸体系要具备国际竞争力,更好满足国内国际市场需求,形成全球流通控制力。
(三)培育发展现代物流体系
在现代流通体系中,物流伴随商流而产生,同时引导和促进商流。当前,商流和物流融合发展趋势明显,特别是随着互联网、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在流通领域的广泛应用,商贸企业与物流企业在产业链上下游相互渗透,打造出许多新的商业模式和流通方式。在新发展格局下,物流体系建设对于建设现代流通支点城市的重要作用不断提升,要持续优化物流组织空间结构和运行方式,以打造关键物流枢纽为抓手,创新物流运行模式,有效整合资源、集聚要素、构建网络,提高现代物流系统运行效能。
(四)强化交通运输承载支撑
交通运输是实现人员、物资等要素资源畅捷流转的基础和纽带。综合交通网络的覆盖范围和通达程度、运输组织的成本效率、运输服务的质量水平等对现代流通战略支点城市的正常运行具有重要影响。在新发展格局下,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要根据商品和要素的流动规模、生产生活的实际流通需求等,重点强化主干运输通道的通达能力、综合交通枢纽的组织能力等,加快构建高效、畅捷、发达、经济、安全的综合交通网络,在更广阔的时空范围内高效链接生产、消费等多领域与多环节,畅通国民经济循环,提升资源要素流转速率、频率和效率。
(五)加强金融服务流通功能
在现代流通体系中,商流必然产生资金流。金融服务对现代流通支点城市建设的作用不仅在于承载资金流,还要为商品和要素的供给方、需求方以及第三方从事生产、经营、消费等活动提供投融资服务。新发展格局下,要加快多元化的金融服务体系,围绕现代流通对资金安全高效融通的需求,完善金融服务流通功能,为现代流通体系建设提供坚实保障。
(六)提高流通领域信用保障
社会信用是决定流通效率、交易成本等的重要因素。随着流通范围不断扩大、内容持续丰富、参与者与合作方的增加,加快信用体系建设、营造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逐渐成为提升流通效率的重要举措。交易双方或者多方之间直接获取信息的难度越来越大、成本越来越高,现代流通体系的安全高效运行越来越依赖于完善的社会信用体系。在新发展格局下,畅通国内大循环与国内国际双循环,必须夯实现代流通的社会信用基础,健全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完善重要产品追溯系统,营造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厚植诚信为本的商业文化,提高流通领域的信用保障水平。
成都建设现代流通支点城市的基础条件日臻成熟
作为四川省省会、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极核城市之一、西部地区枢纽城市,成都市2022年实现GDP达2.08万亿元,常住人口2126.8万人,消费市场潜力巨大,腹地市场广阔,在畅通重要商品和资源要素产供储销等环节上具有明显比较优势。近年来,成都统筹推进现代流通体系软硬件建设,商贸、物流、交通等流通设施逐步完善,农产品、能源等重要商品和资源要素生产、集散、消费能力逐步提升。
(一)商贸流通市场体系日趋健全
成都市加快完善商贸流通基础设施,着力打造数字化、开放型现代商贸流通体系。商贸流通发展规模持续扩张、业态更加丰富、内外贸一体化不断加深。一是农产品流通市场体系日趋健全,目前已建成大型跨区域性农产品批发市场(一级批发市场3个)为龙头、中型农产品批零市场(二级批发市场27个)为骨干、终端零售市场和门店(12000余家)为基础,覆盖城乡、布局合理、设施完备、功能完善的三级农产品市场体系。① 二是新模式供给持续扩大。电子商务赋能传统商贸升级发展,创新“跨境电商”“农商”“农社”“直采直销”等新型流通模式;创新中欧班列“快速通关+车边直提”模式,减少进口货物报关、短驳、吊装作业环节,整体缩短通关时间,重要商品和资源流通效率明显提高。三是内外贸一体化程度不断加深,2022年,成都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9096.5亿元,在全国GDP十强城市中排名第6。获批的5个国家级服务出口基地,2022年跨境电商交易规模为914亿元、市场采购贸易出口货值315亿元、实现服务进出口总额154亿美元、出口国家(地区)达182个。
(二)重要商品集散功能日益增强
在农产品方面,成都拥有四川国际农产品交易中心(濛阳市场),是中国西部最大的全国性蔬菜集散交易物流中心、国家一级蔬菜批发市场和西南区域最大的果品一级批发市场,该交易中心蔬菜、果品合计年交易量800万吨,年交易额600亿元,辐射川渝、西南、西北、华北等区域,覆盖人口超2亿人,实现了“买全球、卖全国、保成都”的大流通格局。
(三)流通基础设施持续改善
一是立体综合交通网络持续织密,西至欧洲、北至蒙俄、东联日韩、南拓东盟的国际班列网络和陆海货运配送体系逐步建立,国际班列已联通境外100个城市、境内30个城市,形成内外联动、东西双向互济的“7+5”国际陆海联运走廊。建成“1环10射”铁路网络,铁路营运里程930公里,线网规模在全国排名第五。二是物流基础设施加快建设,入选国家空港型国家物流枢纽、陆港型物流枢纽建设名单,城际干线运输和末端城市配送有机衔接,初步形成“区域级物流园区(中心)+共同配送中心+城乡末端配送公共站点”三级城市配送网络节点体系。三是冷链基础设施逐步完善,入选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建设名单,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仓现有各类冷库3800余个,已初步建立了立足西部、辐射全国、影响全球的冷链物流集散中心,基本形成了“全链整合、标准健全、绿色高效、安全可溯”的冷链物流体系。
围绕服务和融入“双循环”新发展格局,成都应充分发挥本地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巩固扩大在农产品、能源等相关商品产供储销中的比较优势,突出以市场为基础,以商贸为关键,以物流为支撑,以交通、金融、信用为保障,加强要素市场一体化建设,加快现代商贸流通体系和现代物流体系发展,强化交通运输、金融、信用保障,统筹发展有序高效的现代流通市场,构建内畅外联的现代流通网络。
(一)发展有序高效现代流通市场
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完善流通领域市场准入,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切实打破市场分割和地区封锁,积极探索构建跨区域的统一市场准入服务系统。深化现代流通市场化改革,强化国家、行业标准实施应用,推动流通领域基础设施、载运工具、集装设备、票证单据、作业规范等标准相互衔接和应用。构建统一开放的要素市场制度,探索开展要素市场负面清单、权利清单、责任清单管理,建立产权交易、土地出让等流通要素市场业务协同机制,提升监管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二)建强现代商贸流通体系
加快建设高标准商品市场,推动商品批发市场专业化、零售化、品牌化发展,引导市场向“品牌建设+平台展销+仓储物流”的消费品展贸中心转型。壮大农产品、白酒、五金、木材、钢材等大宗商品交易业务,建设集交易、结算、信息服务于一体的大宗商品交易平台,增强专业市场商品集散功能。推动商贸流通业态创新升级,创新发展直播电商、种草电商、兴趣电商等,打造智能化、定制化、体验式的商业新业态新模式,大力发展数字新零售,鼓励引进品牌智能门店、无人服务门店等创新商业模式,增设电子橱窗、多语种人工智能购物伴侣等科技零售终端。促进内外贸流通一体化发展,加强与国际通行贸易规则对接,建立与国际接轨的商品和服务质量标准、交易流程标准,更好联通国内国际市场,促进企业拓展内外贸业务。
(三)加快发展现代物流体系
拓展物流新领域新模式,大力发展高铁快运,打造高铁货运服务品牌。推动智慧物流发展,建设电子信息、汽车制造、食品饮料、装备制造等综合供应链服务平台,支持传统流通、物流企业采购、销售服务的数字化、在线化,加快大宗商品电子商务平台等数字化供应链服务平台建设。积极发展绿色物流,推进物流园区低碳化建设,支持经营主体开展废旧汽车、飞机等产品逆向物流服务,建立线上线下融合的逆向物流服务平台和网络。提升国际物流服务能力,发展国际航空物流,提高国际班列运营组织质效,在海外重要节点城市布局运控中心、海外仓、集装箱提还箱点等,以“门到门”全链条服务吸引货源,增强境外班列境外服务能力。
(四)提升交通运输流通承载能力
完善综合交通立体网络,大力推动跨境通道建设,稳步拓展蓉欧中线“主通道”,培育北线、南线“辅通道”,打通成都—黄桶—钦州港铁海联运通道,加密成都经北部湾、粤港澳大湾区联通东盟的国际铁海联运班列和至越南、老挝的跨境铁路直达班列,畅通以成都为枢纽节点的西部陆海新通道主线路。加强骨干运输通道建设,提升铁路四向畅达能力,完善城乡融合交通网络,着力打通农村公路“最后一公里”。推进交通运输绿色化智能化,推动运输结构调整优化,推进大宗货物及集装箱中长距离运输“公转铁”“公转水”,鼓励开行大宗货物直达列车、集装箱班列、点到点货运列车等多频次多样化班列产品。
(五)拓展现代金融服务流通功能
完善流通金融服务体系,推动银行、证券公司、期货公司等机构创新流通金融服务产品。深化铁路运单和铁海联运“一单制”试点,积极开展单证融资创新,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依托供应链核心企业开展仓单质押贷款、应收账款质押贷款、票据贴现等供应链金融服务,鼓励出口信用保险创新产品与服务模式。拓展流通领域多元融资渠道,推动流通领域企业利用资本市场直接融资,稳妥开展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试点,积极引进各类股权投资企业,推动信用信息共享和在线银企融资对接。
加快完善重要产品追溯体系,行业协会建设产品追溯系统,提供产品溯源等服务,加大可追溯产品市场推广力度,扩大可追溯产品市场规模。建立健全流通信用监管体系,围绕流通领域行政许可、证明事项等环节,明确信用承诺标准规范和流程,加强信用承诺履行情况跟踪监督,着力构建“事前信用承诺、事中履约核查、事后联合惩戒”的全链式闭环管理模式,推动以信用报告代替无违法违规证明。
(编辑 宋斌斌)
* 彭星,成都市经济发展研究院枢纽经济首席研究员,经济师;高璐、贺容,成都市经济发展研究院,经济师;刘军伟,成都市经济发展研究院区域经济研究所所长,高级经济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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