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导刊



人民要共同享受改革发展成果

问:进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党的理论创新与治国理政的实践创新成为重要特征,推进共同富裕的发展任务有何新的进展?

胡鞍钢:2015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上明确提出“五大发展”理念,其中包括共享发展理念。他强调,共享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发展成果要由人民共享,作出更有效的制度安排。[①]他还指出:“我们追求的富裕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改革发展搞得成功不成功,最终的判断标准是人民是不是共同享受到了改革发展成果。”[②]

2020年,我国已经成为世界最大规模的中等收入人群国家。国家统计局对我国中等收入群体的标准是,平均每年每个三口之家,年收入在10-50万元,相当于人均3.3-16.5万元。为了便于进行国际比较与历史比较,根据世界银行标准,按购买力平价每人每日收入在10-100国际元,定义为中等收入群体。[③] 2020年我国居民人均每日收入达到20.9国际元,其中城乡人均可支配收入每人每日分别为28.4国际元和11.1国际元,已经进入国际中等收入门槛,成为世界上最大的中等收入群体国家。若按五等份划分全国人均可支配收入,20%的高收入户人均可支配收入每日为52.1国际元,20%中间偏上户为26.7国际元,20%中间收入户为17.0国际元,这四部分20%的中间偏下户为10.7国际元,占总人口比重的80%,共计11.29亿人。20%的低收入户为5.1国际元,共计2.82亿人。这就从2015年“六四开”达到2020年“八二开”的新格局。预计到203020%的低收入户人均收入(包括转移支付)增长翻一番,就可达到每人每日10国际元以上,从目前的“八二开”转变为全体人口进入中等收入的新格局。但是按五等份分组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仍然有较大差距,这也反映了中国发展不平衡性及差异性特征。共同富裕不等同于同步富裕,有先有后,也有后来居上者。

我国城乡居民实际消费水平和消费福利已经达到中等收入水平。最具意义的是,彻底消除了千百年来的数亿极端贫困人口,在发展中国家率先提前10年实现了国际社会提出的2030年可持续发展目标(SDG)为消除贫困的首要目标,基本医疗保险覆盖已达到13.6亿人,养老保险覆盖9.99亿人,这就为我国到2035年使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奠定了更坚实的发展基础。

2020年,中国完成了脱贫攻坚任务,消除全部绝对贫困人口。

首先,按1978年农村贫困线标准,我国农村贫困人口为2.5亿人,贫困发生率达30.7%,到2020年已全部消除。根据中国政府提供的数据,农村贫困人口人均纯收入,到2020年为10740元。根据农村低保平均标准,从2012年的2068元提高到2020年的5842元,名义增长2.82倍。这标志着:“2020年中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已经全部脱贫,贫困县已经全部摘帽,近1亿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

其次,我国消除了各类国际贫困线之下的贫困人口,具有世界意义,极大地促进了全球绝对贫困人口大幅度减少。根据世界银行数据,按国际贫困线(每人每日消费支出不足1.90国际元),1981年,我国贫困发生率高达88.3%,到1999年降至13.1%,减少了75.2个百分点;绝对贫困人口从88384万人减少至50994万人,比1981年减少了37390万人。我国贫困发生率从1981年的88.3%下降至2021年的0.5%,世界贫困人口从1981年的19.01亿人减少至2016年的7.20亿人,共计减少了11.83亿人,其中中国共计减少了8.77亿人,其贡献率高达74.1%

根据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提供的数字,1990年到2016年,我国贫困发生率从1990年高达90.0%降至20165.4%,减少了84.6个百分点;绝对贫困人口从102900万人减少至7467万人,平均每年减少3588万人;中国贫困人口占世界的比重也从35.3%降至4.0%,累计下降31.3个百分点。在此期间,世界贫困人口总数从1990年的29.19亿人减少至2016年的18.86亿人,共计减少10.33亿人,其中中国减少了9.33亿人,贡献率高达90.3%

全国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从2013年的6079元增长到2020年的12588元,年均增长11.6%,主要是工资性收入和经营性收入占比逐年上升,[④]主要是靠自己的辛勤劳动摆脱贫困致富。从国际比较看,按私人消费购买力平价因子计算,相当于从每人每日4.3国际元提高至8.1国际元,已经超过了高国际贫困线(每人每日消费支出不足5.5国际元),离国际中等收入贫困线(每人每日收入或支出10-100国际元),只有一步之遥。到2020年,中国基本上消除了三类国际贫困线标准的人口,为人类消除绝对贫困做出了重大贡献,并载入世界史册。由此可知,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先后经历不同的发展阶段,呈现了规律性特征。

总之,从新中国建立之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之后,中国“仅用几十年就走完发达国家几百年走过的工业化历程,创造了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长期稳定两大奇迹”,[⑤] 也为人类创造了减少和消除各类收入贫困、人类贫困人口的第三大奇迹。

实现共同富裕社会五个重要特征

问:20212月,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实现共同富裕社会有哪些重要特征?

胡鞍钢:我认为,共同富裕社会主要有五个重要特征。

第一,共同富裕社会是生产力水平更高的社会。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是实现共同富裕的前提条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产力的基本特征被定义为“一个中心、五大维度”的生产力体系:分别是经济生产力、科技生产力、社会生产力、文化生产力和生态生产力。五大生产力之间相互关联、相互促进、相互融合,统一服务于“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目标,不断推动全体人民共同持续发展、共同创造财富、共同分享成果、共同实现富裕目标。

第二,共同富裕社会是更高水平的社会主义现代化社会。中国将提前1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宏大目标,到2035年,我国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

第三,共同富裕社会是内涵更加丰富的社会主义现代化社会。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础上实现高质量发展,创造人民更美好的生活和更高的生活品质。从国际比较看,到2035年,我国人类发展指标(HDI)将达到极高人类发展水平。

第四,共同富裕社会是人民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社会。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日益增长的需要,满足人民对民主、法制、公平、正义、安全、环境、文化、社会保障等要求日益增长的需要。创造了“五位一体”社会主义现代化新社会。

第五,共同富裕社会是城乡、地区发展差距持续缩小的社会主义社会。基本实现公共服务、公共设施等城乡一体化、区域一体化、全国一体化。

总之,未来五年(到2025年)、十五年(到2035年)、三十年(到2050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核心任务是上述三个阶段,通过实施六个五年规划,连续上几个台阶,逐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宏大目标。

发展中的制约因素和带来的重大挑战

问:中国在消除绝对贫困之后,还要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在这个过程中,将面临哪些制约条件和重大发展挑战?

胡鞍钢:这与中国的基本国情相关。从制约条件看,首先,中国目前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即使今后印度人口超过中国,中国总人口仍在14亿以上;其次,中国幅员辽阔、地域差异甚大,各地区发展不平衡世所罕见,让不同地区人口都共同富裕起来,也无先例。再有,中国城乡之间差异甚大,超过所有世界大国。实现居民收入差距缩小、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任务之艰巨,既无世界先例,也无历史先例。

我国最基本的国情,突出表现为5个方面的重大发展挑战:

1、城乡发展不平衡。这是中国的基本国情,也是我们社会主义现代化发展的长期制约条件。2020年,我国城镇人口比重达63.89%,农村人口仍在5亿以上,占世界农村人口总数(34.01亿人)15.0%;到2035年,农村人口规模仍在3亿人以上。这是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目标的短板,也是推动走向共同富裕的最大挑战。

根据民政部数据,目前全国共有1936万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口纳入低保或特困供养范围,占全部贫困人口的19.6%,占全国总人口的1.4%;截至2020年底,全国城乡低保人数4426.8万人,占总人口的3.2%,其中城乡特困人员477.7万人,占全国总人口比重的0.34%

按城乡居民收入五等分组,2020年,我国仍有约4亿农村人口的人均收入水平低于中等收入最低标准(人均3万元,家庭户总收入低于10万元)。为此,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规定了加强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政策。

2020年,全国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为45.5%,还有2.61亿非户籍城镇人口。我们要不断提高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减少非户籍城镇人口规模。到2035年,基本实现非户籍城镇人口市民化、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这是我国新型城镇化的基本任务。逐步减小城乡发展差距,特别是收入消费差距、基本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差距,成为长期实施新型城镇化与乡村振兴两大战略的重中之重。

2、区域发展不平衡。我国地域辽阔、自然资源禀赋差异甚大,人口众多、有56个民族,各地区发展水平极不平衡。而占国土面积总数54.7%的地域是边疆地区。区域内生态多样性明显,经济社会发展相对滞后,人均地区生产总值低于全国人均水平。自然地理条件是难以改变的,对缩小东西部发展差距也很不利。这些地区不仅要与全国同向同行、先后富裕起来,还承担着越来越多的维护国家陆地边防安全、生态安全、资源能源安全、民族团结、长治久安的重任。

从全国来看,按各地区名义人均GDP计算的差异系数,从2010年的50.6%下降至2020年的43.5%,平均每年下降0.7个百分点。但是“十三五”时期又出现了明显的“南北分化”,这已成为突出的地区差距扩大的新挑战。

3、重点困难人群超过数千万人。我国已脱贫的7000万农村贫困人口,仍是提高收入水平的重点困难人群。到2035年,我国要确保让已脱贫的农村人口的人均收入水平再翻一番之多,包括增加国家财政补助等转移支付,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等再上新台阶。此外,我国还有各种特殊困难人群,如城镇有5.5%左右的调查失业率人群(2500万人以上),有700多万建档立卡的贫困残疾人如期脱贫,963.4万残疾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近300万贫困重度残疾单独施保人员,农村留守老人和儿童等。根据民政部数据,我国仍有5700多万低收入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4.0%,并建立了动态检测信息系统。“弱有所扶”应成为新时代的基本国策之一,要动员和利用90%以上的人口支持和帮助5%的重点困难人口。

4、居民收入基尼系数仍处高位。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近十几年,我国基尼系数总体呈波动下降态势。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基尼系数2008年达到最高点0.4912009年后呈现下降态势,2020年我国基尼系数降至0.465[⑥]按照家庭财富基尼系数还会更高。根据世界银行数据库提供的国际比较数据,中国基尼系数从1990年的0.322上升至2010年的0.437最高峰,而后下降至2016年的0.385,低于美国的0.414[⑦]5个基尼系数最高的上亿人口国家中居第4位,排在巴西(2019年为0.534)、墨西哥(2018年为0.454)、美国之后,但高于印度尼西亚(2019年为0.382)、俄罗斯(2018年为0.375),在世界上仍属于高基尼系数的国家。需要采取特殊的举措使我国基尼系数持续下降。为此,我国实现共同富裕重点是下沉下移,加大帮扶力度、直接转移支付力度、社会保障覆盖力度、强化人力资本投资力度,以更加显示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

5、国家二次分配能力严重不足。国家财政是发挥国家再分配作用的最重要的制度安排,也是推动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最重要的手段。国家汲取财政能力不断下降是国家再分配能力的最大制约。我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相当于GDP的比重,经历了一个“先上升,后下降”的过程,先是从分税制改革的199410.7%上升至2015年的22.1%,而后下降至2020年的18.0%。与此同时,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相当于GDP的比重从2015年的25.5%最高峰下降至2020年的24.2%,一般性公共预算支出与收入之差占GDP比重,从3.4个百分点上升至6.2个百分点,属于典型的过度透支型国家财政(超过3%),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超大规模的减税。根据财政部提供的数据,2016-2020年,全国宏观税负从17.47%降至15.2%;出口退税总额从1.17万亿元增加至1.45万亿元,相当于出口总额的比重从8.5%降到8.1%;新增减税降费累计超过7.6万亿元,相当于同期GDP总量(450万亿元)比重的1.7%,直接补贴了出口商,间接补贴了国外进口商和消费者。这虽有助于实现短期“保就业、保出口”的目标,但造成长期的国家汲取财政能力和二次分配能力持续明显下降。此外,近年来,我国三次分配能力更是严重不足,公益慈善接收的现金与物资仅相当于GDP比重的0.15%左右。

当今世界,解决贫富两极分化是全球性挑战和难题,也是中国在发展中面临的最大挑战。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言:“当前,全球收入不平等问题突出,一些国家贫富分化,中产阶层塌陷,导致社会撕裂、政治极化、民粹主义泛滥,教训十分深刻!我国必须坚决防止两极分化,促进共同富裕,实现社会和谐安定。”[⑧] 这充分表达了我国政府的政治意愿和发展目标,是与资本主义国家政府最大的区别所在,也正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方向。

虽然我国面临诸多发展挑战和亟待解决的难题,但随着我国将进入高收入水平阶段,有能力不断提高国家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额占GDP的比重,力争2035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占GDP比重分别达到预算收入28%和支出30%。我国已经具有日益强大的经济实力、科技实力、综合国力,更具备明显的政治优势、制度优势,能够确保实现2035年全体人民走向共同富裕的宏大目标。

共同富裕三步走的战略目标

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要正确认识和把握实现共同富裕的战略目标和实践途径。”党中央提出共同富裕“三步走”的战略目标,你能具体谈谈战略目标吗?

胡鞍钢: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是由多种因素决定的,最主要的还是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党中央提出共同富裕“三步走”的战略目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的第一步战略目标,到“十四五”末期,居民收入和实际消费水平差距逐步缩小。第二步目标,到2035年,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中等收入群体显著扩大,基本公共服务实现均等化,城乡区域发展差距和居民生活水平差距显著缩小,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实质性进展。第三步目标,到本世纪中叶,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基本实现,居民收入和实际消费水平差距缩小到合理区间。[⑨]

基于此,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未来30年“两阶段”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战略。第一阶段,2035年,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实质性进展,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第二阶段,2049年,基本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这是必经的相互衔接阶段,是渐进式量变到重大质变阶段。

在发展过程中,确立不同阶段的目标和指标尤为关键。从“十四五”规划开始到2049年,需要通过制定和实施六个“五年规划”达到上述阶段目标。

(编辑  季节)



* 本文由《经济导刊》首席编辑季节专访撰文。

[①]《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中),中央文献出版社,2016年版,第793页。

[②]《中共中央召开党外人士座谈会 习近平主持并发表重要讲话》,《人民日报》,20151031日第1版。

[③]数据来源:世界银行数据库。

 

[④]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人类减贫的中国实践》白皮书,202146日。

[⑤] 《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通过,20211111日。

[⑦]基尼系数数据基于政府统计机构和世界银行各国别局提供的初级住户调查数据。数据来源:世界银行数据库:https://data.worldbank.org.cn/indicator/SI.POV.GINI?locations=US-CN

[⑧]习近平:《扎实推动共同富裕》,2021817日在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上的讲话,《求是》杂志,2021年第20期,第4-5页。

[⑨]习近平:《扎实推动共同富裕》,2021817日在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上的讲话,《求是》杂志,2021年第20期,第5页。


 

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中国共产党矢志不渝的奋斗目标,是一代又一代人的万里长征。

新时代实现共同富裕的新目标

问: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了新时代实现共同富裕的总体目标与阶段目标。2021年开启了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新的征程,在这一阶段将基本实现共同富裕。我们是否已具备实现共同富裕的条件?

胡鞍钢:2021年,我国在全面建成惠及14亿人民的小康社会目标后,进入全国人民共同建设共同富裕社会阶段,开启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新征程。这是中国现代化的重要特征。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把逐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上,他明确表示要“坚定不移走共同富裕的道路”。2021年,我国在完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之后,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提出,要将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作为长期发展目标和任务。

实际上,我国已经具备了实现共同富裕的有利条件。这包括: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实现共同富裕;在保持中高速经济增长条件下实现共同富裕;在高收入条件下实现共同富裕;建成世界最大中等发达城镇化社会;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和消费支出在持续增长中不断缩小差距;国家财政实力和分配能力大幅度提高,建立世界上最大规模全民覆盖、人人享有的社会保障体系;通过有效实施十三个五年规划,初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目标。

当然,实现共同富裕是十分艰巨的长期任务,面临诸多重大挑战。这包括城乡发展不平衡,区域发展不平衡,重点困难人群超过数千万人,国家二次分配能力严重不足等。但是发展能力大于发展困境,机遇大于挑战,办法多于困难。

问:“十四五”规划是我国第一个在发展目标和指标体系上体现共同富裕的规划,它是通过哪些指标与“十三五”规划进行有机衔接?又前瞻性地体现了2035年主要指标发展趋势?

胡鞍钢:国家的“十四五”规划(第一个共同富裕规划),提出并设计了五大发展目标与量化指标体系。这包括:生产力指标(4项)、发展机会指标(3项)、收入分配指标(3项)、发展保障指标(9项)、人民福利指标(3项)。体现出分步骤全面绘制建设共同富裕社会的宏伟蓝图,全面缩小城乡、地区发展差距以及居民收入差距,实现全体人民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从现在到2035年,在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目标中,可以看到其中包括诸多艰巨任务:坚持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转化为促进共同富裕的政治优势、制度优势、经济优势、社会优势、生态优势;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现农业农村农民现代化,推进城乡融合式发展;全面实施新型城镇化战略,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积极推动以县城为主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全面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完善覆盖全体人口公共服务政策制度体系,加快城乡融合发展、基本公共服务标准统一;大力促进非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完善公共服务政策保障体系;重点支持特殊类型地区全面振兴发展;重点帮扶低收入特殊困难人群(2-3亿人)等。

举全国之力扎实推进全体人民共同建设共同富裕,要制定国家促进共同富裕的行动纲要,坚持全国一盘棋、统筹谋划。

问:实现共同富裕是新时代的核心任务之一,这是否标志着从现在起到2035年是中国迈向共同富裕的新阶段?

胡鞍钢:是的。习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的说明中指出:我们必须把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脚踏实地,久久为功,向着这个目标更加积极有为地进行努力。他还特别强调,这样的表述,在党的全会文件中还是第一次。[1]

2021817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专门研究扎实推动共同富裕等问题。他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把握发展阶段新变化。现在,已经到了扎实推动共同富裕的历史阶段。[2]“共同富裕”成为未来时期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主题和核心目标,将成为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关键性标志。

共同富裕的理论创新

问:党的十八大以来,习总书记就把逐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上,对共同富裕的理论做出了新的阐释,您能否简要介绍共同富裕的理论基础是什么?

胡鞍钢:共同富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核心目标。它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基本构成要素和重要组成部分。从毛泽东到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都提出了共同富裕的理论和构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新时代共同富裕的总目标和总任务。 

 第一,共同富裕是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价值要求。西方工业化先行国家在工业化初期,资本对劳动的剥削是残酷的。今天,贫富差距仍旧是西方主要发达国家的社会痼疾,也是其产生社会矛盾的基本原因之一。从人类社会的发展来看,控制贫富差距是任何时代、任何社会发展所必须考虑的重大问题,反映了社会公平正义的理念。收入分配制度是一个国家的基本经济制度的组成部分,受生产关系影响,而公平正义只有在特定的发展阶段以及特定的社会制度下,才有可能实现。

社会主义分配的基本原则是“各尽所能,按劳分配”。这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具体实现形式,社会主义的一个基本标志。不过,根据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收入分配结果受生产关系影响,而生产力对生产关系起着决定作用,因而收入分配制度也同样受生产力发展的影响和制约。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符合现阶段生产力发展要求,而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现实情况,决定了我们只能实行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原则并存的分配方式。

按照马克思、恩格斯的设想,“生产将以所有的人富裕为目的是未来新社会的显著特征”。[3]共同富裕是马克思主义追求的一个基本目标,并成为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改革开放、新时代发展的根本目的。

中国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实现十四亿人民共同富裕目标具有极大挑战性、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既没有现成的答案,也没有成功的先例,只能在长期发展实践中不断学习、不断总结、不断创新,探索适合中国国情的阶段性目标和开辟可实现的新路径。

第二,如何带领全体人民实现共同富裕。共同富裕是中国共产党长期执政的核心目标和主线,党始终将共同富裕作为社会主义的本质和追求目标。在人口众多、生产力发展水平极低的历史起点上,中国共产党在不同发展阶段面对不同的制约因素和具体条件,也有不同的发展目标、政策体系和社会实践。

1949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毛泽东为首的第一代领导人明确提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必须取消帝国主义国家在中国的一切特权,没收官僚资本归人民的国家所有,有步骤地将封建半封建的土地所有制改变为农民的土地所有制,保护国家的公共财产和合作社的财产,保护工人、农民、小资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的经济利益及其私有财产,稳步地变农业国为工业国。”照顾四面八方,实行公私兼顾、劳资两立、城乡互助、内外交流的政策;实行土地改革,实现耕者有其田。[4] 新中国要根本改变旧中国经济落后、贫富悬殊的局面。我们党领导发动了一场历史上空前规模的土地改革运动,到1952年,占农村人口92.1%的贫农、中农占有全部耕地的91.4%,在中国延续两千多年的封建土地所有制被彻底废除,实现了耕者有其田的目标。[5] 如毛泽东所言“土改一项,从尧、舜、禹、汤、文武、周公、孔子直到孙中山都没有做过,我们才做。”[6] 土地改革首次让近五亿农民告别了长期以来极度饥寒贫困的局面。毛泽东进一步倡导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实现共同富裕。195312月,毛泽东主持起草的《关于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决议》指出:不断地在社员中进行关于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两条新旧不同道路的教育。[7] 其目的是引导广大农民走合作化道路,从而走向共同富裕。

 195510月,毛泽东提出要实现社会主义的共同富裕,并与实行计划经济联系起来,在当时,实行计划经济是实现民富国强的主要途径。毛泽东为使全体人民走向共同富裕目标,进行了各种社会试验。

第三,共同富裕的社会主义原则。首次提出将共同富裕作为社会主义原则的是邓小平同志。他指出,社会主义实行改革开放必须坚持两个原则,一个是公有制,一个是共同富裕。改革开放以后,邓小平对“共同富裕”做出三大理论贡献。第一,他总结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社会主义的特点不是穷,而是富,但这种富是人民共同富裕。”第二,他提出了“先富论”,即“让一部分人和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目的是实现共同富裕”。“先富论”在我国生产力水平极低的发展阶段,对更快地发展社会生产力具有现实意义,更具可行性、创新性。第三,他提出了“共同富裕论”。

邓小平辩证地看待社会主义关于生产力和共同富裕的两大特征。一方面,把“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作为“最终实现共同富裕”的必经发展阶段;另一方面,对于出现两极分化高度警惕。他严肃告诫:如果搞两极分化,民族矛盾、区域间矛盾、阶级矛盾都会发展,相应的中央和地方的矛盾就会发展,就可能出乱子。[8] 他指出:中国情况是非常特殊的,即使百分之五十一的人先富裕起来了,还有百分之四十九,也就是六亿多人仍处于贫困之中,也不会有稳定。中国搞资本主义行不通,只有搞社会主义,实现共同富裕,社会才能稳定,才能发展。[9]

邓小平提出了“两个大局”的战略思想。19889月,邓小平指出:沿海地区要加快对外开放,使这个拥有两亿人口的广大地带较快地先发展起来,从而带动内地更好地发展,这是一个事关大局的问题,内地要顾全这个大局。反过来,发展到一定的时候,又要求沿海拿出更多力量来帮助内地发展,这也是个大局。那时沿海也要服从这个大局。[10] 这就为1999年江泽民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提供了重要依据。

1992年,邓小平南巡时指出:“如果富的愈来愈富,穷的愈来愈穷,两极分化就会产生,而社会主义制度就应该而且能够避免两极分化。”[11] 这就给中国共产党人提出了一个基本任务:如何在创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条件下,避免贫富两极分化。

1993916日,邓小平提出共同富裕的时代主题:十二亿人口怎样实现富裕,富裕起来以后财富怎样分配,这都是大问题。题目已经出来了,解决这个问题比解决发展起来的问题还困难。[12]“先富论”主要是解决发展问题,突破“贫困陷阱”,而“共富论”不仅要解决持续发展问题,更要解决社会分配问题。“先富论”成为主导发展方针,旨在突破“贫困陷阱”,实现从温饱水平达到小康水平。

19979月,江泽民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首次提出带动和帮助后富,逐步走向共同富裕。实行按劳分配与按要素分配相结合的分配方式,强调效率优先、兼顾公平,规范收入分配,使收入差距趋向合理。[13] 防止贫富两极分化始终成为中国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变过程所面临的最大挑战。

20001011日,中共十五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的建议》,把实施西部大开发、促进地区协调发展作为一项战略任务。建议指出: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加快中西部地区发展,关系经济发展、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关系地区协调发展和最终实现共同富裕,这是实现第三步战略目标的重大举措,要有长期奋斗的思想准备。[14]  2002年,江泽民在党的十六大报告[15] 提出,到2020年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之一,就是“共同富裕”,他还特别提到“以共同富裕为目标,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16]

2007年,胡锦涛在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了“科学发展观”,提出“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基本形成,中等收入者占多数,绝对贫困现象基本消除”的工作要求[17],首次提出“逐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的目标。[18]

2012年,胡锦涛在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明确提出:“必须坚持走共同富裕道路。共同富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要坚持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和分配制度,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加大再分配调节力度,着力解决收入分配差距较大问题,使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朝着共同富裕方向稳步前进。”“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兼顾效率和公平,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19] 改革开放之后,中国共产党深刻总结正反两方面历史经验,认识到贫穷不是社会主义,打破传统体制束缚,推动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随着中国进入新时代,必然从“先富论”走向“共富论”。

第四,开启共建共同富裕社会的新阶段。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把逐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上,对共同富裕的理论作出新阐释,对共同富裕战略作出新部署。

20121115日,习近平总书记郑重宣示“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强调要“坚定不移走共同富裕的道路”。这成为开启中国共同建设共同富裕社会的新阶段。

201510月,在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的说明,首次提出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20] 他还强调,使全体人民朝着共同富裕方向稳步前进,绝不能出现“富者累巨万,而贫者食糟糠”的现象。[21]

党的十九大提出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总结为“八个明确”和“十四个坚持”。习近平总书记要求“明确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在“十四个坚持”中,提出“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22]。这些都包含了共同富裕的明确要求。

20211月,习近平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中指出,实现共同富裕不仅是经济问题而且是关系党的执政基础的重大政治问题。要统筹自觉主动解决地区差距、城乡差距、收入差距等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202181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扎实推动共同富裕》一文中,提出了新时代中国共产党完整系统的共同富裕思想和实施路线图。他明确指出:现在,已经到了扎实推动共同富裕的历史阶段。必须把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作为为人民谋幸福的着力点,不断夯实党长期执政基础。

推进共同富裕是有时代特征的。推进共同富裕发展必须立足于高质量发展,我国经济在目前高质量发展阶段,必须充分体现“以人民为中心”的新发展理念,即创新成为第一动力。因而高质量发展需要高素质劳动者。

只有促进共同富裕,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提升人力资本,才能提高全要素生产率,夯实高质量发展的动力基础。习近平总书记进一步提出促进共同富裕要把握好四个原则:鼓励勤劳创新致富;坚持基本经济制度;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坚持循序渐进。总的思路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正确处理效率和公平的关系,构建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基础性制度安排,加大税收、社保、转移支付等调节力度并提高精准性,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比重,增加低收入群体收入,合理调节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形成中间大、两头小的橄榄型分配结构,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使全体人民朝着共同富裕目标扎实迈进。[23] 这成为中国实现共同建设共同富裕社会的务实主义路线。

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中明确提出:“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坚定不移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道路”。因此,共同富裕是“坚持人民至上”的具体表现,是确保中国共产党与中国人民保持血肉联系的重要基础,是关系党的执政基础的重大政治问题,是21世纪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重大理论创新与发展成就。

中国共产党坚守创新的共同富裕理论与社会实践,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理论的重大贡献,成为21世纪全球性现代化大趋势的“中国道路”,为发展中国家实现现代化提供了“中国案例”和“中国经验”。

中国共产党提出的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理论有着深刻的基本内涵,这包括三个重要原则:一是全体人民各尽所能,共同发展经济社会文化生态,共同创造经济社会文化生态财富;二是全体人民各得其所,共同建设、共同互助、共同富裕;三是全体人民和谐共享,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的全面进步,共同分享改革发展成果和幸福美好生活。

在拥有14亿人口的世界大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十分突出,因此促进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是一个极其恢宏的大目标,更是一个相当长的历史发展过程,既不能急于求成,也不能一拖再拖,不是短期任务,而是长期任务,不是速胜论,而是持久战。需要积小胜为中胜,积中胜为大胜,积量变为质变,积质变为巨变,稳步扎实推进。

首先要遏制住城乡、地区、人群收入差距拉大的趋势,其次要促进相对收入差距的持续缩小,最终要不断缩小绝对收入差距。

从时间维度来看,短期目标,即“十四五”末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迈出坚实步伐,居民收入和实际消费水平差距逐步缩小;长期目标,即到2035年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长远目标,到本世纪中叶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基本实现,居民收入和实际消费水平差距缩小到合理区间。

(编辑  季节)

 



* 本文由《经济导刊》首席编辑季节专访撰文。

[1]习近平:《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的说明》。

[2]习近平:《扎实推动共同富裕》,20211015日,《求是》第20期,第4页。

[3]马克思:《1857-1858经济学手稿》[M],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1卷,人民出版社,1998:104.

[4]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一册,中央文献出版社2011年版,第26页。

[5] 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著,《中国共产党历史》第二卷(1949-1978)上册,中共党史出版社2011年版,第100-101页。

[6] 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毛泽东思想形成与发展大事记》,中央文献出版社2011年版,第523页。

[7]《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关于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决议》,1953129日,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四册,中央文献出版社2011年版,第584-585页。

[8]《邓小平文选》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364页。

[9] 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邓小平年谱》(1975-1997)(下),中央文献出版社,2004年,第1312页。

[10]《邓小平文选》,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第277-278页。

[11]《邓小平文选》,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第374页。

[12]《邓小平年谱》(1975-1997),下卷,第1364页,中央文献出版社,2004

[13]《江泽民文选》,第二卷,人民出版社,2006年,第17页、第22-23页。

[14] 《十五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中),人民出版社,2001年,第1380页。

[15]《江泽民文选》,第三卷,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540页。

[16]《江泽民文选》,第三卷,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543页。

[17]《胡锦涛文选》,第二卷,人民出版社,2016年版,第628页。

[18]《胡锦涛文选》,第二卷,人民出版社,2016年版,第627642643页。

[19]《胡锦涛文选》,第三卷,人民出版社,2016年版,第624626642页。

[20] 《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中),中央文献出版社,2016年,第774-775页。

[21] 发展阶段促进共同富裕的战略掣画》,《求是》2021年第20期,11页。

[22]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20171018日,《十九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中央文献出版社,2019年版,第14-17页。

[23]习近平:《扎实推动共同富裕》,2021817日在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上的讲话,《求是》杂志,2021年第20期,第4-6页。



进入新时代,我们在保持对外开放的同时,不断提升我国在核心领域的自主可控能力成为统筹发展和安全的必有之义,也是产业优化升级必须解决好的关键问题。  

实现产业链供应链关键环节自主可控的目标

从政策措施上看,既要构建精准的产业政策体系,发挥政府对产业发展的引导和调节作用,也要在创新体系、金融体系的完善、人才队伍建设和企业创新能力的培养方面加强工作力度,完善体制机制,培养良好的产业生态和创新生态。

   矛盾的对立统一规律是辩证唯物主义思想的实质和核心。必须掌握好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的辩证关系。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面对复杂形势和繁重任务,首先要有全局观,对各种矛盾做到心中有数,同时又要优先解决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以此带动其他矛盾的解决。既要注重总体谋划,又要注重牵住“牛鼻子”。在任何工作中,我们既要讲两点论,又要讲重点论。没有主次,不加区别,眉毛胡子一把抓,是做不好工作的。   

支持重点产业发展,拉动经济持续快速增长 

 新中国成立之初,我们在“一穷二白”的基础上开始工业化建设。苏联援建“156项”的基础上,我国工业战线发扬独立自主、自力更生精神,建立了比较完整的工业体系,也为其后的工业化建设准备了人才、技术和物质基础。实行改革开放以来,我们打开国门,积极引进消化吸收国际先进技术,快速壮大了我国的产业规模,提升了产业技术水平。特别是加入WTO以后,中国深度融入世界经济,充分发挥我国劳动力丰富的比较优势,吸引发达国家的产业转移,拉动了中国经济的持续快速增长。同时,通过参与国际分工,中国深度嵌入全球产业链和供应链,成为世界制造业大国。

随着中国的产业技术水平逐步靠近技术前沿,中国的经济总量也成长为世界第二,达到美国国内生产总值的60%以上。在这一形势下,美国把中国认定为战略竞争对手,对中国已掌握一定高端科技、有能力向国际产业链顶端攀升的龙头企业进行“斩首式”打压。我国所面临的国际形势和主要矛盾发生了重大变化。

改革开放前30年,由于我国技术水平相对落后、经济实力相对比较弱小,通过国际合作和参与国际分工,引进消化吸收国外先进技术、利用劳动力成本优势参与国际分工、打入国际市场,以加快经济发展速度、解决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是当时经济发展的主要目标。而进入新时代,我们在保持对外开放的同时,不断提升我国在核心领域的自主可控能力,已成为统筹发展和安全的应有之义。只有实现产业链供应链关键环节的自主可控,才能掌握发展的主动权,才能进一步畅通国内循环,实现需求牵引供给、供给创造需求的更高水平动态均衡;才能将国内超大规模市场和人力资源丰富的优势发挥出来;才能提升我国制造业在全球产业格局中的位势和影响力。从而,实现产业链供应链关键环节的自主可控,成为我国产业发展必须要解决好的关键矛盾。

当前,我国在多数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重大装备的整机设计、制造、运行上已基本实现了国产化和技术的自主。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制造业部分基础材料、基础零部件、基础软件、仪器仪表、计量设备和少数整机,仍然存在瓶颈和短板,甚至有被“卡脖子”的风险。特别是集成电路、操作系统、工业软件、仪器和计量设备、基础材料、高档数控机床具有很强的通用性和渗透性,其存在的瓶颈和短板影响广泛,应是重点突破的领域。

这些瓶颈和短板的存在,既有历史积累不足的客观原因,也有国内循环不畅、体制机制不顺等现实原因。需要设定切实可行的目标,精准地明确范围,并采用合理的策略加以推进。一是对于已经具备基本技术能力的短板产品,要畅通国内大循环,给予国内技术产品迭代升级的机会。二是对于存在技术短板的领域,通过重大科技攻关项目实现技术突破。三是在新的赛道上提前布局。  

  从解决实现产业链供应链关键环节自主可控的思路来看,一是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结合起来,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通过畅通国内循环给市场带来调动企业攻克关键技术的积极性。政府要在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和人才培养上加大支持力度,为企业在科技攻关上提供支撑。二是将增加政府财政投入与推动体制机制改革结合起来,提高投入产出效率。应该由政府投入的领域,如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和人才培养,要加大投入力度并保持投入的集中和稳定,以产生积累性效果。与此同时,要通过体制机制改革将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的创新积极性调动起来,通过规划引领、政策引导、财税金融支持等方式,将产业链上下游的企业协同起来,从而释放全社会的创新效率,提高财政投入产出比。三是将独立自主和国际合作结合起来,提高内循环的效率并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在我国相关领域还不能替代国外技术和产品时,坚定不移地研发替代产品的同时,还是要购买国际先进的产品和技术;当我国具有相关技术和产品能力时,仍要开放竞争,将过去的垂直分工调整为水平分工,在各自都掌握技术体系的情况下,通过差异化的产品和服务来开展贸易。

实现产业链供应链关键环节自主可控的政策措施

  要实现产业链供应链关键环节自主可控的目标,从政策措施上看,既要构建精准的产业政策体系,发挥政府对产业发展的直接引导调节作用,也要在创新体系、金融体系、人才政策、企业发展机制上加快建设,完善体制机制,培养良好自主可控的产业生态和创新生态。在建立以我为主的国内体系的同时,还要用好用活国际市场和资源,进一步加快自主可控步伐,提高经济循环的效率。

  一是构建精准的产业政策体系。加强产业规划引导和部门协同,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结合,统筹制定产业基础创新能力建设规划和实施路线图,建立有利于持续创新的基础能力体系和政策实施机制。通过实施首台套重大装备鼓励政策、关键基础设施加强国家安全管理,鼓励支持国产技术产品的应用。在重点行业,逐步建立供应链安全管理的制度,引导企业建立供应链自主可控的方案,避免对单一供应商的过度依赖。生态环保产业和战略性产业,要直接推动国产技术和产品的应用,在政府部门和国有企业中优先使用国产产品,为相关产业的发展培育早期市场。

  二是建设基础雄厚、开放协同的创新体系。对创新体系进行合理布局。在研发方向上,基础研究、应用研究、试验开发三个环节同步发力,任何一个环节都不能偏废,在当前,从过去偏重消化引进吸收集成转向重视原始创新和产业升级的阶段,要重视增加基础研究的投入。在机构定位上,要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遵循创新的规律,发挥各自优势,形成科学合理的创新体系。具体而言,国家实验室和大学重点应放在基础研究上,行业机构提供共性技术研发,企业既要做产品开发,也要有一定的工程开发能力,能够和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对接起来。对于实力强大的企业,鼓励企业向应用研究和基础研究领域延伸。在战略性领域加快建设国家实验室和国家科研机构,以政府持续稳定投入为主,解决相关领域的原始创新和人才培养问题。在重点行业建设工业技术研究院,采取政府、企业、市场共同投入机制,解决行业发展的共性技术供给问题。可以将现有央企中具有公共基础研究功能的大研究院所改造为面向行业的非营利机构,也可以新设相关机构。工业技术研究院不直接生产产品,通过输出先进共性技术和为企业提供服务来实现滚动发展。组织实施重大科技攻关。通过重大工程、重大科技攻关项目来牵引科技能力的提升。推动公共科研机构开放共享和组织创新。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体系。  

  三是进一步提升市场主体进行创新和科技攻关的激励力度。增强国有企业的科技创新的动力。在考核机制上将科技投入和产出作为创新性国企的重要考核内容。在人员任免上,对以技术创新为主的国企,负责人的任用要强调专业化,主要负责人要保持相对稳定,并建立促进其长期投入和大胆创新的干部政策。在容错机制上,对创新难度较高的领域,不能急于求成,要对失败有一定的宽容度。充分激发并保护民营企业家的创新精神。鼓励民营企业在科技创新包括战略性产业创新上进行长期持续投入。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吸引有创新能力、核心技术和优秀领军人才的新兴市场主体进入,形成各类市场主体发挥各自优势、高效协同的产业生态;政府在市场准入、研发支持、政府采购、人才培养等方面应一视同仁。要为企业开展创新活动提供良好环境,让它们在竞争中夯实基础,降低制造成本,增强后劲。要优化产业组织,培育支持创新型中小企业聚焦细分领域,培育制造业隐性冠军。在零部件领域,着力培育具有规模经济、范围经济和研发能力的跨国龙头企业,为解决“卡脖子”技术和参与全球竞争打造强有力的市场主体。  

  四是建立健全培养和激励科技人才政策。加快引进海外人才。鼓励海外科技人才回流,以包容和多元化的方式引进领军人才。同时要加快国内人才培养,围绕核心技术和相关产业发展、基础研究等方面的需要,大力加强高校教学工作,改革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加快高素质人才培养和创新型人才培养。加大人才的激励,完善知识产权收益分配制度,通过推动国有科技企业实施股权激励和明确国家资助的知识产权归属等方式激励创新。

  五是完善高效协同的现代金融体系。加大银行信贷支持。继续坚持并做好制造业的中长期贷款和银行贷款同步增长的政策,将各银行落实情况纳入宏观审慎管理(MPA)的框架并逐步提高权重。加大资本市场支持。发挥科创板、创业板等多层次资本市场作用,支持优质企业上市融资。为创新链的前端注入长期资本,拉长现有产业投资基金的设立和考核周期,允许社保基金在保障安全性的前提下以适度的比例投资风险投资基金和私募股权基金,并拉长考核期。

六是加强国际产业链、供应链和科技合作。要鼓励双向投资,既吸引国外先进技术和产品来华投资,也要鼓励中国企业到国际上投资并学习国外的先进技术。对于我国有优势的领域,比如高铁、5G、新能源装备、动力电池等领域,鼓励企业“走出去”,抢占全球向绿色低碳和数字化转型带来的市场机会。加强国际科技合作,开放我国的基础研究,吸引国际研究人员加入,加强与非美国家的科技双边合作。积极参与国际标准的制定,发挥我国市场大、产业化进展快的优势,提升国际标准制定话语权。加强内外部政策的协调。按照WTO和国际通行规则来进行科技投入和产业培养。应对当前的补贴进行系统梳理,把更多资金投入到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购买者补贴上,不仅有利于和国际规则接轨,促进国际合作,也有利于提高我国资金补贴的效率。

(编辑  季节)



[1] 王金照,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产业经济研究部部长、研究员。


三次分配

“三次分配”这个概念是由中国学者厉以宁教授最早提出的。1991年,在“论共同富裕的经济发展道路”一文中,厉教授使用了“影响收入分配的第三种力量—道德力量”这种提法。[1] 次年,他在《关于市场经济体制的几个问题》一文中,明确提出了“第三次分配”概念,认为“社会主义社会和资本主义社会中,实际上都存在三次分配:第一次分配靠市场,第二次分配靠政府,第三次分配靠道德和信念的力量”。[2] 20世纪90年代初,我国政府财政汲取能力降至新中国成立以来的最低点(仅占国内生产总值的10%左右),几乎完全无力进行二次分配。[3] 这可以看作是厉教授提出“三次分配”的时代背景。

“三次分配”一般被理解为由高收入人群在自愿基础上,以募集、捐赠和资助等方式对社会资源和社会财富进行的分配,这与国外对慈善现象的理解几乎完全相同,而国外并没有“三次分配”的提法。

无论叫“三次分配”也罢,叫“慈善”也罢,它们都暗含一个前提与一个假设,即社会是分化的,存在富人与穷人;富人捐款,穷人受益。而这个前提与假设也带来一个疑问:如果富人在初次分配时都不愿意做到尽量公平,为什么会对三次分配感兴趣呢?在经济实体之内让初次分配公平一些,至少会增加内部凝聚力,提高员工的忠诚度和积极性,最终有利于该实体,而富人为什么会愿意在社会上参与对陌生人第三次分配呢?一个可能的解释是厉教授的说法:“第三次分配靠道德和信念的力量。”果真如此吗?

慈善古已有之,中外皆然。在传统社会,对慈善捐赠没有税收减免,那时的慈善可以被看作是基于道德。但即使在传统社会,道德也不是唯一解释,因为慈善至少还有另外一种作用,即它是富人身份的象征,它不是一般人玩得起的游戏。慈善活动通常是一种高度排他性的专属社交,富人借此聚会,以示与普通老百姓区隔,且高人一等。哪怕把动机放在一边,其实传统慈善的力度非常小,适用范围也非常小,其再分配的作用几乎微不足道。

1929年,已有几百年历史的英国顶级瓷器品牌玮致活(Wedgwood)的家族继承人乔赛亚·威治伍德五世(Josiah Wedgwood V)曾在查德·亨利·陶尼指导下写过一篇毕业论文,题为《继承经济学》。通过对大量统计数据的分析,这位豪门子弟得出的结论是,慈善捐赠对总体的收入分配影响甚微,只有政府通过税收与开支才能达到再分配的目的。[4]

现代慈善与传统慈善的一大分别是,前者往往伴随着政府的减税等优惠政策,这使得道德在其中发挥的作用变得更加模糊。身价上千亿美元的沃伦·巴菲特曾许诺死后捐出99%的财产,被人誉为“当今世界最慷慨的慈善家”。但他的儿子皮特•巴菲特却一针见血地指出,少数富人的所谓慈善行为与其说是大公无私地“回馈社会”,不如叫作“良心漂白”。它无助于消除社会中的贫困、不平等、不公正,只会使贫困、不平等、不公正永久化。用一只洗净的手捐出另一只肮脏的手掠夺来的财富,充其量只能让富人晚上睡个安稳觉,确保底层老百姓不会造反。[5]

为了考察现代慈善或三次分配的运作逻辑及其作用,我们可以剖析一下美国这只“麻雀”,因为美国常常将自己标榜为现代慈善的样板,中国也有人对美国样板顶礼膜拜。[6]从数据看(图1),美国的慈善捐款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确实是全世界最高的,而且比其他国家高得多。

                 图1  慈善捐款相当于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2016

数据来源:Charities Aid Foundation, Gross Domestic Philanthropy: An international Analysis of GDP, Tax and Giving, 2016, https://www.cafonline.org/docs/default-source/about-us-policy-and-campaigns/gross-domestic-philanthropy-feb-2016.pdf.

 

美国富人为什么一方面不遗余力地游说政府降低与自己相关的各种税收,并千方百计地逃税、避税,[7]一方面还愿意进行慈善捐款呢?

首先,减免税是影响慈善捐款的非常重要因素。

1917年以来,美国联邦所得税制度中就存在对慈善捐赠的税收优惠政策,即允许从应税收入中扣除私人捐款的金额。因此,捐款得到的减税率等于纳税人应缴的边际税率。以美国顶尖富豪(人口中收入最高的0.01%)为例,他们慈善捐款占其收入的比重在过去100年大起大落。在20世纪30年代后,他们变得好像越来越“慷慨”,到60年代达到巅峰;其后一路下滑,只是在90年代略有小幅回升。究其原因,他们捐款的“慷慨”程度与他们对应的联邦个人所得税率几乎完美同步(图2)。二战期间,美国把最高所得税率提升到90%。这时,这些富豪如果不捐款,也会有90%的收入需上缴国库,还不如“大大方方”地把钱捐出去,既赚取美名,也没有损失多少收入,实在是一举两得。其后,随着边际税率下降,他们捐款的热情也不像以前那么高了;当里根政府把所得税最高税率降至30%以下时,这些富人的捐款热情也降到谷底。由此可见,减税的刺激作用有多大。[8]

          图2  美国最富纳税人的有效边际税率与捐款力度,1917-2005

数据来源:Gabrielle Fack and Camille Landais, eds., Charitable Giving and Tax Policy A Historical and Comparative Perspective (Oxfor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16), p. 70.

 

其次,捐款流向的可控性是影响慈善捐款的另一个重要因素。

20世纪40-60年代,伴随着美国超级富豪们的捐款力度不断提高,美国的私人基金会数量也快速增加。富人将钱捐到自己控制的基金会,这部分钱财便很难与纯粹的家族资产区分开来。这些基金会可以向其创始人、他们的家人或朋友提供赠款,也可以捐给特定的政治人物或组织。那时接受美国税务局审计的基金会比重很低,为虚报捐款数额开了方便之门。在这种情况下,捐款往往不过是富人将钱从左手倒到右手,还能少交一部分税款,基金会成为避税天堂。美国于1969年通过的《税收改革法案》填补了一些漏洞,其效果可谓立竿见影:此前,美国每年新设立大约1300个基金会,此后每年新增基金会的数目骤降至300个以下,慈善捐款总额也在几年内下降30%[9]

谈到慈善捐款,不少人的认识里有两大误区,亟需澄清。

第一个误区:越富的人捐款力度越大。

以个人计,富人捐款的数额是会比其他人多一些。但如果看捐款占各自收入的比重,就是另一种状况了。如图3所示,美国年收入在5万美元以下的纳税人,捐款占年收入的比重为8.4%。随着收入的提高,捐款力度不升反降,即使是年收入在50-1000万美元的富人,其捐款力度也比年收入在5万美元以下的人低得多。最后一个收入组的门槛是1000万美元,上不封顶,囊括了所有超级富翁,直到这里,捐款力度才赶上来,但仅比年收入在5万美元以下的人高不到1%

            3  美国纳税人的收入组与捐款力度,2017

数据来源:Tax Policy Center, Briefing Book 2021, p. 338. https://www.taxpolicycenter.org/sites/default/files/briefing-book/tpc_briefing_book_2021.pdf

 

捐款可以免税,但低收入纳税人的捐款少、适用的税率较低,免税也减不了多少钱;高收入纳税人则不同,他们适用的税率较高,实际减税幅度相对大得多。换句话说,收入越高,捐款成本越低。图4告诉我们,对美国60%的中低收入人群而言,他们每百美元的捐款基本上是实实在在的捐款;而对最富的1%人群而言,他们的实际捐款额只占他们声称捐款额的70%,中间的差额是他们的减税受益。2018年,美国联邦政府为慈善捐款减税总额高达541亿美元,其中56.4%(即305亿美元)进入了顶尖1%家庭的腰包。[10] 捐款成本比所有人低得多,但捐款力度却未必高,这才是美国富人捐款的真实状况。

                   图4  各收入组每百美元捐款的实际成本,2020

数据来源:Tax Policy Center, Briefing Book 2021, p. 339.

 

第二个误区:慈善捐款主要让低收入人群受益。

实际上,从捐款的去向来看,美国慈善捐款的主要受益者并非是低收入群体。[11] 1揭示:(1)按受益程度排序,教会与相关神职人员是最大赢家,他们获得了捐款总额的40%;再往后是与穷人没有多大关系的私立“教育”(18.2%)、“艺术”(9.1%)、“综合”(8.8%)、“健康”(8.7%)、“其他”(7.8%);排在最末的才是与穷人相关的“满足基本需求”(7.5%),份额不足全部捐款的十分之一。(2)按捐款群体看,家庭年收入少于20万美元的两个收入组更倾向于为“满足基本需求”捐款(分别占这两个收入组捐款的10.4%12.4%);在他们之上,收入越高,为“满足基本需求”捐款的份额越低。在2005年全部19.03亿美元为“满足基本需求”的捐款中,年收入在20万美元以上的人群一共只捐了7.23亿美元,仅占他们捐款总额的5.8%3.8%。这意味着,如果让私人决定捐款去向,受益者更多是中上阶层,很难实现“三次分配”帮助穷人的目的。

 

1美国各收入组的捐款流向,2005

家庭年收入

满足基本需求

宗教

综合

健康

教育

艺术

其它

总计

少于10

9.34

59.96

7.7

3.06

2.69

1.01

6.16

89.92

 

10.4%

66.7%

8.6%

3.4%

3.0%

1.1%

6.9%

100.0%

10-20

2.46

11.39

2.16

1.12

1.14

0.44

1.17

19.88

 

12.4%

57.3%

10.9%

5.6%

5.7%

2.2%

5.9%

100.0%

20-100

5.3

21.01

10.19

4.81

29.15

13.57

7.45

91.48

 

5.8%

23.0%

11.1%

5.3%

31.9%

14.8%

8.1%

100.0%

100万以上

1.93

8.64

2.06

12.97

12.94

7.88

4.85

51.27

 

3.8%

16.9%

4.0%

25.3%

25.2%

15.4%

9.5%

100.0%

总计

19.03

101

22.11

21.96

45.92

22.9

19.63

252.55

 

7.5%

40.0%

8.8%

8.7%

18.2%

9.1%

7.8%

100.0%

数据来源:Center on Philanthropy at Indiana University, Patterns of Household Charitable Giving by Income Group, 2005, Summer 2007, https://scholarworks.iupui.edu/handle/1805/5838.

 

陷入两个思想误区,就会对三次分配抱不切实际的幻想,以为在二次分配之外再加上一个三次分配,一定会使最终收入更加平等。一旦跳出两个思想误区,人们就会意识到,结局未必如此。作为三次分配标杆的美国很说明问题,它就清清楚楚是一个失败的例子。

5中的左图比较了四个典型国家三次分配的力度(最富有的10%人口的慈善捐款所占收入比重),右图比较了同样四国最终收入的基尼系数。我们看到,三次分配的力度与最终收入差距的大小成正比关系,即三次分配不但没在缩小不平等方面发挥作用,反倒是其力度越大,最终收入的差距也越大。三次分配力度最大的是美国,它也是最终收入差距最大的国家;相反,三次分配力度最小的是丹麦,它也是最终收入差距最小的国家;加拿大与法国则处于两极之间。

 

                           图5  三次分配力度与最终收入差距

数据来源:左图Gabrielle Fack and Camille Landais, eds., Charitable Giving and Tax Policy A Historical and Comparative Perspective, p. 12;右图Frederick Solt, The Standardized World Income Inequality Database v1-v7, https://dataverse.harvard.edu/dataset.xhtml?persistentId=hdl:1902.1/11992.

 

为什么在二次分配之外加上三次分配反倒不利于缩小收入差距呢?回答这个问题的关键在于对慈善捐款的减免税。如果不减免税,政府本可以拿这笔钱来增大二次分配的力度;减免税等于是降低政府二次分配的力度,把省下来的钱交由捐款者私人支配,而他们捐款的流向往往与政府主导的二次分配目标背道而驰。正是因为这个原因,并不是所有欧美国家都像美国那样对慈善捐款全额免税(Deduction)。有些欧美国家(如意大利、西班牙、葡萄牙),只允许一定百分比的慈善捐款享受税收抵免(Tax Credit,如意大利是19%的捐款),还有几个欧洲国家(如芬兰、奥地利)对慈善捐款则完全没有任何减税刺激,[12] 这其中以最终收入平等著称的瑞典是最突出的例子。[13]

21世纪资本论》的作者皮凯蒂在其2020年出版的《资本与意识形态》一书中,把对慈善的思想误区称之为“慈善幻象”(Philanthropic Illusion):受益于税收减免的慈善捐款本应是公共财政收入的一部分,为二次分配助力,但却被从公共财政收入中剥离出来,变成由私人决定其用途的“三次分配”。皮凯蒂尖锐地指出,现行慈善捐款减税制度,实际上是让中下层阶级通过税收补贴富人的慈善偏好,让富人控制了公共物品的分配权。皮凯蒂特别提醒读者,这种幻象对穷国尤其危险,因为“富裕国家的历史上没有任何迹象表明它是最好的发展方式”。[14] 另一位学者干脆把这个过程看作是一种没收公共物品与凭借财富获得控制权的巧妙方式。[15]

我国慈善捐款不高,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只有0.03%;基于美国的教训,也没有必要通过税收减免人为催高。在实现共同富裕方面,三次分配充其量只是一种辅助手段,中国无需在这方面花费太多政策资源。

结论:远大目标与实现步骤

2021年,皮凯蒂出版了一本新书,其标题十分醒目《奔向社会主义:烽火世界随想录,2016-2021》。在题为《社会主义万岁》的序言中,他回顾了自己的心路历程,从一个迷信市场机制的自由主义者,到研究资本主义社会中不平等现象的学者,最后转变为一位社会主义者。作为一个社会主义者,他不仅奋力打破“慈善幻象”,而且意识到仅仅依赖福利国家的二次分配也是远远不够的;为了实现真正的平等,必须把注意力转向初次分配,例如让员工代表参与公司重大决策,这就是他所主张的“参与式社会主义”。[16]

指导我们前进方向的是科学社会主义。我们理应做得更好,也可以做得更好。一方面,我们应坚定共产主义关于人的解放、人的全面自由发展的价值追求;另一方面,我们应奔向共同富裕,因为它是实现共产主义远大目标不可跨越的必要步骤。共同富裕不可能一蹴而就,只能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稳步推进。

根据本文分析的国际经验,在现阶段,我们追求共同富裕的主要手段是二次分配,其重点是逐步加大满足最广大人民群众基本需求的公共支出,“抓住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不断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在更高水平上实现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17] 与此同时,不应忽视零次分配的作用,要在社会政策上鼓励与支持家人、亲友、邻里、乡党间的互惠互助。中长期,实现共同富裕的根本手段是在初次分配上做文章,这就要求在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同时,引导非公经济实体逐步调整所有者、管理者与普通劳动者在生产中的相互关系,提高普通劳动者的地位,把非公经济变为名副其实的“民营”经济;并在此基础上,将千千万万个经济实体内部的分配变得更加公平。至于三次分配,宣传公益精神足矣,毕竟它只是实现共同富裕的辅助手段。

(编辑  季节)



* 王绍光,中信改革发展研究院资深研究员,华中科技大学国家治理研究院特聘研究员。

[1] 厉以宁,《论共同富裕的经济发展道路》,《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1年年第5期,第9-10页。

[2] 厉以宁,《关于市场经济体制的几个问题()》,《党校科研信息》,1992年第24期,第4-5页。

[3] 王绍光、胡鞍钢,《中国国家能力报告》(沈阳:辽宁人民出版社,1993年)。

[4] Josiah Wedgwood, The Economics of Inheritance (London: Pelican Books, 1939).

[5] Peter Buffett, “The Charitable-Industrial Complex,” New York Times, July 26, 2013.

[6] 资中筠,《财富的责任与资本主义演变:美国公益事业百年发展及其启示》(上海:上海三联书店,2015年)。

[7] 巴菲特承认,他缴税的实际税率约为15%,而其秘书缴纳的实际税率则为30%

[8] Gabrielle Fack & Camille Landais, “Philanthropy, Tax Policy, and Tax Cheating: A Long-Run Perspective on US Data,” in Gabrielle Fack and Camille Landais, eds., Charitable Giving and Tax Policy A Historical and Comparative Perspective (Oxfor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16), pp. 65-74.

[9] 同上,pp. 85-95Emmanuel Saez & Gabriel ZucmanThe Triumph of InjusticeHow the Rich Dodge Taxes and How to Make Them Pay (New York: W. W. Norton, 2019), Chapter 3 “How Injustice Triumphs.”

[10] U.S. Congress Joint Economic Committee, Reforming the Charitable Deduction, November 2019, p. 11, https://www.jec.senate.gov/public/index.cfm/republicans/2019/11/reforming-the-charitable-deduction.

[11] 关于美国慈善的受益者,实证研究并不多。美国国会2019年的一份研究,引用的是本文分析的2005年数据。见U.S. Congress Joint Economic Committee, Reforming the Charitable Deduction, November 2019, pp. 6-10.

[12] David Roodman and Scott Standley, “Tax policies to promote private charitable giving in DAC countries,” Working Paper Number 82, Center for Global Development, January 2006, https://www.cgdev.org/sites/default/files/6303_file_WP_82.pdf.

[13] Johan Vamstad, “Public Money for Public Causes And Private Money For Private Causes? A Short History of Tax Incentives For Charitable Giving In Sweden,” HistPhil, March 26, 2018, https://histphil.org/2018/03/26/public-money-for-public-causes-and-private-money-for-private-causes-a-short-history-of-tax-incentives-for-charitable-giving-in-sweden/.

[14] Thomas Piketty, Capital and Ideology (Cambridge: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2020), pp. 713-716.

[15] Rob Reich, Just Giving: Why Philanthropy Is Failing Democracy and How It Can Do Better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2018).

[16] Thomas Piketty, Time for Socialism: Dispatches from a World on Fire, 2016-2021 (New Haven: Yale University Press, 2021), “Long Live Socialism!”

[17] 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马克思诞辰2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201854日)。




说到共同富裕就会涉及不平等与再分配。在法国学者皮凯蒂的《21世纪资本论》一书中,“不平等”与“再分配”是最主要的2个关键词,其中“不平等”出现了713次,几乎每页都会出现,而“再分配”出现了55次。他在这本书中把再分配看作是解决不平等的一个重要方式。

共同富裕与远大目标

回到马克思所著的《资本论》,可能会让很多人十分惊讶,它对资本主义进行了系统性的批判分析,而资本主义是一种不公平、不正义的制度,但是“不平等”这个词出现的频率却非常之低:第一卷2次,第二卷2次,第三卷9次;而“再分配”一词则几乎完全没有出现,仅在第三卷出现1次,且与收入再分配没有关系。

这是为什么呢?因为马克思的关注点与皮凯蒂的关注点并不一样:不平等与再分配并不是马克思的关注点。

依据Google Ngram Viewer 数据库,它包含1500年到2019年之间出版的几千万册出版物。该图显示了两个关键词出现的频率,一个是“不平等”(Inequality),一个是“社会主义或共产主义”(Socialism+Communism)。我们看到,第一次工业革命(大约1760-1840年)的头几十年,对不平等的关注是上升的。原因很简单,这个时期虽然经济增长速度提高了,资本家腰包鼓了,但普通工人的生活境遇不仅没有改善,反倒恶化了。这导致人均预期寿命不升反降,极度不平等激起了民众的愤慨。[1]

1848年,马克思、恩格斯发表了《共产党宣言》。此后,社会主义、共产主义思潮逐渐在世界范围传播,影响力日渐扩大。马克思主义引导人们把关注点指向怎样建立一个更公正的社会,所以在19世纪中叶到20世纪中叶,人们对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的关注不断上升,而对于不平等问题本身的关注持续下降。这种态势的逆转发生在20世纪中叶以后,随着苏联东欧集团的衰落、瓦解,新自由主义的兴起,人们对社会主义、共产主义远大目标的关注开始持续下降,更受关注的反倒是眼前的不平等问题。

关于马克思对于分配的看法,可以从《哥达纲领批判》中看出端倪。在这本马克思晚年最重要的著作中,马克思批评“庸俗的社会主义”仿效资产阶级经济学家,“把所谓分配看做事物的本质并把重点放在它上面”,指出这是“根本错误的”。马克思告诫说,不应“把分配看成并解释成一种不依赖于生产方式的东西”,不应“把社会主义描写为主要是在分配问题上兜圈子”。他特别反对抽象地谈论“平等的权利”或“公平的分配”,称这类提法是“陈词滥调”,是“空洞的废话”,因为在马克思看来,“消费资料的任何一种分配,都不过是生产条件本身分配的结果。而生产条件的分配,则表现生产方式本身的性质”。马克思认为,既然分配是与生产方式联系在一起的,只有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解决了所有制问题,消灭了阶级,才能最终解决分配不公的问题。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说马克思谈到过分配问题,他偏重的是分配,而不是再分配。在《哥达纲领批判》中,马克思认为,在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即我们今天所说的社会主义阶段),会在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基础上,实行按劳分配;到了共产主义社会高级阶段,“社会才能在自己的旗帜上写上:各尽所能,按需分配!”这里,他谈到的都是分配。当然,在一定意义上,也可以认为马克思提到过再分配,因为《哥达纲领批判》指出,在将 “社会总产品”分配给个人之前,必须进行6项“扣除”,其中两项“扣除”可以被看作再分配,即“用来满足共同需要的部分”、“为丧失劳动能力的人等等设立的基金”。[2] 这两项扣除都与满足人类的基本需求联系紧密。注意这里说的是“需求”(Needs),而不是“欲求”(Wants)。需求和欲求的区别对于我们制定社会政策,包括分配政策是非常重要的一个考虑。

后来,列宁在《国家与革命》中指出:“马克思的这些解释的伟大意义,就在于他在这里也彻底地运用了唯物主义辩证法,即发展学说。”[3]

可见,共产主义者追求的最终远大目标不是“共同富裕”,而是消灭阶级,实现“人的解放”。但是,鉴于生产力发展水平还不够高,在今天以及以后很长一段时期,我们的目标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4] 共同富裕的“富裕”涉及生产/再生产,“共同”涉及分配/再分配。谈论公平,决不能离开具体的发展阶段;进行分配/再分配,绝不应阻碍生产与再生产。

在追求共同富裕时,有必要厘清四种分配/再分配,并在条件允许的前提下,尽量使每一种分配/再分配贴近共同富裕的目标。

零次分配

在人类历史的很长时期里,人们生活在“伦理社会”中,这是“零次分配”的历史背景。

1949年出版梁漱溟所著《中国文化要义》一书中,有一章专门论证“中国是伦理本位的社会”。按梁漱溟先生的理解,在伦理社会中,“夫妇、父子情如一体,财产是不分的。而且父母在堂,则兄弟等亦不分;祖父在堂,则祖孙三代都不分的,分则视为背理(古时且有禁)”,这叫做“共财之义”。不仅如此,兄弟之间,或近支亲族间,有“分财之义”;亲戚朋友邻里之间,彼此有无相通,叫做“通财之义”。此外,如许多祭田、义庄、义学等,为宗族间共有财产;如许多社会仓、义仓、学田等,为乡党间共有财产;大都是作为救济孤寡贫乏和补助教育之用。[5] 梁漱溟先生描述的分配/再分配方式就是“零次分配”,它发生在家人、亲友与乡党之间,分配者不是国家,也不是慈善机构,而是家人、亲友与乡党他们自己,即小共同体的成员。

零次分配不仅存在于中国的传统社会,也存在于前资本主义的欧洲以及世界其他地区。在西方,有人在18世纪便已经开始使用“伦理经济”(Moral Economy)一词。当代英国学者E. P. 汤普森在其名著《英国工人阶级的形成》中再次提到这个概念,[6] 并在1971年发表的一篇文章中对这种历史现象进行了深入的分析。[7]他认为,在传统社会,包括工业革命初期,当时人们认为经济活动就是社会活动,不存在独立于社会伦理之外的经济规律。人不应单纯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必须按道德准则和社会普遍价值观行事。在经济发展水平极低的情况下,避免风险和存活下去成为第一原则,这就要求人们遵从“互惠性”惯例,并透过各种方式互通有无,以确保共同体所有成员的最低生活标准。也就是说,在这种共同体里,大家交往的准则,除了市场供求关系,更重要的是伦理基本标准,即大家都能活下去。

事实上,在汤普森之前,其他一些西方著名学者,如理查德·亨利·陶尼(R. H. Tawney)和卡尔·波兰尼(Karl Polanyi),也在自己的著作里,系统研究过“伦理经济”这种现象,尽管他们没有使用这个名词。[8]

可以说,零次分配是在人类史上历时最长的分配/再分配方式。即使到当代中国,虽然人口流动、城镇化削弱了“通财之义”,但零次分配依然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例如,世纪之交的大约十年间(即1996-2006年前后),中国有约7000万国企与集体所有制职工下岗,其规模相当于英国、法国、意大利这些欧洲大国的人口。那时,中国的国家汲取能力还相当弱,社会保障、社会救济制度还没有建立起来。下岗职工要么拿不到钱,要么拿到很少的下岗费。那么这些人是如何生活的?如此大规模的下岗潮居然没有引发大的社会动荡,其中“共财之义”、“分财之义”的作用不容忽视。经历过那个时期的人都知道,当时不少人在很大程度上要靠家人、亲友之间互相接济。这些人在一次分配中没有什么收入,二次分配机制还没有起作用,三次分配更是谈不上,在他们失去了基本的生活来源时,幸亏还有伦理社会的传统,使得这些人活了下来,这是零次分配的贡献。[9]

今天,中国的社会保障、社会救济制度已日益健全,但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共财之义”(如对父母和对子女的抚养、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依然是法定义务,对数以亿计的老年人、未成年人来说,零次分配依然必不可少。在广大农村,集体的共有财产也是实现内部共同富裕的重要基础。

为了实现共同富裕,政府应该在税收、住房、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等各项政策上鼓励零次分配。

初次分配

资本主义的出现与发展侵蚀了零次分配的社会基础,取而代之的是所谓“初次分配”。

人们一般把初次分配定义为按照生产要素的投入进行分配,生产要素包括劳动、资本、土地、技术等等。在这里,劳动者没有被视为有血有肉的人;相反,他们付出的“劳动”被看作是一种用来交易的商品。投入“劳动”者获得工资,投入“资本”者获得利润、利息,投入“土地”者获得地租,投入“技术、技能”者获得转让费等报酬。

一种通行的说法是“初次分配是以市场调节为基础的分配”,仿佛有一种神奇的机制叫“市场”;只要形成了这种市场机制,“按生产要素的投入进行分配”就会产生一个有规有矩、简单顺畅的过程。其实天下哪有这种事?

马克思三卷本《资本论》讨论了劳动、资本、土地、技术这些生产要素,也讨论了工资、利润、地租以及其他形式的报酬。可以说,《资本论》就是对初次分配的研究,尤其是第一卷与第三卷。[10] 马克思分析的初次分配就是在古典资本主义那种放任自由主义的市场机制中形成的。《资本论》揭露了隐藏在经济现象背后的阶级与剥削。由于当时还没有出现“二次分配”,初次分配的不平等程度是十分巨大的。据经济史学者研究,英国的第一次工业革命(从1760年代到1830-1840年代)使得本来已经相当不平等的收入分配变得更加不平等,在19世纪上半叶,英国的不平等程度达到有记录以来的最高点。只是在工人运动、社会主义运动兴起之后,初次分配的不平等程度才在19世纪下半叶有所下降。[11]

按照马克思观点,初次分配的绝不是单纯由市场调节的,而是与生产方式、生产关系、生产资料所有制、阶级结构紧密相关。除此之外,重大历史事件(如战争、革命、土改)、主流意识形态、文化传统等因素都在塑造初次分配格局方面起了或大或小的作用。这就造成在不同经济体中,初次分配的格局是不一样的;即使在同一个经济体中,不同时期,初次分配的格局也会发生变化。

研究英国、美国、瑞典、日本、韩国和中国台湾六个经济体在1960-2016年间初次分配(初始收入的基尼系数)的情形,它揭示了几个值得注意的现象。

第一,六个经济体之间初次分配不平等水平的差距巨大。即使经过二次分配,有些经济体(欧美)的收入分配不平等程度还会比另一些经济体(东亚)初次分配不平等程度更高,这显示出控制初次分配不平等程度的重要性。

第二,在过去40年,英国初次分配的不平等程度一直高于美国;过去30年,即使在以平等著称的瑞典,初次分配的不平等程度也与美国不相上下。而“市场调节”无法解释这些差异。

第三, 欧美老牌资本主义国家初次分配的不平等程度一直高于东亚经济体,且差距很大,不排除有文化传统的影响。

第四,在新自由主义大行其道之前,各个经济体初次分配的不平等程度相对处于低位,且没有明显的变化趋势,尤其是在东亚地区。这是20世纪70-90年代东亚的发展模式引起学界注意的重要原因之一,它被称作“平等增长”的典范。[12] 但是,从20世纪80年代起,在撒切尔执政的英国与里根执政的美国,初次分配不平等程度开始快速攀升,随后其他经济体的初次分配不平等程度也都出现了上升的趋势。可见占主导地位的意识形态影响之大。

为什么不管从横向看,还是从纵向看,初次分配的不平等程度有时或在有些地方比较低呢?用抽象的“市场调节”根本无法解释。实际上,人类社会从严重不平等到比较平等的演变大概都离不开几大“铲平机制”(Great Levell)。比较世界史学者沃尔特·沙伊德尔(Walter Scheidel)的研究告诉我们一个残酷的事实:从石器时代到21世纪,经济不平等程度从来不会无缘无故大幅下降;过往只有四大“铲平机制”才能显著改变严重不平等的局面,它们是:大规模动员的战争、变革性的革命、体系性的国家崩溃,以及毁灭性的全局灾难(如瘟疫、饥荒)。[13]哪怕是二战结束十多年后,在未遭炮火吞噬的瑞典,初次分配不平等程度依然比美英更高;在受战争波及较小的美国,初次分配不平等程度高于英国;在遭受毁灭性打击的战败国日本,初次分配不平等程度低于欧美各国;作为日本前殖民地的韩国不仅经历了全面的去殖化,还经历了另一次惨烈的战争,其初次分配不平等程度比日本更低;国民党接收台湾后,不仅彻底废除了岛上原有的政治体系,而且展开了一场涉及几乎每家每户的土地改革,使初次分配不平等程度降至相当低的水平。可以说,东亚经济体初次分配不平等程度之所以较低,不是因为进行了大幅度的收入再分配,而是因为深刻的政治、社会变革带来了大规模的生产资料再分配。[14]

新中国的例子也充分说明了这一点。经历了连年内外战争,翻天覆地的革命,惠及亿万人民的土地改革与社会主义改造,新中国的初次分配不平等水平大幅下降,基尼系数从刚解放时的0.56以上跌至改革开放前的0.27左右,在全世界有数据的国家之中,处于相当低的水平。[15]20世纪70年代中期,凡是社会主义国家(包括中国),基尼系数都处于低位,它们靠的主要是初次分配,而不是二次分配,说明生产资料所有制对初次分配具有决定性的影响。

除了宏观层面的初次分配,微观层面的初次分配也值得重视。在国外,人们经常提到一些初次分配比较公平的样板,比如以色列的基布兹、西班牙的蒙德拉贡联合公司、各国的工业、农业、金融合作社。在国内,同样有这方面的样板,如华为的员工持股制度,广大农村的集体经济组织,以及几十万个实行利润分红或超额利润分红制度的民营企业等。[16] 而美国则是反面样板,四五十年前,其大公司CEO的薪酬已是普通员工收入的二三十倍,从“里根革命”以后,两者的差距迅速扩大,现在已达360倍左右,远高于其他任何国家。[17] 用要素投入的回报恐怕很难解释美国大公司内部收入分配差距何以快速扩大,因为在过去40年,CEO 薪酬增长了十倍多,远远超过标准普尔股票市场的增长(约7倍),更不要提普通员工的工资增速了(区区11.9%而已)。[18]

为了实现共同富裕,最终必须在初次分配上做足文章,不能任由所谓“市场调节”来决定初次分配的格局,不应寄希望于二次分配。一次分配不能只讲效率,不讲公平。在社会主义制度下,按要素投入分配的基本原则是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其他分配方式为补充。这意味着,必须“坚持多劳多得,着重保护劳动所得,增加劳动者特别是一线劳动者劳动报酬,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微观上,政府应推动各类经济组织不仅履行对外社会责任(External CSR),而且履行对内社会责任(Internal CSR),缩小经济组织内部的收入差距;宏观上,政府应大力推广股权共享等既有利于调动劳动者积极性、又有利于提高初次分配中劳动者收入份额的制度创新。在坚持基本原则的基础上,我们也应该“健全劳动、资本、土地、知识、技术、管理、数据等生产要素由市场评价贡献、按贡献决定报酬的机制”。努力在初次分配实现公平和效率的统一。[19]

二次分配

二次分配是在初次分配的基础上,减去税收,加上福利,即经过“一减一加”进行的再次分配。成规模实现二次分配的国家通常被称之为“福利国家”。[20]

如果说资本主义与身俱来便有初次分配的话,以二次分配方式实现的福利国家却姗姗来迟。虽然不少学者将福利国家的根源追溯到普鲁士铁血首相俾斯麦1880年代的立法,但如果以政府社会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超过3%作为福利国家出现的指标,[21] 直到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之前,在整个欧美地区,可以说福利国家寥寥无几。[22]

战后,两方面的原因促使福利国家开始发展起来。就国家意愿而言,面临日益强大的社会主义阵营作为制度竞争的对手,资本主义国家不得不为本国民众提供福利;[23] 就国家能力而言,战时动员提升了这些国家的财政汲取能力,使政府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突破20%大关,为二次分配奠定了物质基础。这两方面的原因缺一不可。

以二次分配为基本特征的福利国家在20世纪50年代至90年代之间进入黄金期,其间二次分配的力度不断加强。但随着苏东集团的衰落、崩溃,一旦失去了外部制度竞争的压力,欧美福利国家好景不再,危机重重,各项福利的替代率不升反降。[24]

在战后70余年,二次分配的四个特征值得强调。

首先,二次分配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缩小收入差距。

在资本主义国家,初次分配的不平等水平普遍很高,初始收入的基尼系数多在0.45(包括北欧国家),不少国家更在0.5以上(如美国、英国)。经过二次分配后,最终收入的基尼系数几乎无一例外地出现下降,表明二次分配的确有助于缩小初次分配的不平等程度。

其次,二次分配调节收入差距的力度在各国差别很大。

经过二次分配,在北欧国家,最终收入的基尼系数降至0.25左右;而在有些国家(如美国),最终分配的基尼系数依然在0.4上下。

如果统计各国历年初始收入与最终收入基尼系数的变化幅度,就会发现,二次分配带来的平均降幅是31%,最低是0%(发生在1984年的墨西哥与2010年的巴拉圭),最高是55%(发生在1995年的瑞典)。

如果比较各国历年的平均降幅,北欧国家基本上在45%左右(挪威42%、丹麦与芬兰47%、瑞典48%),西欧国家基本上在40%上下(卢森堡39%、奥地利与德国40%、法国41%、比利时与荷兰45%),南欧国家一般在30%上下(意大利30%、西班牙31%、希腊34%),英语国家一般也在30%左右(加拿大31%、澳大利亚32%、英国35%)。在老牌资本主义国家中,美国是例外中的例外,其二次分配带来的降幅最小,从1974年到2013年平均只有26%,比北欧和西欧国家低15%-20%左右。南美国家二次分配带来的降幅更低,只有5%上下。由于这些国家的初次分配本来就非常不平等,即使经过二次分配,情况也没有出现多大改观。在韩国与中国台湾,二次分配带来的降幅与南美不相上下,但由于这两个经济体的初始收入的基尼系数不高,尽管二次分配调节收入差距的力度不大,最终收入的基尼系数甚至比南欧国家与英语国家还要低。

值得注意的是,各国二次分配带来的收入差距下降幅度相当稳定,在过去几十年未见大起大落,这也许与各国的权力分布、文化传统有关,不会出现突变。[25]

第三,二次分配支出端的作用大于收入端。

二次分配的收入端是所得税,一般认为,累进制所得税有利于缩小最终收入的差距。二次分配的支出端是各项福利开支,一般认为,通过平等地向所有合资格人士提供福利与服务有利于缩小最终收入的差距。毫无疑问,当收入与支出两端同时发力时,对缩小最终收入差距效果最佳。不过,为了了解二次分配的运行机制,有必要辨析其中“收入端”与“支出端”各自的作用。对缩小最终收入差距而言,支出端的作用一般大于收入端。在有数据的这25个经济体中,支出端的平均贡献率超过70%;其中一半以上经济体中,超过75%;也就是说,收入端对缩小最终收入差距的贡献率一般小于四分之一。只是在二次分配调节收入差距力度特别小的危地马拉与南非,支出端的贡献率小于50%。这个观察意味着,二次分配的力度并不取决于所得税在财政收入中的比重,国家的总体财政汲取能力对二次分配的基础作用至关重要:即使所得税占整体财政收入的比重不高,只要国家财政收入足以支撑各项关键福利支出,还是可以缩小最终收入的差距。

第四, 二次分配无法遏制收入差距扩大的趋势。

尽管英国、美国、瑞典、日本、韩国和中国台湾6个经济体文化背景不同、初始收入分配不平等程度不同、二次分配力度差异巨大,但很明显,两个走势基本一致:当初次分配不平等程度扩大时,最终分配不平等程度几乎同步扩大;反之亦然。这说明两点,(1)虽然二次分配可以在不同程度上缩小收入不平等的差距,但无法遏制收入差距扩大的趋势:相较于40年或30年前,这些经济体最终收入的不平等程度都有所上升;(2)要遏制收入差距扩大的趋势,最重要的还是需要在初次分配上做文章。

为了实现共同富裕,有必要在努力遏制初次分配不平等程度扩大的同时,进行二次分配,以降低最终收入不平等的程度。在收入端,国家必须具有并维持一定的财政汲取能力(现阶段,财政收入与社保基金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应达到并保持在30%-35%左右);在支出端,重点应该放在满足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基本需求(而不是“欲求”)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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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绍光,中信改革发展研究院资深研究员,华中科技大学国家治理研究院特聘研究员。

[1] 恩格斯,《英国工人阶级状况》(北京:人民出版社,1962年);GregoryClark, “The Condition of the Working Class in England, 1209–2004,” Journal ofPolitical Economy, Vol. 113, No. 6 (December 2005), pp. 1307-1340; Robert C.Allen, “Pessimism Preserved: Real Wages in the British Industrial Revolution ,”Oxford University Department of Economics Working Paper 314 (2007)

[2] 马克思,《哥达纲领批判》,见中央编译局,《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二十五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1年),第3-33页。

[3] 列宁,《国家与革命》(北京:人民出版社,1960年),第87页。

[4] 邓小平,“在武昌、深圳、珠海、上海等地的谈话要点”(1992118—221日),《邓小平文选》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373页。

[5] 梁漱溟,《中国文化要义》(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年),第74页。

[6] E.P.汤普森(钱乘旦等译), 《英国工人阶级的形成》(南京:译林出版社,2001)。

[7] E.P. Thompson, “The Moral Economy of the English Crowd in theEighteenth Century ,” Past & Present, No. 50 (Feb., 1971), pp.76-136.

[8] Tim Rogan, The Moral Economists: R. H. Tawney, Karl Polanyi, E.P. Thompson, and the Critique of Capitalism (Princeton: PrincetonUniversity Press, 2017).

[9] “城镇企业下岗职工再就业状况调查”课题组,“困境与出路:关于我国城镇企业下岗职工再就业状况调查”,《社会学研究》,1997年第6期,第24-34页;李连仲(中共中央政策研究室经济局副局长),“要加大力度解决再就业问题”,《改革与理论》,1998年第1期,第6-11页。

[10] 如第一卷第六篇“工资”,第三卷第一篇“剩余价值转化为利润和剩余价值率转化为利润率”,第五篇“利润分为利息和企业主收入、生息资本”,第六篇“超额利润转化为地租”,尤其是第七篇“各种收入及其源泉”。见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五卷),《资本论》(第一卷);(第六卷),《资本论》(第二卷);(第七卷),《资本论》(第三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

[11] Peter H Lindert, “Three Centuries of Inequality in Britain andAmerica,” in Anthony B. Atkinson and Fran?ois Bourguignon, eds., Handbook ofIncome Distribution, Volume 1 (Amsterdam: North Holland, 2000), p. 175.

[12] John C. H. Fei, Gustav Ranis, and Shirley W. Y. Kuo, Growth withEquity: The Taiwan Case (New York: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79); WorldBank, The East Asian Miracle: Economic Growth and Public Policy(Washington, DC: World Bank, 1993).

[13] 沃尔特·沙伊德尔著(颜鹏飞、李酣、王今朝、曾召国、甘鸿鸣、刘和旺译),《不平等社会:从石器时代到21世纪,人类如何应对不平等》(北京:中信出版社,2019年)。

[14] Kevin Watkins, Economic Growth with Equity: Lessons from EastAsia (London: Oxfam Publications, 1998), pp. 5, 18, 23-25, 46,100-114. 

[15] UNU-WIDER, World Income Inequality Database (WIID) Companiondataset (wiidglobal). Version 31, May 2021.

[16] 周放生,“初次分配也可以实现共同富裕”,网易财经,2021115日,https://www.163.com/money/article/GO1BKEUJ00258152.html

[17] “Pay Check: Japanese Bosses Still Find it Hard to Ask for More,” TheEconomist, August 6, 2016, https://www.economist.com/business/2016/08/04/pay-check.

[18] Lawrence Mishel and Julia Wolfe, “CEO compensation has grown 940%since 1978: Typical worker compensation has risen only 12% during that time,”The Economic Policy Institute, August 14, 2019, https://www.epi.org/publication/ceo-compensation-2018.

[19] 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20191031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http://www.gov.cn/zhengce/2019-11/05/content_5449023.htm

[20] Gosta Esping-Andersen and John Myles, “The Welfare State andRedistribution,” 2007, https://www.researchgate.net/publication/255583959_The_Welfare_State_and_Redistribution.

[21] Christopher Pierson, Beyond the Welfare State: The New PoliticalEconomy of Welfare, 2nd edition (University Park: ThePennsylvania State University Press, 1998), p. 104.

[22] Peter H. Lindert, Growing Public: Social Spending and EconomicGrowth since the Eighteenth Century, Volume 1, The Story (Cambridg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2004), pp. 12-13; Peter H. Lindert, “The Rise andFuture of Progressive Redistribution,” Commitment to Equity (CEQ) Institute,Tulane University, Working Paper 73 (October, 2017), p. 42.

[23] Herbert Obinger & Carina Schmitt “Guns and Butter? RegimeCompetition and the Welfare State during the Cold War,” World Politics,Vol. 63, No. 2 (2011): 246–70.; Klaus Petersen, “The early Cold War and theWestern welfare state,” 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and Comparative SocialPolicy, Vol. 29, No. 3 (2013), 226-240; Tomasz Inglot, “Western welfarestates watched from the East during the Cold War: condemnation, competition,and creative learning,” 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and Comparative SocialPolicy, Vol. 29, No. 3 (2013), pp. 241-257; Astrid Hedin, “How the Cold Warhelped spur West European welfare state reform,” the Global: Rethinkingglobal governance from Geneva, November, 2018, https://theglobal.blog/2018/11/02/how-the-cold-war-helped-spur-west-european-welfare-state-reform;Subin Dennis, “The Socialist ‘Threat’ which Forced the West to Set Up WelfareStates,” NEWS Click, Nov 27, 2017, https://www.newsclick.in/socialist-threat-which-forced-west-set-welfare-states.

[24] Daniel Wincott, “The (Golden) Age of the Welfare State:Interrogating a Conventional Wisdom,” Public Administration, Vol. 91,No. 4 (December 2013), pp. 806-822.

[25] Jinxian Wang and Koen Caminada, Leiden LIS Budget IncidenceFiscal Redistribution Dataset on Income Inequality (Version 1, November2017), https://www.universiteitleiden.nl/binaries/content/assets/rechtsgeleerdheid/fiscaal-en-economische-vakken/economie/llbifr-dataset-on-income-inequality---november-2017.xlsx.


 

战旗村在历届党支部领导下,通过集中土地和村企产业的经营权、确股不确地等项改革,村集体和村民互动互补,形成了既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的局面,共同创富、共享未来,较之当今大部分村庄行政附属型的基层组织有明显的优势。它揭示了地处非经济发展中心地带、资源资产一般化的村庄可持续发展的一种趋向,带给我们认识乡村振兴的一种新的想象。

战旗村是距离成都市区40多公里的农业村。经过前些年的行政村调整,现有人口4400多人,耕地5440亩,建设用地1374亩。2020年,村集体资产达8120万元,集体经济收入653万元,村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52万元。社会资本在地投资超过5亿元。村内农商工文旅多业综合发展,新老村民和谐共处,洋溢着生机勃勃而又和谐安宁的气氛,呈现出现代村镇田园社区景象。

一个处于城乡结合部边缘的穷村,历经半个多甲子,实现了由穷到富、从农业到多业的可持续发展。这在中国村庄发展中非常罕见。

   我们将战旗村的变革称为“村庄主体再造”。[2] 这种再造不是指外部形状的视觉改变,而是外部的改变是其主体性丰富内涵的映像,体现出村庄主体性或主体精神的回归与再造,它不变的是始终以村集体所有制为底线,它变化的是跟上时代发展的制度创新,既非“大锅饭”式平均主义,又杜绝集体资产耗损与流失,让村民与集体共同创富、共享未来。

    有权、有能、有为、有位“四有合一”的村庄,是战旗村从实践中探索出来的特性。“有权”是村庄作为一个主体,对村庄的所有资源包括自然资源、经济资源、人文资源、社会资源拥有发展主权;“有能”是对这些资源进行合理配置、决定发展什么、怎么发展、如何分配的能力;“有为”是让这种能力落地实际,解决问题、产生实效;“有位”是指村庄基层组织是被宪法赋予管理“三农”事务的最底层的地域性单元,必须确认它在国家体系中独立存在的法定位置,这是有权有能有为的根基。

村庄是有生命的、兴衰起伏的主体。每个村庄都有其生命基因和生存密码。战旗村自我认知、自主把握了自己村庄的生命基因和生存密码,走上了属于自己的可持续发展之路。自主、自立、自强就是战旗村人在村庄发展变迁过程中展示出来的精神风貌。

 

村庄主体性的塑成

半个多世纪以来,国家关于农业农村的体制和政策在不断演变。战旗村自1965年独立建村到现在已有56个年头,历经农业学大寨、社队企业、包产到户、农业机械化、二次产业、绿色革命、城乡融合、乡村振兴等不同时期。当很多村庄被卷入市场经济大潮失去了自我,既失去了传统又跟不上现代甚至每况愈下时,战旗村却因自觉把握村庄发展权,不断提升内生动力和发展能力的村庄主体性,越战越勇。

   上世纪60年代以来,中国乡村历史变迁的每一个重大事件,战旗村都经受了这些大事件的洗礼,逐渐塑造成为在承继传统的同时拥抱现代和未来的个性。

   在国家一穷二白、实行计划经济的年代,战旗村充分发挥人的劳动能力,将全村劳动力包括妇女都按照民兵的准军事化体制组织起来学大寨,大力改田改土,兴修水利,在短短几年内粮食单产达到较高的产量,给战旗村带来了全国乡村民兵工作模范村的声誉。

   当时国家号召发展养猪业。战旗大队党支部通过组合式政策提高社员家庭养猪积极性,切实做到“公私并举,私养为主”,集体支持社员共同致富。此举让战旗大队4年后成为西部农村副业兴旺的一面旗帜。

   从集体化时期走来的战旗村,对于唯有守护好集体才可能守护好小农户利益,有着坚定不移的信念和始终如一的作为。这是村民对村党支部有深厚信任的基础。

   改革开放初期,战旗村工农并举,抓住机会大办砖厂、豆瓣厂等集体企业,大队统一核算,企业工分划到生产队,提升了村民工分价值,实行了有差异的分配。这些措施让全村较早解决了吃饭问题。全国推行包产到户时,战旗全村500户中只有3户同意,经向上级申请,战旗村比周围村庄延迟了一年才得执行。

   上世纪90年代,战旗村集体企业经股份制改造后,因没有按照公司法运营,集体的流动资产大量流失。“绝不能让几十年的努力毁于一旦”,2003年,在村党支部书记李世立带领下,战旗村出资买回个人持有的集体企业股份,重新掌握了集体企业资产经营管理权,之后通过流动资产拍卖收回了400多万资金,不仅稳住了人心,更为土地整治、建立股份合作社等村庄自主改革积蓄了信任资本和启动资金。

   在村企转制的同时,村党支部的目光投向了弃耕撂荒的农业。工业能集中,农业怎么办?李世立和村委会主任高德敏先是外出考察学习,回来后开村民大会讨论,告知大家,发展好的村庄都是土地集中、统一规划经营的,我们要发展,也要走这条路。

   集中土地的这条路走了近10年。他们先是为交回土地的村民代缴农业税,集中了100亩,继而筹划成立了承接土地流转租赁的合作社,对拿出土地承包权的农户给予“保底租金+50%利润分红”,又集中了500亩。直到村民集中居住后,结合宅基地、农用地的土地权属改变,最终完成了全村范围内所有土地的集中管理。

   土地逐步集中期间,全村进行了土地统一规划,推行农田改造、整理宅基地,搭上国家土地综合整治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建设新小区,引进农业项目、招标出租厂房资产,开展建设用地入市改革、土地作价入股、村庄自建村民直营本土商市等一系列创新举措,实现了全村经济、社会、文化的全面进步,造就了今日的新战旗村。

   回望历史,李世立说:“关键在集体对经营权的统一管理。经营权不可再分,不能照搬股份制。所有权体现在经营权上。经营权才是最实在的权,经营不好就什么都没有了。”2003年是战旗村历史上的一个重要转折点。几乎同步开始的产业集中和土地集中,让村集体收回了集体资产和资源的经营权,坐实了所有权,重塑了村集体组织和集体经济,重整了乡村社会的生产关系,开启了村庄再造和农民再组织化的重大转型。

   土地是农村最大的资源。战旗村集体经济发展的动能,就来自土地的集中利用。战旗村土地集中的方式,不是仅仅将承包地的经营权收归集体,而是彻底地重定各类土地权属、厘清成员资格,将全村的农用地、宅基地按人面积均分,作为每个成员平均持有的土地使用权股份。不久前,他们根据战旗村合村后的新情况,对集体成员股份权的确定方式做了新的调整。成员股份权“生增死减,五年稳定,动态调整”。

   这种确股不确地且均分股权的方式,是否与中国历史上“田面权”的含义不谋而合呢?它是否创造出一种虚拟产权,用以平衡农户个体的土地承包权与集体的土地所有权之间既分立又统合的矛盾呢?在战旗村的实践中,兼顾了集体和个体利益,各方满意,并为村庄的全面整治带来了创新动力和新的契机。

   现在的战旗村,集体经济组织有多种实现形式,而经营管理兵分两处。土地资源对村民的部分,由村集体合作社和联合总社统一经营和管理;对外部企业的部分,集体出租、出让土地和作价入股等各类关联企业,以及集体自建自营的企业,均由村集体资产管理公司统一管理。

   高德敏将这种集体经济组织方式概括为“产权主体(村民委员会代表)+实施主体(村集体资产管理公司、集体合作社)”,将集体经济的运营模式概括为“村党支部领导,村民大会或者村民代表大会决策,村集体经济组织具体执行,村务监督委员会全程监督”的四驾马车并驾齐驱。

   战旗村全面规划全村的资产资源,进行着眼长期的优化配置。全村资产资源的集中经营和管理,提升了村集体在市场上的谈判地位,增强了与外部主体博弈的能力,降低了市场交易成本,提高了项目落地效率,促进了村庄集体资产和集体收益的增长,维护了所有村民的共同权益。

村民主体性的塑成

战旗村是全体村民的有机集合体。村庄整体的主体性与每个村民个体的主体性相互促进、相辅相成。村民的主体性不仅体现在集体对村民的权益和意愿的尊重上,也反映在个体创造性的充分发挥上。

1.大事共商,民主决策。战旗村有一个长期形成的惯例:重大决策方案先在村两委和村民组负责人的骨干群里征求意见,修订后再经村民代表会议以及村民大会讨论通过。凡直接涉及村民利益的议题,特别是土地集中事项,经过农户、小队、村委之间连续3年来回往复的酝酿讨论才逐步推行,而全村承包地“确股不确地”的规则经村民全体大会多次讨论,直到95%以上村民意见统一才通过执行。这种不同层级、不同群体、正式与非正式方式并存的民主化讨论,形成了村庄内部的公共空间,集体与个体在这个空间里进行利益协调、责任回应,解决问题、达成平衡。尽管有时议而不决,时间拖得较长,但是一旦决定,执行就很顺畅。

2.村民评议,制度监督。很多村庄有村委会没有监事会,议事也形同虚设,而战旗村则建立了“决策机构、监事机构、议事机构”三角平衡的治理结构。决策机构是村党支部领导下的村委会。监事机构和议事机构都是村的常设机构,由农民代表投票选举产生,和村委会换届同步。监事机构负责保障村民行使民主监督权。议事机构要对村庄发展的各类制度规则的制定提出建议和意见。这两个机构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凡遇重大事项须及时开会讨论。

   工作程序制度化。战旗村的“宣传动员、征求意见、形成议案、议决公示、组织实施、社会评价”六步工作法,将决策、实施与监督融为一体,培养了村民的民主习惯。村民们对干部说,“我们越是信服你们,就越要提意见”。民主评议的制度已经演变为村民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的新伦理。而村干部也将村民的民主评议,视为对自己工作的公平性检验、信任度检验;将换届选举的得票情况,视为村民对自己工作满意度的检验。

3.开放学习,情感融合。到战旗村的众多参观者反映,战旗人愿意学习新事物,村民对外来人侃侃而谈,还敢于提不同意见。村集体就是孵化、培养新型农民的学校。

   战旗人的这种特质是在开放学习的集体行为中塑成的。2006年,郫县县委宣传部组织“高校+支部+农户”大学生进农家活动,寻找可以接纳成都数百名大学生的村庄。很多村都嫌麻烦不愿接纳,战旗村却认为这是吸收外来信息、激发活力、向社会学习的好机会,将前来的大学生分到村中几百个农户家同吃同住。这一结对活动,让各大高校的优秀学子与战旗村村民结下了深厚情谊。15年来这种结对互动还在继续,它让村民看到了外部的世界,放大了村民对未来生活的想象力,也潜在地影响了村民公共意识的逐渐形成。

4.公私兼顾,利益连接。村领导班子认为,每个村民正当的个人利益都值得尊重,并非事事都要集体优先;实现个体利益的同时不违背集体利益,是平衡集体与个人利益的原则。如建设小吃一条街的壹里老街项目中,街上的20多户村民在选择自建自营还是交给集体翻修、市场租赁的选择上,与村集体多次商讨,最终大家在满足个人愿望与兼顾美化环境、格调统一的要求上达到了统一。集体与个体互融的整体性意识外化为连续的自觉行动,并不断获得正向激励。这种激励来自战旗村以集体的经营管理权保护全体村民的所有权权益,让每个村民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选择中意的生产和生活方式。

 

村党支部是引领村庄发展的当家人

战旗村的集体和个体的自恰和互融并非自然生长,而是一任接着一任的村党组织、村委会一班人从每件具体事情做起,长期磨合、逐渐养成的。

   要让全体村民信服,愿意跟着村集体走,关键在于干部能不能维护全体村民赖以生存土地上的根本利益。好干部并非形式主义地贯彻政策,而是既能发挥政策中正确的部分,又能修正其不切实际的部分,还能填补其空缺的部分。他们对主体性集体的建设和保护,也表明了“有位”才能更好地“有为”。高德敏说:“什么是村集体经济?就是要用经营去实现所有者的权益。”这个所有者,是全体村民。所有者权益,是村庄整体的权益。村庄作为一个整体不仅要涵盖现有的村民和村内所有资源,还要涵盖未来。所以,“土地经营要着眼长远,要给未来持续发展留够空间”。而且“土地经营是方式、是工具。要营利但不能追求营利最大化,共富战旗、和谐战旗才是目标”。

   要让村集体成为全体村民意志和需求的整体代表,村干部就要妥善处理内外关系。在村党支部领导下,战旗村对内讲求民主、团结和共识;对外求同存异,在选择中接纳,在改变中结合。对于外部资本要进入战旗村发展的意图,战旗村党支部从来是慎重的。当不具备条件和外部政策环境不利时,他们不冒进,可以释放善意,但不能被资本牵着鼻子走。同时通过提升经营土地资源的能力,提高土地的增值。

   战旗村始终将适应与变通放在第一位,从来不是等待上级指令或大局确定之后再行动,而是主动思考,谋定而动,以既不违反国家政策、又能符合本村实际的改革,包容各方诉求,平复各种担忧,让战旗村持续前行。

   今天看,战旗村自主决策的每一步在历史上都是站得住的。这说明,在村庄走向繁荣和可持续发展的进程中,村党组织是真实存在、绝不可或缺的中坚力量。

我们的意见

持续推进乡村振兴战略,需要拿出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路线图。战旗村贡献了一个历经56年,持之以恒地以村庄为主体谋生存图发展的实践样本。

   战旗村的历史贯穿了集体化时代和改革开放的双层经营时代,今日之战旗村能够形成“发展主心骨”、“能力集合束”、“干群同心圆”的新型村庄主体结构,与“集体兴、村民兴、家庭兴”的成员意识、全村老少对美好生活的共同追求、充分利用外部发展条件和对政策的深刻理解息息相关。这种意识和能力是集体化时代传承的,是在战旗村当家人、历届党组织带头人身上特别呈现的,他们对土地的坚守、对集体的守护、对独立自主性的保有确实罕见。他们在几十年历史考验中既不脱离大形势,又能够从本村实际出发,判断形势,找准机会,选定突破口,化不利为有利。他们再造村庄主体性的智慧,来自为全体村民谋权益的动力,来自与时俱进、不断成长的学习能力、协商议事能力和对村庄资源整体谋划、整体利用的意识。

在近几十年的农村改革实践中,有很多村庄对集体时代体制全盘否定,村庄的自信心和集体的组织力被贬低,忽略了本应传承下来的好的传统。这是如今大部分村庄失去自主性,变成涣散虚弱的依附性主体的原因之一。

理解战旗村的经验,就要实事求是地理解中国农村集体化的历史,以及之后的改革开放年代农村发展的多样性和复杂性,将村庄再造视为新时期对村庄集体的一种主体性和机制性再造。战旗村实践的参考意义在于,中国的新农村建设既不能靠固守传统,也不能一味地追赶所谓的现代,而要将历史传承与现代文明有机地融合,大力弘扬和发展村庄的整体性和主体性意识,提升决策能力和行动能力的素质。具有这种素质的村庄基层组织,不仅能够通过发展集体经济和改善村庄治理为成员带来广泛的福祉提升,还将为村民的自主经营和素质提高开辟广阔的公共空间。

1.有主体性的村庄拥有适应新生产力发展的优势。

乡村新生产力的主体,不只是单个劳动者,也不只是各类农业公司,还有村庄基层组织。这类村庄的基层组织进行生产资料、生产力的组织协调,它集中体现了适应现阶段生产力发展的生产关系。

今日乡村的生产关系,是在土地集体所有的基本制度下,主要由经营权的多种配置所决定的交换和分配关系。单个小农户为单位的生产和交换在改革之初曾发挥了一定作用,但当今已难于适应生产力的发展,需要进行新的变革。战旗村并不处于经济发展中心地带,资源资产条件很一般。而且它的发展目标并非是大发土地财或GDP翻番,而是不停顿地推进村民和集体共融共富,提升人的素质,积累人的能力。它的生产关系既有传统的一面,又有新时代的一面,新的成分带有现代的民主-集中和集体-个体联合共同体的因素。它能够给人以某种安全与希望之感。它的这种独特价值所揭示的村庄发展内在机制,给乡村振兴的认识提供一种新的想象。

2.再造村庄基层组织,让村庄发展可持续。战旗村与一般村庄最大的区别在于,他们的村庄基层组织自主自立自强,受到全体成员的衷心拥护。它的成员是能自由选择职业、岗位、收益(但不可自由选择成员资格)的自主性个体。集体与个体之间有丰富的、多层次的、主动的、充满生动张力的连接,两者交相辉映。

战旗村的实践证明,在仍要以土地为生存依托的农村,村庄基层就应该是不可再进一步分割的载体。这样的组织载体可以连接村中的集体与个体,形成稳中有进的村庄主体性。尤其当村庄主体有能力持续进行在地的基础建设(包括软环境设施),这样的优势就会越发显得突出。战旗村通过土地承包权的调整,实现村庄对资产资源的统一经营,从而搭建共同创富的规模化平台。它不仅筑牢了集体对成员的财产分配和收益分配的底线,同时也让成员个体将其创富的努力更多置于村庄之内,进而壮大了村庄整体的发展价值。战旗村的社会结构正是在这种自身发展演化过程中逐渐形成的。

   战旗村的实践还说明:村庄建设与村庄治理不可能相互孤立存在。村庄治理的思想、形态、方式,总是在村庄经济、社会、文化的具体事物中反映出来。由村庄基层组织统合乡村建设与治理,加速乡村发展,不仅是村庄治理的需要,更是国家振兴的大局。这样的组织不同于人民公社时期的社队,也不同于农村改革以来缺乏自主权的大部分村委会。中国的乡村要振兴,需要千千万万战旗村这样的村庄主体,担当起村庄全面建设与全面治理的重任。

村庄是国家的基底,是国家实现稳定和安全、实现独立自主的微观基础。乡村的历史传统、社会结构、资源禀赋有别于城市社区,要求村庄具有不可分割的整体性。村庄整体性也是其主体性的物质基础。只有将尊重村庄主体性地位与尊重农民个体主体性地位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发挥村庄主体的活力,才能在新的历史阶段,为加快中国农村发展,改变失衡的城乡发展格局做出贡献。

3.给予党的基层组织在乡村振兴中的创新权利和足够空间。如何让村庄基层党组织成为领导全体村民共富共融的核心力量?战旗村的启示,就是要强化基层组织党建,让村党组织成为带领群众前进的战斗堡垒。战旗村有一个践行党的根本宗旨、实事求是地为广大村民谋利益求发展的基层党组织。56年来,每一届书记通过传帮带,将村集体牢牢把握土地资源权益作为村庄的传统一直继承下去。

   正是党的领导体制、土地集体所有制,以及不同地域相异的地理条件和乡土文化,面临环境与机遇的千差万别,决定了农村基层组织的可选择区间,比城市的企业、事业单位要大得多。这也决定了农村基层党组织应有更大作为。我们需要发自内心地尊重乡村的多样性,在恪守党的基本原则的前提下,更加强调给予农村基层党组织在领导乡村建设与治理中的创新权利和足够空间,而不过分强调运作规制标准化,让他们有权有能,发挥好领导作用。还可考虑,结合对基层党组织工作条例的修订,要求县乡党委对村庄的基层党组织进行分类指导并与政府激励政策联动,以先进带后进的方式,切实提升村庄基层党组织战斗力。

4.村庄主体性和乡村振兴战略。

   在多年实践中,战旗村形成了一整套村庄整体发展制度的基本框架,这是承载战旗村主体性特质的软件基础设施。面对乡村振兴战略所带来的村庄外部环境的巨变,借重战旗村这个案例,推动探索改革以来乡村行政体制、土地产权、村庄治理发生的变化,哪些经验教训是需要总结的?今日振兴乡村最大的难点焦点到底在哪里?

对从复杂艰苦的实践中创造出来的战旗村经验,要给予更加认真的、实事求是的理解与尊重,并深入总结战旗村及其他富有生命力的改革创新的基层智慧。政策理论界与学术界应该为拓展致力于保护基层的发展空间而多做努力。

(编辑  碣石)



[1] 杨团,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研究员;刘建进,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经济发展研究所研究员;仝志辉,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教授。对本文有重要贡献者有郑易生(中国社会科学院数量经济研究所研究员)、陈晶晶(闰土工作室负责人)、姜斯栋(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特邀研究员)、江宇(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

[2] 本文所以不使用发挥“集体”或“新型集体经济作用”提法来总结战旗村的经验,是因为当下人们对“集体、新型集体经济”有各自解读,与其混沌,不如不用,而是直面事实。


近年来中美之间的贸易战、科技战日趋激烈,中国全社会对于基础科技研发的重视度迅速上升。其中,针对工业软件、机床等“卡脖子”问题引发了社会热议。有些观点认为,“中国机床老无可依”,“中国要投入成千上万亿去砸出工业软件产业”,主张中国要依靠并购等方式才能获得这些基础工业能力。

其实,西方发展这些基础产业体系的过程并不复杂,产业链上游的基础装备、零部件、工业软件产业是随着制造业发展的需求而出现的,是一个自然演化的过程和一种在发展中的自然投入,并不需要投入上万亿资金。事实上,现在中国在半导体、机床等方面的投入已经很大,甚至超过了西方国家当年的投入水平,但在很多领域的实际效果不好,投入不得法,思路有问题,事倍功半。

核心技术必须掌握在自己手里

目前,中国社会有几种比较流行的说法是需要进行纠正的。比如,中国的金融界、媒体领域经常可以听到一种观点,说中国人发明能力不如其他民族,或者称中国人虽然智商比较高,但在基础技术、应用科技上的发明比较少,只能搞搞模式创新,这其实是一种逆向民族主义的论调。正是这些观点,可能影响了相关决策者和一些掌握金融资源、投资基金领域的人。持有这种观点的人,不相信中国有基础创新、原创创新项目,他们控制、管理的资金(这些资金往往由国家或地方政府出资),很大部分没有用于中国企业的原创项目,当然也就看不到正在成长的中国原创项目。相反,大量资源被投入海外并购,这几年国内股权投资基金的主体——国家或国资出资的基金过于信任外国人,或者热衷以从海外并购来“拼凑”大项目,结果并购过来的项目有的爆出之前不为人知的负面新闻,有的则被外国当局直接扼杀。

从历史角度去看,卡脖子问题的出现并不可怕。在这一轮深度全球化之前,西方也出现过一系列问题,但西方的正向进化论之所以没有出现“卡脖子”问题,因为它可以通过合理调配资源或者通过技术的进步解决问题。然而,中国要利用海外并购来发展基础科技或解决“卡脖子”问题,这本身就是一个悖论,最终可能依然受制于人。比如,中国某个国家基金并购了一家德国碳纤维企业后,下游的欧洲空客公司立刻断掉了订单,最后使这个公司的销售萎缩归零。

惨痛的教训证明,核心技术和关键产业必须掌握在中国人自己手里——可以是本土创新,也可以是海归回国创业,但必须落在中国的土地上,能够服务于中国,成为中国的财富基础。这其实是建构中国自己的技术-经济-国际货币体系过程的一部分:只有中国有越来越多的原创技术,中国的人民币才能在世界上越来越有信誉,进而成为有竞争力的国际货币。拥有越多独门绝技,世界各国就越需要人民币来购买这些只有在中国才能买到的商品。

中国并不缺少“千里马”

通过近年来观察、积累的若干中国原创创新案例,我认为中国其实并不缺少原创创新的“千里马”。

例如,析易船舶公司发明了可在四级海况下时速达180公里且不共振颠簸的柔性超临界掠飞态滑行船舶,突破了船舶界诸多传统想象的边界:无兴波、可刹车和灵活转弯、无需港口可滩涂直接上下岸、加入悬挂结构适应四级海况、模块化大规模生产等。宁波路威公司创造了结构完全重新设计的机械加工装备,其中重型锻压机从传统的20米高重1000吨降低到5米高重量不到100吨,新型四头加工中心的生产效率提高了32倍。浙江亚微精密磨床基于自主开发的静压导轨的高精度磨床的加工精度达到1微米,其油压静压导轨和未来的气动静压导轨将是开发光刻机最核心的部件。宁波瀚晟减速器造出了完全迥异于目前减速器领域的RV减速器(大型减速器)和谐波减速器(小型减速器)结构的中国自创的新型结构减速器,摆脱了原有两种减速器来自特殊钢材或日本专利结构的制约。

从整机到装备、材料,中国有价值的原始创新案例还有很多。中国人既具有像莱特兄弟那样发明飞机的重大原创能力,也在关键零部件、材料、上游装备等“卡脖子”环节具有强大的钻研能力。在西方继续脱实向虚、去工业化的趋势下,中国恰恰最具有潜力推进人类现代工业能力的持续升级。

阻碍中国原创创新的几大因素

当前阻碍中国原创创新的因素主要来自两方面:一是行业方面,即下游使用这些关键部件和装备的中国本土产业,过去一直不信任本国企业研制的高科技装备,从而造成恶性循环,比如对中国本土机床的不信任。另一个更重要的方面是非行业因素,主要来源于(投资资金)资源的掌控者,包括国有和民间的一些基金。非行业因素可细分为三点:一是政治立场问题,对内歧视,就是不投中国自己的创新项目,沉迷于海外并购;二是认知水平问题,分不清什么是有价值的、什么是没价值的,盲目追求热门,而真正有价值的投资领域往往不在聚光灯下;三是资源分配机制,体现为国有资金僵化,人为设定约束门槛(比如要控股投资),民间资金投机性强,习惯于追逐“割韭菜”。

以典型的“烧钱”互联网平台公司为例,美团累计投资1110亿元人民币(含IPO),滴滴累计投资1846亿元人民币,两个公司投资合加接近3000亿元人民币,而前面的几个原创技术项目,不过花费了少则1500万元、多则34亿元的资金。

再如,中国化工对先正达的并购案例,投资折合2800亿元人民币,现在还要上市融资补充,而中国本土的原创农业化工项目不过1000多万元的投资,即便是具有颠覆性且需要较高投资的高端尼龙项目,一个超大型基地的投资也不过20亿元。

多举措建立支持制造业升级的金融机制

纵观美国、苏联、中国历史上的三大现代工业基地,它们都有一个共同特点,就是在适用创新机制和特殊时期,大量使用特殊机制,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经验。其中,美国以创新为主,苏联采用了一种特殊的技术引进机制。

因此,我们需要建立一个打通调配资源的机构,美国国防高级研究计划局(简称DARPA)和中国两弹一星时的中央专委,就是这种性质的机构。它们的作用是打破条块切割,全力支持创新,打破传统的不合理架构约束。其中,中央专委通过跨部门调配资源,实现了计划经济条件下的一种超级资源调配制度;而美国的DARPA和军方体制的职责就是既“投”又“买”。在目前的市场经济条件下,可以建立多个超级机构互相竞赛,真正支持创新竞相涌流

建立支持实体经济和制造业升级的金融机制,需要从几个方面综合发力,尤其要支持在制造本体上有重大创新的项目。

一是在北上深以外制造业扎实的城市,比如宁波、佛山、无锡等地,建立 “从零到一”基金,它真正扎根中国的技术创新,是创新项目的超级支持者,它的数额未必大,但要起到不仅投资项目,而且还可以购买创新项目的产品(物理资产)的作用;二是灵活应用一些金融资源,服务中央大政方针,比如近期提到日程上的澳门的多元化转型,就可以包容到这个体系中来,把一些高科技(比如海洋科技)和下游应用如旅游、展会结合起来,还可以利用澳门6000多亿澳元的政府储备基金设立科技特别基金,吸引大陆通晓科技和产业的人才参与管理,既可以增强“一带一路”倡议的国际影响力和辐射力,让中国的核心科技走向前台,成为世界对中国实力信赖的核心组成部分,又能够创造服务中央大政方针的新的经济循环。

(编辑  宋斌斌)



¨ 本文根据作者在中信改革发展研究基金会925举办的“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金融支持”研讨会上的发言整理而成。

* 简练,中信改革发展研究院研究员,衡策投资顾问公司高级研究员。

 

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是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的一个重大部署。今年工作八项重点中排在第一位的就是要增强产业链、供应链的自主可控能力,提升现代化能力。

通过近几年参加财政部等部委开展的有关产业链方面的调查研究发现,现阶段我们必须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技术,扎扎实实地开展对产业链的图谱研究,进而建立产业大脑。

密集开展产业链研究

近几年,中国工业经济联合会参与了财政部对全国25万家国有企业进行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的研究。去年,国资委又组织对全国15万家国有企业开展全覆盖、全穿透的“十四五”规划大调查。此外,工经联还牵头对医药、医疗器械等产业链的基础数据做了一些实证研究;从今年开始,工经联又支持国资委开展了现代产业链链长的体系研究。

基于上述一系列调研的经验,我们得出这样一组逻辑:首先,基于产业链、供应链部署创新链,基于创新链来布局或者建设产业链、供应链;其次,要保障人才链、资金链,目标是提升价值链。

在此背景下,我们正在组织各方面力量推进几大体系的建设,包括基于产业链、供应链的人才发展体系,基于产业链、供应链的碳达峰、碳中和促进体系,基于产业链、供应链的企业纠纷调节、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等等。

金融服务体系的应有之义

我认为,基于产业链、供应链的金融服务体系包含六个题中之义:

第一,金融服务要更加注重产业上中下游全链条的协同发展。可以说,这是对金融体系和金融服务的一个创新变革。过去,我们可能更在意标的项目本身,没有太在意上中下游产业链的协同。“卡脖子”在哪一个环节,各种金融产品和服务应该聚焦哪里,或者某一阶段重点解决产业链的某个环节、某个方面,这是一个突出的问题,而金融的力量可以在其中发挥重要的作用。

第二,金融服务要更加注重产品从生产到消费的供应链畅通和自主可控。从供应链维度来看,金融服务同时涉及宏观和微观层面,微观层面包括企业的整个物流、采购体系等,这其中有不少文章可做。此外,我们谈的更多的是供应链金融,它也有很多的创新空间。

第三,金融服务要更加注重产学研用各环节的协同创新。要打通产学研用各环节,使得金融力量在产学研用过程中实现更好匹配,不断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例如,首台套设备的保险补偿机制,材料首批次的保险补偿机制,软件首版次的保险补偿机制,这些都是很好的实践。在创新过程中,创新成果、科研成果、学术成果如何变成产业化的生产力,大有文章可做。

第四,金融服务要更加注重产品从国内到国际全市场的双循环。这些年大宗商品的国际贸易出现了很多怪现象。中国人买什么,什么就涨价;中国人卖什么,什么就降价。我们是大买家,但是没有议价能力,这涉及抵制美元的霸权地位,以及整个金融体系的重构等,需要我们更加积极有为。

第五,金融服务要注重促进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相应的碳金融服务。最近我们组织力量研究双碳目标,从碳培训、碳咨询、碳盘查、碳核查、碳交易到碳管理,每个环节都有碳金融在跟进研究。

第六,金融服务要更加注重产业人才的金融支持。人才是个大问题,我国金融人才队伍的建设也是一篇大文章。希望各方力量建立一个全新的体系,来推动产业基础的高端化、产业链的现代化,提升我们的自主可控能力,发挥金融的独特作用,促进产学研用的协同创新,促进全产业链的协同发展。

(编辑 宋斌斌)



¨ 本文根据作者在中信改革发展研究基金会925举办的“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金融支持”研讨会上的发言整理而成。

* 熊梦,中国工业经济联合会党委书记、执行副会长兼秘书长。


 

共同富裕是国家经济发展到一定水平下,国家有条件来推动的目标。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委第十次会议的讲话中强调:“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实现共同富裕的过程,也是我们推动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过程。中央已对实现共同富裕画出蓝图。

本刊就如何深刻理解共同富裕的科学内涵、基本路径、需要进一步深化改革的机制和完善的政策体系,对中国财政学会顾问、华夏新供给经济学研究院首席经济学家贾康进行了专访。

共同富裕是迈向高收入国家的必经之路 

问: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也是我国在2020年实现了全面脱贫,全国人民生活总体上实现了从温饱到小康的历史性跨越。今年又是开启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新征程的重要时刻,到2035年,中国要实现现代化的基本路径将以促进共同发展创造共同繁荣,以共同繁荣带动共同富裕。您能否就共同富裕的认识框架对我们进行更深入的解读?

贾康:关于共同富裕的认识框架,分几个层面。

第一个层面,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共同富裕事关执政党的执政方向和执政能力。在实现新的百年奋斗目标的开局之年,党中央再次提出实现共同富裕,这是党对人民的庄严承诺。邓小平曾多次提出共同富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和本质特征的论断,具有重大历史意义。19863月,他提出:我们坚持走社会主义道路,根本目标是实现共同富裕。[1] 19866月,他再次强调,社会主义财富属于人民,社会主义的致富是全民共同富裕。社会主义原则第一是发展生产,第二是实现共同富裕。[2]

   第二个层面,实现共同富裕是中国共产党人矢志不渝的奋斗目标。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年来,中国共产党人始终以民族独立、国家富强、人民共同富裕为根本目标而奋斗。

可以说,我们正在进行的是古今中外前所未有的伟大事业。在人类社会发展过程中,还从来没有出现过共同富裕。即使在原始社会,原始氏族部落有公平但没有富裕,所谓原始共产主义社会是一种非常低的发展状态。进入阶级社会之后,阶级压迫、利益冲突和贫富悬殊的不平等现象严重存在,即使是北欧的社会福利保障被高度肯定,被称为“从摇篮到坟墓”,也只是基尼系数比较低,恐怕不能说北欧就已经形成了共同富裕的社会。

中国古人早有对“大同社会”的憧憬。《礼记•礼运篇》中有非常著名的一段话:孔子曰,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鳏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是谓大同。共同富裕是天下大同的一个重要核心内容。实现共同富裕是中华民族崇高的理想,是中国人民世世代代的憧憬与追求。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总结经验教训,认识到贫穷不是社会主义,平均主义也不是社会主义。要把改善民生、增强人民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放在改革开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共同富裕是人民群众共同的期盼,也是中华民族实现伟大复兴的重要基础。

第三个层面,要建立规范的走向共同富裕的“现代国家治理”的制度体系。在配套改革中形成制度框架,实现制度进步,增强决策和政策的科学性。

由“先富”向“共富”的阶段性转换

问:邓小平在改革开放之初就提出让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先富带动后富的战略。共同富裕是一个历史阶段,需要分阶段推进。中央强调要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这是否意味着经过40多年改革开放,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已有条件进行重大的战略转型?实现共同富裕是一个动态演变推进的过程,也是一项涉及多主体的系统工程,我国仍然属于最大的发展中国家,这一基本国情并没有变,您认为推进共同富裕的基本路径是什么?

贾康:这个问题很重要。在新的发展格局下,我们面临在恰当的时机推动由“先富”向“共富”的战略转变。

改革开放初期,针对社会生产力水平较低、经济发展落后的国情特点,我国实施以经济增长为核心,鼓励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先富”战略。邓小平明确指出,致富不可能所有人齐头并进,需要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然后再走向共同富裕。这是在实事求是的基础上采取分阶段发展的正确抉择,有利于使我国尽快摆脱贫穷落后的状况。当然,这一不平衡发展战略是有代价的,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收入差距扩大的负面后果也日益凸显。但经济高速发展和效率提高带来的成就,为收入分配战略的调整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我们所坚持的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为收入分配的调整匹配了相关的制度保证。曾经有一度,一部分地区和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了,共同富裕目标却被一部分人淡忘了。而这恰恰是邓小平一开始就特别强调的:先富起来的人,先富起来的地区,要回过头来带动欠发达的地区和社会成员致富。近年来,随着人们对两极分化的强烈关注和担忧,走共同富裕道路的呼声越来越强烈,这也是共产党的初心和历史使命。因此,我国实施从“先富”向“共富”的战略已经具备了物质条件和现实迫切性。

     20世纪末,我国先后启动了西部大开发、中部崛起、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乡村振兴发展战略、脱贫攻坚战等发展战略。“十三五”期间,我们举国家之力推动这些战略的实施。地区之间、城乡之间的距离缩小了,我国的基尼系数在2006年达到顶峰点后开始表现为趋稳和略有下降,但这些仅仅是初步的。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一方面,我们需要继续推进地区间均衡发展战略;另一方面,我们要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将实现共同富裕确立为未来经济发展的中心轨道。

   进一步改革和完善国民收入再分配制度

    问:收入和分配问题是世界性的难题。法国经济学家托马斯·皮凯蒂在《21世纪资本论》中调查统计一百多年来美国家庭所得与财务分配数据,分析了所得最高10%家庭与其余90%的分配变化趋势。研究表明,在超级全球化时代,美国社会贫富两极分化已走向极端,西方一些发达国家的中产阶级迅速萎缩。而中国在发展中试图解决“公平和效率”的矛盾,这是改革进入深水区后要啃的硬骨头,我们的再分配制度机制需要做哪些调整和改革?

   贾康:2020年我们已达到全面小康。但是收入差距悬殊的状况,客观地讲,是十分明显的。社会主义中国应该比资本主义制度国家的基尼系数更低。皮凯蒂对全球财富分配做了200年时段的研究,他得出的结论是,从200年的视野来看,资本的力量和劳动的力量比较,资本的力量更强。

    我们要强调政府能动的优化再分配职责,政府作用首先要加强制度建设和政策执行职责。西方国家居民收入差距的缩小主要是通过再分配环节来实现。我国的税收是以间接税为主,再分配功能有限,调节乏力,某些再分配政策实施中还存在逆向调节问题,使居民收入差距难以有效缓解。

    (一)现行财政支出配置对居民收入再分配调节作用有限

第一,财政社会性支出规模有限,抑制居民收入差距力度不大。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长期以来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实施赶超战略,GDP的增长成为政府部门的重要目标。我国财政支出结构中,经济性支出与行政运行支出长期占较大比重,而社会性支出规模有限。为推进民生状况的改善,需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增加社会性支出,保证低收入居民的基本生活需要,更充分地优先保障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方面的可获得性。

第二,城乡之间的公共产品供给严重不均衡,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显著。城乡之间公共产品供给的支出不均衡,在义务教育、公共卫生、公共设施与基础设施等方面,城乡供给差异很明显。

第三,政府预算支出中的民生支出偏低。在财力有限性的约束条件下,财政要选择目前最需要保障的民生事项予以重点保障,即从基本民生的“托底”保障做起。近年来,我国加大了对有关民生方面的投入,但总体投入不足。例如,近些年我国城市房价暴涨,“买房难”的问题引起民众极大的关注,而政府承建保障房、公租房建设的投入严重不足。享受廉租住房政策的居民只占总数的0.5%,而发达国家一般是10%左右。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的社会福利支出在其政府财政支出中占相当大比例,而我国的社会福利支出(包括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等)占财政支出的比例偏低,难以保障低收入居民的基本生活需要,也不利于缩小居民收入差距。

(二)政府间转移支付制度调节收入分配的功能较弱

我国在构建和发展政府间转移支付制度、调节区域差异方面,做了多年努力,取得较大成绩,但仍存在一些明显问题。

第一,政府间转移支付调节区域和收入差异的力度和规模,还不足以缓解收入悬殊、促进共同富裕。

第二,转移支付结构有待进一步优化。尽管优化转移支付结构,逐步提高一般性转移支付比重,清理整合转移支付的要求已提出若干年,但削减专项转移支付因牵动和影响所涉及部门的行政及资金配置权力,难度很大。

第三,转移支付均等化效应不理想。财政转移支付的目的是实现财政能力的纵向和横向平衡,以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在我国现行的转移支付制度中,中央对地方的转移支付包括税收返还、专项转移支付和一般性转移支付三大类。其中,税收返还重在维护既得利益,不具备均等化效应;专项转移支付重在实现政府特定政策目标,规模较大,而均等化效应较弱;只有一般性转移支付具有均等化效应,但规模不够大,有待于在三者之间做结构和级制的优化调整,以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等目标更好实现。

(三)税收调节弱化成为居民收入分配差距大的一个重要因素

第一,个人所得税应发挥的“抽肥补瘦”再分配功能远未到位。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负主要针对工薪所得,实行7级超额累进税率,级距设计不够恰当,导致税负不够合理。中等收入阶层成为收入调节的主要对象,社会成员的薪酬(劳动所得)承担了较大比重的税负。原本是调节高收入群体的个人所得税,在我国却主要调节了劳动者收入和中产阶层,而且覆盖面在2018年新一轮个税改后,开始时仅3000多万人。全国年度个税收入仅占总收入6%左右。个人所得税在调节分配收入差距方面的主体手段并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导致收入再分配发挥不力。

第二,财产税在税收收入中的占比很低,房产税只是在上海和重庆以改革试点“柔性切入”,迟迟未能启动房产税立法程序。

财产税一般都被作为调节收入分配差距的主要税种。但我国财产税在税收收入中占比低,尚难以成为收入调节的主要工具。为优化收入再分配,税制改革方向,应该加大财产税在我国税收收入中的占比。我国现行财产税主要包括车船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等税种。房产税属于财产税,具有取得财政收入,调节收入分配和调控房地产市场等多方面的作用。目前我国房地产税在上海和重庆试点,只涉及增量或以增量为主,远未全面铺开。

第三,遗产和赠与税缺失。遗产和赠与税直接面向的,是那些不是通过自己努力而以继承获得巨额存量资产的高收入阶层,它的出台既可以缩小由代际和偶然原因而造成的个人收入差距,同时也倡导了个人要通过自己的努力获得收入的理念。目前我国遗产与赠与税征收尚未进入议事日程,但相关文件提出要“研究开征”。开征遗产税需要大力健全财产保护制度、财产实名登记制度等相应的管理制度,包括在配套改革中确立官员财产的报告与公示制度,同时,也应积极一并设计赠与税,大力加强公益性基金会的规范化制度建设。

第四,消费税应有的调节功能有待完善。我国消费税是一种特别消费税,选择了部分消费品征税。近年来,消费税的调整更多是从调节消费、保护环境方面出发,而对其收入分配功能的关注相对较少。消费税征收范围较窄,仅对烟、酒、实木地板等十几个税目进行征税,部分高档消费行为还没有纳入征税范围,例如高档会所、高档餐饮、高档洗浴、高档卡拉OK等,需要增加消费税的品种和税率。

(四)社会保障制度的缺陷使其对收入分配调节作用受限

社会保障也是收入再分配的重要工具。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在调节收入分配中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仍存在诸多的问题。

第一,社会保障的覆盖不足。从总体上看,我国社会保障覆盖率不足,相当一部分人还没有参加社会保险。有一部分贫困人口没有被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不少人没有享受到应得的社会福利;养老保险制度的覆盖面有限,有大量城乡就业人员和城市居民没有被纳入进来;失业保险方面,一些灵活就业人员、乡镇企业人员还没有纳入进来;非正规就业群体、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等群体中,有大量人员没有被纳入社会保障范围。在逐步解决制度覆盖范围内不合理的待遇差距问题的同时,更要关注制度缺失带来的相当一部分人群无法享受社会保障问题,积极建立覆盖城乡全体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

第二,社会保障发展不均衡。社会保障针对贫困人口和弱势群体的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发展明显不足,尤其是城乡发展不均衡。在城市,建立了包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在内的社会保险制度,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也率先在城市建立。教育、医疗、住房保障的城乡差距也比较明显,农村在这方面的发展普遍滞后;一些低收入群体、非正规就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还没有被社会保障完全覆盖,即使被覆盖,其享受的待遇也比较低。制度设计的不完善,影响了社会保障制度的公平性。

问:优化税制结构,需要深化税制改革,以利于充分发挥税收调节收入分配功能。市场经济所要求的税制体系,总的来说是一种“多种税、多环节、多次征”的复合税制,必须着眼于整个税制体制的建设,不可能靠一两种税就能将整体征税问题解决。您觉得应该如何优化税制结构?

贾康:我们需要构建一个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资源税、环境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遗产税和赠与税、社会保障税等多税种在内的税收调节体系;对接预算体系,从消费支出、收入流量和收入存量各方面“抽肥补瘦”地调节社会各阶层的收入,以多渠道缓解和缩小社会收入差距形成的矛盾。这些税种在调节范围、调节力度和调节广度上是相互补充、相互协调的关系,形成一个以直接税为主,以所得税调节即期收入分配,消费税和财产税、遗产税调节个人财富积累水平,社会保障税作为社会保障制度主要的收入来源,具有连续性和整体协调性的税收调节机制。

    在复合税制组合中,直接税的作用更多体现为在筹集政府收入的同时调节收入分配,调节经济和社会生活。直接税的这种调节作用是按照支付能力原则“区别对待”的,在社会成员收入必然有高低差异的情况下,直接税使有支付能力的、更为富裕的社会成员对公共金库做出更多的贡献。直接税这种遏制两极分化趋向的功效,使其在社会分配全流量里面有着不可或缺的地位。

    问: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在我国要“逐步提高直接税比重”的方针。您刚才特别强调要推动征收直接税,以“抽肥”而“补瘦”,但是说了这么多年,实际的进展举步维艰,看来这是中国改革进入深水区真正啃硬骨头的历史性考验。您是怎么看的?

   贾康:我个人一向认为:中国要走向现代社会,必须有现代税制,必须有现代化的直接税,这也包括构建地方税的要求,首先要按照中央的要求,通过立法然后分步实施,解决房地产税的问题。还有遗产和赠与税,它是无法回避的,但推行的难度更大。我们在实现共同富裕的取向上得到了认定,在攻坚克难中要有紧迫感,要在立法过程中取得最大公约数,把相关的规则和制度建立起来。

   问:20211023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定:授权国务院在部分地区开展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这是一段时期以来中国房地产政策最重大的变革之一。房地产税作为收入分配调节的制度安排,对投资性、高价格的购房行为征收更高税费,能在一定程度上抑制贫困差距扩大,将是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手段。政策推进必须立法先行,并实行试点。房地产税立法是否也在推进?

   贾康:2016年之后,在北上广深等一线城市带动下,一大批中心城市出现了房价暴涨之势。在这种背景下,应全面实施房地产调控政策,应全面考虑优化相关制度安排和优化房地产调控政策,积极考虑加快房地产税立法进程,把这一税制改革任务,纳入打造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所需的“基础性制度建设”中。如得到立法机关审批通过,房地产税可率先在北上广等房价上升压力大的城市实施。这样既有利于抑制一线城市的房价和房地产泡沫,也有利于打造地方税主体税种、构建地方税体系,又可为中央与地方的收入划分创造条件,进而推动央地财政关系改革的措施。

第三次分配对当下中国的意义

问:在缩小居民收入和财产分配差距方面,政府要发挥关键作用。多年来,我国一直采取“限高、扩中、保低”的方针,关键是加强税收对高收入的规范调节,进一步壮大中等收入群体,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到2035年,基本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做好低收入人群的保障。要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统筹资源力量,对重点贫困地区进行重点帮扶;对城市低收入群体,要进一步织密织牢社会安全网。

目前,扶贫和乡村振兴战略针对的都是“保低”,但共同富裕不是简单地把高收入阶层的收入均分给低收入阶层,更不是搞平均主义,而是重点通过一次和二次分配的合理化,去实现更为公平合理的收入分配。最近中央在强调共同富裕时,又提出第三次分配,引起社会关注,三次分配能够起到什么作用?

贾康:中央最近提到要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基础型制度安排,引起舆论高度关注。那么什么是三次分配?

在国民收入分配过程中,先后有三次分配。初次分配,是由市场机制主导,生产经营成果按照要素分配到劳动收入、资本利润、地租、科技成果收入等形式上。初次分配是以效率为主导的,有投入就可以参与收入分配,主要体现的是企业部门和居民部门的关系,政府以流转税介入而筹集收入,兼有弱调节。我们仍应强调在社会再生产中的初次分配环节,于分配导向上注重激励创业创新、做大蛋糕,更多注重坚持规则和过程公平。

再分配是在财富均衡下的分配,所有社会成员都可以基于公民、纳税人的身份,享受政府提供的公共福利。再分配主要体现为政府和企业、政府和居民的关系调整分配,政府主导特点非常明显。财政分配,是非常重要的政府介入国民收入分配的方式,特别是转移支付和直接税。政府有了更多参与,以求分好蛋糕。在处理政府和企业(市场主体)、中央和地方、公权主体和公民这三大关系上,财政是一个交汇点。我们所说的财政体制,要稳定地、尽量合理地形成支撑这一分配运行过程中可持续的基础条件。

第三次分配,是民间个人或组织,在自愿的前提下进行的具有无偿性表征的公益慈善活动。参与第三次分配的主体具有多元性,一般来说有个人、企业和民间团体三种。其中,民间团体以非政府机构、志愿者组织和基金会为主要形式,在第三次分配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第三次分配是社会治理概念下的“自调节”机制,以进一步解决“分好蛋糕”的问题。“分好蛋糕”,要注重分配结果适当的均平化调整。“公平”体现在规则和过程上,跟“效益”没有矛盾,但分配结果的公平(准确地说是“均平”)程度如何,却需要和效益之间做出合理的权衡——如果过于平均,就没有让社会相关主体下一轮做大蛋糕的动力;如果过于悬殊,则会使部分社会群体产生不满,甚至影响社会的和谐与安定。一般认为,公益慈善机构和志愿者组织主导、按自愿原则的第三次分配,主要表现为以伦理道德为驱动力、自治和多样性为特征的进一步均平化调整。其中,政府可适当地通过制度安排和政策设计,进行引导和扶助。

公益慈善古今中外皆有。过去我国乡村就有乡绅倡导的学田、义仓等。民间自发的像武训等的助学方式,也是一种公益慈善。它们都是社会收入分配体系的组成部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文明的进步,三次分配在调节贫富差距方面的作用,总体呈上升的趋势,相关社会意识的培养值得肯定。

中国改革开放以来经济迅速发展,随着老百姓实现温饱和全面实现小康时代,中产阶层和富足人士的队伍不断扩大,他们中越来越多的人将加入公益慈善活动。特别是在明确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本质”的认知后,第三次分配的作用和意义就更加值得高度重视。

这些年来,我国在助学、救灾捐献、志愿者组织、基金会等已经有了较丰富的实践,也越来越为社会所认知。但也有一些作秀式的粗暴公益,以及抱有强烈商业动机的、甚至欺诈的行为,等等。如何掌握治理的分寸,搞好制度健设,既不完全否定存在的商业动机(如为了提升社会形象和知名度),又能让这样的公益行动走上健康轨道,如何更好实现对居民个人公益行为的引导和鼓励,这些都是非常具有挑战性的问题。

     问:在经济学中,一般将政府和市场看作是资源配置的两个主体,当一方出现失灵现象时,另一方面将是弥补该缺陷的合适选择。在您的研究中,提出了政府、市场主体和志愿者部门三方,延伸各自“有效性”而形成三者“合作治理”关系的新认识。这种理论是否可超越资源配置两分法,将资源配置归纳为三种机制,这在分配机制中可否应用?

贾康:我们通过理论联系实际的考察,认为资源配置可归纳为三种机制。一是市场机制,这种配置资源机制是以追求个人利益为激励、形成发展动力与效率提升、实现经济社会的发展。二是政府机制。政府通过公共权力,以税收等形式取得公共收入(可支配的公共资源),并以调节、公共支出和转移支付等形式进行资源配置,以履行政府职能、满足社会公共需要。三是社会机制。即社会组织通过社会自愿的公益保障与救助机制,以捐献和无偿援助的方式,实现资源配置中的二次分配调整,其目的是人们出于伦理道德等动因,形成在市场、政府配置中表现不够或顾及不到位的利他主义行为,对社会上的弱者给予关心和扶持。

 问:近年来我国慈善公益事业发展如何?

贾康:近年来,我国慈善公益事业虽然取得了一定发展,但第三次分配方面仍然存在一系列问题,可分为以下两个方面:

一是总体发展方面的问题。第一,慈善机构数量增多,但筹款能力相对较弱,第三次分配力度不够。第二,参与第三次分配的主体仍然以企业(包括国企和民企)为主,个人参与积极性不高。第三,所关注的领域较为传统,对“大慈善”领域(科学、文化、教育、卫生)的关注不足。

二是体制机制方面的问题。中国现阶段在第三次分配方面的调节机制,突出体现在税收制度上,有关规定主要体现在流转税和所得税两大方面。第一,现行所得税还没建立捐赠超额结转制度,这很大程度上限制了我国第三次分配中大额捐赠的占比。第二,免税退税程序纷繁复杂。第三,没有开征遗产税和赠与税,不利于为第三次分配提供持续资金基础,导致大批富豪和绝大多数中产阶层都选择积累财富并传给后代,而不考虑进行慈善捐赠。

问:中国现阶段发展第三次分配是否已经具备了现实可行性?

贾康:我认为已经在很大程度上具备了可行性。第一,中国经济快速腾飞,使得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工资性收入较快增长、财产性收入的多元化和资产价格的攀升等因素,都为富裕阶层和中产阶层的增长奠定了基础,城乡居民储蓄余额近年来呈现不断增长趋势。第二,中国有关第三次分配的制度陆续建立。立法方面,现有与第三次分配相关的法律法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法》《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基金会登记管理条例》《个人所得税条例实施细则》《救灾捐赠管理办法》等。此外还陆续出台了一些志愿服务的规范性文件等,为发展和引导第三次分配奠定了基本框架。第三,近些年民间的慈善、赈灾、公益捐赠活动迅速发展,反映了民间慈善公益活动的收入基础趋于雄厚,更反映了随着人民收入提高,对于公益慈善的心理认同与社会文化氛围的提升。

我们在三次分配中,要强化“做蛋糕”,也要重视“分蛋糕”。实现共同富裕,既需要坚实的制度保障,也需要实施一系列政策,完善多方面的政策体系建设。

(编辑  碣石)



[1] 《邓小平文选》第三卷,北京,人民出版社,第172页。

[2] 《邓小平文选》第三卷,北京,人民出版社,第373页。


 

2018年夏天,我们前往西藏自治区双湖县调研嘎措乡集体经济,当地的一些干部对我们调研集体经济有些不解。我们在西藏听到有关对集体经济的成见并不罕见。农村改革以来,学术界出现了两种观点,一种是小农持久论,倡导小农户是三农发展的主体;另一种是腾笼换鸟论(或者小农消亡论),倡导农民进城、资本下乡,让专业大户和龙头企业成为农业的主体。当地基层干部认为集体经济是落后的、迟早要被淘汰的制度,有什么值得调研的呢?

我们调研发现,恰恰是集体经济让嘎措村民拥有稳健的经济、小康民生、和谐社会以及良好的生态。与单干牧户相比,在接近无人区的雪域高原上,嘎措的集体牧业既能保护生态,严格执行草场轮牧制度,又能出产更优质的畜牧品,还能开展多元兼业、自主开发多种皮毛制品、组织建筑队等。嘎措的人均可支配收入不仅远高于双湖县的其他乡镇,而且还高于西藏其他各地区的农牧民的人均水平。在社区内部,嘎措在按劳分配的基础上,照顾年老体弱者,甚至还首创了牧民养老制度。嘎措乡地处4900米高原接近无人区,依靠集体的力量,已经达到了乡村振兴的总要求:产业兴旺、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

乡村振兴的龙头不可能是分散的小农户,也不是专业大户和龙头企业。我们不能简单地指望城市化来引领乡村振兴。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政府对农村基础建设投放了大量的资金,外部性输血对改变乡村面貌,尤其对改善基础设施,发挥了相当的作用。但是,仅依靠政府并不能扭转农村社区因为去组织化而带来的内生性缺失的问题。我们的调研正是希望探讨乡村振兴谁是龙头、乡村振兴如何探路这两个问题。

通过调研,我们认为,中国乡村未来可持续发展的短板是缺乏组织化、缺乏内生性。重新激活的村集体应该成为乡村社会的龙头,用村庄的新集体化解决乡村的组织化和内生性问题,乡村振兴才有基础和抓手。

乡村振兴的龙头

谁是乡村振兴的龙头?这是一个重要的政策问题。上个世纪90年代以来,面对扶贫增收的任务,地方领导往往通过行政命令安排农民的种养项目,结果却往往不如预期。地方领导责怪村干部落实不积极,村集体的干部则觉得自己要被动承担试错的责任和后果,担心遭到村民埋怨。显然,地方领导做主,却不必承担决策的责任后果,村集体干部不能决策,却要承担试错的后果,权责不统一。乡村振兴的龙头应该是村委集体。地方政府提出地方发展的战略指引,而乡村振兴的具体路径、方法和决策,需要依靠村委集体发挥责任心和能动性。

资本是否能承担乡村振兴的主体呢?“乡村振兴”战略出台后,在不少民间高端论坛一些资本很活跃,在“乡村振兴”中寻求商机。诚然,让资本唱主角是很多发展中国家振兴农业的主流思路,然而招商引资带来了很大的负面性。国际农业政策研究发现,资本化农业越来越趋向于“采掘性”(extractivism),即农业越来越脱离传统的资源循环模式,而趋向于资源流失的模式。这样的模式也可称之为“掠夺式”。印度著名生态学家范达娜席瓦言简意赅评论了其后果:“在所谓高产的同时,整个生态系统在沉沦,生态的多功能在沉沦,每亩的营养产出在下降。在所谓高产的同时,它们把高产的成本都外部化了,比如所造成的水污染需要花费450亿美元才能清除,而这些成本由整个社会来承担。”荷兰农政学者范德普勒格指出,资本主导的农业在表面上、在短期内,可能带来了“发展”, 然而从实质上、从中长期来看,这一模式主要通过流动性和资源配置来实现资本的利益诉求,并不考虑当地的生态保护及可持续性、以及本地劳动力的安置。采掘性农业不仅导致资源的流失,而且也使得农业越来越脱离甚至排斥地方社区和文化,农业失去与社区、文化、生态维护相关的多功能性。以资本为主体,农业服务于单一的利润导向,经济价值的生产排斥了社会、文化、生态等价值的生产;农业与当地的社区、文化、生态脱嵌,导致乡村的业态与乡村社区、乡村文化不能达成有机的整体性;这样的业态模式,不仅本身缺乏可持续性,更无法带动乡村振兴。乡村振兴是多种价值振兴的统筹协调,包含产业、生态、文化、农民生计等,只有村集体能够兼顾经济、社会、文化、生态等多元价值,兼顾短期利益和长期可持续性。所以,乡村发展、乡村振兴的龙头应该是村集体;无论资本还是政府当龙头,都是错置了乡村振兴的主体。

小农生产缺乏规模化的经济效益,在市场化的环境中,必将被碾压,因此农业的资本化、企业化是必经之路。国际研究机构ETC Group的研究发现,全球小农用不到25%的资源——包括土地、水和石化能源——养活着世界70%的人口。相比而言,工业化的食物体系用至少75%的资源,仅养活了全球30%的人口,而且还产生了大量温室气体排放。小农农业体系的生态多样性是工业化农业的9倍到100倍。同时,工业化食物体系每零售1美元,全社会则需要倒贴2美元来补贴该体系的负面性,即它带来的健康和环境代价。以过去70年的表现来看,工业化食物链太耗能、太昂贵,难以持续。荷兰的农政学者范德普勒格认为,小农模式是以改善生计为目的,利用家庭和社区的劳动力,通常以生态资产的可持续利用为基础,因此小农模式具有生计取向、灵活兼业、社区互助、生态维护等多功能性。关于未来农村的前景,也有学者倡导乡村发展采取“去农化”(De-agrarianization)的策略,鼓励脱离传统的格局,重塑乡村的业态、就业结构和空间格局。这样的策略并非必须要招商引资,而是强调调整乡村的业态,带动就业结构和空间格局的改造,带动乡村发展。中国幅员辽阔,内部有丰富的差异性,因此乡村本就应该有多样化的业态布局。

中国乡村发展的制度特点和优势是什么?我国长期积累的制度特点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我们认为这一制度特点能够发挥组织化的优势,可以超越小农作为小生产者的局限性,适度地规模经营,开发多样化业态;同时,还可以比小农更好地统筹和保护社区农业的多功能性和多元价值。这些优势在嘎措的实践中有充分的体现。

关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习近平总书记曾有如下总结:“一是作为农村集体土地及集体资产的所有者载体,行使着集体所有的土地等生产资料的发包、管理以及集体企业经营制度的选择和经营预期的确定等重要职能;二是在目前我国农业不可能获得太多的财政补贴和工业反哺的情况下,承担着保护农业这个弱质产业的重任;三是在广泛领域内帮助政府实施多项农村社会发展计划。” 2020930日,他在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峰会上发表重要讲话,指出“全球物种灭绝速度不断加快,生物多样性丧失和生态系统退化对人类生存和发展构成重大风险”,并宣布中国将于20214月召开世界生物多样性保护大会。这就意味着“生物多样性”的恢复、保护、发展将得到我国政府前所未有的重视,同时意味着生态恢复和保护也将是我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乡村振兴”应该承担的新的重要责任。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多功能性,包括管理资源、统筹经济、保护农业、社会发展、生态恢复

自从上世纪80年代改革以来,全国农村实行以农户承包经营为基础的集体和农户双层经营制度。但在实际进程中,普遍忽略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优势。农户承包经营权越来越固化,而集体经济组织的“存在感”和它统筹协调权利逐步被虚化。“我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至今仍然是没有‘户籍’登记的‘黑孩子’”,还有待国家出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让集体经济组织不仅有存在感,而且能在乡村振兴中发挥制度优势。

四十年多来,农民已经出现了两极化、离散化的趋势。农村经济社会是否需要进行第二次飞跃,形成“新集体经济”?集体经济组织如何重新组织农民在市场机制下发挥作用?带着这些问题,我们在2017-2019年对新型集体化实践的8个案例进行了调研和分析,分别是:黑龙江尚志市新兴村(朝鲜族),黑龙江五常市新庄村、贵州安顺市塘约村、贵州安顺市大坝村、云南腾冲新岐村和箐口村、西藏那曲市嘎措乡(藏族)、河南洛阳市土古洞村。这些案例包含了不同的业态。除了嘎措乡是人民公社时期的集体经济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延续,其他村庄的集体化都起步于新世纪。

新型集体化实践

集体经济,今昔不同。计划经济时期,人民公社“三级所有、队为基础”,集体经济有着明确的组织架构和功能设定。今天农村组织化有待第二次飞跃,新型集体经济如何起步、如何组织群众,既是一个理论问题,也是一个实践问题。近几年,受“塘约道路”的启发,山东烟台推广党支部领办集体经济的做法,是一次突破性的、市域范围内的尝试。

我们建议,集体化概念可以适度宽松,使得“新型集体化”既有原则也能灵活,将有利于我们在实践中创新,也有利于鼓励在今天的条件下“八仙过海”。因而不必以既定的框架或者指标来划定今天的新型集体化。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壮大集体经济。地方政府也想方设法增加集体自有资金。但对集体经济的理解不能止步于拥有“集体资金”。集体经济的壮大应该是多层次的推进,从资金、资产、生产资料的集体化到生产关系的集体化。为了鼓励和发现实践创新,我们建议把壮大集体经济界定为公共性不断扩大、社区粘性(团结)不断增强的过程。此处“公共性”的扩大不仅指公共品提供的增加,而是从集体自有资金到集体生产资料、到集体经济的生产关系的推进,这是公共性、集体能力从简单到丰富的扩展。新型集体化的原则在于公共性的丰富和扩大,灵活性是允许有探索的过程。从案例来看,今天的新型集体化往往发端于合作社,但又不同于市场化原则为主导的专业合作社。在怀有“初心”的带头人推动下,新型集体经济不止是一般的专业合作社,应逐步丰富其公共性内涵、扩大普惠性。农村集体经济不仅仅是部分农民增收的途径,也是乡村的多重价值、多功能性的载体,更是乡村政权稳固和乡村振兴的基础。

下面我们基于这8个案例,概括新型集体化实践的特点。

初心推动

当下全国登记的合作社有224万个,其中80%以上变为“空壳社”。有着40年基层工作经验的李昌金把合作社分为大户推动、企业推动、社会组织推动、行政推动这几种类型。其中的行政推动,主要是以项目或者任务为导向,以“政府行政命令的方式成立的合作社”。

上世纪50年代由政府为主推动的合作化运动的初心,在社会层面是防止贫富分化、追求共同富裕;在经济上是创新社会化的分工合作,提升生产力;在政治层面是建立以新的生产关系为依托的村庄共同体,巩固社会主义政权。我们调研案例中,新世纪新集体经济带头人的初心,是追求共同富裕,为乡村振兴的困局寻求新出路。

初心是中国社会主义传统保存在乡村基层土壤的种子,今天虽然稀缺,但仍然留存。新型集体化便是这些初心受到激发,发芽、成长、开花、结果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集体得到新的塑造,成为带动基层乡村振兴的发动机。我们调研是发掘初心推动的新型集体经济,为乡村振兴提供思路。

黑龙江新兴村是一个朝鲜族聚居的村庄,“50后”的金正浩在19岁入党时立下决心,要为村庄建设出力,恰巧他那时看了一部朝鲜电影《鲜花盛开的村庄》,金正浩立誓也把家乡建设成美好和谐、鲜花盛开的地方。时过境迁,20世纪90年代金正浩去韩国打工近7-8年,回来以后,被村民们推为党支书。2004年后赴韩国打工一度成为热潮,村里青壮年80%出国务工,年收入都有几万元。村支书金正浩看到了问题和危机:一,外出打工导致大量土地抛荒;二,不能外出打工的村民缺乏途径奔小康;三,村民缺乏村庄大局观,村容不整,只顾自己家,年轻人喝酒打牌盛行。他忧心村里的土地抛荒,思索着如何带动留守村中的人们改善生活。2007年《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出台,让金正浩找到把初心转化为实践的路径:“我们的合作社跟其他合作社不同,不是家庭办的,为自己利益的,而是以共同致富为目的的。”金正浩是被村民需要和信任的;村民对他的选择激发了他的初心。金正浩和村民这种互动可以看成是中国道路70年积累在农村的一种体现,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实践。金正浩眼里看到留守村民困难,心里装着村庄发展的大局,他才能思考整体性的问题,探索新的集体化。

贵州省安顺市大坝村陈大兴是“60后”,1996年他28岁时接受了弥留之际老书记的嘱托:“党员就是要为村里好,为老百姓好,我相信你一定能够带领村民们走出贫困。”但是如何才能带领村民们走出贫困呢?在地方政府的指导下,大坝村尝试了几个种养殖项目,屡试屡败,大坝仍然是省二级贫困村。直到2012年,他被派去以坚持集体经济闻名的华西村学习,集体经济让他真正受到震撼,回来就和村两委开了一个星期的会,讨论大坝的未来发展,受到了村两委的支持。

河南土古洞村的带头人、支书郑向东也是受到集体经济实体案例的启发。1995年,郑向东到南街村考察集体经济,受到震撼。回去后,郑向东层层召开会议,组织大家讨论村庄发展道路问题。一方面,村委让7个村民小组轮流看介绍南街村的光盘,另一方面,组织村干部、党员去南街村考察学习。贵州塘约村的带头人左文学团队的初心是被2014年大洪水这样百年难遇的灾难激发的。塘约体现了中国道路,不仅有迅速的灾后重建,而且在灾后重建中选择了一条组织起来的道路:以党支部为领导核心,建立起“村社一体,合股联营”的新型集体组织。塘约的发展的确受到了政府资金的扶持,这一点成了有些人质疑“塘约道路”的主要证据。我们的调研发现,塘约的集体化实践并不是行政推动的结果。而是先有塘约村的新愚公移山,才有后来的水到渠成:如果塘约带头人自己没有组织起来的初心,没有先干起来的决心和干劲,估计难以吸引到政府的资金支持。

新的公共性

乡村振兴在实践的方向上应该是公共性的增加。现在动员农民合作,大坝的支书陈大兴说:“难。村民心散,以为承包给他的永远是他的。所谓‘金不调,银不换’。”农民普遍误解土地承包权,这样的局面来自于几十年分田到户养成的惯性。

他们是如何破局、带动群众集体化的呢?答案是推动者们甘当新愚公,创造新的公共性,付出逆市场化的努力。我们调研发现,只有提供新的公共性能量,创造“合”的条件,才能带动群众,让村民们逐步脱离“分”的惯性,创造新的集体经济。

贵州大坝村的产业是金刺梨,支书陈大兴在2008年首先自己尝试种植了20亩(300多棵)。随后十几名党员带头示范,2011年成功挂果,引来不少买家,愿意高价购买。如果按照市场化逻辑分配个人利益,获得利益者首先应该是陈大兴支书,然后是其他党员们。陈大兴和其他党员干部没有把自己试错、探路的成果,按“知识产权规则”变成自己先富起来的途径,而是让成果成为集体的公共品,与所有村民分享。在村民们有兴趣、有信心后,村两委趁热打铁召开村民大会,组织合作社。2012年完成丈量土地,全村村民大部分加入合作社,按土地分红。新的公共性为领导团队在群众中赢得了新的公信力和号召力。陈大兴对于新集体化的意义的看法体现了“集体”逆市场化的功能:

“我们村这种模式解决了收入差距的问题,因为村民有股份。以前土地是给有能力的人做,帮他做工的一边打工一边把钱花完了,赚不到什么钱。很多村是把土地流转给公司。老百姓没有分红,赚多少都是老板的。”

塘约村的干部们也是逆市场化的新愚公,为村民们奉献了第一桶金,创造了新的公共性。合作社起步的150亩莲藕项目需要筹集资金,但是当时信用社不贷款给合作社,只借贷给个人。因此塘约的村两委开会,11名干部各自认领了8万到15万不等的贷款任务,以个人的名义替合作社贷款共114万元,还这样约定:“发展起来了,就由村集体帮我们把这个钱还了;如果发展不起来,我们亏了,我们几个人打起背包外出打工,去挣钱把这个还了,自己还自己的钱,不要给老百姓拖泥带水。”这些都发生在领导部门关注和支持塘约之前。

黑龙江新兴村也是通过创造新的公共性,才能带动村民的合作。这个公共性是金正浩支书奉献的努力和技能。“我不是高级农艺师,我是农民农艺师……有什么事,给我打电话。”合作社6000亩地的技术支持都由他来承担,他免费用自己的技能服务合作社。他们的合作社与一般的合作社不一样,是普惠性的。支书是农艺师,从育种到田间管理方方面面都在行,一位屯长是农机能手,成长在人民公社时期,志愿承担合作社的农机管理服务。他们为6000亩农田无偿贡献了自己的技术和精力,他们的贡献提供了启动的能量,也保证了合作社的平稳发展。

云南新岐村的新公共性不是在市场化中形成的,所不同的是,它拒绝了政策一刀切的市场化导向。1982年包产到户时,上级指示把林地分包到户。新岐村并没有盲从,而是组织村民讨论是否要保留集体林地,最初大部分村民和部分干部赞成林地全部分给农户,而另一部分干部则认为,如果集体保留部分林地,则集体有收入,这将有助于村庄公益事业建设。村委多次召集会议,让大家充分讨论,最后70%的村民同意全村2/3的林地交给集体,1/3林地分给农户。1997年全国农村实行二轮承包时,新岐村对林地分配进行了调整,把村集体一半的林地交给各村小组,形成了村集体、村民小组、村民各占1/3的“三三制”的局面。2006年林权制度改革时,政府要求新岐村把林地全部分给农户,但是新岐村的一些老党员担心新岐村像周边村庄一样成为空壳村,失去整体发展能力,因此他们强烈要求保留集体林地。

可持续的公共性:多数参与,多重价值

某些对当下集体经济的质疑,往往诟病集体经济依靠能人,一旦失去能人,则面临“人亡政息”的前景。要看到,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所有的市场主体都面临着生存问题。而且相对于大型企业,中小企业更难生存,这是全世界的普遍情况。中国中小商业企业协会发布报告显示,截至20177月,小微企业“存活五年以上的企业不到7%,十年以上的企业不到2%。中国民营企业平均寿命仅3.7年,中小企业平均寿命更是只有2.5年”。因此,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市场主体的生存艰难不是集体经济本身的问题,而是所有市场主体面临的问题。不同于一般市场主体往往追求利益最大化,作为市场主体的农村集体经济,往往因为其内部的非市场性,它们或许比一般的中小型企业更有韧性、可持续性。

在我们调研的案例中,西藏嘎措乡是历时最长久、最成熟的集体经济,也最具有韧性和可持续性。上世纪80年代初,西藏农村改革后,嘎措是整个自治区唯一留存的集体经济,从80年代至今,嘎措已经经历了7任书记。嘎措的集体经济并不依赖某个具体的能人,而是形成了自身的制度特点和优势,包括:(1)以内需为主。嘎措出产的牛羊肉、酥油、酸奶等产品大约70%用于内需,而不是全盘依赖外部市场,这就增强了韧性。(2)按劳分配为主、兼顾劳动均衡,给弱势劳动力以适当的劳动照顾,共同富裕。(3)生态保护型生产,不追求产值最大化,而是追求社会最优化和生态可持续性。即便如此,因为集体的统筹发展能力远超单打独斗的农牧民,嘎措人均收入遥遥领先于西藏自治区的一般农牧民收入。嘎措这些不同于一般市场主体的措施,使得嘎措的集体经济能够很好地实现多重价值:共同富裕、社区和谐、生态保护、可持续性。如果不是上级政府统一安排搬迁,嘎措以牧业为主的集体经济仍旧可以持续下去。在新的搬迁点,嘎措正在逐步脱离传统牧业,尝试新的集体经济实践。

黑龙江新兴村以朝鲜族为主,2009年在金正浩推动下,党支部领办合作社,合作社与村财政“政企分开”,合作社覆盖6000亩的土地,有5000亩承包给40多户社员,1000亩合作社自主经营为全社创造收入。合作社还有如下的优势:(1)合作社帮助社员扩大了种植面积。合作社成立前,外出农户把土地流转到周围的村庄;合作社成立后,把全村的土地从农户手里流转回来,扩大了本村社员的种植面积。同时,合作社也避免两极分化。如2017年,合作社承包最多的农户是280亩,最少的是100亩。(2)生产上做到了“五统一分”,土地统一、技术统一、种植品种统一、农资统一、销售统一,分户经营。(3)合作社设立315亩的良种试验田,为社员提供优质廉价的种子。合作社为社员提供农机服务和农机技术培训,使得社员的生产主要依靠自家的劳动力,减少了生产开支。合作社也为全村提供了公共品,增强了“集体性”,增强了社区的粘性。

我们的调研村庄并不都是发育成熟的集体化案例。西藏嘎措、贵州大坝村、塘约村、河南的土古洞村的集体化探索力度大。嘎措已经发展出成熟的集体经济,搬迁后,业态有很大的变化,正在探索集体经济之路怎么走上新的征程。大坝村、塘约村已经有一二三产联动的思路和初步有成效的实践。土古洞村的生态农业之路以及一二三产已经打下基础,但如何拓展、联动,还在探索中。黑龙江新兴村的合作社、云南的新岐村和箐口村的集体林业都具备公共性的基础,但是,带头团队能否继续探索,未来有待跟进观察。

我们的调研案例中,也有集体化跑偏的案例,对比来看,很有借鉴意义。以黑龙江五常市新庄村为例,2003年新庄村开始大量的劳力外出,新庄村成立了村级工会,支持外出务工,也有效地协助了外出村民向雇主争取到欠薪或工伤赔偿。劳动力大规模外出务工,村支书开始反思负面效应,思考未来农业靠谁来做。合作社成立于2006年年底,目前有200多户社员,主要提供农资的统购和产品统销,也有一定的资金互助。成立合作社的初衷有建设集体经济的取向,希望通过合作社来重建集体,“集体共富、合作共赢”,但是在实际运作中,没有能够提供足够逆市场化的公共性,无法逆转很多合作社常见的几个问题:(1)合作社主要强调经济效益,没有生成多元价值,这种单一的价值生成使得合作社缺乏粘性;越是强调经济效益,社员越是“只能利益共享,难以风险共担”。(2)合作社内部存在相当的经济分化,少数人决策运营,多数人缺乏参与,也导致了普通社员“难以风险共担”。(3)合作社“统”的程度不高,公共性弱,鼓励有能力的自立门户,这样虽然减小了合作社的责任,但也减少了合作社的粘性。简言之,虽然合作社带头人有壮大集体经济的愿景,但是合作社这些年来离重建集体的目标并没有越走越近,集体性和公共性没有实质的进步。

农村集体经济是在中国社会主义建设中形成的、具有中国特色的制度。当我们把中国集体经济的制度经验放置在国际上关于“公共”(或者叫“公地”)的理论探讨时,中国经验不仅对我们探索乡村振兴之路具有重要的启示作用,也能对世界的普遍问题发挥借鉴性的作用。  (编辑  季节)



¨ 本文为中信基金会资助课题“中国大陆农村新型集体经济研究”(项目编号:A170707)的阶段性成果。

*严海蓉,中信改革发展研究院资深研究员,香港理工大学应用社会科学系副教授。

   这样的案例很多,比如,古学斌、张和清、杨锡聪. 2004. “地方国家、经济干预和农村贫困:一个中国西南村落的个案分析. 《社会学研究》110(2):79-88.

   严海蓉. 2015. “对话范达娜希瓦:农民自杀与农业系统性危机. 《南风窗》5:94-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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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指出,“走自己的路,是党的全部理论和实践立足点,更是党百年奋斗得出的历史结论”,“我们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生态文明协调发展,创造了中国式现代化新道路,创造了人类文明新形态”。从“走自己的路”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从“中国式现代化新道路”再到“人类文明新形态”,深刻阐明了中国现代化进程的发展逻辑、本质特征和世界意义。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人民创造中国式现代化新道路的历程,是艰辛探索和不断创新的过程。中国式现代化新道路,为中国发展繁荣进步创造了重要前提,同时也为世界现代化模式多元发展贡献了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

在艰辛探索和不断创新中形成新的发展道路

中国式现代化是近代以来中华民族孜孜以求的梦想。以民族复兴为己任的中国共产党登上历史舞台后,就把实现现代化作为不懈奋斗的伟大目标。早在新中国成立前,党的七大明确提出,中国工人阶级的任务,不但是为着建立新民主主义的国家而斗争,而且是为着中国的工业化和农业近代化而斗争。新中国成立后,党团结带领人民进行艰辛探索和实践,开创了中国式现代化新道路。

新中国成立之初,经济基础极为薄弱,一贫如洗、百废待兴。当时的情况正如毛泽东同志指出的那样:“现在我们能造什么?能造桌子椅子,能造茶碗茶壶,能种粮食,还能磨成面粉,还能造纸,但是,一辆汽车、一架飞机、一辆坦克、一辆拖拉机都不能造。”针对这样的国情,毛泽东同志明确提出要实现国家工业化的任务,中国共产党肩负起把落后的农业大国建设成为社会主义工业化国家的历史任务。

中国工业化是从学习苏联模式起步的。在完成恢复国民经济的任务后,中国从1953年开始实施发展国民经济的第一个五年计划,确立了优先发展重工业的指导方针。随着计划经济的实施,苏联模式的缺陷也暴露出来。毛泽东同志提出要以苏联经验教训为鉴戒,独立探索适合中国国情的社会主义建设道路,进行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具体实际的“第二次结合”,找出在中国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的道路。1956年,毛泽东同志在进行大量周密而系统的调查研究后,形成了对中国社会主义建设有指导意义的《论十大关系》,这标志着我们党开始探索适合中国国情的现代化道路。在社会主义建设取得进展的基础上,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了实现现代工业、现代农业、现代科学技术、现代国防四个现代化的目标。

经过新中国成立之初的20多年的奋斗,我国初步建立起独立的比较完整的工业体系和国民经济体系,从一个农业大国转变为一个初具规模的工业化国家。这个阶段对中国式现代化道路的探索,虽然经历了曲折和磨难,但仍取得了令人鼓舞的伟大成就,为改革开放后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了宝贵经验和物质基础。正如邓小平同志曾指出的,我们毕竟在工农业和科学技术方面打下了一个初步的基础,也就是说,有了一个向四个现代化前进的阵地。

1978年召开的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创了中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新的历史进程。1979年,邓小平同志在会见日本首相大平正芳时提出了“小康”的概念。他说,我们要实现的四个现代化,是中国式的四个现代化,不是像你们那样的现代化概念,而是“小康之家”。1982年,邓小平同志在党的十二大开幕词中提出,走自己的道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为开创中国式现代化道路指明了方向。

随着改革开放的推进,我们党更加清醒地认识到中国现代化建设的长期性和艰巨性。在科学分析国际国内形势、深刻总结历史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党对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行新的部署。19878月党的十三大召开前夕,邓小平同志明确阐述了经济发展的“三步走”战略:20世纪末经过两个阶段,达到温饱和小康,下个世纪用30年到50年时间再走一步,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中国共产党创造性地用“小康”这一充分吸收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精髓的概念来诠释中国式现代化,提出现代化建设的发展战略,在开创中国式现代化道路上迈出了重要一步。

党的十四大明确了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党的十五大对经济建设第三步目标作出新的战略部署,提出21世纪第一个十年实现国民生产总值比2000年翻一番,使人民的小康生活更加宽裕,形成比较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并确立了建党一百年和建国一百年时的奋斗目标。党的十六大进一步提出,要在本世纪头二十年,全面建设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使经济更加发展、民主更加健全、科教更加进步、文化更加繁荣、社会更加和谐、人民生活更加殷实,并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要求在优化结构和提高效益的基础上,国内生产总值到2020年力争比2000年翻两番,综合国力和国际竞争力明显增强。党的十七大根据国内外形势发展变化,对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提出新要求,提出实现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到2020年比2000年翻两番的更高要求。

这个阶段,中国经济发展进入快车道。从1978年至2012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先后超过意大利、法国、英国、德国、日本,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与此同时,2001年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中国加快融入全球经济体系,市场空间迅速拓展,对外贸易和外商投资快速增长,为经济发展提供了新动力。我国实现了从生产力相对落后到经济总量跃居世界第二的历史性突破,为开创中国式现代化新道路提供了充满活力的体制保障和快速发展的物质基础。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顺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新要求和广大人民群众新期待,提出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国内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的奋斗目标,并赋予全面小康更高的标准、更丰富的内涵。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要建成的是惠及全体人民的小康,是城乡区域共同发展的小康,是发展更平衡、更协调、更可持续的小康,是“五位一体”全面进步的小康。

为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如期实现,党中央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出发,提出“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置于战略布局的引领地位,把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作为确保实现战略目标的战略举措。党中央提出要突出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特别是把脱贫攻坚作为重中之重,采取许多具有原创性、独特性的重大举措,打赢了人类历史上规模最大、力度最强的脱贫攻坚战,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困扰中华民族几千年的绝对贫困问题得到历史性解决,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基础。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征程上一座光辉的里程碑,也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迈出的关键一步。我国经济实力、科技实力、综合国力和人民生活水平跃上了新的大台阶,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第一大工业国、第一大货物贸易国、第一大外汇储备国,国内生产总值超过100万亿元,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超过1万美元,城镇化率超过60%,中等收入群体超过4亿人。中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使世界上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超过1万美元的人口数量翻了近一番,正在并将继续深刻改变世界的发展格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伟大胜利,极大鼓舞全党全国人民满怀信心地向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迈进。

中国式现代化新道路是五大文明协调发展的现代化道路

中国式现代化是社会主义现代化,是独具特色、有别于资本主义的现代化。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中国式现代化始终坚持社会主义目标和方向,具有许多重要特征。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国现代化是人口规模巨大的现代化,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协调的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是走和平发展道路的现代化”,明确阐述了中国式现代化的基本特征。

中国式现代化是人口规模巨大的现代化。中国是世界上人口规模最大的发展中国家,这样超大规模人口的国家实现现代化,在世界上没有先例可循,没有现成道路可走,必须探索现代化新道路。现代化的本质是人的现代化。中国式现代化,就是要从人口规模巨大的基本国情出发,开发人力资源,释放人口红利,在不断实现人的现代化过程中推进国家现代化。中国14亿多人口迈入现代化,将彻底改写现代化的世界版图,也将重塑世界现代化格局。

中国式现代化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社会主义的本质是实现共同富裕。中国式现代化,就是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扎实推进共同富裕,自觉主动解决地区差距、城乡差距、收入差距等问题,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推动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

中国式现代化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协调的现代化。现代化不仅是物质财富的积累,更是精神文明的发展。中国式现代化,就是要在发展经济、促进物质全面丰富的同时,不断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不断增强人民精神力量,实现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互促进、相得益彰。

中国式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是对传统现代化道路的超越,是可持续发展的现代化。中国式现代化,就是要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坚定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建设美丽中国,为人民创造良好生产生活环境,为全球生态安全作出贡献。

中国式现代化是走和平发展道路的现代化。走和平发展道路的现代化,改变了西方现代化模式蕴含的“扩张、掠夺”基因,创造了人类文明进步的新道路。中国式现代化,就是要坚持同世界各国合作共赢,推动建设新型国际关系,推动形成更加公正合理的全球治理体系,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以中国的新发展为世界提供新机遇。

中国式现代化新道路,是党团结带领人民在探索和创新中开创的现代化新道路,既遵循现代化建设的一般规律,又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中国式现代化新道路,“新”就新在,在政治上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在经济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在文化上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不断增强人民精神力量;在社会发展上坚持公平正义,扎实推动共同富裕,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在生态建设上推动绿色发展,构建生态文明体系,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总之,中国式现代化新道路是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生态文明协调发展的现代化道路,是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由之路。

中国式现代化新道路深刻改变世界现代化发展格局

中国式现代化新道路,不仅为中国发展繁荣进步创造了重要前提,而且改变了长期以来以西方现代化模式占主导的世界现代化格局,拓展了发展中国家走向现代化的途径,为人类发展进步贡献了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

一是中国式现代化新道路破除了西方现代化模式的唯一性。中国式现代化新道路,是一条立足中国实际、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现代化新道路。近代以来,中国的仁人志士认识到,要使中华民族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实现民族复兴,就必须推进国家现代化。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建立新中国,确立社会主义基本制度,探索和创造中国式现代化新道路,中华民族迎来了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中国式现代化新道路取得的成功,从根本上破除了西方现代化模式的唯一性,打破了“现代化=西方化”的思维定式。中国已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中国的面貌、中国人民的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社会主义中国以更加雄伟的身姿屹立于世界东方,充分彰显了中国式现代化新道路的强大生机和活力。

二是中国式现代化新道路拓展了发展中国家走向现代化的途径。中国式现代化新道路不同于西方的现代化,是在吸收借鉴其他现代化文明成果基础上,既遵循现代化建设一般规律,又注重“走自己的路”,核心在于符合中国实际、具有中国特色。一个国家或民族选择什么样的道路走向现代化,归根结底要看这条道路是否符合自身实际,能否解决现代化建设面临的突出问题。中国用几十年时间走完了发达国家几百年走过的工业化历程,创造了世所罕见的经济快速发展奇迹和社会长期稳定奇迹,证明了中国式现代化新道路走得对、走得通。中国式现代化新道路取得的成功,展现了世界现代化模式的多样性,拓宽了发展中国家走向现代化的途径,为世界现代化模式多元发展提供了全新选择。

三是中国式现代化新道路为推动人类文明进步贡献中国智慧。中国式现代化新道路,是走和平发展道路的现代化,既传承5000多年中华文明的和平、和睦、和谐的传统,又顺应时代潮流,把握“和平与发展”的时代主题,坚持合作共赢的理念,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超越了“西方中心论”“文明冲突论”和“国强必霸”“零和博弈”的思维方式,充分展现了中国式现代化为解决全球性问题、促进人类文明进步作出的贡献。基于中国式现代化新道路创造的人类文明新形态,推动世界各国超越制度与意识形态的隔阂,在交流互鉴中实现共同发展,为人类文明进步贡献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

    (编辑  尚鸣)



* 王一鸣,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副理事长、央行货币政策委员会委员。


 

什么是真正的民心?老百姓现在对民生最急难愁盼的就是医疗、教育、养老以及住房问题。要把握民心,就要重视解决这些基本民生问题。党中央出台的一系列政策措施都是在保障民生。

三明医改争议的背后

   我这些年天天讲、月月讲、年年讲三明医改,但是没想到习近平总书记今年会去三明考察。为什么会感到惊讶?因为三明医改是争议非常大的一个医改。通常来说,我们以为党和国家领导人不会去这种对改革争议非常大的地方,但是习近平总书记坚定地去了。

   为什么三明医改的争议会这么大?原因就在于,改革实际是一个利益的再分配,医改会损害少数人的利益,而如果只照顾少数人的利益,就将危害大部分人的利益。所以习近平总书记在三明考察医改时说,我非常关注你们的医改,这是一种敢为人先的精神,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的觉悟和担当。这就是我讲的为了人民,为了民生保障。

    我们要为大多数人谋利益,那么就不能不去触动少部分人的既得利益。从2012年开始到现在,三明医改已经快10年了。2017年,习近平总书记在深改组的会议上就大力推荐三明的经验,三明医改是破除了旧的利益格局,为了大部分人的利益。所以习近平总书记说三明的医改方向是正确的,成效是明显的,要注意推广。

    中国这些年的改革很多都是先在地方实践的基础上进行的。十九大以后,我们成立了国家医保局,这其实也是三明经验的一个“国家版本”。随着国家医保局的成立,医保的集采现在已经是第五次了,真正为老百姓降低了许多的医疗费用以及耗材、器械等费用。

    我国人均预期寿命在“十三五”期间人均增长了一岁,这是了不得的成就。这是因为在“十三五”期间,国家高度重视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所以财政的投入是历史最高水平,医保的增加也是历史最高水平。

    但是我们个人卫生费用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在过去的5年只降了不到一个百分点。也就是说,医疗费用上升的速度其实是超过了财政投入上升的速度以及医保上升的速度。由此老百姓的获得感并不明显,这也是为什么我们要学三明医改。最近奥运会上中国14岁天才的跳水选手全红婵得了金牌以后说,要用奖金给她母亲治病,可见我们现在还没有解决老百姓急难愁盼的问题,就是看病还是很贵。

    三明医改取得了什么成效呢?它是一个综合性的改革,能够真正将不需要的费用给控制住。三明医改后累计药品耗材支出减少了124亿元,三明全市的人均医疗费用只有1678元,是全国平均水平的一半。它的人均预期寿命是高于全国的,全国是77.3岁,三明是80岁以上。当地老百姓的满意度位于福建省的第二位。这才是真正为了人民的改革。

    我们再看一下具体数据。三明在福建省属于欠发达地区,但是它的医改走在了前面。因为我国的公立医院还是实行创收制度,医院创收的钱从哪里来?无非就是从药品、耗材、医疗检查这些项目上创收,所以医疗费用一直快速上升,药品、耗材的占比很高。三明在医改之前跟全国、福建省和其他地区也是一样的,费用快速上升,药品和耗材占比都非常高。但是改革以后,它的费用上升明显下降了,医疗费用上涨控制住了。三明市的药品和耗材的占比现在大概只有不到30%。医生有了积极性。医院医务人员的平均年薪从改革前不到4万元,达到了现在人均15.57万元,这包括了护士和医院所有的工作人员。所以它的改革是为了大部分人,不是为了少部分人。另外三明的医保从过去的亏损,现在变成节余,能够正常运行。

医改的方向和方法

    可以说,三明的医改真正是为了人民的改革,为了大多数人的改革。我觉得它的改革首先是明确改革谁、谁来改。改革是改政府、改制度、建立新的制度。尽管中国在40多年的改革开放中取得了巨大的经济成效,但是我们也不否认,当时在经济体制改革中一刀切地把医疗、卫生、教育等等都推向市场搞产业化所产生的弊端。三明是要通过医改把这个不合理的制度改掉。党和政府坚定的政治决心,就是明确医疗卫生应该是公益性的,政府应该有承担和管理公共产品的责任,要扭转把医疗改革推向市场、混同商品经济的做法,把基本医疗作为公共产品向人民提供。

    有了这样的一个政治决心以后,还要进行体制机制的改革。也就是说政府办医管医的机制不能像现在这样九龙治水,谁也管不了谁。过去我们一直在强调,医疗、医药、医保要联动,为什么联不起来?它们分布在各个不同的部门,上上下下都是不同的领导。到底谁联谁?三明进行了创新,为什么习近平总书记表扬他们敢为人先,他们在医改中真正建立了政府办医管医的体制机制,形成了实体的医改领导小组,将一切权力集中于医改领导机构,使它形成真正为人民利益而改革的一个领导机构。

    三明市的改革方法也是习近平总书记十八大以来所倡导的,就是坚持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让“三医”联系起来,而且建立新的制度。它建立了很多配套措施,比如药品的集采,把药品销售环节中虚高的空间挤出来,让部分利益转给医院、给医生、给老百姓;通过药品耗材统一招标采购的制度,将医保费用集成起来使用,直接去支付医院的运行和医生的工资以及高质量的信息体系。它的改革的亮点就在于破旧立新。

    破旧立新并不容易,我是第一批去三明调研的,当时的省领导反对三明医改,说你们搞什么改革,你们这样要得罪药企、得罪大医生,你们是得不偿失的。改革是利益的再分配,必定是要得罪少数人的利益,这也就是为什么三明医改取得了巨大的成效,但是一直争议很大,所以破旧立新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三明医改把过去医院创收制度破除掉,让医院真正回归公益性,而且是一步到位,12个县的22家公立医院同时起步,一步到位建立新的制度。

    建立了新的制度以后,核心是投入机制,管理机制尤其是分配制度也要改革,他们创新了公立医院的薪酬制度,实施全员目标年薪制,年薪计算工分制,充分利用现代信息化的手段,针对医生、护士、管理人员,每个不同的岗位进行精准的考核。现在的这套考核方法,就是把医生、护士和医院所有人员的绩效数字化,然后形成了一个内部的信息化市场,可以让优秀的医生优劳优得,建立一套真正符合医生行业特点的薪酬分配制度。这样的一个分配制度才能使医生为病人的这样一个医改目标实现可持续化。

    最近,三明在深化医改中继续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健康中国”战略,建立新时代健康保障体系。他们第一步是目标明确、破旧立新,让公立医院回归公益性,公立医院是公益性的,是为人民健康服务的,建立管理制度、投入制度、运行制度、分配制度等等。第一步把公立医院回归公益性,现在一个县只有一家总医院,比如习近平总书记去沙县考察了沙县总医院,就是县里原来的人民医院、中医院以及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包括妇幼保健院等等,全部集成为一家。这一家总医院上下联通,制度都是统一的,信息也是通畅的,实现了“八个统一”,人财物全部是统一的。医保和医院的关系就是按人头给医院打包,比如沙县30万人,这30万人的医保就打包给了这家总医院。那么卫生管理机构对医院进行考核,是不是给老百姓提供了他们需要的服务。在这样一个新的制度下,现在三明的健康共同体所有的激励机制就是去维护人民健康,促进公共卫生,做健康的宣教,去管理一些老年病人、慢性病人,让他们少得病,少得大病,节省下来的钱就是医院的。所以三明现在是患者生病越少,医院的日子越好过;也就是老百姓的健康越好,医院的日子越好过,医疗健康机制有了根本的改变。而全国一般情况还是病人越多医院的日子越好过,因为他们还是要靠病人来进行创收。三明的医院节余也是大幅度提升,去年节余了近5亿元,原因就是医院转变了机制。

改革必须以人民为中心

    从三明这样一个例子我们看到,为了人民的改革和民生的保障,它必须是在思想路线、政治路线以及组织路线、群众路线这一系列正确路线保障下,使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充分体现,建立保障人民健康这样一个新的体制机制,真正解决老百姓急难愁盼的问题。

所以,以人民为中心,就是要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习近平总书记在视察三明时说,人民健康是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要标志。我们在三明经验的基础上,可以建立一个高水平的从生到死、全方位全生命周期的健康保障。这既是社会主义软实力的体现,也是我们一切发展的根本目的。

(编辑  季节)



* 李玲,中信改革发展研究院资深研究员,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教授。



在乡村振兴的实践中,关于怎样实现好党对农村工作的全面领导、实现“统分结合”与壮大集体经济的问题突显出来。这是具有政治性和综合性的问题,值得关注。

实现乡村振兴,要改变弱的状态

当前,乡村振兴的难点在于“统”。需要根据习近平新发展理念,赋予统分结合新的意涵,破解农村改革中“分”强“统”弱的问题。。

我国《宪法》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1]统分结合是我国农村基本制度的要求,但自农村改革以来,这个问题始终没能解决好。2013年,习近平同志在全国人大参加江苏代表团讨论时指出:“改革开放从农村破题,‘大包干’是改革开放的先声。当时中央文件提出要建立统分结合的家庭承包责任制,实践的结果是,‘分’的积极性充分体现了,但‘统’怎么适应市场经济、规模经济,始终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2] 在乡村振兴中,怎样加强“统”和实现“统分结合”的问题就更为突出了。

对乡村振兴中怎样实现“统”,在实践中形成了两种认识。狭义的只限于经济层面,以效率为出发点,所强调的“统”是在“分”的基础上农户通过专业合作社的联合,以实现生产的适度规模化和现代化。[3]

广义的认识认为:按照中央关于乡村振兴20字的总目标,“统”不只是指产业兴旺,在环境整治、乡风文明建设、基层治理、生态保护,以及防灾救灾等方面,都需要发挥村级组织“统”的功能。所谓“统”,是指基层党组织把村民组织起来,共同推进经济发展(包括壮大集体经济)、开展政治(村民自治、法治和德治)、文化、社会、生态建设和党的建设,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合力。这样对“统分结合”的理解,既体现了农村基本经营体制,也反映了乡村振兴中农村基本制度的新内涵,是当下农村工作中践行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和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的新要求。

在这个意义上,坚持“分”的改革是指长期坚持家庭承包制,以调动和保护农户的积极性。但同时也要看到,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在家庭承包制的基础上,农民一家一户的分散经营,缺乏共同的利益和价值,很难看到长远的、共同的利益,也很难统一到乡村振兴的方向上,发挥好农民的主体作用。仅靠把集体土地的“三权分置”、靠把农民家庭承包权的物权化、靠高度分散的市场竞争机制配置农业资源,是实现不了乡村振兴的。乡村振兴的“魂”,是把农民组织起来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合力,从而有效地发挥好主体作用。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乡村振兴离不开党领导下的“统”,在实行家庭承包制的基础上把农民组织起来,才有条件按照中央关于“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全面落实“产业兴旺,环境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乡村振兴总目标。乡村振兴是从更高的层次和更丰富的内容提出了“统分结合”的要求。在已经明确了长期坚持家庭承包制的条件下,能否实现“统”成为矛盾的主要方面,成为能否实现好乡村振兴的关键。

党的领导、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壮大农村集体经济

在乡村振兴中,要把党对农村工作的全面领导、壮大农村集体经济与建立“统分结合”在体制上贯通起来,把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落实在这